转发 楼楼一直在追的哑舍,三界宅急送

楼楼自己喜欢这部书,一直在追,实体书也有,只是喜欢,不用于任何商业方面,楼楼郑重承诺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1:33:00 +0800 CST  
哑舍今天更完了,开更三界宅急送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31:00 +0800 CST  
每段人生,每个脚步,我都以我自己的方式,走了下去。结果怎样,我并不太在意。楔子:
“绝对,不许去三叉林里玩!”
默纳城里几乎所有成年人都这样警告过自己的孩子。
“为什么?”所有的孩子都这样反问过。
“那里住了一个魔鬼,手里握着金色的剪刀。每当魔鬼出现,月亮都不敢挂在天上,山谷里的野花,也会变成灰烬。误入的人会被剪成碎片。”
这样的描述,是一代代传下来的,毫无新意地吓唬小孩子的东西。起码,卢卡?菲力这个十二岁的少年是绝对不相信,并且鄙视的。这只是他那没牙的老祖母为了约束整天乱跑的孙子而使出的不高明的伎俩。
普罗旺斯的二月,在薰衣草里跳舞的明朗与浪漫,早被寒风大雪埋得干干净净,城里的酒铺、面包屋、小店早早就关了门,大家将风雪拒绝在大门之外,日落之前。
卢卡牵着他的BOX,一人一犬,在夜色笼罩的雪地上嘎吱嘎吱地走着。他的老祖母在玛索裁缝店新做了一件大衣,下午就该去拿的,可他玩到天黑才想起祖母的吩咐。
默纳城不大不小,从城东走到城西,大约一个多钟头。这里的每条大街小巷,卢卡都熟悉得像是自己家的后花园,只是,每次从那条路前经过时,他总忍不住多看两眼。那是一条夹在两家商店之间的,铺满野草跟碎石的弯弯小路,朝北延伸,卢卡知道,顺着这条路,翻过一个山坡,就会看到一排长长短短的木栅栏,快朽烂的木桩上缠绕着生锈的铁丝网,草草地阻断了前路。翻过这个并不严谨的障碍,继续沿着小路向前,通往的地方就是三岔林。那个被传说与危险包裹得不见天日的,所谓的魔鬼之地。
其实他去过的,好多充满冒险之心的孩子都去过,只是一片普通的橡树林而已,唯一发生过的可怕的事,是他逞强好胜,与小伙伴比谁爬树厉害,结果差点摔死的经历。
卢卡把帽子朝下拉了拉,拢着手朝前头跑去。
玛索裁缝店的主人,是玛索夫人,她跟她的丈夫玛索先生,都偏爱各种浓烈颜色,裁缝店被他们刷得大红大绿,绝不会走错门。
“玛索夫人!”他砰砰敲门,“我是卢卡,来拿大衣的!”没人应他。抬头,二楼的灯是亮的,依稀还有人影晃动。
卢卡更重地敲门。噼啪一声,空中响起了玻璃破裂的刺耳声音,雪一样碎落下来的玻璃碴里,一大块黑黑的物体像个沙包般坠下,眨眼间,嘭一声落在离卢卡不到三米的地方,溅起的雪与土之间,门口那排木栅栏被这个高空抛物压垮一大片。
身形矮胖的玛索夫人,脸朝下躺在雪地上,血从她一动不动的身体 了出来。BOX焦躁地大叫,卢卡半张着嘴,石化了半晌,慌忙朝玛索夫人跑去。可是,刚一迈步,一阵奇怪的动静从头顶压了下来——
已经破掉的窗口里,又有个影子冲了出来,但不是坠落,而是像只瞅准了目标的秃鹰,轻捷而凶狠地扑下来。
而一步之遥的卢卡看到落在玛索夫人身体上的,不是别的,而是她的丈夫时,他不禁后退,一个趔趄坐在地上。
玛索先生干瘦的身体,裹在染着血迹的冬衣里,像只守护着食物的饥饿狮子一样,赤脚踩在玛索夫人的背上,用发绿的眼睛狠狠瞪着卢卡。
幻觉么?卢卡真的看到一双发绿的眼睛。与平日判若两人的玛索先生,突然张大嘴巴尖叫了一声,一屈腿,作势就要朝卢卡扑上来。
“不要!”卢卡吓得变了声音,一把抓住了头。
呼啸而来的北风里一片安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卢卡从手指缝里朝外看,惊了——玛索先生不知何时,头朝着他这边,趴在地上,死了般没动静,背心上,深 着一把金色的剪刀,卢卡诧异而恐惧的目光,沿着玛索先生的身体朝后看去…… “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 are my super star!”钟小魁在林七七完全不着调的歌声里醒来。
车窗外是不太明朗的天空,不太宽阔的街道两旁,各种形状乖巧的房屋落在雪地上,像顽皮孩子随手乱扔的玩具,裹着厚衣裳的男男女女抱着纸袋,从各个店铺里进进出出,狗儿们在雪地上兴奋地奔跑,吠叫。
普罗旺斯的冬天,其实跟任何一个地方的冬天,也没有什么不同。这个叫默纳的小城,许多了些许萧条。
马莉欧今天戴了黑色的假发,长而直的头发以及齐刘海成功掩藏了她的年龄,老妖怪变成了小萝莉。她一边开车,一边笑咪咪对着反光镜上的林七七道:“丫头,你这歌声应该留到晚上在发挥。”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35:00 +0800 CST  
“为啥?”林七七凑上去。
“避邪。”马莉欧的樱桃口刻薄地说。
林七七郁闷地缩回后座,对着手指咕哝:“第一次来法国,我只是比较兴奋而已……”
“高兴可以用很多种方式来表达,比如可以请大家吃饭啊送我们礼物什么的。都可以。”钟小魁打着呵欠。
“难得的度假之旅,我不会跟你吵架的!”林七七撇过脸去不理钟小魁,探过身子问副驾上的姜南海,“十三叔,还有多久才到我们住的地方呀?”
姜南海看了看他万能的MEPAD上的地图,说:“半小时。啊,在这白雪皑皑的季节,在散发着木质清香的小餐馆里享受红酒与松露焙鹅肝,人生多曼妙啊!”
“还有茴香酒,酱汁鸭脯,再来一个羊奶乳酪面包,啊,实在忍不住了!”马莉欧猛踩一脚油门,甲绿色的小甲壳虫硬是被开出了F1塞车的气场。
只有钟小魁像个局外人般缩在一角,裹着厚厚的羽绒服,拉着一张晚娘脸道:“请问,你们是来度假的么?”
另三个人一致点头:“对!我们是来度假的,但你是来工作的!”三五秒的沉默之后,钟小魁深邃的目光凝固在寒冷的空气里,终于撕心裂肺大喊起来,“我不要!”
在来普罗旺斯之前,在他向姜南海严正声明了他有很多寒假作业之前,十三叔明明是拍 保证过的,这次的CASE,他跟马莉欧还有林七七都会一起参与进来,所以钟小魁完全不必担心这次的工作会耽误他太多时间。
可是,为什么一踏上普罗旺斯这块法兰西乡下地方时,姜南海的保证就像被北风吹起来的狗毛一样,轻飘飘就不见了呢?钟小魁这么想着,同时也在心里坚定地呐喊:小爷我死也不会当着别人的面唱歌的!那张被他揣在怀里的,都快皱成一片咸菜的快递单上,明明白白写着: 寄件人:小跳驴
收件人:阿特洛波丝
收件地址:法国?普罗旺斯?默纳城?阿特洛波丝的耳朵
Deadline是,尽快。 这次快递的货品,是一首歌。没错,真的是一首歌。
钟小魁没有见到寄件人,这次的CASE是姜南海直接交到他手中的,而对于那个寄件人,姜南海说是个外国中年男,国籍不详,直接找到他填好单子,付了一整箱欧元,把一个只存了一首歌的MP3交到他手里,并且嘱咐说,这首歌,一定要亲自当面唱给收件人,收件人表示听到了之后,才算是送到。你们PKD那位最年轻的小伙子看起来唱歌不错,就让他去吧。
已经有客人点名要他送货了,自己在快递界已经这么有名气了?五音不全的钟小魁想哭。加上姜南海狐狸一样的笑脸,马莉欧那个 怪阿姨的萝莉头,以及林七七那个聒噪又肤浅丫头的跑调歌声,在钟小魁心中幻成八个字——卧薪尝胆,忍辱负重!
钟小魁把耳机塞到耳朵里,听MP3里那首“货物”,其实他已经听了许多次,陈旧的男人歌声,老唱片一般缓慢转动—— Regrets I’ve had a few
But then again too few to mention
I did what I had to do
and saw it through without exemption
I planned each chartered course
each careful step along the byway
And more much more than this
I did it my way 这首歌的名字,叫《MY WAY》。
甲壳虫在小路上逆风疾驰,度假的人依然兴奋又八卦,工作的人依然窝在后座上,面无表情地听着歌。
远方的远方,是什么人,在等着这首歌? 当预想中的大餐变成了几片干硬的大麦面包跟白开水时,林七七跟马莉欧看向姜南海的目光怨毒起来。
荷赛尔旅馆是姜南海预定的落脚处,来之前,他开口若悬河地描述这家旅店是多么多么的有风情,多么多么的温馨别致,多么多么的物美价廉。可是,当他们真正来到这座梦幻小旅馆前时,迎接他们的只是一座被几根黄色警戒线围得水泄不通的三层小石屋,大门紧闭,人烟全无。
一个** 手,从屋旁走出来。一群当地人缩手缩脚地站在警戒线外,窃窃私语,神情里有遗憾也有恐慌。
“没多久前,才有个外来的老家伙被发现心脏病发死在三叉林里,现在又轮到麦克……”
“听说麦克是被一把剪刀戳死的!”
“真可怕。唉。”
零星的雪花里,荷赛尔旅馆发黄的外墙在低温中越发死气沉沉。没有人不承认麦克是个好人,终日笑眯眯地叼着烟斗,在属于他的荷赛尔旅馆里忙碌,谁家有点小麻烦,找他总没错,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钟小魁一行人来到默纳城的半个月前,被发现死在旅馆后头的葡萄园里,一把金色剪刀,深深 了心脏。
警方封锁了现场,经营了十年的荷赛尔旅馆一夜之间成了凝固在寒冬里的坟墓。那个例行巡查的小**发现正处于低气状的钟小魁一行人之后,简单询问了几句,然后跟他们说,城里的旅馆很少,除了荷赛尔,另一家在挺远的地方。由于天色已晚,晚上又有暴风雪,热心的小**把这几个外国人领到了另一处民居,交给了一位年逾花甲的银发太太,这个五官中透着些许东方人轮廓的老太太略有犹豫,但还是答应了暂时收容他们。
“有什么事找我。”小**递了张名片给姜南海,全队人马只有他懂法语,“这位白太太刚来默纳定居不久,好像懂一些中文,不过她耳朵不太好使,你们注意一下。”
他们集体道谢。“有困难找**”这话真是全球通用。
暖气充盈的客厅里,老太太端出了茶跟烤甜饼,放到小茶几上。
“如果你们是来旅行,还真没挑对时候。今年的冬天比平常都冷。”老太太喝了口茶,讲一口地道的中文,宽大厚实的衣服上,绣着精致的中式花纹,近六旬的人,收拾的干净又精神,“我祖父是中国人。你们叫我白太太好了。来,喝茶,很好的普洱呢。”
暖屋,罩着花边灯罩的台灯,厚而绵软的圆地毯,整洁的白色家具,一个和善的老太太跟好吃的甜饼,没有什么比这更好了!
“夏天来多好,很多薰衣草。”白太太往姜南海的杯子里添茶,看了看外头渐暗的天色,又说,“今晚有暴雪,明天等天气好些了,再让雷蒙送你们到别家旅店去,那家设施比荷赛尔好多了。”她看着窗外已渐密集的雪花,淡淡说,“麦克连床单都不会给客人换的,上次有个客人跟他吵架,说掀开床单发现了一堆蟑螂。幸好你们没住那里。有些人哪,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好。”说着,她收回稍许冷漠的目光,转过头,叹气,“不过,死了也怪可惜。”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36:00 +0800 CST  
“我明明建议过住尼斯的地中海宫的,可十三叔说住五星酒店就丧失了原生态之美,一定要住乡下小旅店!”林七七小声跟马莉欧说。
“你每次都这样!”马莉欧指着姜南海的鼻子骂,“剩下来的钱也从没见你分给我们!我会跟BOSS投诉你!”
“去啊,我正好跟BOSS描述你挪用公款买了三个LV的事实。”钟小魁抱着热乎乎的茶杯,无言地喝。所谓同事,无非冤孽!
“哈哈,虽然听不清你们在说什么,但家里好久都没有这么热闹了。”白太太掩着嘴笑,起身往厨房走。
“对了,白太太,请问默纳城上是不是有个叫阿特洛波丝的人?”钟小魁叫住她,大声问。
“什么?”白太太摇摇头。钟小魁撕下一张纸,刷刷写好,递给她。
白太太接过纸一看,背脊一下子打直了,回头反问:“你找阿特洛波丝?”
钟小魁点头,在纸上写:“但我连这位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只知道是住在默纳城上的人。”
白太太的眼神变了,狐疑地在钟小魁包括姜南海他们身上来回扫描。姜南海他们肯定地点点头。
“找这个人?!”白太太又从头到尾把他们打量了一番,目光锁在钟小魁身上,“孩子,你真是来找这个人?”
“嗯。有些东西要捎带给这位。”钟小魁如实回答,继续写,“您知道这个人住哪里?”
白太太的手不自禁地在腰上的围裙上擦着,神不守舍地说:“嗯……知道。”
知道就好办了,钟小魁松了口气。因为,这次姜南海没有像往常那样,从MEPAD里弄出一张写满收件人背景的纸来,他的原话是,涉外业务较少,资料缺乏,一切以寄件人提供的资料为准。可一个模糊的地址,一个人名,这能叫什么资料。可恨的十三叔!
“明天我让雷蒙带你们去。我去看看火。”白太太转身往厨房走,背脊渐渐佝偻下去,嘴唇微微蠕动,突然被人抽走了精气似地。
“你把甜饼全吃光了?”钟小魁对着马莉欧大吼,“把我那份吐出来!”几个人里,最多嘴的林七七却一反常态地安静,望着白太太的背影,微皱着眉头。
一顿丰盛的晚餐后,白太太把他们分别安排到了二楼的房间里,站在其中一间房里,她麻利收拾好床铺,抱歉地对钟小魁与姜南海道:“这房间基本没用过,可能有些灰尘,不好意思,将就一下。”
白吃白住的人哪里还敢嫌弃灰尘不灰尘,连姜南海这个洁癖男都不住点头致谢。
“不客气,相遇就是缘分呢。”白太太笑着退了出去,林七七却从自己房里跑出来,乖巧地举着一张写满字的纸——“白太太,有需要我帮忙的么?刷碗?扫地?”
“哈哈,不用不用,没有让客人做家务的道理,你快去休息。”白太太摸摸她的头。
“我帮你吧,我不像那几个家伙,光吃不做事我会内疚。”林七七不管她同意不同意,机灵地抢过她手里装着脏罩单的洗衣篮,用夸张的口型说,“我帮你拿下去。”
白太太无奈地点头。从摆放着洗衣机的杂物间里出来,白太太还在客厅收拾,催着她快上楼去休息。林七七答应得好好的,故意把楼梯踩得蹬蹬响,然后再悄无声息地溜下来,躲在转角处偷看。白太太把桌子收拾完之后,慢慢坐到沙发里,一手撑着额头慢慢揉,喃喃自语。她起身走到墙角,打开一个老式唱机,放了张黑胶碟进去。缓慢低沉的音乐从唱机里飘出,在房间的每个角落里旋转。 Regrets I’ ve had a few
But then again too few to mention
I did what I had to do
and saw it through without exemption
…… 见鬼了!这聋子老太太大半夜不睡觉,居然一个人在这儿放音乐?等等,这首歌,她好像听过呢。不就是那首……《MY WAY》?
白太太站在唱机前,几乎把整个耳朵贴上去了,可是,片刻之后,她安静的目光突然变得躁郁,一把扯出了唱片,掰成两半扔到地上,整个人痛苦地坐回沙发,垂下头痛苦地说:“听不到……听不到!”
林七七看得好奇心大起,用力睁大眼睛,等着看还有什么怪事。唔!突然,她的嘴被人从后头捂住,整个人落进另一个人的怀里。 3.
大雪在破晓时停了,天明之后,默纳城寒冷依旧,但天空隐隐被掀开了放晴的一角。
雷蒙接到白太太电话,一早就开着警车来接钟小魁几人来找阿特洛波丝,只有马莉欧以天冷为由继续赖床,表示对找人没有兴趣。
十分钟后,车子停在一排老旧的房屋前,下了车,雷蒙领着他们从房屋之间的空隙里步行而过,直走到一条被铁丝网隔断的小路前。在铁丝网前停了停,雷蒙在心口真诚地画完一个十字之后,才用力把铁丝网掀起一角,刚刚好够一个人钻过去。
几个人挨个钻过去,雷蒙带头踩着一条已经看不见的小路,走了好一阵才到一片银装素裹的橡树林前。钟小魁发现,雷蒙这一路上都死死捏着心口那个十字架项链。
“喏,这里……”又往橡树林方向走了几分钟,雷蒙停在林子外头几块残缺不全,大半淹没在雪地下的石碑前,也许那也不是石碑,而是某种建筑的一部分,总之是已看不出本来面目的灰黑色大家伙。放眼看去,四周空茫一片,只有这几块石碑,勉强挣脱了积雪的压制,告诉来人,这里是有些许与众不同的。
“这是什么?”钟小魁蹲下来看这些 而立的石碑,拂开落在上头的碎土与雪,每块石碑上都写了字,或者说是看起来像字的符号。
“不是法文……咦,是希腊文吧。”姜南海翻过来倒过去地看,不是很确定,“我精通八国语言,没道理不认识的。”
“那不是文字,是镇魂咒。”钟小魁的手指从石碑上慢慢划过,仔细辨认,“但加入了别的东西,应该是别派的术师……”说到这儿,他觉得身边突然寂静一片,转头一看,所有人,除了听不懂中文的雷蒙,都都拿一种异样的,几乎探究外星生物的目光打量他。
“我……”钟小魁咳嗽了两声,站起身,看看雷蒙,再看看这石碑,心下已然明白了七八分,他看看姜南海,镇定地说,“问问这警丵察吧,我们要找的人,阿特洛波丝,是不是就躺在这下头。”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钟小魁的话,很快得到了雷蒙坚决的印证。
他们站在一块不像墓地的墓地上,他们的脚下,躺着这次CASE的收件人。
沉缓的《MY WAY》,一遍遍在钟小魁耳畔响起。该死的,姜南海接的是什么工作!要他唱一首歌给一个埋在地下的人听,还得要对方听完之后表示听到了才算完工,怎么表示?诈尸还是死而复生?他钟小魁要有本事把一个死人唱活过来,他马上报名参加快男!
