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温州不买房进班房事件继续发酵:业主集体起诉
2013年05月18日 00:24 华夏时报 我有话说(1676人参与)
质疑开发商资质

本报记者 应辽产 温州报道

温州楼市泡沫破裂的遗祸正在慢慢发酵。

去年12月,一则“不买房进班房”的新闻在温州不胫而走。事情的起因是温州市民丁见新于2011年8月购买永嘉县城区“铂晶嘉园”一套公寓房,后因房价大跌故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败诉。后开发商亦诉丁见新要求履约,丁再次败诉。于是丁见新因拒不执行判决被县法院司法拘留15天。

该事件发生后引起广泛关注,有媒体甚至将其解读为“温州司法介入欲阻退房潮”。时隔半年,事件继续升温。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丁见新等40多位业主以永嘉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具备开发“铂晶嘉园”的资质为由,提起了行政诉讼,永嘉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同时被起诉。

不履约进“班房”

位于温州永嘉县东瓯街道礁下村的“铂晶嘉园”,2011年8月开盘,开发商为永嘉中厦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永嘉中厦),开盘时均价1.9万元/平方米,开盘当天439套房子全部告罄。当月,丁见新等购房者首付30%,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1年下半年,国家连续出台房产调控政策,温州楼市迅速降温。到了当年12月初,“铂晶嘉园”的平均单价已经下跌了1000多元/平方米,此后“铂晶嘉园”购房者要求退房或补偿差价。

永嘉中厦副总经理柳海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当时提出,前来办理房屋按揭的业主可以享受减免总房价2万元的优惠,但部分业主不同意。

2012年1月,丁见新、厉晓勇作为购房者代表,以开发商资质不符、存在虚假宣传为由,向永嘉县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去年4月,丁、厉败诉。不久,开发商也起诉2人要求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4月,县法院判决《合同》有效,丁、厉须支付剩余房款。

永嘉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永嘉人民法院在2012年12月17日下午5点,依法决定对丁见新予以司法拘留15日。

此事发生后,给温州购房者带来巨大震撼。5月17日,丁见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仍愤愤不平,他说:“现在坚决要求退房。”

丁表示,4月27日,他已向温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县法院拘留行为违法向温州中院申请司法赔偿4.75万元,并要求县法院在全国性报纸赔礼道歉。

此前,永嘉县法院4月22日以来连续发出两份书面说明,表示法院作为居中裁判的司法部门,被动受理案件,并非主动介入,更非“欲阻退房潮”,而法院司法拘留丁见新是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但丁见新却对本报记者表示,至司法拘留时,他都没有收到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的判决书。

博弈升级

“铂晶嘉园”的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冲动,在丁见新被拘留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对于开发商来说,涨跌也是不可控。房价涨的时候,皆大欢喜,现在房价下跌了,业主也应自己来承担损失。”柳海滨说。

据丁见新透露,永嘉中厦已经起诉近20多名业主,要求业主们继续按合同履约。目前,除丁和厉有过判决书外,此后永嘉中厦起诉并已开庭的诉讼,法院至今都未出判决。

业主代理律师张仁指出,永嘉中厦公司存在虚假广告销售,宣称的是“铂金公馆”卖的却是“铂金嘉园”,另外该地块是被温州中厦公司拍走,作为另一独立主体的永嘉中厦公司在未受让该项目的前提下不能开发该地块,更严重的是永嘉中厦公司不具备开发18层以上项目的开发资质。

截至记者发稿时,“铂晶嘉园”仍有100多位业主没有按购房合同办按揭或支付房款,而丁见新等40多位业主以永嘉中厦公司不具备开发“铂晶嘉园”的资质为由,提起了行政诉讼,永嘉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同时被起诉。业主方要求判决确认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给永嘉中厦公司的“铂金公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浙规建字第10021600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业主代理律师、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仁对本报记者表示,落款为温州市建设局的温建房【2010】257号文件确认永嘉中厦公司开发资质等级为暂定资质,其中第三条规定,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范围限于开发建设面积15万平方米以内、层数18层(含18层)以下的建设项目。

开发资质标准之争

由此可见,“资质问题”成为业主们退房维权的重要理由。

永嘉住建局副局长周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永嘉中厦公司办理的手续流程没问题,都是合法的,其它不愿多说。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凡资金、人员等达到相应等级,而开发经营业绩未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可以按资质等级标准确定为暂定资质,发放暂定资质证书,暂定期限为两年。

柳海滨表示,部、省里有关法律法条对暂定资质没有层数的限制,而温州当时的建设局的一个通知(注:指温建房【2010】257号文件)规定,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范围限于开发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内、层数18层(含18层)以下的建设项目,这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是相冲突的。

柳海滨称,温州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暂定资质认定经历温州建设局、温州市环保局,再到现在的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暂定资质主要是针对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只要资金和技术力量具备,就可以暂定相对资质级别。

柳海滨向记者坦言:“我们刚开始要求温州住建局审批暂定资质为二级,但是没给批。”

一位业内不愿署名的人士介绍,温州有关暂定资质的规定从1996年出台后,一直没有变过。以前温州都是开发小高层,但现在公司都是开发大高层,但很多公司的资质却仍是暂定资质。

“对房地产公司开发暂定资质的理解各有不同,我理解是暂定资质可以暂定一、二、三级等,国家部委和省里也是这样规定。不能一概认为暂定就是最低一级,而是应该根据实际资金和技术力量来认定。”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本案的暂定文件是原温州市建设局发的,至于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他并不清楚。

不过,业主方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政府主管部门给永嘉中厦公司暂定资质中明文规定,该公司开发的楼盘不能超过18层,是正式发出去的文件,就该严格执行。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18 11:19:20 +0800 CST  
广州抽检餐企44%大米镉超标 称不便公布具体名单
2013年05月17日 05:39 南方都市报 微博 我有话说(2127人参与)

自动播放广州大米超四成镉超标(来源:广东电视台《广东早晨》)
南都讯 记者施诗 通讯员陈淑华 “问题大米”还在广州流通?近日广州对餐饮环节食品抽检,四成五的大米和米制品被检出镉超标。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3年第一季度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检测结果,总体合格率为92 .92%,其中米及米制品的合格率最低,仅为55 .56%,不合格项目即是“镉”。

据了解,此次广州市食药监共抽检广州市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共367批次,检验合格3 4 1批次,合格率为92.92%。其中抽检食品及其原料310批次,经检验合格2 8 7批次,合格率为92 .58%;抽检餐饮具57批次,经检验合格54批次,合格率为94.73%。

此次抽检米及米制品合格率最低,共抽检18批次,其中10批次合格,合格率为55 .56%,不合格的8批次原因都是镉含量超标。今年2月27日,南方日报报道湖南重金属镉超标大米流入广东市场,然而深粮集团表示问题大米已封存,未流入市场。

对于广州具体哪些餐饮单位的大米镉超标不合格,昨日广州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只公布数据,暂不便公布具体名单。

专家建议

多吃杂食避免镉中毒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称,杂交稻特别是超级稻存在着镉超标的风险。但是,城市居民由于购买市场稻米的随机性和食物结构的多样性,一般不会产生镉中毒问题。“我们讲的超级稻健康风险主要是针对就地消费的农民,也就是常年食用自己生产的稻米的农民。”既然杂交稻特别是超级稻存在着这种风险,那么,目前大多数市民都在食用这种水稻加工的米,应该如何避免通过食物链吸收过多的镉元素呢?

潘根兴建议,为降低食品中某些元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主动而广泛摄入各种食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人们应当更加“杂”地取食,“在无法立即消除大米中镉含量较高倾向的情况下,比如多吃些海产品、豆类产品、瓜子等含锌量较高的食品,以‘颉颃’食品中含量过多的镉,降低患病的危险。同时,南方人应该搭配多吃北方食品”。

(南方日报记者 马喜生 成希 晏磊)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18 12:56:50 +0800 CST  
@秋知落叶 860楼 2013-05-18 11:31:32
哈,LZ,你这是要多仇恨这个社会啊,办个网银吧,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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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O~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18 12:57:34 +0800 CST  
广州毒大米溯源:地方政府难对污染国企实行治理
2013年05月20日 01:28 人民网 我有话说(913人参与)
本次广州查获的湖南“镉米”均来自当地有色金属之乡;苏南土壤重金属污染亦催生问题水稻

王丹阳 林春挺 刘浪 王滋

伴随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广州食药监局”)挤牙膏式的通报,“毒大米”再度占据食品安全的舆论中心。

上周,广州食药监局公布食品抽检结果。千呼万唤之下,该部门公布了镉超标大米的产地,8批中有6批来自湖南,且均产自当地有色金属之乡。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产稻大省湖南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已到了亟待“还账治理”之时。当地正在攻关稻米镉污染削减及快速检测技术也从侧面证实了“鱼米之乡”遭遇“有色之乡”的环境隐患。

