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接手家里的茶楼,见到的诸多不可言说的事件


唐克吐了口带血的唾沫,满脸邪气地咧嘴笑着,道:“别乱动啊,我这人胆小,你们一乱动我就容易紧张,一紧张就手抖,我可先天性帕金森。”
虽然不知道这老头儿到底是什么身份,但是在这村里肯定权高位重,一看到老头儿被唐克摁住了,其他村民也不敢乱动,愤恨地远远望着唐克。
“都乱个球!”老头子哼了一声,我看唐克那刀刃已经压在了老头儿的脖子上,老头儿却面沉如水,看样子也是见过世面的,老头儿斜睨着唐克道:“年轻人,有点儿胆子。”
“承让承让,跟您老比不了。”
老头冷笑一声道:“可惜你找错人了,我老汉半个身子进了黄土,没几天活头,你要想送我一程我还要谢谢你。不过你以为你就能出了这村子了?”
唐克嘴角撇了撇,“哎?老爷子,话可不是这么说,你不想听我讲道理,那我也没别的办法。我看不如咱们各退一步。”
老头儿叼着烟枪嘬了一口,“怎么个退法?”
唐克放下手中的匕首,笑眯眯道:“我要是能证明这人是中蛊死的,我的人是不是就能走了?”
老爷子好像早认定唐克要吃瘪,不假思索就点点头。
“这蛊就下在酒里头,”唐克伸脚一勾,脚尖儿掂了两下,把酒瓶踢到半空,一把抓在手里,“至于咱们这兄弟是怎么死的嘛,喝了这酒,结果立马见分晓。”
唐克说得轻描淡写,冲着众人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原本围了一大圈儿的村民们立刻后退两步,争先恐后地躲开。
“没人喝?那只能我们自己来了,”唐克撇撇嘴,竟然拿着酒瓶到了我身边,不由分说就硬把酒瓶塞进我手里了,“你们可都看好了啊!舍命出演,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机会不多啊!”
我脑子一下懵了,这唱的是哪一出?当时也顾不了别的,低声怒骂道:“你特么想喝死我啊?!”
唐克故意抬高了音量道:“怕什么,反正喝了是死,不喝咱们也走不了,你今天就替咱们讨个清白!大不了一命抵一命了!”
这特么是一命抵一命的事儿吗?再说,赔命凭什么让我赔,特么的你怎么不喝!
我咬着牙恨恨地瞪着唐克,他低声从牙缝儿里挤出来几个字道:“别忘了,唐爷爷可是给你吃过好东西!中华丹,壮阳又壮胆!”
唐克说着狡黠一笑,我好像明白过来了,颤颤巍巍地接过了酒瓶,心说喝就喝,我要是死了,唐克也得完蛋,我们家那老头儿怎么也得把他弄死了给我垫棺材。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08:36:23 +0800 CST  

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之下,我拿起酒瓶脖子一仰就灌了下去,且不说酒里是不是有蛊,就说这劣质白酒的冲劲儿也够我喝一壶的。
三两白酒下肚,我使劲儿眨了眨眼睛,就觉得眼前的人都在左摇右晃,胃里一阵火辣辣的灼烧感过后,痛感猛地涌上来,就好像有只手捏住了我的心肝脾胃肾往一起挤,疼得人喘不上气。
我第一次体会到因疼痛而失去理性的感觉,两只手胡乱在地上抓着,顺手就摸到了一个村民的腿,两只手死命地掐,恨不得拿头撞地,心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堵着喘不上气,喉咙里发出干哑的哀嚎声,脑袋里就只有一个想法--我快死了,但是老子还特么没活够啊!
估计只是个三两秒的时间,但是对我来说却极其漫长并痛苦,我好像还有半口气没来得及喘完,身子一软就倒在了地上。
周遭立刻响起了尖叫声,那一刻,我的意识变得极为清晰,感官似乎也更加发达,虽然闭着眼睛,我却能感觉到无数纷乱的脚步在我四周狂奔,有人惊恐地高声叫着“死人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人群已经散了,紧接着,一双脚来到我身边,架起了我的身子把我拖动起来,然后身下颠簸摇晃,是我坐在开动的汽车里。
我能清楚辨别出所有动作所在的方向和位置,能听到唐克哼小曲的声音,还能听出来他点了根烟,但是只抽到一半就在烟灰缸里摁灭了,我甚至知道车子开出去后,我们向左拐了两个弯。
但是我不能呼吸,或者说是根本不需要呼吸,身子也完全不能动弹,上身被安全带固定着,胳膊和腿却随着每一次颠簸而软绵绵地、无力地晃动着。
难道说,这就是死亡的感觉?我就像在梦魇里,想动动不了,想叫叫不出声,痛感在此时再一次袭来,我却只能任由疼痛在身上肆虐,硬生生地疼得失去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再次听到身边有人说话,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又来新人了。”
这个声音我也听过,声音的主人好像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还有点儿稚嫩的童音。
“你先别动!别动!”另一个略显苍老的男声响了起来。
两人好像就在我耳边说话,是那种嘴唇几乎贴到耳朵上的距离。
“有光!快走!哎呀,热死了!”
那个女孩儿的声音突然这么叫了一声,然后两个声音同时迅速地消失了,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耳边是死一般的静寂。
几乎就在下一秒,我感觉脸上火辣辣地疼了一下,眼睛也不由自主地睁开,一眼就看到唐克这会儿正骑在我的腰上,一只手高高举起,正要冲我的脸上抽。
我擦,你这是鞭尸吗?我想说话,喉咙却干哑得发不出声音,眼看着他那只手又要抽下来,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抬起膝盖对着他胯下猛地顶了一下。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08:36:48 +0800 CST  

