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楼楼一直在追的哑舍,三界宅急送

楼楼今天下午更新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2 08:33:00 +0800 CST  
今天更完了,楼楼要等第四部出来才可以更新哦,所以亲们等下吧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2 20:33:00 +0800 CST  
楼楼开更三界宅急送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2 20:36:00 +0800 CST  
哦,怎么办?楼楼不知三界宅急送更到哪里了,是火精那一章吗?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09:05:00 +0800 CST  
谢谢大家的支持,楼楼还会继续努力的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12:30:00 +0800 CST  
咳咳,开更了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19:55:00 +0800 CST  
蜃街
这里是不正常的世界,不但没有昼夜之分,更没有种族之见。在真实世界里被视为宠物的猫猫狗狗,在这里穿上了人的衣裳。
吃掉锥子脸的怪物脑袋,钟小魁见过,在他曾祖父的一本残缺不全的手札里。里头有一页,画着一摸一样的脑袋,脑袋下,是一条似龙似蛇的身体。画像下头,是曾祖父亲笔书写的两个字——饕餮。
整个‘这里’,包括蜃街,都是我们造出来的幻境。幻境还是真实,随你们怎么想吧。起码你看到的,在‘这里’生活的居民们,都很快乐对不对?
楔子
她站在空中,黑发黑裙,温柔的裙摆拂过红光潋滟的剑刃。破晓前的黑暗还在垂死挣扎,妄图阻止一切光线的穿透。她与她的剑,是此刻唯一的光源,不逼人,不犀利,却似乎让太阳羞怯,至今都不肯露面。
如墨的夜,因她而亮了半壁天空。
脚下的县城,一片死寂。在几个钟头前,如果你站在这里,也许还能看到川流不息的街道,表情丰富的行人,听到归家的孩子们的笑闹,小贩的吆喝,怎么都是热闹的。而此刻,并非这座城市还在熟睡,不到醒来的时候,而是——
这座小城,一没有一个活人。
剑上的光芒,渐渐黯淡下去,最终消失在她的手心。她转过脸,那边的高楼上,还有许多来不及关上的窗户。望去,有人躺在地上,有人躺在床上。如果不是他们渐渐发黑的身体,所有人都会以为他们只是陷入了一场有美梦的沉睡。那年轻的母亲,搂着幼小的孩子躺在床上,一本童话书掉在地上。
呼,一阵不识趣的夜风钻了进去,这对母子的身体便如突然崩塌的沙雕,轰然而倒,旋即就化了尘,在昏暗的灯光下翻滚,像被人轻易吹开的灰。

从接手冥王一职以来,这只怕是令钟旭最感挫败的一次。一周之内,两座城市,无一生还。都当冥王是神一般的存在,傲立三界之外,俯瞰芸芸众生,生死大权独揽在手,谁又会想到,再是炫目的光环背后,都有一片不可示人的阴影。地位不代表一切,哪怕是冥王。
“真狠。”她的背后有人说话,惋惜又愤怒,“连魂魄都被打碎了,一座真正的死城。”
是,这些死去的人,不但身体成了灰烬,连魂魄都没能留下。
“你手下的什么四方死神,十殿阎君,不是经常在外游荡么,难道就没有一个能派上用场?就算阻止不了这家伙,起码也该提前通知你不是!”
“连我都无法追获他的踪迹,何况他们。这家伙的力量深不可测,且速度奇快,就算提前知晓,等我赶来,也只剩空城一座了。”钟旭头也不回地说,“你不是正与那敖炽蜜月环游世界么,突然跑来找我做什么?”
“呃,出了点家庭纠纷,提前回来了。不过没事了。”一个袅袅娜娜的身影从暗处走出来,绿色的衣裙像从湖水里拣出来的云彩,“我可是为了你那宝贝侄子来的。你知道,一个苦闷的青春期少年,如果没有适当与正确的引导,是很容易误入歧途的。”
“比起我这亲姑姑,那小子历来对你更亲。这教导的重任,你做岂不更好。”钟旭回过头,挪揄道,“反正你也当惯了别人的心理医生。你店里来的那些妖怪,个个都满意而归不是。”
“我不是今天的重点。重点是,你跟小魁签的协议,我觉得不像你的风格呢。”裟椤忽略她的讥诮,直入正题,“认识你这么久,你只当你铁面无私的冥王,几乎从不过问家人的事,更不用说无端端跳出去,找到几乎从不来往的小侄儿签这么个无厘头的协议了。”
“这么了解我?”钟旭一挑眉。
“闺蜜么。”裟椤点头。
“可不敢跟你这千年老妖怪随便攀亲戚。”钟旭手掌一翻,一本看似普通的书册凭空出现,“看看吧。”
裟椤接过她扔来的册子,略一端详,迟疑地问:“我可以看这个?”
她有顾忌是当然的,这本普通的册子,并不普通,乃是专属冥界,只有冥王才有权翻阅的“生死册”。世上每诞生一个人,冥界便多出一本生死册,册子出现时,上头已然自行生成此人由生到死,整整一生之际遇,做过的事,好的坏的,一笔也不差。只待盖棺定论时,该赏该罚,以此为据。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19:55:00 +0800 CST  
“当然,我御准的。”钟旭点头。
生死册的封面上,明明白白写着钟小魁的名字与生辰。裟椤翻开来。第一页,空白,第二页,空白,全部空白。
“你知道我的习惯。虽然我有权阅尽天下人的命数,可我从来只看生死册的一头一尾,中间的内容,在这个人生命终结前,从不查看。”钟旭走到裟椤身边,看着依然漆黑的天边,“冥王只掌生死,起点与终点。至于这中间的过程,也就是所谓的命运轨迹,我绝不干涉。我要他们完全靠自己走完。这就是规矩。” “ 你始终是从这个人间出去的俗人,有你的同情与愤怒,但你又必须恪守规矩,不能让这个世间乱了套。欢我当冥王,或许也是跟你一样的做法。不过你真觉得命运是早就既定的东西吗?”裟椤笑笑,举起那本空白的本子,“这个该怎么说”?“真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钟旭皱眉,又嘲的笑笑,“差不多二十年前,小魁他爹失踪,遍寻不着,我破了例,取了大的生死册来看,想从册子里知道他那时的下落。”她拿回册子,哗哗翻了几页,“也是空白。钟晴失踪时遇到的事,你是清楚的。”裟椤点头:“他一生中遇到大的转折。”“小魁是我们钟家最年轻的后裔,他出生时,我到底没能脱了俗气,取了他的生死册大致翻阅,发现这小鬼十七岁之后的内容,全部空白。”钟旭面无表情,说的好像不是自己的亲侄儿。
没有细看十七岁前的内容?”钟旭摇头,道:“当一个人的命数突生巨变时,生死册会变成空白,其中玄机,谁都看不破。小魁的命数既与他人有异,我在看也是枉然。就算我知道这其中的玄机,我仍保持沉默。自己的路终究要自己走。”她顿了顿,继续道:“小魁十七岁生日之后,整本生死册全部变成了空白。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口硬心软。”裟椤飘了她一眼,“说不干涉,却两次翻阅他的生死册。不过我还是更关注你与他的协议。这种行为绝不是你的风格。”“这小子一直跟他自己的身份闹变扭,这个我理解。他不是真正的讨厌,讨厌的只是‘没有第二的选择’这个事实,觉得**纵既定,甚至不被尊重。”她远望着前方那一线正努力撕破黑暗俄光,“可身为钟家的人,就注定没选择。有人说这是钟家人的悲哀,也许是。”她伸出手去,清晨的第一缕光线从她的指缝中透下,落在她美丽如昔的脸孔上,“可钟家的每一个人,都不曾为这个‘悲哀’后悔过。“
裟椤默不作声,她太了解钟旭那一家子的过去雨现在了。“那小子一直自以为是,浑浑噩噩的生活,完全没有意识到十七岁是他生命中的‘坎’。我只是用那协议敲他的警钟。”钟旭放下手,短暂的感慨消失在重归冷漠的脸上,“如果徇私也就只有这一次了。希望他有所觉悟。“自己养活自己一年。”裟椤知道协议内容,“你觉得他能从中觉悟到什么?赚钱辛苦?”“独立,是一个人最强大的武器。”钟旭转头,冷硬的眼神无比符合他的身份,“没有人人知道有怎样的意外在等他,依赖之心往往是致命的。我只希望在真正的灾难来临时,他不至于手无寸铁。”“他父母呢?你没有告诉他们小魁生死册空白的事?”
“我只告诉他们小魁十七岁时,我会去找他。那两口子知道我去的话,一定会躲起来不见我。”钟旭露出一丝狡洁,“既然如此,我正好派了个人,‘陪’他两口子在外游玩,一年之内他们都不会回来。”“难怪小魁说他父母完全失踪。”裟椤连连摇头,“有你这样的姑姑,真是~~~~”
“该做的我都做了,不再干涉分毫。”钟旭打断她,“希望你也是。”“如果,他命悬一线呢?”裟椤忍不住回看脚下的城市,“如果他遇到连你也搞不定的敌人呢?”“如果那样`~~~~他也只能靠自己。”浅浅的阳光染在钟旭的嘴唇上,“钟家的人,总要有这样的气魄。”“~~~~~”“我走了。你继续回家当家庭主妇吧。”钟旭的身影,融在了晨曦里。
裟椤觉得自己这一趟白来了,但又不算白来。
她在想,要给钟小魁写一封怎样的邮件。
她低头看着脚下这一座死城,心下阵阵不安,能在极短时间内取走一个城市的性命,连冥王都找不到它的行踪的家伙……唯愿地球平安,人人安康吧。只能这样想。在这个城市被**与闪光灯包围之前,她静静的飞走了。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19:57:00 +0800 CST  
一束光从窗外透进来,洒在钟小魁舍不得睁开的眼皮上,咚咚咚的敲门声逼迫他不得不从云朵一样柔软的床铺上跳下来,不情愿的开了门。
木垢沉积的房门中间,钻出个戴着小帽的、穿着古时粗布衣裳的、半人高的癞蛤蟆,肩膀上搭着一块擦桌布,咧着一张大嘴,对他谄媚的笑。
这样的情景总是提神的,因为这的确是一只以人的姿态出现的,癞蛤蟆。
“客人,您付的住宿费是含早餐并附赠清晨叫醒服务的,现在是早晨八点,请您到餐厅用餐。”癞蛤蟆的嗓子就想跑调的破唱片,男高音。
“谢了。”钟小魁准备关门。
“客人,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癞蛤蟆黏在门缝里,不肯走。
“我喜欢凉的。”钟小魁不喜欢来自一只癞蛤蟆的关心。
“伤胃的!”癞蛤蟆不依不饶,就是不肯退出去。
钟小魁看他那一脸虚伪的热情,明白了,转身掏了一包口香糖放在癞蛤蟆手里。
“您好好休息。”癞蛤蟆高高兴兴的蹦走了。
消费是万能的,哪里都一样。
钟小魁走到窗前,一把推开这扇糊着白纸的木窗,点点斑斓的灯火照亮了他的眸子,窗下的街市如带蜿蜒似箭靶上的图案,一圈一圈绕行而建,形状奇特的屋舍落在其中,有的如同一只硕大的牛头,有的看似骷髅,甚至还有一座直指天际的金字塔,所有建筑上都飘着乱七八糟的店招,越往内圈,建筑的数量就越多,形状越怪异。如织行人手提各色灯笼,欢声笑语,游戈其中,光芒相聚,如无数星月轻灵流动,将这个漩涡般的怪异地方填充得美不胜收,甚而带了一点虚无飘渺的“仙气”。抬一抬头,天空中那轮大得吓人、圆得过分的银月,缓慢移动,听说,过了今天,当银月移到“箭靶”的中心,那座被紧紧包围的建筑群中,用沙与云构成的梯台上时,通往蜃街的梯子就会出现了。
每年都会有人来这里,就为了到这条名为“蜃”的街上,去买东西。钟小魁问过癞蛤蟆,他们到底去买什么。癞蛤蟆却只笑而不语。一直笑而不语的癞蛤蟆,得有多诡异!
一阵响亮的车马声从窗下经过,几头黑牛拖着一辆怪里怪气的白色公共汽车,往那座云沙台的方向而去,车厢是完全封闭的,连窗口都用黑漆涂满,看不到里面。车头车尾上,都挂着一个大大的“客”字。
钟小魁怔怔地看着这辆牛拉的公交车走远,他住的地方,距离那座云沙台有大约两个圈的距离,癞蛤蟆店小二告诉他,用走的话,起码得绕上一天才能到云沙台,如果租用店里的特色代步工具,顶多用上三四个钟头就到了。一到蜃街开市的日子,这里就变得无比热闹,要租代步工具可得赶早,到了明天只怕是有钱都拿不到了。
这里,‘这里’是哪里?
