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缘看世界.温骏轩(第一部分《谁在世界中心》已出版)

狭小的国土面积,以及两面临海的开放性,同时让中美洲小国们,在全球地缘政治角力中,拥有更加灵活的态度,或者说更多的投机性。以它们与中国的外交关系为例,中美洲长期是台湾显露其外交存在感的重要板块。今天,仍与台湾(准确说是中华民国)保持外交关系的中美洲国家,包括有:伯利兹(台湾译称“贝里斯”)、多米尼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台湾译称“瓜地马拉”)、洪都拉斯(台湾译称“宏都拉斯”)、尼加拉瓜等6个国家。如果不是2017年6月12日,巴拿马宣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话,台湾可以说非常难得的在一个地缘政治板块,取得了通杀的外交战绩。
本质上,中美洲地峡国家的选择,与意识形态并没有什么关联,说到底只是一种经济选择。毕竟对于人口稀少、资源匮乏的小国来说,一次“金援”就足以提升一届政府的政绩。也正因为如此,随着大陆在全球经济影响力的增长,这种务实的态度同样会帮助中美洲国家重新作出选择。位置最重要,且与中国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巴拿马,只是一切的开始罢了(通行于巴拿马运河的船只,40%与中国经济有关)。甚至可以说,与巴拿马建交是中国政府的主动选择(将之作为一个警告)。如果有需要的话,中美洲的其它台湾邦交国,乃至台湾仅存的全部20多个所谓“邦交国”,都有可能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改变它们的立场。
准确的说,“中美洲地峡”只是“狭义”层面的中美洲,因为在地缘政治层面上,中美洲的概念通常还会覆盖墨西哥。后者在无论在面积、人口还是经济上,都对地峡国家具有压倒性优势。从这点来说,研究中美洲问题,重点应该放在墨西哥身上。
由于墨西哥及其以南的美洲地区,原为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地,并因此被称之为“拉丁美洲”(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属于拉丁语系),将墨西哥与同为前西班牙殖民地的“地峡国家”归类在一起,倒也是合理的。然而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要知道,最选“发现”美洲的西班牙,可是将整个美洲视为自己专属地的。即使后来在教廷的调解之下,将巴西让渡给了葡萄牙,西班牙理论上也拥有除巴西以外的整个美洲。现在的问题,并不是英、法等国,后来如何无视教皇的权威前往争夺北美,而在于为什么身为英国北美殖民地延续的美国,为什么最终把自己的南部边界,确定在这样一条线上。
上述问题,归纳一下就是北美与中美洲、拉丁美洲,或者说美墨边境形成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地缘原因?相信很多人都曾经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欧洲人抵达美洲之后,只在墨西哥及其以南的美洲大陆上,发现了土著文明。在辽阔的北美大陆腹地,尤其是现在有“天选之国”感觉的美国,则只生活着一些处在原始社会状态的部落。要知道,美国被很多人认定为是“天选之国”,并不单纯是因为它现在的超然地位,而是其所拥有的优越自然资源,特别是农业资源。以最近因中美贸易战,而频频出现在新闻中的大豆来说,目前世界大豆产量中,美国大豆的占比就达到了35%;主粮之一的玉米,长期占比更是稳定在40%以上(小麦产量即位列前茅)。
问题如果溯源上去的话,那就是为什么发源于中美洲的文明,为什么没有继承向北扩期,并在被西班牙人发现之前,将美国经营成一片具有吸引力的富庶之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整个中美洲板块的地理结构,及其在“前哥伦布时期”的文明分布情况。
除去地峡区以外,中美洲最起码还应该包含有两个地理单元:墨西哥高原与尤卡坦半岛。前者位于墨西哥境内,占据了墨西哥面积的80%;后者除东南部属伯利兹和危地马拉所有外(其中伯利兹全境在尤卡坦半岛),大部亦为墨西哥领土。换句话说,除了高原两侧那一点点沿海平原以外,整个墨西哥其实就是由“墨西哥高原”及“尤卡坦半岛”两大地理单元所组成。所谓中美洲“玉米文明”,很大程度可以被认定为“墨西哥文明”。因为“玛雅文明”分布于“尤卡坦半岛”;阿兹特克文明则位置“墨西哥高原”南部。单就探究中美洲文明和扩散问题来说,钥匙也在墨西哥身上。
尽管都属于“玉米文明”区,但阿兹特克和玛雅文明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比如阿兹特克人已经初步掌握了铜的冶练技术,但没有文字;玛雅人则有成熟的文字,却没有青铜冶练技术。概括的说,阿兹特克属于“高地文明”,玛雅则属于“低地文明”。不同的地理环境,造成了两大文明不一样的气质。以铜为例,玛雅人所处的尤卡坦半岛地势过于低平,缺乏矿脉,使之在金属冶炼技术上迟迟未能突破;相比之下。墨西哥高原在矿产资源上,就非常丰富了。今天主要分布于墨西哥高原西北部的铜矿,能够让墨西哥的铜产量,跻身世界前十。这使得阿兹特克人,有更多机会摸索冶金技术。
文字和金属这两大文明因子,并不能作为认定阿兹特克与玛雅文明高低的证据。从时间上看,源起于公元前1500年,直至公元16世纪,随着西班牙人入侵方告消亡的“玛雅文明”,比之兴盛于公元14-16世纪的“阿兹特克文明”,要久远的多。然而这并不代表,玛雅文明就是中美洲文明的起点。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被誉为“中美洲文明之母”的奥尔梅克文明。这个同样位于墨西哥高原南部的早期文明,起点时间要比玛雅文明还要早上500年。抛开其它的文明因子,单就中美洲文明最为重要的基础要素——玉米来说,其最初培育的地点亦是在高原南部。这意味着,最起码从农业角度来说,中美洲文明存在一个由高地萌芽,再向低地扩散的过程。阿兹特克虽然兴起时间晚,但它只是众多墨西哥“高地文明”的最终幸存者罢了。
文明和农业由高地萌芽,再向低地扩散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规律。这是因为,高地区拥有更为复杂的气候环境,以及更有利于规避水患的地理条件。以华夏文明及中国人的初始主粮“粟”(小米)的传播路径来说,便是由高地属性的“黄河中上游地区”,向低地属性“华北平原”扩散。不过“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中美洲两大文明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使之身上有更多的待解迷团。比如刚才提到的,为什么看似不缺乏农业基础的北美地区,没有能够在欧洲人到来之前,成为文明之地。而这些问题,下一节都会有答案。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4-19 15:28:06 +0800 CST  
图址:1、中美洲文明与北美地缘关系图
www.gzlytj.com/Upload/admin/2018-4-1983.jpg
2、墨西哥行政地理图
www.gzlytj.com/Upload/admin/2018-4-1991.jpg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4-19 15:33:38 +0800 CST  
由于墨西哥高原本身属于科迪勒山系的延伸,美国境内的山系主体华科有机会,凭借这种地理连接性,从玉米种植切入,发展出自己的文明。实际情况却并不容乐观,隶属于同一山系,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具备相同的气候环境。阻止玉米文明北上的最大障碍是纬度。这个论断看起来颇有些奇怪,今天美墨边境延绵于北纬26°-33°的区间。这个区间对应到中国,则正好是“亚热带气候区”。如此看来,美墨边境地带看起来应该是非常舒适,并且适宜人类生存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我们开眼看世界时,经常要不时的告诉自己,“中央之国”在很多方面还真是一个特例。这种特例性,甚至会体现在生理上。比如说属于黄种人东亚类型的中国人中,有“臭汗症”(也就是俗称的“狐臭”)的比例是相当低的,大约只有5%左右。在东亚人种之外,“臭汗症”的比例却高得惊人(高加索人种为90%,尼格罗人种则超过99%)。也就是说,就体味这件事情来说,中国人及其所属的东亚圈才是真正的异类。
气候这件事情也是如此。在前面的内容中,“副热带高压”这个气象术语,曾经不断的帮助我们更新,在东亚形成的既有地理逻辑。所谓“副热带”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亚热带”。问题在于,这个通常定位于南、北纬25°-35°之间的区间,大部并不是温润舒适的 “亚热带气候区”。在北半球,除了亚洲那些受季风影响的区域,以及受大西洋暖湿气流影响的美国东南部以外,副热带高压会让这个区间大部分地区,都变成降水稀少的干旱地带。我们可以依以规律,在非洲找到“撒哈拉沙漠”;亚洲找到“鲁卜哈利沙漠”(位于阿拉伯半岛)、印度大沙漠;澳大利亚找到“大沙沙漠”、辛普森沙漠、吉普森沙漠等位列世界前十的沙漠区。
至于美洲,在这个区间同样未能幸免。在副热带高压的影响下,美墨边境科迪勒山系变成了一片热带沙漠地带。这片主体在墨西哥高原北部,横跨美墨边境的热带沙漠地带,以西马德雷山脉为分割线。山脉以西被称之为“索诺拉沙漠”,以东则被称之为“奇瓦瓦沙漠”(索诺拉和奇瓦瓦是墨西哥的两个州)。我们之所以常常会在脑海中,把墨西哥的国家形象和巨大的仙人掌,以及硕大无比的墨西哥草帽联系在一起,便是源自于这两片沙漠。不幸的是,在今天的时政新闻中,这片沙漠往往又和死亡联系在一起。每年都有无数墨西哥人,试图在蛇头的带领下,横穿这片沙漠前往美国。在偷渡过程中,干旱气候和人为因素,使得很多偷渡者失去了生命。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4-27 21:09:28 +0800 CST  
虽然并不是所有的美墨边境都处在沙漠地带,但只渺无人烟的沙漠地带,才是边境管控最松的地带。然而对于多数美国人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无何管控这条延绵上千公里的沙漠边境,以避免自己的工作机会、福利被非法移民所蚕食。有鉴于此,美国那位特立独行的新总统,在竞选期间就把兴建“美墨边境墙”作为了宣传的重点。只是在如此漫长的国境线上修建隔离墙,资金从哪出始终是个大问题(墨西哥人是绝对不会出的)。
几千年前,如果奥尔梅克人或者他们的后来者,想沿着那些山间峡谷向北迁徙的话,倒不是必考虑美国警察的堵截。问题在于,聚落于墨西哥高原南部的原住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从气候类型上来看,没有被副热带高压影响到的墨西哥高原南部,整体上属于“热带草原气候”。中美洲原住民要想向北迁徙的话,首先要面临的就是截然不同的气候环境。在这个过程中,人和作物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来适应新的环境。
