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解《千字文》:绝妙华章背后的故事

第十句 露结为霜(续)

霜露之病不用愁,领导关怀能解忧

霜露之病,是指因感受风寒而引起的病,形容病很轻,很快就会痊愈。这个看着不像成语的成语出自《史记 平津侯主父列传》和《汉书 公孙弘卜式兒宽传》:“君不幸罹霜露之病,何恙不已,逎上书归侯,乞骸骨,是章朕之不德也。”
这句话是汉武帝说给丞相公孙弘的。公孙弘小时侯是个苦孩子,住在今天的山东沿海一带,由于家里很穷,只好去给地主放猪,整天跟着肥猪跑,却没吃过肥猪肉。
艰苦的日子一天一天熬过去了,公孙弘深知“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于是从很小就开始学习《春秋》,多小呢?四十岁的时候。唉,大好时光都浪费在猪身上了。
公孙弘六十岁时,汉武帝招贤,公孙弘被征为博士。三年之后,武帝派他出使匈奴,回来向武帝汇报情况,武帝很不满意,认为他无能,说你这臭水平,赶紧回家养老去吧。于是公孙弘只好辞官下岗,在家待业,随时准备去干放猪的老本行。
又过了七年,汉武帝又招贤,当时山东地方政府推举七十岁的公孙弘应征。公孙弘不干,说皇上认为我不行才让我回家的,我这么大把年纪了,总不能没皮没脸吧。大家说你就老头哄小孩——对付玩吧。估计这些人可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吧,想让公孙弘继续出丑,恶毒点推测可能是想皇上干掉他。在大家的鼓动下,公孙弘又去应征了。
这次应征比较奇怪了,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儿了。本来,公孙弘写的治国策略并不被考官看好,在应征的百名儒士中排名靠后,但汉武帝却认为公孙弘写得很好,应该是第一名。于是亲自诏见,一看公孙弘是一个仪表堂堂的老头,印象不错,又拜他为博士。(七年前不就见过了吗?现在才觉得公孙弘不错?可史书上就是这么说的。)
不久,汉武帝派公孙弘去巴蜀视察工作,回来汇报情况之后,汉武帝又是很不满意。公孙弘心想这下完蛋了,还得回去放猪。可奇怪的是,这次汉武帝并未追究。这样,公孙弘得以继续在官场上奋斗了六年,终于获得汉武帝的信任,在七十六岁高龄时当上了丞相,封平津侯。
现在公孙弘可真是既有权又有钱了,可以疯狂报复穷酸的从前了,早餐豆浆可以买两碗:喝一晚,倒一碗;一个人上饭店可以点三桌:吃一桌,看一桌,打包带走一桌。但是人家公孙弘却依然保持着放猪娃般的艰苦朴素生活作风,睡觉盖粗布被子,每顿饭只吃粗米,最多吃一个荤菜,把自己的钱财都分给了故人宾客,虽然也是个大地主,但基本没有什么余粮。
在官场上混久了,公孙弘也成老油条了,在向皇上汇报工作时总是让别人先说,自己察言观色,再取决立场态度,所以经常马屁拍得恰倒好处,拍得皇上很舒服。朝中正直的大臣汲黯当众批评公孙弘说:“你这家伙狡猾不诚信,我们刚刚达成一致的事情,你一汇报就改主意了,不厚道!”汉武帝随即问公孙弘有没有这事,老油条套用《诗经 黍离》中“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的路子,回答说:“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皇帝一听乐了,更加信任公孙弘。
后来淮南王和衡山王谋反,偏巧公孙弘病了。他觉得到自己身居相位,未能辅佐君主治理好国家,现在有人造反,自己难脱责任,还不如赶紧借破下驴,辞职不干算了。于是上书皇帝,请求辞职。汉武帝给他写的信中说:“君不幸罹霜露之病,何恙不已,逎上书归侯,乞骸骨,是章朕之不德也。”意思是说你得了头疼脑热的小病,就像寒霜朝露一样,很快就会好的,现在多少事等着你干呢,想撂挑子不干?那显得我多没领导水平啊?没那么容易!” 又赐给他牛酒布帛,做为养病之用。这些东西和养病有什么关系呢?但是,由于领导的关怀,公孙弘的病很快就好了。
想到一个外国寓言故事:说有一只鸟,由于天气太冷,冻僵在大路上,失去知觉,也不能动,就等着老鹰或猫来吃冷冻鸟肉了。这时有一头牛从旁边路过,这头牛很不文明,随地大小便,拉了一大滩牛粪,偏巧拉在鸟身上。温暖的牛粪正好给鸟解了冻,很快就苏醒了。这只鸟捡回一条命,很高兴,想赶紧从牛粪中出来飞上天空,可它刚一露头,赶巧有一只容易摔倒的狐狸(就是前面跳起来抓树枝上的鸡的那只)路过。狐狸闲牛粪味道不好,想绕道走开,但看见牛粪中间有个鸟的脑袋露出来,大喜过望,冲过去一把把鸟拎出来,也不管鸟身上还沾着一些牛粪,扔到嘴里吃掉了。
这个故事说明了三个道理:一是往你身上泼粪的人不一定是坏人(某著名女演员可以作证),二是把你从粪堆中救出来的人不一定是好人,三是在搞清楚外界状况之前不要轻易探出脑袋。
虽然不十分贴切,但大家还是可以对照这三点,来研究一下公孙弘的官路历程。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17 20:30:20 +0800 CST  
作者:锈掉的宝剑 回复日期:2007-5-18 12:58:33
(据说姜太公被文王选中的时候其实正当壮年,根本不是80岁的老头,请楼主解惑?)。
—————————————————————————————— 姜太公的年龄问题始终是个未解之迷,过多探究恐只能白费力气。简而言之:按照《逸周书》和《诗经》中的记载,姜太公能在两军阵前指挥战斗,如果已经是八九十岁的老头,估计体力跟不上。《史记》说他七八十岁才被选中,可能出于突出姜太公的地位或作者另有深意;按照《竹书纪年》中的记载,帝辛31年(公元前1071)周文王访得姜太公,周武王11年(公元前1050)灭纣,封姜太公于齐,至康王六年(公元前1001)姜太公死,如果文王遇到他是已经七八十岁,那么他就活了140—150岁。千年难遇的人类奇迹啊!可能吗?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18 16:41:34 +0800 CST  
周末烂事一箩筐,明天还要加班开会,只好明天晚上更新了。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19 15:14:54 +0800 CST  
第十一句 金生丽水(1)

金,会意字,上面“人”表示覆盖,“土”部表示藏在地下两个点表示地下的好东西。本义是指金属。《说文》中解释说:“金,五色金也。黄为之长。久埋不生衣,百炼不轻,从革不违,西方之行,生于土,从土左右。”意思是金是各种颜色的金属总称,其中黄色的是最好的,长时间埋在土里也不生锈,怎么炼重量也不减轻,做成什么形状也改变本性,是西方的五行属性,生于土,您瞅准喽:“土”部左右那两个点就是金。
一般说的“五金”,是指金、银、铜、铁、锡五种金属,但多数情况下是泛指金属,比如现在的“五金商店”,就是泛指,现在卖的主要是铁制品和塑料制品,你跟老板要个黄金制品,恐怕很难有货。现在我们说的“白金”是指铂,而古代的“白金”是指银子。“金”也可以用来指铜,古代军中所用的铜铃叫“金铎”,为擎承露盘用的铜柱叫“金茎”,用来计时的铜漏壶叫“金壶”。 古代的“黑金”是指铁,和现在的概念又不大一样,现在所说的“黑金”,指的是用非法手段取得的钱财,或者专指煤炭和石油这两种非常值钱的矿藏。
水,象形字,中间是水脉,两旁是流水。水的本义是以雨的形式从云端降下的液体,物理属性是无色无味且透明,是一切生物体的主要成分。
《释名》中说:“水,准也。准,平也。天下莫平于水。”说的是相当有水准!
水字经常被用来做部首,凡是带三点水或两点水的字,全部都和水有关。但是“水”字本身却也经常用来表示和水本义无关的意思,比如用来指金银的成色,后来引申为货币兑换贴补及汇费等额外收入或附加费用,像贴水、扣水、汇水等;还用来指事情或境遇不怎么样,如旧所说的“水局”,就是指妓院娼家,表示其中工作人员的痛苦生活境遇。如果我们平时请客吃饭,有客人说你点的菜太“水”了,就表示对你的抠门作风不满意。
金生丽水,既可以说表达的是一种古人对地理的认识,又可以说是五行之说的观点。一般情况下,金矿都在河流附近,而按照阴阳家的五行之说,世界是由金、木、水、火、土五大要素构成的,各要素之间有相生相克的关系,金克木而生水。
五行之说反映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世界的一种初始认识,现在有些人认为这种说法是糟粕。我认为要想评价一个事物,要先了解它的产生背景和具体内容,弄懂之前不要轻易下结论,我就没弄太懂,所以不敢评价。五行之说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丰富,很多人往里“加料”,比如古人用五行命名星宿,还把方向、天干与五行结合,说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中央戊已土、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用于指导行军打仗、工程建设等,也有人借用五行之说来搞占卜预测,这就有点离谱了。现在有人起名字也要讲究五行具备,致使“鑫、森、淼、焱、垚”等难写的字经常出现在人名中。