这里的人说,这里就叫“这里”,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范畴的存在。也许这是时间跟时间之间的夹缝,空间与空间的纠缠,不知道“这里”的来历,存在了多久,反正从世界上有了生命开始,就有了这里。
好吧,这里不是正常的世界,不但没有昼夜之分,更没有种族之见,在真实世界被视为宠物的猫猫狗狗,不但在这里穿上了人的衣裳,甚而将一些长得跟人类无异的袖珍小人儿关在笼子里当宠物养,癞蛤蟆当店小二已不算稀奇,如果你见过一只少了一条腿的木马套着女仆装,在餐厅里还乐得当女招待时,也请尽量淡定。那些走在街上的悠闲地“人”,其实大多也不是人,已经没有象牙的大象,瞎了一只眼睛的狗,少了一只手掌的熊,棉花做的洋娃娃,甚至还有长出了手脚的老式电视机或者显示器。
这里就是“这里”,没有你看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到了“这里”三天,每天醒来时,钟小魁都以为自己还在梦里。
笃笃,又有人敲门,很轻,很礼貌。不应开门也知道是谁。如果不是她,钟小魁也不会到这里来了。
开了门,阿萝端着一盘热腾腾的馒头,拘谨的说:“见你没下来吃饭,给你送上来。”
“睡过头了,谢谢。”钟小魁接过她拿来的馒头, 来看了看,确定里有没有藏着奇奇怪怪的东西后,才一口吞了下去。
“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阿萝很诚恳,诚恳得有点结巴了,“其实,到这里已经可以了。蜃街就快开市了,我可以自己去了。这地方古古怪怪,你还是先回去吧。”
“这不符合pkd员工守则。”钟小魁一本正经道。“一切按照最初的约定来,不更改。”
“钟先生……”阿萝感激得连手都不知该往哪里放。
“叫我名字就好了,老叫先生,我会觉得老。”钟小魁一直无法习惯她的“尊重”,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阿萝就管他叫先生。这个女人,对任何人都很谦卑。
如果换做别人,钟小魁还可以理解,可是,阿萝是一只修罗,一只以任何活物,尤其是人类为食的修罗,大多数人都谈之色变的,恶魔修罗。
天地人三界,修罗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界。天界之神,它遥不可及;地下妖魔鬼怪,它不算;人类,它不完全是。他们有妖的本事,鬼魅的飘忽,人的外表,说它超出三界之外也不算言过其实,只可惜这样的“超越”并没有给它们带来任何值得骄傲的资本。直到他们存在的人,至多有两种感情,一为恐惧,二为憎恶。修罗,说得好听是超越三界,说得实在,叫三界不容。他们只是一群活在夹缝中的恶魔。用凶恶而锋利的牙齿,撕开猎物的胸膛。
死在钟小魁祖辈手上的修罗,并不算少了。
“不不,直呼你名字不太礼貌。”阿萝连连摇头,“你帮了我大忙。没有你,我不可能来进来这里。”她又嚅嗫了很久,才说,“我的确没想到,你肯这样帮我。”
正说话间,外头传来一阵喧嚣,钟小魁探出头去看,却见一个骑着长有三个脑袋的犀牛的男人,阿拉伯似的穿戴,只露出眼睛,从楼下招摇而过,一辆石头造的小车拖在犀牛屁股后头,车里放着个石笼,笼子里的一个女人正呼天抢地的喊救命。她的声音大约触怒了前头的男人,他扬起长长的鞭子,抽打在笼子上,吓得那女人再不敢张嘴,随着笼子的摇晃,她一个趔趄倒在地上,一条长长的猫尾露了出来。
“林七七……”钟小魁的拳头,砰一声砸在墙上。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19:58:00 +0800 CST  
对于被人跟踪这种事,钟小魁是很敏感,且反感的,尤其当这样的行为还不止一次时。
今天是周末,放学的铃声早早敲过。钟小魁吹着口哨,走出校门,没有往家的方向走,而是拐进了另一条行人不多的小街,进了一家面馆。
一个深灰色的影子,不远不近的跟在他后面,有所期待,却又不敢靠近。钟小魁叫了一碗排骨面,背对大门坐在最靠里的位置上。
从寒鸠山回来之后,pkd几乎没有接到什么生意,每个人的生活变得正常又无聊。姜南海在某交友网站上注册之后,每天早出晚归见网友;马莉欧忙着去学美容课程,买回来的化妆品堆满了半间屋子;林七七为了猫尾巴,干脆办了休学,整天宅家里,说什么时候正常了什么时候回学校,她能不能顺利考上大学当上有为女青年,就看钟小魁能不能尽快解决她的尾巴的问题了。
自从家中有了美妙的家事三人组,钟小魁宁可自己在外吃面条,也不愿回家跟着三个聒噪又变态的米虫同桌吃饭。总有一天,他会找到一个完美与有效的办法,将这三条米虫踢出臭氧层。一年,他给自己的期限是一年,跟那个人签下的协议是一年,跟pkd签下的工作合同也是一年,一年之后,大家各走各路!就这样。
他大口吸着面条,身边不断传来食客聊天的声音。
“去去去!”面店的老板不耐烦地呵斥盖过了一切声音,“哪有吃碗面还要讨价还价的!”
被老板训斥的女人,三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着廉价的灰色短风衣,牛仔裤,脚上那款没有任何款式而言的圆头皮鞋,蒙着暗淡的灰尘,有一只鞋尖已经张口了,她一手拿着一个饭盒,一手局促的拢着土气的刘海,扎成马尾的头发有些发黄,一看就知道不是染得,而是营养不良。
他像个做错是被父母骂的孩子,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因为羞怯与焦急而躁红的脸,是她全身上下唯一鲜艳的颜色。她不敢正眼看老板,只是一直举着饭盒,饭盒盖子上铺着五张一块钱的纸币,用文字一样细的声音说:“对不起,我只有这么多。求您通融。”
排骨面七块一碗。老板厌烦的推开她的手:“没钱就别吃,隔壁馒头五毛一个,走走走。”
女人固执地站在那儿:“求你了,要不然你先把面给我,我等会儿就把钱送来。”
“还没完了你!”老板顺手抄起桌上的陶瓷招牌猫,作势要打她,“你再在这儿碍着老子生意,信不信老子打死你!”
女人下意识一躲,饭盒跟钱都掉在了地上,她忙不迭去捡。食客们大多数视而不见,有几个小青年还暗自嗤笑,说这女人有病。
“给她。”把几张钞票拍在老板的桌子上,钟小魁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女人,出了面店。
背后那两道投向他的目光,诧异又慌张。
白天的最后一点光线,结束在广场上回荡的钟声里。这个时间,城市里的流浪者可以放心接管广场上的长凳了。广场边上的花台下,三只猫跟两只狗在打架,为了地上那盒没吃完的剩饭。
匆匆而过的人,连瞥一眼的兴趣都无,他们每天从广场路过,他们那么忙,忙着上班,忙着回家,忙着前程,谁有工夫看这些被“扔掉”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猫。
万年不变的路灯,是唯一照看这里的眼睛。可是,光看着,又有什么用。
街上已经空无一人,广场大钟上的时针,指向了凌晨四点。花台下的猫狗都不见了,灰色的花台边上,多了个灰色的、佝偻的身影。
晚上的气温还是低的,她缩起脖子坐着,双手撑着花台,眼神始终落在地上,偶尔会抬起来,看那些幕天席地的流浪者,薄薄的嘴唇时不时嚅嗫着,自己跟自己谈话。
一阵刺耳的警笛声从前头的街上呼啸而过,她不禁打了个冷战,一下子从花台上跳了下去,从一旁的窄小通道快速离开了广场。
第二天清晨,某条小街上,那家葛记面馆的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记者、来看热闹的居民,把这个早晨填充得比任何时候都热闹。
大新闻那,大案子啊,大八卦啊,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方式诠释同一个事实——面馆的老板,那个姓葛的中年男人,死了。听说是谋杀,听说现场和可怕,听说葛老板只剩下了一个头,又有的说只剩下一把灰的,还听说他老婆被吓得尿了裤子。
春天的早晨,有淡淡阳光,有淡淡血丝。
钟小魁的学校是离这里最近的,保(和谐)安们按领导指示,早门口设下人(和谐)肉警戒,严禁有好奇心的学生跑去案发现场看热闹。
放学时,欢喜的学生们潮水一样涌出校门,但,里头没有钟小魁。
他从学校后门的围墙利索的跳下来,经过那帮铁塔一般的保安,朝葛记面馆快步而去。
一路上,他的手机不断响起。家里的电话。他皱眉,静音。然后是连续短信,全部是林七七发来的,问他几时回来,回家时候记得带一瓶沙拉酱云云。这种老夫老妻般的联络方式,他看的抑郁,干脆关了机。
天黑之后,面馆前的人渐渐散了。
钟小魁啃着干面包,从暗处走了出来。
警戒线仍在,面馆大门被一把大锁牢牢锁住。越到深夜,靠近这里的人就越少,偶尔有路过的,也可以跟它拉开距离,快步走过,好像这里有随时有可怕的东西跳出来抓住他们。
从确定四周无人经过,到进入面馆,钟小魁只用了不到十秒。用专解结界的方发去对付一把普通的门锁,实在是大材小用。
有一件事他不愿意,但又不得不承认,在书法这门本事上,他真的有天分。只是无聊是随意翻看一下家中那些祖传的“典藏”,那些有古有今,或晦涩或简单的文字,不论种类,不论长短,只消一眼,过目不忘。不止不忘,实践上也完全没有问题。那些他从来不看,完全不感兴趣的古怪咒语,从眼睛扎到心里,再经由他的身体所产生的力量,根本没有陌生的感觉。偶尔他也会觉得,这些力量,似乎早就长在他的体内,可又想跟他无关似的。
店堂内一片漆黑,钟小魁的手机移动着,可视范围虽小,却也找出了一室的狼藉。前厅与厨房之间的隔墙,大部分都垮掉了,厨房里,锅碗瓢盆满地都是,存放食物的冰柜与架子全部翻倒在地上,靠近灶台的地上,有一个醒目的人形标示。
如果这里就是葛老板的遇害处,如果那些“只剩一个头”之类的传言是真的,那现场所见的情况就太不合逻辑了。钟小魁在厨房上下查看了一圈,这里很乱,有明显的搏斗痕迹,但是,没有一滴血,干净的可怕。还有个问题,这里是厨房,食物聚集的地方,何况还是一个面馆的厨房,可他没有在这里看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冰柜里是空的,架子上搭着的面粉口袋也是空的,存放蔬菜的竹篓,甚至那个硕大的潲水桶,都是空的。
一阵阴风从背后吹来,一个脑袋悄无声息的从钟小魁背后伸出来,越过他的右肩,停在他的脸侧,缓缓问:“你在干什么?”
然后就是重物落地的声音,然后就是林七七哭喊:“你打我干嘛!”
钟小魁举着来不及收回的拳头,脸色发黑的站在她面前:“一,下次走路要出声;二,不要随便把脑袋搁在别人肩膀上;三,下次你就没这么好运气了。”
说罢,他拎住林七七的衣领,把她拖出了面馆。
“半天不见你回家,手机又关机,我们三个猜拳,输的那个出来找你。我以为你还在学校嘛,结果刚到学校门口,一个女的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一过来就看到你鬼鬼祟祟地进了面馆,我肯定进去找你嘛……”林七七挣扎着,噼里啪啦说个不停。
出了门,钟小魁才松开她,奇怪的问:“一个女人告诉你我在这儿?”
“对,看起来温柔有礼的人,走的时候还很亲昵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林七七耸耸肩。“看她的打扮,我以为是你们学校的校工。”
“灰色短风衣,牛仔裤,看起来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钟小魁脱口而出。
“真是你们学校的啊?”林七七一瞪眼,嬉笑着拍拍他的肩膀,“看来你这张脸还是有人注意的嘛。”
正说着,钟小魁眼中闪出一丝异色,突然对她说:“原地转圈!跳几下!”
“啊!”
“照做!”
他演锁起来是,有很大的压迫力,无法违逆。
林七七只好神经病一样在原地又转又跳,钟小魁的眼睛,却一直看着她的脚下。”
“好了。”他吁了口气,“你这种脑子不够好,脸皮跟树皮一样厚的人,心理承受能力应该不错吧。”
“你再试试拐弯抹角骂我!”林七七恼羞成怒。
“你仔细看看我的脚下,再看看你的脚下。”钟小魁把她拽到自己身边,并肩而立:“淡定。”
这条街上唯一的一盏路灯,苟延残喘的抛下虚弱的光,两人站在里头,全身的颜色都在这样惨淡的光线里模糊着。
“脚下有什么好看的……”林七七 嘴,低下头一看,不耐烦的表情只保持了三秒钟,继而就真的不淡定了。灯光让钟小魁的脚边拖出了一道长长的影子,这在正常不过,可是,林七七把脑袋转上三百六十度,也没有在自己脚下,看到自己的影子。
在她尖叫之前,钟小魁适时捂住了她的嘴。
没有影子,这对一个人类来说,实际严重的事情,生死攸关。稍许有点“常识”的人,通常都知道没有影子的原因是什么。林七七呜呜直叫,急得要哭了,用力拉下钟小魁的手,颤声问:“我死了?没人告诉我啊!”
话音未落,她整个人都没了力气,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我花样的年华,啥都没享受到,猫尾巴还在屁股上!他们说没结婚就挂掉的人,会被阎王爷抓去挑煤炭……我好命苦啊!”
街对面的好几家店铺都亮起了灯,显然是被她的哀号吵醒了。钟小魁赶紧拖着她藏到了暗处,压低声音道:“姑奶奶,别狼嚎了,你还没死呢!”
林七七一怔,抽噎道:“那我的影子呢?不是所死掉的人才没有影子么?”
