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后三十回”的来龙去脉

周老搞资料内行,编小说实在是外行,把曹雪芹也写成糊涂人了。人之将死,其言应该清醒。敦敏跟他说了,上面“索书”并非全是坏事,通过审查后或许书能刊印出版,还能卖点钱。万一怕书稿毁掉,可以把那珍贵的后三十回,抄录备份放在朋友家里,怎么会毁了呢?“还没弄齐”也不是什么大事,有多少交给“索书”者就行了,不值得死难瞑目。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1 07:55:39 +0800 CST  
脂砚终于没有办法保护全稿,只勉强将友人处分借的书稿凑齐了,可是已有“狱神庙五六稿,为借阅者迷失”了!零星细节的丢失,更不计其数,她一力苦撑,作了一些力之所及的补缀工作,勉强弄出了一个八十回的本子,以求问世。(新传272页)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3 06:53:49 +0800 CST  
这段文字十分奇特,令人摸不着头脑。“终于没有办法保护全稿”,意思是说什么呢?如果指被官府拿走了,拿走的是八十回本还是一百一十回本?没说清楚。如果拿走的是八十回本,应该这样写才清楚:

到了甲申年正月,正如雪芹临死所担忧的,官府又来催要书稿了。雪芹因为儿子夭亡自己生病,至死还没“弄齐”书稿。脂砚只好忍着丧夫之痛自己整理书稿,将友人处分借的书稿凑齐。并一力苦撑作了一些力之所及的补缀工作,勉强弄出了一个八十回的本子,交给官家。心里暗暗祈祷,这些文稿千万不要出什么事。如果老天爷开眼,书稿通过审查后,或许能出版问世。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3 06:55:23 +0800 CST  
《新传》原文“终于没有办法保护全稿”一句后用的是逗号,所以按文法,后面的文字就是写交给官府书稿的过程。按此段文字的意思,脂砚交出去的文稿不仅没有后三十回,前八十回也是个拼凑不全的本子。后三十回是藏起来了,还是家中也没有,是一个谜。那和珅和程伟元又怎样能毁掉“后部”呢?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5 07:10:49 +0800 CST  
楼上,没有那个图,只有这些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6 07:55:56 +0800 CST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6 07:56:45 +0800 CST  
反复阅读《新传》几处文字对照思考,周先生的意思可能是:曹雪芹死后,脂砚把一百一十回“真本”交给官府了。但感觉书稿前途凶多吉少,有被毁的可能,但已无法挽回。家中留下的残稿,还不足八十回。如果事情的真相是这样,脂砚斋害怕惹祸不敢明讲。二十一世纪不是乾隆年代,周汝昌为什么也不敢说明白呢?小尘土替周先生修改《新传》文字,这样才能让读者明白: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6 08:00:39 +0800 CST  
雪芹逝后到了甲申年,正如雪芹临死所担忧的,官府又来催要书稿了。脂砚只好忍着丧夫之痛把一百一十回《石头记》全本书稿交给官府。那是丈夫跟自己两人一生心血的结晶,像命根子一样。她暗暗祈祷,这些文稿千万别出什么事。如果老天爷有眼,书稿通过审查后,或许能出版问世。如果真有这么一天,不仅脂砚大快遂心,九泉之下的雪芹也能瞑目了。谁知官家拿走《石头记》一百一十回文稿后,好像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几年过去,脂砚一点希望也没有了,再看家中残余文稿,那宝贵的后三十回(或二十八回)没有一页残留。只能将友人处分借的书稿要回,可是已有“狱神庙五六稿,为借阅者迷失”了!零星细节的丢失,更不计其数,她作了一些力之所及的补缀工作,勉强弄出了一个没有后部只有八十回的本子,以备倘或遇到热爱《石头记》的朋友帮助时,把文稿付坊刻印问世。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6 08:01:12 +0800 CST  
周汝昌先生是不是这个意思,我也只是猜测。只有这样写,和珅程伟元的“阴谋”“毒计”才有实施的对象。如果脂砚至死把《石头记》后三十回抱进自己的棺材里,那叫自然泯灭,跟和珅程伟元无关。至于高鹗的伪续,也不算“阴谋”,新世纪也有人续书。古董瓷罐盖子没了,新配一个现代仿真的,是很正常的事。存世的《清明上河图》都不是原画,都有其价值,跟高鹗的“伪续”一样。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6 08:01:49 +0800 CST  


