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北京屠宰场销售大量死鸡 将肉鸡风干冒充柴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30日 08:22 新京报微博
同泰屠宰场操作间,一名工人手拿高压水枪,准备给鸡注水。 大兴同泰屠宰场内,风扇对着未开膛的鸡吹风,如此晾晒几个小时,鸡皮变黄,充当柴鸡出售。 大兴同泰屠宰场10月14日的出货单上,写着死鸡和残鸡的字样。
通州金晖养鸡场屠宰场,工人正用水管给身前池子里的乌鸡注水。
鸡肉是百姓餐桌的“常客”,但肉鸡被屠宰加工的环节却鲜为人知。

我国卫生部曾发公告,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的感染,根据《食品卫生法》:任何食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餐饮单位不得购入和销售死鸡及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禽肉。

根据市民举报,记者暗访发现,大兴区同泰屠宰场,销售病死鸡、注水鸡,并将肉鸡风干冒充柴鸡。

北京市、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突击检查该屠宰场,查获未经检疫的鸡约2.88吨。

同泰屠宰场的现象并非个例,在通州区一个屠宰场,工人手执正在喷水的针管,插入乌鸡的胸腔。

【乱象】1

大量死鸡售出

12月3日,北京大兴区(微博)南六环附近的同泰屠宰场,工人们利索地把肉鸡割脖、人工除毛。不到半小时,这些鸡成了白条。

这是该屠宰场正常的作业流程,不正常的是,场内有很多不同的框子,代表不同“身份”的鸡。

资深业内人士李敏业(化名)曾在同泰屠宰场工作,他说,所谓不同“身份”,有活鸡、次小(2斤以下的小鸡)、死鸡、当鸡(行话,即病鸡)、残鸡(有残缺的鸡)。“鸡的生命很脆弱,有时候一阵车鸣,就会吓死很多。”李敏业说,运输中有活鸡死亡,闷死的,冻死的,病死的……

对待死鸡的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不明原因死亡的鸡不能流出屠宰场,而应经高温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李敏业说,同泰屠宰场并没有焚烧设备,所有死鸡都会与活鸡一样进入屠宰线,会有专人来收购。

他提供了屠宰场出售死鸡的部分出货单。今年10月2日的出货单,编号0099941,经李敏业“翻译”:死鸡946斤,减去框子的重量,每斤3.5元,总价是3290元。

张明是到该屠宰场收死鸡的大客户,10月8日908斤,11月10日722斤,11月24日478斤……

购买者不止张明一人。10月14日,刘桂琴购买残鸡70.5斤,死鸡27斤;11月3日,薛红购买“死31斤”;11月5日,许力华购买死鸡910斤,当鸡36斤,白条652斤……

李敏业说,购买量少的散户,主要是饭店老板,饭店收的死鸡会稍微好一些,而像张明这样的大客户,收购价更低。

12月4日15时30分,张明开着一辆红色面包车驶进屠宰场大院。“我们这有多少货,他就要多少”。李敏业说,冷库里有15筐、约四五百斤的死鸡等待出货。

当日,张明把面包车停在冷库门口。工人们将15筐纷纷抬出,放在地磅上称重、装车。

15筐死鸡,有一部分已经存放了几天,已经散发出腐烂味道。一些白条身上出现绿色斑点。

【乱象】2

水枪“扎针”增重

11月29日,在同泰屠宰场流水线上,经过脱毛的鸡,脑袋被挂在移动链条上。

李敏业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系着白色围裙的男子,拿着一把疑似水枪,只要有鸡转到他面前,他就拿起“枪”,往鸡身上一插,两秒钟后拔出,流水线上,如此反复。

李敏业介绍,工人正在给鸡注水增重,一般注水的部位在鸡翅膀下方。视频中所指的“枪”是高压水枪,有两个针头,通过水泵,水快速从针头中喷出。

12月15日,在屠宰车间内侧的一个房间,记者发现了两把与视频中一模一样的高压水枪。

注水鸡并非同泰屠宰场独有,据业内知情者提供的线索,12月13日,记者走进通州区郎府地区金晖养鸡场的屠宰场。

晚上8点多,屠宰场里一片忙碌。机器里烧开的热水,腾出雾气,充斥了整个车间。

七八名工人开始宰杀刚刚运来的乌鸡。宰杀过的乌鸡被扔入脱毛机脱毛,在机器对面,3名工人对脱毛的乌鸡简单清理后,再把乌鸡扔到车间内侧的一个狭长小屋的角落。

角落的水池旁有一个小桌子,三名工人围着桌子站着,几根白色水管交错在一起,水管顶端是一根针头,5厘米长,能喷射半米高的水柱。

被脱毛的乌鸡扔在桌子上后,工人手执正在喷水的针管,插入乌鸡胸膛,停顿一两秒后,再把乌鸡扔入水池中。

《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定点屠宰场不得对畜禽或者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乱象】3

肉鸡“吹风”变身

11月30日,天气寒冷,同泰屠宰场的地面结水成冰。相比之下,院子里,几把黑色大功率的电风扇显得突兀。哗哗作响的扇叶,吹出强劲的风。电风扇后面,是几排竹架子拼成的长约五六米的桌子。

数百只刚经过屠宰的普通肉鸡,整齐地被码放在桌子上。风吹过,原来白色鲜嫩的皮肤开始变硬、变黄。两三个小时后,这些鸡就变了“身份”。

当日,一名年轻的女工人一边晾鸡,一边说,这些被吹成黄颜色的鸡,有人专门收购,“用来当做柴鸡。”

