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鉴红楼——刘心武秦学发现铁证(每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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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个方案很管用,不过都是常见的经验之谈,现在很多贪污犯都会这种巧立名目转移产权的小把戏,如果预料到将要被抄家,贾府中人应该不难想到此类应对之策。在小说中用托梦大法来留话,肯定是那种很重要又没来得及说的大事,不然死不瞑目啊。作者隆重其事地让秦可卿托梦,不会仅是提供这种大家都能想到的具体方案细节的;那么是贾府没预料到会被抄家吗?不会,窝藏郡主那可是灭族的大罪,以贾珍等贾府众人在秦可卿死后如丧考妣的表现来看,大家都已意识到即将大祸临头。那到底是何原因,竟要劳动郡主娘娘巴巴的跑来托梦呢?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先看这个问题:贾府高层已预感大祸临头,为什么不见他们有转移家产的实际行动呢?这是有原因的。贾府家产以不动产及收藏品还有债务居多,要变现再转移是要有时间的;而秦可卿死后,贾府眼看风暴将至,可能随时性命就不保,那里还能有空去实施家产转移呢。那秦可卿为何还要托梦传话呢?其实各位同学读过后面的内容就知道了,贾府在她死后居然平安无事,真是奇怪,而最终被抄也要到八十回之后。


关键点就在这里,秦可卿托梦,是因为她知道贾府暂时还不会有事,转移家产是有时间的,因此她发话要赶紧动手。她担心的是,贾府中人看不清形势,以为躲过一劫就万事大吉,不再作长远打算,于是她做鬼以后还要赶来提醒凤姐“盛筵必散”,赶紧行动,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


那么,既然贾府犯罪事实已经暴露,为何秦可卿却断定贾府此时能逃过一劫呢?这可以看她在托梦时透露出的天机,即贾元春将被册封为贵妃,贾府还将有一段喘息时间,从而使转移家产成为可能。她说:“……眼见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这件非常喜事呢,就是贾元春晋升贤德妃,这个结论基本无争议。从书中可以看出,贾府中人直到后来贾政生日,皇帝宣他进宫之后才知道这件事,保密工作做得相当好。而秦可卿居然早早就知道了,为什么?她生前与凤姐时常有联络,一直不见提及,现在居然托梦报信,显然是死前一刻才知道此事,还来不及通知其他人,只好用这种方法了。


晋升贵妃,绝对事关宫廷,秦可卿死前得信,知道贾府还能苟延残喘一阵子才托的梦,消息从何而来?显然当晚天香楼上,有人透露风声,有此消息之人必来自皇帝身边!


噢,卖糕的!原来天香楼事件,皇帝也有份!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6 21:43:4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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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所托之梦是她死后留下的呈堂证供,由此被我们发现了破解她死因之谜的重要线索!她所托梦的未了之事就是让贾府转移家产,而前提是她已知贾府败局已定。那这世上有谁能令赫赫扬扬已百载的宁国荣国府速败如树倒猢狲散呢?只有皇帝才有这个能力!也就是说,那一夜在天香楼,有代表皇权的力量参与,最大的可能就是秦可卿是被皇帝赐死的!


一般人犯死罪,由刑部设满清十大酷刑侍候,什么凌迟车裂剥皮腰斩,总之难留全尸,死后尸首被示众。只有少数身份特殊又犯死罪的人,由皇帝赐死,得留全尸,这样体面去死,真是纵做鬼,也幸福。普通人是无缘享受这种优厚待遇的,必须要够超高级别才行;享受此福利的,非亲即贵,如果是女人,必属皇亲国戚无疑。

再联想到,能让义忠亲王坏了事,这也只有皇帝才做得到。因此,秦可卿之死,皇帝有最大的嫌疑!

