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点书,以及感想——很个人化的读

对莫言没有不敬之意哈。或许,有点调侃了。
凡是出现在这个帖子里的作家,都是我喜欢的。换句话说,我不喜欢的作家,我不会提。


这几天事务多,难以静下心来写篇完整的东西。想着整理那些草稿,也就是以前的读书笔记,终究是没做。只是一些片段的思维。
昨晚临睡前读了托尔斯泰的《情欲故事集》中的第一篇The Devil,写实,很有冲击力。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7 06:27:52 +0800 CST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7 06:36:08 +0800 CST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8 06:30:09 +0800 CST  
第十三篇:石头开花

Corona
Paul Celan

Autumn is eating a leaf from my hand: we are friends.
We are picking time out of a nut, we teach it to run:
and time rushes back to its shell.

In the mirror it's Sunday,
in dreams people sleep,
the mouth tells the truth.

My eye descends to the sex of my loved one,
we gaze at each other,
we whisper out darkness,
we love one another like poppies and memory,
we sleep like wine in a seashell,
like the sea in the moon's bloody rays.

Embracing we stand by the window, and people look up from
the street:
it is time that they knew!
It is time that the stone grew accustomed to blooming,
that unrest formed a heart.
It is time it was time.

It is time.

Translated by Jerome Rothenburg (注:从德语到英语)




秋天从我手上咀嚼一片叶子:我们是朋友。
从一粒坚果我们把时间剥出来,教它快跑:
时间又跑回壳中。

镜中是星期天,
梦里人们在睡觉,
嘴巴说出真相。

我的视线落在爱人隐秘之处,
我们相互凝视,
我们悄悄说出黑暗,
我们相爱像罂粟花和记忆,
我们睡着像酒卧在贝壳中,
像月光下的海,散发着血淋淋的光芒。

我们相拥立在窗边,街上的人们仰面注视:
时候到了,他们应该知情!
时候到了,石头要开花,
时候到了,一颗心骚动不安。
时候到了,时候应该到了。

时候到了。

(本人译)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8 10:24:21 +0800 CST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8 10:32:11 +0800 CST  
解读稍后。
并不愿触碰这首,每次都影响到我的情绪,极大地影响到。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8 10:36:13 +0800 CST  
第十三篇:石头开花(解读)

Corona, 光圈。极其痛苦的一首诗。策兰父母都死在了纳粹集中营,而他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写诗,除了用来治疗创伤,还用来对抗遗忘。“It is time that they knew!” 运用了感叹号。我翻译成:“时候到了,他们应该知情!”知情权是项很重要的权利,在英文版本的国际公约中对于此的表达一律是:the rights to know. 所以,我译成“知情”,而不是泛泛的“知道”。或许少了几分诗意?我不这样认为。这首诗在我看来是一种呼喊,是呼吁,既然连石头都要开花。
诗歌开头,诗人以“秋天”开始。关于“秋天”在文学上的含义我在里尔克篇分析过,不再重复。秋天总会令人想到时间;诗人有奔向未来之意,但未来又退了回来。没有未来。和爱人哪怕在爱中,都会关联到黑暗恐怖的过去,无法忘记过去,罂粟花和记忆都有此意。诗人提到了贝壳,酒在贝壳中,有壳的盛放和壳的保护,安稳,安详;可那是一种怎样的安详!血色月光所照耀下的大海……
诗人反复说,——并不是出于音乐性的需要,时候到了。既然如诗人所言,一切该有个说法。但是,什么时候算是时候到了?谁能告诉我——哪怕石头都绽出花朵。

