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永辉超市被指售问题鸡蛋 蛋清红色煮熟变胶状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0日 14:05 京华时报
左为超市所购鸡蛋,呈红色,右为正常鸡蛋,呈黄色。本报实习记者赵恩泽摄
多名顾客发现蛋清呈红色委托第三方检测后称合格

本报讯(记者苏晓明)昨天,家住丰台星河城小区的白女士称,5月4日她从永辉超市(31.30,0.04,0.13%)草桥店购买了柴鸡蛋,打开发现蛋清呈红色,煮熟后变为硬硬的胶状物。永辉超市草桥店相关负责人回应,事发当日售出的柴鸡蛋总部已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合格。

据白女士介绍,5月4日她从永辉超市草桥店购买了15个柴鸡蛋,花了6.76元;回家一打开发现鸡蛋清呈红色,蛋黄表层有一层胶状物,“我起初以为只有一个坏了,结果再打一个还是如此”。

昨天,白女士拿出完好的鸡蛋,现场打开3个,其中有2个的蛋清为红色。白女士说,几天来她总共打开了11个鸡蛋,只有3个是正常的。她将红色蛋清的鸡蛋煮熟,蛋黄为青色,捏上去像是硬硬的胶状物,但鸡蛋闻起来并无异味。

昨天中午在永辉超市草桥店卖鸡蛋的货位,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更换柴鸡蛋。该工作人员称,柴鸡蛋都是新鲜的,每天都进行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该工作人员不小心,打破一只,流出来的蛋清蛋黄与普通鸡蛋无异。 对于5月4日售出的柴鸡蛋,顾客服务台的工作人员介绍,当天售出的柴鸡蛋确实有多位顾客来退货,大都表示蛋清为红色。该超市分管生鲜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超市鸡蛋最多出售一两天,都会及时更换,5月4日的鸡蛋已检验没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为时间太久或者鸡饲料的问题。在超市出示的一张检验报告上显示,永辉超市委托北京锦绣大地技术检测分析中心对柴鸡蛋进行了检测,检测项目为铅和总汞,均为合格。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0 14:15:58 +0800 CST  
公考第一名遭拒录续:青海保监局回应模糊不清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1日 07:20 中国青年报
事件最新进展:

青海保监局拒录事件当事人:送土特产仅为表达心意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记者辛明(微博))今天,本报报道《公务员考试第一名为何被以“性格内向”为由拒录》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对此作出回应。

该回应称,青海保监局2012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6人。最终拟录用3人,空缺3人。在考察过程中,青海保监局考察组分别向考生现工作单位同事发放回收《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察环节民主测评表》20份,并与3人工作单位的部分同事分别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还到黄红曾经工作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综合考察的有关情况,以及某考生存在违反公务员招考纪律的问题,青海保监局研究认为,上述3名考生不符合青海保监局此前公布的招录岗位资格条件,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作出不录用的决定。依照有关规定,青海保监局分别向上述3名考生给予了反馈。

该回应同时表示,青海保监局欢迎有志于从事青海保险监管工作的青年踊跃报考,并欢迎新闻媒体对青海保监局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3名被拒绝录用的考生黄红、岳太杉(微博)和郭华东表示,这个回应很模糊,我们希望能得到更加公开透明的答复,一个让我们和公众都能接受的理由。

“当初,电话通知我不被录用的原因是‘性格内向,不适合这个工作岗位’。今天的公告说我们‘不符合此前公布的招录岗位资格条件’,我想知道招录岗位资格条件是什么?我到底哪里不符合?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答复。”黄红说,“这份公告里,我完全看不出来答案。”

今天上午,黄红接到了许多同学支持的电话,她难过的心情稍有缓解。她的同学和老师纷纷在微博上留言表达支持。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胡波(微博)曾教过黄红3门功课,他说:“在我印象中,我没感觉这孩子有性格问题。黄红是个稳重的孩子,虽说话不多,却一定不属于‘内向’。”


记者下午致电青海保监局人事处负责人王强(微博),他表示:“我现在答复不了你,我没有答复权限,你去找保监会吧。”记者随后致电保监会人事部,电话无人接听。

现在,被拒录的3名考生,还在等待官方给出的明确拒录理由。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1 13:40:20 +0800 CST  
几百辆出租车因劣质汽油抛锚 油站反问为何贪便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1日09:10 上海青年报



修车厂工人在修理三元催化。 本版摄影 记者 贺佳颖



修理厂这几日修理的火花塞不计其数。
近日,沪上四大出租车公司大众、强生、锦江、海博,均有多辆出租车因为加入劣质汽油而导致抛锚送修。“保守估计,多的超过150辆,少的公司也有50多辆,每家出租车公司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业内知情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在整个上海市,起码有几百辆出租车已经受到了影响。”

本报记者 张梦麒

出租车们“很受伤”:

开20码的速度车还边开边抖

最近,强生公司出租车司机沈师傅被劣质油伤害了一把。5月2日,沈师傅的搭班师傅照例来到沪太路潘广路附近一家民营加油站加油,随后开到沈师傅家门口打算交班。谁知,车子刚进小区,就突然间失去了动力,任凭如何狂踩油门,车子都不肯再前进一步。前来接班的沈师傅见状,忙和搭班师傅一起将车送到了公司修理厂。修理厂工作人员经过检查,认为汽车故障是因为加入了不合格的汽油所致。

对于这样的“诊断”,沈师傅连称没想到:“我出租车开了一年半,一直都在这家加油站加油,碰上这样的问题还是头一回。”

司机董师傅也遇到了一样的问题,同样是在民营加油站加的油,同样是半路抛锚。“修了两次,第一天连修理厂也没弄清楚是什么状况,只是简单清洁了一下,可是第二天动力仍然不足,只好再去维修,更换了一些零件,才算修好。”

许师傅的车是4月28日加满的油。“我们车队靠近铜川路,我和搭班师傅一直都在上海西站附近的一家中石油加油站加油。”4月29日上午9点半左右,许师傅正在上班,车莫名其妙就熄火了。“我等了几分钟后才重新发动。”许师傅告诉记者,“这下,车子终于勉强能动了,却只能开到20多码的速度,比公交车还慢,而且一边开,一边还像抽筋一样抖。”

这样走走停停开了一个多小时,许师傅才总算开到了修理厂。“厂里的人说是我加的油有问题,不肯免费给我修理。我开始还不相信,就在那里和他们理论。谁知争了一个多小时,眼看着到修理厂来处理同样问题的车子越来越多,一个多小时里居然来了七八辆。”这下,许师傅才明白,自己果然是加到了劣质油。

维修厂家不喜反怒:

等于在这辆车身上一个月白干!

出租车驾驶员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记者随后走访了沪上几家知名出租车公司的维修厂。

“刚碰到类似情况的时候还有点不知所措,现在见得多了,连维修工人都轻车熟路了——检查火花塞、氧传感器,还有三元催化装置,并清洗油箱及管道。”云岭西路一家维修厂里,负责人出示了换下来的受损火花塞:“你看,加入劣质汽油以后,火花塞全变成这副模样。”记者看到,工厂里堆着上百只火花塞,每只的表面都附着一层厚厚的白色粉末,轻轻一碰,记者的手指立刻也染上了淡淡一层白。

“发生问题的还有汽油泵和排气管部位的三元催化,都是被白色粉末和胶状物堵住的,发动机受到的影响,要假以时日才能发现,”这位负责人说,“和上面这些重要部件相比,火花塞真还只能算是小问题。一个火花塞毕竟只有十几块钱,可一个氧传感器要400多块,一个三元催化的价格则高达3000块!动不动就要维修这些昂贵的部件,你让驾驶员怎么受得了!?”

“我们也很气愤!”怒江路上另一家出租车修理厂的负责人鲍先生愤怒地对记者说,“与我们合作的出租车公司是将汽车维修业务以每辆车每个月1000元的价格包给我们的,碰上被劣质油弄坏的出租车,我们修理一下就要花掉500到1000元的成本,等于在这辆车身上一个月白干!”

究竟是什么厉害东西能把汽车伤成这个样子?某出租汽车公司技术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是一种汽油添加剂,能让汽油更充分地燃烧。”据他分析,劣质油油品不好,“为了掩盖品质上的缺陷,只好加入一些添加剂,而添加剂燃烧后的残留就成了伤害汽车部件的罪魁祸首。”至于添加剂的品牌和名称,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没弄清楚,“只能取点样先送检再说。”

出租车公司很头疼:

仅一家分公司光维修费就已经2万多

不仅维修厂,出租车公司近来也为此事伤透了脑筋——

“从4月28日、29日接到第一起汇报开始,短短十来天里,我们这里的投诉和反映就没间断过。”强生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仅小小一家第五分公司,不算人工费、不算其他损失,光维修‘劣油车’所花掉的材料费就高达两万多元。”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1 15:26:54 +0800 CST  
首例状告问题胶囊药厂案遇困境 法院称暂不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1日 15:26 北京晚报
法官称并非永远不受理,要先等有关部门处理完了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全国首例状告毒胶囊药厂案遇到维权难题,接到消费者许某诉状的北京某基层法院表示因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立案。

4月27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北京一名消费者起诉四川蜀中药业有限公司的消息。许某的代理人、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今天告诉记者,他昨天下午打通了法院立案庭的电话,催问起诉药厂一案的情况。立案庭法官表示:这么大的事情,国家现在对这个事怎么处理、怎么认定还没有个态度,法院直接立案不合适,没办法处理。当赵律师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时,法官表示只是暂时不受理,并非永远不受理,要先等有关部门处理完了,才能受理,所以出不了裁定。

记者上午联系到该法院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政府部门对毒胶囊事件仍在调查之中,尚未有最终结果和处理意见。因此,要等条件成熟,才能受理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赵律师分析说,许某在2011年因身体不适,购得蜀中制药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服用,今年4月 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蜀中制药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铬含量超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人的许某起诉有毒药品的生产厂家,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也属于法院管辖与受理范围,法院依法应该受理。


