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缘看世界.温骏轩(第一部分《谁在世界中心》已出版)

科学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6:28 +0800 CST  
教育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6:55 +0800 CST  
不好意思,发的这么零碎。因为整篇实在是发不出来,一直提示有敏感字词。测试到最后居然是这个词。。。。(见附图)。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09:31 +0800 CST  
“清教徒精神”与美国文化的一体两面
今天的美国文化看起来十分开放,但当年马萨诸塞的清教徒生活却十分保守和排外。勤奋及节俭不仅被认为是一种美德,更被认定为是必须坚守的戒律,以至于在马萨诸塞殖民地建立后的头半个世纪,甚至连庆祝圣诞节都被认为是放纵和非法的。为了在保障个人权力的同时,不至于让个人与集体意志发生冲突,马萨诸塞殖民地不仅通过兴建大批学校对信徒进行教化,同时还只给予清教徒以政治权力。这使得当时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在社会管理模式上呈现出“政教合一”的性质。
说起来颇有点讽刺的是,本来新教信仰者尤其是清教徒们,是希望改革完全摒弃“旧教”中那些束缚人性的成分,但为了有力量与那些他们认为的保守势力做斗争,试图建立理想国的马萨诸塞殖民地自身却不得不变得更加的保守,并且以新的方法禁锢人的思想。为了纯洁自己的社区,那些自认为是自由代言人的清教徒,甚至曾经绞死过不认同其做法,但又拒绝离开的不同意见者(虽然很快意识到这种做法的错误)。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类似的转化在历史上并不鲜见。你会看到无数改革者或者革命者,为了实现最初的平权理想,而不得不蜕变成他们原本讨厌的人。毕竟竞争状态时,你会发现威权和集体主义做法,会更加的有效率。
很显然,马萨诸塞殖民地强烈的控制欲,虽然更能够让个人主义与集体意志高度统一,但这种背离宗教改革初衷的做法,即使是清教徒内部也未必都得到认可,更别说是非清教徒了。这种认知上的差异会导致出什么样的结果呢?答案是分裂。新教之于旧教最大的区别这一就是信仰自由。如果不认同某一宗教理念,完全可以自立新的教会。既然清教徒们能够因为不满英国宗教改革而出走新英格兰地区,那么不满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政教不分和排除异己做法的人,同样可以在北美另寻出路。
由于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地区的绝对优势,那些非清教徒移民大多只能选择向南部其它殖民地迁徙。不同的清教徒意见领袖,则选择在马萨诸塞湾之外的新英格兰地区另建殖民地,以在抱团取暖的同时,有机会实践自己的想法。最早也最具代表性的出走者,是一名叫作“罗杰•威廉姆斯”的牧师。这位牧师所代表的清教徒思想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及认为对待意识形态及行为不同者,应该保持更宽容的态度。
1636年,这位牧师在马萨诸塞湾和鳕鱼湾之南,找到了另一个海湾——纳拉甘西特湾,与这个海湾相连的河流,则被命名为“普罗维登斯河”。为了践行自己的理念,“罗杰•威廉姆斯”并没有直接谋求在此建立新的殖民地,而是从印第安人手中购买普罗维登斯河口的土地,建立了名为“普罗维登斯庄园”的新殖民地。新殖民地的存在让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们,以及其它宗教信仰者多了一种选择。
在政教分离原则下,“普罗维登斯庄园”成为了宗教自由的代名词,甚至连犹太移民也能在此安居乐业。换句话说,即使你的信仰与“清教徒”不相容,也不影响你的政治权力。这种宽容的态度,显然具备着独特的吸引力。日后随着人口的增加,“普罗维登斯庄园”的定居者们又在沿纳拉甘西特湾,向原住民部落购买了更多的土地,并最终形成了现在美国最小的州——罗得岛州。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倒不是因为这个州是一个岛屿,而是因为这块殖民地最初的轮廓,看起来与希腊的罗得岛有些相似。
尽管很多其它类型的新教也实行公理制,但由于马萨诸塞湾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地区所取得的成就,他们的信仰在后来的教派分类中,被认认证成为了“公理会”(又称“公理宗”)。既然美国文化的源头为新英格兰地区“清教徒精神”,而马萨诸塞殖民地又为新英格兰地区的核心,人们很容易认为今天美国最大的基督教派应该是“公理会”。然而实际情况是,当下全球的“公理会”信徒加起来,总数亦不过300余万(其中大半在美国)。是不是感觉很诧异?其实并不难理解。“清教徒精神”固然对美国文化影响深远,但“公理会”固步自封的做法,很早就不适应美国发展的需要了。
单纯将“清教徒精神”对应当年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做法,并只看其保守面也是有失偏颇的。“普罗维登斯庄园”和罗得岛殖民地的出现,使得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文化,从一开始就注入了开放的一面。时至今日,“罗得岛州”的自由主义气氛依然让很多人神往,甚至曾经被评为“对女同性恋最友好的地区”。与马萨诸塞殖民地的保守相比,罗得岛所代表的清教精神的开放面,就像是一枚硬币的另一面。
身处一片清教徒主导的殖民地,罗得岛殖民地在包容其它宗教信仰者的同时,也成就了清教徒运动中的另一个支派—— “浸礼会”(又译“浸信地”或“浸礼宗”)。 “浸礼会”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并且在信仰上更为宽容。这一名称来源于,其信徒在接受洗礼时需要全身浸入水中完成仪式。全身浸礼并非“浸礼会”的独有,它与其它基督教教派的更大差异在于反对儿童受洗,认为有判断能力的成年信徒,才能真正理解教义并接受洗礼。另外,浸礼会同样实施公理制,其教义甚至认为每个人都可以直接与神交流,而无需经过牧师中介。若从理性和突显个人权力的角度来说,“浸礼会”的理念反而比“公理会”更加的接受此轮宗教改革的本意,或者说更加的“原/教旨”。
新教也好,清教徒思想也罢,最初的发源端都在欧洲,还有观点认为 “浸礼会”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一些宗教团体,但一如我们之前所说的那样,在历史长河中任何意识形态都有可能诞生,只有当之在地缘政治层面得到背书之后,才有可能真正登堂入室。尽管“罗杰•威廉姆斯”本人后来脱离了浸礼宗,但在罗得岛殖民地上建成第一座浸礼宗教堂的这段历史,使得这个美国最小的州能够在“清教徒精神”的释读中占有重要的一席。
然而以殖民时期在“新英格兰”地区的影响力来说,浸礼会远不如公理会那么大。马萨诸萨殖民地的在意识形态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性,让其无论在人口还是做事的效率上都拥有很大的优势。这使得马萨诸塞殖民地很快压倒“新英格兰”地区的其它殖民地,成为了本地区当仁不让的领导者。问题在于如果只靠这些保守的“清教徒”,美国是没有可能发展成今天的规模及影响力的。相比之下,罗得岛的选择看起来更符合今天的美国文化,并且更利于扩张影响力。在日后美国的建国和进一步扩张的过程中,罗得岛所倡导“政教分离”原则及更开放包容的态度都得到了认可,成为了美国强大的基础。
这一转变发端于18世纪20年代。虽然最初都以宗教改革者的面目示人,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无论是主导新英格兰地区社会生态的“公理会”,还是经营南部殖民地的“圣公会”,本质都带有浓厚了政教合一性质。区别在于,前者将意识形态的统一置于最高位置,而后者则实际服务于英国国王。无论哪种形态,都对其它类型的宗教改革者抱有敌意,甚至视之为异端。经由两个世纪的经营后,新大陆的民众越来越感受到了教会所带来的束缚。在这种情况下,被称之为“大觉醒”的新一轮宗教改革再次在北美殖民地兴起。
如果说基督教历史上的两次宗教改革,都是以欧洲为主战场,那么“大觉醒运动”则属于北美。这场发端于新英格兰地区,然后席卷整个北美殖民地的宗教改革运动,打破了原有教会对意识形态的主导作用,再一次将宗教改革的初衷,比如:由公众选举教职人员、简化教义及仪式、宽容的对待其它宗教、倡导理性思辩而不是盲目信仰等,以饱满的热情呈现在的民众面前。而这一轮原/教旨运动影响下,公理会及圣公会内部开始分裂并走向衰弱。部分公理会后来与其它教派进行联合,进一步削弱了公理会的影响力,而圣公会在美国独立后,则不得不面临如何与英国进行切割的问题。
受益于“大觉醒运动”,那些原本被视为异端的小教会开始迅速得以壮大。在倡导宗教自由的大环境下,今天美国及至世界范围的基督教新教主要教派,已经远不止粗分类的:路德会、加尔文派、圣公会(英国国教派)三大种类了。长老会、公理会、浸礼会等与上述教派有着历史渊源的教派,已经取得了与之平起平坐的地位。在“大觉醒”之后的历史中,源出最初的清教徒运动,同时又坚持“政教分离”、“宗教宽容”态度的浸礼会成为了最大赢家,尤其在美国南方发展迅猛。
今天,在美国所有的基督教新教派别中,浸礼会总计拥有将近1800万信众。不过需要注意的是,1800万的数字其实包含有两个已经在1845年分裂的教派:“美南浸礼会”与“美北浸礼会”。其中“美南浸礼会”的信众多达1640万,这个数字使之成为了美国基督教新教的最大派别。之所以比较范围限定为“新教”,是因为如果以所有宗教或者广义基督教为范围比较的话,拥有6000万信众的罗马天主教才是最大宗教派别。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突显了自上而下管理的天主教,在整合力上要强于宗派林立的新教;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在开放和包容的文化氛围下,来自拉美的天主教信仰移民,正让美国越来越难坚称,自己是一个以“新教”为主要信仰的国家。
从美国两个浸礼会的名称以及分裂的时间点,不难看出美国历史上形成的南北结构,是浸礼会分裂的根本原因。拥护和反对“废奴主义”成为了二者分裂的初始原因。时至今日,双方在认知上的差别则主要表现为对一些异端现象的包容度上。在南方的浸礼会信仰者看来,北方浸礼会实在太过于开放和包容。黑人还没有取得完整的公民权时,美南浸礼会选择坚持种族主义。美北浸礼会则诞出了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这样的牧师。而在强调种族问题已经成为政治不正确,甚至美南浸礼会自己也选出了一位黑人 的情况下,其保守主义火力则开始转向同性婚姻以及堕胎问题上。
上述历史告诉我们,“清教徒精神”也好,“美国文化”也罢,从一开始就是一体两面的存在着。也可以说,宗教改革及清教徒大迁徙所迁就的美国初始文化中,崇尚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基因,使得美国在各方面都呈现出多样性。只是从“合则两利”的现实需求来看,这些多样性的存在又往往会同存异式的进行自我归类,并最终演化成左、右两种基本立场。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成为两党制的代表,并且认定这种共存及相互制衡,才应该是正常状态。至于说到底更突出哪个面,则要看具体的国内、国际形式需要了。以当下的情况而言,特朗普显然更愿意突出美国文化中的保守面。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3-23 20:10:35 +0800 CST  
康涅狄格、宪法,以及“英吉利共和国”
清教徒内部的分歧导致了普罗维登斯庄园和罗得岛州的出现。同样基于与波士顿的观念上差异,新英格兰地区的另一个行政成员,位于马萨诸塞州之南、罗得岛州之西的“康涅狄格州”,也在这一时期出现在新英格兰的地缘政治舞台上,并且与马萨诸塞殖民地争夺移民。
马萨诸塞州的地理核心是“马萨诸塞湾”、罗得岛州则是围绕着“纳拉甘西特湾”生成的,那么康涅狄格州的地理核心又是哪里呢?答案是“康涅狄格河”。在原住民的语言中,“康涅狄格”的意思为“长长的潮汐河”。从长度来说,康涅狄格州的河流也的确够长。655公里的长度,比相邻那条名气更大的哈德逊河还长上148公里,是新英格兰地区最长的河流。其源头位于阿巴拉契亚山脉,上半部充当佛蒙特州与新罕布什尔州界河,下半部则纵穿马萨诸塞州及康涅狄格州。
无论从对接海路,还是农业开发的角度,一条大河的下游河口地区都是理想的开拓地。1636年,约100名清教徒移民至此建立殖民点。这个殖民点,后来发展成了现在康涅狄格州的首府哈特福德。几乎与其同时,另有两批同样来自马萨诸塞的清教徒,分别在康涅狄格河东、西两侧的沿海地带,建立了“旧塞布鲁克”及“纽黑文”两个殖民点。正是这三个殖民点,奠定了今天康涅狄格州的行政范围。
对于准备在康涅狄格地区开辟一片新天地的清教徒来说,除了对他们抱有敌意的原住民以外,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在哈德逊河流域殖民的荷兰人。比之更早,荷兰人就已经尝试过在康涅狄格河右岸建立殖民点。尽管双方在信仰上都归类为“新教”,并且荷兰曾经收容过很多英国清教徒,但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源自于国家的身份认同感,还是超越了宗教上的认同感。在经历一番博弈后,荷兰人放弃了在康涅狄格河流域的殖民工作,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了哈德逊河。考虑到“新尼德兰”最终在南北两大英国殖民地的包夹下,只是成为了历史的过客,并没有必要对这个过程做太详细解读。康涅狄格殖民地于美国形成所作出的重大贡献,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在新英格兰地区,康涅狄格河谷的土地是最肥沃的,且拥有大量的森林资源。这使得面积排名美国诸州倒数第三的康涅狄格州,在当时成为了新英格兰地区乃至北方地区的粮仓,并进而升级为本地区的制造业中心。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康涅狄格地区充当了后勤基地的角色,其所出产的粮食及生产的火炮,帮助“大陆军”取得了最后的胜利。然而当我们回顾清教徒的历史时,这些依然不是康涅狄格最大的贡献。
与移居罗得岛的清教徒一样,前往开拓康涅狄格殖民地的清教徒,另起炉灶的原因同样是不满马萨诸萨殖民地“政教合一”的管理体制。不过二者的具体表现形式却不尽相同。为了将最初的三个殖民点联合起来,康涅狄格殖民地的清教徒制定了一份有关政府运行、税收及投票权规则序言和清单,并将之称之为“基本命令”。与偏宣言属性的“五月花号公约”相比,康涅狄格的这份“基本命令”更像是一部基本大法。以至于今天的康涅狄格人会自豪的声称,自己诞出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并将康州称为“宪法之州”。
类似的社会管理契约并不是康涅狄格所独创,包括马萨诸塞在内的自治殖民地,都会制定一份相似的协议,以进行社会事务管理。这也是为什么,有研究者不认为康州的这份“基本命令”具有宪法地位的原因所在。应该说,以“法律”来进行社会管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问题不在于康涅狄格这份“基本命令”的内容,是否能在其它文明或者殖民地找到类似的条款,而在于它的地位。简单点说,如果一部法律没有总则性质及最高权威性,对政府和社会运行没有指导性,就不能被称之为“宪法”。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是美国国家权力分配的一大特点。以新教改革的初衷来说,将立法权从政府手中剥离再来,归于代议会或者公民大会是一种必然。然而对于试图建立神权社会的宗教改革者来说,圣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并终将导致神职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从这个角度来说,康涅狄格用“民主”的方式制定一部“基本命令”,而不是用“圣经”原则来指导政府管理和社会行为,不仅为美国后来的“政教分离”作出了制度上的探索,更为美国后来的“三权分立”体系奠定了基础。
好了,通过对马萨诸塞、罗得岛以及康涅狄格的解读,“美国文化”和“清教徒精神”得以更立体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总结下来,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创建和运营,体现了美国文化中的威权、集体意识及保守倾向(尽管它绝对不认可自己的威权属性),包括对意识形态的重视和坚持;罗得岛殖民地的诞生,展现出的是清教徒精神中文化包容的一面;康涅狄格殖民地的贡献,则在于法律和规则至上观念的确立。可以这样说,今天美国社会所表现出的诸多特点,尤其是那些看起来自相矛盾的表现,都能够从新英格兰地区这三个州的前世找到源头。
上述三州都位于新英格兰地区的南部,我们可以将之合称为“南部三州”。他们的初创时间都是在17世纪30年代,也就是清教徒开始大规模向新英格兰地区迁徙的那几年。那么新英格兰地区的其它成员,由: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所组成的“北部三州”呢?相比于初始地位更高“南部三州”,“北部三州”的出现时间,或者说成为清教徒之地的时间要晚一些。当“南部三州”难以容纳更多移民后,人口外流成为必然。向西、南方向的哈德逊河流域继续拓展是一种选择。问题在于最初的时候,这里是荷兰人的“新尼德兰”,而在英国将荷兰人赶走之后,很自然的又将这里变身成为了贵族的封地。因而向北扩张成为了清教徒移民们的唯一选择。
除了不构成战略威胁的原住民以外,在这个方向上,清教徒所面临阻力主要有两股势力,一是立足“芬迪湾”打造“阿卡迪亚”殖民地的法国;二是代表英国国家力量的英国国王。前者阻力很容易理解,通过之前对“新法兰西”的解读,我们已然知晓缅因州地区,曾经长期为英、法两国角力的战场。只是英国国王怎么也会成为清教徒扩张势力范围的障碍呢?
