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农夫山泉被曝不如自来水 指责怡宝恶意策划抹黑
公司报道京华时报[微博] 2013-04-11 05:35我要分享 101
浙江质监局为瓶装水正名遭质疑
其引用的2003版国标已经修改未被提及

农夫山泉被指生产指标不如自来水
时长:1'8''
来源:北京电视台
自今年3月起就陷入一系列质量门事件的农夫山泉昨天晚间给京华时报记者发来声明直接表示:这些报道都是隐藏在幕后的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蓄意策划。尽管如此,但记者注意到,浙江省质监局为农夫山泉正名对公众仍隐瞒了真相。
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实习记者平亦凡
◎说法
浙江质监局为浙标正名
据了解,农夫山泉的生产标准为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而该标准农夫山泉曾参与制定。此前有广州媒体质疑农夫山泉在广州的生产企业执行浙江标准,而后者宽松于广东标准,昨天又有媒体引用浙江省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周晓林的说法为此事正名。
报道称,周晓林向记者出示三份文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广东省标准DBS44/001-2011。周晓林说,这三份标准中微生物指标完全相同:菌落总数50,大肠群菌3,霉菌、酵母菌10,致病菌不得检出。报道还称,国家标准GB19298-2003出台后,地方标准比国家标准还严苛。
◎揭秘
浙标有害物限量均宽于国标
然而,记者通过查询发现,周晓林说法有隐瞒真相之嫌。记者查询发现,《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是2003年制定的。但是,2008年1月17日和2008年9月28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先后两次下发修改单,对该标准中的浊度、砷、镉、总α放射性标准进行修改,并增加了溴酸盐限量标准。据了解,砷、镉为公认的有害物质。
修改之后,上述5项标准均比之前更加严格。修改后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严于浙江标准。
显然,周晓林在向媒体解读国标时隐瞒了“修改单”一事。昨天,记者多次致电浙江省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回应
农夫山泉指责怡宝幕后恶意策划
昨晚,农夫山泉给记者发来声明,对其执行的标准低于自来水等相关国标的质疑,未直接回应,但是坚称自身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
而对于前期南方网站上针对农夫山泉的一系列负面报道,农夫山泉昨天称是“蓄意策划的,隐藏在幕后的就是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
农夫山泉还罗列了一系列怡宝的“罪证”,并表示,“作为国有控股的饮用水企业,利用民众对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恐慌心理作为行销手段,以达到打击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这一做法令人遗憾。”
针对农夫山泉的公开指责,记者昨天联系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总经理陈越,但其电话一直未接听。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1 13:50:21 +0800 CST  
凤凰商户歇业抗议通票制 防暴警察出动维持秩序
各地新闻京华时报 [微博] 李显峰2013-04-12 05:00我要分享 1587

部分商户歇业,警察维持秩序。
凤凰古城于前天启动通票,游客骤减,次日部分商户开始歇业。昨天中午,凤凰县官方出动防暴警察维持秩序,有网友上传现场画面,引起广泛关注。当晚,凤凰县旅游局表示,景区秩序已恢复正常。
事件
歇业引冲突防暴警察出动
10日,是凤凰古城实行通票首日,客流已呈锐减趋势。当天,县政府附近聚集了数百人,要求调整通票制度,客栈老板杜飞????参加了当天的集会。“大部分是开客栈的”,杜飞说,官方回应15个工作日内给答复。凤凰本地人、客栈老板沈玉????说,昨天早上出门发现,在北门城楼一带,临街店铺都没开门,“闹得厉害。”
中午时分,沈玉在北门城楼河边看到,有正常买票的游客上古城公司的游船,但被开私船的人阻挠,引发争执。防暴警察出动,在现场维持秩序。
昨天中午,有网友将现场图片传到网上,引发舆论关注。
通票制引发部分民意反弹
罢市和冲突发生后,凤凰县委、县政府和旅游局等召开紧急会议。
据凤凰县旅游局办公室龙主任表示,通票制确实引发部分民意反弹,“居民和一些游客不是很了解,理念还没转变,有一点负面影响。”对于“免费游凤凰”已成历史,她表示,收费还是有一定的依据和道理。
通报
野导邀歇业店主游行
昨晚9点多,凤凰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通稿,题为《凤凰县依法处置一起扰乱景区秩序治安案件》。
通稿称,11日11点,因凤凰县实行旅游景区规范管理服务新体系,部分以无证拉客牟利的野导,因利益受损,邀约10余家歇业店主从凤凰古城和堂街开始游行,沿路要求正在营业的店铺关门停业,行至北门码头时游行队伍围堵沱江泛舟售票处,占据北门码头通往沱江泛舟景点及跳岩的旅游通道,导致游客无法通行和泛舟,大量购票游客无法完成行程。
接到情况报告后,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率沱江镇、执法局、旅游局等干部进行长达两个小时耐心劝导无效。围观人员越来越多,下午1点35分,县执法局清理旅游通道,确保游客能正常通行和验票泛舟,这期间个别参与人员拒不配合维护秩序,与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被公安干警依法带离现场。目前景区秩序全面恢复正常。
调查
不少反对者是本地人
沈玉和杜飞虽没有罢市加入闹事的队伍,但同样对政府的通票制有意见。据他们介绍,反对者以私船工、拉客的野导游和客栈老板为主,也有其他行业的经营者。杜飞说,反对者中有不少是本地人。
杜飞说,实行通票制后,游客锐减,私人渡船、客栈的生意都受严重影响,很多游客也表示不满,“我路过收费关卡时,听到有游客说这辈子都不到凤凰来了。”杜飞认为,实施通票制,应该先进行摸底。
据凤凰县旅游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曾召开三次听证会,得到各方支持。杜飞说:“我没参加过,也没听人说起听证会。”
14间房只有1位客人
4月份本是凤凰古城旅游旺季,今年实行通票后,情况不乐观。杜飞告诉京华时报记者,他的客栈共有14个房间,4月8日有12间住客,9日还有6间房。“而去年这个时间,基本上没有一间空的。”杜飞说,到了前天和昨天,都是一间房,是同一位客人所订。
由于是本地人,沈玉的客栈是自家房子,还有降价吸引客源的空间。“一共20个房间,周末180元一天,平时150元,像今天120元都得收。”即便如此,到了昨天也只剩下9间有住客。
“我家出租的店面,开餐馆,卖特产和饰品的都关张了。”沈玉说,类似的情况昨天在凤凰古城非常普遍。
建议通票制不针对散客
对于旅客骤减的原因,杜飞认为:“有些客人就是到江边看看风景,有的在周边县市旅游,就是来凤凰睡一晚上。有些人不喜欢看故居和景点,强制性旅游并不讨人喜欢。”
此外,学生群体被认为是散客的主力。“多花个148元,会把他们吓跑,如果是暑假,这个特征会更明显。”沈玉说。
杜飞希望政府在目前的基础上进行调整,“通票可以只针对旅行社团队,但对散客不作强求。但散客也可适当收费,像丽江古城一样,收取几十元的垃圾费。”“我们巴不得政府赚钱,我们也赚钱。”杜飞说。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2 09:46:43 +0800 CST  
近期3名维权农民被碾死 均被迅速定性为事故
2013年04月13日01:39 燕赵都市报 我有话说(91685人参与)
近期,舆论高度关注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三起碾死人事件———

3月27日,河南中牟县农民宋义和在自家承包地里,试图阻止闯入的开发商铲车,被碾压致死;3月30日,湖北巴东44岁农妇张如琼,在与当地高速公路施工方交涉时,被施工人员驾驶水泥罐车碾头而死,现场惨不忍睹;4月3日,四川西昌市64岁村民宋武华,被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的推土机碾压致死。

“以钱买命”成逻辑,“以命维权”就不意外

刘采萍:三起骇人听闻的惨案,有几个共性:一,事起征地拆迁;二,农民在维护权利时被拆迁方的交通工具无情碾压,惨死;三,当地政府在曝光后迅速定性为“意外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然后展开“积极处理”,即赔偿谈判。

李妍:因为征地拆迁,农民维权竟然被碾死,这总让我想到城市拆迁中有所谓“屋顶上的矿难”一说。都是因为拆迁,都是因为资本利益、权力利益与个体利益出现冲突,最后弱者以命相搏。农村征地拆迁中,会不会出现一种“田野中的矿难”现象?这种情形如果频繁发生,会不会无休无止,最后成为这个时代无法遏制的溃疡与悲伤?