唐克惨叫一声,身子往前一扑,捂着下身叫痛地缩成了一团,咬着牙骂道:“你特么刚醒就给我上刑!能不能给点儿心理准备!狗咬吕洞宾!”
我从牙缝儿里挤出了个“滚”字儿,眯着眼睛打量四周。
头顶是大太阳天,晒得我睁不开眼,左手边是那辆跟着我们饱经风霜的车,右边是在地上打滚的唐克,身下毛茸茸的,还有些扎得慌,虽然看不见,却也能闻到青草特有的潮湿气味。
我就这么躺在一片草地上,浑身好像散架了一样,本能地说了声“水”,立马觉得自己矫情得像琼瑶剧里为救女主身负重伤的男二号。
唐克拿出一瓶水灌了一大口,我以为他就算不喂我喝至少也能递给我吧,谁知道这孙子居然拧上瓶盖把水扔到车里,幸灾乐祸道:“你现在不能喝。”
我气不打一处来,嗓子干哑道:“你特么想渴死我。”
“捡回来条命算不错的,”唐克踢了踢我的手,“还能动吗?”
不等我说话,唐克两只手架着我的胳膊,把我从地上拖了起来,“睡了两天感觉如何?再撑一天,等身体里的毒都清出去就能吃东西喝水了。”
唐克把我放在副驾驶上,往瓶盖里倒了点水,手指头沾着水给我的嘴唇上擦了擦,“不能舔,舔了会死的。”
我有气无力地瞪了唐克一眼,“老子这次算是信了你的邪!”
经过这次的死里逃生,我算是长了个心眼儿,这次活该我太冲动,随便就信了唐克的。事情过后我才觉得后怕,如果我要是真中蛊了,岂不是和那男人一个死法了?
对于这事儿,唐克有他自己的解释,他只知道酒里面被下蛊了,但是到底是不是男人的死因,这不好说,至于之所以要让我喝那酒,说白了,他最初的目的就是打算让我假死过去,吓也得吓死那群村民,这是我们不花钱就跑路的唯一办法。
昏睡了两天,我睡得头疼脑涨,也不知道我们现在在哪儿,唐克其实也没比我好到哪儿去,蓬头垢面浑身是伤,比要饭的还惨,他这会儿从车里翻出来一块面包掰成两半儿,吃了一半儿,另一半儿跟宝贝似的小心翼翼收了起来。
那面包一看就干了,唐克三两口吃完,连手心里的面包渣都没放过,对着手心舔了舔。
看到我一脸嫌弃的表情后,唐克咧着嘴一笑,“少爷,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别BB,”我嗓子疼得冒火,没好气道:“说。”
“好消息是,咱们现在很安全,非常以及特别的安全。”唐克挑了挑眉毛,看我已经不耐烦得有些急躁,唐克嘿嘿一笑道:“坏消息是,咱们现在身无分文了。”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08:37:14 +0800 CST  

算一算,时间应该是前天早上,我喝完酒之后就晕了过去,村里那老头儿亲自上来探了探鼻息和心跳,发现人是真死过去了,那些村民立刻乱成了一锅粥,人人都怕担上人命官司,哪有人还有心思管我们。
唐克带着我们逃出来,一路沿着小路开到了没人烟的地方,油表已经亮了红灯,唐克准备开到大路上去找地方加油,这才发现带来的行李都留在那个贼婆娘的民宿里了。而他刚刚吃掉的,是车上最后一个面包,也就是说我们现在不仅身无分文,并且弹尽粮绝。
唐克从来不用手机,我的手机一点儿电都没有,思来想去,在科技如此发达的现在,我们没有现金、身份证、支付宝和Wi-Fi,居然找不到一个能拿到钱的办法。
我们在路边歇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唐克把我叫醒了,冲我挤眉弄眼道:“走,我带你出去溜一圈儿?”
“你特么是不嫌饿!”我有气无力,稍稍一动就满眼金星。
“别急啊,我带你出去找饭吃。”
车连锁都懒得锁,唐克带着我就下了车,我在地上走了两步,脚底下生疼,这才想起来我一只鞋没了,连忙招呼唐克道:“哎,你车里还有没有鞋了?”
唐克转头看了我一眼,到了这时候还不忘讥笑道:“你就这点儿战斗力?打架把鞋都打丢了?”
我有点儿怒了,“打架?你是不是傻?老年痴呆还是失忆症?我的鞋不是让你要走了吗!”
唐克一脸茫然,对于他在楼上半死不活时要走了我的鞋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我要走的?什么时候?”
我吞了口唾沫润润嗓子,不耐烦地给他复述那天的经过,唐克却一点儿都想不起来,等我说到我还给他拔下来三根头发的时候,唐克眼睛都直了,“你再说一遍?!”
他的反应吓了我一跳,支支吾吾道:“骗你是孙子,一只鞋,三根头发,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你真给了?”
唐克有点儿急了,两只手抓着我的肩膀,力道大得我肩膀都快被他捏碎了,人也有点儿急,“你特么装什么糊涂,就是你自己要的!”
沉吟了半晌,唐克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道:“不是我。”
头顶烈日炎炎,烤得人心焦,树丛里还能听到虫鸣鸟叫,我俩就这么对视着,半天都说不出来话。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09:04:22 +0800 CST  

难道说唐克那天晕了,想不起来了?但是好像不至于,他总该能想起来自己要我的鞋是干嘛用的,我盯着他的眼睛,唐克说话经常不着四六,可他那表情怎么也不像逗我玩儿的样子。
“你真想不起来了?”我伸手去摸唐克的脑门儿,却被他给躲开了。
唐克严肃起来的样子还有点儿吓人,他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告诉你,齐不闻,那不是我要的,我也不知道是谁要走的,但是肯定不是好事儿。”
我被唐克说得紧张起来,“放屁!那就是你的声音。”
唐克没有撒谎骗我的必要,但话说到这儿,我们俩又都找不出来一个解释,我也不知道是饿的还是紧张,就觉得心里发慌,深吸了口气道:“你估计能出什么事儿?”
大概停顿了几秒钟,唐克摇头,想了想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先找点儿东西吃再说。”
我看唐克的表情,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给我宽心,我俩在车里翻出来一双不知道是谁的鞋,随便给我套上,我就跟着他往前走。
这鞋的鞋码比我大两号,穿着乱晃,我们在林子里转了足有一个小时,我饿得浑身发软,才走到一条小路上,软磨硬泡地拦下了一辆拖拉机,搭车跟着进了个县城。
县城里正碰上赶集,卖什么的都有,唐克左瞧瞧右看看,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我跟在后面有点儿心虚,“我说,你要想‘那个’,打声招呼,我先跑。”
见我比划了个拿东西的姿势,唐克不屑,“我是干那种偷鸡摸狗的事儿的人吗?咱凭的是本事吃饭!”
不等我揶揄他,唐克突然恢复一脸正色,将迎面走来的一个男人拦了下来。
男人看样子四五十岁,面色晦沉无精打采,身上的衣服倒是干干净净的,穿得还不错,手里还夹着个金利来的公文包,在这县城里,怎么看都是土豪配置了。
唐克突然出现,把男人吓了一跳,顿时有些不高兴道:“哎?干嘛呢?走路不看着点儿?”
唐克不说话,眼睛直盯着男人上下打量,看了半晌,意味深长地直砸吧嘴,手指头上上下下指着男人,啧啧有声道:“哎呀,大哥,您这个……最近是不是常觉得后腰酸疼?抬腿使不上劲儿,脚底板还发凉?”
男人一下不生气了,跟着唐克的话连连点头,看样子是被唐克都说到点子上了,“你是大夫?”
唐克没直接回答,而是凑到了那人耳朵旁边低声道:“半夜总觉得下面那玩意儿疼吧?跟针扎的一样?”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09:04:48 +0800 CST  

