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100个邪邪的小故事,给你——《红酥手二更茶》

一楼喂涯叔,时隔多年重回天涯,祝大家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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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3 01:42:18 +0800 CST  
蚌精

我小时候很喜欢喝蛤蜊汤。那种旧版一角硬币大小的蛤蜊,花灰的外壳,家乡人称为“ben”,不知道这个读音对应的是怎样一个字,很多乡音是只能是口口相传的。
那时我不过七八岁,瘦得正面像竹竿,侧面像纸片。但是我很能吃,简直嗜蛤蜊如命。一开饭先咕嘟咕嘟灌下去两大碗汤。盛在青花大盆中的白汤,餐餐都是用蛤蜊和葱花呛了锅,有时放一两片豆腐,有时甩进一个鸡蛋,舅妈的手艺清淡到极致,却又无比鲜香。那时的汤都是比着家里的人口做的,至今我不知道自己餐餐多喝的那碗汤,是谁让给我的。可能是外公外婆,也可能是舅妈,但绝不可能是小表哥。
我和小表哥简直不共戴天。他不过大我两岁,对于一个剥夺了他老幺地位和全部宠爱的小丫头,怎么能不恨之入骨?我们一天要打上几百架。小表哥比我还要瘦,掰腕子常常输给我,高出我一个头的优势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只有午后那场雨过后,我们才会有短暂的和平时光。去游泳。这是家长们明令禁止的。海边长大的孩子,水性都不会差。可是,危险往往来自大意。在对街小阿丽溺水后,家长们管得更严了。但是再严,他们也是要歇午觉的。十次有八次,我们能从舅妈那半开半闭的眼皮底下溜出来。
小表哥水性极好,一口气能憋几十分钟,至今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小时候他骗我说自己长着腮,可以在水里呼吸,我深信不疑。
我的泳衣是鲜红的,只有那一件。从水里出来,找块干净的石头把它铺上去,几分钟就干透了。抖抖上面的盐花儿,第二天继续穿。那时不知道海水是有腐蚀性的,慢慢地红色褪了,布料也变得像用旧的抹布一样萎靡不振了。
那泳衣是母亲从城里带给我的,四根长长的交叉绑带,是小渔村没有的洋气。母亲很少回来,人们都说她在城里做着大生意,外婆一家的开销,多多少少是仰仗着她的。我有些怕她。她总是穿着套装,画着红嘴唇,见我要往她身上猴,就轻轻地皱眉头。
我的水性并不好。很多年后,我在朋友们的怂恿下,跳进了儿童泳池,浮力一袭来,我顿时四肢僵硬,灌了一肚子水,最后还是被救生员拖出来的。
算起来,八岁生日后我就再没有下过水。
那一天,和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午后那场雨,下得时间长了点儿,雨后虽然放了晴,阳光却有些疲懒。
那天我有着奇怪的遭遇:早上我醒来时,胳膊被什么东西扎到了,仔细一看,竟是一只非常粗壮的蚱蜢腿,捋直了比我的手掌还要长。断掉的地方甚至还渗着透明的体液。按小渔村的说法儿,这是要遇到白事的征兆。我的心砰砰直跳。外婆的气喘病已经拖了很久,我那天早上几乎是寸步不离地跟着她。
不过,到底是孩子心性,到了午饭后,我就把早上的奇怪事件忘了个一干二净。
照例溜去游泳。系泳衣带子的时候,一根带子被我扯断了,半天绑不上。小表哥已经下了水,我索性把所有带子在身后胡乱一挽。
那天的水,比平常要凉一点,但是绝对不刺骨,反而是一种很舒适的感觉。小表哥教我在水下睁眼睛,我已经学了很久而不得要领,可是那天突然就开窍了,一个全新的水底世界让我震惊得无以复加。
我们潜泳到了一排排巨大的网格箱那里,那是邻村黎伯养珍珠蚌的地方。这地方是被大人们明令禁止接近的,据说有着蚌精守护。可是又有什么能阻挡小孩子的好奇心呢?
珍珠蚌很大,肉很厚,可惜是不能吃的。有时候我的背上晒破了皮,舅妈就从黎伯那里讨来一点珍珠粉末,和蛋清一起和匀了给我涂上,一两天就痊愈了,而且也不留疤。
有一个网格箱破了一个大洞,很新的洞口,应该是刚被大鱼咬过。小表哥钻了进去。我也在后面跟了进去。午后的珍珠蚌,都半敞开了壳晒着太阳。我和小表哥数着里面的珍珠,一排排的很难数清。
过了一会儿,我得去换气了,于是就向破口游过去。突然我的脑袋嗡地一声:破口不见了,我们被关在了网格箱里!慌乱中,我一下子吐出一大串空气,顿时感到一阵窒息。小表哥游了过来,显然他也发现了破口不见了,眼睛瞪得溜圆,也是一下吐出一大串空气。
我的眼睛又酸又胀,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就在这时,小表哥扳着我的脸,给我度了一口气。他照列促狭地指指耳后,意思是告诉我他在用腮呼吸。
又能看清东西了,这时我才发现破口就在那里,而我身后的泳衣带子,和破口的绳子死死地搅在了一起。
小表哥用力地脱着我的泳衣,我感觉到他的指甲划破了我的背。终于,泳衣脱了下来,我从破口游了出去。
一转身,我看到了这辈子最不能理解的一件事:破口又不见了,小表哥在网格箱里,朝我咧嘴笑着,打着手势让我赶紧去换气。
来不及多想,我飞快地游上去,在肺泡破裂前,呼吸到了救命的空气。缓了十几秒,我又一次潜到了水底,虽然我感觉自己是直直下去的,可是水下的景象却大有不同:网格箱仿佛在几百米之外,只能远远地看到一片轮廓。
我从来没有游过那么快。等游到了地方,我完全傻了:我的泳衣缠在网格箱上飘着,根本没有什么破口,也没有了小表哥。
我在那片网格箱附近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感觉到有些抽筋了,才不得不向岸上游去。
家里的屋檐已经能够看到了,我想象着小表哥也许已经自己回了家,现在正在被舅妈罚跪。罚跪,如果是真的,那该多好!我愿意替他跪上七天七夜。
可是那时的我也明白,他是不可能不等我自己回家的。
看到披头散发满身血痕赤身裸体的我,家里人都惊呆了。我顾不得这些,声嘶力竭地问他们:寸寸呢?寸寸回来没有?
寸寸是小表哥的小名。
全村人找了十几天。黎伯甚至把所有的网格箱都捞了出来仔细查看。我的红泳衣终于证明了我没有说谎。
小表哥就这样消失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外婆是一个多月后走的,外公紧随其后。
接着,舅妈的脑子慢慢地不太清楚了,常常忘了时间,呆坐在海边。
母亲把舅妈送去了医院,把我接回了身边,我的童年结束了。
我坐在城里明光瓦亮的六层楼的教室里,手里拿着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想着小 表哥和他最后的笑,我终于明白了,人是没有腮的。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3 01:45:00 +0800 CST  
更新啦~