震惊之余,姜南海一边询问雷蒙一边翻译给众人听。但得到的内容少得可怜,因为连雷蒙本人对埋在这里的这个阿特洛波丝也知之甚少,只知这家伙已经死了至少四十年,男性,因为连续犯下多桩命案,而被当时的市政府与警丵察局联合宣布执行死刑。
“如果只是普通的死刑犯,犯不着用上镇魂咒。”钟小魁笃定地说,“除非他们认为处死的这个非一般人类。”
“四四十年前默纳城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我不知道。”雷蒙的年纪为他的话做了最好的证明,“镇上的老人们很少提及,只是我小时候,家人曾不止一次提醒,不许到这片种满橡树的三叉林里去,因为林子里有恶魔,会杀死每个靠近他的人。”说到这儿,雷蒙挠着头,“不过你们也知道,这些所谓恐怖的事,许多都是大人们编出来吓唬孩子的。不过嘛,注意以下也不是什么坏事,是吧。”他尴尬地晃了晃他的十字架。正说着,雷蒙的手机响了。
“嗯?什么?好!马上回去!”他的脸色越来越凝重,挂了电话,“又有人死了。我得马上回去。你们能找到回去的路么?”
“能,放心,你快去!”姜南海忙让到一旁。
小警丵察快步跑了回去,雪地上留下杂乱的脚印。
“后悔来这里度假了?”钟小魁瞟了那两个默不作声的同事一眼,“你们不可能还没有觉悟到,我们正被莫名其妙地带进一个跟我们并没有关系的漩涡里吧!”他他的目光着重落在姜南海脸上,“都是您接下来的好工作啊!” “不可能有钱也不赚对不对?”姜南海耸耸肩,“当初我的确不觉得这单CASE有多难,甚至比起前两单来说,这个显然要简单得多。不过我倒也没想到……”
“没想到要唱歌给一个死了四十年的人听!”钟小魁不满地接过话头,“没想到一来就一桩连一桩的命案。哼!”
“这个也是锻炼嘛!对吧,年轻人多锻炼!”姜南海打着哈哈。
“好吧,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站在一个四十年前被处死的杀人狂的……头上?而且这位还是我们的收件人?!”林七七小心地从石碑前挪开了一大步,躲在姜南海背后双手合十,嘀咕,“有怪莫怪,我只是路过……”
“昨夜你偷看白太太的时候,胆子挺大嘛,活人你都不怕,怕死人?”钟小魁斜睨了林七七一眼。
“喂,要不是我会读唇,听觉够好又细心,你们会觉得白太太有问题么?昨天你们一说是来找阿特洛波丝的时候,我就觉得老太太不对劲,她转身的时候,嘴巴完全是情不自禁地动起来的,跟梦呓似的。”林七七瞪回去,“你们几个只惦记着人家的免费吃喝!”
“好了好了。”姜南海蹲下来,仔细看着石碑上的每个符号,自言自语,“你在哪里……我在这里,你来找我吗……阿特洛波丝……”他抬起头,看向林七七,“你确定你没有听错?白太太真是这么讲的?”
“我当然确定!昨天晚上被这家伙掳到你们房里的时候,我不就全交到了嘛!而且你不也看到白太太把那个黑胶碟掰烂的情景么,我保证我听到的,那张唱片里放的是《MY WAY》!但白太太很痛苦于她听不到这首歌。她跟我们要找的人绝对有关系!”林七七戳着钟小魁的肩膀,“还有,你下次捂别人的嘴的时候拜托力气小点,差点憋死我!”
“那也拜托你,同事一场,发现什么异常请第一时间分享出来!”钟小魁挥开林七七的手,看着姜南海,“领导,有什么意见要发表?”
“马莉欧虽然喜欢赖床,但我们应该相信她的工作效率。”姜南海冲他们眨眨眼,拍去手上的雪,“四十年前的默纳城……” 刚刚露了些边角的太阳,被渐渐浓重的灰云拽回了深处,又一场大雪近在眉睫。从前方的林子里冲出来的冷风,像一双固执的大手,扯出了人的灵魂往林子深处带一般。
那片并不算繁茂的橡树林,在高低不定的地势上起伏,两条尽头不明的路嵌在林中,把林子隔开成了三部分,如果从空中看下去,整片橡树林的形状就像一把不规整的三叉戟。林子里蹿出的风,似乎带着别的气味,钟小魁响亮地打了个喷嚏,忙把羽绒服后头的帽子反过来戴严实。
他仔细看了看石碑,然后左右目测,神情严谨得像个地质勘测员。
“我们是不是先回镇子上去,看马莉欧找到了什么有用的东西?”林七七的脸冻得发红,颤声建议。
钟小魁充耳不闻,以石碑为中心,朝着与树林相反的方向直线走了出去,每走一步,嘴里都咕哝一句,似在计算自己的步数。
“哎!你在干嘛……”林七七见他行为怪异,正要追上去细问,却被姜南海制止了,说:“别打扰工作中的人。”
“九百九十九……”钟小魁停下,用脚踩了踩地,旋即招手让姜南海过来。
“干嘛?”姜南海看钟小魁一直盯着自己的背包。
“把你的专用餐刀借来用用!”钟小魁完全不是在跟他商量,不由分说地拉开他的背包自己翻找起来。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36:00 +0800 CST  
“我的刀很贵的!”姜南海强人心痛地看着钟小魁拿着他挚爱的银质餐刀,粗犷地挖着地,没多大功夫,就在地上开了个直径一尺的洞来。
“你挖土豆么?”林七七蹲下来,很纠结。
钟小魁不说话,继续挖,餐刀下突然发出铿一声响,似是触到了金属硬物,他把刀扔掉,小心地拂去露出来的那层薄土,一个刻着花纹的银白盒子露了出来,一尺见方的大小,盒盖上残留着半张二指宽的红纸,颜色已经褪了,依稀能看到纸上残留的模糊墨迹。
当钟小魁把这个颇有历史痕迹的玩意儿从土里扒拉出来时,林七七惊呼:“传说中的宝藏掩埋地?!”
“你才是史前最大活宝。”钟小魁晃了晃盒子,拿近了仔细一看,发现盒子上的锁已经坏了,他小心地打开盒子,露在里头颜色尚鲜的红色绒布,除了这块做衬里的绒布,与布上一个淡淡的凹印之外,盒中别无他物。
姜南海一边拿手帕悲伤且使劲地擦着他的餐刀,一边问:“可以解释了?钟小魁快递员?”
“有人在这里布了一个阵。”钟小魁起身,以脚下的洞为起点,伸出胳膊,指向石碑方向,“以石碑为中心,东西直线各九百九十九步,西为恶,东为良,中坐镇魂咒,是为一线封喉之阵,可镇丵压邪灵。”
“一线封喉之阵?”林七七与姜南海面面相觑。
“传说从古时起,每当处决大奸大恶之徒之后,为防亡灵不息,入世作祟,都会找一些修为不低的术师布下可以驱邪镇魔的阵法,以防万一。不论中国还是西方国家,甚至在古埃丵及的典籍里,都有类似事丵件的记载,只是阵法方式各有不同。”钟小魁边说边往石碑处走,“不过,一线封喉这种阵法,知道的人很少,会用的人更少,除了……”他顿了顿,突然转开话题,“总之,这个阵就是在葬下亡者的地方埋下刻有镇魂咒的石碑,再以此为中心,往西直线走九百九十九步,封存逝者生前最恶的一件东西,如果逝者是杀人犯,那么埋下的多半是他的凶器;而在镇魂咒以东九百九十九步之地,则置放他生前最爱的一件东西。三点一线,邪灵封喉,永不见世。”
“你到底什么来头?”林七七看他的眼神完全变了,“上次在游戏里,你手掌里居然能引出火来对付铁面元帅,后来问你你又死都不肯跟我说。你刚刚讲的那些,不可能是一个普通高中生会知道的‘知识’。”
姜南海闭上略张开的嘴,恢复了一贯的优雅从容,说:“我只能说,把你招聘到PKD来工作,是我慧眼独具。”他凑近钟小魁,附耳道,“根据你进入公司之后,种种工作表现,加上你姓钟……这个,倒是让我想起我听到过的一些传言。”
“我们能不能将事情简单化?我需要一份工作,而你正好给我这个机会,我也尽忠职守,按劳取酬。我姓什么跟整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钟小魁打断他,用从没有过的坚决语气道,“我只是想走自己的路,钟小魁的路。而且,PKD员工的个人隐私应该是受到保护的吧?”
“OK,你这样公私分明的态度,我很欣赏。”姜南海笑笑。
“你们觉得这个凹印像什么?”钟小魁把打开盒子伸到他们俩面前。姜南海跟林七七不约而同道:“剪刀?!”
“我也觉得是。这个盒子里,曾经放的是一把剪刀。”钟小魁把盒子一关,放到包里,“我去东面看看。”
石碑的东面,九百九十九步,一行人数着步子走下去,直走进了三叉林的深处,一块被人为开垦出来的空地出现在眼前,被烧得焦黑的残垣断壁,零落依附在地上,从歪倒在一旁的缺了一角的石十字架上大约猜出,这里曾经是一座规模不大的教堂。
“九百九十八……九十九……”钟小魁停在一堆根本看不出形状的杂乱石材与焦木前,像是房梁与门柱什么的叠在一起。
“难道那个杀人狂喜欢的是教堂?”林七七查看一番,确定面前不过是普罗旺斯随处可见的普通建筑材料而已,它们曾经构成了一座建筑,但现在只是一堆残渣。
姜南海唰一下把餐刀递到钟小魁鼻子底下:“要挖个洞看看么?”
“不用。恶物埋于地,善物见于天,这是这个阵的特点,阿特洛波丝喜欢的东西,一定就在地面之上。”钟小魁四下搜寻,目光在那些建筑的“残肢”上里里外外来回,“帮忙找!就在我站的地方,直径一米范围。”
“找东西这种费眼力的事儿很不适合老年人……”姜南海扶着眼镜猫着腰,来来回回地找,除了碎石碎砖烂烛台什么的之外,没有任何特别之物。能被一个传说中的杀人狂喜欢的东西,能是什么?
视力最好的林七七猫着腰,忽然指着一块隐于破砖烂瓦的缝隙之间的东西说:“你们看那个是啥?”
钟小魁趴在地上,把手机屏幕摁亮,伸进那个缝隙一照,发现那是一只握着金色剪刀的手,应该是一座石像的一部分。三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障碍基本清理开来之后,一尊碎成数块的石像暴露出来。
左看右看,姜南海说:“似乎是个女人的雕塑哦。”
“长头发,一手捏着一把剪刀,一手托着一个转轮。”林七七努力地把地上那堆碎石在脑中复原。
石像本是灰白,但看得出,在它碎掉前,曾被人用特别的颜料细细上过色,黑色的衣裙,褐色的长发,羊脂白的肌肤,还有握在她手中金色的剪刀。虽然曾经有过的光鲜美丽,在时间的染指之下已变成了糟粕一片,但,从那些残缺但流畅的线条上,仍不难想象出这座雕塑当初有多么的栩栩如生。
“这个是……”姜南海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阿特洛波丝,”钟小魁喃喃,“希腊神话里命运三女神之一,手执金剪刀,专门剪掉别人的生命线的那个。”
默纳城,阿特洛波丝,命案,剪刀,白太太……还有那位小跳驴先生,跟他要PKD送来的歌……
的细节在钟小魁脑中争先恐后地翻腾,但是,始终少了一根可以把所有事情穿起来的线。
环顾四周,天色越发黯淡,呵气成冰,雪地上的废墟,与支离破碎的命运女神雕塑,长出了眼睛似的,沉默又渴望地凝望这群不速之客。
钟小魁把那空盒子拿出来,跟雕像碎块放到一起,紧紧挨着女神雕塑的半边脸孔,两个破朽的东西依偎在一起,倒像两个久未谋面的落难兄弟,伤感着,庆幸着。
“剪刀是为恶物,阿特洛波丝雕像是为善物……只要雕像一碎,再挖出盒子拿出里头的剪刀,一线封喉之阵,就算破掉了。”钟小魁吁了口气,“如果真有恶灵,也该早就逃到别处潇洒去了。”
这时,姜南海的手机响了。
“知道了。”姜南海挂了电话,欣慰地一笑,“马莉欧小姐说,找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先回去吧。”钟小魁转身正要迈步,脚下却冷不丁一绊,顿时失了平衡,脑门还咚一声撞在一块硬物上。天旋地转间,耳边只听到林七七跟姜南海的惊呼——
“哎呀,他晕过去了!”
“刚刚这里明明没有石板的嘛!”
“钟小魁!钟小魁!”
4.
哎哟喂!钟小魁 剧痛不止的脑袋从地上爬起来,被跳入眼中的火光跟潮水一样的喊声吓了一跳。
“让恶魔下地狱!”“让恶魔下地狱!”
四周火焰跳腾,群情激愤。伤痕累累的年轻男人,白衬衫上散布着斑斑血迹,卷曲的金发散乱地贴在脸上,他双手被反剪着捆绑,背上还压着一个半人高的铁制十字架,跪在橡树林中的空地上。他不说话,虽然身子被十字架压得无法直起,却一直努力抬起头,俊秀的脸庞迎着泻下的月光,仰望这不远处那座真人般大小的女人雕像。
“那是女神阿特洛波丝的雕像。他永远都对着我微笑,但她从来不会放下手里的剪刀,被她握在手中的那些生命线,全部都是恶魔的藏身之处,她的职责,是剪断那些不该存在的线。”
心神还没完全回到地球的钟小魁又被吓了一跳,身后突然多出来的一个家伙,脑袋伸出来,支在他的肩头,慢慢地讲。这种出现方式绝对是恐怖片常有的桥段!
钟小魁整个人弹到一旁,摆出虎鹤双型拳的POSE,呵斥:“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
这才看清了来人,男的,老外,白衬衫,年轻,金发,英俊,浅灰色的眸子在夜色与火光中,像一对灵慧的石头。
“你……”钟小魁看看他,又看看跪在人圈之中的受伤男,“他……”不是长得……一模一样么?!
“啊,那个啊。”他看着那个情形悲惨的男子,平静地说,“那就是我啊。”
他移回眼神,微笑着向钟小魁伸出手,“欢迎来到我的世界。”钟小魁没伸手,警惕地打量着他,又打量着前头那一堆貌似疯狂的人们。
“不要担心,他们看不见我们。”男人一眼看穿了钟小魁的心思,“能请你到这里来,很不容易呢。你应该不会害怕我的吧?钟先生?”
生平第一次被称为先生……钟小魁清清嗓子,硬着头皮道:“当然!”
别的不确定,能确定的是,眼前这个男人,不是人。
虽然脚踩着地面,身体却有一丝深刻又隐匿的虚浮感。一旦体内细胞传递出这样的信号,钟小魁便知,自己所处之地,已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了。
“我正在告诉你呀。我相信你会愿意听下去的。”他笑望着那群围观者,眸子里,倒影着那尊阿特洛波丝的雕像,“我父亲临终前对我讲,世上的恶魔总是存在,他们藏身在人类的身躯里,伺机制造一场又一场它们希望的灾难,我们的家族从千万年前起,就是阿特洛波丝忠实的追随者,女神赐予我们洞悉恶魔的双眼,剪断恶魔生命线的剪刀,这就是我们的道路,一直要走下去的路,不能回头,没有埋怨。”一片落叶被他拾起,须间在掌中幻化成了一把金色剪刀,“父亲只留给我一把剪刀,从接过这把金色剪刀的那一刻起,我的眸子,从蓝色变成了灰色。那种苍凉得看透人世间每个生命,每场悲欢的颜色。”
钟小魁的眼神随着这把剪刀的移动而移动,脱口而出:“你的意思是……”
“对,阿特洛波丝不是某一个人的名字,是所有拿起过这把金色剪刀的人,或者说,”他接过钟小魁的话,“是属于我的家族的,永久的烙痕。”
钟小魁愣了愣,自己心里在想什么,这家伙完全知道,他的思维,似乎跟自己同步,或者完全融为一体。这样的情况,难道……
“没错,我在你的身体里。”男人又洞悉了钟小魁的脑部运动,笑,“你被撞晕的时候,我过来的,抱歉。”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39:00 +0800 CST  
“我最讨厌被人免费征用我的任何物品,包括身体!”钟小魁十分不满。他老爹不止一次告诫过他,平日一定要注意,在昏迷以及睡眠的时候,人的“灵魂防范力”最薄弱,容易被一些不怀好意的灵体侵入身体,也就是所谓的邪灵附体,所以一定要多加修习。只怪他一直当成耳旁风,说人家要附体也该找个超级大富豪或者大明星享受下生活,找他一个没钱没名还要整天考丵试的苦学生干嘛。现在……这宝贵的第一次,就这样被这个男人夺取了!可恨!
“我会额外加运费的!”男人无奈地摇摇头。
“不是钱的问题!这关乎一个年轻人的尊严!”钟小魁理直气壮地攥紧拳头,身为姓钟的人,这么轻易就被一只非人的玩意儿分享了身体,会被同行或者对手们笑死!
“你在担心钟家的名声?哈哈。”他突然大笑,又道,“我明明感觉到你的内心,在排斥着你的……天职。”
不行,再这么下去,什么老底都被这个男人“同步”出来了!你大爷的,既然在我的身体里,没道理只有你能看到我的心,我却看不到你的!钟小魁一横心,强迫自己在最短时间高度集中精神,然后一下子冲到男人面前,一把抓住他的手,直直瞪着他的眼睛,眼神狠得要穿过去一般。你既然够胆附到我的体内,那我倒要看清楚,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的心里,到底藏了什么!钟家的人,不是这么容易被人拿去主动权的!
