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新京报,又是司法系统——汤兰兰事件分析

这篇帖子我不知道为什么不断被删除,是触动了谁的利益吗?

呵呵

我写写为什么我会写汤兰兰这篇帖子

作为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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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想到这篇帖子短短的时间就获取了27000多的点击和超过1111篇回帖

本来呢,我是在盖楼,盖我的帖子“关于洞朗事件的个人看法”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1796487-11.shtml#1084_56603262_6858281


这帖子本来是谈谈我对洞朗事件的看法,但是,后来就成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聊天的地方

我也没想说发一篇新的帖子,去专门说说汤兰兰事件

但是,后来,觉得汤兰兰事件媒体太过分了

在没有任何可以支持翻案铁证的情况下,即号召人肉汤兰兰,各种让汤兰兰站出来,并且发布了汤兰兰户口本信息和疑似照片的信息

我写这篇东西

有非常多的人支持,在这里我表示由衷的感谢

当然,也招致了不少水军的各种攻击,大家在这个楼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就说说我写这篇帖子的初衷吧

其实很简单,我就是尽一份社会责任

我的目的其实也是很简单,就是让无良的媒体知道,老百姓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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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媒体无良,造成很大的社会纷扰,道德倒退

这群无良媒体,如今更是变本加厉的祸害社会

记得当初南京彭宇案

媒体一边倒的支持彭宇,而一边倒的指摘法官

舆论也跟随媒体,一边倒的指摘法官,这其中也包括我

但是,我同一个律师朋友聊过之后,发觉,我确实是过于幼稚了,无知且易怒

因为,彭宇案远远不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扶”

这是一个依据推论定案的,而这个推论并不有利于彭宇

而事实上,这个推论也不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扶”

事实上,包括了很多,比如被告是后门第一个下车的;被告在媒体未介入前从未说过自己见义勇为;被告跟随去医院并且给了老太太200元等等等等

这么看,确实符合常理了

我也在反思,我是不是冤枉了那个南京的法官

但不管怎么说,整个社会,有一帮子人开始碰瓷了,也造成整个社会都不敢去扶需要帮助的老人了

我们的道德,确实倒退近百年

每个老百姓,知道有问题的,没有发声,不知道的都在愤怒,而坏人在想着怎么利用

我的母亲前些年在过人行横道时摔倒了,自己无法站起来,这个时候,围观了二三十人,没有一个人上去扶一把75岁的老太太

任她在车流里倒在马路上翻滚,试图自己站起来。

最终是一个路过的邻居勇敢的站出来,把我母亲给扶了起来。

我能理解围观者怕惹上事儿的心态,我更加钦佩我的邻居的勇敢

而在这里,我想说的

如果当初彭宇案的法官是被媒体恶意曲解的

那么,发生在我母亲身上的事儿,还有那些被恶意碰瓷儿的人的损失,其责任就于媒体!!!

就在于这些无良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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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新疆克拉玛依,所谓“让领导先走”的报道吗?

当年我也很愤怒

但后来,我仔细想想,这事儿又很诡异

当年在场的,一个副市长、省督学团成员23人(其中包括两个处级督学),其伤亡比群众大很多,我记得17死5重伤。

这是“让领导先走”可能产生的结果吗?

而高喊“让领导先走”的那个人,却在喊完这句话后就消失了

大家想想,这一切真的是这样发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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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中

南方系报道说消防员挖到一个人,高喊“我是某某书98记,先救我”

但是后来当事人和消防人员均否认了

我认为有一个人说的很好——

一个人被压在废墟下暗无天日的几天几夜,还有力气喊“我是某某书98记”?!

退一万步将,就算是喊了,也有情可原,那是心理极度扭曲下产生的应激性变态行为,这有什么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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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看到了《炎黄春秋》对狼牙山五壮士的侮辱

看到深圳那位有两套房还是三板上市公司股东的,谎称自己为女儿看白血病花了二十万(实际治疗费用而是,自付部分仅仅两三万)而众筹的“卖文”的文人罗先生

再后来我又看到红晃兰的各路人马的表演

媒体永远给中国人、给中华民族贴上各种标签,什么山寨、什么仿制、什么低素质、什么没有信仰,什么没有诚信等等等等

都十分的无耻,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

中国有没有山寨?有!世界各国都有,谁敢说没有?