就改造自然、适应环境这一问题来说,墨西哥高原上的文明创造者们,有过很成功的实践。与热带森林气候一样,热带草原气候也被分为“干”、“湿”两季,而不是我们在温带所见的那种四季分明气候。尽管不缺乏降水,但热带气候区的降水集中度非常高。每年5-9月份的雨季,集中了全年8成左右的降水。这种旱涝两重天的景象,以及对动物生存状态造成的严重影响,相信大多数人已经通过赵忠祥老师,对非洲大草原的解读中体验过了。
人类解决全年水资源分配问题的关键,在于修筑水利工程。墨西哥高原的地形,帮助了生活在这一地区的美洲原住民,解决了用水问题。考古学家们在奥尔梅克人的遗址中,发现了大量水渠和蓄水池的存在痕迹。阿兹特克人的解决方式则显得更为的奇特。今天墨西哥城所在的谷地,当年也是阿兹特克政治中心“特诺奇提特兰”的城址所在。阿兹特克人并没有费力,去排除谷地中天然蓄积的湖水(被称之为特斯科科湖),而是利用旱季在湖中央,修筑周长达十几公里的堤坝,以使堤坝内的水平面,长年维持在一个稳定高度,然后再在堤坝内填土兴建水道纵横的城市。这座被西班牙人认定与威尼斯颇为相似的城市是如此的宏大,最高峰时甚至容纳了30万人。
阿兹特克人在适应环境的创新,并不止于构筑一个水上城市,还在于他们颠覆式农田设计。一般的农耕思维,是在平整的土地上开垦农田,然后通过水利设施引水灌溉,阿兹特克人却是反其道而行之。这些农田并没有被开垦在周边平原或者山地,而是被巧妙布设于堤坝之外的湖面上。有一种说法是,阿兹特克人会利用湖底生成的杂草固定木筏,然后再在木筏之上,堆覆营养丰富的湖泥,以此打造出一片 “浮岛”式的水上农田。不过阿兹特克人的真正做法,更有可能是在湖中,扎下能够高过丰水期的湖面木桩,然后再在上面架设木筏、堆覆湖泥。
不管具体采取哪种做法来打造水上农田,阿兹特克人所种植的玉米等作物,都不会有缺水之忧了;淘换上来的淤泥,则能够不断为作物的生长提供养分。悲剧的是,在西班牙人入侵阿兹特克之后,殖民者们并不认为阿兹特克人的设计有什么可取之处。更大的原因在于,天主教徒们并不愿意美洲人,存有能够引发民族自豪感的记忆。因此特诺奇提特兰所处在湖面,最终被逐渐填平。新的墨西哥城,则在古城遗址及被填平的湖面上重新兴建及扩张,并成为了墨西哥合众国的首都。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4-27 21:10:19 +0800 CST  
后面我们会看到,美洲原住民在农业上面,还有很多创新。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不管什么样的技术创新,作物生长都离不开:阳光、水、土壤这三大要素。在沙漠当中,这些要素并非不能凑齐。比如旧大陆最为先发的两河文明、埃及文明,都处在沙漠当中(但不是农业起源地)。两大古文明的形成,得益于两地所邻的高原,能够为之带来丰沛的河水(包括营养丰富的河泥)。反观身处墨西哥高原之上的奇瓦瓦沙漠,以及位于墨西哥高原西麓的索诺拉沙漠,却并没有成就大型冲积平原的条件。尽管沙漠中会有一些小型绿洲存在,并有机会聚落一些人口,但体量限制了它们的发展空间。
不具备交通价值,是美墨边境沙漠地带,成为文明盲区的另一个原因。如果科迪勒山系的美国部分,是在“前哥伦布时代”,就具备今天的吸引力的话,那么美墨边境那些能滋养巨大仙人掌的土地,并非没有可能诞生一些引发考古学家兴趣的绿洲文明。贸易将成为其发展文明、聚落人口的推进器。就象张骞出使西域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发现的那些绿洲小国一样。然而当我们满怀希望,把视线越过北纬35°这条热沙漠气候区的北部边界后,令人崩溃的事情发生了。在这条气候分割线的北面,还是一片荒芜的土地。
“沙漠”总是与“热”和“干旱”联系在一起,不过并不是所有酷热的干旱地带,都处在热带地区。除了热带沙漠以外,地球上还存在有温带沙漠。广泛分布于中国西北地区的沙漠,就属于温带沙漠。与热带沙漠区相比,温带沙漠区在日温差和年温差方面,都要大得多。中国新疆地区流传着的“早穿棉袄午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的民谚,就是这一气候特点的真实写照。以至于温带沙漠又被形容为“冷沙漠”(热带沙漠则为“热沙漠”)。只不过,无论哪种沙漠,都与干旱二字紧密联系在一起。
高大山脉对水气阻隔,以及远离海洋的位置,是中国境内沙漠形成的主要原因。在北美的科迪勒山系的山谷地区,干旱气候的推手则主要是“雨影效应”和“焚风现象”。所谓“雨影效应”,指的是暖湿空气到达高峻的山脉时,受地形影响被抬高,并形成降雨(使向风面成为“雨坡”)。而气流在抵达山脉背风面时,水气含量就已经很低了;同时山谷中沉降的空气也会有所升温,进一步蒸发水分,加剧背风面的干旱效应。这一现象则被称之为“焚风现象”。
雨影效应和焚风现象,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包括热带干旱地区以及中国的西北干旱地区,都会受这一现象的影响。只不过,在两面临海的美国,这两种相伴而生的气候现象,是引发干旱的主要原因罢了。在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下,这片“美国西部大高原”,整体呈现出荒漠化状态。当然,再荒凉的地方,也会有几个地标为世人所知的。以赌城之名为世人所知的“拉斯维加斯”;奉行多妻制的摩门教中心“盐湖城”;经常出现在西部片中的“科罗拉多大峡谷”,都是这片温带沙漠气候区的著名地标。
事实上,在“前哥伦布时代”,玉米和文明并非完全没有尝试过,在美国西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渗透过。毕竟高原之上,并非完全没有降水,在漫长的历史中,总会有个别成功案例。比如考古学家们,就在美国亚历桑纳州首府凤凰城南郊(这个州的州花是“柱状仙人掌”,气候类型可想而知),发现了公元前300年——公元1400年期间,印第安人种植玉米、南瓜等作物的痕迹。只不过,在欧洲人入侵前的公元15世纪,这颗诞生于荒漠腹地的文明种子,便自然消失了。
好了,现在我们知道了,源自墨西哥高原南部的“玉米文明”,一定尝试过向沿着山谷向北方自然扩散。只是受限于地理环境,玉米并没有在美国西部的高原地带,竞争过仙人掌。那么在科迪拉山系以东的相对低地区,玉米的命运会不会更好一点呢?这个问题留待下一节再行解读。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4-27 21:10:47 +0800 CST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4-27 21:11:23 +0800 CST  
“全球干旱及沙漠地带分布图”
下载地址:www.gzlytj.com/Upload/admin/2018-4-279.jpg
“北美沙漠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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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4-27 21:14:10 +0800 CST  
2018/4/28
飓风影响下的美洲文明
【关键词:热带雨林,尤卡坦半岛,北美十三州,密西西比河】
不管是“热带沙漠气候”还是“温带沙漠气候”,造就出来的环境并不一定是那种黄沙漫漫的沙漠,更为精确的说法应该是荒漠。在美国西部的科迪勒拉山系腹地,你虽然见不到那种撒哈拉沙漠的感觉,但那种荒凉感可以让你真切感受到,这一地区实在不是文明迸发的好地方。人口密度,是最能反映一片土地地缘潜力的指标之一,尤其是在更多只能依靠土地物产求生的光合文明时代。以身处这片荒漠地带的内华达州为例,这个总面积达到286297km²的美国第七大州(相当于辽宁省+安徽省的面积),总人口却只有300万(2017年数据)。这其中又有2/3生活在那个以赌城之名,而为世人所知的“拉斯维加斯”。
事实上,受赌业和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刺激,内华达州还是美国近年来人口增长最快的州。当然,美国西部绝对人口的不足,还与美国总人口数量有关。如果把这些土地交给中国人来打理,估计即使是内华达州这样的荒漠州,也还是很有机会突破千万级的。只是都可以想见,当年尝试向北迁徙的玉米文明,以及后来西方殖民者,初看到这片土地时会有多么的绝望。
不过科迪勒拉山系并非是美国的全部,抛开太平洋沿岸,那点狭长的湿润平原暂且不谈,落基山脉以东还有大片的低地为我们提供想象空间。从位置对应关系上来看,玛雅人似乎应该为这个方向的尝试,做出更大的贡献。毕竟在中美洲,相对墨西哥高原上的阿兹特克人(包括其之前的文明创立者),玛雅人看起来已经适应了低地生活。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并不是说地势相近,就一定会更有吸引力的。相比那些高原文明,玛雅人会更不愿意向远方迁徙。
一提到玛雅,略知一二的人,脑海中都应该会浮现出一幅,被丛林包围的金字塔形象。玛雅文明是这个星球上少有的“热带雨林文明”。不过这也限制了玛雅文明的影响边际。在中美洲,热带雨林气候区从墨西哥高原东麓,沿“索科努斯科山”(科迪勒山系在墨西哥高原以南的中美洲部分)一路向东南方向延伸至巴拿马南部。玛雅文明正是生长于“索科努斯科山”东麓的这片热带雨林中。
风在中美洲热带雨林的形成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哥伦布在发现美洲大陆的过程中,巧妙的利用了北大西洋上的两个风带:东北信风带与西风带。前者将哥伦布的船队带向了新大陆;后者则帮助船队回到了欧洲。其中东北信风带大体处在北纬5°~25°之间。对比中美洲热带雨林分布范围,你会发现二者的重叠之处。当然,并不是所在处在这个区间的陆地,都有机会生成雨林。索科努斯科山,包括墨西哥高原的东南部,同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些从加勒比海方向吹来的暖湿气流,只有在遇到山脉阻隔之后,才会在迎风面形成丰沛的“地形雨”。换句话说,索科努斯科山成为了一条分割线,只有其面向加勒比海方向的低地区,才能形成热带雨林。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美洲地区的太平洋岸线,这一地区就只能是退而求其次成为 “热带草原”了。
玛雅拥有很多大家熟知的文明成就,如文字、建筑。不过虽说玛雅人的食谱中,玉米占据了最核心的地位,以至于玛雅人会将自己称之为“玉米人”,但这个雨林文明在农业上,却并没有很特别的贡献。前面我们也说了,玉米并不是玛雅人驯化的,而是来自于墨西哥高原的贡献。事实上,玛雅人在农业技术上显得很原始。通俗的讲就是“刀耕火种”。通过焚烧原始森林,玛雅人能够获得肥沃的土壤,并在播种之后坐等作物的成熟。只不过,这种做法并不能保持土壤的肥力,尤其在水土流失严重的热带雨林中。往往在一年之后,就要另行择地烧荒。而被撂荒的土地,需要3-6年才能够恢复。因此这种原始的农业经营方式,又被称之为“迁徙式农业”。