两个人完全凝固在了那里,四周的景物开始模糊,继而旋转,钟小魁突然觉得,男人的眼睛与身体,在混乱的景色里融化,随即被“吸”进了自己的意识中,一个声音,是他钟小魁的,又好像不是他的,在脑中纠缠,徘徊,最后渐渐清晰—— 父亲去世后,我一个人住在橡树林里的小教堂,我不需要名字,只要记得自己是阿特洛波丝的追随者,记得该做什么,该往哪里走,就可以了。这个名义上属于人类的世界,却从来都不是人类的专属地。我在世界各地游荡。
那个白天提着花篮,满街叫卖鲜花的可爱姑娘,到了夜晚,却将同屋居住的伙伴的手指咬来吃掉,别人只看到她白天如花明媚的脸,却看不到她身后恶魔的尾巴,但我可以。我的剪刀,刺进了恶魔的心口,在她吞掉更多人之前。于是,我终于成为了许多地方的通缉犯,罪名是杀人。
是的,被剪刀剪断生命线的恶魔,每一只死去时,都是以人的形态。恶魔对于人类的谎言,是从一而终的,哪怕死去的时候。只要人类还肯相信死去的是同类,那么恶魔们便永远有机会去而复返。但,他们抓不到我,我藏得很好,跑起来也很快,还有女神赐予的剪刀,无可匹敌。
每当剪断了恶魔的性命,我都会在阿特洛波丝面前静静地呆上一会儿。哪怕身在万里之外的城市,也会朝着三叉林,她的方向,想象着她就在自己的面前,想虔诚的教徒,把主的模样刻在了自己的眼里。
我没有朋友,不敢有。恶魔惧怕我,人类排斥我,我只有面前这个永远微笑的雕像,以及一条很长很长的,不知道多久能走完的路。对了,父亲教过我如何避开恶魔的利爪,却没有教我如何躲开那女人温柔的手掌。
她是那群孩子的老师吧,穿着淡绿色的针织长裙,白色的鞋子,笑眯眯地坐在田埂上,看那群顽皮的孩子像小鸟似地在葡萄藤与橄榄树之间飞来飞去,嬉戏追逐。她看着他们的眼睛,满满的都是轻松与惬意。四月的微风顽皮地挠着她黑色的长发与衣裙,肆意地在春天的田野里渲染出与众不同的灵动。
我是追着一只附身魔过来的,追了好久,一直追回默纳城。到了这里,它不见了。她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我,也看到我手臂上被恶魔撕开的伤口。
我不觉得疼,她却花容失色。但,她没有像受惊的兔子一样逃开,慌慌地掏出手帕,还有随时给可能受伤的淘气孩子准备的一小瓶消毒酒跟棉纱,熟悉但手忙脚乱地替我包扎。不过,包扎完之后,她拔腿就跑了。我看着她急急地招呼着她的学生们,跑进了校车里。
临上车前,她回头看了我一眼。校车绝尘而去。开车的司机,嘴角有阴阴的笑。这种附身魔,是我遇到过的所有种类中最恶毒的,它依附在无辜者体内,以此为保护伞,只要它躲在人体内,我的剪刀就动它不得,除非连同这个无故人类一道杀死。它知道我无计可施,千载难逢之机,更变本加厉,要将我之前给予它的打击全盘报复回来。
它竟瞬间把自己分成了六份,除了司机,还有五个孩子。六份,是它的极限。它的“宿主”越多,它的保险就越多。其实,它也怕我的金剪刀。我追杀它的时候,是不要命的。现在,有了这些人类做盾牌,他赢了。
车厢里有小小的骚丵乱,年幼的孩子们,包括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看到有奇怪的光线从司机的身体里钻出,落到离他最近的五个孩子身上。
司机跟那五个孩子似是陷入了短暂的昏厥,方向盘从司机手中脱离,校车斜冲出去,撞向迎面而来的油罐车。
我落在校车的车顶。孩子们的尖叫声,还有她叫救命的声音,让我短暂地犹豫。
不出手也许才是对的,以这样的速度撞过去,校车里不会有幸存者。那个恶毒又自以为是的附身魔,会被一场大爆炸炸得烟消云散。
剪断恶魔的生命线,才是我的工作,救人并不在此列。一旦这次被附身魔逃脱,它那六分之一的魔性会在这六个人的体内滋长壮大,后果未知。
但,最终的最终,两车相撞前的刹那,校车调转了方向,与油罐车擦肩而过,刹车及时,只撞到了路旁的护栏,靠窗的几个孩子撞了头,不严重,司机的肩膀受伤,也不太严重,其余人毫发无伤。
赶来的交丵警与孩子们的父母,个个心有余悸,抱着孩子又哭又笑,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上帝的仁慈,也是经验丰富的司机的功劳。只有她知道,是我闪电般钻进驾驶室,阻止了一场惨祸。站在远远的地方,我听着孩子们的哭声,父母们的庆幸,一家团圆的幸福,却重重叹了口气。我很少叹气的。
那六个人,司机与孩子,已经不是真正的他们,他们的身体里,有六分之一的恶魔。这样的事,我没有遇到过,从前的那些恶魔根本没有机会钻进人类的身体,就丧命在我的剪刀之下。我不知道这六个人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救了一车人,但,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失误。
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们!她气喘吁吁地出现在我背后,慌张又诚挚地道谢,山头上的风吹乱了她的衣裳。
我的动嘴很快,而且站得那么远,还是被她发现了。
你手臂上的伤很重,不换药的话会发炎,如果你不方便看医生,请来找我。她掏出笔,拉过我的手掌,认真地写下了自己的地址。她住的地方,我曾路过,就在默纳城的西边,一个小小的药店。记得守在药店里的,是个中国人模样的老头,精神很矍铄的样子。
这样的伤,对我而言不值一提。甚至很快就忘诸脑后。但,我却记得她的脸,明明受惊却又不肯跑开的样子。她的眉眼,不完全是当地人的模样,有东方人的影子,跟药店的老头,有几分相似。
回到三叉林的教堂,我坐在窗前,擦拭着锋利如昔的剪刀,阿特洛波丝的雕像在春天的月光里,朦胧得像个彩色而纯真的梦境,尽管她永远都不会放下她犀利庄严的武器,停止她属于她的路上的前行,她也依然有花好月圆时的怦然心动,人间感情。
一个人太久,心里总会生出缝隙。女神的剪刀,剪断了恶魔的生命,剪不断血液里的孤寂。父亲告诫过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下阿特洛波丝的剪刀,这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不得不走的路。房间一角的唱机里,放着我最爱听的《MY WAY》,这首缓缓流动的曲子,陪着我走过了无数的日夜与城市,唯一的,朋友。
放下剪刀,斜靠在窗台上,我拿起笔,在信纸上一字一句地写。我有个习惯,每当想找人说话时,便给自己写信,多年来,写了许多,写完之后,整整齐齐放在房间的铁盒里。一边写,一边哼—— I did what I had to do
And saw it through without exemption……
I did it my way 但,我还是去找她了,在做出短期内都不离开,留在默纳城看着那六个人的决定之后。
她住在药店二楼的小房间。当我毫无预兆地从她窗口跳进来时,她手里那本《罗密欧与茱丽叶》掉在地上。
我被她瞪眼张口,慌张起身却不小心踩到自己松开的鞋带,摔倒在地的笨拙样子逗笑了。虽然,我不会是罗密欧,她也不可能是朱丽叶,虽然她这个小学老师曾经不止一次表达出对于这种苦命鸳鸯式恋人的崇拜与羡慕。
她刚刚跟着祖父从外乡搬到默纳城,在镇上小学当老师,除了祖父是中国人这一点,让她的面孔跟当地人略有差异之外,她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超越普通人的地方,简单的,快乐的,甚至有点笨笨地过着每一天。
她事无巨细,什么都讲来听,包括她的学生,哪个又打架了,哪个有跟小女生传纸条了。她烤了许多不成形的甜饼,些许还是焦糊的,爷爷酿的宝贝葡萄甜酒,她偷偷地倒在牛奶瓶子里,欢天喜地拿给我品尝。我吃过无数山珍海味,喝过无数醇厚又昂贵的美酒,但,唯独只记下了烤焦的甜饼,以及牛奶瓶子里的,甘甜的味道。
她做的一切,只是一个普通乡下姑娘对心上人做的事而已。不轰烈,不崇高,不曲折。就像四月橄榄树上偶尔掉下来的叶子,带着清甜的味道落在你的鼻尖,并不是多么珍贵,却让你忍不住想把它拾起,放在最靠近胸口的衣兜里,带去天涯海角。
她祖父是不知道我的存在的,她说,祖父是个不苟言笑,又非常传统的老古板,一直不赞成女儿家在十八岁前恋爱,所以,再等一年吧,等她过了十八岁,她一定会牵着我的手到祖父面前,告诉他自己有多幸福。
这是无所谓的。我从来不担心她那个终日在药店忙碌的祖父,真正担心的,是别的。
也许是附身魔一分为六的缘故,魔性减低,那六个宿主,大半年来都安分守己,完全以正常人的姿态在镇子上生活。那个叫玛索的司机,伤愈之后没有再开车,帮他的裁缝妻子在店里打打下手,没有异常。至于那五个孩子,乖乖地在她的班里当着好学生,上课放学,活泼好动,偶尔还有把跌伤的瞎眼老太太送去诊所的小善举。
藏匿于心中的矛盾,时时都在啃噬自己。我不想对这六个人动手,但又无法保证他们的“安全性”。时间这样一天天过去,剪刀一直藏在我的身后。
我带她去过林中的小教堂,告诉她,这里是我的家,我的祖辈,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生活了许多年。她在教堂里好奇地走动,说来这里这么久了,没有人告诉过自己,这片橡树林里竟有这样一间教堂。咦?为什么这里没有神父,空空的?
这里不需要神父,这里有“她”照看就足够了。
我牵着她的手,走到阿特洛波丝的雕像前,这个石头雕成的女神,望着面前的男女,一如沉默但和气的主人。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41:00 +0800 CST  
她是这里的主人,手执剪刀的命运女神。我这样跟她介绍。她顿时觉得无比新奇,我带她来到一个这么神秘有趣的地方,没有什么礼物,比这个更能让她觉得惊喜了。一座埋藏在林中的教堂,还有一座美丽的雕像。
你真是在这个地方长大?是不是就跟故事书里常提到的那些,在树林中,被野狼或者大猩猩养大的孩子一样?不对,你说你有父亲的。
他的想象力逗得我开怀大笑。这个丫头曾经也问过我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不想撒谎,但暂时也不想说出实情,只说,以后告诉你。于是,她再也没有问过。
热气微散的夏夜,我们坐在三叉林里的溪水边。她枕着我的腿,斜躺着看流动闪烁的水光,哼着歌。
抚着她披散下来的发丝,我问,有没有听过一个传说。默纳城的三叉林里,住着一个手执剪刀的恶魔,它杀死无辜的人。她笑,说这个传说她经常听隔壁的菲力奶奶讲给她的小孙子卢卡听,小卢卡调皮地很,大家都叫他小跳驴,整天带着他的小狗到处玩,菲力奶奶生怕他跑不见了。
这的确是个顽皮的孩子,有一天跟人打赌,说能爬到最高的一颗像树上,结果,上去了却发现下不来了,在树上急得哇哇大哭,同样调皮的小伙伴们取笑着他,一哄而散。没多久,枯朽的树杈断了,卢卡尖叫着摔下来,是凑巧路过的我,在他着地前接住了他。
卢卡心惊胆战地道谢,问我的名字,我只是警告他,要懂得珍惜生命,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卢卡似懂非懂地点头。面前的溪水淙淙流动,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语言。
剪刀恶魔的传说,在这个镇子流传许久了。她笑着点我的鼻子,说以后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不许拿这个可怕的传说来吓唬他,这些吃饱饭没事干的人,一定是见过林子里的女神雕塑,然后添油加醋编造成一个剪刀恶魔的传说。我笑问,如果真有这个恶魔,她会怎么办?
她想了想,说,书上写的,恶魔最终会被正义的火焰烧死。如果真有这样的恶魔,她会诅咒它受到应得的惩罚。
如果,我就是恶魔呢?我突然问。她哈哈一笑,捧着我的脸道,恶魔只会杀人,不会救人。我永远记得那一车孩子,以及我的姓名,是你救的。
救人么?我笑了笑。希望不是杀人。我在心里这么说。
月光慢慢地转动,两条影子叠成了一条。身后的林中,美丽的雕像注视着远方,手中的剪刀,似在颤抖。
这是怎么回事……明明是另外一个人在讲话,为什么就像是自己同自己讲话一样清晰,那声音讲过的每一件事,都在眼前形成鲜明而立体的图像,仿佛每一幕都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实。
女神雕塑,剪刀,形形色色的恶魔,还有那个美丽的姑娘……钟小魁抱着胀痛的脑袋,慢慢滑坐下来。

那个声音无法停止,如同找到了宣泄口的洪水一样,继续——整个默纳城终于愤怒了。每天都有大堆的居民围在警丵察局门口,责问为什么还没有抓到那个凶手。
我的画像,差不多被贴满了整个普罗旺斯,又是作为一个通缉犯。罪名是,以残忍手段致五名儿童死亡。
我在一夜之间,成了臭名昭著的变态连环杀人狂。
默纳城在短短半个月之内,遭受了它从未遇到过的悲剧,连续的。先是半个月之前,由市政丵府出面举办的庆祝默纳城成丵立七十周年的化装舞会上,在场的数百人全部莫名其妙食物中毒,其中五十几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调查的结果是,两个调皮的孩子,趁大人不备,跑进厨房,把老鼠药倒进了葡萄酒桶里。警丵察局里,被吓哭了的孩子抽噎着说,他们只是想试验一下,老鼠药是不是只会对老鼠有效。警丵察们仰天叹息,孩子的父母气得昏厥,可是,面对两个十岁都不到的孩子,他们无可奈何,甚至都找不到一条法令来责罚。只有我看到,在大人们的哭声跟长吁短叹中,两个孩子悄然露出的诡异笑容。
我违背了父亲的训诫,对恶魔放下过剪刀,救了一车人,却因此,让另外五十多个无辜者死于非命。如果当时,任由校车装向油罐车……可是,没有如果。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附身魔用另外一种方式,报复我的一念之仁。
那段时间,默纳城被丧钟的声音包围。再不剪断恶魔的生命线,只怕默纳城早晚会变成一座空城。恶魔永远都是恶魔,不会改变。
我用最快的速度,最强硬的态度,将五个孩子,准确说是恶魔的六分之五,抓到了三叉林,捆绑在一起,扔到女神雕塑下。孩子们嚎啕大哭,有的吓得尿了裤子。
我举着剪刀,迟迟下不去手。最终,还是把他们全部关进了教堂,锁在铁笼里,我心烦意乱地回到雕塑的脚下,仰望这尊陪伴我至今的,我整个家族一直追随的神,问她,该如何做?一直到日落,阿特洛波丝也没有给我答案。
我狠狠将剪刀 地里,左右为难。
这时,一道青气从教堂的大门里冲出,击碎了厚实的大门,朝镇子上快速飞去,我一惊,跑回教堂一看,笼子里,只有五个孩子血肉模糊的尸体。要从宿主身体里强行离开,附身魔必须主动杀死他们。这恶魔竟不惜让五个孩子自相残杀,自己脱身而去。
我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朝那道青气所去的方向追去。
我知道它会去找谁。当着卢卡?菲力这个孩子的面,我用剪刀穿透了玛索的心脏。我知道逃跑的六分之五,回去找它们的“同伴”会合。可怜的玛索老婆,必然撞到了这让她恐怖的一幕,恐怕她至死都不明白,为什么同床共枕的丈夫,会突然生出魔鬼一样的面容。
看着这对夫妇的尸体,还有那一缕,从玛索背心里渗出的青乌的烟尘,我上前,冷冷地拔出了自己的剪刀。
卢卡捂紧了自己的嘴,不解地看着我。我不解释,从容地转身。可是,当我回头,却凝住了——她在我背后。装着崭新布料的篮子,翻倒在地上。她想做一条新裙子,跟玛索夫人约好的,等祖父的药店关门后就到她家来量尺寸。但,她没想到会看到这一幕。我朝她走近几步,她后退几步。我们之间的距离,仿佛瞬间被固定,生生世世都不能再缩进。不要过来!!这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我默默回到了命运女神的身边,金色的剪刀扔在一旁,蜷缩着谁在女神的脚下,像只困倦极了的猫。
原来,有的生活,我真的是不能碰,也不能期待的。
教堂里的唱机并没有转动,但还是能听到那首曲子—— I planned each chartered course
Each careful step along the byway
And more much more than this
I did it my way 警丵察来了,市长来了,教会的人也来了,他们手里拿着一张绘有路线图的纸,毫不费力地找到了隐于林中的教堂。我藏在暗处,看警丵察们从教堂里抬出那五个孩子的尸体,教会来的神父面色严竣地跟警丵察局长窃窃私语。
我不但成了通缉犯,还成了真正的恶魔,躲在树林中的,用剪刀杀人的恶魔。我让传说变得真实了。
虽然这个传说,本就是因我的家族而起。我的父亲与爷爷,用这把剪刀杀死无数恶魔,动手时,也曾被不知情的人撞到过。他们抓不到“凶手”,把所见到的一幕讲给别人听,久而久之,变成了一个吓唬孩子的传说。
爷爷与父亲,之前的每一个“阿特洛波丝”,都做得比我好啊。他们从来没有出过任何差错,从来没有在任何时候,为任何人,放下手里的剪刀。
我离开了默纳城。临走前,偷偷去看了她。
她躺在床上,额头上敷着退烧用的冷毛巾,双目紧闭,脸色异常难看,喉咙里不时发出惊恐的咕哝,似沉入一场深重的噩梦。她的爷爷守在她身边,手里握着一串黑色的佛珠,念念有词。
我走了,却没有走远,在附近的城镇里,不起眼地流浪。半个月后,我又回到默纳城,以一个万众瞩目的方式——从市中心的广丵场,众目睽睽之下,把绑在广丵场中央的高台上,即将被处以绞刑的她,救了下来。
默纳城的事,传遍了整个普罗旺斯,最近的一条消息是,有关方面查出了变态杀人狂的同党,据说是她的恋人。这个恶魔的女人,至死也不肯透露凶手的行踪,愤怒的默纳城居民,一致要求按当地法律,对这个女人处以绞刑。
愤怒,会让人变成恶魔,当他们找不到宣泄对象的时候。我抱着半昏迷的她,从乱成一团的人群中飞驰而过,不管她怎么想自己,我要带她离开,起码,要她安全地过完她的一生。可是,一贯脚步轻捷的我,却突然觉得身子变得沉重,力气一点点从腹部溃散开去。
低下头,怀里的她,睁着眼睛,陌生而冷漠地看着我,我在她手中的锋利匕丵首,毫无阻滞地,深深地 了我的腹部。我是阿特洛波丝,我的剪刀可以杀死恶魔,但,我仍然只是人类,会流血,当然也会死亡的普通人类。
“我抱不动你了……”我对她抱歉的笑。
倒下去之前,我看到的是默纳城泛灰的天空,还有围上来的无数,兴奋,痛快,叫好的脸孔,啊,好像还看到了卢卡,那个顽皮的,被叫做小跳驴的孩子……还有那个站得远远的,穿着绿色裙子的模糊影子。
暮色深沉的三叉林里,我被压上沉重的十字架,扔到空地上,周围那一圈手执火把的人,愤怒但又害怕地聚在一起,她也在人群里,旁边站着她穿着中式褂衫的祖父。火光照着她曾经明媚的双眼,而如今,她看我的眼神,死寂如深潭。
“你亲眼看到那个人杀死了玛索。”她的祖父揽住她的肩,“孩子,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要为那个人难过。”
对,不要为我难过。我只是必须走我自己应该走的路。而你,也有你选择的路。也许,我应该怪你用这种卑劣的手段骗了我。但是……我抬起头,看着她,突然大声对她说:当你再听到《MY WAY》的时候,说明我原谅你了。
警丵察局长的枪口,对准了我的后脑。
砰!林子里已经睡着的鸟儿们,扑棱棱地乱飞出来。 5.