与此同时,本报记者获取的科研数据显示,江苏南部局部也陷入了土壤镉污染的困境。亦喜亦忧的是,当地政府治污已经从观感上改善了空气环境,只是在常年渗透、沉淀之下,隐蔽的土壤金属污染尚未引起一些农户的关注,其治理成效几何尚待观察。

被要求公开的信息

广州食药监局5月16日公布餐饮环节一季度食品抽检数据,在抽检的18批次米及米制品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是并未公布所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名单。

在外界对于信息公开的呼声下,广州食药监局17日晚公布了四家被检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的使用单位及其镉含量,但是仍旧没有公布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

又经历了一天的舆论拷问之后,18日晚,广州食药监局公布了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情况,其中来自湖南的大米有6批、来自东莞的有2批。

通报说,这些米及米制品的镉含量抽检,是在部分餐饮单位进行的针对性抽检时发现的,并不代表广州的整体情况。

新华社昨天发文追问称“官方对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则仍未公开”,同时援引广州市民的话称,“真话只说一半就等于是假话。”

“我们还要对此采取一些新的措施。”昨日,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一名官员告诉本报记者,自今年2月份被曝光存在“问题大米”以后,广东省委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对这些大米的去向进行排查。

而对于广东其他地方是否存在类似的情况,该官员拒绝透露更多的信息,称“很多工作都在进行中”。

今年2月份,一则“湖南万吨镉超标大米流向广东”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南方日报》报道称,2009年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购买的上万吨食用大米重金属含量超标,深粮集团只退了一百余吨湘潭大米,其他都被降价处理。对此,深粮集团公开表示报道不实,称确保从深粮层面“没有一粒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

根据卫生部的资料,大米是我国居民膳食镉的主要来源,控制大米镉含量几乎能控制我国居民二分之一的镉膳食暴露。

镉使人中毒的最通常路径是损坏肾功能,导致人体骨骼生长代谢受阻,从而引发骨骼的各种病变。

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部分,原卫生部去年底公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大米中的镉限量为0.2毫克/千克。有专家称,这一标准比世界各国标准严格。

鱼米之乡遭遇有色之乡

广州食药监局通报的超标大米批次分别来自湖南攸县和衡东县的厂家,这两个县分别位于湖南重工业城市株洲市和衡阳市,都是有色金属之乡。

株洲为全国闻名的重工业城市,不但是“中国电力机车之都”,而且是亚洲最大的有色金属冶炼基地。由此带来的一个后果是环境特别是重金属污染。由于株洲地处湘江中游,其对湘江的污染程度也引发了外界关注。

株洲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明确,到2015年,镉排放量削减30%以上。2010年,当地镉排放量控制在2吨以内。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株洲多年前便提出重金属污染治理一揽子措施,但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一个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很难对一些大型国企“开刀”。

4月下旬,本报记者在湖南最大的稻米市场兰溪米市了解到,这里多家米厂已停产关门,部分地区大米销量急降六成,米价大跌。

湖南一名官方人士称,有色金属之乡湖南的环境治理欠账太多,近年政府已经有所重视,但客观地看,这些治理只是止住或减少污染,原来几十年沉积下来的(污染),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消解。

据该人士称,现在政府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污染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状态,另一方面,湖南作为重要的稻米产销大省,假如真的让已污染土壤实行先治理再种植,那是不可想象的。

目前,“稻米镉污染削减及快速检测技术与装备研究”纳入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并通过中期评估。

湖南省地质研究所一名专家2008年曾致信湖南国土资源厅呼吁点出“毒大米”的危害。作为洞庭湖区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的参与者,他在给本报记者发来的信中称,举世闻名的鱼米之乡洞庭湖区所产之晚稻米如果真有相当比例超标,是异乎寻常的。

他认为,湖南重金属的污染程度可能并没有想象的严重,但呼吁政府对一些问题做出澄清。

关于大米污染,他说:“一是农业的点源受污染,比如说我这里有一个工厂,排出的污水含镉,这就是点源污染。”

“如果我们现在不采取措施,镉就会越积越多,土壤中的镉含量高,农作物中的镉含量也会更高,再到以后可能就不可收拾了。”他说。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0 10:30:23 +0800 CST  
苏南污染样本

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东北、西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六个地区县级以上市场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场售大米镉超标。潘根兴团队的研究还表明,中国稻米重金属污染以南方籼米为主,尤以湖南、江西等省份为烈。

今年4月份,有媒体报道称,国土资源部的一项公益性科研项目发现苏南局部地区也出现“镉米”。

这项由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承担的项目对苏锡常典型地区土地重金属污染进行了监测与防治研究。该研究院通报称,苏锡常地区自2005年至2011年这6年期间,其地表土壤中有37.5%的样点镉含量处于增长状态,一般增幅为平均每年0.03毫克/千克左右,最大达到平均每年0.2毫克/千克。

报告中的一段文字读来刺眼:离太湖不远处有一乡镇企业聚集地,当地有多家企业直接将排污口对准其厂外的河道,导致一条河流中河泥的镉含量高达1500毫克/千克以上,该地稻米的镉含量一般大于0.5毫克/千克。

“因使用该河水作为灌溉水,导致在该河流附近出现了上百亩的‘镉米’产地。”报告称。

“这还不算最严重的。”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晓蓉告诉本报记者。王晓蓉的团队担任了上述项目的后期修复试验研究。

该学院一名研究生参与了这个项目,在其样本监测数据表中,本报记者发现,最醒目的一处地块其土壤含镉量达到了18毫克/千克,而此地块就在江苏宜兴丁蜀镇。

“陶都”宜兴地处“包孕吴越”的太湖之滨,公开报道显示,2005年,当地发生过稻田污染。


丁蜀镇,是宜兴紫砂壶的主要产地,这里曾经有两三百家琉璃瓦厂,烟囱伫立全镇,放出煤烟。本报记者在当地采访了解到,在近三年间,丁蜀镇陆续关闭了烧炭的琉璃瓦企业。

浙江人袁宝明在丁蜀镇一座陶瓷厂的西北面承包了10亩土地经营大棚,他还记得三年前,眼前就有好几家琉璃瓦厂的烟囱,放出的黑烟落在大棚上,让他不敢开棚。

村民长期的反映催促着丁蜀镇乃至宜兴市加快整顿琉璃瓦厂,另外,丁蜀镇还关闭了全镇所有的锂电池厂。

“没有什么原因,就是为了保护环境,所以一刀切都关掉。”丁蜀镇政府环保科科长鲍至鹏对本报记者说。

然而,袁宝明并不知道,在他承包大棚的东面,南大环境学院监测到的样本土壤含镉量超过了18毫克/千克,而水稻含镉量为0.52毫克/千克。

琉璃瓦厂的关闭让袁宝明等农户直观地感受到了空气质量的改善,然而他们并不懂得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意义。5月下旬,他又将把成熟的小麦(2537,-19.00,-0.74%)运至附近的粮站。(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0 10:33:00 +0800 CST  
消保法修正案草案 买1个馒头受欺诈可获赔500
2013年05月20日07:20劳动报我要评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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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局长吴振国。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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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申城事

“消费欺诈,需两倍赔偿,最低赔偿五百元。按此原则,购买一个馒头如果遭遇了欺诈,也能获赔500元。”昨天,市工商局局长吴振国在2013民生访谈,在谈及正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时,吴振国表示,修正案将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消费者即使买了一个馒头,如果受到欺诈,将能获得5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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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转给经营者
“牛肉包用的究竟是不是牛肉,经营者有必要自证清白。”吴振国指出,从工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近年受理的投诉案件看,一半和商品、服务的质量有关,但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具备拿出证据的能力,违法经营者就可以借“谁质疑谁举证”这一理由,难住绝大多数消费者,从而规避了欺诈行为被发现的风险。
据介绍,已经公布的《消法》修正案草案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不再强调由消费者举证,而是将举证责任转给了经营者。市法学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表示,消费者是商品或服务的接受者,而并非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于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掌握程度本来就不够,加之一些“先进”的消费欺诈手段须靠技术手段才能揭露,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强调让相对弱势的消费者担负举证责任,有失公平。
除了强调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吴振国表示,市工商部门还将加大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一旦新的《消法》修正案的相关条款获得通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就要退一赔二,且至少赔500元。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两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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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将有“后悔期”
网购将有“后悔期”,部分商品在购买7天内将可无条件退货。吴振国指出,对网购等销售渠道部分商品无条件退货制度,这是新的《消法》修正案(草案)中的另一大亮点。
“目前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逐渐兴起,但消费者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图片、画面或者文字等选择商品,却难以辨别商品的真实性。”吴振国指出,据统计,2012年,市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14.3万件,其中申投诉约11.2万件、举报约3.1万件。在这11.2万件消费申投诉中,同互联网关系密切的网上购物、互联网服务、通讯产品、通信服务、快递服务、计算机等六大类的申投诉合计达4.3万件,占到总量的近4成,尤其是网上购物类的申投诉受理量在过去6年中增长了近20倍。
吴振国透露,针对此,新《消法》修正案(草案)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该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
“苹果”在华无特权
面对此前消费者关注度颇高的“苹果”手机存在系列“霸王条款”的问题,吴振国指出,“苹果”在中国并无特权,市工商部门将督促其全面履行最新维修条款。
“苹果售后服务条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吴振国指出,上海工商部门已在督促苹果公司整改方面做了不少努力。2012年8月份,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开展了苹果维修格式条款的清理规范工作,到今年3月份,条款修改工作已基本结束,苹果公司已将修改后的维修条款在其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从苹果公司修改的版本看,消费者重点关注的最高赔偿限额、检测费用承担以及零部件归属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吴振国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门一方面将督促苹果公司尽快全面履行最新版维修合同格式条款;另一方面,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电子企业开展电子产品合同格式条款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0 12:08:43 +0800 CST  
男子用秘方救治数百癌症病人 被指制售假药获刑十年2013年05月21日 00:33
来源:人民网 作者: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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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取保候审期间,倪海清接受记者采访。(郭芳 摄)