淘金老汉一辈子穷得慌

“金生丽水”一句,如果不考虑五行之说的影响,可能源于《韩非子 内储说上》:“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人多窃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辄辜磔于市,甚众,壅离其水也,而人窃金不止。”就是说古荆州南部丽水中有金子,哇,有好东西啊!大家纷纷去偷采,按照当时的法律,很多偷采金子的人都被凌迟处死,然后建起隔离墙把水隔开,但还是无法阻止人们偷采的热情。
韩非子所说的“丽水”,应该不是具体指哪一条河流,而是泛指周边环境比较好的水域。
明代程登吉在《幼学琼林》中说:“黄金生于丽水,白银出自朱提。”这里的丽水是指金沙江,朱提指四川西部盛产白银的朱提山。但是周兴嗣时代没有“金沙江”这个名称。与周兴嗣同时代的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称金沙江为“绳水”,再早一点,三国时期诸葛亮所说的“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中的“泸”就是现在的金沙江。
金沙江是因为盛产沙金而得名。那么沙金是怎么形成的呢?
沙金本来离水老远,居住在矿山里,但是由于一些金矿石露出地面,经受着凄风冷雨、狂风暴雨、微风细雨的长期吹打,实在受不了了,矿石风化崩裂,碎金子就脱离矿山随着泥沙顺水而下,和其他石沙混在一起,在河流底层或砂石下面沉积,从而形成沙金。沙金的长相比较特别,毕竟出身高贵嘛,哪能和一般石沙长成一个模样呢?沙金的颗粒大小不一,大的像鸡蛋(这种太少太少太少了),小点的像蚕豆,更小的像细沙,其主要特点体现在颜色上,七分成色的为青黄色,八分成色的为淡黄色,九分以上成色的赤黄色。
沙金一般是在河流底层或低洼地带,和石沙混杂在一起沉积着,要经过反复淘洗才能分出来。唐代诗人刘禹锡在有一首《浪淘沙》:“莫道谗言如浪深,莫言逐客似沙沉。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描写了淘沙金的辛苦,跟被谗言陷害遭贬谪、然后想办法再咸鱼翻身重返政坛一样难。
不过刘禹锡再诗中还是比较乐观的,相信自己这块金子一定会闪光的,但是真正淘沙金的人可比当官难多了。旧时有童谣说“泥瓦匠住草房,卖盐的喝淡汤,当奶妈的卖儿郎,淘金老汉一辈子穷得慌”,用悖论的方式表现了广大劳动人民辛苦劳作而最终为他人做嫁衣裳的悲惨命运。
淘金老汉为什么一辈子穷得慌呢?这涉及到所有制性质、产权关系以及资本与劳动力的关系等诸多体制性问题,在此不做深入探究,我们可以通过煤矿工人的境遇来简单理解一下。
众所周知,现在小煤窑的老板都发达了,钱多到不知道怎么花,真是左手一个诺基亚,右手一个摩托罗拉,开完奔驰开宝马,吃完鲍鱼又吃龙虾,没事旅旅游、赌赌博、桑桑拿什么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可是采煤的矿工们呢?为了赚点辛苦钱,不得不在缺乏基本安全保障的工作环境里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一旦发生矿难,就一切都玩完,运气好点的被媒体捅出去,家属也许能得到三瓜俩枣的抚恤赔偿。
但是,在正规的大型煤炭企业却完全不是这样的,在保障矿井内部的安全性方面投入大量资金,重大事故发生几率很底。其实国家对采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面有严格的、统一的规定,为什么小煤窑就不理这一套而能够开工赚钱呢?有关管理当局是看不到,还是看不到,还是看不到呢?“利益”两个字枉死了多少无辜者啊!于是我们看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四处奔波,结果还是按下葫芦浮起瓢。
晋朝干宝写的《搜神记》和梁代慧皎写的《梁高僧传 汉洛阳白马寺竺法兰》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
说汉武帝开凿昆明池,凿得很深,发现很多灰墨。对于这一新生事物,整个朝廷都没人能解释明白,汉武帝就去问东方朔。东方朔说我这么笨的人,怎么能懂得这么高深的学问呢?可以问问西域来的人。汉武帝以为他真的不知道,就不问了。过了一百多年,到汉明帝时期,就是前面说到的那个梦见金人、然后派蔡谙等十八人去天竺国出使的那位皇帝。蔡谙在回洛阳的时候不是顺便带了点天竺国的土特产吗?就是《四十二章经》和几个天竺僧人,安置在白马寺。这时候有人想起来东方朔说的话(记了一百多年,够狠!),就把汉武帝时挖到的灰墨拿来问西域僧人。僧人说:世界末日天地大劫,这是此劫烧剩下的灰烬。
“劫灰”是什么呢?就是我们今天的“黑金”煤炭。作为重要的能源之一,“劫灰”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在为了得到它,一些既得利益者人为地制造了很多人间悲剧,而且煤炭不是清洁能源,它燃烧产生的大量温室气体危害着我们的环境。“劫灰”这个伤感的名字,真是饱含深意。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0 23:16:33 +0800 CST  
第十一句 金生丽水(2)

生命之源:今天你喝了吗?

水是生命之源。我们知道人渴死要比饿死容易,如果世界上没有了水,那就等于宣布一切都完蛋。目前地球上绝大多数生命体赖以生存的水都是淡水,海水淡化的探索还在进行中,初步实现小批量的淡化,但成本太高,干不起。所以即使全球变暖导致地球变水球,也并不意味着到处都有饮用水。
小时候家里没有自来水,用的是井水,觉得水这东西真丰富,随便挖个坑就能弄到;后来看到城市里的自来水,觉得更方便了,只要一拧水龙头,水就源源不断。长大以后一直在东部上学、工作,对于缺水没有切身体会。直到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到大西北去出差,才真真切切地体会了缺水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状态。
光秃秃的山、萎靡的树、干裂的农田、拉饮用水的牛车。这是西北一些缺水地区的最普遍景色。由于地下水水位太低,农村无法用水井取水,只好在山顶山脚等处挖水窖,收集雨水,叫“高山集流”工程。用来蓄雨水的水窖里经常是青蛙呱呱叫、蛤蟆蹦又跳,就是这样的水也要精打细算,节省使用。如果一家有三个小孩,那么早上洗脸的工作流程基本是这样的:三个小孩站成一横排,大人嘴里含一口水,逐个朝小孩脸上喷,然后用毛巾擦干,三个小孩的脸就洗完了,一共用了不到一百克水。
还有很多难以描述的因缺水而导致的不正常生活方式,真是目不忍视,耳不忍闻。在那种环境中,你生活的全部,就除了为水而奔波、忙碌和发愁。到了那种境地,你再念念清代李渔在《笠翁对韵》中的“远水平沙,有客泛舟桃叶渡;斜风细雨,何人携榼杏花村(榼,读“科”音,古代盛酒或贮水的器具)”一句,心里会做何感想?
在煤炭资源丰富而水资源不足的山西,流传着“油锅捞钱、三七分水“的故事。这个故事太老套了,大家可能已经听了无数次,但是我在这里采取全过程记录的方式来讲述,可能和你听过的单纯的故事不大一样。
说山西霍泉在洪洞和赵城之间,两地百姓为了争夺用水权经常大打出手,轻的腰打断腿打折、肋巴扇子干骨折,重的闭眼登腿、看阎王见小鬼。两地人越打越狠,后来双方断绝了一切关系,除了打架时候见面之外,老死不相往来。《山西通志》记载:“洪赵争水,岁久,至二县不相婚嫁。”
这么打来打去也不是个办法啊,据说打到了唐朝,上级责成两地官员想办法解决纷争。
洪赵两地官员也不知道是谁出了个馊到家的主意:举办一个挑战赛,在煮沸的油锅里放十枚铜钱,两地各选代表捞钱,捞几枚就得几分水。两地官员担任挑战赛评委,当然不会在油锅里加醋、硼砂等材料玩骗人的鬼把戏,所有比赛道具都是真材实料。这种丧尽天良、没人性的办法真亏他们想得出。
两地老百姓也傻实在,对这种猪脑子想出来的办法竟没有人提出异议,而且积极参赛。一名赵城青年杀将出来,从油锅里捞出七枚铜钱,自己严重烫伤而死。为了纪念这位有为青年,赵城人把他评为年度十大杰出青年,还在泉边修建了一座好汉庙。现在当地还有这样的民谣:“洪赵二县人性硬,为争浇地敢拼命,油锅捞钱断输赢,分三分七也公平。”
这个故事只流传于民间,未见于任何史书记载。同样在山西,太原晋祠难老泉也流传着如出一辙的传说。如果你现在是去晋祠旅游,可以清晰地看到难老泉还在喷涌。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那是假的,是人造泉水。难老泉已于一九九四年彻底断流。
洪赵两地是不是通过油锅捞钱的方式决定三七分水难以考证,但是从唐初开始二渠确实就开始实行了三七分水。可是两地百姓的争斗从来没有停止过,不打不正常,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反正中国人向来是善于打内战的。用于分水的设施经常被破坏,直到清雍正四年,当地知府刘登庸铸造铁柱十一根,用来分水,这下谁也砸不动了。现在这十一根柱子就在霍泉分水亭下面。
这下分水的格局已经固定了,再打架也没有用了,而且打了上千年,也该歇歇了吧。但是两地人民群众充满了“与人斗其乐无穷、与自己人都更是其乐无穷”的战斗热情,坚决要把打架的优良传统继续发扬光大。1931年,赵城一名管水官员巡水,不知哪根筋出了毛病,把洪洞方面的渠口给堵上了,洪洞民众纷纷抄家伙,冲过来将其打死。
打死了官员,这下麻烦了,但是法不责众,最终也只能让洪洞人交罚款了事。据说好汉庙根本不是为了纪念油锅捞钱的有为青年,而是为了纪念这位被打死的管水官员。
新中国成立后,困绕了千年的难题一下子就被解决了:在行政区划上将两地合二为一。这个简单有效的办法真是太有创意了,足以惭愧死历任行政长官。有时候,好的创意就源于看上去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想法。
我那次西北之行,坐火车途经甘肃景泰县境内的一个小站,站名叫“狼抱水”。不解,询问当地人,得到的解释是:从前有一只狼,口渴得要命,什么好吃的都顾不上吃了,估计你扔一块牛肉干给它,它都会一脚踢开,它就想喝口水。找了好久终于在山石缝隙里发现一点泉水,狼赶紧把脑袋伸进去喝,而这点水是附近山民的救命水,大家看见狼来偷水,立即抄家伙冲上去一通暴揍。要是平时,狼早跑了,可这回狼真渴坏了,就是赖在那不走,死也要死在水源旁边,直到壮烈牺牲,就像醉鬼死抱着酒瓶子,嘴里说着“舍不得,路易的”、就是不肯给别人喝一样。
或许某一天,人类也会像那只狼一样,付出了生命,却换不到一口水。
今天你喝了吗?喝了多少?没喝赶紧喝,喝一口少一口啊。如果你希望你的后代像那只干渴的狼一样,那就趁现在水价还不算太高,赶紧尽情地浪费水、挥霍水吧。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1 20:34:43 +0800 CST  
更正:“与人斗其乐无穷、与自己人都更是其乐无穷”一句,“都”为“斗”之误,致歉!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2 11:38:37 +0800 CST  
第十二句 玉出昆冈(1)