你们还欠我三块



阿章真是小气,不过借了他一百块,总是催着要。连“妹子出事了”这种理由都编得出来!

他前脚出了门,后脚大家就抱怨起来。

如果有钱,谁愿意借钱呢?大壮嘴里含着半颗卤蛋,瓮声瓮气地说道。

明明知道我们没有钱,还总是逼着还。小鬼头说着,狠狠吸了一口烟屁股,差点烧到手。

钱是我出面借的,因为我和阿章是同乡。但是花却是大家一起花掉的——买了啤酒、花生和

香烟什么的,还有每人一个鸡腿儿——再穷也得吃喝啊!

刚才大家凑了半天,也只凑到了九十七块。阿章站在门口,我总感觉他在发抖。他说,你们

还欠我三块,一百块还了九十七,还差三块!念叨了好几遍。

大家都低着头做自己的事,没有人搭理他的话茬儿。他站了一下,最后犹豫着走了。三块钱

,真是小气啊!

晚上就听到了他出事的消息。是大壮带来的消息。他和小鬼头被工头派去收尸了,是真正的

收尸,收的正是阿章的尸体。

据说他那心智不全的妹子偷拿了人家胖老板柜台里的银戒指。

到底是不是偷,谁也说不清楚。那妹子平时手脚挺干净的。后来有人说看到了,妹子给了一

百块,胖老板拿着钱进了后屋,出来又管妹子要钱。

阿章赶去交钱,却被告知要三倍罚款——银戒指是33.3元,三倍就是99.9元,而他只有97块

。三言两语不合,两个人打了起来。

我们听到这里都嗤笑起来,阿章那小眼镜也能打架!果然三两下他就被打倒在地上,眼镜也

摔碎了。

这时他那妹子也去扑打那首饰店老板——你别说,那个妹妹虽然是个白痴,长得却真是不错

。那脸盘、那身段,要不是怕生出小白痴,我真想讨她做老婆——那老板估计也是临时起意

,不过在她胸前抓了几把,却被阿章扎了个透心凉,十几个血窟窿。他一定顶后悔放那么长

一把刀当装饰。这下好,没镇住店子,倒招来了黑白无常。

阿章估计是杀红了眼,竟然把他妹子也顺道抹了脖子。最后,给自己也来了个干净痛快的。

真是条汉子!我想起他那唯唯诺诺的样子,不过多读了几年书,就被工头要去记账了,再不

用像我们一样苦生活。一个村的,凭什么就你出息?从那时起,我就总找他借钱。

他说,我妈活着的时候,你总帮她挑水,还帮她找过猪,我记得,这恩,我会报。

猴年马月的事了,我都不记得。不过,既然他要报恩,那我就多找他借钱,让他好好报,谁

让他每月比我多赚300块呢。

更何况,他妹子也领着一份工资。

他那瞎眼的妈死了以后,他的妹子也跟着我们住在工棚的宿舍里。虽然脑子不大灵光,干活

儿却很好使。从他妹子来了,我们总能穿上干净衣服鞋袜,睡上干净被褥。一进门壶里总是

满满的热水,饭菜都打好了摆得整整齐齐。我们是真心把她也当了妹子了。出了这样的事,

再回到冷锅冷灶的宿舍,谁都不免叹息起来。

不过工头来了,带来了这个月的工资,大家又都活泛起来。工头给了我两千块钱,还有阿章

兄妹的骨灰,让我带回老家去。唉,工头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啊!

我把那两个小罐子放在了自己的铺上。其他几个人顿时都躲到了一边。是啊,谁愿意沾染这

晦气呢?不过他们是不知道,阿章家里再没人了。他爹死得早,他妈慢慢哭瞎了眼睛,他考

了几年大学都没考上,妹子又是个白痴。本家亲戚都几十年没来往了。我琢磨着自己是不是

该回一趟村里,就把骨灰撒到他们家的破院子里吧。

我们都睡下了,突然一阵吵闹。一个肥女人冲了进来,后面跟着几个愣头青的小子。她说自

己是首饰店的老板娘,看上去却像跟那胖老板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她点名找着我,说我是阿

章的表哥,要我赔钱、偿命。

我不是他表哥,我是他同乡。我跟她好声好气地解释。她却杀猪一样叫得更响了。大家听不

过去,发一声喊,都从铺位上起来,涌到门口。愣头青们害怕了,那肥女人气焰也顿时短了



工头披着衣服,匆匆赶过来,把那肥女人连哄带劝弄走了。

总算睡了个囫囵觉,大家都睡得又沉又实。

第二天还迷糊着,小鬼头又吵闹起来。他手里拿着一把票子,非说有人偷了他的钱。

整整齐齐的八百块,现在只有七百九十七了!到底是谁拿去买烟了?他满屋乱翻着,大家为

了证明清白,都坐着不动让他翻。

一买两盒,花我的钱不心疼是吧?翻了一圈没发现,小鬼头说着,快哭了。

大壮一巴掌打在他后脑勺:瞧你那出息,你叫声哥,我给你三块!

哥!哥!亲哥!小鬼头还挂着泪,就笑了。大家一阵哄笑。

大壮骂骂咧咧地翻着裤兜。

我操!突然他骂了起来,到底谁他妈手脚不干净?老子也只剩七百九十七了!