“是灵体没有影子。”钟小魁纠正道,“灵体是分生灵和死灵的。”
林七七的抽噎声小了。
“你看,你被我一拳打倒的时候,摔在地上是有声音的。我跟你还能实质性接触到,你的哭声也还能惊醒别人。只有刚刚脱离 不久的生灵,才会有这样的特质。”钟小魁认真说道:“如果你挂了,现在的你就不会有任何重量,比浮云还轻。你甚至都不能碰到我,因为我们的体质相反。”
林七七终于淡定了,但她仍哭丧着脸:“我把我的壳弄丢了对不对?钱包丢了我还能买,可我把我自己弄丢了……”说着,她把头埋在膝盖上,又哭了起来。
钟小魁的目光落在她露出的后颈上,一个新月状的红印子,嵌在她白皙的肌肤里。
修罗印?!一根弦,突然绷紧在钟小魁的心里。
“能谈一谈么?钟先生。”
他们身后,慢慢走来一个灰色的影子,女人秀气的脸孔,发黄的头发,在灯光下变成了一种近似黑白颜色的老照片。他的语调比夜色还深厚平稳,通常,只有那些稳操胜券又天性低调的人,才能有这样从容又逼人的声音。难得的是,她依然礼貌,甚至谦卑。
“跟了我好几天,舍得打招呼了么?”钟小魁站直身子,冷冷看着她,眼神中有莫大的责备,乃至杀气。
“我们换个地方谈吧。”他侧头看了这葛记面馆一眼,马上又把视线移开,仿佛被刺到了似的。
钟小魁冷笑:“这个地方,你应该很喜欢才对吧。哦,不对,应该是有食物的地方,你都很喜欢。”
“是你?!”林七七 发红的眼睛,失声道;“难道是你把我的……”
“我们走吧。”她朝林七七抱歉一笑,“麻烦等我片刻。”她转身往回走,转到一棵树背后,提了一个硕大的编织袋出来,袋子里头分明有活物再动来动去。
这样一个女人,拖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编织袋,踏着路灯的光,一脸安静的行走,她每走一步,钟小魁中的那根弦就绷紧一分。
他知道的一个事实是,他那个既能悬壶济世,又善降妖魔,本身就是个人间传奇的伟大的娘,人生中唯一的一次败绩,就是输给了一只修罗。那一次,如果不是他爹及时赶到,他娘大约已经成了对方的果腹之食了。这段往事,他爹常常背着他娘讲给他听,目的之一是炫耀自己的重要性,目的之二是提醒他,不管你自己已修炼到何种程度,但凡遇到修罗,万不可掉以轻心。他们每一个都不是普通货色,实力深不可测。
他运气不错,这种boss级的人物,竟然主动盯上了自己,这些天一直跟踪自己的人,是她五一;杀了那个为两块钱得罪了她的葛记老板的,如无意外,也是她。以一只修罗的本事,何须如此低声下气,为了一碗面条受辱人前。钟小魁最不明白的就是这个。
她走到他们面前,微微一低头:“我叫阿萝。走吧。”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19:59:00 +0800 CST  
钟小魁没有到过这么破旧不堪的地方,在他所认知的这个社会,这般不发达的地方应该存在于五十年前,甚至更久。这种风一吹可能就崩塌掉的棚户区,竟然没有在城市规划中被和谐掉,竟然还有人安贫乐道得住在里头。
他跟在阿萝身后,警惕的在坑洼逼仄的路上走,还要随时小心不要提到那些随意躺在地中间呼呼大睡的人。这片残缺不全的棚户区后头是一座废弃的化工厂,前头是一片宽广的空地,已经被某某公司圈在了蓝色的建筑围挡里。城市的繁华处,灯火闪烁,但,照不到这里。
这里就像一块掉在夹缝里的脏面包,运气好的话,会一直存在;运气差,总有一天会被扫把或吸尘器除掉。林七七一直拽着钟小魁的袖子,又惊又怕地跟着,偶尔会带着哭腔嘀咕几句。
躺着或坐在黑暗里的人,没有睡着的或装作睡着的,朝他们投来不友善的目光。
一直走到尽头的拿出用石棉瓦搭起来的“房子”前,阿萝停下脚步。完全只是个摆设的虚弱大门,开了一道 ,一张被橘黄的灯光映的亮亮的小脸,从里头探了出来,表情苍白僵硬,直到看到阿萝,才一下子活过来似的,一下子打开了门,光着脚扑到阿萝怀里,用两只没有手掌的手臂把她抱得紧紧的。钟小魁皱了皱眉。
“请进。”阿萝摸摸这孩子的头,牵着他进了房。
“不要乱讲话,不要做任何激怒她的事。”钟小魁进去之前,对林七七如是嘱咐。
他以为,作为一个最喜以人类为食的修罗,它们的“巢穴”,就是另一个地狱。他甚至做好了看到满屋血腥的准备。
但,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声淡淡的:“你回来了。”
“嗯。”阿萝应了一声,放下手里的编织袋,找了个纸箱,往里放了些泡沫跟碎布后,她打开箱子,从里头抱出一只腿上有刀伤的土黄色的小狗来。
“狗狗!”孩子叫了一声,马上跑去哪了个铁盒过来,艰难的打开,里头有药水有纱布。
阿萝熟练而快速地替这只小狗消毒上药包扎,对孩子说:“让他睡觉。不要吵它。”
孩子听话的点头,看着他把小狗放进纸箱里,搬到靠近门口的地方。屋子里没有任何跟血腥有关的存在,掉在顶上的小灯泡被漏进来的风轻轻摇动,光线所及的地方,只有最普通的家具,并不配套,一看就是东拼西凑来的,但每一件都擦得干干净净,连摆在桌子上的酱油拼都擦的光光亮亮的。最显眼的,是摆在最高的柜子上的电视机,崭新的,但不是最新款的。一眼看去,就只有它是最新且贵重的。
物资的一边,挂着干净的布帘,用这样简陋办法隔成了两个房间。布帘后,传来均匀安宁的呼吸声。又一阵风刮过,布帘被掀起一角,露出一排靠墙而放的通铺式的床,上头躺着五六个年幼的孩子,睡梦正酣。
阿萝钻到布帘后,把几只露到被子外的小手轻轻放回被子里,然后才对屋子中间电视机前那张矮矮的方桌前,那个坐在桌前看书的男子道:“怎么还不睡?药吃了么?”
“吃了。就是吃了才睡不着,胃里难受。”这个斯文瘦削的男人叹了口气,头也不抬的说,“青龙最不听话,弟妹都睡了,就他非要等到你回来,这孩子……”他一抬头,突然怔住了,他看到了阿萝背后的钟小魁。
“客人。”阿萝忙道,上去安慰般拍着他的手。
男子的手,分明是伸向了一旁的水果篮,篮子里放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子。
阿萝只是适时阻止了他,以动作以及眼神。
男子狐疑地看着钟小魁,又看看阿萝,不再说话,低头拿过篮子里的生红薯,一口一口慢慢吃。
那个叫青龙的孩子, 在阿萝身边,有些畏惧的看着男子,时不时抬头看阿萝。
“乖,去睡吧。”阿萝拍拍他被剃得乱七八糟的小平头。
孩子犹犹豫豫地去睡了,从钟小魁身边经过时侯,一直没有说话的他,突然小声又认真的问他:“哥哥,你是坏人么?”
钟小魁有点进退两难的尴尬,还没开口,青龙已经钻进了布帘后了,然后探出脑袋说:“坏人不穿你这样的衣服。”
他穿的是校服,小孩子的逻辑真奇怪。
“你带这样的人来干什么?”男人刻意压低了声音,“他身上的气味真难闻。”
“他是来拿货的。因为赶时间,所以这个时候来。”阿萝淡淡道,回头朝钟小魁使眼色。
钟小魁忙点头。可是,拿什么货?
“是这样的呀。”男人的神情终于缓和下来,把剩下的红薯一口 嘴里,含糊的嘀咕着,“这么急,上吊也要喘口气呢。”
他从电视柜里头,抱出一个纸箱,交到钟小魁手里,说:“三大七小,你点清楚。钱给我太太,不要给少了。”
钟小魁接过来时,刚好碰到男人粗糙的大手,一阵刺痛,不是皮肉上的痛觉,而是虚空中一阵电流,直接刺中他的神经,准确说,是两种本质互斥的物体突然撞在一起所引发的带着痛觉得冲突感。不仅如此,他一直正常的视觉神经也瞬间紊乱了一下,眼前这个普通男人的影像突然晃了晃,一个不属于人类的轮廓,跟她的身体重叠,并以某种凶悍的姿势 ,像笼子里的困兽要冲出束缚。当然,知识点钢火势的一刹。
两人同时缩回了手,纸箱掉在了地上,散落出一对手工不错的十字绣,有大有小,有挂画,有卡套。
阿萝赶紧上来,把箱子收拾好,轻轻推了推在原地发呆的丈夫,说:“行了,这儿我来就好了。你快去睡吧。都要天亮了。”
话音未落,屋顶上突然传来一阵异常的声响,像一只巨大的鸟煽动翅膀落下来的声音
男子抬起头,薄薄的 抿成了一条生气的线:“又来了,又来了!”
说罢,钟小魁只觉得有一团快得化成速读线的物体,从自己身边一擦而过,等他回过神来,眼前只留下一扇打开的门,谁开的,怎么开的,根本没看清。
然后,有短暂的厮打声从房顶上传来,跟着便是重物落地的声音,但很快就没了动静。
阿罗站在离孩子最近的地方,直到四周恢复了平静,才松懈下来。她是怎么从屋子那边突然出现在布帘旁边的,钟小魁没看见,就像他根本没看到她的丈夫是怎么冲出门去的一样。这就是修罗的本事。
两只修罗。但,她的丈夫,似乎还不知是修罗。他的身上,有别的东西。一对以人类为食的修罗夫妇,一屋人类的孩子,他能想到的关系,只有食客与食物。他们将这些孩子抓来,养大,吃掉……
钟小魁吸了口气,问:“你带我们来这里,就为了让我们观赏你的家庭生活?”
阿萝尚不及回答,一阵透着腥咸之气的疾风猛然穿过左侧墙壁,将堆在墙下的一堆废旧书包装散一地,一一个脸型尖如锥子的 女人,露着口里两排虎狼一样的尖牙,就这么硬生生地从墙壁里钻进了小半个身子,那种只有野兽捕猎时才有的目光,不顾一切地投向布帘后那帮深睡中的小儿。可是,又前进不得的样子,像被什么人拖住了腿。
布帘里有了被惊醒的动静,阿萝忙挡在醒来的孩子前,顺手将布帘合得紧紧的。
钟小魁听到她在布帘后小声安抚:“不要往外看,爸爸在抓老鼠,乖乖睡觉。”
这老鼠真够大。钟小魁一个箭步上前,左手捏诀,念了声:“沉沉岳山,使役我念。出!”厉喝之下,他一掌击在那锥子脸的额头上,只见一个半透明的赤红掌印从他的手中飞离而出,从锥子脸的额头一路“推”了下去。在她号叫前的半秒,整个身体已被钟小魁的掌印推出了墙。而墙壁上,却连一道缝隙都没有留下。
钟小魁跑出门去,循声追到屋子背后。阿萝的家,是最靠里的一户,背后就是那座废弃工厂,在屋子与工厂之间,是一条只剩淤泥的烂河沟,河沟里,阿萝的丈夫拖住了一个一身红衣的女人,女女人的身体一直拼命朝上挣脱,挥舞的手臂像一双惊恐的翅膀。
“我找食物而已,你犯得着这么拼命么?不过是没人要的孩子。放开我!”女人怒吼,锥子脸几乎快淹没在她那一身刻意的红色里。
但,她没有被放开,只是被抱得更紧。
一道奇怪的光晕从阿萝的丈夫的身体里分离而出,在他的左肩上快速凝成一个没有形状的、不断蠕动的灰白色物体。
“我也需要食物。”阿萝丈夫很认真地说。
肩头的怪东西霎时分裂开来,一个巨大的脑袋赫然钻出,头顶一对青色的弯羊角,整个脑袋上看不见别的器官,只有一张嘴,一张几乎占去了整张脸的大嘴,嘴里没有牙齿,只有一条呈漩涡状的猩红舌头,边缘上布满了锯齿。
须臾之间,这舌头贪婪地扑了过去,将锥子脸的脖子缠住,嗖的一拽,看不清它从这个身体里拽出了什么,只见到一团火热耀眼的东西被它卷进了嘴里,转眼便吞得无影无踪。锥子脸的身体轻飘飘地落到了淤泥里,从头到脚包括衣裳,都变成了黑色,被风一吹,便成了一滩灰。
肩头的脑袋缩回了阿萝丈夫的身体,他拍了拍自己的胃,并不是很满意的样子。他转身往回走,钟小魁闪到一旁,想了想,快步回了阿萝家。
吃掉锥子脸的怪物脑袋,钟小魁见过,在他曾祖父的一本残缺不全的手札里。里头有一页,画着一摸一样的脑袋,脑袋下,是一条似龙似蛇的身体。画像下头,是曾祖父亲笔书写的两个字——饕餮。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16:00 +0800 CST  
孩子们在阿萝的安抚下,从短暂的惊醒中重新睡去。她蹲在地上,把散乱的废报纸旧杂志重新码好,说:“明天要拿去卖的。最近废书废报的卖价又跌了,以前六毛一斤,现在四毛。”
就在刚刚,她的丈夫若无其事地走回来,说了声:“没事了。我睡了。”然后便倒在屋里那床扁扁的席梦思上,呼呼睡去了。
林七七憋了很久,终于小声对阿萝说:“那个,我的身体……”
“麻烦再等一等。”阿萝冲她抱歉的笑笑。
林七七不敢再吱声了,鬼一样飘到钟小魁身边,委屈的拉他的袖子。
“我带你来,的确是让你看我的家。”阿萝起身,请钟小魁坐下来,“我并不喜欢说谎。”
“我不明白。”钟小魁环顾着这个修罗的家。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在这个家里。”阿萝认真的说:“你觉得哪件最值钱?”