“这些假冒柴鸡有专门的小贩订购。”李敏业说,目前市场上正宗的柴鸡价格在每斤十七八元左右,而他们屠宰场生产的白条约每斤5元。这些经过“加工”的鸡,价格上调两三毛。

李敏业说,市场上会将这些假冒柴鸡与正宗柴鸡混在一起出售,蒙骗消费者。柴鸡贩子会提前订货,平常屠宰场每天都能出售1000多只。

事实上,吹出来的柴鸡,已成为屠宰场制假潜规则。12月13日,通州区郎府地区金晖养鸡场的屠宰场,工人们也将屠宰好的鸡晾在铁架子上。

该屠宰场的一名负责人说,夏天温度高,他们不敢将白条晾在室外,电风扇吹不到1个小时,鸡身上就会出虫子。他们会选择将鸡放进冷库里,用电风扇吹。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动物医学院教授、禽类专家赵继勋表示,鸡死亡后,尸体腐烂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因为死鸡一般死因不明,如果是发病而死,可能带有传染性病菌,尤其是人禽交叉感染的病菌,危害极大。”此外,加工者为了掩盖死鸡的异味,加工中会加入多种添加剂,一般很难辨别,这对人体的危害更大。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1-12-30 15:43:53 +0800 CST  
■ 查抄

2.88吨未检疫鸡肉被查

该屠宰场手续齐全,“动物防疫合格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过期

本报讯 12月15日10时,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大兴区同泰屠宰场。该屠宰场手续齐全,属正规屠宰场,但“动物防疫合格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都已过期。执法人员查获未经检疫的肉鸡约2.88吨。

屠宰车间充满恶臭

该屠宰场上千平方米,办公室内,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各种证件齐全,“手续齐全,属于正规屠宰场。”一名执法人员说。

当日,屠宰厂还未开工生产。东侧冷库门口,摆放着风扇和竹架,冷库内,执法人员发现大量已经脱毛但尚未开膛的鸡;屠宰车间的一间库房有十几筐冷冻鸡。它们表皮发红,皮肤向外冒出油脂,整个库房充满恶臭。

“所有的鸡都没有开膛破肚,鸡身上也没有检疫章,该屠宰场未经检疫就屠宰。”执法人员介绍,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所有屠宰场卖出去的白条必须是净膛,就是肚子里没有内脏。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禁止生产经营。

《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经检疫或品质检疫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厂。执法人员介绍说,只要是屠宰前就已死亡的鸡,就不能通过检疫,更不能屠宰。“里面有死因不明的鸡,也是不能经过检疫。”

价值3.17万元肉鸡被查

在该屠宰场一房间的墙壁上,挂着有关证件。其中“动物防疫合格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都已过期。

当日,北京市、大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行动,突击检查该屠宰场,查获未经检疫的鸡约2.88吨,货值金额3.17万元,对鸡产品先行登记保存。

“所有的鸡将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下一步还将对该场的营业资质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介绍说。

■ 账本

假冒柴鸡利润超200%

运输中,死鸡的产生难以避免,有时候一车活鸡难免会有几只死鸡,严重时死鸡数量可达几十只。

李敏业以1000斤死鸡为例计算。

从河北运输到北京的带毛鸡,每车都有几吨重,价格是每斤5.5元,屠宰场屠宰后会以每斤6.6元出售。“当鸡”比健康肉鸡便宜1元左右。

死鸡的卖价也分档次,卖给散户每斤4元,卖给张明这样的专业户是每斤3.5元,质量更差的死鸡每斤约为2元。如卖出1000斤死鸡,屠宰场可以获得2000元至4000元“外快”。

一只乌鸡体内大约注入1两水,乌鸡约8块钱一斤,“每只鸡就多赚8毛钱,出货量很大的屠宰场,每卖出1000只乌鸡,就多赚800元。”

“这些假冒柴鸡有专门的小贩订购。”李敏业说,目前市场上正宗的柴鸡价格在每斤十七八元左右,而他们屠宰场生产的白条约每斤5元。这些经过“加工”的鸡,价格上调两三毛。柴鸡贩子会提前订货,平常屠宰场每天都能出售1000多只。

李敏业说,这中间的差价大多被收鸡者赚走,如果收鸡者自己经营,每卖出1000斤,可多获利约12000元。

采写/本报记者 李超 王瑞锋 实习生 陈莹磊

摄影/本报记者 尹亚飞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1-12-30 15:47:05 +0800 CST  
本来只担心黄曲霉毒素,现在还得担心去霉药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1 11:43:35 +0800 CST  
@芳华别韵 2011-12-30 10:24:27
农行只能自动续转一次的!!请大家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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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银行实在太好过了,又到银行发年终奖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2 14:27:38 +0800 CST  
@王子怎么不能用 2012-01-02 17:38:21
银行巴不得人们都存定期,而不是活期,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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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利差大呀,怎么解释?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3 18:57:15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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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4 10:29:56 +0800 CST  
招商信诺保险三问题被诟病 私自扣款致客户被追债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4日 07:08 投资快报
记者 柯北骁

新年伊始,银行系保险企业招商信诺却被曝光负面行径不断。

《投资快报》记者在1月3日采访多名买过招商信诺保险产品的客户,曝光招商信诺的非普通销售方式和催缴手段,发现招商信诺存在三大问题:消费者未正面答应投保却收到保险合同、营销员推销产品直接说“像储蓄”以及夸大保障范围等。

在投保人看来,招商银行(微博)(11.94,0.07,0.59%)、深圳发展银行等商业银行的口碑良好,而对被誉为这些银行的“优质客户”进行保险推销成为招商信诺常用的手段之一。然而,受访投保人表示,保险企业的行为要合法合规的同时,还要对客户负责,不能忽悠客户,对客户造成资金和时间上的损害。

招商信诺保险“不需要签字”

深发展信用卡私自扣钱4年5家催债公司催缴

严小姐2012年1月3日向《投资快报》透露,她在4年前办理了一张深发展信用卡,却被无端捆绑一款招商信诺保险产品,未经她同意便私自扣款。事后严小姐拒绝付款,却四年来连续被5家以上催债公司催讨。咄咄怪事让严小姐对深发展和招商信诺的行为大为谴责。

