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缘看世界.温骏轩(第一部分《谁在世界中心》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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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2-09 20:37:23 +0800 CST  
圣劳伦斯河与法国人的“魁北克”
英国人已经来了,法国人还会远吗?当然不会。早在1524年,一名受雇于法国国王的意大利航海家(乔瓦尼•达韦拉扎诺),就曾经探索过后来被英国命名为“弗吉尼亚”,并于1607年开始殖民的美国东海岸地区。与后来英国人为向他们的“处女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致敬,将这片土地命名为“弗吉尼亚”一样,这片土地当时被法国命名为“弗朗西斯卡”,以向当时的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 表达敬意。不过大多数时候,人们还是更愿意称法国在北美所开拓的殖民地称之为“新法兰西”。
将一块陆地标注在海图上,并代表国家宣示主权是一回事,实际控制又是另一回事。虽然大航海时代有着“谁发现,谁占有”的惯例,但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最终能够行权的往往不是最初的发现者。对于这片暂时看不到贸易价值的土地,法国人一直缺乏足够的兴趣。事实上,后来的英国如果不是从三角贸易中尝到了甜头,认定在新大陆开拓种植园也是件有利可图的事,在殖民美国这件事上同样不会太热心。
不过法国染指美洲的时间仍然比英国早得多。十年之后(1534年),法国人就开始着手打通与“新法兰西”的联系线。只不过法国人的切入点,却并不是十年前考察过的那段美国海岸线,而是位于“加拿大”境内。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明明起了个大早的法国,却不可思议的选了块看起来并不适合人居的地方。考虑到后来的美国帮助“英美文明”再次登上世界之颠,而法国一直对自己失去世界领导权而耿耿于怀(虽然貌似法国从来也没得到过),这最初的选择可谓影响深远。
法国人的切入点,是一片被其命名为“圣劳伦斯湾”的海湾。在墨西哥湾以北的美洲东海岸地区,位于最北端的圣劳伦斯湾面积是最大的一个,面积达到23.8万平方千米,与中国的广西相当。然而即使是圣劳伦斯湾的最南部,纬度也超过了45度。要知道俄国千辛万苦在太平洋找到的出海口——海参威,虽然号称“不冻港”,但也都还有三个半月冰冻期(可以借助破冰船通航),而圣劳伦斯湾受海冰困扰的时间比之海参威还要再长一点(每年12月至次年5月)。有鉴于此,习惯以军事视角审视海岸线价值的部分读者,应该会更为法国人在风帆时代的选择感到不可思议。
说到这里,是不是对法国人的选择感到绝望了?其实也还好了。由于还能受到“北大西洋暖流”的润泽,圣劳伦斯湾周边海岸线的温度比之加拿大内陆地区相比,还算是温润的。以海湾南部的“爱德华王子岛”为例,其冬季的平均气温在零下7度左右,夏季平均气温也能达到20度。总得来说,将整个圣劳伦斯湾沿岸的气候,与中国东北的黑吉地区做对比,大致也就有个印象了。两地的区别在于,受季风影响的中国东北地区,在降水上呈现出“雨热同期”的特点,70%的降水集中在夏季。而在圣劳伦斯湾地区,各季节的降水并没有显著的差异。
在东亚历史上,中国东北地区除了辽宁地区能够进行农业开发,有机会为中原王朝的扩张提供支撑以外,刚才我们用来做类比的吉林、黑龙江地区,更多是以“渔猎”文化的面目进入中央之国历史。那些生活在白山黑水中的渔猎部落,能够引发中原王朝兴趣的特产,几乎都是源自于自然的馈赠。上述比较再一次坐实了我们最初的判断:法国人对圣劳伦斯湾的兴趣点并不在于农业,而在于在此可以获取某种能够在欧洲卖出高价的商品。
在一片看起来能冻掉下巴的土地上,到底有什么东西那么吸引法国人呢?回看前面对“哈德逊湾公司”的解读,答案已是呼之欲出了,那就是毛皮。以位置来说,圣劳伦斯湾无论在气候还是航距上都具优势,如果不是法国人抢先一步的话,英国人也不用跑到位置更偏远的哈德逊湾去收购毛皮。对于法国人来说,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所热切盼望得到的毛皮兽是生活在淡水中的“河狸”,而不是中国人所误会的“海狸”。换句话说,圣劳斯湾之于“新法兰西”的价值,就像哈德逊湾之于“哈德逊湾公司”一样,只是用来对接周边河流的中转站。
河流是陆地的血管。想了解有到底是哪些河流,催生了法国在这一地区的毛皮贸易,就得先看看圣劳伦斯湾周边到底有哪些陆地。过滤掉那些一定会存在的零星小岛,帮助生成圣劳伦斯湾的陆地总共有三部分:拉布拉多半岛、阿卡迪卡半岛,以及纽芬兰岛。大家先记住这三个地理分区的名字,它们在北美地缘政治史中的作用,在后面的内容中都会一一展开。
在这三个地理分区中最容易在地图中找到,并且已经在前文中多次出现的是“拉布拉多半岛”。通常情况下,提到拉布拉多这个名字,人们最多联想到的是“拉布拉多犬”。有观点认为拉布拉多犬的原产地并不是拉布拉多半岛,而是隔壁纽芬兰岛。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法国人并不是为了拉布拉多犬身上的毛皮才跑到这里来的,所以关于这个问题的考证就不展开了。
作为北美面积第一、全球面积第四的半岛形陆地(面积140万平方公里),拉布拉多半岛的生成与面积比它小不了多少的“哈德逊湾”有着直接关系。简单点说,正是由于哈德逊湾在地质运动中的形成,才在北美大陆的东北部切割出这么一个面积巨大的半岛。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在这种高纬度地区,你最不能相信的地缘因素就是面积了。拉布拉多半岛的河流当中,固然生长了不少河狸,但以人类的标准来说,整个半岛唯一还算是适合人类聚集的地区,就是能够受到一点北大西洋暖流关照的“圣劳伦斯湾”沿岸地区。
当然,前面我们也说了,法国人并不是为了在这一地区殖民而来的,他们更关注的是哪些河流能够帮助他们接触到那些喜欢在河流中筑坝的河狸,以及能够把它们出售给自己的原住民。从这来说,圣劳伦斯湾的海岸线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发现,由于半岛东高西低的地势,使得圣劳伦斯湾水系的辐射范围。较哈德逊湾要更小。这种地理格局在当时同时还造成了一个地缘政治:尽管法国一直声称自己拥有哈德逊湾的主权,并且拒绝使用这个带英国色彩的名称(法国人称之为“北湾”);而英国同样也一直觊觎圣劳伦斯湾的利益,但两国在这拉布拉多半岛所能延伸的利益区间,实际都只有各自海岸线所能辐射的那部分流域区。
真正让法国人在这一地区眼前一亮的河流,是一条与圣劳伦斯湾同期被发现,并以相同名字命名的河流——圣劳伦斯河。这条河流的宽阔的下游部分,同时也是阿卡迪卡半岛与拉布拉多半岛分割线。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母亲河,如果说有哪条河流是加拿大的母亲河,那么肯定非圣劳伦斯河莫属了。抛开它在加拿大历史中所发挥的核心作用,单从圣劳伦斯河流域养活了半数加拿大人这一点来说,它的核心地位亦是无可动摇的。
对于当年的法国人来说,圣劳伦斯河的存在意义有二:一是沿着这条加拿大第二长河流延伸贸易线,来自法国的皮毛商们能够与更多的土著接触并收购到毛皮;二是这是一条向南延伸的河流。你应该已经注意到了,今天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线的西半部,是由一条直线——北纬49度线所决定的,如果将这条直线一路向东延伸的话,它刚好延伸到到圣劳伦斯湾河口一带,其与横亘于“五大湖”湖面之上的美加边境东半部之间,包夹而成了一片看起来像是美国身上割取的三角地带。单从纬度上你应该也可以感受到,这个主要以“圣劳伦斯河流域”为主体的三角地带,应该有机会成为整个加拿大最温暖和最适宜人居的区域。
这个结论的确大体正确。之所以不说绝对正确,是因为在北太平洋暖流的影响下,加拿大西部沿太平洋的海岸线部分气候还要更温暖些(虽然纬度超过了49度),并且成为了加拿大的另一个人口稠密区。然而无论从面积、总人口还是历史来说,无论你把视线定位在北纬49度线以南,还是锁定在“圣劳伦斯河流域”这个关键词上,这个突出部在加拿大的核心地位,都是无可动摇的。一个假设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直观的感受这一地区的重要性:如今加拿大的总人口在3700万左右,假如当年美国有如今那么强大的实力,并且在霸道到一定要将全部的美加边境线以北纬49度线进行切割的话,那么今天的加拿大的人口就还要少上2000万了。
追根溯源,加拿大能够将控制线延伸到五大湖,并不是因为当年阻止美国独立的大英帝国有多努力,而是源自于法国人的开拓。1600年,在英国准备向北美开拓的前夜,已经在圣劳伦斯地区进行了半个多世纪毛皮贸易的法国人,决心正式在圣劳伦斯河布点,以从战略角度保护自己在这一地区的利益。一如英国经历过多次失败,才在美国东海岸登陆成功一样,法国最初的殖民尝试也遭遇了多次失败。在英国人的尝试中,最大的危险源自于原住民的攻击。而在圣劳伦斯河下游,原本也担心这一点的法国人,却发现寒冷才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法国在圣劳伦斯河下游的困境,一定程度是因为这一段河道实在太过宽广。整个圣劳伦斯河下游河道呈现出外宽内窄的“喇叭型”走势,圣劳伦斯湾西北部的“安蒂科斯蒂岛”是河-湾的地理分割点。如果以“安蒂科斯蒂岛”西端的水面来计算河口宽度,河口的宽度将达到惊人的130公里。即使在下游河道的最南端,河面的宽度也有13公里。这种开头使之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海湾而不是一段河道。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与世界其它大河不同的是,圣劳伦斯河的河道并不是河水冲刷形成的,而是一条原本为冰川覆盖的海底海峡。在地质运动将其抬升之后,才因承接上游的冰川融水而成为了条淡水河。
这种形状和宽度,使得海水与淡水在圣劳伦斯河下游,始终处在博弈状态。冰冷且比重较大的海水,在下层努力往下游河道渗透;淡水则从上层突围注入圣劳伦斯湾。如果不是圣劳伦斯河水量够大,相信这段宽广的下游河道,属性就应该是海湾了。尽管如此,圣劳伦斯河下游的水文属性还是呈现出很强的海洋性,更容易受到外部恶劣海况的影响。
好在圣劳伦斯河并不总是那么宽,如果你从安蒂科蒂斯岛出发,重走下当年法国人的探索之路,在溯河而上600公里后,你在河道中央会发现一个挤占了大半河道的岛屿——“奥尔良岛”。河道在这个岛屿之西骤然收窄至一公里左右,由此再往西南方向延伸的圣劳伦斯河,开始呈现出正常淡水河的状态。地理上看,位于奥尔良岛西南的这个河道收窄处,就是圣劳伦斯河中、下游的分割点。
很显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个圣劳伦斯河中下游分割点,都是最具备战略价值的殖民点。1608年,在英国艰难创建他们在北美的第一个永久殖民点——詹姆斯镇的第二年,法国人在此创建了他们在新法兰西的第一个永久殖民点。在后来的历史中,英国人的这个第一早已泯然于众人中,而法国的这个第一却一直活跃在北美地缘政治舞台上。至于它的名字,相信只要是关注过北美政治的人都一定听闻过,它就是“魁北克”。
魁北克之所以那么知名,是因为它在加拿大一直以异类而闻名。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加拿大脱胎于前英国殖民地。作为加拿大的一个省,魁北克却以超过80%法国后裔的比例,一直试图从加拿大的版图中独立出去。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性,魁北克甚至在1977年立法通过《法语宪章》,指明法国为魁北克唯一官方语言(加拿大的官方语言则是英语和法语双语)。为此,魁北克还组建了专门的“语言警察”,以检查市面上的招牌或者海报,有没有将法语作为主导语言。
实际上,在国际舆论中屡屡暴光的“魁北克”与刚才我们说的“魁北克”还不完全是一个概念。一直在谋求独立的是“魁北克省”,而刚才以新法兰西第一殖民地形象出现的,是现在的“魁北克市”。当然,既然省市同名,大家也一定想到了,魁北克市就是魁北克省的起点。以之为起点探究法国在这一地区的殖民史,不仅能够帮助我们了解魁北克问题是怎么出现的,更有助于理解加拿大与美国的分割问题。