赵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法院既不受理此案,也不出具裁定,就会让当事人欲告无门。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1 20:49:08 +0800 CST  
稻香村店铺被曝光销售猪血勾兑假鸭血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4日 02:39 新京报微博
5月5日晚,为调查假鸭血流向,记者将牙签放入即将送出的货物中做记号。
宰杀车间,一工人用桶接猪血,拿到血豆腐加工车间制作。
血豆腐加工车间,工人将猪血勾兑成假鸭血。
深夜,厢式货车将假鸭血送到稻香村农大店。
中瑞食品厂院内的加工车间,赤膊工人制作假鸭血豆腐。
香村北师大店内,一名售货员正在销售自称中瑞食品厂送来的鸭血。
制假鸭血车间藏身北京第五肉联厂院内,送货稻香村店铺提价5倍卖给消费者

新京报记者  王瑞锋 张永生 摄影 新京报记者 大路

近日,本报接到市民反映,北京一些食品加工企业用猪血冒充制作假鸭血豆腐。

记者调查得知,这些假鸭血除了流入一些批发市场外,甚至还进入了稻香村的店铺,以出厂价6倍的价格销售。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鸭血豆腐自身有一定营养价值,有补血和清热解毒的作用,但用猪血冒充制作鸭血豆腐,不但以次充好、违法经营,而且要把猪血做得非常像鸭血,可能会在加工过程使用添加剂,会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北京第五肉联厂院内,屠宰车间机器轰鸣。

电动传送带上,一头头被电晕的生猪依次输送到工人面前。一名工人用尖刀扎进生猪下巴,向上一拉,血喷涌而出。

鲜血连同生猪身上的污水,以及粘连的猪粪、猪毛和其他杂物,一起流入下方的血槽内。

5月2日上午,一身青色工装的刘学军(化名)提着塑料(9830,-90.00,-0.91%)桶,站在血槽前。工装左胸前印着“北京第五肉联厂”。

他拿着舀子,从血槽中一勺勺舀出猪血,倒进桶中。桶满的时候,用舀子一搅拌,黏稠鲜红的猪血,冒出几丝气泡。

“新鲜的猪血,用来做血豆腐。”刘学军说。

正规肉联厂院内猪血制“鸭血”

屠宰车间北侧,不足20米远,就是刘学军自称承包做血豆腐的车间。车间门口,停着一辆厢式货车,车厢内摆放着几筐血豆腐。

5月2日,记者以饭店采购血豆腐为名,进入刘学军的加工车间。

约40平方米的车间内,砌着两个水泥池子。池子里,混浊的水泡着成筐成筐的血豆腐,向外冒出蒸汽,腥味随之扑面而来。一名工人正用热水管冲泡血豆腐,地面上积满了热水。

“你是要猪血豆腐还是鸭血豆腐?”刘学军问。

记者看到,池子里的血豆腐有的块大,有的块小。

“大块的是猪血豆腐,小块的是鸭血豆腐,都是屠宰场新鲜的血做的。”刘学军说。

“这个屠宰场不屠宰鸭子吧。”记者说,“都是内行,你别蒙我”。

听了这话,刘学军坦言,“鸭血豆腐也是猪血做的”。

记者从水池内捞起一小块所谓的“鸭血豆腐”,其外表光滑鲜亮,摸起来柔嫩,掰开后,血豆腐内呈现许多不规则的小气孔。而大块的“猪血豆腐”,颜色较暗,摸起来略显坚实,里面的气孔较大。

“猪血做的鸭血豆腐,跟真的一样,根本看不出来,也吃不出来。很多批发市场和超市都从我们这儿订货。”刘学军说。

“你放心吧,几乎整个北京的鸭血豆腐,都是猪血做的,哪有那么多鸭子。”刘学军说,价格上,猪血豆腐1.3元一大块,“鸭血豆腐”1.3元两小块,都是1.3元一斤。

“我可以卖给你,但万一被人查出来,你别说是从我这儿批发的,说了我也不承认,鸭血豆腐都不开票。”刘学军说。

店铺内“鸭血”提价5倍

为弄清假鸭血豆腐销往何处,记者多日在第五肉联厂附近蹲守。

每天下午四五点左右,刘学军都会驾驶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满载10余筐血豆腐,驶入第五肉联厂发货处。

北京第五肉联厂发货处,停放着数十辆厢式货车。夜晚到凌晨,这些货车载着各种肉制品,运往北京各地的批发市场和超市。

5月3日下午5点多,刘学军将十几筐血豆腐运到发货处,将一筐筐血豆腐搬上一辆牌照为京AJ4594的红色厢式货车。

当晚10点40分,红色厢货启动,驶出肉联厂。20分钟后,货车停靠在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回龙观店门前。司机和店内工作人员从车上抬出几筐血豆腐,抬进店内。

随后,记者继续跟车发现,这辆红色厢货又分别驶入稻香村农大南路店和农大店。

据了解,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驰名中外的老字号企业,专门销售糕点、速冻食品等,在北京拥有多家店铺。

5月4日,记者探访稻香村回龙观店、农大南路店、农大店,这些店铺内均设有冷食专柜,且摆放有血豆腐出售。记者询问是否有鸭血豆腐,回龙观店表示需要问下总部有没有货,得到的答复是暂时没货。农大店则称,有鸭血豆腐但需提前订货,第二天可取货。随后,记者预订30斤鸭血豆腐和10斤猪血豆腐。

5月5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稻香村农大店。店员抬出一个红色塑料筐,与第五肉联厂血豆腐车间的筐一模一样,里面正是记者订购的30斤鸭血豆腐和10斤猪血豆腐。

“鸭血是第五肉联厂的,你放心就是了。”店员说。

算账时,出厂时1.3元每斤的价格,到了稻香村农大店就变成,鸭血豆腐每斤8元,猪血豆腐每斤5元。

随后,稻香村农大店出具购物小票只显示名称为“排酸猪血”的单价和金额,“鸭血豆腐”没有任何显示,只是金额240元。记者索要发票,工作人员开具的发票也只显示为食品,“不能开出明细。”工作人员说。

假鸭血豆腐进出稻香村店铺

那么稻香村农大店销售的鸭血,是否就是刘学军的车间用猪血制成的?

记者再次从稻香村农大店预订了鸭血豆腐,对方承诺5月6日早上可取货。

5月5日,天气炎热。下午4点15分,刘学军驾驶红色三轮车,载着七八筐血豆腐,从血豆腐加工车间驶出,直奔北京第五肉联厂发货处。

到了发货处,刘学军还是找到那辆京AJ4594红色厢式货车。拉开厢货门,他将两筐血豆腐放进车厢后,又往其他厢货上货。

当日下午,刘学军往返加工车间和发货处四趟,共运送血豆腐二十余筐,除了往厢货内上货外,有几筐血豆腐还被搬进肉联厂附近的超市。

晚上8点,天色渐暗。记者站在京AJ4594厢货车旁,看到车厢内两个红色塑料筐,盛着大量血豆腐。血豆腐的形体大小,正是此前记者在血豆腐生产车间暗访时,刘学军介绍的“鸭血豆腐”。

此时,“鸭血豆腐”装车已有4个多小时,厢货内弥漫着腥臭味。

为证实“鸭血豆腐”的流向,记者将此前做过标记的六根半截牙签,分别插入血豆腐中。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4 13:47:30 +0800 CST  
当晚10点40分,京AJ4594厢货装上冷鲜肉和猪蹄后,驶往北京多个稻香村店。11点30分,厢货如期来到稻香村农大店,几名店员将盛放血豆腐的红筐搬进店内。

5月6日上午8点30分,记者前往稻香村农大店取货。

店员从柜台下抬出满满一筐血豆腐,“鸭血都给你准备好了,今早刚到的。”

记者称单位报销严格,要求开具完整信息的小票。店员表示为难,“你跟你们单位领导好好说说,不能开全,这个空白就是鸭血。”随后,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店员只给记者开了一张“鸭血款”的收据。

8点45分,记者抬着装有“鸭血豆腐”的红筐走出农大店,将血豆腐逐一掰开。筐内的水温适中,可见未作保鲜处理,从运送到售出,血豆腐已放置达15个小时以上。

在一片散发腥臭味的“鸭血豆腐”内,昨晚标记的六根半截牙签,赫然出现。

稻香村北师大店神秘“鸭血”

记者调查,并非只有稻香村农大店出售猪血做的“鸭血豆腐”。

5月3日上午9点多,稻香村北师大店内人头攒动,提着菜篮子的顾客进进出出。冷鲜食品的柜台里,摆放着大块的鲜肉和两筐血豆腐。

记者自称是单位食堂采购,店员指着大块的血豆腐说,这是猪血,“也有鸭血豆腐卖”。

记者反复强调,来稻香村采购鸭血豆腐就是图个放心,一定要货真价实。

售货员打起保票,“尽管放心,我们的冷鲜肉和血豆腐都是北京中瑞食品厂供应的,保证是真正的鸭血豆腐。”

记者在该店订下20斤鸭血豆腐,对方承诺第二天上午来取货。店员还保证,他们店的血豆腐都是每天上午8点到11点和冷鲜肉一起送来,全是新鲜的。

5月4日早晨7点多,记者来到稻香村北师大店门外,该店尚未营业。

早上8点,该店铺营业开门,大块的冷鲜肉和血豆腐已经摆上柜台。

店铺附近卖早点的人员证实,这家店的货物基本都是早上五六点钟送来,根本不是售货员说的“上午8点到11点”。

上午近9点,记者到店内取货,店员从柜台下一只塑料桶内取出一块一块分割好的“鸭血豆腐”,装进4个塑料袋子交给记者,并开具“鸭血豆腐”发票。

“鸭血6.8元一斤,因为你买得多,按5.5元一斤。”店员笑着说。

随后,记者联系中瑞食品厂,该食品厂工作人员称,他们只做冷鲜肉配送的生意,并不制售鸭血豆腐。

那么,稻香村北师大店销售的“鸭血豆腐”究竟从何而来?