他一说,大家都翻起裤兜来。

居然每个人的八百块,都变成了七百九十七!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打了一个寒噤。

你们还欠我三块!——这是阿章最后的一句话。

大壮请了个婆子,在工棚里烧了些纸钱,把两罐骨灰也寄存到了她那里,就再没出过奇怪的

事。

胖女人又来闹了一次,听我们说了闹鬼的事,吓得丢下一百块钱,屁滚尿流地跑了。

接下来赶进度,整整一个月,我也没来得及回村里。

又发了工资。

又是第二天起床,小鬼头惨叫。

又他妈的每人少了三块!

大家骂着那婆子不灵,有人说,明明只欠了三块,还了都十几个三块了!这死人的钱真是还

不清!

结果说完,他就闪了舌头,肿了半边脸,看上去好像被狠狠扇了一巴掌。

大家都说我得赶快回一趟村里了。我就找工头请了假,没想到工头竟然说要开车送我回去。

天上掉馅饼了,我赶紧给他买了一盒八块的白沙。要知道车票可比这盒烟贵多了。

工头和婆子嘀嘀咕咕了半天,我在一边抱着两个沉甸甸的骨灰罐子,等得都尿急了。

到了村里,我顾不得看爹妈,先和工头去了山后面阿章家的破院子。

远远地有个人影在屋前的地里忙着。我使劲一看,感觉裤裆里一热。好像是阿章他妹子!

走近了一看,真是那个傻妹子!脖子上缠着纱布,见了我,咧嘴一笑,地上却是有影子的。

我抱着两个罐子,感觉要往后倒,工头一把扶住了我。

这时门吱嘎一声开了,阿章走了出来,也是脖子缠着纱布,见到我们也是咧嘴一笑。

我算是个胆大的,这会儿也是强撑着才没晕过去。

工头和阿章握着手。阿章把我们往屋里让。

喝着热茶,我才反应过来,这他妈是狸猫换太子啊,值,看了场大戏!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3 19:29:00 +0800 CST  
格式怎么好像有问题?有个句号都占了一行...还能改一下吗?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3 19:43:00 +0800 CST  
@我爱乔巴1030 2017-04-13 19:51:00
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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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故事更完了,其实这个故事里没有鬼,是人心里有鬼。工头导演了闹鬼的故事,救下了阿章和他妹妹。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3 20:10:00 +0800 CST  
@zhanchenyu乖乖 2017-04-13 19:53:00
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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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故事里,小表哥死了,他和蚌精达成了某种“协议”一类的东西,用自己的死交换了妹妹的生;
第二个故事里其实没有鬼,是人心里有鬼。“我们”是俗人,工头是好人。工头导演了闹鬼的故事,救下了阿章和他妹妹。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3 20:12:00 +0800 CST  
@大眼糖糖 2017-04-13 21:32:00
第一个故事太令人伤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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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它是第一个哦~里面有我一些童年经历~但是99%是纯属虚构的~吼吼~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3 22:43:00 +0800 CST  
@耍流氓123 2017-04-13 21:52:00
继续啊楼主。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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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的鼓励!
每天更新一篇。
说的是二更茶,但也不一定就是晚上九点多更新,主要是看我什么时候写完~
再次感谢捧场!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3 22:45:00 +0800 CST  
@耍流氓123 2017-04-14 00:25:00
哦那么只能数数日子等更了。。说实在现在你故事点击蛮好。应该趁热多更。等有固定读者基础了,就算几天一更也会有人等着啊。最好想想怎么保持热度。你知道的。酒香也怕巷子深。
希望多多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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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您的提点和称赞。

主要是这个系列刚开始写,手里存稿不多,哈哈,一不小心就说了大实话~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4 18:38:00 +0800 CST  
更新一篇~

蘑菇精

少年的脸上还有一丝稚气,可他已经是个老练的猎人了。
他跟了几个钟头,终于射杀了一只肥美的母狐。
狐狸肉是不能吃的,他就地飞快地剥着皮子。突然一阵风吹过,一旁的小洞中,仿佛有什么在狺狺叫着。他扒开洞口的土,一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幼狐瑟缩着。细若游丝的叫声,拿到手里一看,是一只小母狐。
少年带回了小火狐,灌它狗奶,给它煮碎肉粥,养到一岁多,它跑了。

过了两年,少年长成了青年,也有了两情相悦的姑娘。
他和姑娘常常去草原深处的一个蘑菇圈玩,那种珍稀的蘑菇,是其他地方都找不到的。人们都说长那种蘑菇,一定是出了蘑菇精。
姑娘不怕,她采了又采,那蘑菇圈一直疯长。头天采完,第二天又长得又满又圆。
晚上他和姑娘在毡房里喝着浓浓的蘑菇汤,姑娘的脸红扑扑。

又过了几年,他身边没有了姑娘,却有了一个小小姑娘,那姑娘只当了一天的娘。
小小姑娘用力拉紧他做的小弓,稳稳地射着小小的金花鼠。

他带小小姑娘去了蘑菇圈。看着她欣喜若狂,看着她采了又采。他就模糊了双眼。他躺下来望着天,出神了。
晚上他和小小姑娘在毡房里喝着浓浓的蘑菇汤,小小姑娘说,真鲜,小脸红扑扑。


小小姑娘自己跑去蘑菇圈玩,丢了。人们都说是蘑菇精作祟。他整日整夜待在蘑菇圈里,喝得烂醉。有个晚上,他一翻身看到蘑菇都长大了,长成了一张网包裹着他,网外面是很多双幽绿的眼睛,他知道那是些跟他有宿怨的狼。他翻个身,又沉沉睡去。
他梦见了什么。第二天开始拿了工具,疯狂翻地,方圆十几米的蘑菇圈被他翻了五六米深。
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狐狸洞,里面有只刚睁眼睛的小火狐,长得跟当年那只跑掉的小母狐一模一样。他唤它小小姑娘的名字,小火狐就用尖细的狺狺声答应,一面翻身打滚,一面用下颚一个劲儿地蹭他的手。
他把那小火狐抱回家,逢人就说那就是他的小小姑娘。
蘑菇圈被翻过之后,就下了暴雨。很多地方被淹了,他带着小火狐也搬走了。