原标题:浙江金华治癌假药案追踪 假药,洗不掉的原罪

4月8日,在经历了漫长的煎熬之后,倪海清等来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对于倪海清和他的辩护律师黄振兴而言,这是一个意外的从重量刑结果。在此之前,倪海清因患肾癌晚期,被取保候审。因认定其肾癌已转为良性,符合收监条件,一审宣判当天,法院变更了对倪海清的强制措施,执行逮捕。

“这是一个悖论。法院此举等于证明了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不仅无害且有效地治疗了自己的癌症,但同时又认定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是假药,一审判决其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这本身就自相矛盾。” 黄振兴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激动地说。

当然,黄振兴忽略了一个前提,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并未经法定审批,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假药。由此可见,一审的定罪并无不当。

在倪海清假药案中,检察院的指控始终未能提供因此药直接或间接造成危害后果的病例。反而有不少癌症病人要求出庭证明该假药有疗效。一种行为,没有证据证明其有危害社会的后果,相反,却有证据证明它可能有益于社会,这种行为是否应受刑罚?这正是该案横亘于法律与疗效之间的困惑。事实上,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也是经历了很长时间。自2012年5月24日、30日两次开庭完毕之后迟迟没有判决,直至2013年4月8日,历时近一年时间。

假药治癌:有罪的“有效”

倪海清是浙江省金华市的一名江湖郎中,出身农民,小学文化,没有行医资格。倪海清称,十多年前,自己偶然获得了别人的祖传秘方,在此基础上,研制出了一种治疗晚期癌症的中草药秘方,救治了数百晚期癌症病人。2009年,他成立了海清民间草药研究所,之后获得了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国家发明专利。但其研制的中草药片剂并无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管理部门批准文号,在法律意义上,这的确是假药。

2011年10月17日上午8点半,金华市婺城区公安局查封了倪海清的研究所、仓库及与其合作的金华协和门诊部,抓捕了倪海清及其儿子、妻子、坐诊医生等7人。理由是:在明知未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生产名为“海清中草药肿瘤研究所研究成果”的药品,并向上门求医的患者销售。

被抓捕时,倪海清躺在床上已经不能走路,面瘫,严重的糖尿病导致视网膜病变,眼睛几近失明。看守所不敢收他,变刑事拘留为取保候审。“那时候,如果被关进去,我也许就死在里面了。”在取保候审期间,倪海清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以他当时的状态,我们以为他等不到判决的那一天了。”一位经办该案要求匿名的警察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他和同事们后来看到倪海清恢复得像正常人一样出现在法庭上的时候,都很惊讶。在被抓捕前的一个月,通过CT扫描,医生临床诊断怀疑倪海清患有左肾恶性肿瘤,但需要进行病理学切片检查才能最后确诊。这意味着必须切除倪海清的整个左肾。

“医生说,这已是肾癌晚期,如果不切除,最多只能活三个月;如果切除,可以再活一年半。我赶紧回家自己治,我自己就是治癌症的。”倪海清说,在那之前,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患了肾癌,“以为是糖尿病,一直打胰岛素。”相关统计数据表明,14%的肾癌患者患有糖尿病, 是正常人群患糖尿病的5倍。记者向多位医学界专业人士请教后得知,从西医的角度,倪海清的癌症也有可能是假性癌症,因为他拒绝了医生的要求,没有进行活检取得病理学诊断,而这是目前为止被认为是确诊癌症最可靠的手段。

医生诊断后第二天,倪海清办理出院手续回家,开始服用自己的草药来治疗。至2013年4月,在服用了近一年半的中草药之后,应法院要求,倪海清到医院检查。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左肾癌得到有效控制,转为良性。但这只成为法院是否将其收监的依据,不可能成为法院对其定罪量刑的依据。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作出了修改,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删去,侵犯的犯罪客体从“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变成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该罪因此从结果犯变成了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即使没有严重危害健康也构成犯罪。

“我把癌症病人治好了,也是犯罪?”倪海清不服。他对自己研制的中草药被认定为“假药”,很是反感、厌恶、排斥;相反,对其药效十分自信甚至过于自信。根据他在法庭上的供述,至今为止,大约“救治”了数百个晚期癌症病人。为了证明他的药不仅无害反而有效,黄振兴曾向一审法院申请,让曾接受倪海清治疗的其中10位患者出庭作证。法庭以病人的疗效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了申请。在判决中,法官只字未提辩护方提供的病人证言及检查报告等证据。而在最后的判决书中,出现了曾接受过倪海清治疗的两位病人的死亡证明,但判决并未就两人的死因与倪海清的中草药之间是否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性进行任何说明。

对此,黄振兴认为,这有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味道。“事实上,倪海清一般只接收从医院退回来的晚期癌症病人,应该说,晚期重症病人死亡属正常现象,就像医院不能把所有的病人都治好一样。”虽然法庭拒绝了患者出庭作证的申请,但2012年5月24日开庭当天,10位患者及家属还是来了。据记者了解,他们当中有患白血病的,还有鼻咽癌、宫颈腺癌、胃癌、肠癌、肺癌、肝癌等不同病症。

其中,那些经医院检查证明病情已得到控制但仍处于治疗阶段的病人,显得十分焦灼。因为草药已被查封在公安局,大多数人已经断药。此前,他们曾多次迫切地给倪海清打电话要药救命,倪说,他已经无能为力,手上只剩余了少量药,得先保证把自己的肾癌治好。之后,这些病人的家属曾多次到婺城区公安局、金华市信访局以及政府其他部门,请求放一点药出来给他们“救命”。其中一位病人家属对《中国经济周刊》说,“刚刚看到效果和希望就没药了,你永远无法理解这得有多少痛苦。”几乎所有部门给予他们的答复都是:相信科学,耐心等待司法判决。

一种药被认定为有效,应遵循严格的验证和审批程序。显然,在科学性上,上述患者的务实主义是不严谨的。例如,这个药会有哪些毒副作用以及在未来对身体有哪些潜在的危害目前尚未清楚。但对于那些晚期癌症病人来说,逼近的死亡显然要比什么都重要。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1 10:49:08 +0800 CST  
无力自证的难题

倪海清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的后果,在辩方等看来,是该案的焦点所在。但当地药监、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均表示,药是否有效,并不成为其执法的依据,也不属他们的管辖范围,“并非因涉案药物疗效不好而认定其为假药,而是因其未经批准。”

倪海清承认自己违规,但坚决否认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指控。他坚持认为,他的中草药研究成果仅限于临床试验的“配制”与“配售”,而非面向市场的大规模生产与销售,而且疗效明显。“未经临床审批,最多只能算是违规,谈不上犯罪。”

知名刑法学专家、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张国轩接受采访《中国经济周刊》采访认为,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要构成犯罪,必须是明显危害社会的行为。“倘若那真的是治病救人的良药,真的把病人都给治好了,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对社会反而是有利的,就不应当认定为犯罪。但关键是经权威认定该药的有效性。”

在医学上,对一种药的疗效进行权威的论证,需要提供一套完整的数据,也有很严格的程序,但对倪海清来说,这恰恰是最大的难题。按正当程序,倪海清的药要取得合法身份,须经研究、试验、审核等多个程序。一个新药的审批是一个漫长的而且耗资巨大的过程,从临床前试验到临床试验,从专家评审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耗时长达5至10年,投入的财力物力则是天文数字。这一切对于倪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某种程度上,这也导致了许多民间秘方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让社会受益。