据严小姐回忆称,2008年她办理深发展的信用卡,一个月后接到座机电话。电话里说自己是银行的,他们在办理一起保险业务。“如果直接说是保险公司的,我当时就会质疑。我是说,整个就是深发展和招商信诺合谋的骗局。”严小姐表示,对方肯定地称是深发展办理保险业务,但严小姐多次婉拒。然而,不久招商信诺寄份资料,是业务办理合同,严小姐并未签字,也未授权银行扣款。

“只有最早寄过一封类似保险介绍的保单,但我没有签字,没有授权,次月就告诉我该还钱了 。此外连收据也没给我。”深发展自次月开始扣保险费,连续三月后,严小姐主动让招商信诺停了保险,致电深发展,深发展称不是本行所为,但无法回答严小姐的资料是如何泄露的。 随后,严小姐多次致电给银行的,深发展都避免回答这个问题,要么就说是招商信诺自称的。

由于严小姐的信用卡支付了保费,深发展银行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向严小姐追缴。“我没有签订协议,没有委托授权,深发展哪来的权利扣我的钱?照说钱并不多,刚开始就300多块钱,估计现在利滚利翻倍了,但性质太恶劣,我是坚决不妥协的。”严小姐接受《投资快报》采访时表示,“4年来,深发展不厌其烦地转交给各个追债公司,让他们找我要钱。至少有5家以上追债公司白天找我。好像说让我还600多块。”严小姐深受其害,但更让她担心的是,因为她未还这笔钱,尚未清楚征信记录是否受到影响。

令人惊讶的是,引起严小姐和深发展纠纷的那款招商信诺产品,她却不清楚是什么内容,“可能是什么健康方面的保险。我在电话里早就拒绝了。不清楚。”

事实上,招商信诺通过银行信用卡“嫁接”保险销售的行为在行内口碑并不好。据悉,有部分网友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招商信诺电话销售后直接寄一份合同过来,并不需要签署名字,这样就生效了。

信用卡欠款几千是招行“优质客户”

营销员误导保险是“储蓄”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当初办这个保险的时候业务员说这个保险就跟存款一样,越存越多,结果,现在我仔细看了保单,上面什么也没有,关于退保退不退本金的事只字未提,然后我又打电话(400-888-8288)询问了情况后,前段时间我决定退保,如果不退保损失更大,但是结果一分钱本金也不退给我,很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激愤之下,老杨在2011年11月23日写下了这段话。

事实上,因为对招商银行的信任,老杨在2010年买了该份保险,在2011年12月到期。

“他们说是招商银行的人,我是优质信用卡客户。我不知道什么是优质,如果欠钱也算优质的话!反正当时我欠了大概二三千块钱呢!”2012年1月3日,老杨如此告知《投资快报》记者。当时老杨在招商银行办了信用卡,而工资账户也是招行的。

营销员上门推销时,除了说储蓄功能外,其他关于退保的情况一概不提。截至2011年10月退保时,老杨已交了1289.3元。“那时候(钱)是在工资卡里扣!他们好像在监视我的工资情况,工资到账才几分钟不到,钱就给他们扣掉了。”老杨表示,“忘了几次了,有一个月我把卡里的钱拿光了,他们没钱扣了,第二天就打电话催了。”

老杨还清楚记得,保单是从深圳市福田区招商银行邮寄过来的。保险项目险种名称:招商信诺惠众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这份普通保险却被营销员说成了储蓄。保险业人员告知《投资快报》记者,关于电话销售的产品,保险责任比较简单。

对此,老杨跟招商信诺协商时,“我对他们说你们保险合同上关于不退本金的话一句也没有,也没有任何保单的现金价值说明,现在我要退保了,按保险合同办事,你就应该把本金退给我。他们回我说,我们这个保险是不退还本金的,当初业务员应该说了的!然后就东一句西一句的跟你胡扯。”

对此,老杨相当无奈,只好损失了1000多元。他也表示庆幸,幸好没买太多。

传千元保险与百元保险保额相似

招商信诺电销擅称“你是优质客户”

网友“糖包铺子”在2012年1月3日的微博称,“2007年因使用招行信用卡投保了招商信诺保险,每月交88元,一直这么交着,准备为春节出行投保时,把当年的保险合同翻出来看了一眼,汗了。每月交88元保费获得的保障跟网上随便看的年费一二百元的产品保额相差无几,尤其是住院医疗居然只有5000元,真是坑爹呀。我得好好研究对比下这类保险产品。”

事实上,买到不适合的保险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而原由部分是营销员的美好说辞。

有投保人称,招商信诺营销员曾对他说,他是优质客户才能享受这些待遇,保险费用较少,按月交付,保额高,涉及到身故、残疾意外等险种。而事实上,他才刚使用招行信用卡不足三个月。事后他再看保险合同,发现内容没电销时说的好,而要退保时,对方也不肯退保费。

“我办了深发展信用卡,不久有银行小姐推荐招商信诺,对女性妇科疾病有好处。我没怎么注意就答应了。”陈女士表示,后来她无意中在网上看到有人投诉招商信诺该款产品,翻阅合同后,果然发现没有销售时说的好。“这简直是欺骗消费者。”

据了解,招商信诺对客户的理由大多是“你是XX银行的优质客户”,“保险好处很多”,先在电话里了解,再寄一份保险单过去,随后便启动保险。

事实上,记者从几名受访对象处获悉,招商信诺的营销员对售后服务、退保以及犹豫期等问题都未进行解释,并在某种程度上夸大了保险的保障范围。

《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有投保人打电话选择退保,随后有工作人员出来建议暂时别退保,再次重申保险好处很多,并说送一份短期性的意外保险。

而退保生效性也成为投保人关注的问题之一。2012年1月3日,有投保人在中午11点多致电退保,对方称核对完资料后就可以取消保单,并等一会就会发送短信通知。然而,截至下午5点,投保人还未收到退保通知。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4 10:41:47 +0800 CST  
格兰仕被曝质量问题严重 虚标成家电业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4日 01:44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吴文坤 发自北京

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对该市生产销售的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产品质量进行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分别有5批次、4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其中,格兰仕(微博)集团在两个产品类别中分别有一个批次“榜上有名”。