过了几年,他追着一群黄羊的踪迹,带着已经长得威风凛凛的火狐跑了很远。天边突然出现一大片白花花的东西,他走近一看,竟是当年的蘑菇圈,已经长得连成了片。
恍惚间,他看见了一个影子,一晃而过。他大叫一声,像疯了一样用手扒土,火狐见状,也帮着他扒。
他们扒出了一个巨大的狐狸洞。一个半大的小姑娘蜷缩在里面,四肢着地,凶狠地呲着牙。
他伸手去抱,被咬、被抓,鲜血淋漓。火狐冲上去撕咬,却被他喝退。
他唱起曾经唱给小小姑娘的歌,半大姑娘怔怔地听着,终于安静下来。
他卖了所有的羊和皮子,带着半大姑娘去北京看病。大医院的大夫都摇头,只说是自闭症。半大姑娘一刻不停地要扯掉身上反穿的衣服,对所有人呲着牙。
他又把半大姑娘带回了蘑菇圈。看着她熟练地打洞、敏捷地捕猎、狼吞虎咽地吃着滴血的肉。

他把帐篷安在了蘑菇圈边上,和火狐一起守着她。
他煮好了蘑菇汤,和火狐一起喝着。半大姑娘闻到了味道,只是皱了皱鼻子。
圈里的蘑菇长得像疯了一样。
他采下、晒干、卖掉;再采下、再晒干、再卖掉。
人们都说,从来没喝过这么鲜的蘑菇汤。

蘑菇精,比味精更鲜。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4 18:48:00 +0800 CST  
@nhred 2017-04-14 19:04:00
哎,来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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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您上杯清茶,您前排坐~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4 20:28:00 +0800 CST  
@凱云2013 2017-04-15 09:04:00
很有意思的故事,耐人寻味。楼主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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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的鼓励~晚上更新~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5 12:11:00 +0800 CST  
更新一篇~


指尖灵火


我是个混日子的魔术师,这并不是什么谦虚的说法。跟着这个剧团已经七年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基本也跑遍了。当然,我们去的地方都是些小县城、小乡镇。说实话,大城市的人不爱看我们这些过时的玩意儿。
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排过新节目了。不过,就算这样,我也稳坐这个剧团的第一把交椅。我有绝活儿。每次演出,压轴都是我。那些露着大白腿的舞蹈姑娘们,总是缠着我,想要学一招半式。怎么可能!绝活儿这东西,不是谁腿长谁就能学会的。
就连方方我也没有教过她。方方是我的搭档,我变兔子,她负责吸引视线;我换牌,她继续负责吸引视线。遗憾的是,她不是双胞胎。要知道,不是双胞胎很多魔术就变不了。不过,这姑娘很聪明,我也没有换掉她的打算。
我最喜欢她的,还是懂事。七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剧团,之前那个被炒掉的魔术师刚坏了场子,方方坐在那儿,还打着石膏,整个人小小一只,仿佛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梨花带雨地看了我一眼,长长的睫毛,大眼睛。那眼神,小鹿一样柔弱。我的心狠狠跳了几下。团长等着我说话,我说,就她吧,不换人了。
她松了口气,眼泪渐渐就蓄满了眼眶。这行的规矩,搭档是不轻易换的。因为有些节目是很危险的,彼此之间建立起信任很不容易,别人的搭档更是不敢轻易用。我之前没有搭档,可以说是个独行侠。这辈子我就跟方方合作过。
方方的机灵,三两句话说不清。第一次跟她排节目,我一个眼神,她就到位了,默契得仿佛老夫老妻。
也不是没动过那方面的心思。她长得不赖。不过,认识她那年,她十五岁,我都三十三了。她一开始叫我叔,过了好几年才改口叫哥。到今年我已经整四十了,她却是枝头开得最艳的年纪。合适吗?团长说,有什么不合适?这行,不是夫妻档,做不长久。我却要脸,心思动过,从没有行动过。
更何况,我有个秘密,从没告诉过人,也不能告诉任何人。做了夫妻,不免要睡一张床,那我一定会露馅儿。
这秘密也不是没告诉过人。我告诉过来弟,后来她死了,世界上再没有人知道了。来弟是我的亡妻,听她的名字,你就能大概知道她一生的故事了,造化弄人,她只有两个姐姐,却没有弟弟。
来弟死于难产,母子都没保住。
好了,说说这秘密吧。其实很简单,我的手指能冒火。只有右手的食指有这个功能。冒出来的火是冷冷的,油绿的火苗,跟打火机的力度差不多,也不会烧焦皮肉,但是能点燃一切易燃物。
十三岁那年夏天,一个黑洞洞的晚上,我把来弟堵在村后的麦垛堆里,扳开她的手亲了她。她闭着眼睛,小脸火烫。不料还没来得及回味初吻的滋味,我就发现她靠着的那麦垛着火了。再一看,我的右手食指也着火了。我吓得使劲甩手。所幸新麦垛返潮,火没有着起。来弟睁开眼睛,沉着冷静地爬到麦垛堆上,撒了一泡尿。
第一次的偷尝禁果,就在心惊肉跳中结束了。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回想着她轻轻闭着的大眼睛,扇子一样垂下来的睫毛,我仰躺着伸出手去,仿佛她的脸就在我面前。突然我眼前一亮,油绿的火苗从我的食指尖喷发出来。我吓得鬼叫一声。
适应这个“特异功能”,我花了好长时间。终于我发现,只要一想来弟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我的手指就会冒火。有一次我梦见了她,醒来的时候差点儿被浓烟呛死——除了我自己没被烧焦,我那小屋里的一切都成了焦炭。我被爹打得鬼哭狼嚎。后来我就每天带上打农药用的橡胶手套睡觉,弄得浑身总是一股毒药味儿。不过那东西能隔绝空气——特异功能也得符合物理定律啊。
不怕你笑话,我现在都是戴小号的安全套睡觉——我是说戴在食指上。
有了被爹毒打的经历,我这个特异功能没怎么显摆过,我怕爹知道是我放的火,毕竟我把责任全推给了大黄,而大黄已经被我们炖了汤。
只是跟来弟表演过几次,这丫头向来沉着,并不怎么感兴趣,她更关心她妈把鸡蛋给谁吃了——她家三个孩子三只鸡,却总有一只偷懒的,经常一天只能收到两只鸡蛋。