玉,象形字,就是一根绳子,串着一些乱七八糟的石头,本意为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玉自古以来就是个稀罕玩意,《礼记 曲记》中说:君无故玉不去身。佩戴玉饰的品种、成色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周礼 春官 大宗伯》中说:“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把玉器作为最高统治者祭祀天地四方的礼器。《周礼》还说:“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持镇圭,公持桓圭,侯持信圭,伯持躬圭,子持谷璧,男持蒲璧”,就是通过玉器的不同来区分爵位的高低,跟时下广告宣传的各种“尽显贵族风范”的“豪宅”一样,不同权势、地位、财富的人拥有不同档次的东西。伟大祖国的首都北京要求撤掉带有这类宣传的广告,但是房子价格只升不降,在普通老百姓眼里,真是“豪”得很啊,把广告撤了就能解决什么问题吗?古有掩耳盗铃,今有蒙眼卖房。
玉除了指好看的石头外,还用来比喻色泽晶莹如玉之物,比如一般用来形容美女的“玉色瑗姿”,就是说美女容貌如玉、举止大方高雅。瑗,也是玉器,是一种大孔的玉璧。“玉溜”指目光,类似秋波。还有“亭亭玉立”、“冰清玉洁”等,多美啊。
“玉”也可以用来比喻有美德的贤才,如《礼记》上说“君子比德如玉”。“玉笋”既指美女的手指,又指长得好看又有才华的人,“玉堂金马”则指出身高贵、文武双全的人,这样的人可不好找。玉堂,就是翰林院。
总之,玉是美好之物的代名词。有个成语叫“蒹葭倚玉树”,蒹葭与玉树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贵贱、美丑相差悬殊,所以用来比喻人与人不能相互比较,相当于俗语“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我们常说诗经中的那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到底是什么呢?蒹,指未秀穗的芦荻;葭,初生的芦苇,两者都是常见的、不值钱的草。
这里的“昆”应该是“崑”字。“崑冈”指中国西部的昆仑山系,也是中国最大的山脉,西从帕米尔高原起,经新疆西藏之间,通过青海西南到四川西北部, 分三支向东分布,长两千五百多公里,光七千米以上的高峰就有多座,所以一般在文学作品中都会说“巍巍昆仑”。在这一大片山脉中,藏着很多质地上乘的美玉。


心中自有玉如颜

古人对玉是情有独钟的,但凡有点身份的人都要佩戴玉饰,其普及率有点类似于今天的手机,有身份的人都能弄个手机玩玩——有身份的人,就是指有身份证的人。据说玉可以辟邪,可以替主人挡灾,如果你戴个玉饰,哪天不小心“咣当”被车撞了或“吧唧”摔个大马趴,玉碎了,你没事!——如果真有这种好事,世界上就没交通事故了。
《论语 先进》里面说了这么个事儿:孔子的学生南容,喜欢背诗,特别喜欢《诗经 大雅》中的那首:“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经常反复朗诵吟咏这首诗。孔子听了之后,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南容。
看来取媳妇挺简单的,什么也不用干,念几句酸诗就行了。
其实没那么简单。孔子对南容的评价是:“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这才是孔子嫁侄女的着眼点。南容“三复白圭”,说明南容非常注重个人品德的修养。白圭有瑕疵,可以磨掉,要是说错了话,可就收不回来了,南容对这个道理特别有感触。孔子通过长期培养和观察,觉得南容这个小伙子真不错,如果生在太平盛世肯定能有所作为,不会埋没,如果碰上乱世,也能安稳活下来,所以才嫁侄女给他。
有个成语叫“蓝田种玉”,出自晋朝干宝写的《搜神记》里的一个故事。
说洛阳人杨伯雍,原来是做生意的,非常孝顺。父母死后,葬于无终山,索性就住那里的。山高无水,杨伯雍一看,闲着也是闲着,就做点好事吧,提了些水放在路边免费给行人喝。
一个人做点好事不难,难的是一直做好事不做坏事,也不做自己的事,那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杨伯雍做好事一直做了三年,不知道他靠什么养活自己的,或许免费供水的同时也卖点方便面、火腿肠什么的,要不然就没生活来源了啊。
有一天一个人喝完水之后,给他一斗石头子。杨伯雍说这玩意到处都有,我不要。那人说:你找块好地并有石头的地方种下去,能长出玉来,而且你还能娶个好媳妇。说完就不见了。杨伯雍知道不是冲着神了就是撞着鬼了,就按要求把石子种了下去。过了几年,还真看见玉长出来了,好在别人不知道,否则早被偷走了。
杨伯雍也是个远近闻名的老光棍了,该娶媳妇了,听说右北平这个地方有徐氏女不错,很多人去求亲都没成功,杨伯雍也凑个热闹,去求亲。徐家说你有什么资本啊,疯了吧?真可笑!如果你能拿一双白璧来就答应你。杨伯雍就到种玉的地里,挖了五双白璧当聘礼。徐家大惊,本来是出于“逗你玩”的心态说的,现在没办法了,只好嫁女儿。皇上听说这件事后,封杨伯雍当官,把他种玉的地方叫“玉田”,就是现在的河北省玉田县。
“蓝田种玉”原指遇仙获助而成家立业,后来演变成男女姻缘或两家通婚之意,现在人们用这个成语时,省略了成家立业、通婚等过程,直奔主题,指让女性受孕,与“珠胎暗结”意思差不多。
可是,蓝田在陕西省,杨伯雍种玉在今河北省玉田县,两者相隔几千里,是怎么扯到一起的呢?因为在秦岭北麓有一溪水名称蓝溪,盛产良玉。《长安志》中记载:“蓝田在长安县东南三十里,其山产玉,亦名玉山。”可能是因为同样与玉有关,后人就把这“蓝田”和“种玉”两个合在一起使用了。
在陕西蓝田县的兰峪水上有一座桥,叫“蓝桥”,这座桥可大有来头,前面我们将过“尾生抱柱”的故事,那个为了等秋水伊人而抱着桥柱子不肯走、最后被淹死的大傻帽尾生,当时抱的就是蓝桥的柱子。
如果你没专门研究过玉器,你会发现玉器店里价格万八千的玉饰,和路边卖的十块钱三个的好像没太大区别。科技的进步和人性的狡诈相的紧密结合,让人真假难辨,而我们在抱怨世态炎凉、人心不古的同时,自己是否始终坚守着如玉的道德准则?书中自有颜如玉,心中自有玉如颜。守心如玉,讨个老婆有何难?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2 22:53:13 +0800 CST  
又有好几个错字,快工出糙活啊。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3 08:43:23 +0800 CST  
今天工作累得我头好痛,恐怕明天才能更新了。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3 21:50:31 +0800 CST  
忍着头痛写了一段,发了吧,不知道还有没有夜猫子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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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句 玉出昆冈(2)

昆仑王母很生气:我与玉帝没关系!