钟小魁猛地一惊,那一声枪响,将他从另一个世界里拽了回来。擦亮眼睛一看,那个男人哪里融化掉了,还不是好端端地站在他面前,对着他微笑,指了指前方。
树林里还是那么热闹,枪声过后,短暂的寂静,人们的欢呼声震耳欲聋。阿特洛波丝的雕像,温柔地注视着倒在她脚下的男人,他温热的血,染红了金色的剪刀。
“局长,恶徒虽已除去,但为防万一,恐怕还得做些事情。”一个东方人模样的老头走了出来,在警丵察局长的耳边如此这般说了几句。
“好吧,只要能让默纳城从此以后平平安安,白师傅,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警丵察局长点头。
“把他的尸体抬到我指定的地方埋了。”老头对几个年轻人说道。钟小魁看着那老头,对,那是她开药铺的爷爷,他见过这老头,也见过那警丵察局长。在场的许多人,他都认识。怪了,他怎么会认得出这些人?
还有那个,那个躲在人群外大叔之后的小男孩,是那个小卢卡,他在不敢作声地偷看,枪响之后,这孩子哭了。
人们开始忙碌,收拾着残局。
“是不是觉得,你经历了我的人生?”他镇定地看着那些人抬起他自己的尸体离开,看戏似地,“钟先生,你果然不差呢。居然能够完整地拿走我的记忆,与你自己的意识重叠。呵呵,也好,这样省得我再跟你从头解释了。”他拍拍钟小魁的肩膀,“现在知道我是谁了?”
钟小魁深呼吸一口气,再长长地吐出来,冲他一挑眉:“现在你知道随便附体,自己的隐私就得不到保障了吧?在我的身体里,我才是主人!”
“呵呵。”他朝他竖起了大拇指,看着地上留下的火把,脚印,还有血迹,叹息,“如你所见,杀人狂被正法的消息,让整个默纳城成为了欢乐的海洋。警丵察局长先生成为了为民除害的最大丵英雄。”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44:00 +0800 CST  
,“现在她会去哪里……”
“不……”钟小魁突然抬起头,“还有一个人,是她要报复的对象!”话音未落,他推开众人没命的冲出门去。
雪地上只有钟小魁在奔跑,但恍惚间,却有两条影子……
7.
“我一直都不敢回来这里。”三叉林的废墟前,白太太坐在一块石块上,对着那倒掉的命运女神像喃喃低语,“你真是个恶魔,真的是。”
她苍老的面孔,在夜色中释然地舒展开来,笑着:“你走就走了吧。回来救我干什么呢?你死也就死了吧,为什么又要我在教堂里,发现你那些从来没有寄出去的信呢?你说,你把实情告诉我,又怎样呢?你怕我不相信?还是怕吓跑我呢?”
她长长叹息,又说:“不过这些都没有什么了。你不是恶魔,他们才是,那些不分青红皂白,不肯探究真相的**跟市长,那些被愤怒迷了眼睛的愚蠢居民。”她有些激动,语无伦次,“不过你放心,你不在了,还有我在,我知道阿特洛波丝一直在看着我,我也有剪刀,我应该替你除掉那些恶魔,包括他们的后代,不让他们再伤害任何人。我做到了!我也是阿特洛波丝呢!”
她停住,举起拢在大衣袖口里的右手,一把金色灿灿的剪刀握在手中,尖利得连夜色都可戳破。
“但还有最后一只恶魔,亲爱的,别急,我很快也会让她得到应有的惩罚。”她慢慢举起右手,剪刀的刀尖,对准了自己的心脏。
刺下去的刹那,她的手腕,被一只温暖的手掌紧紧抓住了。刀尖,停留在离她的心脏不到一厘米的地方。
她睁开眼,眼睛突然起了雾,是没有落下来的泪水泛出来的雾。金色的头发,熟悉的面孔,温热的气息,一如四月的春风,吹过田野。
“你……”“是我。我回来了。”
她的剪刀,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你骗我!你回不来的,爷爷说过,你永远不会回来了!”她颤抖着 那张久违的脸孔。
“因为你还在,所以我会回来。”他笑。
“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我看到的一切根本不是真相?”她握住他的手,泪水夺眶而出。
“你看到的是真相,我的确是杀了人。玛索,还有那些孩子,都是因我而死。”他坐下来,把她揽入怀中,“你做的一切,都是一个正常的,有正义感的人会做的事。”
“不是!我对你,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
他轻轻掩住她的嘴,摇头:“这跟信任与否没有关系。你只是做了该做的事,就像我父亲跟我说的,我的路只有一条,就是剪断恶魔的生命线一样。如果当初不是我的疏忽,让附身魔有机会钻进人类的身体,就不会有后来的种种,那五十多个人也不会死了。我在我该走的路上,犯了错误,收到这样的惩罚是应该的。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这傻瓜,为什么不肯放过自己呢?都四十年了呀!”
“对不起……”她伏在他怀里,肩旁拼命 ,泪如决提。
“好吧。”他笑了,用下巴磨挲着她的头颈,“记得我跟你说过么,当你再听到《MY WAY》的时候,说明我已经原谅你了。”
“听不到,我烧了教堂,毁掉了雕像,在那之后,我什么都听不到了。”她拼命摇头,“我知道,神都不肯原谅我。所以才夺取了我的耳朵。我每晚都在放那首歌,可是我听不到,真的听不到!”
“傻瓜,我都没给你唱,你又怎么听的到。”他笑着扶起她,直视着她的眼睛,慢慢地,缓缓地,唱着——
Regrets I’ve had a few
But then again too few to mention
I did what I had to do
And saw it through without exemption
I planned each chartered course
Each careful step along the byway
And more much more than this
I did it my way追着钟小魁赶来的姜南海跟马莉欧,包括五音不全的林七七,都愣在了那里。片片雪花飞落下来,像是有了某种节奏感,欣喜地为这动人的歌声伴奏。
废墟上,钟小魁拥抱着白太太,微微闭着双眼,歌声从他的嘴里婉转而出,飞到林梢,落在雪中,开出看不见的,春天的花朵。
“你有没有后悔过走这条路?驱魔者,阿特洛波丝?”
“偶尔也会。像歌里唱的那样。但不值一提。我做了该做的一切,不求赦免,每段人生,每个脚步,我都以我自己的方式,走了下去。结果怎样,我并不太在意。重要的是,我知道自己的路在哪里,虽然我走得并不太好。但,世上还有许多人,连该往哪里走都不知道,这才是最大的遗憾。年轻人,希望你不是这些人里的一员。感谢卢卡替我找到你们,PKD的服务,我很满意。”
“收件人阿特洛波丝,原来是白太太而不是你。”
“呵呵,她只是剪错了线的阿特洛波丝。”
“对了,运费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卢卡不是人类……你懂的。”
“放心。欧元货真价实,不会变成别的。”
“那就好……咦,我发现你一直跟我说中文!”
“不是我在说中文,而是你能听懂我的话。再见啦,PKD快递员。谢谢你们。”
“喂喂,等等!还没签收!”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46:00 +0800 CST  
当晚,昏倒在雪地中的白太太被一群“刚刚好路过的好心人”送到了医院。但,几个小时之后,抢救她的医生宣布病人呼吸衰竭,抢救无效。
翌日,天未透亮,果绿色的甲壳虫便在路上飞驰。
“早知道就不跟你们来了。没吃没喝的,还搞得跟逃犯似的。”林七七愤怒地啃着干面包。
“你不是不知道白太太跟两桩命案有关吧,虽然现在还没有实质性证据,而且她人也不在了,可**还在啊,我们住过白太太家,又送她去了医院,**早晚找我们去谈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起码也呼吸了普罗旺斯的空气对不对。”姜南海一边安慰她,一边在计算机上飞快地摁着,“住宿没花钱,但给白太太垫付的医药费肯定拿不回来了……”
“这个月我要多一倍的置装费!你不知道我在那个到处是灰尘的档案馆里钻来钻去有多敬业!你看我的袖子全脏了!”马莉欧单手撑着方向盘,把右手使劲伸到姜南海面前,“我这件外衣八万九!”
“少唬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件破衣服是圣诞大减价的时候买的吗!”
钟小魁缩在后座上,问姜南海:“没签收呢,怎么办?”
姜南海回过头,想了想,露出他的招牌狐狸笑:“有时候我们的客户不会当面签收的,根据你这次的工作汇报……我建议你再看看单子。”
钟小魁从包里摸出那张咸菜状的快递单,凑近车顶阅读灯一看,怔住了。快递单的签收人一栏里,不知几时签下了一个——阿特洛波丝。还是中文版的。
雪霁天晴是一定的,小甲壳虫被露出来的阳光镀上了漂亮的金色。仍覆着雪的田园,被一条笔直的路分开两旁。
林七七跟姜南海都睡过去了,马莉欧专心致志地听音乐开车。钟小魁了无睡意,只伸了个懒腰,只起身子,朝车窗外看去。
窗外突然闪过一块野花遍地的山坡,一个高挑健硕的金发男人,牵着一个纤细柔美的黑发姑娘,旁边,站着一个牵着小狗的男孩,三个人,在山坡上对着他微笑挥手……钟小魁把头转回来,闭上眼靠在座椅上
“你是钟家的人,所以,这是你必须走的路!”“我反对!”曾几何时的一场争执,在耳畔回响开来。
钟小魁,你有认真想过,你的路在哪里么?
车载音响里,又响起了那首——《MY WAY》
三界宅急送-【CASE 4】船王
楔子
“今天的进食情况还不错?”
“恩。各项指数很正常。”
他迅速地扫视着面前那一整排显示器里跳动的数据,满意地点头。
“先生,真的打算把它放进去吗?”穿着防护服的下属问道。
“当然!”“可是……”
他拍拍下属的肩膀:“照我说的做就好。”
他走出实验室,白色的衣裳飘动起来的时候,像一直没着落的幽灵。他最爱看星星,这种只有一头扎进浪漫里的年轻人才爱干的事,他却热衷得很。
他摆弄着房里的天文望远镜,他管这架造价不菲的玩意儿叫“deep eyes”,对,他的deep eyes,其实根本看不到星空,但他总看得不亦乐乎,好像真的看见了一样。
也许在这个地方呆太长时间,人总是会干些无聊事吧。毕竟,他是在北大西洋下,很深很深的地方。
实验室里的人全部离开了,室内更干净了。
那四四方方,像个标准的魔方的铱钛金盒子,不动声色的立在实验室的玻璃幕后,数十根导线连接在她光滑的便面。一室静谧,只听到这大盒子里隐隐传出响动。
滴滴,一起叫唤起来。盒子的最底层自动匀速地推了出来,几根森森的白骨散乱其中。那像是,人类的骨骼。
房间里,他仍在看他想象中的“星空”。
“白鲟叔!”有人叫他。回过头,看到站在房门口的人他笑着招手:“等你很久了。”
“你就签收了吧!爷!”
钟小魁一手拿快递单,一首捏笔,在一条污水横溢的逼仄后巷里,对那个瘦到干巴巴的孩子围追堵截。
逼无可退的孩子,干脆把自己 两个垃圾筐的缝隙里, 着墙壁,再也不出来。扎在他身上的白色围裙,上头印着“美美美食居/订座电话xxxx”,红色的字迹泡在酱油汁和别的污迹里。他他穿着件极单薄的外衣,衣领处掉了颗扣子,豁开着,露出了锁骨,以及心口上一块青色的圆形印记。
不……不要……”他语无伦次地,神经质地摇摆着双手,恨不得把自己瘦得像片落叶的身子前进墙缝里去。
“只是签收而已,这有什么难的呢?”钟小魁也顾不得脏乱,蹲到垃圾筐前头,举着纸币晃动,努力挤出亲和的笑容,“来,乖,快签了它!你是巫小芽嘛,对吧,既然你是,就快签了吧!”说完,他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不是给我的!我不要!”缝隙里那双闪躲的眼睛,像看着一枚炸弹似的看着钟小魁手里的签收单。
“很容易的!你看,你只要点个头,然后签下你的名字,一切OK!”钟小魁拼命朝前挤了挤,笑得更灿烂也更僵硬,“来嘛来嘛,签啦签啦!”
“我不知道你在讲什么!我不是!这个东西不是给我的!”里头的人大喊。
寒假一到,PKD的生意见了鬼似的 起来,不光是钟小魁跟林七七,连姜南海跟马莉欧这两个经常偷懒的老东西,一人都分了还几件CASE,每个人都忙得不亦乐乎,马莉欧前天才去了尼泊尔,听说昨天又到了南极某考察站,对于这个女人,钟小魁至今都不甚了解,她除了搜集各种八卦信息以及扮靓的本事了得之外,似乎还会不为人知的歪门邪道,日行千里的功力超过了地球上任何一种交通工具。至于姜南海,永远都端着一副商业成功人士的派头,坐着飞机头等舱在各地穿梭,哪怕他只是去送一只洗脸盆。嗯,对,PKD的托运物永远都是千奇百怪,洗脸盆也好,一首歌也好,只要运费付足。还有林七七,除了视力跟听觉比较脱俗之外,这位IQ跟EQ都不太乐观的少女,总是像个可有可无的人,在PKD混吃混喝混日子,大家从不担心她把货送丢,反而担心有一天她会不会在送货的时候把自己送失踪。
综合评估下来,钟小魁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冠上PKD最佳员工殊荣,从到这里工作起,他上刀山下火海闯游戏鬼上身,什么没经历过,连给怪阿伯送小猫这样的CASE都毫无困难地完成了,就是没想到,他日渐顺利的快递生涯,会在巫小芽这小鬼身上卡了壳。
“我做事是讲效率讲技巧的,哪怕是面对藏在洪都拉斯密林里的食人族,也能提前完成任务。哦,附近有家店的烤鸡非常美味,我专门去享用的,回来就看到你追着那个小屁孩到了这里。”姜南海得意地扔掉烟头,“你似乎遇到麻烦了。”他朝巫小芽逃离的方向努努嘴,“很难缠吗?”
“没什么了不得的。”钟小魁不肯承认,“不过是让他点个头而已,就算是送出去了。我就算拿刀逼他拿手恩他,也非要他点个头不可!”
“哈哈,真是现世报。”姜南海嘻嘻一笑,幸灾乐祸,“谁叫你有偷懒之心,以为选到了个最容易的CASE,现在知道东西烫手了吧!”
钟小魁脸一红,不服气的哼了一声。
早在一周前,面对一堆新CASE时,在分配问题上为视公允,姜南海提示大家石头剪子布,赢了的那个人可以首先选择自己想执行的CASE。钟小魁赢了,他挑选了三件CASE,一个是给外省的某忧郁美少女快递一本诗集,一个是给本市一个怪阿姨快递一只小花猫,剩下的一桩,是给本市那家叫“美美美食居”一个叫巫小芽的男孩送的货,不是诗集也不是花猫,而是一个称谓——船王。
按照寄件人的要求,只要巫小芽对“船王”这个称谓点一点头,这东西就算送到了。
钟小魁还是要承认,他选这三件CASE的时候的确是有偷懒之心,去这些地方好歹比去南极和洪都拉斯什么的好吧,而且看起来也很容易完成。还有,当他一看到船王这个称谓,还有寄件人的名称时,这CASE就像有了某种特别的吸引力似的,让他不由自主的接了下来。万没想到,当他找到工作中的巫小芽,并且饱含感情的对他喊了声“船王”的时候,这家伙就像见了鬼似的跑了。
点头而已,又不是杀头,至于吗!钟小魁抑郁得很。
“我们不能对客户无理!也不能威胁!他们必须自愿签收,这是职业道德。”姜南海拿出一包纸巾,示意钟小魁擦掉屁股上的污水,“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总有自以为是的时候,以为很简单就能完成。”姜南海摇头,“有一天,事实一定会教你,越是简单的事,越要用心对待。”
“我没有不用心。”钟小魁愤愤地擦着裤子。
“你有没有想过巫小芽这么抗拒的原因?”姜南海拿过他手里的快递单,扫视一遍,“当客户拒收时,你有没有最完善的应对措施?”他把快递单塞回钟小魁手里,笑,“还是你只会在那跟匡小孩一样无计可施?”