种种现象说明,秦可卿之死,涉及皇权!皇帝派人在天香楼上弄死了秦可卿!
所以说,如果秦可卿是养生堂出品的,她能托这样的梦?做梦去吧。以她这郡主身份,才能解释这一切。

如果皇帝派人来,贾府会安排在那里见面呢?一般来说,都会在正房正厅摆香案接旨,在荣国府就是荣禧堂,宁国府不知是那里,或者叫“宁×堂”吧。但天香楼只是宁国府花园上一间大房子而已,位置已在宁国府内宅之中,半夜三更,皇帝来人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来呢?很显然,因为要接旨的是个女人!是女人就不会来到外面荣禧堂宁×堂这种地方去,于是,内宅中较正规的天香楼便成为首选。这个接旨的女人,必是秦可卿无疑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三更半夜她不在房间,而是跑到天香楼去上吊。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7 11:09:18 +0800 CST  
@冬瓜麻麻29 2012-09-17 13:03:48

秦可卿不是有个弟弟叫秦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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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钟是接回秦可儿之后才有的,这证明其实秦业是有生育能力的。无儿无女想收养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7 13:37:1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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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整理一下有关秦可卿的几个关键词:她是义忠亲王之女、义忠亲王坏了事、天香楼自缢、遗簪、更衣、她的死与皇帝有关、风光大葬。把几方面的线索归纳起来,基本就可以将当时天香楼上的情景重现出来。


以下就是天香楼事件真相重现:义忠亲王之女秦可卿郡主身世败露,累及义忠亲王坏了事(有命无运,累及爹娘)。那天晚上,有太监戴权(或夏守忠)来宁国府宣旨,秦可卿在天香楼接旨。皇帝指出,秦实为亲王女,却冒充养生堂弃婴混入宁国府,触犯大清律例××条,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念在她本是郡主,特赐白绫一条令其自缢,死后准以郡主之礼下葬,但不得用郡主名号。


为了让秦可卿安心上路,或者因为有其他政治原因,又或者认为死人不会泄密,戴权透露给她一个好消息:皇帝不打算追究贾家的责任了,相反,还要封元春为贵妃。但秦可卿知道,这开恩的背后,只是缓兵之计,贾府败亡已不可避免。
在戴权的催促声中,秦可卿除下头上一根发簪。这根发簪对她有特殊意义,是她从义忠亲王府带来的唯一信物,如今,她人生走到了尽头,她却不想带走它,真是何苦生在帝王家(即所谓遗簪)。


然后,她换上郡主服饰。这是她长大以后第一次穿,也将是最后一次。穿得体面去死,是正常风俗,死要死得有尊严,穿得好点见阎王,对日后投个好胎绝对有用。《红楼梦》第六十九回尤二姐吞金自尽,也是衣服首饰穿戴整齐才去死。既然准秦可卿以郡主礼下葬,那她一定要换上代表自己身份地位的服饰(即所谓更衣)。


画梁春尽落香尘,重重夜色笼罩下的天香楼上,一条白绫终结了这位绝代妖姬。正是:

一步行来错,回头已百年。
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

戴权确认秦可卿已死,便出来向一直不安等待的贾珍等宣旨,由宁国府按郡主之礼为秦可卿办丧事。

以上内容,并没有“淫丧”天香楼的香艳情节,是不是令各位同学有些失望呢?其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这一回书的回目,是对她这一生“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的盖棺论定。“淫”字是她平时的生活写照,也是她被人识破身份以致命丧黄泉的原因之一,这点不必每时每刻都强调,因此无需在天香楼上再加料了(如果想象力超丰富的话加料也无妨,私以为场合不太合适)。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7 16:27:3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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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判词解读

秦可卿之病之死之丧,是《风月宝鉴》中的高潮部分,是《红楼梦》的大关键处。其篇幅之长,人物之多,场面之大,情节之曲折,在《红楼梦》中无出其右。而天香楼一节内容,正是这一故事的点睛之笔。作者安排在这石破天惊的一节里,将秦可卿的真实身份就此揭穿,其手法就如侦探大片的神探总在最后高潮时刻将真凶身份揭穿一样。由是前文种种神秘之处得以解释,读者读到此处真是如梦方醒。


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天香楼一节被删去,少去四五页也!你能想象侦探大片里没有了现场指证真凶的情节吗?其实,曹雪芹是绝对绝对不愿将如此重要的文字删掉,无奈,社会要和谐,这些情节大家也看到了,是一出勾心斗角的清宫大戏,涉及最高层的权力争斗,宫庭内幕,题材绝对超级敏感,连改写都无从下手,如果不想脑袋被砍就要砍掉这一节!当初写《风月宝鉴》之时,此书仅仅在曹家之中小范围传阅,这些内容尚能保留;而到了《石头记》阶段,渐渐流于曹家之外,可想而知,为了安全起见,这整整四五页文字就不得不和读者说拜拜了。