能效“虚标”

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上发布的 《2011年上海市家用电冰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本次家用电冰箱31批次产品中,包括格兰仕、华生牌、BEKO在内的5批次品牌产品,由于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能源效率等级”项目中不合格,被判定为质量问题严重。

电冰箱产品能源效率分成五个等级,1级表示能源效率最高。记者在该报告中发现,中山格兰仕日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BCD-190F2的冷藏冷冻箱在耗电量项目上不合格。

此前曾有熟知相关检测的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相关机构检测得出“不合格”的结论,是以受检产品本身对外宣称的参数作为基础的。而根据标准规定,冷藏冷冻箱耗电量实测值不得超出铭牌额定数值的115%。

除冰箱外,在上述部门同期公布的对该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洗衣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4个不合格产品中,格兰仕的全自动波轮式洗衣机XQB60-J1也位列其中。由于洗净性能不合格,该产品同样被定为“质量问题严重”。

根据国家标准,波轮式洗衣机产品能效等级为4、5级的产品,其额定洗净比不小于0.7;2、3级产品的额定洗净比不小于0.8;1级产品的额定洗净比不小于0.9。

记者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里查阅到,格兰仕上述洗衣机显示的能效等级为2级,洗净比为0.81,大于0.8的合格标准。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本次抽查的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洗净比未达到相应能效等级规定的额定值,属于质量问题严重。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下午致电格兰仕售后服务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并未获悉上海市上述抽查的消息。记者随后尝试联系该企业企划部相关负责人,其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合格产品下乡?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不合格产品中,有多个都属于家电下乡的范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里搜索到了格兰仕的XQB60-J1这款洗衣机,该产品被限价为1899元。

此外,洗衣机中还有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友田XPB68-2009S”、浙江摩尔电器有限公司的“摩尔XQB45-0125”,冰箱有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日普BCD-138”等此次被检测为不合格的产品也位列家电下乡名单。

“虚标已成为家电行业的潜规则,企业从中得到了好处,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家电行业专家刘步尘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当前被“虚标”的不仅是能效,还有电视尺寸、电冰箱和洗衣机容量等指标。

这已经不是家电下乡产品中第一次出现类似的情况。在2011年9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11年28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95款冰箱产品中的4款产品不合格,这些能效等级不合格的产品均在家电下乡目录中。

在国家力推的 “家电下乡”和“节能惠民”工程中,对产品的能效标准有硬性要求。然而,由于能效标识制度采取的是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能效标识上的各种数据都是由生产厂家自己标注的。中国家电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洪仕斌认为,上述制度以及事后惩罚力度较小,为企业的“虚标”提供了空间。

据现行 《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虚标”受到的处罚仅仅是“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家电下乡的相关规定,生产企业中标产品若未达到投标时确定的标准及要求、以次充好等,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型号产品的中标资格,直至取消该企业的中标资格及下一次家电下乡投标资格,并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4 10:47:20 +0800 CST  
华晨中华骏捷两年六宗自燃 专家称或存设计缺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5日 00:59 经济参考报微博
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彻查是否有设计缺陷

□记者梁嘉琳北京报道

安全性上“以欧洲五星级安全标准为设计目标”的华晨中华骏捷品牌,仅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的不完全统计,短短两年内就有六宗自燃事故。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资深律师和工程师表示,车辆自燃,百分之七八十是由于车内电器线束原因造成,有关部门应该对自燃车辆是否存在设计缺陷进行彻查。

停在路边自燃

2011年11月4日晚间,北京车主陈先生回家后,把自己的华晨中华骏捷FRV停在离家不远的路边,一个多小时后,接到管辖地派出所的电话:车自燃了。

“我赶到现场时,车辆已经烧成一个空壳。路边报警的行人说,发现车子烧起来时,车辆右侧的发动机舱冒出火苗,等到消防员将火扑灭,车子已经烧到报废。”

在陈先生向汽车投诉网发帖投诉后,厂家华晨中华在该网站上称:“收到贵网投诉后,公司非常重视,经检测车辆自燃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公司的车辆三包服务政策,无法满足用户的不合理要求。”

但陈先生认为,从购车到自燃还不到一年一个月,行驶里程仅2.1万公里,但华晨给客户的承诺是三年、六万公里,怎么叫不符合三包政策呢?更让陈先生无奈的是,由于没有购买自燃险,陈先生无法获得保险理赔。

湖北盛聚安律师事务所杜亮向记者表示:“汽车质保期内发生自燃事故,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原则,首先认定属于厂家责任,当厂家进行举证证明非其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时,其才可以免责。”

陈先生抱怨,除了客服电话,厂家没有任何客服经理或技术人员跟他联系。直到2011年11月底,才被通知到4S店取阅厂家的检测结果原件,但这张白纸上连华晨公司的公章都没有。

这张“检测结果”上提供了几种自燃可能性:一是发动机排气管过热,点燃了车底的树叶;二是车前有人烧蜂窝煤引燃车辆。但陈先生并不认可:“第一,路边不可能有厚到能把车烧起来的树叶;第二,自燃当天,消防人员把车前的蜂窝煤拿起来,底部完好无损,说明扔在那里时是完全灭掉的。这两点海淀区消防支队都有笔录资料证明。”

消防部门高级工程师贾广华向记者解释称,根据车主反映的情况看,如果车辆处于停止、熄火状态时自燃,如果有纵火、烟头、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消防部门出具认定书时会写明“不排除外部因素”,没写明则默认为电路等车辆自身因素。

华晨公司公关公司代表张可4日向记者表示,华晨下属品牌车辆发生的自燃事故,如果车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我们会采取赔偿等处理方式。如果车辆电路被改装,就无法满足车主的索赔要求。对于陈先生的案例,张可认为,该车加装了防盗系统,且该车停放位置有易燃物,因此无法获赔。