很显然,迁徙式农业对土地的利用效率是很低的。当玛雅人的人口膨胀到雨林的承受极限,城市被放弃也就成为了必然。当然,玛雅人在水利方面也并非一点建树都没有,最起码他们知道,在旱季通过一些人工水渠,将一些天然洞穴的储水引出使用。只是相比阿兹特克人那种可持续性的“水上农田”耕作法,玛雅人对“水”、“土”利用,实在是不够高明。今天,很多人会认为,拥有亚马逊平原的巴西,应该在人口上极具潜力。问题在于,尽管今天人类所掌握的科学技术,看起来比玛雅人要多得多,但巴西如果真的准备把那片地球上最大的雨林,变身成为农田的话,他们在水、土平衡方面遇到的战略问题,并不会比玛雅人少。
现在,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上来。如果玛雅人选择向北,沿着墨西哥湾海岸线向美国方向迁徙的话,他们会遇到什么问题呢?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气候问题。受东北信风带来的暖湿气流影响,墨西哥高原东麓的沿海低地带,并没有象高原西部那样,成为沙漠地带,而是属于热带草原气候区。不过鉴于玛雅人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他们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适应这种转变。实际上,在玛雅文明后期,玛雅人已经在做这种尝试了。
一般提到玛雅,总归会和“尤卡坦半岛”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地理位置上看,这个从位于墨西哥高原与中美洲地峡连接处的半岛,在向北延伸之后,与北美大陆方向向南延伸的“佛罗里达半岛”,共同组成了墨西哥湾与加勒比海的地理分割线。受益于山地迎风面所形成的“地形雨”,尤卡坦半岛的南部属于雨林区,并成为了玛雅文明的起源、兴盛地。只是受限于“索科努斯科山”体量,其迎风面所形成的“地形雨”,难以覆盖的覆盖面南北纵深达700公里的“尤卡坦半岛”。因此尤卡坦半岛的中北部,属于树木密度相对较少的“热带草原”地带。
兴起于尤卡坦半岛南部雨林地带的玛雅文明,除了向中美洲地峡的雨林地带扩散以外,后期也向尤卡坦半岛北部的热带草原地带迁徙。及至公元9世纪后,尤卡坦半岛北部地区,逐渐成为了玛雅文明的中心。相比有更多“烧荒”材料雨林深处,这一地区的人口承载能力要弱,使得这一时期的玛雅城市,在规模上要小于雨林时代。另一个制约玛雅文明农业升级的因素在于,低平的尤卡坦半岛北部并没有大江大河,无法象旧大陆文明那些,依靠灌溉农业技术发展出成熟、高效的农业来。
除却内部原因以外,外部留给玛雅人的时间也不多了,因为西班牙人就快来了。以今天的科技发展速度来看,我们几法预料几百年后,技术会升级成什么样(也许人类已经不在地球上了),但在光合文明时代,技术的发展则要缓慢的多。当然,玛雅人或者墨西哥高原上,其它依赖玉米而生长的文明,并不一定要等待自己衰弱之后,才向外传播文明因子。北美原住民在科迪勒山系腹地荒漠地带的玉米种植遗迹,已经证明了玉米文明在很早就已经向外传播了。有鉴于此,上述文字本质只能解读玛雅文明为什么衰亡,而无助于解释,为什么北美大陆的低地区,没有在漫长的历史中成就自己的文明。
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看美国本土的自然条件。现在让我们把视线拉到落基山脉东麓来,看看这里的环境状态。之前曾经说过,美国的整体地势象是个“大盆地”。西边的“科迪勒山系”与东海岸的“阿巴拉契亚山脉”,成就了美国“两边高”、“中间低”的地势,不过宽度仅130公里-560公里,大部海拔1000~1500米之间的”阿巴拉契亚山脉“,体量完全没有办法和“科迪勒山系”相比。抛开这条东部山脉,及依附其生成的大西洋沿海平原不看,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美国大部,还是呈现出“西高-东低”

的三级阶梯地形走势的。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04 10:55:34 +0800 CST  
之所以用“阿巴拉契亚山脉”,为美国做一个地理切割,是因为这条在地理上不太干起眼的山脉,在美国地缘政治史上却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相信略微知晓美国建国史的人,都听过“北美十三州”的说法。公元1607年至1733年,英国人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沿大西洋海岸建立了一系列殖民地。这些殖民地,在行政上被分为十三块,并在1776年的美国独立战争时宣布独立,成就了最初的“美利坚合众国”。前面曾经说过,地缘政治上意义上的美国“西部”,要比理上层面上的感觉大得多,便是因为这条山脉的存在。简单点说,在美国历史上,阿巴拉契山脉以西地区,曾经都是有待开发的“大西部”。
越洋而来的英国人,率先开发“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大西洋沿海地区,然后再占领、开发所谓“西部”并不让人感到意外。不过相对中美洲文明的传播者来说,这一地区的距离就有些远了。无论玉米是沿陆路还是海路传播,墨西哥湾北部的平原地区,都有理由成为第一站。美国第一大河——密西西比河,是这片土地的核心地理特征。在地理上,“科迪勒拉山系”与“阿巴拉契亚山脉”之间的美国中部地区,大部都属于密西西比河流域。
从东西两大山地收集雨水的密西西比河,最终向南注入了墨西哥湾北部。最迟在公元9世纪,也就是玛雅文明中心转移到尤卡坦半岛北部时,玉米就已经传播到密西西比河流域。在来自英国的殖民者登陆美国东海岸时,他们已经能够从当地土著部落那里,学习到玉米、南瓜等美洲特色作物的种植技术。没有直接证据表明,玉米是顺着密西西比河,向美国中东部扩散的。不过河流在人口和商品、技术传播过程中,总是会起到天然的通路作用。就这个问题来说,法国人的殖民经历倒是可以提供一定参考。
公元1682年,法国探险家由密西西比河上游出发,向下一路探索至墨西哥湾。随即,法国政府宣布从阿巴拉契亚山脉,到落基山脉之间的密西西比河流域,为法国殖民地。并以当时的法王“路易十四”之名,将之命名为“路易斯安那”。今天,美国中部还有一个州以此为名,不过最初的“法属路易斯安那”,可比现在的路易斯安纳州要大得多。
关于英法等国在北美的博弈,以及美国具体的地缘政治结构问题,后面会有章节专项解读。现在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到底是什么,阻碍了密西西比河流域的文明升级。以旧大陆“大河文明”的为参考的话,密西西比河下游平原,包括整个墨西哥湾北部那些严格意义上,不隶属于密西西比河流域的沿海平原地区,应该是很有机会进化出自己的文明的。一个更为利好的信息,是受墨西哥湾暖流(简称“湾流”)及东北信风的影响,包括密西西比河下游的在内的,整个墨西湾北部的美国东南沿海地带,在气候上属于温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美国东北部则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区”)。这意味着,玉米在它最初登陆美国东南部之时,就应该能够在雨、热两方面,遇到个好环境。
然而实际情况却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说华夏文明在发展初期,遇到的最大障碍是以黄河为代表的水患的话,那么美国东南平原地区,发展农业文明最大的障碍,则是频繁而又破坏力极强的飓风了。所谓飓风,就是中国人所熟知的“台风”。前面在解读麦哲伦的探险活动时,我们已经解读过。“飓风”、“台风”只是风速较大的“热带气旋”在太平洋两端的不同命名罢了。美国是这个世界上,遭遇飓风灾害最多的国家。墨西哥湾沿岸平原,又是飓风灾害的重灾区。由加勒比海方向北上的飓风,几乎每年都要在此肆虐一番。整个飓风季,从当年的6月初一直到11月底,跨度达整整半年之久。
如果说旧大陆“大河文明”的创立者(比如大禹)们,面临的水患还能有“人定胜天”的想法,那么在面对飓风灾害时,就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地势是人类抵御强风灾害的重要依靠。比如发源于中国东南海域的台风,每每沿东南沿海北上,抵达富庶的江南平原地区时,就已经势衰。至于最受台风气候影响的东南沿海地区,正好又是复杂的丘陵地带(东南沿海丘陵)。山地极大的削弱了,台风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相比之下,试图在美国东南平原发展农业的原住民部落,就完全没有可以依靠的地势了。在这种情况下,原住民们又有什么机会,去发展出那些注定要周期性被摧毁的文明呢?
玛雅文明之所以长期困守于中美注热带雨林之中,缺乏向外扩张的动力,一定程度也是受飓风灾害的影响。实际上,受飓风灾害影响的,并不只有墨西哥湾的沿海低地区,还有墨西哥西侧的太平洋沿岸地区。区别在于,前者被称之为大西洋飓风、加勒比飓风,后者被称之为太平洋飓风。这也是为什么,源起墨西哥高原的玉米,在高原南部和东南方向的热带雨林中都催生了文明,近在咫尺太平洋沿海地区,却一直未能成为土著文明中心。
好了,现在我们知道了,尽管已经引入了玉米等作物的原始种植技术,但今天美国最重要的东、南平原地区,在“前哥伦布时代”都没有机会,发展出本土文明来。之所以要把焦点聚焦于密西西比河下游,及整个美国墨西河湾沿海平原地区,不仅因为这一地区,离中美洲文明地理距离最近,更因为它的地形、气候条件,符合我们对“鱼米之乡”的定义。
不过同样参考中国人的思维定势,我们似乎还遗漏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文明和人类不同族群之间的交流,从来不是单向的。即使中美洲那些种植玉米,并在金字塔上祭祀神灵的“古墨西哥人”,没有动力北上;北美的土地上,也缺乏诞出文明的环境基础,那些处在文明圈之外的北美印第安人,难道就不会想办法南下吗?要知道在美国的扩张史中,那些常常被定型为“游牧者”的北美印第安战士,可是经常被白人农民们,视作恶魔般的存在。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我们下一节再揭晓。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04 10:56:41 +0800 CST  
2018/5/7
游牧者缺位的“美国大草原”
【关键词:美国大草原,西进运动,哥伦布交换,马,北美野牛】
草原,我需要一片草原。如果要论证中美洲文明,是否曾经遭遇和旧大陆边缘地带文明一样的压力,那么我们首先需要在北美大陆上找到一片类似“欧亚草原”的存在。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在那片荒芜的“西部大高原”上,并不存在适合游牧者野蛮生长的大草原。寻找游牧者的希望,落在了落基山脉以东地区。
