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分形主义哲学——不确定性形态下的双向逻辑学》

对于测量的尺度,我们只可测量可观的宇宙,不可测量不客观的宇宙,这也就是宇宙各个尺度上的黑洞问题,换句话说,是宇宙,也是我们让黑洞“问题”产生的,事实上,它根本不是问题,它只是不统一。
因此,我们现有的思维逻辑,不支持一个更大的、对立统一的主义,那么使用“双向思维”,我就可以来个无中生有,我称它为全息主义,或者分形主义。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19:00 +0800 CST  
一件物理事物(事件)在可观测的宇宙不存在,它并不是真的不存在,因为存在要“存”,必须“存”所有,所有就包括它的“不存”。就好比我们的幻想,它在不可观测的宇宙是存在的。只是相对于可观测的宇宙,它不可观测;相对于我们,我们知道幻想存在。这个概念其实平行宇宙说已经涵盖了,只是它之所以认为是平行宇宙,是因为它不承认“可能存在”也算存在的一种,是对概念集合理解上的误差。所以我才说【黑洞】问题,是人对自然理解的误差,不是自然本身不可描述,它可描述,但它不是完全可观的;它是分形主义的【物体】,意味着它是相对存在,存在着矛盾性。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19:00 +0800 CST  
道生一,生的这个“一”对我们人类来说就是分形主义的【物体】,生的这个“二”就是分形主义的【物体】的正反两面(阴阳、相对论、左右、两极),生出来的三是正反两面同时存在面(量子态、对立统一,灰色地带)】——这就是所谓的由分形主义(全息主义)所理解的双向逻辑思维。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19:00 +0800 CST  
逻辑,就是规律,科学的规律就是三大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它也是传统的数学和物理的推理形式;而分形主义的物理规律是要打破这种线性思维,用非线性的“超预测性”、“自相似性”、“还原性”同样也提出三大规律——“费米细化律”、模态时态转换律”、“反身性平衡律”。柳艺城基于分形原理而申明,它是宇宙中的人和尺度的系统都和任何尺度的系统有关联,它不是静态的,它一直在变,它内部互相受影响,甚至传统物理规律也会变,你去测量微观粒子,你用粒子撞击粒子,使得微观宇宙发生巨变,这个变化虽然小,但经过时间和蝴蝶(拓扑学)效应,在将来就会成为可观测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19:00 +0800 CST  
“费米细化律”是从“费米悖论”所隐含的意思中总结出来的。例如,人类能用100万年的时间飞往银河系的各个星球,那么,外星人只要比人类早进化100万年,现在就应该来到地球了。换言之,“费米悖论”表明了这样的规则:
A.外星人是存在的——科学推论可以证明,外星人的进化要远远早于人类,他们应该已经来到地球并存在于某处了;
B.外星人是不存在的——迄今为止,人类并未发现任何有关外星人存在的蛛丝马迹。
所谓的“费米细化律”就是要做多种假设——验证假设——解释假设。尽管我们可能无法找到真相,但是我们意识具有超预测性,先验的知性范畴预判具有自在的分析力——宇宙是分形结构是被科学确定的,即“道可道非常道”,我们需要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0:00 +0800 CST  
例如,通过从(A)和(B),我们可以细化这种“规则”(规律),从中找寻相关性原理:
1.宇宙里面因某种原因,至今为止,只有地球上有高等智慧生命。
2.曾经出现过,但其都因某些原因消失了。
3.宇宙中确实有高级智慧生命,但宇宙中存在他们无法逾越的障碍,使他们无法到达地球。
4.我们生活的宇宙是一个类似于黑客帝国中的虚拟世界,不存在另一类高等智慧生命。
5.外星人因某些原因将我们隔离起来,并且不来干涉。
6.外星人确实已经来到地球了,但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情。
以上都是假设外星人会来主动寻找地球,然后是假设外星人会自我封闭。
7.一切宇宙中曾经存在过的种族都已经被一个类似于宇宙主宰的超级意识所消灭,而人类的偶然存活,要么是因为自己还没有对其构成威胁,要么是因为超级意识正在前往地球的路上。
8.因为一切被发现的种族都已经糟到了宇宙中的抹杀,而选择自闭的才真正存活下来。
9.宇宙中的高级智慧已经了解到了人类的存在,他们高等的文明使他们更希望看到一个独立发展的人类文明。
10.(动物园假设)地球只是宇宙中高级智慧的动物园,是一个用来进行实验研究的场所。
11.外星人的发展使他们已经超越了物质,而以一种纯能量和信息(意识)的方式继续存在,所以他们不理会人类。
