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资料出处”考辨

例40:《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北魏道武帝时;出嫁者:濩泽公主;出嫁者身份:北魏拓跋珪女;出嫁对象:柔然闾大肥;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8。”
其中,“时间:北魏道武帝时”,错误,应该是427-429年。
427-429年之间,远远不是“北魏道武帝时(386-409年在位)”,而是“北魏太武帝时(424-452年在位)”。北魏道武帝是北魏太武帝的祖父。
“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8”,不准确,应增加《魏书》卷30《闾大肥传》。
史书记载:
《册府元龟》卷978《外臣部 和亲》载:“后魏道武时引吏部尚书崔玄伯(崔玄伯,本名崔宏,字玄伯)讲《汉书》,至娄敬说汉祖欲以鲁元公主妻匈奴。帝善之,嗟叹者良久,是以诸公主皆釐降于宾附之国,朝臣子弟虽名族美产不得尚焉。时蠕蠕闾大肥率宗族归国,尚华阴公主。公主薨,复尚濩泽公主。”
《魏书》卷30《闾大肥传》载:“闾大肥,蠕蠕人也。太祖(北魏道武帝拓跋珪)时,与其弟大泥倍颐率宗族归国。太祖善之,尚华阴公主,赐爵其思子……世祖(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初,复与奚斤出云中白道讨大檀,破之。还为内都大官……从讨赫连昌,以功授荥阳公。公主薨,复尚濩泽公主。又为都将,击大檀,大破之。还至渴侯山,遂讨东部高车于巳尼陂。又征平凉,并有功。世祖将拜大肥为王,遇疾卒。追赠中山王。”
《魏书》卷4《世祖纪上》载:“始光四年(427年)五月,车驾西讨赫连昌。……六月甲辰,昌引众出城,大破之。事在《昌传》。昌将麾下数百骑西南走,奔上邽。”
“神麚二年(429年)八月,帝以东部高车屯巳尼陂,诏左仆射安原率骑万余讨之。”
由此知:护泽公主与柔然闾大肥成婚于427-429年之间,《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中的排列,相差10余年。
闾大肥复尚濩泽公主,发生于世祖(拓跋焘)继位之后,说成是“北魏道武帝时”,不能不说是背离史书,肆意编撰。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31 09:24: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濩泽公主”条,为什么出错?可能只见到《册府元龟》卷978,只知道“时蠕蠕闾大肥率宗族归国,尚华阴公主。公主薨,复尚濩泽公主。” 没有见到《魏书》卷30《闾大肥传》,焉能不出错?
类似实例,尚有: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时间:北魏道武帝时;出嫁者:华明公主;出嫁者身份:北魏拓跋珪女;出嫁对象:柔然闾大肥;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8”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31 09:26:00 +0800 CST  
例41:《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北齐武成帝时;出嫁者:邻和公主;出嫁者身份:柔然庵罗辰女;出嫁对象:北齐武成帝;资料出处:《北齐书·武成帝纪》”
其中,“时间:北齐武成帝时”,是严重错误。应是东魏武定二年(544年)。
北齐武成帝,高湛,是东魏丞相、渤海王高欢的第九子。561-565年,为北齐武成帝。
高湛与邻和公主成婚,发生于“帝时年八岁”,不是在位时。
依据《北齐书》卷7《武成帝纪》,高湛,568年,时年三十二;“帝时年八岁”,是武定二年(544年);依据墓志记载:邻和公主,550年,时年十三;544年,七岁。
史书记载
《北史》卷98《蠕蠕传》载:“(兴和)四年(542年),阿那瑰请以其孙女号邻和公主妻齐神武第九子长广公湛(即高欢的第九子高湛),静帝(元善见)诏为婚焉。阿那瑰遣其吐豆登郁久闾譬掘、俊利莫何游大刀送女于晋阳。”
《北齐书》卷7《武成帝纪》载:“世祖武成皇帝,讳湛,神武皇帝第九子,孝昭皇帝之母弟也。仪表瑰杰,神武尤所钟爱。神武方招怀荒远,乃为帝聘蠕蠕太子庵罗辰女,号"邻和公主"。帝时年八岁,冠服端严,神情闲远,华戎叹异。……天统四年(568年),因酒色过度而死,时年三十二岁……”
《魏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长广郡开国公高公妻茹茹公主闾氏墓志铭》:“公主讳叱地连,茹茹主之孙,谙罗臣(即庵罗辰)可汗之女也。……以武定八年(550年)四月七日薨於晋阳,时年十三。即其年岁次庚午五月己酉朔十三日辛酉葬於釜水之阴,齐献武王之茔内。”
高湛与邻和公主成婚,发生于“帝时年八岁”,不是在位时。史书有明文记载。但是,《和亲通史》却背离史书,编撰故事。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1 09:21: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邻和公主”条,为什么出错?是笔误,当然不是。