绝大多数情况下,高大山脉与平原之间,都会存在一片地势介于二者之间的高地,落基山脉以东的情况也不例外。在山脉以东的美国中部地区,的确存在一片面积约在150多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超过1000米的高地。无论从面积和海拔来看,都与今天今天的蒙古国相当。当然,这两个相似数据本身,并不能让我们将之和草原联系起来。真正让这片高地,有机会与“草原”二字相关联的,是其不超过500毫米的年平均降水。以我们在旧大陆的经历来说,如果人类不兴建水利工程,纯粹依靠自然降水的话,草本植物和那些游牧者,将在这一地区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如果以我们在中美洲的研究结果来看,作为北美最为高大的山脉,落基山脉应该是很有机会在它的东麓地区,用地形雨造就一片多水之地的,一如索科努斯科山对东麓雨林地带的塑造一样。问题在于,地形只是影响降水量的因素之一,相比之下风向的作用要更大。墨西哥湾北部(美国东南平原)雨热同期的亚热带气候,受益于每年夏季从东南方向吹来的季风(虽然会因此有飓风灾害);中美洲雨林地带的形成,归根到底则是因为东北信风的存在,将墨西哥暖流上空的暖湿气流,吹向了玛雅人的生存之地;在哥伦布决定向西探险,寻找中国和印度的时候,这股东北信风亦曾经帮助他和他的小伙伴们,完成这次发现之旅。只是到了美国所处的中纬度地区,大西洋之上所刮起的就不再是东北信风,而是著名的“西风”了。
环行于北纬35°~65°之间的西风带,曾经帮助哥伦布的船队回到了欧洲,并且为纬度偏高的欧洲大陆,带去了丰沛的降水以及相对温暖的气候。想象一下,纬度甚至比蒙古首都乌兰巴托还要高一点的大巴黎;同纬度平移到北亚,就会落到贝加尔湖中的柏林,如果没有西风的帮助,将会成为什么样的苦寒之地,你肯定能够更加真切的感受到西风之于欧洲大陆的重要性了。只是资源永远是有限的,欧洲大陆借助西风得到了大西洋的厚爱时,北美大陆却不得不成为牺牲品。
作为补偿,太平洋水气同样在西风的作用下,被带入了北美大陆,并为美国西海岸地区带来充足的降水。以太平洋海岸城市西雅图为例(位于北纬47度36分35秒),这座城区年平均降水量达到1000毫米左右,山地降水甚至能达到3000多毫米的城市,在美国便素有“雨城”之称。然而科迪勒拉山系的存在,阻挡了太平洋水气在北美大陆的进一步深入。地理阻碍,不仅让山系腹地盆地(美国大盆地)呈现出大片的荒漠状态,同时也在落基山脉以东的高地区造就了“雨影效应”。在西风的作用下,落基山脉以东地区越是离山脉近,降水量反而越小。
然而刚才描述的这片高地,正式的地理名称却没有被标注为“草原”或者“高原”,而是一个令人产生无限遐想的标签——美国大平原。这个名称的出现,源自于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西进运动”。在英国统治时期,帝国治下的移民们被限制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沿海平原,也就是最初的“北美十三州”地区。这种情况的出现,最初是因为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原本是法属路易斯安那的范围。不过尽管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前的1763年,英国已经通过战争得到了密西西比河以东,至阿巴拉契亚山脉之间的地区,但为了便于管控已经有分离倾向的东海岸殖民地,英国政府出台了禁止向密西西比河流域迁徙的禁令。
随着美国独立战争的结束(1775年—1783年),英国的禁令自然也就不再起效果了,原本聚居于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英国移民们(现在应该已经可以叫美国人了),开始翻越山脉向西寻找新的土地。这也就是为什么,地缘角度的美国“西部”,范围曾经要比地理层面的认知要广得多。随着美国领土的持续向西扩张,以及西进运动的一步步推进,落基山脉东麓那片无论从海拔还是降水量来看,都与大家印象中的“大平原”相去甚远的草原地带,亦不可避免的成为了被开发对象。为了吸引移民,政策的推进者便玩了一个游戏,将本该称之为“美国大草原”的这片土地,宣传为了“美国大平原”。
附图:美国降水分布图、墨西哥降水分布图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11 14:33:19 +0800 CST  
为了不至于给大家造成误解,也为了还事情的本来面目。接下来的行文中,我们将把这片涉及到美国:蒙大拿州、北达科他州、怀俄明州、南达科他、内布拉斯加州、科罗拉多州、堪萨斯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何马州、得克萨斯州等十个行政区的高原,称之为“美国大草原”。如果历史上的中美洲文明,注定将遭遇来自北美的威胁,那么最有可能成为压力源的,便是这片“美国大草原”。
吊诡的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巨大气候差异看起来象是主要原因。在旧大陆我们似乎可以找到可供参考证据。比如13世纪初,西征成吉思汗大军在试图跨过印度河,深入恒河平原时,强悍的蒙古战士就对当地湿热的气候极度不适应。今天的印度,也因此没有被这场所谓“黄祸”所覆盖。然而蒙古人的失败,更多是因为他们的扩张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纵观印度历史,我们会看到无数源出欧洲或北亚草原,在中亚地区已经适应了干热气候的游牧者,越过开伯尔山口进入恒河平原建立政权。也就是说,只要有足够长的适应过程,气候差异本身并不会成为扩张的障碍。唯一的问题在于,过大的环境差异会使得入侵者属地化,并最终与那些留在祖地的族人分化为不同的民族。
“马”的缺失,是中美洲文明未曾遭遇北美威胁的核心原因。在了解马的作用前,我们先来看看“前哥伦布时代”,北美乃至整个美洲,在动物种类上呈现哪些特点。地理分割,使得新大陆在物种上与旧大陆之间,呈现出太多的不同。除了那些更容易吸引眼球的地缘政治影响以外,哥伦布对美洲的发现,更促成了生物史上一次影响深远的物种大交换事件,这一事件也因此被称之为“哥伦布交换”。在欧洲人到来之前,那些我们在欧亚大陆常见的物种,如中国古代认定的:马、牛、羊、猪、狗、鸡等“六畜”中,只有狗进入了美洲原住民的生活,而狗本身也不是在美洲驯化的。作为人类最忠诚的伙伴,狗最起码在14000年前就已经被人类,从灰狼中分化出来(随着新考古证据的发现,这一时间点有可能被大大推前),然后被跨越白令海峡的人类带入了美洲。
与玉米一样,狗并不是一个原生物种,而是一个完全由人类从灰狼中驯化而成的新物种。虽然也会有一些野生物种参与了这场物种大交换(比如源自北美,被中国吃货们热捧的小龙虾),但总的来说,被人类驯化的物种才是“哥伦布交换”的主角。在动物驯化的问题上,美洲原住民们并不如他们在植物驯化上的表现那么突出。如果说随着地理大发现的到来,美洲原住民驯化的玉米、土豆、可可、南瓜。。。等植物,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落地生根;那些旧大陆对新大陆的物种贡献,则主要体现在动物身上。
美洲原住民在动物驯化过程中差强人意的表现,并不代表他们没有驯化动物的能力。中美洲原住民所驯化的“火鸡”,以及南美原住民所驯化的“羊驼”,便是他们对在驯化动物方面的典型成就。只不过,这两种动物在对人类经济生活的影响程度,要远逊于那些美洲作物。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火鸡”更多是一种通常出现在美国感恩节餐桌上的遥远食物;而“羊驼”则只是一种以“草泥马”之名出现在网络上的神兽。
在未曾引入旧大陆驯化动物之前,无论生活在北美大陆的印第安部落,还是已经进入文明阶段的玛雅、印加等中南美文明区,都因为这块短板的存在,而受到了一定影响。如果说餐桌上没有“鸡”还可以用“火鸡”来代替;“羊驼”一定程度也可以承担驼兽的职能,以及为人类提供毛纺原料和肉食,那么马作用则是无可替代的了。在旧大陆,最早被欧洲游牧者所大规模利用的“马”,成为了他们驰骋草原、掠夺边缘文明的利器。而对于那些成长于边缘农业区的文明来说,“马”同样是衡量他们军事能力的重要指标。事实上,美洲并非没有过马的存在。今天,在南美还能够找到被命名为“南美土著马”的,那些数百万年前便迁徙到美洲土地上的原始种群的后代(北美的迁入时间为地质时代的上新世,南美的迁入时间为稍晚的“更新世”)。只是在这片大陆迎来人类之后,北美那些野生状态的马便很快消失了,南美土著马也没有被印加人所遇见。
在欧亚大陆的历史中,游牧者与骑马者的形象可以说很大程度是重叠的。所谓的“游牧威胁”,说到底是来自于“马”的威胁。你很难想象,一群没有马的游牧者,还能够对那些拥有更多人口、资源的定居者,造成重大威胁。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游牧者通常会与马上民族重叠(虽然在马被驯化之前,已经有游牧经济存在),但并不是所有的马上民族都应该被认定为“游牧民族”。
受影视作品中,美国印第安人纵马驰骋与白人战斗的场景影响,北美原住民部落通常被描述为“游牧者”。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经过刚才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了,在“前哥伦布时代”,马并不存在于美洲人的生活中。由于北美腹地被欧洲殖民者侵入的时间较晚,北美原住民开始骑乘马的时间,很可能要迟至17世纪。不过事实证明,人类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一如2000多年前,中国北方的赵武灵王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胡服骑射”改革一样,从西班牙人那里得到马匹的印第安人,很快成为了北美大地上最为骁勇的骑马战士。
既然在与白人殖民者产生密切接触之后,印第安人很快便成为了熟练的骑马者,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定,最起码出现在美国建国史中的那些土著部落就是游牧者呢?当然不是,因为认定游牧属性的标准,并不在于他们会不会骑马,而在于是否采取的游牧的生产方式。以这点来说,无论是在前哥伦布时代,还是在与白人战斗的那些岁月里,北美原住民部落整体上都没有变成过游牧者。
在旧大陆充当被放牧对象的牲畜大体有三类:如果水资源相对丰富,游牧者可以牧牛;如果水草资源不够理想,则可以放牧要求更低一点的山羊、绵羊;实在是异常的干旱的荒漠地带,还有骆驼可以放牧。然而就象我们刚才所罗列的那样,除了能够用来捕猎看家的狗,北美印第安人的生活里完全没有这些物种。因此除了少许学会种植玉米的部族,绝大部分的北美原住民部落都处在最初级的渔猎采集阶段。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11 14:34:19 +0800 CST  
前半身长满浓密粗毛的“北美野牛”,是北美原住民的主要狩猎对象。与最初的人类一样,这些野牛也是通过白令海峡上的陆桥抵达美洲的。这些野牛根据栖息的环境不同,被分为“北美森林野牛”与“北美草原野牛”两种。后者分布于半干旱的“美国大草原”及其西侧的干旱高原上;前者则遍布于那些间有草地的温润森林地带。19世纪之前,北美野牛是北美大陆上最为优势的动物物种。其栖息地遍布今天的美国、加拿大西部,以及墨西哥东北部。及至欧洲殖民者开始关注其数量的19世纪初,北美野牛的数量仍然有7000万头之巨。甚至可以这样说,在中美洲文明以北,野牛比之人类部落,更象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一些网络文章认为,美国在西进运动中屠杀了上千万的印第安人(最夸张的说法为4000万),并使之数量锐减至二十万。实际考虑到渔猎生产方式的初级性,北美大陆并没有生存有那么多原住民,其数量约在100-300万之间。以北美野牛与原住民之间的数量比来看,依靠狩猎而维持生存的经济是可持续的。也正因为有数量充足的野牛可以猎杀,绝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在很快学习到骑马技术之后,并没有进一步从殖民者那里,学习畜牧牲畜的手段。