(针对书中正文“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首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重点号引者所加)
这就是脂砚下世之前的最后所写的一段沉痛的批语,即可做绝命词来看了。她流着泪祈祷。她表明雪芹泪尽而亡,抱恨的就是“书未成”,并非是说书未做完——不敢直言全稿之后半已遭破坏不全,只能说“未成”。也不敢说希望真本必须永存天地之间,不容阴谋破坏,而只能说“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多么令人悲愤的深冤至苦啊!(新传273页)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7 08:05:28 +0800 CST  
小尘土:《新传》此段文字意思明确,就是那个包含后三十回的真本落到阴谋家手中了。但周先生好像也跟他想像的脂砚一样“不敢直言”。“全稿之后半已遭破坏不全”的最后四字,改为“下落不明”才是周先生的真正意思。因为后部已已落到别人手中,怎么会知道“已遭破坏不全”呢?把脂批“书未成”三字解读为:“不敢直言全稿之后半已遭破坏不全”,而用“书未成”代之,纯是歪曲批语原意。况且如果后部不在了,脂砚为什么不敢说呢?那又不是贼赃奸证见不得人的东西?如果后部“已遭破坏不全”,唯一恢复的办法就是原作者或记忆力超强的的读者靠记忆补写出来,除此之外神仙也没办法。既然后部没了,雪芹已逝,因此批语的九泉之下“大快遂心”也就落了空。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7 08:06:11 +0800 CST  
事情并非如此糟糕,按《新传》所写,一百一十回的全本真本并非只有孤本,存世量还很多。第三十六章写: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8 06:57:44 +0800 CST  
[敦诚有一位幼叔,名叫额尔赫宜,由他把《石头记》借给了永忠。……永忠读了之后,感动得不由自主,写下了三首诗哭吊雪芹。他说:“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表示了极大的钦慕与憾恨。此乃雪芹殁后五年(1768)之事。也是上文叙过的,富家的“明”字辈有一个叫明义的,一生在上驷院(御马圈)当差。他读了《石头记》抄本,写诗二十首,其末后两首尢为重要。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可知明义抄本是雪芹原著,与现今流传的一百二十回假全本不同。全书的一条主线是大观园中众女儿由聚而散,荣国府之家亡人散,是政治关系的惨局。
再后,到乾隆四十几年上,新封睿亲王淳颖得读《石头记》,也感叹做诗,说雪芹的诗是“英雄血泪几难收“——这是第一个这样提法的例子,异常之重要!
…………上面所叙的这些人,是有福气的,他们还能看到雪芹的原著真本,从那以后,情况就不同了。亿万读者所能看到的,是一部真伪杂糅的拼配补续之本。(271页)]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8 06:58:50 +0800 CST  
周先生独具慧眼,能从这几句读后感诗中看出此三人读的是真本。我以为文学功底好阅读能力强的人只读前八十回,也能写出这些诗句来。这且不谈,周先生认为,这三人看到的是“原著真本”,即一百一十回本。这就说明那后三十回已经传抄问世,存世手抄本不止一本。起码在曹霑逝后五年敦诚的幼叔额尔赫宜手中有一本,明义手中有一本,又过了约十年睿亲王淳颖手中还有一本。此三人都是皇家后裔或亲戚,他们如此热爱曹雪芹的书,为什么不把真本出版问世而让它失传呢?和珅们毁掉只是脂砚交出的一本,因此所谓“后部”消失很多人都有责任,不能全怪和珅。这反而说明,如果没有程伟元的活字印刷本,红楼梦前八十回也有失传的可能。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08 06:59:22 +0800 CST  

关于《石头记》的批书人,周汝昌先生在1980《曹雪芹小传》中认为“此人是一位女子,也是小说人物的原型之一。”二十年后在给外国人写的《曹雪芹新传》中,认识有了一个惊人的飞跃: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10 07:56:15 +0800 CST  
[这个脂砚,究竟是什么人呢?
原来这个批书人是一个女性,而且就是书中名之为“史湘云”的那个“脂粉香娃”。她实际上是李煦的一个孙女,曹寅的夫人李氏是她的祖姑,曹雪芹是她的表兄。
…………
这是一个极可敬爱而又极可怜悯的女子,她的命运十分不幸。李煦家从雍正初年败落了,她的上一辈妇女成了罪家女口,照例是要配给豪势之家为奴的。她本人成年之后也会是类似的命运,或者是要由内务府指派须与某家男性为婚的。她的婚姻也是十分不幸的。经历了巨大的变化,流落到苦难之中(甚至也许是一种下层的污秽之地),其遭遇可怜,而身份也为人所贱视。
她在患难中流转,本来早已与与雪芹失去一切音讯,彼此都不知飘零于何处了。雪芹自小与她的感情最厚,时时想念不忘,而无法访得其下落。
谁知在此极不幸之中,却出现一桩奇事,真所谓“不幸中之大幸”。她的真身分与家世来历,为一位仗义的公子所探知,就把她从火坑中营救出来,并且设法让雪芹知道一切,最后竟然重会。千难万险之后的这种重会,悲喜二字已不能形容了。悼亡丧偶的雪芹,流落失所的脂砚,经那义士等人的撮合,竟然成为夫妇。]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10 07:57:02 +0800 CST  