这三次碾死人案,不约而同被说成是“意外”,这倒并不让人感到“意外”。“推土机闯良田”一旦成为惯性,就像“推土机进民居”一样,任何“意外”,都变成意料之中了。

翟春阳:说“意外事故”,掩盖了一个更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拆迁者在对他人权益进行侵害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

李妍问,这样的事情会不会无休无止?春节期间曾与家乡一个干部交流,他说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要重新把地连起来,别人都转包了,就你当钉子户不转包,那怎么办?不强制行吗?就得强制。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一个重要主题就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一号文件也强调以自愿为前提。但问题是,在基层,好经可能会被念歪,变得没有“自愿”这一说。

刘采萍:据报道,仅2010年至今,已经有7起因为征地发生类似施工工程车辆碾死村民的事件。

从城市强拆引发命案,到农村征地纠纷中的“碾压死”,中国社会已经没办法回避土地权益变化中的那股血腥味了。回避解决此类问题,只会放大悲剧的恐吓力量,让凶残者更放肆,让无力者更绝望。

这三起事件密集发生,其实和以往的类似事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特别之处就在于,以一种近乎难以忍受的方式向我们揭示:中国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处境,是多么弱势。原因正如老翟所讲——— 连最基层的干部,都已经接受了“强制”逻辑。这化那化,不是靠增加农民利益来吸引和说服他们,而是靠强制、强推、强拆、强建,总之,用一股铲车般的、难以抵抗的力量“征服”他们……

翟春阳:评论有“花钱买命”的说法。让我想起其中一起事件中死者的家人,听说得到巨额赔偿后几乎“感激涕零”,于是就想起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我们不能跟一个社会底层的人计较,毕竟生活是第一位的,钱是很现实的,不可能要求他们有更伟大的担当。

问题是当地政府的态度,当地司法的态度。当政府与开发商站在同一个利益点上,司法如果不能为权利兜底,那么这样的事,总能大事化小。

刘采萍:我不太同意刚才老翟那个说法。没有人会对夺取家人生命的凶手“感激涕零”。如果真有那么一种姿态,我怀疑也是为了掩盖而伪造出来的所谓“和解”,就像很多通稿中的“情绪稳定”一样。

底层的人,确实有很多现实的诉求和妥协。但是,人对自我利益的判断与争取,首先要看利益机制如何安排和保护。任何人都这样,不管底层还是其他什么阶层。在这点上,农民绝非不懂生命的价值,他们只是看到了自己和拆迁方及其“保护伞”相比,力量太过悬殊。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3 19:44:55 +0800 CST  
权力如果为政绩,权利就会被弃置

刘采萍: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这几起事件和很多拆迁纠纷一样,几乎都可以用“由来已久”形容——— 死人,其实是矛盾激化的最后一步。而在此之前,农民遭遇过什么?

在此之前,拆迁方往往已经采用多种法律不允许、不容忍的手段骚扰、纠缠和危害农民。以中牟惨案为例,开发商弘亿庄园曾推倒宋家地里的林木,逼得宋合义等人只能采取地头巡查等方法保护自己,直到铲车开进他家的承包地;湖北巴东县村民也证实,施工方为了逼迫他们,堵路、挖沟,无所不用其极,甚至把村民的房屋都给淹了,问题延宕三年,农民呼告无门。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么长的纠纷过程中,在矛盾还没有激化到“弄出人命”的阶段,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护?如果合法权益全无屏障,那么在穷尽手段之后,躺在或者站在铲车前,用孤注一掷的方式维权,不是很“正常”的逻辑吗?维权的农民怎么可能想到,会有人制造“花钱买命”的拆迁模式!这只是拆迁啊,怎么能夺人性命?

翟春阳:直接原因当然是权力的庇护。而在基层,一般又与法治不彰有关。但权力为何要庇护拆迁方?最主要还是双方利益一致。这种一致,并非开发商给官员输送多少经济利益那么简单;即使开发商不输送任何利益给官员,双方的利益仍然可以是一致的,因为“开发”可以为当地官员创造政绩。而利益一致,让地方政府总是作为开发商“保护伞”的角色而出现。

李妍:中牟事件中,有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开发商弘亿公司碾死人,但总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还笑着强调,这是一个施工事故,死者饮酒过多。白岩松说,“这一笑让我浑身都发冷。”

肇事企业的高层笑谈农民被碾死,这刺痛了公众的心,同时也暴露出更多疑点:企业是不是与地方政府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就敢让推土机开进人家的承包地,是不是表明即便出现性命争斗,也可以最终“达成谅解”?企业面对人命惨祸还能气定神闲,只能让人联想到,这背后有着行政权力的身影。

刘采萍:接受“赔偿”的农民,也许并不认同那几十万或者上百万,就是买下一条命的“价值”。但我想,拆迁者,倒是很可能认可这个交换公式。在一些地方的征地拆迁中,曾流传着“打断一条腿十万,打死一个人二十万,伤亡赔偿都造在预算中”这样的说法。这到底是狂言,还是拆迁潜规则?到底有多少开发商、工程方,伤人之后还能这样理直气壮?

强拆和拆迁之间,有着巨大差别。拆迁,意味着谈判,交易,利益变换。但是强拆,意味着霸气,霸气背后是霸权。霸权从哪儿来?恐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纵容……

翟春阳:我并不认为一家企业真能那么气定神闲,值得计较的,也不是那位总经理的笑——— 而是他的话,他把事故的责任,推到了被侵犯者的身上。

注意,这不是这位老板下的结论,而是当地警方的结论。我们还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发生死亡,只是轧伤或者殴打了宋合义,地方政府恐怕依然会站在企业一边。正是这样的有恃无恐,纵容了企业的不法,最终引发“意外”。

政府守住行为的线,法律才能护住农民的天

刘采萍:刚才谈到一点,就是这些拆迁问题,往往都纠缠了相当长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农民的合法利益为何难以得到保护?我们没法回避一个问题,很多时候,正是在行政干涉下,剥夺了农民维护权益的合法途径。

李妍:河南中牟惨案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给出“死者醉酒”的结论,与此前当地政府给出的“意外事故”的表态高度吻合,这已经将事情很微妙转到了不利于死者的一边。尽管如此,许多人对于这样的结论,依然是充满了不信任。因为在案发仅一天,当地就做出了“意外事故”的认定。

政府必须在司法机关作出严谨的调查、认定后,才能表态。可是现实中,官方表态往往比法律更管用,所以在当地政府发出“意外”声明之后,警方也以“死者醉酒”的调查结论佐证之。这自然无法让公众信服。

翟春阳:你要政府守法,那政绩就没有着落。这里其实存在两个制度成因,一是政绩评价机制。我国目前的政绩评价机制基本上还是自上而下的;二是官员任用机制,同样是自上而下的。正像一些官员说的,你守法,就什么也办不成。

李妍:看来法律在土地拆迁纠纷上的缺位,根子还是因为权力不守法。正如之前说的,法律有时要服从于权力,而权力需要政绩和经济利益,那么法律也会跟随,去服从甚至服务于政绩和经济利益。

现在一些地方的司法现状,有时很难对权利保护周全。

刘采萍:这两年强调公安干警、法警等不能站到拆迁第一线,不能卷入本该在法庭上解决的纠纷,或是在纠正过去的错位。只是,光有这种纠错还不够,还应该完善官员的政绩评价机制,让官员能够更好地为百姓服务,为民众负责。

“城镇化”是城的未来,更是人的未来

刘采萍:现在这三起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肇事司机都被控制起来了。其中两名碾死人的司机都有一个观点,那就是自己的行为,是在公司高层授意下进行的。因为一份职业,而使个人成为一种血腥工具,这是不是太挑战道德底线了?

李妍:对生命和法治没有敬畏,一个没有碾死过动物的司机,也可能碾死农民。这些司机是否深信,即便出了事儿,“上面”或者公司,也能给他们兜着?

刘采萍:我甚至觉得,可能不仅拆迁方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自己在内,心里是不是也承认开发商拥有无比强大、无法挑战,凌驾于法律和生命之上的能力呢?否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慨叹:为钱跟他们斗,多不值得啊……

李妍:所以司机才深信啊。他们相信的正是采萍所说的,确有一种凌驾于法律与生命之上的能力。但是,“高层授意”不是逾越法律害人性命的借口。

翟春阳:我认为,未来城镇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更多这种类型的矛盾。而未来城镇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更多这种类型的矛盾。

李妍:城镇化是个好东西,至少它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可以发展现代农业,可以幸福农民。但是,书面上的理想或者说是本意,并不那么容易转换成现实。城镇化需要效率,但是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农民的公平以及权利,农民被城镇化的推土机碾死,就不会停止在这几起惨祸之后。

城镇化发展的结果,如果不是农民最终受益,而是他们的权利被损害被剥夺,失去土地的农民,必然还会遭遇是否“以死抗争”的困境。

除了以命相搏,农民还有没有可以为自己权利兜底的选择?