随着美国西进运动的推进,大量的北美野牛在19世纪被屠杀。及至20世纪初,由于东部自然条件较好的森林地带,被全面开发为耕地,体型较大的“北美森林野牛”在美国完全消失(目前只在加拿大西部的森林地带有少量存在);只有在因为半干旱环境,而残存有天然草场的“美国大草原”,才残留有数十头 “北美草原野牛”。今天,经常长达一个世纪的保护,北美野牛的种群数量勉强恢复到了1万头(不包括人工饲养的野牛)。其强悍的外表及其强烈的北美地缘属性,使得奥巴马政府在2016年签署法令,将之正式定为美国“国兽”。
稀缺性,看起来是野牛成为美国“国兽”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一些人研究者认为,北美野牛的灭绝是一场针对印第安人的阴谋。这一阴谋论的逻辑线是,既然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源自于野牛,那么野牛的数量锐减,也必然导致印第安人数量的同比例削减。然而北美野牛数量的锐减,固然改变了很多印第安人的生存方式,但却并对北美原住民的数量造成致命影响。及至野牛几近消失的20世纪初,美国印第安人的数量仍然保持在百万以上。这是因为,随着殖民者和新技术的输入,北美的土地潜力被大大激发。换而言之,即使失去了野牛,印第安人也有很多途径(比如交换)获取新的食物来源。
针对北美野牛的大规模猎杀,更多是因为经济驱动。在殖民时代,毛皮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贸易项目。北美野牛的浓密毛皮,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商品,不仅可以用之来御寒,还可以用来制作各种耐用的皮革制品。在这场延绵百年的猎杀活动中,印第安人并非完全无辜。为了从白人手中换取商品,印第安人开始猎杀超过食用数量的野牛。从欧洲人那里学习到的马和火枪技术,则大大提升的捕猎效率。这种打破原始生态平衡的做法,反过来又迫使印第安人进一步淡化自己的原始属性,并向那些白人学习新的生存方式。
对于殖民者来说,他们并不在乎北美野牛资源是否会消失。因为他们拥有从旧大陆来驯养牛来填补这一空间。既然一片土地适合野牛生存,自然也能够为它们的欧洲远亲提供足够的牧草。当一片土地的北美野牛种群消失之后,这些土地如果不被耕种的话,通常就会被畜养的牛群所覆盖。由此也造就了一个享誉世界的美国标签——西部牛仔。在经济层面上,种植作物、蓄养牲畜,要比捕猎野生动物更为有利可图,也更有可持续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管那些希望成为农场主的白人,有没有为了土地的利用而屠杀野牛,最起码也是乐见野牛从被他们圈定的土地上消失的。
好了,现在我们知道了,在中美注文明之北,的确有一片被误读为“美国大平原”的“美国大草原”存在,但由于没有马和其它可供畜牧的牲畜,并没有所谓“北美游牧民族”存在。当然,在欧亚大陆,那些原始属性为渔猎的族群,同样有机会对定居者的文明造成冲击(比如清朝的建立者),不过这一切的基础,都是建立在马背上的。假设一下历史的话,如此早在被欧洲人发现之前,北美印第安人便通过某种途径,得到了被驯化的马以及学习到相应的骑乘技术,他们的确有机会周期性的,对中美洲文明造成冲击。
从大历史的角度来说,这种冲突并非是坏事,而是可以加速文明向北美扩散。只是鉴于美洲整体的封闭性,即使北美大陆因为马的存在,在前哥伦布时代形成了自己的文明,也没有可能超越旧大陆的技术进步。一定要说地缘政治层面的影响,那就是有可能让西班牙人,更早的引发对北美大陆的兴趣,并象掠夺印加、阿兹特克文明那样,毁灭北美文明。另一个可能的影响,则是如果北美大陆拥有了成熟的文明,原住民的数量将会呈现指数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到底是成为一个移民国家,还是象南美很多国家那样的混血国家,都还是一个未知数了。
假定历史,只是为大家拓展一个思路。在蝴蝶效应的作用下,我们并不能肯定的告诉自己,人类科技树上某一个要素的变化,会否产生我们希望或者推导出的结果。不过地缘研究,应该能够让我们的思路,更加接近历史和未来的真相。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11 14:34:50 +0800 CST  
“北美野牛分布图”高清图址:www.gzlytj.com/Upload/admin/2018-5-990.jpg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11 14:36:29 +0800 CST  
2018/5/14
木薯与天花影响下的加勒比
【关键词:加勒比,阿拉瓦克人,木薯与甘薯,天花,梅毒】
经过这段时间的解读,我们大体已经对中美洲文明的地缘特点,以及为什么北美大陆未能出现文明有了初步了解。现在,让我们把时间线拉回到激动人心的大航海时代。嗯,从欧洲以及人类社会总体发展的角度看,大航海时代的确配得上“激动人心”这个形容词。然而对于美洲人来说,被地理发现所带来的感受,更多就只有恐惧了。在具体解读西班牙对美洲三大文明的征服之前,我们的视线应该在哥伦布最早发现的加勒比岛屿上停留一下,因为这片没有被认为产生文明的岛屿,同样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过贡献。
作为美洲的“发现”者,哥伦布在他的四次美洲之旅中,足迹遍及加勒比海主要岛屿。抛开实际除在加勒比海之外的巴哈马群岛不看,加勒比海岛屿在地理上,被分割为两部分:包括西段由古巴、海地、牙买牙、波多黎各四岛组成“大安的列斯群岛”;以及数十个小型岛屿所组成的“小安的列斯群岛”。需要注意的是,狭义范畴的“加勒比群岛”仅指向后者。
同处一条海峡之上的大、小安的列斯群岛,除了与大陆一起围就出“加勒比海”之外,还成为了连接尤卡坦半岛与南美洲的岛链。最初生活在这些岛屿上的土著,被称之为“阿拉瓦克人”。地理位置来看,玛雅人散布的尤卡坦半岛,与在安的列斯群岛最西端的古巴岛之间,仅仅相隔了200公里海峡;南美大陆与岛屿最南端的格林纳达岛之间,直接距离也不过150公里。
这些岛民无疑是从大陆迁徙过去的。单以地理距离来看,加勒比岛屿上的岛民们,从南、北两端迁入的概率相差无几。若从文明影响力的角度来看,玛雅人似乎应该应该更占优势。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在不缺乏降水和阳光的加勒比岛屿,受益于火山灰造就的肥沃土壤,加勒比地区的阿拉瓦克人已经进入了农业公社阶段。不过虽然阿拉瓦克人虽然也会种植玉米,但他们却仅仅是将其煮熟食用,而不是象玛雅人那样精磨成面粉,并制作成玉米饼食用。
相比之下,种子的传播要比粮食加工技术更加快速和简单。比如说中国人和欧洲人,都在几千年前就传入了原产于中亚的小麦,但在加工工艺上却截然不同。欧洲人会将小麦粉用烧烤的方式制作成面包;而中国人在同样把面粉发酵之后,却会将之蒸制成馒头。这表明,一个部族可以通过很偶然的方式,得到一批来自异地的种子,并在播种后发现它的价值,但具体到食用方式上,却是需要很深的地缘联系才有可能改变。
阿拉瓦克人处理玉米的方式,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是玛雅人,抑或其它玉米文明区部族的后裔。另一个有力证据是,阿拉瓦克人的主要食物来源并不是玉米,而是一种根茎类作物——木薯。在中国,最起码在中国大陆,木薯的名气远不如甘薯、马铃薯这些同样被认定为“薯”类的根茎类植物。很多中国人第一次接触过木薯类食物,是通过“珍珠奶茶”中的“珍珠”(尽管不一定知道是木薯做的)。这些或黑或白,浸泡在奶茶中的“珍珠”,其实就是木薯粉圆。
木薯属于热带作物,引入中国的历史并不算长。进入20世纪后半叶,方才在华南及台湾地区开始有规模种植。在中国,木薯粉并没有被当成主粮来对待,而是被用在酿酒、饲料等产业上。珍珠奶茶这种形态,算是木薯最接近餐桌的一次尝试。然而在很多热带国家,木薯却是最主要的粮食作物,其对热带发展中国家解决温饱问题的贡献,甚至超出了另外三大主粮。
作为根茎类作物,木薯本身含有大量淀粉,并且相当容易种植,在恶劣环境下的产量远胜其他的栽培作物。当然,木薯也有一些限制了它传播的缺点。首先,这是一种热带作物,必须生长在年平均温度18℃以上,无霜期8个月以上的地区。以中国的情况来看,珠三角会符合这个标准,而鱼米之乡的长三江则会低于这条线;其次,除了淀粉含量高,容易饱腹以外,木薯的蛋白质等其它营养成分偏低,使一种更象一种专属于穷人的食物;第三,木薯含有氰酸(一种毒素),如果不经过预处理直接食用,很容易引发中毒。
相比木薯,阿拉瓦克人所培育的另一个重要作物——甘薯,传播的范围就要广的多了。在中国,甘薯在不同地区有很多名字,比如:红薯、山芋、红苕、地瓜、蕃薯。。。等等,不胜枚举。从这点亦可以看出,甘薯在中国的分布范围很广。对环境的适应性更多样,是甘薯能够在中国广泛种植的主要原因。木薯的生长期需要8个月,而甘薯最短只需要110-120天(夏薯)。这意味着,即使是黑龙江大部分地区,也可以种植甘薯。当然,以同面积土地的年产量来说,肯定是纬度越低、无霜期越长越高了。对于长期与饥饿做斗争的中国人来说,甘薯的这一特性,使之长期承担了救命粮的使命。另一个让中国人取甘薯而舍木薯的原因,是甘薯的超高含糖量(能达到15-20%),在缺乏食糖的年代,甘薯的那一丝甜味,是多少人童年的记忆。
考虑到红薯有糖、木薯有毒,单从这点来看,即使拥有同等的生长条件,有吃货国之称的中国,估计也不会选木薯了。对于讲求物尽其用,并且喜食绿叶蔬菜的的中国人来说,选择红薯还有一个特殊原因,那就是它的叶子可以食用。今天,在困难时期经常被做成菜团子食用的地瓜叶,已经因为它高比例的的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元素,成为了种倍受推崇的保健蔬菜,进入到大众的餐桌了。
今天,中国仍然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甘薯种植国。在土豆升格为第四主粮之后,也有人提出,为什么甘薯不能成为另一个选择。要知道,木薯、甘薯、马铃薯被并称为“世界三大薯类作物”。需要说明的是,虽然都叫“薯”,但三者在生长形态上却不尽相同。木薯是一种灌木,甘薯与马铃薯则是草本植物。“薯”本质是对所有可食用的根茎类植物的一种统称。
土豆在粮食作物中地位的提升,很大程度是因为,相比甘薯,土豆的适应能力还要更强。源自安第斯山脉的土豆属于温带作物,要更耐受低温。早熟品种的话,只需要80天左右就能成熟。这使得它在整体温度偏低的欧美地区,种植面积要远甚于甘薯。同时,作为主粮来说,红薯的高含糖量并不是一个优势,储存起来更容易腐烂(太冷了也会烂)。当然,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土豆,相信红薯的这些不足之处,还是很有机会通过选育而改良,变得更象土豆的。只是生活在温带地区的人类已经有了一个合适的根茎类作物供选择,为什么还要在这上面费力呢?
