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缘看世界.温骏轩(第一部分《谁在世界中心》已出版)

@鄙视抢沙发的 2009-07-14 14:48:08
很多朋友说到古代印度和古代中国有很多不同,那是当然的,没有哪两个国家会完全相同的。不过中印做为东方两大文明,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其中的原因是很值得深究的,所以才会有这么人热衷于比较。我开这个贴的视角是从地缘的角度来看的,单从地缘的角度你会发现古代印度的地理条件要比古代中国好太多了,两面靠洋,北面是喜马拉雅山脉,古代藏民族无力大举南下;东面是若开山脉-科西马丘陵-那加丘陵,加上大片原始森......
-----------------------------
@存在之幻想 2018-11-13 23:50:47
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古人诚不欺我。高纬度民族随着维度的升高生存条件更加恶劣,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时刻枕戈待旦磨刀霍霍,所以心智和体魄都是强健的,也更加耐受恶劣的环境。人表现的吃苦耐劳聪敏睿智。地处热带就不一样了,不用寻找防寒衣物,搭个帐篷就能过一辈子,食物和水资源丰富,无需为填饱肚子而精打细算。舒适的环境使人变得不求上进、慵懒,随遇而安。这就是死于安乐。为什么游牧更能打,就是这个原因,恶劣的环境把他们锤炼成了战神。
另外我想提醒楼主在分析地缘政治和民族文化的时候,应该站的更高一些,这样才可以看得更远。本人一直有个理论,但是想不到一个好的名字,暂且叫“不间断文明传承优势论”吧,简单说,不间断的文明史越长,留下的典籍越多(代表经验和知识的积累越多),会如一个大染缸一样,把后人浸染的更加聪明和睿智。同时糟粕被慢慢剔除,精华被慢慢放大,对待后人来说是最大的人种优势和发展优势。所以说我相信中国人聪明不是没有原因的,我不怎么支持遗传论,我更加坚信后天文化的熏陶使人更加聪敏智慧。话说回来,没有厚重历史文化积淀的民族,他们在智商上是完全输给我们的。所以从长远来看,中华民族必将雄霸地球!
-----------------------------
这两天正有一篇,从“文明”的高度切入的文章发出来吧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1-23 09:35:10 +0800 CST  
日耳曼文化影响下的“英美文明”
当日耳曼民族属性“盎格鲁-撒克逊人”在大不列颠反客为主,并且开始融合出“英格兰”民族时,原本为西方文明核心区的西欧地区,同样在经历一场改天换地式的地缘变革。既然“英美文明”是脱胎于“西方文明”的次生文明,那么我们一定要先了解一下,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这场变革在政治层面体现为“西罗马帝国”的崩溃。公元3世纪,罗马帝国内部矛盾进入了爆发期(史称“三世纪危机”)。为了更高效的平息内部矛盾,帝国在3世纪末推出了“四帝共治”的政治制度,并逐渐形成东、西分治的局面。从地理层面来看,这种做法有其必然性,毕竟作为一个“地中海帝国”,单一的政治中心很难兼顾到帝国的每个角落。不过,这种内部分而治之的做法,也仅仅让罗马维持到了公元5世纪。公元410年,在最后一名罗马军人离开不列颠,回到欧洲大陆两年后,日耳曼人中的“西哥特人”,由巴尔干半岛方向攻入意大利半岛和罗马城,并随后在伊比利亚半岛建立“西哥特王国”。
公元476年,罗马军队中的日耳曼雇佣军发动叛乱,夺取意大利全境。在历史学家看来,这一事件导致了“西罗马帝国”的终结。随后,日耳曼人中的东哥特人、法兰克人、伦巴第人等部族,相继入侵西罗马故地,并纷纷建立日耳曼人属性的国家。欧洲从此由罗马文明时代进入了“中世纪”时代,一直到15、16世纪相交之际,在文艺复兴、大航海时代,以及宗教改革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被视为黑暗时代的中世纪才宣传结束。
准确说,黑暗的中世纪所指向的是“西欧中世纪”。历史学家们曾长期认为,中世纪的西欧,在文明进程上是停滞甚至倒退的。被后世称为“拜占庭帝国”的东罗马,在文明层面则一直保持着延续性。并且在保留罗马文明特点的情况下,融入了部分东方文明色彩。在人类历史中,文化落后的“蛮族”,入侵文明先进地区并取得成功的案例不胜枚举。不同之处在于,大多数所谓蛮族很快会安于以统治者的身份,享受先进文明及生产力所带来的成果。比如中国历史上,北方马上民族入主中原,几乎无一避免的遵循了这一规律。
日耳曼人对西罗马的入侵却并没有导致这样的结果,而是选择了在罗马的废墟上,以自己的方式和价值观为主导建立国家。以至于当西欧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希望摆脱中世纪的黑暗形象进行文明升级时,需要回过头去以“文艺复兴”之名,从希腊、罗马文明留下的文化、艺术遗产中吸取养分。只是不管日耳曼人,多么为自己的原始传统而感到骄傲,罗马的遗产还是对中世纪的西欧,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比如罗马帝国的成功,使得“罗马皇帝”的桂冠成为了一笔无法舍弃的政治遗产。从以法国为核心的“法兰克帝国”,到以德国为核心的“神圣罗马帝国”,无不将加冕成为罗马皇帝,视为取得最高权力的象征。
更加深远的地缘影响则体现在语言的影响上。今天,德国、奥地利、荷兰,以及北欧等罗马帝国未能征服的日耳曼人地区,在民族语言上属于“日耳曼语族”;而原本属于罗马核心区的地区,虽然在政治文化上日耳曼化,但在语言上表现为拉丁化。以至于: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被归类为“拉丁语族”(又称“罗曼语族”)。至于曾经被罗马征服,后来又被主动放弃的英格兰地区,则因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成功,在语言进入了“日耳曼语族”的阵营。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这种分化进一步加深了英国与法国的隔阂。时至今日,法国总统马克龙,在出访中国发表演讲时依然会喊出“在接下来的30到40年时间里,让法语成为世界第一语言”的豪言壮语。与法语的拉丁语背景不无联系。最起码法国人会认为,比之原本处在文明边缘的德国和英国,他们语言才是真正优美和有历史的,也更有资格成为世界第一语言。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即便文艺复兴之后的欧洲人如此推崇古希腊、罗马文明,但漫长的中世纪还是让“西方文明”,深深的烙上了日耳曼印记。准确说,现在我们所看到的 “西方文明”,核心是由:日耳曼文化、希腊/罗马文明,以及基督教文化三者共同作用而成的。那么,日耳曼人的征服,为西方文明注入的究竟是哪些特征呢?不同的视角,可以总结出很多特点来。不过追根溯源的看,这些特点的源头都指向一点,那就是“自由主义”,再具体点说,则是“个体意识高于集体意识”。这与世界大多数文明所体现出来的“集体意识高于个体意识”是截然不同的。
人类由原始公社进入文明阶段的一大特征,则是通过某种意义形态的指导,以及相应的组织形式,将部分个人权力交出统一管理,以形成合力促进共同进步。从这点来说,人类社会的进步,源动力来自于认识到集体协作的必要性。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根本作用,便在于弥合集体内部的个体差异。然而这并不代表“个体意识”的不重要。相反,个体意识所带来的“多样性”,能够为人类带来更多的选择。如果片面的抹杀个体意识去强调集体意识,或者说没有一套正确的机制,遴选出最优的方案,那么由此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灾难性的。
与成熟的罗马文明相比,尚处在原始公社阶段的日耳曼人,要显得自由散漫的多。由于选择了野蛮生长,而不是融入罗马文明,日耳曼原生文化中的这种散漫性或者说自由性,贯穿了整个中世纪。在这里,我们先不探讨社会价值观的天平,更倾向于“个人”还是“集体”,更有利于民族和社会的进步,而是先来看看日耳曼文化对西方文明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这其中最为显性的一个表现,应该是“习惯法”的延续。
一般来说,人类进入文明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拥有了系统、成文的法典。如刻在石头上的,古巴比伦人 “汉漠拉比法典”;刻在铜柱上的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等等。以此来说,日耳曼人在入主罗马故地之后,也应该很快拥有自己的成文法典。不过摧毁西罗马的日耳曼人,却拒绝这样做。在他们所统治的土地上,采用的是“属人原则”,日耳曼人依旧遵循自己的习惯法,罗马人则被允许按照罗马法典行事。一旦一个日耳曼人与罗马人发生纠纷,那么采用日耳曼人的习惯来判定是非。
虽然最初的日耳曼人,拒绝采取罗马人的方式约束自己,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西欧大陆还是在罗马成文法的基础上,还是发展出了自己的成文法体系。其中代表性的,就是以法、德为核心的 “大陆法系”;与之相对的,则是以日耳曼习惯法为基础,用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的“英美法系”。无论从形式和内容上看,法律都是社会价值观的最重要体现之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的这种本质性区别,也使得我们在技术上,更容易将“英美文明”从“西方文明”中提炼出来单独审视。
单从法律属性来看,英格兰甚至比长期以“日耳曼”天然继承者的德国,更有资格认定自己,是日耳曼文化的继承者。这当然与其地理上的边缘性有密切关联,作为欧洲最重要的离岸岛屿,不列颠虽然在进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从欧洲大陆吸收各种元素,但却能够因为这种地理独立性,一直保持自己的特色,并且借助在海洋时代的扩张,将之发展成为最具全球影响力的文明体系。比较而言,不断参与欧洲中心争夺的德国,则和法国一样,认定自己有机会建立一个新的“罗马帝国”(由此显露出更多的罗马化特征)。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英格兰和“英美文明”也不是突然崛起的。在英格兰开启自己的全球化时代之前,我们还是要回到中世纪,看看进入“七国时代”,奠定民族基础后的英格兰,又经历了些什么。到底还有哪些因素,促成了“英美文明”的产生。就英格兰民族形成这个问题来说,并非没有遇到过挑战。因为在七大王国的内部竞争接受尾声,有望建立统一王国之时,可怕的维京人来了。
公元8世纪末——11世纪中的将近300年时间段,是西欧历史上著名的“维京时代”。来自北欧的维京海盗,沿西欧海岸线一路向温暖的南方侵扰。从波罗的海一直到地中海的沿海地区,都处在“维京人”的攻击范围内。对于这种来自北方的压力,中央之国应该是很有感受的。区别在于,中原王朝所承受的压力,源自于游牧/渔猎民族的战马;而维京人依仗的,则是他们特有的“龙头战船”。
维京人当下的族群标签为“斯堪的纳维亚人”,其核心政治成员为:丹麦、挪威、瑞典三国。其中瑞典和挪威,分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东、西两侧;丹麦的核心之地则为日德兰半岛及其左近的:菲英岛、洛兰岛、西兰岛。很多时候,斯堪的纳维亚三国的形象,又会和“北欧”的地缘概念重叠。又或者说,一提到北欧,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上述三国。不过从地理和地缘政治角度来说,“北欧”板块还应该包括,受斯堪的纳维亚民族、文化辐射而生成的:芬兰、冰岛两国。
在维京时代,整个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政治主导,是与欧洲大陆地理关系更为紧密的“丹麦”。入侵英国的维京人,不仅对原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爱尔兰人、苏格兰人、英格兰人造成重大威胁,还在英格兰东北部建立“丹麦区”(入侵英格兰的以丹麦人为主)。公元1014—1035年期间,当时丹麦国王克努特,甚至还夺得英格兰王位,将之纳为丹麦“北海帝国”的一部分。不过,与罗马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主不列颠,对不列颠原有民族结构造成重大改变不同的是,“维京时代”除了带来更多恐怖回忆以外,却没有对英格兰已经形成的民族、文化结构,造成破坏性影响。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与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样,维京人同样属于日耳曼民族的一员,二者在种族、语言、文化上,拥有很强的共通性。前者在欧洲的原始分布地,本身就与维京人紧密相连。当年也并非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都迁入了英格兰。其中留在德国境内的以撒克逊人为主,并在中文中被译为萨克森人。在德国历史中,萨克森人素以作风顽强著称,其除了向英格兰地区迁徙以外,还向德国内地进行过迁徙。今天,我们仍然能够从德国政区中的三个以“萨克森”命名的州(包括:下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尔特州、萨克森州),体味到这种地缘关系的存在。
现在我们清楚了,英格兰、斯堪的纳维亚三国,在民族源头上其实与德国是一样的,都源出于“日耳曼民族”。这意味着,即使有大量维京人登陆不列颠,并与“盎格鲁-撒克逊人”融合,也不至于改变英格兰的“日耳曼属性”,或者造成新的地缘分裂。事实上,无论在英国还是美国历史上,从近亲属性的日耳曼人中吸收新鲜血液,以壮大自己的核心族群,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数据表明,以最初的移民国来说,“德裔美国人”的数量,甚至已经超出了英裔和爱尔兰裔,成为了美国第一大族裔(时下的美国总统特朗普亦是德裔)。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1-23 09:37:43 +0800 CST  
诺曼人与《自由大宪章》
在丹麦王国的势力退出英格兰后,“盎格鲁-撒克逊人”再次开启了政治统一进程。然而就在英格兰即将完成统一,迎来第一位英格兰国王时(统一背景下的),大陆的压力再次袭来。公元1066年,来自法国的“诺曼人”登陆英格兰,并且统一英格兰全境建立“诺曼王朝”(史称“诺曼征服”)。领导这次征服工作的诺曼底公爵,也因此被称之为“征服者威廉”,并被视为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英格兰国王。
很多时候,诺曼征服开启的公元1066年,会被视为维京时代的结束。不过仔细研究诺曼人的地缘背景,却会发现“诺曼人”原本就是“维京人”的一部分。所谓“诺曼”一词是法国人对维京人的称谓,原意为“北方人”。在维京时代,这些来自北欧的掠夺者,并不仅仅侵扰不列颠群岛,任何维京战船可以抵达的土地,都处于他们的攻击范围。与英格兰隔海峡相望的法国,自然没有可能幸免。此时的法国,正处在法兰克人的统治之下。
在入侵西罗马故地的日耳曼诸部中,法兰克人可以称得上是最成功的一支。他们先是在法国的土地上建国,然后在著名的“查理大帝”(又译“查理曼”)的率领下,在公元9世纪初征服了日耳曼尼亚和意大利大部。尽管法兰克人和查理大帝,试图将自己定位为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并因此加冕为罗马皇帝),但仍在遵循日耳曼习惯法的法兰克人,此时还没有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式国家的经验。遵照日耳曼人的习惯,查理大帝在离世之前,将他的帝国平均分配给了三个儿子,史称:西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很显然,这种看似公平的做法,只会让一个正处在发育中的帝国迅速瓦解。公元9世纪中,这三个王国正式分裂为独立国家,并最终成为了法国、意大利,以及德国的前身。
对于日耳曼人来说,虽然有罗马人管理一个庞大帝国的经验在前,但他们却还是更愿意遵循历史规律,自然进入“血统分封”阶段。这也是为什么,从公元5世纪末到16世纪初的整个欧洲中世纪,会被认定为是“封建时代”。讽刺的是,机械对照西方历史的部分中国史学家,却将结束中国封建时代的秦帝国,定位为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开端。事实上,如果你认真研究“封建”制度的含义的话,就会发现周王朝所经历的那800年,才是中国真正的“封建”时代。
如果一定要认为法兰克人,曾经代表日耳曼人进入过帝国时代,也只能将之定性为一世而亡的“查理曼帝国”。此后,由“东法兰克王国”升级而出的“神圣罗马帝国”同样如此(神圣罗马帝国名义存续于公元962-1806年)。以至于这个被伏尔泰称为“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的“德意志第一帝国”,内部生成有数百个互相独立的封建小国(注:“德意志第一帝国”的称号,来自视自身为“德意志第三帝国”的纳粹德国的认定。二者之间的“第二帝国”,即为1871–1918年期间,由普鲁士人建立的“德意志帝国”)。
在东法兰克王国试图以“神圣罗马帝国”之名,继承罗马和查理曼留下的遗产后。语言上已经拉丁化的西法兰克王国,并没有进入这个新的政治体系,而是很快接过“法兰克”的大旗,直接以“法兰西”之名立国(标志为公元987年卡佩王朝的建立)。这种政治上的继承关系,以及地缘属性的变化,甚至可以从“法兰克”与“法兰西”两个名字的变化中看出。简单点说,“法兰西”之名实际就是“法兰克”之名的拉丁式读法(在德语中,法国仍然被称之为Frankreich,意为“法兰克王国”)。

回到“诺曼征服”的话题上来。建立诺曼底公国的维京人,是在公元10世纪初登陆法国沿海地区,并沿着塞纳河上溯,持续对当时的“西法兰克王国”首都巴黎发动进攻。由于无力依靠自身的力量,消除维京人带来的威胁。诺曼人被允许在以塞纳河口为中心的法国沿海地区,建立名义隶属法王,实际保持独立的“诺曼底公国”。一个半世纪后,已经洗脱海盗污名,完成“封建化”的诺曼人,并没有淡忘他们的“海洋”属性,开始针对不列颠发起征服。
对照大家熟悉的中国历史,诺曼人之于英国的存在,表面看有些类似于结束战国七雄格局,建立第一个中央集权王朝的秦人。区别在于,秦国本身是七国之一,而诺曼人在地缘属性上,则是来自域外的法国。单从族源上看,诺曼人与先前那些入侵不列颠的维京人,甚至与“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样,都系出日耳曼民族。然而在整个“西法兰克”变成拉丁化“法兰西”的情况下,进入法国封建体系的诺曼人,很自然的也成为了一群说着法语,学习法兰西政治、文化的法国人。其对不列颠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好不容易整合到一起的英格兰,迎来的却是一位讲法语的国王。
纵观后来的欧洲历史,由于各国王室间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一个国家迎来一位外国国王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今天的英国王室亦拥有德国血统。诺曼征服的不同之处在于,对英格兰政治体系的改动要大得多。除了从英格兰人手中夺得王位以外,诺曼人还从法国带来了一整套的“封建”体系。在诺曼王朝期间,99%的封建领主都为诺曼人。换句话说,“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属性的英格兰人,此时完全属于被征服者的地位,并且面临着被融合成为法语民族的尴尬境地。这并非是危言耸听,既然当年的日耳曼三部,能够反客为主的成为不殖颠的主体民族,那么政治和军事上更为强势的诺曼人,为什么就不能做到这点呢?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从语言的角度来说,尽管英语中的确有大量词汇来自于法语,却并没有影响英语的独立语言地位。实际上,只要有交流的情况发生,语言交融的情况就难免会发生。即使没有诺曼征服,法语长期作为欧洲的优势语言,这种情况也会不同程度的发生。就像现在的中文中,同样会引入大量诸如:可乐、披萨一类的外来词一样。诺曼征服没有对英格兰民族的形成进程,造成根本性影响的原因在于,这些“法国人”仅仅是将这次征服当成一次政治征服,而不是民族迁徙。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角度,诺曼人都没有想过要把“盎格鲁-撒克逊人”变成和自己一样。相反,他们更愿意依托自己的法国背景,来彰显自己的统治地位,以及从大陆带来的文明优势。
总的来说,在人类迎来了公元后的第一个千年之际。我们可以认为,英格兰和法兰西之间,有所区别的国族意识已然形成。从根本上说,这有赖于英吉利海峡的存在,使得二者能够进行有效分割。相比之下,莱茵河东岸的情况就要复杂的多。一直到19世纪,德国人都还在问自己:“德意志”到底是一个民族还是一个国家。只是这条地理鸿沟的决定性作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被意识到。此后英、法两国的关系,陷入了长达4个多世纪的尴尬期。之所以说尴尬,是因为自诺曼王朝起,一直到15世纪中期,统治英格兰的历代王朝都来源于法国,并且在法国拥有大量的领地。一方面,这些王朝统治者在法国,算是法兰西国王的封臣;另一方面,却因拥有英格兰国王的王冠,而拥有与法兰西王室平等的政治地位。从地缘政治角度看,此时英格兰的统治者,更准确说是一个地跨英、法的“海峡王朝”的统治者。
最受困于这种尴尬关系的,无疑是法国王室。与其说是自己的封臣,是另一个国家的国王,倒不如说是另一个国家的国王,利用“封建”制度的漏洞,从自己身上挖了肉。此后,从“英格兰国王”手中,收回法国领土成为了历代法兰西国王,不懈努力的方向。一直到“英法百年”战争结束后(1337年 - 1453年间),这一愿望才算达成。这一漫长过程对法国造成的一个重大影响那就是:与后来走上君主立宪制度的英国相比,法国更倾向于收回封建领主手中的权力,走君主专制的道路。以至于在君主制行将没落之时,法国人不得不以革命的方式,彻底与过去决裂。
反之,有机会在海峡两侧做选择的英格兰国王,则面临着另一种境遇。由于在“海峡王朝”的地缘属性,英格兰的国王们,不可避免的燃起了争霸大陆的雄心。换句话说, 在“征服者威廉”及其身后的数百年间,英格兰只是被那些心系大陆统治者定位为大后方。最典型的案例,当属英格兰中世纪最著名的君主——“狮心王理查”。这位生活在12世纪下半叶的英格兰国王,一生只在英格兰呆过半年时间(甚至完全不会说英语)。他一生中最热衷的事业,并不是如何经营自己的国家,而是在十字军的事业中建功立业此后一直到15世纪中,失去了全部欧洲领土的英国,才不得不放弃争霸欧洲的想法,转而以合纵边横之法,在欧洲事务中秉持“大陆均势政策”,以避免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做大,影响到自己的利益。
同样对这种关系感到不满的还有英格兰人,以及那些完成本土化的封建领主们。不管“海峡王朝”属性的国王们,是为了抗击异教徒这样的神圣事业,还是仅仅为了满足自己争霸欧洲的欲望,英格兰客观上都必须为国王们在大陆的心买单。在诺曼征服后的第150个年头(公元1216年),英格兰的贵族们通过逼迫国王签署了“自由大宪章”的形式,将这种情绪做了一次历史性的爆发。此前他们的国王(无地王约翰),刚刚在一场针对法国的战争中落败,并且希望利用国王的权威加征税赋。
《自由大宪章》的核心内容包括:国王不能违法征税、不能干预司法审判、保护私有财产及人生自由、贵族所组成的议会可以动力用武力驱逐国王(国王如有违反的情况下)等等。一言以蔽之,这份文件的目的在于确定的君主权力的边界,将之用法律的形式限定为了“有限权力”。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对“私权”的法律保护(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君权代表“公权”)。正因为这层意义的存在,《自由大宪章》也因此被视为开创了“君主立宪制”(又称“有限君主制”)之先河,乃至被视为世界宪政之母。
当然,《自由大宪章》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英国有此走上了有限君主制的道路。此后,在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权力争斗,曾经出现过多次反复。一直到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英国才算真正走上“君主立宪”的道路,并且凭借这一法案所激发的社会各阶层力量,走上了一条其它欧洲国家,不太一样的海外扩张之路。
从源头上看,英格兰贵族对君权的限制,仍然源起于日耳曼文化中的“自由主义”,以及因此导致的对王权的淡漠。这也是为什么,有限君主制也好、自由主义的理念也罢,后来在整个西欧乃至西方,能够更容易的传播。回溯历史,对于我们正在解读的“英美文明”来说,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起点,《自由大宪章》应该是最为合适的。因为正是这份文件,让“英美文明”开始走向另一条探索道路,并最终让英、美成为西方文明的代言人。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1-23 09:46:26 +0800 CST  
2018/11/26
“皇家海盗”与英国的大航海时代
好了,我们已经从民族、法律、价值观的角度,确认了 “英美文明”的源头。现在,是该回到波澜壮阔的大航海时代,去看看英这个文明是如何成长的了。单纯从美国的角度审视这个过程,故事似乎应该公元从1620年,那艘名叫“五月花号”的三桅盖轮船开始。如果有朝一日,需要将“美国文明”单独从“英美文明”剥离出来,当年乘坐“五月花号”移民美国的那批清教徒,以及他们所开拓的“普利茅斯”殖民地,的确有资格承担这一历史重任。
不过,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美国的故事。五月花号本质上只是英国大航海时代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开始。此前的1600年,英国人已经成立了“东印度公司”,致力于亚洲贸易的争夺。即使单纯考虑新大陆的开发,五月花号也不是起点,它只是英国人在北美大陆所开拓的第二个永久殖民点。至于为什么这个“第二个吃螃蟹”的殖民点,会拥有如此重要的历史地位,我们后面会有详细解读。
面对大航海时代所带来的巨大想象空间,每一个国家的战略选择不尽相同。当然,与其说是未雨绸缪的战略选择,不如说是在多方试错之后,自然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方向。以17世纪强势崛起的荷兰为例,“海上马车夫”属性的荷兰,在17世纪初先后成立了东、西印度公司。内部竞争下来,与葡萄牙争夺亚洲成熟贸易航线的“荷属东印度公司”取得了巨大成功;经略美洲的“荷属西印度公司”,却由于无法掌控商品供给地,最终不得不以破产而告终。
至于强盛时间更长的大英帝国,战略选择则比荷兰要更为复杂一些。具体来说分为两个阶段。以美国独立为节点,之前的“大英帝国”可以被称之“大英第一帝国”,其战略重心侧重于美洲;失去北美殖民地之后,东印度公司及东方的利益,则成为了大英帝国的支柱。因此美国独立后的英国可以称之为“大英第二帝国”。从手段上来说,这两个阶段的亦不尽相同。在东线,大英帝国更多是与荷兰一样,以“有限公司”的形式去进行贸易扩张,由此催生了“英属东印度公司”这样表面看政企不分,本质却又是私人资本属性的殖民体系;在西线,王室或者说公权力则起到了主导作用。
西线这种中国人更容易理解的,“自上而下”的地缘扩张方式,使得美洲的土地上,最终出现了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英美文明”属性的国家。然而英国人并非一开始,就计划好在北美大陆移民开拓的。本质来说,整个大航海时代都是由贸易驱动的,移民或者说“殖民”都只是副产品。对于刚开始把视线投向海外的英国人来说,最吸引他们的并非美洲那大片未开垦的土地,而是西班牙人在新大陆所掠夺的黄金白银。根据估算,及至16世纪末,西属美洲殖民地每年所开采的贵金属,在全球占比超过80%。一艘艘满载金银的盖伦船,跨越大西洋回到西班牙,在滋养了西班牙奢靡之风的同时,也引发了周边邻居们的妒嫉。
从美洲利益中分一杯羹的方式有很多,英国人选择了最直接的方式,那就是“抢”。那些表面看与海盗无异,法律上却有国家背书的船只有一个官方认可的名称——私掠船(Privateer)。通俗点讲,就是“在战争时期获准攻击敌方船只的武装民船”。这样念下来,是不是有点拗口?没关系,这些私掠船和他的船员们还有一通俗的名称——皇家海盗。