作为新法兰西的第一个殖民地,以及当下魁北克省的首府,魁北克的地缘政治地位自然是毋庸置疑的。其扼守圣劳伦斯河中下游分割点的位置,更使得当年的法国能够凭借地势优势,阻挡外部竞争者染指魁北克以南地区。另外,如果想确保自己的圣劳伦斯地区的长期利益,光靠来自法国本土的力量可是不行的,必须向这一地区移民,并且种植出足以自给的粮食,才能够做到这点。
在这片寒冷的土地上,想要吸引移民并开展农业活动,最重要的因素是温度。以温度来说,魁北克以南的圣劳伦斯河中上游地区,要比以北下游更高一个层级。作为欧洲人主粮的小麦,能够相对温暖的几个月当中播种和收割。另一个吸引法国人向此移民的原因,在于与大多数冲积平原囤于河流不同的是,海湾属性圣劳伦斯河下游并没有形成宽阔的沿岸平原带。而其中游地区,却在地质运动和冰川的作用下,形成了大片平原区。
一片相对温暖、平整,又不缺水的土地,注定能够承载更多的人口。在建立魁北克市之后,法国人又溯河而上,在整个中游平原建立了一系列城镇。这当中尤其以位置居中的“蒙特利尔”最为重要(1642年)。在法国殖民时期,蒙特利尔发展成为了整个新法兰西的交通枢纽及商业中心,来自整个流域的毛皮大都在此交易,并通过魁北克运往欧洲出售。由此导致的一个地缘政治后果就是,今天整个圣劳伦斯河流域第一大城市并不是魁北克而是蒙特利尔(同时也是加拿大第二大城市)。
在将殖民线扩张到圣劳伦斯河中游后,法国在北美腹地的扩张工作并没有结束。目前在我们的解读中,这条河流的上游还没有出现呢。不过通常情况下,一条河流的上游被殖民者忽视也是正常的。谁让这些河流的上游,通常处在人烟稀少的山地、高原之上呢。很多时候,这些上游高地只有在确定两国边境时,才会为政治家所关注,并授命地理学家们把它们清晰的标注出来。然而圣劳伦斯河的上游地区却完全不是这种情况,这是它的上游水系甚至比“圣劳伦斯河”本身还要知名的多。以至于如果要更准确的为整个水系命名,我们应该将之称这“圣劳伦斯河-五大湖水系”。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2-09 20:38:59 +0800 CST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2-09 20:39:42 +0800 CST  
上、下“加拿大”与五大湖的分割
一个试图在海外谋求利益的国家,需要有一些特别的手段提升殖民地的人口数量,以应对来自原住民及竞争者的威胁。就这个问题来说,历史上曾经历过多次种族大整合的伊比利亚半岛,态度相对要开放的多。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并不特别忌讳在血统里吸收其他种族的成分。相比之下,源出日耳曼系的西欧诸国,在种族问题上就要保守的多,他们仍然更倾向于依靠自我造血功能,来扩张对殖民地的控制力。
毫无疑问,法国并没有为“新法兰西”吸引到足多的移民。在其不得不退出北美时,其与英国殖民地1:23的人口比说明了一切。这当然不是因为法国的人口比英国少,今天两国的人口都是6000多万,属于同一个数量级。追溯历史,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在于采取的不同移民政策。更准确说,对不同信仰者移民海外的态度,决定了两国殖民地人口的规模。在王权受取制约的英国,认定英国国教需要改革的“清教徒”们,可以选择前往殖民地建立自己的理想国。而对于并不认同“清教徒”诉求的英国王室和政府来说,这种做法即是一种妥协,也是一种双赢。即使得这些不稳定因素,不至于影响到国内政治稳定;又为殖民地的开拓提供了志愿者。
在法国,情况却并不相同。如果说大英国帝国历史是一部“君主立宪制”的成长史,大陆属性的法国,则一直在努力克服与生俱来的地缘分裂性,试图以中央集权及“绝对君主制”为手段称霸欧洲。客观说,两种价值倾向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地缘背景,在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中亦各有优缺点。具体到增加殖民地人口这件事来说,英国的价值取向及做法,在结果上更为有效。反观在宗教改革中坚持继续以天主教为国教的法国,则倾向于选择坚定的天主教徒移居殖民地。
17世纪60年代,在法国向北美移民时间已经越过半个世纪后,法国人悲哀的发现,这片寒冷的土地真正能够吸引到的长期定居者,总数仍然只有3000余人。原因在于,“新法兰西”虽然因为能够出产毛皮而吸引男性冒险者,但对女性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一片没有女人和孩子的土地,注定是没有生机的。如果想让殖民地长期运转,并在粮食上自给的话,构建以家庭为单位的殖民地社会则是必须的。
为了让“新法兰西”产生自我造血能力,法国开始在17世纪中期尝试有组织性的,向北美输入适婚的女性移民。在所有的做法中,尤以由当时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计划最为引人注目。其具体做法是:在虔诚的女性天主教徒中招募志愿者(大多为修道院抚养的孤儿),以提供嫁妆的方式鼓励她们前往“新法兰西”择偶。这一延续时间为十年的计划(1663-1673),共为新法兰西输送了800多名适婚女性。
由于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这些肩负振兴“新法兰西”重任的法国女孩,被称之为“国王的女儿们”。受益于以“国王的女儿们”为核心的女性人口导入计划实施,新法兰西的人口在短短十年时间里出现的成倍的增长。男女比例的平衡以及孩子们的出生,不仅让这片原本军事、贸易属性强烈的殖民地,得以向正常社会转型,更让法国在维护北美利益的时候有了更多的底气。
然而在对比隔壁英国殖民地的人口增长情况后,相信无论是当时坚持认定应该选择虔诚天主教徒,向新法兰西移民的红衣主教“黎塞留”,还是以法国历史上最伟大国王自居的“太阳王”路易十四,都仍然会感到底气不足。要知道仅仅只用了30多年时间,英国殖民地就拥有了超过50000的人口。这很大程度是因为,为了建立心中的理想国,清教徒们不仅是举家迁徙,甚至是整个社区一起向北美移民。这使得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几乎一开始就拥有了自我造血机制。如果你知道,新英格兰在最初的时候,就吸引了两万清教徒前往拓荒,就会不为英国殖民地迅速增长的人口而感到惊讶了。
英国在殖民地信仰上的开放性,使得当时英国殖民地,乃至后来的美国能够吸引到更多的移民。这些移民,并不仅仅来自于英国本土。事实上,由于法国在移民政策上的信仰选择,即使是法国国内的新教徒在选择向北美移民时,也往往会前往英国殖民地。而新法兰西则在初步形成造血机制后,继续陷入新移民数量不足的囧境。以至于当年那800多名“国王的女儿们”,还会被后来的人称之为“魁北克的母亲”,以纪念她们在加拿大法语区的开拓中,曾经发挥过的关键作用。对于这些法国女性来说,这固然是一种殊荣,但由此也能看出法国和“新法兰西”在吸引人口的方面,做得多不尽如人意。
法国的集权倾向,同样影响了他在南美洲的扩张。16世纪中和17世纪初,法国的新教徒曾两度尝试过在巴西建立殖民地。包括1555年-1565年的“南极法国”,以及1594年-1615年的“赤道法国”。只不过,相比新教那种更倾向于自我管理的组织结构,法国对中央集权制的需要,使得其更倾向于继续以天主教立国。并同时不愿意看到新教徒们在海外的努力,影响到政权的稳定。这种战略取向,最终使得在殖民时代结束之后,你在全球范围内看不到由法国后裔所建立的“法语国家”。在英、美、加、澳、新五个系出大英帝国的英语国家,能够凭借彼此间紧密的历史、地缘关系,打造 “五眼联盟”的今天,法国所能做的仍然只是跟大航海时代之前一样,在欧洲大陆谋求主导权(进而扩张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
人口的不足,不仅导致法国在与英国争夺北美的战争中落败,更影响到了“加拿大”内部地缘政治结构,以及与美国的边界划分。在英国治下的“北美十三殖民地”谋求独立之时,并不是所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英国人,都赞同这种选择。彼时英国刚刚通过战争(1763年),从法国手中夺取了其在北美的大部分殖民地,尤其是身为“新法兰西”地缘核心的“圣劳伦斯河-五大湖流域”,也就是最初的“加拿大”。在无力阻止美国独立的情况下,那些仍然忠于女王的英国殖民者(被称之为“效忠派”),开始向已经变身为英国殖民地的加拿大境内迁徙。
由于受人口规模所限,法国在圣劳伦斯河流域的有效殖民线,实际只扩张到了蒙特利尔所处的“渥太华河-圣劳伦斯河”相接河口三角洲。这使得北上的“效忠派”们得以迅速填满蒙特利以南至伊利湖的区域。为了英国人与法国遗民能够彼此按照自己习惯的方式自我管理,大英帝国决定以渥太华河为分割线,将“圣劳斯河-五大湖流域”分为上、下两部分。以英国人为主的南部地区被称之为“上加拿大”;以法国人为主的北部地区则为“下加拿大”。
所谓上、下加拿大地区,也就是现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与“魁北克省”的前身了。在“哈德逊湾公司”将大哈德逊湾流域的土地管理权,交还给英国政权后,上、下加拿大地区都得以将行政线,进一步扩张到了哈德逊湾。只不过无论是英国后裔还是法国后裔,都仍然更愿意聚落于气候更温暖的“圣劳伦斯河-五大湖流域”。并由此诞生了“魁北克-温莎走廊”这条加拿大核心走廊。从这个角度说,法国人如果一定要说他们创造了“加拿大”倒也不尽然,最起码英国人可以说,是他们开发了“上加拿大”。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蒙特利尔这个法属殖民地的中心地带,是围绕着整个渥太华河口而兴起的,所以上、下加拿大的分割线,也就是安大略、魁北克的行政边界在这个位置上向南拐了个湾,以确保法国后裔和魁北克省能够完整的保留它最重要的地缘政治遗产。单纯以位置和体量来说,蒙特利尔倒是很适合做加拿大首都的。只是鉴于上、下加拿大问题,本质是加拿大的“南北问题”。一如美国人在南北交界之处,择地兴建“华盛顿”以充当国家首都一样,英国政府也选择了在上、下加拿大交界的渥太华河之侧,新建了政治中心——“渥太华”(1826年)。
上、下加拿大形成的这段历史,有助于我们更深的理解加拿大内部地缘结构,以及魁北克问题的产生。不过更引人关注的,是英、美两国当时到底是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分割五大湖的。在对一地区进行行政切割时,依“山形水势”而划界是最常见,也最容易取得共识的做法。具体来说,就是或以两大水系的分水岭;或以水域中线为原则划界。由此来说,在大英帝国被迫同意美国独立之后,双方在五大湖地区的划界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仍为英国殖民地身份的加拿大,完整的获得五大湖流域的所有权,将五大湖与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分水岭定为美、加分界线;二是找到五大湖也就是圣劳伦斯河流域的源头,然后以这个源头为起点,伊利湖与圣劳伦斯河的连通点为终点,勾画出五大湖水域的中间线,并以此来分割五大湖。
从英国的角度来说,肯定是想完整的将五大湖流域留在自己的境内,但从美国的角度来说,同样很难坐视英国独享五大湖。最起码从安全角度来说,这个巨大的淡水湖群可以充当一个天然的缓冲带和屏障。事实上,安全同样是当时的大英帝国所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如果一定要依分水岭原则来划界,英国就需要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在五大湖之南守住这样一片平坦的突出部。既然当时的英国,无力阻止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三十殖民地独立,甚至同意美国的西部边界为密西西比河,那么再因为这个无险可守的突出部,增加自己的安全成本,看起来并没有特别必要。