加起来都不值钱啊……
“有话请直说。”钟小魁知道修罗凶残,但没听说过修罗说话这么拐弯抹角。
“你们pkd收费不菲。”阿萝有些羞于启齿,“这里就是我的全部财产,所以……我跟了你好几天,一直想找机会跟你正面对话。”
只是为了这个?搞这么多事只是为了这个?钟小魁有点哭笑不得了。
“我听说,你们的客户有给金条的,也有给宝石的,现金那就更不用讲了。可是这些我都没有。”阿萝苦笑道,看了了林七七一眼,“虽然心里过意不去,但,这个孩子的 ,的确是打算拿来作为支付pkd的酬金。”
这算是有史以来最温柔的威胁了吧,难得她还能说得如此诚恳。
“你跟了我好几天,不光是为了鼓足勇气跟我对话,更是为了搞清楚谁最适合被你拿来当酬金吧。”钟小魁瞟了林七七一眼,“我身边,大概只有她最笨。”
“把我的身体拿来支付快递费?”林七七尾巴上的毛全竖了起来。阿萝低下头,连声说抱歉。
“成交。”钟小魁点点头,“但你必须马上把这个笨蛋的 还给她,生灵脱离 太久的话,就回不去了。”
“谢谢。我知道你言出必行。”阿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在一起的纸一样的玩意儿,层层打开,铺在地上。林七七的 ,像张纸一向被她一直揣在身上。
“怎么变成这样?”林七七扑到地上,看着自己纸片一样的身体,“我以后还怎么见人?!”
“人类,本来就是一张皮罢了。”阿萝笑笑。
“回去吧!”钟小魁出其不意地在林七七背心一推,那倒霉孩子便趴倒在那“一张身体里。眨眼间,这“纸片人”便充气般慢慢 起来。
阿萝拿来一张毯子,把正在充气中的林七七盖起来,对动弹不得也说不了话的她道:“忍一忍,不出一小时就能恢复原状。”
“要我替你快递什么东西?”钟小魁一边说,一边从书包里摸出空白的快递单,撕下一张给她。
阿萝迟疑了一下,接过单子,拿过笔,埋头仔细的填完,交还给钟小魁。他看了一眼,问:“你确定?”
单子上的内容很简单,要他快递的物品是“蜃街”,收货人是“阿萝”。
“确定。”她看了一眼熟睡的丈夫。
“这是一条街?”钟小魁又问。
“是,一条绝无仅有的街。”阿萝点头,起身道:“出来说话吧。”
两人出了门,阿萝坐到门槛上,把小板凳擦了擦,让给钟小魁。从头到尾,她对他都是礼貌且尊敬的。
屋外的世界仍是黑暗且 的,偶尔有几声咳嗽从前面那些烂棚子下传过来。
“这里住的都是流浪者。”她回头看了看家里,“那些孩子,包括青龙,也是。”
“是你收养的孩子,还是搜集的食物?”钟小魁看着这个隐没在黑暗里的女人,她毕竟是一只修罗,哪怕她之前所做的一切都表明,她是个平凡乃至卑微的家庭妇女。
“他们曾是别的修罗的食物,被我抢走了而已。”阿萝回过头,“我很久都不以人类为食了。”她在身边的杂物堆里摸索,找出一盏用易拉罐做的灯座,点燃里头剩余的蜡烛,放在她跟钟小魁之间的地上。烛光里,她笑着把脑袋偏过来,说:“你家里的人,应该告诉过你,修罗是不会长白头发的,也不会老的吧。”
钟小魁凑上去一看,她的鬓间,果见已有几缕银丝。
“但,不吃人的话,就会慢慢变老。而且会变丑。”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刚才那只女修罗长得很漂亮吧。很早很早以前,我比她漂亮多了。我丈夫也是。呵呵,那时候的他,只怕现世最英俊的电影明星,都敌不过他呢。哪像现在这样,像个落拓的中年人。”
“不吃人的修罗?”钟小魁对于这个概念是陌生的,或者说,他根本不信,修罗的凶残不仅在于吃人,它们连同类都吃。
“你不信的,对吧。”阿萝看着地上的灯,“修罗生来就是被三界遗弃的怪物,捕猎与进食就是我们最大的乐趣。我们最喜欢的,是那些被遗弃的生物,他们身上有独特的味道,很容易被我们闻到。吃掉这些“弃物”时,他们血液里暗藏的恐惧与悲伤,总是带给我们额外的满足。”
钟小魁皱眉:“一点罪恶感都没有么?我听说修罗虽然残忍,但它们跟别的怪物不同的是,它们有人类的感情与思维,哪怕一丁点。”
“没有。”阿萝干脆地回答,“那时我们的想法是,不过是被遗弃的东西,被遗弃就表示他们没有存在的价值。吃掉他们,只是为这个世界清理垃圾。我丈夫的想法跟我一样,那时我们相识,但并不友好,甚至敌对。他会抢走我的食物,我也会抢走他的。我们深知比赛谁吃的遗弃物更多。那一次,我们在另一个国家,吃掉整整一个难民营的人。剩下最后一个孩子,眼睛看不见,抱着我的腿喊妈妈。我犹豫的刹那,他把孩子吃掉了。说,反正这孩子也没人要了。”她自嘲地笑笑,“那晚,我们坐在城市最高的地方,脚下是连绵的战火,我问他,吃人,是不是仅仅因为饥饿?他说,吃人时才感觉自己是存在的,有奇怪的满足感。何况,吃的只是遗弃物,算是做好事。我没有回答,一直坐到天亮,我才说,为什么吃掉的遗弃物越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真正被遗弃的那一个?他答不上来。”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33:00 +0800 CST  
这时,门口一阵响动,那只小狗用嘴把门拱开来,在阿萝身上嗅来嗅去。
她把它抱在怀里,检查它的伤腿,说:“一只流浪狗被几个地痞拿刀割着玩,我见了,就把它带回来。这些年,被扔掉的猫猫狗狗越来越多了。”她摸着小狗的耳朵,“那天之后,我跟他说,试试不吃人怎么样?以一百年为限吧。以我们的力量,就算不吃人类,一百年也不会饿死,顶多像常人一样老去。他说我疯了。但是,最后的最后,他同意了。但条件是,一百年之后,他要吃掉我。呵呵。然后,我们就以夫妻的名义,在世间开始了新生活。我们在各个城市里最底层的地方住下,这些地方往往最多遗弃物,也是修罗最喜欢的觅食场。我们赶走来觅食的同类,救了许多懵然不知的人。但,只要世上还有被遗弃的生物,修罗就永不消失。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像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当青龙第一次喊我妈妈的时候,那从前吃多少人都不会有的,真正的满足感。”她的脸上有了一种从没见过的光彩,“这么一路走下来,我跟他才觉得,‘被需要’才是我们最好的食物。吃掉被遗弃的东西,不如把他们带在身边来得好。与其说是我们救了一半的弃儿,倒不如说是他们让我们摆脱了生来就刻在骨子里的堕落又空虚的烙印。”
小狗 她的手,漆黑的眼睛可爱地转动。
“为什么要过得这么困难?以修罗的本事,你们完全可以过更好的生活。”钟小魁想到那碗面条,身后那个贫困的家,还有那一箱值不了多少钱的十字绣。
“吃人是我们唯一的本事。”阿萝把小狗放回箱子里,坐回来,“记得曾有一个追杀我的道士说,你们修罗是世上最肮脏的存在。所以我想用最干净的方式,把我的孩子养大。我不吃人,容颜会变得老而丑,我没有念过书,更不太懂得人情世故、交际法则,所以我能赚到的钱很少。他也一样。我们打零工,捡破烂,绣十字绣去卖,钱都是这样来的。虽然少,但是真的很干净。而且我们已经存够了青龙的学费,明年他就可以去念小学了。至于那碗面……”她从兜里掏出几块钱还给钟小魁,“那天青龙不舒服,吃不下东西,就想吃葛记的排骨面,我去了才发现钱包丢了,剩下的零钱不够。真是谢谢你。”
钟小魁犹豫片刻,收下了这几张纸币,笑:“你们完全可以吃掉任何一个有钱人,然后拿走他的一切财物。”
“还是现在这样的生活,比较踏实。”阿萝连连摆手,旋即,他的脸色变得深沉,“我以为我们可以安稳走过一百年,但一个月前,有个男人来家里找我们,说他的孩子在附近走丢了,给了我们一张照片,,说如果发现孩子的踪迹,请立即通知他。
然后人就走了。但当天晚上,我半梦半醒时,发现摆在桌上的照片里,突然爬出一团灰色的东西,眨眼间便跳到了我丈夫的嘴里。我叫醒他,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嘴里也没有任何东西。还说我做梦看花了眼。可是,从此以后,他就变了。白天总是精神恍惚,有时候,一到晚上就出门去,天亮才回来。短短几天,他的模样开始变得年轻。问他去了哪里,他想不起来。让他照镜子,他说没看出什么变化。那天他出门去,我也跟了出去。他竟去了极远的一个小城,一个巨大的兽头从他的肩膀长出来,兽头的力量,加上修罗的速度,这座小城在几分钟之内就再无活人。“她的呼吸变得急促,“我根本阻止不了他。眼看着那些人变成了灰烬。我去追他,却见他跑去了一座山头,那个留下照片的男人竟也在那里,那兽头里吐出一团发亮的玩意儿,被他装进一个小瓷罐里。我听到他说了句,做得好。然后就消失了。那兽头缩进我丈夫的身体,他倒在地上,人事不省,我将他带回家,足足睡了两天才醒来。问他到底怎么了,他又不记得。只说累,然后说饿。什么都要吃,连红薯白菜都吃个精光。”
“除了这些,他还有什么地方有变化?”钟小魁问。
“脾气变得古怪,而且暴涙。前天还对着孩子们发脾气。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阿萝皱起了眉,“最可怕的是,就算那兽头没有出现,他还是会吃人。背着我,偷偷吃。那些白天没有给过我们好脸色的人,以前我们从不与他们计较,但现在,只要遇到这样的人,他就会在夜里跑去吃掉别人。那天在面馆的事,我根本不敢跟他提起,谁知被住在前头的那个老叫花子凑巧看到,在他下班回来时讲了给他听。等我知道后赶去面馆时,一切都晚了。”
现在,钟小魁明白了,为什么葛老板的店里,一点食物都没剩下,敢情这家伙吃了葛老板还不够,把他店里的东西扫荡光才罢休。
“你讲了这么多背景,跟你说的那个蜃街有什么关系?”他在脑子里仔细搜索关于蜃街的一切,但毫无收获,他根本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一个地方。
“蜃街是个可以买到任何东西的集市,任何东西!”阿萝如是道,“蜃街就在一个叫‘这里’的城市里,但从我们这个世界到‘这里’,有一扇门,这扇门有一把锁,我试过无数办法都打不开。”
“你凭什么觉得我打得开?”钟小魁不觉得自己长得像把钥匙。
“凭你姓钟。”阿萝说道,“你身上流着跟别人不一样的血。你也是我唯一能找到的,可以帮我的人了。我的朋友,只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者。”
“你要去哪个地方买什么?”
“买那个兽头的消失。”阿萝决然道,“我要还孩子们一个原来的爸爸。”
钟小魁沉默,思索。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奇怪的地方,但就是没听说过蜃街,去一个完全未知的地方,危险系数太高。
“钟先生,我带你来这里,不光是要跟你谈生意。”阿萝恳切地说,“我是把事实放到你面前,你也不想有更多的人死于非命对不对。我无法保证他下一次失常是在什么时候。”
“如果只是解决这个问题。”钟小魁站起身,“我有更彻底的办法。”
阿萝也站起来,说:“对你来说,杀掉的是修罗。但对里面的孩子,你杀掉的是他们的父亲。”
空气略略有一点紧张。
大门被人推开来,青龙 眼睛站在他们中间。
“妈,爸爸咳得好厉害。”阿萝一听,忙进了屋去。
青龙抬头,望着钟小魁,问:“哥哥,你要杀掉爸爸?”
“你听错了。”钟小魁拍拍他的脑袋。
“我的手是被怪物吃掉的,爸爸打跑了怪物,带我回家。”青龙认真地说,“如果你要杀掉爸爸,我长大以后会为他报仇的。”
看着孩子光秃秃的手腕,钟小魁微微一怔,他蹲下来,摸着他刺猬一样的头顶:“青龙这个名字很特别啊,谁给你起的。”
“爸爸起的啊,他说青龙是一种很厉害的动物,有四条腿,每条腿都有五个爪子,如果不小心被砍断了腿,它也会再长出来的。”青龙有模有样地说着。
这个故事编得真蹩脚。钟小魁站在门口,望着这个特殊的家庭,伸了个懒腰。
屋里,恢复原貌的林七七掀开被子,转动着眼珠。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33:00 +0800 CST  
“我就知道那个死丫头不会安分守己。”钟小魁抓起背包就往房门外冲。
他到底还是跟阿萝一道,来了“这里”。
从阿萝家回来的翌日晚上,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钟小魁在阿萝的带领下,去了市郊的垃圾处理场。然后,两人手拉手跳进了垃圾焚化炉里……
等到眼前重新敞亮起来时,钟小魁发现自己已然站在一道高大威武的朱漆大门前,四周全是五彩流云,而一把造型奇特的大锁,正正挂在上头。
解开这把锁,对他来说确实不费吹灰之力,它只是世上最最简单的封印。
大门后,是一条掩在密林里的石板路,天空中星月闪烁,四周和风起舞,走在这样的地方,确实心旷神怡。但,钟小魁总觉得两旁的深深树林里,有奇怪的眼睛在注视自己。
走了不多久,二人便看到一座写着“这里”的城门,也是彩云缭绕,宛若仙境。阿萝看得热泪盈眶,连声说:“到了到了!”
原来真的有这样神奇的地方。
不过,钟小魁万没想到的是,以为一切顺利,只等蜃街开市时,林七七居然出现在‘这里’,还被人像猴子一样关在了笼子里。
他冲出店门,循着那三头犀牛的去向追了上去。
可是还没迈步,他就被癞蛤蟆店小二死死拽住了。
“客官,您这么疯狂是为哪般?”癞蛤蟆翻着眼珠,“您该不会是想跟阿蜊二少爷抢姑娘吧?”