在神话传说中,玉帝是天上神界的最高统治者,王母是玉帝的妻子。这种观念在中国老百姓中早已深入人心、根深蒂固。
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玉帝和王母,谁也不认识谁,八杆子打不着。
玉帝,就是玉皇大帝,是道教中天界最高主宰之神,神界、人间、地府的全部大事小情,没有不归他管的,真是日理万机啊。后人考证说玉帝的原形是道教中的东王公,而东王公的原形是东汉时期的道教祖师张道陵,那么玉帝这个概念产生的时间,最早也应该在汉代。而王母呢?按照《山海经》、《瑞应图》、《尚书大传》等文献的记载,王母在三皇五帝时期就有了,两者简直相隔了千秋万代。
玉帝是一些人躲在小黑屋里按照原形编造出来的,但王母不是。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王母在历史上是真实存在的。在距今三千至五千多年前,在我国西部存在过一个叫“西王母国”的牧业国度,疆域还不小,包括今天青藏高原昆仑、祁连两大山脉之间的广阔地带。西王母古国当时的首都,可能就在今青海天峻县一带。
《山海经》中说:“王母之国在西荒。凡得道授书皆朝王母于昆仑之阙。”“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 说明西王母国就在昆仑山脉一带,从装束和举止上来看,活脱脱的土著形象嘛。
《竹书纪年》中记载:“黄帝时西王母献白环,舜帝时又献之”,“尧,西王母献其白。”其他典籍中也有很多关于西王母国的记载,主要内容是西王母给中原政权献玉,反正咱昆仑山有的是这玩意。到了夏朝,王母嫌中原统治者不厚道,渐渐失去了和平共处的耐心,而以武力相威胁。看来在夏代的时候,西王母国已经具备了与夏朝分庭抗礼的实力。
西王母国与在我国民间传说中的有西方女儿国可能是一回事,王母并不是指某一个人,而是这个国家统治者的称谓,就像我国古代无论是姓刘的姓司马的,还是姓李的姓朱的,只要取得了统治者的地位,一律称为皇帝。女人能当老大,而且代代相传,说明西王母国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
晋代人从战国魏襄王墓中发现一本叫《穆天子传》的先秦古书,不知道是谁写的,有人认为它是晋人的伪造的。这本书中记载了周穆王西巡的故事:
周穆王十七年,天子乘八匹骏马(就是徐悲鸿的“八骏图”中画的那八匹马)拉的车西巡昆仑,会见了西王母国首领王母,受到了隆重而热情的接待,王母在“瑶池”设盛宴给周穆王接风。瑶池,据考证就是今天帕米尔高原阿克陶境内的喀拉库勒湖,附近盛产美玉。
在宴会上,周穆王与王母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双方在关系到和平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对中原汉族与西域少数民族之间水乳交融的现状表示满意,并一致认为应该珍惜相互之间的深厚情谊,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会谈结束后,王母舍不得让周穆王走,就唱了一首饱含深情的歌:“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咦?放错碟了,换碟!
王母唱的是:“白云在天,山陵自出。道里悠远,山川间之。将子毋死,尚能复来?”(歌词大意: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之间有山坳/走万水啊过千山/尊贵的客人来到我身边/多年以后你是否还能保持康健/再次来到我这里旅游观光?)
周穆王也有点乐不思蜀,当场也唱了一首歌:“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来陪你每个春夏秋冬……”,呵呵,对不起,和你预料的一样,又放错碟了。
周穆王唱的是:“于归东土,和治诸夏。万民平均,吾顾见汝。比及三年,将复而野。”(歌词大意是:我要回中原去/治理好全国各地/老百姓的幸福记心间/然后再来你这边/估计时间不会久/三年之后我就往这边走)
后来周穆王有没有如约而来呢?没有记载了。唐代诗人李商隐在诗中写道:“瑶池阿母倚窗开,黄竹歌声动地哀,八骏日行三万里,穆王何事不重来。”这样看来,周穆王爽约了。
即使周穆王来了,也可能找不到王母了,西周时期西王母国正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当时已经处于四分五裂状态,王母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国家元首,可能很快王母的统治地位就被男人取代了。
实际上,周穆王这次西巡,并不是为了出访西王母国,而是为了征讨戎狄,开疆扩土。此后西王母国便在中国历史上悄悄消失了。
后来王母就被人们尊为王母娘娘,成了神仙,并给她安排了个蟠桃园,后羿还从她老人家那里讨过一颗不死仙丹呢。人们是怎样把一个母系氏族的首领培养成神仙的呢?这个过程和东王公成为玉帝一样,很难说清楚了。
中国人总是喜欢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故事,既然有“东王公”又有“西王母”,何不撮合撮合玉成此事呢?于是也不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直接替玉帝和王母到民政局登了记,成为合法夫妻。包办婚姻不光害人,连神仙也不放过。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3 23:23:36 +0800 CST  
第十三句 剑号巨阙

剑,是广为中国人所熟悉的一种兵器,其长相基本是这样的:长刃,双锋,中间有脊,短柄。《说文》中说:“剑,人所带兵也。” 在冷兵器时代,剑在步兵对决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成为制敌法宝,人送外号“百兵之王”,在短兵相接时,剑的优劣能够决定一个士兵的生死,进而关系一个国家的军事强弱。
由于剑具有长短可选、软硬兼施(有缠在腰间的软剑)、贵贱由人(好剑贵、一般的便宜)、携带方便等特点,成为古人居家旅游、打架斗殴的必备兵器。
这句的意思是:质量最上乘的剑,要数“巨阙”了。
“巨阙”是把什么样的剑呢?请继续往下看。

巨阙:好大一把剑,铁锅能刺烂

现在我们能找到的关于最早制造宝剑的记载,主要是在《吴越春秋》、《越绝书》中,春秋时越国人欧冶子是铸剑界的鼻祖。
越王允常命欧冶子铸造了五把青铜宝剑,分别是巨阙、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全都锋利无比,而以巨阙为最。“巨阙”这个名称是怎么来的呢?
据说巨阙剑刃长三尺有三,柄长七寸,刃宽约五寸,重约五斤,挥动时剑气纵横,当然一般人也挥不动,弄不好还能把胳膊给挥脱臼了。
这把剑刚铸好的时候也不知道叫什么名,估计是太笨重,没有被领导重视。后来允常的儿子句践当上了越王,有一天在外面坐着打麻将(那时候还没有这玩意),忽见宫中有一马车失控,横冲直撞,句践随手拔出一把剑,指向马车,想叫人赶紧去拦住惊马,但就这么一指,手中的剑气已经把马车砍为两段。
句践有点不相信,想找个人指一下试试,吓得大家都抱头鼠窜。于是句践叫人拿来一个大铁锅,用剑一刺,就好像切米糕一样,铁锅被刺出了一大个缺口。因此,越王句践便将此剑命名为“巨阙”。阙,就是“缺”。
这五把宝剑是欧冶子平生铸的最好的青铜剑,其中胜邪剑和鱼肠剑是短剑,另外三把是长剑。谁要是碰上拿这几把剑的对手,恐怕凶多吉少了,于是本来代指这五把剑的“三长两短”就变成了用于表示意外灾祸的成语。
按照历史典籍中的记载,公元前514年,吴公子光宴请吴王僚,派专诸假扮厨师上菜,从鱼肚子里拿出匕首把吴王僚杀掉,从而获得王位,就是吴王阖闾。然后他把伍子胥、孙武等高人收罗到手下,进行了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改革,吴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公元前510年,吴国打败越国,越王允常把欧冶子所铸的湛卢、鱼肠、胜邪三把剑献给阖闾。阖闾得到三把宝剑后,当成了心肝宝贝,差点供起来。也有人说这三把剑是越王允常的儿子句践被阖闾的儿子夫差打败之后献给吴国的。
但是,问题来了:专诸刺王僚用的不是鱼肠剑吗?按越王允常送给吴国的说法来计算,王僚也已经被刺死四年了,难道说刺杀的时候临时向越国借用的吗?作为敌对国家,人家也不能借啊?
还是那句话:真理越辩越明白,问题越想越晕菜。
不过仔细看看《史记》,你就能发现,专诸藏在鱼肚子里的那把短剑并没说就是欧冶子铸造的鱼肠剑,可能只是一把普通的小匕首而已,也没说吴王僚当时穿了三层普通匕首刺不透的铠甲。你想想,穿三层铠甲去赴宴,那还怎么吃饭啊?连拿筷子都费劲。所以,很可能是后人为了突出鱼肠剑的锋利,强行安排鱼肠剑提前好多年在吴国出场的。
东汉袁康所撰的《越绝书》中记载了一位叫薛烛的宝剑专家,越王勾践把五把宝剑给薛烛点评,给出专家指导价。薛烛认为,巨阙剑的金锡游离于铜之外,不能算宝剑,而湛卢剑才是最好的。
《吴越春秋》中记载了一个越国女子,“生于深林之中,长于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尤好击剑之道”。后来被范蠡发现,推荐给勾贱,被封为“越女”,并作为军队武术总教头,传习剑术。这个故事被金庸老先生作为其短篇武侠小说《越女剑》的基本素材。
《吴国春秋》中还说,湛卢剑被送到吴国后,觉得呆在吴国没前途,自己跑到楚国王宫里去了。楚昭王睡觉醒来,发现了床上有把剑,很奇怪,就召来宝剑专家风胡子(这个名字很有创意)问这把剑的来历。风胡子捋了捋被风吹乱的胡子,说:“这就是越王献给吴王的湛卢剑,可是把好剑,不仅锋利无比,还通人性,哪里的老大仁义就去哪里,所以来到楚国。”楚昭王听了非常高兴,于是把湛卢剑当作了宝贝。但是觉得一把宝剑太少了,就派风胡子去越国请欧冶子来给再铸几把好剑。越国希望楚国帮忙收拾吴国,就答应让欧冶子给楚国帮忙。
唐代诗人杜甫有诗云:“朝士兼戎服,君王按湛卢。”看来湛卢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据传到了晋代,湛卢剑被大将周处得到,就是除三害的那位老哥,后来又不知道怎么传到南宋名将岳飞手中,再后来就不知去向了。