对了,这秘密是还有一个人知道的,我怎么把他忘了呢?
那是我十五岁的夏天,初中毕业了,我和来弟都没考上高中,已经在家里闲待了一个多月。
一个晚上,我和来弟跟着村里的孩子们去看马戏表演。说是看,其实是偷看,我们是买不起五毛钱票的——那时鸡蛋才两毛一个。
我跟着她,占据了一个绝佳地形——村口最高的那颗歪脖子树。两米多高的布围墙内,几个孩子翻着跟头,像是一群猴子,远远看不清楚。来弟不屑地说,我比他们翻得好多了。
这时一个老头在树下喊我们,让来弟给他翻几个跟头。来弟也不怯场,前空翻,后空翻,侧手翻,几个动作就震住了老头。等她站定,老头又仔细瞅了瞅她。
后来这老头就去了来弟家,要收她去马戏团。给一千块。那时的一千块我觉得得有现在的十万块那么多。他爹妈立刻同意了。
我急了,也闹着要去。老头说也让我翻跟头看看。我说那个不会,我给你来个稀奇的。绿油油的火苗一亮,老头的眼睛直了。
稀里糊涂就拜了师父。爹妈说实话不是很情愿,爹原本想让我去大队当会计,已经送了一块表给村长。不过,师父除了那一千,又多给了爹妈一千。还承诺每个月都让我往家里寄钱。
那师父是个很老派的魔术师,教我的东西非常学院派。总拿着戒尺,一个动作不到位就是一下,疼得我龇牙咧嘴,背地里给他起外号叫“老杂毛”。
但我基础很扎实,登台也很早,师父是尽心尽力的。不过,这样的日子过了也就两年。来弟怀孕了——要骂我的话先留着,让我把故事讲完。
师父领着我们扯了证,又给我们办了婚礼。来弟是不高兴的,她一直说要打掉这个孩子。可是师父领着照了B超,是个男孩。他就不许,我也不许。后来就生了。生了三天生不下来,那时正是寒冬快到腊月,我们在内蒙一个小屯子里,雪封了路。眼看着来弟要没气了,脸煞白。她让全屋人都出去,只留下我。贴着耳朵给我讲了一句话。
说完这句话,她就死了,死的时候孩子还在肚子里。
三天后,马戏团着了火,师父被烧死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来弟那句话还像伴着那屋里四面漏进来的风在我耳边回荡:这孩子可能不是你的,可能是老杂毛的!

后来我就一个人游荡了很多年。也先后跟了好几个班子。发现都是换汤不换药。没人知道我的秘密,我也远着所有人。感觉要瞒不住了,就走人。

现在这个剧团并不是马戏团,有歌舞、有曲艺,我一开始不过打打酱油。这行观众说话,渐渐地我就火了,后来人人都叫我大哥,连拉琴的老区,背都佝偻了,也跟着叫我大哥。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现在的状态,累。安安静静做个边缘人才符合我的想法。不过方方很有面子,从“丫头”慢慢地熬成了“方姐”,也算是值了。
出事那天,我并没有喝多。多年来我克制着自己,因为喝多了我总梦见来弟。那天是除夕,也是方方的生日——这丫头的生日也真是别致。团长让把食堂的桌子拼起来,大家吃火锅。
那天的饭桌上只有方方一个女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她那天格外地“闹”。先是指定让团长给她取蛋糕去,团长坳不过她,去了;又让我给她买冰棍儿去。我说,这冰天雪地的,能买到冰棍儿?就不想去。她竟拉了脸,说出了一个三条街远的地方,卖她爱吃的那种冰棍儿。不想让寿星生气,我只好去了。
等我两手空空地回来,发现整个宿舍成了火海。方方站在宿舍外面,看着冲天的火势。我冲过去,发现门反锁着,外面还抵了搭舞台的架子。
方方泪流满面。她说,哥,你这个办法还真管用。
我一下子呆住了。回想这七年的点点滴滴,我终于知道了,这世界上不只我一个人有特异功能。
方方,不是我们说的那种“能看透人心”,她是真能看透人心。

房子终于塌了。方方举着一张纸,要往火堆里扔。我抢过来,发现是一张人工流产的报告。她望着火堆,眼睛里火苗跳动着。她说,孩子,你的爸爸们都给你陪葬了。

团长提着个蛋糕,远远赶了过来,我连忙把那纸条扔进了火里。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5 17:58:00 +0800 CST  
@大眼糖糖 2017-04-15 23:14:00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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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抓住糖糖亲一下~~晚上更新~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6 11:28:00 +0800 CST  
@大眼糖糖 2017-04-16 17:02:00
@大眼糖糖 2017-04-15 23:14:00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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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酥手贱 21楼 2017-04-16 11:28:00
嘿嘿~抓住糖糖亲一下~~晚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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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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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啦~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6 19:11:00 +0800 CST  
@大灰狼斗喜羊羊 2017-04-16 17:35:00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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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您捧场,欢迎常来~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6 19:12:00 +0800 CST  
更新一篇~