男人本来还将信将疑,听唐克这么说完,脑袋都快点到胸口了,“没错没错!天天半夜都疼醒!去医院也查不出来毛病!”
“这个嘛,”唐克颇有深意地笑着摇了摇头,“大夫肯定看不出来你这毛病。大哥,我这人嘴贱,今天多说一句,您这是碰上不干净的了。”
“不会吧,以前也没什么毛病,”男人满腹狐疑,“人应该没问题……”
我心中暗笑,没想到唐克还会给人看花柳病,一看这大哥也是爱玩的主儿,大保健的常客。
唐克一拍男人的肩膀说了句话,酷热的大夏天,他这话一开口,顿时让人感到阵阵寒意,那男人的脸色更是一下变得铁青。
唐克说,男人碰上的,可能不是人。
说完这话,唐克让男人自求多福,拉着我就往前走。唐克刚一转身,意味深长地冲着我挤着眼睛一笑,果不其然,我们刚走出去两步路,那男人就追了上来,不依不饶地把唐克给拦住了,哀求着让他把话说完。
“这事情一句两句也不好解释,这个嘛……”唐克说着,拍了拍肚子,装作心不在焉地到处看,眼睛却往街边的饭馆瞟,男人当下会意,让我们在路边等他一会儿。
我打量着唐克,“以前没发现你还有这本事啊?”
唐克没听出我话里鄙视的意思,反倒得意地咂着嘴道:“老爷子说过,我这人天生就是当神棍的材料!你看好了,神棍也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这叫门手艺。”
原来我们刚到集市上时,唐克就在四下找人下手了,这找主顾也是门学问,首先这人身体肯定是有些毛病,其次就是得有钱,不然我们混什么来的?这最后嘛,这人最好有点儿见不得人的癖好,无论如何都好下手,主顾自己也不会四处声张,就比如这男人,一看他下巴发青、鼻头糟红、嘴角还有些痘痘,这就是常逛花柳巷子的,那事儿干多了,身体精气不足,从脸上就能体现出来。
趁着我和唐克闲聊的功夫,街对面有人按喇叭,男人从车窗里探头招呼我们上车,开车就带我们来到了一家饭店,装修虽然是陈旧了点儿,但看这规模,八成是县城里最好的饭店了。
跟着男人一进门儿,服务员们上来招呼,我们这才知道,原来这家酒店就是这男人开的,他带我们上了二楼的包厢,一桌酒菜很快就摆了上来。
唐克也不吃东西,倒是使眼色让我多吃点儿,他自己一杯接一杯倒啤酒,男人连忙给自己倒酒端着作陪,两三瓶啤酒下了肚,男人沉不住气了,焦急地追问道:“这位……大师,您刚刚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不是人?”
“这得问您自己,”饭吃饱了,唐克说话也有底气了,冷眼看着男人道:“大哥,你最近是不是去什么寻花问柳的地方玩了点儿新鲜玩意儿?”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09:05:14 +0800 CST  

唐克的话说得意味深长,连我不怎么八卦的人都听着新鲜,满脸兴奋。
坐在我们对面的男人不假思索就一口否定了唐克的话,唐克倒是不急,斜睨着男人的手,我这就看到男人端着杯子的手却有点儿发抖。
唐克也不着急,吃了两口菜,舔舔嘴唇道:“是吗?没有那当然最好了。那就权当我给哥哥你提个醒,要是有南洋的人偶,千万别玩。”
这话一出口,本来夹着菜的男人手上一抖,筷子就掉在了桌子上,唐克看到立刻抿嘴一笑。
看来,还真被他给说中了。
在南方的某些娱乐场所,曾经有过轰动一时的“人偶”,说的不是普通的人偶娃娃,但要是真形容起来,还有不少相似之处。
所谓的“人偶”,是一些从南洋送来的女孩儿,长相精致身材姣好,长得就跟芭比娃娃似的,这些女孩儿的一大特色,就是服务的时候像人偶娃娃一样,一动不动,任由客人摆布享乐,这对天生热衷占有和控制的男人来说,的确是一种美妙体验,以至于尽管消费极高,却还是有不少人前仆后继四处打听这种特色服务,但是这种行业本来就是地下的,特殊服务更不会向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提供,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曾体验过其中的妙处。
“但是这东西只是盛极一时,后来接二连三出了些事儿,差不多就是个一夜之间吧,就销声匿迹了……”
唐克说完,“嘣”的一声又开了瓶啤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我有点儿无奈,唐克这厮的酒瘾,我是真不知道怎么说了,老爷子最烦他喝酒,这厮就有事儿没事儿自己偷偷喝。
见唐克一杯接一杯的,对面的男人沉不住气了,急切道:“出事儿?出什么事儿了?”
“哟?”唐克坏笑,“大哥好奇心还挺强嗬!”
唐克吊足了男人的胃口,才慢吞吞道:“其实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儿,就是所有玩过的人,都生了种怪病。”
“和我的症状一样?”男人脸色铁青,倒挺会对号入座的,“这病能治吗?”
“治病要治本,你就不想知道知道这病是怎么来的?”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8:31:21 +0800 CST  

男人吞了口口水,犹疑了半晌,才下定决心似的点了点头。
唐克得意一笑,“别急,我先给你讲讲这人偶的根源。”
当初曾经体验过的顾客都有过类似的感觉--一个活人,当做人偶一样不动不叫被自己摆布,这是一种多有成就感的体验?不少人只是听到这个名字就心动不已了。
但是这种连事实情况都不清楚就肆意萌生出来的想法,在唐克看来就是无知,因为他们甚至不知道,这种人偶根本就不是人,准确地说,她们曾经是,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人了。
虽然还不算死人,但三魂七魄皆无,和尸体也没什么区别。
在南洋有一种特殊的肮脏勾当,一些巫师派人四处寻觅漂亮女孩儿,然后利用巫术把女孩儿的三魂七魄从体内驱走,把没了魂魄只剩下副空壳的女孩卖给专门经营“人偶”生意的人,这样一具被巫师专门处理过的“人偶”价格不菲,也就成了巫师源源不断寻找女孩儿为非作歹的动力,而买走“人偶”的人则把女孩儿运走,专门做皮肉生意盈利,据说个把月就能赚回成本,本小利大,求之不得。
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事儿丧尽天良。
这些被做成“人偶”的不幸女孩儿就处于一种类似植物人的状态,但是又和植物人不一样,因为她们的魂魄会守在自己的身体周围,伺机进入身体还阳。
想想看,自己的身体被人肆意践踏却没办法反抗,自己还要眼睁睁看着,最痛苦的是用自己的躯体赚来的钱居然都被送进别人的口袋,这是一种多么痛的领悟!
在这种“人偶”生意兴旺至极的时候,发生了一连串意外,几个寻花问柳的男人惨死家中,死状残忍可怖,当时还有pol-ice怀疑是变态杀手所为,却一直没有查到线索,只有少数知情人知道,这些男人都在同一个“人偶”的身上买过春,是被怨念极深的“人偶”报复,才会导致如此。
“人偶”生意立刻一落千丈,再也没人敢问津,剩下的一部分生意人不甘心血本无归,就拉着“人偶”到一些偏远的小地方去找生意做,例如这样的小县城,就是最佳目标。
虽说怨念极深的“人偶”进行复仇只是少数案例,但是就算不会被复仇,“人偶”本身阳气全无,是一种至阴之物,如果只是偶尔的一两次,充其量就是感冒发烧走走霉运什么的,但要是次数多了会导致什么结果,看看眼前这位大哥就知道了。
男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强忍着担忧才听唐克把话说完,忙不迭道:“小兄弟,我一看你就是懂行的人,这情况怎么能想办法破解?”
“这个简单,”唐克放下筷子,“我得出去准备点儿材料,马上回来,一定把问题给你解决了。”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8:31:46 +0800 CST  