“什么二少爷大少爷,放手!”钟小魁急道,眼见前头只能隐隐望见犀牛屁股了。
“阿蜊二少爷是蜃街的拥有者阿蛤大少爷的弟弟,他们两兄弟是这里的最高管理者,阿蜊少爷每年都会娶一个老婆,很多光棍羡慕嫉妒恨,常有不要命的土匪去抢亲,但最后都被阿蜊少爷变成水蒸气了。小的看你是外来客,又给小的口香糖吃,才提醒你不要乱来,否则你没命回去啦!”癞蛤蟆呱啦呱啦地说完,才对他附耳道,“那姑娘若真跟客官有密切关系,若客官你本人真的很能打的话,建议你租下本店跑的最快的交通工具,在蜃街开市前的当晚去抢亲吧,二少爷每次娶了新夫人,都会在那个时候带她去逛街。你若打得过他,就带着你心爱的姑娘跑路吧。”
“又想要口香糖?”钟小魁斜视着好心的癞蛤蟆。
它笑眯眯地点头。钟小魁把剩下的口香糖都给了它,不禁问了一句:“为什么你那么爱吃口香糖?”
癞蛤蟆眨巴眨巴眼睛,说:“它让我想起我的主人。我还是一只真正的癞蛤蟆的时候,我的主人每天都训练我跳高,然后跟别人养的癞蛤蟆比赛,赢了的话就奖励我口香糖吃。我真爱吃这个呀!”
然后呢?”钟小魁佩服那些拿癞蛤蟆当宠物的高人。
然后?”癞蛤蟆撇撇嘴,“然后主人找到了别的玩具,好像是会唱歌的鸟,然后就把我装进口袋里扔掉了。再然后,一辆摩托车把我扎死了。没了。”
钟小魁一愣。
“这里都是没人要的东西。”癞蛤蟆嘎嘎一笑,“来来,客官跟我来,小的包管给你挑一个最好最快的交通工具。”
最后,当钟小魁跟阿萝各自骑着一头玩具大猪往云沙台赶的时候,他一直很沉默。这就是最好最快的交通工具!
当天上的银月移到“箭靶”中心时,他们刚刚好赶到。云沙台附近欢呼涌动各种奇奇怪怪的物体或者人类,翘首望天。
一道蔚蓝的光束从空中洒了下来,正好垂到那座云沙台上,一条宽宽的楼梯从台上一级一级出现,一直没入了月亮里。台下,那辆白色的公共汽车咔嚓一声开了门,一队看似正常人类的人从车上走了下来,领头的,是一只毛都快掉光了的老猫,它举着导游用的小旗,吆喝着:“跟上啊跟上啊!”
仔细一看,这些人大都穿着睡衣,一脸惊恐的样子,但都说不出话,只能身不由己地跟着老猫走上楼梯。
所有人都 起来,但大家只是围观,没有一个当地居民走上楼梯去。他们只是站在楼梯前,用各种表情仰望那一队穿睡衣的人类,但没有一种表情跟“友好”有关。
阿萝跟钟小魁穿过人群,当他们踏上第一级楼梯时,围观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所有人都用怪异的眼神打量他们,但无人阻止。
“这些家伙的眼神很古怪,上去之后小心一点。”钟小魁对阿萝低声道。阿萝点头,又紧张又期待。
两人继续往上走,越往上,空气越清新,比吸纯氧还舒服,脚下是空的,但有一股力量托着你向上走,奇妙的感觉。钟小魁屏息静气地走,走了很久才走完最后一级楼梯,抬头一望,一条不长也不短的小街,在薄薄的云雾中铺开在他的面前,干净又简单,天上仍是柔亮的月光,两边是空空的摊档,看不到摊主,也没有顾客。在他们之前上来的那些人呢?
“这就是你说的,可以买到任何东西的地方?”钟小魁环顾四周,连说话声都有回音,“鬼都没一只!”
阿萝显然没想到迎接她的会是这样一条空荡荡的街。他们在街上晃了两圈,没有任何收获。这里除了这条街,四下都是云雾,离街道越远,云雾越浓。
“喂,还做不做生意了啊!”钟小魁站在街中间,大声喊。回声,回声,回声……
“怎么会这样呢……”阿萝很是焦急,甚至有点失望。
吱吱吱……
呱呱呱……
汪汪汪……
每个摊档后头,突然冒出了一些小小的脑袋,有青蛙,有仓鼠,有猫有狗,没一直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害怕的看着他们。定睛一看,这些玩意儿,每一只都穿着人类的睡衣,看着眼熟。
还没回过身来,两人被身后那哇一声婴儿啼哭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一个没有手掌的婴儿哇哇大哭着,从摊子底下爬了出来,身上也裹着睡衣,婴儿的眉眼,活脱脱的神似一个人。
“让一让,让一让。”几只穿着围裙的大兔子踩着滑板,提着笼子从云雾里钻了进来,刷刷几下就把这些穿睡衣的动物以及那个婴儿一道, 笼子里,眨眼又回到云雾里去了。
“两位少爷,这儿还有两位客人呢喵。”
“看到了,我戴了眼镜。”
街的那头,一团人影渐渐明晰——两个穿得像阿拉伯人的男子,还有刚刚那只带队上来的老猫,慢吞吞的朝他们走来。不止,其中一个男人怀里,还搂着大呼小叫的林七七。
“我叫阿蛤,蜃街的主人。”阿拉伯男之一,扶了扶深度近视眼镜,手里捧着一个ipad礼貌的冲他们含颔首。
“我是阿蜊,蜃街的另一个主人,这个是我老婆。”阿拉伯男之二,啪一挥长鞭,把林七七抱得更紧了。
“我是姣姣喵。”老毛跳到前头,“我是蜃街的专职导游喵。”
“我错了钟小魁!我以后再不偷听你们说话了!我天生听力好也不能全怪我啊!我在不跟踪你了!我只是好奇,看你跳进焚烧炉里,我怕你有事嘛!谁让你开了那道门又不关上!我就顺便进来了。而且不是说什么都有得买么,我想买会没有尾巴的我!我不想当这个虐待狂的老婆啊!救我!”林七七意见前头是钟小魁,顿时痛哭流涕语无伦次悔不当初。
“不许哭!”阿蜊举起鞭子,她立马闭了嘴。”
“对不起,我是慕名来买东西的。”阿萝上前,超阿蛤鞠了一躬,“蜃街可以买到任何想要的动西,不是么?”
阿蛤敲着他的ipad,半晌才说:“我们的客人名单里没有你呀。”他抬眼看看钟小魁,“你带来这小子替你开门,把锁都弄坏了,这属于非法闯入。”他那双有点呆的眼睛,看定阿萝,“你如何知道这里的?”
“是你们以前派发的广告。”
阿萝从怀里摸出一张云做的纸,上头写着——被遗弃者的家园,遗弃者的噩梦,欢迎来到“这里”,欢迎来到“蜃街”。这里能买到任何你想买的东西。这里可以填补你最大的缺失。地址:(请根据不同地区选择当地通道。以下省略一百字。)
“我们印过小广告?”阿蛤问弟弟。
“每年都在印。你的健忘症越来越严重了。”阿蜊白了他一眼,“不然,‘这里’的居民是从哪里来的!”
“哦哦,还真是不记得了。”阿蛤眨巴着眼睛,“不过,我们的广告不是只有被遗弃的东西才能看得到么?”他打量着阿萝,“你身上没有被遗弃的气味呀。”他又看了看钟小魁,“你倒是有想遗弃东西的欲望,不过在衰减中。”
“我是为三界遗弃的修罗。”阿萝坦白道,“但,我现在已经不吃人了。我有孩子,有家庭。但现在我遇到了麻烦,所以才冒然请钟先生帮忙来到这里,希望蜃街能提供给我想要的东西。”
“不吃人的修罗?”两兄弟异口同声,“怎么可能?”
“我证明。”钟小魁将阿萝的事情,简单扼要地讲给他们听。两兄弟面面相觑,阿蛤问:“你要买什么?”
“我要买我丈夫体内那只怪兽的消失!”阿萝大声道,然后噗通一声跪在两兄弟面前,“你们可以拿走我身上任何东西作为交换,包括我的命,如果你们觉得值钱的话。”
两兄弟听罢,背过身去叽叽咕咕了半天。
钟小魁零星听到“那肯定是饕餮咒嘛。”、“冥界的东西咧,我们惹不起。”
两人叽咕完毕,转身对阿萝道:“这个问题很麻烦。你给再多的报酬我们也帮不了你。”
“不是大言不惭说什么都能买到么?”钟小魁一声冷哼,“看来也不过是装神弄鬼的骗子。枉费我们还这么看得起你们。”
啪,阿蜊的鞭子劈了过来,钟小魁闪身躲过,继续道:“越发怒越心虚。这点道行还敢出来混?还有,”他指着林七七,“这女人一年前就是我老婆了。既然你有人妻的爱好,我也顺便告诉你,这女人不但奇笨无比,什么都不会,而且还是个怪物,你看她的尾巴就知道了。还有,一到月圆之夜她就会变成一只长尾大猩猩,抓住人就往死里打,不断气不撒手。治到现在也没起色。我甩都甩不掉她,现在你接手,我感激不尽。我相信在这一点上,你肯定比我有办法,一定能制服她!”
“你这死鬼!怎么能把人家的隐私全曝光!”林七七反应倒快,马上对钟小魁怒道,“不是说好永远不对外人讲的吗!你这样讲出来,我还怎么再嫁人!我就算不嫁这虐待狂,也还有别人可以选嘛!”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36:00 +0800 CST  
阿蜊张大嘴巴,上下打量着他的新夫人。
“阿蜊啊,你都有那么多老婆了,一年一个,家里都住不下了。说了你那么多次,少娶一个又不会死!就算娶,你也不能娶他人之妻呀!没规矩!”阿蛤敲了敲弟弟的头旋即对钟小魁道,“小子,激将法对我们没用的。不是我们不帮她,是确实帮不了。饕餮咒这个玩意儿,只有下咒之人才能解开,要让她的丈夫不再吃人,要么解咒,要么连人带咒一起宰了。”
“可是,可是我根本找不到那个下咒的人。”阿萝急哭了,“难道只剩杀掉他这一个办法么?”
“要杀掉他也不是易事呢,他有饕餮护体。这个东西,只有冥界的高层能搞定。饕餮本来就是冥界的东西,现在跑出来作乱,当然要他们来解决。我们蜃街的确什么都能卖,但确实卖不了这个。”阿蛤摇摇头,“回去吧。”
“有别的折中的办法么?”钟小魁拦住阿蛤,“你们能管理这么奇特的一个地方,必然也不是泛泛之辈。蛤蜊中的霸主,就是蜃,连海市蜃楼都能轻易造出,你们难道就想不出个办法来帮阿萝?”
“你……”蛤蜊兄弟面面相觑,然后阿蜊挠着鼻子,嘀咕,“蛤蜊中的霸主……这话我喜欢。”他看着他哥哥,“你说怎么办?也不好让外人小看我们不是。”
阿蛤想了想,跟那只叫姣姣的老猫道:“去那个饼干来!”
姣姣喵一声不见了,片刻之后,它喵一声又回来,爪子上抓着一个盒子。
阿蛤从里头取出一片圆饼干来,手指在上头画着圈儿,嘴里念叨着:“天下美食,皆在其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呼呼呼。”念罢,又将饼干放到嘴边,朝它 一口白气。做完这一切,他又把饼干交给弟弟,阿蜊又做了一遍同样的事情。
“等那只兽头再出来时,把饼干喂给它吃。”阿蛤将饼干交给阿萝,“饕餮是永不知饱的东西,只要一饿就会觅食,这个饼干,至少可以保证它五十年之内没有饥饿感。他只要吃饱了,就会一直睡下去。这样,你丈夫就暂时不会被它控制了。但,这五十年之内,你最好找到别的根治办法。如果不行,我们也再没有别的办法了。”
阿萝感激得说不出话来,钟小魁则松了半口气,能争取五十年的时间,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你们朝饼干上吹的气,难道是制造幻境的蜃气?”钟小魁看着阿萝手里那块冒着悠悠白气的救命饼干,突然问蛤蜊兄弟。
“你还蛮聪明的嘛。”阿蜊一挑眉,“吃了那块饼干,那饕餮并非真正的吃饱,而只是幻觉自己吃饱而已。所以这种方法只能用一次,用第二次的话,饕餮就很难上当了。”
“整个‘这里’,包括蜃街,也是你们造出来的幻境?”钟小魁看着这里的一切,还有脚下那个怪里怪气的城市。
“俗人都说我们是给人假希望的妖怪,我们不介意。”阿蛤嘿嘿一笑,“幻境还是真实,随你们怎么想吧。起码你看到的,在‘这里’生活的居民们,都很快乐对不对?!”他拉着钟小魁走到楼梯那儿,一挥手,拨开一片云雾,下面的街市近在眼前,所有居民脸上,几乎都是笑容,就算没有笑容,也有安稳。他又问:“知道为什么你在蜃街看不到一个当地的居民?”
钟小魁摇头。
“他们一来到这里,就已经‘买’到最想要的东西了。”阿蛤如是道,“对于遗弃物来说,没有被遗弃的感觉,就是他们这辈子最想要的。”阿蛤看着他的城市,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他回头看了看阿萝,“这感觉,她最明白吧。”
“那,那些从公共汽车里下来的人……”钟小魁想起那个没有手掌的婴儿。
“那些是我们主动‘邀请’来的客人。”阿蜊不屑地凑过来,敲了敲哥哥的ipad,“我们手里有一份名单,这世上的人,一辈子扔了多上东西,哪些该扔哪些不该扔,都记着帐呢。每年我们都会用我们的方式,从睡眠里把我们觉得该请的客人‘请’过来,把特别为他们准备的东西放在摊上,请他们挑选。”
“什么东西?”