马萨诸塞殖民地到底有多大,在当时并不十分清晰。以清教徒的想法来说,国王授权给他们的土地应该包含整个新英格兰地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则认为马萨诸塞湾与阿巴拉契亚山脉之间的土地,才是其给予马萨诸塞湾公司的特许经营地。在允许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建立殖民地之前,国王实际已经马萨诸塞湾之北的土地,授权给了两名与之关系亲密的贵族。这两名贵族之间的再分配,形成了今天新罕布什尔州及缅因州。
将一片土地特许出去是一回事,能不能实际控制是另一回事。清教徒在马萨诸塞湾的成功,使之在新英格兰地区的移民群体中占据了绝对优势。这使得马萨诸塞湾有足够的人力向北部地区扩散,建立新的定居点。如果这些清教徒愿意接受皇家代理人的管理,那么倒问题不大,毕竟对于每一片殖民地来说,充实人口都是当务之急。然而社区自治才是清教徒们,愿意跑到遥远的新大陆建立家园的源动力。很显然,一片被授予个人的封地,与这种理念并不相容。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12 21:39:29 +0800 CST  
清教徒们并没有等上太久,很快“英国内战”就为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地区的进一步扩张扫清的障碍。对于人类来说,解决矛盾的终极手段是战争。法国国内的宗教之争,曾经在16世纪下半叶导致了一场延绵30余年的“法国宗教战争”(1562—1598年,又称“胡格诺战争”)。反观英国,则由于本身有脱离罗马教廷的地缘政治需求,选择了以建立新教属性的“英国国教”,拥抱了这场宗教革命。然而经过之前的解读,大家也应该清楚英国的这次宗教改革并不彻底,本质只是把教会从天主教体系剥离出来,置于王权之下罢了。由此也产生了以“清教徒”群体为代表的,希望进一步对英国进行宗教改革的声音。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12 21:40:32 +0800 CST  
在清教徒大规模向马萨诸塞湾移民的第十个年头(1640年),英国国内所累积的社会矛盾终于暴发,并随后激化成了一场大规模内战。不过这场延绵十年的战争(1642年至1651年)并不是以宗教战争,而是以议会派和保皇派之争的形式暴发出来。简单点说,一方认为国家权力应该归于议会,另一方则认为专制体制有利于国家。其导火索为英格兰针对苏格兰的战争遭遇了失败,国王希望通过征税来筹措军费,而议会则认为这项权力应该归结于议会。是不是感觉有点眼熟?400多年前(1215年),著名的《自由大宪章》的产生背景与之如出一辙。不同处在于那次对君主专制的挑战,导火索是针对法国的战争,而提出限制国王权力的是贵族们。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12 21:40:54 +0800 CST  
此外你很容易意识到,这种政体之争在宗教层面的影射,就是公理制/议会制与主教制、宗教改革派与英国国教之间的矛盾。并感觉到作为英国宗教改革的急先锋,清教徒力量在其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中国人熟悉的“阶级视角”切入。无论是对英国宗教改革不满的清教徒,还是试图将权力归于议会者,其出现都与“地理大发现”时代商品经济地位的提升,以及 “资本”力量的壮大息息相关。这也是为什么在阶级史观中,英国内战被认为是一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12 21:41:50 +0800 CST  
基于大英帝国对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影响,以及对工业革命的贡献,1640年亦被认定为是世界近代史的起点。这场延续十年的英国内战导致了两个当代中国人在学生时候都学习过的结果:一是当时的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二是取得胜利的“议会派”建立“英吉利共和国”,清教徒出身的克伦威尔出任国家元首(护国主)。然而推翻了君主制,并不代表英国就真的能够成为“共和国”。通过对清教徒和新教渊源的清理,我们知道清教徒所崇尚的直接民主,与“代议制”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英国议会由“长老会”主导)。放在现在的政治语境上,这种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区别,有时又会被分别贴上“民主”与“共和”的标签(即狭义理解“民主”为直接民主,间接民主为“共和”)。
由于无法弥合彼此间的矛盾,有着清教徒理想的克伦威尔解散了与之意见相左的议会,并客观上变成了一个独裁者(这与发生在马萨诸塞湾的情况何其相似)。而经历过场混乱之后,英国的君主制也在1660年复辟。并在各方力量的反复博弈、磨合之下,于1689年出台了将议会权力置于王权之上的《权力法案》。在集权性与分权性之间找到平衡点“君主立宪”制,就此出现在了人类历史舞台上。
对于有历史包袱,并且需要一个各方认可的“中心”,来统辖诸多海外殖民地的英国来说,君主立宪制是最好的选择。比较而言,那些试图在新英格兰地区建立理想国的清教徒,就没有那么大的包袱了。英国在1640年至1689年间所经历的这50年混乱,所造成的权力真空现象,不仅让清教徒们可以在被明确授权的马萨诸塞湾践行自己的自治理念,更可以在原本没有授权给他们的北部地区扩张势力。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王室再想把新英格兰置于王权之下,将变得十分困难。
事实上,在英国内乱期间,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力量同样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积极的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从这个角度来说,将天主教立为国教的法国,不愿意对新教徒敞开“新法兰西”的大门并非没有道理。问题是,当我们把视角再抬高点又会发现,法兰西王国在强化中央集权同时,也意味着内部矛盾得不到有效缓解,尤其是新兴资本力量的诉求没有办法得到本质满足。以至于法国后来在不得不在19世纪末,经历一场颠覆性的革命,并有几经反复后彻底走向共和。对比更晚一些发生在东亚的类似历史进程,你会发现结束帝制的中央之国,与维持天皇体制的日本,与法、英两国有着相似的地缘背景。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12 21:42:12 +0800 CST  
佛蒙特与新尼德兰
当英国通过《权力法案》的确立,以“君主立宪”制的形式恢复安定之后,王室仍然希望为新英格兰地区派去一位总督,进行直接管理。只不过,羽翼丰满的清教徒们,已然不可能再接受这种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了。在此之前,马萨诸塞殖民地甚至已经从当年受封缅因地区的贵族后代手中收购了这一地区。这一历史使得缅因地区一直到美国独立后的1820年,才因为地理上的间隔成为独立一州。
由于无法对整个新英格兰进行直接管理,英国只能名义上将“新罕布什尔州”变身成为了“皇家直属地”。虽然这样并无法改变清教徒在新罕布什尔地区占主的现状。对于整个新英格兰地区与王权渐行渐远的现状,英国所做的另一项努力是,改变在只有清教徒才有选举权的现状,转而以财产标准认定。即只要拥有一定财产的居民都拥有政治权力,然后再公选出代表决定殖民地的税收及财政预算。这意味着不管各方最初的理念差距如何,一如英国本土所发生的一切一样,王权、代议制、直接民主在新英格兰的土地上,同样达成了新的平衡。
再来说说新英格兰地区的最后一个成员——佛蒙特州。从地理结构上看,佛蒙特州非常的特别。一方面,它的东界与新罕布什尔州隔康涅狄格河相望;另一方面,将之与纽约州分隔的“尚普兰湖”,却是圣劳伦斯河的支流(其与圣劳伦斯河通过一条以“黎塞留”命名的河流相连)。哈德逊河、尚普湖,与康涅狄格河之间的分水岭——“绿山山脉”成为了佛蒙特州的地理核心。分水岭的属性,使得佛蒙特州在地缘结构上,充当了清教徒底蕴的“新英格兰”、原本为荷兰人之地的“纽约”,以及法国人的“魁北克”三个地缘板块的连接部。
佛蒙特州这样的地理结构,并非地缘政治划分的常态,并且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以兴都库什山脉为核心,并以政局不稳而闻名于世的“阿富汗”。在英国殖民时期,佛蒙特地区的行政划分,也的确更与地理结构相合。其位于分水岭以西的土地归属于当时的“纽约省”,而分水岭以东则属于“新罕布什尔省”。至于延伸到圣劳伦斯河流域部分,在地理上则受益于阿巴拉契亚山脉在此断裂出来的一个缺口。这个缺口让哈德逊河与尙普兰湖之间没有明显的分水岭,并形成了一条能够直通蒙特利尔的走廊地带。
在从荷兰人手中夺取纽约之后,英国人可以通过“哈德逊-尚普兰走廊”,直接对位于黎塞留河-圣劳伦斯河河口的“蒙特利尔”发动攻势。这使得整体实力占优的英国人,能够在战胜法国后,将原十三殖民地的控制线在此跨越阿巴拉契亚山脉,渗透至包括尚普兰湖在内的圣劳伦斯河流域。在英国通过战争逼迫法国交出“加拿大”及美国独立之后,纽约州的北部边界甚至得以划定到了圣劳伦斯河的上游河道。
现在的问题在于,到底是谁代表英国来做到这一点。从地理位置来看,纽约在控制尚普兰湖流域时会更为容易,但其与新英格兰地区相邻的位置,以及新英格兰地区的人口优势,却使得清教徒移民也在此进行了渗透。只不过这部分新英格兰移民同样不认为,新罕布什尔的管辖权应该延伸至此。在英属北美十三殖民地暴发独立战争之后,生活在这片三方交汇之地的佛蒙特人人,决定抓住机会争取一个独立的地位。佛蒙特人一开始将自己建立的政治体称之为“新康涅狄格共和国” ,以突显自己的新英格兰属性(尽管尚普湖河谷看似更为核心),不过很快就又更名为了“佛蒙特共和国”(1777年)。
作为新英格兰地区唯一的内陆州,佛蒙特在并没有独立的可能性。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做法,本质是佛蒙特人为了挣脱纽约及新罕布什尔的束缚下,争取一个独立地位。为此,佛蒙特人甚至与纽约人和新罕布什尔人打过仗。在独立之初,佛蒙特州亦因上述两州的反对一度无法以独立身份加入美国,以至于佛蒙特州甚至考虑过加入加拿大。考虑到佛蒙特州这段历史,以及西北部与加拿大地缘关系更近的结构(其独立后建城的首府“蒙彼利埃”亦位于尚普湖流域)。一直到今天,佛蒙特州仍然是美国最具独立意志的行政区之一。
了解完“新英格兰”地区的前世今生后,是时候把视线向南移动了。让我们再回顾一下英国在1640年-1689年间所经历的这段历史。这半个世纪可以说是英国的涅槃期,其间不仅有代表新兴资本力量的“英吉利共和国”昙花一现,还有克伦威尔身死之后,复辟的君主(斯图亚特王朝)在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摇摆。在被这场新教革命吓坏了的英国君主看来,像西班牙、法国那样坚守在罗马教廷旗帜下,以“君权神授”思想维护君主专制制度,要更有利于维护君主的自身利益。后来的事,传统的历史教科书已经将之作为一个常识普及过了。通过1688-1689年间的“光荣革命”,以议会为权力表达渠道的新教徒,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并通过《权力法案》,将新教属性的“英国国教”及“君主立宪”思维,变成了英国的属性。
这段长达半个世纪的混乱期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段时间英国的国力及军力是下降的。事实却并非如此,这段混乱期恰恰是“大英帝国”的起点。这种情况并不难理解。以英国内部模块式的结构来说,中央权力归属的不确定,并不一定引发地方上的混乱。像新英格兰这样图谋自治的区域,反而借此机会发展壮大了自己。另一方面,内部权力之争促进了军备的增长。在历史上,英国一共与荷兰进行过四次战争,其中有三次都发生于这一历史时期(分别是:1652-1654年;1665-1667年;1672-1674年)。可以这样说,荷兰成为了“大英帝国”海上突围的磨刀石。
上述三次“英荷战争”互有胜负,于北美的情况来说,得到“新尼德兰”也就是后来的纽约州是英国最大的收获。在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1664年),四艘驶入哈德逊河口的英国军舰,兵不血刃的就让驻守于此的荷兰人交出了“新尼德兰”。这看起来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毕竟在南北皆为英国殖民地的情况下,荷兰人要是能守得住倒是奇迹。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英荷双方能够在北美和平共处一段时间,很大程度是因为共同应对西班牙的需要。只不过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没有永久的敌人也没有永久的朋友。在西班牙的势力被削弱之后,英荷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的上升为主要矛盾。
虽然“新尼德兰”在北美的存在只是昙花一现,但还是为这一地区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阶段的荷兰,拥有世界上最成熟的商业系统,创立了“有限责任”制及将证券交易平台化。如果说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们的“重商主义”,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上帝的话,那么皈依新教的荷兰人则是把这个顺序反过来。为此,荷兰人对移民和合作者的态度要开放得多。当年生活在新尼德人的殖民者,除了来自荷兰以外,还包括法国、德国、北欧等地区。这种带强烈商业色彩的自由主义态度,今天仍然是纽约基因的最核心部分。以至于在自视精神层面更有追求的新英格人眼中,以世界贸易枢纽著称的纽约人,总是带着点爆发户的气息。
1624年,荷兰人在哈德逊河口的“曼哈顿岛”修筑后来被命名为“新阿姆斯坦丹”的贸易据点。这个位于河、海交接枢纽位置的贸易据点,后来发展成了全球瞩目的贸易中心“纽约市”。每一片殖民地都有自己的地理边界。 “新尼德兰”的理论边界,应该包括整个 “哈德逊河流域”,以及哈德逊河口之侧,向东延伸将近200公里的狭长岛屿——长岛。
尽管抢在英国人前面控制了哈德逊河口,但在英国同时在南北两个方向进行殖民的情况下,荷兰人还是希望能够进一步扩张海岸线,以确保曼哈顿岛的安全。在东北方向,康涅狄格河以西地区,被认定为是新尼德兰的一部分。这样的话,长岛所对应的这部分大陆海岸线,以及二者之间的“长岛海峡”,都将成为荷兰殖民地的一部分。不过之前也已经说过,清教徒很快就在康涅狄格河河口,及两侧新建了三个殖民点。其中的“纽黑文”殖民地,更是深入长岛海峡腹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博弈后,荷兰人只能放弃控制整个长岛海峡及其周边岸线的想法(1650年)。
荷兰人没有能够如愿控制长岛海峡,很大程度是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在经营这片殖民地的前30年(1655年前),吸纳了各国移民的新尼德兰,人口总计只有2000人,其中大部分居住于新阿姆斯特丹。而新英格兰地区,在16世纪30年代的初始移民的数量就十倍于此。不过在向西南扩张的过程中,荷兰人却取得了收获。因为荷兰在这个方向上遇到的对手,是人力资源上更为捉襟见肘的瑞典。
现在问题来了,新尼德兰南北两侧不都是英国殖民地吗?总的来说,的确是如此。然而这并不代表其它欧洲国家,没有做过努力。在解读加勒比海与皇家海盗时,我们曾经说过,北欧人也曾经尝试过在新大陆分一杯羹,打造自己的“三角贸易”体系。虽说属于维京海盗们的时代早已过去,但这些努力还是对后来美洲地缘结构造成了一定影响。比如现在的“美属维尔京群岛”,在卖给美国之前就曾经是丹麦殖民地。
在荷兰人与英国人相继殖民北美后,瑞典人也把目光扔向了远未被填满的北美岸线。瑞典人所选定的殖民点是位于哈德逊河以西的“特拉华河”河口。1638年,瑞典人开始实践他们的海外殖民计划。围绕这个河口而兴建的瑞典殖民地,被命名为“新瑞典”(殖民中心位于现在特拉华州的威尔明顿)。然而这个殖民地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期,整个殖民地的常住人口都不超过200人。最少的时候,“新瑞典”总督所能管辖的人口甚至只有30多人。其防御主要依靠来自法国和德国的雇佣兵。
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外交层面的顾虑,无论是英国还是荷兰,都很容易让瑞典人放弃无谓的努力。率先动手的是在东北方向遭遇清教徒阻击荷兰人。蜿蜒流淌的特拉华河,以及宽阔喇叭形河口,使得两河之间的这片土地,呈现出类似半岛状的地理结构,这片土地就是后来的“新泽西州”。从地理安全的角度来说,将新泽西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能够大大提升新阿姆斯特丹的安全感。尤其是在英荷两国已经进入战争状态的情况下。
1655年,荷兰人通过一场小规模的战斗,迫使瑞典人退出了这场殖民竞赛,将控制线推进到了特拉华河。此后荷兰加大了向“新尼德兰”补充人口的力度。到9年后荷兰被迫向英国交出这片殖民地时,其人口已经快速增长至了将近9000。问题是,这依然没有办法与英国在北美的人口增长速度相比。更大的问题在于,荷兰商人的目标从来不是土地,他们所关心的是“贸易和航海的利益”。争夺哈德逊河口,本质也只是为了在本地区开展贸易(比如向原住民收购毛皮),包括承接那些英国殖民地的货物转运工作。
可供参考的是,这一时期的荷兰还在巴西北部的沿海地区,与葡萄牙争夺过殖民地,并建立过“荷属巴西”殖民地。这样做的背景,是因为西班牙吞并了葡萄牙,并迫使后者断绝与荷兰的贸易关系。而在葡萄牙重获独立,并最终表示愿意达成新贸易协议后,荷兰彻底放弃了这一殖民地的主权要求。只是这种交换,在英国那里却有点行不通。怀着一颗大国梦的英国,希望构筑一个更全面、安全的自循环体系,避免让外国尤其是荷兰控制自己的贸易。英荷战争的导火索,便是克伦威尔政府颁布针对荷兰的《航海条例》,禁止英国殖民地和其他国家直接进行贸易。
以荷兰的特点来说,拥有成熟商口供应基地的东方航线,才是最有利润可图的。当荷兰人明白,在“新尼德兰”及至整个新大陆的投资,难以获得自己在东方航线上的收益后。战略性的放弃在新大陆的竞争,成为了一种必然。于美国后来的地缘政治结构来说,“新尼德兰”及“新瑞典”的这段历史,贡献在于造就了现在的“纽约州”及“新泽西州”。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与新尼德兰之间也有竞争,但以二者的共同的新教背景,以及从纯粹的商业考虑来说,当时的清教徒们并不太希望“新尼德兰”就此消失。这种结局的出现,意味着王权的加强,以及对贸易选择权的限制。也正因为如此,完成了新尼德兰征服的(1664年)并不是近在咫尺的清教徒,而是国王的代理人。
在吞并新尼德兰后,试图再次加强王权的英国国王,将这片新殖民地分封给了自己的弟弟“约克公爵 ”。这个爵位封地位于位于英格兰北部的约克郡,自15世纪初起,约克郡一般被分封给国王的第二个儿子。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荷兰人的“新尼德兰”变身成为了英国人的“新约克”,只不过由于翻译问题,在中文中变成了“纽约”二字。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12 21:43:05 +0800 CST  
美国人理解的“自由”到底是什么?