“猪血多兑水就变鸭血”

5月4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位于大兴黄村的中瑞食品厂,询问厂内“有没有做血豆腐的”。经多名工人指点,记者在该厂一处平房内找到制作血豆腐的车间。

距离车间10多米远,就有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一辆运送猪血的罐车停在车间门口,门内不断有污水流出。

记者踩着污水进入车间,一筐筐制作好的血豆腐映入眼帘,左边放着的筐内,分割好的血豆腐体形较大,门右边则放着四五筐体形较小的血豆腐。

三四十平方米的车间内,满地污水。靠墙放有四五个一米多高的铁皮容器,容器下都架有燃气管和燃气灶。一只铁皮容器里,大块的血豆腐摆得满满当当。

见有人上门,车间内两女一男迎上来,记者佯称做饭店生意,每天需要上百斤血豆腐。

“你要多少都有。” 一名男子自称李老板,见来了大客户,满脸堆笑介绍,这里猪血和鸭血豆腐都有,说罢拿起进门处右手边红筐里体形较小的血豆腐说,这就是做好的“鸭血豆腐”。

李老板抓起大小不同的两种血豆腐,教起记者如何辨别,“你看,猪血豆腐气孔大,鸭血豆腐看上去没什么气孔。”

李老板还自称,多家大型超市和饭店的血豆腐都是出自他们家,“我每天做的猪血豆腐和鸭血豆腐都有好几百斤,光今天鸭血豆腐就做了280斤。”

记者质疑,中瑞食品厂只销售冷鲜猪肉,哪里来的鸭类产品。

李老板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自家制作的“鸭血豆腐”的确是用猪血做成的,“我告诉你,市场上的鸭血豆腐都是用猪血做的,现在根本就没有技术能检查出血豆腐是用哪种血做的。”

见记者脸露疑惑,李老板索性拿起两块血豆腐,“就是兑水多少,兑水多,血豆腐就嫩,当鸭血豆腐卖,加水少,豆腐硬实,就当猪血豆腐卖。”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要把猪血做得非常像鸭血,可能会在加工过程使用添加剂。中国农业大学(微博)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李兴民也表示,假的鸭血豆腐基本都是用劣质的猪血或牛血制成的。为了增加血豆腐的防腐性和韧性,不法商贩还可能加入甲醛、工业色素等,会对人体的肝脏和肾脏造成伤害。

售血豆腐须有检疫票据

记者从多家京城知名火锅店了解到,猪血豆腐触手有坚实感,切面气孔较大,吃起来有嚼劲,鸭血豆腐质地平滑,气孔很小,口感细嫩柔滑,而且猪血豆腐越涮越硬,鸭血越涮越嫩,甚至用筷子一夹即碎。

对于记者从稻香村农大店和北师大店购买的两份“鸭血豆腐”,一家知名火锅店的大厨表示都是猪血仿冒。他透露,为了买到真正的鸭血,他们都是去菜市场买成碗的鲜鸭血,让大厨亲自制作。记者表示要拍张真鸭血豆腐的照片时,火锅店老板马上予以拒绝。

5月11日下午,新发地牛羊肉大厅内,有五六家销售猪血豆腐、鸭血豆腐的摊位,所售的血豆腐都是盒装,均3.5元一斤。

一名女摊主表示,市场上不允许销售散装的血豆腐,“盒装的都是检疫合格的,散装的一般都没有检疫。”

而在家乐福超市广渠门店生食区,记者看到所销售的猪血豆腐,都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标签,每斤售价15.3元。

北京动物检疫部门表示,活猪、鸭只要检疫合格,其身体分割部位生产的如猪血豆腐、鸭血豆腐是允许销售的,但销售者须有相关的检疫票据,未经检疫的不允许出售。

5月11日下午,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总部工作人员称,稻香村各个加盟店实行自行取货,没有统一配送。

■ 小贴士  如何鉴别真假鸭血

1、看气孔。真鸭血豆腐在未煮熟时没有气孔,表面光滑。用刀切,切面会有大小不一的气孔。而假的鸭血豆腐在未煮熟时就有蜂窝状气孔,刀切后,切面会出现大小均匀的气孔。

2、看颜色。真的鸭血豆腐呈暗红色,而假的却接近咖啡色。

3、看口感。真鸭血细、滑、嫩,吃在嘴里像豆腐一样。假鸭血往往在加工过程中添加一些淀粉和其他化学品,一般有韧性,可以拉伸,吃起来口感很韧,像果冻一样。

4.夹一夹。最简单的方法是用筷子去夹,夹不断的就是假鸭血,很容易夹碎的就是真鸭血。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4 13:48:43 +0800 CST  
蔬菜保鲜潜规则揭秘:甲醛白菜仅是冰山一角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5日 02:43 新华报业网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的两个毗邻县级市,均因蔬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宋江云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在“中国蔬菜之乡”寿光市热闹举行,高峰期间每天光顾者达20万人次;然而,临近的青州市却遭受“甲醛白菜”之苦。

5月12日,本报记者来到被媒体曝光的“甲醛白菜”肇始之地青州市东夏镇,在交通要道和部分村落随处可见“甲醛有毒,严禁使用”、“违规使用甲醛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等宣传横幅。

在青州白菜主产区的一些村落,临时负责片区的乡镇驻村干部,对过往收菜车辆及蔬菜经纪人登记备案,以便追溯。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菜贩对白菜喷洒甲醛保鲜,暴露的是蔬菜在流通环节中保鲜剂滥用的冰山一角。据东夏镇史铺村一菜农透露,部分菜农在冬季储存生姜时,使用“六六粉”和“敌敌畏”驱虫保鲜,而“六六粉”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作为蔬菜主产地之一,青州乃至其他一些地区对蔬菜的监管,尚有漏洞。

敌敌畏保鲜生姜

东夏镇位于青州市北部,受寿光(蔬菜年产量40亿公斤)辐射,青州北部也是蔬菜主产区。

据青州市的一位官员介绍,东夏镇有1000多亩大白菜,还是远近闻名的有机生姜生产基地。东夏镇的大白菜主要输送到北京、河南、河北、内蒙古、山西等地。

4月28日,山东电视台《生活帮》栏目曝光东夏镇部分商贩,喷洒甲醛对大白菜保鲜现象后,东夏镇派出所29日又查获四辆外地收菜车辆携带甲醛溶液,其中2辆豫P牌、1辆京A牌、1辆鲁E牌。

据东夏镇当地菜农称,由于春夏之交气温较高,此时上市的白菜堆在一起很容易腐烂,很不利于长途运输。

曾被当地民警查处的黑龙江商贩赵明利也坦言,“我这车菜运到廊坊要10个小时。如果不喷(甲醛),白菜就会红根。运过去之后,卖菜还要时间。当天卖不掉的话,第二天就会烂很多,损耗就大了。廊坊的菜贩子也要求用甲醛保鲜,喷过甲醛的白菜根部白净,菜贩喜欢收。”

“前两年自己发送到河北等地的大白菜也采取这样的方法保鲜,这样的潜规则已经存在三四年了。” 寿光蔬菜物流园的一位菜贩坦言。

虽然潜规则已经存在三四年,但对于甲醛喷洒在白菜上的危害,人们却很陌生。青州、寿光的不少官员和菜农均表示并不清楚。然而,世界卫生组织最近确认甲醛为致畸、致癌物质,长期接触将导致基因突变。

除了“甲醛白菜”外,记者在东夏镇调查时还发现有些菜农在冬季储存生姜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驱虫保鲜。

5月12日,东夏镇史铺村一位不愿具名的菜农,正在大棚侍弄刚种下20天的5亩生姜,据他介绍,每亩生姜产量在1万斤左右,由于10月份生姜上市价较低,所以每年产的新姜都要在地窖储存大半年,等待好价格才肯出售。

“刚上市时每斤才3毛钱,如果当时卖,连本都收不回来,储存到来年,价格在1-2元/斤。”

当记者问生姜放在地窖里用什么保鲜时,上述菜农沉默片刻,望了望四周压低声音说:“用‘六六粉’和敌敌畏,‘六六粉’国家不让卖,是违法的。”

“(这些毒农药)一般农资店白天都不敢卖,都是供销商晚上拉过来,菜农自己去取,一袋‘六六粉’40元,进价只需20元,卖药的要赚一倍”,这位菜农说,“虽然国家不让卖,但储存在地窖里的生姜非用这种药不可,不用就生虫了,这边的菜农储存生姜都用这个。”

虽然自知“六六粉”属于国家禁用农药,但他仍对使用过禁用农药保鲜的生姜安全,甚是放心,“没事的,洗一洗就能吃,自己家里也吃地窖的生姜。”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5 10:37:36 +0800 CST  
节省几十元保鲜成本

“菜贩和菜农均采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保鲜农产品(7.11,0.37,5.49%),违禁保鲜剂成本低是重要原因”,当地一位蔬菜行业研究所人士这样认为。

以“甲醛白菜”为例,一小车白菜只需喷洒半瓶甲醛溶液即可,其成本价仅为3.5元。

赵明利曾表示,“一大壶甲醛溶液约2.5升才7元钱,一车10吨白菜用半壶就够了。”

东夏镇一村级市场菜贩王女士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说:“一车10吨的蔬菜,成本价一万五六千元,如果用冰瓶的话,需要100个冰瓶,每个冰瓶0.35元,保鲜成本需要35元;如用风筒的话,一车需要20个风筒,每个风筒4元,保鲜成本就需要80元,而且冰瓶和风筒既占位置又增重。”