中国人只要做一点事儿就被贴上了整个民族低素质的标签,比如在埃及文物上刻字。我不是主张刻字对,但是,埃及文物上刻字的恐怕只有这么中文,而且是个小孩子,但是我们的媒体从不放过,但是这些媒体对埃及文物上的其它刻的文字忽略不见,对长城上刻那么多字也是忽略不见的!!!从没见他们说过除了中华民族外,哪个民族素质低的

在卢浮宫前的水池那儿戏水的各国游客多了,但是唯有中国游客被中国媒体说成了低素质,而这些媒体对白种人却视而不见

撤侨也被媒体人描写成了霸权主义

中国是世界贸易第一,如果中国人没有诚信,请问,这几十年来我们一步一步的做到世界贸易第一是靠骗,骗来的吗?!就算中国人都是骗子,难道全世界人都是傻子?!傻到了被骗几十年还反应不过来,而要这群媒体人提醒?!

等等,等等


我就知道,这其实就是个系统的对ZF的攻击

从城管到医疗到教育到公检法和解放军

这是最为基础的社会管理元素,当这些元素均出现对立的时候

情绪是很容易被煽动起来的

而这些年,这些事儿,为什么每一次都这么不合逻辑,不合常理??!!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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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次,媒体太无良,太过分了

截止到现在

我看见那些吵吵重审的媒体,都是在做有罪推论

那些录音,那些反言的证人,都是模糊不清

只采访了一方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去找受害人

这是一个强奸案的受害人,就这么曝光吗?!

作为一个刑事案件,就这么靠有罪推论就要求翻案吗??!!


每一个善良的人请注意

想靠一种流氓行为去制约另一种流氓行为的,其结果一定是得到两种流氓行为,而绝对不会有任何的制约效果

这就是我写这篇东西的初衷

我就是要告诉这些无良的媒体

老百姓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我也是要告诉一些势力,老百姓没那么容易当炮灰!!!

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也没什么影响力

但是,如果每个人都不再随着无良媒体而起舞的时候

那时候,真相才会真正的呈现出来!!

无良媒体人这十年的操作非常成功,成功的使中国的道德衰退百年,成功的蒙骗世界很多人,包括很多中国人

但是,人民不傻,媒体人也没那么聪明

至少人民也许一时反应不过来,但是,谁会比谁傻几分钟呢?!

好吧

就写到这里,作为一个社会的个体,我尽到了责任

感谢每一个支持我的朋友

先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各位身体安康,阖家快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谢谢!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12 15:29:17 +0800 CST  
@疯言咚咚锵 2018-02-12 15:35:28
每次一有这种案件出来,网上的水军就配合着起哄,国安真的要查下这些记者、报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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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定的,其实这是尽一切可能的攻击体制的手段而已

没什么新鲜的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12 17:22:11 +0800 CST  
2. 我想问一下,当年有刑侦,有司法机关,有鉴定机构
为啥整个采访都是被告的声音以及被告的利益攸关方??
作为新闻媒体,公证是必须的,而完全偏袒另一方,则是一种明显的有目的的行为
新京报难道不知道这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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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h864 2018-02-12 02:34:09
新京报肯定是知道的,但是,也要别人愿意接受采访是吧。当年的办案人员愿意出来接受采访吗?当地的公检法愿意接受采访吗?当然汤兰兰是不能接受采访的,那是“人血馒头”对吧楼主?按理说干爸干妈倒是可以说几句,说说他们当年是如何好心的带小女孩打胎,控诉汤家人对小女孩惨绝人寰的摧残,甚至可以怒斥媒体的多管闲事。
诡异的是,干爸干妈也不愿意接受采访,失去了一次多好的发声机会呀。
要不楼主,你替他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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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问题严格意义上来讲,不属于社会范畴,而是属于智商或者情商范畴的事儿

我说的比较直,多包涵

亦或是你没有孩子,没有这类情感

简单点儿说吧

一个父母,如果女儿被QJ

明显有偏向性的记者,成天追着问,案犯是冤枉的你怎么看?你女儿应该站出来说说当时被QJ的情况

等等等等

你觉得这个父母会回应吗?

接受采访?

说说自己女儿是不是真的被QJ,是真的,是真的

然后一堆水军说,是铁案啊,铁案还怕说啊?

你是这意思?

省下的自己想吧


这是我回你的最后一贴,多了不说了

你这种自鸣得意的,说多了也没啥意思

学学张无忌他爷,和火车头

虽然底线够低,但至少比你高


好了,话说到此,多说无益

剩下的

就是你高兴就好

无所谓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12 17:28:18 +0800 CST  
@王师北定中原日YO 2018-02-12 19:50:40
不管这案子冤还是不冤,也要感谢媒体把沉在最深处的司法腐败揪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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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冤案,何来最深处的司法腐败?