“回去的鞋,补偿的心。就这两件。”阿蛤一笑,“但,所有客人都挑的鞋。他们中的许多,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掉过什么。在他们看来,那只是不再宠爱的猫狗,天生残疾的孩子,‘没有用处’的老父亲,扔掉才轻松。”
“买了鞋子,迫不及待要回去的人,最后都变成了……”钟小魁一愣。
“他们扔了什么不该扔的东西,就变成那个东西的模样呗。”阿蛤拍拍钟小魁的肩膀,“有些人,连小时候的洋娃娃都不舍得扔,有感情。有些人哟,亲爹亲妈都不要。不过嘛,他们什么时候有了补偿的心,什么时候就能变回去。这个我倒是守信用的。”
钟小魁一笑,不说什么了。
“干得好!就该这么治治那些没良心又没责任感的家伙!”林七七鼓掌,完全忘了她还在阿蜊的怀里。
“我说,这个女人就留在你们这里吧。我们得回去了。”钟小魁拉着阿萝就走。
“等等!拿走!”阿蜊把林七七朝钟小魁身上一推,“我才不要大猩猩当老婆。而且一路观察下来,这个女人的确没什么特色,又笨。”
“哈,真遗憾你不娶我呢。不然月圆之夜,我一定好好伺候您!”林七七朝他做鬼脸。
“回去吧回去吧,不过别把今天的事儿到处宣传。”阿蛤朝他们挥挥手,“我可不想惹来那些只晓得抓妖怪、又是非不分的术士。”
“为什么要做这么多事?”钟小魁回过头,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这有什么奇怪的。修罗都可以不吃人,就不许我们蛤蜊中的霸主干点实在的好事?世上总得有点好人,才让你过得比较有希望吧?”阿蛤白了他一眼,又道,“不过嘛,我觉得,你曾经想丢的那个东西,是丢不掉的。它长在你的骨头里喽,嘿嘿。”
钟小魁怔了怔,撇撇嘴,转身下了楼梯。
刚下了几级,他突然对阿萝跟林七七说:“等等,我去去就回。”
片刻之后,他再回来时,林七七问他去干嘛。他说既然来到了蜃街,不买点东西岂不浪费。
林七七问他买了什么,他不说。
阿萝问他用什么去交换的,蛤蜊兄弟不是普通角色,应该不止是要钱那么简单。钟小魁耸耸肩:“能怎样,一辈子不吃香辣蛤蜊呗。我可亏大发了。唉。”
蜃街离他们越来越远,月光像阳光一样照在云彩上,梯子下的玩具大猪哼哼直叫,街市上一如既往的热闹,天堂一样和谐。
尾声
钟小魁捏着阿萝签收的快递单,站在她家门口。
“不用我帮忙?”他问她。
“你已经帮了我天大的忙了。”阿萝忙摇头,“为一块饼干这样的事,我还能办到。别忘了,我也是只修罗呢。”
“那你小心。”钟小魁俯身摸了摸蹲在门口的小黄狗,转身离开。
“钟先生,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身后,半掩的大门后跑出来一个小东西,青龙从房里窜出来,大喊着:“妈妈妈妈,爸爸说的是真的!原来青龙真的可以再长出手脚来!”
“这……天哪,这……”阿萝捂住嘴,激动得话来。斜下的阳光里,青龙那两只完整而正常的手掌,兴奋地挥舞。
钟小魁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这片破烂的地方,脚步非常轻快。再破烂的地方,也有阳光照到的时候。
回到家,姜南海跟马莉欧把林七七围在中间,殷切盘问,林七七则口沫横飞声情并茂的描述他们这段奇异之旅,听得那两人捶胸顿足,只恨当初为什么去找钟小魁的人不是自己,不然也能去那个蜃街转一转,如果什么都能买,姜南海说他要买最近二十期彩票的头奖号码,马莉欧说她要买一个永远不超过一尺七的腰。
钟小魁默默地回了房,打开电脑,有未读邮件。
不是那个感情白痴温晴天发来的咨询邮件,是他酷爱消失,酷爱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不写邮件的干姑姑发来的。他记得他在很久很久之前发过邮件给她,她居然现在才回……打开邮件,正文内容一如既往的稀少,就四个字——以你为荣。
什么意思啊,这千年老树妖……钟小魁抠着鼻子,关掉邮件,打了个呵欠,钻到了被子里。完成一件事之后,再睡一场安稳觉,真是莫大的幸福。
远远的空中,一个人影,手执一个光亮的瓷罐,冷冷看着钟小魁家的窗口,嘴角扬起一抹笑意。
没过多久,各地的报纸或者网络新闻里,用各种篇幅报道了一组大同小异的“奇闻”,内容都是某某地方的某人,一觉醒来后, 大变,行为异常,有的整天呱呱叫,以为自己是青蛙,有的学着猫的样子,到处抓老鼠,还有的故意扮成老人的摸样,跟人说他不是他,是他老爹。相关医疗单位初步断定为情感性精神障碍,绝非民间传说的鬼上身,请大家相信科学,不要以讹传讹。
这些新闻,钟小魁没看到,他完全被埋在了无穷无尽的作业与模拟考试题里。
他偶尔会后悔,为毛当初不找蛤蜊兄弟买一个专门应付各种作业跟考试的钟小魁二号……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39:00 +0800 CST  
青蚨
夕阳纵是千般好,难换年少一声笑
楔子
哇!
好啊!
再来一个!
观众席上掌声如潮,大人小孩,男人女人,每人都是一张兴奋得要闪出光来的脸;薯条、爆米花、可乐瓶子,每一件可以表达感情的道具都在不断升高的温度里横飞。表演场外,观众热情高涨;场内,穿着闪亮舞衣的金发女郎在老虎与白狮之间巧笑倩兮,那白狮在她的命令下,已连钻了数次火圈。小丑打扮的黑猩猩站在场边,又跳又叫又拍手,几个青春靓丽、小仙女打扮的姑娘,挽着花篮,朝观众席里撒着 与糖果,换来无数男人各怀心思的口哨声,偶尔还有几枚硬币或者叠成一团的钞票落在篮子里,姑娘们笑容灿烂,时不时报以飞吻。台上台下,一片和谐。
最近的因弗内斯成总是热闹,大大小小的马戏团你来我往,城里的居民,尤其是孩子们,每一天都像过节一样欢乐,缠着父母带自己去看那会跳舞的大象不怕火圈的老虎,据说还有从遥远中国来的“黑白熊”。
一月前的苏格兰高地上,往热火朝天的马戏团里钻,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娱乐了。
蒂姆?米尔斯叼着雪茄,梳着溜光的大背头,挺着圆肥的肚子,坐在他的临时办公室里,沾着唾沫数钞票。他是哈尼马戏团的老板,来这里不到一周,每当他看到售票处排起的长龙,那双本来就不大的眼睛会因为笑容而变得更小。
夜风从看似紧闭的窗户里漏了出来,吹动着桌上的日历——今天是,一九三三年,二月六日。
扔在一旁的报纸上,头版内容仍是关于那位德国的新任总理。当然,蒂姆?米尔斯似乎并不关心时政,报纸从来都是用来盛烟灰或者擦鞋。
砰!窗户自己打开了。
“见鬼的风!”他骂骂咧咧地起身,正要去关窗户,身子却在屁股刚刚离开椅子一厘米的时刻,凝固住了。
他对面的椅子上,毫无预兆地多出了一个人。
年轻的中国男人,瘦削,斯文,俊朗,简单干净的黑发像从上好的缎子里割出来的,散着淡淡的皂角的气味,眼睛是好看的双眼皮,大小正好,只是那对深灰色的眸子,让人想起清晨笼罩在尼斯湖上的雾气,跟他身上那件青灰色的中式长衫搭配得正好。
他对着蒂姆微笑。
“真是见鬼了!”蒂姆?米尔斯骂了一句,用中文,坐回了原位。
“找你不容易呀。”男人啧啧打量着四周,“这算大隐于市还是偶尔的出门散步?!”
“你现在更应该在德国。”蒂姆?米尔斯冷哼一声,肥硕的身躯忽然瘦了下去,从长度到宽度,从模样到曲线,瞬间变化,一个款式正宗、俊美程度不亚于对面之人的中国美少年渐现人前。
“想念朋友了,过来看看。”他笑看着少年,“流离,或者叫你米尔斯经理?”
“随便。”少年并不欢迎他的到来,冷漠又有点无奈,“你们的愿望已经达成,如今正是风光无限的时候,不去好好享受,来这里做什么。”
“我们的愿望只完成了一丁点罢了,离预期值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他瞟了一眼被吹落在地上的报纸,“我仍需要你的帮助。”
“休想!”少年断然拒绝,“上次已经说过,可一不可再。十年之内,你们期待的东西会源源不绝地到来,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男人拿起桌上的钢笔,在指间旋转。
“朋友不会建立在威胁的基础上。”少年转过头去,“三秒钟时间,要么你走,要么我走。”
男人呵呵一笑,说:“她没有死。”指间的钢笔骤然停下,他身子一倾,转眼已在少年身边,微红而冰冷的嘴唇贴着少年的耳廓:“上次带你去看的坟墓,假的。”
少年的脸,由白转红。
“你骗我?”少年眉头一皱,窗户玻璃上突然生出了一道裂纹。
“别生气呀。”男人拍拍他的肩,“有点幽默感吧。”
“她在哪里?”少年将他的手死死抓住,秀丽的眼睛里爬 红的血丝。
“再帮我一次。这次之后,我可以保证,你我再不相见。”他按上自己的心口。
“上次你也是这么保证的。”少年冷睨着他,“人类是最不讲信用的怪物。”
“你只能选择相信。”男人从袖口里, 一缕青色的发丝,它被世上最美的一种青色附着,像是下在翠玉之中的一场雨,只是末梢上,滞着一抹灰白,淡淡的,却又不断浓重扩张的趋势。
少年微张着嘴,像去抓那缕发丝,却又不敢的样子,最终颓然地瘫坐在椅子里。
“你的目标是谁?”
男子满意地吹了声口哨:“我看看啊。”他的目光落在日历上,“哟,他还没出世呢。做个预约行吧?”
他俯身对少年如此这般耳语了一番。
少年冷笑:“这么多年了,你们仍不忘与他们作对。我该赞你们执着,还是骂你们毒辣?”
“随便。”男人不所谓地耸耸肩。
少年变回蒂姆?米尔斯的样子:“快一千年了吧,温博公子,你不会觉得太久了么?”
“我付出多少,一定会取回多少,而且是双倍。”男人站起身,正欲转身,又停下,说,“许久以前我就不叫温博了。”他在纸上刷刷写下一个名字,“下次见到我,叫我这个。”
看着纸上的墨迹,少年一愣:“以敌之姓名为己用。你果真是不打算放手的。”
“我喜欢这名字。”男人在他的笑声中消失。
被风吹得飞起的纸上,端端写着——温晴天。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39:00 +0800 CST  
“每次做检查都很准时嘛,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有像你这么重视健康的了。哈哈。”孟医生笑眯眯地对钟小魁说,身后的x光片里,某人的脑部一览无余,“你在学校一定是个听话的好学生。”
“那要看您怎么定义好学生了。我跟听话没什么缘分。”每次看到自己的x光片,钟小魁就像对着英文卷子一样迷茫,“情况如何?”
“不坏不好。”孟医生扶了扶眼镜,“星状细胞瘤生长相当缓慢,到目前为止,除了对你的脑神经有轻微影响之外,再无其他临床表现。但时间一长,恐怕会导致视盘水肿及严重的神经损害。关于手术的利弊,上次我已经跟你讲得很清楚了。”
“手术的事,我再考虑。”钟小魁起身告辞。
“建议你尽快把病情通知家人,尽早手术吧。”孟医生摇摇头,“年轻人,不是什么东西丢了都可以找回来的。”
“谢了,我有分寸。”钟小魁跟他握握手,走出办公室。
片刻,他又从门外探出头来,问:“您确定我脑子里那黑乎乎的一坨,是什么星状细胞瘤?”
孟医生一愣。
“我只是随便问问。”钟小魁朝他笑笑,“bye!”
一连出了好几天的大太阳,六月初的天气竟像提前进了盛夏。午后的时间,街上几乎是见不到什么人的,哪怕周末。
抱着一瓶矿泉水,钟小魁坐在医院附近的喷水池边,发着一种很天然的天然呆,完全无感与能把人晒化的阳光。偶尔经过的人,个个挥汗如雨,各式墨镜与遮阳伞在他面前来来去去,落在地上的阴影掉在他的眼睛里,墨迹一样擦不去。
从蜃街回来之后到现在,pkd又没生意了,家里的三个闲人永远在混吃等死,不如把这个公司game over算了。失踪的父母依然彻底失踪着,他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惊醒过来时,曾试图用各种方式联络他们,未果。那晚他走进父母的房间,看着他爹留下来的还剩半盒的香烟,他娘那条织了七年从未织好的围巾时,居然有一丢丢心酸的感觉,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那是“心酸”,男儿家可以痛,可以伤,但酸就免了吧。他只是在惊醒的那一刹那没来由地希望他们在身边。
“哦也,我是宇宙超人,你们追不到我!”
穿着水兵服的小男孩吃着冰欺凌莽撞地往前跑,年轻的妈妈在身后高喊当心。
吧唧,冰激凌糊地上了,跌倒在地的孩子哇一声大哭起来。
钟小魁下意识地上前两步把这孩子扶了起来,谁知刚一接触到孩子的手臂,这孩子顿时尖叫起来,哭喊:“疼!”