最终,在1783年旨在结束美国独立战争的《巴黎和约》中,双方议定了以圣劳斯河源头为起点划定美、加边界的方案。然而这个方案并没有马上解决双方的边界问题,鉴于五大湖是圣劳伦斯河流域的一部分,并且已经准确得知五大湖的出水口在伊利湖北端的情况下,认定圣劳伦斯源头的任务,实际变成了到底哪一条注入五大湖的河流,其源头离这个出口最远。
经过勘测与谈判,这个决定美、加两国到底能够得到多少五大湖湖区的源点,终于被落实在了地图上。至于这个点在哪,其实也很好找。如果你去观察美国本土地图,一定会发现它的西半部除了沿海部分以外,本质是一条纬度线(具体说是北纬49度线),而东半部则明显是依山形水势划定的不规则线。这两段边界线的交接点,就是当年英、美两国确定的“圣劳伦斯河-五大湖”流域的源头。
这个源头同样是一个湖泊,被命名为“伍兹湖”。其与五大湖最西端的“苏必利尔湖”之间,通一系列小型湖泊和水道相连。双方在划界之时,需要确定到时是哪条水道,能够成为连通伍兹湖与苏必利尔湖的航道。因为这条航道,将成为美加边境的一部分。至于五大湖区的分割就要简单的多了。在每个湖泊的进水口与出水口之间划定一条直线,就可以很容易的对湖区作出分割。唯一的问题在于,苏必利尔湖与其东部休伦湖之间的连线,并不需要经过西南部的密歇根湖。这使得美国完整的得到了,这个位于五大湖主航道以南的湖泊,并且分得了超过70%的五大湖流域。
假如当年造物主让密歇根湖的某条支流,延伸的长度超过伍兹湖与苏必利尔湖之间距离,那么情况则会完全相反。加拿大将完整得到“苏必利尔湖”,而位于密歇根湖以西,以密歇根州为主的这部分美国领土,将成为加拿大的一部分。有趣的是,即使当时的政治家和测绘人员,严谨的根据条约议定的原则,并遵循地理规则划出了在五大湖流域的美加边界,但这条边界还是出了一个技术上的小错误。
这个小错误出现在“伍兹湖”最西端的确认上。确认源头的标准在于,从哪个点出发能够最大限度延伸水域的总跨度。当时被认定为有资格承担这个特殊任务的,是位于伍兹湖西北部的一个向西延伸的峡湾。这个峡湾与伍滋湖出水口之间的连接线,亦因此成为了美加边境的一部分,并将伍兹湖主体平均分给了美、加两国。同时由于这个源点位于英美两国议定的西部边境,也就是北纬49度线以北,因此这个被法律认证的“圣劳伦斯河-五大湖流域”起点,与北纬49度线之间还划出了一条长约43公里的南北向直线,以充当东西两段边境线的连接部。
问题就出在这条连南北向的连接线上。若干年后,当这片土地真的开始为移民所开发后,双方发现伍兹湖的最西端其实并不是在西北部,而是位于北纬49度线的西南部。依照之前确定经纬度来划分这部分边境的话,美国不仅错误的得到了大片湖区,更在北纬49度线以北,得到了一片三面为美国领有的伍兹湖水域所包围,陆地部分却只与加拿大相接的“飞地”。
基于位置关系,这块面积为4.50平方公里美国领土被称之为“西北角”。尽管加拿大方面并没有在外交层面,提出过对这片定居有60人的美国领土,提出过主权要求,但加拿大民间却一直有人认为这个错误应该得到纠正。只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有政治家认为,这个小小的历史错误,能够影响美、加两国那新如兄弟的同盟关系。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2-21 23:51:57 +0800 CST  
纽芬兰岛与“大浅滩”的鳕鱼
“圣劳伦斯河-五大湖流域”或者说最初的“加拿大”,并不是新“法兰西”的全部,除掉并没有实质进行殖民工作的“路易斯安那”以外,法国移民还在加拿大东部开拓了一块重要殖民地——阿卡迪亚。阿卡迪亚之名来源于古希腊神话。如果用大家熟悉的名词来概括它的意思,对应的就是“乌托邦”或者“世外桃源”。以这个名字来命名殖民地,我们将要展开的“阿卡迪亚”地区,意味着在法国人心目中,应该是充满着生机和希望。
以现在的行政概念来说,法国人打造的“阿卡迪亚”殖民地涉及到三个加拿大省份,包括:新不伦瑞克省、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以及美国最东北部的缅因州。当你在地图上把这些行政区都标注出来,就会发现它们在地理结构上可以被概括为“圣劳伦斯湾地区”。作为进入“圣劳伦斯河”的必经之地,表面看法国在围绕“圣劳伦斯河”打造“加拿大”的同时,控制“圣劳伦斯湾”周边地区应该是很自然的事,但既然法国当年将之单独划成了一片殖民区,而不是加拿大的附属之地,意味着这一地区本身应该有商业和殖民潜力。
在圣劳伦斯河流域,吸引法国人的源动力是那些喜欢在淡水中筑坝,能够帮助欧洲人对抗湿冷冬季的“河狸”,而圣劳斯湾周边地区吸引力的最初体现,则是其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如果说“河狸”是法国毛皮贸易的代表性动物,那么这一地区最核心的渔业资源又是什么呢?答案是“鳕鱼”。
鳕鱼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的行文中。还记不记得,五月花号最初的登陆地就被英国人命名为“鳕鱼湾”。以某种重要资源命名被发现地区,是大航海时代的通行做法。比如位于西非的:黄金海岸、象牙海岸、奴隶海岸、胡椒海岸。由此看来,鳕鱼是不是也是一项重要的资源呢?答案是肯定的。最起码自中世纪时起,海鱼在西、北欧就是最重要的蛋白质来源。这一方面是由于西北欧拥有漫长的海岸线,以及航海传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天主教自中世纪在意识形态上所确立的统治地位。
每一个宗教,都会制定一些禁忌性的规定,以验证信徒的忠诚度。食物禁忌是这种设定主要形式。比如穆/斯/林对猪肉的禁忌、印度教婆罗门阶层的素食主义。而每种禁忌背后,又都有着地理环境因素。伊斯兰教原始的游牧属性(猪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印度恒河流域湿热的气候环境(不利于肉类的保鲜),便是这两种食物禁忌形成的初始原因。天主教徒们则在每年“复活节”前有一个长达40天的斋戒期(被称之为“四旬期”)。
对于守斋之人,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不能吃肉。然而任何禁忌在理论上都有绕过的可能,尤其在它跟人的生理需求发生冲突时。就天主教的斋戒来说,肉类被限定在了所谓“热血动物”范围,鱼类则不在此范围内。这意味着,在天主教统治下的欧洲,即使你不喜欢吃鱼,每年最起码也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必须以鱼类为主要食物来源(除非你能忍受吃素)。每一种习惯都是特定环境需要养成的,味蕾也是如此。比如中国有多在某地人食之如甘露(比如北京的豆汁),外地人避之不及的地方性美食。如果出于政治或者宗教需求,使得全国人民在某一个时段不得不选择的话,相信都有机会成为全国性“美食”的。
被送上餐桌的海鱼,有大半都是来自于北大西洋的寒冷地带的鳕鱼。这些鳕鱼在被风干或者用来自地中海的食盐腌制之后,成为了西欧地区重要的热量和蛋白质来源。顺便说下,有人认为欧洲人之所以那么渴望得到香料,是因为香料可以用来延长这些海中食物的保鲜期。其实纯粹从储存食物的角度,香料的需求,整体算是一种奢侈品而不是必须品。更鲜为人知的是,由于欧州人只对鱼肉感兴趣,那些中国人可以用筷子和复杂烹调手法做成美味的鱼头,通过会被制成鱼粉喂牛,间接为欧洲人的身体补充蛋白质。如果说“河狸”是加拿大的国兽,那么“鳕鱼”则几乎可以算得上是英国人“国鱼”了。19世纪的英国人,在“听说下雨天,鳕鱼条和土豆炸着吃更配”后,做法简单、热量丰富的“炸鱼薯条遂”遂成长为英国的“国菜”。当然,这只是个玩笑了。反正英国人在饮食问题上,也不是第一次被人嘲笑。
英国人当时所食用的鳕鱼,有相当部分来自于北美附近海域。不过帮助五月花号和清教徒完成登陆工作的“鳕鱼湾”并不是鳕鱼的主产地,让欧洲人大开眼界的鳕鱼产地,其实也不在圣劳伦斯湾,而是在“纽芬兰岛”东南。如果你手边有一张能够显示海洋尝试的地形图,应该有机会看到,在纽芬兰岛东南有一块面积比之大一些的倒三角浅滩区。这一盛产鳕鱼的浅滩被称之为“纽芬兰大浅滩”。在海洋渔业中,这片水深仅25-100米的海底高原是如此的著名,以至于人们在称呼它时甚至不需要纽芬兰这个前缀,而直称其为“大浅滩”(Grand Banks)。
从渔业角度命名的话,“大浅滩”又被称之为“纽芬兰渔场”。海洋是鱼类的天堂,但并不是所有海区都蕴藏着丰富的渔业资源。温带大陆架海区是渔业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比如在面积辽阔的南中国海地区,真正能够这渔民们带来收获的,还是那些岛礁周边的浅海区(特别是泻湖之中)。阳光、土壤、水资源是影响陆地植物生长的三要素,并通过食物链影响到动物结构,海中生物的生长同样受这三要素影响。
所谓大陆架,通俗点讲就是大陆在海面之下的延伸,在某一个地质或者历史时期,甚至会露出海面成为大陆。这一地理特性,使得大陆架距离海面都不会太深(通常不会超过200米),并且越接近大陆越浅。处在海洋食物链底端是的是浮游植物。浮游植物的生长需要光合作用,及海底的淤泥提供养分。大陆架的水深,使得浮游植物不仅更容易完成光合作用,也更容易从海底得到养分。另外,仅从与大陆的距离来说,大陆架地区的渔业资源也更容易为人类所捕捞。当然,就像陆地上的农田、草场有质量之分一样,也并不是每一处大陆架都有机会成为优质渔场的。在这颗蓝色星球上,总计有四处公认的优质渔场,除了我们正在解读的加拿大“纽芬兰渔场”以外,还包括有:秘鲁的“秘鲁渔场”、日本的“北海道渔场”、英国的“北海渔场”。
一个渔场能够脱颖而出,肯定是因为它比别的海区拥有更丰富的浮游生物(包括浮游植物,以及以其为食的浮游动物)。有趣的是,能够让浮游生物出现爆发式增长的,正是刚才与陆地植物生长相比较时,所缺失的一个要素——水。难道是这四大渔场所处的海区,海水特别的优质,特别有利于浮游植物的生长?当然不是。这里说的“水”指的是“洋流”。上述四大渔场除秘鲁渔场以外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处在寒流与暖流的交汇之处。寒流与暖流的相遇,会使得上下层海水进行交换,上泛的海水将海底所富含的营养盐类,带至浮游生物所生长的上层海水中,从而使得土壤与阳光两大要素的结合趋于完美。至于秘鲁渔场,实际也是因为寒流上泛,能够将海底的营养物质带至上层海水。只不过,造成海水交换的因素并非是有对向而来的暖流,而是来自从陆地深处吹向海洋的“东南信风”。
以纽芬兰渔场的位置来说,你很容易想到它并不缺少寒流。从北极方向而来的寒流,在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命名。在格陵兰岛海域被称之为东、西“格陵兰寒流”;流到巴芬湾,就被叫作“巴芬寒流”。至于把“大浅滩”海底营养物质带出的寒流,则是来自纽芬兰岛之北的“拉布拉多寒流”。与其迎面相对的,是从赤道方向北上的“北大西洋暖流”。对于这股暖流,我们并不陌生。整个欧洲得以在如此高的纬度,拥有适合人类大规模生存的气候,便是直接受益于“北大西洋暖流”,以及将海洋温度带向大陆深处的“西风”。
尽管西风没有为办法为同纬度的加拿大内陆,同样带来“北大西洋暖流”的问候,但这股来自赤道的暖流,终于在还在纽芬兰岛附近为人类做出了贡献,帮助滋养了那么多的鳕鱼。那么,大浅滩鳕鱼多到什么程度呢?据说你只要把一个放了石头的篮子坠入海中,就能捞起满满一篮子鳕鱼。如果钓鱼的话,甚至都不要鱼饵。不管这些说法是否夸张,这片面积约12万平方的海域的确都有着足以让人垂涎的渔业资源,并在捕渔季吸引来大量的渔船。
值得一提的是,1912年4月14日23时40分左右,泰坦尼克号正位于大浅滩之南约150公里处与一座冰山相撞而沉没。这不由得让人设想,要是它当年的航线再稍微向北偏移一点的话,乘客们获救的机会也许将大上许多。实际上,纯粹从航程角度考虑,从泰坦尼克号的出发地英国,到目的地纽约之间航线,的确是应该经过纽大浅滩的。然而在处在捕渔季的渔场中航行,这种选择反而会增加事故的风险。毕竟相比漂浮的冰山,渔船的数量可要多得多。这样看来,反倒是那些鳕鱼的存在,阴差阳错的让泰坦尼克碰到了那座,原本不在最短航线上的冰山。
回到最初的话题上来。法国并不是唯一觊觎纽芬兰鳕鱼资源的国家。1583年,寻找“西北航道”的英国探险家汉弗莱.吉尔伯特发现了纽芬兰岛,以及鳕鱼资源的存在,并宣布纽芬兰岛为英国殖民地。从这个时间点来说,纽芬兰岛可以算得上是英国的第一片海外殖民地。不过最初英国渔民只是在捕鱼季周期性的来此捕鱼。因此以建立永久殖民地的标准来说,这个第一还是应该归属于“詹姆斯敦”。另一个问题在于,今天我们再说英国人“发现”纽芬兰岛可能会遇到一点小小的争议。