看似不高的保鲜剂成本,然而,菜贩们为了节约,还是选择能省几十元钱的甲醛。王女士说,还是因为白菜价钱太低了,现在一般七八毛进价,卖价也不高,一元以上。

据本报了解,在去年,菜价常常更低。同样是2011年四五月份,山东省青州市东夏镇种地的农民, 三亩地里3万斤的大白菜,被菜商一斤7分钱的价钱买走;有些村民家里的菜根本没有人要时,只能碾碎了在地里当肥料;或者让人拿去喂猪。

在之前的2010年秋天,当地白菜却是七八毛一斤的价钱。菜价的暴涨暴跌,令菜农和菜贩无所适从,都不愿加大保鲜投入。

怎样让蔬菜囤积起来卖个好价钱,菜农们自己想土办法——成本低,见效果。

生姜在地窖中使用“六六粉”和敌敌畏的保鲜办法的出炉,也是这样。

东夏镇史铺村的一位菜农告诉记者:“5万斤生姜放在地窖里,需要用20

瓶敌敌畏和300斤‘六六粉’,敌敌畏打开瓶盖放在地窖四周,堆两层生姜洒一层‘六六粉’。一瓶敌敌畏10元左右,300斤‘六六粉’300元,驱虫保鲜的成本在500元左右,分摊到每斤生姜上成本就可以忽略不计了,而10月上市时的生姜价格和半年后的价格就相差很大了。”

在蔬菜逐渐集聚为产业的寿光,由于走访地区有限,本报采访中并未掌握蔬菜等直接使用违禁保鲜剂的证据。

前述寿光物流园菜农称,最近两年他不再使用甲醛为白菜保鲜了,“到广州、新疆这么远的地方,甲醛保鲜并不管用,必须用冷库车。”

当然,这是壮大了的蔬菜工人们,然而这对分散的小户经营菜农和小散菜贩而言,确是不可企及的保鲜设备。

保鲜剂标准缺失

甲醛等保鲜剂之殇,当地监管部门缘何未起到应有作用?

“去年到今年青州市农残检测的合格率是99.5%。在蔬菜上市前,农业局要对全市蔬菜进行抓阄抽检;当蔬菜进入目的地市场时,也会进行一次抽检。”青州市农业局检测中心主任朱树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为何两道防线还是难以确保蔬菜的安全呢?朱树兴说,目前蔬菜检测主要是检测农残是否超标,由于国家对保鲜剂没有明确标准,在抽检过程中并不对保鲜剂进行检测。

寿光市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信俊仁也表示,目前市场上的蔬菜大部分只能做到速测(专门检测仪器两小时内出结果),并不清晰知道蔬菜中残留的具体成分,仅能测出总农药成分是否超出国家标准。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也没有明确提出可使用的保鲜剂、添加剂范围和剂量,只是提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然而,相关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并不十分明确,而且甲醛检测目前并未纳入我国农产品检测范围内。

有不便具名的农业专家建议,甲醛本身不是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仅不能用于食品中,也应明确不能用于初级农产品中。政府部门应尽快评估白菜等农产品运输过程中使用甲醛的危害性,并健全法规加以规范。

保鲜剂、添加剂检测标准的缺失,导致监管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以及事后追溯处罚的责任难认定。

东夏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玉庭向本报介绍,5月5日,东夏派出所在摸排时,现场查获了黑龙江商贩赵明利使用甲醛溶液喷洒大白菜。

“当场没收了甲醛溶液,并对已喷洒白菜做了无害化处理,没有对他进行处罚,就放行了”,张说,当时未予以处罚主要是国家没有标准,喷洒甲醛后的白菜是不是有毒有害食品也没有哪个部门能给出准确的答复。

“刑法144条中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张玉庭搬着厚厚的《公安民警常用法规手册》说,但由于没有哪个单位能够认定白菜喷洒甲醛保鲜是不是有毒有害食品,所以该案件还在侦查阶段。


张玉庭称,5月6日,在咨询了有关法学专家后,有了初步的处理意见,“我们对两个涉案经纪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进行了刑事拘留。”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5 10:38:57 +0800 CST  
@索亮 2012-05-14 17:09:36
有时候,很多事情过后发现,或许也并不值得生气恼火吧。
有时候,仔细想想的话,或许会发现——有了困难,其实责任也都在自己吧。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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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内耗,为什么勤劳却不能致富,都内耗了。大家想的都是怎么占便宜,而不是创造财富。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5 10:39:43 +0800 CST  
江西人造猪耳经检测主要成分为明胶与油酸钠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5日 00:51 中国网络电视台
明胶猪耳朵 油酸钠
CNTV消息(网络新闻联播记者 袁育堃报道) 近日,江西赣州市民买到了人造猪耳朵,并网上发帖怀疑是明胶和塑料(9720,-150.00,-1.52%)所制。5月14日,网络新闻联播记者从江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到,经江西省相关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和有关专家鉴定,由赣州市日前查获送检的非法加工卤猪耳朵为假猪耳朵,主要成分为明胶和油酸钠。公安机关已视频:江西赣州发现人造猪耳 疑用明胶塑料制成来源:东方卫视《看东方》介入调查,对非法加工假猪耳朵的杨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记者从江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到,为了科学慎重起见,从赣州送来的疑似假猪耳朵别分送往江西省内两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经过几天的检验,两家检测机构得出的结果均证实这一批次猪耳朵的主要成文为明胶和油酸钠。其中,油酸钠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和新资源食品,属不得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

据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化学相关专家介绍,油酸钠属于一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此项成分未出现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中,也就是说,油酸钠是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使用。不法分子添加油酸钠,为了让假猪耳朵从色味上更逼真(白色至略带黄色粉末或淡褐黄色粗粉末。油酸钠有特殊的味道和气味,貌似牛油),让市民在食用的过程中不容易分辨其假冒成分。但含有金属性的纯油酸钠具备精良的去污作用,作用到人体内对健康影响可想而知。

据了解,之前贩售人造猪耳的杨某被取保候审,罚款5000元钱。而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对非法加工假猪耳朵的杨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3月30日上午,江西赣州市民刘先生的母亲在菜市场买了10元钱的猪耳朵。拿回家之后,刘先生发现,这次的猪耳朵和平时的不一样,不仅有股难闻的化学品味道,而且一撕就破。他联想到曾看过有关人造猪耳朵的报道,怀疑母亲这次买的就是用明胶和塑料制成的人造猪耳朵。

4月1日,赣县工商局梅林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到光彩农贸市场巡查并查获了人造猪耳朵摊贩。并于5月初送检。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5 10:40:25 +0800 CST  
多地铬检测打折:大量企业超标胶囊或被秘密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6日 03:06 中国网
王卓铭

5月15日,本报独家获悉,大量企业涉及铬超标胶囊,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而是在地方药监部门监督下“秘密解决”了。

2012年5月11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知精神,应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请求”,要求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配合召回。

在同一堂公司向辽宁省药监局递交的报告中,同一堂明确表示:“黑龙江省药监局检测出我企业不合格胶囊为15个生产批次”,其中包括天杞补肾胶囊、参灵通胶囊等品种。然而这一信息并未在国家药监局、黑龙江和辽宁省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虽然目前曝光的只有这一份通知,但这一情况印证了此前知情人士向记者披露的信息,即“国家药监局只公布了超标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对于一般的超标产品,则由地方药监部门或企业自行处理,不再公开披露”。

政策乏力

“5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胶囊药品的抽检评估工作,若发现铬超标的产品,依法从重处理。”

此次发文件要求召回的哈尔滨同一堂创建于1995年,公司宣传材料称年产值达4.8亿元,公司几款主要产品都是胶囊剂。

同一堂提请辽宁省药监局召回所有胶囊产品,除已被检测出不合格的15个批次外,还主动召回其他18个批次胶囊剂。但这一信息并未在各级药监部门以及公司官网上予以披露。

“这一行为是按照国家药监局的最新要求的。”一位制药企业人士介绍,“国家局规定,5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胶囊药品的抽检评估工作,若发现铬超标的产品,依法从重处理。”

国家药监系统4月27日公布了10个“严重超标”胶囊产品。有消息称,公告只披露了铬超标几十倍以上的“严重超标”产品,对于超标幅度不大的药品,企业自行组织召回。同一堂应该正是贯彻这一思路的制药企业之一。

5月8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召开全国视频工作会议,布置铬超标产品召回工作,这次会议的内容同样未对外披露。

多位药业人士判断,国家药监局的思路是:在多轮抽测和企业自检的基础上,企业自行召回问题产品,但设定5月底的再次抽检,届时将“零容忍”。

国家局的抽检覆盖率将决定5月底检测的效果,而根据此前已经披露的抽检信息,这一覆盖率并不让人乐观。

5月14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通知,称依照国家要求将对企业药品进行抽检,但对“国家局已经抽检的企业”,给予免检资格。通知显示,国家药监局共抽检了辽宁省45家企业的产品,包括辉瑞、美罗药业(6.59,0.00,0.00%)、东北制药(8.24,0.00,0.00%)等知名企业。但根据辽宁省药监局公布的名单,全省仅2010年换发生产许可证的制药企业就有255家,这表明上次抽检的覆盖率不足18%。

为过关企业纷纷寻求地方药监部门的“帮助”,一些地方也可能将硬指标“软化”。

根据国家要求,对4月30日前上市的产品,“在企业自检合格后”各省市药监局监督抽验比例应不低于生产批次的3%;对5月1日后上市胶囊产品,监督抽验比例应不低于20%。

而上述辽宁省药监局通知中,要求对“在库或已销售药品抽样3批次以上”。相对于3%的国家要求,3批次打了折扣。

监管尴尬

“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分析,目前存在一些企业自检水平不高、各地自检和抽验进度不平衡等问题。”