男人正想道谢,被唐克一摆手拦住了,“先不用客气,不瞒您说,我这是出门在路上碰到点儿困难才帮你想想办法,所以嘛……”
男人一脸专注地听唐克说话,没注意到唐克的手已经摊到他面前了,唐克皱着眉头道:“这准备材料的钱……”
一谈到钱,男人有些警惕,唐克随手一指我,“把他押在这儿,我肯定不会跑!”
唐克拿着钱满心欢喜地出了门,男人安排我在一间休息室里睡觉,按理说酒足饭饱该是困意上头的时候,但我却睡不着,心里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儿,凭我对唐克的了解,要说他能把我扔下自己跑路,我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
天到傍晚的时候,一个水灵灵的年轻服务员来叫我吃饭,依旧是中午的那个包厢,推门一进屋,唐克招呼我坐下,我的位置前面已经摆着一碗褐色药汤,就是克蛊那种,我都,两口喝光。
唐克今天破例没喝酒,还给我夹菜,这股殷勤劲儿让人浑身不自在,我警惕地盯着唐克,果不其然,吃了几口菜后,唐克拉着我道:“多吃点儿,今晚还指着你给我帮把手。”
我听这话就有种不祥的预感,九成九没好事儿。
男人陪着我们一起吃完饭,唐克睡了一觉,一直到半夜十一点多,唐克才抻着懒腰爬了起来,张罗着让服务员把他准备的东西都拿了进来。
我对唐克他们这一行并不了解,老爷子也从来不在家里提及这些事情,凭着看过几部恐怖片的经验,我以为他会准备一些鸡血黄符什么的,没想到唐克准备的都是些日常的东西,塑料袋里甚至还装了几个鸡蛋和西红柿。
我看着好奇,“你这是要做爱国菜?”
唐克忙着从袋子里拿东西,没时间搭理我,头也不抬道:“没让你拿来吃,这是上贡用的。”
男人给我们准备了一间库房,这是唐克特意要求的,因为只有那间库房在地下室,是最接地气的地方。
不管是中医还是玄学,都无限接近道教思想,很多说法也有相近,玄学方术讲究五行俱全,土生地气,没了这股地气,人就没有根。而这几年也有很多中医都曾提出过,现代人住在高楼大厦里,脚下不接地气,这是诸多疾病的根源,举个最常见的例子,我朋友的爷爷是很有名的老中医,他就曾经说过,许多女孩儿贫血、贫--乳,就是因为穿高跟鞋穿得太早,人还没发育好,脚就早早离了地气,导致气血运行不畅,该发育的地方自然发育不好。
等我们抬着东西下楼的时候,库房已经都搬空了,只留下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地上满是尘土,是唐克特意嘱咐留下来的,刚进门,他就用扫把将地上的尘土都扫到了一张白纸上,放在桌上备用。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8:32:13 +0800 CST  

桌上放着一团针线、一把稻草、一个小香炉、两根白蜡烛、一只空碗、包着尘土的白纸、一个要多土有多土的老式洋娃娃,以及鸡蛋和西红柿,唐克点了点东西,突然望向男人,“东西拿来了吗?”
男人连连点头,从兜里摸出来一张照片递给了唐克,照片有明显的PS美化痕迹,照片上的女孩儿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的年纪,经过重重磨皮和美白,看起来倒还真有点儿洋娃娃的样子。
这就是男人消费过的那个“人偶”的照片,那些做皮肉生意的人都是先给主顾看照片,然后直接交易,这照片是男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来的。
将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唐克让我脱了鞋和袜子再进门。
男人就坐在一边的角落里,虽然说了不用他参加,但是我估计他也是担心唐克是神棍,非要在一旁围观。
唐克不动声色地做着最后的准备工作--用稻草包裹着鸡蛋绑成了个稻草人放在桌子正中,两侧放着两根蜡烛,前面摆着香炉。而洋娃娃被放在了桌子对面的那把椅子上,头上贴着“人偶”的照片。
等唐克一切准备就绪,时间已经接近午夜,只差两分钟就到十二点了,唐克也不说话,一本正经地盯着表,指针刚过了十二点,像个木头一样杵着的唐克突然动了,就像灰姑娘变身了似的,一改往日吊儿郎当的样子,神情颇为严肃,除了偶尔低声指挥两句之外,多一句废话都不说,几乎全程都紧张地咬着嘴唇。
唐克点燃了稻草人身边的白蜡烛,整个房间就只有这两根蜡烛作为光源,幽幽火光将我们的身影映射在墙上,不时扭曲跳动着。
接下来,唐克又捏起从地上扫起来的土,洒在了稻草人身上。
这库房是最靠近土地的地方,本身就有地气,加上库房从来没有人住,自然就没有人气,而且连阳光都照不到,从玄学上来讲,这是很阴的一种土,可以说是接通了天地阴阳,用这种土来引路,就能吸引亡魂。
我从来没接触过这种事情,一方面是紧张,另外一方面也很是好奇,一直神情专注地看着唐克的举动,直到他拍了我一把。
“去,”唐克递给我一只空碗,“你端着碗出去,把碗倒扣在地上,听到敲门再进来。”
我刚伸出手去拿碗,唐克突然一手握住了我的手腕,捏着我手上之前留下的伤口就往碗里挤了滴血。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唐克却一脸深沉地看着我道:“去吧。”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8:50:26 +0800 CST  