我们知道,英国并不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并且现在的英国不包括爱尔兰的大部。当年发现纽芬兰岛的那次探索之旅,所需资金却是从爱尔兰的天主教徒中所募集,而后来受英国商业公司雇佣前往纽芬兰鱼场捕鱼的,亦主要是来自爱尔兰的季节性渔工。19世纪中期,在爱尔兰因土豆绝收而爆发大饥荒(俗称“马铃薯饥荒”)时,受这一传统及早期爱尔兰定居者的影响,纽芬兰再次成为了爱尔兰农民的移民目的地。在爱尔渔民看来,那些鳕鱼就像陆地上土豆一样,是他们的生存之本。
今天,一定要从族裔的角度来判定纽芬兰居民的民族成分,爱尔兰裔应该是最重要的一支。在整个圣劳伦斯湾周边地区,这种情况并不是唯一。比如在圣劳伦斯湾南部的岛屿省份“爱德华王子岛省”,占据主体的是苏格兰裔;位于阿卡迪亚半岛的“新不伦瑞克省”,则为英格兰裔与法裔为主;以阿卡迪亚半岛的东部延伸——新新科舍半岛为核心的“新新科舍省”,则同样以苏格兰裔为主。除了纽芬兰岛的爱尔兰裔以外,这些英国族裔的形成,大都始于美国独立之后“效忠派”的迁徙。当你需要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重新生活时,以原有的族源关系为纽带形成聚落,是很自然的选择。
作为最终的胜利者,英国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分配土地,但如何处理之前在此的法国人是一个大问题。好在法国人并没有布满整个“阿卡迪亚”地区。以最容易染指鳕鱼的纽芬兰岛来说,法国人控制着这个三角形岛屿的西、南两面。而岛屿的东面,尤其是直接与渔场相接的南部突出部——阿瓦隆半岛,则始终为英国及爱尔兰渔民所控制(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的首府“圣约翰”也位于这个半岛之上)。
现在问题来了,在英国全面控制阿卡迪亚之前,法国人又做了些什么呢?如果说圣劳伦斯河中游河谷,是法属加拿大地区的核心,那么法属阿卡迪亚地区的核心又在哪里呢?这些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2-27 20:56:09 +0800 CST  
2019/2/8
五大湖与法国人的“加拿大”(补发)

比起圣劳伦斯河来,五大湖的名声要大得多。除了它巨大的面积让人过目难忘以外,还在于其滋养了:芝加哥、底特律、多伦多等世界知名城市。巨大的面积,还为五大湖带来了惊人的储水量。很多中国人在谈及贝加尔湖时,都会为这个中国曾经有机会染指的湖泊,其储水量居然能占地表湖泊、河流所蓄积的总淡水量五分之一而感到震惊。鲜为人知的是,五大湖的淡水储量同样能够达到这个比例。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俄、美、加三国在世界淡水资源争夺中,占据绝对优势。实际上,地球上的淡水绝大部分是以冰川和地下水的形式存在,湖泊与河流中所储存的淡水只占总淡水量的千分之三。更重要的是,一片土地能否有生机,主要还是取决于它的年平均降水量,也就是那些能够在自然界循环利用的“活水”。即使是阿拉伯、中亚的沙漠绿洲,虽然本地的降水量极其有限,但它们的规模大小,归根结底也还是取决于周边高地所能够收集到的淡水量。
五大湖所储存的淡水,主要来自于最后一次冰期结束所融化的冰川之水,如果超量抽取是没有办法得到有效补充的。因此美、加两国目前对五大湖的用水管理,包括生态保护措施变得日趋严格。只是不管怎么说,在可利用淡水资源越来越紧张的今天,北美大陆能有个这么大的天然水库,储存那么多的“活水”还是足够让人眼热的。一如大家看到的那样,五大湖现在为美加两国共享,其中面积排名第三的“密歇根湖”完全位于美国境内,两国边境线则从另外四个湖泊穿越。这使得美国得到了整个五大湖的72%,以及相应的流域面积。
很显然,这两个国家今天能够共享这个巨大天然水库,在于它们对大英帝国地缘政治遗产的继承。然而五大湖的发现者及最初利用者,却不是英国而是法国。在最初的殖民争夺中,五大湖甚至一度成为“新法兰西”的内湖。由于圣劳伦斯河与五大湖相连,沿着圣劳伦斯河布设殖民点、收购毛皮的法国人,很自然的就将控制线延伸到了五大湖。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先了解下五大湖的前世今生。大多数时候,即使是做地缘研究,对地质变化的关注度也不会太高。这是因为,相对地球的年龄来说,人类文明的历史实在是太短了。除非在人类文明产生之后,某一地区的地形地貌还在发生显著的变化,并且这一变化有可能对本地区的地缘结构产生深远影响。以五大湖的情况来说,尽管它在欧洲人发现新大陆时已然形成,但总得来说,这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湖群。年轻到直到14000年前,才因为冰川消融而开始形成。一直到4000年前,方打造成现在我们看到的五大湖形状。
假如北美文明的历史,有旧大陆诸古老文明那么长的话,那么这种变化很可能早就对这片大陆的地缘结构产生影响了。当然,以这一地区的气候来说,这种可能性近乎于零。不过我们仍然可以从它的地理变迁入手,来探究一下北美大陆当下地缘结构形成的底层逻辑。因为接下来你将看到,这些地理因素对美国和加拿大的存在,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
在五大湖形成过程中,融化的冰川之水并不总是沿圣劳伦斯河的河道,向北注入海洋。一直到冰川线退至圣劳斯湾之前,五大湖所溢出的湖水都不得不向南,向现在美国中部的密西西比河平原流淌。换句话说,在整个五大湖的形成过程中,为之充当出海口的是密西西比河。以至于在这一进程中,从魁北克到安大略湖一线的“圣劳伦河中游平原”曾一度也是一个湖泊。可以想见的是:如果这种流向是因为地势,而不是冰川暂时堵塞北流通道而造成的,大家现在看到的就是“六大湖”了,而这个六大湖的储水量势必拉开与贝加尔湖的距离,独享世界第一之名。
更加深远的影响则在于,当年英、法两国当年在这一地区的博弈局面,乃至今日美、加两国的地缘政治结构将变得大为不同。在南流时代,五大湖之水通过西南部的“密歇根湖”,汇入密西西比河,并最终注入墨西哥湾。圣劳伦斯河河道彻底解除冰封之后,湖水则转由东部的“安大略湖”,经圣劳伦斯河河道注入圣劳伦斯湾。然而在北流时代初期,圣劳伦斯河其实并不是五大湖之水唯一的出口。更准确说,蒙特利尔河以南的圣劳伦斯河道,并没有一直享有输出通道的唯一性。
在最初的时候,五大湖之水还会从休伦湖北部的“乔治亚湾”向东流出,在现在的“蒙特利尔”的位置上与圣劳伦斯河汇合。这条向东流淌的河道,现在被称之为“渥太华河”。每一条大河都会有两条以上的源头,圣劳伦斯河亦不例外。如果把圣劳伦斯河与五大湖割裂开看的话,渥太华河无疑是主源的有利竞争者。问题在于,在覆盖圣劳斯湾的冰川消融之后,五大湖之北的水域面积开始缩小。由于地势相对更高,原本将,渥太华河与密歇根湖相接的这部分水域,缩减成为了一个单向注入密歇根湖的“尼皮辛湖”。这种变化使得切断与密歇根湖联系之后的渥太华河,没有办法这场地理竞争突显自己的存在。
然而这并不代表渥太华河不能在地缘政治层面发挥作用。大家是不是觉得渥太华这个名字有点眼熟?是的,这是加拿大首都的名字。根据一般命名原则,渥太华河显然是一条经行加拿大首都的河流。以旧大陆的经验来看,这样一条河流无论如何都是十分重要的。需要注意的只是,新大陆的两个英系国家,其首都在地缘重要性上的首位都不是很够,历史也不是很长。它们的产生,更多是两国在谋求独立过程中,内部地缘政治博弈的结果。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都能证明渥太华河不会是一条默默无闻的河流。尤其在你发现,它的大部分河道是加拿大魁北克省与安大略省分界时。
让我们把视线接回到法国人开始殖民圣劳伦斯河流域的17世纪。在魁北克建立据点之后,继续溯河而上探索的法国人,最先发现的并不是与与圣劳伦斯河相接的安大略湖,而是沿渥太华河向西发现了休伦湖。不过很快,法国人就搞清了到底是哪条河道能够帮助他们走得更远。更为重要的是,安大略湖以及其西南部的“伊利湖”在纬度上要更占优。上世纪60年代,美国和加拿大根据每一地区的三十年平均最低温度,做了一个抗寒性分区规划,并依据最低温度的高低划分出十几个等级,其直接意义在于为植物的引种提供参考。
这一植物抗寒性分区,同样也能够为我们审视每一地区的气候分类,提供有利的参考。以此来说,你会发现安大略湖、伊利沿线的温度,要明显比休伦湖高出一个等级。作为最初的殖民者,以后来生活在这圣劳伦斯河-五大湖流域的普通人来说,倒并不会从科学的角度去思考这一切。不过他们却会用脚投票,选择最适合自己生存的区域。今天有超过一半的加拿大人,生活在圣劳斯河中游以及安大略湖、伊利湖畔。鉴于这条走廊地带的北点,是位于中下游相接的“魁北克市”,而南点则是位于伊利湖西端、美加边境的加拿大小城“温莎市”,它被命名为了“魁北克-温莎走廊”。
“魁北克-温莎走廊”这个名字看起来有点复杂,其实在历史上它还有个大家熟悉的名字——加拿大。换句话说,最初的加拿大或者说“法国人的加拿大”所指向的,可以说就“魁北克-温莎走廊”。“加拿大”这个名称并不像圣劳伦斯等地名一样属于欧洲泊来品,而是出自原住民的语言,其原始的意思为“村庄”。在大航海时代,类似这种船员向原住民问这是哪里,原住民鸡同鸭讲的答案成为了这一地区名称的故事实在太多了。相比这个误会是怎么产生的,我们更关注圣劳伦斯河流域与加拿大及法国人的关系。
在法国殖民时期,其在五大湖地区的殖民终点并不是名不见经传的“温莎”,而是以汽车制造业而闻名于世的美国城市——底特律。1701年,法国人在底特律建立军事堡垒“底特律堡”,以阻止英国人向北渗透及维护自己在五大湖地区的毛皮贸易垄断权。如果不是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底特律堡被划给了美国,将这条加拿大的核心走廊称之为“魁北克-底特律堡”,所包含的地缘信息会更加的丰富。
底特律堡是法国在“加拿大”地区最南端的据点,但却不是“新法兰西”的终点。从地形图上你会发现,加拿大与美国的地理结构是一样的。阿巴拉契亚山脉及科迪勒拉山系,分别从美国的东西两边延伸至加拿大境内。这种两边高、中点低的地形,意味着五大湖地区与美国中部的“密西西比河平原”之间,并没有难以逾越的高地存在。这也是为什么,在五大湖形成时期,冰川之水曾长期南流入密西西比河的原因所在。当然,你一定也感觉到了,来自北极的寒流同样能够顺畅的通过:哈得逊湾、五大湖区侵入美国中部。2019年1月,美国中北部地区迎来的历史性寒流,位于密歇根湖西南端的芝加哥市,气温甚至创下了历史新低的零下45度,就是这一地形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体现。
法国探险家是在17世纪7、80年代,从五大湖区出发进入密西西比河,然后再顺流而下抵达密西西比河在墨西哥湾的河口的。在打通五大湖与在密西西比河的联系线后,法国宣布将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划入了“新法兰西”范围,并以当时执政的法国国王,著名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之名,将之命名为“路易斯安那”。如果不了解这段历史,以及法国人当年的扩张路径,你很容易单从“新法兰西”的范围认定,法国应该是从更加温暖的密西西比河平原入手,然后再溯河而上逐步扩张至圣劳伦斯湾的。
大多数情况下,大航海时代的探险者们的确是愿意从更温暖的地区,以及河口切入,然后再溯河而上探索整个流域的。法国人在发现密西西比河时的这种反常规做法,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殖民重心在北部的圣劳伦斯河流域;另一方面则是刚才我们说的,两大流域之间没有明显充当分水岭的山脉相隔。相比之下,当年西班牙人在控制安第斯山脉后,再试图从上游地区向亚马逊平原扩张时,遭遇了地理障碍就几乎是不可逾越的。以至于西班牙人只能坐视从大西洋方向渗入,并控制了亚马逊河口的葡萄牙人,得到几乎整个亚马逊平原。
然而我们一直强调,将某一地区以某一标准(通常是流域)画进自己的地图,与实际控制是两回事。在实际控制这个问题上,军事堡垒存在与定居者规模是重要的指标。尤其是后者,将从战略上决定一个国家是否能够真正将探险家的发现转化为一块殖民地。一个客观事实是,法国在所谓的“路易斯安那”并没有进行真正的开拓工作。这一点多少让人有些奇怪,今天这块气候、地形、水资源情况,看起来都挺适合人类大规模居住的大平原地区,已然成长为了美国的人口密集区。法国人又有什么理由,非要止步于加拿大而不去开拓“路易斯安那”呢?