当然,无论如何,这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但却是一个现实的困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于2009年1月7日出台《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该规定第2条第3款对“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给予特殊审批的待遇。但问题是,除了倪的病人及病人家属之外,几乎没有人愿意相信他。除了病例实证,他也无能力从理论上为自己的药进行科学论证。而从西医的角度,他的所有病例都只是个案,缺乏医学循证,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当然,目前为止,官方也无法证明其无效。


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教授曹灵勇看来,“对于那些本来就是100%要死亡的人,吃了药能提高生活质量,已经是一个伟大的事情,一个晚期肿瘤患者本来就要面对死亡,心情该有多痛苦!”“多少癌症病人绝望地等待着医生的死亡通知书。那是什么心情啊,最起码倪海清可以给你这个希望。”5年前被确诊为白血病的30岁患者郑霞说。

另一位宫颈癌患者张淑兰接受倪海清的治疗大约两年多,她向法庭提供了书面证言和治疗记录。她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从她自己的个案看,康复效果比较好,“希望司法部门充分调查、切实了解清楚,不要轻易地毁掉一个好药方。”“根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平均每天8550人、全国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癌症。面对高发的癌症病例,对于像倪海清这样的没有证据证明其明显社会危害的案例,司法机关是否应予慎重裁量?” 黄振兴说。

(为保护病人隐私,应采访对象要求,郑霞、张淑兰为化名)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1 10:57:22 +0800 CST  
深圳勒令的哥删除手机打车软件
2013年05月22日 03:40 南方都市报 微博 我有话说(2764人参与)
想打车?只需要手机下载一个软件,轻点手机屏幕就能成功打到一辆车。而这种方便使用的免费软件,如今可能会成为历史。近日,记者连续接到多名出租车司机反映称,手机打车软件被紧急“叫停”,并对此表示惋惜。

记者昨日联系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进行采访,但是至记者发稿时止,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局等部门未给出回应。

内部下文责令的哥卸载打车软件

“公司5月中旬开会通知我们不能用了,我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觉得很莫名其妙呢。”前日,深圳金瑞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司机对本报记者表示。也有来自新华出租车公司的的哥也如是反映,称是在公司的月度会议上内部通知的,公司还说如果司机不卸载这个软件就被视为违章,将受到处罚,“搞得我都不敢用了。”

记者昨日看到了一份抬头、署名均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的《关于加强手机召车软件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驾驶员队伍,对已经安装手机召车软件的驾驶员必须责令卸载,不得继续使用。如果有继续安装使用的,将按不诚信经营记入驾驶员档案,并列入量化考评。”

该文件中还明文规定,下一步市客运管理局还将联合执法支队进行专项整治,如果发现有驾驶员继续使用手机软件议价或者调课,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处理,企业管理不力也将予以行业通报批评。文件的落款为2013年4月28日,署名为“客运管理局”。

紧急叫停令软件开发公司苦不堪言

这封突如其来的“卸载令”,相当于给正在蒸蒸日上的手机软件行业业界扔了一颗“重磅炸弹”,令不少专业做打车软件的公司苦不堪言。记者从北京某科技公司获悉,该公司的打车软件目前在深圳拥有4000多名出租车司机用户,他们确实收到了客运局要求他们停止推广软件的要求。以前他们会通过鼓励司机加入应用,以扩大软件的使用范围,但是现在司机不能下载打车软件。没有司机的参与,他们所有在深圳的推广工作都将付诸流水,“白费了,现在真是一筹莫展。”

该公司负责人称,他们愿意接受政府的监管,并希望与政府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目前该公司所有的工作都符合政策要求,如果政府认为软件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他们也愿意随时进行调整。“手机打车应用是一个新鲜事物,事实证明,手机打车软件是符合市场的需求的。希望政府能够对这些新鲜事物报以更宽容开放的态度,不要一刀切,一棒子打死了,把这种新鲜事物扼杀了。”

该负责人还表示,现在在北京、上海等地,打车软件都发展得非常好,政府对这种软件应用也很支持,甚至直接找他们来合作。不知道为什么在深圳却突然遭遇如此严厉的“封杀令”。

乘客认为“不让用了好可惜”

突如其来的叫停令司机和乘客都感觉到不方便。小出出租车公司的吴司机说,他用打车软件用得不多,但是感觉很不错。“开始我以为要收钱,后来发现可以免费下载,而且有乘客叫车就能接单,这样方便了乘客,也方便了我,都挺好的。”吴司机表示,他发现,要是去偏远地方拉客,用手机打车软件尤其方便,因为拉了一单客到偏远地方后,就知道附近哪里有客,就不用再担心空车跑,能省下不少油钱。“一个月能多接个十几单吧,这很不错了。”

不仅是司机,乘客也反映如果不能用手机叫车,会很不方便。从事销售工作的市民徐先生表示,自己不知道手机打车软件被叫停了,“好可惜”。由于工作关系,他经常要到处拜访客户,打车也是常有的事。而他感觉使用手机打车软件最大的好处是减少了等待的时间,尤其是下雨等恶劣天气,提前约车比路上招手方便得多。“政府怎么说停就停了?全市的电召平台又没建起来,为啥不考虑下我们普通百姓的需求?” 南都记者 刘凡

原因

或因担心影响营运秩序而被“叫停”

为何手机打车软件被突然叫停?记者昨日联系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但是至记者发稿时,市客运交通管理局并未给予明确回复。

从内部下发的《通知》上看,深圳市客运管理局认为,手机打车软件存在着广泛争议和监管质疑,对行业带来不稳定隐患,容易造成司机拒载和挑客。而在此前客运交通管理局方面为南都记者提供的一份回复函中提到,单纯的推广网络或手机电召,缺少实体平台为支撑,将不利于服务考核监管,不利于投诉纠纷处理,不利于更多个性服务的拓展。

回复函中还透露,“主管部门将出台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指导网络、手机等电召方式良性发展。”回复中还肯定了网络电召的积极作用,认为“为市民增加了便利出行的选择”。

在相关标准和规范未出台之前,有没有必要以“叫停”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南都记者将继续保持关注。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2 15:10:44 +0800 CST  
艾尚团购疑为诈骗网站 维权团三周增至200人
2013年05月21日 14:24 舜网-济南日报
图为记者打开艾尚团购网站。(图片来源:济南日报)
200多名受骗者组团声讨“艾尚团购” “山寨网站”不断出现 “钓鱼诈骗”屡屡发生

□本报记者 王宝泓

消费者在艾尚团购付款后仍显示未付款。(王宝泓 摄)

“在艾尚团购网站购买电影票,钱都付了,过了半个小时还显示未付款,打客服电话竟是空号!”近日,关于艾尚团购的维权团在网络迅速扩散。在团购吧,关于到艾尚团购买东西受骗的帖子被跟帖上百条,大部分跟帖者都有被骗经历。而且,一个“艾尚团购维权团”的QQ群仅三周就扩展到200余人。

受害者查询到,他们的钱打到了一个叫广州新泛联的地方。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广州是遭遇网购诈骗的重灾区,第一季度共有94例网购欺诈,占全国10.2%。

团购电影票付款后却显示未付款

“这个网站做得跟正常的界面一样,根本看不出是假的!”近日,多名消费者反映,在一家名为艾尚团购的网站团购电影票、游戏卡等付款后显示未付款,遭遇网络诈骗。

张先生称,他从搜索引擎发现这家网站,上面显示的“仅售108元,价值520元会员卡套餐1份”很诱人,这是万达影城的全国通用卡,价格很优惠,还支持七天退款。和平常的团购程序也一样,注册、付款、跳转付款页面。

可是,付完款后,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手机收到消费码,更蹊跷的是网银显示付款成功,订单却始终提示未支付。张先生拨打了“艾尚团购”网站上提供的联系电话,却只听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连续拨打了两次,都提示是空号,张先生意识到可能遭遇了“钓鱼网站”。到网上搜索“艾尚团购”,出现了多个“骗人”、“假的”、“受骗了”的标题,好多人都和他有着共同的受骗经历,受骗者已经建了一个“艾尚团购维权群”,号召被骗的人加入。

维权团两周内飙升200人

记者找到艾尚团购维权群时,该群刚成立不到一周,群内有90多人,大部分都是被骗后通过贴吧的群号加到一起的。记者加入两周后,群内人数已有230余人,每个人进群后的第一句话基本都是陈述自己被骗了多少钱。

记者了解到,群内被骗的大多是团购电影票,数额基本在50元左右,但也存在少数被骗几百甚至上千元的现象。这些消费者称,经过查询,他们得知钱是被打到了一个叫广州新泛联的地方。而且艾尚团购网站链接早已被关掉,现在正不停地变换名称继续诈骗。“几十元不够报案的数额,只能用自己的经历告诉其他人不要再上当了。”群内有人这样说。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入群人数和团购网站不停变换名称诈骗,他们发现这样根本不管用,因为对方的诈骗手法防不胜防。“以后还是不要团购了吧”、“团购之前多跟商家核实核实”、“找可靠的网站团购吧”……群内很多人纷纷出招应对团购诈骗,但这仍然挡不住群内不断增长的被骗人数。目前,他们正酝酿集合所有被骗者,统计出被骗金额,统一维权。