回到加勒比海地区原住民的食谱问题上来。土豆同样会出现在阿拉瓦克人的食谱中,不过它的重要性占比与玉米差不多。这意味着,阿拉瓦克人与我们还没有详解的安第斯文明之间,也应该没有直接的关联。以木薯为主食的阿拉瓦克人,应该有另一个独立的来源地。那么它究竟在哪呢?既然尤卡坦半岛没有能够成为起源地,那么很显然,我们应该把视线投向岛链的另一端——南美大陆。印加人所创建的安第斯文明,并非是南美的全部。这个高地文明的覆盖区,仅限于西部的安第斯山区。而在它的东部,最引人注目的地理单元,是有“地球之肺”之称的亚马逊热带雨林。这片雨林的面积是如此之大(700万平方公里),以至于控制了它大部的巴西,能够在国土面积上排名世界第五。
雨林不应该被开垦已经是一个共识。由于养分再循环旺盛,热带雨林的土壤缺少养分积累和补充;高温多雨的气候,又使得土壤的营养成分非常容易淋溶流失。如此贫瘠的土壤如果没有那些高大热带乔木固定,超量的雨水将很容易将表层土壤冲刷殆尽,并且留下有毒的重金属。玛雅人刀垦火种式的玉米种植,便是这种不可持续性的前车之鉴。然而这并不代表,在热带雨林当中就不能产生,适应这种特殊环境的作物。木薯这种对积温要求颇高,但对土壤条件要求很低的物种,就是亚马逊雨林自然选择的结果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生活在亚马逊雨林中的部落,并不需要花太大力气去对木薯进行选育,而是靠着这个天赐食物,就能够在自己的经济中加入了农业成分了。
然而太容易获取到食物,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在人类文明进入成熟期后,热带地区的发展普遍不如温带地区,这是一个重要因素。人类文明的进步,很大程度要依赖于彼此间的合作,以及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果在获取食物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组织力和创造力,那么这些力也必将作用在其它方面,并造就更强的竞争力。亚非文明之所以又被归纳为“大河文明”,便在于人类通过大型水利工程修建,获取了文明进步的诸多因子。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20 20:34:47 +0800 CST  
就木薯来说,如何在食用之前去除它的毒素,是美洲原住民们遇到的唯一技术挑战。与玉米这个人工物种的产生过程相比,去除木薯毒素挑战甚至不值一提。用水浸泡将去皮后的木薯浸泡几日,再彻底煮熟之后,热带地区人类便可以放心大胆的食用这个极容易产生饱腹感的食物。既然不需要花费太大精力包括团队合作,就能得到食物,那么源自亚马逊,在加勒比地区茁壮成长的“木薯”没有进一步刺激生长出“文明”来,也就不足为怪了。有鉴于此,在我们将中美洲定位出“玉米文明”、安第斯山脉定位出“土豆文明”之后,对于以加勒比地区为代表的“木薯”种植区,就只给予一个“木薯文化”的定位了。
在加勒比岛屿上种植木薯的阿拉瓦克人,直接迁出地位于与小安的列斯群岛相对应的委内瑞拉。今天在委内瑞拉、圭亚拉、哥伦比亚、苏里南等南美洲北部地区,还分布有少量的阿拉瓦克人。与世界其它地区的人口迁徙一样,阿拉瓦克人向加勒比海的迁徙也存在多批次现象。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时,狭义的阿拉瓦克人聚居于大安的列斯群岛及巴哈瓦群岛一带;而他们在加勒比海地区最早的定居区——小安的列斯群岛,则在14世纪被同样来自南美的另一支操相近语言的部落所侵占。这些后来者被欧洲人称之为“加勒比人”。
阿拉瓦克人与加勒比人的语言,被语言学家们归类于同一语系——阿拉瓦克语系。从这个角度看,这两支哥伦布时代的加勒比海原住民,可以被统称炎“阿拉瓦克人”。不过民族学家们,更愿意将他们视为两支不同的民族,并以阿拉瓦克人、加勒比人之称来区别开(尤其在后者经常对前者发动战争的情况下)。如果阿拉瓦克人一词,指向是的所有隶属“阿拉瓦克语系”的原住民的话,那么狭义的阿拉瓦克人,则又会被称之为“泰诺人”。
受益于木薯等作物的种植,哥伦布在发现这些加勒比岛屿之时,以泰诺人为主的加勒比原住民数量已经超过了百万(最大胆的估算是500万)。然而今天,这些岛屿上却几乎已经见不到原住民的踪影,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源自非洲的黑色人种居民,以及部分黑白混血者、少量白种人。很多人认为,欧洲殖民者对美洲原住民的屠杀,是造成后者人口锐减的主要原因。的确,哥伦布在进入加勒比海地区,对土著居民的掠夺性统治,使得当地损失了大量人口。不过加勒比海原住民几近消亡的根本性原因。真正的原因,在于一个我们之前解读过的概念——哥伦布大交换。
哥伦布本人对于这个以其名字命名的概念,贡献并不是只是象征性的。以对旧大陆生活影响深远的玉米来说,它的第一包种子就是由哥伦布带回欧洲,并奉献现给王室的。虽然王室对此并不感兴趣(王室显然对黄金会更感兴趣),不过这个高产作物,还是很快在西班牙乃至整个旧大陆传播开来。只是无论玉米后来为人类世界的温饱问题,作出了多大贡献,都与哥伦布本人以及加勒比岛民们的命运无关。作为这个世界最高等级的生物,我们并不应该只把注意力放在动、植物这种高等级生物身上;同时,也不能认定物种大交换带来的就都是正面影响(最起码美国人不认为,亚洲鲤鱼是他们想要的)。
最先受益于地理大发现成功扩张传播范围的,并不是我们熟知的玉米、牛、马等动植物,而是一个生物等级偏低的物种——病毒。具体来说,就是“天花”。在“哥伦布大交换”中,被欧洲人带入美洲的“天花”病毒,是一件与“黑死病”相当的一件战略性的生物武器(后者曾经让欧洲损失过半人口)。这种可以通过呼吸道传染,能够让人全身长满脓疱疹的致命病毒,在人口密集区的杀伤力巨大。
不过天花也有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患过天花之后(如果没有死的话)就会获得免疫力。正是基于这一原理,中国人最早在公元11世纪初(最迟在公元16世纪中期),就发明出了“种痘”法以获取免疫力。具体的做法是以棉签少量沾取天花患者身上的痘疮,塞入接种者鼻中;或将干化后痘痂磨成粉状,用银管吹入鼻中,以使接种者通过轻度患病而获取抗体。18世纪末,英国人则以同样的原理,发明了种牛痘的方法。
在种痘法未能普及之前,人类在天花面前,就只能依靠自然淘汰的手段,周期的淘汰掉那些不能抵御天花的人。在反复经历这种选择之后,人类整体对某种病毒的抵御能力将会整体被提高。有数字表明,在15世纪,天花在欧洲的死亡率已经压低到了10%左右。然而在从来没有遭遇过天花病毒洗礼的美洲,感染病毒的死亡率却高达90%。正是借助这种无心插柳的生物武器,西班牙人在不到30年时间里,就消灭了超过90%的加勒比原住民。以至于不得不从非洲购买黑奴,来填充那些种植园。
加勒比原住民的悲惨命运,只是一个开端。在西班牙的征服过程中,源自“天花”的神助攻一直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交换”之所以被称之为交换,在于有来有往。既然“天花”能够被旧大陆的人带入新大陆,那么新大陆上有没有什么病毒,会被带回旧大陆呢?这种情况的确有可能存在。病毒的名称大家应该不会感到陌生。它就是大家经常会在电线杆小广告的“梅毒”。作为性病的一种,梅毒的知名度应该算是最高的。鉴于对其症状的描述,会引起部分读者的不适,以及它的主要传播途径应该算是一种常识,这里就不对这两点进行具体解读了。
梅毒在欧洲开始流行的时间,是在公元1495年前后,考虑到这个日子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日子是如此的接近,并且哥伦布和他的手下在加勒比岛屿上有过大量不受约束的性行为,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这种慢性传染性疾病不仅会造成大量引发不适感的皮肤伤害,还有会对大脑造成影响。据说因此引发的狂躁情绪以及幻想,除了造成患者的巨大痛苦之外,还会刺激些艺术家的创作灵感。
不管梅毒是否由哥伦布带回来,抑或它对患者的生理和心理,会造成多么可怕的影响,有一点都是肯定的,比起类似黑死病、天花这种,一场疫病下来能够让人口减半的传染病,梅毒的影响力并非是战略级别的。如果有狂热的宗教信仰者,认为这一切都是神的旨意的话,那么欧洲人似乎有理由认为,他们的上帝要比美洲人信仰的太阳神、羽蛇神更加的有威力。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20 20:36:25 +0800 CST  
【关键词:黄金,黑曜石,新西班牙,中美洲联邦,伯利兹,尼加拉瓜运河】
公元1519年,一支人数不到1000人的西班牙军队,离开他们在加勒比海的殖民地,开始向墨西哥高原进发。此前,西班牙人已经在古巴、海地等西印度群岛主要岛屿上建立了殖民统治。在这些岛屿中,哥伦布最为垂青的是土地肥沃、人口密集的海地岛,以至于这座岛屿被命名为“西班牙岛”(又译伊斯帕尼奥拉岛)。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海地岛上那些尚处在原始公社阶段的原住民,并没有太多的经济积累。尽管通过开拓种植园等手段(包括淘金),也能发掘出岛屿的经济潜力,但对于渴望暴富的探险者来说,还是那些累世积累的巨大财富吸引力比较大。
以中美洲的情况而言,快速获取财富的梦想,将集中在玛雅和阿兹特克两大文明身上。考虑到地理距离,西班牙人似乎应该先征服尤卡坦半岛上的玛雅人,然后再向墨西哥高原南部的阿兹特克推进。让西班牙人优先选择后者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黄金”。尽管在后来的研究者看来,玛雅人在数学、天文学、文字、建筑学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非常高的,但境内缺乏矿脉的局限性,使之仍然处在完全的石器时代。他们对奢侈品的追求,并没有体现在黄金这件普世的硬通货上,而是像中国人一样,把石器文化上升到了“玉器文化”。
中国人,估计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懂得欣赏玛雅玉器之美的民族,只是在渴望黄金的西班牙人眼中,那只不过是一些毫无价值的破石头。顺便说一下,石器在阿兹特克人社会中的作用同样非常大。不过最为阿兹特克人所看中的是一种更为实用的石头——黑曜石。这种散发着宝石般光泽的黑色石头,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石头,而火山喷发后,外流熔岩温度迅速下降(通常是遇到海水)而凝结形成的黑色天然玻璃。
在当代,黑曜石经常被用来制作珠宝、护生符等饰物,但在石器时代,人类更看中的是它的武器属性。美洲三大文明中,阿兹特克人最以武力见长。在缺乏坚硬金属的情况下,坚硬且断面异常的锋利的黑曜石,是阿兹特克人所能够找到的,最合适做武器的“石头”。在阿兹特克人的军队中,精锐武士被称之为“美洲虎战士”。这些战士最令人望而生畏的装备,不是他们身上的虎皮战甲,而是被称之 “马夸威特”(Maquahuitl)武器。这种俗称“黑曜石砍刀”武器,是在船桨状的硬木边缘,等距离刻出很多凹槽,然后用龟粪做粘合剂,再将打制好的黑曜石刀片固定好,形成锯齿状的战斗部。这种又重又锋利的武器,威力是如此的强大,以至于西班牙人都对之望而生畏。
然而与加热后可塑,冷却后坚硬的金属武器相比,墨曜石武器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前者才能够制作更多复杂武器,并提升整体战斗力。当然,金属对文明的促进作用,绝不是仅仅体现在军事上了,对生产力的促进才是它最大价值的所在。阿兹特克人虽然已经初步掌握了铜的冶炼,只是技术的积累与实用需要相当长的过程。铜石并用的阿兹特克人,离青铜时代还有很大的距离。
金属冶炼技术的不足,使得我们这不由的让人替西班牙人担心,他们能够在阿兹特克人的城市中,找到他们梦寐以求的黄金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黄金本身是天然存在于自然界,在合适的条件下,含有黄金的矿石会如同其它岩石一样,被风沙化并带入河流。只要有矿脉存在,人类就能够在河流中发现金沙并将之收集使用。从加勒比原住民口中,西班牙人知晓了阿兹特克人和玛雅人的存在,并且了解到,阿兹特克人的城市中积累了大量的黄金。
最终的结果,相信大家已经了解过了。总数不到1000的西班牙人,依靠骑兵和火枪,击败了总数高达8万的阿兹特克军队。阿兹特克人最为辉煌的城市“特诺奇提特兰”被摧毁,后来变身成为了现在的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无论从战术还是战略角度看,西班牙远征军的胜利都是惊人的。