秦可卿的故事非常非常的敏感,曹雪芹最终也没有勇气将她的身份揭示给读者看。按常理,这几处关键情节被剪掉之后,她的故事就已经完全支离破碎了,情节根本就没有逻辑性,必须推倒重来另起炉灶,方能重塑这个人物。况且现在版本的《红楼梦》里,可卿的戏份已经大幅缩减,要修改为平常人物的话不是很难,但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硬是没有将这些矛盾之处改写,他还是按着原先设计好的郡主身份在写秦可卿,连她最重要的太虚幻境判词也是“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纵然这些文字已前后矛盾,后人已难以通读,他宁愿自己的心血之作有硬伤也不愿意为此而改写!曹公对可卿还真是大爱啊,纵然已货不对板仍不忘给她保留下原来的待遇,如果她的故事真的是完全虚构的,对这样一个已面目全非的虚幻形象曹雪芹又何苦死保着不放呢?这种无怨无悔的心态只能说明这“败家的根本”真有其事,而且极有可能就是曹家亲历的刻骨铭心之痛!!!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7 20:57:4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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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太虚幻境里秦可卿的判词吧。因为这个“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的判词是原版的,与和谐过的秦可卿形象已有颠覆性的差别,于是被误读得令人发指。该是拨乱反正的时候了。


秦可卿的判词,包括有一幅画,以及画上的题诗,还有一首曲子。画: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尽。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曲子: 〖好事终〗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月,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画中明摆着提示秦可卿真正死因乃悬梁自尽,典型的非正常死亡,但书中所写,根本就看不出有此情节!不用说,其中必定有隐情了。从脂批可知,这段故事被和谐了。既然被和谐了,就要做得彻底一点,第一件事就应该把最最重要的太虚幻境的画及判词改一下,免得让读者思维混乱;但经过“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之后,曹雪芹还是痴心不改,坚持留下了最真实的原始资料,这可是要冒着很大的风险的哦。


太虚幻境里的判词,是红楼诸钗的人生总结。秦可卿的谶诗以及曲子,总结起来就只有两个论断:滥情以及败家。


滥情之说,在判词上面作者表达得非常直白,能认得那几个字的都不会弄错的。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前面已经写了很多,论据已经很充分,不再赘述。
至于败家之说,判词上也说得相当清楚,本不该存在歧义。但因为多数人不了解秦可卿身世奇特,想象不出她是如何败家,只好把败家的责任推到了贾珍甚至贾敬身上。喂!老兄,这可是金陵十二钗的判词,这十二钗里面贾珍和贾敬算老几啊?在那幅画上,只有一个美人而已,可没见有男人的踪迹。虽然判词中有一两句可能涉及到他们(比如“箕裘颓堕皆从敬”这句),但他们只是作为道具来使用的(比如迎春的判词句句与孙绍祖有关,但不会有人认为那是孙绍祖的判词,他只起道具作用)。眼力再不济,也不会把“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扯到贾珍身上去吧?但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解释,竟然堂而皇之成了主流观点!


秦可卿败家,还是败家的根本!请注意判词中的形容词:造衅“开端”、败家的“根本”、“皆”从敬、“首”罪宁、“总”因情。这等强烈的语气,可知曹雪芹认为,贾府之所以败家,都是因为秦可卿这个丧门星!如果认为秦没有政治背景的话当然是无法释解这些的,最后解释不通了只好乱扯到贾珍贾敬身上了。