在中文语境下,提到“皇家海盗”一词大家肯定想到的是英国人。只是如果让英国一家去背“私掠”这口锅,着实也是有些冤枉。在日耳曼文化强势融入西方文明之后,私掠行为本身已经成为了其文明属性的一部分。不仅仅是英国,与之恩怨千年的法国、从大英帝国独立出去的美国,都曾经在战时签发大量“私掠许可证”。以法国为例,接受法国保护的私掠船一度达到2万余艘,并在17世纪末一度帮助法国海军,在海战中战胜英、荷联军。拔高的话,你可以认为这是对“私权”的一种认可;贬低的话,你可以将这视为日耳曼蛮族思维,或者维京海盗式生存方式的延续。
从经济角度看,一个国家授权武装民船对敌国进行战略攻击,不仅可以不花一分钱代价,获得一支海上志愿军,还可以从中获取直接的经济利益。西班牙国王能够代表国家,从美洲运回来的财宝中提取20%作为收益,“私掠许可证”的颁发国亦能从每次缴获中,得到这样类似比例的分成。这样看来,将民间海上力量纳入战争的做法,对政府来说几乎可以算得上零风险。
当然,这世上并不存在完全没有风险的事。从大的方面来说,私掠船虽然不会为政府增加负担,但在战场上消耗的终归也是国力;而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既然享受了私掠制度带来的低成本管理好处,那么也同样要承受其带来的风险。在欧洲,几乎每一次大规模战争后,都会有一批不愿意回归正常生活的私掠者,变身成为真正的海盗。更为尴尬的是,很多因为战争结束而失业的海军、水手,同样会选择加入“海盗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有鉴于此,将私掠行为合法化,对于一个国家战略风险是相当大的。对于更看中集权力的国家来说,即使看到了其中的好处,也往往不会愿意这样做。以同时代的中国为例,行将崩溃的大明王朝,就算看到了东南民间海上武装的强大,其做法也是更为稳妥的,将当中最强大的郑氏招安,然后再用其来打压那些身份仍为“匪”的民间海上武装。即使在一些军事行动中,偶尔会招纳一些民间海上武装配合,但却不会用“私掠许可证”的形式,将海盗行为合法化。
不同的文化背景诞生不同的做法,很难说哪一种更可取。从大历史和地理大发现的角度来看,中央之国对民间海上武装的压制,虽然看起来更文明和道德,但难免又会让人惋惜这种文化取向,使其错失了整个时代。即使在大航海时代的西方,每个国家对私掠行为的宽容度亦不尽相同。英国无疑是海上私掠文化的发源地以及最大支持者。那些中国人耳熟能详的“皇家海盗”,几乎都是英国船长。在英国,私掠船兴起于 “伊丽莎白时代”( “伊丽莎白一世”所统治的时代)。在这个长达45年的黄金时代(1558–1603年),英国人不仅在政治、宗教、文化等方面,完成了内部整合,并且开始建立强大海军,参与原本为伊比利亚双雄所垄断的大航海事业。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伊丽莎白时代”在英国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如果以海军实力第一,作为帝国起点的话,此时的英国不能被称为“大英帝国”。一直到17世纪90年代,英国海军针对当时军力最强的法国,取得决定性海上胜利之时,英国才算真正的迈入帝国时代。以此来说,将英国带入大航海事业的“伊丽莎白时代”,算得上是帝国准备期。一如中国刘邦虽然早在公元前202年就建立了西汉王朝,但这个王朝真正能够得上帝国标准,却要等到70多年后,汉武帝对匈奴取得决定性胜利后。有趣的是,公元1952年,英国又迎来了一位伊丽莎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并且执政时间仍在延续。只不过这位让威尔士亲王(英国王太子)熬白了头的女王,能够面对的同样不是“大英帝国”,而是极力显示帝国余辉存在的“英联邦”。
回到“皇家海盗”的问题上来。与其它国家相比,英国在海洋时代初期对“私掠船”要更加的重视。在伊丽莎白时代,上至女王、下至贩夫走卒,几乎是全民参与这一看起来不那么文明的事业。客观上,这种做法与当时西班牙的强大,及英国海上力量的薄弱有着直接关系。海军是一个非常烧钱,并且更需要历史积淀的军种。在海军建设上,一直以来都有“百年海军”之说,即使英国再有雄心壮志,想成为海洋的主导者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当你想取得一场“非对称战争”的胜利时,一些有悖于常规作战手段的做法,便有机会大行其道。一如在当今世界,宗教极端主义者在军事上毫无胜算时,会将“自杀性爆炸”这种非常规手段常规化一样。
就“皇家海盗”一度在英国历史上大行其道这个问题来说,本质与之前我们所分析的那些,英美文明的原生属性有着密切关系(就像极端分子的自杀性攻击,有信仰上的影响一样)。首先在日耳曼基因的影响下,私掠行为本身并没有道德上的障碍;其次在一个君权受到极大制约,甚至没有成文法制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军事层面,都比中央集权国家更依赖于社会力量的自愿参与。在大陆争霸时,这种做法未必比握紧拳头的集权体系更有效,但在机会无限的大航海时代,这种做法却能最大程度收到全民总动员的功效。
在这个属于“皇家海盗”的时代,最具代表性的私掠者当属“弗朗西斯•德雷克”。这位传奇人物一生中曾经多次成功攻击西班牙船队,包括劫掠西班牙在加勒比地区的港口。在履行“皇家海盗”职责的同时,德雷克还历史性的代表英国,完成了一次环球之旅。公元1577年,雷德克率领五艘船只,由英国西南部的“普利茅斯港”向出发,开始了他的环球冒险之旅,并于三年后的1580年9月回到英格兰(德雷克随后被伊丽莎白女王授予皇家爵士的头衔,完成了从海盗到贵族的华丽转身)。今天,在普利茅斯湾中,还有一个以“德雷克”之名命名的小岛,以纪念这位“皇家海盗”为英国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应该已经有人注意到了,“普利茅斯”并非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的行文中。之前提到的,五月花号所建立的殖民地也叫“普利茅斯”。在大航海时代,为新发现的陆地复制一个欧洲地名,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做法。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们,之所以为他们在北美的殖民点复制一个这样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的出发点正是英格兰的“普利茅斯”。在当时的英格兰,这个位于英格兰德文郡的港口,不仅是英国海上力量的集结地(有造船厂和海军基地),更是新教徒们的聚集地。在这里提到两个普利茅斯的宗教属性,是因为在大英帝国乃至“英美文明”的成长过程中,宗教因素都展现了很强的影响。事实上,出身于新教家族的德雷克,还曾经在年幼之时,跟随其父亲在“雷德克岛”上避难(为躲避宗教之争所引发的叛乱)。
关于“英美文明”的宗教属性问题,将在历史线指向“五月花号”之时再详细解读。现在,还是让我们把视线转回到“皇家海盗”身上。作为“皇家海盗”的代表人物,德雷克的海上事业,算得上是英国在大航海时代初期的一个缩影。接下来,我们将沿着他的足迹,去探究尚处在襁褓中的大英帝国,是如何野蛮生长的。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1-29 10:39:34 +0800 CST  
三角贸易,巴拿马,以及波托西的白银
德雷克代表英国完成的那次环球冒险,很多时候会被拿来和麦哲伦的首次环球探索对比,甚至被认为是史上第二个领导完成环球之旅的航海家。当然,这个认定多少是有点疑问的。这倒不是因为麦哲伦实际未能活着回到西班牙(因为这并无损于他对这次航行的卓越贡献),主要是两个人开启航程的时间相差了半个多世纪。很难说在这期间,没有其他冒险家做过这样的尝试。不过德雷克的航行之于英国的贡献,却是确认无疑的。甚至可以说,是德雷克的航行,帮助开启了英国的全球化视野。
然而德雷克在英国的知名度,最初却不是通过那次环球冒险建立起来的。在此之前,他已经以一个成功“私掠者”的身份,引发了世人的关注。不过,接下来我们先要谈的,还不是他惊心动魄的海盗生涯。作为大航海时代最知名的航海者及海盗之一,德雷克也许注定会成为一名航海者,但却未必一定会成为一名私掠者。1567年,当27岁的德雷克一次进行远洋探险时,他的身份还是一名商人,希望能够在“三角贸易”中分一杯羹。
在黑非洲和新大陆相继被葡萄牙和西班牙发现之后。精明的商人很快发现,可以在欧洲、非洲与美洲之间,构筑一个可循环的贸易网,这种航迹呈三角形的贸易模式就是所谓“三角贸易”。具体来说,是将欧洲的手工业产品(可以是枪支,也可以是在欧洲不值钱的玻璃珠子)运输到商品匮乏的黑非洲,以换取奴隶。最初的时候,这些奴隶通常部落战争中的战俘。当奴隶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商品时,以捕获奴隶为主要目的地部落战争,以及专业奴隶捕手便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当从非洲购买的黑奴装满底舱后,这些种植园急需的劳动力会被运至美洲,换取贵重金属或者蔗糖、烟草等经济产品,并被带回欧洲出售。然后再购买欧洲产品输往黑非洲,如果周而复始。
这样形成的三角形贸易路径,除了在每一个环节都有利可图以外,更可以保证船舶的运力完全不会被浪费。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贸易版图的扩大,三角贸易这种模式也出现的很多新的路径。因此刚才所描述的“三角贸易”模式,又被进一步定义为“大西洋三角贸易”或者“黑三角贸易”(由于奴隶贸易的罪恶属性)。纯粹从商业角度来说,这真是一个完美并且可持续的贸易模式。
19世纪的大英帝国,曾经试图在英国、印度与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国之间,复制这样的模式。英国人将本土生产的棉布等工业产品输往印度倾销,然后再将印度出产的鸦片卖给中国,最后从中国购买的茶叶、生丝等商品带回欧洲出售。只不过,这条能够帮助大英帝国实现良性循环的“三角贸易”路径,对中国造成的影响却是灾难性的。
当时在非洲和美洲尚无殖民地的英国,并不是三角贸易的开拓者。不过同样以普利茅斯为出发地的 “约翰•霍金斯”,却是史上最知名的“三角贸易”从业者。在1562-1563年间,这位英国商人前往西非和西班牙控制下的加勒比海,完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三角贸易”,这同时也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回到英国的霍金斯不仅转瞬成为“普利茅斯”最富有的人,更为他的第二次航行引来了英国女王的投资。对,你没有看错。代表英国最高权力的伊丽莎白女王,一开始并没有将这个商机升级为国家行为,而是以商业合作者的身份进行直接投资。事实上,在后来的“皇家海盗”事业中,同样有来自王室的资金参与。当然,这些投资一般都是秘密的,以避免自己的公权影响力受损。
德雷克初航的合作者同样是霍金斯。只不过,很快英国的三角贸易者们,就遭遇到西班牙舰队的攻击,并遭遇重大损失。这表面看,是因为此时的英国选择了新教立国,站到了西班牙意识形态的对立面。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每一个帝国,都会意识到贸易可以作为一种战略武器。对于经济强势的一方来说,很多时候会简单认为贸易是一种“零和游戏”,将对方排除出自己的贸易版图(或者以之相威胁),就能够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像现在的美国,会采取贸易站的手段应对崛起的中国一样。
虽然西班牙政府再强势也无法完全阻止走私者的存在,但这种敌意不可避免的对试图依托西班牙需求,而谋利的英国造成沉重的打击。对于英国来说,最治标的办法是在美洲的热带气候区建立自己控制下的种植园(具体来说就是西班牙控制下的加勒比海周边地区,以及葡萄牙主导的巴西沿海地区);同时在西非海岸开辟奴隶贸易据点。然而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一切都需要时间和启动资金。
相比之下,在非洲采购奴隶这点相对要容易做到。毕竟葡萄牙就算基于“教皇子午线”得到了黑非洲的控制权,也没有实力控制整条岸线。更何况基于对抗西班牙的需要,葡、英两国早在1373年就结成了战略同盟(同时也意味着,英国战略上不能把巴西视为扩张方向)。反观在西班牙控制下的加勒比海地区,情况就要艰难的多。躲过西班牙舰队的搜索,进行几次成功走私活动,与夺取几个岛屿建立种植园相比,难度不可同日而语。在这种情况下,急于从三角贸易中分一杯羹的英国,选择了将“皇家海盗”作为一种核心战略武器(而不仅仅是正面战场的补充),也就不足为怪了。最起码这种做法,能够帮助英国快速积累殖民事业的启动资金。
岛屿密布的加勒比海地区,是德雷克及其同行们的重点攻击对象。这不仅仅是因为,西班牙在热带属性的加勒比海地区,开辟了大量的经济作物种植园(主要是在古巴岛与海地岛),更因为帝国从美洲掠夺的金银,都需要从加勒比地区运出,转运回西班牙。相比前者,后者更容易让皇家海盗们陷入疯狂。问题上,一艘私掠船甚至舰队,在浩瀚的海洋中是那么的渺小。要如何选择攻击最有价值目标,让皇家海盗们的利益最大化呢?
如果将西班牙视为一个,从菲律宾群岛到伊比利亚半岛,横跨太平洋、大西洋的庞大帝国,巴拿马就是这个帝国的地理中心。事实上,即使单从经营新大陆的需求来说,巴拿马也同样是西属美洲的地缘中心。公元1492年,意大利人哥伦布代表西班牙发现了,被他认为是印度的美洲大陆。此后哥伦布又针对这一发现进行了三次探索之旅,足迹遍布整个加勒比海地区。基于这一发现所建立的“新西班牙总督区”殖民地,范围覆盖加勒比海及墨西湾周边地区。核心地区包括:以种植经济为主的加勒比海诸岛、阿兹台克文明所处的墨西哥高原、以及玛雅文明所覆盖的尤卡坦半岛等区域。
在哥伦布的最后一次美洲之旅中,以巴拿马为代表的南、北美大陆的连接部分——“中美洲地峡”进入了他的视线。随着探索的深入,西班牙人发现穿越这条地峡很快就能够抵达大陆的另一面。由于“中美洲地峡”的最窄部分,正位于今天巴拿马运河的附近(在此两洋间的直接距离仅有50公里)。巴拿马地峡成为了西班牙人在中美洲地峡的经营重心,以及探索美洲西海岸的出发点。这一发现,在地缘政治层面导致了一系列后果,包括400年后巴拿马运河的开挖。在当时,巴拿马的存在,为西班牙带来的最直接收获,则是对印加帝国的征服。
公元1524年-1532年间,以巴拿马为基地的“弗朗西斯科•皮萨罗”,先后发动了三次对安第斯山脉的探索活动,在最后一次武装探险中。凭借技术上的代差优势,以及由此在对手收中造成的恐慌心理。皮萨罗代表西班牙征服了这个,位于中安第斯山脉的庞大帝国。此后不久,巴拿马及其以南的美洲大陆,从“新西班牙”的概念中分离出来,成立了单独的“秘鲁总督区”。只是巴拿马地峡的存在,始终还是无法解决一个战略性问题,那就是通过海路直接将两洋连接起来。好在,在“新大陆的发现者哥伦布”,与“印加帝国的征服者皮萨罗”之间,还有一个以“人类首次环球航行领导者”身份留名青史的麦哲伦存在。
麦哲伦船队在1519年—1522年间的那次航行,不仅帮助西班牙将控制线,延伸到亚洲东部的菲律宾,更因为对麦哲伦海峡的发现,打通了连通太平洋与大西洋之间的海上航线。在西班牙经营菲律宾、秘鲁等太平洋地区殖民地的问题上来说,麦哲伦海峡的存在,战略意义非常重大。控制了这条海峡,西班牙甚至能够将庞大的太平洋视为自己的内海。然而从商业角度看,经由麦哲伦海峡的航线过于漫长。尤其是在将安第斯山脉所发产的金、银运送回西班牙的问题上,经由巴拿马转运的线路,无论从时间、经济还是安全角度来说,都更为的适用。
在这里,我们要提一下“秘鲁白银”存在。征服印加帝国为西班牙所带来的最直接利益,是得到安第斯山脉中那些富含金银的矿山。在秘鲁总督区,最主要的银矿产地是“波多西银矿”(位于今玻利维亚北部)。这座从1545年,就开始滋养西班牙的银银矿,产量在1572-1630年间达到全盛。单单这一座银矿所产出的白银,当时就几乎占了世界白银产量的一半。以至于波多西被后人称之为“银都”。可以这样说,是波托西所出产的白银,帮助西班牙之成长为了当时的世界第一强国。对照历史你会发现,波托西银矿支撑西班牙经济时代,也正是英国皇家海盗兴盛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波托西所出产的白银,会先通过印加帝国所修筑的国道——印加古道,运送至秘鲁总督府所在的利马港(今为秘鲁共和国首都),然后再通过海路运送至位于太平洋一侧的巴拿马城。在用骡子等牲畜,驮运至巴拿马地峡的东海岸后,再装船由西班牙舰队护送,经古巴的哈瓦纳港出加勒比海,最终运送回西班牙本土。而负责运送这些贵重金属的西班牙船只,被形象的称之为“宝船”。如果英国私掠者们想觊觎这些西班牙宝船,岛屿密布的加勒比海地区,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海面搜寻秘密出行的宝船,以及对抗强大的护卫舰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为有诱惑力及战略意义的想法,则是攻取巴拿马地峡,尤其是位于加勒比海一侧的港口。在这个方位上,西班牙先后打造了两个港口,用来中转他们从安第斯山脉获取的金、银。你很容易在地图上找到一个位于巴拿马城正北方向的岬角。这个行政上被称之为“波托韦洛区”的岬角,同时也是巴拿马共和国的北部顶点。
哥伦布是“波托韦洛岬角”的直接发现者。此后,西班牙先后在16世纪40年代及60年代,分别在岬角的东侧和西侧,建立了两个叫做“农布雷-德迪奥斯”和“波托韦洛”的港口,以负责接收、转运来自巴拿马城的波托西白银。在皇家海盗兴起之时,最主要的转运地是名字更显复杂的“农布雷-德迪奥斯”。而他之所以为世人所知,很大程度又是因为海盗德雷克的存在。至于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

附图:西班牙宝船与皇家海盗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2-06 17:06:26 +0800 CST  
西班牙在加勒比海的布局与“德雷克船长的宝藏”
与哥伦布、麦哲伦、迪亚士等大航海时代的先行者,乃至200年后帮助英国登陆澳洲的库克船长相比,德雷克在地理大发现上的贡献,并不属于最突出的。然而纵观整个大航海时代,他的故事却是最传奇的。人们对他的好奇,很大程度不是因为他以航海家的身份完成了一次环球冒险;也不是他作为将领之一,帮助英国在正面战场击败过西班牙无敌舰队,而是其成功的“海盗”生涯。以至于一直到今天还有人认为,有一部分被德雷克劫掠的西班牙宝藏,随着他的离世而成为了秘密。
那么,如果真的有德雷克宝藏的存在,最有可能的地点在哪呢?答案是巴拿马,再准确点说,就是我们上一节说的到“农布雷-德迪奥斯”(Nombre de Dios)。这个西班牙语名字,音译过来实在是有些拗口,意译的话则是“上帝之名”。公元1572-1573年期间,德雷克两次针对这个西班牙财宝中转站发动攻击。仅在第二次袭击中,他就从跨越地峡运送秘鲁财富的驮队手中,夺取了总量高达20吨的金银。让后人感到兴奋的是,由于数量实在太大。由于德雷克和他的小伙伴们,很难在躲避西班牙军队追击的情况下回到船上,大部分的财宝被就地掩埋在了巴拿马的原始森林中。
20多年后,德雷克再次率队回到这座以“上帝之名”命名的港口。至于他有没有把上次埋藏的金银全部找回来,倒是很难说。考虑到热带雨林气候区的巴拿马,植物生长的是那么迅速,就算画了藏宝图也未必能找到当年的藏宝地点。不过有一点倒是有明确记载的,那就德雷克在第三次攻掠“农布雷-德迪奥斯”时患病身亡。两艘在战斗中受损的船只,与这位伟大的“皇家海盗”一起,被海葬于这座为他披上传奇色彩的港口海域。有消息表明,2011年时曾有寻宝队探查到德雷克沉船的位置。只是德雷克的船员们就算再敬重他,应该也不会把只有活人才能享用的财宝拿来给他陪葬,如果谁有兴趣寻找“德雷克船长的宝藏”的话,还是把方向定位在陆地上比较好。
顺便说下,刚才我搜索了下今天的银价,大概是3.5元一克。如果将那20吨“德雷克宝藏”全部按白银折算的话,价值为7000万人民币。由于西班牙在美洲所获取的贵重金属中,黄金的比例较低,并且之前雷德克还带走了一部分。德雷克埋藏在巴拿马的宝藏,最高价值应该也不会超过此数。考虑到寻宝行动所要承担的风险和成本,并且还要给所在国上缴高比例的分成(不过肯定不会只发500块和一面锦旗的),你成功寻获宝藏后所分得的钱,可能也就够在中国的一线城市买套房。
好了,关于“德雷克宝藏”的话题,文学创作者和影视公司应该会更感兴趣。现在,还是让我们做点正事,把视线拉回到波澜壮阔的大航海时代吧。在伊丽莎白时代,如果一名海盗能够参与一两次成功的劫掠行动,并且及时金盆洗手回家过日子的话,他是很有机会过上衣食无忧的中产生活的(那时英国的房价不算高)。当然,高收益自然伴随着高风险。尽管失败被俘的“私掠者”,有时候会被敌对国当成战俘对待,但被当成海盗绞死的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对于英国的皇家海盗们来说,更为恐怖的一种情况是落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手中。被俘的船员一旦被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认定为是异端信仰的话,那么他们的遭遇会比被当成海盗还要糟糕。
宗教之争是政治斗争的一个影射,反过来又会加剧双方的对立。在罗马教廷通过“教皇子午线,将除巴西之外的整个美洲都交给西班牙的情况下,除非英国没有想法,否则与西班牙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至于宗教和政治,谁是因、谁是果反而没那么重要了。事实上,觊觎新大陆及加勒比利益的远不止英国一国。法国、荷兰,后来的美国,甚至丹麦、瑞典这样的北欧国家,都尝试过在此分一杯羹。只是对于西班牙来说,英国这个比自己海洋属性要强得多的国家,始终是自己在美洲利益的最大蚕食者。在皇家海盗崛起后后的200年间(一直到美国独立战争)。英、西两国在美洲的土地上,尤其是加勒比地区长期一直处在战略博弈状态。
先来了解一下,在英国私掠者开始纵横大西洋的时代,西班牙在加勒比海周边地区的布局如何。由于哥伦布的误会,加勒比海地区的岛屿整体又被称之为“西印度群岛”,以地理关系来说,可以被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巴哈马群岛、大安的列斯群岛、小安的列斯群岛。其中以“拿骚”为中心的巴哈马群岛,严格来说已经处在加勒比海之外了。然而从地缘角度来说,拿骚和巴哈马群岛肯定是“加勒比”的一部分(今整个群岛大部为“巴哈马共和国”所有)。所谓“加勒比海盗”一说,狭义上所指向的就是以拿骚为基地,于17、18世纪相交之际,为害加勒比地区的那批海盗。
在海盗历史上,拿骚可是一个非常知名的地标。18世纪初,来自英国的海盗们甚至在此建立了一系列颇为“民主”的行为准则,以至于历史上有将这一时期的拿骚,称之为“海盗共和国”的说法。剖析“海盗共和国”的存在,有助于我们从一个颇为异样的样本,窥探“英美文明”的产生过程。不过100多年后才出现的海盗共和国,可与德雷克无关。它的代表人物是臭名昭著的黑胡子海盗——爱德华•蒂奇。拿骚海盗与德雷克他们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有私掠许可证的“皇家海盗”,而前者是更为纯粹的海盗。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以后的内容中会有具体解读。
位于巴哈马群岛西南侧,与之平行相对的“大安的列斯群岛”,才是加勒比海与大西洋的分割线。这组群岛中的几个大型岛屿,也是加勒比地区主岛,包括:古巴岛、伊斯帕尼奥拉岛(意译为“西班牙岛”,又名“海地岛”)、波多黎各岛,以及牙买加岛。其中古巴岛和牙买加岛,后来分别建立了“古巴共和国”;伊斯帕尼奥拉岛则分为了两块,西部建立了“海地共和国”,中东部建立了“多米尼加共和国”;波多黎各岛当下的属性则比较特别一点,属于美国领有的自由邦(不属于正式的州)。
最为复杂的是“小安的列斯群岛”。这个北接波多黎各岛、南抵委内瑞拉的弧形岛链,岛屿的体量都非常小,总面积仅占整个西印度群岛的6%,但内部地缘政治结构却异常复杂。当下总计有15个国家在此拥有领土,包括美国、委内瑞拉两个地理相邻美洲国家;英、法、荷三个仍然在此拥有殖民遗产的欧洲国家;以及8个在脱离殖民体系后,独立建国的国家。
西印度群岛总计包含有1200余个大小不同的岛礁。在西班牙统治时期,登陆并殖民所有岛屿即没有必要,在技术上也没有办法做到。西班牙人很自然的将殖民重心放在了:古巴岛、伊斯帕尼奥拉岛、波多黎哥岛、牙买加这四大主岛身上。除了面积以外,这四个大型岛屿的另一个优势,在于拥有大量的土著人口。这些原本就已经进入原始农业阶段的原住民,能够为西班牙人开辟的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种植园,提供足够的劳动力。
及至16世纪末,西班牙人已经在四大主岛上建立了大量城镇和种植园(仅在伊斯帕尼奥拉岛就有15座城镇)。如古巴首都“哈瓦那”、波多黎各首府“圣胡安”、多米尼加首都“圣多明各”。悲剧的,在西班牙人的过度奴役及旧大陆病毒的影响下,上述岛屿上数以百万计的土著人口很快就消耗殆尽,以至于种植园主们不得不购买来自非洲的奴隶补充劳动力,并使得三角贸易成为了一项有利可图的事业。
西印度群岛之于西班牙来说,并不仅仅是一个能够输出经济作物的殖民地,更是控制加勒比海的岛链。如果西班牙想把从新大陆殖民地,收集到的财富运回西班牙,西印度群岛就是必经之地。以“加勒比海”为中心,定义“加勒比地区”的话,其在大陆部分最少还应包括:墨西哥的尤卡坦半岛、美国的佛罗里达半岛、中美洲地峡,以及南美洲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在加勒比海的沿海部分。在16世纪,西班牙人在上述每一个地理单元,都建立了港口及城镇,以利于贸易和向内陆扩张。
在加勒比海的南部,西班牙人于1533年在哥伦比亚北部兴建的“卡塔赫亚港”。以此为起点,西班牙人征服了哥伦比亚地区。此后西班牙人在安第斯山脉之上,利用原住民已经开发成熟的村镇,兴建了后来的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并最终以“波哥大-卡塔纳赫”为轴心,最终将包括厄瓜多尔、巴拿马、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在内的区域,从秘鲁总督区范围内剥离出来,建制成为单独的“新格拉纳达总督区”。
并非所有产自南美大陆,或者说安第斯山脉的金银,都需要从巴拿马转运。从地理结构上看,最起码来自哥伦比亚及委内瑞拉地区的资源,就不需要经由这样一条“海-陆-海”的三级转运,而是可以直接由陆地运往以卡塔纳赫为代表的沿加勒比海港口。换句话说,作为“新格拉纳达”地区的交通枢纽,卡塔赫亚在殖民时代也是西班牙宝船频繁出没的枢纽点。如果你想寻宝的话,除了锁定转运秘鲁金银的巴拿马以外,这一带也可以重点关注一下。顺便说下,前几年曾有消息称,探宝者在卡塔赫纳附近(具体是其西南方向的罗萨里奥群岛海域),发现一条300年前被英国击沉的西班牙宝船。而船上的财宝据估算,价值高达20亿美元。如果消息属实的话,这应该是史上最大的一笔海底宝藏了。
另一个看起来值得西班牙人关注的板块,是之前为玛雅文明所覆盖的尤卡坦半岛。不幸的是,矿藏总是更青睐于高地,这片平原地区并不出产金银。迟迟未进入金属时代的玛雅人,虽然将石器文化推向了“玉文化”的高度,但这些漂亮石头在西班牙人看来却毫无价值。公元1542年,西班牙人征服了第一个玛雅城市,建立了今墨西哥尤卡坦州首府“梅里达”城,但一直到17世纪末,西班牙人才征服了最后一个玛雅城邦。时间拉的如此之长,一定程度与玛雅地区没有这种顶级资源有关。
然而在与加勒比海相邻的另一个板块——墨西哥高原,西班牙人却获得了巨大的收获。在登陆加勒比岛屿之后,西班牙人很快就从土著居民口中获知了“阿兹特克文明”的存在,并了解到这个高原文明盛产黄金和白银。与玛雅人不同的是,阿兹特克人已经初步掌握了铜的冶炼技术。只是面对西班牙人的火枪与更为精良的盔甲、冷兵器,用石制兵器,还是加入点青铜兵器反抗,都无法改变这些文明覆灭的结局。在征服墨西哥高原后,阿兹特克人的文明中心“特诺奇提特兰”,被摧毁重建了现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1521年)。这座城市不仅被用来搜集墨西哥高原上所出产的白银、黄金,更成为了整个“新西班牙总督府”的政治中心。
以地理板块来说,墨西哥高原所直面的这片海洋,并不属于加勒比海,而是被称之为墨西哥湾。不过地理学家的这种分类,并不影响墨西哥湾海面所发生的一切,在大航海时代成为“加勒比”历史的一部分。从墨西高高原转运出来的财富,会先在西距墨西哥城300公里的“韦拉克鲁斯港”装船(这个港口当时名叫“圣胡安.德乌卢阿”,也是西班牙征服阿兹克文明时的登陆点)。承载着巨大财富的宝船,在经停古巴的哈瓦那城后,再穿越古巴岛与佛罗里达半岛之间的“佛罗里达海峡”。最终由巴哈马群岛北部进入大西洋,驶向西班牙。
从巴拿马或者卡塔赫纳出发的宝船,大多时候也会先驶往哈瓦那补给或者重新装船。如果你发现哈瓦纳实际处在:墨西哥湾、加勒比海、大西洋这三个海区的交汇点上,应该就不会为西班牙人的这种选择感到惊讶了。这一航线在帮助哈瓦那成为地区交通枢纽地位的同时,亦让拿骚有机会成为海盗的乐土。你很容易在地图上感觉到,这些平时藏身于巴哈马海域的劫掠者们,是多么容易的从繁忙的航道中发现商机。如果以位置来说,今天美国佛罗里达州所在“佛罗里达半岛”,看起来也不应该被西班牙人或者海盗所无视。通过这个北美大陆的突出部,同样可以对往来加勒比地区的航道造成战略影响。如果说,海盗们可能觉得这样的大陆地区,不适合他们与各国海军玩躲猫猫游戏,那么应该更有战略视野的西班牙呢?