法国没有能够这样做的根结,在于没有能够为其在北美的殖民地,吸引到足够多的移民。在法国殖民北美过程中,虽然依流域原则将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纳入了“新法兰西”的范围,但其真正的人口聚居地还是在加拿大境内,大部分的法国人又都生活在魁北克——蒙特利尔地区。换句话说,在法国人彻底失去其在北美大陆的殖民地之时,他们甚至都还没有能够跨越蒙特利尔,将最“安大略湖”、“伊利湖”一线,经营成人口密集区,更谈不上有多余的人力,在密西西比河进行殖民了。
关于法国为什么在与英国争夺北美的竞争中彻底失败,不同的角度可以给出不同的看法。比如身居欧洲大陆的法国,更热衷于在旧大陆争霸,而没有将海外殖民事业放在第一。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后来,拿破仑重新将密西西比河以西的路易斯安那地区夺回后(原本送给了西班牙),很快又以1500万美元的对价出售给美国。不过这笔买卖之所以能够成交,或者说拿破仑能够那么轻易的,将路易斯安那当成筹码,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这片土地上没有什么法国人。参考法国后裔密集的“魁北克省”,至今仍在为独立而努力,对于这个原因就更容易理解了。
在移民北美的竞争中,英国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及至法国失去新法兰西的19世纪60年代,生活在阿巴拉契亚以东,也就是“北美十三殖民地”的英国人,已经达到了160万人的规模,而生活在新法兰西的法国人,则只有可怜的7万人。23:1的人口比例意味着:即使法国愿意将“新法兰西”视为自己的核心利益,而英国决定放手。在新大陆内部的英、法竞争中,法国势力也将很难取得胜算。
下一节,我们将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法国在这场人口竞争中的落败。新法兰西地缘结构,又对美、加两国的行政划分造成了什么样的直接影响。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2-27 20:58:41 +0800 CST  
芬迪湾与阿卡迪亚人
鉴于魁北克地区当年的在新法兰西的核心地位,以及魁北克目前的独立倾向。一般人很容易认为,魁北克人即是法国在北美的唯一遗存,并且所有聚落的法国后裔都有独立倾向。然而除了魁北克人以外,加拿大其实还有一支法国后裔存在,那就是当年生活在阿卡迪亚地区的法国人后代。这些被称之为“阿卡迪亚人”的法国后裔之所以被忽视,很大程度是因为初始人口不够多。考虑到整个新法兰西在18世纪中也只有7万人口,而核心区又在圣劳伦斯河谷,你并不能指望法国在阿卡迪亚地区能有太大作为。在英国控制阿卡迪亚地区时,阿卡迪亚人的总数都没有超过2万人。
“芬迪湾”沿岸地区是“阿卡迪亚人”的主要聚落区。这条当年被法国人命名为“法兰西湾”的海湾,位于“阿卡迪亚半岛”主体与“新斯科舍半岛”之间。由于与“北大西洋暖流”相对并且形状狭长,芬迪湾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大的潮差。其潮差平均为11米,已经观测到的最高潮差能达到21米(被中国人称之为“天下第一潮”的钱塘江大潮,潮差不过3-5米)。在这一巨大潮差的带动下,海底的营养物质被周期性的带至上层海面,为整个芬迪湾带来了丰富的渔业资源,甚至让鲸群成为了芬迪湾的常客。然而要想长期殖民一片土地,仅靠渔业资源是不够的。法国人还需要有能够滋养农民的气候和土地。
巨大的潮差虽然不能带来肥沃的土壤以及淡水,但海洋和暖流的存在却可以带来温润的气候。从温度角度来说,芬迪湾地区地区是合格的。尽管纬度较高,但由于能够更多受到“北大西洋暖流”润泽,其年平均气温能够与纬度更低的“上加拿大”地区相当。尤其是新斯科舍部分,气温甚至可以与加拿大最南端的伊利湖地区相媲美。需要注意的是,从地理结构上看,你很容易认为“新斯科舍省”是一个半岛,但如果放大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个省份的北部与中南部之间,间隔有一条宽约1000米的水道。能够被称之为“新科舍半岛”的是它的中南部,北端则被命名为“布雷顿角岛”。从控制进入圣劳伦斯湾及争夺纽芬兰渔场的角度来说,布雷顿角岛的位置是极为重要的。为此,法国在岛屿的东部修筑了本地区最重要的军事据点——“路易斯堡”。
除了适宜的气温以外,法国人还需要在新斯科舍半岛找到一条河流,以提供肥沃的土壤及及农业开发所需的淡水。最终,法国人在西侧找到了一条合适的河流,并将之命名为“安纳波利斯河”。1605年,法国在安纳波利斯河河畔尝试建立新法兰西的第一个永久殖民地——“皇家安纳波利斯”(直译为“安纳波利斯罗亚尔”)。只是这一努力在一开始并不顺利,法国人亦将主要精力放在更能为法兰西带来经济利益的魁北克。一直到1632年,在相邻的新英格兰地区蓬勃发展起来后,法国才真正开始向“皇家安纳波利斯”殖民,同时将之作为整个阿卡迪亚地区的政治中心,以应对英国殖民地带来的压力。
安纳波利斯河谷的体量并不大,但两山夹一谷的地形及温暖的气候,很适合小农经济的发展(包括种植法国人所喜欢的葡萄)。1670年之后,法国又相继在新斯科舍半岛开拓出了多个殖民点。至18世纪中期,生活在这个半岛上的法国人,数量达到了超过了1万,成为了仅此于圣劳伦斯河谷的,北美第二大法国人聚居地。然而虽然阿卡迪亚有“世外桃源”之意,生活在此的阿卡迪亚农民也想就此过上安稳日子,但芬迪湾及整个阿卡迪亚的战略位置,使之注定将成为两国地缘政治博弈的主战场。
如果你是英国想入侵法国殖民地,最容易且最具有战略价值攻击的目标是哪呢?答案是芬迪湾。从新英格兰的政治中心“波士顿”,到“皇家安纳波利斯”的海上距离只有500公里,英国军舰可以很方便的对安纳波利斯河谷发动攻击。反之,如果英国海军想直接攻击魁北克的话,同样从新英格兰出发的英国船,就必须在海上航行超过2500公里。当然,如果从选择从陆地翻越阿巴拉契亚山脉,攻击蒙特利尔的话,路程大约也在500公里。只是对于进攻方来说,这样做并没有那么方便,最起码后勤保障的难度要大得多。
前沿位置使得“皇家安纳波利斯”在成为法国殖民地后,多次为英国所攻占(第一次发生于1613年)。由于新法兰西的核心利益在“加拿大地区”或者说魁北克,即使失去新斯科舍半岛,但只要能够把英国人阻挡在布雷顿角岛以东,那么圣劳伦斯河流域毛皮利益也将有足够的安全保证。并且新斯科舍半岛虽然是一片小农经济的乐土,但并没有太多能够输往欧洲的商品出产。在这种情况下,新斯科舍半岛多次成为英法在北美博弈的筹码,并最终在1713年被割让给了英国。为了消除整个地区的法国痕迹,英国为这一地区取了个新名称——新斯科舍(即拉丁语“新苏格兰”之意)。退而求其次的法国,则将阿卡迪亚地区的经营重心放在了“布雷顿角岛”以及相邻的“爱德华王子岛”上。
现在我们知道了,以现在加拿大的行政规划来说,魁北克省与新斯科舍省是当年“新法兰西”的两大人口重地。前者在经济、地理层面都更具优势,成为了“新法兰西”的核心之地,而与新英格兰太近又没有太多贸易价值的后者,则沦为了英法相争的牺牲品。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身处圣劳伦斯河谷与芬迪湾之间的“阿卡迪亚半岛”,在当年又充当的什么样的地缘政治角色呢?