我端着碗来到门口,刚准备把碗放在地上,谁知道唐克居然把门给关上了!
房间里最后一点光亮在门缝儿里消失了,就好像被夹断了一样,我没法说话,走廊上漆黑一片,一点声音都没有,稍稍咳嗽一声都能听到回声,我连忙把碗扣在地上,等着唐克赶紧敲门让我进去。
把碗扣下之后,我就没站起来,总觉得蹲着比站着有安全感,大概等了三五分钟左右,我听到了一声敲门声,本来还觉得大喜过望,可是马上就觉得浑身阵阵寒意。
那敲门声,是从门外响起的!
我本来以为唐克说的敲门声,是他在里面敲门,可是谁知道这敲门声就在我的耳边,明显是从我这一侧响起的,但是走廊上除了我之外一个人都没有,除非敲门的不是人。
想到这儿,我被吓得头发都炸起来了,当下也顾不了那么多,逃命一般腾地起身就推开了门。
再一次看到房间里的烛光,虽然那光线很是阴森,但也总比我自己在外面好,我紧张不已地咽了口唾沫,对面的唐克垂着头斜着眼看着我,表情有些阴森。
“刚才那个,”我的脑袋有点儿乱,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结结巴巴道:“不是我敲的。”
唐克不以为然,“我知道。”
我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淡定,好像早就料到了会有什么东西来敲门,倒是弄得我一头雾水。
唐克胸有成竹地在香炉里插上了三根香,用火柴点燃,这香炉碗看样子有历史了,上面凝固了一层又一层的香灰,怎么也得用几年才能用到这种程度,听唐克说,这香炉碗是他从一户老百姓家里借来的。
这镇子里多半是汉人,家里都有供奉家神的习惯,盖房的时候,请风水先生选好位置,等砌砖的时候就专门留出来空位,在墙里面空出来一个两掌长一掌宽的空位,作为供奉家神的神龛。家神只是一个概念上的神,具体的形象没有过统一规定,所以大部分人供的都是一个写着家神神讳的木牌,两边再写一点保佑全家安康的话,木牌前再摆上香炉奉香,逢年过节还要摆一点贡品什么的。
唐克借来的这只香炉碗已经用了百年,到如今是传了足足五代人,暂且都不说这户人家供奉的家神如何,光是这么只碗,就有一定道行了。
三根香被点燃了之后,唐克就盯着香灰出神。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8:50:51 +0800 CST  

不管是唐克还是家里的老爷子,通过香灰看吉凶,这是最起码的本领,看到香灰烧出了两长一短,唐克的眉头稍稍舒展开来,努着嘴指指门外,“你再出去一趟。”
这次我是说什么都不敢出去了,谁知道走廊上有什么东西。可唐克哪是能轻易饶人的主儿,听我说完,唐克冷笑,“那东西已经认了你的血,你现在不出去把事情解决了,就等它晚上进被窝里找你吧!”
见我不相信,唐克斜眼瞥着扣在地上的碗,“不信你去看看,碗里的血是不是没了?”
我将信将疑地来到门口,翻开了空碗,一时间惊奇得长大了嘴巴,只见那碗里一干二净,连血滴在上面的痕迹都没有,只能隐约看到很浅的血迹被抹了一道的样子……不对,准确来说,那道血迹看起来更像是被舔干净的。
事已至此,我觉得唐克打一开始就是故意把我骗出来给他当枪使的,心里把他祖宗八辈儿骂了个遍。
看着唐克脸上得意的坏笑,我恨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硬着头皮来到了走廊上。
唐克站在门口,一只手抓着门,“这次碗口冲上。”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把碗放好,他眯着眼睛笑道:“Seeyoulater。”
说完就毫不留情地关上了门。
按理来说这次我算是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反倒更加恐慌,心里默念着阿弥陀佛基督耶稣,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反应,总觉得身边毛毛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附近,走廊里的温度也仿佛下降了至少三四度,冷得我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我几乎是数着秒数等着,但这次的时间要比上次长一点,等敲门声响起第一响的时候,我觉得心跳都差点儿快暂停了,冲刺一般到了门口,就在我的手已经碰到门的时候,房门还响了一声,也就是说,在那一刻我和“那个东西”可能就站在一起,光是想想就觉得心有余悸!
我推门的时候,唐克已经等在门口,把我放进来之后,唐克出门把碗端了起来,我看他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疑惑地往碗里面看了一眼,不由得咋舌,刚刚还空无一物的碗里,现在已经盛满了一碗暗红色的血水,特么这脏东西是学过魔术的吗?!
男人也被唐克这本事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唐克这把戏是怎么变的,男人是没体会到我在外面那心惊肉跳,瞪大了眼睛还等着唐克再来一段儿呢,就看唐克把那碗血水随手放在一边儿,拿起了桌上的西红柿,用针在西红柿上扎了几个眼儿,把果汁儿挤在了稻草人身上,果汁一下就被吸得一干二净。
唐克紧接着把稻草人放在了两根蜡烛上,分别用两根蜡烛烤了烤稻草人的左脚和右脚,草上冒出了黑烟,还不等我看明白唐克到底在干嘛,坐在一旁的男人突然喊了一声,抱着脚底怪叫起来,在地上死命乱跺。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8:51:16 +0800 CST  