认清楚秦可卿的真面目,这太虚幻境的判词就一目了然了:秦可卿身为《风月宝鉴》的灵魂人物,少不了的风月无边。她还是一颗丧门星,自从贾敬将她接入贾府,就注定了败家的命运。如果没有秦可卿的出现,贾府不会遭此大劫,不会落到个“灭绝无人”的境地,她可真是个“绝代”的佳人。再回头看第一回时癞头僧对着英莲说“舍我罢!舍我罢!”那一段,就理解了曹雪芹的心思了。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8 13:33:21 +0800 CST  
有事上街,故来迟了。
每天仍会更新,谢谢各位朋友的支持!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8 15:33:3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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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曹雪芹是的角度看来,一个滥情且败家的女人,绝对是不可原谅的。当然,秦事件可能真有其事,曹雪芹感同身受,在评论秦可卿时会带上自身情绪的。但以我们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把一切责任推到她身上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的确,在感情问题上,秦可卿是做得太出格,特别在“万恶淫为首”的时代,绝对是应该受到遣责的。但说她是“败家的根本”、“首罪宁”这就不公平了,她只不过是义忠亲王与贾敬等策划的政治阴谋中一颗重要的棋子,根本就是身不由己,为什么还要把所有的罪名都加诸之她一身呢?她已经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了!不过联想到历史上多少因女色亡国时的评论,心中释然。说到底,曹老师身为局中人,也不能打破旧有巢臼,他把自家的失败归咎于所谓的“红颜祸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时,正当初春。记得当初张友士来“探病”时所说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全愈了”,此后贾府众人都念念不忘这个“春分”,这个时间点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秦可卿的人生大限。元宵过后,差不多就是春分的时候。当英莲还是小女孩之时,著名神仙癞僧已提前告诉她最后的结局,有两句谶语“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读之令人恻然。人死如灯灭,英莲郡主的悲剧,始于元宵,终于元宵。再联想起曹雪芹家族在元宵节后被抄家,无怪作者悲愤难平,寒月寂照,更与何人说!


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再回头看看《红楼梦》第一回时一僧一道初见甄英莲时的描写,为何癞僧跛道一见英莲就大哭?为何就要带走她?很明白作者认为只要她不存在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这种心态,绝非局外人能有。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8 19:35:37 +0800 CST  
@cobia 2012-09-18 14:43:30
身份如何暴力,谁暴力的,lz是否有一些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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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秦可卿身份的是风月宝鉴的男主角,仔细看看前头哪个戏份多就是他了。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8 21:04:47 +0800 CST  
第五章发完,续发第六章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8 21:34:5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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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绝代有佳人后篇

第七节 眼泪为谁而流

静夜之中,丧音响起,秦可卿的死讯很快传遍了整个贾氏宗族。那怕在如此阴冷凄厉的黑夜,贾氏宗族全体成员也迅速聚集到了宁国府(在戴权来宣旨之时,贾珍应该是有所准备吧,提前通知了),沉重压抑的气氛弥漫着整个贾府,巨大的恐惧感萦绕在每个人的心头,让众人不禁痛哭流涕。


《红楼梦》第十三回是这样描写当时情形的:


【其时合家皆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


好一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这让后世一大帮红学家们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脂批提示说:【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但他们的想象力有限,始终没弄明白天香楼究竟发生何事,都凭自己直觉往“淫丧”方面去解读。这样一来,问题就来了:既然疑心秦可卿德行有亏,那就不该为她悲嚎痛哭,值得吗?此类解释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高鹗续书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把“疑心”照整句之意改为“伤心”。似乎顺畅一点,但是就算是“有些伤心”,这“无不纳罕”四字还是没有着落;而且“有些伤心”顶多也就是掉两滴眼泪,与“莫不悲嚎痛哭者”的意思还是相去甚远。高续这样篡改原文之后,余味全无,令人难以卒读,真可谓是狗尾续貂啊。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8 22:22:46 +0800 CST  
@岭北乌有生 2012-09-18 16:58:16
秦的判词不是最终的判词。秦是和小说主体结构关系密切的一个人,也是《风月》和《情僧》合而为《石头记》的关键人物,在《石头记》完全改写成《红楼梦》之前,她的判词是无法写定的。十二钗里黛玉、宝钗和湘云的判词也不是最终的判词,而只是一个属于《石头记》的判词。楼主认为那个与现行文本明显不合的判词是曹雪芹刻意要留下的,这个可以备为一说,但是没有很强的证据。实际情况是,曹雪芹还没有最终改定《红楼梦》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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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是主要当事人,事发后被赐死是正常的,而且还能以高规格办丧仪,说明这是个妥协的结果。义忠亲王“坏了事”是同时的,他份量重得多,处理起来会更谨慎,“坏了事”是最好的处理方式。贾府并不是什么事没有,这个会很快说到。
我始终认为,判词只有一套,每个人都能对得上。八十回后原稿佚失,最大的可能是牵涉到政治因素。因为《风月宝鉴》中分两部份,前十六回只是前半部,抄家等大崩溃的后半部应该在原书八十回之后;从题材看,后半部肯定涉及到大量敏感内容。当年《红楼梦》传阅过程中有一些宗室人物看到八十回后原稿,他们了解宫庭内幕,能看得穿原稿中某些内容,但不愿告发,当然也不能任由这些东西再流传下去,于是就借了不还,原稿从此佚失。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8 23:54:2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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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经过不懈努力,天香楼事件得以真相大白,对这九个字的理解就很容易了:秦可卿既死,贾珍得到了用郡主之礼为她办丧事的旨意;消息一传出,贾府中大多数不知秦可卿真实身份的人大吃一惊,啊!居然是皇帝下旨赐死!还以郡主之礼办丧仪!原来出身卑微的可卿大有来头啊!到底是咋回事么?这下贾府众人“无不纳罕”;但圣旨下,在这种极度压抑的氛围里,谁也不敢问,谁也不敢说,“都有些疑心”。