——贵格会与“宾夕法尼亚州神圣实验”的启示
以瑞典人的想法来说,整个特拉华流域都应该属于“新瑞典”的范围。只是十几年的殖民时间和通常维持在两百人的定居规模,使得“新瑞典”在特拉华河流域的殖民范围,大体也就抵达后来以签署“独立宣言”、诞生美国宪法而闻名于世的费城。当然,这并不妨碍荷兰人和英国人,将整个特拉华河流域纳入“新阿姆斯特丹”及“新约克”的范围。
一片土地的政治属性发生变化,并不代表一个地缘政治板块就此肢解。通常情况下,征服者会更愿意继承前任所打下的基础(甚至包括地名)。然而无论在英属时代还是美国建国以后,昙花一现的“新瑞典”都没有因此单独成为一个行政区。从现在的行政区划也可以看出,特拉华河在美国的行政区划中充当了:纽约州、新泽西州、特拉华州、宾夕法尼亚州四州的行政分割线。造成这一局面的初始原因,在于代表国王统治这片土地的“约克公爵”(后来成为了英国国王“詹姆斯二世”),将特拉华河以西的土地,作为了一片单独的封地,被封建给了另一位贵族——威廉•佩恩,以感谢他父亲(海军将领“老威廉佩恩”)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的付出(包括军事和经济上)。
正是这半个特拉华流域,成就了后来的宾夕法尼亚州和特拉华州。而在稍早一点的时候,这位未来的英国国王在把最荷兰人经营成熟的哈德逊流域留下之后,还将哈德逊流域与特拉华河下游之间的土地,分封给了另两位贵族,造就了现在的“新泽西州”。这一举动的地理原因,在于新泽西地区之于哈德逊流域的边缘性。这片土地更像是哈德逊河与特拉华河之间的缓冲地,其大部分土地,尤其是海岸线所对应的腹地,即不属于哈德逊河流域,也不属于特拉华河流域。
对于瑞典人来说,没能留下更之痕迹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现在大家提到纽约,还会想到当年荷兰人的贡献,以及哈德逊河与“新尼德兰”的历史关系。而一提到特拉华河谷,谁又会想到曾经有几百瑞典人在此拓荒呢?不过这事说到底,还是瑞典人自己的努力不够。如果“新瑞典”在人口和经济上,能够达到“新尼德兰”的高度,相信整个特拉华河流域,是很有机会成为一个单独殖民地,被英国人保留下来的。而新泽西地区,亦很有可能被一分为二,分别成为哈德逊河与特拉华流域行政区的一部分。
由于清教徒并没有积极参与对“新尼德兰”的征服,无论是新尼德兰和新瑞典,都没有能够成为新英格兰的一部分。不过这并不代表,这片土地就能够摆脱宗教的烙印。清教徒不是这次宗教改革的唯一产物,任何细微的差别都足以导致一个新的教派诞生。事实上,清教徒内部也诞生了很多派别。宗教改革的热情与大航海时代叠加,辅以相对宽松的宗教、殖民政策,使得很多教派都萌发了到这片全新土地上践行理念的想法。“宾夕法尼亚”地区就成为了一个独特教派——贵格会,实现理想的平台。
“贵格会”又被称之为“教友会”或者“公谊会”。其信仰者与清教徒们的共同点,在于不认可与神交流的权力由祭司阶层所掌控。无论这个祭祀阶层是由罗马教廷任命,还是置于英国的王权之下;不同点在于,清教徒以及其它新教信仰者,都认同圣经应该具有最高权威性和神圣性,个人可以通过圣经来与上帝沟通。为此,神职人员的存在还是很有必要的。只不过,他们的使命是帮助信徒更好的理解教义,而不是形成一个利益集团并掌控话语权。与之相比,贵格会的改革则更为彻底。尽管贵格会的教友们也认为圣经有其获得启示的价值,但更认同信徒个人可以通过静默冥想获得上帝的启示。这种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修行方式,在世界各地、各种宗教中都普遍存在,中国人更不会感到陌生。有鉴于此,很多贵格会团体甚至不需要牧师。
大多数宗教改革者,都认定自己不是在进行一场宗教改革,而是在恢复宗教的最初的面貌。从这个角度来说,贵格会的思想无疑要更原教旨。最起码它的信徒可以从逻辑角度认为,在先知们的言行没有被整理成文之前,获得神启的方式就是他们这样。顺便说下,贵格会中的“贵格”二字(quake),直译过来的意思是“颤抖”。对这个名称来历的普遍看法是,在最初的修行聚会过程中,信徒们常常会因为得到了神启而激动的混身颤抖。考虑到它的信仰特点,这种现象的出现实属正常。
尽管贵格会回归宗教本真的想法要更加的原教旨,但就这次宗教改革来说,将权威归于圣经本身而不是固化了的祭司阶层,是其最核心的特点。对圣经权威的认可,能够让包括清教徒各派在内的新教信仰者们,在意识形态的最高层面形成统一(这种认知,也是“新教”被视为一个广义教派的基础)。反观贵格会的认知则显得非主流,以至于在被很多人基督徒认为是异端邪说。由此导致很多贵格会的成员,也不认为自己是基督教世界的一员。
一如我们一直在说的那样,无论在什么时代,因为理念不同分门立派都是普遍现象,那些有机会在地缘政治舞台上展现自己的教派,会更有机会在历史上留下痕迹。贵格会的幸运之处在于,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建立者,是一位虔诚的贵格会信徒。1681年,威廉.佩恩在特拉华河右岸开启了用贵格会理念建设殖民地的“神圣实验”。由于威尔明顿(新瑞典的政治中心)及其以南的河口地区,此前已经有瑞典、荷兰,乃至英格兰的定居者建立殖民点,贵格会将殖民地政府设在了更上游一点的费城,以使得贵格会有更多空间开展这项实验。
比之清教徒在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做法,贵格会的管理理念要更加具备包容性。为了凸显信仰中的包容性,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并不排斥其他宗教信仰者前来定居,对于原住民及之前生活于此的瑞典人、荷兰人,以及其它信仰的英国人都一视同仁;同时,每一个成年男性定居者都具备投票权,而不是像新英格兰地区那样,以信仰或者财产来限定政治权力。为了让这片殖民地更加的接近理想国状态,崇尚和平的费城贵格会政府,甚至认为宾夕法尼亚州不必有军队的存在。
应该说,“宾夕法尼亚州神圣实验”的想法是好的,但在丛林法则时代,过于理想的操作注定会遭遇失败。这一实验最大的难度在于说服“新瑞典”部分的殖民者。在费城以南的特拉华河河口地区,那些非贵格会信徒的定居者,虽然认为贵格会政府的宽容性对自己有好处,但却不看好这项实验,以及贵格会有些“异端”的教义。更重要的是,从地理位置来看,河口地区总是最有经济前景的。这一地区的殖民者,并不认为自己的经济上要依附于上游地区。反过来,在上游地区开拓的贵格会,则会需要特拉华湾作为出海口。
最终,在经过一番博弈之后,原本属于宾夕法尼亚的半个“新瑞典”还是脱离了贵格会政府的管理,独立成为了以“特拉华”命名的殖民地(1702年)。在北美十三殖民地通过战争脱离英国统治后,为了确保自己不被周边殖民地所侵蚀,这个面积仅比罗得岛大一点的殖民地,成为了第一个宣布加入美国联邦的州。至于宾夕法尼亚州,则因此被封闭成为了一个内陆州。当然,“内陆”的说法是说宾夕法尼亚没有海岸线。除非特拉华州和新泽西州在特拉华河上架一座桥(就象俄国和朝鲜在图们江口所做的那样),否则宾夕法尼亚还是能够通过特拉华河出海的。
如果贵格会象马萨诸塞湾的清教徒那样的人口基数和排外的态度,特拉华州应该是没有机会独立的。很多贵格会信仰者,最初的移民地其实就是马萨诸塞殖民地。在受到打压和排挤之后,被迫向包括罗德岛在内的宗教宽松之地迁移。悲剧的是,作为新教改革中的非主流,贵格会并没有清教徒那么大的群众基础。宾夕法尼亚前后吸引的贵格会移民,总数不过数千。宽容及反战的理念,更使得他们对外缺乏竞争力。这在地缘政治上,很容易呈现出孤立性与边缘性。
今天,全世界的贵格会教徒加起来也不过数十万,从这一数据也可以看出贵格会过于理想化的理念,在面对残酷现实时的不足。不过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完全感受不到贵格会的存在。比如著名的“桂格麦片”,最初就是起源于贵格会信徒所经营的麦片厂。桂格麦片那个让很多消费者感到眼熟的商标,便是一个身着桂格派教友服装的男子形象。
从对“自由”二字的理解来看,马萨诸塞清教徒社会所崇尚的,实际是一种“有序自由”。比较之下,贵格会对于自由的看法过于理想。前者的“自由”更多是对内而不是对外,甚至为了维护自身的自由,会用暴力手段影响其它群体的自由;后者对宗教和政治自由的坚持,则最终演变成了一种“自由至上”绝对自由观念。
作为一种理想、一种精神,“自由至上”理念占据着道德制高点。后来费城成为了“独立宣言”以及美国宪法的诞生地,与其这一文化积淀不无关联。然而当你面临外部竞争时,清教徒思维中的“有序自由”理念,又显得更加的实用。这也是为什么,你经常会观察到一个自相矛盾的美国。一方面,你会看到美国文化中对“自由”理念不遗余力的推崇;另一方面,却又会看到美国以种种“不自由”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及硬性帮助其它国家选择“自由”。
今天的解读,有助于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美国文化的复杂性,尤其是在“自由”问题上所呈现的多面性。除此之外,随着宾夕法尼亚和特拉华州出现,“北美十三殖民地”中的北方地区,也完整的呈现在了大家的面前。下一节,我们将去看看,美国的南、北分割线,最初是怎么形成的。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地理、地缘因素在起作用。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12 21:44:20 +0800 CST  
切萨皮克湾与“梅森-迪克森线”
意识形态对于政治统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英国当时的国家意志来说,这表现为确立“英国国教”的官方宗教属性(在此之下可以允许一定程度的宗教宽容)。然而无论是清教徒精耕的新英格兰地区,还是荷兰人开创的新尼德兰地区,包括后来被贵格会进行“神圣实验”的宾夕法尼亚地区,王室和英国国教的力量,在初始开发过程中都是缺席的。在整个北方地区,能够以立法形式确定“英国国教”最高地位的,只有由“新尼德兰”转换而来的纽约地区。即便如此,哈德逊河流域的初始设置,还是使得英国无力改变这一地区教派林立的局面。用当时纽约执政者的话说,就是: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宗教,但根本没有一派能够占到绝对多数。
不管怎么说,国王和国教都是国家的象征,他们很大程度代表着国家意志的存在感。在北美十三殖民地,英国国家意志存在感更强的是南方地区。以行政区划来说,被归类为南方的殖民地有:弗吉尼亚、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以及乔治亚(后来分别成为了美国的州)等五块殖民地。在南方殖民地,除了英国国教都被确立为了官方宗教以外,诸殖民地的名称同样带有强烈的皇家印记。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归纳下北美十三殖民地的名称来历,你就能明白一切了。
先来看看北方地区的情况。第一个殖民地“普利茅茨”是翻版英国的地名;“马萨诸塞”之名原本为原住民部落名;“罗得岛与普罗维登斯庄园州”(罗得岛州的全名)中的“罗得岛”得自希腊罗得岛,“普罗维登斯”的意思则为“天佑之地”;“宾夕法尼亚”中的“宾”是殖民地创建者“威廉.佩恩”的姓氏“Penn”(又译“宾”),加上“sylva”(林地)组成的;“特拉华”之名,则来自詹姆斯敦殖民地最初的管理者“特拉华勋爵”;“佛蒙特”则出自法语“绿山”(Vert-Mont),体现了“绿山山脉”在这个州的地理核心地位;“纽约”、“新罕布什尔”、“缅因”则分别对应英格兰的:约克郡、汉普郡(York 、Hampshire),以及法国的“曼恩河”地区( Maine River )。
再来看看南方地区的情况。 第一个殖民地“詹姆斯敦”以当时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名字命名。“弗吉尼亚”得名于开创了英国大航海时代,有“处女女王”之称的伊丽莎白一世(Virginia,意为“处女之地”);“卡罗莱纳”之名则是悲惨死于清教徒之手的,国王“查理一世”的拉丁文名字拼写(Carolus);“马里兰”源出于“查理一世”之妻“玛丽皇后”(Maryland直译为“玛丽的土地”)。至于“乔治亚”之名,则是纪念另一位英国国王“乔治二世”。说到这里,要特别提示下。意为“乔治之地”的“乔治亚”,在中文里还有两种译法,分别是“佐治亚”和“格鲁吉亚”。前者是美国乔治亚州的另一个译法;后者则用于身处高加索地区的,曾为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的“格鲁吉亚共和国”。只不过,格鲁吉亚的名称中的“乔治”可不是英国国王,而是传说中的屠龙英雄“圣乔治”。
将北美十三殖民地的名称来历这样罗列一下,你是不是已经体会到,这当中的微妙之处?相比北方地区命名的随意性,南方殖民地则全部出自于王室。虽然美国的南北差异,本质是由于地理、气候所造成的,二者间的地缘差异在不同时期,亦会有不同体现,但在殖民时期,这种差异更多体现在与帝国中央关系的亲密度上。总体来说,北方地区在宗教上认同的权威是“圣经”,管理上认定的是“公众自我管理”(公理会之名便源出于此)。即便贵格会对圣经的权威不那么推崇,但对“公众自我管理”理念同样表现执着。事实上,对圣经的推崇,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破除自上而下管理体制的束缚。避免权力被王室或者祭司阶层所掌控。从这点来说,整个北方殖民地拥有共同的价值观纽带。反观南方殖民地则展现出了更多的国家意志。
与新英兰的情况类似的是,弗吉尼亚的诞生也与一个海湾有关,那就是“切萨皮克湾”。在美国东海岸,切萨皮克湾是最为深入陆地的海湾。流经宾夕法尼亚州首府的哈里斯堡的“萨斯奎汉纳河”;美国首都华盛顿所在的“波托马克河”;滋养了马里兰州最大城市巴尔的摩的“帕塔普斯科河”;以及将里士满和詹姆斯顿连接起来的“詹姆斯敦河”,最终都是注入这个南北长约300公里的海湾。由此亦可看出,切萨皮克湾的地理位置有多么的重要。顺便说一下,“切萨皮克”之名源自于当地的土著部落“切萨皮克人”,这使之丧失了为皇家殖民地命名的可能性。
每一个地缘板块,都会有一个核心。北方地区的核心无疑是马萨诸塞和它的首府波士顿。在南方地区,承担这一职责的则是弗吉尼亚与里士满。说起里士满,熟悉美国南北战争那段历史的人一定知道,这是当时美国南方联盟的首都。对比里士满与波士顿的位置你会发现,直面海湾的波士顿,在地缘上呈现出显著的海洋及商业属性。而深入内陆达120公里的里士满,显然更看中的是这一地区的农业基础。
弗吉尼亚和里士满的农业属性,从创建詹姆斯敦殖民地时起就已经显现出来。这块殖民地之所以能够立足,得益于殖民者从原住民那里,学习到了烟草种植技术。以烟草为代表的经济作物,成为了弗吉尼亚及整个南方地区的立身之本。由此带来的两个地缘政治后果,相信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一是基于开拓种植园的需要,南方地区从非洲西海岸输入了大量黑人奴隶;二是侧重种植经济的南方地区,与侧重工商业的北方地区渐行渐远,最终导致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究其根源,南北分立乃至对立的地缘政治格局在于气候上的差异。简单点说,经济作物的原产地,几乎都为热带、亚热带地区。大略来看,整个北方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而纽约以南的南方地区属于“亚热带气候”,在积温上更适合经济作物的种植。这使得在美国独立后,经济仰仗于种植园的南部州,在法律上被允许保留奴隶制度,并被称之为“蓄奴州”;而以工商业为核心,并从劳动力自由流动受益更多的北方地区,则成为了法律上的“自由州”。
关于美国南北问题的气候背景,在开篇部分就已经进行过释读。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气候线更像是一条看不见的手,并且边界是模糊不清的。落实到地缘政治层面,人们更需要一条可视的分割线。在中国,秦岭、淮河承担着分割南北地理的任务。相比之下,美国的南北分割线要显得更加的简单粗暴,几乎全是人为划定的直线。比如最初分割十三殖民地的南、北分割线,是由一横一竖两条直线所组成。其中横线为马里兰州与宾夕法尼亚亚州的边境线(北纬39°43′);竖线则为马里兰州与特拉华州的分界线(西经75°47′ )。
说到这里,就必须交待一下“马里兰州”的背景了。作为南方地区的地理核心,切萨皮克湾并非为弗吉尼亚州所独有,马里兰州也分得了半个海湾。不过与特拉华州、新泽西州一左一右公平分割特拉华湾不同的是,当年的马里兰殖民地得到的是切萨皮克湾的北部,而整个湾口两侧的土地都归于弗吉尼亚。造成这一格局的原因在于,马里兰殖民地最初是从弗吉尼亚分立出去的。
1629年,当时英国贵族“巴尔的摩男爵”向国王查理一世申请切萨皮克湾北部的殖民权,以帮助在英国遭受打压的天主教徒们寻得一片庇护所。这一初衷与清教徒的动机如出一辙,反映出当时英国内部地缘斗争的复杂性。而国王愿意将自己最看中的殖民地分割出一块来,同样映射出英国在这一阶段宗教问题上的混乱和彷徨(作为一个表面接受新教信仰国王,查理一世却取了一个信仰天主教的皇后)。
尽管马里兰建制的初衷,是为天主教徒寻找一个移民地,甚至以信仰天主教的“玛丽皇后”之名命名殖民地,但基于其设立的背景,这一殖民地官方宗教的仍然是英国国教。这个行政区在地缘层面上最引人注目的,反倒是它的北部和东部边境,在美国独立后成为了分割“蓄奴州”与“自由州”的南北分割线。要不是特拉华从宾夕法尼亚分割出去的话,这条重要分割线可以被理解为马里兰和宾州的分割线。如果再追根渊源的话,还可以理解为“新尼德兰”或者说“新约克”与弗吉尼亚如何划分边界的问题。
由于之前“弗吉尼亚公司”在殖民过程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英国曾经在1624年对北美殖民地重新做过一个分割,将北纬40度线以南的土地定性为“皇家殖民地”,以北则交给“新英格兰理事会”打理。这也是为什么,整个南方殖民地在命名时,都对王室致以了崇高的敬意。依照这一划分原则来说,系出南方“皇家殖民地”的马里兰殖民地,则有权力将殖民边界推进到北纬40度线。只是如果这样的话,整个特拉华湾将置于马里兰境内。