笔精


雪已经停了,街上人不多。
远处的巷子里传来零零星星的炮竹声,还有一些来自那些性急的孩子的笑闹声。
几个路人围着,他不停地写着。
“春满人间百花吐艳,福临小院四季常安”——这是平常人家最喜爱的,雅俗共赏,加个“花好月圆”就齐活儿了。
“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楼”——家里有老人的,偏爱这一幅,就是拿不定主意,是要“四季平安”还是“五福临门”呢?
他的手上满是冻疮,挑剔的女主顾提醒他,不要把手上的脓血弄到自家的春联上,他连忙拿起一旁的破布擦擦手背。
他一边写着,一边就有些神游了。如果要给自己写一幅对子,应该怎么写呢?
“半生飘零无片瓦遮身,一世糊涂有万般余恨”,对的不工,但意思不错,再来个“罪有应得”,他想着,一大颗浑浊的泪滴啪地摔在了已经写了一半的春联上。
那女主顾顿时跳了起来,竖起眉毛把一堆脏字吐在了他的脸上。
他慌忙搁下笔,用衣袖去拂拭。女主顾已经扭着身子走远了。围观的路人们也仿佛生怕沾染到他笔下的晦气一般,突地散了个一干二净。
他茫然地望着,突然发现那女主顾的棉袍背后,被甩了长长一道墨印子。他低头望向那慌乱中搁下的笔,那只笔几不可见地滚动了一下。
一定是神思昏沉的缘故。他飞快地收拾着摊子,盼望着能在那女主顾发现之前逃掉。

积雪很厚,他的鞋已经湿透了。他还穿着长衫,虽然补丁摞着补丁,到底是读书人的样子。头发半白了,背有些弓。十年了,碧云走的那年,他是二十三。为什么就有了风烛残年的感觉了呢?
碧云。他把两个字在唇齿间慢慢地咀嚼着,走得踉踉跄跄。

十年前,不,故事开始得要更早。那天,那桃园,那微风,那张桃花般绽放的笑脸,让他十七年来的所有记忆都黯然失色了。
求着爹差人打听,名叫碧云,是个小绸缎商家的女孩,却是已经有了人家。他发火,摔了一屋能摔的东西。娘心疼独子,查清了许了的那家,磨着爹,使了许多手段,硬是叫退了婚。爹说,当了这么多年宰相,干的最亏心的,就是这件事了。他不理,笑得像个傻子。

碧云要进门了,爹却说只能做偏房。原来皇帝早已乱点了鸳鸯谱。指给他的是兵部徐家的长女英华,大了他足足五岁。他又要闹,这次被爹捆起来揍了个半死。

后面的事每一件都发生得太快,快得让他来不及思考。碧云进了门,成了二少夫人,虽然大少夫人还待字闺中,她也只能屈居第二。碧云的性情,却是极好的,爱笑,虽然是女孩,却也是从小请了先生,一手簪花小楷写得极为漂亮。他握着她的手写字,她爱娇地说,想被他永远握在手中。他的心满得要溢出来。
日子过得像踩在云上一样,轻飘飘的。可是不到三个月,徐英华就进了门。英华是极端庄的,他觉得新奇。讨她一笑,成了他的头等大事。渐渐地,英华爱笑了,碧云却没了笑容。
接着就是春闱,他莫名其妙就中了会元,开始准备殿试。什么英华、碧云,此时都成了浮云。爹给他请了名儒做先生,借口家里人多纷乱,把他送到了京郊的宅子里。
大家都盼着他连中三元。
皇帝的前两个题目,他都对答如流。可是就在皇帝出第三个题目的时候,他突然隐约听到一声凄厉无比的叫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仿佛是碧云,又像是英华,他的心一下乱了。
最终只得了一个进士出身。
回到家,碧云不见了。娘说,是得了急病。他去找,只找到一座新坟。英华回了娘家,说是时气不好。霎时间他就成了孤家寡人。
他开始整日地醉,爹打,娘哭,都没了效果。
后来糊里糊涂就去了拈香楼。第一次去,手忙脚乱。事毕,伺候他洗漱的小丫头一抬头,他的酒顿时全醒了。正是碧云从娘家带来的采菊。
碧云还活着。他不知道在他离开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的正妻英华,竟已让碧云一家家破人亡。
他终于找到了碧云,在她奶娘乡下的家里。他骑了好久的马,坐了好久的车,又翻了几座山。不料碧云反锁了房门不见他。
他求了又求,又急又怒。就在那时,兵部带人围了院子。谋反,他才知道,一个小绸缎庄的老板,竟被安上了这样的罪名。株连九族。碧云就是那漏网的鱼,也是英华最想要生啖的那一尾吧。
徐家来的是英华的二哥。一开口,他双腿就软了。他的爹娘,想当反贼还是宰相,都在他的一念之间了。
一念,他选了爹娘。
吱嘎一声,碧云反锁的房门开了,她走了出来。只见她整个人都枯萎了,只有肚子大得出奇。
不待他说什么,碧云拿出背在身后的匕首,狠狠地扎向了自己的肚子。一刀,一刀,又一刀,终于,她倒在了地上。
七天后,英华难产,血崩而亡。

妻、妾、儿、女,他差一点都要拥有的东西,都失去了。
徐家难泄其愤,他的爹娘终于也“谋反”了。他的小厮拼了命送信给他,才逃过一劫。

从此,他隐姓埋名,落拓江湖。

入夜了。破庙里的人们划分好了地盘,终于相安无事了。他借着月光,从怀里掏出了那只笔,摩挲着。曾被她握在手中的它,曾被他握在手中的她。

那笔,总是温热的。
他的右手心,从不曾长过冻疮。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6 19:15:00 +0800 CST  
再更一篇~这篇稍微长一点儿~

我没有说谎(上)

那天买了那张彩票,完全是心血来潮。
跟阿哲吵了架,其实也没有吵得多凶。他又提起接他妈妈来住的事,我只是委婉地提醒了他一下,上次他妈妈来的时候发生的那些事,比如说买便宜菜害全家中毒进医院啊、坐地铁迷路被警察送回来啊之类,不过略微提了提,阿哲就一声不吭把自己关进了卧室。
我不能生气。我提醒着自己,孩子重要。我挺了挺不算很大的肚子,在客厅里转了几圈,见他没有出来哄我的意思,决定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下——去外面溜达一圈。
一口气走了几条街,我的气也差不多消了,这时才觉得口渴极了,胸口像有一团火一样。人家说怒火攻心,果然有些道理。我走进一家便利店,买了一瓶水,咕咚咕咚喝起来。
不过余光一撇,就看到了那个卖彩票的大叔。坐在机器后面,吸着烟,瞅着我,一副生意上门了的媚态。
闻到烟味儿我就很不舒服,正要转身就走,那人一句话留住了我。
他说,大姐,两块钱,给孩子买个一生的保障,划算!
我停住了脚步。虽然这话听着像卖保险的,可是真顺耳。就像着了魔一样,怀孕后,我简直不能跟别人聊孩子的话题,用阿哲的话说,别人起个头,我能聊出一部长篇小说来。
于是,我不计较他把我叫老了二十岁,也不计较他那熏人的烟味儿,转身在他那里买了一张彩票。
借您吉言了。我说,一边把彩票装进了钱包里。
回到家,阿哲已经在厨房忙活了半天,一盘剥过了皮、切好块儿的橙子端过来,我也就大度地原谅了他。