刘采萍:城镇化也好,城市化也罢,确实需要改改过去片面强调建设、强调面貌的倾向。城镇如果真有“化”的话,也首先是人的变化,是人的权利获得尊崇和进步。如果为了面貌而牺牲人,是本末倒置,也离“人命如草芥”的野蛮不远了。

前几天,我在媒体上曾看到这样一个信息:尽管这几年已有多人死在征地、拆迁或类似工程的车轮下,然而,“无一经济项目在出人命后受影响,也无一个科级以上干部被追责”。从今年的报道看,“拆迁命案”不是杜绝了,而是发生频率更高了。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如果法律不尽快撑起遏制这危机四伏的利益屏障,那么血色拆迁的噩梦,就会继续纠缠在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上……

观察员

□翟春阳

(《杭州电视台》评论员)

□李 妍

(《重庆时报》资深评论员)

□刘采萍

(本报评论员)

(原标题:别再让“碾压死”成为田野里的悲歌)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3 19:45:54 +0800 CST  
律师起诉云南白药被砸饭碗 配方保密或另有秘密
2013年04月15日 01:09 每日经济新闻 我有话说(305人参与)
每经记者 鄢银婵 发自重庆

因认为云南白药(82.01,0.21,0.26%)的说明书没有向国内消费者公开药品成分,湖南律师罗秋林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集团)告上了法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4月11日,罗秋林状告云南白药集团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一案在长沙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然而就在当天下午,罗秋林便接到衡阳市司法局通知,由于云南白药集团向湖南省司法厅投诉其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暂缓其律师年度检查考核;案件则因被告方云南白药集团有两个证据需要补充原件,延至4月24日再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云南白药的配方、工艺为国家秘密,国内销售产品的说明书中对所含成分只字不提,而在美国则明确标识了所含成分。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云南白药中被检出含有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用药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列举的毒性药材草乌,近年来多地均出现使用该药品不适事件。由于产品说明书未标明草乌成分及含量,云南白药在香港、澳门遭到有关部门“停用回收”的处理(本报2月7日曾作报道)。

有医药分析师表示,配方保密使云南白药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不少先机。但这一“红利”在近期效果减弱,加上云南白药集团的“大健康”战略成效有限,该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其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0.99%、30.69%,而2010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40.5%和53.41%。

年检暂缓:当事律师遭云南白药投诉

4月11日上午9点,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起诉云南白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案件在长沙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罗秋林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54条规定,药品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而云南白药并未做到这一点。今年1月,他分别向湖南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等提起诉讼,状告云南白药公司对生产的药品故意违反《药品管理法》。

4月11日下午,罗秋林接到消息称,湖南衡阳司法局、衡阳市律师行业协会开会决定暂缓自己的律师年度检查考核材料审查,“延缓审查意味着没有年检,等于没有律师执照,也就不能作为律师代理案件,这就是砸了我的饭碗”。

对于年检暂缓的原因,他得到的解释是与一起投诉有关,而投诉发起人正是云南白药集团。

云南白药集团认为,罗秋林在较短时间内多次在不同地点购买相同批号的产品,并向多家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本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别有用心、企图通过法律手段掩盖不可告人的目的,希望湖南省司法厅依法进行处理。

衡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建国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坦承,罗秋林律师执照暂缓年审一事属实,原因为其一直未对上述投诉递交相关报告材料。

颇为奇怪的是,罗秋林却称自己从未接到任何要求他个人回复投诉的通知,而其所在的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对该投诉的回复也强调,罗秋林此次诉讼均是依法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行为,与律师职业无关,而药品安全关系到国民的生命健康问题,罗秋林作为消费者提起的诉讼不只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在于维护公众的用药安全。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5 14:15:02 +0800 CST  
配方保密:并非不能公开的秘密

资料显示,云南白药由云南名医曲焕章1902年创制。1992年,我国发布《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白药散剂和云南白药胶囊均在其列,保护年限为1995年至2015年,在保护期限内,其处方组成、工艺制法不得公开。

不过2010年,消费者发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网站列出了云南白药的几款产品的具体成分,并标注了中英文名称,而美国亚马逊[微博]关于云南白药的页面上,也在成分栏里注明了成分。

云南白药国内外执行不同标准的做法由此受到质疑。今年2月5日,香港特区卫生署发文要求回收云南白药旗下“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气雾剂”、“云南白药酊”5款中成药,称发现云南白药样本中含有未标示的毒性物质乌头类生物碱。

对此,云南白药发表声明,承认白药配方中确实含有乌头类物质,但药品没有质量问题,并强调其通过炮制,乌头碱水解成乌头次碱并进一步水解成苯甲酰乌头原碱,可使毒性大大降低。

不过多名临床医生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却表示,由于云南白药药品说明书未在国内公开成分,在开处方时,判断其是否能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一直是一大难题。“如果服药期间病人出现异常,医务人员很难判断病情与云南白药之间是否存在联系,也就无法进行针对性治疗及抢救,一般来说,我们都倾向于使用其他同类药物。”重庆一三甲医院外科医生表示。

事实上,罗秋林并非第一个就上述内容起诉云南白药的律师。2009年7月,成都律师赵因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对云南白药便提起了诉讼,要求标明草乌的含量及危害,而在锦江民初字(2009)第1988号判决书中,记者看到,被告云南白药集团称,赵因要求云南白药在说明书中公布云南白药完整处方药味属于违法要求,对原告赵因的诉讼请求不予以认可。

今年“3.15”前夕,河南、北京、山东等地的7名律师也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致信,要求责令云南白药限期修改药品说明书。

不过截至目前,云南白药药品说明书尚未有任何改变。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云南白药胶囊和云南白药散剂为处方药,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品种,而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气雾剂和云南白药酊为非处方药,并非国家一级保护品种,其“成分”一栏仍然标注 “属国家保密配方”。

“国家保密配方能为企业带来自主定价权、专利保护,获得较高利润率。”方永圣说。科普作家方舟子也撰文表示,“国家保密配方”是云南白药营销的噱头。“当年和云南白药一起列为‘国家保密方’的中成药中,包括片仔癀(115.64,-0.38,-0.33%)等均在其说明书上注明了主要成分,仅有云南白药不在国内公开成分,商业利润才是其坚守的根本逻辑”。

跨界之殇:多元化发展举步维艰

多年跟踪研究云南白药的重庆投资者德荣认为,云南白药成分披露一事很可能使其产品在拓展国际市场上遇阻。

云南白药2012年年报数据对此有所佐证,报告期内海外业务净利润为402万元,同比下滑高达50.43%。

该年报还显示,2012年云南白药共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9%;净利润15亿元,增幅为30.69%。这一业绩并不算差,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2010年,云南白药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40.5%和53.41%;2011年,营收同比增幅下滑至12%,净利润同比增幅也降至30%。

“实际上自2008年以来,云南白药营收增长速度便呈下降趋势,但它通过降低成本及费用和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保证了净利润连年增长,这一模式如果缺少接棒产品,便很难持续。”德荣说。

令人忧心的是,云南白药的接棒产品同样面临诸多考验。“公司颇为看重的大健康战略目前仅有白药牙膏表现亮眼,此前跨界的房地产业务以转让收场,同时,传统明星产品的净利润也在逐年下滑,这些基本面很可能拖垮业绩的增长。”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云南白药集团自2004年跨越药品事业进入日化领域,推出云南白药牙膏,并依靠“大广告、大终端、大品牌、高价位”的操作模式取得成功。不过云南白药集团旗下的养元青洗发水、采之汲面膜、千草堂沐浴露却举步维艰。

该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大健康业务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13%,净利润占比近23%。据报道,其中牙膏在大健康业务的销售收入中贡献了95%以上。

委托加工:高增长伴生质量隐忧

云南白药不得不重视的另一问题是,近年频频因产品质量等问题登上各地食药监局黑榜所带来的来自基药市场的损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统计发现,近5年内云南白药因药品质量、夸大广告疗效等问题登上多地食药监局黑榜至少为10次。今年1月,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便发文称,由于云南白药胶囊在川被检出水分不合格,取消了其在川基本药物中标资格及集中上网采购资格,并将企业列入“黑名单”。

上述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云南白药频陷“黑榜门”的背后是委托加工模式在发酵。以云南白药透皮剂为例,其自有产能在无锡有生产基地,委托加工产能则分布在常州和青岛。

“委托加工对于制药企业而言,是一把双刃剑。该模式有利于药企在短期内快速、低成本地高增长,但也容易形成依赖,同时药品安全工作也会鞭长莫及。”德荣说。

事实上,这一加工模式的弊端云南白药早有洞悉。其在2008年的《公开定增预案》中也提到,“轻资产发展、委托生产是公司过去几年中快速发展的重要策略,随着公司销售的快速增长,及国家对药品委托生产的限制,产能瓶颈问题日益突出,故拟通过募资投资整体搬迁项目”。

不过,遗憾的是这一潜在的变革却在当年因“百亿销售目标”有所放缓。此后,云南白药多次明确提出要加强产品质量的管控,并将部分子公司改为生产车间,增强管控力度,不过依然难挡扑面而来的质量问题。

记者此前多次致电公司董秘办,对方表示,公司就产品成分等相关问题发布了公告,以此为准,其他问题并未给予回应。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5 14:19:39 +0800 CST  
中信银行再曝理财诈骗 上百人4000万血本无归
2013年04月16日 11:59 中国网 我有话说(483人参与)
中国网4月16日讯(记者 月野) 近日,就在银监会因“华夏银行(10.17,0.01,0.10%)上海分行理财产品事件”而祭出重拳、大力整治银行理财业务的时候,又一桩银行员工私卖“理财产品”涉嫌犯罪的事件浮出了水面。