西班牙并非没有尝试在佛罗里达半岛殖民,位于半岛东南端的迈阿密地区,是西班牙人最早试图建立殖民地的地点。选择这个位置,而不是最半岛最南部的岬角,是因为那个看起来更合适的位置,直到今天仍然是一片沼泽之地(今为美国的“大沼泽国家公园”)。不过在迈阿密土著部落的强烈反抗之下,这种尝试并不成功。虽然在征服过程中,这种反抗是非常的常见,并不足以让殖民者放弃想法,但此后西班牙人对佛罗里达的热情,远没有对那些岛屿更高。直到1564年,法国人试图在佛罗里达半岛东北部建立殖民地,感觉到危机的西班牙人才出兵赶走了法国人,建立了一个名叫“圣奥古斯丁”的殖民地。
这种做法,让人感觉西班牙人之所以在乎佛罗里达,并不是觉得此地有多大的开发潜力,仅仅只是因为害怕失去佛罗里达,会对他们在加勒比海的利益造成影响。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发生,谜底将在下一节揭晓。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2-06 17:08:16 +0800 CST  
历史并未终结
——中国模式的启示与人类文明的再平衡
年终岁尾,如果要评选2018年度最热事件,想来候选名单中不会有比“中美贸易战”更有竞争力的了。显而易见的是,这场贸易战源起于美国对中国崛起的担心。西方世界流行亚洲威胁论,从来不是一个秘密。从有“上帝之鞭”之称的匈奴王阿提拉,到成吉思汗的西征,“黄祸”成为了一代又一代欧洲人心中的恐惧。技术上看,所谓“黄祸”并不是被天然认定为来自中国的威胁。在西方人心目中,历史上的中国更多是富庶、文明的象征。所谓“黄祸”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游牧威胁”。事实上,身处东亚大陆的华夏文明,何尝又不是苦恼于这种游牧威胁呢?否则中原王朝,也不用花费2000年时间,去打造一条世界上最长的城墙了。
凭借草原和马所带来的机动优势,游牧者在工业时代以前,对欧亚大陆边缘地区所构成的威胁性是战略性和持续性的。西方人并没有办法准确区分那些亚洲马上民族之间的区别。众多源出亚洲,谙习骑射的游牧、渔猎民族,很多时候会被笼统的称为“鞑靼人”,这种认知在古老的中央之国同样存在。对于习惯于定居生活的农业民族来说,那些来自北方的马上民族无论原始属性如何,造成的威胁都是一样的。“鞑子”亦曾是长城以南民族,对北方马上民族的一种统称。
以上述认定来说,无论是欧洲人认定的“黄祸”,还是中原王朝挥之不去的北方威胁,倒是都可以用“鞑靼威胁”一词来更准确的概括了。不过在工业时代来临,游牧者的优势瞬间消融之后,同样拥有一身黄皮肤的中国人,却渐渐成为了“黄祸”的潜在形象代言人。尤其在中央之国与工业时代相接的最后一个王朝,拥有所谓“鞑靼”基因,并且拒绝与西方交流的情况下。富庶、文明的中央之国形象,开始与西方印象中的“鞑靼”形象发生重叠。
基于自身在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100多年前的西方人,其实并不担心来自中国的入侵威胁,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客观上认定中国所蕴含的极大潜力。这种认定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所谓拿破仑的“中国睡狮说”了。尽管经多方考证,拿破仑并没有这样比拟过中国,但的确曾在点评英中关系时,有过类似意思的表述。(如:“和中国那种拥有雄厚资源的庞大帝国进行战争,是许多年里可能犯的最大错误了。你们开始无疑会获得成功,俘获他们的船只,摧毁他们的商业。但你们会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力量。他们会被迫想方设法反抗你们,保卫自己。)
1913年,英国小说家萨克斯•罗默创作的“傅满洲”,是将潜在的“中国威胁论”具象化的典型代表。这个穿着清朝官服、留着两撇夸张八字胡的邪恶东方角色,从名字到外形,完美的将对中国潜力的不安,与“鞑靼”印象的黄祸结合在一起。然而如果说,西方人只是对中国人的形象负面化,也是不够客观的。因为在西方世界还有另一个颇为正面的形象代表人——陈查理。
陈查理是是美国小说作家厄尔•德尔•比格斯,于1925-1932年期间,在小说中创作的一位华人警探。与傅满洲邪恶、神秘的所谓东方形象不同,陈查理是一位出身在美国夏威夷的二代华人。除了经常用“孔夫子曰”来显示他的中国背景以外(当然也包括会说粤语),这个角色所显示出来的风度,以及对法律和秩序的遵守,无不显示出西方文明对他的影响。与“傅-满州”一样,“陈-查理”这个名字同样象征着古老的中央之国经历了某种改变,只不过前者混入的是“黄祸”色彩,后者嫁接的则是鲜明的西方色彩。
管中窥豹,作为西方世界最著名的两个亚洲虚拟形象,傅满洲和陈查理这一反一正的两个人设,不仅仅代表了西方对中国的看法,更是一种世界观、文明观的体现。简单点说,这种心理认定:西方文明和价值观才是光明的代表,其他文明如果选择主动融入,并加以改造的话,同样有机会步入光明。而那些曾经出现在这个星球上的其它文明、价值观,则已经沉没于黑暗之中。
被西方认定为必定被历史淘汰的,并不仅仅是那些古老文明,还有那些在工业时代出现的,被认定不符合西方价值观的“主义”。随着上世纪90年代初,苏联的解体及冷战终结,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完全有理由相信,自己在战胜人类历史上最强大的大陆帝国后,当之无愧的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正是基于这一历史背景,美籍日裔学者弗朗西斯.福山于发表了著名的“历史终结论”,认定自由民主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基于这一意识形态所形成的政治制度,则是“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
与“自由民主”相对的,是“集权”式思维。归根结底看,西方历史上的“黄祸”思维、对纳粹思维的反思,以及对共产主义的恐惧,很大程度就是出于对“集体主义”的恐惧。问题在于,并不存在绝对的集权与民主(同样,集权和民主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无论看起来多自由民主的国家,都会有集权的一面(反之亦然)。追根溯源的话,人类之所以由原始状态进入文明阶段,便在于认识到:必须通过某种组织形式,将部分个人权力交出统一管理,以形成合力促进共同进步。
所谓集权、分权/民主之争,其实争论的只是一个天平更多向哪边倾斜的问题。由于西方文明本身的多样性,其文明属性上不可避免的更倾向于通过分权来维持平衡。问题是,集权往往能够带来更高的效率及更大的攻击力。无论游牧者、苏联还是中国,让西方感受到威胁的恐惧源头,都是他们在认知上更倾向于集体主义。从西方的角度来说:既然自己的天平更倾向于分权,那么自然也不希望对手因为权力的集中,而获得额外的实力加成。
在西方看来,集体主义思维注定是具有攻击性的。要想让世界长久处于和平状态,就必须找到具有普世性的,以“自由民主”思维为基础的体制。就“历史终结论”来说,显然直接指向的是美国所摸索出来的经验。美国的这种自信,并非只出现在冷战结束之后。事实上,在铁幕拉开之时,通过二战摆脱孤立主义,成为两大超级大国之一的美国,已经不遗余力的在那些刚刚获得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中,推广其自认完美的意识形态及解决方案了。冷战的结束,更多是对美国半个世纪以来的工作的一种认可,并让美国有信心认定,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个,能够让人类走向永久和平的终极方案。
虽然美国输出“普世价值”观的做法,不可避免的会服务于国家利益,但将之简单归结于一种霸权,同样也是不够客观的。这种输出一度是如此的有市场,是因为输出者和接受者都认定:既然西方和美国,已经花费了几百年的时间,帮助人类摸索出了一套适应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政治制度,那么西方以外的其它世界,为什么就不能摒弃自己旧有、落后的认知束缚,直接嫁接上这套成熟经验,并走向共荣共存的和平之路呢?
西方自大航海时代以来,所形成的文明自信(甚至是排他性的自信),透过“历史终结论”算是做了一个的总结。这种迷之自信在历史上并不鲜见,归根结底是经济自信的自然延伸。在中央之国历史上,同样曾以“华夷之辨”的表现形式长期存在。一直到西方强行叩开古老东方帝国的大门之后,中国人才不得不开眼看世界,并认识到自身文明存在的短板。回首历史,中央之国看起来是在用自身的经历告诉世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存在周期律,但并不存在终结者。
除了代表文明自信的“历史终结论”以外,在西方主流认知之外,也并非没有意见相左的观点存在。最有代表性的当属来自萨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这种观点认为,必须正视其他文明的存在与价值(而不是简单的否定)。人类最终的竞争,并不是以国家和意识形态来划分阵营的。意识形态的分歧只是表象,文化和宗教的差异将会导致世界几大文明之间的竞争和冲突。需要注意的是,“文明冲突论”提出的时间,正是西方文明与价值观处于信心巅峰的20世纪90年代初,萨缪尔•亨廷顿能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文明冲突论实属不易。将他称为“西方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并不为过。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真实感受到威胁,类似居安思危的想法注定是不讨喜的。尽管事实上,即使没有来自中国的挑战,客观审视美国这些年来的推广成果,是否存在一种能够终结历史的意识形态、制度,也应该出现很多疑问了。如果说2001年发生的911事件,让美国普通民众第一次意识到,美国和美国的价值观,在外部世界并不是那么受欢迎的话,那么十年后“阿拉伯之春”革命的惨淡收场,则是美式价值观输出史上,所遭遇的最重大外交打击。美国的政治家们悲哀的发现,他们在帮助阿拉伯人打破一个旧世界之后,并没有迎来一个符合西方价值观的新世界(虽然在形式上可复制)。宗教化倾向的埃及穆兄会,在革命之后通过民主选举上台,正是这种尴尬境地的典型体现。以至于美国不得不务实的默许,埃及的军人们重新执掌国家权力。而今天的美国,对中东政策的摆脱不定,同样源自于这种方向上的迷失。
单单举阿拉伯世界和中国的例子,还不能验证西方普世价值观的局限之处。中国有句老话叫作“说得好不如做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反过来上层建筑的优与劣,同样需要经济来检测。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来说,工业化程度是检验一个国家经济成色的最重要指标(除非你认定,那些靠资源和旅游过上富足生活的国家,是人类文明的希望所在)。不幸的是,当你把代表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的“西方七国集团”,加上一度与俄国所组成的“八国集团”,与当年让中国人倍感耻辱与无奈的“八国联军”相比较,就会悲哀的发现:尽管历史已经过去了100多年,期间又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冷战这样极大改变世界政治格局的大变,除了在经济上依附美国而存的加拿大,取代了不复存在的“奥匈帝国”,这两张8人名单几乎谈不上任何变化。
这种不变性,往往被迷信西方文明先进性者,认定为是后发国家的改造不彻底。在华语论坛上,一直以来都存在一个观点:被殖民的时间越长就越先进(或者像日本这种,全方位拥抱西方)。这种说法说到底就是“历史终结论”的一种延伸。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定,只有经过西方嫁接改造过的国家和地区,才能拥有更先进的生产力。然而当我们把当下公认的发达地区名单做一番分析,并与当年的殖民名单做一下对比,就会发现问题在哪了。
联合国、经合组织,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曾经依据自己的标准,列出过发达国家名录。在这些略有差异的名录中,有两个带有明显地缘性的特征,颇为引人注目:一是隶属欧美文明圈的国家和地区占据了大多数;二是欧美文明圈之外有机会上榜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韩国、香港、台湾、新加坡等,无一例外的都带有强烈的东亚文化属性。问题在于,西方以外的世界,大都经历过所谓的“被殖民”阶段。如果被殖民的时间越长,就越先进的话,那么东亚文化圈的这些国家和地区,在这点上显然并不占据优势。
在中国大陆经济崛起之前,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成就,并没有被认定为是由东亚原生文明优势促成的,而更多是作为文明嫁接成功的案例存在。“历史终结论”由一位日裔美籍学者提出这件事,看起来更是颇具象征意义。然而中国模式的横空出世,却对这种自信构成了致命打击。虽然中国在技术上,毫无疑问的从西方学习了很多东西,但无论从政治观、体制、意识形态等软实力层面来看,都没有办法被人当成是西方的学生。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对西方文明心理的冲击,并不仅仅体现在集体主义这点上(在经济上,一定程度表现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对一种自己不了解的文明,取得成功而产生的恐惧。这种恐惧感,本质与19世纪、20世纪相接之时,中国人在不得不开眼看世界时,内心所产的恐慌是一样的。其在心理层面产生的不安,甚至比当年的苏联模式,对西方的心理影响要更大。毕竟最起码从彼得大帝起,俄国一直就在证明自己的西方属性。即使是后来的主义之争,也不会影响到西方整体的文明自信。
这个世界之所以成为世界,在于它的多样性与平衡性。客观说,在人类世界步入以科学和工业为标志的“现代社会”阶段过程中,西方文明起到了开拓和引领作用。而西方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功,则得益于其“海洋文明”属性所带来的多样性、开放性。比之“大陆文明”属性的东方,开放的“海洋文明”会拥有更多的样本,能够进行更多的试错。悖论之处在于,当受益于这种多样性找到一条成功之路后,这种成功所带来的自信,往往又会让自己的心理走上封闭自傲之路(否定有其他优秀模式的存在)。
单从这点来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平衡、中庸之道等哲学理念,反而更像是人类整体走向“命运共同体”时,所应具备的态度。中国人也清楚,自身文化基因中的很多东西,是内循环形成的,并不具备普世性。想象一下,让一个身处热带草原气候区的民族,去接受一位上帝的存在容易,还是熟悉中国文化中那些温带特点明显的节气更容易呢?以此来说,中国模式也好,东方文明的智慧也罢,主观上并没有最终取代西方的想法,客观上亦没有这种可能性,有的只是让这个世界恢复平衡罢了。当然,如果西方人不愿意去理解东方哲学,那么他们很可能会一直受到“中国威胁”的困扰。
想让西方放下身段,去了解一个在他们看起来有些异样的文明样本,首先中国人自己要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基础因素,让东亚文化圈有机会在后发状态下,率先跟上西方发达国家脚步。在这当中,东亚地缘属性的两个文明特点发挥核心作用:一是集体主义;二是对教育的重视度(当然,我们都知道,所谓东亚文明基础就是华夏文明)。
一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集体主义本身并没有自由主义者们描述的那么可怕,而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一个标志。集体主义思维要求每一个个体,在行事时需要考虑对群体中其他对象的影响,并自觉出让部分权力,集中起来使用。这种文化氛围下,虽然难免会一定程度扼杀个体的创新性,但在竞争当中的优势却会非常明显。就像即使再将民主、自由挂在嘴边。西方国家也断然不会将军队变成一个议会式的组织。事实上,一旦进入全面战争阶段,最为有效的组织方式,只能是全社会转入高度集权的战时体系。
既然权力适度集中是社会运转的客观需要,那么由此导致的“精英治国”现象,就并非所谓集权国家所独有。西方文明当下再崇尚“自由民主”,但具体到政治、经济的核心圈,同样摆脱不了“精英治国”模式。权力集中最让人诟病的一点,就是容易让少数人掌握多数人的命运,最终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形成阶级固化现象,并导致社会结构的失衡。从这个角度说,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决策权是不是应该由少数人掌握,而在阶层的上下通道能否打通(精英阶层是动态变化,而不是固化的)。关于这点,不同的文明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古代中国所创立的“科举制”,正是打通上升通道,实现“动态”精英治国理念的一种有效的方法。由此而造成的深远影响,并不仅仅在于不断将精英输送至权力上层,更在于让整个社会形成了“教育改变命运”的普世观念。环顾中国、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乃至移民西方的华裔、日裔、韩裔,无不可以看到这种重视教育的思维存在。科举和教育本身没有错,错的只是学习的内容。
当西方殖民者,凭借技术和先发优势,在全球范围内扩张殖民地时,作为被殖民的后发地区,如果想追上前者的步伐,除了拥有更高的效率以外,还必须主动学习西方的优点。而这两点又正是以华夏文明为核心的东亚文明圈的优势所在。至于说中国今天还没有跻身发达国家行列,其实更多是因为体量的问题。所谓“船小好调头”,船太大了,调起头来自然要慢些。所滞后的几十年时间,在大历史的范畴里,只能算是很短的时段了。对于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说,非常幸运的是,能够亲眼看见这一天的到来。
世界是需要平衡的,方法亦不是单一的。西方基于自身历史进程,磨合出来的政治、价值体系,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平衡手段,但正如世人所看到的那样,如果不考虑被嫁接国的文明属性强行嫁接,那么必然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如果这当中,还夹杂着意义形态改造的任务,那么情况只能变得更糟。中国模式存在的一个积极意义在于:对于后发国家来说,只要能够秉持着宽容、学习的态度 ,虽然在起点上落后了,但同样有可能找到符合自身文明特点的方法,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以此来说,如果真是为了 “人类实现永久和平”的伟大目标,高处不胜寒的西方,倒不如宽容的看待中国模式的出现。
当然,做到这一态度的前提,西方首先要清醒的认知到——历史并未终结。至于已经睁眼看了1个多世纪的中国,当下要做的反而是不要那么妄自菲薄。须知“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认清自己文明中独特优势,做好自己就是。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今天的中国虽然还不算显达,但基本已经脱离了“穷”的程度,要是能够将自身文明中具备“普世价值”的部分整理出来,展示给自己和世人,也算是对世界和平及人类文明做出贡献吧。整个过程中要注意的无非是: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权力与必要,无论你认为自己的东西有多好,能做的都只是“展示”,而不是强制“输出”。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2-15 10:37:43 +0800 CST  
2018/12/6
纵观西班牙在中北美洲的殖民历史,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西班牙对后来归属于美国的这部分土地,并没有用心去经营。以墨西哥湾西北部的“德州”为例(注意是“得克萨斯州”,不要跟卖扒鸡的那个搞混了)。一直到17世纪末,在看到法国试图在密西西比河建立“圣路易斯安那”殖民地时,西班牙才开始在这一地区建立第一个殖民地——圣安东尼奥。而此时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已经过去过去了整整200年。另一个看起来不应该被放过的位置,在太平洋方向与墨西哥接壤的加利福尼亚州,西班牙人的渗透时间还要更晚。一直到1777年,西班牙人才尝试在旧金山湾南端建立第一个殖民点——圣何塞(又译“圣何西”)。要知道这个时间点,美国独立战争都已经开打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西班牙未能产生殖民“美国”的想法呢?从地理环境来看,制约西班牙人目光的,其实是一根看不见的线——北回归线。这条一般被定位为北纬23度26分的分割线,被认为是分割热带、温带气候区的基准线。虽然因为地势、洋流等因素影响,一片陆地到底被归类为什么大的气候类型,并不能单纯以纬度来划定,但这并不影响纬度对气候所产生的决定性作用。在帮助大家在脑海中定位北回归线位置的问题上,哈瓦那这个加勒比地区的地缘枢纽点,可以做个不错的参照物。这条切割温、热带的纬度分割线,正是从哈瓦那的北部横穿“佛罗里达海峡”南部而过。
将迈阿密与哈瓦那二者之间气候做个对比,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北回归线对气候的影响,是否真如我们刚才暗示的那样。作为美国本土最温暖、温润的地区,让气象学家感到一丝犹豫的是,在定义迈阿密地区气候时,到底应该是应该将之归类于温带属性的“亚热带气候”,还是没有四季之分的“热带气候”;反观身处北回归线之南的哈瓦那,争议就是只在于:其到底是偏向“热带草原气候”,还是“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在美国本土,勉强有可能挤入热带范畴的地区,只有迈阿密所处的佛罗里达半岛南端。也就是说,美国和“英美文明”在气候上的属性都为“温带”。这种与中央之国的情况颇为相似。尽管中央之国的形成时间在远长于美国,但最终同样只是在大陆的最南端,触及到了热带的边缘。不过在新大陆,事情的演化顺序又与东亚不太相同。简单点说,“英美文明”作为美洲的后者 者,并不是主动选择看起来更有帝国潜质的温带地区发展,而是在西班牙先发控制那些适宜种植经济作物的热带地区后,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1762-1763年间,实力已经压倒西班牙的大英国帝国,曾经出兵占领哈瓦那。彼时的西班牙,第一时间想的的就是用佛罗里达半岛换回哈瓦那。由此亦可以看出,在西班牙心目中,北回归线以北那片四季分明的土地,并不是这个老大帝国盘中的主菜。后来在英国不得不接受美国独立的那一年(1783年),出于将西班牙推到美国对立面的动机,英国曾经主动把这个已经属于飞地性质的半岛交还给西班牙。只不过30多年后,西班牙终于还是在美国的武力入侵下,失去了这块原本就被定位为鸡肋的土地(注:美西于1819年签订条约,西班牙正式将佛罗里达割让给美国)。
西班牙人对热带气候区更感兴趣,说到底是这些地区更适应甘蔗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将蔗糖一类体积小、价值高的产品贩运回欧洲,能够获得巨大利润。可以这样说,要是没有阿兹特克人及印加人开发出来的矿脉,那些不能种植热带经济作物的内陆高地,是很难第一时间让西班牙人产生兴趣的。
如果说,未能在温带属性的北美大陆主动扩张,是西班牙人安于现状的一种表现,那么最终没能将加勒比海经营成自己的内海,就是因为外部竞争的原因了。在西印度群岛的争夺中,海盗们(尤其是来自英国的海盗)的活动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以加勒比四大主岛来说,最起码有1个半岛屿是因为海盗的活动,而被从西班牙殖民版图中剥离的。这里所说的的一个岛屿,指的是“牙买加岛”;半个岛屿则指的是“海地共和国”所控制的伊斯帕尼奥拉岛西部。更严谨点的说法,应该是1又1/3个岛屿,因为海地的面积,差不多相当于其东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一半。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地缘政治博弈中,地形看起来起到了基础作用。你会发现,西班牙所力保的古巴、多米尼加,都是以平原地形为主,而海地和牙买加的绝大部分则为山地所覆盖。实际上,“海地”这个名字在原住民的语言中,意思就是“多山的地方”。这种因地形影响,在一岛分两国的“伊斯帕尼奥拉岛”体现的尤为明显。尽管在农民看来,平整的土地才是最有价值的,但航海者们往往却更青睐一座山海相连的岛屿。那些隐藏在蜿蜒曲折海岸线中的峡湾,不仅能够帮助航海者躲避恶劣海况的影响,还能够更容易的建立起港口防御体系。对于致力于打击海盗的海军来说,在这样的海岸线搜索海盗,无疑也是非常困难的。