以上引自周汝昌先生《曹雪芹新传》第210页

中国的研究红学的人们有个特点,都认为自己的观点是真解,别人的观点全是谬论。红学家们更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草根人氏提出异议,就说你糟蹋红楼梦。比如“十二钗”本于一则清人笔记,指的是十二个有名的妓女。曹雪芹笔下的太虚幻境,是完全按照逛妓院的程序写的,那里还立着个大牌坊。但是你不能说,说出来就有学者拍砖。可是周汝昌先生就能像编写小说一样,莫名其妙地给红楼梦泼脏水。认为红楼梦作者当过和尚或准和尚(新传第三十八章《传后余昔》282页,不引了),批书人当过妓女,红楼梦是还俗和尚与从良妓女合作写成的一本书。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10 08:02:17 +0800 CST  
所引周文分不清小说跟记事文的区别,小说中的人物属于艺术形象,是作家虚构出来的,跟现实是两码事。近年来人们说的“原型”,意为创作构思时主要取材于一个真实人物,但写进小说里就不是原来那个历史真人了。比如《三国演义》中的曹操不能混同于历史上的曹操,秦始皇的画像也不同于秦始皇的真人模样,是画家想像出来的。
史湘云是小说中的人物,《石头记》作者,批书人,李煦的孙女则是真有其人,小说中人物怎么会嫁给书的作者呢?如果说书中的史湘云的“原型”是李煦的孙女,那她在小说里的情节就应该跟李煦孙女大体相符。可是书中史湘云青春年代是“绮罗丛”中度过的,她身边有婢女伺侯,戴着金镯子和金麒麟,爱笑爱闹无忧无虑,八十回末她已经是“大喜”了。第五回写她嫁给一位“才貌仙郎”,只是遇到一场“大风”才告别了富贵荣华,落到悲惨境地(二十八,六十二回)。如果她是李煦孙女,其富贵经历只能在李煦当官时存在。雍正元年李煦被查,李的儿子也陷入案件受尽折磨。《新传》写李煦罹罪后,他的女媳一辈成了罪家女口,可是孙女要等到“成年之后”才“会是类似的命运”,想是清朝有未成年人不论罪成年以后再处置的政策。即使这样,她也是罪家人口,绝对不会过上佩金衣锦的富贵生活,她的富贵生活既然只能在李煦犯事以前,到雍正元年以后遭遇不幸时,她应该是已婚少妇了。而曹霑是雍正二年才出生的,她的年龄至少要比曹霑大十几或二十来岁。按《新传》说李煦孙女的生平和婚姻都是“十分不幸”的,跟小说中史湘云大相径庭,因此史湘云的“原型”不可能是李煦孙女。
甲戍本成书于乾隆十九年,按“披阅十载”算,作者大约在乾隆八九年就开始写书了。甲戍本第五回十二钗的判词和红楼梦曲,史湘云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人物,应该是开始构思就有的人物,不是后来添上去的。书名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脂砚应该从写书开始就参与批书。但是脂砚(史湘云)如果是妓女从良嫁给曹霑,应该在曹霑前妻死了以后。因为曹霑逝世那年有一个害痘而死的儿子,年龄不会太大,是前妻生的。清敦诚《挽曹雪芹》诗,其中有“新妇飘零目岂瞑”一句,“新妇”义为结婚不久,敦诚写为“新妇”说明曹霑续弦不久,而书中的史湘云和批书的脂砚,当是作者的“老熟人”,不可能是作者的“新妇”。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15 07:12:58 +0800 CST  
还有,从批语内容看,有几条根本不像妇人的口气。比如第一回“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第三回“这蠢物不是那蠢物,却有个极蠢之物相待,妙极”。第二十一回写贾琏跟多姑娘 儿幽会,正文有一段情色描写,庚辰本加了不少批语。在“谁知这媳妇有天生的奇趣,一经男子挨身,便觉遍身筋骨瘫软,使男子如卧棉上”,批语写“如此境界,自胜西方蓬莱等处。”这些话一般不会出自女人之口。
《新传》还认为批书者“脂砚斋”与“畸笏叟”是一个人: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19 08:09:01 +0800 CST  
[从今年起(小尘土注:壬午年),她不用脂砚这个署名了,改换了一个新别署,叫做“畸笏”。“畸”是从《庄子》里取来的,“畸人”即零落不为世容的人。“笏”是从宋词人吴文英的“棠笏”一语取来的,上面隐着一个“棠”字,暗指海棠。笏是指砚的形状的一个比喻。说到底,还是从脂砚二字化出来的。她自己说,年龄大了,不宜再用脂粉的字样了,而且也是为了避人的耳目,怕人从这个名字上识破了她的真身分,惹出更大的麻烦。为了掩饰耳目,她还时常在“畸笏”之下加上“老人”或一个“叟”字,正像在题诗中称做“脂砚先生”一样,都是一种伪装的手法。]
楼主 微尘土  发布于 2014-10-19 08:09:44 +0800 CST  

楼主:微尘土

字数:21637

发表时间:2014-09-10 15:1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6-05 08:14:50 +0800 CST

评论数:19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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