从2011年起,中信银行(4.29,0.04,0.94%)郑州黄河路支行支行前副行长郭文雅等人以超过银行同期利率数十倍的高额回报,向多位中信银行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数千万元,再将吸纳到的资金通过“发放高利贷”牟利,最终资金链断裂。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共有110多名银行客户的4000万元无法追回。

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该行相关工作人员称涉事副行长郭文雅早已经辞职,同时该产品也并非中信银行正规发售的理财产品,客户是与借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与中信银行没有关系。

然而据多位受害人提供的资料显示:郭文雅的这份以钱生钱的“生意”从始至终都是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营业大厅和办公室里完成的;郭文雅对所有受害客户一直公开称该“理财产品”是中信银行的“联合理财项目”;除郭文雅外,还有多名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员工“参与项目”。而以上的一系列违规操作持续时间长达数月,该行内部居然“无人察觉”,银行应有的内控可称“失控”。

截至目前,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坚持不承认在此事件中负有过失;多位“理财产品”受害人则两次结伴前往支行,在银行门口拉起“讨要血汗钱”的横幅。受害人与中信银行之间的协商陷入僵局。

受害人曾两次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门口拉横幅“讨要血汗钱”。(图片来源:中国网)
收益高过银行利率10倍的“理财产品”

2011年6月,家住河南郑州的刘先生到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营业大厅办理业务,该支行工作人员随即向他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称每天按1.3‰付息结算,三个月到期。当刘先生询问项目资金的具体投放标的,以及为何会有如此高的收益率时,该支行副行长郭文雅告知他:这款产品为银行发售的联合理财项目,届时银行将把筹集的资金投向企业贷款、汇票等领域,并明确保证了该“理财项目”的安全性和高收益性。

随后,在郭文雅的办公室里,刘先生签下了“理财合同”,并通过POS机支付了110万元。

刘先生注意到,他所持有的“理财合同”上的公章并非中信银行,而是一家名为“郑州润泽服装有限公司”的企业,整个合同中也没有出现“中信银行”字样。然而郭文雅及多位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工作人员信誓旦旦的向他保证“银行的项目绝对没问题”,另外还提供了一家本地“投资公司”(实为担保公司)的担保书,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刘先生最终打消了疑虑。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刘先生投入的首期110万元均能如期还本付息,在高收益率的诱惑下,刘先生加大了投资金额,先后共投入230万元。

2011年11月8日,在约定的新一个还本付息日,刘先生未能按约收到本金及利息。当他向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工作人员询问情况时,却意外得知这款“理财产品”已无法兑付,而经办的副行长郭文雅已经辞职。更让刘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当他拿着理财合同去找中信银行时,该行负责人却告知他:这款产品不是中信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合同上并非中信银行的公章,刘先生的损失与中信银行没有关系。

“我当时赶紧给郭文雅打电话,但是已经找不到她了”。刘先生回忆道。

记者获悉,中信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涉事“理财产品”的主要发售期是在2011年6月至11月间,初步统计受害的银行客户有110多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2012年初,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按“个人诈骗”对此事立案,并对主要涉案人员郭文雅进行了批捕。截止案发时,仍有4000万元左右的客户资金无法追回。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6 15:37:05 +0800 CST  
涉事人员提取20%的好处费

随着受害客户的追讨及警方的加入调查,以郭文雅为首的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部分员工的“资金腾挪术”逐渐现形。

据了解,案发前郭文雅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分管贷款业务,她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该行部分员工以银行理财、承兑汇票、定单等名义高息揽储,再以月息3分乃至更高的利率,将客户资金通过担保公司投向急需贷款的企业,息差收益除部分支付客户外,大部分被郭文雅等人瓜分。如漯河广东瑞诚制衣厂向其借款501万元,实际仅支付411万元,差额90万元被郭文雅及其他涉案人员以“提前计息”为名扣留。

而受害者所持的“理财项目合同”更为彻头彻尾的骗局:合同上所写的借款公司并非真实的借款公司,如前文刘先生“理财合同”上的郑州润泽服装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姚先生就表示“从未取得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任何贷款”,仅与该支行有过融资意向的接触。而郭文雅正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从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的前期接触中获得了它们的营业执照等各种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再以这些公司的名义炮制“理财合同”,骗取客户资金“放高利贷”。

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术因缺乏对借款企业实力考察的风控环节,而显得极为脆弱。在这数千万元的资金循环路径中,因贷给漯河广东瑞诚制衣厂等三家企业的近4000万元无法如期收回,资金链最终断裂。

骗局曝光后,众多受害客户极为愤慨:银行副行长亲自发售的“理财产品”竟是彻头彻尾的骗术!

据多位受害者事后回忆,郭文雅、贾芳芳(另一涉案中信银行员工)等人平日出手阔绰,出入均是奔驰、途锐等豪车。据警方的调查,贾芳芳还以其丈夫的名义在湖北宜昌长江边上的黄金地段购买了别墅豪宅,并投资800余万元购地建厂。而贾芳芳则向警方供述称:“每笔借款,郭文雅都会从中提取20%的合作费”。

失控的内控

郭文雅的骗局曝光后,中信银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成为受害者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面对中国网财经记者的询问,中信银行涉事支行员工矢口否认“存在失察过失”,当记者追问客户资金是否进入银行系统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但业内人士对上述说法持不同意见。

宁夏颢振德律师事务所景亚楠表示,银行是否担责,要看员工的违规操作在多大程度上让客户或受害人相信“理财产品”是银行发售的产品或者与其他机构合作的产品,“比如银行员工在与客户签署的文件上用了银行的公章,又或者银行员工在银行办公场所、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了销售过程。”

部分受害客户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他们事后反思,是短期逐利心理使他们忽视了其中风险;但郭文雅“银行副行长”的“权威”身份也是他们最终上当受骗的重要因素。“如果不是中信银行(支行)副行长的信誉保证,我们决不会这样轻信。我们差不多都是在郭文雅的办公室里谈利息、签合同的。”受害人杨先生表示。

据了解,上述案件受害者均有类似的遭遇:在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办理其它业务时,被告知有高回报“理财产品”发售;在该行营业大厅或郭文雅的副行长办公室签订理财合同;整个业务过程中均有该行工作人员陪同、操作;在郭文雅办公室刷POS完成支付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上述合同上的公章分别是借款企业和担保公司的,最后合同签名处的签名却都是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的工作人员。

据知情人透露,中信银行的上述“理财乱象”与该行长期以来的管理混乱有着极大的关系。

“除了郭文雅之外,其他几位涉案人员其实都不是中信银行的正式工作人员。”中信银行黄河路支行一位老客户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如贾芳芳,从进入中信银行工作以来,从未领取过工资,却一直穿着中信银行员工的工作服、以郭文雅的工号进行揽储和理财工作。警方的资料显示,另一位名叫刘雯雯的涉案员工,也是在2011年7月中旬被招募来做理财业务的“临时工”,未经任何考核便上岗工作了。

银行买单还是个人行为?

郭文雅骗局并非个案。

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大发展,一些银行员工非法吸存、私售非银行投资产品、非法集资案件频频被曝出。仅以中信银行为例,短短两年内,前有海南分行前职员邓倩娴以“过桥业务”诈骗公众资金3.5亿,后有温州分行高某违规挪用客户2000万资金投向高利贷。

而事发后银行的处理路径也如出一辙:先开除或免职涉事员工,随后对外宣称“其个人行为与银行没有关系”——银行员工以银行的名义进行的违规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最后却要投资者独自咽下苦果。

银行在其员工的这种“职务违规”或“职务犯罪”中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

“银行是否担责关键要看违法的员工与银行之间是否构成了表见代理的关系。”刘俊海教授告诉中国网财经记者。

刘俊海教授称,如果员工得到了银行的授权委托,在银行授予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从事银行业务,其产生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均应由银行承担。如果该员工没有得到银行进行某项业务的授权委托,客观上他是没有任职资格的,但按照合同法的表见代理制度,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违规或犯罪虽是个人行为,但能够让客户或是受害者相信他就是代表银行的,那么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银行就该承担直接责任。

刘俊海教授同时指出,就目前频频发生的理财纠纷,商业银行应该加强管理,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客户被个别违法银行员工欺骗,往往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出现问题后,如果银行全部推到员工个人头上,拒不承担应有的管理责任,最终损害的是银行在全社会的公信力。” 刘俊海教授表示。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6 15:40:01 +0800 CST  
中海油渤海外输原油疑泄漏 回应称正在调查
2013年04月17日 01:30 第一财经日报 我有话说
徐沛宇

国家海洋局4月15日公告,在河北乐亭、昌黎岸滩采集的油污样品有来自中海油的外输原油,对此,中海油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正在了解相关情况。