12.每一个文明在达到一定程度后都不可避免的使自身毁灭。
13.宇宙中会存在周期性的超级巨大灾难,任何已有文明都无法在灾难间歇期内达到逃避或消化灾难的能力。
14.(虚数空间假设)你我,或者只有我,处在一个“欺骗的世界”之中的“存在”,只不过这种“存在”与现实世界中的你我毫无关联而已,这也可以是一个科学成立的“外星人”(虚幻的人)。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0:00 +0800 CST  
模态时态转换律——它首先是说,世界的存在是运动形态的规律。虽然我们通过事实发现规律,但是人们真正关心的问题,既需要自然事实,却也需要自然事实之外的“猜想”。摩尔说:“在一种情况下,物质事物确实真的存在,在另一种情况下是我的感觉确实真的存在。因而,关于物质事物须要设问的问题不是我们有什么理由假定任何相应于我们的感觉的事物存在,而是我们有什么理由假定物质事物不存在,因为它们的存在和我们的感觉的存在有完全相同的证据。”也就是说,正因为物质事物的存在和我们的感觉的存在有着完全相同的证据,所以,任何一种新的心理过程或心理特征,都不是一瞬间就骤然产生的,而是在产生之前就已经逐渐地有了萌芽形式的孕育过程,并且,新的心理过程或心理特征在形成之后,也不是就完全静止了,而是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即人们把“世界是事物的总和”看成是实在模型,那么这意味着否定了“几何→物理空间”以外的空间,否定了现实世界以外的可能世界。如果人们对“事物”的分割过程,终止于某种简单性,那么就会得到“对象”或“原子”这样模态的形式。首先,原子是“几何空间→物理空间”的存在,或者说,原子是现实世界中的规律模型,而对象则是可能事态空间中的心理模态,或简而言之,对象是可能世界中的存在。虽然,“对象”和“原子”都生成于对“事物”进行分割的设想,但是,它们又是有着差别的,这种差别产生了转换。转换“对象”的分割是逻辑性的分割,而生成“原子”的分割则是物理性的分割。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对象”依附于逻辑性的空间。而“原子”则依附于“几何→物理空间”。 可以这样理解,在形式为真的情况下,逻辑具有转换性,即从一种实在转换到一种虚构产生的规律既是在可推证的情况下构成,这就是所谓从模态转换时态的真值规则,即“模态时态转换律”。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1:00 +0800 CST  
反身性平衡律——由于人在认识上的局限性,人的认识永远不可能达到绝对真理,因此,人的认识永远是片面的、不完全的。这种片面和不完全将会逐渐被累加,直到最后产生崩溃。因此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人们对于不确定的、含糊的、前途未卜的情境,都会感到面对的是一种威胁,从而总是试图加以防止。防止的方法很多,例如提供更完善的科学平台寻求稳定性,订立更多的法则和律令,不允许出现越轨的思想和行为,追求绝对真实的、客观的东西,努力获得专门、技术、艺术的知识等等——这就是反身性的平衡律。例如:
假设人的行为是y,人的认识是x,由于人的行动一定是由人的认识所左右的,因此,行为是认识的函数,表述为:y=f(x)。它的含义是:有什么样的知识就有什么样的决策行为。同样,人的认识并不是孤立出现的,人的认识是受客观世界的影响的,而客观世界又是与人们的行为紧密相关的。这也就意味着,人的行为对人的认识有反作用,认识是行为的函数,表述为:x=F(y)。它的含义是:有某一类指令行为就会有某一类“知识”(认知)。把上述两个式子合并之后,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公式:y=f(F(y)),x=F(f(x))。这就是说,x和y都是它自身变化的函数——认识是认识变化的的数,行为是行为变化的函数。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2:00 +0800 CST  
也就是说,客观事物在运动规律的空间和时间里具有相对于事物自身的另一面反向等价等值,是客观事物实在于相互影响的决定性。也就是说在事物两面性上是等价等值的,但是居于空间和时间的相互影响下,找出规律性实在平衡——这就是反身性平衡律。套用在“中国哲学”上面的说法,人类对于理念意志和事物的认识都是等值等量的相互作用。比如说“利他和利己、奉献和索取、快乐和悲伤、幸福和不幸、爱和恨、慷慨和欲望、自信和自卑、成功和失败、获利和损失”等。在客观环境下,人类的意志理念会出现左右摇摆,但是最终会趋于平衡,就是所谓的“中庸之道”,但是,人类在摇摆不定的生活中,要自律其自身,找到人生获益。这就是所谓的“对冲意志”。 “对冲意志”基于“孔孟思想”的无为中庸之道,又不同于“中庸思想”。