钟小魁没有顶嘴,把快递单往包里一塞,转身就走。
“不许消极怠工哦!”姜南海大声说,“你这单CASE的deadline好像没剩多久了!”
“管好你自己吧,烤鸡吃多了脸上会冒青春痘的!十三叔!”钟小魁头也不回。
2.
家门口,心事重重的钟小魁以为踢到了一个沙包,直到那个沙包痛得跳起来,钟小魁发现这个沙包是蓬头垢面的林七七。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47:00 +0800 CST  
这家伙一周前就去了另一个城市送货,好像是给一位画家送一种特殊的颜料,这么风雅的任务,她是从马莉欧手里硬抢过来的,这一走就没了消息。
由着林七七哭哭啼啼地挤进家门,钟小魁才从她杂乱的哭诉中得知,这个画家画画成痴,那个变态的寄件人不知从哪里搞来一种诡异的颜料给他快递过去。她送到时,这疯子画家倒也正常,痛快签收了,还留她吃晚饭,她看这画家长得挺英俊,又有免费午餐,于是就留下了。吃完饭,画家说要给她画一幅全身像,起初是拿铅笔在速写本上画的,勾勒得挺像,然后画家就说要试试新颜料,随便拿了一支,用笔蘸了,就在纸上画起来,他见她画得认真,凑上去一看,居然是在她的全身像上加了一条猫尾巴。
“我一下子就觉得不对头了,汗毛都立起来了!”林七七抹着眼泪,“我一把抢过那幅画,不要命的跑了出去。那个疯子就在我后头又唱又笑的!”
“哈,谁让你贪帅又贪吃。”钟小魁撇撇嘴,“就这么点小事,值得你哭的死去活来?”
“你懂个屁啊!”林七七哭得更厉害了,抽噎着,“你不知道……我我……”
“到底怎么啦?”钟小魁不耐烦地抓起饮料,连趴在沙发上睡觉的倾城都不耐烦地白了林七七一眼。
“我……”林七七一咬牙,站起身,手放到身后摸索了一下,然后转过身,难堪地说,“你看嘛!”
——一条毛茸茸的猫尾巴,白色的,末端染着一点红,活灵活现地拖在林七七沮丧的 后。
钟小魁噗地 一口鲜橙多,呆呆地看着林七七的“尾巴”,又情不自禁捏了捏。
“不许乱碰我!”林七七一巴掌打开他的手,虽然悲愤,但显然已经认同这条尾巴属于她身体的一部分了。
然后,钟小魁倒在沙发上大笑,跟倾城一起四脚朝天乱踢,一人一宠物,都毫无同情心。
“你们两个混球!”林七七瘪着嘴,把尾巴 裤子里,呜咽着,“我这些天都不敢回家了,我妈刚出院不久,要是被她发现我长了尾巴,她绝对会再进医院的!”她顿了顿,说,“这个算不算工伤?”
“算个鬼的工伤,你不贪吃就不会着对方的道。”钟小魁坐直身子,突然没了笑容,“你跑到我家来……难道?”
收留我,直到你帮我恢复正常为止。”林七七坐到他身边,认真地望着他。
“你的尾巴不是我弄出来的啊!”钟小魁吧倾城抱到他跟林七七中间,指着它的头说,“我养一只宠物已经很费力了!我养不起你啊!而且孤男寡女的,你住我这儿对你的声誉不利,再说你妈妈那边怎么交代呢!”
林七七抓起倾城扔到一边,一把拽住钟小魁:“我妈妈那边我已经说了,说学校寒假要全封闭补课,开学之前都不能回家了。你看,我吃的很少,而且我可以帮你洗衣做饭,甚至倾城的日常生活我都可以帮你料理!只要你收留我,并且弄掉我的尾巴!不然……我就只好到处流浪。”林七七的眼神无比哀怨,“有可能被马戏班抓去表演,有可能被当成科学怪人拿去研究……呜呜”
“住宿费伙食费你要缴,家务活你全包!最要紧的是……”钟小魁抓起一个苹果塞到她嘴里,“你绝对不能跟任何人说你住在我家!”林七七狠狠点头。
被扔出去的倾城,从沙发背后冒出来,前爪一扒拉,拽出林七七的尾巴,一口咬了下去。
林七七痛得跳起来,倾城死不松口,闹得鸡飞狗跳。钟小魁悄悄退出战圈,摸回书房,关门前喊了一声:“猫尾女仆,晚饭要按时做好!”
坐到书桌前,钟小魁拿出那张又脏又皱的快递单,仔细地看。寄件人是“阿莎鲤”,收件人“巫小芽”,收件地址“忘川市千和街89号美美美食居”。
当他今天在美食居找到正在打扫卫生的巫小芽时,这家伙正被几个喝多了的食客往身上扔花生壳,一点都不反抗,他们仍多少,他就乖乖站在一旁扫多少。
看上去,巫小芽顶多只有十三四岁,老板敢雇用童工也够胆大的。当他呵止了那几个醉鬼,有对巫小芽喊了声“船王”时,巫小芽不但不感激,反而万分恐惧地跑了出去,拽都拽不住。然后,死也不肯签收。
船王……这两个字,现在想来,总觉得有哪一笔扯着他的心似的。钟小魁打开搜索引擎,输入这两个字,旋即出来两百多万条相关内容,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钟小魁使劲抓着头,一点线索都没有!而且,打从普罗旺斯回来之后,姜南海再不提供任何MEPAD福利了,说凡事都要靠自己,工作上的独立性一定要培养起来!呸!明明那天看到他偷偷摸摸带着他的MEPAD跑去电脑城里的维修点,维修人员说没法修,你这个完全是不合格的山寨货,换个正版货玩吧大叔!囧!
他继续翻着网页,手指却突然停住。
他想起巫小芽心口上的青印,——一把利剑,横在一条弯曲的鱼尾跟一只人类的眼睛之间。白天并没有多注意这个小细节,可此时,这图案却再鲜明不过地浮上眼前,似乎早就存在于他的记忆里一般。
船王……寄件人,阿莎鲤……现在看起来,竟说不出的熟悉。他挑中这个CASE,不也正基于这层熟悉感么?
这个CASE的deadline是——下一次月全蚀之前。他查过天文日历,也就是在这个月十七号前,必须让巫小芽收货。今天已经七号了,十天时间而已。从何下手?
他把巫小芽的青印图案仔细画在了纸上,收好。
回想白天发生过的一切,钟小魁的焦点聚集在自己打过的喷嚏上,没错,就是喷嚏。从他一看到巫小芽的时候,他就间歇性地打了好几个喷嚏。想到这儿,他站起身,看着衣柜镜子上自己的脸,苦笑。
各位观众,这么久以来,难道你们没有发觉,钟小魁同学总是喜欢打喷嚏么,事实是,他没有感冒,也没有鼻炎。打喷嚏,是家族遗传病。他老爹也常打喷嚏,只在一种情况下——嗅到不属于或者不完全属于人类的气味时。
这完全是天生的“本领”,但令钟小魁很讨厌,从小到大,经过一些地方,又或者看到一些人时,他的鼻子总是痒痒得难受,他老爹还安慰他,说这是上天给予他的赏赐,总有一天他会因为这个本领而受益。他也不止一次看过他的老爹,一边打着喷嚏,一边做一些他说该他做的“事情”,每到这个时候,冷艳的老妈就会以旁观者的口吻教育他,说不要像你爹学习,身为钟家的人,理当修习到以眼睛与灵力就可分辨一切的境界,而不要靠一个喷嚏去判断,会让人笑话。这一点,你应多向你老妈讨教云云。
好吧,钟小魁一直知道自己的双亲不是普通人,干的也不是普通人能干的事,钟晴于连天瞳这对夫妻档,名声在外,“同行”之中无人不晓,人界冥界妖魔界,这两口子多少都有牵扯。可是,那是他的父母,不是他。
莫纳城里,阿特洛波斯附在他身上时,曾说,我感觉你在排斥。排斥,他钟小魁在排斥什么?他也说不清。不知从几时起,他很排斥父母跟他讲钟家的事,排斥他们要他修习这个术法那个术法,总之是,他不想跟他们一样,他不愿意跟那些超越人类范畴的世界有多余的接触,他不喜欢“钟家后人”这样的称谓,其实,他最想当的,只是个可以走万里路,写万卷书的……作家,而已。当然,这个愿望跟钟家“除魔卫道护卫人界”的家训相比,实在是太平民太渺小了吧。他甚至可以想象他老爹如果知道了儿子的理想只是当个“写字的”是,会用多少语重心长加武力胁迫来“纠正”这棵“长歪了的幼苗”。
他一直过得很孤独,这个家里,好像没有人肯真正地、贴心地跟他谈一谈,跟同学就更不可能,钟家的真正背景不是寻常人可以接受的,唯一能比较聊得来的树妖姑姑,结婚以后便失去了联络,重色轻侄子的她,这会儿不知道跟那位孽龙姑父在哪里逍遥。
唉!钟小魁倒在床上,眼前浮现着巫小芽那张孱弱到凄苦的脸,翻来覆去,想睡觉却又睡不着。
片刻,他突然坐起来,一皱眉,起身出了房间,直奔家中的储物室而去。那扇在房间最里头的朱红色的房门,从来都是紧闭的,锁住房门的不是锁,是封印。
这个储物室,钟小魁只在很小很小的时候跟在他老妈后头进去过,他记得,里头挂着一幅钟馗的画像,还有用梨花木打造的柜子跟箱子各一个,柜子里规整地摆放着各种瓶子和盒子,箱子里则码着各种书本,从古老的线装书到近代的笔记本,都有。他老妈说,等他长大点,这个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然后,他们母子就奔他爹轰出来了,他爹还怪他娘,孩子还小,不要让他随便进这间房,这里的东西都不是寻常用的。那是的他,多好奇啊,可到了后来,等他长成了真正的少年之后,到他的父母清清楚楚告诉他,储物室的东西,都是用来辅助他们对付各种邪灵的工具,以及钟家的先辈们留下来的珍贵手札时,他反而彻底绝了好奇心,甚至都不想再跨进去一步。
厨房里,传来林七七的大叫和倾城的嗷嗷声,然后是锅碗瓢盆乱响一气的声音,热闹非常。
钟小魁站在储物室的门外,犹豫着。门把上,那串暗藏其中的,外人看不到的咒符,隐隐划过一层红光,似有个声音在低低地问——你进来,还是不进来?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50:00 +0800 CST  
晚上再更,楼楼要去上课了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2:51:00 +0800 CST  
三年前,北大西洋,百慕大海域。
巨大的邮轮,仿若在海面上漂流的钢铁城堡,把夜空里的浓浓黑暗都拖拽下来,缠绕在庞大的身躯上,凝重而寂静地剖开海水,朝着未定的方向前进。
船身是,“WHITE PHENIX”几个金色的字母,孱弱地与黑暗对峙,发散着稀薄的光线。
空荡荡的甲板上,一男一女似在争执。
他们的声音,是此时此地唯一的生命迹象。
“我说过不要把儿子硬拉过来的!钟晴,你年轻时不也最讨厌被人强迫么?怎么当爹之后也专制独裁了?”一身黑色衣裙的俏丽女子,黑发扎成高高的马尾,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原本明媚动人的面孔上阴云密布,对着面前那个穿着白色大衣的男人,她的丈夫,气恼地抱怨。
“老陈不是送了咱们家三张船票嘛!不来多可惜!这艘油轮比泰坦尼克有过之无不及啊!让小魁来见识见识有什么不好?别浪费了嘛。我怎么知道会遇见海魉!”丈夫尴尬又懊恼地挠着头,边说边朝船下张望,“海魉来去无踪,一旦匿入海中气味就会消失,你我的灵力加起来也追踪不到。除非去找当地的同行,他们中应该有人有魉鳞梭,只有这个玩意儿能找到海魉的藏身之处,把人救回来。”
“等你找到魉鳞梭,儿子都成水鬼了!”妻子狠狠剜了他一眼,纵身跳上甲板的围栏。
“连天瞳你干嘛?”丈夫吓了一跳,一把抱住妻子的腿。
“整艘船上的人都被海魉带走了!”妻子怒视他,“其中一个是你儿子!放手!我就算把百慕大反过来也要把儿子找回来!”
“我当然知道那是我儿子!”丈夫抬起头,抱着妻子腿的动作虽然很滑稽,说话的口气却坚硬如铁,甚至不近人情,“如果他因为一群小小的海魉就丢了性命,他就不配做钟家的人!”
“你……”
“给我冷静一点!说我不像从前?你自己不也一样!曾经那个冷静睿智的连天瞳死哪儿去了?!”
“我怕他出事!”妻子要哭出来了,“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
“下来!”丈夫把她抱下来,“我们马上去找魉鳞梭!”
呼啸而来的海风,湮没了他们的声音。深蓝色的海水冷冷地翻滚着,无涯的海面,把世界剖成了两半……
啪啪啪啪!清脆的把掌声里,钟小魁惊醒过来。
眼前凑上来一张笑嘻嘻的脸,翠绿色的眼眸溜溜转动,红润而光泽的嘴唇夸张地开合:“你没死啊?!”
钟小魁腾地坐起身来,身子紧张地朝后一缩,打量着眼前这个金发及肩、唇红齿白绿眼睛的少年,一件分不出年代的灰色袍子胡乱裹在他身上,一条银制的腰带,厚实稳固的缠在他纤细的 上,带扣上那枚鸡蛋大小的红宝石尤为惹眼,还算修长的腿上交叉缠绕着银色的绑腿。
钟小魁不说话,把视线移向四周——铁皮一样的墙壁,贴着一层经年累月滋生出来的铁垢,有的地方像被烟火熏过,印着一片片焦黑的印子,墙角下堆着锅碗瓢盆。
昏昏的节能灯吊在不牢靠的电线上,在房间顶上依依呀呀地晃悠。
“喂,我问你话呢!”少年一只脚踏上了床沿,鼻子几乎要挨到他的鼻子了。
钟小魁搭眼一看,默了半晌,说:“你鞋子上有东西。”
少你低头一看,一片烂烂的菜叶,不雅观地粘在他的靴子上,他的靴子已经脏的不像样子。
“呀,刚才吃饭的时候没注意。”少年拈起菜叶朝后一扔,随意地伸出舌头把粘在嘴边的一颗饭里 下来。
这家伙,从生下来就没洗过澡吧,钟小魁分明闻到从他身上发出的一种怪味,腥腥咸咸的,像海水的味道。
“你是第一个醒过来之后不问我是谁这是哪里的家伙呢,别人都怕得要死,你居然提醒我脚上有菜叶。”少年在他身边嗅来嗅去,“你摆明了是人类嘛,还是中国人。”钟小魁 发胀的脑袋,被斩断的回忆渐渐拼组还原——
爹妈硬拖着他去百慕大度假,上了那艘叫WHITE PHENIX的豪华邮轮,船上乘客很多,一路上风平浪静,并没有什么惊喜,直到那一天的晚上,邮轮似乎出了故障,在一片陌生的海域停了下来,四周隐隐可见大大小小的岛屿。记得是十点钟的样子,船上的所有照明全部瘫痪,几秒种后,空气里由远而近地传来了一阵曼妙的女人歌声,听不清歌词,之莫名觉得异常好听,那奇异的调子直直地钻进了心里。再然后,他老妈十万火急地冲过来,手里拿着两道符纸,迅速 了他的耳朵里,说,集中注意力,别乱想,安稳留在房里。说罢,夫妻俩就闪出了房间。
他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他们回来,只听到外头不时传来砰砰砰的响动。他打开房门,发现所有的房门都大开着,沿着走廊一路下去,每间房里都空无一人。再走,餐厅,大厅,到处都是被撞翻的家具。
站在空荡荡的大厅,他的心里略略发毛。
这时,一阵异常的轰隆声从外头传来,钟小魁一辨方向,拔腿便往甲板上跑。刚上去,他便被眼前一幕就惊呆了。
数不清的大鱼小鱼,在半空中快速游动,蓝色的鱼尾僵硬地摆动,一游过船舷,便笔直地坠下去,噗通一声消失在水花里。他的老爹手执一把红光耀目的长剑,与一个金发闪烁的蓝衣女子对打正酣,他老妈手挽数根长度无限的红绳,操纵红绳缠住那些有出船去的“鱼”,用力拖回来,红绳几乎在空中交织成了一张网,可还是忙不过来,救下来的少,掉下海的多,那些救下来的,又往海里奔。
钟小魁站在甲板的入口处,使劲揉了揉眼睛,娘咧,那些半空游动的那里是鱼,根本是长着鱼尾的人哪!再看,那些不就是船上的旅客们么!怎么全变成“人鱼公主”了?
正诧异着,他冷不丁被从背后撞上来的东西撞翻在地,回头一看,一个七八岁的外国小姑娘,甩着鱼尾巴,眼神空茫地朝船外“游”去。落水声不绝于耳。
见势不妙,钟小魁一跃而起抱住小姑娘的腰,用力把她拖回甲板,可她根本不领情,鱼尾放肆而凶恶地摇动,狠狠打在他身上,痛得他叫出了声。听到儿子的叫声,他老妈在那头大喊:“回船舱去!快!不要靠近有水的地方!”
话音未落,只见那渐渐落败的蓝衣女人跳开了去,竟一把扯下自己的左臂,化成了无数条带着吸盘的海藻,铺天盖地朝夫妻俩涌去,一时间竟将他们缠得无法动弹。
趁这几秒工夫,蓝衣女人朝钟小魁扑了过来,一把勾住他的脖子,纵身跳下了海。他最后看见的,是他老爹身上的海藻被有内而外地切成了碎片,最后听见的,是老妈有生以来最尖利的一次喊叫——儿子!
他是不会游泳的,真不会。咕噜咕噜的旗袍在四周弥漫,冰凉腥咸的海水灌进了嘴里,呛得人想死。
完全不能估算自己落到多深的海里,只知道,自己离一个世界越来越远了。突然,一阵异常的波动从某个方向冲来,带着一种炽热的温度,连海水都要被分开来似的,一片炸裂般的火光在不远处亮起,还有炮火的声音。
这是在深海里吧?!怎么又炮火……
扼住自己的那只手突然松了,可是,他反而觉得身体失去了支撑,连意识也飞开了去……
“你救了我?”钟小魁对少年说了第二句话。
“啊,你果然跟别人不一样呀!”少年干脆蹲到了床上,托着下巴,用勘测的目光打量他,“我们不但救了你,还救了WHITE PHENIX上的几百个乘客哦!”他顿了顿,突然抓住钟小魁的胳膊,“你快问我是谁这是哪里这些问题嘛!”