追过来的孩子母亲一把推开钟小魁,急急问儿子哪里疼。
“哥哥用针针戳我!”小男孩捂着手臂,眼泪汪汪地看着钟小魁。
母亲仔细一看儿子的手臂,只看到一团指甲盖大小的红印,没有伤口,于是狠狠剜了钟小魁一眼,牵着孩子走了。这种好心被雷劈的误会,钟小魁从不放在心上,只是今天,那个母亲不友善的眼神让他不满。
他面无表情地站起来,看着阳光下那对母子远去的背影,竟连同四周的景物一起变成了黑白色,且还附上了一层晦暗且没有生命力的模糊。孩子的身影,瞬间如同被击碎的玻璃,飞溅开去。
一辆快车开过,轰鸣的声音让钟小魁抽了口凉气。他 眼睛,再看前头,分明还是那五彩斑斓的世界,那母亲的花裙子也刚刚飘过了街口而已。
钟小魁拍拍脑袋,该不是孟医生说的什么视盘水肿吧,脑子里那团被判定为肿瘤的阴影,这么快就来影响他了?!之前顶多就是偶尔头痛,睡眠不良罢了。
对于这个肿瘤,钟小魁至今还没有找到它应有的存在感。他的头痛问题,是从小就有的,但不严重,顶多以为是伤风感冒类的疼痛,直到两个月前,头痛越来越频繁,有时会整夜睡不着,就算睡着了,也是怪梦不断。
而且,怪梦的主题只有一个——蝎子。
梦里的世界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有时是颠倒的建筑,扭曲的人影,被两只从空中伸出的巨大蝎钳牢牢钳住,齐齐拖进无边无际的漩涡里;有时是一堆残骸白骨,山一样堆积,顶上放置着一把王座般威严华丽的椅子,无数的蝎子从白骨的缝隙里钻出,往上爬‘又是,又是一个女人模糊的身影,烟雾一样飘荡在灰色的水面上,缠绕在她身上的银色锁链,却比任何东西都清晰,她哼着奇怪的歌,映照在水里的影子却不是她自己,而是个男人的背影,举着一把类似利剑的武器,狠狠刺了下来,然后整个水面急剧收缩,一如电影中迅速拉远的镜头,远去,收缩,最终的最终,一切所见竟是一只蝎子的眼睛, 它高立带着毒刺的尾巴,匍匐在地上。身下,一个巨大的漩涡正在旋转。
钟小魁不是一个无视健康的年轻人,更加不会以为自己是天蝎座就理所应当梦到蝎子,他意识到每次头痛的发作时间,都是在他从梦中惊醒时,在头痛和怪梦连续骚扰一周之后,他去了医院,不过瞒着所有人。
然后,他得到自己脑子里长了一个瘤的通知。
根据孟医生的花,这个瘤不是最近才冒出来的,在他很小,甚至可能在出生的时候就有了,只是它长得太慢,或者说没有病变,或者位置太好,总之是没有影响到他的健康。但,它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什么时候炸,谁都说不准。
知道这个结论后,他没慌张,也不沮丧,只是一想到这个问题会偶尔发呆,像刚才那样。上帝真是顽皮,跟他开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孟医生说手术是唯一根治的办法,但有风险。这是废话,钟小魁当然知道,他暂时拒绝手术根本不在于惧怕风险,在于他得把迫在眉睫的高考应付过去。被pkd的工作拖累了这么多次,难得他还能在前赴后继的模拟考里保持年级前三的佳绩,这个时候放弃,岂不太吃亏了。虽然他不承认自己是是个勤学向上的好学生,但临场缺阵有始无终这样的事,他不干。
好在自己有钱,从pkd里赚了不少,也不知道那对没心没肺的双亲能否赶得及见他“最后一面”。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朝公共汽车站走去。
刚过街,便听到一声尖利的刹车声,继而是女人撕心裂肺的尖叫与人群的哄闹。
钟小魁循声望去,斜对面的街口上,人群如潮水般聚拢于一点,透过那些缭乱的缝隙,他似乎看到一条眼熟的花裙子。他从不是个爱看热闹的人,但这次破例。
一辆超速闯灯的面包车,歪歪扭扭地停在路当中,挡风玻璃碎了一地,一个小小的身躯趴在地上,蓝白相间的水兵服淹没在殷红的血泊中。
钟小魁怔怔地站了片刻,转身离去。
只是一起意外吧,那为何他的心里像漏了风一样,凉嗖嗖的。站在公车站台上,钟小魁大口喝水,脑子里什么也没想,放空得厉害。
“钟小魁?!”
两个身着黑衬衫的年轻男人从站牌后走了出来。
他本能地应了一声,回过头,除了两张陌生的脸,还有抵在他腰间的,黑洞洞的枪管。
“我家老爷有请。”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41:00 +0800 CST  
这显然是绑架。
熊一样的壮汉一左一右地摁住钟小魁的肩膀,保证他老老实实坐在那张还算舒服的靠背椅上,另外,他不用看也知道,脑门后的枪口从他被蒙上眼睛带上车,知道进入这迷宫般的大房子,直到现在,都忠实地职守在原地。
这房子的风格并不奢华现代,用瑰丽古朴更合适,红墙古木,雕梁画栋,连地上的每块方砖都用心刻画。
这种环境,大概只在宣传中国古代豪华建筑的纪录片里见过。
大厅实在是太大了,用来踢球都不过分,主人也实在太老了,用鸡皮鹤发来形容也不过分。
钟小魁看着面前这张用整块玉石雕成的桌子,以及桌子后那个咳嗽不绝,,随时都会断气一样的老头子。现在是夏天,可房间里竟开着暖气,老头子身上裹着的,是一件密不透风的黑棉袄,外头还披着一件上等的貂皮大氅。
很热,真的很热,心里也像开了锅一样翻腾,但钟小魁一直紧闭着嘴巴,没有问一句话,也没有说一句话。
“我是一只老不死的僵尸。”老头子接过佣人递过来的手帕,擦着唇边带血的唾沫,“大家都叫我青爷。”他张大嘴,看似难受地大口喘气,门牙是没有的,唯有两侧的尖齿依然矍铄。
“相信您老带我过来,不是只为了让我看您的牙齿。”
老头子真直白,钟小魁对僵尸并不熟悉,这帮游离在生死之间的存在体,就像暗夜里的兽,凶猛但低调地生活。
“从你一进来,我就知道,你是个靠谱的。”青爷有一阵猛咳,等他一句下文实在不易,“替我送一个小玩意儿吧。”他朝身边人使了个眼色,对方立即会意地退了下去,很快又捧着一个皮箱走了上来,放在桌上打开,里头珠宝闪烁,现金无数。
“都是你的。你现在就可以拿走。我买东西总是习惯先付钱,全款。”青爷从衣袋里摸出一个摸得发毛的首饰盒,用拐杖头推到钟小魁面前。
钟小魁打开一看,一枚铜钱造型的黄金戒指嵌在中央,纤巧精致,光彩夺目。
“这就是需要快递的货物?”钟小魁问,说罢便要盖上盒盖。
“带上它。”老头子命令道,“算是见面礼。”
“太客气了,可这枚戒指太精细了,女儿家戴着更合适。”钟小魁拒绝。
脑门后的枪口不客气地戳了戳他。
“好吧,谢了。”原来这世上还有人拿枪逼人收金子的,钟小魁目测了一下大小,把戒指套在了左手中指上,一道流光从戒指上划过,绕了他手指一圈,带来一阵沁人的凉气与刹那的压迫感。
青爷满意地笑了笑,对佣人低语两句,那家伙又跑了下去,不多时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走了出来。
“这是我要你送去的小玩意儿。”青爷带上老花眼镜,在快递单上抖抖索索地填写着,末了,他抬起昏花的老眼,“我等你的好消息。”
接过快递单,钟小魁扫了一眼编者好放在兜里,问道:“没有时间底线么?”
“不着急,送货时间由你自由掌握。”青爷呵呵一笑,举起鸡爪一样枯瘦的手,指了指钟小魁的铜钱戒,“那个叫青蚨戒,它的戒圈每天都会缩小一点点,你得赶在手指被勒断之前完成你的工作,然后自有人为你解开。”
天上果然没有馅饼,只有大把的陷阱。
有人从外头进来,在青爷耳边附耳几句后,老头子的眉头像打结的麻绳,浑身气得发抖,连声骂:“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你与阿亮,调集赤翼人马,说什么也要挡住他!老子不会让这小屁孩得逞的!”
来人领命而去,钟小魁暗暗拔着戒指,它却像长在他的皮肉上一样,纹丝不动。
“快动身吧,带着这个孩子。”青爷抚着心口,挥了挥手,意味深长地看了那少年一眼,让佣人搀着自己离开了大厅。
黑布再次蒙到钟小魁的眼睛上,被押解出去的过程中,始终有个人不近不远地跟着他,一片青色的影子在晃动的光影中若隐若现。
内室里,青爷靠在窗口,遥望钟小魁远去的背影,难受地咳嗽着,直到看不见他了,才说:“真拿得回来?”
“你信我便是。”背后的沙发里,温晴天懒懒地躺着,手里举着一杯红酒,“我给你介绍的人,不会错的。”
“你并非为他人着想的好人。”青爷转过头,半眯着双眼大量他。
“但我能拯救你。”温晴天摇动着杯子,里头的酒,血一样涌动。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42:00 +0800 CST  
天气不好,阴雨连绵,天空之下,看什么都是灰色的。因弗内斯城最便宜的小旅店里,在傍晚时候住进了两个年轻的亚裔小伙,两人的行李很少,除了随身的包包,就只拖了一个不算大的行李箱。
干净齐整的房间了,钟小魁打开行李箱,倾城沦陷在衣服堆里,四脚朝天睡得正香。青爷那老不死的,让他送货到苏格兰高地,却连张机票都舍不得提供。没有机票,没有签证,还好有倾城。一路飞奔,带着身边这个小子,还有那枚一天紧一点点的戒指。
钟小魁看着左手中指上金光璀璨的尤物,心里冷哼。
照这戒指的缩小速度,他顶多在七天之内就要完成工作,否则这根手指真的会报废。
可这次的地址与收货人实在很不对头,刚到因弗内斯他就找当地人打听过了,都说没听说过什么“尼斯湖17号的哈尼马戏团”,这里除了城外那个著名的尼斯湖之外,城里或者附近的附近的别的村镇,都没有一条叫做尼斯湖街的街道,另外,因弗内斯城也没有一个叫做蒂姆?米尔斯的人。再说马戏团这种娱乐节目,很久以前就不再流行了,现在,一年到头也未必有这样的表演。
钟小魁蹲在壁炉边搓手,六月的因弗内斯城,气温居然只有诡异的17度,连当地居民都抱怨今年的天气过于反常,冷得不像话。身边的人忙着在面包上涂果酱,一大口咬下去,满脸都是红红的 物。
这个人除了不是太爱说话之外,别的时候都很活跃,吃东西的时候,看到倾城变身的时候,在看到旅店老板养的会唱歌的鹦鹉时,都会以夸张的表情与肢体语言表达他的内心。可他并不是哑巴,在倾城飞行的途中,钟小魁听到他在唱歌,老掉牙的《青春舞曲》——
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一去无踪影,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唱得挺好。
“你叫什么?”钟小魁看着饿死鬼一样的他,没有名字不方便,总不好叫他快递品。
“无所谓。”他朝钟小魁笑笑。其实这是个足以去拍偶像剧的料子,眉眼的细腻,身形的出众,无需加多描述,老天把人类外貌上的一切美好因素都加到他身上了,只是唇边的果酱让他看起来很傻。钟小魁瞪着他,一时无语。
他看着钟小魁指上的戒指,笑道:“叫你青蚨吧,反正你戴着青蚨戒。”
“你跟青爷什么关系?”钟小魁讨厌看到那个戒指,“亲戚?主仆?那老东西完全是黑社会出身,你若跟他有关系,只怕凶多吉少。”
青蚨笑出了声, 手指坐到钟小魁面前,说:“他是我的仇人。”
“嗯?!”钟小魁不太自然地挠了挠鼻子。
青蚨站在厚厚的窗帘前,掀开一角,玻璃上覆着厚厚的水雾,完全看不到外头,他像个无聊的孩子,用手指在玻璃上乱画着,喃喃道:“我本来有许多亲人,我意思是,同胞血脉,可以视为一体的那种亲人,都死在他手上。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了。”
“你在他身边多久了?”钟小魁压下心头的诧异,换了个问题。
“从出生开始。”
“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害,或者虐待的事?”单从表面来看,钟小魁觉得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差。
“只剩我一个了,而且,很可能我也快死了。这还不叫伤害么?”青蚨很费解地看着他。
“什么叫你也快死了?”钟小魁听着不对。
青蚨吸了口气,轻松的说:“一种感觉罢了。他把我送去什么马戏团,也许是想拿我喂狮子呢。”
“你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你快递到这个地方来?”