技术不断进步 铁剑新鲜出炉

欧冶子答应给楚王铸剑,但楚王的要求比较高,说至少要超过那五把青铜剑。
青铜剑是在铜里要加一些锡铸成的。青铜的硬度比较高,但也比较脆,稍微长点就容易折短,所以作为长剑的巨阙才铸得那么厚、那么重。欧冶子铸造青铜剑的技术虽高,但好水搅好泥,好虎长好皮,好树开好花,好花结好梨,以青铜为材料,再好也超不过那五把剑了。
于是欧冶子大胆尝试技术创新,把目光转向了当时只用来铸造农具的铁。铁的硬度比铜要高,而硬度是决定一把宝剑优劣的关键因素。
经过实验,欧冶子发现通过调整铁中的含碳量(当时还没这种说法,只是一种心得体会而已),铁剑既能造得比青铜剑长,又能更锋利。但当时存在的问题是铸剑的铁矿原料去哪里找,同时铁的熔点比较高,怎么达到那么高的温度也是个难题。
没办法,欧冶子开始四处转悠,找符合条件的铸剑场所。功夫不负苦心人,瞎子走常了也能摸到门,最终他选定了浙江的秦溪山下,开始了他漫长而艰辛的铸剑过程。
这个地方有什么好的呢?首先,这个地方盛产铁英沙,原料随手可拾,其次,当时那一带有着大片的松树原始森林,为冶炼提供了充足的燃料,更重要的是,用松木可以制成松炭,松碳内多含有松脂,可以作为一种催化剂,降低铁的熔点。
万事已具备,只要不怕累。按理说很快就能铸成铁剑了,但是欧冶子干了三年才成功。为什么呢?
欧冶子三年的工作主要是把铁烧红了敲打,敲打完了再烧,烧完了再敲打,没完没了。目的只有一个:提纯,把铁中的杂质清除掉。这个过程也增加了铁中的含碳量,使其强度增加,百炼成钢,就是这个道理。
最后一道工序就是淬火,就是把烧红的剑放到水里突然冷却。我以前经常想:你着急个啥劲呢,等它慢慢自己冷却下来不就行了吗?
其实淬火也是提高铁的硬度的一个好办法,其原理就是剑在加热的过程中,内部的碳原子会在温度的作用下浮积到剑的表面,此时突然冷却,这些碳原子就会来不及逃跑,被老老实实地限制在铁原子之间,从而达到提高硬度的目的。
淬火之后再经过打磨等小工序,铁剑就新鲜出炉了。欧冶子苦干、实干加巧干,三年时间里造出三把绝世好剑,献给了楚王交差。风胡子给这三把剑起了名字:龙渊、泰阿和工布。到了唐代,为了避开国皇帝李渊的讳,龙渊剑改叫龙泉剑。
《越绝书》中说,晋王得知楚王搞到了三把好剑,十分眼馋,明目张胆地说你把剑给我吧。楚王说凭什么啊?我的剑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晋王说你不给是吧,我打死你个小器鬼。于是派兵围攻楚国都城,围了三年,把楚王饿得头昏眼花,就带着那把泰阿剑爬上城楼,对着下面围城的晋军挥舞,刚要说“我把剑给你们,别再围城了”,结果剑气一挥,城下面的军队全部被剑气击中,死伤无数,晋王大败而去。
这也太夸张了吧?如果那几把剑那么厉害,早干嘛去了?拿出来比划一下不就行了吗?我们只能认为这是强调先进武器在当时的重要性。《战国策》中说:“龙渊、泰阿,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当敌即斩。”看来威力虽没那么夸张,但也确实不小。
干将和莫邪两口子也是当时的铸剑高手,而且和欧冶子关系密切。有人说干将是欧冶子的师弟,也有人说干将是欧冶子的徒弟、莫邪是欧冶子的女儿,但却没有人说欧冶子把女儿嫁给了自己的师弟。
前面说过,越王把欧冶子所铸的湛卢、鱼肠、胜邪三把剑献给吴王。吴王得到后还不满足,让越国派欧冶子来多铸些好剑。欧冶子当时正给楚王铸铁剑呢,没工夫搭理吴国,但是越国也不敢得罪吴国,就派干将、莫邪去(也有说是吴王自己派人找两人来的)。
吴王让干将莫邪给铸的也是铁剑。两人在铸炼时,同样遇到了达不到铁的熔点这一难题,炼了三天三夜还是炼不成,也来不及去找欧冶子探讨技术问题,只好采取了一个比较惨烈的做法:莫邪投身炉中,同时加大火力,两把剑终于炼成了,就是干将剑和莫邪剑。按照现代科学的解释,人跳进熔炉后,人体内的磷等物质迅速燃烧,产生高温,从而将炉内铁矿熔化。宝剑炼成后,干将藏了一把,而吴王为了不让干将给别人铸剑,把干将也杀了。《搜神记》里说干将莫邪是给楚王铸剑的,后来他们那个眉间广尺的儿子找了个侠客去杀了楚王。但是史书记载中找不到这样死掉的楚王,基本上属于胡说。
唐朝时,政府在欧冶子炼剑的地方设县,以宝剑命名,叫龙泉县,一直叫到今天。为了纪念欧冶子,后人在那里修建了剑池亭和欧冶子将军庙。直到今天,龙泉这个地方还在沿用欧冶子的铸造技术,生产了大量的龙泉宝剑,在各地的商场都能买到。你可以效仿楚王的办法,买一把用现在产的龙泉剑指一下你的敌人,看看剑气能不能把敌人击伤,但是你要做好随时逃跑的准备,否则会被敌人逮住暴揍。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4 22:07:02 +0800 CST  
作者:老佛爷23098 回复日期:2007-5-25 8:52:38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沙发没有抢到, 遗憾!
据说巨阙剑刃长三尺有三,柄长七寸,刃宽约五寸,重约五斤,挥动时剑气纵横,当然一般人也挥不动,弄不好还能把胳膊给挥脱臼了。
不能是五斤吧?5斤的剑可不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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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少写了一个字,应该是十五斤。也有人说三十二斤的,不过都是传说,没有查到相关记载。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5 11:13:36 +0800 CST  
作者:马猴老师 回复日期:2007-5-25 11:47:59
楼主这次讲的可有点不严谨了,涉及到科学技术领域的,还是要以科学的态度来讲,以免误导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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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心接受批评。但要说明的是,这一部分内容采用的史料多非正史,难免有很多夸张、矛盾、失实之处;关于涉及科学技术的内容,主要依据央视的一期关于古代铸剑技术的节目。不对之处还望详细指正!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5 13:08:52 +0800 CST  
由于周末要到外地加班,所以这两天难以更新,争取能在周日晚上更新,特此向诸位新老朋友告假。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5 13:25:02 +0800 CST  
刚刚回来,看来今天难以更新,十分抱歉。
关于“史质野文”网友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宋代为了避赵氏始祖“玄朗”之讳,《千字文》中也将“玄”字改成“元”,“朗”字改成“晃”。此外宋代还有其他字为了避讳而写白,如南宋高宗赵构写的《行书千字文》中,为避太祖匡胤
而将“匡”字改成“辅”,为避宋钦宗赵桓的讳,将“桓”字写成“泰”,还有其他10个字为了避其他列祖列宗的讳而被写白。宋代后这些字被改回来,到了清朝,“玄”字再次因避讳被写白。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7 21:00:06 +0800 CST  
第十四句 珠称夜光(1)

珠,本义为珍珠,就是蛤蚌壳内由分泌物结成的小圆球。
珍珠形成过程一般是这样的:沙粒等异物窜入蛤蚌壳内,蛤蚌很不舒服,想把它取出来,但是又没长手,想找人帮忙又怕被吃掉,取不出来怎么办呢?鸟儿不撒尿,各有各的道儿,蛤蚌受到异物刺激,就分泌一些物质,把异物逐层包起来形成圆粒,形成珍珠。
汉代魏伯阳在《参同契》中就说过:“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槚。”槚,一种茶树。成语“鱼目混珠”就是用来比喻以假乱真,而且乱得比较低级,很容易被揭穿。但这个成语还有一层深意:如果进入蛤蚌体内的异物不是圆形的,形成的珍珠也就不那么圆,于是人们在人工饲养珠蚌事曾经试图向其体内塞圆圆的鱼眼睛,以期待生成很圆的珍珠,但是后来发现放鱼眼睛进去之后,珠蚌根本不用分泌物去包裹它,无法形成珍珠。
珍珠一般是乳白色或略带黄色,有光泽,可做装饰品,亦可入药。珍珠多用来比喻美好的事物,如“口吐珠玑”,比喻很会说漂亮话,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珠联璧合”,把珍珠联成串,把美玉放在一起,比喻人才或其他美好的事物遇到一起并合作愉快;“珠圆玉润”,可以用来形容人长得丰满好看、文字写得优雅圆熟、歌声唱得美妙动听。
这句的意思是:最好的珍珠,要数夜明珠了。