“你已经替我问了,回答吧。”钟小魁看着他那双油汪汪脏兮兮的,不知抓过什么的双手,尽量礼貌地把胳膊抽了出来。这个怪东西,看起来也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头发的颜色是全身唯一的亮点,每一丝都像是黄金雕出来的一样,只可惜乱七八糟,鸟窝一样顶在头上。
“你……”少年指着他的鼻子,“好吧,败给你了!你们那艘船遇上了海魉,这群生活在北大西洋深海里的妖魔,一到觅食的季节,就会浮出海面。凡是被它们的歌声迷惑的人类,就会像中了奇怪的毒一样,变成半人半鱼的怪物,他们失去自我,只留一个念头,就是跳海,然后被海魉带回老窝去,吃得骨头都不剩。”他把手指转向自己,“而我们,就是专门对付海魉的……幽灵海盗。你现在就在我们的大船上哦。我叫蓝。”
“蓝?”钟小魁重复着这个简单不过的名字,“你们是海盗?”
“那是不了解的人给我们起的名字啦,他们不知道我们救人,只认定我们的船上有许多抢来的珍宝,所以就叫我们海盗咯。”蓝耸耸肩,一手掀开床单,在里头摸来摸去,掏出来几块亮闪闪的玩意儿,扔到钟小魁手里。
“金币?”钟小魁不是惊讶于金币本身,而是这么破烂的地方,从床单下随手摸出来的居然不是虱子。
“船上有好多呢。”蓝兴致勃勃地说着,“还有宝石和各种纸币,都是我们的玩具,但这些不是我们抢来的,是我们救下的人们送的,经年累月的,堆得船里到处都是。”
自己这是到了一个什么地方哪?!钟小魁跳下床,跑到对面墙上那扇圆形的窗户前,用力一推,发现厚实的玻璃是焊死了的,冰凉的表面上蒙着一层灰灰的尘垢,他把玻璃用力抹干净,贴上去一瞅,迎面便看到两排白森森的巨大牙齿朝自己撞来,砰一声闷响,他惊得退后半步,窗外迅速游过一个巨大的黑色影子。对的,是游,因为他看到了一片沉在微弱光芒里的海水。
“不要怕,是森林。”蓝凑过来,笑嘻嘻地指着窗口,“是头大白鲨,有时候回来找我聊天,玩游戏什么的。”
大白鲨……钟小魁被自己的口水呛得直咳嗽。
这时,房门被不礼貌地撞开了,一个梳着两条辫子,穿着风格跟蓝差不多的金发姑娘兴冲冲地跑进来,喊着:“蓝!快来晒太阳了!”一见到钟小魁,她跑到他面前,问,“你醒啦?”钟小魁点头。
她把蓝拉到一旁,小声说:“他能听懂我们说话呢!我以为又得找人当翻译才成。”
“对哦,很奇怪的,他好像天生就能听懂似的。”蓝挠着鼻子,跟金发姑娘商量,“阿莎鲤,我们带他一起去吧!这个家伙很好玩哦!一点都不害怕的样子。”
“可是……爷爷不会不高兴吧?他并不太喜欢这些人类。”姑娘思忖着,“而且这些人很快就要被送走,大船上的事,他们知道得越少越好。”
“没事,我们混在人堆里,爷爷不会发现的。再说了,他们离开以后也不会记得了。”蓝不以为然地撞了她一下,“走嘛走嘛,这家伙这的很好玩!跟那些人不一样!”
“好吧。”她不情愿地同意了,然后转过身,朝钟小魁伸出手,“嗨,正式介绍下,我叫阿莎鲤,跟蓝打小就是玩伴。我们救了你,但你不必太感谢我们,走的时候,你得把身上最值钱的东西留下来。”这姑娘说话真直接,看起来比蓝大不了多少,口气却比他成熟多了。钟小魁笑笑,伸出手:“我叫钟小魁,十四岁,中国人。”
姑娘其实长得很漂亮,像外国电影里的女主角,只是那双手冰冷异常,手腕的静脉处,生着一条细细的、暗红色的线,在白皙的皮肤上十分显眼。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8:26:00 +0800 CST  
原来,这就是阿莎鲤说的“太阳”。
高高的拱顶上,雕刻着一个巨大的圆形图案——一把剑,横在一只人类的眼睛与一条鱼尾之间。一个直径约一尺多的光球漂浮在这块图案下,金灿灿的光线均匀地撒在下面那座椭圆形的大厅里,上百号人聚集在一起,有的坐有的躺,个个都很享受,轻快的音乐在四周飞舞。
钟小魁站在大厅的入口,微微张着嘴。这不应该叫大厅了,它那么那么大,足有大半个足球场那么大!
坚实的钢铁墙壁,以弧形的方式将这个硕大的空间密封成了一个椭圆形的球体,共有四层,每一层都环绕着一条廊道,后面是通往不同地方的大门,人们就坐在这个球体最底层的空地上,没有多余的装饰跟摆设,只有满地的坐垫,空地两边还各有一架升降梯。
蓝说过,他们住在大船上,但是钟小魁没有想到,这艘船比WHITE PHENIX还大得多,而且它的造型跟不像一艘船,而是一座天衣无缝的堡垒。幽灵海盗的堡垒。
钟小魁被蓝拽进了人群里,他的皮肤,清楚地感受到了阳光的热度,他抬头,半眯着眼睛看那个金色的光球,恍惚间,仿佛那真的是一个挂在室内的太阳。
“我们一年要晒两次太阳哦!”蓝坐在地上,舒服地眯起眼睛,阳光下的皮肤,细嫩得连血管都隐隐可见,“给我讲讲你们的国家吧,中国人都吃什么呢?牛肉么?还有你们的长城,是不是跟金字塔一样,都是外星人修的?”
钟小魁哭笑不得:“你自己找机会去中国看看不就知道了。”蓝慵懒的神情略略凝了一下,旋即笑出声:“我喜欢听别人讲呀!”
“你不要理他,这个家伙总是神经兮兮的。”一旁的阿莎鲤冲着钟小魁摇摇头,“这个‘太阳’是我们这里最珍贵的东西了,是由历任的船王亲自守护,一年里放出来两次。每到这时候,船上的人就像过节一样高兴。”
“不晒太阳的话,我们会死掉的。”蓝插嘴道。
这时,钟小魁发现四周的墙壁上,画满了精美逼真的图画,细细一看,全是世界各地的代表风景,纽约的高楼,巴黎的铁塔,马尔代夫的海滩,埃及的夕阳与黄沙,还有大片的草原,广袤的蓝天,看得久了,好像这的置身其中一般。“都是我们自己画的呢,我也也画过,父母画过,我跟阿莎鲤也画过。”蓝得意地说
一阵老迈的咳嗽声从上方传来,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穿着宽松的黑袍子,拄着拐杖从另一边的通道走了出来。悠闲的人们,旋即站了起了,恭敬地朝老人弯下腰。
“这回出现的海魉,数量很多,虽然消灭了大部分,但逃脱的不会善罢甘休。它们太恶了,一定会想方设法把乘客抢回去,所以大家不要掉以轻心,一定要把他们安全送回陆地。”老人慢吞吞地说着,每个字都中气十足。说完,他的目光穿过人群,落在钟小魁身上。
阿莎鲤有些紧张地把钟小魁往后面扯,小声说:“低下头!”蓝不敢看老人的眼睛,吐吐舌头,把头埋得更低。
“为什么要低头?”钟小魁不肯,他没有做错事,也并不害怕那个老头。
“蓝,阿莎鲤,你们到我房间来。”老人发了话,“还有你们旁边那个小子。”
“完了,爷爷肯定生气了!”阿莎鲤瞪着蓝,“都怪你!都说了不要带外人过来晒太阳的!”
蓝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钟小魁随着他们从另一条通道走了过去,走了很久,他完全无法估算自己身在的这艘属于“幽灵海盗”的大船究竟有多大。
走进一间看起来普通无奇的房间,跟任何一艘游轮上的房间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房间更大更干净些。
“跟海魉头头在甲板上打架的男女,是你父母吧?”老人坐在椅子里,慢悠悠地问。钟小魁点头。
“你的父亲,从手掌里变幻出一把红色长剑,你的母亲,手里的红线像蛇一样灵巧而有力。”老人继续说,“他们的背景,不简单呀。”
钟小魁沉默。蓝跟阿莎鲤对看一眼,没敢说话。
虽然他从头到尾都没笑过,但老人的面相并不凶恶,甚至是慈眉善目的,但,就是有让人不敢藐视的气场。
“他们只是普通人。”钟小魁说。
“我们从海水里把你救回来的时候,你虽然已经神志不清,可你的手却死死掐着那只海魉的脖子。别的受害者,毫无反抗,无一例外。”老人的眼睛并没有张得很开,不着痕迹地打量着钟小魁,“战斗,是你的本能。”
“我只是个初中生。从来不跟人打架。”钟小魁貌似老实地回答。
“我看人很少走眼的。”老人不再理他,转头对阿莎鲤说,“大船要补充燃料,48小时后可以送他们回去。”
“我知道了。”阿莎鲤恭敬地回答,“所有中了海魉毒的人,已经给他们服用了解毒剂,12小时后他们就能恢复本来面目。”
老人点点头,拄着拐杖慢慢朝门口走,经过蓝身边时,也不看他,只说,“以后,这一切都要你来做。”
蓝 手指,嘴里含含糊糊地唔了一声。
老人叹口气,踱了出去:“好好照顾我们的客人。”
嗵嗵的拐杖声一消失,蓝就像换了个人,马上嬉皮笑脸地拉住钟小魁:“来来我带你去参观!作为回报,你要跟我讲有关你们国家的故事!还有你自己的故事!”
钟小魁被他不由分说地拖了出去,开始在这艘奇特的大船里光明正大地穿梭。
这艘钢铁怪物,不论体积还是构造,都有别于他见过的任何一艘船,准确说,它更像一艘制造得很怪异的超大容量潜艇,行走在这么大一个机械的肚子里,却连一点引擎声都听不到,这艘前进的大船,安静得像在空气中自由来去的风,感觉不到任何沉重。
“看,这是无菌置留室,所有被我们从海魉手里救下来的人,只要中了海魉毒变成了人鱼怪物的,都放到这里,给他们服用解毒剂,去掉他们的鱼尾巴。很大,足足能容纳五百人,WHITE PHENIX上大多数的乘客,我们都就回来了,明天他们就能恢复了。”
“这里是我们的餐厅,我们的主食是海藻和虾蟹贝类,天天吃,吃一辈子。最珍贵的是蔬菜,我们的囤积很少很少。因为大船里不能种菜。我长这么大只吃过一次青菜,真好吃!我真羡慕你们这些能天天吃到蔬菜的人!”
“这里是娱乐场,老约翰每周都会准时打开电视机,给我们放DVD看,每次放的都是国家地理,不管重复多少次我都看不厌!这里没有互联网,也没有电话,一切能与海面上的世界联络的工具都没有,爷爷说人类很厉害,一点点的电波或者别东西,都可能被追踪到,必须要小心!”
“这里是我们的餐厅,我们的主食是海藻和虾蟹贝类,天天吃,吃一辈子。最珍贵的是蔬菜,我们的囤积很少很少。因为大船里不能种菜。我长这么大只吃过一次青菜,真好吃!我真羡慕你们这些能天天吃到蔬菜的人!”
“这里是娱乐场,老约翰每周都会准时打开电视机,给我们放DVD看,每次放的都是国家地理,不管重复多少次我都看不厌!这里没有互联网,也没有电话,一切能与海面上的世界联络的工具都没有,爷爷说人类很厉害,一点点的电波或者别东西,都可能被追踪到,必须要小心!”
一路上,蓝就这样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仿佛他一辈子都没讲过话,要一次讲过瘾似的。
一直走到通道的尽头,蓝一脸神秘地推开一扇不起眼的小门:“来来,给你看我的秘密基地!”
钟小魁走进去,绕过两排堆满了杂物的柜子,掀开一幅肮脏的门帘,一个挂满了翠绿葡萄叶的花架迎面而来,花架下是一块整得四四方方的泥土地,两米见方的样子,旁边的空地上,摆满了各种用泥巴塑成的模型,有巴黎铁塔,有自由女神,还有不认识的小村庄,以及蜿蜒的长城。
“哈哈,我很厉害吧?”蓝得意得很,指着那块地说,“下面撒了土豆的种子哦!他们总是说大船里长不出地上的蔬菜,我就偏要试试!这些泥土,是一个叫安徒生的人送的。都好几百年了哟!”
“写《海的女儿》的那个安徒生?”钟小魁蹲下来,摸着那些 潮湿的泥土,觉得不可思议。
“是啊。”蓝坐下来,捏了一块泥巴在手里,“听说安徒生其实是很爱旅行的,那次路过百慕大的时候,他遇上了觅食的海魉,被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妹妹救了。俗气的爱情故事呀,人类是不能长时间留在大船里的,他们总要回去自己的世界,安徒生走了以后,我的这位先祖姐姐偷偷去找他,他要她留下来结婚,她却拒绝,在他们分别的那个清晨,她在海面上的第一缕阳光里,化成了一片泡沫。”他撇撇嘴,“我们是不能到海面上去的,一旦离开海水,体内的细胞就会迅速衰竭,24小时后……就会变成泡沫。海水下才是我们的世界。”他沉默了一会儿,收起略显低落的情绪,哈哈一笑,“所以才有了那篇《海的女儿》嘛!灵感来源于生活!后来,安徒生又来了一次百慕大,送了一大袋泥土,还有蔬菜什么的给这位先祖姐姐的哥哥,然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呃,你们现在吃的蔬菜,不会是几百年前安徒生送的吧?”钟小魁突然问。
“你真聪明!不然你以为从哪儿来!”蓝嘻嘻笑着拍他的肩膀,“我们的保鲜技术很好哦!蔬菜是很珍贵的!因为海里不长蔬菜啊!”
钟小魁想了想,不再去计较蔬菜,转而问道:“你……从来没有去过海面上?”
“嗯。”蓝继续摆弄他的泥巴,“不过我对海面上的世界,也算熟悉哦!所以我才要你多讲点故事嘛!你不知道,我长这么大,你是第一个能听懂我说话的外来者。”他抬起头,笑,“我很开心呢!”
钟小魁的心,没来由地被他的眼神拧了一下,无端端地难受。
“那些土豆种子,也是几百年前的?”他问。
“对啊!还是安徒生送的。说先祖姐姐最大的愿望就是在大船里种出土豆来。”蓝深深吸了口气,“也是我的愿望呀!”他凑近钟小魁的耳朵,“其实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到真正的地上,去当个农夫,想吃什么种什么!还可以带着小狗在田里到处跑,躺在地上晒太阳,真正的太阳。”
钟小魁不吱声,看着蓝手里的泥巴,被他捏出了一只小狗的模样。
“你爸爸真能从手里变出一把剑来?他是魔术师?”蓝很跳跃地转了话题,“还有你妈妈也是么?”
“不是啊。我都说了他们只是普通人类。”钟小魁回答得并不太坚定,思索片刻,又说,“他们只是会一些别人不会的‘技术’,帮人抓一些妖魔鬼怪而已。”
“这么厉害?”短暂的惊奇后,蓝眨眨眼,视线落回手里的泥巴上,“哪……他们一定很期待你也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吧。”
“就像你爷爷期待你成为他那样的人一样,对吧?”钟小魁反问。
“哈哈,你真行,连这个都知道。”泥巴狗被蓝揉成了一团,他头也不抬,“可那并不是我想要的呀。为什么爷爷是怎样,我就必须是怎样呢?”他咬了咬下唇,站起身,鼓足勇气说,“我一点都不喜欢大船,我也不想到幽灵海盗,更加不想当下一任的船王!”钟小魁愣了愣。
“因为你很快就要离开,而且我们不会再见面,所以我才给你讲实话哦!这些话,我只跟阿莎鲤讲过,爷爷要是知道了,肯定会非常难过和生气的。虽然他一直对我很生气,觉得我太贪玩不长进。”他从顶上摘下一片葡萄叶,笑,“看,这都是我用硬纸剪出来,再拿颜料染绿的呢!”
果然,这满屋翠绿的葡萄叶,都是纸的。
要用多少盼望跟美梦,才能剪出这么逼真的叶子。
这些纸叶子,还有那些可能永远都不会发芽的土豆,在少数人眼里,是活的。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8:30:00 +0800 CST  
“白先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们祖祖辈辈都是这样生活下来的,我们要遵守我们的规矩。”
“老师!”
“我已经不是你的老师,而你也不再是幽灵海盗,三年前,你要自立门户,我给你自由。从你离开大船的那一刻起,你跟我,还有船上任何人都没有瓜葛了。如今你跑回来,我不阻止,还当你是客人。该说的都说完了吧?那就请离开!”
“难道,你们真的一点都不向往海面上的世界吗?不用变成泡沫,以真正的人类的姿态,去享受深海里永远都不会有的美好生活!只要你肯稍许第妥协。”
“向海魉妥协?”
“我是为了大家好啊!”
“从今天起,我以船王的身份命令你,不准再踏入大船一步!滚!”
一个年约三十的眼镜男子,被蓝的爷爷从房间里推了出来,两个早等候在此的彪形大汉把他架起来朝外走去。
“白鲟叔以前是大船上最聪明的人,他有一个实验室,经常做许多神奇的实验。”蓝看着被强制离开的男子,惋惜地说,“不知道他哪里得罪了爷爷,三年前被赶出了大船。只能在晒太阳的那两天回来一次。许多关于外头的故事,都是白鲟叔讲给我听的,他真的好博学!”
“离开大船,他怎么生活呢?”钟小魁问。
“他有自己的船,自己造的!好厉害的!”蓝的眼里分明满是艳羡,旋即又担忧起来,“爷爷说不许他再踏入大船,那岂不是连太阳都晒不成了?那样他很快会死的!”
