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分形主义哲学——不确定性形态下的双向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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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态时态转换律——它首先是说,世界的存在是运动形态的规律。虽然我们通过事实发现规律,但是人们真正关心的问题,既需要自然事实,却也需要自然事实之外的“猜想”。摩尔说:“在一种情况下,物质事物确实真的存在,在另一种情况下是我的感觉确实真的存在。因而,关于物质事物须要设问的问题不是我们有什么理由假定任何相应于我们的感觉的事物存在,而是我们有什么理由假定物质事物不存在,因为它们的存在和我们的感觉的存在有完全相同的证据。”也就是说,正因为物质事物的存在和我们的感觉的存在有着完全相同的证据,所以,任何一种新的心理过程或心理特征,都不是一瞬间就骤然产生的,而是在产生之前就已经逐渐地有了萌芽形式的孕育过程,并且,新的心理过程或心理特征在形成之后,也不是就完全静止了,而是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即人们把“世界是事物的总和”看成是实在模型,那么这意味着否定了“几何→物理空间”以外的空间,否定了现实世界以外的可能世界。如果人们对“事物”的分割过程,终止于某种简单性,那么就会得到“对象”或“原子”这样模态的形式。首先,原子是“几何空间→物理空间”的存在,或者说,原子是现实世界中的规律模型,而对象则是可能事态空间中的心理模态,或简而言之,对象是可能世界中的存在。虽然,“对象”和“原子”都生成于对“事物”进行分割的设想,但是,它们又是有着差别的,这种差别产生了转换。转换“对象”的分割是逻辑性的分割,而生成“原子”的分割则是物理性的分割。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对象”依附于逻辑性的空间。而“原子”则依附于“几何→物理空间”。 可以这样理解,在形式为真的情况下,逻辑具有转换性,即从一种实在转换到一种虚构产生的规律既是在可推证的情况下构成,这就是所谓从模态转换时态的真值规则,即“模态时态转换律”。】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3 19:20:00 +0800 CST  
【因此作为逻辑性条件先导的规律,我们当以入世的意向性来观照本质直观的表象(或现象);也就是说我把这个世界的表象(或现象)看成是实在的“模态之模型”而能通过(当下的)事实之“时态”的把控的规则。
(注解:‘时态’英语语法中有‘过去进行时’、‘现代进行时’、‘将来进行时’,而我这里强调的‘时态’只有‘进行时’,也即所谓的‘当下’)。
因此,我通过时态转换模态,模态的转向时态的这种规律(规则)观照一切“A”(真命题),从任何A的角度去理解“B”(真表象或真现象)。因此,我认为“模态时态转换律”就是一种目的性立场的方法和分析的法则。】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3 19:22:00 +0800 CST  
【也就是说,“模态时态转换律”指令着任何“B”(表象或现象)都是关于世界所有事情的一个“观念认构”(作为思想的认知结构),一种“看”(本直观)的方法。而“看法”一旦被应用就成为世界事实的一个交互的范式关系,因此我们还必须关心从任何一个“B”(现象或表象)对所有(事实)事情的意见反思和扬弃,以便知道“B”(现象或表象)对世界的意义推证的过程。即需要分析一个“观念认构”的意义限度或者说它的“能量”规律,就必须分析它的“发生模态”和“发展时态”,即它作为如此这般的一套看法的观念“底牌”,这些底牌往往是不说出来的,或者是没有被批判的“潜台词”——在这里我将在下面的课程内容中对“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批示或隐嘲。假如分析清楚这些底牌,我们就可以知道各种“观念”(思想)是如何给世界制造了问题,或者如何错过了问题,或者如何搞错了问题。而如果要真正有效地检查观念(或思想)的有效性,就必须使用如此不确定前提下的解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7-04-23 19:22:00 +0800 CST  

楼主:柳艺诚

字数:19996

发表时间:2017-04-23 06:0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9-23 22:12:5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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