如果没有荷兰人和瑞典人在特拉华湾的扩张,北纬40度线的确有可能成为美国的南北分割线。问题是“新瑞典”和“新尼德兰”已经将特拉华湾纳为了自己的领地,而宾夕法尼亚州的殖民权力,又是源出于对“新尼德兰”的征服。经由之前的解读,大家应该明白,就算宾夕法尼亚的贵格会政府愿意放弃自己的出海口,此前定居于特拉华湾的那些移民,也是不会接受的。另一个问题在于,用北纬40度线来划分内陆地区同样尴尬。如果你在地图上把这条纬度线拉出来,就会发现它正好从费城城北穿过。接受这样一条线,等于挖除了宾夕法尼亚州的心脏。
经历过长达百年的纠纷和矛盾之后,各方终于在18世纪中叶达成了妥协。在两位英国测量家:查尔斯•梅森(Charles Mason)、杰里迈亚•迪克森(Jeremiah Dixon)共同测量下,一条能够让三方都接受的边界诞出。其中内陆部分的分界线,也就是宾夕法尼亚与马里兰两地的分割线,并没有遵循北纬40度线的原则,而是向南位移至北纬39°43′,以保证费城能够处在宾夕法尼亚境内。同时,特拉华殖民地的独立得到的尊重,并完整的得到了,属于它的那部分特拉华湾(特拉华湾以南部分则归于马里兰)。这条在美国独立后,成为美国南北分割线的行政边界,亦因此被称之为“梅森-迪克森线”。
“梅森-迪克森线”的诞生还产生了一项副产品,那就是“迪克西人”。在英国殖民时期,在殖民军队中服役的新英格兰人被称之为“扬基”(Yankee)。狭义的说,所谓“扬基”指向的就是受清教徒文化影响的那部分新英格兰人。随着时代的变迁,扬基人所指向的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在欧洲人看来,“扬基”可以用来代指所有美国人;而在美国人南方人看来,北方佬都是“扬基”;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北方人来说,“梅森-迪克森线”以北的东北各州才是“扬基”。
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战胜英国军队的美国人开始将“扬基”作为骄傲的自称。不过既然后来南北裂痕越来越明显,甚至爆发了一场惨烈的战争,这个带有明显北方属性的自称,势必不会为南方人所接受了。那么南北矛盾激化之后,美国南方人又自称什么呢?答案就是“迪克西” (dixie),其出处便是“梅森-迪克森线”中的“迪克森”(dixon)。至于说为什么当时没有选“梅森”做代言人,就需要进一步考证了。为此,当时南方人将来到南方的北方人称之为“天杀的扬基”,并且将一首名叫《迪克西》的民谣,作为了 “美利坚联盟国”(南方各州建立的独立国家)的实际国歌。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30 22:29:45 +0800 CST  
乡绅与契约劳工
弗吉尼亚地区的初始设置,决定了它的政治生态最符合英国的要求。作为一片皇家属地,它在政治上遵循了标准的英国殖民地配置:代表国王的“总督”+代表上帝的圣公会(英国国教)+代表民意的议会。这套系统在新英格兰地区就没办法推行。首先从宗教角度来说,圣公会就没办法取得官方宗教的定位。至于王室强行设立的总督,从一开始就遭遇了抵制,即便后来设立也难以贯彻国家意志。
从经济和社会结构角度来说,弗吉尼亚与新英格兰也有很大的不同。与公理制理念相配套的,是以自耕农为核心的社会结构。这些种族、意识形态趋同的英国人,聚居于一个个村镇,耕种着属于自己的小农场。整个社区以宗教和公众会议作为凝聚手段,并且通过直选来任命管理者。公众自治理念,是其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此外,自耕农式经济也使得整个新英格兰地区没有雇工阶层的存在。在外人看来,新英格兰社会的基石,就是一群自律、勤奋,并且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农民形象。
土地结构与权力结构密切相关。无论通过何种形式,如果土地流向少部分人手中,都将导致权力固化在少部分人手中,并最终产生自上而下权力架构。很显然,如果出现这样的结果,清教徒们所憧憬的“理想国”社会基础将不复存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清教徒们做了很多前瞻性的设计。比如在新英格兰地区,遗产会分割成相同的份额,在子女中分配(而不是像英国本土那样,普遍实行“长子继承制”)。作为家族主线的长子们,所获得的特权仅仅是比其他子女多获得一份财产。这种平权的做法,使得新英格兰地区的公众管理理念能够一直延续下来。
作为硬币的另一面,弗吉尼亚在各方面所展示的就是另一种面貌了,其本质是对英格兰的一种复制。基于其皇家殖民地的身份,这一地区社会生态的主导者,最初都来自于英国的贵族家庭。13世纪末起,英国贵族阶层在财产继承问题上开始引入“长子继承制”。由长子承袭爵位和绝大部分地产,其他子女则获得一小块地产和一份年金作为终身生活保障。“长子继承制”能够不仅能够保证贵族集团始终保持在一种稳定状态,更让大部分土地能够始终掌握在这个集团手中。对于国王来说,一个稳定的贵族集团即是保障也是制约。贵族阶层的存在,能够保证英国君主体系的延续。反过来,君主也难以透过类似西汉“推恩令”的做法,分散领主们的话语权。
殖民地的开拓,为那些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子弟提供了机遇。让他们能够一片全新的土地上,实现“大庄园主”梦想,进而将之变现为政治权力。有鉴于此,有利于土地集中的“长子继承制”,同样在弗吉尼亚得到的延续。而那些没有主继承权的子嗣们,则继续向外扩张,复制出一个又一个大型庄园。弗吉尼亚的这种“大庄园”式的土地结构,让本地区的社会结构呈现出明显的阶层性。把持议会的是那些拥有贵族血统和荣誉感、效忠于国王,圣公会信仰的庄园主。殖民地的官员则或由总督任命,或由精英阶层把持的议会选举任命。从弗吉尼亚分封出去的马里兰地区,情况也是如此。区别在于,马里兰的大庄园主多为天主教徒。
说到这里,必须提到一个对英国社会发展有着特殊意义的阶层——乡坤。与其说弗吉尼亚和马里兰殖民地,试图复制的是英国的贵族共治体制,倒不如说是在复制乡绅阶层。本质上说,所谓“贵族”的核心标志并不是土地和财富,而是拥有世袭爵位。只不过在贵族集团主导国家时,这三者是捆绑在一起的。乡绅则是没有世袭爵位,但又拥有大量财富(核心是地产)的有钱人。虽然乡绅们还是有可能被受封为男爵、骑士等低等级爵位,但这种一世而终的身份并不代表天然的政治权力,更多是一种荣誉。世人认可的贵族实际上仅指“世袭贵族”。
无论在什么时代,没有世袭爵位及参政权,但又拥有财富的人都存在。只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成为一个重要阶层。英国的乡绅阶层是在16-17世纪时开始崛起,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这一阶层的兴起,又与大航海时代所导致的“重商主义”,以及宗教改革的背景有关。简单点说,由于能够参与全球贸易,英国及整个欧洲都产生了一股因商致富的新兴力量。正是在这一力量的推动下,整个欧洲的政局及宗教都发生了重大变革。基于天主教与君主制的深度捆绑,新兴的富有阶层需要通过宗教改革来摆脱这种束缚。宗教改革,又引发了一系列的政治斗争。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荷兰得以脱离西班牙成为一个独立国家,英国则向君主立宪制过渡,并产生了乡绅阶层。与纯粹追逐商业利益的荷兰人不同的是,英国新兴富有阶层对土地和荣誉的渴望要强烈的多。应该说,这种想法在一个正常国家实属正常,毕竟土地才是一切之本。就像在中国古代和近代,经商致富的人最终都会回乡购地,并极度渴望能够通过科举或者捐官的形式拥有一个功名一样。不同之处在于,由于英国过往的贵族治国体系,以及上层对土地的高度垄断,富人们很难有渠道获得大块土地,并因此形成一个背景相同的利益集团。
宗教改革为乡绅阶层的出现,奠定了土地基础。基于过往天主教在英国政治、社会生态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修道院在历史上同样集中了大量土地。透过宗教改革,英国关闭了数百所不愿意与罗马教廷切割的修道院,并将大部分没收来的土地投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经商完成资本积累的富人们得以购得土地,进而成为发展地方经济、主导地方政治的核心力量。
相比英国本土,乡绅阶层在南方殖民地的出现要更加的自然。在这片充满机会的蓝海,虽然最初的大庄园主或多或少都带有贵族血统,但并没有“世袭贵族”体系的历史包袱。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富,就能够获得大块的土地成为庄园主,进而在地方议会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这意味着,“大庄园主”属性的乡绅阶层,能够从一开始就成为事实上的统治阶层。当然,无论在英国本土还是殖民地,乡绅阶层对于王室所赋予的荣誉仍然是极度渴望的。就像你现在能够会看到,香港的商人们,会将获得英国王室所授予的爵士称号视为一种无上的荣誉。
以“乡绅”为代表的新兴经济力量的出现,对英国乃至世界政治模式最大的影响,就是促发了“两院制”。为了维护世袭贵族的政治权力,同时又不得不正视以“乡绅”阶层为代表的新兴阶层,在经济上日趋强大的影响力,经历过一系列博弈的英国,在17世纪开始形成了:“贵族院”属性的上议院,及“平民院”属性的下议院,共存并相互制约的议会模式。这种两院共治的模式,后来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在于无论你采取哪种体制,最后总归会出现相对固化的利益集团。在这种情况下,用“上议院”的席位来照顾既得利益集团、“下议院”的席位来解决平民阶层的政治诉求,算得上是一种平衡之道。


尽管大庄园主们主宰着弗吉尼亚的现实和未来,但从人口比例来说,精英阶层必定是少数。一个殖民地能否繁荣,本质取决于他的人口总数。那么,在以弗吉尼亚为代表的南方地区,具体的劳动工作又是什么人在承担呢?很多人第一时间会想到黑奴。然而实际上,黑奴大规模引进南方地区要到17世纪70年代了。此前占据南方殖民地人口多数的,是被称之为“契约奴”的白人移民。
“契约奴”的英文是“Indentured servant”,更准确的直译为“契约劳工”。不管是叫“契约奴”还是“契约劳工”,中国人都不会感到陌生。因为在19世纪,试图出海谋生的中国人大多是以这种形式离开中国的。不过这个模式,并不是为华工而创造的。在弗吉尼亚公司为英国开拓北美殖民地时,“契约劳工”这种形式就已经是出现了。这一模式的基本操作方法是:船主或者未来的雇主,与试图前往新大陆但无力支付路费的移民签订一份契约,约定用数年的劳动时间冲抵船资。在殖民地尚拥有大量未开垦土地时,契约期满后的劳工往往还可以获得一块土地,作为日后安身立命之所。
契约劳工这种形式之所以在后世会产生这么大的争议,是因为在整个偿债期间,劳工的人身自由是受到限制的。从雇主的角度来说,这种做法是为了避免自己的投资遭受损失,但从当代人权理念的角度来说,这种操作又必定带有原罪。为此才会有将契约劳工称之为“契约奴”的说法。更何况并不是每个劳工在上船之前,都充分了解签署这份契约所要遇到的代价。更会有居间者为了赚取佣金,而采取欺骗的手段进行诱导。以至于在中国东南沿海,有把去“契约华工”称之为“卖猪仔”的说法。
然而作为一个延绵3个世纪的社会形象,如果只是犯罪式的操作,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实际上,作为一片充满机会的土地,新大陆对穷人的吸引力甚至比权力阶层和富有者更大。对于后者来说,新大陆只是一个机会,而对于前者来说,这个决定将改变他们的人生。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这种契约关系被认为是正常,且符合社会伦理及商业规模的关系。在18世纪20年代,整个北美殖民地的白人定居者中,有一半都属于契约劳工性质。而在贵格会创建的,以包容、自由著称的宾夕法尼亚州,这个比例甚至能达到2/3。
在整个英国殖民期间,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白人移民,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契约,得以移民到这片新大陆的。总体来说,英国对移民的来源是不设限的。尤其是那些在其它国家遭遇迫害的新教徒,英国更是会主动提供庇护,将之吸引到自己的殖民地上。比如在“新法兰西”对新教徒关上大门后,很多法国新教徒就选择移民到了英国殖民地。而那些同属新教阵营的荷兰、瑞典移民,在殖民地被吞并之后,也并不会觉得自己会变成二等公民。在这片土地上,决定一个人社会地位的最重要标准,不是信仰、出身、民族而是财富。
对于英国来说,这种不设限的移民政策,使得北美殖民地成为了当时世界范围内最繁荣殖民地。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最大的外国移民群体来自于德国。当时的德国还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内部分裂为上百个邦国。在宗教改革的影响也更为复杂。在英国开放殖民地之后,很多遭遇宗教迫害的德国农民,选择了以契约劳工的形式移民到了北美。仍以宾夕法尼亚为例,在美国独立之前,德裔居民已经占到了该州人口的三分之一。
如果以“契约劳工”的标准来做评判,来自德国的移民可以算得上是最受欢迎的一个群体了。相比英格兰移民,德国移民要更加的勤奋和执着于土地,并且不像法国、荷兰移民那样,容易卷入三国全球争霸的漩涡。这些贫穷且勤劳的德国农民会兢兢业业的工作,把所有的节余储蓄起来,以在契约解除之后用来购置土地。这种务实的做法所导致的结果,大家也已经看到了,德裔成为了当下美国最大的白人族裔。
德国农民的这种性格和做法,让中国人感到很熟悉。可以这样说,如果在17-18世纪,历史给予了中国人同样的机会,相信今天美国最大的族裔很可能就是中国人了。然而我们再说英国或者说后来的美国对移民的“不设限”,也只是相对的。19世纪80年代,当大量华人契约劳工,因修建铁路的原因涌入美国西部之后,美国还是出台了限制中国移民的《排华法案》。
《排华法案》的产生,究其根源是因为在西方看来,无论在种族还是信仰上,中国都属于完全陌生的另一个纬度。如果这个族群像来自黑非洲的奴隶们那样,缺乏自己的文明记忆倒也好办。问题在于,中国人不是。这使得他们比其他种族,更难融入以基督教认同为文明主线的美国社会。不过对于当时的美国来说,并没有必要去把问题考虑的太复杂,简单阻挡在外便可解决问题。只是时至今日,随着中国在经济上的崛起,无论是国内在对待中国移民,还是国际面对中国挑战的问题上,美国都必须做更多的思考了。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30 22:30:57 +0800 CST  
查尔斯顿和南卡罗来纳的奴隶庄园
弗吉尼亚和皮萨切克湾虽然是美国南方的地缘核心,但并不是说南方文化中的所有基因,都是源出于此。一定程度上说,大家通过美国南北战争所熟悉的南方形象,反倒不是出于弗吉尼亚而是卡罗来纳,更准确点的说法是南卡罗来纳。
每一片殖民地都有它的核心和辐射边界。“切萨皮克湾”就是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的地理核心。想进一步向南扩张,再寻找一个新的地理核心设立殖民地会比较好。1663年,复辟成功的查理二世将切萨皮克湾以南的土地,封建给了八位对王室复辟提供帮助的贵族。为了感谢国王的慷慨,这片新的殖民地被命名为了“卡罗来纳”(“查理”一名的拉丁文)。经过一番考察之后,这些贵族在北距“切萨皮克湾”约600公里的海岸线上,寻找到了一个河口作为起点,建立了同样以国王之名命名的殖民点——查尔斯顿(1670年)。
与切萨皮克湾及其以北地区,蜿蜒海岸线的海岸线不同,切萨皮克湾以南的海岸线要平滑许多,并且与阿巴拉契亚山脉几乎平行。这一地理结构使得发源于阿巴拉契亚山脉,注入大西洋的河流在体量上大体相当。然而从向内陆扩张的角度来说,查尔斯湾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与之相连的两条河流非常的短促,使之无法通过水路自然向阿巴拉契亚山脉方向扩张。为了弥补这一短板,在美国建国之后,南卡罗来纳人决定境内最大河流——桑提河的中游新建首府“哥伦比亚”(1786年),同时再挖通一条运河(桑提运河),将河流的下游与查尔斯湾相连通。
今天,哥伦比亚与查尔斯顿分别是南卡罗来纳州最大的两个城市。尽管19世纪中期之后,铁路逐渐取代水路成为了运输的主力,但如果查尔斯顿最初就择址于“桑提河口”,也许桑提河流域和哥伦比亚能够更早的城市化。二者通过运河相连的这段历史,再次说明了一个道理——选择远大于努力。如果最初不做好规划,日后就要花费更多的成本进行弥补。 贵族们当时没有关注流域面积问题,一定程度是因为这一地区的气候炎热,并不像北方地区那样盛产河狸。他们的关注点更多在于如何打造自己的贵族庄园。相比之下,当年觊觎哈德逊河口的荷兰人,就会更希望河流能够帮助他们,把商业触角延伸到更远。
温度更高虽然会让河狸的数量减少,但也并非一无是处。选择查尔斯湾,而不是离切萨皮克湾更近的河口开拓新殖民地,恰恰是因为这一地区更加典型的亚热带气候。在看到加勒比海的种植园主们,通过经济作物种植赚得盆满钵满时,英国人很容易明白就开拓种植园这件事来说,越湿热的地方越有机会。当然,理论上英国人应该还可以再往南一点。不过佛罗里达是西班牙人的控制范围,离这些天主教徒越近,意味着离危险越近。日后在卡罗来纳殖民的英国人,也的确饱受西班牙人侵袭的困扰,以至于英国人后来再次在卡罗来纳之南划出了一片新的殖民地——乔治亚,以缓冲西班牙人对卡罗来纳的压力。