新大陆的封闭性,是美洲诸文明在面临旧大陆入侵时,迅速崩溃的根本原因。在西班牙人登陆之前,美洲原住民们完全没有机会了解外面的世界。以军事技术来说,石器或者说铜石并用的阿兹特克人,与火器时代的西班牙人,最起码间隔了青铜和铁器时代。要知道在技术博弈中,仅仅一个世代的差距,就足以产生不对称的优势,更何况是超出了三个阶段。
回忆一下1840年时,由47艘舰船、4000余名士兵所组成的英国远征军,是如何击败看似强大的清帝国,我们就不应该为阿兹特克帝国的瞬间崩溃,感到不可思议了。当身披板甲、手持火枪、携带火炮,骑着高大安达卢西亚马的西班牙人出现在阿兹特克人面前时,对后者的震憾不亚于今天的我们,看到外星人驾驶飞碟出现在城市上空(如果外星人真能飞抵地球,那么地球人所拥有的技术,显然与之有代差)。当然,阿兹特克人的脑海中肯定没有外星人的概念。这种巨大技术代差所引发的震憾感,只会被理解为“神”人与神的差距。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是阿兹特克人的传说中,曾经有一支从海上而来的白皮肤的神,为他们传播技术。而西班牙人的到来,恰好验证的这一传说,以至于阿兹特克人并没有做好防御准备(甚至由国王领队前往迎接)。
然而阿兹特克人的失败,肯定不是源自于这一认知。在整个殖民时代,无数案例已经证明了,人数从来不是决定胜利的主要因素。很多研究者认为,西班牙人将“阿兹特克”描述为一个“帝国”是不正确的,它更像一个以阿兹特克人为主导,三个部落/城市参与的联盟(其余两个为德斯科科和特拉科潘)。只是就算阿兹特克人已经进入了真正的帝国阶段,也无助于他们在战争中的表现。事实上,恰恰相反的是,阿兹特克人体现在军事和政治上的组织性,在针对更为落后民族时是一种优势,但在面对强大敌人时却是一种劣势。这使得西班牙人可以通过“斩首”战术,迅速迫使对手屈服。
不要因此而嘲笑美洲原生文明的脆弱,一个多世纪以前,当旧军事力量象征的蒙古骑兵,以及代表人民战争模式的拳民们,都无法抵挡八国联军的枪炮时,求和便成了中央帝国统治者认定的,唯一可行的止损方案。值得庆幸的是,华夏文明并不是一个完全封闭的文明。与大陆其它地区持续保持的接触,最起码不至于让中国人,遭遇类似天花病毒那样的灭顶之灾。更为重要的是,体量和哲学、文化层面的体系性,决定了华夏文明有机会在拉平技术上的代差之后,重建属性自己的辉煌。
附图:新西班牙总督区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25 10:23:09 +0800 CST  
相比之下,美洲原住民以及原生文明的命运就要悲惨的多了。天花实际上并不是美洲文明消失的决定性因素。虽然这个邪恶的病毒,的确消灭了大量的美洲人口,尤其是那些身处文明区的原住民,但在深受影响的中南美洲大陆,即使原住民的剩余的人口,总量也远高于殖民者。以阿兹特克文明所在的墨西哥为例,今天生活在墨西哥的1亿两千万人中,印第安人后裔仍然能够达到三成,纯粹的欧洲移民后裔则不到一成(其余6成为混血)。在印加文明的核心区秘鲁,印加人后裔的比例更是高达45%(混血比例为37%,欧洲后裔为15%)。
让美洲原住民们失去自我的真正原因,是历史的断层。一方面,美洲原生文明的阶段过于原始,在全方位落后的情况下,很难为后来者所坚持;另一方面,借助天主教的严密组织性,以及强大的传播欲望,西班牙人很快便对美洲文明区的原住民们,完成了意识形态上的更迭,使得后者没有机会“新瓶装旧酒”式的,完成自我救赎的过程。
一个可供参考案例,来自于菲律宾人的选择。单纯就意识形态的控制力来说,即使是一神教2.0版中战斗力最强的天主教,也并不比3.0版本的伊斯*兰教更强。然而西班牙人,最终还将菲律宾成功改造成为了一个天主教国家。这是因为,伊斯*兰教是自西向东沿海路传播,加之菲律宾并没有处在传统航路上,西班牙人“发现”菲律宾时,除南部靠近苏禄海的岛屿,以及吕宋岛个别港口以外,大多数菲律宾人都还处在原始宗教信仰阶段。这使得大部分菲律宾人,最终与同属马来民族的其它南洋诸族,在信仰上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在“神”的竞争中,无论是马来民族的所信仰的神祗,还是美洲人所信奉的太阳神、羽蛇神,与无形的上帝相比都完全没有优势。“欲知大道,必先为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对于很多缺乏文字史传承的国家和民族来说,宗教信仰的改变,同时也意味着历史记忆的断层。正因为如此,今天即使在阿兹特克、玛雅、印加三大美洲文明的核心区,原住民后裔即使在数量上有优势,也很难出现以复兴上述三大文明为己任的政治诉求。
相较于军事上更为强势和组织性的阿兹特克人,玛雅人的抵抗要显得更长一点。来自旧大陆的研究者,总喜欢为这些新发现找一个熟悉的参考对象。玛雅文明的结构,常常被用来与希腊做类比。换而言之,玛雅从来不是一个帝国或者类帝国体,而是一个城邦型文明。玛雅之名源自于尤卡坦半岛北部,一个叫“玛雅潘”的城邦。在西班牙人登陆美洲之前,玛雅潘一度是玛雅诸城邦的文明中心。然而这并不代表玛雅潘就对其它玛雅城邦有直接的控制力,商业才是连接玛雅诸城邦的核心纽带。
完全征服玛雅这样一个各自为政,且处于丛林中的文明体,难度要远高于组织更为严密的阿兹特克。这就好像在战场上,绝对优势方的将军们,总是更愿意寻机与对方主力而不愿意陷入无休止的游击战一样。不管你把阿兹特克人的政治形态视为帝国,还是一个军事部落联盟,西班牙人都仅仅花费了不到3年时间(公元1519-1521年)就完成了征服工作。而直到公元1697年,最后一个玛雅城市才被西班牙人摧毁。这意味着玛雅文明的火种,直到哥伦布发现美洲200年后,才算彻底的熄灭。
公元1521年,完成对阿兹特克文明,或者说墨西哥高原的征服后,西班牙人开始正式在美洲大陆建立统治,并且将他们在此的殖民地称之为“新西班牙”(行政上称之为“新西班牙总督区”)。随后,西班牙人开始以墨西哥城为中心,向地峡地区以及玛雅文明覆盖的尤卡坦半岛,扩张统治范围。最终“新西班牙”这条控制线,抵达至今天哥斯达黎加与巴拿马边境。换句话说,除了巴拿马以外,整个中美洲地区都被纳入了“新西班牙”的范畴。
然而在19世纪20年代的拉美独立运动中,“新西班牙”的美洲大陆部分,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国家。其中墨西哥高原以及大部分的尤卡坦半岛成为了今天的墨西哥,尤卡坦半岛以南的地峡地区,则分裂成为了:伯利兹、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等于六个国家(不包括巴拿马)。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虽然西班牙将巴拿马以北的整个地峡地区,都纳入了“新西班牙总督区”的范畴,但西班牙对地峡地区的统治,其实一开始就显得十分的无力。核心区与边缘区的理论可以解释这一切。以中美洲的情况而言,原住民文明发达、人口聚焦的阿兹特克、玛雅地区,无疑是本地区的核心区。这其中尤以气候适宜(更为西班牙人所适应)、矿产丰富的阿兹特克地区,也就是墨西哥高原南部,最受西班牙人青睐。至于山高林密,地域狭小的地峡地区,相对来说就是没有那么大的价值边缘区了。
在帝国不愿意直接过多投入的情况下,西班牙对地峡地区的征服,实际呈现出了一种自由竞争状态。一些从西班牙获得授权的探险家们,开始组织力量自由在地峡地区展开征服工作。两面临海的狭长地形,使得竞争者们能够互不干扰的,在地峡地区建立私人王国性质的独立统治。为了对地峡地区进入有效统治,西班牙尝试以地峡北端的危地马拉城为中心(1524年),建立了一个隶属“新西班牙总督区”的行政区——危地马拉都督区(Captaincy General of Guatemala)。这意味着,“危地马拉”这个行政标签,实际上有着三层含义。一是西班牙统治下的,包括六个地峡国家在内的“危地马拉都督区”(还包括今墨西哥东南部的“恰帕斯州”的一部分);现在的“危地马拉共和国”;以及充当前两个危地马拉政治中心的“危地马拉城”。
1821年,当西班牙开始失去对中美洲的控制时。危地马拉都督区变身成为“中美洲联合省”,理论上成为了独立后的墨西哥的一部分。然而一如“新西班牙”无法对“危地马拉都督区”进行直接统治一样,新生的墨西哥同样没办法控制地峡中的那些土皇帝。3年后的1824年,“中美洲联合省”便翻牌成为了独立性质的“中美洲联邦”。只不过,一直处于各自为政状态的中美洲地峡,并没有因此而形成一个统一国家。这一矛盾促使这个昙花一现的国家,在16年后彻底分裂为现在的状态。
外力的介入,是中美洲地峡复杂地缘结构形成的另一个因素。要知道,虽然从陆地资源来看,地峡地区实在是乏善可陈,但其东临大西洋、西接太平洋,连通南、北美洲的地理位置,却无疑极大提升了它的地缘政治价值。这一价值显然不会为后来染指美洲的英、法等国,包括独立后视美洲为自己后花园的美国所忽视。
最先在中美洲谋求突破的,是一直在世界范围内挑战西班牙霸权的大英帝国。在海盗以及商人们的助力下,英国对两段南北向的地峡海岸线展开了争夺。一是尤卡坦半岛的东南部,也就是今天的“伯利兹”;二是自洪都拉斯东北角“卡拉塔斯卡潟湖”起,向南包括整个尼加拉瓜东海岸的“莫斯基托斯海岸”(直译为“蚊子海岸)。
1786年,英西双方达成协议,西班牙实际承认英国对伯利兹的控制(时称“英属洪都拉斯”),英国则退出对“莫斯基托斯海岸”的争夺。然而这并不代表,这两段海岸就此回归了平静。在中美洲国家独立后,被“英属洪都拉斯”的存在,大大压缩了加勒比海岸线的危地马拉,认为伯利兹应该是危地马拉领土的一部分,就像阿根廷不认为马岛,应该归属于英国一样。即使这块英国殖民地在英国的支持下,于1981年正式独立成为了中美洲唯一的英语国家后,双方的领土争端依然存在。唯一的变化在于,危地马拉将领土诉求,缩减为了伯利兹领土的一半(以至于地图上,双方的国境内依然处于未定状态)
类似“伯利兹”这种受殖民分割影响,而形成的地区异类国家,在今天并不罕见。典型的例子还有身为前葡萄牙殖民地的“东帝汶”。反而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英国人为什么最后会放弃“莫斯基托斯海岸”的争夺,而将之拱手让度给了危地马拉。要知道,尽管之前曾经退出这一地区,但在中美洲地区脱离西班牙统治之后,英国人很快又回来了。
这一切,都与一个湖泊和一条规划中的运河有关。尼加拉瓜并非是中美洲地峡最窄的区段,但通过利用“中美洲第一大湖泊”的尼加拉瓜湖及其支流,运河实际的工程量却可以被大大降低。以至于进入19世纪后,西班牙和后来的“中美洲联邦”试图开凿运河时,将尼加拉瓜作为了主要选址方案。这也是为什么,本已与西班牙达成协议,放弃“莫斯基托斯海岸”的英国,在中美洲国家独立后,又重新试图控制“莫斯基托斯海岸”的原因所在。
此时之前能够制衡英国的西班牙,已经无力再为这些前殖民地的命运伤神了。取而代之的,是借拉美独立运动之机,提出“美洲事务是美洲人事务”宣言的美国(史称“门罗主义”)。最终英、美双方达成协议,都不谋求在中美洲地区的殖民统治。同时议定美国在保障英国使用权的情况下,主导对运河的投资,至于“莫斯基托斯海岸”本身,则建立了一个自治性质的“莫斯基托斯王国”(1860年)。只是这种安排,对于试图拿到加勒比海岸线的尼加拉瓜来说,并没有意义。
不过最终尼加拉瓜还是在1894年,拿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莫斯基托斯海岸线”,成为了一个横跨两洋的国家。讽刺的是,这一收获实际却是以尼加拉瓜失去运河为代价。事实上,在运河争夺战中,尼加拉瓜方案本来一直压倒巴拿马方案占据了上风。1884年,美国甚至已经就运河开凿计划与尼方正式签署政治意向书,并着手准备工作。然而对尼加拉瓜境内火山存在的担忧,在最后时刻让投资的天平倒向了巴拿马。
今天凭借巴拿马运河的存在,人口数量比尼加拉瓜少三分之一的巴拿马,GDP总量却是后者的4倍多。毫无疑问,尼加拉瓜因这这次选址而错失了一个改变命运历史机遇。不过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就如刚才分析的那样,如果不是因为运河选址的更迭,也许英、美两国就不会放任尼加拉瓜重返加勒比海了。毕竟从地缘政治角度来说,分而治之的情况,能够让谋求控制者,拥有更多的外交空间。
附图:中美洲联邦历史变迁图

高清图址:www.gzlytj.com/Upload/admin/2018-5-2396.jpg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25 10:25:11 +0800 CST  
2018/5/28
秘鲁、土豆,以及安第斯文明
【关键词:秘鲁总督区,土豆,沙漠,安第斯文明】