自燃是产品责任可索赔

2011年12月21日,陈先生向记者提供一份《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表明:“灾害是因为车辆电气线路、油路相对集中,而可燃物较多是造成火灾蔓延的主要因素。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贾广华对此解释称:“密封性较进口车差是国产车的通病。进口车的每个部分都用防护罩包得密密实实,而国产车有些线路裸露在外,线路绝缘层也不是阻燃的,雨天漏雨、受潮导致线路短路,容易导致车辆自燃。”

更让陈先生恼火的是,事发前半年里,他的车故障频发,“一个月要跑两三次4S店”。直到该车自燃前五天的2011年10月30日,陈先生说,由于车辆在行驶中发动机舱有异响,还找过鑫利宝,4S店专业人员检查后告诉他“不影响使用”。陈先生回忆,事发后一名4S店工作人员表示,那天对陈先生的汽车异响进行检修后,判断为水泵轴承异响,“与自燃不会产生直接联系”。

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云向记者表示:“汽车自燃是产品责任引发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产品责任,并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车辆的价值、陈先生车辆发生自燃后的租车费(或交通费)、自燃中造成的其他损失。”

两年六宗自燃

不仅陈先生一人,据记者对媒体公开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仅在两年内,华晨中华骏捷共发生六起自燃事故。

据汽车投诉网资料显示,2010年1月17日,河北省刘先生和朋友从雄县驾车去霸州办事,回程途中发现汽车行驶缓慢,动力不足,感觉是在缺缸工作。把车停在朋友家门口约20分钟后,有人大呼汽车自燃,因火势太大,这辆华晨中华骏捷彻底烧毁。

湖北的郑先生向记者表示,2011年1月2日,他开着华晨中华骏捷去办事,当时正下着大雪,车速很慢,忽然闻到车内有焦味,停车检查发现油箱处有火团冒出,等消防将火扑灭时,车已烧至报废。“一再强烈交涉下,华晨中华终于有了回音。厂家的意思是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赔偿两万元,其它概不负责,至于自燃原因,厂方也没有给任何说法。”郑先生说。

据有关专家分析,车辆正常行驶中出现的自燃,百分之七八十是由于车内电器线束原因造成。细究其中原因,“既包括线束厂使用的铜线过细或杂质过多,整车厂的线束原理图存在设计缺陷,也包括维修过程中技术人员接插件安装不当”。专家建议,如果受诉企业某品牌的自燃频率过高,有关部门应该彻查是否有设计缺陷。

耐人寻味的是,华晨公司官网上显示,华晨中华骏捷“整车安全性能通过严苛的测试,以欧洲五星级安全标准为设计目标,全方位主动被动安全装备是骏捷成为当之无愧的‘安全之王’”。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5 15:01: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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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8 18:48:55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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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09 15:18:55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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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0 15:02:04 +0800 CST  
多家银行被疑泄露个人信息 客户资料几乎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0日 02:34 新京报微博
你有没有被各类垃圾信息、推销电话“轰炸”的经历?推销房子的,推销汽车的,推销保险的,推销母婴用品的……甚至有的推销员连你的准确姓名、家庭住址、存款信息都一清二楚,言语之中还透着一股“老相识”的味道。

近期,关于个人资料泄密的话题从互联网行业蔓延至金融领域,有网友爆料称,国内多家银行的用户数据已经泄露,其中交通银行(4.74,0.04,0.85%)7000万,民生银行(6.23,0.05,0.81%)3500万。

不过事后,三大银行均集体否认,中国银行(2.99,0.01,0.34%)业协会也出面澄清称,该网传信息严重失实,信息不是来自银行数据库,同时表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打交道,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掌握着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可以很容易地了解到客户的经济实力。 那么,社会上流传的大量个人信息,有没有可能从银行外泄?

■ 名词解释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该罪是指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爆料声音

“咨询公司转卖客户资料”

刘先生(曾从事北京某楼盘广告销售):两年前我开始做楼盘广告销售,刚入行时没有资源,经同事介绍,从咨询公司买了一批客户资料。第一批到手的数据相当丰富,某金融机构VIP客户的详细资料一览无余,包括用户名字、座机、移动电话、联系地址,甚至连银行账号和身份证都一应俱全。这一批名单上共有9674个用户。有了这些数据后,推销工作算是有了方向。此后陆续又买过几次资料,包括银行信用卡用户、银行VIP用户、通信公司金卡会员……每一批数据包的用户数量都在几千人左右。

据我了解,咨询公司可能从金融机构内部员工那里获得这些资料,然后再转手将资料卖出去。这些资料往往在市场上多次倒卖,基本上房屋中介都有渠道拿到各种资料。咨询公司从银行内部拿资料,好像是每1000名VIP客户2000元,也就是说一条信息2块钱,普通客户每个0.2元。但他们转手卖的时候,每个VIP客户的信息就涨到10元了。只要给钱,什么信息都能买到。

买卖用户信息的事,公司是知道的,但从来不管,只要员工出业绩,公司根本不管员工用了什么手段。这是行业里的普遍做法。

■ 律师观点

“相关法律配套还需完备”

刘永斌(盈科律师所律师):200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立法。明确规定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项罪名,这一规定为打击倒卖个人信息产业链提供了法律利器。

但是,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还不完备,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未出台,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认定此罪仍有难度。

作为新罪名,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在法律和实践层面上仍存在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例如,如何界定“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尺度如何把握,都需要法律进一步加以明确。

立法单一、执行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都导致买卖用户信息的现状没有得到改变。

此外,除司法打击外,金融、电信等相关单位也应该完善内部控制,加大内部惩处力度,从源头上把好关,才是杜绝个人信息泄露的治本之策。

■ 相关案例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被追刑责

●2010年1月,广东男子周建平因向他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是国内被法院以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新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2011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迄今北京最大的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包括三大电信公司员工在内的23名被告因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判刑。

在23名被告中,有7人分别来自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内部,或其他公司派驻电信公司的职员,而这些职员则正是倒卖个人信息产业链的源头。

●2011年11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29岁的侯某于2010年3月到4月间,从别人手中非法获得800余条银行客户的信息资料。2011年1月,侯某将这些信息上传至百度文库,供他人下载,获取积分。相关银行了解情况后,立即向警方报案。随后侯某被抓获。