4月13~15日,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对河北乐亭、昌黎岸滩采集的7份油污样品进行了检测鉴定。油指纹分析结果表明,其中4份采自曹妃甸西坑坨岛和浅水湾浴场的油污样品油指纹,与中海油天津分公司渤南油气田群“渤海友谊号”FPSO(浮式储油卸油装置,可对原油进行初步加工并储存)外输油样(指海上油田产出原油混合后通过油轮运输的样品)油指纹基本一致;其他3份样品为燃料油。

乐亭县水产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昨天对本报记者说,该县海域在10天前就开始出现油污,直到现在油污也没有减少,“根据我多年的经验,那些油污应该是原油,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也一直没见到有人去清理。”他说。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11、12、13日连续三天都发布了山东长岛的油污鉴定报告,均未发现有来自渤海海上油田的原油。而该局15日发布的报告,则证实了有来自中海油天津分公司渤南油气田群“渤海友谊号”FPSO的外输油样。同时,该报告还指出,渤海的油田群石油勘探开发作业未发生溢油。

对此,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公司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未发现渤海油田发生溢油;针对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4月15日发布的消息,公司正在了解外输油轮的情况。

据了解,中海油的“渤海友谊号”FPSO建造于1989年,由中海油生产研究中心、中船工业集团第七○八研究所设计,沪东中华造船集团制造,它集原油加工、海上油库、海上卸油终端、海上电站热站、海上直升机场、海上宾馆等多功能为一体。1996年起,该装置被闲置,2003年开始对其进行近一年的大修,2004年7月15日再次投入使用。

中国石油(8.51,-0.02,-0.23%)大学教授高德利对本报记者介绍说,FPSO是海上石油开采的常用装置,就像运输和加工原油的一艘船,使用时间较长的FPSO由于管线老化等原因发生泄漏是有可能的。

“渤海友谊号”FPSO到底是否发生泄漏?如果发生泄漏,其泄漏的原油量有多少?中海油对此均未作出回应。“中海油有信息公开的责任,他们直到现在还回应正在了解,显示其信息公开速度还比较缓慢。”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本报记者说。

马军表示,2010年,渤海的陆源石油污染物共排放了329.4吨,而渤海属于半封闭的海湾,自净能力差,所以综合来看,渤海的污染程度是中国各海域中最高的。此外,渤海近两年由于海上石油开采和运输产生的原油污染正在逐渐增加,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此领域的监管。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7 13:56:44 +0800 CST  
南方食品豆粉被指含转基因成分 消费者知情权受阻
2013年04月17日 18:01 21世纪网 我有话说(148人参与)
21世纪网讯 关于转基因农作物的争论从未停止,各类食品中隐含的转基因成份却令人担忧。

根据NGO组织绿色和平2012年所做的食品转基因检测,其从乐购超市北京大成东店购买的三种豆奶粉被查出存在转基因大豆成份。其中,首创上市公司给股民派发实物分红先例的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食品(13.87,0.05,0.36%)”)旗下的产品 “榜上有名”。

事实上,关于转基因农作物的利弊以及安全性等问题,外界一直存有争议。而目前,由于我国政策制定的落后,在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上存在着不少的漏洞可钻。这种漏洞使人们对于自己吃到的是否是转基因食品很难知晓。

图:北京乐购超市大成东店仍在销售的自营豆奶粉。
非法转基因检出率达7.9%

2012年,绿色和平针对北京、湖北、安徽、广东、四川、江苏、福建和浙江市面上可能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大米、米粉、婴儿食品、大豆、豆制品及速冻食品进行随机取样,共购买76份样品,并送至第三方实验室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9份样本呈阳性,其中6份样本含转基因水稻成分。也就是说,非法转基因成分污染的检出率达到7.9%。

据悉,绿色和平检出的问题样本分别为:取自湖北武汉和安徽六安的4份大米样本检出转基因成分,并确认为Bt63转基因水稻;取自广东的2份米粉样本检出转基因成分,并确认为KMD1(克螟稻)转基因水稻;来自北京的3份豆奶粉检出转基因大豆成分,并确认为Roundup ready转基因大豆。

据悉,上述三种豆奶粉分别是乐购维他豆奶粉,批号为2011/12/19,制造商为常州新区怡泰食品有限公司;维真维他型加钙豆奶粉,批号为2012.10.12,制造商为江苏统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南方纯豆粉批号为201108138326N,制造商为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经理助理俞江丽向21世纪网介绍,以上三种品牌的豆奶粉的检测结果为“35s、NOS、RR阳性”。也就是说,此批次的豆奶原料用的是孟山都抗除草剂转基因大豆。

在上述被检测出存在转基因成分的产品中,南方纯豆粉颇为引人注目,其“大东家”就是近期首创上市公司给股民派发实物分红先例而备受关注的南方食品。

在南方食品公布的2012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于子公司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食品业务。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为分别1.68亿元、1730.11万元。

俞江丽进一步对21世纪网表示,绿色和平在拿到检测结果后,在去年5月份已与厂家进行了沟通。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做出了“不使用转基因大豆作为原材料”的承诺,以及承诺会对供应量进行整治并加强监管;而江苏统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在几次沟通后都没有给出积极的回应。

不过南方食品承诺后是否继续使用转基因大豆,绿色和平表示并没有跟踪,不了解后续情况。


政策滞后

2013年3月底,21世纪网走访乐购超市北京大成东店时发现,南方纯豆粉与江苏统业食品保健有限公司的维真维他型加钙豆奶粉均已难觅踪迹,而在网络购物平台“1号店”上,南方纯豆粉仍有销售。

目前,在乐购超市货架上仍在销售的是乐购维他豆奶粉,不过其外包装上并无转基因产品的标识。[page]

早在2002年7月起实施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规定,食品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要在明显位置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转基因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注“本品转XX食物基因,对XX食物过敏者注意”。散装的也要在价签或另行设置的告示牌上标注。

那么,这些生产厂家到底知不知道产品存在转基因成份?

对此,俞江丽分析认为,不排除厂家故意不标识,但还有一种可能性是转基因污染了原材料市场,所以厂家也并不知情。

“不管是卫生方面还是食品原材料方面,厂家都有责任对原材料进行管控并且检测转基因成份,只是有些厂家并不按要求去检测。”俞江丽对21世纪网表示。

此外,对于转基因的信息,目前普通消费者掌握的知情权相对滞后。

就我国而言,对于转基因产品的标识管理办法,实际上还要追溯到2002年。当时出台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对于转基因的标识政策规定,需要标识的生物目录为大豆、玉米、油菜、棉花以及番茄,被外界统称为“五大类十七种”。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此上述《管理办法》已经跟不上我国转基因研究的步伐。

俞江丽对21世纪网表示:“我们政策的制定比较滞后,比如对于现在在华南地区被批准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木瓜,并不在上述五大类里,所以可以不做标识。但这种标识上的漏洞,使人们对于自己吃到的是否是转基因食品很难知晓。”(21世纪网 戴闰秒陆晓辉[email protected]@21cbh.com)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7 21:51:01 +0800 CST  
转基因240亿经费或打水漂 实验室稻米流向市场
2013年04月18日 23:07 21世纪网 我有话说(6652人参与)
核心提示:在国家未批准商业化的前提下,本应在实验室环节存在的转基因大米已经在市场的流通渠道中出现,悄然威胁人们的餐桌。

21世纪网讯 2008年,中国批准了总金额高达200多亿人民币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资金,旨在发展本国的转基因技术。然而,面对着跨国公司的专利垄断,这些投入或许将“打水漂”。

根据绿色和平近日发布的调研报告,目前我国的转基因研究都是基于孟山都等国外企业核心专利的基础之上,而孟山都每两、三年就会对其核心专利进行专利保护延长。

“专利的问题是无解的。类似于孟山都这样的机构是转基因的绝对控制者,包括学术和政治上的操控。”绿色和平农业项目部主任俞江丽向21世纪网表示。

这意味着,无论外界做怎样的努力,转基因的专利壁垒都难以被攻破,而一旦商业化之后,我国要交给国外企业与机构巨额的专利使用费。

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机构的监管不力,转基因作物已经被有意无意的使用在食品当中(详情见21世纪网独家报道《南方食品(13.66,-0.09,-0.65%)豆粉被爆含转基因政策滞后知情权受阻》。更重要的是,在国家未批准商业化的前提下,本应在实验室环节存在的转基因大米已经在市场的流通渠道中出现,悄然威胁人们的餐桌。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浙江省出口欧盟米制品中的转基因阳性检出率高达17.2%。


专利之网

在转基因作物的研发过程中,中国政府一直强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2008年,我国批准了总金额高达200多亿人民币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资金,旨在发展本国的转基因技术。

但是,目前我们所有的转基因研究都是建立在国外核心专利的基础之上,如果想要使转基因商业化,国外掌握的“专利使用权”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一旦转基因作物涉及到国外专利,将逃不开“专利网络”的控制,其影响将远远超出20年的专利保护期。

