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资料出处”考辨

前言
崔明德著《中国古代和亲通史》(以下简称《和亲通史》),列入“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是当代和亲史的权威著作。但是,该书有多处错误。如果当代史学家,未能指出并更正,岂不贻笑后人!
《和亲通史》正文有错误。其附录二《中国古代和亲简表》(以下简称《和亲简表》),亦有错误,且错误种类繁多,涵盖和亲的各个方面。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给出的篇目,是史料的来源。以此确定:出嫁时间、出嫁者、出嫁者身份、出嫁对象,在《和亲简表》中,占有重要位置。遗憾的是“资料出处”错误,屡见不鲜。
《和亲通史》,有多处错误。但是,有多少读者会怀疑其中有错!能够识别其真伪!
揭示《和亲通史》谬误,做为备案存查,供有兴趣者查阅;可以为读者提供些线索,阅读时稍加警惕,严防以讹传讹;更可以作为《丙申版中国西汉至宋和亲公主列表(初稿)》的参考资料。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主要错误,分类归纳如下: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7-31 18:06:00 +0800 CST  
一、篇目错误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给出的篇目,与此次和亲无关,风牛马不相及。
例1:《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前160年;出嫁者:公主;出嫁者身份:汉宗室女;出嫁对象:匈奴军臣单于;资料出处:《汉书》卷5《景帝纪》”
其中:“资料出处:《汉书》卷5《景帝纪》”,严重错误。
《汉书》卷4《文帝纪》载:“七年(前157年) 夏,六月,已亥,帝崩于未央宫。”
汉景帝于汉文帝后元七年(前157年)六月初九继承帝位,前160年时,仅为太子。
前160年,西汉与匈奴和亲,史料来源于《汉书》卷5《景帝纪》,岂不是笑谈!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1 08:12:00 +0800 CST  
“资料出处:《汉书》卷5《景帝纪》”严重错误,正确的篇目如何?
《和亲通史》载:“后元三年(前161年),老上单于死,其子军臣单于(前161-前126年)即位,汉与匈奴又进行一次和亲。”(该书第70页)
史书记载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载:“後四岁,老上稽粥单于死,子军臣立为单于。既立,孝文皇帝复与匈奴和亲。而中行说复事之。集解徐广曰:“後元三年立。”
《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载:“(汉文帝)后四年(前160年),老上单于死,子军臣单于立,而中行说复事之。汉复与匈奴和亲。”
《资治通鉴》卷15载: 孝文后三年(前161年) “是岁,匈奴老上单于死,子军臣单于立。”
分析判断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记载:原来是“後四岁(前160年)”,后来“集解徐广曰:“後元三年(前161年)立。”
《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沿用《史记》原来说法,没有勘误。
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时,《史记》、《汉书》早已成书,结合其它史料,选择、判断,最后定为:孝文后三年(前161年)。该结论,可信度较高,本文认同。
不难看出:《和亲通史》正文,沿用《资治通鉴》卷15记载;而附录二《和亲简表》,采纳《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说法。如此混乱,读者无所适从。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前160年”条
其中:“时间:前160年”,错误,应改为前161年;
“ 资料出处:《汉书》卷5《景帝纪》”,严重错误。应改为:《史记》卷110《匈奴列传》;《资治通鉴》卷15。
《和亲通史》中,正文与附录二矛盾,并非孤例。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1 08:15:00 +0800 CST  
西汉与匈奴,是前160年,还是前161年有一次和亲?回答可能是前者。
《中国历代和亲公主列表》:“前160年,汉文帝宗女嫁匈奴军臣单于”。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记载:
“时间:前160年;出嫁者:公主;出嫁者身份:汉宗室女;出嫁对象:匈奴军臣单于;资料出处:《汉书》卷5《景帝纪》”
其中:“时间:前160年”,错误,应改为前161年;
《丙申版中国西汉至宋和亲公主列表(初稿)》有:
前161年,汉文帝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军臣单于。
后者,应该是准确表达。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1 09:30:00 +0800 CST  
例2:《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22年;出嫁者:燕郡公主:出嫁者身份:慕容嘉宾长女;出嫁对象:契丹首领李郁干;资料出处:两《唐书》《奚传》。”
“资料出处:两《唐书》《奚传》”,严重错误。
燕郡公主,出嫁契丹首领李郁干,史料却来源于两《唐书》《奚传》,岂不令人嗤笑。
如此书写“资料出处”的篇目,仅是凭想当然,随意落笔而已。“资料出处”已经失去其意义与作用。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2 06:59:00 +0800 CST  
“资料出处”,应选择什么篇目?