阿卡迪亚半岛或者说后来的“新不伦瑞克”的地缘政治价值,是由一条叫作“圣约翰河”的河流体现出来的。这条河流的出海口位于芬迪湾的北侧,而北部的源头处则无限接近圣劳伦斯河河口。这个源头在哪呢?你在地图上找到美国缅因州的最北端,就找到了它的位置(这一区域同时也是美国本土的最北端)。这片源头离魁北克市是如此的接近,近到其与圣劳伦斯河下游的最短距离只有16公里,与魁北克市之间的直线距离只有仅仅50公里。以至于当天英、美两国在这里划定边界时,并没有完全遵循分水岭原则,而是将部分源头划入了加拿大境内,以避免出现魁北克无险可守的境地。
退加到英法博弈的年代,如果英国人控制了“圣约翰河”然后沿河西进的话,将很容易翻越阿巴拉契亚山脉兵临魁北克城下(并且大部分路段还可以借助水运)。基于这一特性,这条沿河而生的天然通道被称之为“圣约翰河走廊”。如果这条战略走廊能够为法国移民所填满,那么法国在加拿大境内的殖民地将真正连为一片。问题在于,法国的殖民政策限制了它在“新法兰西”的人口空间,并没有做到连通两大殖民地之间的战略通道。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国在阿卡迪亚半岛没有作为,只不过法国在此所布设的更多是军事据点。
早在开始殖民阿卡迪亚地区时,法国就在圣约翰河口构筑了军事堡垒(后来发展为新不伦瑞克省第一大城市“圣约翰”)。随着这一地区的争夺日益白热化,法国人在18世纪又沿着“圣约翰河走廊”构筑了多处堡垒。在新斯科舍半岛的阿卡迪亚人因为英国的压力而被迫向外迁徙时,圣约翰河走廊也成为了阿卡迪亚农民的一个重要迁居地,定居了超过3000名阿卡迪亚人。
在得到新斯科舍半岛及半个芬迪湾后,英国开始担心法国会通过“圣约翰走廊”重新夺回这一地区。为此,英国除了希望进一步得到“阿卡迪亚半岛”以外,还希望那些在法律上已经成为英国臣民的阿卡迪亚人,能够效忠英国。这些生活在新斯科舍半岛上的阿卡迪亚人,大部分并没有因主权易主而迁入那些还在法国控制下的殖民地。对于这些阿卡迪亚人来说,国王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保住自己千辛万苦才建立的家园。在英国人入侵之时,他们选择殊死搏斗是为了家园;在法国将他们的家园作为筹码,割让给英国之后,他们不选择迁徙同样是因为此。然而尴尬之处在于,英法在北美的博弈又持续了半个世纪,一直到1763年,英国才通过1754年至1763年间的“英法北美战争”,彻底得到了法国统治下的整个加拿大地区。
在这半个世纪时间中,这些在法律上已经成为大英帝国臣民“前法国人”,被英国要求加入针对法国的战争,阿卡迪亚人却希望能够在这场战争中保持中立。由于一时没有办法真正控制安纳波利斯河谷的“阿卡迪亚人”,英国只能选择在半岛东岸建立了新的政治中心“哈利法克斯”(目前为新斯科舍省首府)。只是阿卡迪亚人的这种态度,始终让英国感到担心,这些自己统治之下的法国人,最终会成为法国的内应。因此在最后决战来临之时,英国动用武力对阿卡迪亚人进行了强制迁徙工作(1755-1758年)。去除部分躲入山林的阿卡迪亚人以外,7000余名生活在新斯科舍半岛的阿卡迪亚人,以及3000余名生活在圣约翰河走廊的阿卡迪亚人(总数约11000人),被驱赶至了英国的北美十三殖民地,以及仍在法国控制下的布雷顿角岛及爱德华王子岛。

战争结束之后,法国除了在纽芬兰岛之南保留了两个小岛: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以及纽芬兰渔场的捕鱼权以外,几乎失去了自己在加拿大境内所有的利益。对于阿卡迪亚人来说,这倒是一种解脱。最起码不用再因为英法相争而面临尴尬境地了。只是此后试图回到家园的阿卡迪亚人却发现,他们所苦心经营1个多世纪的土地,已经为英国移民所占据,尤其是农业条件较好的新斯科舍半岛。在美国独立后,阿卡迪亚地区一如“上加拿大”的情况一样,拥入了大量的“效忠派”,再一次压缩了阿卡迪亚人在新斯科舍半岛的生存空间。
最终,这些在战争中沦为牺牲品,却还是希望回到阿卡迪亚的法国人,被安置在了 “新不伦瑞克省”,并且被要求不能再群居生活。至于那些当初那些拒绝服从英国安排迁徙的阿卡迪亚人则彻底失去了土地。今天,生活在新不伦瑞克省的75万加拿大人中,有1/3为阿卡迪亚人后代。新不伦瑞克省是除魁北克之外,法语人口第二多的加拿大省份。鉴于过往的悲惨经历,以及与英国后裔相杂而居的结构,这些法国后裔与英国后裔的关系,并不像魁北克地区那样剑拔弩张,英语与法国亦均为法定的官方语言。而在魁北克,强烈的独立情节以及人口优势,使得法语成为了唯一的官方语言(魁北克拥有670万法语人口,并且占据总人口的82%)。从深层次说,即使在“新法兰西”时期也没有受过重视的阿卡迪亚人,知道自己从来没有过政治筹码。对于他们来说,家园和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附图:法属阿卡迪亚地区地缘结构图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07 21:53:28 +0800 CST  
马萨诸塞湾的清教徒们
通过对“新法兰西”的解读,现在我们已经对加拿大东部地缘结构有所了解了,是时候回到美国文化的起源地“新英格兰”,去看看当年这里都发生了些什么。以现在美国的行政区域来说,所谓新英格兰地区,包括有:缅因州、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康涅狄格州等六个行政区。从地理结构上看,你很容易发现这6个州宛如伸入加拿大境内的一个突出部。要是加拿大得到了整个五大湖流域,并以之为起点向东拉一条延伸至太平洋的国境线,那么“新英格兰”地区以及纽约州都将成为加拿大的国土了。不过这种带有强迫症式的直线划界法,虽然屡屡为后殖民时代的国家所采纳,但大多是出现在地广人稀的未开发地带。象“新英格兰”与“新法兰西”地区所呈现的这种犬牙交错状,往往是长期地缘博弈所形成的。
谈及“新英格兰”,五月花号及普利茅斯总会成为话题的开始。以普利茅斯为起点,围绕“鳕鱼湾”建立的这块殖民地,当时被称之为“普利茅斯殖民地”。地理上位于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东南角。仅仅用了20年时间,这个殖民地就吸引来了2500名移民前来落户。而同时期,新法兰西所有的定居者加起来也不过如此。由此看来,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普利茅斯殖民地,很自然的应该成长为整个“新英格兰”地区的中心。然而普利茅斯最终并没有成为整个新英格兰的中心。在新英格兰及美国地缘政治史上,真正发挥关键作用的是另两个地名——马萨诸塞及波士顿。
在华语圈,马萨诸萨州还有一个译名——麻省。看到这个名字是不是感觉特别眼熟?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马萨诸萨,但应该都听过以培养杰出科学家和工程师而闻名于世的“麻省理工学院”。波士顿则是马萨诸萨州的首府,以及整个新英格兰过去及现在的政治中心。不过中国人一提到这个名字,估计首先想到的是“波士顿龙虾”。其实波士顿目前并不是龙虾的主产区。在美国,波士顿龙虾又叫“缅因龙虾”。位置更偏北的缅因州海域,才是波士顿龙虾在美国的最大集散地。另一个冷知识则是,“波士顿龙虾”并不算生物学分类上的“龙虾”(澳洲龙虾是),而是属于“鳌虾”,跟那个长得像它微缩版的“小龙虾”算是亲戚。
除了新英格兰地区以外,阿卡迪亚地区海域也是波士顿龙虾的主产区。在欧洲人登陆之初,整个北美东北海岸的鳌虾曾经多到能够铺满海滩的程度。不过这些海洋的馈赠,并没有象欧洲人已经习惯食用的鳕鱼那样,对殖民地的运营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一直到19世纪中期,这些天赐的优质蛋白才成为一种大众食品。考虑到至今仍有许多中国人视之如珍馐,欧洲人却避之不及的食材,我们并不应该为此感到诧异。说到底,这是“地大物博,人口不多”的地缘环境所造成的。
好了,先把美味的龙虾从我们的脑海中屏蔽掉,来看看马萨诸塞和波士顿,是怎么抓住历史机遇成长起来的。马萨诸塞州的前身是“马萨诸塞殖民地”,其名称来源于“鳕鱼湾”北面的“马萨诸塞湾”。在五月花号乘员初创“普利茅斯殖民地”,并开始建立自治社会后,还在大洋彼岸的清教徒群体,也看到了上帝赐予他们“应许之地”的希望。1628年,英国的清教徒势力建立“马萨诸塞湾公司”,并从“新英格兰理事会”手中获得了组建“马萨诸塞殖民地”的特许权。相比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大陆事务,并且担心“新法兰西”会因为充斥新教徒而脱离自己控制的法国,英国政府希望促成更多的移民出海。至于这些移民在意识形态上,是否与统治阶层完全一致并不是最重要的。除非他们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效忠于王室和国家。
之所以说马萨诸塞才是美国历史的关键先生,是因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建立,更像是一次撞大运的偶发事件。虽然乘客中的清教徒,在殖民地的建立中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个殖民地本质并不是清教徒社区。大部分前往普利茅斯的英国人,属于非清教徒群体(包括五月花号上的乘客,也只有部分是清教徒)。这些与清教徒们意识形态迥异的英国移民,很难与普利茅斯的清教徒形成合力,双方甚至长期处于对立状态。
反观马萨诸塞殖民地,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个殖民地的建立,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极强的组织性和清教徒属性。创立马萨诸塞湾公司的清教徒,是一批笃信清教主义的富有商人,这使得这一移民行动从一开始就拥有充足的资金和计划性。大多数类似的殖民行动之所以失败,是因为移民们不能在他们登陆的第一年就形成自给能力,以至于往往在第一个冬天就会大量死亡。五月花号在这个问题上,实际也是非常盲目的。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这些清教徒是在原住民的帮助下度过了第一个寒冬,并且学习到了在美洲土地上耕种、收获的技巧。对比詹姆斯敦殖民者的遭遇,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幸运的事。以至于后来美国人将每年11月第四个星期四定为“感恩节”,以纪念这个和谐的开端。
这个故事很容易让人感觉,清教徒能够在美国立足是一个偶发事件。要是五月花号乘客们最初遇到的是不一个不友好部落的话,也许就没有美国了。事情当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说“第一个吃螃蟹”的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建立过程,显示出一定偶然性,那么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建立过程,则可以让大家看到成功背后的必然性。马萨诸塞湾公司所组织的移民船,会事先精确计算好航线和时间,以保证移民抵达目的地时,能够正好赶上播种季节。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们甚至会以近乎直线的选择,顶着西风航行。而在此之前,横渡大西洋的航海者一般会选择先南下驶出西风带,然后再借着东北信风前往新大陆。问题在于,如果航海者的目的地是加勒比海地区,这一路线选择是合理的。但要是驶往美洲东北部的话,这条看似更顺风顺水,却不得不绕一个大圈子的路线,将花费更多的时间并消耗掉更多物质(这些物质对登陆后的生存至关重要)。
除了时间和航行路线的精心计划以外,马萨诸塞湾公司还为移民的海上行程及登陆后的生活,做出了细致周密的结构设计。移民船上为乘客们配备的物质,包括:营养丰富的食物、不易腐败的淡水(啤酒),以及虽然不知道机理,但通过实践感觉到可以降低坏血病发病率的柠檬汁。这一切做法,都是为了降低移民在旅行过程中的死亡率;同时,船上还会备齐登陆后开展生产需的农具、马匹、种子。更让人为之感到赞叹的是,移民的选择同样不是盲目的。组织者要求每一批移民中,都包含有:木匠、铁匠、医生、裁缝。。。等技术移民,以确保登陆伊始,殖民点就拥有确保其运转所需的各项技能。
技术上看,马萨诸塞湾公司的做法,就好比是在做“诺亚方舟”式末日准备。不同点在于,传说中的诺亚方舟要等到洪水消退后,再重建人类社会。而清教徒们则是渡海到新大陆新建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国。尽管有的时候计划赶不上变化,比如说马萨诸塞湾公司所组织的第一批移民,还是没能赶在冬季之获得第一拔收获,但为每一个环节所预留的冗余量(如同时配备3名医生),得以让这些计划外事件不至于造成致命损害。受益于超强的组织力及计划性,仅仅用了10年时间,马萨诸塞湾公司就成功的向波士顿及其周边地区,运送了14000名移民。要知道在整个17世纪,新英格兰地区所接收的移民也不过20000人。
马萨诸塞湾公司这次历时十年的大移民工作,算得上是大航海时代最成功的案例。与南部殖民地的做法相对比,更能彰显清教徒们的成功之处。在此之前,包括“伦敦公司”、“普利茅斯公司”在内的,整个弗吉尼亚公司在北美的移民工作,几乎可以用“灾难”二字来形容。如果说前往新英格兰的清教徒们,一开始就是抱着新建家园的目的,并为之做准备的话,那么最初前往新大陆的英国人,从上到下更多抱着的,则是探险发财的目的。整个移民过程缺乏组织性和计划性。甚至在登陆之始不是倾尽全力筹措过冬的物质,而是分出宝贵的人力去寻找黄金。
虽然说几乎每一个远渡重洋者,都渴望得到黄金,但你永远要明白一个道理:活下去是一切的前提。无序造成的最直接影响,是弗吉尼亚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所造成的巨大人力资源浪费。据统计,有高达80%的移民会在跨越大西洋时及最初的开拓过程中死亡。英国在1624年取消”弗吉尼亚公司”的特许权,将南方殖民地变成成为“皇家殖民地”,将北方殖民地交给“新英格兰理事会”管理,一定程度也是因为无法坐视这种消耗的存在。然而变身成为“皇家殖民地”后,南方殖民地的人力浪费情况,依然没有得到太大改观。