药监部门的抽检当然是证明药品合格最有说服力的方法,但实际很难做到。

修正药业新闻发言人李佳表示:“地方药监部门的检测进度较慢。吉林省权威的铬检测设备,长春和通化各有一台,目前几乎都是满负荷运转。一天实际只能检测12个批次。”

国家药监局有要求,“6月1日之前没有完成批批检的药品批次,一律暂停销售使用”,但对于批批检测的标准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各地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例如陕西等省份,依据企业自行提供的检测数值,认定其是否合格。

这些打折扣的事实背后,有着无法言明的苦衷。目前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的省市级药监部门手中,每省各只有两台高精度的铬检测设备。通过简单的计算不难发现,如果要求辽宁省严格按照其自定的每家企业“3批次”的标准,对现有的255家企业进行抽检,即便扣除45家免检企业,其检测时间也将长达52天。

从4月15日铬超标胶囊事件爆发,到国家药监局规定的6月1日大限之期为止,一共也只有46天时间。在这样的检测条件下,难度之大,有药企形容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李佳表示:“吉林省药监部门派驻专员,进驻修正药业监督。现在企业用自购的先进设备检测,地方药监部门认定我们的检测数据。由于产品出现过问题,因此修正被盯得非常严格。”

但对于大量未被曝光的企业来说,驻厂监督员制度结合企业自检这一模式能否奏效,很难保证。

国家药监局通知中也承认,“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分析,目前存在一些企业自检水平不高、各地自检和抽验进度不平衡等问题。”


上述药企人士表示:“国家抽检范围不大,地方检测进度缓慢,只能依赖企业自检。”胶囊剂铬检测最终回到原点。面对这样的尴尬局面,似乎各方都没有更好的办法去破解。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6 09:23:39 +0800 CST  
不会批量检测,出了问题,再拆开测吗?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6 09:24:17 +0800 CST  
奶业专家曝部分奶农违法添加二氧化氯保鲜生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7日 08:44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记者 李秀婷 实习生 孙琳
●我在广西考察,发现当地奶农和奶企普遍在生奶中添加二氧化氯,可以让牛奶放一两天都不会臭,不过在广东确实还没有发现这种添加

●一个宿舍里有人得了传染病,当然不能瞒着。大家得知情况后,自己会去检查,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肯定是有恐慌的

●现在就是要清理门户,发现一个就把他拎出来处理掉。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保护少数出事企业,整个行业都一块毁掉了

■链接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指出,稳定态二氧化氯作为食品添加剂,功能为防腐剂,只能用于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仅限鱼类加工)三类,不包括添加到牛奶中。

被称为“中国奶业第一炮筒”的广州市奶业协会会长王丁棉,曾是活跃在媒体上的知名人物,但最近几个月他回避了很多媒体的采访。他坦承,自己因为直言,受到了很多压力。

5月8日,王丁棉接受了南方日报的专访,直抒自己对目前奶业现状的看法。他还透露,经过他的调查发现,目前一些奶农奶企违法使用二氧化氯用作生奶的保鲜剂。

“皮革奶”7年前已曝光

南方日报:最近“皮革奶”受到很高关注,往牛奶里添加这种水解蛋白,在业内是偶然现象吗?

王丁棉:牛奶中添加水解蛋白早在2005年就被揭发了。国外有相关的技术从皮革里提取蛋白粉,我们叫做水解蛋白。但国内都是用土办法,用石灰、硫酸泡,再冷冻、褪色等等,七八个工序下来,皮革边料脚料就变成一种食物添加剂。水解蛋白添加到牛奶奶源中,可以增加蛋白含量。这种造假牛奶是正规牛奶利润的七倍。

2005年,在广州市科协组织的科技大会上,我做了关于食品安全的报告,其中就提到了这件事。上海一个记者就去调查,买当地的牛奶去化验。化验结果一出来,当天晚上,他就把报道写出来。

这篇文章出来当天,山东省工商局就行动检查,搜出了28500盒造假牛奶。当时,记者调查出大概有100多个品牌造假,那时水解蛋白很猖狂。

相隔不到半年,北京工商局又出现了这样的产品,北京工商局又打了一次假。国家真正下文件打击水解蛋白,是在2009年。

南方日报:据您所知,业内还存在哪些没有被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呢?

王丁棉:2011年3月份,我在广西考察,发现当地奶农和奶企普遍在生奶中添加一种叫做二氧化氯的化学药品,本身无色无味,放在牛奶里可以让牛奶放一两天都不会臭。

按照我国目前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二氧化氯只能用于果蔬和部分水产品的防腐保鲜,并不允许直接添加在牛奶内。而乳品厂使用二氧化氯也多用于生产设备和环境的消毒。

从广西回来后,我一直在广东进行调查,无论大户小户,我一有机会就会问他们,有没有见过、听过、有没有使用过这种东西。他们说没有,我就去他们生产现场亲自看。不过在广东确实还没有发现有这种添加。

目前对牛奶的检测项目里并不包括二氧化氯。我已经将这个情况报告给了有关部门。

对违法企业处理太迁就

南方日报:目前公众对国内的乳制品确实都持有一种恐慌的态度。

王丁棉:这种恐慌是一定会有的。就好像一个宿舍里有人得了传染病,当然不能瞒着。大家得知情况后,自己会去检查,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肯定是有恐慌的。

虽然不是所有的企业和厂家都存在问题,但如果个别企业有问题,你却不把问题查出来,消费者会怀疑整个行业都有问题。

食品安全事件,不是一家企业出事,而是整个业内的事情。大家不是对某个品牌否定,而是对整个行业的行情失去信心,有了恐慌心理,没有人敢买、敢消费你的产品。

我们现在就是要清理门户,发现一个就把他拎出来处理掉。这样就起到一个净化坏境的作用。千万不要因小失大,如果保护少数出事的企业,整个行业都一块毁掉了,那就很可惜。

政府主要是制定规则,企业就要按照这个规则去做。如果检测出不合格的就立即清理。在国外一检出犯错,就立即开除出市场,我们在处理这些问题企业上太迁就了。

南方日报:目前对乳制品行业的监管存在哪些问题?

王丁棉:政府只能通过偶然的抽检来发现问题。来检查的时候,问题企业就做得好好地给你看,送检的时候送好的产品给你检。但卖的又是另一种。从整个食品安全的整治来看,靠质检部门抽检发现的问题,连1/3都不到。

目前国内对奶业的标准定得太低了。标准低,政府管理就轻松。标准制定严格,管理力度就大,成本就重。就像考驾照,放得松就好过,考得难你就很难考过。

有的检测项目实际上我们根本没有制定标准。比如在牛奶中添加激素,激素不是一种药品而是几十种,但政府只能检查其中的1/3。技术手段上不去,又没有标准,那怎么管理?

南方日报:有什么办法能真正约束这些企业?

王丁棉:现在的食品管理就像打击贪污腐败一样,是靠检举揭发才打击的,不举报就不立案。所以真正的问题是靠业内,靠媒体,靠企业、员工的良心揭露出来的。

行业内的自检,我认为正能量很大。因为它来自行业内部,可信度、真实度和媒体的效应很高。但目前这种力量太微小。

有5%不安全也不得了

南方日报:目前市场上有多少的奶制品是安全放心的?

王丁棉:根据我的判断,现在的乳制品至少有95%是可以安全饮用的,但只要有5%的不安全,也是不得了的。牛奶是需要100%有保证的,99%都不行。

牛奶出问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人为添加了某些东西,往牛奶中添加双氧水杀菌就是一个例子,现在吃下去还不死,但是积累下去就会有癌变的可能。

另一种是生产中麻痹大意。像黄曲霉毒素超标,就是饲料出了问题,很可能就是在生产中粗心大意造成的。但问题企业死不承认,对外宣传虚假,但自检根本就没有该项目的检查。

南方日报:在牛奶中还会不会检测出其他的违法添加剂?

王丁棉:三聚氰胺之后,政府加大了检测力度,每一年的抽检比之前增多了几十倍,现在一年有几万人次。这对行业有震慑作用,现在绝大多数企业不敢用三聚氰胺了。

现在的乳制品主要还是依靠企业的自检。但按照目前这样管理,未来三五年或者十年内,可能还会有新的违法添加行为出现。

检查是一个手段,但是生产过程的控制才是关键。只要企业整个过程都按照规矩去做了,根本不可能出现问题。当然,不定期抽检还是非常必要的。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17 14:33:41 +0800 CST  
卫生部与农业部就我国农药残留标准问题答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1日 17:51 卫生部网站
2012年4月28日上午,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就近期社会关注的茶叶农药残留问题与媒体进行沟通交流。参加会议的专家有: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张旭东处长、农业部农产品(6.82,0.00,0.00%)质量安全监管局董洪岩处长、农业部种植业司李文星处长、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简秋研究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季颖研究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君副研究员。以下为通报和答问文字实录:

张旭东: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通气会,也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关心和支持。最近,相关媒体报道了茶叶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等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做进一步沟通,希望各界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我主要介绍一下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问题三个方面的情况。