《旧唐书》卷199下《契丹传》:开元十年(722年),(契丹王)郁于入朝请婚。上(唐玄宗)又封从妹夫率更令慕容嘉宾女为燕郡公主以妻之。”
《新唐书》卷219《契丹传》载:“郁于来朝,授率更令,以宗室所出女慕容为燕郡公主妻之。”
据《余姚县主墓志铭》:慕容嘉宾不是唐玄宗从妹夫,应是唐玄宗从姑夫。燕郡公主不仅是宗室所出女,更是唐余姚县主之女。故两《唐书》《契丹传》,均不可取。
准确篇目应该是:《资治通鉴》卷212、《封燕郡公主制》。
《资治通鉴》卷212载:开元十年(722年),“五月,闰月,己丑,以余姚县主女慕容氏为燕郡公主,妻契丹王郁干”。
《封燕郡公主制》载:“……馀姚县主长女慕容氏……可封为燕郡公主,出降与松漠郡王李郁于。”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燕郡公主”条
其中,“出嫁者身份:慕容嘉宾长女”,模糊与李唐皇室关系,应改为:唐馀姚县主女;
“资料出处:两《唐书》《奚传》”,严重错误,应改为:《资治通鉴》卷212、《封燕郡公主制》。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2 07:02:00 +0800 CST  
唐玄宗与燕郡公主关系
《中国历代和亲公主列表》载:“722年,唐玄宗外甥女燕郡公主慕容氏嫁契丹首领李郁于、李吐于”
燕郡公主不是唐玄宗外甥女,应是唐玄宗的族表妹。
《和亲通史》)写道:“燕郡公主姓慕容氏,其母余姚县主是唐玄宗的堂妹。按照辈分,唐玄宗是燕郡公主的舅父,”
余姚县主不是唐玄宗的堂妹,应是唐玄宗之族姑。按照辈分,唐玄宗不是燕郡公主的舅父,应是燕郡公主的族表兄。
《丙申版中国西汉至宋和亲公主列表(初稿)》有:
722年,唐玄宗以余姚县主女燕郡公主,嫁给契丹首领李郁于。
应该是准确表达。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2 07:03:00 +0800 CST  
二、史书错误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给出的篇目,与此次和亲有关。但是,史书内容错误,导致出嫁时间、出嫁者身份、出嫁对象、资料出处等,有过半错误,必须删除、更换。
例3:《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435年;出嫁者:兰陵公主;出嫁者身份:东魏长山王妹;出嫁对象:柔然阿那瑰;资料出处:《资治通鉴》卷157、《魏书·蠕蠕传》”
其中,“时间:435年”,错误,应该是541年;
“出嫁者身份:东魏长山王妹”,错误,应该是东魏常山王妹;
“出嫁对象:柔然阿那瑰”,错误,应该是柔然阿那瓌子庵罗辰;
“资料出处:《资治通鉴》157,《魏书·蠕蠕传》”,错误.应该是《北史》卷98《蠕蠕传》。
《资治通鉴》卷157载:梁大同元年(535年)十二月,“柔然头兵可汗求婚于东魏,丞相欢以常山王妹为兰陵公主,妻之”,错误。

《北史》卷98《蠕蠕传》所述:兴和三年(541年),兰陵郡长公主嫁阿那瑰之子庵罗辰,应该属实。
《和亲通史》正文错误,脚注亦有错误,附录二《和亲简表》“兰陵公主”条,除兰陵公主外,其余四项,全部错误。其中,“时间:435年”,即或依据《资治通鉴》卷157也应该是大统元年(535年),相差百年。
附录二中,相差百年者,并非孤例;《和亲通史》正文与附录二前后矛盾,更并非孤例.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3 07:40: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兰陵公主”条,除兰陵公主外,全部错误。在《和亲简表》中,若论错误,无出其右。
《和亲通史》正文曾指出《资治通鉴》卷157的错误,但是在《和亲简表》中照常列表,不知何意?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中,有错误的“兰陵公主”条,但是,没有正确的表述,应该是:
“时间:541年;出嫁者:兰陵公主;出嫁者身份:东魏常山王妹;出嫁对象:柔然阿那瑰子庵罗辰;资料出处:《北史》卷98《蠕蠕传》。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3 07:42:00 +0800 CST  
例4:《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917年;出嫁者:清远公主:出嫁者身份:南汉刘龑女;出嫁对象:闵王王审知次子王延钧,延钧曾两次娶南汉刘氏之女;资料出处:《十国春秋》卷58、91。”
其中,“时间:917年”,错误,应该是918年。
“出嫁者身份:南汉刘龏女”,错误,应是南汉南平王刘隐女;
“出嫁对象:闵王王审知次子王延钧,延钧曾两次娶南汉刘氏之女”;
后半段,“延钧曾两次娶南汉刘氏之女”,应删除。
“资料出处:《十国春秋》卷58、91”,不准确。,应改为《唐故燕国明惠夫人彭城刘氏墓志》。
史书记载:
《十国春秋》卷58《南汉高祖本纪》载:“贞明三年(917年),(闽)王(王审知)为其子延钧娶妇,帝嫁其女清远公主于闽。”
《十国春秋》卷91《闽惠宗本纪》载:“永和元年(935年)春五月丙甲朔大赦改元。立淑妃陈氏为皇后,帝两娶刘氏,皆美而无宠。后(陈氏)本昭武帝(王审知)侍婢全凤,帝嬖之。”
《唐故燕国明惠夫人彭城刘氏墓志》略。
除清远公主嫁闵王王审知次子王延钧以外,其余皆非。如是和亲公主条目,实属罕见。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4 07:33: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清远公主”条,除清远公主嫁闵王王审知次子王延钧以外,其余皆非。在《和亲简表》中,若论错误,仅次于“兰陵公主”条。
史书记载,多舛误,诚乃罕见。1965年发现《唐故燕国明惠夫人彭城刘氏墓志》,至《和亲通史》出版间隔几十年,但是没有按墓志铭核对,仍然采用错误史料,编撰和亲史权威巨著,令人不可思议。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4 07:35:00 +0800 CST  
三、史书含糊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给出的篇目,与此次和亲有关。但是,史书内容含糊其辞,导致和亲的关键问题无法确认或推导错误,必须删除、更换。
例5:《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前200年;出嫁者:公主 ;出嫁者身份:汉宗室女;出嫁对象:匈奴冒顿单于;资料出处:《史记·匈奴列传》、《汉书》卷94《匈奴传上》”
其中,“时间:前200年”,错误,应改为 前198年;
“出嫁者身份:汉宗室女”,不准确,应该是家人子;
“资料出处:《史记·匈奴列传》、《汉书》卷94《匈奴传上》”;不准确,应改为:《史记》卷99《刘敬传》、《汉书》卷43《娄敬传》、《资治通鉴》卷12。
论据如下: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提出:“奉宗室女公主(或翁主)为单于阏氏”,但是未明确具体时间。更未提供发生于公元前200年的史料佐证。
从《史记》卷99《刘敬传》、《汉书》卷43《娄敬传》可以推导出:“取家人子名为长公主(或公主),妻单于,使敬往结和亲约”,发生于高帝九年(前198年)冬。
《资治通鉴》卷12明确记载:“上取家人子名为长公主,以妻单于;使刘敬往结和亲约”,发生于汉高帝九年(前198年)冬。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5 07:55:00 +0800 CST  
西汉与匈奴首次和亲发生于何年,是前200年,还是前198年?回答可能是前者。
《中国历代和亲公主列表》:“前200年,汉高祖宗女嫁匈奴冒顿单于。”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时间:前200年;出嫁者:公主 ;出嫁者身份:汉宗室女……”