虽然众人不清楚具体情况如何,但很显然,义忠亲王刚刚“坏了事”,紧接着又爆出秦可卿疑似郡主身份,怪不得平日如此嚣张;以贾府和义忠亲王的平日关系推算,众人不难得出她和义忠亲王有关的结论。此时下旨,明显是让贾府先办完丧事,再等候处理。于是乎,就在无言之中恐慌情绪漫延开来,贾府悲声一片。


义忠亲王已被休假式治疗,贾家私留犯事郡主,难逃干系!这可是弥天大罪啊!是被抄家,还是被灭族,莫名恐惧弥漫在贾府众人心头,但又不敢表露出来,于是借着办丧事之机,所有人“莫不悲嚎痛哭者”。注意,是“莫不”!不单单是某个人,而是包括“长一辈”、“平一辈”、“下一辈”以及“家中仆从老小”在内的全部成员间的群体性恐慌。至于那“孝顺”、“和睦”、“慈爱”之类的说话,不过是惊惶痛哭时宣之于口的托词罢了,事实上贾府就是个小社会,利益纠葛,不会有人能代表全体人员的利益的。可以不喜欢秦可卿,但她这样死了,所有人都会怕的。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9 12:17:20 +0800 CST  
@xzfhzwj 2012-09-19 09:54:17
想问一下秦可卿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是郡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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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懂事之后就知道了吧。她被送走时已经五岁多,这个年龄的孩子早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份了。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9 13:20:57 +0800 CST  
@野兽遇见乡巴佬 2012-09-09 03:08:08
作者:东安西安 回复日期:2012-09-08 23:16:54  回复
@PQ16344 2012-09-08 20:18:20

@天香生净想 2012-09-19 10:48:58
我觉得野兽兄的观点比楼主的稳重厚实多了,合情合理。
楼住的 过于异想天开,如果用阴谋论,什么问题都可以解释。
貌似贾府还看汉高祖斩白蛇的戏呢,难道贾府要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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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肯定比现实有更多的想象空间,阴谋论很常见,反而稳重厚实的东西写的不多。
贾府未想过要造反,但一定会站队。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9 14:22:0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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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旨要办高规格的郡主丧仪,于是贾氏家族紧急全族总动员,大半夜里族人齐集宁国府。宁国府府门洞开,两边灯笼照如白昼,乱烘烘人来人往,里面哭声振山摇岳。贾府上下真是好伤心,数百人尽情痛哭,场面好壮观那!座中泣下谁最多,恐怕就属贾珍了,他哭的泪人一般。这可是真情流露,身为族长,可卿死了,全族将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老爸又不敢回来,留下他一人面对,他能不哭吗?更何况他和可卿之间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故事!真是哀莫大于心死!


贾珍是真情流露,他老婆可有点问题了,眼见可卿的丧仪场面那么大,事情那么多,还有众诰命往来,少个人照看不免有失礼之处。而作为宁国府唯一的女主人,尤氏居然在这要命的时候称病不出!丧事一办几个月,她就一躲就是几个月,直到丧事办完了也没见她出来。这倒好,丧事期间偌大个宁国府居然没个女主人在内照看,成何体统!


在家中有大事要办之际,一病几个月,看来是得了重病了,可书上只说了是犯了胃痛旧疾,这事属寻常,胃痛而已,那有躲个几个月都不出来见客的道理。如果有这么重的病,为什么后来也不见再提起,情况相当可疑!在这里,可以透露一点内幕,她不是真有病,她是有气,气的还就是秦可卿!