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职责分工。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部、农业部制定。为做好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工作,卫生部、农业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相关机制和工作程序。2009年9月联合印发《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监督函〔2009〕828号),明确规定了农业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与规程的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复审、解释、档案、制修订经费的管理等;负责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向国务院指定的负责对外通报和评议工作的部门提供通报所需资料,提出答复评议意见,并对其他世贸组织成员通报的涉及农药残留的标准提出评议意见;负责组织农药残留专业工作组对标准进行审查形成标准发布稿,并负责标准解释。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共同发布和废止农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与规程标准。因此,卫生部、农业部在农药残留标准方面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不存在管理不一致和标准矛盾的问题。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卫生部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高度重视,会同农业部等多个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许多工作也得到了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主要有五个方面工作进展,一是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二是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多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审查工作;三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制定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四是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有关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公布了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速冻面米制品等187项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数千项指标。对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严格规定,撤销过氧化苯甲酰等过时食品添加剂品种。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清理工作,共清理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公布107项可用于包装材料的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五是正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在食品标准清理的同时进行科学规划,指导未来几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现在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大家提出的很多针对性建议,我们将在规划中积极采纳;六是我国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的主持国,去年还担任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委,通过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问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包括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工作程序。卫生部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的社会参与与公开透明。在标准立项阶段,广泛征求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产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意见,注重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衔接;在标准起草全过程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多学科专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各方意见和建议,鼓励公民、法人、专家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在标准正式公布前,还在卫生部网站上再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在标准的审查、发布阶段,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对标准草案进行审核,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公布。前面我已经介绍了这个委员会由350多位医学、食品、营养、农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包括在各相关领域的权威科学家、工程院院士。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并充分借鉴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居民的膳食特点,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以保证标准各指标安全可靠。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22 13:52:20 +0800 CST  
董洪岩: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上午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对农药残留标准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向各位简要介绍一下农药残留标准的有关情况,分成四个方面:

一是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的情况。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卫生部、农业部共同发布了315项限量标准,并且对2009年之前发布的农药残留限量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涉及到农药残留限量的进行了清理,现在清理的结果是,涉及到农药残留限量1795项,在2011年组织制定了209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新制定的还没有发布,正在程序之中。到目前为止,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总数达到了2319项。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的原则完全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农药残留标准的原则,也就是遵循残留的风险评估原则,并根据我们国家农药登记的情况和居民膳食消费的情况,这些标准都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同时会兼顾考虑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国际标准和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标准制定严格按照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WTO通报、以及经过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查委员会审议的程序来进行。

二是关于近期媒体报道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情况。前一段时间,绿色和平组织发布了2012年茶叶中农药残留调查报告,他们发布的检测结果,我们经过了梳理和分析,分成三类情况来看。一类是我国有限量标准的,应该讲,检测的数值和限量标准比较,检测数值是比较低的,都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第二类是参照日本的肯定列表检出的29项农药残留,肯定列表中有21项有限量,这21项也都符合。第三类是其他8项,是任何国家和国际组织目前都没有制定相应的限量标准。在调查报告中提到了三种限量农药,分别是硫丹、灭多威、三氯杀螨醇,应该讲,这都是先后被禁止的, 2011年6月15号,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1586号公告,撤销了硫丹、灭多威在茶树上的登记。但硫丹、灭多威没有撤销在其他作物上的登记,在茶树上不得使用,但在其他作物上还是允许使用的。1997年6月,农业部发布了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的通知,2002年又发布公告重申了一下,规定三氯杀螨醇不得用于茶树上,但仍然可以用于柑桔上。

硫丹这个药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茶叶中的限量原来为30mg/kg,欧盟和日本也规定为30mg/kg,我国的规定与其一致。2011年,卫生部、农业部发布公告,将茶叶中的硫丹修订为20mg/kg,我们这个标准是严于欧盟和日本的。2011年7月,中国向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提供了茶叶中硫丹的残留数据,并经过联合国(微博)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的科学评估,将茶叶的硫丹限量从30mg/kg调升到了10mg/kg,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调整,2011年,我们也对茶叶中的硫丹限量进行了调整,调整为10mg/kg,已经经过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向WTO通报,按照标准制定程序,将于近期经过审查后正式批准发布。

第二个禁止的药是灭多威。国际食品法典尚未制定灭多威的残留限量,欧盟不是茶叶的生产国,并且没有对灭多威这个药进行登记,因此欧盟执行的是一律标准,0.1mg/kg。国际上很多国家在没有经过评估的时候制定这个一律标准,很大程度上是保护国内产业,应该讲完全是从贸易保护的角度考虑的。卫生部、农业部2011年发布灭多威残留限量是3mg/kg,我国是茶叶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贸易国,确定这个指标是经过严格评估的,达到3mg/kg的要求,完全能保障茶叶的消费安全。

第三个取消的药是三氯杀螨醇,已经取消了一段时间。国际食品法典规定,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是50mg/kg,欧盟规定是20mg/kg,我们国家还没有制定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主要是三氯杀螨醇禁止使用时间比较早,并且从近些年对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监测数据来看,数值都比较低。之前我们也具体查了,它的最大检出值为0.25mg/kg,我们虽然低,但是现在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上大家的高度关注,农业部和卫生部也正在组织开展茶叶中三氯杀螨醇的风险评估和限量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是撤销农药登记,即该种农药停止使用,为什么制定残留标准,也就是它和残留限量标准之间的关系。撤销的原因,各个国家在撤销某种农药的登记和使用时,在考虑农药安全性的同时还要考虑很多其他因素,比如农药生产厂是否提供农药登记的申请、农药使用技术水平、农作物的品种结构、气候及病虫害发生规律和农药产业政策等。我国在撤销这些高毒农药的登记,禁止这些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除考虑到保障安全的因素外还考虑到保障农业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农民用药时的健康和安全等因素,并且关注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我们国家种植规模还比较小,农药使用技术水平还比较低,超剂量、超范围、不按间隔期用药和采收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这对农产品的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还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隐患;第二个撤销农药登记的原因主要是引导产业科技创新,从目前我国农药产业发展的现状来看,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已基本可以满足国内农业生产的需要,淘汰部分高毒农药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我们有目的地从政策层面引导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生产低毒、高效、环保的农药。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22 13:58:06 +0800 CST  
要说明一下,禁止使用这些农药,为什么还要制定限量标准呢?目前各个国家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检出限或者规定不得检出的政策,包括欧盟这样的主要农产品进口国,也是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根据本国贸易的需要灵活制定残留限量标准。我国在茶叶上禁止使用的农药没有规定不得检出,制定了限量,主要是基于以下四点考虑:一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目前制定的硫丹和灭多威的限量是20mg/kg和3mg/kg,都是根据我国茶叶中残留的实验和居民消费的数据,应该讲,在每个阶段都是经过科学评估的,所以达到这个要求,安全是有保障的。第二是从我国茶叶产业的发展和出口贸易的角度考虑,茶叶是我国的优势出口产品,在制定茶叶农残标准时,原则上我们尽量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保持一致。如果我们根据禁限用的政策制定从严标准,比如低于食品法典的标准,我们这些产品出口到任何一个国家时,进口方都会首先要求要满足我们国家的国家标准规定,无形之中我们自己就给自己设置了这个技术壁垒,造成一种贸易的障碍。第三是从政府监管的角度考虑,虽然这些药禁止使用了,它使用的时候都是行为违法,但是要为政府检验提供依法依据,就是判定结果是否达到要求。第四是从生产的实际出发,坦率地讲,我国由于过去为了单一追求数量,长期大量使用现在禁用的农药,在生产的环境中主要是水和土壤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一些残留,加之硫丹、灭多威、三氯杀螨醇这些药虽然不得在茶树上使用,但是其他作物上仍然可以使用,如果相邻种植,由于气流、风等一些因素,飘移是不可避免的,一定会导致茶叶中还存在一定残留的可能。因此,目前制定这些标准,第一个是保障安全,第二个是符合生产的实际状况,从而达到制定标准重要两个方面的目的,一个是保障安全,一个是还要促进产业的发展。当然,这些标准的指标确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会根据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根据科学研究的结果和生产贸易的一些实际情况做一些适时的调整和修订。

四是农业部采取的措施。农业部在推动茶叶产业发展的同时,关于对出口优势的茶叶产品非常关注茶叶的质量安全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性措施,一是强化农药的管理,确保农药的产品质量,取消了一些农药在茶叶上的登记。二是加强农药的安全使用指导,大规模开展茶园的安全用药和宣传,并且农业部建立了标准茶园,积极开展茶叶的“三品一标”认证,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产业化统防统治病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因农药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三是大力推进公共质保和绿色质保,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生态措施,防治茶树病虫害,从源头上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四是完善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目前茶叶中涉及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已经制定出来27项。从各个方面,经过努力,我国的茶叶质量状况总体上是高的,是安全的,应该讲是好的、是有保障的。下一步农业部将在加快茶树上推广使用低毒、高效、低风险的农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从源头上提高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同时我们也制定一个原则,加快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涉及到的茶叶中的农残标准,同时转化食品法典其他所有的农残限量标准,加快我们国家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完善我国农残的标准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消费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我就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刚才提到了卫生部和农业部在标准方面分工明确,能不能再具体地介绍一下怎样明确分工的?

张旭东: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卫生部、农业部负责制定、公布。因为农药、兽药是农业生产中的主要投入品,既要考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依据,也要考虑实际农业生产中的使用情况,所以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公布方面,2009年9月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制定了《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监督函〔2009〕828号),明确规定了卫生部和农业部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公布过程各个环节的分工和衔接。这个文件是公开的,可以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22 14:00:32 +0800 CST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角度看,农药残留标准要依据哪些方面?