“好啦,不要在这里讲闲话了。”阿莎鲤走到他俩身边,“钟小魁,打船正在上升,我们会把你和其他乘客,放到离圣乔治港最近的小岛上,地上的人很快就会找到你们。跟我过来吧。”
她领着他,坐升降梯到了最底层,穿过长长的廊道,进了一扇弧形的铁门,门后,躺着上百个
WHITE PHENIX上的乘客,都在熟睡。
“他们已经吃了这个。”阿莎鲤从兜里掏出一枚胶囊给钟小魁,“每个离开这里的人类,都得吃。他们不能有这里的的记忆。”
“你们到底是什么?”他接过胶囊。
阿莎鲤笑笑,伸出手腕,上头的红线,分明是个裂口,像鱼鳃一样开合。
“我们才是真正的人鱼。”她放下袖子,“你们人类以为的长着鱼尾巴的人鱼,只是会吃人的海魉而已。”她叹气,“。我们在船王的带领下,世代守卫着这片海域,斩杀海魉,救人性命,是我们的天职。呵呵,想不到吧,在深海下有我们这样的存在。”他笑起来,“别追问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我们自己也不知道。”
“我不问。”他摇了摇胶囊,“反正问了也会忘记。”他突然想起什么,“海盗姐姐,你不是说过,离开时,被救的人都要留 上最值钱的东西么?”
“对啊,不然你以为我们船上的珍宝是从哪里来的!”阿莎鲤伸出手,“你的呢!”
钟小魁深吸一口气,笑道,“我没钱,不如留一个承诺,将来,不论是你还是蓝,如果我们有缘再见面,我会答应你们一个请求,不管是什么,我都会替你们完成。杀人放火不行。”
“我收了。”一直默默站在阿莎鲤身边的蓝,把钟小魁朝门里推了一把,“快走吧!把胶囊吞了!”
钟小魁听话地把胶囊放进口里,冲他们挥了挥手。
铁门徐徐关上,一阵猛烈的震动,这房间仿佛从大船上脱离了出去。钟小魁坐在角落,张嘴一吐,半颗胶囊落了出来。头渐渐有点晕,像是坐在一架快速上升的电梯里。
旁边是一扇圆窗,透过玻璃,他看到了渐渐湛蓝明朗的海水,还有一个站在一条大白鲨上的少年,破水前行,他腰间的红宝石,闪烁如星辰。幻觉吧……一定是的……
钟小魁开在墙上,彻底睡去。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8:30:00 +0800 CST  
“我们PKD只是快递公司,不兼职绑匪的。”姜南海胆战心惊地坐在倾城背上,老实说,他还是不太能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一只贪吃的小胖狗在自己眼前变身成一只体格庞大,金毛飘扬,背有凤翼,似狮如虎的巨兽。也不太能接受另一个事实——钟小魁把昏迷不醒的巫小芽绑成一个粽子,扔到他怀里。并且逼着他一同前往遥远的百慕大,理由是,身为领导,应该跟下属有难同当,万一警察叔叔找麻烦,他要负责背黑锅。
最关键的是,他们现在,在几万米的高空飞着啊!
“不用紧张,倾城的气场会替我们隔绝寒冷与缺氧等一切问题,只要你不惹恼他将你扔下去,以它吃饱饭的速度,天亮之前就能到达肯德利费尔德附近了。从那儿找最近的港口出海,往百慕大三角海域去。”钟小魁回过头,朝石化状的姜南海眨了眨眼,“别紧张,我保证倾城是世界上最安全的生化交通工具。”
林七七过来人般拍拍姜南海冰冷的手,安慰道:“十三叔,第一次都是这样的,放松放松!”
“我不紧张!”姜南海好不容易憋出一句话,抓住钟小魁的肩膀道,“这貔貅什么来路?你家的?”
“本来就是他家的宠物。”林七七插嘴,“我当初也被吓了一大跳呢!”
“它吃垮了一座城?”姜南海揣测。倾城的尾巴啪一声打到他头上,吓得他不敢再说话。
“我老妈说,当年它一声吼叫,震垮了一座城池,所以命名倾城。”钟小魁的神色很严肃,完全不是开玩笑,“神兽貔貅,护主避邪,有进无出,能吞世间万物,我家的倾城,最初的最初,是秦始皇水下皇陵之中的镇墓兽,后来遇到我娘……”
说到这儿,钟小魁突然收了口,咳嗽两声:“总之,倾城不仅是我家的宠物,你们这些占了便宜的家伙要懂得感恩!多买火腿肠跟奥利奥犒劳它,最近它狂爱这两个。”
“你娘遇到倾城?”林七七还惦记着他之前的话,“你娘肯定是个厉害角色啊!说说她嘛,还有你爹!哎呀,我怎么觉得你家的人都很有意思啊!
“闭嘴。别忘了你有求于我!”钟小魁低声威胁,还故意学了声猫叫。林七七乖乖闭嘴。
定下神来的姜南海恢复了惯有的淡定与绅士,笑笑说:“小子,一说起你家的事,你脸上都在放光呢,好像很骄傲的样子。既然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家庭背景,平时为什么很少听你提起?”
“放光?”钟小魁一愣,马上黑着脸否认,“你老花眼!”
“呵呵,好吧,不八卦你的家事了。但这个家伙……”他戳了戳还没醒来的巫小芽,“你应当跟上级做个工作汇报吧?关于这一只的。”
“两年前,一艘名叫安吉汗德的货船,经百慕大海域驶往波多黎各,货船上有一位中国籍船员,带着他十四岁的儿子在这艘船上工作,航行途中,船上爆发了一场类似恶性伤寒的传染病,几乎一半的船员都死于这场怪病,包括这对中国父子。”钟小魁回望了趴在自己肩上的巫小芽一眼,“当时,许多媒体报道了这场惨祸,当局也列出了死难者名单,那个中国船员姓巫,他的儿子,叫巫小芽。”
林七七差点从倾城背上掉下去,她指着钟小魁道:“你可从来没跟我说这一茬啊!”她见鬼似地把巫小芽的身体用力朝钟小魁那边推,“你那天把他绑回来之后,关在房间里,不许我进去,你到底干了什么?”
“我不需要跟女仆解释。”钟小魁把目光转向姜南海,“不要以为我自己没有消息渠道。巫小芽身上有一个纹身,是在这个身体死去之后才出来的。”他从怀里取出他画下的图案给姜南海,低头望着身下那一片厚重的云层,“我要去一个地方。虽然我记得并不是太清楚。”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8:31:00 +0800 CST  
现在是正午,百慕大海域上的天空,找不到一丝阳光的踪影。一艘小型科考船急速前进,在空旷的海面上留下一条长长的痕迹。
钟小魁说倾城不会游泳,姜南海才极不情愿地包下这艘船,然后一路上都在跟他算计包下这艘船花了多少钱,额外请船长吃饭又花了多少钱。一说到钱,这个男人就像只罗嗦的苍蝇。
来前,钟小魁问那位大胡子船长是否知道三年前百慕大的WHITE PHENIX号事件,船长顿时来了精神,说那件事当年闹得可大了,一整艘船的游客集体失踪,几天后这些游客却在离事发地很远的圣乔治港附近的小岛上出现了,几百号人都安全,只是没人记得到底发生过什么。这是魔鬼海域百慕大嘛,离奇出现在百里外的船员啊什么的。
船长讲得很来劲,姜南海添油加醋地翻译着,林七七怕得要死,钟小魁心不在焉。
“请沿着当年WHITE PHENIX号的航线前进。”钟小魁用英文对船长说了这一句话,径直回了房间。
巫小芽已经醒了,发现自己被捆得死死,顿时拼命挣扎。钟小魁也不制止他,只说,我们正沿着WHITE PHENIX号的航线,在百慕大里前进。
巫小芽愣住了,旋即大喊:“放了我!我不要去!放我回去!”
“你还想跑?你好像躲到什么时候?”钟小魁猛地一拍桌子,冲上去揪住他的衣领,“你要在这个死去的躯壳里当多久的缩头乌龟?你到底怎么了?”
巫小芽在床上缩成了一团,不挣扎了,喃喃地说:“我是巫小芽……”声音小得连他自己都听不到。
“放屁!”钟小魁一把将他拖到自己面前,吼道:“你是蓝!你是世代守护这片海域的幽灵海盗!你是大船下一任的船王!”门口,姜南海跟林七七被钟小魁的样子吓住了,这个平日里并没有什么鲜明性格,闷闷的,偶尔会毒舌一下的小子,像头狮子似地爆发着力量,如果这力量是有形的,那面前的巫小芽早该万箭穿心而死了。
“钟小魁……”巫小芽怔怔地望着他,“没有幽灵海盗了,都死了。因为我,他们都死了,都死了!”
“什么?”钟小魁松开手,“你爷爷,还有阿莎鲤……他们?”
巫小芽摇头:“都不在了。”
“出什么事了?”钟小魁急了。
“白鲟叔说,他找到了可以让我们能脱离海水的方法,他说海魉可以在水中与陆地自由来去,把它们的基因改良,与我们的结合,就能改变我们的体质。以后,我们就可以像人类一样在地上生活,再不必担心变成泡沫了。”巫小芽说的很艰难,“我背着爷爷,偷偷去了白鲟叔的船,他带我看他的实验品,一个泡在培养液里的小人鱼,他说这是一个兼具了海魉与人鱼两种基因的伟大作品,等到培养完成之后,从它的脊髓中提取活化细胞,注 我们的体内,我们就能摆脱这世世代代不能走出海面的恶咒了。人鱼变成泡沫这样的悲剧,将永远只存在于童话里。但……”他的脑袋越垂越低,“他说要我帮忙,说这个实验品要成功,还差最后一步,就是——晒到大船里的‘阳光’。他不能再上船,所以要我把这个小东西放进盒子里偷偷带上大船,三天后就是‘太阳’出来的日子,只要晒到太阳,就大功告成。届时,我的所有梦想都可以实现了。”巫小芽空茫地笑了,“我一直是那么信任白鲟叔……我也那么渴望到地面上去。我以我答应了。我把这个实验品藏在一个小盒子里,回到了大船。”
钟小魁的手,慢慢 来:“这个实验品,晒了太阳之后,变成了什么怪物?”
巫小芽的身体显然 了一下,说:“一个用任何武器都无法摧毁的海魉,被它咬了一口的人,全身的肌肉会瞬间溶化,被它吸食殆尽,只留一副骨架。它在大船里横行无阻,我们的人全部……”他的嘴唇快被自己咬破似的,“阿莎鲤打开紧急舱门,把我推了出去,她从里头把舱门锁死,便跑去帮爷爷的忙。我……我就像个白痴一样,在大船外往里张望,我看到阿莎鲤的匕首刺进了怪物的心口,而它的牙齿也没入了她的肩膀……而爷爷,从心口里拿出了船王印章,划为两半,这个印章是船王全部生命与力量的凝聚,它破裂时释放出的能量,足以摧毁一切。那一圈蓝色的光,炸裂开来,瞬间充斥了整个大船。”他的目光不期然地看向自己的心口,“我被船里透出的力量震得晕了过去,再醒来时,已经在森林的背上。我不知道要去哪里,只让森林不断上升,一直到我已经能透过海水看到阳光时,我才觉得,我应该上岸去,哪怕变成泡沫。”
“你去到海面时,遇到了一艘叫安吉汗德的货船。”钟小魁解开了他的绳子,“在那里,你遇到了真正的巫小芽。”
“那艘船上的人发现了漂浮在海上的我,救了我。”他慢慢地活动着僵硬的手,“但这艘船上许多人都病了,咳出来的血都是发黑的。我在船舱里静静等待变成泡沫的时候,对面那个病入膏肓的中国少年,朝我伸出手,说,我想回家,想回忘川。”他的眼睛渐渐地红了,“我跟他,都是再也回不了家的人。我知道他快死了,我抓住他的手。但就在他咽气的刹那,我的意识也被同时切断了,等我再醒来时,是在医院的殓房里。我跑出来,吓晕了一个护工,然后我发现,我已经不是我了,我竟然陷在了这个中国少年的尸体中。”他苦笑,“不过也好,我再也没变成泡沫。我开始在陆地上流浪,去了少年说的忘川市。不过我没想到,你会出现在那里。我以为,你不可能认识我。我的记忆应该没有了才对。”
“起初的确是没有。但当我看到你心口的青印时,当我察觉到‘巫小芽’只是一个死去的躯壳时,当我把你绑回家,拿出我们钟家的通灵朱砂看巫小芽时,我清清楚楚看到了躲在这个躯壳中的你!大船上的回忆,排山倒海涌了出来。”钟小魁笑笑,“当年阿莎鲤给我消除记忆的胶囊,我只吃了一半。药效果然就不能持久了。”
“好吧,那你现在究竟要我干什么呢?”“巫小芽”无奈地看着他,“我过得很好。在陆地上生活,一直是我的向往。”
“真的过得很好么?”钟小魁的眼神突然冷了起来。
“嗯……”对方不看他的眼睛。
“那你为什么那么怕见到我?!”钟小魁一把将他拖起来,“好!跟我来!”他拽着他直往甲板而去。
“喂喂,有话好好说!”姜南海见钟小魁脸上浮现出要杀人的狠劲,赶紧追上去。
事态的发展,出乎所有人意料——钟小魁竟拖着巫小芽从船上跳了下去!两朵水花,瞬间跃起,瞬间消失。
“钟小魁!”林七七尖叫一声,居然跟着跳了下去。
“疯了疯了全疯了!”姜南海把外衣一脱,捏住鼻子也跳了下去。又是这样的感觉,冰冷的海水要灌满身体里每个细胞一样,气泡的声音,不绝于耳。
突然,一阵热量包裹住了自己的右手掌,整个人顿时轻松了,也不憋气了,感觉不像在海水中,而是在充盈的空气里。钟小魁睁开眼,蓝,那个记忆中的金发少年,穿着同样的怪衣裳,默默地看着自己。
身下,是一片绵软冰凉的 ,钟小魁一惊,低头看去,自己居然骑在一头大白鲨的背脊上,后面,姜南海跟林七七捂着自己的嘴,惊得一动也不敢动。
蓝站在大白鲨的头上,指了指海面,钟小魁摇头,他抓过蓝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简单的图形——船。蓝攥紧了拳头,犹豫着。
钟小魁的眼神几乎要刺穿他——你必须去!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8:32:00 +0800 CST  
森林跟倾城一样,都不是凡品,在它的背上,全无缺氧之感,它一直下潜,直到那座在深海某处停滞了许久的钢铁堡垒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钟小魁第一次这么直观地看到了大船,当年,是这个地方的人,救了自己的命。
它像个构造奇特的椭圆球体,硕大的灰色身躯上,生着鲨鱼鳍一样的翼,因为太久没有开动,它的身上已经爬满了各种海藻,各种大小鱼在缝隙间游来游去。
森林在它面前游弋了许久,蓝默不作声,想进去,却又恐惧。钟小魁拍拍他的肩。最终,蓝让森林游到大船的尾部,他的手伸出去许久,才按动一个暗藏的开关。
一扇门打开来,海水却一滴都没有涌进去。
除了没有光,没有人,没有音乐,大船里,还是跟从前一样,当然也多了些东西——那些散落四处的森森白骨。钟小魁站在大厅里,借着姜南海的打火机,看着四周一时无言。姜南海跟林七七的心跳声,大得仿佛有了回声。
“你满意了吧。”蓝把脸别到一边,不肯看那些白骨,“如果不是我,大船还是大船。”
“为什么抗拒当船王?”钟小魁指着上头某处,“你真的只是因为想去陆地上种土豆么?”
“是!”蓝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撒谎!”钟小魁揪住他,“你只是讨厌被人布置自己的未来!如果你的家人本就是农夫,他们就像期待你当船王一样期待你去地里种土豆,我肯定,那时候的你就会说,不,我不想去种土豆,我要去当船王,我不要照你们的安排去走我的路!”
“你……”蓝的声音顿时低了下来。
“我与你一样。”钟小魁大声道,“这样的逆反心,不止你我,许多人都有,或者有过。而且每个人的反应都不太一样,有的会用极端的方式‘反击’,有的会拿各种理由来逃掉。你是后者。”
这时,林七七突然上前拉了拉钟小魁,示意他们闭嘴,然后皱着眉听了听,小声说:“有东西过来了!”所有人俱是一愣。大船上除了他们,不可能还有别的活物。
“越来越近了!在那边!”林七七指着最顶层上的三点钟方向。林七七的听觉能力,钟小魁它们并不太怀疑。
“会有幸存者么?”钟小魁问蓝,把打火机举向林七七指的方向,却根本看不到那么远的距离。
“去了那边!正前方!”林七七的手指转了方向,她眼睛突然睁大,猛地推了钟小魁一把,大喊,“快闪啊!”
一条黑影,挟着腐臭的气味,从光芒照不到的黑暗里钻了出来,从天而降朝蓝扑了过去。打火机被这巨大的动静吹熄了,四周顿时伸手不见五指。黑暗里,只听到蓝跟不明物体在厮打,还有林七七的尖叫。
“漂泊于时间之海的人哪,请召唤太阳的一块碎片,光线分割出明暗的界限,照亮一双悲悯的眼睛!着!”
姜南海的声音,以奇怪的方式在某处响起。
一颗巨大六芒星从地面上闪现而出,熠熠生辉,姜南海十指交握,半闭着眼睛站在六芒星中央。
这样的光芒,照亮整个大厅。一个形容枯槁的男人,穿着白色的袍子,用枯骨一般的手,死死掐着蓝的脖子,狂吼着:“你们这些可耻的海魉,为什么不遵守约定?为什么不把药给我?我把你们的怪物养大,放进了大船,老头子他们都死了!我都做到了!为什么不把药给我,让我永远离开海底这个鬼地方?你们骗我!去死!都去死!”
钟小魁冲上去,用力勾住男人的脖子朝后一拉,两个人倒在了地上。蓝咳嗽着坐起来,看着那个要取他性命,说话疯疯癫癫的男人。
“放开我!你们这些龌龊的海魉,低贱的妖魔!”男人疯狂地挣扎,“我是船王,我会把你们都杀光!”
“白鲟叔……”蓝看清了这个瘦得两颊深陷的男人,惊讶,愤怒,悲伤,各种表情在蓝的眼中纠缠。
“白鲟叔!”他扑过来,抓住男人的胳膊,压抑了许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为什么要帮海魉害我们?”