夜明珠:你照亮了黑夜 我却看不到你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们却用它寻找光明。珍珠本来就是个稀罕物,而夜明珠则更是珍珠中的极品。人类在心理上就惧怕黑暗而渴望光明,在没有电灯的古代,夜明珠这种夜间能自动发光的东西正好满足了人们既想看到光亮又不想花钱点蜡烛的心理。
但绝大多数夜明珠都不是平常说的珍珠,夜明珠多是矿石珠,蛤蚌壳里生成的珍珠能发光的则比较少见。
我国最早关于夜明珠的记录,是上古时代神农氏所有的“石磷之玉”,号称“夜明”,至于晚上发不发光、有多亮,只有神农氏知道了;《史记》中记载:魏王向齐王夸耀说我有能照亮前后各十二辆车的、直径一寸的夜明珠十颗。看来那时候夜明珠已经很普遍了;据说秦始皇陵墓中就有很多夜明珠,用来代替蜡烛。人都死翘翘了,不知道还要光亮干什么?可能是秦始皇焚书之后后悔了,想地下好好学习一下那些被他烧掉的书,热爱学习的好同学啊!汉光武帝刘秀的小舅子郭况为了炫耀自己的财富,把夜明珠挂在房檐上,“昼视之如星,夜望之如月”,晚上可以当路灯用,真是太有财了!晋代王嘉《拾遗记》中说:有种长得很像猪的野兽,嘴里衔着夜明珠,像蜡烛一样亮。看来不仅仅是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好夜明珠也让猪叼去了;唐睿宗时,一颗名为“水珠”的夜明珠售价亿万;据说元朝曾派官员远渡重洋,去斯里兰卡采买红宝石夜明珠和石榴石夜明珠;据说明代皇宫大内有好几块祖母绿夜明珠,晚上比蜡烛还亮;据说民国时东陵大盗孙殿英从死了好多年的慈禧嘴里抠出一颗超大个的夜明珠,估计上面还粘着慈禧两颗门牙呢,后来孙殿英把这个宝贝送给了宋美龄。
上面说的这些夜明珠,多数属于传说,所以我基本都在前面加了个“据说”。历史上关于夜明珠的传说太多了,如果这些传说都是真的,那么夜明珠至少也有万八千颗,但真正的夜明珠你见过吗?见过的举手!没有吧?反正我是没见过。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多数人都认为夜明珠就像幸福一样,只是一种传说,现实中永远也找不到。到1982年广东一位姓霍的人在钨矿床里发现了能在晚上发光的萤石之后,大家才有点相信,夜明珠可能是真实存在的,很多人开始寻宝,于是夜明珠陆续被发现,如钻石夜明珠、水晶夜明珠及锂辉石夜明珠等。据说2002年1月,一颗将近三斤重的萤石夜明珠在深圳和上海亮相,如果这两地的朋友看见过,麻烦把这个大家伙的长相描述一下。
专家说,夜明珠之所以能够发光,是由于组成矿物晶体的原子或离子在受到激发因素作用时,其外层电子发生跃迁而引起的,其发光机理为“吸收、储藏、转换、释放”。这些大道理一般人搞不太明白,反正我们只知道夜明珠能发光。可惜,至今为止,所谓夜明珠都是在采矿过程中发现的,而且到了晚上也没有传说中那么亮,广大考古工作者没有挖出一颗古代的夜明珠,极大地打击了我们这些猎奇者的信心。
但是有人说看见过真的古代夜明珠,而且是慈禧用过的。
据说慈禧这个恶婆皇冠上有九颗夜明珠(也不怕压出颈椎病来)。到了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候,慈禧和光绪皇帝从北京逃往西安,为了讨好洋人,将四颗夜明珠作为礼物,派一个小宫女送给洋人。这个小宫女心想: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要给外国人啊?他们打你你就给他?我伺候你这么多年了你怎么不给我呢?早知道我也胖揍你一顿啊!真是个贱坯子。越想越不爽,真是“王八钻灶坑——憋气带窝火”,于是她就带着这四颗珠子跑了。到了解放后,在西安发现了四颗明珠,经郭沫若同志考证,说这就是小宫女藏的那颗夜明珠!据报纸上说,把这四颗明殊放在抽屉里,晚上进屋未开灯,一拉抽屉就能看见满屋子的白光。后来这四颗珠子被送到国库保管,在交接过程,很多人都看见过。
令人不解的是,慈禧可能派一个小宫女去送珠子吗?事关国际关系,为什么不派外交大臣去?还有,郭老先生根据什么确定是慈禧的那四颗珠子呢?这四颗珠子现在哪里?能让我等劳苦大众也开开眼吗?请告诉我在哪个国库里保管呢,哪怕花一百块钱贿赂一下看门的,我也要去看看。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9 00:20:49 +0800 CST  
第十四句 珠称夜光(2)

做点善事,终归是好的

历史上最有名的夜明珠,要数隋珠了。
隋珠的故事,在《淮南子》、《搜神记》、《水经注》中均有记载,说的是东周时期隋国(在今湖北一带)的老大隋侯,有一次出去玩,看见路边有一条大蛇,吓得赶紧跑,手下人说老大别怕,这条蛇受伤了!隋侯回来一看,果然,蛇身中部皮肤断裂了。手下人说:老大,我们把它弄回去吃了吧,估计要比鳝鱼的味道好。隋侯说:你以为我们是连果子狸都敢吃的广东人啊?这条蛇这么大,可能是个灵异之物,我们帮帮它吧。于是让人给蛇敷药,蛇慢慢爬走了。过了一年多,这条蛇衔了一颗明珠来报答他。明珠的直径足有一寸,纯白色,夜间能发出月亮一样光,就被叫做“隋侯珠”,或“灵蛇珠”,又叫“明月珠”。
“隋侯得到了一颗夜明珠!”这个消息像接吻一样,从一张嘴传到另一张嘴。经过社会各界的炒作,隋珠很快出了名,各诸侯国都以得到它为荣、以失去它为耻。“隋侯之珠”也成了一个成语,用来比喻卓越的才华。据说后来这颗珠子被秦始皇得到了,秦始皇就像眼下炒股的人对待手里的股票一样,死了也不卖,最后用来陪葬了。什么时候时机成熟,我们国家开始挖秦始皇陵,就能知道这颗珠子的庐山真面目了——如果没有被盗墓贼偷走的话。
有个成语叫“蛇雀之报”,是说报恩的。“蛇”说的就是上面这个故事,“雀”的故事见于《后汉书 杨震传》中李贤引《续齐谐记》做的注,说杨震的老爸杨宝小的时候,看见一只黄雀被老鹰抓了一下,身受重伤,掉到树下,动弹不得。蚂蚁一看,天上掉下一个大馅饼,真是太好了,招呼了几万名同事,冲过来吃鸟。杨宝一看,把黄雀捡起来,拿回家好吃好喝养着。养了一百多天,黄雀养好伤就飞走了。杨宝心想这个没良心的,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当天晚上,有个黄衣童子出现了,对杨宝说:“我是西王母的使者,感谢你的救助。”拿出四个白玉环送给杨宝,还说:“它可保佑你的子孙位列三公,为政清廉,行为像这白玉环一样洁白无暇。”果然,杨宝的儿子杨震、孙子杨秉、曾孙杨赐、玄孙杨彪,四代都官至太尉,而且品行端正,为后人所传诵、羡慕并嫉妒。
还有“结草衔环”这个成语,也是指感恩报德。“衔环”的故事刚刚说完了,“结草”的典故见于《左传》,说公元前594年,那是一个秋天,秦桓公出兵伐晋,晋军和秦兵在晋地辅氏(今陕西大荔县)交战,晋将魏颗与秦将杜回相遇,二人大打出手,杀得难分难解。杜回是个大力士,魏颗渐渐招架不住,三十六计走为上,转身跑吧,杜回就在后面追。追着追着,杜回被一个老人用草编的绳子套住了脚,这位大力士站立不稳,摔了个狗抢屎、倒栽葱、嘴啃泥,当场被俘,魏颗大获全胜。当天夜里,魏颗在梦中见到那位白天为他结绳绊倒杜回的老人,老人说,我就是应该给你父亲陪葬的那个女子的父亲,今天来报恩了!原来,魏颗的老爹魏武子有个爱妾,魏武子生病的时候嘱咐魏颗说:“我死之后,你一定要把她嫁出去。”不久,魏武子病重,又对魏颗说:“我死之后,一定要让她为我殉葬。”然后就翘辫子了。魏颗没有把老爹的爱妾杀死陪葬,而是把她嫁给了别人。魏颗说:“人在病重的时候,神智是昏乱不清的,我嫁此女,是依据父亲神智清醒时的吩咐。”
上面三个被成语穿成糖葫芦的故事,都是讲做善事有善报、做好人有好报的,这也是古人一直在宣扬和努力维护的社会基本道德准则。
好人一定有好报吗?未必。例子多的是,比如《三国演义》里说,曹操刺董卓未果,,反而把宝刀给丢了,逃命到吕伯奢家,听见后厨有磨刀声,就怀疑吕伯奢要杀他,于是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原则把吕家八口人都杀了,结果看到后厨捆着一头猪,原来人家磨刀是要杀猪的,老曹把自己当猪了。但老曹没有歉疚之感,而是出去把买酒回来的吕伯奢也给杀了,而且还按照猪的逻辑说了一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这位倒霉的吕伯奢,曾经和曹操老爹结拜为兄弟,结果被兄弟的儿子灭了门。
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但就现在的状况来看,非人的人好像不在少数,那些制造和贩卖黑心棉、毒大米的人、那些置矿工生死于不顾的矿主、包括那位害得我们卖不起药看不起病的、刚刚被判死刑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在内的贪官污吏…… 相比之下,坚持“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原则的人反而显得高尚了许多,虽然他们不利人,但至少也不害人。
宋代林逋在《省心录》中说:“为善者不云利,逐利者不见善。”用现在话讲就是:越没钱越大方,越有钱越抠门。看看我们社会上的富人们吧,都忙着捞更多的钱,也有少数几个热心慈善事业的,但每次捐点钱都要大张旗鼓宣传一番,目的也是为了打广告,赚更多的钱,真正老老实实、不声不响、一心一意做善事的有钱人凤毛麟角,只有像我等无产阶级,潜意识中还残存些许纯粹做善事的愿望,穷大方嘛。
但愿望总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我就曾因为做了一次小小的善事而受到小小的打击,在我本来就不太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阴影。
那年我刚刚参加工作,去坐火车出差。在北京站前广场上,一个穿着简朴、长相老实的中年妇女小心翼翼的出现在面前,问我能不能给几块钱打个电话,我说凭什么给你啊?她说她是一个外地来京的老师,钱包被小偷偷了,想打个电话让家里给汇点钱来。我拿出一百块人民币给她,说够买张回家的票吗?她说:“够了谢谢啊你真是个好人把你的姓名地址写给我吧我回去就还钱……”我说:“停停停,不用说了,我忙着呢。”然后就走了。可是走了不远我觉得有点不对,回头看看,那个女的还在那站着,又拦住一个人问要钱。原来是个骗子!我气坏了,冲过去揪住她的挎包(因为我的一百块在里面)说:“你这个骗子,跟我见警察去!”那个骗子一看露馅了,猛地拽过挎包,夺路而逃,我就追,没想到骗子跑得还挺快,但再快没我快,人家都叫我“神行太保赛刘翔”。眼看要抓住她了,谁知她突然一回手朝我扔暗器,我一躲,她就朝地铁里跑去了。不过我也不想追了,因为地铁里可能有她的同伙,更重要的是,她朝我扔的暗器,是我给的那一百块人民币。
当你在一些大城市的繁华地段闲逛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斜刺里杀出一个浑身脏兮兮、拖着长鼻涕的小孩,死死抱住你的腿,你不给钱小孩就不放手,还可能往你衣服上蹭鼻涕,无可奈何,你多少得出点血。后来有人告诉我一个对付这种情况的妙招,大家可以试试看,保证小孩不向你要钱了,而且扭头跑掉。这个妙招很简单,就是抓住小孩说:你跟我走吧。小孩马上就会跑掉,如果你抓住不放,旁边就会有大人冲出来把小孩抢走。利用这种方式赚钱,那些大人真是缺了八辈子大德了。
虽然受过小小的打击,但遇到真正有困难的人,我还是会力所能及地帮一把,给流浪者一点饮食,给乞讨者几枚硬币,给公车上的老弱病残孕让个座,给迷路的人领个道,这些小事情还是应该做的。五代王定保在《唐摭言》中说:“善不为名,而名随之,名不为禄,而禄从之。”我们做一点点小善事,不会带来、也不希望带来什么名禄,只是出于人类起码的同情恻隐之心。如果我们都以冷漠的态度对待周围的事物,只能使这个社会更加冷漠。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9 16:53:50 +0800 CST  
第十四句 珠称夜光(2)