其中:“前200年”,错误,应改为前198年;
为什么至今还有一些专家、学者仍然坚持西汉与匈奴首次和亲发生于前200年?有何依据?不妨提出来,相互商讨,明辨是非。
《丙申版中国西汉至宋和亲公主列表(初稿)》有:
“前198年,汉高祖以家人子名为公主嫁匈奴冒顿单于。”
后者,应该是准确表达。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5 08:00:00 +0800 CST  
例6:《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663年;出嫁者:金明县主;出嫁者身份:唐宗室女;出嫁对象:吐谷浑国王诺曷钵次子闼卢摸末;资料出处:《旧唐书·吐谷浑传》、《新唐书·吐谷浑传》、《大唐金城县主墓志墓志铭》
其中。“时间:663年”,不准确,应当是664年以后。
“资料出处:《旧唐书·吐谷浑传》”,未涉及弘化公主表请入朝,长子、次子和亲事,应当删除;
《大唐金城县主墓志墓志铭》与本次和亲无关,应当删除。
史书记载
《新唐书》卷221《吐谷浑传》载:“公主表请入朝……(永徽三年,652年)十一月,及诺曷钵至京师,帝又以宗室女金城县主妻其长子苏度摸末,拜左领军卫大将军。久之,摸末死,主与次子右武卫大将军梁汉王闼卢摸末来请婚,帝以宗室女金明县主妻之。既而与吐蕃相攻……吐蕃出兵捣虚,破其众黄河上。诺曷钵不支,与公主引数千帐走凉州。……吐蕃遂有其地。” “既而与吐蕃相攻……吐蕃遂有其地”,发生于龙朔三年(663年)
问题有三:
1、与墓志铭记载矛盾
《大周故西平公主墓志铭》载:“大周故弘化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墓志铭并序 公主陇西成纪人,即大唐太宗文武圣皇帝之女也。……以圣历元年五月三日寝疾,薨于灵州东衙之私第,春秋七十有六。既而延平水竭,惜龙剑之孤飞;秦氏楼倾,随凤箫而长往。以圣历二年(698年)三月十八日葬于凉州南阳晖谷治城之山岗,”
《大周故青海王墓志铭》载:“周故镇军大将军行左豹韬卫大将军青海国王乌地也拔勤豆可汗墓志铭并序王讳忠,阴山人也。……粤圣历元年(698年)五月三日,薨于灵州城南浑牙之私第,春秋五十有一。栋梁折矣,远近凄然。以圣历二年(699年)三月十八日,归葬于凉州城南之山岗,”
两个墓志铭表明:弘化公主与其长子苏度摸末,同时死亡于圣历元年(698年)五月三日。
“摸末死”,公主亦死,怎能做到“摸末死,主与次子右武卫大将军梁汉王闼卢摸末来请婚,帝以宗室女金明县主妻之。”
2、仅是孤证,是否属实,尚需考证
弘化公主于龙朔三年(663年)入朝,《旧唐书》、《资治通鉴》、《册府元龟》等均未载,只有《新唐书》记载,仅是孤证,是否属实,尚需考证。
3、《和亲通史》未经核对,为什么照抄、照引。
《和亲通史》载:“永徽三年(652年)……过了10年左右,苏度摸末死,弘化公主与次子右武卫大将军、梁汉王闼卢摸末到长安请求再次和亲,唐高宗又把宗室女金明县主许嫁给闼卢摸末。”(该书第149页)
《和亲通史》指出:“关于这次和亲(弘化公主次子闼卢摸末与金明县主成亲),《新唐书·吐谷浑传》有比较详细记载,其文云:‘久之,摸末死,主与次子右武卫大将军、梁汉王闼卢摸末来请婚,帝以宗室女金明县主妻之。”(该书第152页)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6 07:57:00 +0800 CST  
《和亲通史》编著过程中,是见过《大周故西平公主墓志铭》、《大周故青海王墓志铭》、《大唐金城县主墓志墓志铭》的。
《新唐书》卷221《吐谷浑传》载:“久之,摸末死,主与次子右武卫大将军梁汉王闼卢摸末来请婚,帝以宗室女金明县主妻之。”
上述文字中有错误,崔教授是清楚的,为什么未经核对,扔然照抄、照引。令人费解。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6 07:58:00 +0800 CST  