“他要送,就送呗。在他眼里,我也就是比一件货物多口气,他想怎样就怎样咯。”青蚨倒在软软的床上,笑嘻嘻地抱着枕头,“先睡了,很累。你早一天找到收货人,就早一天甩掉我这个累赘。晚安。”
他翻个身,呼呼睡去。
也许是疲倦下的幻觉,钟小魁总是在眼神移动的刹那,见到他被一层淡淡的青光包裹着,仔细看,又根本没有。青爷,青蚨,手上的戒指,就像在钟小魁脑子里拴了一个死结,越想越头痛。真的头痛,不是口头禅。
真不容易,自己带病之躯,又要应付高考,还要被绑架兼工作,脑子里那个炸弹说不定明天就会突然爆炸,光荣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人生里最需要的人支持的也就是这种时候了吧?可为什么身边除了一只贪吃贪睡的倾城之外,连个鬼影都没有……
钟小魁有点佩服自己了,天下间有多少人在知道自己脑子里多了零件之后还能这么淡定的?!他就可以。好吧,反正还活着,先把活着的时候能干的事干好呗。青爷之流的底细,知道与否也并不重要,只要把青蚨送到哈尼马戏团,让那个蒂姆什么的签收,万事大吉。
看了看熟睡的青蚨,钟小魁套上厚外套,独自出了房间。
老板养的一只短毛猫喵喵叫了两声,从楼梯上蹿了下去,见了它甩动的尾巴,钟小魁免不了想到林七七那一干闲杂人等,这三个人也是奇怪,那天他被青爷的手下扔回车站时,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家里的座机,但只响了一下便断了。回到家,发现家里空无一人,往常一到晚饭时间,家里就想唱大戏一样热闹,今天却连只苍蝇都看不到。虽然他觉得家事三人组集体失踪是大好事,但还是挨个给他们打了,全部不在服务区。补充一点,从青爷那里出来到回家,青蚨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见他找人未果,青蚨还很乌鸦嘴地说,他们可能被外星人绑架了。
他们不拐卖外星人就很好了。钟小魁心想。
察看了那三个人的卧室,衣物什么的都在,并不像是集体出游,只是马莉欧最喜欢的那支香水摆在梳妆台上,没有盖上盖子,姜南海最宝贝的berluti鞋子扔在外头,跟鞋刷子躺在一起,刚好刷完一半的样子,至于林七七,她的笔记本也没关,浏览器还停留在欧洲美男列表上。所有小迹象都表明,他们似乎是突然离开的。
总之是,直到他飞跃千山万水到了因弗内斯城;也没有得到那三个家伙的任何消息。
出了旅馆,天已黑尽了,湿冷的空气迎面劈来,真的是一刀劈下的犀利感。英伦的夜,就像个暗自啜泣的怨妇一样,一看就心颤。街道上没多少人,车子也少,从对面的商店里走出几个背包的年轻人,说着西班牙语往前走。
钟小魁已经问了许多人,还是没有人知道哈尼马戏团。他有点怀念姜南海的山寨mepad了,好歹给个正确的大方向啊!他站在两头望不到边的大街上,耳边飘荡着呼呼的风声与似有似无的,湖水的声音。因弗内斯城外就是著名的尼斯湖,靠了这片跟水怪有关的湖水,这里的旅游业欣欣向荣。可是,尼斯湖17号在哪里?青爷该不是老眼昏花写错了地址吧?
正纠结时,刚从外头回来的旅店老板娘,抱着两大包纸袋,叼着烟,大嗓门儿地问:“中国男孩,今天可不是夜游的好天气!赶紧回去睡觉吧!”
“谢谢,不过我还想走走。”钟小魁冲她笑了笑,指着她的纸袋,“要我帮你拿进去么?”
“不用不用。”老板娘摇头,正要走,又停下,“还没找到你朋友的下落?”
“还在找。”钟小魁挠着头。
老板娘吐出一口香烟,说:“要不你去老水手俱乐部问问,诺,就是前头那个酒吧旁边的白色小房子。”
“老水手俱乐部?”
“你既然来旅行,肯定要去尼斯湖的对不对,去湖上你肯定要找一艘船的,那里的老胡克就是专门租船的,收费也便宜,就说我介绍去的。老胡克见多识广,又天生爱八卦,你去跟他打听,也许有用。晚安。”寒风吹过,老板娘打了个冷颤,一溜小跑地回了旅馆。
钟小魁顺着她说的方向望去,那家灯光闪烁的酒吧旁边,确实蹲着一间不起眼的白房子。
老胡克?一定是假名字,胡克船长的粉丝很多。
钟小魁 手跑了过去。
他大概没有发现,手上的青蚨戒在夜色下,没有发出它本身的金色而是沿途落下了一串星尘一样的细碎光斑,像一条遗落世间的,被缩小的青色银河一样漂亮。
这条静悄悄落在钟小魁背后的“小尾巴”,雾气一样无限扩散着,停在路边的小车,房屋前的花园,包括园子里的小雕塑,许多的东西,都在这场不易察觉的美丽雾气里静静改变,一些奇怪的半透明物体,从眼前的实物,以及更远的地方里,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有的圆头圆脑,像个气球,有的长长细细,像只笔,还有像猫像狗,还有很多像人的,并不恐怖,一片五彩缤纷的颜色,把一个沮丧的冬夜活生生变成了一场欢乐的嘉年华。
但是,没有人发现这场异景,包括钟小魁。他专心的奔向那座小白屋。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43:00 +0800 CST  
天气不好,阴雨连绵,天空之下,看什么都是灰色的。因弗内斯城最便宜的小旅店里,在傍晚时候住进了两个年轻的亚裔小伙,两人的行李很少,除了随身的包包,就只拖了一个不算大的行李箱。
干净齐整的房间了,钟小魁打开行李箱,倾城沦陷在衣服堆里,四脚朝天睡得正香。青爷那老不死的,让他送货到苏格兰高地,却连张机票都舍不得提供。没有机票,没有签证,还好有倾城。一路飞奔,带着身边这个小子,还有那枚一天紧一点点的戒指。
钟小魁看着左手中指上金光璀璨的尤物,心里冷哼。
照这戒指的缩小速度,他顶多在七天之内就要完成工作,否则这根手指真的会报废。
可这次的地址与收货人实在很不对头,刚到因弗内斯他就找当地人打听过了,都说没听说过什么“尼斯湖17号的哈尼马戏团”,这里除了城外那个著名的尼斯湖之外,城里或者附近的附近的别的村镇,都没有一条叫做尼斯湖街的街道,另外,因弗内斯城也没有一个叫做蒂姆?米尔斯的人。再说马戏团这种娱乐节目,很久以前就不再流行了,现在,一年到头也未必有这样的表演。
钟小魁蹲在壁炉边搓手,六月的因弗内斯城,气温居然只有诡异的17度,连当地居民都抱怨今年的天气过于反常,冷得不像话。身边的人忙着在面包上涂果酱,一大口咬下去,满脸都是红红的 物。
这个人除了不是太爱说话之外,别的时候都很活跃,吃东西的时候,看到倾城变身的时候,在看到旅店老板养的会唱歌的鹦鹉时,都会以夸张的表情与肢体语言表达他的内心。可他并不是哑巴,在倾城飞行的途中,钟小魁听到他在唱歌,老掉牙的《青春舞曲》——
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一去无踪影,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唱得挺好。
“你叫什么?”钟小魁看着饿死鬼一样的他,没有名字不方便,总不好叫他快递品。
“无所谓。”他朝钟小魁笑笑。其实这是个足以去拍偶像剧的料子,眉眼的细腻,身形的出众,无需加多描述,老天把人类外貌上的一切美好因素都加到他身上了,只是唇边的果酱让他看起来很傻。钟小魁瞪着他,一时无语。
他看着钟小魁指上的戒指,笑道:“叫你青蚨吧,反正你戴着青蚨戒。”
“你跟青爷什么关系?”钟小魁讨厌看到那个戒指,“亲戚?主仆?那老东西完全是黑社会出身,你若跟他有关系,只怕凶多吉少。”
青蚨笑出了声, 手指坐到钟小魁面前,说:“他是我的仇人。”
“嗯?!”钟小魁不太自然地挠了挠鼻子。
青蚨站在厚厚的窗帘前,掀开一角,玻璃上覆着厚厚的水雾,完全看不到外头,他像个无聊的孩子,用手指在玻璃上乱画着,喃喃道:“我本来有许多亲人,我意思是,同胞血脉,可以视为一体的那种亲人,都死在他手上。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了。”
“你在他身边多久了?”钟小魁压下心头的诧异,换了个问题。
“从出生开始。”
“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害,或者虐待的事?”单从表面来看,钟小魁觉得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差。
“只剩我一个了,而且,很可能我也快死了。这还不叫伤害么?”青蚨很费解地看着他。
“什么叫你也快死了?”钟小魁听着不对。
青蚨吸了口气,轻松的说:“一种感觉罢了。他把我送去什么马戏团,也许是想拿我喂狮子呢。”
“你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你快递到这个地方来?”
“他要送,就送呗。在他眼里,我也就是比一件货物多口气,他想怎样就怎样咯。”青蚨倒在软软的床上,笑嘻嘻地抱着枕头,“先睡了,很累。你早一天找到收货人,就早一天甩掉我这个累赘。晚安。”
他翻个身,呼呼睡去。
也许是疲倦下的幻觉,钟小魁总是在眼神移动的刹那,见到他被一层淡淡的青光包裹着,仔细看,又根本没有。青爷,青蚨,手上的戒指,就像在钟小魁脑子里拴了一个死结,越想越头痛。真的头痛,不是口头禅。
真不容易,自己带病之躯,又要应付高考,还要被绑架兼工作,脑子里那个炸弹说不定明天就会突然爆炸,光荣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人生里最需要的人支持的也就是这种时候了吧?可为什么身边除了一只贪吃贪睡的倾城之外,连个鬼影都没有……
钟小魁有点佩服自己了,天下间有多少人在知道自己脑子里多了零件之后还能这么淡定的?!他就可以。好吧,反正还活着,先把活着的时候能干的事干好呗。青爷之流的底细,知道与否也并不重要,只要把青蚨送到哈尼马戏团,让那个蒂姆什么的签收,万事大吉。
看了看熟睡的青蚨,钟小魁套上厚外套,独自出了房间。
老板养的一只短毛猫喵喵叫了两声,从楼梯上蹿了下去,见了它甩动的尾巴,钟小魁免不了想到林七七那一干闲杂人等,这三个人也是奇怪,那天他被青爷的手下扔回车站时,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家里的座机,但只响了一下便断了。回到家,发现家里空无一人,往常一到晚饭时间,家里就想唱大戏一样热闹,今天却连只苍蝇都看不到。虽然他觉得家事三人组集体失踪是大好事,但还是挨个给他们打了,全部不在服务区。补充一点,从青爷那里出来到回家,青蚨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见他找人未果,青蚨还很乌鸦嘴地说,他们可能被外星人绑架了。
他们不拐卖外星人就很好了。钟小魁心想。
察看了那三个人的卧室,衣物什么的都在,并不像是集体出游,只是马莉欧最喜欢的那支香水摆在梳妆台上,没有盖上盖子,姜南海最宝贝的berluti鞋子扔在外头,跟鞋刷子躺在一起,刚好刷完一半的样子,至于林七七,她的笔记本也没关,浏览器还停留在欧洲美男列表上。所有小迹象都表明,他们似乎是突然离开的。
总之是,直到他飞跃千山万水到了因弗内斯城;也没有得到那三个家伙的任何消息。
出了旅馆,天已黑尽了,湿冷的空气迎面劈来,真的是一刀劈下的犀利感。英伦的夜,就像个暗自啜泣的怨妇一样,一看就心颤。街道上没多少人,车子也少,从对面的商店里走出几个背包的年轻人,说着西班牙语往前走。
钟小魁已经问了许多人,还是没有人知道哈尼马戏团。他有点怀念姜南海的山寨mepad了,好歹给个正确的大方向啊!他站在两头望不到边的大街上,耳边飘荡着呼呼的风声与似有似无的,湖水的声音。因弗内斯城外就是著名的尼斯湖,靠了这片跟水怪有关的湖水,这里的旅游业欣欣向荣。可是,尼斯湖17号在哪里?青爷该不是老眼昏花写错了地址吧?
正纠结时,刚从外头回来的旅店老板娘,抱着两大包纸袋,叼着烟,大嗓门儿地问:“中国男孩,今天可不是夜游的好天气!赶紧回去睡觉吧!”
“谢谢,不过我还想走走。”钟小魁冲她笑了笑,指着她的纸袋,“要我帮你拿进去么?”
“不用不用。”老板娘摇头,正要走,又停下,“还没找到你朋友的下落?”
“还在找。”钟小魁挠着头。
老板娘吐出一口香烟,说:“要不你去老水手俱乐部问问,诺,就是前头那个酒吧旁边的白色小房子。”
“老水手俱乐部?”
“你既然来旅行,肯定要去尼斯湖的对不对,去湖上你肯定要找一艘船的,那里的老胡克就是专门租船的,收费也便宜,就说我介绍去的。老胡克见多识广,又天生爱八卦,你去跟他打听,也许有用。晚安。”寒风吹过,老板娘打了个冷颤,一溜小跑地回了旅馆。
钟小魁顺着她说的方向望去,那家灯光闪烁的酒吧旁边,确实蹲着一间不起眼的白房子。
老胡克?一定是假名字,胡克船长的粉丝很多。
钟小魁 手跑了过去。
他大概没有发现,手上的青蚨戒在夜色下,没有发出它本身的金色而是沿途落下了一串星尘一样的细碎光斑,像一条遗落世间的,被缩小的青色银河一样漂亮。
这条静悄悄落在钟小魁背后的“小尾巴”,雾气一样无限扩散着,停在路边的小车,房屋前的花园,包括园子里的小雕塑,许多的东西,都在这场不易察觉的美丽雾气里静静改变,一些奇怪的半透明物体,从眼前的实物,以及更远的地方里,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有的圆头圆脑,像个气球,有的长长细细,像只笔,还有像猫像狗,还有很多像人的,并不恐怖,一片五彩缤纷的颜色,把一个沮丧的冬夜活生生变成了一场欢乐的嘉年华。
但是,没有人发现这场异景,包括钟小魁。他专心的奔向那座小白屋。

楼主 一寸温柔一寸凉  发布于 2014-05-13 20:47:00 +0800 CST  

楼主:一寸温柔一寸凉

字数:272595

发表时间:2014-04-28 22:0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14 02:24:24 +0800 CST

评论数:1515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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