做点善事,终归是好的

历史上最有名的夜明珠,要数隋珠了。
隋珠的故事,在《淮南子》、《搜神记》、《水经注》中均有记载,说的是东周时期隋国(在今湖北一带)的老大隋侯,有一次出去玩,看见路边有一条大蛇,吓得赶紧跑,手下人说老大别怕,这条蛇受伤了!隋侯回来一看,果然,蛇身中部皮肤断裂了。手下人说:老大,我们把它弄回去吃了吧,估计要比鳝鱼的味道好。隋侯说:你以为我们是连果子狸都敢吃的广东人啊?这条蛇这么大,可能是个灵异之物,我们帮帮它吧。于是让人给蛇敷药,蛇慢慢爬走了。过了一年多,这条蛇衔了一颗明珠来报答他。明珠的直径足有一寸,纯白色,夜间能发出月亮一样光,就被叫做“隋侯珠”,或“灵蛇珠”,又叫“明月珠”。
“隋侯得到了一颗夜明珠!”这个消息像接吻一样,从一张嘴传到另一张嘴。经过社会各界的炒作,隋珠很快出了名,各诸侯国都以得到它为荣、以失去它为耻。“隋侯之珠”也成了一个成语,用来比喻卓越的才华。据说后来这颗珠子被秦始皇得到了,秦始皇就像眼下炒股的人对待手里的股票一样,死了也不卖,最后用来陪葬了。什么时候时机成熟,我们国家开始挖秦始皇陵,就能知道这颗珠子的庐山真面目了——如果没有被盗墓贼偷走的话。
有个成语叫“蛇雀之报”,是说报恩的。“蛇”说的就是上面这个故事,“雀”的故事见于《后汉书 杨震传》中李贤引《续齐谐记》做的注,说杨震的老爸杨宝小的时候,看见一只黄雀被老鹰抓了一下,身受重伤,掉到树下,动弹不得。蚂蚁一看,天上掉下一个大馅饼,真是太好了,招呼了几万名同事,冲过来吃鸟。杨宝一看,把黄雀捡起来,拿回家好吃好喝养着。养了一百多天,黄雀养好伤就飞走了。杨宝心想这个没良心的,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当天晚上,有个黄衣童子出现了,对杨宝说:“我是西王母的使者,感谢你的救助。”拿出四个白玉环送给杨宝,还说:“它可保佑你的子孙位列三公,为政清廉,行为像这白玉环一样洁白无暇。”果然,杨宝的儿子杨震、孙子杨秉、曾孙杨赐、玄孙杨彪,四代都官至太尉,而且品行端正,为后人所传诵、羡慕并嫉妒。
还有“结草衔环”这个成语,也是指感恩报德。“衔环”的故事刚刚说完了,“结草”的典故见于《左传》,说公元前594年,那是一个秋天,秦桓公出兵伐晋,晋军和秦兵在晋地辅氏(今陕西大荔县)交战,晋将魏颗与秦将杜回相遇,二人大打出手,杀得难分难解。杜回是个大力士,魏颗渐渐招架不住,三十六计走为上,转身跑吧,杜回就在后面追。追着追着,杜回被一个老人用草编的绳子套住了脚,这位大力士站立不稳,摔了个狗抢屎、倒栽葱、嘴啃泥,当场被俘,魏颗大获全胜。当天夜里,魏颗在梦中见到那位白天为他结绳绊倒杜回的老人,老人说,我就是应该给你父亲陪葬的那个女子的父亲,今天来报恩了!原来,魏颗的老爹魏武子有个爱妾,魏武子生病的时候嘱咐魏颗说:“我死之后,你一定要把她嫁出去。”不久,魏武子病重,又对魏颗说:“我死之后,一定要让她为我殉葬。”然后就翘辫子了。魏颗没有把老爹的爱妾杀死陪葬,而是把她嫁给了别人。魏颗说:“人在病重的时候,神智是昏乱不清的,我嫁此女,是依据父亲神智清醒时的吩咐。”
上面三个被成语穿成糖葫芦的故事,都是讲做善事有善报、做好人有好报的,这也是古人一直在宣扬和努力维护的社会基本道德准则。
好人一定有好报吗?未必。例子多的是,比如《三国演义》里说,曹操刺董卓未果,,反而把宝刀给丢了,逃命到吕伯奢家,听见后厨有磨刀声,就怀疑吕伯奢要杀他,于是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原则把吕家八口人都杀了,结果看到后厨捆着一头猪,原来人家磨刀是要杀猪的,老曹把自己当猪了。但老曹没有歉疚之感,而是出去把买酒回来的吕伯奢也给杀了,而且还按照猪的逻辑说了一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这位倒霉的吕伯奢,曾经和曹操老爹结拜为兄弟,结果被兄弟的儿子灭了门。
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但就现在的状况来看,非人的人好像不在少数,那些制造和贩卖黑心棉、毒大米的人、那些置矿工生死于不顾的矿主、包括那位害得我们卖不起药看不起病的、刚刚被判死刑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在内的贪官污吏…… 相比之下,坚持“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原则的人反而显得高尚了许多,虽然他们不利人,但至少也不害人。
宋代林逋在《省心录》中说:“为善者不云利,逐利者不见善。”用现在话讲就是:越没钱越大方,越有钱越抠门。看看我们社会上的富人们吧,都忙着捞更多的钱,也有少数几个热心慈善事业的,但每次捐点钱都要大张旗鼓宣传一番,目的也是为了打广告,赚更多的钱,真正老老实实、不声不响、一心一意做善事的有钱人凤毛麟角,只有像我等无产阶级,潜意识中还残存些许纯粹做善事的愿望,穷大方嘛。
但愿望总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我就曾因为做了一次小小的善事而受到小小的打击,在我本来就不太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阴影。
那年我刚刚参加工作,去坐火车出差。在北京站前广场上,一个穿着简朴、长相老实的中年妇女小心翼翼的出现在面前,问我能不能给几块钱打个电话,我说凭什么给你啊?她说她是一个外地来京的老师,钱包被小偷偷了,想打个电话让家里给汇点钱来。我拿出一百块人民币给她,说够买张回家的票吗?她说:“够了谢谢啊你真是个好人把你的姓名地址写给我吧我回去就还钱……”我说:“停停停,不用说了,我忙着呢。”然后就走了。可是走了不远我觉得有点不对,回头看看,那个女的还在那站着,又拦住一个人问要钱。原来是个骗子!我气坏了,冲过去揪住她的挎包(因为我的一百块在里面)说:“你这个骗子,跟我见警察去!”那个骗子一看露馅了,猛地拽过挎包,夺路而逃,我就追,没想到骗子跑得还挺快,但再快没我快,人家都叫我“神行太保赛刘翔”。眼看要抓住她了,谁知她突然一回手朝我扔暗器,我一躲,她就朝地铁里跑去了。不过我也不想追了,因为地铁里可能有她的同伙,更重要的是,她朝我扔的暗器,是我给的那一百块人民币。
当你在一些大城市的繁华地段闲逛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斜刺里杀出一个浑身脏兮兮、拖着长鼻涕的小孩,死死抱住你的腿,你不给钱小孩就不放手,还可能往你衣服上蹭鼻涕,无可奈何,你多少得出点血。后来有人告诉我一个对付这种情况的妙招,大家可以试试看,保证小孩不向你要钱了,而且扭头跑掉。这个妙招很简单,就是抓住小孩说:你跟我走吧。小孩马上就会跑掉,如果你抓住不放,旁边就会有大人冲出来把小孩抢走。利用这种方式赚钱,那些大人真是缺了八辈子大德了。
虽然受过小小的打击,但遇到真正有困难的人,我还是会力所能及地帮一把,给流浪者一点饮食,给乞讨者几枚硬币,给公车上的老弱病残孕让个座,给迷路的人领个道,这些小事情还是应该做的。五代王定保在《唐摭言》中说:“善不为名,而名随之,名不为禄,而禄从之。”我们做一点点小善事,不会带来、也不希望带来什么名禄,只是出于人类起码的同情恻隐之心。如果我们都以冷漠的态度对待周围的事物,只能使这个社会更加冷漠。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5-29 16:54:53 +0800 CST  
第十四句 果珍李柰(1)
果,象形字,指树上结了果实。《说文》中说:“果,木实也。”《周礼》中说:“树之果蓏,珍异之物。” 蓏(读“裸”音),指草本植物的果实。“果”和“蓏”有什么区别呢?有人解释说“有核曰果,无核曰蓏”,还有人说“在地曰蓏,在树曰果”,后来这“蓏”字和大款的老婆,领导的钱,下岗职工,调研员一样,基本上被闲置了,也就不用再研究到底和“果”有什么区别了。
珍,本义是指珠玉等宝物,引申为重视、爱惜,或宝贵的、贵重的东西,还用来形容精美的食物,如“珍馐”、“八珍”。
李,落叶乔木,春天开白色花,果实就是李子,熟时黄色或紫红色。李子是我们经常吃的水果,经常和桃子一起出现。如成语“李代桃僵”,出自古乐府诗《鸡鸣》:“桃生露井上,李树生桃傍。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原指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成语“投桃报李”,出自《诗经》“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比喻友好往来或互相赠送东西;成语“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出自《史记 李将军列传》,原意是桃李树并不会大喊大叫招引人,但因它有花和果实,人们在它下面走来走去,走成了一条小路,用来比喻人只要真诚、忠实、正直,就能感动别人。
柰,苹果的一种,通称“柰子”,也称“花红”。这两个名称对我们来说可能比较陌生,但要说出柰的另一个名字,大家就会觉得实在是太熟悉了:它还叫“沙果”。有人把茉莉也叫“柰”,徐珂《清稗类钞 植物类》中就说:“茉莉为常绿灌木……,北土曰柰。” “柰”与“萘”可别弄混了,它俩虽然长得像,但却完全不是一回事。萘,一种结晶状芳香烃,是做卫生球(俗称“臭球子”)的主要用原料。
这句的意思是:水果里面,要数李子和沙果了。
古代人可能没现在人有口福,李子和沙果就算是好吃的水果了。现在可不一样了,什么火龙果啊、木瓜啊、芒果啊、荔枝啊,哪个不比李子、沙果好吃啊?不过穿衣戴帽,各有所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说不定就有人喜欢李子、沙果,就像被誉为“水果之王”的榴莲,有多少人敢吃?有个去南方的朋友,开始也不敢吃那长相恐怖、气味熏人的榴莲,但后来却吃上瘾了,大吃特吃,家里人受不了了,差点闹离婚。看来“水果之王”自有其独特魅力的。