心中的黑暗如万古长夜,诗人无力摆脱其吞噬。1970年,四十九岁时,策兰自杀身亡。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8 13:37:03 +0800 CST  
这首诗含义并不确定,从层面上可做多重的解读——诗歌的魅力之所在。里面的几个意象,譬如秋天、坚果与壳、罂粟花、石头等都具有象征意义,尤其从宗教这一角度(in terms of)来说。策兰写这首诗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是在他创作的早期,诗歌本身语言清晰流畅,起码在这首诗上是这样。我最先读到的英文译本是Penguin的《策兰诗歌选》,译者Michael Hamburger . 后来读到了Jerome Rothenburg 的译本,本篇便采用了后者的。这位译者说过他尊重策兰在德语中诗歌的词序,尽管表现在英语上有些尴尬,譬如Embracing we stand by the window… 而这句在前者的译文中:We stand by the window embracing… 当然二者在所表现出来的诗歌语义上基本一致。我不谙德语,懂英语,译好(信达雅)这首诗并非易事,感觉稍有不慎,便会在诗歌的语言里绊倒。
没有在深夜痛哭过的人,没有过崩溃,难以读懂策兰。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9 02:21:37 +0800 CST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9 02:45:29 +0800 CST  
对这首诗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搜一下《花冠》、策兰等关键词,看看一些译者把这首诗译成中文后,变成了什么样子,以至于令我怀疑我读了一首假的诗歌。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9 09:14:30 +0800 CST  
@若啬 2018-07-09 11:22:45
月冕
保罗 策兰

拥抱的我们立于窗前,仰望的人们来自街上:
是他们......
-----------------------------
若蔷好。

很同意你的译诗,除了最后一段。
“仰望”在中文里有尊敬之意,原文中的“look up at us”只是抬头或者仰脸看的意思,所以译成“仰望”也对,但有歧义。
It is time that在英语语法中是个特定用法。
例如:It is late. It is time we went home. (天色已晚,我们应该回家了。)
time 之后用的过去时,但这句表示的是现在时(present),如果说It is time we go home在这句中是错误的,就语法而言。
这是一个特定的用法,并不表示过去。

多交流。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09 12:08:07 +0800 CST  
写这个帖子已经影响到了我。确切讲,让我变得感性而非理性。
沮丧。
多愁善感如果放在一个女孩子身上,或许还可为其增加几分风韵,可放在我这样一个老男人身上,无论如何都不是件好事,只会让我愈加猥琐。

为什么要开这个帖子。
最早,一个学中文的女孩子向我讨教写论文——她知道我读过几本书,她说喜欢《婴宁》这篇。捧着本某名家的解读大作,跟我讲这个人物如何地反封建、反礼教。我告诉她我的理解不是这样的。又谈到了西方现代诗歌,我顺口译了几句。她不信,这些诗歌不都是不说人话、枯涩难懂吗。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解读,以我的角度,用我的眼光。这些年走过很多地方,语言不同,不同的风土人情,不同的信仰,还有五花八门的故事……学习,工作,游历,经历,兴奋,失望,疲惫,五味杂陈。我告诉自己:保持一个诚实、开放的心态,对自己,对他人,对这个世界。边走边读,而理解的视角完全不同。如果还让我呆在原地,我可能领悟不到这些东西。这是收获,还是什么,我想表达出来。
年初读到新闻,关于陕西的某杀人案。我想到了托尔斯泰的那个短篇。追求正义的伸张固然必要,可是人心的向善与人性的提升更重要(未必以托氏的方式),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这样,便有了第二篇“忏悔更重要”。读《世说》时,我不再喜欢书呆子们的巧揉造作,我推崇的是理性与对世界的洞察,尽管在文本里面表现在女性身上,我觉其尤为可贵,在这一点上,我和作者的价值观达成了一致。而史学家也是文学大家的司马迁,不吝赞美和敢于斥责更是深得我心,比起那些吭吭哧哧的立场和声音。读《杜子春》,“只羡鸳鸯不羡仙”这类的世俗观念我很以为然。而在读乔伊斯时,我注重的是他的小说创作技巧、表现方法,而对其人生观我并不喜……
随后要解读的是《俄狄浦斯王》,俄狄浦斯够聪明,能够解开斯芬克斯之谜;可他还是“盲”到弑父娶母,所以他得知真相后,刺瞎双目。什么能够使人类看清并掌握命运?