北齐武成帝,在位期间,与柔然邻和公主成婚,似乎顺理成章。然而,违背史实,只是想当然,随意论断而已。
“邻和公主”条,问题不止一个:除“时间:北齐武成帝时”,严重错误以外,其“资料出处:《北齐书·武成帝纪》”,内容欠缺,应增加《北史》卷98《蠕蠕传》,见例21。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1 09:23:00 +0800 CST  
例42:《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大业末;出嫁者:淮南公主;出嫁者身份:隋炀帝女:出嫁对象:突厥突利可汗;资料出处:两《唐书》《突厥传》”
“时间:大业末”、“出嫁者身份:隋炀帝女”,背离史书记载,不知所出。
《和亲通史》写道:“淮南公主是隋炀帝杨广的女儿。大业末年,天下大乱,淮南公主避难跑到突厥,被始毕可汗嫡长子突利(602-631年)娶为妻子。” (该书179页)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194上《突厥传上》载:“突利可汗什钵苾(603—631年)者,始毕可汗之嫡子,颉利之侄也。隋大业(605-618年)中,突利年数岁,始毕(咄吉,609~619年)遣领其东牙之兵,号为泥步设。隋淮南公主之北也,遂妻之。颉利嗣位,以为突利可汗,牙直幽州之北。”
《新唐书》卷215上《突厥传上》载:“突利初为泥步设,得隋淮南公主以为妻。颉利之立,用次弟为延陀设,主延陀部,……贞观四年(630年)突利至,礼见良厚,……后入朝,死并州道中,年二十九,帝为举哀,亦诏文本文其墓,子贺逻鹘嗣。”
史书没有明确淮南公主是隋炀帝女;隋朝以宗室女嫁突厥可汗,不可能以公主嫁泥步设;大业中或末,隋炀帝没有安排公主出使突厥,隋炀帝女不可能私自逃亡至突厥。因此,《和亲通史》“淮南公主是隋炀帝杨广女儿”的论断,缺少史料依据。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2 10:11:00 +0800 CST  
唐宁国公主出塞和亲时,唐汉中郡王李瑀答辞,在中国和亲史中,影响深远。
《旧唐书》卷195《回纥传》载:“瑀曰:‘唐天子以可汗有功,故将女嫁与可汗结姻好,比者中国与外蕃亲,皆宗室子女,名为公主。今宁国公主,天子真女……”
《新唐书》卷217上《回鹘传上》载:“瑀曰:‘天子顾可汗有功,以爱女结好。比中国与夷狄婚,皆宗室子。今宁国乃帝玉女……”
唐汉中郡王李瑀答辞:为汉武帝女、隋炀帝女等没有出塞和亲,提供了有力旁证。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2 10:13:00 +0800 CST  
例43:《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17年;出嫁者:永乐公主:出嫁者身份:唐东平王李续外甥女;出嫁对象:契丹首领李失活;资料出处:《唐会要》《契丹》;《资治通鉴》卷221。”
其中,“出嫁者身份:唐东平王李续外甥女”,严重错误,应该是:唐东平王李续外孫楊元嗣之女;
“资料出处:《唐会要》《契丹》;《资治通鉴》卷221”,《资治通鉴》卷221。应删除,增加《新唐书》卷219《契丹传》,
史书记载:
《唐会典》卷96《契丹》载::“(开元)五年(717年)十二月。以東平王外孫楊元嗣女為永樂公主。出降。失活親迎之。夜遣諸親高品及兩蕃大首領觀花燭。”
《资治通鉴》卷211载:开元五年(717年) “11月,契丹王李失活入朝。12月,以东平王外孙杨氏为永乐公主,妻之。”
《新唐书》卷219《契丹传》载:“后二年(716年),与奚长李大酺皆来,诏复置松漠府,以失活为都督,封松漠郡王,授左金吾卫大将军。仍其府置静析军,以失活为经略大使,所统八部皆擢其酋为刺史。诏将军薛泰为押蕃落使,督军镇抚。帝以东平王外孙杨元嗣女为永乐公主,妻失活。”
“出嫁者身份:唐东平王李续外甥女”,严重错误,背离史书记载,没有出处,只能是随意论断。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3 09:27: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永乐公主”条,为什么出错?是简化,当然不是。
《封永乐县主出降松漠郡王诏》:“故东平王外孙正议大夫复州司马杨元嗣第七女,……可封永乐县主,出降契丹松漠郡王李失活。”
“故东平王外孙正议大夫复州司马杨元嗣第七女”,可以简化为“唐东平王李续外孙杨元嗣第七女”、“唐东平王李续外孙杨元嗣女”,无论如何,不能简化为“唐东平王李续外甥女”。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3 09:28:00 +0800 CST  
例44:《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22年;出嫁者:东光公主: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出嫁对象:奚首领李鲁苏;资料出处:两《唐书》《奚传》。”