直译为“西班牙岛”的“伊斯帕尼奥拉岛”,是西班牙人最早进行殖民的岛屿。1492年,哥伦布在首次航行中就发现了这个多山的岛屿。由于有船只在登陆过程中搁浅受损,哥伦布不得不将39名船员留在了今海地北部的“海地角”,并为这些船员建立了一座简易堡垒(因为登陆日恰逢圣诞节,所以被命名为“圣诞节堡”)。悲剧的是,虽说哥伦布第二年11月就回到了海地角,但这些船员却并没有等到这一天(在与土著居民的冲突中全数被杀)。随后,哥伦布在这座废弃堡垒之侧正式建立了美洲第一块殖民地——伊莎贝拉堡(伊莎贝拉一世为当时的西班牙女王,以及哥伦布航海的赞助者)。
这次航行中,哥伦布和他的手下还分别在岛屿的其它地方建立了几处殖民地,包括身处多米尼加北部的,该国第二大城市——圣地亚哥,以及位于南部岸线的多米尼加首都“圣多明哥”。在与西班牙王室订立的协议中,哥伦布得到的最重要承诺,是他可以成为任何被发现陆地的“总督”。因此,在西班牙岛的殖民,不仅是西班牙在新大陆殖民的第一步,同时也是哥伦布政治生涯的开始。不过这座能够被冠名“西班牙”的岛屿,并不是哥伦布发现的第一个岛屿,也不是哥伦布发现的唯一岛屿。在此之前,哥伦布的船队已经发现了巴哈马群岛以及古巴岛。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它受到哥伦布的眷顾呢?答案是黄金。
与黄金相比,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只能算是一个副产品。伊斯帕尼奥拉岛的多山地形,使之成为了加勒比海岛屿中,为数不多拥有矿脉的岛屿。虽然这里产出,与后来在墨西哥与秘鲁的发现完全不能相比,并且数十年后就宣告枯竭,但作为一个开始来说,已经足够让它有比较优势了。只是这种发现,对于当地土著居民来说却并不是一件好事。有研究认为,在哥伦布结束第二次美洲之旅(1493-1496年)回到西班牙之时,整座岛屿上的土著居民数量,就已由30万锐减到20万。无论这些被哥伦布认定为是“印度人”的原住民,更多是死于劳役还是来自旧大陆的病毒,他们都是这场伟大发现的直接受害者。
在秘鲁和墨西哥的矿脉相继被发现之后,伊斯帕尼奥拉岛的在西班牙殖民版图中的地位开始下降。皇家海盗们所发动的不对称战争,更是为以伊斯帕尼奥拉岛为代表的“西印度群岛”,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然而即便西班牙人觉得,墨西哥高原和安第斯山脉才是帝国的经济支柱,也不可能放弃对西印度群岛的控制,除非他们不想把那些黄金、白银运回西班牙。从这个角度来说,在西印度群岛开辟种植园的目的,战略上很大程度并不是为帝国获得多少财富,而是吸引西班牙人愿意落户于此,以保障西班牙在加勒比海的航道安全。
既然在大陆资源被发现之后,西印度群岛的战略价值就更多体现在航线保障之上,那么即使是四大主岛,也就并非完全不能被放弃了。西班牙要做的,是集中力量确保一些重要港口不失(比如哈瓦那),并利用海军力量保障几条主力航线的安全。在这一思路影响下,17世纪初西班牙主动放弃了拥有更多天然良港,但同时亦吸引更多海盗侵扰甚至落户的海地地区。那些原本在此开辟种植园的西班牙人,被要求带上他们的奴隶和财产,迁往多米尼加地区,以避免他们所掌握的资源为海盗所利用。
与西印度群岛其它岛屿不同另一点是,由于山地的存在与分割,伊斯帕尼奥拉岛拥有更为复杂的气候类型。简单来划分的话,海地地区属性热带雨林气候,而多米尼加则大部属于热带草原气候(除了北部山地以外)。西班牙人的放弃,使得这一地区的天然港口,成为海盗们的乐园。不过坚壁清野之举,却没有影响到海盗们的补给。很快,就有一些来自欧洲的冒险者们发现,捕猎那些生活在内陆雨林地区的野生动物,如野猪、野牛,再制成腌肉出售给海盗们,也是笔不错的生意。这种情况不由的让人想起,在美国西部兴起淘金热之后,有个聪明的年轻人,将卖不出去的帆布帐蓬,改制成工装裤卖给淘金工人的故事(牛仔裤就是这么来的)。
即使没有来自雨林的馈赠,海盗们同样可以通过劫掠和交换,得到他们所需的生活资料。只要海盗们的生意能够继续下去,就一定能够围绕着他们生成出一连串生意来(就像当时还是在人,会在海地种地出售粮食给海盗一样)。从这个角度来说,放弃海地并不会减少西班牙宝船遭遇攻击的风险。另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西班牙人又怎么能够保证,接下来不会有其它欧洲国家,来填补海地的政治真空呢?在后来的历史中,这种情况的确出现了。
在海地地区讨生活的人,并不仅仅只有英国人,更有来自法国、荷兰等国的流民。最终抢先一步,将海地打造成自己殖民地的不是英国,而是与之如影随形般存在的法国。17世纪中叶,法国开始有意识的开始向海地移民,并且劝说那些从事海盗和猎人工作的欧洲流民,重新恢复那些被西班牙人放弃的种植园。及至17世纪70年代年,海地地区已经生成有十几块法国殖民地和数千法国移民。
由于山地的阻隔和法国方面的低调行事。西班牙人一开始并没有觉察到,法国已经把流民之地属性的海地,慢慢变身成为了自己的殖民地。当法国人宣称,伊斯帕尼奥拉岛西部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应该被称之为“法属圣多明戈”时(圣多明戈是法国为海地取的名字)。西班牙才意识到,自己的卧榻之侧已经有了法国的存在。公元1697年,在欧洲的又一场争霸战之后,法国正式通过条约得到了这片多山的土地。哥伦布发现的“海地角”,则成为了法属多明戈的首府。只是最终,事情却没有朝着有利于法国的方向发展。
今天,欧洲国家留在前殖民地身上最显性的印记当属语言。以此来划分,海地与多米尼加之间最大的地缘区别,应该是前者属于法语区,后者属于西语区。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海地人并不说法语,而是使用一种被称之为“海地克里奥尔语”的语言。“克里奥尔”的意思为“混合”,在殖民时代,克里奥尔人通常被指向拥有欧洲血统的混血人。所谓“海地克里奥尔语”本质也是一种以法语为基础,掺杂有土著印第安语、非洲语言、西班牙语等语言元素的混合语言。只是使用这种语言的海地人,却并非是血统意义上的“克里奥尔”,而是真正的非洲黑人。
在殖民史上,海地拥有两项被载入史册的记录,那就是拉美历史上最早获得独立的殖民地,以及“世界上第一个黑人共和国”。得到海地之后,通过招揽移民、开拓种植园,并大量从非洲购买奴隶,法国将这片土地经营成了一片经济繁荣之地。及至18世纪末,这片富庶的法国殖民地共生活有1万法国人,以及50万黑人奴隶。大量黑奴的引入,是“法属圣多明戈”繁荣的基础。有一种说法,当时每三个被贩运至美洲的奴隶,就有一个被送往海地。问题是,人口比例的严重失衡,也为法国的统治埋下了安全隐患。
在一个远离本土的离岛上,如何管理数量达到自己50倍,并且内心充满怨恨的黑人奴隶,是法国人必须解决的问题。尽管生活在岛上的法国人,有意识的将少量血统意义上的“克里奥尔人”,培养成他们管理黑人和种植园的中间阶层(这在欧洲殖民地区是常规做法),但这种做法并不足以影响到奴隶们在人口上的绝对优势。对于法国人来说,更为不幸的是,这些黑白混血的“克里奥人”并不总是站在他们的一边。对于后者来说,同样有可能认定,自己遭遇到白人的歧视。
公元1790年,海地革命爆发。这场革命最初的导火索,恰恰正是由“克里奥人”所点燃的。此后十余年间,整个“法属圣多明戈”陷入了一片混战。大量法国人或被屠杀,或被迫离开。而各自为战的克里奥人及黑人内部,同样纷争不断并造成了大量人口损失。尽管在这场混乱正在进行当中,法国进入了它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拿破仑时代”(1799-1821年),并且于1802年向海地派出了一支3.5万规模的远征军。却依旧没有能够挽回败局。多山的地形,不仅让崇尚大炮的法国军队丧失了自己的优势,甚至遭遇全军覆没的结局。公元1804年1月1日,“法属圣多明戈”正式宣布独立,为了与宗主国切割清楚。这个黑人国家决定选择原住民语言属性的“海地”,作为自己的国名。
然而即使海地再想远离白人的影响,甚至今天几乎已经找不到白人属性的海地人,但客观上却很难做到。当一切都成为历史之后,你会发现最终海地变成了一个阶级壁垒森严的国家。占人口总数95%的那些,以“海地克里奥语”为母语黑人,几乎都属于贫困人口;而富有的高阶级人口中,大部分为带有法国血统、说着法语的“克里奥人”。这种情况其实并不难理解。即使海地获得独立,其所出产的农产品、矿产品也仍然要以欧洲为市场。不管是与法国还是其它欧洲国家做生意,那些在语言和血统上都更“欧洲”的混血人,都会有天然优势。并因此成为在经济和政治上都拥有更多话语权的阶层。
回到我们原本的历史线上来。事实上,在镇压海地革命期间,法国远征军的目的并不只是恢复在海地的统治权,还包括接收原本属于西班牙的多米尼加部分(西班牙此前被迫将之割让给法国)。虽然随着法国远征军的惨败,海地获得了独立,而多米尼加则重回西班牙怀抱,但不管法国人在伊斯帕尼奥拉岛结局有多么的悲惨,他们始终还在加勒比的主岛上,书写了自己的历史。那么,比法国更没理由缺席的英国人,所取得的地缘政治成果又在哪呢?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
附图:西班牙岛地缘结构图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2-15 10:40:45 +0800 CST  
牙买加的海盗
在法国图谋海地时,作为加勒比海最大的搅局者,英国自然不会在主岛争夺战中缺席。英国最终得到的加勒比主岛是哪一个呢?答案是牙买加。与海地地区的情况一样,加勒比海也是一座山地覆盖的岛屿,并且自维多利亚时代起,就饱受海盗来袭的困扰。1538年,西班牙在岛屿南部修筑“西班牙城”作为牙买加的首府。其港口部分则被称之为“罗亚尔港”(意译为“皇家港”)。
想要了解牙买加是怎么落到英国手中的,我们还得从英、西两国博弈的大背景说起。为了与西班牙争夺海上霸权,英国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中,先后发动了三次“英西战争”。以宣战时间及终战条约的签订计算起止点,整个“英西战争”包括1585-1604年间的“第一次英西战争”;1625-1630年的“第二次英西战争”; 1655-1660年的“第三次英西战争”。
在这三场战争中,最为著名的战役当属发生在公元1588年的“格拉沃利讷海战”了。为了阻止英国转向“新教”,已经吞并了葡萄牙的西班牙帝国,在教廷的支持下,组织了一支由130余艘舰船组成的庞大舰队,准备登陆英国。英国方面则举全国之力,并联合了试图脱离西班牙的荷兰,在英吉利海峡准备迎战。双方决战在英吉利海峡的最窄处——加来海峡段展开了决战(“格拉沃利讷”为加来海峡南部的法国城市)。关于这场战役的具体过程,在这里就不详细解读了。最终的结果是,强大的西班牙无敌舰队,被快速灵活的英、荷联军所击败。在战场和败退过程中,无敌舰队损失了半数船只及超过2/3的人员。
当时的英国舰队,实力还远不能和后来相比。在这场保卫英国的战役中,德雷克所领导的英国私掠船发挥了重要作用。私掠船“海上游击队”的属性,也为这场胜利披上了一层神奇的色彩。以至于很多人误以为英国早在16世纪末,就通过击败无敌舰队挑战西班牙成功。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西班牙的强大经济实力,使之很快便从这场失利中恢复过来,并改进技术(比如增加火炮)组织了更为强大的新舰队。而英国随即对西班牙组织的两次远征,包括前面曾经解读过的,德雷克与霍金斯于1595-1596年所领导的那次,针对加勒比海的远征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两位私掠船领袖也在这次远征中病故)。从这个角度来说,格拉沃利讷海战的胜利,更像是一场“珍珠港式的胜利”。即便后来终有一天,英国得以压倒西班牙成为海上霸主,但最起码在当时,英国在战略上完全处于下风。
作为美洲的发现者,西班牙的力量源自于美洲出产的白银。这些源源不断产出的白银,让西班牙在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的一个世纪时间中,得以称霸欧洲及海洋。同时,这些白银还帮助西班牙,压倒他最早的竞争者葡萄牙。公元1580年,通过吞并葡萄牙,西班牙的声势达到的顶峰。然而这种超然的地位也意味着,西班牙几乎要面临来自所有人的挑战。除了英国以外,从西班牙帝国中分裂出去的“荷兰”,同样凭借其“海上马车夫”的定位,对西班牙的海上霸权构成了威胁。公元1639年,荷兰在一场关键性海战(唐斯海战)中击败西班牙舰队,标志着西班牙的海上霸权结束。随后葡萄牙的独立(1640年),更是让西班牙时代成为了过去式。
西班牙的衰弱,让英国看到了染指加勒比主岛的机会。公元1655年,作为“第三次英西战争”的一部分,英国组织了“西印度远征军”,对西班牙统治下的多米尼加及牙买加发动了远征。在攻击圣多明各城(多米尼加首府)未果后,英国远征军拿下了罗亚尔港。虽然此后从古巴出发的西班牙舰队,几次试图夺回牙买加,但已经失去海上霸主地位的西班牙,最终并未取得成功。
占领牙买加后的英国,并没有马上开始正式经营这个位置加勒比海地理中心的岛屿。事实上在大航海时代的海上战争中,并不仅仅只有英国人会利用“私掠船”进行海上游击战,西班牙人同样会这样做。当时为西班牙属地的“敦克尔克”(对,你没看错,就是二战中那个帮30万英法联军逃生的敦克尔克),就是西班牙私掠船的集中地。这些私掠船对往来英吉利海峡的英国商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当然,将“私掠船”这种非对称作战手段,作为战略攻击手段本身,其实已经意味着西班牙的海上实力大不如前了。为了应对这种局面,英国反过来不得不将大部分的军舰,用来为商船护航。在这种情况下,牙买加和罗亚尔港被有意识的交给了私掠者们经营。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英国“皇家海盗”的攻击目标并不是总是西班牙,而是会随着英国的外交方向变化而变化。无论是荷兰还是法国的商船,都曾经遭遇过罗亚尔海盗的侵扰。基于牙买加岛的在加勒比海中心位置,罗亚尔港成为了加勒比地区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以至于这座汇集了数千海盗,并因为海盗经济吸引了上万居民的牙买加港口,在17世纪下半叶被时人称之为“整个西方最邪恶的城市”。
罗亚尔港所出产的最知名“皇家海盗”,是出生于威尔士的“亨利.摩根”。300多年后,皇家港的这段历史,成为了著名的奇幻海盗系列电影《加勒比海盗》的创作背景。很多人认为,里面一直与杰克船长作对的大反派巴博萨船长,其原型就是亨利.摩根。然而在真实的历史中,即使是“皇家海盗”也不意味着没有政治风险。因为到底攻击谁,必须遵从国家的外交取向。很多时候政治家们已经达成了协议,而正在自由攻击的皇家海盗们,却因为没有办法收到消息(或者说面对即将到手的财富没办法抵御诱惑),而,继续攻击前对手。1670年,在一次劫掠巴拿马的行动成功结束后,摩根船长就陷入了这样的尴尬境地。以至于为了缓解西班牙的愤怒,这位皇家海盗之五,一度被英国当成海盗收押。不过与100年前的引发“第一次英西战争”的德雷克船长一样,摩根船长还是凭借他对英国的贡献获得了政治奖励(释放后被任命为牙买加副总督)。
顺便说下,今天如果你想去探访这座曾经的海盗之都,就只能去海底了。在1692年一场地震中,罗亚尔港的大部分沉入海底。英国人虽然很快就在原址重建了“皇家港”,但这座遭遇诅咒的城市,没过几年就再次为火灾所毁。随即,英国不得不在它的东侧,重新兴建了“金斯敦港”(后来成为了牙买加首都)。幸运的是,这座港口后来虽然也不断遭遇天灾人祸,但却没有沉没。得天独厚的位置及港口条件,使之不仅继续帮助英国承担搅局加勒比海的战略任务,更成长为了加勒比海地区的航运、金融中心。
在牙买加的这段“黑”历史成为过去式的今天,这个面积不到1.1万平方公里的岛屿,留给世人最大的印象仍然是“黑色”。与海地的情况一样,牙买加也是个“黑色”的国家,黑人比例超过90%。以博尔特为代表的牙买加黑人运动员,让牙买加那面黑、黄、绿相间的“圣安德鲁十字”旗,无数次在国际大赛中升起。考虑到其人口还不到300万,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更加的让人惊叹。
牙买加的黑人,最初缘自于西班牙殖民时期。在英国攻占牙买加之时,由于运力所限,岛上的西班牙人在撤离之时,不得不释放了他们的奴隶。这些奴隶随之逃往了牙买加中部的山地,并与后来从英国种植园中逃亡的黑奴结合,形成了许多山地黑人部落。而在牙买加倚重于海盗经济时,并没有从非洲继续补充黑色劳动力(当时罗亚尔港的白人数量是大大超过黑人的)。只是海盗经济毕竟不是一个常态。摩根船长之所以被任命为牙买加副总督,并不仅仅因为在打击西班牙时的所做出的贡献,更在于英国想利用他来消灭那些,不遵从皇家号令的加勒比海盗。
当海盗经济风光不在时,牙买加还是需要如加勒比海的其它主岛一样,凭借它的热带属性转入种植园经济的。为此,英国与海地的法国人一样,大量从西非购入黑奴,并与海地形成了相似的种族和社会结构。在法国因为镇压失败而彻底放弃了海地,并使之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黑人共和国”后,英国努力控制了牙买加的局面,没有让随之而来的黑人起义结束英国的统治。此后,为避免牙买加成为下一个海地,英国宣布在牙买加结束奴隶制(1834年)。
不管是如海地黑人那样,通过一场暴力革命获得自由,还是像牙买加黑人这样,通过宗主国的政策调整而获得自由。对于白人来说,这两个岛屿都不再具备吸引力了。由此导致的最明显后果,就是这两个曾经被英、法殖民的国家,最终成为了“黑色”的国度。相比之下,在殖民时代一直处在西班牙统治之下的古巴及波多黎各,今天均有着超过2/3的白人比例。
牙买加这种黑人占绝对优势的情况,在西印度群岛绝非个例。事实上,今天在几乎所有英属西印度群岛地区,非洲裔民族的占比都超过85%(其余部分又大部为黑白混血)。这似乎在告诉我们,与西班牙相比,英国人看起来对向加勒比海移民的兴趣不是那么大。那么,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这点,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2-23 16:50:49 +0800 CST  
百慕大与拿骚的“海盗共和国”
牙买加并不是英国在加勒比海拿到的唯一一个岛屿。单论在海盗史上的知名度,巴哈巴群岛的拿骚,绝不亚于牙买家的皇家港。拿骚所处的“新普罗维登斯岛”并不是巴哈马群岛中最大的一个,之所以成为整个巴哈马群岛的地缘中心,得益于它优良的港口条件。两座海盗之城的区别在于:皇家港存在于“体制内”,聚集于此的海盗整体上属于“皇家海盗”(尽量他们总是会阳奉阴违的做些纯海盗工作)。而拿骚海盗的名声,则是在“体制外”打响的。
很显然,以巴哈马群岛的位置来说,哥伦布才是这个群岛的发现者。只是当时的西班牙,将主要注意力放在了土著人口众多的大安的列斯群岛上,并没有对巴哈马群岛进行殖民。当然,在西班牙海上力量如日中天之时,即使是那些没有西班牙人殖民的岛屿,其它国家也很难轻易殖民。比如在第二次英西战争之前,英、法两国曾经尝试在小安的列斯群岛的:圣基茨、尼维斯两岛殖民。而在开战之后,西班牙舰队很快就将这两个岛屿上的英、法移民清除出境。
17世纪40年代,目睹西班牙被荷兰击败,并被迫接受葡萄牙重新独立之后,英国开始尝试在巴哈马殖民。最初前往巴哈马群岛的英国人,并非来自于英国本土,而是从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地方移民而来,这个地方就是“百慕大群岛”。在北大西洋,除了西印度群岛这种近海岛屿以外,大西洋深处还有两处孤悬海外的岛屿,分别是东部的“亚速尔群岛”及西部的“百慕大群岛”。前者距离伊比利亚半岛的距离,以及后者距离西印度群岛的距离,都为1300多公里。鉴于从伊比利亚到达新大陆的直线距离超过6000公里,如果途中有这两处陆地作为中继站,看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
早在16世纪初期,西班牙和葡萄牙就已经发现了“百慕大群岛”,并且尝试过将其作为一个补给点。以“教皇子午线”的划分来说,百慕大应该属于西班牙的势力范围,然而这个声名远播的群岛,却没有为西班牙重视,而是在17世纪初成为了英国殖民地。这种选择,不由的让人联想到,是不是关于“百慕大”那些神秘传说,影响到了西班牙人的决定。想要剥开这层迷雾,我们必须先看看神秘的“百慕大三角”指的是哪一片海区。
所谓“百慕大三角”是一个以百慕大群岛、佛罗里达半岛南部的“迈阿密”、大安的列斯群岛东端的“波多黎各岛”为基点,划出的三角形海域。早在大航海时代,以西印度群岛为目的地的航海者们就已经发现,一旦进入百慕大以西海域,船只的失事率将显著被提高。这种恐惧心理甚至一直延伸到飞机出现之后,以至于关于飞机进入这个被描述为“魔鬼三角区”的海域,就容易失事的传说不绝于耳。
百慕大三角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神秘事件的原因,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洋流、磁场、海底火山地震,甚至海藻都曾经被认为应该为此负责。至于到底哪一个是核心因素,并不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无论当时的船员还是我们,都很容易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如果一定要将百慕大群岛作为连接欧洲与西印度群岛的中继点,那么船只在这个危险 “魔鬼三角区”中的航程将被放到最大。
在16世纪,一艘帆船横渡大西洋的所花费的时间,大约在一个月左右。以此来说,从巴哈马群岛航行到百慕大群岛需要的时间,正常情况下只在一周左右。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中途补给站并不重要。当然,如果百慕大群岛本身是一个物产丰富的岛屿,比如像在大航海时代初期,就被葡萄牙发现并打造成蔗糖生产基地的“亚速尔群岛”那样,那么在横渡大西洋的航程之中,增加一个贸易点也未尝不可。可惜的是,百慕大群岛的150余个岛礁,面积加起来也不过70多平方公里(亚速尔群岛则为2344平方公里),并没有这样的经济潜力。
考虑到西班牙在美洲大陆及加勒比海,有那么多急需人力管理的土地,以及百慕大群岛在航路补给上的鸡肋感。这个孤悬海外,并且周边海域名声如此之差的岛屿不被西班牙重视,就没什么好意外的了。事实上,英国人一开始同样没有把百慕大作为殖民目标,他们最初锁定的方向,是被西班牙所忽视的美国东海岸地区。公元1606年,英国开始在美国东海岸尝试建立第一个海外殖民地——詹姆士镇(位于今美国弗吉尼亚州)。只是这种尝试,遇到了当地原住民的激烈反抗。
1609年,一支英国舰队受命去救援那些在北美陷入困境的初代殖民者。不幸的事,这支舰队的旗舰在百慕大群岛附近遭遇海难(这丝毫不让人感到惊讶)。幸存的英国人在爬上岛屿之后,不得选择在百慕大暂时停留并打造新的船只。次年,大多数幸存者乘坐在百慕大打造的新船完成了他们接下来的航程(抵达詹姆士镇),留下来的英国人则尝试将这个挽救了他们生命的岛屿,开发成一片殖民地。
单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以百慕大为中继点打通英国与美国之间的航路,并不用通过危险的“百慕大三角区”。有鉴于此,这个被西班牙无视的小型群岛,成为了英国的殖民地,以及殖民北美的中继点。考虑到遭遇原住民攻击的詹姆士镇移民们,花费了数年时间都没有办法开展经济活动。而一直到1620年底,英国才在北美大陆建立第二块殖民地(五月花号所建立的普利茅斯)。百慕大群岛几乎可以称得上是英国所获取的第一块永久海外殖民地了。
一片殖民地是否能存在,本质在于他能不能对移民产生吸引力。对于希望前往大西洋彼岸寻找土地和财富的英国移民来说,百慕大群岛不失为一个选择。最起码在这片海外之地,没有被原住民攻击的风险。只是这片陆的地面积实在太小,至今也只有6万多人。在美国从英国殖民版图中剥离出去之前,向美洲移民成为了百慕大降低人口压力的常规举动。17世纪40年代,当英国决定在巴哈马群岛建立统治之时,最先来这片新殖民地寻找机会的,也是来自百慕大的移民。
然而一如牙买加的情况一样,17世纪后半叶的英国,还没有余力对巴哈马的殖民地,提供有效的军事保护。以巴拿马群岛的位置,又不可能象百慕大那样为西班牙海军所忽视。等到英国真正在拿骚和巴哈马建立秩序,则要到18世纪初了。在这个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空当区,填补这里权力真空的,是以英国海盗为主的海上掠夺者们。
当英国与西班牙发生战争时,英国与拿骚海盗们的利益一般是趋于一致的。作为一名有荣誉感的海盗,会很乐意为自己的劫掠行为,披上一层爱国的外衣。问题在于,当英国和西班牙根据自己的需要,结束战争状态时,想要继承生存的拿骚海盗们,却很难不被那些穿行于巴哈马群岛的西班牙商船所诱惑(也包括法国、荷兰商船)。当然,如果海盗们愿意的话,英国倒是不介意给予以特赦,将他们变身成为岛上的农民。只是在习惯了打家劫舍的生活后,大多数人并不愿意接受这种束缚。
拿骚海盗的尴尬境地,让人不禁想起杜月笙的“夜壶理论”:当一个人内急时,能帮助解决问题的夜壶就是一个宝;而当警报解除时,人们又马上会因为夜壶的臭而避之不及(好吧,我承认这个理论是我编出来的。不过道理是没有问题的)。英国政府对拿骚海盗们的反复利用与制约,最终导致了双方的决裂。“海盗共和国”及“海盗法典”便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海盗共和国”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名称。通常情况下,它所指向的是1706年-1718年间,在拿骚建立的以“海盗法则”为行为规范的海盗社会。这种在实践中不断被完善的海盗法则,又被称之为“海盗法典”。所谓“海盗法典”,本质就是海盗船长们进行作业管理时,所定立的“船规”。一般认为,最初以书面形式定立这些规则的,是后来被招安为牙买加总督的亨利.摩根。公认的终极版本,则是巴沙洛缪•罗伯茨船长所定立的“海盗十戒”(这位船长被认为是杰克船长的原型),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内容:
一、对日常的一切事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但最终必须遵守船长的命令。
二、偷取同伴财物的人要被遗弃在荒岛上。
三、严禁在船上赌博
四、晚上8点准时熄灯。
五、不许佩带不干净的武器,每个人都要时常擦洗自己的枪和刀。
六、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
七、临阵逃脱者死。
八、严禁私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决斗,杀害的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
九、在战斗中残废的人可以不干活留在船上,并从“公共储蓄”里领800块西班牙银币。
十、分战利品时,船长和舵手分双份(也有说一份半的),木匠、医生、水手长可分一又二分之一份,其它有职人员分一又四分之一份,普通水手每人得一份。

“海盗法典”和拿骚“海盗共和国”的存在,最让人感兴趣的一点,在于它为世人提供了一个“英美文明”社会形成的浓缩样本(尽管这个社会在经济层面上显得那么的非主流)。由于加勒比海盗们在个体上都是自由的,加之海上作业对成员之间的合作性,要大大超过陆地工作。海盗们在组织原则上,甚至要显得比同时期的欧洲国家更为“民主”。无论在船长的选择还是利益分配上,“平权”都成为了一个特点。从文明层面来说,加勒比海盗的存在,揭示了在一个极端混乱,但同时又有紧密合作需要的社会环境下,如何自然形成一套即显示个体权力,同时又能高效运作的规则。
总的来说,“海盗法典”的出现,以及“英美文明”乃至整个西方文明所具备的很多特点,都与它们的“海洋”背景有关。当西方特别是英美文明回溯历史时,会发现2000多年前以雅典为代表的希腊文明,曾经以爱琴海为地缘舞台,形成过一套似成相识的文明体系。有鉴于此,将古希腊视为西方文明的开端成为了一种共识。只是“海盗法典”这个样本的出现告诉我们,历史上有没有过希腊文明,本质并不影响大航海时代之后西方及英美文明的进化。就像你可以认为,1000多年前中国人所玩的“蹴鞠”运动,与现代足球有颇多相似之处,但一定要将之作为现代足球运动的起点,就实在有些牵强了。类似案例告诉我们,在物理环境和人性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很多事情的发生都只是一种自然选择(即使做出相同的选择,也不代表彼此间有影响)。
最后说下“海盗共和国”的结局。公元1701-1713年期间,统治西班牙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绝嗣。为了争夺西班牙王位,法国、奥地利、英国、荷兰等欧洲强国,经历了一场长达13年的混战。当然,西班牙所面临的这场危机,本质是由于自身的实力,在荷兰、英国、法国等后发国家的崛起后被根本性削弱。从结果上看,西班牙成为了这场战争的唯一输家,其在本土以外的欧洲领地,几乎都被相关国家所瓜分。至于已经无意于在欧洲争夺土地的英国,收获的则是海上霸权。
英国坐实海上霸权,意味着在战略上不再需要“皇家海盗”这种非对称作战形式了。又或者说,对于“大英帝国”来说,海盗们存在的负面作用,已然大大超过他们的正面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原本被英国眼睁眼闭的视为“皇家海盗”蓄水池的拿骚,亦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反过来,英国的这种态度转变,又激起了拿骚海盗们的反弹。如果说,此前拿骚海盗们在攻击商船时,还会有意识的避免与英国船只为目标,那在英国态度变得强硬之后,海盗们的攻击就没有什么顾忌了。以黑胡子“爱德华.蒂奇”为代表的拿骚海盗,甚至一度选择主动向英国军舰发动攻击。
1718年,英国决定派军终结“拿骚”的混乱。在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海盗共和国”很快走到的尽头。随着海盗首领们的纷纷落网,属于加勒比海盗们的传奇时代终于落下了帷幕。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2-27 21:27:21 +0800 CST  
百慕大与英国统治下的加勒比岛屿们
在拿下牙买加与巴哈马群岛的同时,英国还在加勒比海顺带拿下了一个小型群岛——开曼群岛。以位置来说,位于牙买加以西、古巴以妯的开曼群岛,属于“大安的列斯群岛”的一部分,但体量要小得多,面积仅264平方公里。在哥伦布登陆这个群岛后,迎接他的主要是一些诸如:海龟、鳄鱼、蜥蜴的爬行动物(“开曼”一词在西班牙语的意思为“鳄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资源。与拿骚和皇家港一样,在被英国控制之后,开曼群岛也成为了英国海盗的乐土。包括爱德华.蒂奇在内的许多海盗,都曾经在这里留下过足迹。
今天仍为英国海外领地的开曼群岛,会在每年9月份搞一次为期一周的“海盗节”,以吸引游客。考虑在当下的中国,甚至有地区基于同样的目的,去争夺齐天大圣和西门庆故里的名头,开曼群岛打海盗牌的做法,倒是显得“有耻”许多了。作为一个土地稀少、资源匮乏的小岛,总是要有些手段也搞活经济的。旅游业只是开曼群岛搞活经济的手段之一。很多中国人知道这个加勒比群岛之名,是因为经常发现一些熟悉的互联网企业,会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比如:阿里巴巴、百度、京东、新浪、等等。作为全球四大离岸中心的开曼群岛,吸引这些中国企业的,是它那对注册企业非常“友好”的司法及税收政策。“避税天堂”、“洗钱中心”,是开曼群岛以及用同类手段搞活经济的地区,经常遭遇的评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与当年从全球贸易中分一杯羹的海盗经济,似乎又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事实上,在当下的中国,类似的操作同样存在。比如位于中国和哈萨克斯坦边境的边陲小城霍尔果斯,一度凭借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大批演艺人士前去注册公司、工作室。只不过在中央之国政治环境下,这种以经济为导向的灰色操作,注定在战略层面没有司法空间。及至今日,那些曾经认为自己只是在合法“避税”的艺人们,不得不在一场运动式的清剿行动中,为当初的选择买单。相比之下,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开曼群岛应该还会成为一片投资乐土。所谓“汝之蜜糖,彼之砒霜”,这并不是一个非黑即白,而是一个地缘文化背景的问题。就像中国文化不能容忍“皇家海盗”的存在,但英国人却会纪念他们在原始积累中所作出的贡献一样。
想要在加勒比海占据海洋优势,仅仅在巴哈马群岛和大安的列斯群岛布局还不够。在波多黎各与委内瑞拉之间那条弧形岛链——小安第斯群岛上,拥有立足点同样重要。这是因为,小安的列斯群岛正好处于“东南信风带”之中,从西非海岸而来的贩奴船,正好可以借助这股低纬度东风,经由小安的列斯群岛进入加勒比海。当航船在加勒比海完成交易之后,又可以借助中纬度的西风帮助返回欧洲。
即使非洲不能向美洲输出黑奴,从欧洲前往加勒比的最快捷路线,也是在洋流的帮助下,先沿海岸线南下至摩洛哥与西撒哈拉相交位置的“加那利群岛”,然后再借助东北季风向西航行(这股洋流因此被命名为“加那利寒流”)。可以这样说,正是在经济和风向的双重作用下,帆船时代的北大西洋,才形成了完美的“三角贸易”圈。由于“小安的列斯群岛”的位置,能够帮助殖民者们,顺风顺水的迎来开发美洲所需要的黑奴,西班加人遂将这条岛链命名为了“向风群岛”。
有“向风”就应该有“背风”,人类在取名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追求对称原则。西班牙人认定的“向风群岛”,在南端的终点是与南美大陆紧密相接的“特立尼达岛”。而这个“向风群岛”中体量最大的岛屿以西,沿委内瑞拉海岸线分布的那些岛屿,则被命名为“背风群岛”。目前这组西班牙认定的“背风群岛”中,西端的:阿鲁巴岛、库拉索岛、博奈尔岛(统称“ABC群岛”)为荷兰属地,其余皆为委内瑞拉领土。
说到这里可能有要人问了,为什么要强调一下是西班牙认定的“向风群岛”,难道还有别的认定标准吗?的确如此。从技术上说,我们这里所说的“大航海时代”,很大程度所指向的就是欧洲人借助“风帆”探索大洋的时代,航海者们对“风”总是有着独特的敏感性。除了西班牙人以外,葡萄牙人曾经把他们控制下的,位于西非海岸的“佛得角群岛”,以北纬16度线为标准,划分为北面的“向风群岛”和南面的“背风群岛”两组群岛。另外,法国在南太平洋的殖民地——法属波利尼西亚,在相同的纬度也同样命名有:向风、背风两组群岛,两组群岛又合称为“社会群岛”(这组群岛中最知名的,是法属波利尼西亚的首府“塔希提”,又译“大溪地”)。
每个国家,都有权按照自己的认知来命名自己的领地。以位置来说,西、葡、法三国这种重名也不至于造成太大混乱。真正的混乱出现在加勒比海,简单点说西班牙人对“小安的列斯群岛”这种看似颇为符合地理正确的命名法,最终没有敌得过政治因素。今天我们在加勒比海看到的向风群岛、背风群岛,已经不是当年西班牙人所认定的了。而这种混乱的始作俑者相信大家都已经猜到,那就是英国。
在西班无力再独霸加勒比海之后,每一个试图在三角贸易中分一杯羹的国家,都尝试过在向风群岛控制几个岛屿,以为自己的贸易保驾护航。其中荷兰在向风群岛北端,得到了:萨巴岛、圣尤其斯特歇岛,以及半个圣马丁岛(南部)。这两个半岛屿和刚才提到的ABC群岛,地缘政治上被称之为“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目前仍为荷兰王国的组成部分。法国则到了向风群岛中部的“瓜德鲁普岛”(包括玛丽-加朗特岛等十余个附属小岛)、马提尼克岛,以及北部的半个圣马丁岛(北部)、圣巴泰勒米岛等岛屿。
鲜为人知的是,丹麦及瑞典两个北欧国家,亦曾经尝试过在向风群岛建立殖民地,以组建自己的三角贸易网。其中瑞典一度从法国手中交换到了“圣巴泰勒米岛”(用以交换的标的物,为法国商船在斯德哥尔摩的免税权);丹麦则在北部得到了:圣托马斯岛、圣约翰岛、圣克鲁斯岛3个主岛(及50个附属岛礁)。以维京人当年在欧洲海域的作为来说,我们并不应该为他们的这种尝试感到惊讶。实际上,一直也有历史传言说,最早代表欧洲发现美洲的应该是维京人。
不管第一个登陆美洲土地的欧洲人是否为维京人,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属于北欧的海洋时代已经过去了。这很大程度与他们的区位有关。伊比利亚双雄能够开启海洋时代,并带动他们的邻居参与竞争,与其身处基督教世界和穆斯林竞争的前沿位置,及其与大西洋相接的地理优势有关。这一方面为两国带来了地缘压力,同时也为之带来的想象空间。绕过这些异教徒,打通东西方航线,成为了开启大航海时代的初动力。
在黑奴经济和三角贸易成为历史后,这种孤悬海外,在经济上难为为继的海外殖民地,成为了北欧殖民者负担。最终丹麦不得不放弃他们在向风群岛的殖民地。其中瑞典部分在1878年被回售给了法国,而丹麦部分则在1917年被出售给了美国。后者在地理上,属于一个小型群岛的一部分,目前在地缘政治层面被称之为“美属维尔京群岛”;而这组群岛的另一部分则归属于英国,被称之为“美属维尔京群岛”。
鉴于丹麦人的“维京海盗”背景,“维尔京”一词很容易让人想起,这是不是北欧人在加勒比残留的一笔地缘遗产,仅仅是由于中文有意无意的误读,变成了两个词。这种情况的确经常出现,比如高频出现在美洲的地名“圣地亚哥”,经常又会被翻译成“圣迭戈”。不过在“维尔京”这个名字的翻译上,倒不是这种情况。维京一词的英文为Viking,维尔京的英文为Virgin,直译过来是处女的意思。正因为如此,“维尔京群岛”有的时候也会被译作“处女群岛”。
当年英国和丹麦在“维尔京群岛”的博弈,只是这片海域争夺战的一小部分。纵观整个新大陆的地缘政治博弈,应该没有比对向风群岛的争夺更为混乱的了。作为这组岛链最初殖民者及法定拥有者(最起码西班牙人是这么认为的),西班牙实际在17世纪中期就已经放弃这里的经营,而任由那些竞争者在此你争我夺。在这场延续300多年的竞争中,很多岛屿都是几易其主。详细解读每一个岛屿的历史并没有必要,历史记录者的笔墨,总是会更多放在胜利者身上的。从最终的结果看,大英帝国毫无疑问的成为了向风群岛争夺战的胜利者,占得了大部分的岛屿。
因为这场胜利,英国甚至成功的更改了向风群岛的命名权。今天你去看地图,在小安的列斯群岛,关于“向风”“背风”的命名,并未象我们刚才所解读的那样。简单点说,当下存在于普遍认知中的“向风群岛”,实际是指的是原“向风群岛”的南部;而包括“维尔京群岛”在内的北部岛屿,则成了“背风群岛”。
这种更名的直接原因,是历史上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英国曾经将自己在小安的列斯群岛所控制的岛屿,依照区位分为了南北两个部分,并且套用了西班牙人为这片群岛所取的“向风”、“背风”之名。狭义的说,这两个名称应该只用在曾经的“英属向风群岛”及“英属背风群岛”身上。不过基于英国在整个群岛中的优势,这个地缘政治意义上的分类法,很多时候会被扩张到地理层面。由于向风、背风二名在使用上的混乱,使用“小安的列斯群岛”来称呼这组,位于波多黎各岛与南美大陆之间的岛链,更能够减少误会。(英国在此曾经控制的所谓向风、背风两大群岛,亦可被合称为“英属小安的列斯群岛”)
英国之所以要将一个完整的岛链分割成两部分管理,很大程度是因为“小安的列斯群岛”最核心的两个岛屿为法国所占。这两个岛屿就是之前提到过的“瓜德鲁普岛”及“马提尼克岛”。其中瓜德鲁普岛是整组岛链中仅次于特立尼达岛的第二大岛,体量加上地理中心的位置,使之成为了各方争夺的焦点。1595年,德雷克率领的私掠船队,为英国所进行的那次失败的“西印度群岛远征”,其船队就是从瓜德鲁普岛北部的“瓜德鲁普海峡”驶入加勒比海的。而西班牙舰队,也正是在巡航这里时,发现英国远征军的踪迹。
可以这样说,如果一定要用英国人的标准来切割“小安的列斯群岛”,那么瓜德鲁普岛或者瓜德鲁普海峡,将成为一个理想的地理分割点。这个分割点之所以不那么确定,是因为成功插入“英属小安的列斯群岛”心脏部分的法国,其实自己也被英国反介入成功。因为在“瓜德鲁普岛”与“马提尼克岛”之间,还有一个“多米尼克岛”,在两国反复博弈下成为了英国殖民地。
上述这种梅花间竹式的地缘政治格局,最起码在地缘政治上造成了两个后果:一是地理上被多米尼克岛分割的:瓜德鲁普、马提尼克两岛,目前成为了两个独立的法国海外省;英国则为“多米尼克岛”到底应该归属于“背风群岛”还是“向风群岛”犹豫不决。在1940年之前,这个被法国人包围的岛屿在行政上归属于“英属背风群岛”。而在此之后,则成为了“英属向风群岛”的一部分。至于瓜德鲁普岛在地理上到底是属于“向风群岛”还是“背风群岛”,骄傲的法国人是肯定不会去理会英国人的标准。
20世纪中叶,随着民族独立的浪潮到来,英国曾经为他们在西印度群岛的领地,设计过一个理想状态的联邦体——英属西印度联邦。除了巴哈马群岛与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包括牙买加在内的,英国在加勒比海地区所控制的岛屿,都成为了这个联邦体的一部分。从种族背景上看,当年那些黑人奴隶的后代,在这个联邦体中占据绝对的优势。然而所谓“黑人”其实只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统称,并不能成为政治统一的理由。就像你不能指望所谓被归为“蒙古人种”的人,天然愿意呆在一个政治体内一样。
缺乏共同的政治记忆,以及极度分散的地理结构,使得这个联邦体一开始就面临基础不稳的问题。为了不被牙买加和特立尼达两个大岛控制,仅仅运行三年时间,“英属西印度联邦”的其它岛屿便纷纷退群(运行时间为1958-1962)。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地区经济联盟性质的“加勒比共同体”(1973年)。不过这个昙花一现的联邦也并非一点遗产没有留下。受益于联邦建立时所进行的金融整合,今天的“加勒比共同体”得以拥有一套超国家体的统一货币——东加勒比元。尽管受限于体量,东加勒比元不可能获得“欧元”那样的国际地位,便对于很多正在进行整合过程中的区域地缘政治联盟来说,却都还没有跨出这重要的一步。
好了,在结束本节内容之前,我还是把曾经的英属向风、背风两大群岛的名单列一下,以方便感兴趣的读者在地图上查找他们的位置。其中曾经归属于“英属背风群岛”的政治体分别为: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英属维尔京群岛、蒙特塞拉特、圣基茨和尼维斯;曾在不同历史时期,被纳入“英属向风群岛”范围内的政治体包括: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
上述名单中除“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及“安圭拉”目前仍为英国海外领地外,其余皆已成为独立国家。如果将名单扩张到整个英国殖民过的加勒比岛屿,还应该包括有:牙买加、开曼群岛、巴哈巴,以及地理上位于巴哈马群岛南端的“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当下巴哈马与牙买加为独立国家,另两处群岛则仍愿意拥有一个英国海外领地的身份。
附图1:西印度联邦

附图2:小安的列斯群岛

附图3:英国在加勒比地区的殖民地-1914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12-27 21:29:30 +0800 CST  
发现德雷克海峡
通过之前的解读,英国在加勒比海的最终收获及相关历史背景,我们已经大致了解了。这片西班牙宝船穿行的海洋,曾经是英国和皇家海盗们最梦想得到的地方。最终的结果也还算不错,除了“英属西印度群岛”所包含的上百个岛屿以外,19世纪时,英国还在西班牙苦心经营的“中美洲地峡”西端拿下了一片殖民地。这片殖民地最初被称之为“英属洪都拉斯”,1973年独立后则更名为“伯利兹”。
除此之外,19世纪的英国,还在小安的列斯群岛东南方向,得到了一部分“圭亚那”。与“英属洪都拉斯”不同的是,“英属圭亚那”在1966年独立之后,并没有放弃“圭亚那”这个名称,而是继续以之为名建立了“圭亚那合作国”。一般来说,历史悠久并且在地理范围更为广泛的名称,本身也是一笔地缘遗产。“英属洪都拉斯”之所以没有继续使用“洪都拉斯”之名,是因为西班牙控制的那部分洪都拉斯,早在19世纪就独立建国,并使用了“洪都拉斯”这个名称(这个名字是当年哥伦布取的);而在圭亚那,除了被西班牙和葡萄牙得到的南北边缘地区以外(目前归属委内瑞拉和巴西),英国、荷兰、法国,这三个大航海时代的后起之秀,都各自得到了一块殖民地。其中英属圭亚那是最先获得独立的,所以抢先得到了“圭亚那”这笔地缘遗产。稍后独立的“荷属圭亚那”,则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换名为“苏里南”了。
至于仍然留在法国的“法属圭亚那”,如果有朝一日独立的话,大概率也会选择换一个名称,以免造成认知上的混乱。当然,在名称争夺上互不让步的情况仍然存在。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非洲刚果河流域的两个“刚果”: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刚果共和国(前身分别为“比属刚果”和“法属刚果”)。“刚果王国”是欧洲人抵达此地前,就已经存在于此地的黑人王国。两个刚果同在1960年获得独立,并皆以“刚果”为名。为了避免混乱,比属刚果几年后将自己的国名更改为了“扎伊尔”。只是在自身面积数倍于“法属刚果”的情况下,“扎伊尔”终究还是不愿意放弃这笔地缘遗产,而是在1997年恢复了“刚果民主共和国”之名。以至于现在我们只能以在两国国名后,加注首都简称来区别他们(“刚果金”与“刚果布”)。
无论英国在加勒比海地区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都未能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英属西印度群岛”因为这几百年的历史,催生了一批黑人占据绝对种族优势的国家。从生物的适应性上看,原因似乎可以被解释为,那些从包括刚果在内的热带非洲地区,贩运而来的黑人奴隶会更适应加勒比海的气候。更直接的原因则是加勒比地区的气候,更适宜开展需要大量劳动力的种植园经济。当然,环境的适配性并非没有影响,前提是移民本身要有主动选择权(黑人奴隶并没有)。在英国决心在北美开拓殖民地后,与不列颠同为温带属性的美国东海岸地区,展现出了强大的吸引力,并在与加勒比的移民争夺战中占据了主动。
鲜为人知的是,最早登陆“美利坚合众国”领土的英国人,很可能就是1577年-1579年间,代表英国展开环境探索之旅的德雷克船长。不过他发现和登陆的,并非是穿越大西洋就能够抵达的美国东海岸地区,而是美国西海岸的加里福利亚地区。在巴拿马运河没有挖通之前,这种发现多少有点匪夷所思。要想了解这一切的来龙去脉,我们还要从头说起。
在英国和西班牙的关系陷入紧张之际,西班牙人很容易想到,自己在加勒比海地区的殖民地,乃至西渡新大陆的枢纽点“加那利群岛”将成为英国私掠船的攻击目标。至于巴拿马以西的太平洋地区,包括盛产白银的秘鲁,则是西班牙安定的后院。从地理上看,麦哲伦海峡的存在,让西班牙的这个后院看起来并非无缝可钻。只是按照常理判断,遵循这样的线路打击西班牙,已经不能用大胆来形容了。
历史上总是存在一些无所畏惧的人。麦哲伦是一个,德雷克也是一个。公元1577年12月,德雷克率领由5艘船只所组成的船队,由英格兰普利茅茨港出发南下非洲西海岸,然后再准备借助洋流和信风,横穿太平洋抵达巴西海岸,并最终绕过麦哲伦海峡。在这条路线上,英国人最先遭遇的西班牙海外殖民地,是摩洛哥西南方向的“加那利群岛”。不过德雷克并没有攻击这个西班牙殖民地,而只是沿途打劫了几艘西班牙商船,并继续南下至了葡萄牙控制的佛得角群岛附近。
在佛得角附近海域,英国人劫持了一艘葡萄牙商船。这不仅为船队增添了一条新船,更获得了前往巴西海岸的领航员(这条船后来因为疫病而被放弃)。不过这样做的政治风险其实是挺大的,因为自从1373年葡萄牙在英国的支援下,避免被西班牙吞并的命运后,两国就建立了战略同盟关系。贸然劫持葡萄牙商船的举动,很有可能得不到王室的背书。幸运的是,在德雷克返回英国时(1580年9月),西班牙刚好吞并了葡萄牙,并迫使后者成为了英国的敌人(直到1640年葡萄牙重获独立后,英葡双方才恢复同盟关系)。这使得德雷克劫持葡萄牙商船的行为,不仅没有为英国带来外交风险,反而又为他带来了一层未卜先知的传奇色彩。
有了葡萄牙领航员的帮助,德雷克的船队顺利完成了大西洋及沿巴西海岸的航程。在这个过程中,船队在拉普拉塔河口以及当年麦哲伦曾经停留过的“圣胡利安港”补给了淡水和食物。值得的玩味的是,在圣胡安港海域,两位相隔了半个多世纪的船长,都遭遇了部分船员的反对与叛乱。如果说麦哲伦的船员反对继续前行,是因为对未知世界的迷茫,那么德雷克的船员,则是出于对孤军深入、单挑西班牙人的恐惧。
这种恐惧并非没有道理,在经行加那利群岛时,英国人还能主动绕过西班牙人的据点前行,但在西班牙控制下的麦哲伦海峡,这种风险就避无可避了。这条海峡的最窄处仅有3.3千米,意味着无论是岸炮还是军舰,都很容易封锁这条蜿蜒曲折的海峡。面对这种军心不稳的情况,在处决了有叛乱嫌疑的船长后,德雷克选择了让那些不愿意继续前行的船员,与两艘船只返回英国。
之后的穿越麦哲伦海峡之行,德雷克并没有遭遇到西班牙人的阻击。这点并不难理解,毕竟西班牙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英国人居然会不远万里跑到麦哲伦海峡来。实际上,对于当时西班牙人来说,麦哲伦海峡一直缺乏太大的商业价值(因此也缺乏经营的动力)。无论是秘鲁的白银,还是后来从菲律宾贩运而来的东方商品,由巴拿马中转都更加的省时省力。直到阿根廷所在的拉普拉塔平原深度开发后,麦哲伦海峡之于西班牙的价值才真正体现出来。然而对于出其不意穿越麦哲伦海峡的德雷克来说,西班牙人并非是此行唯一的敌人。变换莫测的气象,才是无处不在的威胁。受恶劣气象影响,德雷克和他的旗舰与船队其它成员失散。缺少了德雷克的领导,剩余的两条船失去了继续前行的动力,最终选择了返回英国。
1578年9月,在离开英国将近10个月后,德雷克和他仅剩的旗舰驶出了麦哲伦海峡。也正是靠着这艘长约23米,排水量300吨左右,配备了18门大炮的孤船,德雷克最终完成了他传奇般的环球冒险。顺便说下,这艘旗舰原名“鹈鹕号”,在穿越麦哲伦海峡后,德雷克将这艘幸运的船只改名为了“金鹿号”。1937年,为了纪念这次伟大的航行,金鹿号出现在了英国的半便士硬币的背面(1970年,半便士退出英国的货币流通领域)。
进入太平洋之后,德雷克的舰队并没有能够马上北上,去探索美洲西海岸,而是被强大的西风,被吹向了火地岛的南面。这次意外,使得德雷克发现了麦哲伦海峡,并非是唯一连通两洋海上通道的秘密。这条位于火地岛与南极大陆之间的海上通道,也因此被命名为了“德雷克海峡”。之所以要说这个发现是个“秘密”,是因为西班牙人其实早半个世纪前就已经发现的德雷克海峡的存在。问题在于,如果让世人知道麦哲伦海峡之南,还有一条几乎没办法防御的海峡存在,西班牙便很难再垄断太平洋的利益了。