这个帖子还要继续吗?我看论坛里,随便的一个生活话题,便有成千上万的点击量。这个帖子没几个人看;我自己倒是一遍遍看,估计占了点击量的一多半。即便一些虚浮油滑的作品、粗劣的译本对人们的阅读贡献了相当的部分,可又怎样?
他做了什么,在做什么?俄狄浦斯王不知道。
我问自己同样的问题。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0 07:25:59 +0800 CST  
这一个多月,为了这个帖子,做了大量的阅读。
头晕眼花。去超市时,需要把眼睛贴近标签看——这就很尴尬了;一米以外的人都看不清,我还保持着好奇心,想看看是男是女,还是老外华人什么的。我本来视力良好。
会尽量继续这个帖子,草稿库存里还有很多篇。
多谢诸位兄友。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0 09:29:20 +0800 CST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1 03:51:53 +0800 CST  
不要迷恋概念。如果没经历过概念背后的生活,或者根本不了解概念,只是一厢情愿、想当然,那对概念的迷恋毫无意义,甚至有害。

解读一部作品和对生活(包括对自己)的观察是一致的。生活是活生生的作品,作品是表现出来的生活。洞察世象,看透人生,能保持平衡地活着,这是我所推崇的。

不是说教,明白的自会明白。


Mall里面一家芝士蛋糕网红店,整日里大排长龙,我常从旁边经过,观察了一下,二三十岁的华人模样的俊男靓女居多,有的拿着手机拍照发微信。不工作吗?排队功夫读点书也好。但还是有点羡慕,觉得这类人和芝士蛋糕很搭,就应该吃这些东西。
图书馆里,文学类的书少有人问津。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一人一个笔记本放在面前,戴着耳机,刻苦攻读,键盘敲得啪啪响。我抽出了《俄狄浦斯王》的几个译本——散发着一股霉味,比较着,读了一会。这篇解读有以前的草稿,但我不满意,还在思考。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1 11:21:24 +0800 CST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1 11:27:45 +0800 CST  
第十四篇:无辜的罪人

(一)剧本梗概
开场(prologue)。俄狄浦斯(Oedipus)从宫殿出来,人们聚集在祭坛前。忒拜城(Thebes)正遭受着瘟疫的折磨,司祭(a priest)祈求这位曾经解开斯芬克斯(Sphinx)之谜的英雄能够再次解救他们。他宽慰众人,其内弟克里翁(Creon)拿到了神谕(oracle),能够解开瘟疫之谜。
神谕是,如果找到杀害先王雷尤斯(Laius)的凶手,让凶手得到惩罚,诸神愤怒减轻,瘟疫结束。俄狄浦斯发誓找出凶手并加以严惩,他就此事问克里翁,可线索寥寥,只知道是一伙强盗杀了先王。

俄狄浦斯再次誓言严惩凶手。他问询先知——盲人特雷西斯(Tiresias),但后者拒绝回答。他愤怒指责先知参与了凶杀,后者被迫回答:你本人就是凶手。他震怒:你想和克里翁合谋推翻我。你是个假先知,只因你年事已高,我饶恕你。

俄狄浦斯怪罪克里翁,王后周卡斯塔(Jocasta)也是后者的姐姐赶来劝解。
他告诉王后先知那可怕的说法。王后回忆,预言常常不灵。二十年前,有个预言,说先王将会被儿子杀死。可是,他不是被一伙强盗杀死的吗,在一个三岔口。她和先王的儿子,出生刚三天,就扔到山中死掉了。
三岔口?他感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王后告诉他,先王被杀时,只有一个随从活了下来,这个随从回到忒拜城,发现俄狄浦斯做了新王,便向王后告老还乡,当起了牧羊人。
他向王后讲述自己的身世。他出生在柯林斯城(Corinth),是该城王子,他得知了一个将杀父娶母的神谕。为了避免伤害父母,他离开该城,发誓不再返回。在忒拜城附近的三岔路口,一位老者和他发生争吵,他杀死了老者及随从。他害怕老者就是先王,希望找到牧羊人,能帮他认清真相。