多多不益善 贪多嚼不烂

李子的这种水果可是个好东西,具有长相美丽、气味芳香、果肉多汁、口感酸甜、营养丰富等特点。
唐代名医孙思邈评价李子时曾说“肝病宜食之”, 所以肝病患者可以通过食用李子进行日常食疗保养;李子也可以促进血红蛋白的再生,对贫血患者是有好处的;李子还有个特效,一些爱美的女士对这个功效可能非常感兴趣,就是可以养颜美容。据说经常食用新鲜李子,能使颜面光洁如玉,有兴趣的可以试试看。此外,李子的核仁有利水滑肠的功能、李子榨汁喝可以预防中暑、李子晒干可以用来醒酒、镇呕。
有人说了,李子既然这么好,那我就要多吃,一天吃十斤,肝病也好了,贫血也没了,还美了容,一举好几得,干脆,我整天就吃李子不吃别的了。那我可要郑重地告诉你:贪多嚼不烂。
劲酒虽好,不能贪杯;李子虽好,不能多吃。俗话说:“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抬死人。” 由于李子中果酸含量较高,过量食用易引起发虚热、头脑发胀,胃痛等症状。还有两点必须特别强调的:一是未熟透的李子不要吃。这种李子不仅味道苦涩,而且对人体有毒害作用。但是现在市场上的李子都经过多道工序处理过的,你根本无法从外观上判断李子是否已经熟了,怎么办了?有个简单的办法,就是看李子是否沉水,下沉的是熟的,不沉的就不要吃了。二是李子不可与雀肉、蜂蜜同食,否则会损人五脏,严重的可致人死亡。
有一种李子叫檇(读“醉”音)李,以浙江桐乡出产的最著名,据说这种李子很好吃。
“檇李”实际是个地名,春秋时期越国的一座城池,在今浙江省嘉兴市一带。檇李曾一场著名的战争,著名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这场战争在世界上最先采取了“自杀式袭击”的战斗策略。
公元前496年夏,吴军伐越,越王句践带兵在檇李抗击。句践派遣敢死队,高呼口号冲向吴阵,吴兵一看敌人杀过来了,赶紧准备战斗。但敢死队杀过来之后并没有进攻,而是全部自杀于阵前。吴兵被这阵势搞懵了,心想这帮傻帽好像不是来打仗的,看了是活腻了来自杀的?于是站在一边看热闹,放松了戒备,越兵趁势攻击,大败吴兵。
越国采取的“自杀式袭击”分“自杀”和“袭击”两个部分,分别有专人完成,现在这个办法被一些恐怖组织活学活用,将两部分合为一体,利用汽车炸弹等做道具,在自杀的同时就实现了袭击,真是害人害己、一举两得的好办法啊。
吴军败退七里,吴王阖闾在逃跑过程中脚指被越军击中,伤重而死——可能是忘了带军医,否则这么点小伤不至于丧命吧。当初他派专诸刺杀他叔伯大哥王僚的时候,就是装脚疼躲到地下室的,现在报应来了。临死前,阖闾立太子夫差为王,并对他说“你能忘记句践杀死了你的父亲吗?”夫差回答说:“不敢忘!我要报仇!你就抓紧时间慢慢等吧!”于是阖庐立马翘辫子。至此,吴越争霸的大幕正式拉开。
后来夫差终于打败句践,句践俯首称臣,并派范蠡去寻访美女,找到了美少女战士西施姑娘,将她献给夫差。(其实西施在此两百年前就出现了,西施出现在吴越争霸期间,纯熟误会。这些我们会在很久很久以后的“毛施淑姿”一句中细说。)
传说西施委曲求全,远嫁敌国。吴王夫差她的美色所动,整天相伴不离(换了谁也都会是这德行)。这年暑夏,越国向吴王进贡一批李子,夫差马上命人送给西施品尝。西施睹物思人又思国,竟无语凝噎,一个李子也吃不下。夫差问她这么好的李子怎么不吃呢?西施说:“这李子采下来太久了,味已不鲜。我想去李园亲自采摘品尝。”美女发话,夫差当然没的不答应,于是选派一批人陪西施前往李园。
西施来到檇李城,觉得故国乡土特别亲切,看见城里城外,李树连林,树头缀满殷红的李子,于是随手采下一颗,用指甲在李子顶部轻轻一掐,顿时果汁横溢,香气入鼻。放到嘴边一吸,李汁犹如甜酒。西施一想难得回来一次,要好好过过李子隐,于是一口气连吃好多颗,竟被醉倒了。从此,人们就给这里的李子取名为“醉李”。因“醉”与“檇”同音,且这座城池名檇李,后来人们就把这里的李子称为“檇李”。据说西施来过李园以后,这里长出的檇李顶部都有一条形似爪痕的瘢纹。人们都说,这是西施吃檇李时留下的指甲印,称它为“西施爪痕”,犹如牡丹有贵妃指痕一样,流传千古,使李子也香艳起来。
李子能醉倒人吗?西施很可能是因为过量食用李子而引起的头晕脑胀,还可能引起胃痛,西施捧心是不是因为这次吃太多李子而导致的胃病呢?难说啊。对于本来就没谱的事,胡说胡有理。
吃是人的基本需求。人生在世,吃穿二字,吃美食似乎是很多人的爱好,特别是鲜嫩多汁甘甜可口的水果。记得小时候我从自己家的西瓜地里摘了两个超大的西瓜,每个大约15斤左右,用自行车弄回家,坐在小板凳上,杀掉一个大西瓜,用勺子慢慢吃。吃完了一个,觉得意犹未尽,把另一个大西瓜也一刀杀掉,接着吃。全部吃完之后才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
后来慢慢对吃的东西向来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了,或许是因为没有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等大灾荒之年吧,我一直以“衣只求遮体,食只求果腹”的标准对待衣食。吃饱的时候什么对什么吃的都没什么兴趣,饿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吃。对西瓜的兴趣也不那么浓厚了,好像现在的西瓜没有小时候的甜了。其实西瓜还是那个味道,只是吃西瓜的人已经不是那时候的心情了。连吃的没有什么喜欢的,还有什么乐趣呢?但是,没有乐趣总比沉迷于一些不良嗜要好。
想起有人对我讲过的一件事:一个当老板的朋友问他抽烟吗?他说不抽,又问喝酒吗?他说不喝,又问找小姐吗?他说不找。结果那人一脸鄙夷,说那你还活着干嘛?
人的欲望总是没有止境的,对于喜欢的东西总希望多多益善,却很少有人想想自己牙口,那么多东西,你能嚼得烂吗?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6-01 00:10:33 +0800 CST  
王小石0112358同学,
乱不是这样捣地!
有意见可以直接说出来啊,你到这里什么也没说,光刷屏玩,是不是有点不厚道啊?
如果你希望自己能占个大地盘,那我让邮政局给你编个邮政编码好不?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07-06-01 19:19:19 +0800 CST  

楼主:望于江湖

字数:935419

发表时间:2007-04-06 02:0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0-21 17:07:44 +0800 CST

评论数:790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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