对网购的监管尚属空白

根据消费者们提供的“艾尚团购”网址,记者发现网站已关闭,浏览器提醒的网址是“虚假的购物网站”。维权群中不少消费者称艾尚团购已另换他名继续诈骗,只要有消费者上当受骗举报后网站就会关闭,再换个名字。“我尝试过查找他们的IP地址,但他们的域名是国外的。”群内一名懂行的消费者说。此外,不少消费者已向当地的工商部门反映,但没有查出任何结果。

一位网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骗人方法,注册一个域名,欺骗消费者,被发现后就关掉网站,换个新的域名再去招摇撞骗。而且由于是国外域名,更难以辨认或管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法律层面关于网购的监管尚属空白。

网购骗术80%指向学生

360互联网安全中心称,2013年第一季度,360共接到用户反馈的网购欺诈事件926例,涉及八类典型网购骗局,包括游戏装备交易、虚假团购、二手交易、兼职“刷信用”、假冒淘宝“备忘欺诈”、“消费保障金”欺诈、钓鱼木马,以及“网银授权支付”欺诈。

兼职“刷信用”是用户举报最多的网购骗术,其中80%以上是大学生群体。骗子首先通过聊天群、网络论坛等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购买话费充值卡、游戏点卡等虚拟商品,宣称是给网店“刷信用”,会连本带利一起返回给应聘者。而实际上,骗子在得到充值卡密码后,根本不会返还应聘者本金。

广东、山东、江苏是网购受骗案例反馈最多的三个省份,广东第一季度共有94例网购欺诈,占全国10.2%。在广东的城市中,遭遇网购诈骗最严重的是广州,其次为深圳。从损失程度看,网购欺诈的受害者少则被骗几十元,多则被骗上万元,尤以“网银授权支付”欺诈危害最大。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2 17:24:54 +0800 CST  
多乐士专卖店频现卖假漆 区域监督人员仅一两名
2013年05月24日 01:42 每日经济新闻 我有话说(11人参与)
每经记者 郭荣村 发自广州

多乐士武汉、哈尔滨专卖店销售假漆事件再次引发外界对多乐士油漆质量的担忧。5月21日,多乐士母公司阿克苏诺贝尔一位人士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公司目前正在处理这一事情,一些相关信息都会即时在公司的官网和微博上进行更新。

而记者经过连续几日的调查采访了解到,多乐士专卖店售假背后有着多层原因。一方面,整个市场充斥着大量假油漆,专卖店的利润受挤压,为了更多利润,一些专卖店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多乐士专卖店众多,管理鞭长莫及。在广州,一个区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对专卖店进行指导和监督。

专卖店也“铤而走险”卖假漆

在广州一家建材市场,一位王姓涂料老板向记者透露了假涂料的一般制作方法:一桶家用的真油漆用完后,油漆工会以几十元不等的价格将空桶卖给街边的涂料店。随后涂料店会将同一个牌子、价格低廉的工程漆倒入家用漆桶内,以次充好。

这样造假的方法会有多高的利润呢?上述涂料老板说,一桶5升的家用漆价格可能是一桶18升的工程漆的两倍。算下来,一桶300元的工程漆,换个桶后,能卖到1000元左右。

目前,市场上多用防伪码的方式鉴别油漆的真假。不过该涂料老板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这样也有很多的漏洞,一些消费者在购买油漆后,并不会刻意刮开防伪码进行验证,这样空桶回收后,防伪码完好无损。而下一位消费者在买到这个防伪码没有被刮开的桶装的假油漆后,即使去验证,也识别不出来。

据广西一位长期从事建材生意的赵先生介绍,市面上的一些涂料店,辅料的杂货店,有很多假货。市面上假货太多,专卖店的利润就会下降,所以有些厂家授权的专卖店也开始冒险做假货。

其实,这还是一种小打小闹的造假。赵先生说,那些街边的、建材市场的小店里,经常都有做假货的人来跑业务,问商家想要哪个牌子的,直接帮助生产。

“每个假货生产点,都会有七、八个品牌的假货的桶在那里。等着那些小店的老板下订单,要什么牌子就拿哪个桶装。”赵先生说。

这些假货制造成本非常低,在市场上的价格也就更有优势。

在广州的一些涂料店里,记者问为何售价要比专卖店的便宜,给出的答案几乎相同:专卖店需要加盟费、店面要统一装修,人力成本更高,所以价格也就相对要高。这样的解释很容易让消费者信以为真。

赵先生说,刚开始的时候,做假货的都是免费向小店铺货,卖得出去就收钱,卖不了不收钱。这样,假货就大量抢占了真货的市场。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厂家很无奈。很多厂家都进行过打假,但发现打假的成本太高了。”赵先生说。

广东省涂料行业协会会长何炳福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一个大品牌企业不会冒险去造假,因为一旦把自己的牌子搞砸了,很难把受损的名誉弥补回来。

他认为,出现售假的情况,估计是下面商店的行为。代理商卖假货,这里面的问题很复杂,其中一个原因是,代理商想利用多乐士这个品牌,多赚点钱。

多乐士承认管理出现疏漏

赵先生说,现在真正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卖假货的还很少。他举例说,做经销商,一年赚50万元,但因为你卖假货,厂家很有可能取消你的经销权,这就得不偿失了。

他还透露说,厂家授权的店,像广州一些大的经销商,就算他们做假,消费者也很少在店面找到假货,他们会放在仓库,等有工程的时候,大批量地送出去。

在广州一家多乐士的专卖店,店员介绍说,他们有多种方式防止消费者买到假漆。一是消费者直接向总部申请检测;二是按照条形码打电话核实;三是他们每卖一桶漆,都会将相关资料录入电脑,如果桶再次被使用,能够查询到。

但即使如此,不少消费者仍旧在多乐士的专卖店买到假货。

何炳福说,多乐士的销售系统采用的是代理模式。一个区域(一两个省、或者一个市)会有一个代理商。但总部主要是以合同的形式对代理商进行管理。因为总部没有那么多人力去管,而如果总部直接去管,代理商也会有意见。“所以总部一般就放手让他们去干。”

据了解,多乐士在全国有4000多家专卖店,这样造成的一个影响是,终端可能缺乏严格的管控而使得造假的情况出现。

5月23日,记者以加盟的名义致电广州多乐士一位负责加盟店事宜的人士。对方告知记者,广州一个区正常情况下会设1~2名工作人员进行跟进。很显然,在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中,一个区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对专卖店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员配置可能有些薄弱。

事实上,多乐士在5月16日的声明中也承认,“在经销商管理上出现疏漏”。不过声明也称,公司将进一步引导并严格管理授权经销商和授权专卖店,“零容忍”任何经销商的任何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4 10:54:16 +0800 CST  
广发信用卡网购机票 输错三位码仍支付成功
2013年05月23日 09: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有话说(4人参与)
广发信用卡输错三位仍能支付引质疑
提醒:须警惕网站安全性以及网上支付验证方式

近日广州白领王小姐在使用广发银行信用卡购买机票进行无卡支付的时候,不小心输错了卡片背后三位码,但是居然也支付成功了,而面对王小姐对卡片安全的质疑,银行客服人员表示这与网站选择的验证方式有关。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内地会要求商户的pos系统验证后三位码,但是不少不正规的网站和国外的一些网站则没有严格验证,因此持卡人除了保护好个人卡片信息,在网络进行无卡支付的时候一定要警惕网站的安全性。文/记者李婧暄

银行客服称:三位码并非必须验证项

在广州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王小姐近期计划在8月份去泰国旅游,昨日,正当她登录航空公司网站订票时却发生了一件蹊跷的事情。

“当时我用广发银行[微博]的信用卡购买机票,按照亚航页面的提示,分别输入了信用卡卡号、卡片有效期以及后三位,但是买完之后我拿出信用卡一看,发现我将最后一位数‘3’错误输成了‘8’。”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当时很紧张,正准备给银行客服打电话,但瞬间就收到了银行的短信,告知这笔交易已经成功,也就是说,王小姐的账户上已经被扣除了一千多元的机票钱。

“这也太蹊跷了,不是说一定要通过后三位才能处理划款吗?为何输错了还能成功消费。”王小姐表示,当时航空公司的网站也显示她购买成功,并出具了相关行程单。

虽然成功购买了,但是王小姐还是很紧张,她拨通了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诉王小姐,系统里确实是确认了王小姐已经支付成功,对于输错三位码却能成功支付,该客服表示,这与网站的验证方式有关,由于境外机构消费验证的手续不一样,有的机构可能只验证卡号和有效期。

为此,王小姐感到更为担心了,“现在连后三位码都不需要了,这张卡还有什么保障?”