之后买彩票这件事就被我彻底抛在了脑后。一周后吧,有天晚上我下了班,一开门,居然没反锁——怀孕后单位照顾我,每天我都是四点多就下班,而阿哲怎么都要五点多才回来——我犹犹豫豫地站在门口,不敢进去。不是我神经过敏,这种事实在是很诡异。
阿哲!我轻轻对着门里面喊了一声。一个脑袋从厨房探了出来,与此同时,我的脑袋“嗡”地一声。
阿哲的妈妈满脸堆笑地望着我,说,囡囡回来了?
我已经纠正过她无数次,我的小名是讷讷而不是囡囡,她却还是要把我叫成傻大丫,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算了,我也没心思继续纠正她了。
妈妈,您怎么来了?我称呼着她,有些生疏。
她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了。

饭桌上,我和阿哲面对面坐着,他妈妈打横坐在我俩中间——为什么我当初要买一张方桌?
我费力地听着他们用家乡话聊天,别说插上一两句了,就连听懂都很困难。于是我只好集中精力对付桌上的菜。说实话,阿哲妈妈的厨艺是蛮好的,就是做什么都太少,比如红烧肉,这么大一个盘子里就四块。阿哲已经吃掉了两块,另外一块在他妈妈的碗里。我把筷子伸向了最后一块。不料刚夹起来,阿哲妈妈的筷子就拦了上来。她无缝切换成普通话说,囡囡勿要吃这个,这是我做给阿哲解馋的,你吃太油腻,来,你吃鸡翅膀。一边说一边把红烧肉丢在阿哲碗里,然后把另一个盘子里的三只红烧鸡翅膀都夹到我的碗里。
谁一顿饭要吃三只鸡翅膀!看着浓油浸染了米饭,我气得眼泪顿时在眼眶里打转。阿哲和他妈妈却好像根本没有看到,继续聊得热火朝天。
我吃饱了。我说着,大力拉开椅子,回到卧室,用力关上了门。
等了一分钟,阿哲并没有追进来。
回娘家!先斩后奏也就罢了,居然一来就给我下马威!我决定了,噙着眼泪开始收拾东西。我打开钱包,准备把电卡给他留下——上次他就是借口家里停电了,打滚耍赖把我接回来的,这次我要打持久战——就在这时,那张彩票飘了出来,掉在了地上。
鬼使神差般,我捡起那张彩票,然后拿出手机,搜索起开奖结果。
——一个、两个、三个!
——四个!!五个!!!
——六个!!!七个!!!
——八个!!!
八个号码,一个都不差——我中了一等奖!!!
我捂住自己要尖叫的嘴巴,感觉到一阵头晕眼花。
就在这时,阿哲在门外说,囡囡,我陪妈妈去外面转转,桌子上的碗就放在那里,等我回来洗。
我胡乱应了一声,就听见大门关上的声音。
我一下子跳起来,眼泪喷涌而出。
一千万奖金,八位数。虽然我和阿哲也有了六位数的存款,但是那个第六位只是一个“1”而已。六位的“1”跟八位的“1”完全没有可比性。
该怎么办?我把那张彩票小心翼翼地装进钱包的夹层里,又把钱包装进我的包里。想了想,又把钱包拿了出来,踩着凳子把它放在了书柜的顶层,再用几本书挡住。
如果是昨天,我一定跟阿哲甜甜蜜蜜地规划着这从天而降的巨款的用途了。可是才过了一天,我的二人世界就变成了三人行,而我居然成了三个人里面被排除出小团体的那个。
我决定暂时不告诉阿哲。我拿起电话,想要给爸爸打个电话,想了想,怕阿姨又给爸爸脸色看。还是给妈妈打一个吧!可是电话接通了,弟弟说妈妈已经去跳广场舞了。我只好挂了电话。算了,还是先不告诉他们吧。
我在网上查看着领奖的事宜。一查之下,居然有那么多被跟踪被抢劫的!我吓得一身冷汗。
一阵钥匙声,他们回来了。我故作镇定地打开ipad,看起电影来。
晚上阿哲的手伸到我胸前来,我没有拒绝。我的脑子乱得像一锅粥,有一百万个声音同时在说话。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6 19:23:00 +0800 CST  
我没有说谎(下)

第二天早上我犹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带那张彩票去上班。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去兑奖,但已经打定了主意不告诉阿哲。我已经想好了这笔钱的用途:存起来,在我们这个小家庭风雨飘摇的那一天,再拿出来,让阿哲好好震惊一下——如果有那一天的话,当然没有最好,那样的话就都留给我的宝宝。
一直犹豫到要迟到,我才决定把彩票放在家里,毕竟我丢掉钱包比家里进了贼还专门在我的梳妆柜里翻出一盒几乎用光的旧粉底并且偷走的概率要大得多。我藏好彩票,匆匆出了门。

一连两天我都没有机会检查我的巨款。那两天阿哲对我简直百依百顺,她的妈妈也不拦着我吃菜了。我真怀疑他们是不是已经知道我中了大奖。为此我还特意跑去那家便利店对街,远远地探了探虚实。只见便利店的招牌都被红纸覆盖了,上面极尽夸耀地写着中奖的消息,招牌下面是一直排到马路上的买彩票的队伍。我一边笑这些人的愚蠢,一边赶紧跑了。一个彩票店怎么可能中两次大奖,这些人的概率论一定是体育老师教的!