对于跨海而来的移民来说,海湾往往是他们开拓殖民地的第一站。在北方或者说“新英格兰”地区,殖民地的建设是围绕着“马萨诸塞湾”进行的;而在南方,殖民地则是沿詹姆斯顿左近的“切萨皮克湾”推进,行政上则包括现在的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这一殖民地因此被称之为“弗吉尼亚殖民地”或者“切萨皮克殖民地”。不过尽管“马萨诸塞湾”在移民的组织工作上显得非常有序,但在吸引移民的问题上,却落后于“切萨皮克湾。
造成这一差异一个原因在于清教徒社区的排外性。换句话说,将新英格兰地区视为自己“应许之地”的清教徒们,并不欢迎那些信仰与之有差异的基督徒。这使得一些原本尝试在新英格兰地区定居的移民,不得不再次迁往南方。反过来,受益于温暖的气候,以及更开放接受态度(是的,无序的另一面是开放),弗吉尼亚殖民地在整个17世纪得以接收了高达12万的移民,是新英格兰地区的整整6倍。然而在进入18世纪时,弗吉尼亚地区所保有的人口总量却只有8万5000人。相比之下,初始人口只有2万的新英格兰地区,人口则在自然繁衍的状况下超过了9万。也就是说,在这场人口竞争中获得更多资源的南方殖民地,最终还是为看似保守的北方殖民地所击败。
人口的自然增长无外乎受两个因素决定,一是生育率;二是人口寿命。清教徒妇女一般会在22岁结婚,比起其他英国妇女来说要更早一点。这使得她们能够在一生当中拥有更高的生育率(一般为7-8次)。同进,有序而又稳定的社区生活,又有助于提升儿童的存活率。在现代医学还没有诞生之前,儿童的高死亡率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一旦儿童能够顺利成人,其抵御伤病的能力将大大提升。不过单纯比较成年人的平均寿命,新英格兰地区成年人仍然有着巨大的优势。在新英格兰地区,一个成年人通常能够活到70岁,这一数字甚至比当代很多国家和地区都要高(如俄罗斯2016年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仅为66.5岁)。而在弗吉尼亚地区,却很少有定居者能够过上45岁生日。
气候看起来是影响因素之一。弗吉尼亚地区吸引移民的一个原因,在于其亚热带气候可以大规模种植烟草等经济作物。但较高的温度也会带更多的疾病,比如容易在夏季通过蚊子传播的疟疾,以及肠道传染病属性的痢疾。参照中国历史上,温带属性的北方政权,曾经谈虎色变的将长江及其以南地区描述为“烟瘴之地”,这种现象并不难理解。与之相比,新英格兰地区温凉的气候,大大降低了传染病的发生,使得无论和儿童存活率还是成年人的预期寿命,都得显著提高。
然而,将人口问题仅仅归因于气候,肯定是不够客观的。从对马萨诸塞湾移民工作的描述中,相信大家也已经感觉到,真正在这场人口竞赛中起到关键作用的,还是“人”。尤其是当你看到,马萨诸塞湾公司会为每一批移民,准备3名医生时就更应该相信他们为维护健康所做的努力。下一节的内容将告诉我们,到底是什么深层次的原因,让清教徒和新英格兰地区,成为了美国的起点。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07 21:53:47 +0800 CST  
“意识形态”的作用与“清教精神”的产生
大家应该都听过一个老人在临终前,掏出一把筷子让儿子们折的鸡汤故事。写这个故事和看这个故事的人,往往都只从“一根筷子容易折断,一把筷子不容易折断”的情节中,理解了合力的重要性,却大多没有注意到这个合力是怎么产生的,又或者说到底是什么让筷子们聚拢成一把。放在这个故事里,这个合力就是“亲情”。
人类与其它生物最本质区别是什么?答案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解读可以很复杂,也可以很政治,但归根结底就是人类对世间诸事的想法和认知。从这个角度说,“亲情”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并且是人类最原始的意识形态。一个人类群体要想形成合力,需要以共同的“意识形态”为基础。重点在于人类的“意识形态”并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受社会环境影响而形成的。以“亲情”这种最原始的意识形态来说,不同的社会环境下,其涵盖的范围并不完全一致。在母系社会的环境下,父子之间大概率是没有 “亲情”观念的。而在一夫多妻的环境下,源自父系的血缘关系很多时候并不能成为兄弟间和谐相处的基础。
对于人类整体来说,意识形态的复杂化不是坏事,最起码它让人类之间的“合力”拥有近乎无限的想象空间。三人成众,人类社会本质是由一个个天然形成的小社群组成的(大多数情况下是家庭)。问题在于,两个“3”放在一起未必就一定会产生合力。如果在它们之间放的是减号,那么结果就会是“0”;如果放的是加号,答案则是“6”;而如果是乘号,甚至把其中一个“3”理解为立方数的话,结果又大不相同。以此来说,数量并不是衡量一个人类群体是否更拥有力量的唯一因素,甚至不是最重要因素。理解了这一点,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曹操经常愿意看到,他对面的敌人越多越好;又为什么,总有征服者能够战胜数量超出他们N倍的国家和民族。
回到美国和清教徒的话题上来。作为自由世界的“旗手”,美国文化中所具备的个体性、自由性,通常被过度放大。这倒也不奇怪,毕竟以好莱坞为代表的美国文艺人,是这一特性的最大受益者。在相关文艺创作中,这种放大符合自身的利益。而当美国需要对外扩张影响力时,政府也更愿意标榜自己的开放性。然而人类之所以能够进入文明时代,说到底是因为比别的生物更有组织性。意识形态也好,政府也罢,它们的存在都是为了提升这种组织性。换句话说,如果当年美国的清教徒文化,只是培养出了一群自由、散漫的“无政府主义者”,是断然不可能成就今日之美国的。
从“马萨诸塞湾公司”的移民组织中,大家已经感受到清教徒文化中,所带有的强烈集体性。现在让我们回到问题的源点,去看看英国乃至西欧是如何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中一步步裂变的。作为意识形态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种,宗教在人类文明史中所发挥的作用无出其右。“一神教”则是这一意识形态发展的顶峰。在弥合不同族群意识形态以形成合力的问题上,排它性的“一神”信仰在技术上最为简单,也最容易普及。
当然,长期来看这种以宗教为粘合剂的努力,并不能彻底拉近彼此在地缘基本面上距离。最终你会发现,即使在某一历史阶段,意识形态的统一看起来获得了成功,但接下来势必又会以各种“修正主义”的形式,变异出与基本面贴合的教派差异。实际上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即使不掺杂任何利益因素,一个意识形态也会自然分裂。这使得政治家们所面对的,往往只是一道选择题。比如曾经被阿拉伯人征服,但文明史更长、地缘独立性强的波斯人,在脱离阿拉伯人的统治之后,就只需要选择不太被阿拉伯主流社会所接受的“什叶派”立国,便可以彰显自己的独立性了。
在基督教的历史上,曾经经历过两次大分裂。一次是公元11世纪的东、西教会大分裂。由此诞生了立足欧洲东部的“东正教”,以及覆盖西欧的“罗马天主教”;另一次则是我们将要解读的,发生于16世纪的新、旧教大分裂。在这次分裂中,被视为“旧教”的天主教分裂出了被统称为“新教”的诸多教派,主要包括:信义宗、圣公宗、归正宗。这三大流派又被分别称为:路德派、英国国教派,以及加尔文派。
结合我们刚才所分析的,你应该已经感觉到了。在宗教思想活跃期,诞出的教派应该远不止于三个。包括上述三个教派之下,其实也是又分裂出了许多次生支派。一个宗教或者说意志形态能否登堂入室,取决于它在地缘政治层面的表现。更直接的说法是,它必须为政治所用。理解了这一层,我们就不用太费力去释读各个宗教流派之间的细微差别。哪些地缘板块有从分裂出“新教”的土壤,才是最需要关注的。
受益于在大航海时代的先发,伊比利亚双雄成为了罗马教廷的最大金主。反过来,罗马教廷亦投桃报李的帮助西班牙和葡萄牙扩张影响力。这其中尤以体量更大,并且在地理既是大西洋国家,又是地中海国家的西班牙受益最多。不仅能够和葡萄牙一起,以“教皇子午线”切割世界,还能够在欧洲大陆称霸一时。在西班牙帝国的鼎盛时期,包括后来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内的“尼德兰”地区;教皇国以南的意大利半岛、北部的米兰地区,以及西西里岛、撒丁岛,都是西班牙帝国在欧洲的领地。
在这种情况下,西欧那些原本在意识形态上受罗马教廷节制的国家和地区,势必会心理失衡,并借助宗教改革之机摆脱教廷的束缚。在同样兼具大西洋和地中海属性的法国,新教主要是以“加尔文派”的形式传播。然而在经历一系列宗教战争后,法兰西最终还是选择了以天主教立国。这一选择的底层逻辑在于,罗马教廷毕竟还拥有着丰富的地缘遗产。以体量和位置来说,法国争夺这笔遗产要更为的有利。如果就此放弃天主教的话,等于将这笔遗产拱手让给了西班牙,而这是法国所不愿意舍弃的。
在德意志,情况变得更为的复杂。简单点说,北部的低地区成为了“路德派”的基本盘,而南部与意大利接壤的高地区,则仍然留在了天主教世界。造成这一局面原因在于,当时的德意志还处在邦国林立的大分裂时期,并没有能够象加强中央集权的法国那样,从整体角度做出单一意识形态选择。不过后来的情况大家也看到了,凭借以“德意志”为标签的民族主义,德国最终还是走上了统一和崛起之路。这也证明了,宗教只是意识形态的一种并不是全部。特别是在科技和工业让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质的提升之后,宗教在意识形态层面所能发挥的空间被大大压缩,取而代之的是各种“主义”。
同样的分裂情况也出现在尼德兰地区。在荷兰南部和比利时、卢森堡地区,天主教徒占据了优势。而在荷兰北部的沿海地区,以加尔文派为主的新教教徒,则成为了荷兰崛起的推动者。不过就像之前称霸地中海的威尼斯一样,荷兰能够以如此狭小的国土成长为“海上马车夫”,取决于共浓厚的商业基因。至于宗教,无论在荷兰人还是威尼斯人更多是当成一件纯粹的工具。假如你今天去调查荷兰人的信仰,会有超过一半的人告诉你,他们并没有宗教信仰。
另一个整体进入新教世界的板块,是环波罗的海的北欧四国(包括丹麦、瑞典、挪威和荷兰),以及爱沙尼亚、拉脱维亚这两个波罗的海国家。至于波罗的海国家中的另一个成员立陶宛,则与当时和其组成联邦的波兰一起,留在了天主教世界。受德国北部低地区的影响,环波罗的海新教区的主要信仰,也是由德国人“马丁.路德”所创立的“路德宗”。
接下来,终于到了我们的这部分内容的主角——英国。在结束“英法百年战争”(1337年 - 1453年),并彻底放弃在欧洲大陆的领地后,英国如果还想有所作为,希望只能在海外。很显然,教廷将世界交由西、葡两国分割的做法,并不可能让英国获益。而从地理位置来说,大西洋离岛属性的英国,又没有办法像法国那样去争夺在罗马教廷的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与天主教世界进行切割,转而投入新教运动中,成为了英国崛起的必然选择。
然而在具体的选择上,英国又是矛盾的。这是因为,出于摆脱罗马教廷束缚的需求,无论是路德派还是加尔文派,都展现出强烈的“去中心化”倾向。虽然英国基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办法进入中央集权模式,但这并不代表王室不希望权力向自身集中。事实上,正是因为作为统一纽带的王权已然弱化,英国才不希望在意识形态上,再出现“去中心化”现象。有鉴于此,英国在这次宗教改革中所展现的特点,更接近基督教第一次大分裂时,拜占庭帝国之于东正教的做法。一方面,保持旧有宗教中的祭祀体系及仪式;另一方面,则通过控制对主教的最终任命权,将神权置于王权之下。
英国的这次不彻底宗教改革,直接造就了基督新教三大派系中的“英国国教”。从英国的国家需求来说,这应该是最合适的选择。以对权力结构的认知来说,基督教新教诸教派都认为,世俗的权力应该高于宗教权力,宗教应该是服务于人的(而不是像天主教那样,将神权置于人权之上)。但以这次宗教改革的初衷来看的话,这个最高权力应该归属于个人,而非是如英国那样曲解为王权。在整个宗教改革强烈的“去中心化”思潮影响下,并非所有英国人都对这种折衷式的选择感到满意。这部分希望英国国教进一步改革,以彻底和“旧教”遗产划清界线的英国人,就是后来将“英美文明”升至2.0版的“清教徒”。
清教徒们在最初的信仰上可以归类为“加尔文派”。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群希望以“加尔文派”信仰,来对英国进行宗教改革的基督教徒。共同的信仰使得英国的清教徒与荷兰关系良好。在遭遇政府迫害之时,很多有分离倾向的英国清教徒,被迫逃往了宗教政策宽松的荷兰。乘坐五月花号前往北美的那些清教徒,之前就曾经在荷兰做过难民。问题在于,大多数清教徒还是希望能够从“英国国教”内部进行改革,而不是单纯的分裂为新的教派。这种夹杂了国家和民族意识的思考方式,使得我们不能简单的将“清教”归类为上述两个教派的分支。
英国在北美的殖民,以及不用意识形态设限的移民政策,让不满足于英国宗教改革的“清教徒”们,找到了在一个全新土地上实践自身理想的方向。在英国允许“新格兰地区”自治的情况下,清教徒们与英国之间的矛盾得以调和。前者开始凭借自身努力,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以饱满的宗教热情拓荒;后者则借助前者的努力,实现了国家的扩张,并得以压倒与之进行地缘政治博弈的法国。
了解上述历史之后,我们可以对所谓“清教精神”做一个粗线条的总结。首先,清教徒们共同且坚定的信仰,是他们之间能够形成合力基础;其次,基于清教的“去中心化思维”,清教徒们的确更强调个人主义。但这并不代表清教徒漠视集体思维的作用,他们所反感的只是一个更强调管理权的“大政府”;第三,即使不愿意受传统管理型政府的约束,拥有共同价值观的清教徒们,总归还是要找到一个自我管理和组织的模式。这个模式即不能与信仰发生冲突,又不至于产生威权,还要能行之有效。
将商业精神与宗教信仰结合,是清教徒们达成上述平衡的有效做法。具体来说,清教徒们认为让上帝显得伟大的最好做法,不是把自己封闭起来清修,而是去用各种办法“理性的赚钱”。这些赚来的钱,除了让自己变得更幸福以外,最终还是会回馈于社会,以形成良性循环。这种积极入世的务实做法,尤其是对工商业所持的积极态度与荷兰人颇为相似。这也是为什么,清教徒与荷兰人被认为是现代资本主义的两大推手。
清教精神在对待工商业时所秉持的积极态度,使得后来的美国有机会成为资本主义的代言人,但就此认为美国或者说清教精神,只是一种商业精神那就有失偏颇了。清教徒们坚定的宗教信仰,使之在对待家庭和土地的问题上,更加的回归圣经的本质。与大多数宗教一样,基督教的教义对于生育是持鼓励态度,并且清楚土地是人类生存和物质产生的基础。换句话说,在利用商业等一些机会创造物质的同时,清教徒们在繁衍人口和农业开拓的问题上,同样足够努力。