基于皇家殖民地的背景及创建者的贵族身份,卡罗来纳和弗吉尼亚的创建的初衷一样,建立一个贵族居于上层,然后能够吸引各种新教徒(甚至犹太人)前来工作、逐梦的殖民地。按照这一想法,在种植园工作的应该还是各种白皮肤“契约劳工”,而这些契约劳工在偿还完债务后,将以自由之身获得属于自己的土地。不过事情的发展很快偏离了最初的方向,黑奴的大量使用,使得卡罗来纳最终呈现出白人庄园主与黑人奴隶并存的二元社会结构。
在北美,以查尔斯顿为核心的南卡罗来纳,是最早大规模使用黑人奴隶的的英国殖民地。按照独立后的美国用“蓄奴州”、“自由州”来划分阵营的标准来看,南卡罗来纳州算得上是最早的“蓄奴州”了。然而亚热带属性的南卡罗来纳,并不是最早尝试黑奴种植园的英属殖民地,更不是这一做法的发明者。在英国开启大航海时代之前,先发先觉的葡萄牙、西班牙两国,已经在各自的热带殖民地开辟了数量众多的经济作物种植园。这当中,尤以甘蔗种植园最为重要。
在所有的经济作物中,甘蔗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甜味能够刺激多巴胺分泌,让人产生愉悦感。从人类的本能来说,这几乎是一种无法抵御的诱惑(想想孩子们有多么的喜欢糖)。在蔗糖没有出现之前,欧洲人一般只能蜂蜜和水果中感受到甜味的存在,以至于甜味在很长一段历史中都被视为一种稀缺品。甘蔗种植及蔗糖提练技术的引入,在满足欧洲人味蕾需求的同时,也让种植园主们和生产国,获取了让人眼红的经济利益。以葡萄牙人为例,巴西蔗糖是这片殖民地能够生存下去的经济基础。为了从蔗糖经济中分一杯羹,荷兰在南美与葡萄牙在此博弈了三十多年。而荷兰人后来在台湾南部的殖民,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因为这一地区适合种植甘蔗。
甘蔗种植还是一个高附加值的产业,除了蔗糖以外,其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品——糖蜜,是酿酒的绝佳材料。用糖蜜酵造并蒸馏出来的酒,就是大名鼎鼎的“朗姆酒”。在大航海时代,朗姆酒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必须品。船员们对朗姆酒的依赖,绝对超过二战中美军对可口可乐的渴望。不仅船长们会通过朗姆酒的配给,来对船员进行奖惩;船员们更是需要在船上储存的淡水中混入朗姆酒,才能淡化变质的味道。
英国人开始介入甘蔗种植,始于加勒比海的小安得列斯群岛,更准确说是加勒比海最东端的岛屿——巴巴多斯岛(1627年)。尽管西班牙人将整个加勒比海视为自己的领地,但在群狼环伺的情况下,西班牙人最终还是战略性的放弃了小安得列斯群岛。英国、法国、荷兰等国相继在加勒比海东部,控制了部分岛屿并开始尝试甘蔗种植。应该说,在加勒比海的尝试还是非常成功的。以巴巴多斯岛为例,在英国人开始谋划卡罗来纳的未来时,这个面积仅431平方公里的小岛,已经拥有了大大小小1300多个种植园。仅这一个岛屿所出口的蔗糖价值,就超过了英属北美所有出口货物的总和。
支撑巴巴多斯经济的,是大量从非洲贩运而来的黑人奴隶。加勒比海甘蔗种植园的成功,并不仅仅在于它能够出产欧洲人喜欢的蔗糖和朗姆酒,还在于它是“三角贸易”中的一环。往来于大西洋两岸的商船,先是将欧洲出产的产口贩卖至非洲,再购买奴隶运至加勒比海的种植园,最终再把蔗糖和朗姆酒出口至欧洲。这一贸易模式不仅互补,还能让往来的商船不至于因空载而浪费运力。当中唯一受到伤害的,是那些被视为商品和工具的非洲原住民。
巴巴多斯的种植园经济最初也尝试过使用契约劳工。不过种庄园主们很快就发现,使用“一次投资,终身受益”的黑人奴隶,成本要低的多。尤其是这些黑奴还能够自然繁育后代,为种植园提供新的劳动力(因此健康、育龄女奴的价格要高)。在三角贸易时代,巴巴多斯的总人口一般维持在4-5万人,其中黑奴的比例高达80%-90%。只身为一个岛屿,其容量毕竟是有限的。作为一种消耗品和工具,黑人奴隶的数量并不会对岛屿造成压力,压力源自于白人移民的自然繁殖。
与英国本土一样,巴巴多斯的庄园主们在继承问题上也是长子通吃模式。有限的岛屿容量,使得那些没有继承权的子嗣,需要另外寻找土地完成他们的庄园梦。当卡罗来纳开发的消息传来之后,巴巴多斯的庄园主后代们率先响应,并且为查尔斯顿带来了黑奴经济。事实上,由于湿热的亚热带气候,南卡罗来纳的气候并不受英国移民喜爱。一定要从生活环境上选择,凉爽的新英格兰反而要更讨喜。最起码在北方,没有那些讨厌的蚊虫和它们所传播的疫病。相比之下,那些在加勒比海出生长大的海外英人,在卡罗来纳就要如鱼得水多了。
不过加勒比海的蔗糖经济,却没有能够在卡罗来纳复制成功。这是因为对于当时的甘蔗品种来说,卡罗来纳的纬度还是稍微高了点,即便勉强种植,在成本上与无法与热带地区的种植园相抗衡。经过考察之后,奴隶主们很快发现这一地区湿热的气候、纵横的水网,很适合种植水稻。更有利的是,那些从西非贩卖而来的黑奴,很多本身就具备水稻种植经验。以至于在定位水稻经济方向后,卡罗来纳的奴隶主,会主动挑选来自水稻种植区的黑奴购买。
与经济作物相比,水稻的商业前景看起来好像有限,但不要忘记人总是要吃饭的。从这个角度说来说,主食比经济作物更让人产生依赖感,也更具备市场前景。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美国和整个西方似乎对米饭都不感兴趣。情况并非如此,人类的主食并不总是固定的,就像在新大陆发现之前,谁又会想到后来餐桌上的主角,增加了玉米和土豆这类食物呢?在卡罗来纳的水稻种植园兴起之后,这一地区所出产的稻米曾经畅销美洲和欧洲。今天你仍然能够在南卡罗来纳,看到一种叫作“卡罗来纳金饭”的优质稻米品种,出现在很多菜谱之中。
一种主食能否获得更大的市场,本质并不取决于它的口感,厨师们总是能够创造性的将之与其它食材搭配起来,使之为更多人所接受。在卡罗来纳,处理米饭的方式大体与地中海地区相似,都是将浸泡过的大米和肉类、豆类等一起炖煮成烩饭。也许中国人会觉得这种做法有些粗暴简单,但考虑英国人对食物的敏感度,这种做法已经是相当的可口了。然而巨大的消费及可替代性,决定了主食市场对价格极为敏感。作为一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果让新英格兰的自耕农来种植,水稻将很难将之商品化。这也是为什么在古代中国,水稻的种植只能维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
想要让粮食作物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商品,农场需要更大面积的土地,以及更低的耕作成本。比如在20世纪,中国人之所以能够将有“北大荒”之称的东北三江平原,开发成为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便是因为能够大规模的将河泽变为耕地,并且使用机械进行耕作。大庄园经济模式及奴隶的使用,使得当时的卡罗来纳同样符合了这两个要素。换句话说,如果在水稻种植园里工作的都是自由民,那么卡罗来纳的这种经济模式将是不可持续的,但如果所有在稻田里工作的劳动者所得到的只是温饱,那么种植园的产出就足以让庄园主过上富足的生活。
现在我们知道了,“烟草”成就了弗吉尼亚和整个切萨皮克湾的经济,而水稻则让卡罗来纳走向兴盛。虽然一个是经济作物、一个是粮食作物,但二者的共同点都在于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通过大量的土地和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来获取利润。区别则在于,切萨皮克湾的烟草经济,最初是靠俗称“白奴”的“契约劳工”建立起来的;而卡罗来纳的繁荣则从一开始,就建立在黑奴的血泪之上。在后整个奴隶贸易时期,通过查尔斯顿交易并流向各大种植园黑奴,占非洲进口黑奴总数的40%。查尔斯顿亦由此成为了美国南方最繁华的城市。
现在的问题在于,奴隶制本身早已经为时代所淘汰。无论是在马萨诸塞建立神权社会的清教徒,还是试图在卡罗来纳兴建贵族庄园的英国贵族,其初始计划中都不包含奴隶制。你可以认为,“契约劳工”的使用是一种合法合理的用工行为,但却无法用同样的解释,为黑奴的购买和使用洗白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任何反对声音都显得那么的微弱。至于如何在“宗教”和“道德”层面为奴隶制寻找理由,实际并不成为一个问题。
尽管都在种植园中大规模使用黑奴,以西班牙、葡萄牙为代表的天主教国家,与英国、荷兰这种自认为新教属性的国家,在对黑奴的认知,或者说自圆之说的手段上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对于天主教传教士来说,他们之所以热衷于参与大航海事业,便是因为自认可以教化那些不同种族的异教徒。今天,你会看到几乎所有西、葡两国殖民过的国家,都成为了天主教的国度(如拉丁美洲和菲律宾)。在这种认知影响下,黑奴同样被认为应该成为上帝的子民。庄园主们对其的奴役,也被自圆其说的认定为是教化的需要。
反观新教徒属性的庄园主们,却并不太愿意奴隶们成为基督徒,或者说不像天主教那样,热衷于对外传播自己的宗教信仰。将黑奴视为与牛羊一样的工具,操作起来会更加的务实,而圣经《旧约》中支持奴隶制度的内容,则为这种行为提供了理论支撑(尽管旧约时代已经过去了3000年)。这件事情的讽刺之处在于告诉我们,很多时候信仰的差异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只要有需求,你总能从信仰的经典中,选择性的找到符合自己需要的内容。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4-30 22:32:03 +0800 CST  
阿巴拉契亚山脉两侧的分与合
卡罗来纳并非只有一个,弗吉尼亚也同样如此。1735年,卡罗来纳正式分裂为南北两部分;西弗吉尼亚则是在南北战争期间,脱离弗吉尼亚加入北方阵营(1863年正式加入联邦)。以弗吉尼亚的情况来说,表面看是一个奴隶的比例问题。南北战争时期,弗吉尼亚地将近130万人口中,黑奴比例为37%,但在西弗吉尼的30万人口中,黑奴的比例仅为5%。然而追根溯源的话,会发现在这两个州的分裂中,地理因素像一只无形的手在发挥着作用。
西弗吉尼亚州与弗吉尼亚州的地理分割线是阿巴拉契亚山脉。在山脉以东,地势下降的非常明显。河网纵横的大平原地带,使得弗吉尼亚地区能够成为大庄园经济的典型代表。而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与密西西比平原之间,则存在一条与山脉平行、北窄南宽的高地带——阿巴拉契亚高原。整个西弗吉尼亚,就生成于这片海拔300~600米的的台地之上。18世纪20年代,弗吉尼亚人开始尝试跨越阿巴拉契亚山脉建立新的殖民点。只是丘陵河谷相杂的地理结构,使得西弗吉尼亚在农业上无法复制东部的大庄园模式。
然而上帝对于这些基督徒又是公平的,那些在农业上没有比较优势的高地,往往会蕴藏有人类社会运转所需要的另一项资源——矿藏。在欧洲人刚刚登陆北美大陆时,黄金无疑是最被渴望的矿藏。不过随着18世纪后期,英国通过“第一次工业革命”将人类带入蒸气时代,作为工业时代的推进剂,“煤”成为了最重要的战略资源。1742年,西弗吉尼亚第一个煤矿被发现。此后随着工业时代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煤矿被发现,并成为了支撑西弗吉尼亚经济的“黑金”。
尽管本身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但采煤业却更容易让劳动者直接受益。被吸引到阿巴拉契亚高原上谋生的,主要是进入煤矿工作的白人。如果从经济属性角度切入的话,西弗吉尼亚在19世纪呈现出的是工业属性,而弗吉尼亚传承的则是农业属性。在这一背景之下,当南北双方因经济属性的不同爆发战争后,西弗吉尼亚宣布脱离南方,加入北方阵营就属于意料之中了。
西弗吉尼亚并非是唯一一个,从矿藏和工业时代获益的板块。在弗吉尼亚殖地民开始向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扩张时,贵格会打造的宾夕法尼亚州,同样在阿巴拉契亚高原上进行了扩张。只是这一次,山脉的阻隔、地理的差异并没有造成政治上的分裂。在经济上,西宾夕法尼亚地区与西弗吉尼亚地区一样,依托资源而存在。除了煤矿以外,在西宾夕法尼亚投资者,还发现了石油资源。
石油是在内燃机被发明并且开始大规模商用的20世纪,才成为工业血液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石油的价值在19世纪就没有得到展现。从石油中分离出来的“煤油”,让石油第一次成为了一种重要资源。在电灯没有出现之前,使用各种油质燃料的“油灯”是人类的主要照明手段。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开启,作为这个世界上脂肪含量最高的动物,鲸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帮助欧洲人点亮了黑夜。而随着“煤油”提炼技术的出现,煤油很快取代包括鲸油在内的各种传统照明油脂,成为了世界最主要的照明能源。
石油能够大规模开采,让煤油比之其它照明用油更具成本优势。反过来,市场的开拓也让石油开采技术迅速发展,并使得石油产业更加的规模化。1859年,第一口现代化油井在西宾夕法尼亚开采成功。在爆发南北战争的19世纪60年代,宾夕法尼亚成为了世界最大的煤油出口地。值得玩味的是,蒸汽轮机的出现,在技术上促成了远洋捕鱼业的产量爆发,也让鲸鱼的数量随之锐减;而煤油和石油工业的出现,又降维打击式的让捕鲸业失去了最重要的市场,从而间接保护“鲸”这一物种。由此可以看出,技术本身并不是破坏地球环境罪魁祸首。如何使用技术,才是最重要的。
宾夕法尼亚能够在石油工业上拔得头筹,得益于当年贵格会政府所倡导的宽松、包容环境。在不用过于纠结于意识形态的情况下,资本力量在宾夕法尼亚得到了充分展现,不仅费城18-19世纪成为了能够与纽约比肩的重要商业中心(其在19世纪的商业地位甚至还要高于纽约),西部高地上也诞出了“匹兹堡”这样的世界著名的工业城市。
当西宾夕法尼亚高原上所出产的资源及工业产口,能够通过东部沿海的港口出口;同时东部又能够为身处内陆的西部,在开发上提供信息和资金支持时,同样为阿巴拉契亚山脉所分割的西宾夕法尼亚地区,又有什么理由像西弗吉尼亚那样,为自己谋求一个独立政治地位呢?同样的现象,还出现在商业基因强盛的纽约。你会看到纽约州在历史上,也把开拓线推进到了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并且同样没有造成新的分裂。
为了与新英格兰地区有所区别,纽约、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特拉华这些源出于“新尼德兰”殖民地的北方州,有时会被统称为“中大西洋地区”。源起于荷兰人的商业基因、资本力量,成为了这个板块最显著的地缘属性。至于阿巴拉契亚山脉所造成的地理阻隔,在工业力量的作用下,其实已经不是那么难以逾越了。铁路和蒸汽机车的结合,让原本可能因地理阻隔渐行渐远的地理单元,有机会成为地缘经济上的利益共同体。
相信上述解读,对大家理解中国当下的高铁热、基建热,以及化解西部某些地区的不稳定因素有所启发。在以农业为基础的古典时期中国,中央之国核心区与边缘区之间的地缘联系是十分不稳定的,甚至在大多数历史时期是以板块博弈的方式共存。这些历史,使得很多人对于现代中国,能否保持内部稳定持怀疑态度。只是在认知到,地缘结构并不仅仅是地理因素,而技术尤其是工业技术能够改善地缘关系,甚至改变地理基本面时,这一顾虑应该会淡化许多。最起码你已经能够直观感受到,诸如铁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已经当代中国范畴内的各个板块,结合的更加紧密了。
接下来,让我们再把视线下拉到卡罗来纳,去看看这个黑奴庄园的起源地,又是如何被一分为二的。在卡罗来纳以查尔斯顿为中心扩张黑奴庄园之前,来自弗吉尼亚的移民就已经自然向北卡地区开始渗透了。在行政上即不属于弗吉尼亚管理,又远离卡罗来纳政治中心的北卡之民,可以说从一开始就不认可查尔斯顿对他们有管辖权。以查尔斯顿的位置和辐射能力来说,又很难向北辐射太远。这种分歧最终导致了北卡罗来纳,在英国殖民时期就脱离查尔斯顿的控制,成为一片独立的殖民地(1735年)。
以地缘文化来说,北卡罗来纳最初更接近于弗吉尼亚,更多依靠白人移民来开拓种植园。不过在南卡罗来纳的黑奴经济大获成功之后,皮萨切克模式与查尔斯顿模式之间的区别渐渐模糊。黑奴成为了成个南方殖民地的主要劳动力。整个美国南方呈现出一种由富有的庄园主位居上层,大量黑奴生活在底层,部分自由民和白人契约奴为补充的社会结构。
大庄园式的土地、经济结构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城镇的稀少。以农业为主的美国南方地区,缺乏充当地区核心的城镇。比如从地理结构上看,桑提河口完全有理由生成一个与查尔斯顿同级的港口城市,并且帮助南卡罗来纳向北辐射影响力。然而在奴隶经济时代,桑托河下游两岸被开垦为了大片的稻田,并没有充分发掘出自己在位置上的优势。作为最大的黑奴转运地,查尔斯顿几乎是南卡罗来纳境内唯一的城市。以至于美国独立之后,南卡人不得用一条运河,将境内最大河流与最大城市连接起来。
另一个问题表现在人口上。美国南北战争初期的北方,拥有超过2200万的人口,而南方总人口则只有910万(这个数字中还包含有380万的黑奴)。虽然在整个战争期间,战败的南方军队所消灭的北方军队数量,甚至还要高于自己的损失。但比人口比例上来说,北方为了这场胜利损失了10%的成年男性,而南方的损失则高达30%。很显然,抛开所有的因素不谈,时间也是站在北方一边的。
说到这里需要再明确一下,“北美十三殖民地” 早在英国殖民时期,就已经有了南、北分立的地缘概念,“梅森-迪克森线”便是这一地缘差异的产物。而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国的领土已经扩张到了太平洋海岸线。整个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地区,都被迫依位置及经济类型站队两大阵营。只是美国南、北概念外延,并不影响阿巴拉契亚以东地区的核心地位。无论是研究美国的起源还是南北战争,都只需要把目光锁定在“北美十三殖民”地即可。
美国也有英国死刑犯的后代?