在这种情况下,误打误撞的德雷克,幸运的让自己成为了这条宽度超过800公里的海峡的“发现者”。只是由于德雷克此行的目标并不是打通新航路,所以没在这此做过多停留。这也让他失去了登陆和确定南美洲最南端陆地的机会。公元1616年,荷兰航海家威廉•斯豪滕与雅各布•勒梅尔,发现并定位了这块南美洲最南端的陆地。前者以其出生地,荷兰城市“霍恩Hoorn”为之命名(合恩角Cape Horn)。
在后来的历史中,西班牙人开始在麦哲伦海峡构筑堡垒和军舰,以避免这条海峡再次成为帝国的BUG。理论上看,英国人和其它觊觎太平洋的航海者们,还可以从德雷克海峡绕行,然而实际情况却并没有这么简单。“咆哮西风带”是船员们对于南纬40度至60度海域的描述。在这条南半球风带中,不仅常年维持在6级以上的强大风力,更是经常带来超过十米的浪涌。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在这个区间常年盛行同向的西风;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在南半球,这个区间的海域是相通的(北半球则有大陆阻隔),形成了循环加速的“西风环流”。
如果说在南半球的其它地方,你还能想办法避开“咆哮西风带”核心区的影响,那么在完全处于这一区间的德雷克海峡,船只就避无可避了(包括最开始被命名为“风暴角”的“好望角”,实际也只在南纬35度附近)。即使在科技发达的现在,船只在经行德雷克海峡时,船员们同样要做足准备。相比之下,麦哲伦海峡虽然也处于这一区间,但由于大部分的航程有两岸的陆地阻滞海风和浪涌,情况则要好的多。
现在,将麦哲伦海峡甩在身后的金鹿号,还顾不上去考虑德雷克海峡的海况,对于将来英国的海洋战略有着何种影响。进入太平洋意味着,为西班牙贡献核心财富的秘鲁,就将呈现在海盗航长德雷克的面前。虽然今时不同往日,面对西班牙的苦心经营,金鹿号并无可能在秘鲁取得“皮萨罗式的胜利”,但袭击那些不设防的西班牙船只,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一路向北攻击前进的金鹿号,沿途收获颇丰。其中最大的一笔收获,是一艘从利马出发驶往巴拿马的宝船。这次劫掠为德雷克和英国带来了35公斤的黄金、26吨白银,以及数十箱的其它财富。扣除掉上缴王室的税赋、船员和投资人的分成以及航行的成本,相信仅仅这一次劫掠,应该就足够德雷克买到一套上海市中心的两室一厅房产了(也许还能配上家具家电)。
那么,在美洲西海峡如入无人之境的金鹿号,就没有遇到一点挑战吗?德雷克又是如何跑到加利福利亚的呢?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
附图:德雷克的环球之旅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1-03 16:30:16 +0800 CST  
德雷克在太平洋的冒险
出现在美洲西海岸金鹿号,除了打劫西班牙船只以外,甚至还袭击了利马的港口。从战略角度看,这种做法示威的成分更多。就像1938年的中国空军,派遣两架飞机前往日本本土投下100多万份传单一样。然而无论是攻击港口,还是抢劫西班牙宝船,都无法改变金鹿号孤军深入的窘境。在船只满载抢劫得来的财富之后,德雷克接下来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将是如何安全回到英国。
返加麦哲伦海峡看起来是最不可能的选择。即使西班牙人还没有在麦哲伦海峡设防,金鹿号这一路的劫掠行为,也早已让身后被他惊吓到的西班牙殖民地,进入了一级戒备状态。登陆巴拿马,在穿越地峡后劫持一艘西班牙船只返回英国,也是一种选择。问题是这样做的话,德雷克又得把抢劫来的财富再次埋到巴拿马,并且是以后未必再有机会探访的太平洋海岸。对于海盗们来说,他们宁愿选择原路返回杀出一条血路。
最后一条可行的线路,就是沿着当年麦哲伦指明的方向横穿太平洋,然后走葡萄牙人打通的东方航线,绕过好望角回到英国。问题在于,英国人可以想到,西班牙人同样可以想到。为了彻底摆脱西班牙人的追击,德雷克在经行巴拿马之后,并没有当即选择西行,而是继续向北进入墨西哥以西海域。在巴拿马以北,最有价值的港口应该是新西班牙总督所在的“墨西哥城”以南,约300余公里的“阿卡普尔科港”。往返于太平洋东西两端的“西班牙大帆船”,将通过这个太平洋港口,收转来自亚洲和新墨西哥城的商品。
说起来,阿卡普尔科港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地位还与中国有关。我们知道,当年麦哲伦的环球航行,在地理和地缘政治上最起码有三个贡献:一是验证了地球是圆的;二是发现连接太平洋、大西洋的“麦哲伦海峡”;三是帮助西班牙得到了菲律宾。麦哲伦本人,则在登陆菲律宾中部的米沙鄢群岛时,因参与当地部族冲突而殒命。这位伟大的航海家,当时之所以要卷进冲突,是为了说服接待他的土著首领皈依天主教,以为西班牙的下一步殖民打下基础。
然而从后来的历史进程看,麦哲伦的这种牺牲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直到44年后的1565年,西班牙人才重新回到他当日用生命传教的“宿雾岛”(今宿雾为菲律宾第二大城市,位于米沙鄢群岛中部),并开始对菲律宾进行殖民。公元1570年,西班牙人登陆今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将这个原为穆斯林商人据点的港口,变身成为了西班牙在菲律宾的经济、贸易中心。
西班牙在菲律宾的这一系列动作,与它急于打开中国市场有关。在登陆马尼拉之前,当时统治中国的大明王朝正经历一场关于海洋政策调整的重大变革,史称“隆庆开关”。从源头上说,中国的这种做法并非为了对接来自“西洋”的贸易请求,而是为了缓解来自“东洋”的压力。由于长期坚持海禁政策,中国东南沿海的走私商们,不得不与渴求中国商品日本地方诸侯联合,形成了长期为患中国沿海的“倭寇之乱”。所谓堵不如疏,在用军事手段无法消除倭乱的情况下,公元1567年,大明王朝选择了有限开放海外私人贸易(将福建月港定为对外开放港口),以让那些亦商亦盗的海上谋生者,有合法获取收入的机会。
“隆庆开关”不仅有效的缓解倭乱为中国海防带来的压力,更通过关税和贸易,为中国获得了大量白银。随着海外白银的流入,中国的货币开始进入了“银本位”时代。及时抓住商机并打通太平洋航线的西班牙,为中国的这场货币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那些在秘鲁和墨西哥采出的白银,通过利马和阿卡普尔科港,源源不断的被输往菲律宾。再直接或间接换取东方商品(主要是生丝和丝绸)后再运送回美洲,直至贩卖回欧洲。有记录表明,仅仅在马拉尼展开对中国贸易的当年(1571年),大明王朝国库中白银的储备,就比四年前开关之时增加了50%。而在德雷克开启环球冒险的1577年,这个数字增长到了一倍。
作为当时世界重要的白银产出地,日本也为中国进入“银本位”时代作出了重要贡献。不过随着墨西哥和秘鲁银矿开采量的逐步扩大,来自美洲的白银占比越来越高。鲜为人知的是,这种变化中有可能,还含有来自中国的技术力量。在当时,从矿脉中提练白银的方式主要为“灰吹法”。其原理是:将混有银和铅的矿砂加热(银矿往往与铅锌矿共生),利用铅银在高温下互熔的特点,将先提炼出“银铅合金”,然后再继续加热将铅汽化,以最终得到白银。
无论是日本人还是最初美洲开采白银的西班牙人,使用的都是“灰吹法”。此后,西班牙人很快为他们在新大陆的银矿,引入了更为先进的“混汞法”(又名“汞齐化法”)。这种方法简单点说,就是利用俗称“水银”的汞,将白银从矿砂中融出,然后再加热让水银蒸发获得白银。比起“灰吹法”,“混汞法”的效率要更高。唯一的问题在于,需要消耗大量的汞,而银矿并不与汞共生。幸运的是,西班牙人没过太久(1563年)就在秘鲁发现了大型水银矿,并帮助波托西银矿上位成为了世界“银都”。
之所以说,中国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发挥了间接影响,是因为在留传下来的文字记录中,2000多年前那些醉心于炼制长生不老药的中国“炼丹师”们,是最早发现汞能融化金银这一特性的。遵循“丝绸之路”同时也是技术传播通道的逻辑,阿拉伯人很可能是将这项技术,导入欧洲的中介者。与追求长生的中国同行不同的是,在欧洲类似的古代“化学家”更热衷于研究“炼金术”。西班牙人所采用的“混汞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展并成熟起来的。顺便说下,蒸发的水银蒸气会对人体造成巨大伤害,以至于在西班牙矿厂工作的印第安或者黑人劳工,几乎都只有数年寿命。
需要指出的是,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上述技术传播链条的存在。欧洲人很有可能,独立发明了“混汞法”。将这种可能列出来,更多是为了满足“中国曾经深入影响世界”的民族自豪感。但美洲白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以及马尼拉在中、西贸易的枢纽作用,当是确认无疑的。这一变化,甚至使得马尼拉的中国人数量,在30年间急剧增长到了15000人-20000(以至于引发了西班牙人的警觉,并1603年的大屠杀事件)。
好了,现在我们把视线拉回到孤军深入的金鹿号身上。沿墨西哥海岸北上的德雷克,实际并没有攻击“阿卡普尔科港”,而是在其南部靠岸补给之后继续北上。这是因为,在此前的劫掠中,金鹿号已经获得了足够的收获。船员们此时唯一的愿望,就是如何安全带着这些财富回到英国。对于德雷克来说,选择继续北行的主要理由,是希望找到一条从北边绕过新大陆的航线,进入大西洋。既然他能够在美洲的最南端,发现大陆的尽头,自然也有理由和信心,认为自己有大陆的北端拥有同样的幸运。
有研究者认为,金鹿号在北美最远已经航行到今天的美、加边界,并登陆了加拿大的温哥华。然而不管德雷克有没有登陆温哥华,他都没有再继续北行了。这种选择也很正常,因为此时金鹿号已经处在了北纬50度海域(接受麦哲伦海峡所处的纬度)。再往北走的话,迎接他们的将是寒冷气候和恶劣的海况。现在我们当然知道,德雷克这种知难而退的选择绝对正确,否则就算他发现了北冰洋,也绝没有可能打通北极航道回到欧洲。
调转船头的德雷克,并没有马上离开北美海岸,而是今天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圣弗朗西斯科湾”(后来的“圣弗朗西斯科”所在地),代表英国第一次登上了美国的土地。由于西班牙人当时的重心在墨西哥和秘鲁,一直在18世纪70年代才开始对加利福尼亚进行殖民。这一登陆地已经处在西班牙控制范围之外了。然而,德雷克现在的目标,并不是帮助英国获取一块殖民地。以当时的情况而言,英国即使想在北美的土地上有所作为,最现实的做法也是在美国东海岸地区扩张。
不过,要是德雷克当时能未卜先知的知道,他登陆这的这个海湾在19世纪中叶发现了黄金,并引发世界范围内的淘金热,说不定会有新的想法(“圣弗朗西斯科”也因此被当时的中国淘金者称为“金山”,在澳大利亚发现新的金矿后,为示区别转称为“旧金山)。在圣弗朗西斯科进行补给之后,彻底摆脱西班牙人追击的金鹿号,终于开始了他们在太平洋上的探险。为了避开西班牙,德雷克没有尝试到菲律宾去冒险,而是从当时还不在西班牙控制下的“棉兰老岛”经停,在考察过航海者梦想中的财富之源——香料群岛后,由爪哇岛驶往好望角,然后进入大西洋。
公元1580年9月26日,金鹿号带着满船的财宝,以及56名船员回到了普利茅茨港(据说仅缴纳给王室的部分,就抵得上王室一年的收入)。此时,距离德雷克启航之日,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年时间(启航日为1577年12月13日)。应该说,从个人英雄主义的角度来看,德雷克的这次环球探索绝对称得上是一个传奇。同时不可否认的是,这段传奇以及整个“皇家海盗”们日后的贡献,帮助了处在弱势地位的英国,敲开了海洋时代的大门。然而说到底,这种非对称作战方式,虽然能给对手造成麻烦,但终究是不能把国力和海洋实力提升的希望,寄托在这种海上游击式的做法上的(就像纳粹德国潜艇的“狼群战术”,虽然能打击对手,但不能帮助他们赢得战争一样)。
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西班牙之所以能够在“无敌船队”遭遇重创后,迅速恢复元气,在于他们在美洲的殖民地,能够源源不断的输出财富。而英国如果想成为一个全球性帝国,同样必须拥有自己的海外殖民地。下一节,我们就将把目光投向北美,去看看英国以及后来的美国,是如何一步步在这片土地上扩张的。
附图:英国在美洲的殖民地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1-09 21:24:22 +0800 CST  
美国的南北问题初探
作为“英美文明2.0版”,美国无疑与英国有着很深的地缘关系。然而将美国视为英国前殖民地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英国为美国所留下的领土遗产,仅限于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由于英国是在美国独立之前的1763年,刚刚通过与法国的战争,将殖民线从“阿巴拉契亚山脉”扩张到密西西比河。因此真正为英国深耕的殖民地,是位于阿巴拉契亚山脉与大西洋之间的所谓“北美十三州”(更准确的命名应该是“北美十三殖民地”)。作为独立战争的发起者以及最初的独立者,这片由十三块殖民地可以被称之为 “初代美国”。
就面积来说,“北美十三州”在美国现有领土中的占比不到9%。然而,以这一面积来淡化“初代美国”的之于美国的重要性,同样是错误的。因为考量一片土地是否重要,面积只是一个很次要的因素,否则俄国的地缘属性就将取决于西伯利亚了。对于地缘研究者来说,寻找板块的核心区是首先要做的。一如在在面对同样领土广袤的巴西之时,你一定会有无从下手的感觉,但当遵循“以历史为经,地理为纬”的研究思路,将巴西东南海岸这根地缘主线提练出来,笼罩在巴西身上的迷雾,便很顺利的被一层层的拔开了。
美国之所以成为美国,“初代美国”所生成的基因至关重要。在美国扩张至太平洋,并且将德雷克曾经错过的太平洋海岸,开发成另一条重要经济带之前,濒临大西洋的东海岸地区,是美国唯一的核心之地。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看,在了解“北美十三州”的成长脉络后,对于美国的疑问也就解决了大半。追根溯源的话,我们的目光还可以进一步聚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无论一个国家还是一个文明,都会有一个地理上的起点。对于美国来说,这个起点往往被定位为1622年11月11日,“五月花号”登陆并创建的“普利茅斯”殖民地。
之前的内容中曾经提到,“普利茅斯”并不是英国人在美国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在此之前,英国至少在美国东南部还建立过一个名叫“詹姆斯敦”的殖民地。在很多关于美国历史的简介中,这个以当时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为名的殖民地,往往只是一笔带过。似乎这个殖民地,对美国历史的形成没有造成过实质性影响。然而情况并非没有那么简单。透过1861-1865年那场“南北战争”,美国内部存在南、北问题,算得上是一个常识了。如果当年这场战争造成了美国的分裂,那么位于南方的“詹姆士敦”,将有很大机会成为“美利坚联盟国”(南北战争时,南方的建立的政权)的历史起点。至于普利茅斯历史地位的确定,更多是因为北方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这种情况出现实际是一种常态。一如中央之国同样存在以长江、黄河为代表南、北地缘差异,而最终源自黄河中上游的“华夏”概念,成为了整个文明的代言者。这并不意味着长江流域进入文明时代的时间点,一定晚于黄河流域;亦不代表长江文明在华夏文明形成的过程中,没有发挥重大作用。一切都源于,中国北方在东亚地缘政治结构中的强势地位。既然无论从意识形态还是地缘政治层面,一定程度的“共识”都是统一的基石,那么在中国和美国,政治主导者身份的北方都必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任何事情的发生,背后都有其底层逻辑。以地缘这个视角来说,其底层逻辑建立在“地理”,或者说物理环境属性的“自然地理”之上的。中国南北方的概念的形成,表面看是两条大江大河起到了核心作用,但更底层的原因则是气候。将人类带入文明时代的力量来自于“农业”,亚热带季风气候属性的中国南方,与温带季风气候属性的中国北方,所滋养的主要农作物就有很大差异(今天这种南北差异的代表性作物,分别是稻米和小麦)。秦岭-淮河一线,则为认定为是中国南北方,或者说主气候区的分界线。
在北美中东部地区,同样存在这样一条气候分割线。分割线以此的地区,在气候上被归类为“温带大陆性气候”;以南则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后者无论在光照时间,还是降水上都要好于前者。鉴于我们现在的目光,只是聚集于“初代美国”所开发的大西洋沿岸地区,这条气候分割线可以进一步简化为一个分割点。不要担心,会马上迎来一个艰涩的英文地名,因为这个分割点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美国第一大港口及城市——纽约。
不过地理环境层面的分割线,并不是一直与地缘政治分割相完全吻合,强势一方往往会将政治线向地缘竞争对象领地中推进一点,或者说控制那些过渡地带。比如典型的案例,就是在气候上应属“南方”的,位于秦岭与大巴山脉之间的“汉中”地区。这个地理上的缓冲地带,在省一级行政区的归属,当下并不是与之气候更为接近的四川,而是在中国古代地缘政治结构中更据进攻性的陕西。
美国南北方的地缘政治分割点,大家同样不会陌生,它就是北距纽约200英里的美国首都华盛顿。实际上,华盛顿之所以成为美国的政治中心,本身就是为了平衡南北关系。美国的南北问题,并非等到南北战争前夕才出现的,而是在英国殖民初期就已经呈现。在美国建国之后,关于“美利坚合众国”的首都应该放在哪里,南、北双方一度争执不下。有鉴于此,身为美国国父的华盛顿建议在南、北交汇的波托马克河下游,建设一座全新的城市充当首都(1791年),并将之命名为“哥伦比亚”。与美洲其它同样的地名一样,这个名称是为了纪念哥伦布的贡献。在华盛顿去世之后,同样为了纪念他的贡献,刚刚建好的美国首都又被重新命名为了“华盛顿”。不过“哥伦比亚”之名也并未被放弃,由于在美国西北还建制有一个“华盛顿州”(英文名为State of Washington),为示区别,现在我们所称的美国首都“华盛顿”,全称应为“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英文名为Washington D.C.)。
好了,为什么是华盛顿而不是纽约成为美国地缘政治分割点的问题,答案将在后面的内容中逐步揭晓。现在让我们把视线拉回到17世纪初,从源头上探究下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詹姆斯敦殖民地初建的时间是1607年,但实际上早在伊丽莎白女王决定以“皇家海盗”的形式,从西班牙人手中分一杯羹时,向新大陆进发的英国私掠者们,就已经开始了在美国海岸的探索。然而16世纪80年代的几次尝试,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与德雷克等人在加勒比海的成就相比,此时向北美移民尚不够成诱惑力。
当然,伊丽莎白时代并非没有在美国留下一点痕迹。在征服北美的过程中,英国一开始是他们即将开拓的北美殖民地,统称为“弗吉尼亚”。如果你知道伊丽莎白一世除了“海盗女王”的别称以外,还因为终身未嫁被称之为“处女女王”(Virgin Queen),同时英语中的“尼亚”(nia)是“XX之地”意思的话,应该就能够猜到,初探美国的英国航海者是以“弗吉尼亚”之名,向这位英国大航海事业的支持者致敬。只不过“弗吉尼亚”之名,最终并没有成为整个美国的代名词,而只是成为了一个州名。
1604年,由皇家海盗们主导的“第一次英西战争”结束。英国开始认真考虑在在佛罗里达半岛以北的大西洋岸线,进行战略殖民的问题。为此英国在1606年成立了负责向北美进行移民开拓的特许公司——弗吉尼亚公司。其内部又分为两个独立的操作团队:伦敦公司与普利茅斯公司。前者的开拓区被划定在北纬38度与45度之间。位置从现在的美加边境,向南一直延伸到华盛顿之南的波托马约克河口;后者则获准在北纬34度与41度之间进行开拓。其范围从现在的北卡罗莱纳州南端,向北延伸至纽约。
通过这几个冰冷的数字,细心的你应该已经发现了,这两块殖民区之间有一个重叠的中间区域。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形成一种竞争关系。在这个区域中,任何一家公司在成功殖民后,就将自动获得周边100英里的土地。有趣的是,这个中间区域的两端恰好是刚才我们所确定的美国东部南、北气候分割点,美国的经济中心纽约;以及地缘政治意义上的南北分割点,美国的政治中心华盛顿。如果“普利茅斯公司”与“伦敦公司”当时的这种划分,是美国南、北之争的开端,那么回看这最初的设定,应该是“普利茅斯公司”获得了胜利。
实际情况要比这个推理更复杂一点。两家希望在新大陆获得财富的特许公司,当时没有欲望和能力去想那么远的事。对于它们来说,在这片土地上立足,并发现或者生产能够出口欧洲的商品,是投资这片土地的唯一目的。开发一片陌生的土地,最为紧缺的资源就是人力。这场竞争的关键,在于第一块殖民地争夺。谁能够成功建立第一片殖民地,谁就能够吸引更多移民加入。
为了抢占先机,获得特许的两家公司都在1606年派出了自己的殖民团队。双方都于次年登陆自北美。其中普利茅斯公司,在今缅因州的肯纳贝克河口建立第一块殖民地(位于波特兰以北约40公里);伦敦公司则于将105名移民(不包括路上死亡的将近40人)送至今天弗吉尼亚州东海岸。在这里,移民们寻找到一条河流并将之命名为“詹姆士河”,随之在河口处建立的殖民地,就是“詹姆士敦”了。
在最初的两年斯间,詹姆斯敦的移民完全没有办法自给。仅仅在第一年时间,恶劣的环境及疾病,就让詹姆斯敦损失了一半人口。更为困难的是,随着开拓工作的展开,一些原住民部落开始心生警觉,并试图武力驱逐英国人。为了保住这块具有象征意义的殖民地,伦敦公司唯有不断招募新的移民,以补充詹姆斯敦的人口。这其中就包括一支1609年,在百慕大群岛附近失事的移民船队。这次计划外事件,帮助英国得到了百慕大这个大西洋中继点。
一直到三年之后,詹姆斯敦的移民才收获了第一批小麦,初步实现了粮食自给。虽然这距离伦敦公司开拓经济作物种植园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但只要能活下去,一切就都有希望。一个能够让伦敦公司操盘者们窃喜的消息,是普利茅斯公司建立的殖民地,只坚持了一年时间,便不得不被放弃了。此后普利茅斯公司的开拓工作陷入了停滞状态,并没有再建立新的殖民地。抛开所有的政治、经济因素,仅仅从气候环境的角度选择,如果让你去移民的话,你是会选择一块寒冷的地方,还是一片更温暖的土地呢?答案大概率是后者。考虑到普利茅斯公司所获得的土地纬度要更高(意味着更为寒冷并且土地开发的难度更大),其在吸引移民的问题上,天然便已处于劣势。
促成普利茅斯公司退出竞争的直接原因是“烟草”。在登陆北美后的第五个年头(1612年),詹姆斯敦的居民从原住民那里,获得了烟草种子以及相关种植技术。关于烟草为什么具备经济价值,相信已经不用解释了。本质上说,任何能让能成瘾的事物,都具备强经济价值。美洲是烟草的起源地,从气候环境来说,烟草种植需要足够的光照和水资源,但过高的温度同样不利于烟草的生长。简单点说,这是一种适宜在亚热带气候区生长经济作物。
此时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时间。在这一个世纪时间中,欧洲已然初步形成了烟草消费市场。结合气候环境,詹姆斯敦的突破不仅为自己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基础,更为英国在整个北美亚热带地区的开拓,寻找到了经济上的理由。然而对于在“温带大陆性气候区”拓展的普利茅斯公司来说,烟草并不是一种适合的产品。事实上,对绝大部分经济作物来说,亚热带气候区几乎已是极限。换句话说,如果想依靠种植园经济开发纽约以北的土地,包括据此打造“三角贸易”圈,将面临很大的困难。
看来在这场竞争中,还没有看到盈利方向的普利茅斯公司,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最起码在伦敦公司为自己的土地,找到烟草这个经济突破口后,普利茅斯将很难在潜在移民的争夺中取胜。然而历史却告诉我们,在“普利茅斯公司”的势力范围内,很快诞生了一块名叫“普利茅斯”的殖民地,并且深远的影响了美国历史。如果詹姆斯敦和伦敦公司发展成熟之后,有多余的人口必须向外转移的话,向北部和西部寻找新的生存空间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创建之时,伦敦公司还只拥有詹姆斯敦这个还不能完全自立的点。在这种情况下,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出现似乎有一点过早。那么,究竟又是怎么发生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
附图1:17世纪初英国对北美的开拓;2、美国气候类型;3、美国灯光图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1-09 21:28:10 +0800 CST  
@晓木曰兮历史系 2019-01-14 13:51:02
大航海时代 今年能写完吗?
写完英美文明是不是就结束了?
两次世界大战会写吗?
什么时候写中国?!?