以我国最著名的转基因产品“克螟稻”为例。“克螟稻”研究是由浙江农业大学(现浙江大学)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植物保护系,以及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生化系农业生物技术实验室共同完成,对二化螟、三化螟等鳞翅目害虫具有抗性。

不过,根据绿色和平的报告,有10项国外专利与“克螟稻”相关,此外还有文献中没有提到的研发过程中所用方法等。因此,如将所有相关的基因、元件、技术和方法等都列出,那么该转基因水稻涉及到的专利可能达12项以上,均被国外生物技术公司包括孟山都、先正达、先锋等持有。

根据在转基因研究中广泛认可的《材料转移协议》的规定,基因或者转基因植物用于科研时可无偿使用,若希望用于商业目的,则需在商业化之前进行一次谈判并签署一份特别的协议以确保材料提供方能够获得经济利益。这就是说,如果将“克螟稻”转为商用,那么最大受益者之一将是国外专利持有机构。

更重要的是,所谓的“20年专利使用期”在转基因领域得到了规避。

据悉,孟山都每两、三年就会对其核心专利进行专利保护延长,而延长的手段主要是对基因序列进行小范围改动和修饰,变为“新”专利。以核心专利US6,017,534为例,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核心专利US6,017,534所涉及的5个Bt蛋白,而要实现对该专利所有权的延期,孟山都只需在“新”专利中使用略微更改甚至完全一样的蛋白即可。

绿色和平的研报表示:专利保护的有效期远远不止20年,每一粒转基因水稻种子,也远远不只涉及到一两项专利,期待以专利过期来保障自主知识产权只能是一厢情愿。对于中国来说,一旦受到了国外专利的控制,就会逃不出专利的陷阱,将长期受制与人。

“专利的问题是无解的,类似于孟山都这样的机构是转基因的绝对控制者。”俞江丽对21世纪网表示。

地下流通

花费巨资研发的转基因技术尚未突破国外的专利枷锁,然而研发过程中带来的问题却已在流通环节显现。

目前大量的非法转基因稻种、水稻和转基因大米已在种子市场、田间和产品中出现。

环境保护部生物多样性研究首席专家薛达元表示:“前几年曾经在湖北进行过转基因水稻的实验性种植,当时管理没有跟上,像转基因种子就没有限制,什么人都可以买到。

由于涉及转基因技术的科研单位监管不力,操作规程控制松懈、后续监管不到位,转基因大米开始威胁人们的餐桌。

2009年初,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动植检实验室就曾在浙江省出口欧盟米制品中多次检出转基因成分。当时的数据显示,2009年10月份到2010年4月份的转基因阳性检出率高达17.2%,检出的转基因成分为克螟稻的可能性较高。

2011年的12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中国出口大米制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采取紧急措施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欧盟27国将对中国25种米制品采取强制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采取退货和销毁处理措施。

而根据绿色和平2012年的食品转基因检测结果显示,转基因大米产地多集中在安徽省,尤其是六安市寿县。其中,六安寿县的散称丰良优大米,安徽省寿县周寨米面有限公司的周寨精制大米,安徽省寿县周寨米面有限公司的丝苗米均被检测出含转基因成分。

对于目前种植和流通环节中的乱象,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仍显不足。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转基因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了多部门合作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不过,当具体到各地方农业厅之后,其效果便大打折扣。

“各省农业厅是转基因的主要监管单位,不过由于资源有限或重视程度不够,监管就显得不足,这也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问题存在。”俞江丽对21世纪网表示。(21世纪网 戴闰秒 陆晓辉)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9 11:10:38 +0800 CST  
延伸阅读:

转基因技术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的性状的可遗传的修饰,这一技术称之为转基因技术(Transgene technology)。人们常说的"遗传工程"、"基因工程"、"遗传转化"均为转基因的同义词。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在媒体上常被称为"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2012年8月30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向媒体披露美国塔夫茨大学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该大学已经承认。


转基因大米是通过人为改变大米的基因使其拥有更好的性状的一种稻子结出来的大米。一般如果不加以标记的话,是很难区别的。 它可能是更具有抗涝、抗旱、抗虫害等性质,这些对人体应该说是无害的,也可能是增加了大米里的蛋白质含量等,这些对人则是有益的。在个别大鼠实验中,部分品种的转基因玉米会造成大鼠的不育症和肝脏病变,从而导致若干民间科研和环保团体质疑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然而,目前没有充分的理论根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

转基因食品的优缺点

优点:

1.解决粮食短缺问题。

2.减少农药使用,避免环境污染。

3.节省生产成本,降低食物售价。

4.增加食物营养,提高附加价值。

5.增加食物种类,提升食物品质。

6.促进生产效率,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缺点:

1.可能对蝴蝶等昆虫造成伤害。

2.可能影响周边的植物的生长。

3.可能使昆虫或病菌在演化中增加抵抗力,或产生新的物种,之后一样有可能会伤害作物。

安全性评估:

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目前国际上没有统一说法,争论的重点应在转基因食物是否会产生毒素、是否可通过DNA蛋白质过敏反应、是否影响抗生素耐性等方面。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19 11:39:42 +0800 CST  
使用信用卡注意了!“后三码”藏着掖着别露了
2013年04月20日08:40羊城晚报[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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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信用卡的各位兄弟姐妹们,要注意啦!别以为做到卡不离手、密码不外泄就完全安全了,因为即使这样,信用卡仍有可能被盗刷。信用卡的使用方式中有种叫“无卡支付”,或者叫“无卡无密支付”,只需要提供卡号和信用卡背面三位数的验证码(CVV,又称“后三码”)就能完成支付。由于如今虽然很多人使用着方便的信用卡支付,但是多数人其实对CVV码的保密意识相当薄弱,这就使得会被不法之徒利用,产生被盗刷的可能。
无卡无密也能消费
用过信用卡在某商旅网购买机票的人都应该知道:在该网上用信用卡消费无需输密码。记者登录该商旅网进行实操得到了确认:只要消费者提供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信用卡号、有效期、卡片背面签名栏末尾3位数验证码等这些信息,就能通过信用卡在该网上支付订机票等费用。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国内不少航空公司和订票网站的信用卡支付服务都无需输入密码,只要向网站提供卡号、有效期、验证码等信息,都可成功支付,因此信用卡卡号等相关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此类信息很容易被身边相识的“有心人”获得。
为何无需信用卡密码就能完成支付呢?关键就是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后三码”。据了解,信用卡的使用,分为“过卡交易”和“离线交易”两种。前者由持卡人持信用卡在商场、超市等POS机终端上刷卡、签字授权,然后完成交易。离线交易,则常见于持卡人预订酒店、机票,或者网上支付时,商家同样通过POS系统,提供信用卡账号及其后三码,即可完成交易。
所谓的后三码,是一串卡片背面的末3位数字,此码经过发卡银行的编码规则和加密算法生成。在支付过程中,如果商家将后三码提供给银行,银行会默认为商家取得持卡人授权,从而允许进行交易。
国际惯例是信用卡不设密
无需输密码即能支付,引起了消费者的安全顾虑。记者查询看到,银行虽然鼓励用户进行持卡消费,但是却没有尽到警示性提示的责任。在用户办理信用卡时,相关的资料上都没有任何介绍性、警示性文字涉及后三码。比如,记者在某大型银行的官网上看到一段对客户的安全提示是这样描述的:网上银行的安全是由客户和银行共同维护来实现的。网上银行业务的数据传输采用先进的多重加密技术,所有数据均经过加密在网上传输,安全可靠。运用数字签名技术和基于证书的强加密通讯管道,确保客户身份认证和数据传输以及密码输入的安全。黑客突破银行系统的难度较大,所以多数金融网络犯罪选择从客户入手,盗取或骗取账号和密码信息。因此,个人账号和密码的保管更依赖您的安全风险意识和正确操作行为。从这段提示看来,银行对其用以维护网银业务安全的技术颇有信心,强调更多的是持卡人自身对保管账号、密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
信用卡本来就是从国外引进的事物,按照国际上的惯例,信用卡消费时一般都不需输入密码。在美国等国家,不论是过卡交易还是离线交易,交易凭证都是持卡人签字或后三码,因此国外持卡人对后三码的保护意识相当强。而国内的银行甚至会建议持卡人给信用卡设置密码,却不向用户告知后三码的重要性,但同时又支持后三码的离线无卡交易。
支招:
如何看牢信用卡?
记者从某银行中层处获悉,其实从专业的角度来说,信用卡一般是不应该设置密码的,因为有些磁条卡,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被破解密码的。而且,一旦发生盗刷事件,没有设置信用卡的持卡人只要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举报(具体时间每家银行规定不同),那所盗刷的金额就由银行来负责,但是若是设置了密码的信用卡,持卡人则需要向银行举证证明自己的消费金额是被盗刷的才能索赔,但通常这个举证程序是非常复杂和艰难的。
此外,不要错误地认为印在信用卡上的信息即是可以公开的,特别是信用卡背面的三位数字验证码(即CVV),它们具有密码性质的功能。最好将信用卡背面的这三位验证码(后三码)背熟,然后将其抹去或用方便的胶布盖住,防止信息外泄。
再者,尽量绑定相应的手机提示功能。不要轻易将信用卡信息透露给他人,身份证与信用卡应尽量分开存放。比如:在外刷卡时,不要嫌麻烦将信用卡交给店员拿去结账,防止“别有用心”者借机取得信用卡上的相关信息,不要让信用卡远离自己的视线范围。该中层还提醒到,持卡人可给信用卡设置消费金额短信提醒,可以在第一时间知晓卡内金额变化,如有异常马上致电银行或警方。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20 09:26:45 +0800 CST  
乐亭发现40华里油污带 相关部门称调查取证难
2013年04月21日 05:40 京华时报 微博 我有话说(14人参与)
据新华社电河北省乐亭县19日透露,当地海域近期出现了蔓延约40华里的油污带,不少海参养殖户遭受打击。时隔半月有余,油污带的来源仍是一个谜。一些养殖户认为:有关部门调查进展缓慢,“不明油污”敲响“维权乏力”警钟。