乔治亚州与“奥格尔索普计划”
现在,除了乔治亚州以外,其余南方各地缘政治板块都已悉数登场。如果说在北方地区,缅因州是当年大英帝国对抗法兰西的前线,那么在南方地区,前线的责任就是由1733年建制的“乔治亚省”来担当的了。可以这样说,这块殖民地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应对由佛罗里达半岛北上的西班牙人。
总得来说,西班牙人对即不出产黄金,又缺乏热带经济潜力的英属北美殖民地不太感兴趣。否则在英国登陆这片土地之前,已经对这一地区进行过多次考察的西班牙人,大可以提前设立殖民点。佛罗里达半岛,是西班牙人在北美东海岸唯一感兴趣的板块。西班牙人对这个半岛的兴趣,更多是因为墨西哥湾及加勒比海的安全,需要通过控制佛罗里达来保障。
当英国在北美的殖民事业,做得风生水起时,已经得到了美洲最富庶部分的西班牙明显感到了压力。鉴于两国周期性的处于敌对状态,与佛罗里达半岛相邻的南卡罗来纳地区,长期成为了西班牙人的袭扰对象。在这种情况下,英国的决策层决定在查尔斯湾西南约150公里处的“萨凡纳河”河口,建立一个新的殖民中心——萨凡纳,并逐步向佛罗里达半岛扩张出新的皇家殖民地——“乔治亚省”( 萨凡纳河今为乔治亚州与南卡罗来纳州的行政边界)。
由于承担着战略防御任务,英国人希望从一开始,就赋予乔治亚州一些不一样的特性。最先要考虑的,就是移民的来源问题。基于这一地区的前线属性,在其它殖民地还有大量机会的情况下,乔治亚殖民地的吸引力显然不是最强的。有鉴于此,也许将英国监狱中的犯人发配于此,将会是一个两全的好办法。
纵观世界历史,将犯罪之人迁徙到边疆地区服役,都是一种通行的做法。在大英国帝国历史上,澳大利亚曾经作为英国囚犯最主要的迁徙地。以至于当大家出于什么外交问题,需要鄙视一下澳大利亚人时,通常会故意指出澳大利亚白人都是罪犯的后代。然而英国的库克船长发现澳大利亚,已经是1770年了,第一批英国罪犯被流放到澳大利亚,则是在18年后。而英国早在詹姆斯敦殖民地创建之后,就已经开始计划将英国本土的囚犯送往北美殖民地。事实上,在接收囚犯这个问题上,澳大利亚其实是个接盘侠。正是因为北美殖民地的独立,英国才不得不转而将囚犯,送往刚发现不久的澳大利亚。
1717年之后,将囚犯输往海外殖民地的计划在法律上变得更加的简便和完善。一名被特赦的普通罪犯,可以与法官达成协议,通过在殖民地的种植园劳动七年来换取自由;而一名死刑犯则需要十四年来完成这一契约。及至美国独立前夕,有大约三分之二的英国囚犯被送往了北美殖地地(包括5万名死囚)
对于英国来说,将囚犯送往殖民地,看起来是一个堪比“三角贸易”的良性循环方案。英国本土清除了罪犯的威胁,殖民地也得到了开发所急需的人力资源。而那些囚犯,则获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一旦服役期满,他们将和那些自愿前往殖民地的“契约劳工”一样,成为这片土地的自由移民,并有机会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此外,并不是所有穿行于大西洋的商船都会参与三角贸易,那些只往来于欧洲和北美殖民地的商船,可以在向英国本土出口殖民地产出(如烟草)后,再搭载由罪犯返回殖民地,避免运力的浪费。
然而实际上,并非所有人都对这一计划感到满意。相比那些为了信仰而前往北美的清教徒,以及那些为了谋生前来冒险的“契约劳工”,这些同样背负着“契约”的囚犯并不是好的劳动力。在大多数囚犯来看,自愿前往这片陌生的土地只是权宜之计,。尤其是那些喜欢惹事生非重刑犯,往往让购买他们的雇主后悔进行了这样一笔交易。更别说相比其他移民,这些囚犯再次犯下罪行的比例要高得多。有鉴于此,虽然在殖民期间输入了不少囚犯,这个群体却并没有在美国文化中留下自己的印记。至于说有多少美国人,是英国囚犯的后代,就要相关专家去做进一步考证了。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被送往北美的囚犯本质也是一种“契约劳工”,只不过正常“契约劳工”,是用一定时间的劳工来支付前往北美的费用(包括获得一块土地),而囚犯们换取的则是人生自由。当然,一定要与“黑奴”做类比的话,也可以将他们统称为“白奴”。除了这两种类型以外,在北美殖民地存续期间还存在第三种形式的“契约劳工”或者说“白奴”,那就是“债务囚犯”。最初被准备用来开发乔治亚殖民地的,便是总数约1万名的“债务囚犯”。
所谓“债务囚犯”,指的是那些因无法清偿债务,而不得不受收监的债务人。与那些因刑事案而身陷囹圄囚犯不同的是,这些债务人中的大多数都只是普通的英国民众,并没有那么大的品格风险。而因为欠债就必须失去人身自由,并且跟刑事犯一样的服刑,不仅在法律和道德层面存在争议以外,对债权人来说也未必是好事。最起码他们此后很难指望,这些债务人有能力清偿他们的欠款。
将“债务囚徒”送往北美殖民地,与将刑事犯送往北美的逻辑是一样的。债权人有机会从债务人的劳动中,收回自己的欠款,而债务人看起来也不太那么像一个囚徒。鉴于“债务囚徒”即不像刑事犯那些难以管理,又不像普通的“契约劳工”那样,可以自由选择目的地,英国在创建乔治亚州时,将吸纳移民的方向对准了这些欠债者。整个计划的策划者和执行者,是由一名叫作“詹姆斯•爱德华•奥格尔索普”的英国将领及社会改革家所领导的,这一计划亦因此被后人称之为“奥格尔索普计划”。
在奥格尔索普的规划中,萨凡纳希望将来的乔治亚省,是一个没有贵族和奴隶,只有自由民的理想之地。生活在规划土地上的自耕农们可以摆脱宗教的束缚,通过世俗的方式进行管理。此外这位社会改革家还对第一个试点“萨凡纳”,做了一系列前瞻性的规划设计。整个城镇由一个中心广场,及围绕在周边的8个街区组成。每十户家庭和他们的房屋,组成一个基本的居住单元。并以此为单位承担农业及军事职责(同时每户居民都在城镇的外围,获得一块50英亩的土地耕种)。
无论从城市规划还是社会结构的设计上,“奥格尔索普计划”都展现出了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这也为什么计划的推进者,要选择“契约囚犯”来参与的原因所在。在他看来,这些因贫穷而陷入绝境的良民,应该会很愿意生活在这样一个乌托邦式的新世界,并且与之一起奋斗。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类似的理想设计,如果在新英格兰地区并非没有可能实践。因为清教徒们在意识形态上的高度统一,能够让他们愿意成为集体和理想的一部分。只是对于社会背景各异“契约囚徒”来说,彼此之间并没有这样的凝聚力。“奥格尔索普计划”建立世俗管理体系的初衷,又使之不可能像马萨诸塞那样,对他们进行意识形态上的强化教育。
这一理想化设计更为致命的弱点,是无法在农产品价格上,与拥有低廉用工成本、规模化土地的大庄园主们竞争。当那些“债务囚徒”们明白自己,在这片土地上并没有太好的经济前景时,萨凡纳和“奥格尔索普计划”的破产也就在所难免了。乔治亚殖民地,最终还是像南方其它殖民地一样,成为了“黑奴经济”的乐园。不过“奥格尔索普计划”虽然在社会学层面失败了,但也并非没有有价值的理念留传下来。最起码他对城市的规划理念,为后世的城市规划开创了先河。
世界之所以在变化,人类之所以在不断进步,就是因为有断有新的尝试。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生物的变异是不定向的,最终能够适应环境的才会留存下来。问题在于,无论不定向变异的生物,还是有意识计划的人类,都没有办法明确知晓,到底是什么样的形态才是最好的。正是因为当年英国在北美的殖民政策,整体以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容忍了各殖民地,以完全不同的运行模式尝试自己的发展道路,方能够在如此短的历史时期内,融合出美国文化。并且在大英帝国衰败之后,将“英美文明”升级到了更为强大的2.0版本。
当然,研究并认可美国文化的特点,并不代表要去模仿。每个国家和文明的成长,都有必须经历一个发展、磨合过程。在发展中不断试错,留下适合自己的因子。每个过程和结果都有其独特性,简单将这些因子进行嫁接,是无法保证成活率的。解读美国,更多是通过这样一个浓缩式的案例,全景式的窥探一个国家和一个文明(尤其还是一个成功的案例)是如何长成的。而中国当代的“摸着石头过河”,又何尝不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高效率的试错呢?至于结果反倒是并不要特别去想的。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最终能够适应环境的因子,自然会留存下来。用开放包容的态度容忍足够的多样性,才是事件事情的重点。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5-20 09:28:15 +0800 CST  
乔治亚州与“奥格尔索普计划”
现在,除了乔治亚州以外,其余南方各地缘政治板块都已悉数登场。如果说在北方地区,缅因州是当年大英帝国对抗法兰西的前线,那么在南方地区,前线的责任就是由1733年建制的“乔治亚省”来担当的了。可以这样说,这块殖民地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应对由佛罗里达半岛北上的西班牙人。
总得来说,西班牙人对即不出产黄金,又缺乏热带经济潜力的英属北美殖民地不太感兴趣。否则在英国登陆这片土地之前,已经对这一地区进行过多次考察的西班牙人,大可以提前设立殖民点。佛罗里达半岛,是西班牙人在北美东海岸唯一感兴趣的板块。西班牙人对这个半岛的兴趣,更多是因为墨西哥湾及加勒比海的安全,需要通过控制佛罗里达来保障。
当英国在北美的殖民事业,做得风生水起时,已经得到了美洲最富庶部分的西班牙明显感到了压力。鉴于两国周期性的处于敌对状态,与佛罗里达半岛相邻的南卡罗来纳地区,长期成为了西班牙人的袭扰对象。在这种情况下,英国的决策层决定在查尔斯湾西南约150公里处的“萨凡纳河”河口,建立一个新的殖民中心——萨凡纳,并逐步向佛罗里达半岛扩张出新的皇家殖民地——“乔治亚省”( 萨凡纳河今为乔治亚州与南卡罗来纳州的行政边界)。
由于承担着战略防御任务,英国人希望从一开始,就赋予乔治亚州一些不一样的特性。最先要考虑的,就是移民的来源问题。基于这一地区的前线属性,在其它殖民地还有大量机会的情况下,乔治亚殖民地的吸引力显然不是最强的。有鉴于此,也许将英国监狱中的犯人发配于此,将会是一个两全的好办法。
纵观世界历史,将犯罪之人迁徙到边疆地区服役,都是一种通行的做法。在大英国帝国历史上,澳大利亚曾经作为英国囚犯最主要的迁徙地。以至于当大家出于什么外交问题,需要鄙视一下澳大利亚人时,通常会故意指出澳大利亚白人都是罪犯的后代。然而英国的库克船长发现澳大利亚,已经是1770年了,第一批英国罪犯被流放到澳大利亚,则是在18年后。而英国早在詹姆斯敦殖民地创建之后,就已经开始计划将英国本土的囚犯送往北美殖民地。事实上,在接收囚犯这个问题上,澳大利亚其实是个接盘侠。正是因为北美殖民地的独立,英国才不得不转而将囚犯,送往刚发现不久的澳大利亚。
1717年之后,将囚犯输往海外殖民地的计划在法律上变得更加的简便和完善。一名被特赦的普通罪犯,可以与法官达成协议,通过在殖民地的种植园劳动七年来换取自由;而一名死刑犯则需要十四年来完成这一契约。及至美国独立前夕,有大约三分之二的英国囚犯被送往了北美殖地地(包括5万名死囚)
对于英国来说,将囚犯送往殖民地,看起来是一个堪比“三角贸易”的良性循环方案。英国本土清除了罪犯的威胁,殖民地也得到了开发所急需的人力资源。而那些囚犯,则获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一旦服役期满,他们将和那些自愿前往殖民地的“契约劳工”一样,成为这片土地的自由移民,并有机会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此外,并不是所有穿行于大西洋的商船都会参与三角贸易,那些只往来于欧洲和北美殖民地的商船,可以在向英国本土出口殖民地产出(如烟草)后,再搭载由罪犯返回殖民地,避免运力的浪费。
然而实际上,并非所有人都对这一计划感到满意。相比那些为了信仰而前往北美的清教徒,以及那些为了谋生前来冒险的“契约劳工”,这些同样背负着“契约”的囚犯并不是好的劳动力。在大多数囚犯来看,自愿前往这片陌生的土地只是权宜之计,。尤其是那些喜欢惹事生非重刑犯,往往让购买他们的雇主后悔进行了这样一笔交易。更别说相比其他移民,这些囚犯再次犯下罪行的比例要高得多。有鉴于此,虽然在殖民期间输入了不少囚犯,这个群体却并没有在美国文化中留下自己的印记。至于说有多少美国人,是英国囚犯的后代,就要相关专家去做进一步考证了。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被送往北美的囚犯本质也是一种“契约劳工”,只不过正常“契约劳工”,是用一定时间的劳工来支付前往北美的费用(包括获得一块土地),而囚犯们换取的则是人生自由。当然,一定要与“黑奴”做类比的话,也可以将他们统称为“白奴”。除了这两种类型以外,在北美殖民地存续期间还存在第三种形式的“契约劳工”或者说“白奴”,那就是“债务囚犯”。最初被准备用来开发乔治亚殖民地的,便是总数约1万名的“债务囚犯”。
所谓“债务囚犯”,指的是那些因无法清偿债务,而不得不受收监的债务人。与那些因刑事案而身陷囹圄囚犯不同的是,这些债务人中的大多数都只是普通的英国民众,并没有那么大的品格风险。而因为欠债就必须失去人身自由,并且跟刑事犯一样的服刑,不仅在法律和道德层面存在争议以外,对债权人来说也未必是好事。最起码他们此后很难指望,这些债务人有能力清偿他们的欠款。
将“债务囚徒”送往北美殖民地,与将刑事犯送往北美的逻辑是一样的。债权人有机会从债务人的劳动中,收回自己的欠款,而债务人看起来也不太那么像一个囚徒。鉴于“债务囚徒”即不像刑事犯那些难以管理,又不像普通的“契约劳工”那样,可以自由选择目的地,英国在创建乔治亚州时,将吸纳移民的方向对准了这些欠债者。整个计划的策划者和执行者,是由一名叫作“詹姆斯•爱德华•奥格尔索普”的英国将领及社会改革家所领导的,这一计划亦因此被后人称之为“奥格尔索普计划”。
在奥格尔索普的规划中,萨凡纳希望将来的乔治亚省,是一个没有贵族和奴隶,只有自由民的理想之地。生活在规划土地上的自耕农们可以摆脱宗教的束缚,通过世俗的方式进行管理。此外这位社会改革家还对第一个试点“萨凡纳”,做了一系列前瞻性的规划设计。整个城镇由一个中心广场,及围绕在周边的8个街区组成。每十户家庭和他们的房屋,组成一个基本的居住单元。并以此为单位承担农业及军事职责(同时每户居民都在城镇的外围,获得一块50英亩的土地耕种)。
无论从城市规划还是社会结构的设计上,“奥格尔索普计划”都展现出了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这也为什么计划的推进者,要选择“契约囚犯”来参与的原因所在。在他看来,这些因贫穷而陷入绝境的良民,应该会很愿意生活在这样一个乌托邦式的新世界,并且与之一起奋斗。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类似的理想设计,如果在新英格兰地区并非没有可能实践。因为清教徒们在意识形态上的高度统一,能够让他们愿意成为集体和理想的一部分。只是对于社会背景各异“契约囚徒”来说,彼此之间并没有这样的凝聚力。“奥格尔索普计划”建立世俗管理体系的初衷,又使之不可能像马萨诸塞那样,对他们进行意识形态上的强化教育。
这一理想化设计更为致命的弱点,是无法在农产品价格上,与拥有低廉用工成本、规模化土地的大庄园主们竞争。当那些“债务囚徒”们明白自己,在这片土地上并没有太好的经济前景时,萨凡纳和“奥格尔索普计划”的破产也就在所难免了。乔治亚殖民地,最终还是像南方其它殖民地一样,成为了“黑奴经济”的乐园。不过“奥格尔索普计划”虽然在社会学层面失败了,但也并非没有有价值的理念留传下来。最起码他对城市的规划理念,为后世的城市规划开创了先河。
世界之所以在变化,人类之所以在不断进步,就是因为有断有新的尝试。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生物的变异是不定向的,最终能够适应环境的才会留存下来。问题在于,无论不定向变异的生物,还是有意识计划的人类,都没有办法明确知晓,到底是什么样的形态才是最好的。正是因为当年英国在北美的殖民政策,整体以一种开放包容的态度,容忍了各殖民地,以完全不同的运行模式尝试自己的发展道路,方能够在如此短的历史时期内,融合出美国文化。并且在大英帝国衰败之后,将“英美文明”升级到了更为强大的2.0版本。
当然,研究并认可美国文化的特点,并不代表要去模仿。每个国家和文明的成长,都有必须经历一个发展、磨合过程。在发展中不断试错,留下适合自己的因子。每个过程和结果都有其独特性,简单将这些因子进行嫁接,是无法保证成活率的。解读美国,更多是通过这样一个浓缩式的案例,全景式的窥探一个国家和一个文明(尤其还是一个成功的案例)是如何长成的。而中国当代的“摸着石头过河”,又何尝不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高效率的试错呢?至于结果反倒是并不要特别去想的。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最终能够适应环境的因子,自然会留存下来。用开放包容的态度容忍足够的多样性,才是事件事情的重点。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5-20 09:29:07 +0800 CST  

我为什么要写《地缘-三国》
前 言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这阕明代文学家杨慎所填的《临江仙》,因被选入央视版《三国演义》的片头曲,而广为流传。善于修史是华夏文明的一大特征,“家国天下”式的组织结构,与意识形态上的“祖先崇拜”相结合,让中国人比之其他民族更愿意了解祖先的经历,并从中总结经验。《三国演义》虽然并不是史书,但这类历史演义,却很大程度承担了向普通民众普及历史知识的任务。
无论是官家正史还是民间演义,这首词开头两句所包含的:“英雄”、“是非”、“成败”等几个元素都是关注的重心。历史走向被认定受到精英人物的德性影响,同时每一个精英人物在史书中又都有个脸谱式的定性。以这一取向来说,如果一定要在中国几千年的信史中选取一个片段,来满足人们对上述元素的好奇心,三国时代无疑是最好的载体。这也是为什么《三国演义》在中国的普及度如此之广,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随口说出几个性格鲜明的三国英雄和他们的事迹来。