延伸:无卡支付

三位码或成盗刷工具

记者了解到,不少网站在订机票等消费上,只要是按照要求填写了身份证号、信用卡号和有效期以及信用卡背面的“后三位验证码”,无需输入设置的密码,确实是可以消费和订票,因此,不少机构和专家曾经建议消费者要将自己的三位码保管好,不要轻易泄露出去。

但是事实上,这种无卡支付的方式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且成功利用信用卡背后三位号码盗刷的情况也较为多见。此前,沈阳一位贾女士就在卡和密码都在的情况下,被人在19分钟内盗刷了近1.2万元。

疑问:为何不用

后三位验证码就能扣钱?

记者了解到,信用卡的后三位码是安全交易码,“一般来说,信用卡背后的三个数是唯一的,用来识别个人身份,而且输错了一般是无法支付的。”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小陈告诉记者。

“我之前在一个国外网站购买机票好像也没有要求输入三位码。”另一位广州市民伍先生告诉记者,“不知道是不是和网站不同有关。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卡片丢失了就更没有保障。”

但是根据王小姐的表达,航空公司网站是要求她输入了相关三位码的。

为此,记者咨询了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廖先生(化名),廖先生表示,网站的支付窗口和POS机连接,如果POS机设置不需要输入安全码的确是可以不输入安全码的。“POS机设置需要输入安全码则框内要输入,POS级设置不需要输入安全码,则可忽略框的存在,因此输错也能成交。”

信用卡安全如何保障?

对于专家的这个解释,不少持卡人表示十分不理解。“那就是说,就算是不需要三位码,别人也可以使用我的卡片信息进行消费。那还有什么安全可言?”王小姐表示。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这种状况也并非信用卡本身的问题,廖先生表示,这和国内、国外对信用卡使用设置的验证有关,目前来说,国内默认规定的POS机都设置成需要输入安全码,但是这一做法在国外就不好控制。

提醒:除密码外的卡片信息一定要保管好

此外,与克隆卡不同的是,获取持卡人卡号、后三码、有效期等更为方便,而不少持卡人往往以为自己掌握密码等信息,因此对后三码、有效期等的保护会比较疏忽,专家建议,不少诈骗犯罪集团通常会买通消费单位人员,在持卡人不经意的消费以及“回答问题”中,将后三码、“有效期”等重要信息不知不觉地泄露出去,因此只要有信用卡,都要妥善保管这些项目,在外刷卡切记将卡片保留在自己视线里。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4 11:42:08 +0800 CST  
江苏太仓查处近百豆腐黑作坊 产品已流入上海
2013年05月25日 12:04 新民网 我有话说(475人参与)

图说:江苏太仓查处多家豆腐黑作坊。图片来源:东方卫视截图


图说: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大量食品添加剂。图片来源:东方卫视截图

新民网讯 据东方卫视,近日,江苏省太仓市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当地有多家制作豆腐的无证窝点,生产的大部分豆制品都流向了上海市场。今天上午,太仓工商部门对豆腐黑窝点进行了查处。

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走进太仓当地的黑作坊,入眼景象触目惊心:简易棚内豆腐随意浸泡在脏水里,水面还漂浮着垃圾树叶等脏物,室内地上随意摆放着几袋豆腐干等豆制品,旁边一口大油锅,顶端积满油污。现场三四个工人,见到执法人员到来也没有停工。据现场工人称,“每天做得不多,大约两三百斤。”执法人员在现场还发现大量食品添加剂、乳化硅油、杀泡大王、石膏等,有的没有QS标制,还有几袋属于三无产品。更令人吃惊的是,附近还有近百家这样的黑作坊。据执法人员调查显示,这些黑作坊生产的大部分豆腐和豆制品都流向了上海市场。

今天下午,江苏太仓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继续突击检查当地其他豆腐黑作坊。据负责检查的太仓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高立新介绍,已在一家黑窝点查处豆制品700公斤,非法添加剂1000多公斤,设备大概装了5卡车,黑作坊加工产品已流向上海。

太仓相关部门表示,将对这些黑作坊作进一步处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6 11:15:34 +0800 CST  
市民疑买到染色红皮花生 水泡后花生变成白色
2013年05月27日06:49东广新闻台我要评论(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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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申城事

近日有市民反映,买到褪色严重的红皮花生,怀疑是染色花生。东广记者买回红皮花生实验后发现,的确一泡就褪色。究竟是天然色素,还是人为染色?请听报道:
实况:(我拿回来泡了以后换下来,很红啊,很有可能是染色的,用水泡过后花生就变成了白色的。)
记者来到刘先生购买花生的店,店主得知记者要买红皮花生立刻提醒,这类花生会掉色:
实况:(这个红的和白的有啥区别啊?红皮的它掉颜色的,这种也会掉的,它掉的少点,壳里面剥出来它也会掉颜色的,产地安徽的。)
随后,记者在这家店和周边一家菜场内购买了2袋红皮花生,同时测试后发现,前者浸泡的水不到半小时就呈现深红色,而后者则为淡粉色。此外,前者泡后的花生皮明显发白,后者则颜色变淡。
一泡就褪色的红皮花生,是不是染色了?为此,记者采访了上海南北货商品行业协会,技术主管沈鸿钧告诉记者,今年产的花生要到7月才会大量上市,因此不排除一些不法商贩为给霉变或受潮花生“美容”,用工业染料染色:
实况:(一般的话他不大可能染色的,没有这个必要,花生红的和淡的价格基本没区别的。去染色的肯定是时间比较长了,霉了,他把他染色后,洗一洗,再太阳晒一晒,看不出来的。染色的他不会好的染料,他肯定用工业用的。)
此外,他告诉记者,红皮花生浸泡后一般水都会呈淡红色,如果水颜色过深,就有可能是染色花生。那么消费者该如何区分呢?对此,上海农科热线专家林先生表示,市民购买花生后可以用碱粉测试染色与否:
实况:(加点碱粉,它如果变蓝了,说明没有染色,如果没有变蓝,说明染色了。因为红的颜色一般是花青素的浸出物,这个花青素碰到碱粉会变蓝色。)
不过,上海食安办负责人顾振华认为,这样的辨别方法并不完全准确,目前只有依靠检测。
究竟是天然红皮,还是人为染色?为解开消费者的疑惑,市工商部门已对涉及的红皮花生进行取样,并送权威部门检测。
以上由东广记者报道。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7 20:09:27 +0800 CST  
吴英刑事申诉屡遭推诿 绝望坦言撑不住了
2013年05月27日 19:48 新浪财经 微博 我有话说(6201人参与)
新浪财经讯 距离吴英被押往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已经一年了,这一年,几乎每个月的14号,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和妹妹吴玲玲都会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去看吴英,除了带一些应季的衣物和食品给她,还有一封封的申诉资料需要吴英本人签字。

在浙江省女监的一年,除了服从改造,吴英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不停地向驻监狱的检察人员递交申诉书,要求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但让人遗憾和愤懑的是,吴英的申诉总是被故意阻挠,这让她十分灰心,屡次写信给父亲吴永正说自己快坚持不下去了。

过去一年吴英坦言自己十分迷茫

杭州这个月入夏了,狱中的吴英特意写了一封信嘱咐妹妹给她带一双凉鞋,还让妹妹不要再带姜茶和蜂蜜给她了,倒是需要一些西洋参。

吴英来到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已经一年整了,这一年,吴英过得非常漫长,很惆怅、迷茫,“不是我不想放下,很多人认为我现在能活着已经很幸运了,可我现在甚至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争辨是非,留下这幅能够行动的躯壳继续吞噬痛苦,或许别人永远无法体会这种我内心无奈的痛。”

让吴英如此灰心的原因是她递交的申诉屡次被拒。吴英的申诉信主要是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前的刑事审判,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并予以改判。吴英在申诉书中一条一条罗列出了她认为在此前的审判中不公正及不真实的地方,但是申诉材料要么被扣留或者被推诿。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本来我在监狱警官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想一边改造一边申诉,而我之所以能坚持到现在是一直以申诉为精神支柱,可最近我对驻省女监的监察部门实在忍无可忍了。”她说。

在给父亲的最新的信中,吴英这样写道:“对于我的申诉,监狱给了我莫大的支持,可毕竟监狱只管理我们的改造,申诉只有通过检察院,这也是他们的职责。我没有别的过多要求,只希望他们遵照2008年的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检察院监狱检查办法》来办理我申诉一事,可太让我失望了。”

申诉屡屡被推诿吴英极为愤怒

还在吴英刚入女子监狱的时候,吴英就写了两封检举信和民事申诉书交给驻监狱的检察部门,但是这位楼姓主任直接把信和申诉书退还给吴英,还骂吴英是个变态。

“之后我又写了几次刑事申诉书交给他们,本以为他们会给我一个答复,会给我填写《控告、举报和申诉登记表》,可又没有。”吴英说,“为什么他们在每个星期走形式的开启检察院的信箱,但我正式向他们提出申诉、检举时又遭受这样的处境?”