空荡荡的房间里,就听到男人杀猪似的嚎叫,走廊里都是回音。
男人直喊脚疼,唐克却毫无反应,胳膊抱在胸前,冷眼看着男人,直到那稻草人脚下的黑烟灭了,男人才哀嚎着坐在地上。
“疼就对了。”唐克端起那碗血水淋在男人脚上,又用一根红色的布条蒙住了洋娃娃的眼睛,这红布是冥经幡,不知道唐克是从哪儿找来的,只有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去世时,喜丧上才能用红布做冥经幡,葬礼结束之后,总会有不少人去扯一块冥经幡下来,有的是放在钱包里,有的是缠在裤腰带或者绑在方向盘上,据说能保平安。用在这里,是因为这冥经幡算是葬礼上比较平和的东西,能够界断阴阳,蒙住了“人偶”的眼睛,也是为了让它再也看不到凡间事。
做完之后,唐克拆开了稻草人,拿出了包在里面的鸡蛋,当场就把鸡蛋给煮熟了,剥了壳之后,我们发现蛋白已经变成了红色,就好像番茄汁沁入鸡蛋里了一样,唐克把鸡蛋递给男人,眼看着男人在我们的注视之下把鸡蛋给吃了,唐克才拍了拍手,“行了,这事儿算了了,再把这稻草人送到寺庙里就齐活儿了。”
男人虽然叫痛,却也不敢怠慢,亲自开车送我和唐克到了他定好的宾馆才离开。
来到房间门口,临进门的时候,唐克狠狠在我身上拍打了几下,我们俩靠在门口抽了根烟之后才进门。
洗澡时,我本想看看身上的伤口怎么样了,谁知道等把身上那一层血污洗掉之后,却发现伤口基本都长好了,以前手上刮破点皮都要个三五天才能长好,看样子人还是不能太娇气,活得糙一点反倒结实。
从卫生间出来时,唐克正躺在床上抽烟,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
“怎么着,”我坐在他对面的床上,掀开被子往身上一裹,好像好久没睡过这么软的床似的,连着打了两个哈欠,“感慨呢?”
唐克撇撇嘴,没搭茬,我本来已经有些困意,想到刚刚的事情,一时间来了兴致,“这事儿真的解决了?”
“算是吧。”
唐克大概给我解释了一下整个过程,之前让我端着碗在门外等的过程,算是个通灵的仪式,那东西第一次敲门,就等于它应允了和我们的沟通,所以舔掉了我那滴血,这个仪式就类似达成了一个契约,而第二次再出去端回来的那碗血水,是那东西的泣泪,通俗来说,差不多就等于那东西的怨气。
洋娃娃用来代替那东西的肉身,让游魂误以为自己已经夺回了肉身,之后再让男人把洋娃娃送到寺庙去,也算是给了那东西一个归宿。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9:13:21 +0800 CST  

至于稻草人,代表的则是那个男人,所以稻草人的疼痛会转嫁到男人身上。用火来烧稻草人的脚底,让它误以为男人受了火刑,针扎西红柿,则是代表针刑,这是为了消除“人偶”的怨气,说白了就是在给它解气。
我听了半天,突然反应过来,一拍大腿道:“合着你这是糊弄鬼呢!?”
唐克无奈地摇头一笑道:“人和人之间都是互相糊弄,更何况鬼呢?再说那男人压根儿就没打算说真话,干的也是伤天害理的事儿,活该遭报应。”
被烤了脚底板还只是个开始,唐克给男人吃的那个鸡蛋,是用方术的方式,在男人和“人偶”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人偶”遭受的痛苦和心中的怨恨也会传递到男人的身上,虽然身上的症状会减轻,但是倒霉一阵子是必然的,轻则做生意赔钱,重则血光之灾。
我眯着眼睛想了想,“不对啊,你弄个那么丑的娃娃给人家当肉身,不还是糊弄鬼呢?”
唐克说,“人偶”的三魂七魄寻找自己的肉身,并不是靠视觉上的寻找,而是五行之间的连通,所以在它而言,洋娃娃和真正的躯体也没什么区别。但是要想找到它真正的肉体,凭我们的本事,基本是不可能的,有这么个载体,至少不算游魂野鬼,也是我们唯一能为它做的了。
我听完之后觉得有些遗憾,但是唐克说,要想找回肉身,不光是方术的事儿,那些做这种偏门生意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黑道关系,强龙还不压地头蛇,更何况我们只是过路人。
而且,就算找回肉身,怎么凑齐三魂七魄,再把魂魄安放回肉身,还是另外一回事儿,那些巫师做法的时候为了防止被人破功,在肉身上都是以刺青作为结界的,就相当于给肉身上装了个保护罩,就算这是本人的灵魂也不能随便归位,这就好比自家的门被人换了锁,哪怕是正主儿也进不去家门。
这话听得我心里有些不舒服,钻进被子里就准备睡觉,唐克脱了上衣起身去洗澡,就在他刚进浴室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胳膊上一阵钻心的疼,不由自主就惨叫了一声。
浴室里刚响起水声,唐克也是听到我的喊声,拽了条浴巾挡在腰间就蹿了出来。
宾馆的灯光很是晦暗,借着那并不明显的光线,我看到胳膊上暴起了一根青筋,足有小手指头粗细,疼得我骂了一声。
“你傻啊!”唐克也急了,一只手摁着我的胳膊,“这特么不是筋,是蛊虫!”
唐克蹲在床上,两手死死掐着我的胳膊,被他这么摁着,那东西立刻在胳膊里游走开来,活像条蚯蚓,这是前几天晚上在那客栈里,那生人蛊的蛊虫钻进身体里所致,那东西见缝就钻,从伤口里进去还算好的,如果是从嘴里或是其他地方直接进了内脏里的话,估计现在我的身体已经被这东西给掏空了。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9:13:48 +0800 CST  

高度的紧张已经让我忘了疼痛,一心只想赶紧把这东西给弄出来,心里一横,干脆豁出去了,咬着牙道:“能不能把它挑出来?”
说着,我已经翻出了别在腰间刀鞘里的匕首递给了唐克,只要能把这东西弄出来,别说是划一刀,就是割掉块肉我都认了。
谁知道唐克瞪了我一眼,把匕首扔到地上,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我道:“你是不是傻?这特么是蛊,又不是水蛭!”
蛊之所以和普通的毒虫不同,就是因为这东西本身就是一种极其玄妙的东西,其中不光饱含道家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还有湘西一带的巫术之说,并不是用蛮力就能解决的东西,就比如这蛊虫,如果来硬的把它生生挑出来,蛊毒立刻会在身体内发散,到时候比不挑出来死得还快。
我有点儿急了,“要你这么说我就得等死了!?”
两人都有些焦急,唐克手上失力,一把没握住,那东西顺着我的肩膀就蹿了上去,我眼睛虽然看不到,却感觉那股又疼又痒的感觉顺着脖子上的筋就往下走。
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感觉,觉得皮肤上痒痒的,有时候还觉得那感觉是在皮肤下面,就像有虫子在爬,我此时的感受和那感觉差不多,但是还要更加清晰一点,手跟着那东西走的方向去追,却怎么都慢了半拍,无奈那东西实在是太快了,我只觉得它奔着我的心口就去了。
唐克也急了,从床上跳下去的时候被床单缠住了脚,大头朝下摔在地上,脸在地毯上擦出去半米!唐克却顾不上喊疼,连滚带爬到了桌边拿起他的外套,从里面摸出来个巴掌大的小酒瓶,一边拧一边往床边爬,就要把酒瓶递给我。
谁知道还没等我接过酒瓶,突然觉得胸前一阵剧痛,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皮肤下面炸开了一样,我甚至听到了血液炸开时劈啪作响的声音,唐克显然也听到这声音了,手上一滑,酒瓶险些掉在地上。
胸前疼得骨头好像都碎了,我本能地伸手去摸胸前,却被唐克一把将我的手给打开了,唐克急切地看着我的胸前,焦急地低吼一声道:“别动!”
唐克的手在我胸口细细摸了几下,一边摸一边看我的反应,发觉我并没有叫痛后,唐克脸上的表情很是诧异,“你等一下。”
说完,唐克已经把地上的匕首摸了起来,一脸阴森地望着我。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2 19:14:16 +0800 CST  