与更突显商业基因,喜欢通过控制物流,而获取最大商业利益的荷兰人相比,清教徒们的这些综合属性,显然更有利于建立一个有竞争力的“国家”。这些特质不仅帮助那两万名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地区站稳脚跟,并在人口上逐渐压倒有国家力量支撑的南部殖民地,及相邻的“新法兰西”,更为后来的美国注入了文化核心。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19:43:03 +0800 CST  
公理制、信仰以及教育
不管用哪种意识形态做粘合剂,一个社群的形成始终都还是要有一套管理体系。以基督教教会的管理形制来说,总共有三种:主教制、长老制,以及公理制。在基督教新教思想诞生之前,无论是天主教还是东政教所采取的都是“主教制”。不同点在于,天主教体制是将神权置于王权之上,以至于会在地缘政治层面诞生“教皇国”这样特殊政治单元来。至于“东正教”,则是将整个主教体制置于王权之下。单从权力集中的角度来说,神权在上的模式会更容易造成政治上的分裂;王权在上的模式则有利于让整个祭司阶层为政治服务。你可以把这种服务理解成维护王权,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认为,这种结构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统一。
对于一个有权力集中倾向的管理体系来说,主教制的优点是最为明显的。金字塔式的祭司体系,本质也是一种官僚政治。虽然官僚政治的诸多弊端一直被批判,但一套运行良好的官僚体系却有利于自上而下的管理。而对于担心这套祭司体系对世俗政治产生影响的国家来说,将之置于政权之下即可。这也是为什么,英国的宗教改革看起来并不如新教倡导者所期待的那样,只是技术上将原本的英国教会与罗马教廷脱钩,置于王权之下罢了。
事实上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中,英国并不是唯一这样做的国家。比如在教义上跟随路德派的北欧诸国,沿用的也是主教制,并且由君主兼任最高宗教领袖。由此你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的基督教体系,会以在政治上服从管理的“三自爱国教会”形式而存在了。说到底,无论宗教改革者和信仰者的是出于什么目的皈依,最终他们都会发现,唯有与世俗的政治体系相适配,才能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当然,从本质来说,宗教和信仰本身更重的是精神层面的指导,或者说更加的感性,而世俗社会的发展更需要的是理性思维。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信仰,在与现实社会需求相融之后,都会有部分对现实社会不满的信众,希望回归信仰的原始状态,这就是所谓“原/教旨主义”。以此标准来看,新教的出现本身就是一场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运动。只不过,无论哪种原/教旨运动如果有机会登堂入室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有所修正和妥协。到那个时候,又可能有新的原/教旨主义者建立新的教派,进行一场新的改革。而更为混乱的是,什么样的理解才是真正的“原/教旨”,用什么样的模式来实践“原/教旨”思想,不同的人观点并不尽相同。
以“新教”的管理形式来说,除了最终与君主制妥协沿用“主教制”的类型以外,最初的创新在于加尔文派所创立“长老制”。如果说“主教制”在管理属性上,本质对应的是“君主制”,适配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那么“长老制”所对应的就是“共和制”,是适应权力“自下而上”产生的需求而生成的。所谓“长老制”,简单点说就是以“议会”的形式管理教区事务。每个教区推选出“长老”,由地方长老负责本教区的大小事务,与牧师之间又有相互制衡的关系。同时由长老和牧师组成的各级议会,构成整个管理系统的金字塔结构。只上一级的议会对下一级的议会并没有实质的管理权,共同认可的组织章程是这一体系能够有效运营的基础。
“代议制民主”是长老制的核心特征。由此你也可以看出,为什么像荷兰这样商业共和国,会成为这一轮宗教改革的有力支撑者。然而对政治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原/教旨看“民主”二字的话,“代议制民主”还不是最民主的方式。这是由于“代议制民主”的核心认知在于,虽然权力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但在具体使用上还是要由少数代表或者精英阶层来掌控。只不过为了不最终演变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这些代表的产生需要透过各级议会,及一整套管理制度来制约。
一定要把“民主”二字理想化的话,那最正确的民主方式就是“直接民主”了。所谓“直接民主”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一人一票”,所有的大事小情都由全民大会,或者全民公决来决定。对于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尤其是强烈反感英国那种不彻底宗教改革的“清教徒”们来说,这种操作才是最理想的。由此诞生了基督教管理制度中了第三个流派——公理制。
公理制又称“会众制”,“直接民主”是其核心主张。在这一主张之下,每个教会的具体制度和礼仪由全体会众,通过“会员大会”的形式自行决定,并且上面不再各种层级的议会或者教团。诸教会之间虽然也会有横向联系的组织,但只是基于共同的信仰联合起来松散组织。当年移居美国的“清教徒”便是采取了这种模式,以最纯粹、最理想的方式进行自我管理。
然而“公理制”的这种直接民主方式固然,看起来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个人权力被侵犯,但实施起来的难度去颇大。最大的难点,在于维持共同的意识形态及认知水平。唯有如此才能够保证“直接民主”所产生的结果,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且不至于产生过大的内部消耗。而在一个意识形态分裂,或者认知水平有巨大差异的社群,采取“直接民主”方式无异于一场灾难。
有鉴于此,马萨诸塞湾的清教徒们非常重视教育。如果你去观察美国著名的“常春藤联盟”分布特点,就会发现八所盟校中的四所,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达特茅斯学院、布朗大学,最初为实施公理制的清教徒所创立。其余四所,包括:位于纽约州的“康奈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西法尼亚州“宾西法尼亚大学”;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大学”,亦都位于新英格兰地区之侧,在地缘政治上同属以新英格兰为核心的 “北方地区”。
除了康奈尔大学和宾西法尼亚大学之外,其余六所历史悠久的常春藤名校,从最初的建校理念上来看,都可以称得上是“神学院”,只是这一特征不能让它们获得普遍认可。要知道单纯灌输意识形态的教育,虽然有助于增加内部凝聚力,但却无助于增强对外竞争力。上述大学能够成为世界级名校,本质还是在于其对科学和经济的重视。新教信仰者尤其是清教徒们,并不认为理性与狂热的宗教信仰是对立的。相反,“理性敬奉上帝”的态度,使得成为了清教徒们无论是在对于经济还是科学等入世问题上,都能够秉持着清醒的头脑。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19:53:22 +0800 CST  
“理性”思维在清教精神中的核心存在,与其“财富观”有关。与很多宗教要求信众放弃对财富的追求不同的是,清教徒们认为利用一切合规的手段来赚取财富,最终再将这些财富回馈社会,才是最好的信仰方式。从这个角度说,科学也好、资本主义也罢,都只是用来积累财富的手段。映射到现实社会,你会看到上述常春藤名校都是私立学校,并且有大量来自校友的捐赠资金。而诸如比尔盖茨这种准备身后将全部身家捐赠出来的现象,在美国非常普遍。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种清教徒精神指引下的捐赠行为,背后隐藏着现实的个人利益考量。比如向学校捐赠资金,有助于自己的孩子入学;将遗产注入基金,并让子女在基金运作中受益,可以避免缴纳大量遗产税。然而必须指出的是,一个不能做到兼顾各方利益系统,是没有办法良性运行下去的。从这个要求来说,清教徒们的确在信仰与财富、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找到了一条可持续的发展之路。无视这一点,将很难理解美国为什么会取得今日之成就。
今天,这种将“坚定宗教信仰”与“理性入世思维”相融合的方式,仍然在其它宗教世界中有所实践。这其中最典型,也最有可能造成深远影响的代表性实践,是近年来在被土耳其政府强力打压的“居伦运动”。这一运动的发起者“费特胡拉•居伦”(英语发音翻译为“法土拉•葛兰”)认为 “学习数理化就是在敬拜安LA”,只有努力工作和重视教育才会有希望。为此,“居伦运动”的信仰者,在世界范围内创建了数以千计的学校、商业机构以及基金,并积极向社会的方方面面,普及这种“理性信仰”理念。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19:53:59 +0800 CST  
“居/伦运动”能够在土耳其兴起,基础来源于土耳其自“凯末尔革命”以来所坚持的世俗化道路。换句话说,土耳其近现代以来的世俗化坚持,以及全面向西方学习的做法,为宗教改革性质“居/伦运动”营造了理性土壤。另一个深层次因素在于,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努力后,在土耳其民族明白自己在意识形态上的“原罪”,将使得“脱亚入欧”的梦想没有可能实现,转而希望在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力量做回自己。埃尔多安能够掌控权力,并对代表世俗力量的军队进行清算,便是借助了宗教及民族主义的抬头。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19:55:44 +0800 CST  
土耳其的未来究竟属于“世俗派”、“宗教保守派”,还是居伦运动所代表的“理性宗教改革派”,则需要时间来验证。我们只能说,清教徒们当年的实践,为后者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本。至于说费特胡拉•居伦认识到这一点,是否受到清教徒运动的启发。唯一能确定的,这位伊斯兰世界的改革者,自1999年起就避难于美国的宾西法尼亚州。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19:56:20 +0800 CST  
任何文明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进行修正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19:59:52 +0800 CST  
JL运动基于Y斯L世界的最大意义,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0:29 +0800 CST  
在于准确认知到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2:19 +0800 CST  
理性思维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2:49 +0800 CST  
与科X教育的意义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4:50 +0800 CST  
并且付诸于实践(同时不与固有意/识形态简单切割)。以此来观察中国社会的改革,这一切当下其实都已经完成了。借助自身文明本来就异常突出的“教育”、“务实”基因,在历史长河中摸了100多年石头的中央之国,已然在固守自身文明核心价值观,及社会治理模式的同时,成功的为自己注入了“商业”和“科学”基因。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5:20 +0800 CST  
现在让我们把视线转回到17世纪的新英格兰地区。公理制的实施,固然让清教徒们离心目中的理想国又近了一步,但它的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这种“直接民主”的最大问题在于没办法做大,并且彼此间很容易因为认知上的差异,而造成新的分裂。在现实政治中,这种模式只能适于“小国寡民”。雅典这种城邦国家,一直被认为是直接民主制的代表。而在现代社会,当日宗教改革的发源地“瑞士”,往往被认为是最接近“直接民主”模式的国度。只是说,即使即使你真的认定 “直接民主”在瑞士取得了成功,也无法不正式瑞士是一个特例的存在。封闭的地理环境、永久中立国的国际地位,以及百万级的人口总量,让瑞士的这种实践没有办法具备普世性。
可以这样说,在践行“直接民主”这个问题上,很难有比当年在新英格兰地区,推行公理制的清教徒们更坚持的了。至于这种坚持最后有没有延续下来,透过新英格兰地区的地缘政治结构变化,又能领悟到什么。我们一下节再接着解读。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5:59 +0800 CST  

楼主:鄙视抢沙发的

字数:5565396

发表时间:2009-07-12 23: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1-29 07:25:2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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