如果没有所谓最深处的司法腐败,何来感谢媒体?

你不觉得你的逻辑很矛盾吗?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13 16:12:33 +0800 CST  
@张无忌他爷 2018-02-07 00:32:56
不能因汤有陈旧性性器官性侵痕迹就认定是其家人作案,性侵者是汤兰兰家人还是其他人?现在常有些小学生中学生去做人流的,难道就一定是家人性侵吗?可能有同学、大叔、社会小混混、小学校长以及自己卖淫吧?各种原因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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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ffffffff 2018-02-12 20:10:37
胎儿是最好的证据,为什么干爸要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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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不太想回你

实在无聊

你的意思是让13岁的少女把孩子生下来,或者至少怀到可以做DNA的地步?

我以为,楼上那几个水军就足以是踏破人类道德的最低线了

看到你的表演

我才知道,楼上那几个水军,其实已经是天使了!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13 16:15:28 +0800 CST  
@玛淇 2018-02-13 22:50:01
这些媒体该有人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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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个来说说媒体、媒体人的看法吧,他们确实该管管了,不过他们也很累

我是以我的视角来说说,以我的视角公平的说

我家里有人从事的就是新闻出版行业,我认识其中一些人,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新闻媒体人(此处注意保密,嘿嘿。好在网上,要不回家跪遥控器。哈)


中国新闻媒体人,包括学习中文(不含古汉语、汉语言文学这一类),解放初那一批人是跟着TG的,有很强的责任感,中国文人都有很强的责任感

但是,很遗憾,古人云“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这是描述中国文人自古的一个普遍缺陷

用咱们非常俗的话说,就是平时挑刺儿,干事儿不灵,灾来等援,战来等死。考虑到人性的弱点,也几个会一死报君王的

第一批媒体人,继承了解放前一些文人的忧国忧民,所以,经常评论时政。但也继承了明朝言官的一些特点,不怕被打板子,甚至主动申请打板子

这在文革很吃亏

后来改开了,是第二代之后的媒体人

这批媒体人是第一代和正规学校培养的,他们的成长,在我看来歪了,而且,没人去修正,这是最大的问题。

我先说说为什么我觉得歪了

1. 学校的培养

正规院校在改开之后,接触到了西方的媒体,跟西方交流很多

对西方非常羡慕,加上比西方记者具有更强的国家民族意识,就是忧国忧民和明朝言官那种不妥协

所以,对西方比较崇拜,对中国体制比较鄙视,定问体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记得我陪我女朋友听课的时候已经是2000年之后的事儿,老师在课堂上公开的就说西方如何如何,中国如何如何,从 一直贬损到卫星

西方那是卫星,中国是太空垃圾,这是我印象最深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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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他们改开后去西方交流,也是在象牙塔里,国家出的经费,不用为一日三餐发愁,如同在中国一样,只看到了精致,没有看到粗鄙

如我们这样的去西方,看到了精致,生活也很粗鄙。

人家交流的是学院、大媒体,我们交流的当地普通人

所以,我知道,所谓美国中位数的5万美金,在美国毛都不是

所以,我知道,这5万美金,先缴纳各种税大约30%,剩下大约三万五,各种保险,保证5k是没了;剩下的三万,一万得花在房子上,不管是自己的房子(房产税+各种维护保养取暖)或者租房子(每月也得千把美金,还不是多好的,基本合住。有200美金的,看你是不是有命住了,呵呵。)。剩下的就是应付日常开销的,两口子紧不紧?一个月就不到2000了。

当然,美国的吃很便宜,如果只是吃营养的话,真没俩钱

人家交流学者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人家看到的是吃很便宜,汽车很便宜,房子很便宜等等等等

看到中国人民的劳苦

而且,中国文人自宋代开始,婉约流行,什么事儿都会往悲悲戚戚惨惨那儿想

所以,人家自然对中国各种鄙视

再加上,看到人家貌似啥话都敢说,各种针砭时政,那自然就是各种羡慕了

这是远的影响

近的影响,那就非常不好了,是香港影响最多,而香港,恕我直言,狗仔习气严重!