■ 业内声音

“客户资料在银行内部几乎透明”

张女士(某股份制银行财富中心职员):客户只要在一家银行留下过个人基本资料,银行内部人员要查看难度并不大。有一次,一个客户打电话过来,我一时想不起这位客户,于是把该客户的手机号码告诉公司柜台,柜台没有两分钟就把客户的资料传过来了,在银行里客户几乎是透明的。

一般来说如果客户通过银行交纳手机费、水电煤气费,在银行就会留下信息,银行会很方便地拿到这些信息。如果在银行有开户,那么包括账户余额、手机、基本信息,银行基本都能查出来。

不过,虽然客户的信息资料在银行内部相对透明,但是倒卖客户信息资料一般都是批量的,单个的客户资料并没有太大意义。

“银行能掌握客户的财产状况”

高先生(某国有银行支行高管):几乎每个人都有银行账户,因此银行能够掌握多数人的财产状况和基本信息,而这正是各个金融机构需要的资源。比如信托公司的产品门槛100万,最需要的就是那些高收入人群的信息,上哪去找这些高收入人群,从银行获得这些有效客户则是一个便利的途径。赤裸裸的倒卖客户信息的做法并不普遍,但互相介绍客户,沟通业界信息的做法并不少见。

银行的银行卡部和财富管理中心所掌握的客户资料是有效信息。如果出现倒卖客户资料的情况,一般是相关业务条线的主管或者是统计人员,只有这些人能直接拿到数据库。

现在银行内部对于“内鬼”并没有太多的办法,基本上靠道德约束。但是银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工作条件都相对较为优越,倒卖客户资料一旦被发现轻则失去工作,重则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机会成本很大。

本报记者/苏曼丽 林其玲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0 21:45:19 +0800 CST  
复旦小伙痛诉光大莫须有信用卡 为维权已花5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1日 08:15 投资快报
为1300元维权500多天花费50000元

2010年4月13日、8月1日,光大银行(2.96,-0.01,-0.34%)(微博)授权两位律师先后向尹胜民发出追讨欠款律师函,使一张尹胜民从未谋面的信用卡忽然曝光。这张归属到尹胜民名下的“新浪音乐卡”透支1126.97元,而随后在4个月后数额增加至1306.66元。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尹胜民来回奔波于上海、北京,重庆、北京,在银行、银监会、法院、公安机构等单位寻找解决途径。500多天的维权之途,除了误工损失外,他还花费了50000元的交通费、手机通讯费。

银行态度显然很强硬,拒绝提供相关办卡的任何材料进行考证。但事情有了戏剧性转折,2011年11月前后,这张信用卡莫名其妙从尹胜民名下消失,而他的征信记录并未留下任何痕迹,既无不良记录,也没有关于不良记录取消的历史。

在他以无法想象的毅力进行维权时,光大银行开始频频问他“你要多少钱?”

这是一个关于草根维权的小故事,以下投资快报记者将通过各种途径为大家理清“尹胜民求光大起诉”事件的始末。

两封律师函抵达户籍地

信用卡开卡销卡当事人均不知情

尹胜民家在重庆,19岁后在上海复旦(微博)大学上学,中途辍学经商。1987年后他一直没去过成都,也未曾在光大银行办过信用卡。

2010年4月,光大银行的一封律师函抵达他在重庆的家。“信件里提到我拖欠光大银行信用卡本金和利息一千余元,还提到不在三个工作日里偿还,将起诉我至人民法院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尹胜民告诉投资快报记者,当时她母亲很慌,主动提出代他偿还1126.97元,但被他拒绝。

随后,尹胜民从光大银行获悉,他真的有过一张叫“新浪音乐卡”的信用卡。他向上海市徐家汇(13.03,-0.09,-0.69%)公安分局报案,但因发生地点在成都,所以不予受理。由于工作繁忙,尹胜民并未进一步关注这件事。

9月2日,尹胜民家人再次接到光大银行的律师函,金额增加至1306.66元。“我再次致电光大银行。”随后, 尹胜民开始了与光大银行漫长的谈话之旅。这种神秘而莫须有的银行卡也逐渐曝光。

据公开资料显示,新浪音乐卡是新浪网和中国光大银行联手推出的信用卡,分为金卡与普卡。除了能享受新浪音乐VIP会员待遇外,这张卡跟其他的信用卡差别不大。

据第二封律师函的称述,据2010年8月该卡已有300天透支,可以推测出该卡是在2009年11月底或12月初有过消费记录。如果这是该卡的首笔交易,该卡至少在11月前开卡。

尹胜民陷入疑惑中,他的身份证2008年8月遗失过,当天就挂失进行补卡。此后身份证并未丢过。然而,让他颇为震惊的是,新浪音乐卡登记的是他的信息、他户籍的地址。这些信息不知道是如何泄露的。

这张卡是在成都开的。“我这辈子没去过成都。”尹胜民表示,在跟光大银行沟通的过程,他获悉,这张卡收信人所填写的地址是不存在的。

更让尹胜民惊讶的是,2011年11月左右,这张卡仿佛蒸发一样,从他名下消失了。“我并未填写过任何销卡的资料,也未署名委托银行销卡。”而11月这段时间,光大银行也称在成都报案了,尹胜民多次询问却始终未能拿到报案的公安机构的地址,“我不知道是不是报案了,也不知道是报案之后卡注销了还是在报案之前。”尹胜民说不清这个谜团,而在这谜团之中,他又发现了一个事实:之前银行说他的信用记录会上传到央行,但同样在11月,他获悉自己的信用记录“清清白白”,连不良记录和消除不良记录的任何痕迹都没有。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1 14:54:56 +0800 CST  
奔波维权500余天花费50000元

尹胜民斥责光大踢皮球实行“拖字诀”