希望温公百忙之中回复一下
-----------------------------
写完“英美文明”大航海时代就结束了,接下来会写三国。至于后面再写什么还没定,毕竟三国这个坑就够大的了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1-22 22:49:21 +0800 CST  
英国人在北冰洋“东北航道”的收获
公元1620年9月,载有102名移民的“五月花号”舰船从英国启航,并于当年12月进入今美国马萨诸州东南的一个海湾。由于这个海湾被发现有鳕鱼出没,先期前来探索的英国人将之称为“鳕鱼湾”,围就海湾的细长弧形半岛则被命名为“鳕鱼角”(音译为科德湾与科德角)。请留意这里出现的“鳕鱼”,因为在后面的篇章中,这个中国人不太熟悉的鱼类,将在地缘政治层面发挥意外的影响。,并在这个海湾的大陆一侧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并在这个海湾的大陆一侧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
现在还不是关注鳕鱼的时候,五月花号在鳕鱼湾西侧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才是当下的主角。这块被视为美国文化起点的殖民地,很容易让人认定它是“普利茅斯公司”的又一次尝试。然而实际情况却正好相反,“五月花号”上的移民是由伦敦公司组织的,他们航行的目的地本来也并不是“鳕鱼湾”,而是哈德逊河口。如果说在美国评选一个知名度最高的河口,哈德逊河口应该是最有力的争夺者。这不仅仅是因为,围绕这个河口生成了美国的经济中心“纽约”,还因为在河口的一个小岛上,矗立着美国的象征——自由女神像(这座小岛因此被命名为自由岛)。
从伦敦公司的角度,让五月花号移民去开拓哈德逊河口,颇有点地缘政治思维。前面我们说过,伦敦公司与普利茅斯公司所受拔的殖民地之间,存在一片相互重叠的中间地带。其中伦敦公司领地的北点就是哈德逊河口(包括河口东侧的长岛),而普利茅斯公司的南点,则是华盛顿南边的波托马克河口。两者的座标分别为北纬41度及38度。需要特别提示一下的是,在解读北美的过程中,经纬度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照系。单从行政地图上,你应该也已经发现:无论是美国与邻国的边界,还是内部的州界都有太多的直线。有兴趣的话,可以在谷歌地图上定位一下,看看这两条最早出现在美国的势力分割线,当下有没有成为相关行政区边界的一部分。
弗吉尼亚公司为两个内部竞争者所设定的重叠区,本质是一个竞争区。任何在这个区域内立足的殖民点,都将自动获得周边100英里的土地。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伦敦公司想利益最大化的话,那么哈德逊河口将是第二殖民地的最佳人选。除此之外,外部竞争压力也是哈德逊河口被选择的重要原因。要知道,虽然我们现在的文字,是以英国的需要为主线,但千万不要忘了大航海时代的海洋,并不是英国在唱独角戏。尤其是现在的英国,甚至连主角还称不上。
虽然西班牙基于机会成本的考虑,在探索过北美海岸线之后,更愿意把投资放在墨西哥、秘鲁、加勒比海这些能够产出金银及种植经济作物的低纬度地区,但老是和英国如影随形的法国,以及那个脱离西班牙,进而成为17世纪“海上马车夫”的荷兰,可不会让英国人在北美独美。以各自的地缘特点来说,法国因其自带的大陆属性,会更注重在北美腹地开发资源和土地;而本土地域狭小,力图在海上物流领域赢得话语权的荷兰,而更注重海上那些关键枢纽点的争夺。以此要求来说,荷兰人即使没有想过和英国竞争整个北美,最起码也必须在这片处女地上布设一个战略支点,以避免自己在北美贸易中出局。
荷兰人选择的这个战略支点,就是位于北美东海岸两大气候带相交点上的哈德逊河口。这条河流的发现者是一名叫作“亨利.哈德逊”的英国探险家。很显然,哈德逊河的命名源自于这位发现者。不过说哈德逊是纽约发现者,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乃至法国人估计都会有点意见,因为早在1524-1525年间,就有一位法国航海者与一位代表西班牙远航的葡萄牙人到访过这一地区,并为之取了个法文名称和西班牙名称。可惜这些发现没有引起相关国家的重视,也使得他们失去了让自己青史留名的机会。
尽管哈德逊是一名英国人,但最初哈德逊河的发现中直接受益的却是荷兰人。哈德逊河的得名,亦源自于这片的土地初代殖民国——荷兰的认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在大航海时代,一名航海家为另一个国家服务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哥伦布就不是西班牙人,而应该算是意大利人(准确说是热那亚人)。哈德逊最初是服务于英国的一家特许经营公司——“莫斯科公司”,后来又转身为荷兰西印度公司服务过。
想要了解哈德逊的这段曲折经历,我们必须先搞清楚“伦敦公司”的来龙去脉。在大英帝国的历史上,最为知名的公司,自然是后来帮助英国开拓亚洲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了。不过追根溯溯的话,此类由王室授权,得以垄断某一地区的贸易及殖民权的公司,在英国的源头并不是成立于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而是我们当下提到的“莫斯科公司”。鉴于莫斯科公司及哈德逊之于英国大航海事业的贡献,以及对北美地缘政治结构造成的微妙影响,我们有必要先把视线从五月花号身上偏离一点,去看看在此之前,那只神秘的蝴蝶又在哪里扇动了它的翅膀。
在葡萄牙打通了经好望角前往印度洋的“东方航线”,以及麦哲伦经行麦哲伦海峡,连通前往太平洋的“西方航线”后,同样认为自己前景在大洋深处的英国,总体处在一种焦虑的状态。以“皇家海盗”的形式,从西班牙的大航海时代中分一杯羹,说到底只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英国人最希望做到的是,通过发现一条能够通往亚洲的新航线,迎来属于自己的大航海时代。正是在这一战略需求之下,“莫斯科公司”于1555年成立。而这一年,甚至比公认的英国大航海时代开启者,伊丽莎白一世登上王位还要早上三年。
英国人敏锐的发现,无论是葡萄牙人的东方航线,还是西班牙人的西方航线,他们抵达亚洲的航线选择,都是从大陆的南端绕过。既然之前探索已经让欧洲人明白,所有的大陆都有尽头,或者说都是处在海洋包围之中,那么为什么不能从大陆的北端绕过,打通一条前往亚洲的“北方航道”呢?事实上,英国寻找“北方航道”的工作,比“莫斯科公司”成立的时间还要早上几年。从因果关系上看,莫斯科公司的成立,才是英国人寻找“北方航道”所取得的成果。
如果要在大陆北边寻找一条航线的话,在航道上有两个选择:一条是沿欧亚大陆北端前行的航线,由于欧洲人要进入这条航线,需要先沿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西海岸,东北方向进入北冰洋,因此被命名为“东北航道”;另一条则是先西北方向抵达加拿大海域,然后再从北美大陆与格陵兰岛之间的群岛地带穿行,所以被命名为“西北航线”。理论上看,两条沿大陆边缘前行的航线,都可以抵达白令海峡,并最终由北方进入太平洋。问题是,这两条要经行北冰洋边缘的航道实在是太冷了,冷到北冰洋的潜在航道,常年处于冰封状态。
英国人并非不知道,越往北走气候越冷,冰雪将成为他们打通新航线的最大障碍。不过当时欧洲人认为,北极也应该和欧洲一样存在四季。最起码在夏季的三个月里,阳光应该有机会把冰雪消融,让海面可以通行船只。正是出于这一错误认知,英国的探险家和商人们,在1551就开始着手准备针对“北方航线”的探索工作。基于英国和欧洲的位置所在的位置,“东北航道”成为了最初的探索方向。这样做的第一步,是需要先是绕过整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相连的陆地,是今属俄罗斯的“科拉半岛”。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与科拉半岛之北的海区,则被称之为“巴伦支海”。
位置上看,巴伦支海已经算是北冰洋的一部分了。不过在沿欧洲西海岸而上的 “北大西洋暖流”影响下,巴伦支海的西南部能够常年不结冰,是整个北冰洋地区最为温暖的海区。这一地区最为著名的城市,当属俄国“北方舰队”的驻地——位于科拉半岛北部的“摩尔曼斯克”。从地缘政治角度说,历史上的俄国之所以要将疆域延伸至此,并且即使帝国陷入分裂之后,仍然一定要将这个点牢牢抓在手中,正是缘自于其难得一见的“北冰洋不冻港”的属性。
北大西洋暖流在进入巴伦支海后,又被依属地原则被称之为“北角暖流”。北角暖流的影响极限,是巴伦支海东部的“新地岛”。这是个南北长约1000公里的岛屿,其东面的海区被称之为“喀拉海”。由于难以接受到暖流的救济,喀拉海的海面几乎终年冰封。尽管凭借工业力量,现在的探险者已经能够在破冰船和二氧化碳所导致的气候变暖现象帮助下,在夏季尝试打通东北航道(虽然基于成本考虑,暂时还不具备商业价值)。但在帆船时代,新地岛几乎是包括英国人在内的探险家,在东北航道所能抵达的极限之地。
1553年,一支由三艘船只所组成的英国船队,代表英国队开始了他们的北极之旅。基于刚才我们分析的气候原因,东北航道是没有办法利用帆船打通的。不得不从新地岛返航的英国船队,最终并没有回到英国。几年后,有当地渔民在海面发现了他们的船只,以及被冻僵的船员尸体。不过,这次探索行动整体并没有以失败而告终。因为在船队转入北冰洋之前,有一艘船只在风暴的影响下与其它两条船失去了联系。正是这艘被迫独自前行的船只,帮助英国意外的打通了与俄国的海上通道。
地理上看,最为接近俄罗斯核心区的北部海区,是位于科拉半岛东南部的“白海”。其与巴伦支海之间的连接连,则是一条狭长的海峡——咽喉海峡。由于位置关系,白海并不能享受到“北角暖流”的呵护,但在陆地的保护之下,这片纬度更低“陆间海”同样具备通航条件。与船队失散的英国船,在经过咽喉海峡之时,并没有继续向东继续探索“东北航海”,而是转而向南进入白海。考虑到它同伴们的悲惨下场,这种选择无疑是明智的(仍然要向勇敢的牺牲者表达敬意)。更为重要的是,从结果上看,这次计划外的探索工作,为英国收获了政治和经济利益。
在英国人进入巴伦支海时,东欧平原也刚刚经历了一场地缘政治剧变。公元1547年,完成东斯拉夫内部统一的伊凡四世开始以沙皇自称。“莫斯科”正式取代“基辅”成为了“罗斯”的地缘中心,东欧平原开始进入“俄罗斯时代”。虽然此时俄国的理论疆界能够抵达巴伦支海,但它当时的目光正锁定在波罗的海方向,试图在与波罗的海国家的博弈中,夺取出海口打通与欧洲的海上贸易通道。在北方,莫斯科直接控制力刚刚抵达白海南端的北德维纳河河口。
抵达北德维纳河河口的英国人,为莫斯科的沙皇带来了意外惊喜。这些海上冒险家的到来,让俄国意识到不通过竞争激烈的波罗的海,也能打通一条连通欧洲的政治、经济通道。此后,北德维纳河河口的“阿尔汉格尔斯克”,逐渐成为了俄国对英贸易的重要窗口。对于急于摆脱自己野蛮属性,从西欧学习的俄国来说,英国人的到来最直接的好处,是可以帮助他们带来先进的技术。比如俄罗迈向海洋所急需的造船技术。反之对于英国来说,与俄国建立直接联系同样收获满满。单从贸易角度来说,技术落后的俄国,即可以成为英国的原料基地(如提供制造船只索具所需要要优质麻绳),还能够成为英国产品的销售市场。
在这种双赢前景之下,英国迅速成立了以英俄贸易为经营范围的“莫斯科公司”。俄国则给予了莫斯科公司垄断性的特权,以及免税的待遇。虽然在后来的历史中,由于英国和俄国之间并非总是亲密盟友,很多时候甚至会反目成仇,使得莫斯科公司在俄国的待遇和业务,经常会遇到很大变数。不过客观上,这条由英国通往俄国的“北方航线”的开通,为两国都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家为大航海时代所催生的特许公司,虽然经历了很多磨难,但至今仍然还在营业。只不过在十月革命之后,莫斯科公司剥离它了商业属性,转型成为了一家管理英国在俄遗产的公益慈善公司(如为在俄英国人提供礼拜场所的莫斯科“圣安德鲁斯圣公会教堂”)。
从时间跨度上看,运行至今已达474年(1555-2019年)的莫斯科公司,几乎算得上是世界上存续时间最长的企业了。考虑到英国探索“东北航道”的初衷,是打通与中国的贸易通道。假如北冰洋不是那么寒冷的话,也许当年英国最早成立的特许公司就会是“北京公司”。不过实际情况更可能是,即使英国人真能航行到白令海峡,他们也未必有办法叩开古老中国的大门(参考1793年,英国马戛尔尼使团访华时的遭遇)。更别说让“北京公司”运行400多年了。
不管怎么说,以当时的技术条件来说,透过“北方航道”打通与俄国的海上通道,是英国在这个方向上最好的选择。此后再在这个方向上努力的国家,也不可能在地缘政治和经济上取得更大的成功。比如40多年后,试图从西班牙独立出来的荷兰,也派出了代表荷兰的探险家“威廉.巴伦支”探索“东北航道”,同样没有能够突破“新地岛”这条地理分割线。不过他和船只们被迫在新地岛过冬的经历(大部分船员被冻死),以及对周边的:熊岛、斯瓦尔巴群岛的发现,使之成功的让自己的名字,得以冠名这一海区。
英国人和荷兰人在“东北航道”所遭遇的挫折,并不意味着对“北方航道”的探索工作就此终结,以及不能带来更大的收获。要知道,除了经常欧亚大陆边缘的“东北航道”以外,理论上还存在经常美洲大陆北端的“西北航道”呢。在这片如一张白纸般存在的神秘陆地上,蝴蝶效应将能带来更大的连锁反应。而亨利.哈德逊,就是这样一只蝴蝶。下一节,我们就将具体展现,这名曾经为英国和荷兰服务的探险家,是怎么在北美扇动他的翅膀的。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1-22 22:56:28 +0800 CST  
斯瓦尔巴群岛与“新尼德兰”
在大航海时代的盛宴中,俄国算是起步比较晚的国家。当英国探险家通过白海打通英-俄海上贸易通道时,俄国还在为他的第一个波罗的海出海口而努力。不过,这是一场漫长的地缘政治角逐。大陆帝国属性的俄国,并非在地理大发现上毫无建树。不考虑针对西伯利亚的扩张,单纯从海洋扩张的角度来说,在我们正在展开的北美大陆,俄国人最起码还是抢先一步占得了阿拉斯加。事实上,无论是西伯利亚、阿拉斯加,还是加拿大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用一个古汉语意境的词汇形容那就是“苦寒”。
从农业民族的角度来说,亚洲和美洲北部的这片苦寒之地,实在是没有什么开发价值。然而上帝创造每一片土地,都会赋予其存在的意义。最能开发出它们独特价值的,即不是政治家也不是军人,而是可以为一切物品标注价值的“商人”。在大航海时代,欧洲诸国的每一次探索背后,几乎都有商业属性的投资。莫斯科公司及“英-俄”海上贸易通道的打通,只是这当中较早的一例。
对于英国和莫斯科公司来说,打通“东北航道”仍然是难以放弃的梦想。毕竟俄国虽然能够提供不少商品,但那些在欧洲市场上能卖上高价的丝绸、香料,还是只能从旧大陆的东端获取。1580年,英国人再次派出两条船,试图突破喀拉海的阻隔。在损失了一条船和30余名船员之后,这一想法才被暂时的抑制下来。1607年,莫斯科公司决定尝试一条新的路线。将航向偏向西北(而不是东北),看看有没有机会寻找到一条没有被冰雪封锁的航道。接受这一任务的,正是后来哈德逊河及纽约的发现者——亨利.哈德逊。
后来经过多次探索,被确认可行的“西北航道”,入口位于格陵兰岛之南。不过向西北方向航行的哈德逊,却并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而是抵达了格陵兰岛的东岸。这片海域被称之为“格陵兰海”。接下来,哈德逊希望向北穿出“格陵兰海”,以进入地球的另一边。然而要是按照这个方向打通航线的话,这条北方航线将从北极点一带穿越了。从距离来说,这是倒条穿越北冰洋的捷径,航程比“东北航道”和“西北航道”都要短。当下,在北冰洋逐渐成为地缘政治战场的背景下,这条从北极中心穿越的“北极航道”,也引发了一定程度的关注。然而没有工业时代的产物——破冰船助力,从北极点穿越将是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不用谈有没有商业价值了。
由于格陵兰海的北部每年有大半年时间处于冰封状态,其余时间融化的浮冰亦会对航行安全造成阻碍。因此哈德逊驶出格陵兰海之前,就不得不调整了自己的方向转而向东。这一举动使之看见了,十年前已经被荷兰探险家“威廉.巴伦支”标注在海图上的“斯瓦尔巴群岛”。地理上,这个群岛是巴伦支海与格陵兰海的分割线。而从温度上看,由于受北大西洋暖流的影响,巴伦支海的温度还要高于格陵兰海。这一对比意味着,如果想在格陵兰岛以东打通航线,最现实的选择依然是沿着当年“莫斯科公司”创立者,所投资探索的“东北航道”。正是在这一认知下,回到伦敦的哈德逊次年再次受命,重新代表莫斯科公司,尝试在“东北航道”上有所突破。只是新地岛依然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分割线,无功而返的哈德逊又一次浪费了投资人的资金。
一定要说哈德逊这两次远航一无所获,也是不客观的。在经行斯瓦尔巴特群岛时,他发现了大量鲸鱼在海面出现。尽管哈德逊的发现和记录,是不是直接触发了英国在这一地区的商业捕鲸行为还有争议,但此后不久英国的确在“斯瓦尔巴特群岛”建立了商业捕鲸基地。此外,荷兰、法国、挪威、丹麦等国家,亦相继在此进行商业捕鲸。不过与20世纪日本人为了增加红肉供给而采取的捕鲸行为不同的是,大航海时代的捕鲸主要是为了获取鲸油。
作为一种油脂,鲸油的用途相当广泛。比如19世纪上半叶,美国家庭普遍使用的照明能源就是鲸油(以至于以半数美国渔船从事捕鲸业)。除此之外,鲸身上还有一样鲜为人知,但说出来大家应该会有恍然大悟感的产出——“鲸须”。所谓“鲸须”并不是鲸鱼的胡子,而是生长在须鲸类(如蓝鲸、长须鲸)口腔内的巨大角质薄片(有时也被称为“鲸骨”)。这些呈梳子状排列的“鲸须”,能够帮助鲸滤取海洋中的鱼虾作为食物。
女性的低腰臀比,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普遍审美观(从生理角度来说,骨盆宽大有利于生产)。想通过外力来改变腰臀比,最直接的办法是通过服装来束腰,以及身穿宽大的裙子。受益于大航海时代和随之兴盛的商业捕鲸业,16世纪中叶的西班牙开始在欧洲引领一种:紧身胸衣+吊钟式裙子组合的服装潮流。其中紧身胸衣被称之为“巴斯克依”(Basquine);支撑裙子的裙撑则被称之为“法勤盖尔” (farthingale)。
“巴斯克依”和“法勤盖尔”组合所展现的夸张效果是那么的引人注目,以至于任何一个看过那个时代影像资料的人,应该都会对之印象深刻。之所以说这种流行于贵族女性中的服装,是大航海时代的产物,是因为无论是为“巴斯克依” 提供弹性的材料,还是为“法勒盖尔”提供支撑的裙箍,大部分都是柔韧的“鲸须”(“法勒盖尔”的另一个中文名称就是“鲸骨裙”)。当然,在塑料出现之后,即使女人们还需要借助服装来改变腰臀比,也都不再需要依赖鲸骨了。石油产品的出现,也让鲸油市场逐渐消失。
鲸的故事再一次告诉我们,上帝在创造这个星球时,为每一寸土地和海洋都设定了它的存在价值,商人们则负责用人间的货币来为之标定价格。看到土地价值的不只是商人,还有政治家。以大航海时代的情况来说,往往是商人基于逐利的目的,去探索每一片土地。当这片土地的经济价值呈现之后,政治家们再从地缘政治的角度审视这片土地的未来。具体到斯瓦尔巴群岛的情况来看,情况却又变得异常的复杂。
1884年,以解决刚果归属为主要议题的“柏林会议”,最终却成为了列强瓜分非洲及至世界确定基本原则的会议。此后,西方各国纷纷开始在地图上明晰自己的殖民地边界。换句话说,为每一片被人类所发现的土地确定归属,开始成为了一项共识。由于长期以来捕鲸业的兴盛,使得原本无人居住的斯瓦尔巴群岛,拥有了许多来自欧洲各国的基地及定居点。在捕鲸业衰退之后,这片岛屿并没有马上失去经济价值,煤矿等矿产资源成为了另一项有利可图的资源。
地理相近的挪威和俄国,是斯瓦尔巴群岛主权最有力的争夺者。而其它在斯瓦尔巴群岛有着历史关系的西方国家,亦不愿意这两国专美这个群岛。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各国在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20年,达成了一项史无前例的政治妥协:承认挪威对斯瓦尔巴群岛“具有充分和完全的主权”,并约定该地区“永远不得为战争的目的所利用”。同时各缔约国的公民可以自主进入,在遵守挪威法律的范围内从事正当的生产和商业活动。
参与1920年条约签署的共有包括:挪威、英国、美国、丹麦、瑞典、法国、意大利、荷兰、日本等国在内的18个国家。为了彰显条约的利益均沾性,5年之后又相继邀请了包括:苏联、芬兰、德国、中国等33个国家加入。是的,你没有看错,当时代表中国的北洋政府,的确受邀成为了该条约的签订国。这意味着中国也可以和其它50个签约国的国民一样,自由出入这个身处北冰洋的群岛,并在挪威法律的管理之下,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依据条约,中国政府已于2004年在此建立中国北极黄河站,以进行北极区域的科考工作。
追根溯源的话,斯瓦尔巴群岛蒙上的这层“公益”属性,源起于大航海时代那些探险家的到访,及对鲸群资源的发现。然而对于最先将这一资源记录下来的哈德逊来说,即使是因为他的发现开启了英国的商业捕鲸产业,他的命运也没有什么改变。接连两次失败让莫斯科公司失去耐心。幸运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哈德逊的探险生涯就此终结。此刻,正倾力打造海上物流网的荷兰,同样在觊觎东北航道所带来的巨大想象空间。威廉.巴伦支的那次“巴伦支海”探索之旅,只是这项工作的起点。
1609年,被莫斯科公司解雇的哈德逊接受了荷兰人的邀请,帮助他们再次探索“东北航道”。然而在这个方向,人类注定是没有办法在风帆时代获得成功的,这次哈德逊甚至刚刚绕过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就因为恶劣海况而不得不返航。此后又过了整整270年(1879年),丹麦科学家诺登舍尔德才在蒸气轮机的助力下,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东北航道”之旅。
虽然注定在东北航道的探索中一事无成,但哈德逊却在西北方向给予了荷兰人以回报。哈德逊很清楚,再次失败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因此从挪威北部折返的他并没有回到阿姆斯特丹,而是开始横渡大西洋,希望在“西北航道”碰碰运气。从位置上看,“西北航道”的入口在加拿大最东端的“拉布拉多半岛”与“格陵兰岛”之间,被称之为“拉布拉多海”。在哈德逊之前,另一位英国探险家约翰•戴维斯曾经在1585年到访于此。并且深入到位于拉布拉多岛西北方向的“巴芬岛”南部(巴芬岛南部与格陵兰岛之间的水道,因此被命名为“戴维斯海峡”)。
考虑到6年前(1579年),德雷克虽然一度产生从太平洋方向,打通“西北航道”回到英国的想法,但金鹿号最终只探索到美加边境一带,就明智的转向菲律宾方向。所以戴维斯可以算得上是英国探索“西北航道”的第一人,并且寻找到了正确的突破口。 有了前人的示范,哈德逊貌似应该沿从“拉布拉多海”切入,再沿“戴维斯海峡”向西航行,最终在加拿大北部的群岛地带找寻一条可供航行的通道。然而代表荷兰出征的哈德逊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沿北美海岸线南下寻找突破口。
戴维斯并没有打通“西北航道”,这意味着当时谁也不能判定“拉布拉多海”就是西北航道的入口。以此来说,哈德逊的确有理由换个方向尝试一下,就像他第一次为莫斯科公司工作时,选择了一条新航道一样。沿美国海岸线南下的哈德逊,最南探索到了位于华盛顿东南的“切萨皮克湾”。不过哈德逊并没有深入这个海湾,以及连通海湾的“波托马克河”等河流,而是在其北部的一个狭长岛屿西端,寻找到了一条河流的入口,向北进行了深入大陆的探索工作。这个狭长岛屿便是今天位于纽约之乐的“长岛”。至于河流,相信大家都已经猜到,是后来以这位英国人之名命名的“哈德逊河”(哈德逊本人为之取名为“北河”)。
在进入哈德逊河口之时,哈德逊认定这条能把他带往北方的河流,是打开“西北航道”的入口。然而很快,航道变窄及咸水消失的现象让船员们明白,他们航行在通往太平洋的航道上。接下来,哈德逊并没有就此返航,而是继续溯河而上探索了200多公里,抵达现在纽约州的首府奥尔巴尼。对,你没有看错。纽约市并不是纽约州的首府。在一个以商业为基础的社会里,政治中心的地位并不具备天然吸引力。就像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只是一个地缘政治妥协的选择,亦没有因此变成一个超级城市。
事情发展到现在,哈德逊应该已经意识到他这次对“北方航线”的探索工作,再次不得不惨淡收场了。针对哈德逊河的探索,真实目的变成了为荷兰探索一块,有贸易潜力的殖民地。从结果上看,荷兰人最终对这项工作是认可的。最起码通过在哈德逊河口所建立的贸易据点,荷兰人能够溯河而上向土著印第安人收购皮草。值得一提的是,回航后的哈德逊并没有能抵达阿姆斯特丹复命,而是在经停普利茅斯港时被英国人扣留。很显然,英国人也意识到哈德逊这次远航的价值,并希望他能够将探索成果交付给英国。不过出于个人荣誉及对契约的尊重,哈德逊还是想办法想航海日志转交给了他在荷兰的投资人。
获得哈德逊河考察结果的荷兰,随后在此尝试了一些贸易活动,但并没有马上着手在哈德逊河口建立殖民地。直到1621年,五月花号差点抢滩哈德逊河口的消息传到荷兰,荷兰人才开始真正行动起来,成立了以新大陆为经略目标的“荷兰西印度公司”。1624年,荷兰在哈德逊河口的“加弗纳斯岛”建立定居点。次年,再从当地土著手中购买了日后纽约市的中心“曼哈顿岛”,以兴建自己在北美的殖民中心——新阿姆斯特丹。而由新阿姆斯特丹出发,沿哈德逊河向北探索、扩张的殖民地,则被称冠名为“新尼德兰”(尼德兰为“低地”的意思,当时的荷兰还包括现在的比利时、卢森堡,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省共和国”)。
可以这样说,半个多世纪前英国人对“东北航道”的探索工作虽然遭遇失败,但却意外打通英、俄海上贸易通道,及催生“莫斯科公司”;半个世纪后,又一名英国人代表荷兰针对“西北航道”的探索工作,又计划外的成为了“荷兰西印度公司”的催化剂。类似“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例子,在大航海时代比比皆是。就像原本以为自己发现印度的哥伦布,却帮助西班牙和欧洲打通通往新大陆的大门一样。这些“计划赶不上变化”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最重要的其实并不是既定目标能不能达成,因为这个目标本身就有可能是不现实的,但只要能勇敢走出去,这个世界就会给你以回报。
干完这碗心灵鸡汤后,我们还是来看看由哈德逊的这次探险工作,在地缘政治层面所带来的后果。最直接的后果,是因为荷兰人的插入,使得“新尼德兰”或者说“纽约”,在当时成为了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南北分割点。这一点,倒是与其气候分割点的属性极为贴合。至于说哈德逊本人,他的故事却还没有结束。以“地缘”这个视角来说,并不会去追溯某个传奇人物的一生,但如果这个人的经历,与重大地缘事件相关的话,那还是一个很好切入点的。以这个需求来说,哈德逊生命终结前的最后一段经历,可以帮助解开另一个谜题,那就是为什么会有“加拿大”。
附图:哈德逊与莫斯科公司的探索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1-22 22:57:26 +0800 CST  
西行路漫漫——探险家们对“西北航道”的探索
最早帮助法国发现哈德逊河口是的一名意大利人(1524年);最早代表西班牙登陆哈德逊河口的是一名葡萄牙人(1525年);而最早帮荷兰探索哈德逊河的又是一名英国人(1609年)。好了,看到这些是不是有点晕?其实将航海家服务于“外国”的现象,与中国春秋战国时代那些在各国寻找实现抱负机会的“客卿”做类比,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在大航海时代数以百计的航海家中,哈德逊之所以能够获得我们的青睐,原因之一在于他的传奇经历。1610年,这位帮助荷兰撕裂英国殖民地的航海家,再次从莫斯科公司得到了一份工作合同,替后者探索“西北航道”。这次,哈德逊没有再跑到纽芬兰岛南面去,而是老老实实的驶入拉布拉多海。在哈德逊还在思考,下一步的方向时,我们不妨先结合地图从“上帝视角”来观察下,真正具有可行性的“西北航道”应该是什么样的走向。