第三天我向单位请了假,决定单枪匹马去兑奖。我准备了运动装、鸭舌帽、大墨镜和大口罩。试了半天,很满意,没人能看出我是孕妇。可是,等我把那个粉底盒子拿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彩票不翼而飞了!我的脑袋又“嗡”地一声!我把梳妆台里所有的东西都翻了个底朝天,折腾得满头大汗。终于,我确定——彩票丢了。
我坐在地上,仔细回忆着。怎么想都是放进了粉底盒子,然而里面就是空空如也。我又检查了门窗,没有任何损坏的痕迹。我回到卧室,颓然地一屁股坐在一地的化妆品盒子中间。
也不知道自己呆坐了多久,直到阿哲妈妈买菜回来。她惊叫一声,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然而不论她问我什么,我就是不说话,眼泪流得胸前衣服都湿了。她慌了,打电话把阿哲叫回了家。
我看着他们母子俩那长得酷似的脸,越看越可疑。两张嘴都不停动着,对我说着话。叽叽喳喳吵极了。终于,我眼前一黑。

醒来时,我已经躺在楼下的诊所里,挂上了葡萄糖。大夫说我有些孕期低血糖,让我一定注意。我点了点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血糖补充好了,此刻我的心情平静极了。

吃晚饭时,阿哲妈妈说,囡囡,我和儿子商量好了,住一起也不是很方便,正好楼下吴奶奶人要卖房,我回去把老家的房子卖了,跟她把楼下的房子买下来好不啦?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她的目光闪躲着。她老家那房子卖掉,不过十几万,哪里够买楼下的房子呢?付个首付还差不多,难道要我们再背一份贷款?我狐疑地想。
那要贷多少年啊?我问。
啊,不贷款的,妈妈还有一些……存款,现在……正好拿出来。她说。
我感觉到自己在流冷汗。她哪里有存款?不过是阿哲爸爸出事陪的那二十万,已经拿来给我们付首付和买东西了。她怎么突然阔起来的?她突然要买房这件事跟我丢了彩票真的有联系吗?如果有联系,那阿哲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又看了一眼阿哲,他神情自若地吃着饭。一定是知情了。我突然觉得好冷,起身加了一件毛衫。

我称病在家,一连好几天。阿哲妈妈一出去,我就开始翻箱倒柜。我不确定那彩票他们兑奖了没有,不过,如果没有兑奖,又没有带在身上,那就有机会给我翻出来。可是把整个房子翻了个底掉也没有找出半张彩票的影子。

又过了几天,我确定他们已经把彩票兑奖了。因为那天他妈妈突然买了两件大衣,说是上街看到打折,只花了两百块。给了我一件。我一看牌子,博柏利。上网一查货号,这两件起码需要两百个两百块!
事到如今,我就准备摊牌了。我先去见了律师,在他的陪同下,又去见了卖彩票的大叔取证。他见到我简直两眼放光,听说我丢了彩票比我还要着急,一口答应给我作证。

又到了晚饭时间。既然他们家里有着晚饭议事的风俗,我就入乡随俗吧。我开了录音,放下筷子,单刀直入地对他们说,那张彩票是我买的,处置权属于我。
他们听了,马上开始装傻。阿哲妈妈还问,囡囡,你在说什么啊?
我又说,你们这种行为是盗窃,要坐牢的。
刚说完,阿哲就跳起来,吼着:王讷,你脑子坏掉了吗?我妈那么远过来,每天这么辛苦伺候你,她偷你什么东西了?
我努力把眼泪憋回眼眶,说:那你给我解释一下,你们哪里来的钱买楼下的房子?
我解释你个头,阿哲继续吼着,你有多少钱给我们偷?啊?偷你能偷够一套房子?嗤!
我本来有一千万,税后应该是八百万,现在被你们偷走了。我说。
一千万?我还有一千亿呢!王讷不是我说你,你现在简直是神经病了!我今天不能再惯着你了!阿哲说。
我是想和平解决这件事的。你们想想吧,我有证据,打官司我也不怕。说完,我就回了卧室,把门反锁了。
阿哲在门外大声骂我,说找事也不是这种找法,问我是不是逼死他妈妈才满意?还不停踹门。
他做戏真是足,以前我怎么没发现呢?我拨通了妈妈的电话。妈妈听完我的话,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把电话挂掉了。

半个小时后,我妈和我弟弟都来了。我在卧室里听着阿哲跟他们吵架。从来没发现阿哲这么能吵架,难道这就是金钱的力量?
阿哲妈妈说着什么,她真的没有偷钱,她是把祖传的玉镯子卖掉了。她居然有能卖几十万的玉镯子,真是闻所未闻!
过了一会儿,阿哲突然用高了二十个分贝的声音叫道:王言,你这个王八蛋敢打我妈!我跟你拼了!
你们偷我姐钱还有理了?一家人不要面孔!我这个胞弟骂起人来简直一点气势都没有,我起身准备打开反锁的门,他需要帮手。就在这时,一声巨响传来,接着整个房间都安静了。
好不容易打开了门,我冲到客厅,眼前的景象让我顿时一阵眩晕:冰箱倒了,下面压着一个人,正是我的丈夫阿哲。大片的血迹从他已经变形的头部蔓延开来。
啊!!!突然阿哲的妈妈发出一声拖着长音的惨叫,拃着手向后倒去,后脑嘣地一声磕在地上。
我望着我的胞弟王言,他还保持着推倒冰箱的姿势,仿佛被施了定身法儿。我妈也拃着手定在了那里。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我疯了一样冲进卧室。
打开梳妆柜。
拿出那粉底盒子。
打开第一层,空的。
然后,打开那个用来存备用化妆海绵的夹层。
再拿掉海绵。
那张彩票就躺在海绵下面。
我怀孕后再没有化过妆,这个夹层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孕妇的记性,真的很差。
真的,很差。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6 19:24:00 +0800 CST  
@samantha_qx 2017-04-16 23:31:00
细思极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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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的萨曼莎,向您致敬~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7-04-17 10:33:00 +0800 CST  

楼主:红酥手贱

字数:71

发表时间:2017-04-13 09:42:1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7-25 10:57:31 +0800 CST

评论数:204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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