此前,吴英父亲吴永正曾经把律师准备好的申诉材料寄给监狱,因为申诉状只有吴英签名后才具有法律效应,但是,这些申诉材料至今也没有还给她,仍然被检察人员扣留在手中。

而就在前不久,吴英又向检查人员提出要口头申诉,决定采用先礼后兵,写了封信希望他们安排时间,可这位楼主任一再推脱,说检察院的处长很忙。“我仔细查阅了所有检察院的法律规定,没有哪一条规定申诉要需要领导来决定的,”吴英相当不理解。

吴英很气愤地在信中质问:“难道法律真的只是制定出来看看而已,还是他们专门用一些花招来欺骗我们不懂法的人?我觉得自己已经够可怜了,什么权利都没有了,法律唯一能保障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权利却这样被无情地剥夺。”


吴英狱中酝酿写作第二本书

尽管吴英在之前的信中对自己的遭遇既绝望又愤怒,但是她仍然在忙碌希望案子获得重审。她这次写了一封信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要求父亲亲自把信件交到院长手里,还希望媒体曝光她给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举报信。

关于此前被称作假案的金华两起民事案件,吴英说自己找到了一些最新的证据,但是她考虑到再次申诉需要递交一笔昂贵的诉讼费用,因此特意跟父亲说先把这事情放一放,等到刑事申诉有了结果之后再想其他。

因为吴英在狱中所有的书信来往和申诉材料都是亲笔手写,因此她特别让妹妹在下次接见时给她带一些黑色笔芯,还嘱咐父亲吴永正注意身体,少喝点酒。

吴英还在信中告诉吴永正,空余之际准备写她的第二本书,书名叫做《曾经心痛》,她交代吴永正先帮忙做一下前期的宣传工作,“一来可以分散我的压力,二来也为将来积累财富。”(徐雯 发自上海)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8 11:15:39 +0800 CST  
罗昌平谈举报刘铁男:报道发表后刘曾派司长公关
2013年05月29日 03:59 京华时报 微博 我有话说(95人参与)
《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图/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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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罗昌平等到了。

这一天,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一场发酵5个多月的公开实名举报终于有了结果。去年12月6日,《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通过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称其涉嫌学历造假、有作风问题,与商人倪日涛结成官商同盟。

有人说,这是微博反腐一次“里程碑”式的突破。不过,罗昌平对此并不看好,他认为,刘铁男倒台标本是不成功的,更不可复制。近日,罗昌平接受京华时报[微博]记者独家专访,详细还原了实名举报刘铁男的始末和心路历程。

□谈动机

想试探政府反腐决心

京华时报:最初怎样介入调查这件事的?

罗昌平:最早是在2011年的七八月,我在微博里发现线索,就安排让一个记者调查。当年11月,《财经》杂志上发表了《中国式收购》和《倪日涛沉浮》。报道涉及时任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他的老婆孩子在自己分管领域的关联公司里持股,刘还以发改委的名义发函帮助这个公司获取银行贷款,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政商结盟的案例。

京华时报:怎么从媒体报道演变成后来的举报?动机是什么?

罗昌平:后来很多人猜测我的动机,有说“奉旨爆料”“情妇维权的枪手”“个人英雄主义”等等。很多媒体想电话采访我,我都拒绝了,因为这个动机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事态每一刻都在变化。

初始的动机,我觉得这事情风险可控。通过自媒体新媒体的平台来爆料,我不能说一定能成功,但风险系数没那么大,我也是想试一下,看看政府的反腐决心。

京华时报:当时有没有想过后果?

罗昌平:想过。第一个就是马上被屏蔽,第二个就是打击报复。我想的最糟糕的事是我被免职,这很有可能。但不至于有生命危险,因为这事足够透明了。

京华时报:会不会担心被利用成为斗争的工具?

罗昌平:我考虑了这个因素,只要自己与这事没有利益冲突,我担心什么呢?我反感“斗争的工具”这一说法,按此推测,我们媒体的任何一篇报道都可以扣上这样的帽子,那我们还做不做事。

其间,有人来找我们,来回20多次,希望提供相关证据。我和我的同事张鹭(《中国式收购》第一作者)都拒绝了,我想尽量保持中立,不能在这个事情里有利益关系。

□谈过程

发微博避免断头新闻

京华时报:举报当天下午,能源局新闻办公室回应说“造谣”,紧接着刘铁男出现在出访的新闻中,你当时什么反应?

罗昌平:当天真的发生了很多戏剧性的事情,出乎预料,我的情绪都是时涨时跌。我11点多发的微博,就想只要能撑到下午3点就可以了。但是中间有同行打电话告诉我国家能源局接受采访说我是造谣,他们要报警。这条新闻发出来后,很多媒体官微开始转载,舆论开始一边倒,反而救了我。

但是接下来又出现一个非常戏剧性的事情。刘在出访参加活动的照片被贴出来, 书记就站在刘铁男的后面。当时我心里就“咯噔”一下。

京华时报:后来事情一度淡出公众视野,直到今年初的一条微博。

罗昌平:举报后开始受理,走程序,我配合各种工作。但是直到今年1月30日,事情毫无进展,我就发微博说“中央有关部门已就本人实名举报一事立案调查,是立案调查而不止于受理。”其实是将一军,希望能引起更多关注,不然又成断头新闻了。但戏剧性的事又发生了,当晚新闻联播出现了前一天刘铁男参加活动的画面,我心里又“咯噔”了一下。事实上,5个月间发生了很多事,也出现一些波折,导致调查遇阻,不得不重新取证。

京华时报:公开举报在先,对纪委调查有什么影响?

罗昌平:以媒体人的身份公开实名举报高官,这其实给纪委带来非常大的调查难度。原来查一个案子,所有调查都是秘密进行,现在公开化了,当事人、涉案人有很多时间来做充足准备,这也使得这个案子中发生了很多曲折和意外。花了5个月,最终能有所突破,已经非常不错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9 10:32:16 +0800 CST  
□谈影响

有人去老家私下调查

京华时报:为什么你说“三四月份是艰难绝望的”?

罗昌平:当时我最亲近的人得了绝症,那段时间处理家事,要回老家,要忙工作,还要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微博]上课,同时要兼顾随时配合调查,所以很艰难。这些事也没怎么跟人讲过。

京华时报:举报的事家人知道吗?

罗昌平:举报第三天,姐姐就知道了。一周后我父亲也得知了。他们一直关注我微博。有时我出国,网友就说“罗昌平外逃了”。我怕家人担心,天天得给家里打电话。

京华时报:刘铁男找你们单位交涉过吗?

罗昌平:《中国式收购》发表后,刘铁男派了一名司长来公关,他们说报道非常客观非常正确,但希望能消除一下负面影响。到我举报时,可以在我博客看到报道,但网上的转载都没了。

京华时报:有没有遭遇过人身威胁?

罗昌平:我和记者张鹭老家都是湖南的,曾有人去调查我们。他们用很温和的方式,说我家有几口人,还有一些特定的信息,等等。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威胁。

□谈反思

不提倡媒体人去举报

京华时报:你揭露的贪腐高官有多少?

罗昌平:我原来出过一本《递罪》,是关于湖南郴州的官场地震;今年又出了一本《高官反腐录》,汇集了23年来120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样本,都是我在职业生涯里收集到的落马的公开材料。这些人里,我能认出80%以上的照片,对他们非常了解。这些不能算是我揭露的,只是我报道了其中很多的个案,大概在30人左右。

京华时报:网络举报会给反腐带来质变吗?

罗昌平:很难。这么多年,仅仅是在举报方式上发生变化,制度上并无突破。就刘铁男案本身来看,先后经过了内部人举报、媒体报道、老干部内部举报、我的实名举报四个阶段。你能说这是一种胜利吗?

京华时报:对这次事件,有网友评价是反腐的“里程碑”式进展,你怎么看?

罗昌平:我并不看好“里程碑”的说法,这仅仅是个案的突破,对制度本身并无贡献。如果以刘铁男倒台作标本,它是不成功的,也不可复制。走到这一步经历了很长时间,证据核实需要非常严谨。不可能每一次都由媒体人通过微博举报,也不可能轻易找到一个省部级官员的贪腐证据。

京华时报:你怎么看媒体人变身爆料人的角色转换?