我认为“人本”的最终目标是“中庸”。但是,其中具有过程性,也就是“人本”意志到“中庸”之道间有空间和时间的局限。那么,在空间和时间之中,理解“反义”意志,并找出获益规律,进而得到利益获取,是最佳的哲学意义。 对冲意志获益——核心是人类感性意志和理性理智的相互影响,以求获得平衡而产生“非理性”反馈,从中获取利益。这种“非理性”的主要表现就是“恐慌性扩散”和“泡沫性扩散”两种。按股票市场来理解就是,“恐慌性扩散”是“买入时机”、“泡沫性扩散”是卖出时机。 有一点说的很好,社会科学无法和自然科学采用相同的研究方法,没有一定的模型。社会科学只能从历史经验获取规律。自然科学可以做实验,而社会科学不能。这说明什么,数学原理无法套用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也足够说明社会科学更多的时候是趋向于感性经验,而自然科学是纯理性的思维。 比方说,在一个项目中,合作者是无法达到共识的(每个人心里都各自的想法),所以,只能投票表决,以求达到共识。那么这种决策就是个弊端,看不到未来,也没有规律。找不出项目的实际成功模式,无法达到客观的理论寻求有效的计划。说明风险不受控制,纯粹是人为思想。这就是非理性的意志,是博弈者可利用的获益之处。 有一种决策,叫做精英决策,这说明了什么?说明精英决策代表一切,人们选择性的跟随,这就是最大的非理性表现,也是博弈者获益的最大资源。总结,人类的感性永远在理性之上,这是最可悲的,也是“反身性平衡律”可以获益的关键所在。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3:00 +0800 CST  
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认为,宇宙与人的关系,不是单向的,而是互相影响的分形关系。人可以从自己的尺度上改变宇宙,甚至改变宇宙之中的传统物理规律,不过,人没有办法改变分形规律,因为它是自然选择出来的规律,它自身【物体】矛盾,在被改变的同时已经包含了它被改变的一面,和黑洞一样你不管加入多少质量,它依然在空间上无限,而黑洞,就是一种极端的分形主义的【物体】。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5:00 +0800 CST  
我们再来看看双向逻辑中的反向逻辑(规律)是什么?
反向逻辑就是反正法,我们在数学和物理公式上会大量运用。反向逻辑,即反证法——它是“间接证明法”一类,是从反方向证明的证明方法,即:肯定题设而否定结论,经过推理导出矛盾,从而证明原命题。法国数学家阿达玛说:“若肯定定理的假设而否定其结论,就会导致矛盾”。具体地讲,反证法就是从反论题入手,把命题结论的否定当作条件,使之得到与条件相矛盾,肯定了命题的结论,从而使命题获得了证明。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6:00 +0800 CST  
我们在应用反证法证题(推理)时,一定要用到“反设”,否则就不是反证法。用反证法证题时,如果欲证明的命题的方面情况只有一种,那么只要将这种情况驳倒了就可以,这种反证法又叫“归谬法”;如果结论的方面情况有多种,那么必须将所有的反面情况一一驳倒,才能推断原结论成立,这种证法又叫“穷举法”。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6:00 +0800 CST  
反证法的证明主要用到“一个命题与其逆否命题同真假”的结论,为什么?这个结论可以用穷举法证明:某命题:若A则B,则此命题有4种情况:
1.当A为真,B为真,则A→B为真,得﹁B﹁A为真;
2.当A为真,B为假,则A→B为假,得﹁B→﹁A为假;
3.当A为假,B为真,则A→B为真,得﹁B→﹁A为真;
4.当A为假,B为假,则A→B为真,得﹁B→﹁A为真;
证明:一个命题与其逆否命题同真假,即关于〉=〈的问题:大于 -〉反义:小于或等于、都大于-〉反义:至少有一个不大于、小于 -〉反义:大于或等于、都小于-〉反义:至少有一个不小于即反证法是正确的。
与若A则B先等价的是它的逆否命题若﹁B则﹁A;假设:﹁B,推出﹁A,就说明逆否命题是真的,那么原命题也是真的。但实际推证的过程中,推出﹁A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就转化为了推出与﹁A相同效果的内容即可,这个相同效果就是与A(已知条件)矛盾,或是与已知定义,定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等矛盾。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7:00 +0800 CST  
反向逻辑,即反正法的运用是基于双向逻辑的分形主义逻辑学的一个推导方向,那么分形主义的双向逻辑,即:物理量子态逻辑,它又有什么数理公式可以表示呢?在此,总结如下:
当{P等于也不等于Q}同时:
{P等于也不等于-Q}同时:
{P等于也不等于Q与任何字母符号的任何数理逻辑}同时:
{Q等于也不等于P}同时:
{-Q等于也不等于P}同时:
{-Q与任何字母符号的任何数理逻辑都等于也不等于P}
最重要的是:
{P还等于也不等于P}同时:
{P还等于也不等于-P}同时:
{-P等于也不等于P}同时:
{-P等于也不等于-P}
我们在数字之中,最直观的分形符号【物体】就是“0”,其他数字其实也是,但是不够直观。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27:00 +0800 CST  
在我这里形式逻辑学中最核心的“同一律”首当被打破, 柳艺城认为“同一律”这种重言式命题,就是类似于“桌子是桌子”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当然是绝对正确的,可是这样的话不包含任何有用的信息,不过是文字游戏而已。之前的形而上学家们找到的那些所谓终极真理就多半属于此类。因为重言式命题绝对正确,所以就会被误以为是终极真理。这些终极真理一点用也没有。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30:00 +0800 CST  
其实,逻辑思维是分形思维的简化。以前传统的形式逻辑学的所谓的三大规律为了防止悖论发生,哲学家把正反两面极端化,结果在量子力学里形成了概率云塌方,数学里形成并完全忽略了“不存在”数集和禁止除以“0”。为何要这样?因为这样方便我们生产和计算。
例如:你的左右手,用分形思维(也是创造性思维、发散思维、双向思维、相对思维、量子态思维,互动思维,无限思维),左手可以是“反右”手,也可以在反向世界(例如镜子中) 是“右手”,这怎么整?你说一个概念,它有无限可能,可以无限的变现成其他概念,那你到底说的是什么?为了方便,我们把这个物理量子态的概念极端化,分成两极。其实呢?其实就是道生分形体(一),分形体生两极(二),两极又生物理量子态(三),生万物。反之亦然。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31:00 +0800 CST  
但是,在我这里我不允许这样“极端化”。因为在我看来,我们可以客观上定义一个【物】,它可以是终极处理系统,它包含【任何】,包括这个【物】本身存在和不存在,也包含该【物】本身。不光是它,它的【任何】一个构成都能处理和储存【任何】,包括【任何】本身,也包括这个【任何】的矛盾面,更包括该【物】本身。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31:00 +0800 CST  
类比一下,这个【物】就是个【计算机】,可以计算【计算机】本身。【人】的话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可以是这种【计算机】,只是实力还不强。理论上来说,我们只要做一个这种分形计算体(可能就是量子计算机)就可以人工智能,也能【镜像】宇宙所有信息。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31:00 +0800 CST  
因此柳艺城认为,所有可能的存在,物质、能量、信息、思想、意志、语言文字、生物概念等等,你意识得到的,意识不到的,可观的,不可观的,所有任何。
【分形体】=一个物体内外都包含了物体本身。
【镜像】= 分形体的分形象。
【黑洞】= 分形体因自体分形导致的极态。
以上就是分形主义的【物体】,我们的宇宙,它是也不是它本身,是也不是我们,是也不是【任何】。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31:00 +0800 CST  
【物质】它自身具有整体而能包涵部分,部分同时也包涵了整体,【物质】是所有集合,也集合所有,然而自然,自然而然,它自证又证自,它矛盾,它有无,它万象又一象。分形的命名者,曼德尔布,就曾说过,不要去想它是什么,想它如何形成,这其实就是分形思路,我称之为“分形思维论”,根据“分形思维论”的理解,我们将对以下的“物理事件”做出定义。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2 22:33:00 +0800 CST  

楼主:柳艺诚

字数:19996

发表时间:2017-04-23 06:0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9-23 22:12:57 +0800 CST

评论数:15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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