简秋:感谢各位媒体给我们这个时间和机会让我们来向大家介绍这么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从现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的评估依据或评估程序以及现在国际上通行的程序或评估依据来说,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四个步骤,我们国家现在农药残留标准的评估也是遵循这四个步骤来进行的。

第一步,通过动物代谢试验来确定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我们通过对哺乳动物的饲喂实验,确定农药进入动物体内后,在动物体内的代谢过程和它主要分布在动物的哪些器官中,同时我们还要看农药进入动物体内以后是否存在致畸、致癌或会影响到遗传和生殖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制定一个安全的摄入量,也就是人通过食物每天间接摄入农药的允许摄入量,简单地说就是如果超过这个允许摄入量对人体健康是有风险的,如果在这个允许摄入量的范围之下,对人的安全是有保障的。

第二步,通过植物代谢试验确定农药到植物体内以后在植物体内的代谢和降解过程,同时还要明确它到植物体内以后分布在植物的那些器官上,因为植物有根茎叶花果实。作为食物这一部分,对应每个作物都是不一样的,绿叶蔬菜吃的是叶,像萝卜这一类,我们吃的是它的根,我们要确定的是农药进入植物体内以后主要残留在它的哪个部位,这个部位是不是我们人作为食物的部位,在此基础上还要确定在这个部位的农药残留量有多大,即除了定性还要有定量。

在前两步确定的基础上,第三步要确认的就是中国人膳食消费的量和结构。作为我们中国人来说,可能我们日常摄入的食物除了有粮食作物、蔬菜水果、植物油料,可能还涉及到茶叶及其他的做饭用的调料。所有的食品在中国人的消费习惯中,每一个人一天要摄入多少,摄入多少粮食作物、摄入多少蔬菜、摄入多少水果,分门别类的有一个数值和比值。在这三项数据都得到确认的基础上,我们第四步就是进行计算,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风险评估,我们计算出人一天间接通过这些食物摄入到的农药在我们体内总的残留量,把这个总的农药残留量和第一步得出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进行比较,当每天摄入量不超过每日允许摄入量时,它就是安全的。如果这个比值超过了每日允许摄入量,我们的安全预值确定为百分之百,如果超过这百分之百,就说明它对人的健康存在风险隐患。如果我们在评估的过程中发现有超过百分之百预值的农药,就会转入到农药登记环节,去调整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施用剂量,施用次数或安全间隔期,我们通过减少剂量、减少次数、延长安全间隔期等措施,把残留量降低下来,符合我们的健康安全和风险控制的需要。这就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目前来讲,国际通行的办法都是这四个步骤。

借此机会我想说明一下。刚才我介绍的制定或评估一个农药残留量是不是对人体存在健康风险的时有四个步骤,其中有两个步骤的数据会影响到各国农药残留标准间的差异。一是农药在一个国家使用的剂量与这个国家所处的气候带和病虫害发生的规律以及种植的农产品结构有关系的,所以各个国家对同一种农药的推荐使用量都不一致。第二是每个国家的膳食结构不一样,像欧洲人,可能土豆、洋葱的摄入量比亚洲人多很多,这个膳食量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两组数据上的差异,所以同样的农药在同一个作物上各国制定出来的残留限量标准是有差异的,这个差异是体现了科学性,如果是完全没有差异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不是特别严谨或特别科学。这就是为什么各个国家的农药残留标准会存在差异性的基础依据就在于此。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张处长,今天的通气会是对于媒体报道有争议的地方作出了一一回应,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可能会关心这些标准规定能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权威部门,咱们有怎样的态度?谢谢。

张旭东:应该说现在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标准,我们的标准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广泛支持。为做好标准工作,一方面,我们在制定标准的时候就非常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也包括了消费者和权威科学研究机构的意见。第二方面,我们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10个专业分委员会、350多名权威专家组成,其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两个分委员会负责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在标准制定的安全性评估科学依据方面,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是一致的。第三方面,为便于社会正确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标准公布之后,我们也非常注重标准的解疑释惑工作。一般会配发标准问答,用更加通俗的语言介绍和解读标准,使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理解标准出台的背景、和国际标准的比较等情况,便于标准的贯彻实施。我们在出台标准的同时也加大宣传力度,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动员或促进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和支持标准的工作。

大家对食品安全标准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非常关注。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们制定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都是有科学依据和风险评估基础的,我们也会根据食品产业发展和新的风险评估依据,对这些标准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目前,我们正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尤其是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食品安全法》公布之前的食品相关标准有4900多项,我们也希望能够尽快完成这些标准的清理整合,统一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22 14:18:01 +0800 CST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一个有关高毒农药的问题,刚才介绍了,现在替代的条件已经具备,请问高毒农药到底有多少种?现在有多少种有替代品?现在替代的情况怎样?还有多少种还没法替代?我们在高毒农药方面是怎样监管的?今后怎样鼓励企业多使用替代农药?另外,在高毒农药方面,我们和国际标准的衔接是怎样的?风险评估中心有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安排?

李文星:从80年代开始到现在,我国淘汰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共33种。去年6月我们会同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1586号公告,淘汰禁用了10种高毒农药。在这之前,咱们国家允许使用的高毒农药是22种。我们通过认真论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和农药产业的实际情况,有10种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比较充足,所以去年进行了淘汰,现在是停止生产,到2013年10月31日停止销售和使用。另外12种,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替代产品,仍允许生产和使用。对于这12种农药,我们将继续论证,一旦哪个产品的淘汰时机成熟时,一定会启动淘汰程序。

关于加强高毒农药的管理措施,应当说,加强高毒农药管理的主要目的还是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一是农药产品质量抽检,重点抽检产品中是不是有高毒农药成分,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再就是从经营环节着手,在蔬菜主产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高毒农药的实名购药,确保高毒农药可追溯。三是保证安全使用,加强对农民安全施用高毒农药的指导

关于鼓励生产使用替代农药的措施。我们近两年启动了低毒生物农药推广示范项目,对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的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低毒农药。

另一方面,我们也鼓励企业去生产、登记低毒农药、生物农药,我们最近对《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中涉及生物农药的方面做了一些修订(尚未出台),采取一些措施鼓励企业去生产、登记生物农药。

简秋:现在使用的高毒农药有33种,从国家标准和已经制定但还没有颁布的国家标准当中,已经有20种农药制定了残留限量标准,还有13种没有制定标准,但全部列入我们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计划当中,2012年已经有4种正在制定过程中。

其次,我想回答一下我们的高毒农药标准和国际CAC标准的衔接。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的主席国,我们主持这项工作,到今年已经第6年了。在这6年的过程中,我们对于高风险、高毒农药的限量标准,在制定或修订时,尽量考虑到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进行同步对接。刚才董处长在介绍的时候曾经提到过硫丹的例子,国际食品法典做出修订以后,中国同步做出了修订。

另外我还想告诉大家,我们中国作为CCPR的主席国,我们不仅在跟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进行被动的对接,同时我们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制定当中,硫丹就是我们国家提出申请并提供所有安全评估数据制定的第一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同时,今天正在上海召开的第44届 CCPR年会,审查了四项由我国申请制定的农药残留标准,其中有甲胺磷,这是我们国家在80年代第一批禁止的高毒农药,2010年,我国提供了全套安全评估的数据,经过JMPR专家组评估以后,今年已经提交到CCPR大会上讨论并通过这项限量标准。也就是说,我们不仅在与国际标准进行被动的对接,同时我们还主动地参与国际法典标准的制定中,尤其是高毒、高风险农药的限量标准。从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角度,一是保证我们的安全,二是增强我们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我国在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话语权。

新京报记者:我问一个关于灭多威的问题,材料中说“CAC尚未制定茶叶中灭多威的残留限量”,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CAC里,灭多威是禁止检出的?

简秋:不是。国际食品法典作为一个中立的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机构,这个机构里制定的任何一项标准都不带有政策立场的导向,它的宗旨是保证食品贸易和农产品贸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所以在国际法典标准中没有不得检出或一律限量的标准。为什么没有制定灭多威在茶叶上的标准呢?主要是没有国家向它提供进行风险评估的数据。它作为一个国际组织,要制定某一项国际标准的时候,首先需要它的成员,愿意给法典组织提供一套安全评估数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才能评估和制定这个标准,因为没有成员国给他们提供这个数据,所以到目前还没有制定在茶叶上的灭多威限量标准。

新京报记者:在欧盟,是不是灭多威已经全面禁止在茶叶上使用了?

简秋:首先是欧盟本身就不生产茶叶,它的茶叶大部分进口自中国、斯里兰卡和印度,这几个国家是它主要的茶叶贸易伙伴国。其次,欧盟对于没有在他们国家登记的农药实行的是一律限量标准。这个一律限量标准可以说不是一个安全值,因为它没有经过风险评估,它只是一个国家为了满足它的贸易需求制定的一项管理措施,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它制定这个标准不是从安全性的角度考虑,而是从贸易利益考虑,制定了这项标准,在不需要的时候可以不用,但是一旦在贸易上有了纠纷,需要的时候,可以把这个一律限量标准拿出来,作为谈判的砝码来使用,所以它的这个0.1mg/kg和我们的3mg/kg是没有任何可比性的。 WTO成员国之间限量标准的制定都要按照官方评议的程序通报其他国家,把所有用于风险评估的数据提交给其他成员国的专家去评估,所以其他国家制定的哪项标准,哪些是有评估数据的、哪些是没有评估数据的,对于WTO各成员来说都是清清楚楚的,包括我们通报出去的2000多项标准,我们同样要把评估数据提交给其他的WTO成员,让他们去评估我们的标准是不是科学。

新京报记者:中国有没有打算向国际食品法典申请制定这项限量值?咱们出口到欧盟的茶叶是按0.1mg/kg算的还是按照3mg/kg算的?

简秋:我们有这个打算,对于如何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农业部是有规划的。欧盟的茶叶限量标准有好几百项,欧盟现在涉及到的农药残留标准有14万项之多,不是每一个农产品出口到欧盟去的时候都需要对每一项农药残留进行检测的,这个管理成本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承担不起的。它制定这个标准,就是有用的时候就用,要拿它说事的时候就用,不拿它说事的时候就把它搁到那儿,就是一个谈判的砝码。为什么我们国家加入WTO以后一直强调我们要用标准说话,就是这个意思。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22 14:23:58 +0800 CST  
新华社记者:请问前一段时间立顿的事件,这个事情导致公众认为我们国家的农残标注和国际是不一致的,是低于国际标准的,能不能笼统回应一下,整体评价一下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标准到底是高还是低,或者在这些标准中,有多少是高于国际的,有多少是低于标准的,有多少是还没有标准的。第二个问题,如果禁用的农药在茶叶中检测出来的,我们能不能判断出它是违禁使用了这个农药,还是环境中残留下来的或是飘移来的,在技术上能不能实现?