一些养殖户说,油污引起的后果仍在加剧,有关部门应迅速展开调查,弄清油污来源、污染面积、损失情况,给当地养殖户一个说法。

据乐亭县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说,春季是海参大量上市的季节,早在3月底他就发现乐亭海域养殖的海产品出现异常死亡,随后就在附近海域发现油污,油污呈固体状,蔓延约40华里,现在从海里捞出来的海参都有股油味,损失越来越严重了。

2011年的“康菲溢油事故”曾给乐亭县当地水产养殖户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新出现的油污再度让渔民感到担心,怀疑为溢油所致。

然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环保处发布的油污样品鉴定结果显示,结合渤海溢油卫星遥感监测、海监船舶飞机巡航监视、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海上石油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监视结果,渤海油田群石油勘探开发作业未发生溢油,海上油气生产设施运转正常。可能的泄漏原因是油轮泄漏。

目前,乐亭县海洋局、水产局等部门正在对油污的影响进行调查。然而,据乐亭县海洋局海监大队队长高学兵对媒体说,由于县一级海洋环境监管部门力量薄弱,他们要重点监视当地150多公里海岸线,人员、车辆包括取证设备比较少,目前进展缓慢。乐亭县水产中心一位负责人说,由于没有抗风浪的大船,他们只能在海滩上取证,无法核查深海里的污染状况,比如污染的范围、面积、影响等确切数据。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21 10:41:23 +0800 CST  
国务院:各单位和团体未经批准暂不要前往灾区
芦山7.0级地震新京报 [微博] 温薷2013-04-22 03:50我要分享 428

4月21日上午,荥经县通往芦山县的路边,志愿者打出告示,提醒社会车辆不要进入灾区,为救援车辆让行。A18-A19版摄影 新京报特派震区记者 吴江

4月21日上午,雅安市郊外,交警劝说前来救灾的志愿者车辆返回。

4月21日下午,车辆拥堵在318国道雅安市区街道上。

国务院:单位团体未经批准暂不进灾区
时长:4'30''
来源:央视网
地震后36小时,雅安灾区的道路仍是不畅通。
最拥堵的时间是地震当天,地震后周围大量社会车辆涌进芦山县城,一时间狭窄的芦山县城就达到“饱和”,导致救援、救护车进不去也下不来。
交通拥堵的原因包括塌方导致雅安通往芦山县的318国道交通中断;唯一一条通往芦山的道路须经过绕道荥经的山路,大型车辆在盘山路上拐弯就会造成双向拥堵;前期社会车辆无序进入灾区等。
面对这种情况,交通部门在地震后12小时打通318国道,并连续3次发布交通管制信息严禁社会车辆进入灾区,保障生命绿色通道畅通。
汶川地震5周年,芦山地震再次考验重大灾难的应急处置问题。
“20公里我们开了5小时。”昨日,从芦山县回到成都的志愿者唐近秋对灾后第一天最大的感受就是堵车。
他前天本是与朋友一起在雅安游玩,地震后他们开车第一时间赶到芦山。去时耗时约5小时,回来花费了10个小时。
震后,四川雅安到芦山县最近的318国道交通中断,经荥经县绕道进入芦山县的一条双向山路成为唯一的救援通道。
这条路在地震后中午即开始堵车,一直持续到昨日凌晨5时许,交通才得到缓解。
伤者堵在路上
“正好离得比较近,就想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昨天,唐近秋告诉记者,地震发生后,20日上午他们开车跟在军车后面,前面有推土机开路。
他们上午10点出发,到芦山县时已是下午3点。
一路上,他们发现前面还排着很多大型机械车辆和军车,走走停停,4个小时走完了60多公里山路。
唐近秋当晚又乘车赶往成都,回程的路却没有来时的路好走。
“停十分钟向前挪一步。”唐近秋说,他们到芦山县后在县医院帮忙,但大部分伤员还没有送到那里,他们就在县城陪媒体朋友拍了视频,当晚赶回成都播出。
他们晚上7点出发,从芦山县到荥经县20多公里的路走了5个多小时。
唐近秋说,一路上遇到很多大型机械车辆,这些车辆在山路拐弯的时候,就会造成双向拥堵。另外,在一些塌方的路段,也是单边放行。
“我们后面就跟着一辆救护车。”唐说,他听救护车司机说,车上有一位中年妇女,骨折很严重,要转到雅安治疗。
这辆救护车也跟着他们的车辆走了5个多小时才到达荥经县。
这条路拥堵的情况持续到昨日上午12时。
汪洋下车步行
北川羌族自治县医院医生何俊林说,从昨日早上6点到9点,只是前进了数十米。同样连夜驰援的陕西蓝天救援队更是从20日晚上被堵到昨日上午。
一位医生说:“我们真的很着急,因为黄金救援时间仅有72个小时,而现在只能被堵在这里,一事无成。”
地震当晚8时许,网友“狮子座是不怕孤独的”说,“目前我们在天全兴业乡,伏龙桥段,我们后面几辆救护车叫了几个小时了,还不通畅。希望别来车了,伤员需要时间!”
据了解,昨日下午,在前往宝兴县方向,虽然道路已通,但由于车流量太大,道路拥堵。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被堵在路上动弹不得,只能下车步行。他下令四川管重庆借用警用摩托车疏导灾区道路。
昨日中午,新京报记者在雅安通向芦山县的318国道看到,车辆排队达到7公里。北京应急救援基金救援队、北京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决定徒步从雅安城区到芦山县城,据当地居民介绍,这段距离约60公里。
此外,荥经县前往芦山县的道路也在拥堵中,救援和电力保障车辆均无法通行。昨日中午,荥经县是绕道通往芦山灾区的通道,记者在此被堵3个多小时。
“私家车不要前往”
地震后,很多社会车辆涌向灾区。
新希望乳业公司员工肖代荣说,他们在地震后第一时间拉着5000多件牛奶分赴邛崃和芦山县。
他们从雅安到芦山县的车队是晚上8点30分出发,当时雅安通向芦山县的318国道已修通,他们并没有经历太大的拥堵,耗时2个多小时就赶到芦山县城。
另外还有很多企业第一时间赶赴灾区。
地震当天,还有汶川县几十辆出租车组成的爱心车队,他们称“知恩报恩”,满载着生活物品向芦山县进发。
微博上,很多爱心人士和公益组织纷纷发布消息,地震后他们立即派出救援小组和物资,在微博、微信上构建起救援平台。
昨日,中国国际救援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很多社会车辆参与爱心救援导致灾区交通非常拥堵。
另据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很多从芦山县返回的私家车辆,是造成堵车的主要原因,经记者询问得知,他们都是自发运送救灾物资到芦山县后返回的。
地震后,微博上很多网友呼吁社会车辆暂停前往灾区。
昨日,有志愿者在灾区打出告示牌,建议为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请求社会车辆及非专业救援人员不要进入灾区。
20日21:50,有媒体记者在微博上写道,“短短30公里的路,走了8个小时,许多伤员快不行了……私家车救援请不要前往。消防车和战士都无法前往救援”。
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蔡竞也表示,不提倡个人自行前往灾区救援救治,希望大家理解支持。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22 10:01:42 +0800 CST  
生命通道畅通
面对大量的社会救援物资,地震当天,雅安市已组建救援物资接收点,各地资助的救援物资统一安排在雅安市多营镇,而后再统一由物流公司分发到灾区,但仍有一些救援车辆选择直接向灾区发放物资。
记者在多营镇看到,雅安通往多营的路上拥堵严重,各地志愿者和救援物资接应都在这里,绵延几公里的车辆堵在高速路口,有老板自发给驾驶员发放盒饭。
面对大量的社会救援车辆,四川省交警部门连续发布公告,呼吁大家不要盲目赶赴灾区。
新京报记者昨日在芦山县看到,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挤满整个芦山县,目前这个县城里面已经“饱和”,国家部委设立的临时指挥部一家紧挨一家。
昨日下午,四川当地一名记者堵在荥经县无法到达芦山县,他说,因为灾区交通拥堵,交通压力非常大,为了留出救援通道和生命通道,新闻中心已暂不发放采访证。
昨日,负责向外运送伤员的志愿者李先生说,救护车主要通过318国道从芦山往外运输伤员,途经成雅高速,京昆高速往外运输,生命通道一直是通的。但地震当晚,他从雅安到芦山的路上堵车就很严重,主要是社会车辆太多,当晚就开始交通管制,限制社会车辆进入芦山县城。
李先生了解认为,实行交通管制,一些社会车辆和社会的物资车辆无法进入从而拥堵,他建议社会车辆不要去。
昨日,现场一名交警说,地震当天前往灾区的车辆太多,这些车辆导致芦山的道路全部被堵,芦山县城变成了一个大的停车场,车辆无法进出。
“因各路救援盲目涌往灾区方向,现雅安地区道路拥堵,伤者出不来,救援进不去。”昨天,央视等媒体都在集中呼吁理性救援,不要让拥堵造成救援悲剧,
■ 灾区拥堵时间轴
4月20日
●10:00:永丰立交前往成雅高速车辆拥挤,排队慢行。成雅高速绿色通道已形成。成雅高速交警提醒,民用车道封闭,请市民不要前往,为救援车辆留下车道。
●11:47:G5京昆高速雅西段(雅西高速)正常放行。
●12:57:国道318线、省道211线 甘孜州境内路段 实行交通管制。
●10:20:成雅高速车流量大,民用车道关闭,“给生命通道让行”。
●16:30:四川交警呼吁,不要盲目赶赴灾区,恳请社会车辆让行前往灾区救援的部队军车、专业救援队伍车辆。
●18:50: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管制通告第一号,灾区所有道路管制,时间从2013年4月20日至抢险救灾任务完成止,社会车辆绕行。
4月21日
●01:28:四川省一级交通部门下达命令,救援之外的所有其他车辆停止进入,包括各类物资运输车辆进入也被停止。
●10:10:公安部交管局紧急提示,灾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请公司企业和个人不要自行驾车前往灾区送物资。
●13:10: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再发交通管制信息,道路压力非常大,所有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自行前往灾区。
●16:10:四川往宝兴方向道路拥堵,汪洋下车步行前往,并下令用警用摩托车疏导。
●18:35:国办发通知,要求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各单位团体未经允许暂不进入灾区。
●19:30: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交通管制通告第三号,所有救灾物资实行第三地转运的方法,所有运输救灾物资车辆服从交警指挥,严禁擅自驶往灾区。
(根据四川交广等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官方微博整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22 10:09:53 +0800 CST  
老百姓为什么会无序救援?老百姓对红会不放心是一方面,普通老百姓也确实想帮些忙啊。政府不允许NGO组织存在,如果可以有NGO组织存在,普通老百姓就可以组织起来,出力了。该上机械上机械,该送医送药,送医送药,该出特殊技能人才救援,特殊人才上,该送各种物质,集中发送各种物质,就不会这么无序。