其中,“时间:722年”,错误,应该是:723年;
“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严重错误,应该是:唐成安公主 之女。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199下《奚传》载:“开元十年(722年),(鲁苏)入朝,诏令袭其兄饶乐郡王、右金吾员外大将军、兼保塞军经略大使,赐物一千段,仍以固安公主为妻。而公主与嫡母未和,递相论告,诏令离婚,复以成安公主 之女韦氏为东光公主以妻之。”
《新唐书》卷219《奚传》载:“大酺后与契丹可突于斗,死。弟鲁苏领其部,袭王。诏兼保塞军经略大使。牙官塞默羯谋叛,公主置酒诱杀之,帝嘉其功,赐主累万。会与其母相告讦得罪,更以盛安公主女韦为东光公主妻之。
“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严重错误,背离史书记载,只能是随意论断。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4 08:16: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东光公主”条,为什么出错?是简化,当然不是。
《封东光公主制》:“……成安公主女韦氏……可封东光公主,出降饶乐郡王鲁苏。”
“成安公主女韦氏”,姓韦,不姓李,怎能简化为“唐宗室女”?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东光公主”条,问题不止一个:除“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严重错误以外,其“时间:722年”,错误,应该是723年,是唐朝和亲事件中罕见的时间错误。见例17。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4 08:17:00 +0800 CST  
例45:《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45年;出嫁者:宜芳公主:出嫁者身份:唐玄宗外孙女;出嫁对象:奚王李廷宠;资料出处:《资治通鉴》卷215;两《唐书》《奚传》。”
其中,“出嫁者身份:唐玄宗外孙女”,错误,应该是宗室出女;
“资料出处:《资治通鉴》卷215;两《唐书》《奚传》”,错误,应该是:《新唐书》卷219《奚传》、《唐会典》卷96《奚》。
史书记载:
《新唐书》卷219《奚传》载:“信安王(李)祎降其酋李诗锁高等部落五千帐,以其地为归义州,因以王诗,拜左羽林军大将军、本州都督,赐帛十万,置其部幽州之偏。李诗死,子延宠嗣,与契丹又叛,为幽州张守珪所困。延宠降,复拜饶乐都督、怀信王,以宗室出女杨为宜芳公主妻之。”
《唐会典》卷96《奚》载:“信安王(李)禕降其酋李詩。以其地置歸義州。因以王詩。詩死。其子延寵又叛。為幽州張守珪所困。復降。封懷信王。以宗室出女楊為宜芳公主妻之。”
《和亲通史》指出:“可以断定宜芳公主为唐玄宗第十三女卫国公主与杨说的女儿”(該书第246页),真是霸气十足。遗憾的是:缺乏严格考证,违背史实,仅仅是错误论断,令人嗤笑。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5 09:19: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宜芳公主”条,为什么出错?是笔误,当然不是。
宜芳公主的“外孙女杨氏”之说,史书未载,背离史实,只是想当然,一厢情愿。
“宜芳公主”条,问题不止一个:除“出嫁者身份:唐玄宗外孙女”错误以外,其“资料出处:《资治通鉴》卷215;两《唐书》《奚传》”,错误,应该是:《新唐书》卷219《奚传》、《唐会典》卷96《奚》,见例19。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5 09:21:00 +0800 CST  
例46:《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934年;出嫁者:增城县主;出嫁者身份:南汉高祖刘龑侄女;出嫁对象:大长和国骠信郑旻;资料出处:《新五代史》卷65,《十国春秋》卷58、61。”
其中,“时间:934年” 严重错误。不知所出,系随意论断。
史书记载
《新五代史》卷65《南汉世家第五》:“乾亨七年(923年),云南骠信郑旻遣使致硃鬃白马以求婚,使者自称皇亲母弟、清容布燮兼理、赐金锦袍虎绫纹攀金装刀、封归仁庆侯、食邑一千户、持节郑昭淳。昭淳好学有文辞,与游宴赋诗,及群臣皆不能逮,遂以隐女增城县主妻旻。”
《十国春秋》卷58《南汉高宗本纪》载:“乾亨九年(925年)为白龙元年,长和骠信郑仁旻遣其布燮郑昭淳硃鬃白马以求婚,帝以襄帝女增城公主妻之。长和即唐之南诏也。”
《十国春秋》卷61《南汉列传》载:“增城公主,烈宗女也。乾亨九年(925年),长和骠信郑仁旻遣使郑昭淳硃鬃白马以求婚。使者自称皇亲母弟、清容布燮兼理、赐金锦袍虎绫纹攀金装刀、封归仁庆侯、食邑一千户、持节郑昭淳。昭淳好学有文辞,与游宴赋诗,及群臣皆不能逮,遂以公主妻仁旻。”