例7:《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60年;出嫁者:公主;出嫁者身份:东汉宗室女;出嫁对象:北匈奴胡邪尸逐侯鞮单于;资料出处:《后汉书》卷89《南匈奴传》”
史书记载:
《后汉书》卷89《南匈奴传》载:“胡邪尸逐侯鞮单于长,永平六年(63年)立。时北匈奴犹盛,数寇边,朝廷以为忧。会北单于欲合市,遣使求和亲,显宗冀其交通,不复为寇,乃许之。”
问题有六:
1、史书另有一说
《后汉书》卷2《显宗孝明帝纪》载:“显宗孝明皇帝讳庄,光武第四子也。母阴皇后。七年(64年),北匈奴遣使乞和亲。”
《后汉书》卷36《郑众传》载:“众字仲师。……永平初,辟司空府,以明经给事中,再迁越骑司马,复留给事中。是时北匈奴遣使求和亲。八年(65年),显宗遣众持节使匈奴。”
只有“北匈奴遣使乞和亲”,并无“显宗冀其交通,不复为寇,乃许之。”
2、史书尚有一说
《资治通鉴》卷45载:七年(64年)正月,“北匈奴犹盛,数寇边,遣使求合市;上冀其交通,不复为寇,许之。”
永平七年(64年),北匈奴依然实力强盛,屡次侵犯边境,又派使者请求与汉朝进行双边贸易。东汉明帝希望利用通商手段使匈奴不再入侵,便应许了这一要求。
只有“遣使求合市”,并无“遣使求和亲”,与和亲无关。
由此知:“显宗冀其交通,不复为寇,乃许之”,说法不一。
3、缺少出嫁的详细记述
没有东汉宗室女出嫁的嫁妆、陪嫁人员、送行仪式、护送人员、出嫁后往来、子女等必不可少的记载。
一个和亲公主出嫁后,总不会杳无音信吧。尤其是东汉与北匈奴,经常有使者往来。
没有必不可少的记载,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那么一回事。
4、“北匈奴寇西河诸郡”
《后汉书》卷89《南匈奴传》载:“八年(65年)其年秋,北虏果遣二千骑候望朔方,作马革船,欲度迎南部畔者,以汉有备,乃引去。复数寇抄边郡,焚烧城邑,杀略甚众,河西城门昼闭,帝患之。”
这年秋天,北部敌虏果然派出二千骑兵到朔方侦察,用马皮做成船只,想接渡南部反叛的人,因为汉有防备,就引兵退走了。他们又多次入侵抄掠边疆郡县,放火烧毁城邑,被他们杀害掳去的人非常多,河西一带城门白天紧闭。皇帝很忧虑。
5、胡邪尸逐侯鞮,不是北匈奴单于
《资治通鉴》卷45载:永平六年(63年)“是岁,南单于適死,单于莫之子苏立,为丘除车林鞮单于;数月,复死,单于適之弟长立,为湖邪尸逐侯鞮单于”
胡邪尸逐侯鞮,名长,是单于適之弟,永平六年(63年)立,不是北匈奴单于,是南匈奴单于。
“出嫁对象:北匈奴胡邪尸逐侯鞮单于”,是严重错误。
6、依据《后汉书》卷2《显宗孝明帝纪》、卷36《郑众传》、《资治通鉴》卷45等记载,结合没有出嫁的详细记载,“北匈奴寇西河诸郡”,胡邪尸逐侯鞮不是北匈奴单于等综合分析,该条目,并不存在。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7 06:49:00 +0800 CST  
《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东汉宗室女”条,是东汉时期,《和亲简表》中,唯一的有出嫁时间、出嫁者、出嫁者身份、出嫁对象、资料出处的和亲事件记载。然而,错误严重。
“出嫁对象:北匈奴胡邪尸逐侯鞮单于”,严重错误。胡邪尸逐侯鞮,不是北匈奴单于,而是南匈奴单于,从未参与东汉与北匈奴和亲。
和亲权威巨著出现如此严重错误,岂不令人耻笑。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7 06:51:00 +0800 CST  
四、舍弃正史
《和亲简表》“资料出处”给出的篇目,与此次和亲有关。但是,并非正史。如果有类似内容的史书,应该增加。

例8:《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618年;出嫁者:代公主;出嫁者身份:女妓;出嫁对象:突厥颉利可汗;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8
其中:“出嫁者:代公主”,不准确,应空白。当时李渊是唐王。李渊的女儿,都不是公主,哪来的代公主?