从被追讨到主动销卡,一年多时间,这张卡似乎从未存在过一样。但尹胜民却对光大银行的作风深感失望。

500多天,上海至北京往返,重庆至北京往返成为尹胜民最熟悉的飞机航线。他先后三次去过北京的,呆得最长时间是两个多月。从2011年11月1日至今,他都北京奔走呼告。“不计误工费,单是电话费就打了5000多元,我在北京的吃住、交通费,加起来有5万元。”尹胜民告知投资快报记者。如果平均起算,每天花费将近100元。

作为生意人,他有足够的索赔本钱,而随后他还表示,曾经告诉父母,就算把名下的房子卖掉也要跟光大银行讨个“公道”。

他长期奔走公安机关、法院和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光大总部,发现他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光大让我去报案,我去公安机关报案说光大涉嫌对我敲诈勒索,可公安机关不接收啊,因为金额不够5000元;我去法院要起诉光大银行,但缺乏相关的资料;银行总部说让我去成都报案,成都分行又说去报案也没用。”尹胜民对银行的说辞尤其不满。“我说光大银行有错,银行说你要证明我有错就要有证据啊。你说我们有错,你就举证我们啊。”

因为担心跟银行牵扯不清,尹胜民录下了近500份的录音资料,其中有他跟光大银行客服中心、光大总部、银监会、公安机构等的对话。

而在事情得不到进展的同时,尹胜民也频频利用网络声讨光大银行。他早在2010年9月就通过新浪博客、天涯论坛发表过自身遭遇,网友同情居多。从2011年5月起,他连续在新浪微博发表了280多条微博,其中近九成是关于与光大银行的纠纷。

尹胜民承认,他的维权之途也出现了不少好心人。

2011年12月28日,他在微博上更新称“就在两个小时前我去了北京西城(微博)区公安分局,局领导直接给我说了“你根本没有任何义务帮助银行报案,银行是在戏弄你,银行的做法令人发指,你立马起诉中国光大银行 ,没有任何商量,我们支持你”,感谢西城区公安分局。”

有点甚至给他提出具体建议,“海淀法院负责人建议我以姓名权为由起诉光大银行,我认为是名誉权?”

与此同时,他也得到光大工作人员的友好对待。“去年至今我拨打光大银行客服95595长达过万分钟,有的工作人员接我电话长达一两个小时但还是耐心听我诉说并细心记录。”据尹胜民告知投资快报记者,他甚至会在与光大据理力争之后,跟光大的员工一起抽烟谈天。

而投资快报记者发现有新浪认证的光大北京花园路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肖晓霄波”在尹胜民微博回复称,“没准确实有些误会,虽然我不了解,但是本着服务客户维护企业形象的原则,我应该说声抱歉。”

与此同时,明星微博宋祖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屈延凯(微博)等人也转发其微博进行声援,在尹胜民272名粉丝中不乏律师、媒体从业人员的身影。

一场长期的维权为了“普法”

而让投资快报记者颇为惊讶的是,早在去年11月份,尹胜民早就在微博上呼吁“光大来起诉我吧!”

除了表达态度外,身体力行远远比口头抗议来的实际。尹胜民表示,他在跟光大的协商重点是在有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他每次到光大进行沟通,对方都会问他“你要多少钱?”而且光大也曾表示“尹先生你这样的事情其实还有很多,其他人都没找我们,偏偏你反应如此过激”。

尹胜民告知投资快报记者,“哪怕因此今后银行能在审核信用卡上严谨多一点,能对客户多重视一点,我想这一年我也没有白费。”

尹胜民认为,这是一起安全事故,光大银行在审核信用卡中存在很多漏洞,而他了解到其他网友的情况也跟他异曲同工。“只是他们没有时间没有维权成本”,尹胜民明确表示,他准备向人民法院向光大银行提起诉讼,并准备不请律师以自我辩护的方式在法庭上与光大银行律师过招,为公众向大企业维权树立信心。

备注:《投资快报》将在下期与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以及法律界人士沟通,对“尹胜民求光大起诉”事件进行解读,敬请大家关注。

发自《投资快报》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1 14:58:26 +0800 CST  
山东出现橡皮鸡蛋 煮熟蛋黄能弹起20厘米(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1日 10:30 新华网
假鸡蛋
2012年01月09日,山东烟台,煮熟的假鸡蛋连蛋清也是黄的。
2012年01月09日,山东烟台,假鸡蛋外壳与真鸡蛋无异。
2012年01月09日,山东烟台,煮熟的假鸡蛋。
2012年01月09日,山东烟台,煮熟的假鸡蛋。
2012年01月09日,山东烟台,市民王先生发现自己买到了假鸡蛋。烟台市民王先生介绍,前两天他在小区商店里买了2斤鸡蛋,里面竟掺了3个假鸡蛋。

9日中午,王先生从箱子里取出一个鸡蛋,打蛋时却发现鸡蛋硬如石块,他用力敲碎后发现里面的蛋清已经凝固,蛋清是黄色的。王先生随后尝了一下煎熟的假鸡蛋,发现口感很差。

记者来到位于烟台海滨小区的小商店,以每斤4.2元的价格买了8个鸡蛋。所有鸡蛋从外形、大小、颜色上均没有明显区别。

记者用锅煮了20多分钟,发现煮熟后不仅蛋黄鲜亮,蛋清也变黄了。用手一捏,蛋黄十分有弹性,摔在地上能蹦起20厘米高。

据烟台大学食品工程学院的贡汉生老师介绍,假鸡蛋蛋清是用海藻酸钠水溶液和明胶等化学制剂制成的,在这种“蛋清”基础上添加柠檬黄等黄色素,放入半个乒乓球大小的模具里,就制成了蛋黄。蛋壳则是用碳酸钙制作的。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1 15:22:58 +0800 CST  
@马甲请勿人肉啊 2012-01-11 15:08:50
都取出来不就完了,以后不跟4大行玩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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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哪儿呢?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2 15:33:13 +0800 CST  
储户2000元定存20年后变9万 农业银行拒绝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2日 10:06 燕赵都市报
农行青县支行当年向广大储户发出的宣传单
农行青县支行当年向广大储户发出的宣传单
本报驻沧州记者 代晴 文/图