男人停止挣扎,歪着头,呆看着蓝,嘿嘿一笑:“老师?我们所有人一起去海面上的世界吧!海底这么黑,又乏味,连蔬菜都没得吃。啊,还有那些永远都杀不完的海魉,为什么我们要把它们的存在当成我们存在的理由呢?那些被它们抓走的人类,他们的死活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老师,你老了,蓝不想当船王,你的孙子只想去种土豆,哈哈。你知道吧,他其实是在害怕。他太弱了,不管身体跟心灵,都太弱了。他不能继承你的位置。你明白吗?幽灵海盗很快就会灭绝了!与其毁在一个没用的小孩手里,不如我们跟海魉交易吧,只要我肯将它们的怪物放到大船,它们就给我们特别的药,我们不再当幽灵海盗,我们去陆地上生活,别去管人类了!我们去看星星,真正的星星啊!反正你也不准我上大船,我晒不到太阳,很快就会死去。那我们一起去死吧!”
“不要说了……”蓝抱着头,颤抖得厉害。
疯了的白鲟,开始怪腔怪调地唱歌,听得人毛骨悚然。这时,一阵咕噜咕噜的物体滚动的声音,清脆脆地从暗处移了出来,声音并不大,却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一个透明的细颈玻璃瓶,旁若无人地滚了出来,没有人推动,却前进自如,一直到了蓝的脚下,才停住。
一层浅浅的白光从瓶子里飘了了出来,在空中散成两个人的轮廓,身体,面容,渐渐清晰——慈眉善目但永远不苟言笑的老人,还是拄着拐杖,扶着他的,是那个美丽如昔,扎着两条辫子的金发姑娘。
“爷爷……”“阿莎鲤?!”
蓝的眼泪凝在了眼睛里,慢慢站起来,像个做错事的孩子,难过又不安地抹着眼泪。
钟小魁没有忘记那个像电影明星一样漂亮的姑娘。
林七七跟姜南海保持同一阵营,挤在一起怯怯嘀咕。
“钟小魁,你临走时留下的东西,果然有用。”阿莎鲤走过来,捶了他一拳,可是拳头却像风一样,穿过了钟小魁的身体,“我们一直不能离开大船,但我们知道蓝去了忘川,也知道我们不能将他带回来,所以才想到你。知道你现在在PKD当快递员,我们更是惊喜。所以……”
“我可能根本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那时候我什么都记不起来,而你们又不肯留下任何别的线索,太乱来了!”钟小魁连打了三个喷嚏,对阿莎鲤抱怨。
“你跟别人不一样啊。”阿莎鲤笑眯眯,她看着蓝,“只有你能把他带回来。”她狡黠地一笑,“因为。你跟他是相似的人吧。”——对,这一点,他三年前已经察觉。
“蓝,你有什么要跟我讲吗?”老人看着自己的孙儿。眼里没有责难,没有怨恨,风平浪静。
“爷爷……”蓝很想看着他久别的亲人的眼睛,可是他不敢。
“你这孩子,看起来开朗调皮,可是最深的话,从来不肯讲出来。”老人 着蓝的头顶,“你一直在害怕吧?”
“我……”蓝沉默了许久,点点头。
“看着我的眼睛说话!”
蓝慢慢抬起头,看着自己爷爷的眼睛,攥了攥拳,说“是,我怕我根本不能胜任船王的位置头!我怕我根本不能像爷爷你那样带领着大船跟海魉作战!我怕我没有爸爸妈妈那样的勇气,为了救人类的孩子可以连自己的命都不要!我怕大船上每个人期待的目光!”
“于是你让自己相信,你不是懦弱,只是因为你有别的理想,你是个勇于反抗他人干涉你未来的有志少年。你不但要把这种观点强加给自己,还要让所有人都相信,你真的只是向往陆地上的普通生活,而不是个还没开战就逃跑的胆小鬼!”老人慢慢地讲,一点都不急似是要把每个字都送到对方心里去。
“对不起……”蓝忍住眼泪。
“王这种称谓,并不是权利跟高高在上,更多的时候,是一种付出跟责任。三界之中,各种物类数之不尽,大家都在各尽其职,哪怕一只蜜蜂一条蚯蚓,也有自己的天职。”他的拐杖,指向那个玻璃瓶,“宇宙里,永远都不可能有背离责任的自由。唯有心安,才是自在。蓝,我说的这些,你现在未必能明白,我们找你回来,并不是要逼你怎样,你仍有选择的权利。”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9:54:00 +0800 CST  
阿莎鲤走到蓝面前,像从前那样,亲昵地把手搭在他的肩头,说:“我们所有人对你没有任何怨恨,如果你选择让大船永远沉寂,我们没有异议,如果你愿意回来,愿意面对你眼前的一切,那,你仍是我们的船王。”她停了停,慎重地看他,“但,请你必须诚实地遵从你真正的意愿。”蓝咬着嘴唇,怔怔看着那瓶子。
“我们并不是伟大得救世主,甚至外界根本就不知道我们这群特殊海盗的存在,我们跟海魉的战斗,我们付出的一切,可能永远都不会被外人知道,包括那些被我们救过的无数人类。”阿莎鲤看了看被林七七根姜南海捆得结结实实的白鲟,说:“我以前也问过我的父母,我们这样的付出,有什么意义?我妈答不上来,她只说,看到那些驾船来寻找失踪亲人的人类,在船上哭喊着家人的名字时,她就觉得下次在与海魉交手时,要多杀几只。正因为有了我们的存在,来海上寻找亲人的人才越来越少,想到这一点她就觉得高兴。大船上的生活虽然略显乏味,但跟那份安心的感觉相比,又实在是微不足道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一团讲不出的情绪纠在一起,在心中上上下下。阿莎鲤转头对钟小魁道:“我们在大船里等了两年,希望蓝有朝一日能回来。现在他回来了,不管他有什么选择,我都算你完成了我的请求。谢谢你。”她走回到老人身边,“明天就是月全食,我们要走了,在留下去,我们就真的要从里到外都变成泡沫了。”
“你们去哪儿?”蓝大梦初醒般跑上去,想抓住他们的手,“留下来不行吗?”
“我们已经不是从前的人鱼了,只是一缕幽灵,三界之中这里不再是我们能留下的地方,能等到你回来,我们什么遗憾都没有了。”阿莎鲤的眼睛没有说谎。
“走吧。”老人转过身去,慢慢地朝前走。
“爷爷……”
“不许跟过来!”
蓝不得不站住。老人转过头,以从未见过的顽皮之态,朝蓝眨了眨眼:“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其实也在秘密的小房间里,种过土豆。”说罢,他跟阿莎鲤的身影,慢慢消失在六芒星光照不到的黑暗里。蓝看着他们消失的方向,看了许久,然后折回来,拾起那个玻璃瓶。
“瓶子里,装的是我们的先辈从太阳光里搜集到的种子。”他把瓶子举到面前,“只有历任的船王才能点亮光种,人鱼们的生命力,要靠光种来维持,所以我们每年都要晒两次‘太阳’,而整艘大船,它里头的每一束光,每一种能源,包括它前进的‘燃料’。则是从这里获得。”他拉开衣领,指着自己心口上的青印,“船王的印章,我的所有力量都在这里,我爷爷的力量,可以让整艘大船里的光亮像白昼一样,可以让大船在海中来去自由,在跟海魉的战斗中,让它成为我们最坚固的阵地。简单说,船王的生命与力量,跟大船是一体的。”
“这就是你一直不愿意承担的东西吧。”钟小魁看着那个平淡无奇的玻璃瓶,还有四周显而易见的衰败之象,“一座钢铁堡垒,维持人鱼生命的光种,还有一场场永无止境的战斗。”对于一个少年来讲,这一切的确太庞大。所以,不管蓝做出什么行为,什么选择,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吧。如如果蓝选择离开,钟小魁决定,会再帮他回到巫小芽的躯体里,这件事,以他的能力,应该能做到。
“钟小魁,”蓝看着他,“你以后会再来百慕大么?”
钟小魁一愣,点点头。蓝的脸上,露出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灿烂的笑脸。蓝把瓶子靠近心口,闭上眼,嘴里默默念着什么。他心口上的船王印章,每一道笔画都被某种力量点亮起来,光华四射,在空中绘成一个一摸一样的图案------一把剑,横在一只人类的眼睛与鱼尾之间。
这个光之图案,满满渗进瓶里。一点点光,火柴般大小,在瓶子里亮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成长。瓶子里的轮廓在他手中渐渐消失,只看到一个小小的“太阳”。大厅里的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那些画在墙壁上的世界各地的风景,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着重生的光彩。蓝睁开眼,把手朝上一举,他点燃的“太阳”,缓缓升到了空中。
“真的像是晒到太阳了呢!好暖!”林七七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人造太阳”,惊讶地感受着这种真实的温度。
连那个疯子白鲟,此时也变得异常安静,只管望着空中发呆。轰!一声久违的、沉闷的巨响,从脚底传来。一如从长久深睡中醒来的人,动了动僵硬的手脚。
林七七跟姜南海吓了一大跳。
“不要怕,我只是试着让大船‘活’过来。”蓝睁开眼,然后自嘲地笑笑,“不过现在看来,还不行,我的力气还不够。顶多只能让这里灯亮起来。”
“你……”钟小魁觉得自己大概想错了一件事。
“我留下来。”蓝朝他吐了吐舌头,“能不能做得好,我还是没把握,不过,我想,试试也没坏处。跟海魉的这笔账,我觉得还是要跟他们算清楚的好。如果大船如它们所愿,消失了,它们会寂寞的。”
“你只有一个人了。”钟小魁并不太想提醒他。
“不一定啊,还有森林,也许以后我还会遇到别的人鱼。海底的世界太大了,会遇到什么,说不准的。”蓝拍了拍胸口,“放心吧,只要大船活过来,海魉就没有好日子过。”众人面面相觑。
“决定了?”钟小魁问。
“快递单给我。”蓝伸出手。钟小魁略一迟疑,从衣兜里摸出已经被海水浸湿的快递单。
“货呢?”蓝看着钟小魁,眼里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正在生长中的自信。
“你这家伙。”钟小魁摇头一笑,看定他,清清楚楚的喊了一声,“船王。”
“嗯!收到!我是这里的船王,蓝。”他爽快地点了头,接过单子,大拇指摁在了收件人签名处——一个闪着光的船王印章。
“这家伙怎么办?”林七七指着白鲟。
“交给我吧。”蓝走到白鲟面前。
“不杀?”钟小魁问。
“他也只是个想去陆地上看看星星的糊涂虫而已。”蓝叹气,看向前方,清清楚楚地说,“我知道我只有两个最大的敌人。一个是海魉。”蓝回过头,“一个是我自己。”
“你的土豆,还要继续种下去吗?”
“要的,在哪里当农夫,其实都是一样的。”
钟小魁三人,裹着毯子坐在科考船的船舱里取暖。大胡子船长以为他们三个被鲨鱼吃掉了,没想到失踪几个钟头之后,又安然无恙地浮出海面。多悬那,就在他们被捞起来的地方,一只巨大的鲨鱼鳍就在附近晃来晃去。
“人鱼究竟是什么物种?他们不是人类也不是妖魔。生活方式有跟人类没什么区别。”林七七纠结不止。
“这位少女,三界之中,你我没见过的物种太多了,存在就是合理。人鱼,你就当他们是生活在海里的外星人好了!”姜南海把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绿宝石使劲往身上擦,兴高采烈地说,“是什么物种不重要,慷慨大方才是王道!这么大一颗宝石,他说送就送了!”
“明明是你看到了,自己厚着脸皮要来的!”
“我见证了一个少年从逃避到面对,这样一个重要的成长过程,拿点谢礼不过分吧!唉,这叛逆的青春期哟,想当年,我也曾是这样一个迷茫的少年啊!”
“十三叔,您的青春期,已经是三分之一个世纪之前的事儿了吧?还有,你那个六芒星是怎么回事?看不出来您还有这招啊!”
钟小魁懒得听他们吐槽,翻过身去睡觉。
一路上的点点滴滴,蓝的脸孔,阿莎鲤的笑声,爷爷的拐杖,过电影似的在脑中晃动。
蓝的爷爷说——你一直在害怕。这话是说给蓝的,可也像是说给他的。他也在害怕吗?他对于自己“家族使命”的排斥,最深最深的原因,是否跟蓝是一样的?蓝最终还是选择了留下,而他钟小魁呢?有些事情,是不是应该尝试着停下逆反的脚步,重新去看一看?
钟小魁在睡着之前,决定回家后,他要把储物室里那个箱子里的所有手札笔记全部看一遍。嗯,就这样。
数月后,环球新闻里报道,一艘途经百慕大某海域的渔船,上头的几十名船员一夜之间从船上失踪,几天后在另一个小岛上被发现,全体无恙,但部分记忆丧失,无人能回忆为什么会从船上跑到小岛上。
这件事,又成了百慕大奇闻里的一则,但并没有在民众里引起太大反响。世界从来都是无奇不有的嘛。
此时,在深海里某艘大船的某个房间里,一块 的泥土中,一颗绿绿的嫩芽露了出来。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9:58:00 +0800 CST  
火精
爱与火的本质是相同的,总要在炉子里 才能绵长不止,予人温暖。燎原野火固然淋漓尽致,但烧尽之后只有焦土残骨,能否春风吹又生,那要看造化。
楔子
汉高祖三年,冬。
“第一,你亲手写出唐门十色笺上的情书;第二,你亲自带上这情书,攀上寒鸩山。我会在山顶的青焰阁等你。”那柄青光飞寒的长刀慢慢回到生锈的刀鞘里,他静静看着站在门前的女子,“办得到这两件事,我就娶你。在这之前,如果再让我看到你,那个就是你的下场。”
竹屋外头,躺着一只被刀剑之气劈成两半的大石磨。
“那,说定里。”纤细白嫩的小指伸到他的面前,红彤彤的指甲像是从盛夏落日里取出的颜色,“拉钩,不食言。”他也伸出手指,点头。
于是,诺言就定在了一大一小两只手指之间。
她转身离开,娇小的身躯欢快地蹦跳着,在积雪未化的地上,踏出一串斑驳的脚印,被踩的冰雪瞬间化成了水,慢慢渗入土下。
轰!立在小路一侧的土地公石像突然燃起了熊熊大火,烧得喀嚓作响——走过那座石像,她停住,背对着他挥手,大声说:“如果你食言,这就是你的下场!”
洒下一串娇俏的笑声,她消失在路上。
哗啦一声,坚硬的石像在火焰中轰然倒塌,以黑色粉末的样子。小小的脑袋从他背后伸出来,七八岁的小男孩,吸着鼻涕,呆呆看着前方冒烟的石像残渣,说:“阿爹,娶她当娘也是可以的!”
“为何?”他看着自己的小指,上头一道微微发烫的红印。
“她好帅耶!”小男孩兴奋地蹦起来,拔腿就要往前跑,“那是石像耶!被她烧成灰了!我要留把灰当纪念品!”
他拎住儿子的衣领,看着那一堆灰烬,说:“难道你不怕自己变成纪念品?如果她成了你娘的话。”
“可是,她对阿爹很好啊。”小家伙悬在半空,托着下巴思考,“她常来看我们,还帮过我们的忙哦!被爱情蒙蔽了眼睛的女人,是不会把爱人变成纪念品的。”
“屁大的小东西,谁教你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他把儿子放下,揪住他的耳朵,“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许插嘴!”
小东西 嘴,小脚踢着地上的雪,嘀咕:“可是,少了个娘,我的人生会很残缺呀。”
他蹲下来,揽着儿子的肩膀,说:“她不能留下来。”
“是你不要她留下来。”男孩撇着嘴,数落父亲,“纸是她永远都拿不了的东西,寒鸩山,是连最健硕的雄鹰都飞不上去的地方。阿爹,你故意的。”
“我回去青焰阁等她,这是一定的。”他笑笑,摸摸儿子的头,抬眼看向暮色下的远山,“既受他人托付,就必要办到。明日一早就要出发,你快去睡觉。”
“好嘛。”小男孩很忧郁地叹了口气,“放着活生生的不要,却要为死翘翘的费心。大人的世界太复杂了。”
当天边最后一缕光线消失后,飘落的雪花将这座竹林里的简陋小屋围在中间。屋里,小男孩缩在厚被子里睡得正酣。他坐在桌前,仔细缝补着儿子那件破了的衣裳。他的刀,懒洋洋靠在桌脚上,睡在生锈的鞘里。
从来都这样的,不论在哪里,在做什么,儿子与刀,总在离他最近的地方。但,以后呢?
“好热……阿爹,房子……”睡梦中的孩子发出几声难受的 ,双手无意识地朝前伸出。
他放下不好的衣裳,坐到儿子身边, 着他的额头。
孩子的眉头舒展开来,呼吸渐渐平稳。
他替儿子盖好被子,轻轻走回桌边,提笔写了一封信。
炉火烧得噼噼啪啪,一室暖意。
隔壁的房间,没有热气,没有光线,黑暗里,静静躺着一个木匣,一人大小,仿若夜色凝成的冰。
此刻,远处的阴陵山中,一对士兵踩着焦黑的土地,在飘动着雾气的大泽边焦躁搜寻,一把把冷兵器狠狠地斩掉挡路的荒草与乱石。
“找到了么?”
“没有!没有!”
“再找!”
兵士们的交谈声时大时小,夜风呼啸而过,将这些无奈与愤怒吹响四面八方。
山下的农舍里,胆小的农夫蜷缩在丈夫怀里,捂着耳朵,惊惶道:“又来了!又来了!你听那动静!”
“冬天过去就好了。”丈夫一边安慰妻子,一边拼命往后挪着身子。他们应该习惯才是,每年的冬月间,阴陵山的泽边,都会发生相同的事。
明天就要走了,那个丫头,该是永别了吧。他给她的两件事,是一只火精永远都无法办到的。他的确是故意。
永不再见,才是好的。
他吹熄灯盏,睡到儿子身边。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06 19:59:00 +0800 CST  

楼主:一寸温柔一寸凉

字数:272595

发表时间:2014-04-28 22:0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14 02:24:24 +0800 CST

评论数:1515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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