打开加拿大地图,我们很容易发现在美洲大陆之北、格陵兰岛西侧存在一片轮廓呈三角状的群岛。这个群岛有一个很能反映其地理、地缘政治属性的名称——加拿大北极群岛(以下简称“北极群岛”)。这当中被为引人注目的是三个大型主岛,包括:东南部的“巴芬岛”、西南部的“维多利亚岛”、北部的“埃尔斯米尔岛”。以面积来说,这三个岛屿在全球范围内都能够排入前十,分别为第5、第8、第10。要知道,滋养了英国和5000万人口的“大不列颠岛”在这份榜单中也不过排名第9。若单纯以面积论英雄,为英国发现这些岛屿的航海家,无异于再造了最起码3个英国。
将土地面积视为最重要的指标,是初级政治爱好者常犯的一个错误。如果知道上述三大主岛的总人口不过12000余人,其中绝大部分更是生活在气候相对温暖的巴芬岛南部,并且最接近北极点埃尔斯米尔岛甚至几乎是个无人岛时,相信就不会太在意它们的面积了。实际上,即便是在技术发达的今天,北极群岛上的居民都还是以通常被中国人称之为“爱斯基摩”人的“因纽特人”为主。
除了三大主岛以外,北极群岛还拥有36560个岛屿。数学好的同学可以计算下,这些岛屿放在一起,理论上可以产生多少条航道组合。好了,也不用算了。这种理论算法并没有什么意义。从字面上看,“航道”跟“水道”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适合舰船的通行。以北极群岛的情况来看,最大的问题在于这当中有相当多的水道,处于常年封冻状态。即使纬度较低部分有机会在夏季露出部分海面,航船也很容易为浮冰所威胁。
1912年4月,以纽约为目的地的泰坦尼克号,撞上冰山的地点位于北纬41度43分,大体也就和五月花号登陆的鳕鱼湾相当。而作为“西北航道”的入口,拉布拉多海最南端的纬度也有53度了。如果说在宽约800公里,气候相对温暖一点的拉布拉多海,航行安全还是有保障的话(只要不犯泰坦尼克号那样的错误),那么在位置更高寒、岛屿密布大得多的“北极群岛”穿行,将“水道”变“航道”的困难将成倍的增加。在拉布拉多海之西,航道的选择倒并不复杂。在这一区域,格陵兰岛与巴芬岛之间拉开了一条东西宽约500公里、南北长约为1300公里的水道。水道的入口就是之前提到的“戴维斯海峡”。不过当年约翰.戴维斯只是探索了这条水道的一半,就因为冬季即将到来不得不返航。
时间其实是打通“北方航线”时所遇到的最大困难。因为在北极群岛海域,每年海面不被冰封的时间,最多只有盛夏的1-2个月时间。而这短短的时间里,同样存在为浮冰所困的风险。在戴维斯和阿蒙森之间的数百年间,还有很多探险家尝试过打通“西北航道”(以英国人为主)。这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1612年-1616年间,五次探索北方航线的英国人“威廉.巴芬”。从这个名字大家应该也已经看出了,这位探险家就是“巴芬岛”名字的来源。在1616年的那次探索中,威廉.巴芬完成了约翰.戴维斯未尽的工作:对格陵兰岛与巴芬岛之间的水道进行了全面探索。这一开拓性工作不仅让他得到了世界第五大岛的命名权,还为这条水道的北部贴上“巴芬湾”的标签。
名字虽然只是一个标签,但却是对先驱者们最好的纪念。只是对于当时那些“西北航道”的探索者来说,他们更关注的还是能不能打通这条传说中的航道。往大了说,这是一个历史使命;往小了说也需要对投资人负责,毕竟此类航行大多都有商业资本在幕后操作。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戴维斯海峡与巴芬湾的分割线在哪,不同的地图有不同的标注方法。鉴于戴维斯已经完成了一半工作量,将格陵兰岛与巴芬岛之间的这段“西北航道”,南部标注为“戴维斯海峡”、北部标注为“巴芬湾”,看起来更显公平。将之统称为“戴维斯-巴芬水道”,同样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航行到“戴维斯-巴芬水道”的尽头后,威廉.巴芬和后来的探索者们将面临一个新的方向性选择。地理上看,“北极群岛”在这一位置被分割为了明显的两部分:一部分是巴芬岛及其以西的南部群岛;一部分是以埃尔斯米尔岛为核心的北部群岛。1953年,为纪念现在仍在王位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加冕王位,后者又被单独命名为“伊丽莎白女王群岛”(在向女王致敬的同时,也对查尔斯王子深表同情)。
现在,北极探险家们最起码有两个选择。首先是向北由“伊丽莎白女王”群岛与格陵兰岛之间的水道穿出。该水道的名称在上世纪60年代,由加拿大和丹麦(格陵兰岛目前归属丹麦)两国共同认证为“纳雷斯海峡”(又译内尔斯海峡),以纪念1875年为首次成功通行这条艰难航道的英国航海家“乔治•纳雷斯”。这条航道之所以艰难,在于它仅仅在每年8月前后的几周时间里才具备可能的通航条件。之所以说可能,是因为即使在这段最温暖的日子,大部分时候还还需要借助破冰船才能航行。考虑到海峡入口处的纬度,都已超过北纬78度,出现这种情况完全不让人意外。
很显然,对于17世纪的航海家来说,从“内尔斯海峡”穿出是几乎没有可能做到的。另一选择,则是向西进入“伊丽莎白女王群岛”与巴芬岛之间水道。相比之下,这条水道的纬度要更低些。既然我们从上帝视角发现,北极群岛在这个位置上被一分为二,那么二者之间必然存在连续的分割线。而这条分割线应该就是“西北航道”的主线了。有趣的是,如果以这条西向水道为轴线,审视北极群岛南北两部分的话,其轮廓颇有点像是一只飞蛾的两只翅膀。诗意点的话,我们可以将之命名为“飞蛾水道”。
然而当年航行至此的威廉.巴芬,对是否存在“西北航道”已经不再抱有信心。他并没有再尝试打通他“飞蛾水道”。在这个探索方向,这位出身卑微的探险家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将位于巴芬岛北部的水道入口,以航行资助人之名标注为“兰开斯特海峡”(也算对投资人有个交待)。在后来的历史中,这条刚刚被我们命名的“飞蛾水道”,又加入了两个新名称,包括中段的“梅尔维尔子爵海峡”、西段的“麦克卢尔海峡”。
从“飞蛾水道”穿出,就意味着离开了“北极群岛”。其与“白令海峡”之间的直接距离约为900公里。横亘之间的海域被命名为“波弗特海”与“楚科奇海”。前者的名称源自于19世纪的著名水道地理学家,曾任职北极理事会会长的法国人“弗朗西斯.波福特”;后者的名称则来源于生活在亚洲最东部,白令海峡西侧的原住民——楚科奇人。尽管“飞蛾水道”与白令海峡之间,不再有群岛对航道进行分割,但实际上对于当时的航海者来说,却是更愿意在望见陆地的情况下航行。尤其在几乎没有可能,在一个航海季完成整个航程的情况下,陆地能够为你在漫长的冬歇期提供生存的机会。这使得穿出北极群岛之后最合理的选择,是沿着加拿大和阿拉斯加岸线一路西行,直至看到白令海峡。
为了寻找更温暖的航道,数百年来由兰开斯特海峡进入下一段航程的北极探险家们,往往并不会一路向西穿透“飞蛾水道”,而是会转而向南,希望在 “北极群岛”与大陆之间寻找到一条“南方水道”打通航线。当然,理论上你也可以向北往“伊丽莎白女王群岛”去试试运气。不过在谁都知道,纬度越高就离死亡越近的情况下,这并不会是第一选择(除非南方水道看不到希望)。
在后来无数次的北极探索中,“约翰•富兰克林”的故事,可以在验证“南方水道”是否可行的问题上提供参考。1845年5月,在英国海军资助的下,富兰克林船长和他的船员离开了英国,开始了又一次北极探险。在穿出“兰开斯特海峡”之后,探险者们转而向南航行至了靠近大陆的“威廉王岛”。悲剧的是,这支被英国官方寄予厚望探险队,此后便失去了消息。以至于后来的北极探险活动,很多都肩负着寻找他的任务(一方面是被高额赏金的吸引)。
富兰克林船长的悲剧,源自于不能在一个航海季,完成整个“西北航道”的探索工作。尽管一次性带足了三年的给养,但他的船只在1846年9月,便被困在了威廉王岛附近海域。而在次年夏季,船只仍然没有办法从海冰中脱困(富兰克林亦在当年6月病帮)。以至于剩下的船员在消耗完储存的给养后,不得不在1848年夏季来临之前弃船登陆,直至死亡将他们一个个带走。
如果富兰克林船长能够继续向西航行的话,那么他将有可能打通一条,沿着北美大陆岸线西行的航线进入波弗特海。这条“西北航道南方支线”自西向东可分为:毛德皇后湾、科罗内申湾两部分。与之相对的,刚被我们取了一个浪漫名称的“飞蛾水道”则可被命名为“西北航道北方支线”(两条航道的长度均为1350公里左右)。当然,鉴于北极群岛内部岛屿众多,南北两条支线之间还会其它连接线。然而富兰克林船长的悲剧告诉我们,即使在所有航线的最南端,冰雪和死神也不曾远离过。有鉴于此,前往西北航道冒险几乎就是在赌命。
最终打通(准确说是走完)“西北航道”的殊荣的确属于一名赌徒性质船长:罗尔德•阿蒙森。在经验和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凭借一条配备了12马力煤油发动机的捕鱼帆船(净吨位仅45吨)。这名挪威人和他那条以其妻子名字命名的“乔亚号”(Gjøa),花费了整整三年时间(1903-1906年),沿着“西北航道南部支线”从拉布拉多海航行到了白令海峡。感谢上帝,乔亚号没有被海冰困住,并且阿蒙森和他的船员们,在长达2年多的陆地冬歇期中不仅没有冻饿而死,还附带确定了“北磁极”在当时的位置。
不管怎么说,需要花费三年时间走通的航道,所带来的更多只是象征意义,而不是商业价值。今天,在俄国人已经在核动力破冰船的帮助下,初步对“东北航道”进行商业尝试的情况下,加拿大人需要在“西北航道”的开通工作上,做更多的努力了。实际上单从纬度来说,“东北航道”的难度反而要高于“西北航道”。“东北航道”中最寒冷和艰难的部分,是位于喀拉海西端、北地群岛与大陆之间的“维利基茨基海峡”,海峡中线的纬度为北纬78度;反观西北航道,纬度最高的“兰开斯特海峡”,海峡中线的纬度则为北纬74度。
从这个角度来说,加拿大当下在北极航线竞争中的慢人一拍,更多是因为地缘政治因素。简单点说,冷战是俄国的历史巅峰。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俄国并没有可能在既有地缘政治格局中,重新获取这样的地位。除非地理这个基本面出现重大变化,就像当年的西班牙如果单凭在伊比利亚半岛的地缘潜力,是没有办法在欧洲称霸的,但凭借“地理大发现”的力量,却能够成为第一个“日不落帝国”一样。对于俄国来说,“东北航道”的开通,以及北极资源的潜在商业价值,是其复兴的唯一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廋死骆驼比马大”的俄国,倾其所有在这场竞争中抢个先机就很好理解了。
俄国能够有此想法,在于其在东欧平原拥有一片滋养了上亿人口的核心区。相比之下,人口仅三千余万的加拿大,本质只相当于俄国的亚洲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当年加拿大成为了美国的一部分,否则即使两国的同盟关系再紧密,在制定北极政策时也不会有俄国这般高效。更何况对于志在全球的美国来说,北冰洋的竞争只是用来锦上添花的。而对于俄国来说,这却是其全部希望所在。
现在,大家已经对“西北航道”的前世今生有所了解了。接下来我们需要将视线接回到哈德逊身上,这位为英、荷两国的大航海事业都做出了贡献的探险家,在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次北极探险中,又发生了些什么呢?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1-22 22:59:21 +0800 CST  
关于附图的问题统一回复下吧。天涯没有办法上大图,之前曾把高清图放在一些网盘上,并在更新时附上链接,但都因网盘内部调整而失效了。所以后来也不再做此努力,免得以后的读者看到一堆无效链接。这些图都会实时传给微信公众号”地缘看世界“的,管理员应该有提供下载。如果确实需要可以前去下载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1-22 23:02:31 +0800 CST  
河狸与“哈德逊湾公司”
在伴随着先驱们的脚步,探索完“西北航道”的走向后,又该轮到我们的哈德逊船长出场了。1610年,再次代表英国出征的亨利.哈德逊终于在绕过格陵兰岛南端的“法韦尔角”之后,将航行的方向对准了西北。对了,在具体解读之前,要先解释下已经在前文中多次出现的“格陵兰岛”问题。毕竟以面积来说,这处冰雪覆盖的岛屿可是世界第一大岛(面积216.6万平方公里),老是这样被无视也有点说不过去。
从地理角度上看,格陵兰岛归属于北美,但在行政上却算是丹麦的一部分。考虑到公元982年时,就有一名居住在冰岛的维京人登陆格陵兰岛,并引来了第一批欧洲移民。丹麦当年获得这片土地的主权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同时以这个时间点来看,一定要将欧洲人发现新大陆的时间前移个500年也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当你知道这座面积相当于半个欧盟的岛屿,目前只生活有不到8万以因纽特人为主的居民后,相信就不会为我们,只把它当成大航海时代的一个坐标感到不平了。
好了,让我们把视线拉回到哈德逊船长身上来。如果有“上帝视角”的话,在驶入拉布拉多海后,哈德逊应该继续向西北方向航行,进入约翰.戴维斯在1585年发现的那条海峡。然而在航至巴芬岛南端时,哈德逊并没有再继续西行,而是又一次的将航向偏转向了南方。这使得他失去了为“巴芬岛”和“巴芬湾”的命名的机会。不过倒也不用为之感到遗憾,因为很快哈德逊就有机会让自己的名字,再一次被标注在地图上了。
在巴芬岛与北美大陆,更准确说是拉布拉多半岛之间,存在一条100多公里的水道,这条后来被命名为“哈德逊海峡”的水道,就是哈德逊此行的第一个重大发现。当然,在一个岛屿密布的地区,发现并命名一条海峡并不算特别重要的事。更重要的是,这条水道是否有战略价值。哈德逊海峡的战略价值,在于它能够帮助欧洲人通往一片巨大的内海——哈德逊湾。这片深入北美大陆腹地,总面积达到了120万平方公里。对照下中国内海属性的“渤海”,那只有不到8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你应该就能意识到它的面积有多么的辽阔了。
很显然,从“哈德逊湾”的命名来看,大家应该已经意识到,哈德逊的航程并没有止步于“哈德逊海峡”。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内海”并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还带有地缘政治含义在里面。简单点说,它必须处在一国的主权范围内。以此来说,哈德逊湾算得上是世界第一大内海了。在这片日后归属于加拿大的内海之后,英国人依旧没有向西探索,而是一路向南试图寻找到这片海洋的尽头。
在这个方向,你很难不注意到横亘于中美边境的“五大湖”的存在。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片淡水水域,能够像“五大湖”在地图上如此的显眼。单论面积来说,五大湖中有四个湖泊:苏必利尔湖、休伦湖、密歇根湖、伊利湖可以在全球淡水湖排名中位列前十(排名分别为:第一、第三、第四,以及第十)。即使是面积最小的“安大略湖”亦能排在第十二位(中国人熟悉的贝加湖排名第七)。由于距离是如此的紧密,且彼此之间有水道相连,上述湖泊通常会以“五大湖”的整体概念出现在世人的眼前。
考虑到哈德逊湾与“苏必利尔湖”的直线距离仅500公里。如果“世界第一大内海”与“世界第一大淡水湖”之间有水道相连,那么哈德逊应该很有机会让自己在“地理大发现”的历史上,再书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尽管哈德逊湾南部的上游河流,源头无限接近五大湖,但它其实并不是“五大湖”的出海口。为这片世界上最大淡水湖群打通出来口的,是位于安大略湖东北部的“圣劳伦斯河”,而圣劳伦斯河所对接的海域,则是与哈德逊湾隔“拉布拉多半岛”相望的“圣劳伦斯湾”。请记住这些看起来有些陌生的名字,并且在地图上找到它们的位置。别忘了,我们这一阶段的内容将帮助解决为什么会有加拿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这些水域彼此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后来美、加地缘政治分割线的地理基础。
在接近“五大湖”的问题上,哈德逊湾做了最大的努力。它在南部又尽力延伸了一个长约400公里、宽约200公里的突出部。这个独立名称为“詹姆斯湾”的海湾,是哈德逊此行的最后终点。整个探索过程,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半个多世纪前,莫斯科公司在初控“东北航道”时的意外收获:一艘没有在巴伦支海遵循正确方向探索,而是向南拐入“白海”的英国船,意外的在白海之南与来自莫斯科的官员接上了头。并就此催生了英-俄海上贸易及“莫斯科公司”。
不幸的是,哈德逊在当时却没有取得这样的成绩。这一方面是因为哈德逊湾并没有与一个成熟文明相接,他的探索工作不可能在地缘政治及经济层面,复制“莫斯科公司”成功;另一方面还在于,哈德逊并没有能够活着走出“詹姆斯湾”。在大航海时代,无论是船长还是普通船员,在航行过程中死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比如往往期间麦哲伦那样,在与原住民的冲突中被杀;又比如约翰.富兰克林那样,死于恶劣的环境。至于把我们带到加拿大腹地的哈德逊船长,则是被叛乱的船员们放逐而失踪(1611年)。
根据海上的法则,内部竞争的失败者通常不会被立即处死(除非是为了立威),而是会被放逐到荒岛或者一艘舢板上自生自灭。只是在茫茫大海之上,等待被放逐者的几乎只有死亡。有些让人无奈的是,这些回到英国的叛乱船员并没有受到实质惩罚。对于志在海洋的英国来说,从这些船员身上获取新大陆的信息,比为一位船长讨回公道看起来要更重要。一定要安慰下哈德逊在天之灵的话,只能说如果不是这些船员把航海日志带回英国的话,哈德逊的这次探索很可能将被历史所湮灭。
如果哈德逊不死的话,在发现詹姆斯湾没办法将他带向“西北航道”之后,接下来势必会继承沿着海岸线向西航行。事实上,也正是这个决定让船员们失去了理智。已经在哈德逊湾呆了整整一年的船员们,实在是太想回到英国了。在向哈德逊船长表达过敬意之后,最好的纪念方式是在地图上完成他未尽的航程。
由于哈德逊湾几乎是一个全封闭的内海,即使哈德逊再花上一年时间探索完海湾的西侧,他最终还是不得不回来最初的入口处。海湾的入口处、哈德逊海峡的西端横亘着一个名为“南安普顿岛”的岛屿。这个岛屿的发现者和命名者,就是之前提到的巴芬湾的发现者——威廉.巴芬。1612年,在收到哈德逊船长用命换来的信息之后,莫斯科公司很快就决定用巴芬船长接替了他完成在 “西北航道”的探索工作。
由于有了哈德逊的前车之鉴,威廉.巴芬在第一次航行中并没有再向南深入哈德逊湾(虽然在后来的航行中,还是进行过探索),而是在走到哈德逊海峡的尽头并发现南安普顿岛后,向北进行探索。这使得他发现了巴芬岛与南安普顿岛之间的另一片面积较小的内海——福克斯海。需要说明的是,威廉.巴芬本人最后并没有取得这一发现的命名权。这片海域的得名,来源于另一位在1631年来此探索的英国探险家“卢克.福克斯”(进入福克斯海的海峡,亦因此被命名为“福克斯海峡”)。
一片未知陆地和海域命名权,并不总是归属于他的最初发现者。就像威廉巴芬其实也不是“巴芬岛”的最初发现者一样。但考虑到他几乎探索完了巴芬岛周边的所有海域,甚至有观点认为他完成了整个环巴芬岛的首航工作,用他的名字命名这座加拿大第一大岛还是很合适的。除掉对这些航海先驱者的纪念以外,这些名字对于我们来说,更多只是一个便于定位的标签。现在,我们更关心的是“福克斯湾”能否在“西北航道”上充当关键先生。
从地理结构上看,“福克斯湾”的确有这样的机会。位置上“福克斯湾”正处于北极群岛的最南端,如果就此向西打通一条航道的话,那么航海者们就不用跑到更北端的“巴芬湾”去冒险了。然而当我们再看看“福克斯湾”以西地区的陆地结构,就会发现从“福克斯湾”穿出的航船,最终还是不得不绕到同样是被威廉.巴芬发现并命名的“兰开斯特海峡”。换句话说,对于一艘从“哈德逊湾”驶出的商船来说,的确可以采取这样的线路进入“西北航道”,但就连接大西洋与太平洋航路这个目标来说,反倒不如通过“戴维斯-巴芬水道”来得顺畅。一则后者在航程上要短得多(大概节约700公里航程);二则前者的水道结构要复杂的多。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源自于加拿大北端的两片陆地:布西亚半岛及萨默塞特岛。北端位置为北纬72度的布西亚半岛,被认为是北美大陆的北部极点。而萨默塞特岛则位于它的北部,与“兰开斯特海峡”相接。不过在地图上,你很容易将这两片陆地认定为一个岛屿,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的距离实在是太窄了,最窄处的水道只有仅仅1000米。考虑这这一地区的温度,你很容易想象到,即使在那难得温暖的两个月里,这条如此窄小的水道也必定为浮冰所困扰。与其冒险通过,倒不如向往北边走一点,绕到比之宽阔数十倍的“兰开斯特海峡”西端。
现在我们知道了,无论当年的探险家们怎么努力,巴芬岛及其北部的“兰开斯特海峡”都是绕不过去的。既然我们已经知道即使是在今天,这条被憧憬了数百年的“西北航道”都还没有办法商用,那么暂时也就没必要再在上面花精力了。对于当时的欧洲殖民者来说,更重要的是立足于当下,看看新发现的土地有没有商业价值。换句话说,我们需要知道“哈德逊湾”之于当时的英国来说,到底有没有开发的价值。
如果从移民开发的角度来说,哈德逊湾及其周边地区的确没什么价值。这一地区实在是太冷了,最南端的詹姆斯湾,其纬度区间大体与东亚的“外东北”地区相当。以当时的技术条件来说,进行农业开发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然,并不是所有处在这一纬度区间的地区,都与“苦寒”二字相联系。事实上,英格兰的位置也正处在这一区间。受益于“北大西洋暖流”与西风带,不列颠与整个欧洲大陆相较于同纬度的地球其它地区,都要更适合人类的生存。
既然北大西洋暖流所带来的热量,在西风带的帮助下润泽了欧洲大陆,那么它也就很难再帮助同处西风带的加拿大地区了。在加拿大,只有东南沿海地区,才有机会沾上一点暖流的光。至于哈德逊湾及其周边的低地区,则更多要靠自己的一身正气,来对抗来自北极的寒风。其实我们也不用为英国人灰心,以能否“农耕”来衡量一片土地是否有经营价值,更多只是一种华夏思维。对于欧洲人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贸易价值。
一片没有经过人类开发的土地,未必没有让人感兴趣的贸易资源。在北半球的这些高寒地区,包括北美大陆的北边以及亚洲北部的西伯利亚,最有价值的商品是生长于哺乳动物身上的毛皮。这是由于在欧洲,尽管受大西洋暖流的影响,温度要高于同纬度的其它地区,但整体还是较欧洲大陆边一端的东亚要湿冷的多(更别说那些地处热带的文明区了)。在这种情况下,欧洲人对动物毛皮的天然需求,较世界上其它文明区要大得多。
很显然,在极寒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的哺乳动物,势必会自然选择出一身厚厚的毛皮。在加拿大生存的毛皮兽中,最让欧洲人动心的是一种生活在淡水中的哺乳动物——河狸。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最初看到这些珍贵毛皮的中国人,误认为这种动物生活在海洋中,所以最初将之命名为“海狸”。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所谓“海狸”与一度在中国广泛饲养的“海狸鼠”并不是同一种动物。原产于南美洲的后者,虽然也属于一种毛皮兽,但其实与豪猪的亲缘关系更近一点。
河狸是一种广泛分布于欧洲及美洲森林地带的动物。生活在欧亚大陆的亚种被称之为“欧亚河狸”,生活在北美的则被称之为“北美河狸”或者“加拿大河狸”。由于气候及人类活动的原因,这种即保暖又防潮的毛皮,当时在欧洲本土存量并不算多。但在17世纪的北美大陆,河狸的数量则超过了1000万只。当然,如果你今天再去看,肯定已经没有这样的数量了。与同样曾经覆盖美国腹地的“北美野牛”一样,“加拿大河狸”当下也成为了一种需要保护的动物。唯一值得这两种动物“欣慰”的是,它们分别成为了两个国家的“国兽”。
哈德逊湾周边的河流,是北美河狸最重要的栖息地。为了获取这些珍贵毛皮,英国人于1670年成立了“哈德逊湾公司”。据此的贸易手段,是在汇入哈德逊湾的诸多河口处建立贸易据点,以向沿河生活的原住民收购以河狸皮为主的毛皮。随着贸易线的延伸,哈德逊公司的势力范围由最初的哈德逊湾东南沿线,逐渐扩张至了整个哈德逊湾流域。由于英国在哈德逊湾的第一任官方代表(总督),是来自英国王室的“鲁珀特亲王”,这块被特许给哈德逊湾公司的土地,又被称之为“鲁珀特地”。
关于鲁珀特地的面积究竟有多大,估计连当时的“哈德逊湾公司”也未必知晓。从法律角度来说,名义上被授权给哈德逊湾公司经营的这片土地,指向是的所有汇入哈德逊湾、福克斯湾,以及哈德逊海峡的河流所覆盖的区域。这三片被“南安普顿岛”分割的海区,我们也可以统称为“大哈德逊湾”。当你把“大哈德逊湾水系图”描绘出来,也就画出了“鲁珀特地”的覆盖范围。具体来说,差不多在400万平方公里左右,相当于现在加拿大面积的40%。
可以这样说,正是毛皮贸易的存在,支撑了英国在“大哈德逊地区”的扩张工作。这与我们日后会展开的,俄国对西伯利亚及阿拉斯加的征服动机如出一辙。然而,虽然在欧洲人登陆北美之初,这片仅有少量原住民生存的土地,看起来像是能够提供取之不尽的毛皮,但再多的资源也终有消耗完的一天。尤其是当北美河狸所需要供应的,是整个欧洲市场时。进入19世纪后期,随着河狸数量的下降,曾经在北美拥有400平方公里名义土地的“哈德逊湾公司”,终于陷入了入不敷出的窘境。1870年,为了弥补亏损,哈德逊公司以30万英磅的对价,放弃了鲁珀特地的所有权,将之“卖”给当时仍为英国殖民地性质的加拿大(这个价格正好弥补哈德逊公司的亏损)。
卖掉“鲁珀特地”的哈德逊湾公司并没有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而是最终转型成为了一家总部设在加拿大,今天在全球拥有480间百货公司的大型零售商(2018年数据)。值得一提的是,有研究表明,当时的美国政府曾经希望以更高的价格,向“哈德逊湾公司”购买鲁珀特地。只不过,以大英帝国当时的实力来说,除非哈德逊湾公司就此放弃在加拿大和世界其它地区的业务,否则主动将之“还”给英国是一种必然选择。
当然,美国也并不是从说哈德逊湾公司一无所获。你一定注意到,在“墨卡托投影”法所描绘的地图上,美国和加拿大边境的西半部,显示为一条“直线”(在地球仪上呈现为曲线)。这条“直线”的准确做标是北纬49度。以流域范围来说,当年的鲁珀特地有一个突出部正处在这条纬度线的南边。1818年,美英两国在以这条纬度线划定边界时,已经将这个突出部的主权移交给了美国。由此也可以看出,哈德逊湾公司在鲁珀特地的权力,并不是真正的主权。
不管怎么说,哈德逊公司的存在,都代表着一段传奇。一如美国的情况一样,加拿大的地势总体来说也是两边高、中点低,而哈德逊湾公司被制空权经营的这片土地,正是加拿大的这片中央低地。要是当年没有哈德逊公司的经营,抑或让其它国家得手的话,今天的加拿大也就不存在了。那么,从哈德逊湾被英国人发现,一直到哈德逊湾公司成立的这整整60年时间中,这样的风险就没有存在过吗?情况当然不是这样。下一节,我们就将具体解读,法国人是如何参与到这场地缘政治博弈中来的。
附图1:鲁珀特地与西北航道 2、巴芬-戴维斯水道3、西北航道示意图 3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2-01 11:01:13 +0800 CST  

楼主:鄙视抢沙发的

字数:5565396

发表时间:2009-07-12 23: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1-29 07:25:20 +0800 CST

评论数:114080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