1989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2.65,-0.02,-0.75%)青县支行面对储户推出了“生活基金”储蓄业务,称存入的钱可高息保值。“我当时存了2000元,银行说20年到期后能变成9万多元。”青县储户骆先生说。然而,当2009年胡先生这笔钱到期后,银行方面却以利息太高、存期太长,不符合央行规定为由,拒不兑现。

■储户:存款利息银行不认账

青县储户骆先生说,1989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微博)青县支行面对广大储户,推出了一项名为“生活基金”的储蓄业务,称存入的钱该行将按国家利率和保值贴补率给予累计计息。“银行说现在存入有限的几百元,到期可得的本息就是几千元甚至几万元。”骆先生说,当时自己正好做生意,手里有些积蓄,而他的儿子又小,便想给孩子存一笔钱,等20年后取出来正好可以给孩子做大学学费。

于是,骆先生一次存入了2000元钱,并选择了最长的存期20年。“银行给了我一张《“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按照上面的计算方式,我这2000元20年到期后,应得9万余元。”骆先生说,但是等到2009年9月这笔钱到期,他拿着存单去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此款不予兑现,理由是这张存款单的办理违反了有关规定,一是利息太高不符合央行规定,二是国家规定的存期最长为5年,没有20年。“我白纸黑字的存单上扣着农行的公章,不符合规定为什么这么多年不通知我把钱取出来,现在到期了又不兑现,这不是霸王条款吗?”骆先生气愤地说。

无独有偶,青县储户胡女士也有相同的遭遇。1989年9月,胡女士的父亲也为她办理了该项业务,存入了600元,存期也是20年,按照银行当时给出的一览表,这笔钱到期后本息应为2万余元。“那时600元可是父亲一年半的工资啊,我家再困难父亲也没动这笔钱,就想着等我长大了再拿出来,没想到现在银行竟然不认账了。”胡女士说。

■农行:央行规定不能违反

骆先生和胡女士向记者展示了1989年农行青县支行向广大储户发出的宣传单以及《“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一览表》上列明,存入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1000元金额,在9年、12年、15年、20年到期后按现行利率计算不保值及按现行利率计算加保值的本息合计款数。“我的2000元20年到期后,加保值算出来是9万多,不保值也有4万多。但银行只肯给我9000多。”骆先生说。

骆先生和胡女士曾就此事找到农行青县支行交涉,银行对1989年开展的“生活基金”储蓄业务一事予以认可,也表示央行出台的规定是他们存款之后的事,但坚持表示不能违反央行的规定,只能将20年存期分成四个5年定期并采取到期转存的方式计算本息,“最后算出来,给骆先生9000多元,给我2000多元,只相当于当初约定的十分之一。”胡女士说,当年的600元是父亲一年半的工资,20年后这2000元只相当于自己一个月的工资,这笔钱存的不但不保值,还严重缩了水。

1月10日10时许,记者联系了农行青县支行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银行方面也愿意维护储户的利益,但央行的规定摆在那,谁也不敢违反。“银行不是没有钱,也愿意把钱给储户,但是上级有文件,如果给他了上面来查,我们没法交代。”

■律师:银行无理由赖账

胡女士说,为了讨要说法,她和骆先生将农行青县支行起诉至青县人民法院,要求农行方面履行存款合同义务。“法院虽认定我们和农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但却不支持我们,最后判农行支付我们2000多元和9000多元。”胡女士说,日前他们已向沧州中院提起上诉。

律师皮德智表示,储户与银行之间是合同关系,合同只有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是无效的。“且不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通知或规定,在储户办理存款业务之后,即便是颁布也不属于法律法规的范畴,只有对内部各金融机构有效,而不能影响第三方即储户的利益。所以,农行青县支行没有理由不如数兑现。”皮德智律师说。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2 20:04:30 +0800 CST  
铁道部订票电话被曝每分钟加收9毛钱信息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2日 19:48 中国新闻网微博
2012年,铁路部门大范围开通了电话订票、网络订票,时值春运之际,铁道部推出此举本是便民措施。尽管网络订票可能需要500次的刷新才能换取一次登录,多次打电话都会被提示忙自断掉线,倘若订票过程就“登陆难”和“拨号难”这2个大难题,也就罢了,毕竟短时间内大量人员涌向有限的资源必定带来网路的拥挤。然而,除了“登陆难”和“拨号难”之外,又出现了“铁路信息费”一说。

据齐鲁网2012年12月26日报道,铁路部门开通了95105105的电话订票服务后,本以为订票取票方便了,但潍坊学院的学生小宋25日拨打该服务电话后,不但没有订到票,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了27元的“铁路信息费”。

在95105105电话订票系统开通前后,济南铁路局发布的消息为:“电话订票通信运营商仅收取普通市话费”。然而,拨打该电话订票,除了收取普通市话费之外,还要收取每分钟0.9元的“铁路信息费”。铁路部门在未明确告知市民订票电话收费问题的情况下,收取了每分钟0.9元的“铁路信息费”,致不少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去了手机话费,此举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也就是小宋被多扣的27元费用的由来。

潍坊火车站的工作人员就“铁路信息费”回答称:95105105的电话订票系统是济南铁路局统一开通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收费事项都是由济南铁路局部门统一管理,至于“铁路信息费”一事,潍坊火车站相关部门并不清楚,需要向上级部门问询才能给予答复。

笔者随后多次拨打12306全国铁路客服号码,但人工服务一直未能接通。

最后笔者又拨打了中国移动(微博)客服电话,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前几日电话订票开通以来,“铁路信息费”就一直收取,潍坊地区也有不少市民来电咨询“铁路信息费”一事,至于今后是否会继续收取,客服人员称并不清楚。

(来源:中国日报网 作者:史文明)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2 20:41:47 +0800 CST  
铁道部出来否认了,似乎是曾经收过。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1-14 12:56:43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评论数:176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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