唐克表情可怖,我下意识吞了口口水,连连往后退了两步。
“你躲个球!”唐克骂了一声,“我又不要你命!”
“不是……你等会儿,”我又紧张又好奇,偏偏自己什么都看不清楚,心说死也得知道怎么死的吧,我推开唐克,进了洗手间直奔镜子前面,“我先看看。”
镜子里,胸前锁骨下两指的地方鼓起来一片,并不是肿胀,伸手摸摸,那东西就像个水泡一样,里面满是鲜血,足有小孩儿的拳头那么大,果真就像是什么东西在下面爆炸了似的,疼倒是疼,但是这种闷痛显然不像刚刚那种又疼又痒的感觉让人焦心,而且疼痛正在迅速消退着,周围的皮肤完全没有异样。
这一连串的反应让我和唐克都有些懵,完全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唐克一手拿着匕首,一手握着打火机,在火光之下,他的表情有些阴森,“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我不由自主叫了一声,“你让我准备什么就问我准备好了?”
唐克也不跟我废话,一把将我推倒在床上,膝盖抵着我胸口的位置,一只手固定住了我的两只手腕,另一只手攥着匕首就往我胸前探了过来,说实话,我倒不是怕疼,他把血泡挑开不过只是疼一下,我是觉得唐克这架势活像个屠夫,看了就让人胆战心惊。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刀尖儿已经猛地插进了血泡里,唐克的手法不错,下手稳准狠,插进去之后转动着一剐,那血泡上面本来就是薄薄的一层皮,我还没感到疼,血已经迸了唐克一脸。
唐克随手拽过了床单在我胸前抹了一把,“搞定!”
说着,唐克在洗手间里找出来条毛巾给我擦血,刚擦了一下,唐克突然停下了动作,眉头紧锁,盯着那毛巾出神。
“怎么了?”我被他弄得有些紧张,也跟着起来看,这就看到那毛巾上面有些黑色的血块,唐克把血块揉开,发现是像虾壳一样的东西,零零碎碎的,还挺硬,擦掉血迹后呈现出嫩粉色,唐克将这些碎片都清理到了一张纸巾上,就像吃虾时剥出来的虾壳。
等一切都处理好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三点多了,窗外的天色已经开始亮了起来,我觉得有些困却完全不想睡,长吁短叹地打哈欠,对面的唐克盘腿坐在床上,面前放着纸巾上的东西,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就在我上下眼皮都快黏在一起的时候,唐克才喃喃地开了口。
“我想不通。”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3 00:04:19 +0800 CST  

唐克有些烦躁地捋了捋头发,他的头发是那种两边剃光了上面上的发型,平时都扎起来个髻儿,活像个道姑,为了这发型他没少挨老爷子的数落,刚刚去洗澡时摘下来也没顾上扎起来,就这么在脸颊两边披散着,一脸的颓靡。
见到他这么郁闷的样子,我探头看了看那堆东西,“我说,这东西就是那蛊虫吧?”
唐克点头,生人蛊身体里的蛊虫钻到我身体里之后迅速地发育起来,已经长成了幼虫,按照常理来说,这东西一旦长成了,会迅速吃掉我的五脏六腑然后继续繁殖,直到我整个皮囊里都是这东西,到时候我也会变成那种行尸走肉一样的生人蛊。
这种情况极其危险,刚刚发现蛊虫成形之后,唐克本来是想赌一把,用药克制蛊虫,令其窒息,就像之前我们对付生人蛊的手段一样。不过这汇总办法只给死人用过,活人还是第一次,能不能行,会不会死,都要看老天爷心情。
但是唐克怎么都想不明白,他还没动手,这东西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炸掉。
我被他说得心有余悸,但是仔细想想,身体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反应,唐克摇摇头让我先睡,我也不客气,反正有他在旁边守着,总归不会让我一觉睡死过去,干脆倒头就睡。
那天晚上我做了好几个乱七八糟的梦,有时候是一路被人追着,还有跳楼飞天的惊险场面,虽然知道自己是在梦里却怎么都醒不过来,最后干脆放弃了,任由这梦天马行空地做着,直到我梦见老爷子。
梦里那是一个叫不上名字的荒山,山上还有好多四通八达的小山洞,老爷子在山洞里穿梭,我就跟在他身后,可怎么跑都追不上他,只能看到一个背影,就在紧张得要命时,前方突然又出现一个人,我定睛一看,竟然又是个老爷子!
这俩老头儿突然掐在一起,俩腿一蹬,俩个都躺在地上不动了,我绕着这两个老爷子来回转悠,俩人穿的衣服、脸上的长相全都一模一样,但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说不出的不对劲儿!
好像两个都是,又好像两个都不是……就在这时,俩老爷子突然同时睁开眼睛,冲我扑上来,一人拽头一人拽脚,就要把我撕开!
梦境进行到这儿,我浑身一个激灵,立马就醒过来大喘粗气。
刚睁开眼睛我就看到唐克那张大脸,他这会儿正坐在我的床头,掀开我的被子盯着我看,他的脸距离我不过二十公分的距离,吓得我往后连连往后缩了一下,瞪着眼睛一脸郁闷地看着他,“看个屁,不收费啊?”
唐克撇撇嘴,若无其事地回到了自己的床上,他的床上这时候放着一些钞票,唐克见我醒来,又回去把钱拢成一沓,往手指上吐了点唾沫,专心致志地数了起来,一脸专注的财迷相。
我顾不上唐克,伸手去摸手机,昨儿从宾馆吧台上借了个充电器,手机总算是开机了,可是我刚拨出去个电话,就听到那边提示欠费停机了……
尼玛这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我顺手摸起来桌上的座机,掏出老爷子的手机找到广兴古货那个电话,试着又打出去一通。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3 00:04:46 +0800 CST  