就比如送物资,灾区确实需要物质,但是大家蜂拥去送,可能过量,各运输车辆本身效率也都不高,还会堵路。如果有组织,按照需求分批集中送过去,效果就会好很多了。但是没有组织啊,政府不允许民间成立组织,所以大家只能自己去。对于这种情况,最重要是要允许民间自发组织起来,成立各种长期稳定的地震救援民间机构。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22 10:16:02 +0800 CST  
消法修改拟强化消协作用 公益诉讼列入其中
2013年04月23日 19:25 新华网 我有话说
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常志鹏、崔清新)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根据草案规定,新增的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包括: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合理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草案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与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相衔接。修改后的民诉法首次明确了“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23 19:57:43 +0800 CST  
网购有望七日内无条件退货 消费者有后悔权
2013年04月24日 07:27 北京青年报 我有话说(4人参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年来将首次修改 昨日修正案草案进入审议程序———

“如果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自收到商品之日七日内无条件退货。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做出上述规定。现行的消法已经实施近20年,如今,这部法律的修改终于进入实质阶段。”

关键词·规范网购

消费者网购有“后悔权”

现行消法中,对网络、电视、电话等新型购物方式没有明确的约束。

针对网络购物中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草案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从事证券、保险、银行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真实、必要的信息。”

草案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七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草案规定,当网络交易平台上的销售者、服务者不再利用该平台时,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网购七天后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可以有效防止消费者“冲动购物”。“网上只能看到图片,消费者点点鼠标就能买到东西。如果消费者在商家的促销手段影响下,一时冲动而交款购买了巨额的商品或者服务,之后如果退货或者退款不成的话,他下一次再购物的时候就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了。”刘俊海表示,草案给消费者一定的“后悔权”。

关键词·三包


草案明确规定“三包”期限

据中消协统计,2012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约54.3万件,其中一半是有关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案件。现行消法中并没有明确“三包”的期限。

草案中明确规定了“三包”期限:“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解读——

刘俊海认为,草案规定的“新三包”更加细化经营者退货、换货、修理等义务。“明确规定‘三包’时间,就理清了什么时候可以换、什么时候可以退,这样可以减少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


商家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前期调研时发现,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目前普遍困扰消费者的一个难题。有的经营者非法收集、泄露消费者身份号码、收入状况、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有的甚至出卖这些信息牟利。

为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草案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

对比现行消法,草案在保护消费者信息方面增加一条新规:“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经营者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解读——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并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此外,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关键词·欺诈赔偿


赔偿金额加倍 最低500元

现行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有的地方、部门和律师提出,这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额过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后认为,应该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

草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两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读——

过去对于价值小的商品,即便消费者索赔成功,赔偿金额也有限,客观上助长了经营者的制假售假行为,将增加赔偿的金额定为最低500元,有利于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

关键词·举证难


购车出现瑕疵 纠纷由卖家举证

举证难是维权难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消费者维权中“举证难”问题,草案新增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解读——

刘俊海认为,汽车、家电等耐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掌握的信息一定没有经营者全面,让消费者举证的难度很大。“占有信息多的经营者应该承担举证义务,这体现了契约正义的精神。”刘俊海估计,草案的这项规定可以提高消费者质量投诉的成功率。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24 12:36:38 +0800 CST  
乘客空中打手机航班被迫复飞 肇事者被警方带走
2013年04月25日07:49东方早报[微博]李萌我要评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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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空中打手机航班被迫停飞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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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申城事

4月23日,因为一名乘客在客机降落时用手机打电话,东航MU2641航班被迫复飞。该航班安全降落在温州机场后,打手机的乘客被警方带走。
手机让MU2641复飞
本月23日,网名为“欢乐的云端之上”的一位民航飞行员通过微博报料,13日下午,东航从长沙飞往温州的MU2641航班在降落过程中,一名旅客掏出手机接电话。据该飞行员描述,这一行为导致飞机上的导航设备受到严重干扰,造成航班近落地过程不稳定。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机组及时拉升复飞。
东航方面事后证实,确实是手机干扰了该航班降落。
这一事件通过微博发布后,立即引来千余条跟帖评论。一些在微博上实名认证的飞行员反复强调,根据中国民航规定,飞行过程中,机上人员不得使用移动电子通讯设备。“欢乐的云端之上”提及,即便是国外少数安装了特殊机载设备,允许使用手机的航空公司,其安全演示中也明确,在起飞和降落阶段,要求旅客必须关机。
飞行模式也不安全
这并不是手机第一次影响到民航客机的安全。
美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禁止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美国航空宇航局的““飞行安全报告系统”曾接到报告,一架波音737客机在一次着陆时,定位器突然发生大幅度偏转,到机长发现时,飞机已偏离航线1英里,非常危险。在报告中,这位机长非常肯定地说,客舱有手机或类似设备干扰了定位器。
此前一段时间,关于飞机上能否使用手机的争论在一些论坛和航空专业网站上非常激烈,一方是飞行员、空乘人员和部分乘客集体强调,从飞机向跑道滑行至降落滑行到停机坪,均不得打开手机,即使是飞行模式也不行;另一方则是部分乘客认为飞机上可以用手机,至少可以使用设为飞行模式的手机,因为国外有个别航空公司允许在正式飞行中打开手机。
现在,东航这一复飞事件也证明了空中用手机,确实会危害到飞行安全。昨日,不少网民表示,以后乘飞机一定关闭手机。
根据中国《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如果出现飞机仍在滑行旅客便打开手机等情况,该旅客的扰乱行为将被口头制止,不听劝告的将会被移送当地机场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调查结束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方航空培训部员工曾强调,飞行中将手机调至飞行模式也不行。试验表明,只要手机是打开的,即使是在飞行模式,依会有无线电信号。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4-25 09:21:50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评论数:176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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