从“新西班牙”这个标签的使用,我们也可以看出,阿兹特克和玛雅文明曾经主导的中美洲地区,在西班牙海外帝国中的重要性。事实上,除了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西班牙在所征服的海外领土以外(如非洲西北海岸的“加那利群岛”),所有在1493年之后被西班牙人“发现”的土地,都曾经为 “新西班牙”的概念所覆盖。这使得“新西班牙”的概念,最初不仅包含西班牙人在美洲所有的殖民地(包括未征服地区),甚至还包括远在亚洲的菲律宾。
作为西班牙地理大发现成果的统称,“新西班牙”这种宽泛的定位并没有持续太久。最终新西班牙的概念,被压缩至了现在的墨西哥、地峡国家(巴拿马除外),以及西属加勒比海岛屿。这一变化,与西班牙海外殖民地的持续扩张有关。抛开菲律宾这种,与墨西哥隔在太平洋的亚洲岛屿不说,身处墨西哥城的总督即使是想对南美洲地区发号施令,在地缘政治上也几乎没有可能性。事实上,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了,墨西哥城的行政控制力,在地峡地区就已经明显走弱,以至于在拉美独立之后,这一地区并没有被继承“新西班牙”政治遗产的墨西哥继承下来,而是分裂成为了6个独立国家(至于地理上更加独立的加勒比岛屿,就更没有可能了)。
南美洲地区真正脱离“新西班牙总督区”,而成为与之平级殖民地的时间点,是在1542年。在这一年,征服了印加帝国并初步建立统治的西班牙人,以今天的秘鲁首都“利马”为政治中心,建置了统辖西属南美地区(包括巴拿马)的“秘鲁总督区”。如果说“新西班牙”的基石,是建立在阿兹特克文明的废墟之上,那么这个覆盖范围远比现在的“秘鲁共和国”大得多的“秘鲁”,则是踩在印加文明头上建立的了。
西班牙人没有用“印加”一词,来为他们在南美的新殖民地命名是可以理解的,就像他们在中美洲,会极力让原住民们忘记阿兹特克和玛雅文明曾经的辉煌一样。至于为什么采用了 “秘鲁”之名,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最常见的揣度,是“秘鲁”一词源自于当地印第安语,意为“玉米之乡”;另一种说法,则是源自于当地一条河流之名。在我们探究过美洲诸板块原住民主粮结构后,前一种说法显然是很难让人信服的。因为如果西班牙人或者古印加人,一定要选择一种农作物来做地区代言人,他们应该会选择“土豆”。
小麦、大米、玉米被并称为“世界三大主粮”,如果在这三大粮食作物之外,再寻找第四主粮的话,那么上榜的一定是又被称为“马铃薯”的土豆。一个悲惨的案例,可以为土豆的江湖地位提供佐证。历史上,土豆曾经是爱尔兰人的主要食物来源。1845年-1850年,因土豆严重欠收而导致的“爱尔兰大饥荒”,又被称为“马铃薯饥荒”。受这场灾难影响,当时总人口约400万的爱尔兰,损失了一半人口。其中四分之一被饥饿夺取了生命;另有四分之一则移民美国,这使得今天爱尔兰裔美国人,成为了美国白人中的第二大族群(占比11.9%),仅次于德裔(16.5%)。即使在今天的中国,一些极度贫困的山区,仍然有将土豆作为主粮的情况发生。
然而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土豆似乎更多是以蔬菜的面目出现在餐桌上。随着2016年,中国提出将50%的土豆产量转化为主粮的战略构想,相信土豆在普通中国人脑海中的定位,亦会逐渐有些改变。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主粮地位是至关重要的。成为主粮之后,土豆种植势必会享受更多的政策倾斜,并因此而扩大播种面积。扩大种群数量,是所有生物的天然选择,要是站在土豆的角度来看,这一变化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了。
说起来,象土豆这种可以跨界的作物并非孤立。另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源自美洲的作物——蕃茄也是如此。你既可以将这个酸酸甜甜、长得像柿子的“西红柿”跟鸡蛋配在一起做成一道菜;也可以像吃柿子一样,在非用餐时间直接食用。有趣的是,一如土豆到底是被定位成蔬菜还是粮食,今天会遇到来自政治的干扰,蕃茄在历史上也曾经碰到过类似问题。背景则是19世纪末期的美国。
19世纪的美国,远不及后来我们看到的那样开放。为了避免新生的美国,被来自欧洲的产品所淹没,美国在1816年通过了第一部保护性的关税法。这种保护性倾向,一直延续到二战前的19世纪30年代,关税法亦在期间多次修订过,以使商品保护名录适应美国国内经济的变化。至于后面的情况,大家也都看到了。二战后攀上人生巅峰的美国,变得越来越开放,并且热衷于将自己定位为全球“自由贸易”理念的推广者。直到一个来自古老东方的挑战者,从自由贸易中的获益开始超过美国后,贸易保护主义的想法,方开始在美国重新抬头。
在美国延绵100多年的贸易保护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蕃茄两面属性曾经使之成为过一个争议点。为了保护国内蔬菜种植业,美国曾经1883年将进口蔬菜的税率调高。然而利益受损的番茄进口商们,却很快找到了抗辩的理由。商人们认定,蕃茄的植物学以及食用属性,使之完全有理由被定位为“水果”,并以此为理由起诉相关海关人员。如果这一认定获得司法认可的话,那么在美国消费量巨大的蕃茄,将能够被避免征收巨额进口关税(虽然美国本土的番茄种植者肯定会不开心)。只不过,最终在花费了数年时间后,美国最高法院在1893年还是认定蕃茄是一种蔬菜而不是水果。
抛开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所陈列的种种技术证据不说,以及哪种认知更符合大众的常识不说,一个不容忽视的大背景是,在贸易保护主义的大背景下,蕃茄被定性为一种蔬菜,在当时会更能显示为政治正确。事实上,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一个物种是否合法、安全的认定,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生物问题。这些年来在中国网络上被热炒的“转基因”问题,便是最典型的例证。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如果中国能够在转基因研究上占据领先地位的话,那么在转基因辩论中流行的“不可知论”,相信就不会那么容易影响舆论甚至决策了。换句话说,如果有一天中国不再认定,自己的农业有被国外转基因技术左右的风险时,那么我们将能够看到更多从科学角度入手的正向舆论引导。
上述案例的陈列,更多是告诉我们,在这个混沌世界里,个体的命运很多时候并不是由自己本身的质素决定的。将视角放在各种背景因素上的“地缘视角”,也许是拔开表层迷雾的钥匙之一。对于当年种植土豆的南美原住民来说,他们绝对想不到自己为了生存而培育出的那些农作物,会对这个世界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很自然,正处在扩张高峰的印加文明,更想不到自己强大的帝国在外来入侵者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一个必须注意的问题是,尽管我们可以从主粮角度,将印加文明称之为“土豆文明”,但将土豆认定为印加文明的驯化,包括将印加文明等同于南美文明却是有失偏颇的。从政治角度看,不管你将“印加”标注为一个文明还是一个国家,它的起源点都不会早于公元11世纪。也就是说,至公元16世纪西班牙人征服“印加”止,这个地缘政治概念前后只存在了500余年。以这个时间跨度来说,印加人不可能是土豆的最初培育者,亦很难成为南美的初始文明。
考古发现已经证明了,在印加人出现在地缘舞台之前,在秘鲁地区曾经出现过一系列文化/文明中心。其中最为知名当属分布于秘鲁西北部拉利伯塔德省一带,存续于公元1-8世纪的“莫切文明”(因为一位莫切国王——“西潘王”的墓室被发现,并出土了大量珍贵文物);以及同处秘鲁西北海岸,存续期远至公元前30世纪-公元前18世纪的“小北文化”(又译“北科奇文化”,是目前南美发现的最早文化遗址)。然而不管是“小北文化”还是“莫切文明”,都很难说最终催化了印加文明。因为它们所表现出来的很多特征,与印加文明有着明显的区别。比如莫切文明的金字塔、活人献祭,反而更容易让人联想起中美洲文明。
这种文明上的差异性,源起于地理环境上的巨大落差。与印加文明所处的清凉山地不同,在副热带高压的作用下,整个秘鲁沿海及智利北部地区,都为被热带沙漠气候所覆盖(其核心沙漠区被称之为“阿塔卡马沙漠”)。尽管秘鲁沿海的考古发现,以及旧大陆那些存续于沙漠地带的古老绿洲文明,足以向我们证明有高山之水灌溉的沙漠地带,其实是很有机会成为农业及文明催化地的,但对于秘鲁沿海的这条狭长干旱地带来说,两个问题限制了其成为文明的沃土:一是它的东西纵深实在太小,以至于没有足够大流量的河流来保证绿洲的体量及持续性。相比之下,类似尼罗河、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这样的大河,就有足够的流量,来确保它们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的地位了。
另一个问题在于,在封闭的“前哥伦布时期”,秘鲁的沿海平原并没有机会,凭借海陆连接点的优势,获得额外的贸易优势发展自身文明(身处沿海沙漠的利马,是在西班牙人建立“秘鲁总督区”后,才成为地缘政治中心的)。这使得在西班牙人登陆南美大陆时,身处高地区印加文明,成为了南美文明的唯一代表,而身处安第斯以西的那条曾经诞生过独特文明的低地带,则没有像中美洲那样,并存一条如“玛雅文明”那般的低地文明。
总得来说,不管是代表安第斯山区的印加文明,还是那些在秘鲁沿海沙漠被发现的文明/文化遗址,都与安第斯山脉有着密切的地理关系,因此将南美洲文明概括为“安第斯文明”还是比较准确的。当然,就像我们刚才分析的那样,如果说中美洲文明内部,还能被细分为阿兹特克、玛雅两个高/低地文明类型,那么“安第斯文明”的代言人,其实就只是印加文明了。下一节,我们就将随着印加人和西班牙人的征程,去解读一下这条世界最长山脉的地缘结构。
附图:1、秘鲁总督区;2、南美洲降水分布图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5-31 19:06:12 +0800 CST  
@centralplain 2018-06-01 00:29:25
群主:
海外讲完了,赶快回国内吧。
东汉演义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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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决定了,大航海结束后单写三国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6-02 17:14:35 +0800 CST  
@荆南土著 2018-05-12 20:12:24
美洲解说完后,鄙视楼主会不会就和大家说拜拜了?毕竟10年之期也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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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值照 2018-05-31 22:55:10
从头看到现在,楼主基本上解答了各位鄙粉的问题。留住楼主不难,只要有合理的悬念。楼主盖这座楼是为了小鄙视,小鄙视现在应该上小学三年级了吧!楼主辛苦,也应该感谢小鄙视和鄙视夫人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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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力还够,还会继续写下去的。过完暑假就三年级了,谢谢记挂!
楼主 鄙视抢沙发的  发布于 2018-06-02 17:15:31 +0800 CST  

楼主:鄙视抢沙发的

字数:5565396

发表时间:2009-07-12 23: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1-29 07:25:20 +0800 CST

评论数:11408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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