被那个梦搞得我心慌,总怕老爷子会出事儿,可是又联系不上他,就觉得只要能联系上和他稍微贴边的人,心里能稍微好点儿。
看我拿起电话要打,唐克勾勾手指头,让我把电话开了免提。
提示音响了一阵,对方没接,我放下电话伸了个懒腰,打开电视,时间已经是中午,电视上正播着美食栏目,我觉得肚子里咕噜直叫,坐起身看着唐克道:“日照三竿,饭否啊?”
“你先去洗手间。”唐克头也不抬,手里的钱明明已经数完了,他恋恋不舍地翻过来又数了一遍。
唐克也不告诉我去干嘛,只说让我看看就知道了,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将信将疑地进了洗手间,立马看到我的胳膊和胸前布满了黑色的纹路,猛地一看就像纹身一样。
那纹路从小臂一直遍布到胸前,就是昨晚冒起来个血泡的地方,纹路呈墨色,很是清晰,一路蜿蜒,还有些花纹,难怪唐克大清早盯着我看!
我几乎是冲出来的,指着胸前道:“这什么玩意儿?”
“蛊虫在你身体里爬啊爬,留下了爱的印记……”唐克一边说还一边用手势比划,形容得那叫一个声情并茂,看得我不由得哆嗦了一下。
“那这东西会有什么影响?”
唐克摇头,我以为没事儿,刚想放下心来,他却补刀道:“我不知道,八成会死,八成会残疾,但是肯定不会变帅就对了。”
用唐克的话来说,反正蛊虫是死了,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但是这些纹路是蛊虫爬行时留下的毒,对于我的身体到底会有什么影响,还需要他亲自临床观察之后才能下结论。
我活动活动筋骨,又研究研究那东西,虽说不好但也没发现不好在哪儿,干脆先放在一边,又打通了广兴古货那人的电话。
这次,电话响了一阵子之后,那边传来一个声音,虽然只听过一次,但是我对这声音印象已经很深了!
唐克摆手,这次让我说话,就听那边轻轻咳了一声,“嗯?”
“我……”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3 00:05:11 +0800 CST  

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这句最简单,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就听那边好像没发现不对劲儿,继续道:“嗯,准备好了吗?”
唐克冲我比划了个动作,让我尽量多拖一会儿,我眉头紧皱闭着眼睛思索一下,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更何况这时候说得越多越容易出错,就道:“都安排了,你那呢?”
“人都齐了,老先生也在,就等你了。”
老先生?我心里咯噔一声,尼玛这说的是我家老爷子吗?我还想再问,电话那边突然传来一声钟声!紧接着,电话就被挂断了!
难道说这些人在寺庙里?这个这个……寺庙里应该不会杀生吧?
对面,唐克恨铁不成钢地瞪了我一眼,“行了,别犯堵了,下次我来打!”
我对此不置可否,电话打得次数越多,反倒容易让人起疑,对此不置可否道:“那咱们今天干嘛去?先吃饭吧?”
唐克一脸认真地看着我道:“咱们今天的任务……”
说到一半儿,唐克突然变脸,笑得跟朵花似的:“继续找钱!”
唐克给我报了下账,昨天那个男人给了我们一笔还算丰厚的佣金,还帮我们把车拖回来了,但是修车还要用钱,我之前没注意到,那辆车除了被人砸碎了一扇车窗之外,那个车门昨天又撞了一下,完全报废了,除了修车还要加油,加上我们的随行用品全部扔在了贼婆娘的客栈里,还需要重新置办一些东西,就连换洗内裤都要重新买。
这样算了下来,这笔佣金根本不够。
而且让我们比较失望的是,等我们下楼了才发现,男人压根儿没给我们交房钱,住进来的时候还窃喜男人给我们安排了一家镇子上档次最高的宾馆,该结账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的宾馆价格比什么速八如家还要贵,唐克死死捏着钞票,人家收银员几乎上来抢,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交了钱。
唐克一路骂骂咧咧地带我们出去吃了早饭,又找了家超市买了些面包什么的当干粮,简单准备一下之后,唐克拉着我们上车,我来到车前一看,死的心都有了。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3 00:21:16 +0800 CST  

之前唐克给我说的是这车门几乎要报废了,可等我一看才发现,几乎报废?这特么是完全报废!副驾驶位的车门被整个卸了下去,我都纳闷儿他昨天晚上怎么停的车。
我本来想修了车再走,无奈唐克比较执着,说是这镇子太小了,连个像样点儿的修车铺都没有,别说是装车门,在这地方估计补个胎都困难。而且最关键的是,唐克迫不及待要赶紧离开这里。
“咱们说到底是蒙钱的,”唐克一脚踩下油门,边开车边跟我解释,“那男的多少要吃点苦头,你说他要是今天就出了车祸,咱们还能离开这地方?”
我立马觉得唐克说的有道理,催促他赶紧赶路。
其实很早以前,老爷子就曾经说过,他们这一行现在还能混口饭吃,将来会越来越难做,毕竟现在的人信这一行的越来也少了。就拿昨天的事情来说吧,唐克说想要解决那事儿其实还有很多更简单的办法,但是为什么要选一个最复杂的呢?
这就像武侠片里面的打斗场面,那些大侠明明能一招制敌,连着翻几个跟头为什么?为的是增加难度、观赏性和专业性,这样观众才爱看,不然的话,你一拳头能把人打翻我也能,那我为什么要看你的?说白了,我翻跟头就是为了显得我比你厉害来着。不然的话,他随便弄个鸡血弄个糯米,再烧点儿黄纸在头上划两个圈儿,这事儿人家自己来就行了,我们再张口要钱,不让人赶出去就怪了。
从小镇出来之后我们就上了国道,走了六个多小时才到了下一个镇子,本来这点儿路程要是走高速的话连一半儿时间都用不上,但是无奈我们这车没车门,上了三个高速路口都让人家硬赶下来了。
我坐在副驾驶位上哆哆嗦嗦的,幸好唐克车上还有个墨镜,不至于把眼睛吹瞎,他这一路上开得倒爽,遇到个水坑连躲都不躲,全都便宜我了。
一直到下午,我们终于进了镇子,刚进去就被交警给拦住了,交警满脸诧异地打量着我们的车,开门见山就问我们是从哪儿来的,看这车况交警也不敢让我们走,很是负责地带我们去了附近的小商店,买了一卷盖蔬菜大棚用的塑料布给我们把车门糊上,并且收了高价的手工费之后,才尽职尽责地放行。
交钱的时候,唐克咬着嘴唇盯着交警的警号,眼泪都快挤出来了,等我们上车再数钱,手头剩下的几张毛票连吃晚饭都不够,更别提去住店了。
唐克倒不着急,把车停在了镇中心的某个停车场之后,带着我下车出去溜活儿。
我们在附近转了转,发现这个镇子明显比上一个镇子富裕许多,且不说别的,我们刚走出去没几步,发现镇子上还有个商场,商场里不光有美特斯匡威,连NIKE都有,看样子老百姓日子过得不错,虽说是个镇子,规模和地级市差不多了。
楼主 柴特儿  发布于 2017-11-13 00:21:41 +0800 CST  

楼主:柴特儿

字数:275124

发表时间:2017-11-10 00:34:0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1-15 12:07:39 +0800 CST

评论数:620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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