各位先不要想歪了,她可不是因为看到了老公和可卿那个才气的,她只是被可卿压抑太久,想要发泄一下。一直以来,尤氏都在可卿面前低头做小,这个婆婆当的可真够窝囊的。更可气的是,可卿好淫,把个宁国府弄得是乌烟瘴气,门风败坏,连外人都说宁国府只有门前那两个石狮子干净。旁人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不说可卿怎样怎样,却暗指作为婆婆的尤氏懦弱无能,治家不严,管教无方,丢尽了宁国府的脸!而作为宁国府的当家女主人,尤氏承担所有的白眼和非议,她完全有口难辨!心中这股闷气一直憋了许多年,好难受啊。但有秦可卿在头上压着,她还要装出笑脸来奉承秦可卿,这种生活是人过的吗?现在终于挨到秦可卿死了,轮到她做回自己了,尤氏那股被压抑了很久的怨气终于大爆发,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 KITTY,老娘让你好看!压了我那么久,还想让我帮你操办丧事,没门!虽然说跟死人怄气不值得,现在也不是时候,但请理解一下,被媳妇压在身下那么久,好不容易翻身迎解放,这多年媳妇终于熬成婆了,那就发泄一下吧。


尤氏装病一装就装到了丧事结束,反正她就是不想再为秦可卿打工了。贾珍没法子,只好请来凤姐打理宁国府内务,这才给了凤姐施展其理家才能的机会。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9 16:15:39 +0800 CST  
@黑背 2012-09-19 12:45:38

结合楼主的考证,我觉得应该是这样:已写完的书,就是《石头记》,没有设定抄家,秦可卿事件是前面出的事,对后面的影响只是加速败落。但是,这么大件事贾府不出事,怎么解释都于情理不通。或者隔很多年才事发抄家,也解释不通。把秦可卿事件往后放,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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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万艳同悲,但红楼女儿也有人品高低的区别,比如秦可卿,看她的判词全是贬义,说她是红颜祸水并不为过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9 17:41:37 +0800 CST  
@古枫月影 2012-09-19 17:50:23
义忠亲王出了事,那个张特务还能去在冯紫英找他的时候去回报情况吗?个人觉得,用秦可卿是政治联姻的产物来解释比较符合逻辑。也就是说她从小就被安排政治联姻,这门婚事是义忠亲王安排,贾敬应承的。这其实是义忠亲王拉拢贾家的一种手段。后来秦可卿实在不安分,目标太大,所以贾敬怕暴露,但又没有好办法,所以就撒手不管了。而义忠亲王出事之后贾家和秦可卿都害怕联姻的事情暴露,才有了看病的一幕。而最终,确实,在那个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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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薛蟠说义忠亲王“坏了事”的时候,是在秦可卿死后。在冯紫英张友士出入宁府的时候,没有证据说义忠亲王已经出事了。如果义忠亲王出事后秦可卿才暴露,那“有命无运,累及爹娘”的谶语就无法解释。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9 19:25:1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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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贾珍尤氏夫妻二人外,宁国府的主子还有贾蓉。作为秦可卿的老公,贾蓉在可卿丧仪中的表现真是耐人寻味,他几乎没怎么出现过,整件事似乎与他无关。当然这是他一贯作风,读者想必也知道,想当初他听到焦大说老婆偷人时也是这么淡定的(当然他又能怎样,又敢怎样),现在闪到一边,如同路人围观,也属正常。


其实最令人惊异的还是秦可卿的两个贴身丫环——瑞珠和宝珠。她们听到秦可卿的死讯后,一个触柱而亡;一个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捧丧驾灵之任。合族人也都称叹,贾珍便以孙女之礼殓殡瑞珠,以孙女的礼节对待宝珠。瑞珠宝珠二人,平日贴身服侍秦可卿,如果在下人中有谁知道可卿秘密的话,那定是她俩无疑。身为贾府首席红人秦可卿的丫鬟,自然养尊处优,处处高人一等,如果说少爷小姐身边的丫鬟是副小姐的话,在瑞珠宝珠这定是小姐待遇。自古义仆殉主的故事并不少见,这瑞珠宝珠二人,贴身服侍可卿也有些年头了,可卿一死,她俩感念其恩,同时也心怀恐惧,怎么说这也算是知情况不报吧,于是便做出如此举动。而贾珍则顺理成章地认了她们作孙女,从此有了小姐名份。这可是正式的编制,登记入册的正牌贾府家族成员,工资福利尊号仆人该有的样样不落!不象那几个赶着凤姐叫妈的丫头仆妇,该是谁还是谁。