《资治通鉴》卷274:同光三年(925年)十二月“长和骠信郑遣其布燮郑昭淳求婚于汉,汉主以女增城公主妻之。长和即唐之南诏也。”
长和骠信郑派遣他的布燮郑昭淳向南汉求婚,南汉主把他的女儿增城公主嫁给了他。长和就是唐朝时的南诏国。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6 09:18:00 +0800 CST  
《南诏野史》:“明宗丙戌天成元年(926年)八月,仁旻饵金丹,躁怒,常杀人,遂暴卒,在位十六年,子隆亶立。 ”
郑仁旻,郑买嗣之子,五代时大长和国第二位皇帝。926年,郑仁旻因服用金丹(长生不老药)而亡。
《和亲通史》却说:934年与增城县主成婚,岂不令人嗤笑!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6 09:20:00 +0800 CST  
十三、结束语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是供读者查阅的。查到后,如获至宝,有多少读者会怀疑其中有错!能够识别其真伪!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的错误,有些与其“资料出处”指定的篇目有关。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指定的篇目,十分重要,明确史料的来源。以此确定《和亲简表》的出嫁时间、出嫁者、出嫁者身份、出嫁对象等,不应该出错。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的错误,种类繁多:
篇目与此次和亲无关,史书内容错误,史书内容含糊者,有之;
缺少有类似内容的正史,似乎与此次和亲有关但是内容未涉及者,亦有之;
史书内容相互矛盾,《和亲通史》正文与附录二,各执一词者,更有之;
篇目取舍不准确,史书含糊其辞内容欠缺,和亲有名无实并不存在,和亲名不副实者,屡见不鲜。
对待“资料出处”指定的或其它有关的篇目,想当然,进行错误解读、随意论断者,更是不胜枚举。
本次揭示的仅是从西汉至五代十国时期的部分错误,提供46个实例,涉及《和亲简表》42条。其中:西汉8条,东汉、三国8条,十六国、南北朝10条,隋、唐朝13条,五代十国3条。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出乎意外。
面对《和亲简表》的多处错误,要想准确熟悉和亲史实,只能是:广泛阅读正史、类书等与此次和亲有关的篇目(如有《封制》、《墓志》宜优先),围绕《和亲简表》的突出问题,明确史书不同记载,进行考证、判断、确定篇目。以此为据,重新编撰《和亲简表》,不能盲从,更不能想当然。
以前曾指出《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格式问题,那就是:缺少“出嫁决策人”栏,不知“出嫁者”是由谁派遣和亲。为什么需要?提供十条论据。
如果《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增加“出嫁决策人”栏,认真改正《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的错误,并且严格按照考证后得出的篇目,编撰《和亲简表》其它内容,《和亲简表》的质量,将大为改观。
揭示《和亲通史》谬误,做为备案存查,供有兴趣者查阅;可以为读者提供些线索,阅读时稍加警惕,严防以讹传讹;更可以作为《丙申版中国西汉至宋和亲公主列表(初稿)》的参考资料。
可能有不当之处,希望吧友、专家、学者指正。
2017年7月31日——2017年9月 7日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7 09:23: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资料出处”考辨
目 录
前言... 1
一、篇目错误... 2
二、史书错误... 4
三、史书含糊... 6
四、舍弃正史... 10
五、虚晃一枪... 12
六、相互矛盾... 15
七、篇目取舍... 19
八、含糊其辞... 22
九、有名无实... 24
十、名不副实... 26
十一、错误解读... 28
十二、随意论断... 31
十三、结束语... 37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08 09:22:00 +0800 CST  
对吧主的多次关怀与支持,表示感谢!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9-10 14:48:00 +0800 CST  

楼主:宁江翁

字数:32470

发表时间:2017-08-01 02: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1-11 05:14:08 +0800 CST

评论数:7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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