简秋:刚才我在介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科学依据的时候,曾经向媒体的朋友说过,这一项标准是基于四步,在这里面,各个国家居民膳食结构和消费量以及气候带和病虫害发生规律不一样,标准之间本身是存在差异的,所以很难说谁比谁高或者谁比谁低。

第二,刚才这位记者提到,咱们的茶叶标准如果和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作比较的话,我有一组具体的数据来作解释,我不知道我这个解释是不是能回答你关心的问题,我试着回答一下。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3000多项标准中,涉及茶叶农药残留标准有15项,我们国家制定的茶叶标准是27项,因为我们是茶叶的主要生产国和贸易国,我们的茶叶标准要比国际食品法典多。国际食品法典这15项和我们中国的这27项中,有6项是交叉的,也就是说,我们有,国际食品法典也有。在6项中,其中有2项,我们和国际食品法典是一致的,有2项我们严于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还有2项比国际食品法典稍微宽松一些。

李文星:我再补充一句。刚才提到了贸易措施的本身,贸易措施针对不同的产品,一个国家是整个的标准体系,可能制定的时候为了保护这个国家的贸易,在一个产品的标准上就偏严一些,另一个产品的标准就宽松一些,不能从单一的一个产品的标准去衡量整个国家的标准体系。

董洪岩: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关于从检验结果看,检出的是否是使用高毒农药还是在环境中存在和飘移造成的。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方面是从行为过程来看,既然规定了不得使用,那么,凡是使用者使用了,就是行为违法,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举个例子,乳粉中的三聚氰胺,可能由于其他原因由漂移带来,但是凡是将三聚氰胺在食物中添加一点点,虽然结果符合要求,也是违法行为,发现了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关于结果判定,虽然环境中有残留、存在着漂移,检测结果应该是符合要求的,如果你使用了违禁农药,符合这个要求的情况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多数情况下,你只要使用了,一定超过这个限量要求。

季颖:我再补充一点,因为1586号公告是2011年6月15号发布的,所以抽到的茶叶有可能是去年6月15号前就生产出来的。

新华社记者:在过程监管上,在职能上由哪个部门负责?在行为过程监控方面是怎么做的?

董洪岩:食品安全监管,是分段管理,在农产品生产环节,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是农业部门的职责。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农技推广机构、动物防疫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延伸到乡镇,特别是乡镇应该有人员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一方面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另一方面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光明日报记者:材料中提到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调查报告,请问我们作为政府权威部门,能否认为这个调查报告中的很多情况是科学属实的?一个NGO组织做这种专业的事情,可能在哪些方面存在不科学或不够专业的地方?

董洪岩:第一,没有公布关于这个检验机构的名称,到底是哪家检验机构检的?第二,测的这些药残的值都很低,坦率地讲,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药是正常的,也是必需的,不然的话,我们国家的粮食产量要保持在10500亿斤以上,如果不能使用药,至少要减少20%-30%。用药如果合理的话,一定能满足现在的食品安全标准。凡是报道的这些,一个是有标准的,完全在标准的限制范围内。它的报告说明我们近几年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应该说起到了一定效果,调查报告报的农药残留这么低,是我们非常高兴的一个结果,所以感谢绿色和平组织帮我们做的这些宣传。第二,日本的肯定列表中,因为有5万多项化学品,按照日本肯定列表的要求,也是完全达到的。第三,没法评价,就是没有标准,国际上任何国家没有定标准的原因是,即使使用了,存在一些残留,应该讲人正常食用是不会造成危害的,可以这样理解。所以我们认为,绿色和平组织报道出来这些,指标数是符合当前我们国家的水平和实际情况,但有机会的时候,我们也愿意和绿色和平组织在一起探讨,共同讨论样品采集的来源、样品采集的程序和方法、检测中心送样的程序、检验报告的法律效力,如果存在问题,我们愿意、也希望把这些问题管好,同时把产业发展引导好。我们国家在逐步将低毒、低残留的那些药给予政策引导,让老百姓愿意接受,国家政策也支持,管住高毒的,我想,一段时间之后,农残不是真正的关注点,真正的关注焦点应该是保质期、微生物污染的问题,但是我们国家避免不了一定会经过关注化学物质这个过程,这是现阶段。

健康报记者:刚才董处长说过,我们每年都对各类农产品的农残进行抽检,农业部对抽检的结果会不会实时公布?因为最近两年食品安全问题总是在问题爆发以后,各个相关部门才出来解释或者开通气会,请问咱们有没有计划,会在常规工作中就把农产品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董洪岩:从2002年开始,农业部原来是每年5次例行监测,当时是在全国选择了36个省会城市,目的是了解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状况和水平,现在,每年4次例行监测,已扩大到144个大中城市,涵盖所有省份。每次的结果,我们都进行了公布。同时,每年安排质量状况普查,开展风险监测,目的是从监测过程中发现那些隐患比较高的污染物,如果发现了隐患比较高的污染物,一是通过科学的评估,制定合理的限量,二是在政策调整时取消这类药,并通过依法监管的措施解决。

在2000年那个时候,按照标准判别,农产品合格率仅为58.5%,近几年都稳定在96%以上。现在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我国是千家万户的生产,存在着一些违规使用禁用农药,也存在着一些即使允许使用,但使用不合理和收获间隔期不当等问题。我想,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正确引导,加强培训,在一段时间之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水平会比现在向前再迈一步。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22 14:28:48 +0800 CST  
甘肃公务员考试第一名拒绝金钱收买成被黑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3日 02:48 21世纪经济报道
危险的“第一名”

姚建莉

5月,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录取基本告一段落,但其间各式违规操作手段频频被网络曝光,令人喜忧参半。

天涯和猫扑论坛上就有一位甘肃考生在今年3月发帖,控诉其在参加2012年甘肃省考时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在3取1的面试过程,第三名以收买、诬告等方式,使其被调查,并最终取而代之,将他这第一名淘汰出局,而省招办一直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

5月22日本报辗转联系上这位考生本人,他确认此前讲述属实,“我还好,你们也不要来找我了”,他有些沉重地说。距离面试结果揭晓刚过去两个多月,无权无势的他选择退出公务员考试,目前已在非公职领域找到工作。

“类似的情况,一直存在。” 上海市区级人事系统公职人员黄一波告诉本报,尤其是没有背景的笔试第一名,在只招一人的岗位,经常有被“黑”案例。

此外,类似湖北省利川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巧合招聘”,湖南湘潭市岳塘区90后王茜的“萝卜招聘”,都只是公务员招考内幕的“冰山一角”。

“即使身在其中,你也不可能知道全部,天下没有100%的公平。”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直陈。

危险的“第一名”

据上述天涯帖子所述,也经当事人5月22日向本报确认事实:2011年底,参加甘肃省公务员考试的他,以笔试第一进入甘肃省直机关面试,尽管是三选一,但他对自己有信心。

面试当天,他拿着只能计时的手表进考场,得到工作人员允许。在分组时,他与另外两名考生(笔试第二和第三名)相识,第三名提出给钱,劝他和另一位考生离开,他没有理睬。

试后,金杰(应甘肃考生当事人要求,化名)依旧是总分第一。但几天后,“第三名”打电话告诉他,“第二名”已经“拿钱走人”,希望金杰也这么做,金拒绝,却被“第三名”举报,理由是面试时携带手机。

过后,金杰被甘肃省人社厅招考办通知谈话,有工作人员咬定其在面试中带了手机,金杰表示自己只带计时器。

几天后省纪检委找他谈话,金杰在解释自己情况的同时,反映第二名和第三名存在幕后金钱交易一事,并有短信为证。但对方并无回应。

不久,金被报考单位通知参加体检,但到医院后,金却被省招考办人士以“扰乱考场秩序的名义”威胁离开,事后他多次电话询问调查情况无果。

2012年3月1日,报考单位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举报我的上了公示名单,我自己被刷掉了。”金杰说。记者查阅该部门录取名单公示结果,金杰所说之人确在录取之列。然而为何是这样?整个过程下来,他都没有得到省招办一个详细的解释。

“笔试第一,面试被刷”的事情年年上演。“有些的确是自己发挥不好,但也不乏被人顶掉的。”一名2011年浙江省级部门笔试第一的考生告诉本报。

该考生说,被刷掉的人,有的是笔试完才通知专业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有的是没有被通知体检,有的是“被得病”,有些是无任何理由。

而每个无奈的人背后,都不乏类似“90后湘潭神女”和湖北“巧合招聘”的关系户在“活动”,近来通过网络频繁曝光。

不久前,因其父王达武为湖南省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90后女生王茜被公示拟录用为湘潭市岳塘区发改局副局长。经调查,当地官方撤销对王茜拟任决定,并给予其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职务,岳塘区委书记也被立案调查。

此事还未解决前,湖北省利川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局招聘的“内部干部子女”又被曝光。5月17日当地回应取消招聘结果,但并未公布处理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潜规则”,层出不穷。

据一位江西省人事系统工作人员透露,他朋友的父亲为江西一地级市机关单位一把手,其朋友面试时,该单位考官只和他闲聊几分钟就结束了,并希望他在他父亲面前多说点好话,过后便正式录取。

曾参加过东部沿海城市海关面试的考生告诉本报,他进考场前发现,除他之外的考生基本都跟考官非常熟悉,谈笑风生,一听就是内部人士,“虽然我没被录取可能是自己表现不好,但这种场景任何人看了都会怀疑”。

“民不举官不究,其它花样多的是。‘湘潭90后女副局长’这样的事如果按部就班地走,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事。”黄一波说。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5-23 12:23:08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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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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