“出嫁对象:突厥颉利可汗”,错误,应改为始毕可汗。
“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8”,不应该舍弃正史,应增加《旧唐书》卷60《宗室传》。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60《宗室》载:“襄武王(李)琛,……琛,义宁中封襄武郡公,与太常卿郑元璹赍女妓遗突厥始毕可汗,以结和亲。始毕甚重之,赠名马数百匹,遣骨咄禄特勒随琛贡方物。高祖大悦,拜刑部侍郎,进爵为王。历蒲、绛二州总管。”
《册府元龟》卷978载:“唐高祖义宁中遣襄武郡公琛与太常卿郑元赍女妓遗突厥始毕可汗,以结和亲。”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8 07:32:00 +0800 CST  
例9:《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68年;出嫁者:崇徽公主:出嫁者身份:唐大将仆固怀恩女;出嫁对象:回纥登里可汗;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
其中,“时间:768年”,错误,应是769年。
“出嫁者身份:唐大将仆固怀恩女”,错误,应改为:唐叛将仆固怀恩女。
“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不应该舍弃正史,应增加《新唐书》《回纥传》
史书记载
《新唐书》卷217《回鹘传上》载:“大历三年(768年),光亲可敦卒,帝遣右散骑常侍萧昕持节吊祠。明年(769年),以怀恩幼女为崇徽公主继室,兵部侍郎李涵持节册拜可敦,赐缯彩二万。是时,财用屈,税公卿骡、橐它给行,宰相饯中渭桥。”。
《册府元龟》卷979载:“ 代宗大历四年(769年)五月册仆固怀恩小女为崇徽公主视宁同第十女下嫁回纥可汗为可敦遣兵部侍郎李兼御史大夫持节于回纥册可敦以缯帛二万疋遣之。”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8 07:33:00 +0800 CST  
例10:《和亲通史》附录二《和亲简表》载:
“时间:788年;出嫁者:咸安公主:出嫁者身份:唐德宗女;出嫁对象:回纥武义成功可汗、忠贞可汗、奉诚可汗、怀信可汗;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
其中,“出嫁对象:回纥武义成功可汗、忠贞可汗、奉诚可汗、怀信可汗”,不严谨。出嫁对象只能一人,况且从未如此阐述;
“资料出处:《册府元龟》卷979”,不应该舍弃正史,应增加两《唐书》《回纥传》
史书记载
《旧唐书》卷13《德宗本纪下》载:贞元四年(788年)十月“戊子,回纥公主将妾媵六十余人、马二千匹来迎咸安公主,命刑部尚书关播送公主归蕃。”
《旧唐书》卷195《回纥传》载:“顿莫贺自立号为合骨咄禄毗伽可汗,使其酋长建达干随文秀来朝。命京兆尹源休持节册为武义成功可汗。贞元三年八月,回纥可汗遣首领墨啜达干、多览将军合阙达干等来贡方物,且请和亲。四年十月,回纥公主及使至自蕃,德宗御延喜门见之。时回纥可汗喜于和亲,其礼甚恭,上言:“昔为兄弟,今为子婿,半子也。”又詈辱吐蕃使者,及使大首领等妻妾凡五十六妇人来迎可敦,凡遣人千余,纳聘马二千。德宗令朔州、太原分留七百人,其宰相首领皆至,分馆鸿胪,将作。癸巳,见于宣政殿。乙未,德宗召回纥公主出,使者对于麟德殿,各有颁赐。庚子,诏咸安公主降回纥可汗,仍置府官属视亲王例。以殿中监、嗣滕王湛然为咸安公主婚礼使,关播检校右仆射、送咸安公主及册回纥可汗使。”
《新唐书》卷217《回鹘传上》,有大幅文字阐述,焉能舍弃!
《册府元龟》卷979载:德宗贞元三年(787年)八月丁酉回鹘可汗遣首领啜达干多览将将军合关达干等来贡方物。且请和亲帝许以咸安公主嫁之命见于麟德殿。且令赍公主画图就示可汗以马价绢五万还之许互市而去。
“四年(788年)十一月乙巳加嗣滕王湛然检校礼部尚书兼御史大夫丁未加送咸安公主及册回纥可汗使关播检校右仆射公主帝第八女也。”

楼主 宁江翁  发布于 2017-08-09 08:13:00 +0800 CST  

楼主:宁江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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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8-01 02: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1-11 05:14:0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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