柯林斯信使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俄狄浦斯父王病死,柯林斯人民让他回去继承王位。他和王后非常高兴,因为这个消息将他从那个可怕的神谕中解脱出来,就“弑父”部分。他告诉王后他仍然害怕“娶母”部分。
信使告诉他不必害怕,因为柯林斯国王夫妇并非其亲生父母。信使在他要求下说出了他的身世,正是这位信使,当年的牧羊人,从忒拜城先王的一个随从得到婴儿,把婴儿给了柯林斯国王夫妇,因为他们没有孩子;婴儿的脚踝被穿系在一起,这就是“俄狄浦斯”(肿胀的脚踝)名字的来历。
王后意识到了神谕的真实,极力阻止俄狄浦斯继续调查。而俄狄浦斯猜测他可能出身奴隶、王后认为联姻是种耻辱。

已成为牧羊人的先王随从最终现身,说出了真相。俄狄浦斯狂暴怒吼:
呀!一切已真相大白!
啊,太阳!我永远不会再见到你。
我罪孽深重,从出生,到弑父娶母。
(Alas! All out! All known, no more concealment!
O light! May I never look on you again.
Reveal as I am, sinful in my begetting,
Sinful in marriage, sinful in shedding of blood!)

一位侍从进场,说王后已经上吊身亡,俄狄浦斯从王后的衣服上取下黄金饰针,刺向自己的眼球,把双眼都刺烂了。
克里翁继承了王位。俄狄浦斯的两个女儿进场,他让克里翁照顾好他女儿,把他本人逐出忒拜城。克里翁应准。
克里翁:
不要试图掌控一切,
你掌控的,不会伴你终生。
(Do not seek to be master in everything,
for the things you mastered did not follow you through your life.)
俄狄浦斯和克里翁退场。

合唱团:
孩儿们,看哪:这就是俄狄浦斯,
——人中之王,能够解开最难的难题;
人们都嫉羡他的丰功伟业;
看哪,厄运像满潮席卷了他的心。
要知道,人必须时刻留意他的结局,
不到盖棺论定,别轻言幸福。
(Sons and daughters of Thebes, behold: this was Oedipus,
Greatest of men: he held the key to the deepest mysteries;
Was envied by all his fellow-men for his great prosperity;
Behold, what a full tide of misfortune swept over his head.
Then learn that mortal man must always look to his ending,
And none can be called happy until that day when he carries
His happiness down to the grave in peace.)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4 10:02:52 +0800 CST  
故事梗概尊重原剧本,依照剧本中故事的展开顺序;所依据的是几个英文版本。
梗概中的几段台词均为本人所译。
解读稍后贴出。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4 10:08:36 +0800 CST  
这个版本的Oedipus the King 易读。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4 10:48:45 +0800 CST  
@深秋的旷野 2018-07-14 10:02:52
第十四篇:无辜的罪人
-----------------------------
@青鸟12345 2018-07-15 08:30:35
已成为牧羊人的先王随从最终现身,说出了真相。俄狄浦斯狂暴怒吼:
呀!一切已真相大白!
啊,太阳!我永远不会再见到你。
我罪孽深重,从出生,到弑父娶母。
(Alas! All out! All known, no more concealment!
O light! May I never look on you again.
Reveal as I am, sinful in my begetting,
Sinful in marriage, sinful in shedding of blood!)
我的《俄狄浦斯王》是西方伟大的书版......
-----------------------------
你拥有的版本很典雅,简直是英语中的文言文了,我读起来都觉困难。
这边图书馆里有四五种版本,我找了本最通俗的看。这个版本,只要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就可通读无碍了,我比较了下,倒也不影响语言的优美和表意。
楼主 深秋的旷野  发布于 2018-07-15 12:47:23 +0800 CST  

楼主:深秋的旷野

字数:222331

发表时间:2018-06-07 19:00:15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24 20:34:13 +0800 CST

评论数:389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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