有人说是瑞珠宝珠无意中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事听到了不应该听到的话,于是瑞珠生怕贾珍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所以趁他动手之前抢先去死给你看,宝珠为了表明自己不会乱说话的态度就申请成为公府小姐并且立即就获得通过,贾珍认宝珠为孙女其实有阴谋先稳住她最终目的是为了杀她灭口。哗,这个观点可是够雷人的,搞不懂大小不过一死,瑞珠干嘛还要抢着去,看看宝珠,弄个正版公府小姐当当,也能过上一把瘾,就算是死也体面一点;还有那个贾珍,真要杀人灭口的话,让个丫鬟消失总比杀个小姐省事吧!认了孙女成了小姐再干掉,变态!显然,这种弱智论调只能贻笑大方。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19 20:29:0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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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死的光荣

儒家提倡事死如事生,丧事的规格与个人生前身份地位的高低相符,古代六部之一的礼部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管这种事的。丧事被称为“凶礼”,算得上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礼仪了,上至帝王,下至庶民,按等级不同,每个人的丧仪规格用什么标准,可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条框框定得很死,逾制是重罪。有些人说可卿丧事隆重,是因为宁国府有权有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简直就是一派胡言,他们也不想想,越是豪门,越讲究长幼尊卑,而且还有礼部盯着,那敢胡来。随便一个低辈份的小媳妇,就敢这么铺张,那以后大家长死了,规格一定更高,否则会被人认为不敬的。但比这次可卿丧礼更隆重的话,那场面恐怕要赶上皇帝丧仪了。这有可能吗?


秦可卿的丧仪,办的是十分的惊天动地,《红楼梦》一书中用很长篇幅描写。很多细节非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的,有相当多的写实成分。择几条明显的说明一下:


皇帝致祭。清制,重要王公大臣到了一定级别,并有特殊贡献才够条件享受皇帝致祭丧。如果是女眷,则必为皇亲国戚。按规定,贵族女眷中,公主、郡主、县主享受皇帝致祭,给祭文,郡君、县君只致祭,无祭文。书上所记,秦可卿之丧首七第四日,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先备了祭礼遣人来,次后坐了大轿,打伞鸣锣,亲来上祭。大明宫是唐朝主宫,戴权谐音大权,他即是皇帝的代言人。他坐轿打伞鸣锣而来,是很正式的代表皇帝来致祭。这很符合秦可卿的郡主身份,对照一下《红楼梦》六十三回贾敬之丧,皇帝仅批示“光禄寺按上例赐祭”,并没有享受到皇帝致祭的待遇,作为孙媳的秦可卿丧仪标准竟远在家主贾敬之上。


郡王上祭路祭。清制,郡主丧仪规格等同郡王福晋(即北静王妃级别,远高于贾母),按规定,丧仪上亲王不用来,亲王世子、郡王、贝勒、贝子、公侯伯子男等要出席。秦可卿之丧,忠顺亲王未到,北静郡王曾亲去上祭,后来出殡,东南西北四郡王都设棚路祭;八公除缮国公有要事须请假外也都到齐,至于侯伯子男更是不少,这与可卿身份相符。《红楼梦》也写了宁国府家主贾敬之丧仪,一比之下,这两人的地位谁高谁低立见分晓。以贾敬的级别,仅是“王公以下准其祭吊”,也就是说,贾敬丧仪照例是不够资格请四王八公的,皇帝批准来祭吊的最高官员仅是侯爵而已,饶是如此他能得到这种待遇已是皇帝额外开恩的了。看看秦可卿丧仪之上的现任郡王北静王坐大轿鸣锣张伞而来的情景,就知道秦可卿的身份远远凌驾于宁国府之上了。
楼主 东安西安  发布于 2012-09-20 11:09:00 +0800 CST  

楼主:东安西安

字数:414973

发表时间:2012-09-01 22:5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2-15 22:47:0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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