罗昌平:我并不提倡媒体人当举报人,这是很无奈的举动。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没有明显的界限,这不是职业新闻人应该采取的方式。事实上,我的个人行为很可能伤害到我服务的机构,对此我很愧疚,我也向我的团队和老板致歉过。我只是觉得传统媒体能做的越来越有限,新媒体提供了一个可能,想试一下。

□谈机制

应保护受干扰举报人

京华时报:举报人保护制度应该是怎样的?

罗昌平:如果有人举报,有关部门如公、检、法、纪等应该启动一个评估程序,分两部分,一是大体核实事实的真实性;二是要评估举报人的安全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启动不同保护措施。

关于怎么保护,首先,可以建立一套保密系统。香港廉政公署的举报人制度就是非常保密的,每次举报都有一个编码回馈给举报人,举报材料及举报人信息也以编码的方式自动进入系统,实现公检法在某一个层级的互通,提高办案效率。

第二,要有一个干预制度。如果举报人受到非正常干扰,应该启动保护程序。比如当天我举报后,能源局说报警,即使真有警察出动,这在以往看来也不罕见,这时有关部门应该出面制止。

第三是事后追责。以前,安徽的一个举报人举报属实,调查部门要重奖他,但他不敢去领奖。《中国青年报》做了一项针对8000多人的问卷调查,结果八成人不看好实名举报,对举报后果也很担忧。能源局之前辟谣,现在看来就很不妥,如果有事后追责制度就比较好。

京华时报:你怎么评价自己这次举报?

罗昌平:我用自己的“举报信誉”去做这件事。我觉得这会给权力系统一个警示,你有没有做好准备接受监督。

□举报始末

●2012年12月6日,《财经》副主编罗昌平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刘铁男。当天下午,能源局新闻办公室回应称罗造谣,并将报警处理。

●2013年1月7日,刘铁男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的身份出席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并讲话。

●2013年1月30日,罗昌平称,中央有关部门已就其实名举报一事立案调查。当晚,刘铁男出现在新闻联播中。

●2013年3月,原电监会主席吴新雄接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留任发改委副主任。

●2013年5月12日,监察部网站发布信息: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京华时报记者刘佳实习记者聂辉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9 10:55:52 +0800 CST  
超级网银被曝24秒洗劫10万元
2013年05月29日 06:49 法制日报 微博 我有话说(75人参与)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记者王晓雁360互联网安全中心今日发布重大安全警报称,“超级网银”跨行账户管理功能已经成为黑客恶意利用的目标,近期全国连续出现多起各大银行客户被骗案例。

安徽省陈女士近日向安全中心举报称,她在网购衣服时,被骗子诱导进行了“超级网银”授权支付操作,短短24秒内,银行账户中10万元就被洗劫一空。

“超级网银”是2009年央行研发的标准化跨银行网上金融服务产品,能够方便用户实时跨行管理不同的银行账户,就是说可以用一个网银账户,实现多张银行卡的跨行查询和转账。而将不同银行的账户关联到某个指定银行账户的过程,就是“授权”操作。然而一旦有不法分子恶意利用“超级网银”,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他人银行账户的授权,就可以将对方账户余额全部偷走。

安全专家对中国银行(2.97,-0.01,-0.34%)、建设银行(4.84,-0.02,-0.41%)、工商银行(4.21,0.02,0.48%)、农业银行(2.74,0.00,0.00%)这四大国有银行的超级网银功能进行了测试分析,结果发现,按照超级网银目前的操作规则,确实很容易被骗子利用实施欺诈。

这些安全风险表现在:第一,“超级网银”授权并不会对双方身份和关系进行验证,也就是说,网银用户可以授权任何人对自己的账户进行查询和转账操作;

第二,授权操作的过程比较简单,只需将授权页面的链接复制下来,通过聊天软件发送给他人“签约”,就可以在不同电脑上实现授权。对于普通用户来说,有些银行的授权页面提示信息也过于晦涩,有可能忽视其中的安全隐患;

第三,部分银行没有在授权界面中提醒用户设置额度,获得授权的账户可以无限制转账。在此过程中,并不需要授权账户进行二次确认,因此也无法阻止账户余额被转走;

第四,个别银行解除授权的操作比授权更复杂,甚至只允许被授权账户确认解除。

“对于网银用户来说,更严重的风险在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专家表示,从近期出现的“超级网银”授权诈骗案例来看,全都是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被骗子误导,例如骗子以“交易卡单”等名义发来授权链接,忽悠消费者对交易资金“解冻”,实际上是把整个网银账户都授权给骗子随意转账。

安全专家提醒广大网民:一旦网络交易出现异常,应当首先通过官方渠道联系客服,而不要轻信店家发来的客服聊天号码;不要相信所谓的卡单、掉单、解冻资金等说法,这些都是网络诈骗专用术语;网银账户应设置单日最高转账限额,并绝对不能将自己的账户授权给陌生人或陌生账户。

记者就“超级网银”的授权操作问题试图联系央行,但数次拨打总机均无人接听。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29 19:20:54 +0800 CST  
ATM机取假币不再难取证 冠字号查询功能全面推进
宏观经济京华时报[微博] 高晨2013-05-31 03:30我要分享 128
京华时报讯(记者高晨)记者昨天从京城多家银行获悉,ATM机和存取款一体机冠字号查询功能正在各大银行全面推进。根据央行营管部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银行的ATM机和存取款一体机都将实现人民币冠字号记录功能。央行营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举是央行实现人民币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ATM机存取现钞将可查冠字号
时长:1'11''

来源:北京电视台

钱币的“身份证”实际上就是钱币的冠字号,也就是位于钱币正面左下方的一串数字编码。由于我国人民币实行“一票一号”制管理,印在每张钞票上的冠字码都是独一无二的。

据银行方面介绍,不同的ATM机记录冠字号的方式是不同的。存取款一体机可利用自身具备的冠字号码识别功能,记录每一笔存取款业务的冠字号码,以备日后查询;单纯的取款机,则由银行在后台机械清分钞票并记录冠字号码,对应记录取款机号及配钞箱内钞票的冠字号码。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自助设备管理相关负责人透露,央行此次提出的要求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求银行出来的钱都要有记录。消费者今后从银行取出来的任意一张钱都可以对其冠字号进行查询,也解决了ATM机取款遇到假钞难取证的问题。

记者还从建行北京分行获悉,该行去年9月启用了一种新型的ATM机,不仅可以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还可以当场打印钱币的冠字号“身份证”。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5-31 11:51:58 +0800 CST  
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起火 4万吨粮食过火
2013年06月01日 14:52 新华网 我有话说(5人参与)
新华网黑龙江林甸6月1日电(记者范迎春、王子辰)记者1日从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了解到,5月31日下午发生的火灾事故共有78个储粮囤表面过火,储量4.7万吨。其中玉米(2447,2.00,0.08%)囤60个,储量3.4万吨;水稻囤18个,储量1.3万吨。目前火灾已经被扑灭,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记者1日早晨在事故现场看到,大量人力正在对过火的粮囤进行清理,把表面烧焦和碳化的部分挑拣分离出来,将其余部分装车外运,同时清理过火点,防止死灰复燃。据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副主任罗洪权介绍,每个过火粮囤焦糊和碳化粮食数量初步估计1-2吨。火灾发生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会同林甸县政府部门紧急调集了100台大型运输车辆和200名装卸人员,每天可外运粮食1万余吨,计划用3-4天时间将过火粮食转运到邻近的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和肇东市三地的11个粮库,过火粮食主要将被用于生产酒精和饲料。

据罗洪权介绍,5月31日13时15分,粮库更夫发现12号库南侧玉米堆上方冒烟并报告。粮库当即出动自备的一台消防车和约60余人展开扑救,同时向消防部门报告火情,林甸县消防大队6台消防车约20分钟后到达现场投入灭火。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火灾发生时室外温度34℃,风力7-8级,高温和大风使火情顺势蔓延,造成连营火灾。

随后,林甸县政府组成的应急指挥部向邻近县区、厂矿请求增援,大庆市公安局组织四支消防队伍、24台消防车辆先后到达现场参与灭火。林甸县城内建筑工地停止施工,各类铲车、翻斗车30余台全部被调往灭火现场。到16时30分左右,明火基本被扑灭,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截至6月1日中午,总计有570名民兵和预备役、600余名乡镇干部群众、近200名消防官兵和武警战士、邻近县区增援人员等总计约1600人参与了灭火。

火灾发生后,当地安监部门组成调查组进入现场。1日中午,国家粮食局工作人员也到达林甸直属库参与调查。林甸县政府开始组织对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村柴草垛等易发生火灾地点展开安全隐患排查。

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坐落在林甸县花园乡,建于1961年,隶属于中储粮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占地总面积22万平方米,事故发生时储粮总量14万吨。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3-06-01 17:09:16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评论数:176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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