然而“英雄史”“人文史”的视角,固然容易引发观者的共鸣,但也容易被粉饰。一如曹操的形象在历史上就摇摆不定,最起码在南宋偏安之前,在三国中代表北方政权的曹操,形象要正面的多。更大的困惑在于:中国人能够感知到这个国家的历史,陷入了一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状态,但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再往深处探究,一个生活在18世纪中国农民,如果穿越回1000年前的唐朝,几乎不会有任何的不适感。这意味着,过往我们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最起码很难带来技术上的进步。如果没有西方“大航海时代”所引发的一系列冲击,也许今天的中央之国还在重复这种周期律,更遑论用键盘指点江山了。
从尽量剥离主观因素,以相对恒定、有迹可循之要素来解构历史的角度来说,“地缘”这个探究“人与环境”相处之道的视角,应该还是能够带来点新意的。事实上,以我个人的心路历程来说,“地缘”视角最初就是为了帮助自己解惑历史的方法论。只不过,“地缘”概念过往几乎等同于“地缘政治”。以地缘政治视角作为《地缘看世界》系列的开篇,推出诸如“新世界岛论”这样跟现实政治有关的理论,然后再扩张“地缘”概念的内涵,也算一种审时度势吧(如果一种方法论,连指导自己的选择都做不到,又有什么价值呢?)。
回到我为什么要写《地缘-三国》的问题上来。作为一个战略视角,“以地理为经,历史为纬”是最基本的研究方法。而从这个需要来说,“三国”时代同样是一个好平台。浅层次的理解“地缘”,你可能会认为三国争霸中的所涉及的“天时,地利,人和”三要素中,唯有“地利”属于“地缘”要素;深层次的理解“地缘”视角,你会发现:天时、地利、人和三要素,其实都属于地缘要素的一部分。另一个私心是为了父亲。父亲很喜欢三国,依稀记得自己儿时的第一套书,就是父亲送我的《三国演义》连环画。正是这套线描的连环画,开启了我对历史的兴趣。今天能够用自己的方法解构这段历史,若他泉下有知,应该会感到欣慰的。
最后说一下,为什么要这个时候写,以及准备怎么写吧。熟悉之前文字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中国部分在西汉时段就已中止。之所以中止,是因为写完汉匈之战,无论从文明还是地理层面,中央之国的基本地缘结构已经解读的差不多了。再写下去,担心自己的思维也会随着王朝的更迭,而陷入一种死循环状态。当然,如果就此写下去,最起码还是能够满足历史爱好者的需求,帮助大家更全面的了解中国历史。然而“地缘”视角始终不是只服务于历史的,对历史的复盘更多是用来帮助验证地缘理论。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大的心力,去修一部“地缘中国史”。转而将目光投向地球的其它角落,会更具现实意义,帮助我们理解当下的中国,在这颗星球上到底处于什么样的身位,又需要做出什么样的改变(包括有哪些是不能改变的)。以这一需求来说,当下的“英美文明”部分,会更加的有意义。
从普及“地缘”概念的角度来说,具有最广泛认知度的“三国”,始终是一个好的载体。既然不大可能真的去修一部“地缘中国史”,看之前那数百万的文字来理解地缘概念,又实在是有些累人,那么找一段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另起炉灶,以相对较短的篇幅重新发现中国、推广地缘视角倒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只是我也不知道“英美文明”部分什么时候结束。之前答应过很多朋友,今年会开启三国部分,总是不能食言的。既然如此,那就索性双线进行。
比起汉、唐等帝国,三国故事的主战场并不算大。具体点说,是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的博弈。但这并不代表那些边缘板块就没有出镜的机会。比如可以通过对“羌人”的解读,理解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地缘关系;用“鲜卑”、“乌桓”来探究蒙古草原的存在。将这些边缘板块纳入解读范围,有助于全景式感知中央之国的地缘结构。
理想的更新进度,应该是每周一篇三国、一篇英美文明(先声明,不一定能做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大脑需要不断的切换,并且更多的与电脑相伴。不过反正已经写了十年,突破一下过往的舒适空间,也是很有必要的。一线透过“三国”知己,一线旁观“英美”知彼,又何尝不是一种乐事。
温骏轩
2019/5/7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5-20 09:30:32 +0800 CST  
引子
时间:作为中国人最为熟知的一段历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国”时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黄巾之乱”发生的那一年。而从法理上来说,三国时代则应起算于曹丕正式终结汉帝国,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结束于吴国为晋所灭的公元280年。当然,若单纯从鼎立格局的形成,来认定三国时代的起点,那么这个起点更应落在刘备入主益州,从刘璋手中夺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时间点罗列出来,是因为在地缘视角中,“时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地缘要素。在一个较短的时间段,影响最终走向的很多地缘要素,并不能充分显现出作用来。半个世纪或者一甲子(60年)的时段,是考察地缘结构变化的最小时间单位,我们可称之为“地缘量变期”。在一个充满机会的乱世,一个创业者能否脱颖而出,更多取决于他的谋断。而一旦地缘政治格局趋于稳定,并且经由一个地缘量变期沉淀的话,那么最终的地缘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国时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即包含有新地缘政治格局的草创过程,又有地缘政治格局趋于稳定后的博弈。以此来说,尽管“东汉末年”并不能在法理上认定为是三国时代的一部分,但作为三国时代的形成期,其过程被纳入“三国”概念中是不会有争议的。换句话说,“地缘•三国”的时间跨度,将与大家所熟悉的“三国演义”一样,起始于“黄巾之乱”,结束于“三家归晋”。
如无特别说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国时代”,时间范围将涵盖公元184-280年的这段历史。前后近百年的跨度,让我们有机会从各个角度观察诸如:天时、地利、人和这类地缘要素,在不同时空下的转换和作用。
空间:就地理层面来说,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样,三国之争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为: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的博弈。魏国之所以具备以一敌二的能力,在于其统一了以黄河流域为核心的北方地区。反之分享长江流域的吴国和蜀国,则必须联合起来才有实力对抗前者。至于以四川盆地(长江上游)为根基之地的蜀国,与以江东平原为根基之地的吴国之间,谁更有比较优势,在于谁能控制身处两湖平原(长江中游)属性荆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为世人所熟知。发现在这一空间内的三国故事,自然也是“地缘•三国”的解读重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视野就仅仅局限于此。那些过往不那么为大家在研究三国时所重视的边缘板块,同样将展现在大家面前。可以这样说,从大历史的角度来说,了解1800年前这些边缘板块,到底在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甚至比三国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虑到所谓“西晋”在完成统一之后,几乎马上就因为“八王之乱”而陷入了分裂状态。其后进入的“五胡十六国”、“南北朝”时代,又都是中国历史中著名的混乱时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国才真正迎来了新的大一统时代。你会发现,被认定为三国时代导火索的“黄巾之乱”,其所触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延续时间远不止百年,而是长达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国历史中这场跨越4个多世纪的大混乱,归因于一场延续时间不到一年的农民起义,显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难想象,那些在“三家归晋”后不久,就开始在中央之国核心区争霸,并触发“衣冠南渡”现象的边缘民族,是一夜之间获得这些机遇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把“地缘•三国”的空间范围扩大化。可以这样说,今天中国领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单元,基本都会在行文中出场。这些板块各自有什么样的地缘特点,以及在三国时代的地缘面貌(如当时为什么样的民族所覆盖、经济上呈现什么样的结构,与中原地区呈现什么样的关系),则会随着时间线的延伸,在不同的阶段展示出来。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5-20 09:32:01 +0800 CST  
“郡国并行制”与“十三刺史部”
如果从公元184年的“黄巾之乱”开启三国故事的话,那么这个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实是发生在东汉末年。这意味着汉王朝所做的行政设计,将成为三国诸侯们博弈的地缘政治基础。理解这些行政区的地理、历史背景,是对这个时代进行地缘解读的前提。
将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划分为郡、县级,并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员,是秦朝乃至此后大一统王朝,落实中央集权体制的核心模式。问题在于,秦王朝过快崩溃的前车之鉴,一度让汉王朝在承接秦制时产生的怀疑。在汉高祖刘邦看来,如果秦王朝能够像周王朝那样,将同姓子弟分封于诸战略要地,那么在王朝遇到被颠覆危机之时,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求,这些以血缘为纽带的封国,将会自发进行反制,以缓解帝国中央所承受的压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式虽然使得周王朝的国祚看起来维持了将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众所周之的是,被分割为“春秋”“战国”两段的 “东周”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汉王朝,同样不会愿意重走这样一条老路。在这种情况下,汉王朝试图用“郡国并行制”这种双轨制模式,来结合“分封制”与“中央集权”模式的优点。
所谓“郡国并行制”,简单点说就是将刘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国与郡县相杂。理想状态下,这两种体制应该能互相制衡,共同成为王朝稳定的基石。无奈的是,分封体系与中央集权体系之间的矛盾,是结构性的存在。而汉王朝初创“郡国并行制”时,受矫枉过正心理的影响,又赋予了封国过高的权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驻两个最高等级的官员以外(太傅、丞相),这些地方政权几乎是完全独立的存在。
公元前2世纪中叶,始建于公元前202年的汉王朝,正处在第一个地缘量变期完成的关键阶段。帝国中央与诸侯王之间的矛盾亦累积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如果任由这些过于强大、自主的诸侯国继续在第二个地缘量变期里壮大,汉王朝最终将很可能成为周王朝的翻版。在这种情况下,帝国的第四位君主(汉景帝)决定缩减诸侯国的规模,将资源进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显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诸侯,不会愿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这一“削藩”之举,引发了史称“七国之乱”的诸侯国叛乱。这场叛乱并不是“郡国并行制”设计者——汉高祖刘邦所希望看到的。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设计者试图用子弟分封的形式,来确保王朝认同不被颠覆的目的还是达到了。最起码有实力叛乱的都是刘氏子弟。无论结果如何,胜利者都会延续王朝的存在。
在初代“地缘量变期”内,一个新生王朝有两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国民对前朝的记忆,建立对新王朝的认同感;二是创建一个可持续的治理体系。相比之下,第一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当一个王朝的绝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记忆都是始于这个王朝之时,习惯的力量将会成为一笔重要的政治资产。反之,当一个王朝分崩离析时,王朝的记忆同样会成为一笔政治遗产。由此你会明白,无论是后来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还是刘备的汉室宗亲身份,所争夺的都是“人心思汉”的遗产。
那么“人心思汉”的心理,是不是地缘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总体来说,地缘要素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势、气候,包括种族都是属于这一类型。人类可以用技术对物理性地缘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学会尊重自然规律,让自身的活动与自然规律相适配;另一种类型则是“群体心理”性的。人类的宗教意识、国族认同、政党/主义等等都是属于这种类型。相较于前者,“群体心理”性的地缘要素,要更容易改变也更容易被创造出来。但这种改变和创造,一定要经过时间的沉淀和考验(最少是一个地缘量变期),才能够升级为一个地缘级别的影响要素。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群体心理”性的地缘要素,其特征产生必须与“物理性”要素相适配的,或者说以之为基础。比如说一个产生于热带沙漠地区的宗教,在传播至热带雨林地区时,就势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认定两个意识形态趋同的地缘政治板块,并不会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决定彼此关系的,更多是物理环境上的异财之处。为此,我们可以将物理性地缘要素,称之“原生性地缘要素”;群体心理性地缘要素,称之为“次生性地缘要素”。
作为一个“群体心理”级别的地缘要素,王朝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的减值,并在一个“地缘量变期”后几近消失。诸葛亮明知蜀汉在三国之中实力偏弱的情况下,还高频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试图在这笔政治遗产的影响力消失之前,为后来的蜀汉谋得一个地理上的好身位。
回到汉王朝的行政区划问题上来。与基于同样原因爆发过“八王之乱”的西晋王朝相比,西汉王朝的中央集权力还是要强上许多,“七国之乱”很快就在朝廷的强力镇压下被平定。此后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诸侯治理封国的权力(权力仅限于收取封地的租税作为俸禄);实施“推恩令”,要求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子弟(以使得封国的面积越来越小)等等,极大的削弱了诸侯国的存在感。
终两汉之世,封国的力量都是被压制和弱化的,以至于到了三国群英并起的东汉末年,你在地缘政治舞台上已然看不到封国的力量在发挥作用。然而汉王朝始终还是没有摒弃“郡国并行制”。从技术上看,维护“分封”体系存在的最大意义,并不在于让诸侯们享有多大的政治权力(因为这种政治权力与中央集权的需求,本质是矛盾的),而是将对王朝具备天然感情的宗族血亲广布于地方。正因为如此,你才会发现在东、西两汉大厦将倾之时,诸如刘备、刘秀这种已经不具备贵族身份的汉室血亲,能够自下而上的扛起中兴汉室的大旗(区别在于前者成功了,而后者无力回天)。
既然“封国”性质的诸侯,在三国时代已经没有了存在感,那么我们为什么又要耗费笔墨去铺陈呢?难道仅仅是为了说明刘邦当年的设计,让汉王朝在两次遇到危机时,都能有子孙试图挽狂澜于既倒?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双轨制结构,在汉武帝统治时期,催生了三国时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汉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时距离汉高祖刘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过去了一甲子的时段。这意味着,帝国正在进入第二个地缘量变期。通常情况下,一个王朝如果能稳定度过第一个地缘量变期,那么它的积累将在第二个地缘量变期爆发。对汉武帝个人来说,更幸运的是他的在位时间长达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与帝国相伴度过第二个地缘量变期的同时,能够尽享了这个高峰期所带来的红利。
帝国版图的对外扩张,并不是汉武帝时期在地缘政治层面的唯一变化。在内政问题上,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双轨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内部治理问题上,始终存在着结构性矛盾。当封国尾大不掉时,这种矛盾一般体现为诸侯们对帝国派驻地方官员的无视;而在封国权力大大削弱之后,那些直接受命于朝廷的帝国官员,又往往对另一体系内的皇亲贵胄缺乏足够的尊重。更为复杂的是,随着“推恩令”的推行,帝国的行政结构变得更加的细碎。这一局面使得帝国中央,需要在“郡-国”两大体系之上另做顶层设计,以监察和调和诸行政区之间得失、矛盾。由此便应运而生了“十三刺史部”这个影响深远的地缘政治设计。
所谓“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设计出来的时候,并不是一级行政区。准确的说,汉武帝是将帝国核心区划分为了十三个“监察区”,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负责监察这一区诸郡/县、封国的吏政,并在出现矛盾之时,进行调解、评判,或者向帝国中央汇报真实的情况。应该说,在行政双轨制及政区细碎化的情况下,身为中央与地方连接纽带的“刺史部”,能够帮助汉王朝的国家机器运行的更加流畅。
从公元前106年被设计出来,一直到公元188年间的将近300年时间里, “十三刺史部”都忠实的履行着自己监察区的职责,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后来的东汉时期,在数量和范围上做了些许微调。此后则由于时局的需要,晋升成为了一级行政区,并很快以之为基础形成了割据状态。这一局面的产生,意味着进入三国时代之后,汉武帝当年为监控地方、加强中央集权所做的地缘政治设计,反过来悲剧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关于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在后面的“黄巾之乱”部分会有所解读。现在要解释的问题是,最初我们说到的三国时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与现在解读的“十三刺史部”有什么样的关联呢?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些刺史部的具体名称,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们由一级虚设的“监察区”转化为一级行政区后,原本只负有监察职责的“刺史”一职,亦变化为了总管一州的军政大权的“州牧”。接下的内容,我们将全景式的展现,“州”这个地缘政治概念是如何产生的。其在汉王朝的设计,又遵循了什么样的地缘规则。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5-20 09:33:40 +0800 CST  
天下九州篇之:“禹贡九州”和它的“天然边界”

“州”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用来代指古代中国的“九州”概念。汉王朝将“十三刺史部”命名为“州”,的确源出于“九州”概念。具体来说,源起于《尚书•禹贡》一书所划定的天下九州。这个最初的“九州”设定亦因此被称之为“禹贡九州”。在“分久必合”的期冀之下,著书之人依山川地势,将统一后的中央之国分割为了九个行政区,分别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以及雍州。考虑到禹贡一书为九州所设定的地域范围,并没有将河套地区划入,一般认为这本托名大禹所作之书,成书时间应不晚于赵武灵王征服河套地区,也就是公元前300年这个时间点。


虽然“禹贡”一书的具体成书时间存疑,但“禹贡九州”的规划图被设计出来之时,天下显然还处在诸侯相争的阶段。这一设计更多是对天下归一之后的一种展望。不过成就中国第一个大一统帝国的秦王朝,在行政规划上并没有参照《禹贡》一书的设计,而是仅设计了郡、县两级行政区。汉武帝的“十三刺史部”设计,算是真正的将这一设计理念落地。正因为如此,我们在三国中才会看到曹操击败黄巾军之后,收其精锐所编成的军队被称之为“青州军”;董卓及马超家族的兴起之地为“凉州”;赤壁之战所争夺的焦点是“荆州”;最终让刘备得以安身立命的地区为“益州”。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然而单一数量来看,你应该也能感觉到,汉王朝所设立的“十三刺史部”,并不完全是对“禹贡九州”概念的照搬。这一方面是因为,为了与“九”这个中国人认为至尊无上的数字相合,“禹贡九州”的设计本身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汉王朝所覆盖的版图已然超出当年“禹贡九州”设计者的认知,对于这些较晚纳入中央之国范畴的地理单元,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不过无论是理想化的“禹贡九州”概念,还是汉王朝落实在行政设计上的“州”,其划分的基本原则却是没有变化的,那就是“山川形便”。

“山川形便”指的是根据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特征划分地理单元,进而切割行政区域的原则无论在“地缘”还是“地缘政治”层面,“山川形便”都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其核心要义在于,行政区划应该以地理为基础。在西方,最先明确提出根据这一原则认定行政区边界的政治家,是1661年-1715年执政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这位将法国推向极盛状态的君主认为,法国应该以自然界的天然地理特征做为领土边界。这些天然边界,能够帮助法国抵御外部侵害。
这一观点被称之为“天然边界/疆界”或“自然边界/疆界”理论(行文中将以“天然边界”称之)。虽然亦有观点认为,“天然边界”理论是著名的红衣主教黎塞留最先认可,或应该迟自法国大革命时期才被确立,但不管哪个时间点更为准确,都意味着最起码在17世纪以前,将自然边界与政治边界相合的理论在西方都没有成型。由此你才会看到在欧洲历史上,一个国王所领有的土地,经常会如飞地般的存在于另一个王国境内。
无论是东方的“山川形便”还是西方的“天然边界”理论,其诞出都与“大一统”意识和“中央集权”理念的出现有关。裂土分茅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地缘政治关系,更多是靠一套彼此都认可以封建规则来运行。这一背景之下,天然边界的作用并不像后世那样大。在中国进入大一统模式之前,这种情况同样存在。最为典型的就是“三家分晋”之后,韩、赵、魏三国犬牙交错的领土格局。这三个被合称为“三晋”的国家,之所以形成那么复杂的领土结构,是因为它们当初还在晋国内部,通过封建制度领受封地时,并没有独立成国的需求。尽管“三晋”在独立之后,都意识到这种格局对彼此都是一种牵制,并因此在历史上多次进行领土互换。无奈初始设定过于混乱,几乎没有可能调整出一个三家诸侯都满意的方案。
回顾法国提出“天然边界”理论的历史背景,亦有着相似的历史背景。在走出封建体系支撑的中世纪之后,法国是最早开始中央集权尝试的欧洲国家。“英法百年”战争(1337年 - 1453年)的结束,让法国得以收复之前英格兰君主所控制的领土。此后法兰西的君主开始着手解决内部的封建割据问题。经过不断的努力,17-18世纪的法兰西,成为了欧洲当时最为成功的“中央集权”式国家。由此你也应该能够感觉到,为什么作为法兰西中央集权倾向代表路易十四,同时也被认定为是“天然边界”理论的提出者。
19世纪末,在西方凭借工业力量,开始有实力瓜分整个地表时,“天然边界”成为了殖民帝国们分割世界的主要依据。作为辅助手段,横平坚直的经纬度划界法,则主要出现在那些几无地理特征的大沙漠地带。值得玩味的是,作为硬币的另一面,分权倾向的英国则在分割殖民地时,却采取以经纬度划界法为主的做法。如果你去观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三个英国以外最重要英语国家的行政地图,会发现它们国内的的大部分都是呈“横平坚直”状态。即使各行政区之间,有明显的山脉或者河流帮助它们分割。
最能体现这两种划界法异同的,是今天的美加边界。英法这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在这里碰撞出了一条 “西直东曲”的边境线。其东半部,之所以呈现出尊重“天然边界”的曲折状态,正是因为这部分加拿大领土,原本属于被称之为“新法兰西”的前法国殖民地。而在完全可以用英式思维的西半部,绝大部分边界是呈现出直线状态。
关于英、法两个相爱相杀的欧洲国家,是如何用自己的方式影响世界的,在《地缘看世界》的另一个系列“英美文明”中有详细的解读。在解读“禹贡九州”的设计时,跨越时空将西方的“天然边界”理论拿出来做对比,意义在于无论比较理论设计的时间点还是落实时间,你都会发现:在尊重地理规律进行“地缘政治”设计的问题上,中央之国较之西方有着长达两个千年的领先度。而这一切的发生,又与中国较早结束“封建”时代,进入大一统模式的历史背景有着直接关联。
对地理规律的研究及应用,不仅帮助中央之国遵循“山河形便”的基本原则,厘清了内部诸板块的边界,更让滋生于这片土地上的华夏文明,很早就认识到自身核心区的范围。正因为如此你才会看到,尽管在秦王朝之后,中央之国核心区内的所发生的一切,乃至与诸边缘板块的关系史,总有周期律式的重复感,但将长城以南地区置于同一政权覆盖之下,始终是一种执念。就像我们现在所切入的“三国时代”,无论哪一方诸侯,心底其实都十分清楚,天下最终将重新归于一统。
“重复”并非没有积极意义。一个文明的延续时间越长、越稳定,那么它被消除的难度就越大。如果将一甲子时间视为一个可能激发质变的“地缘量变期”,那么当发现在经历过数十个这样的“地缘量变期”后,华夏文明和中央之国的地缘基本面都没有发生质的变化时,你很难不对自身的文明的稳定性产生一种信任感。当然,这并不代表一个文明不需要与时俱进,去学习其它文明的优点。只不过一如鲁讯在《且介亭杂文集》中所写的那样:“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世界的活力在于其多样性,有自己的独特性,于这个世界便是有价值的。若能扬长补短、主动学习,有的便不只是样本的价值,而是贡献了。
回到“九州”的话题上来。既然“禹贡九州”的设计,对汉朝、三国,乃至整个中央之国地缘政治结构的形成,都造成了深远影响,那么最初的设计者又是以什么样的地理特征,来将认知中的天下切割为九个大区的呢?答案是“水”。山脉和河流,是最为具识别度的两大地理特征。一座山脉或者一条大河,不仅容易基于这种识别度,成为一个地缘板块的边界,更可以成为庇佑板块安全的天然防线。
相比之下,在这两大地理特征中,人类对“河流”认知较之“山脉”要更为全面。在能够从空中俯视地球表面之前,人类很难全景式的了解一座山脉的结构,但在探究一条河流、一个水系的走向及结构时,却能够做到更多。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古代存在《水经注》这类,系统研究水系的地理名著,但在山体的研究及命名上却显得杂乱的多。客观上,由于山脉承担着“分水岭”的职责,在一张地图上即使不标注山体,你也有很大机会通过水系结构识别出一个地理单元的边界。就“九州”概念来说,无论是最初的“禹贡九州”,还是后来的“十三刺史部”,你都会发现,充当板块边界的不是河流本身,就是两大水系之间的分水岭。
河流之于人类生活的意义,并不止于依托它们寻找板块的边界。水是生命之源,河流不仅能够提供人类生产、生活所需要的淡水,还是天然的通道。在工业技术可以帮助人类截弯取直,构筑现代地面交通系统前,无论是人员的通行、物资的交流,都极度依赖河流本身及其两侧所形成的天然道路。比如你想翻越一条山脉进入另一个地理单元,标准做法是在山脉的一侧先找寻一条能够通行的河谷,溯流而上接近分水岭。然后再翻越马鞍状的山口,对接入另一条反方向延伸的河谷通道。这一做法使得处在同一水系的定居者们,更容易发生紧密的联系。当然,这种紧密度究竟有多高,还要参看其它地理条件。包括地理距离、气候条件、海拔高度、通行难度等等。
技术上看,文明的诞生和发展,需要足够的人口基数,及将一部分人从生产活动中解放出来。成熟的农业,则能够帮助人类做到这点。一般来说,河流在中、下游段所冲积形成的平原,最具农业和人口潜力。依托这一路径发展出来的古代文明类型,被称之为“大河文明”;与之相对应的,是在经济上对海路和商业倚重比例更高的“海洋文明”。至于说哪一种文明更具竞争力,并不能一概而论。一个地区的人口潜力与这一地区能获取了粮食数量成正比,发达的农业能够养育更多的人口;而具备“互通有无”价值的商业,则是经济和技术的加速器。
需要说明的是,海洋文明的基础同样是农业;而大陆文明同样会有商品经济成分。两大文明体系之间的区别,更多是看天平往哪边倾斜。作为最为典型的“大河文明”,重农抵商的华夏文明对农业和人口异常重视。这一思维帮助中央之国孕育出了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单一民族。同时也让这个民族,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会种地的一群人。易于进行农业开发的冲积平原,则成为了地缘博弈的焦点。
问题在于,在进行农业开发的问题上,冲积平原固然有着:土地平整、肥沃等特点,但激发这一潜力的前提,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能够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不为水患所困扰。在这个星球上,不乏有类似尼罗河平原这样,只需要掌握自然规律就可以发展文明的天赐之地。每年夏季,泛滥的尼罗河都会为中下游两岸热带沙漠属性的土地,带来厚达几英寸的沃土。有了被河水浸润的肥沃土壤,加上热带沙漠气候区从为缺乏的阳光,古埃及人几乎只要把种子随意洒下去,就能够等待丰收了。
然而古埃及人的这份幸运并不是常态。大多数的大河文明,必须依托堤坝、灌渠等水利技术,磨合出与河水的相处之道。虽然较之尼罗河的开发,这样看起来会比较辛苦,但也有两个显而易见的好处:一是治水及营造水利系统,需要强大的社会组织能力。能够提升一个族群、一个国家的凝聚力;二是改造自然的能力,可以在拥有类似条件的土地上复制。
与两河文明、印度河文明这些在热带沙漠气候区改造自然的“大河文明”相比,身处温带地区的华夏文明,在治水和发展农业上的难度还要更高些。复杂的地形及土壤条件,加上与热带气候区相比较短的农时,使得华夏文明在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更强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当然,这些努力并非没有收获。你会发现,那些更多受到上天垂青的古老热带沙漠文明,都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而古老的中央之国,今天依然在书写着自己的历史。

从治水和大河文明的角度,去探寻中央之国的起点(不是文明的起点),这个点无疑会落在“大禹治水”这一标志性事件上。虽然夏王朝的存在,还有赖更多的考古发现,但华夏先民通过治水形成最初的国家认同,是符合地缘逻辑的。后世之所以要托名大禹设计“九州”概念,一方面是认同“大禹治水”与中央之国概念出现有着直接关联;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划分地理单元时,河流起着决定性作用。一定要托名一个古圣先贤的话,没有比大禹更合适的了。
“九州”概念到底是什么时代被设计出来,包括夏王朝是否真实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设计在地理层面的合理性,使得它能够在汉王朝时期以“十三刺史部”的形式落地,并在三国时代开启之时晋升为一级行政区。那么,到底是哪些河流和分水岭,将禹贡一书撰写者认知下的中央之国,切割为九个大区的呢?汉王朝的“十三刺史部”,又是如何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正的呢?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禹贡》一书所罗列的出场顺序,逐一进行解读。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9-05-20 09:34:00 +0800 CST  

楼主:鄙视抢沙发的

字数:5565396

发表时间:2009-07-12 23: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1-29 07:25:2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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