所以,这一代人,现在是主流培养记者的导师们,就在带歪学生。


2. 风气的影响

媒体人实际上是一将成名万骨枯,跟北漂演员类似,要么成王宝强,要么去拿三五十一天的薪酬

而哪里有那么多王宝强啊?!

98%的努力+1%的天分+1%的运气,但是1%的天分往往决定98%的努力的结果,而1%的运气决定了98%努力和1%的天分的结果

这就是现实

我月薪破万的时候,哪怕到现在,我的羽绒服也是穿了五六年了,我裤子就是淘宝买的,我买衣服原则不超过500,超过500就是奢华

这对我来说无所谓的,我的工作环境就是这样,我最贵的一件衣服是始祖鸟的冲锋衣,穿在单位只有俩小姑娘认识,其他人就没一个知道的。我北脸的冲锋衣是盗版的,倒是认识的人不少,没人在乎真假。

但是前女友的环境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那叫“时尚”,设计是按年说的,这就是我不太懂的东西了

这给人以太大压力,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我月薪破万,她月薪仅仅是2k多点,但是衣服得是有品牌的,还是年度的,还得有“品”,我的月薪都支撑起来都很难。

这是我看着非常奇怪的一种生活,家里啃咸菜,除外要光鲜

再加上本教育就是有很强的对体制的鄙视和狗仔习气

这生活压力大不大?

大咋办,想各种办法成王宝强!而各种办法,就是狗仔方式

做事只求出名,不管其它


3. 理想国

这是文人们经常幻想出现在不知道宇宙的哪里的一个国度

套上美国就是美国,套上英国就是英国,套上日本就是日本

总之一点,这“美国、英国、日本”肯定不是在地球上,不知道在宇宙深处的哪里

比如,所谓中国人素质差,没有诚信就是这一类的例子

中国素质再差,我不排除汶川地震的时候有打砸抢没有报道出来,但总是没有QJ

看看美国卡特里娜飓风之下,我最不理解就是QJ的。你说有打砸抢个吃喝我能理解,QJ是几个意思?!

所以,媒体人能编造出一个世贸大厦倒塌前为狗狗让路的高素质人群

当然,我那前女友还跟我大谈美国人是如何选总统,总统必须为人民服务等等

我好心指出,美国人不是选总统,是选政党,美国是间接选举,老百姓选的是政党,政党选举人才是最终决定总统的

不过人家不信,坚信美国人民选的是总统

好吧

呵呵

灯塔国。。。。。

所以,我理解了,为什么媒体人成天吵吵中国人没诚信,而实际上却没有媒体人去探讨为啥中国贸易世界第一,难道是靠骗来的?媒体人们从来没人担心这个世界傻子不够用吗?让中国骗了几十年,还骗成贸易总额世界第一,呵呵

好吧

呵呵

4. 绩效压力

这个压力说实话,很大

我是做人力资源的,我能独立设计一个创业企业或者一个中型企业的人力资源体系

当然这话有点吹牛

但是,我最看不懂的就是俩行业,一个是媒体,一个保险,尤其是媒体

一个资历非常浅的,没有社会关系,没有人带着,没有培养计划

说句最俗的话吧

我搞人力资源,都说,干人事儿的不干人事,不干人事儿的才做人事

这里很大的问题一个成本控制一个是绩效

但是媒体的那套玩意,在我看来,几乎可以说是我整人才会用到的手段,在他们那里是所谓“绩效”

实际就是发稿量

说个简单的,我前女友设想采访某位作家,约了几次,人家各种不见,几乎到了哀求人家也不见。

我家一长辈吃饭的时候听说了,就看了一下她的采访计划,然后一个电话过去,那位作家就答应见,让我带着过去(我家长辈和那作家很熟悉,我小时候也去过他家玩)说一起吃饭,最后人家还说一句,最近人家在写书,很忙,采访后的稿子请我家长辈先过目再发表。

结果采访很顺利,稿子给我家长辈看了也帮着修改了。

上级很满意,接着任务就压下来了

我一看问她,你上级在整你吗?采访一个就不容易了,还接二连三的,疯啦?!而且关键在于你上级又不出面!!!

当然,最后事儿还得办,但是,磕磕绊绊的办完了,饶是如此,竟然还被扣了奖金,我晕死!

当然,这不是大媒体,大媒体要好得多了,比如新华社,我同学在里面,确实好得多得多,还是主要看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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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说到这里

公平的说,除了那些CCTV\新华社等等大型媒体

其它的媒体整个就是逼着记者当狗仔

所以,媒体记者就只能没事儿去追热点,去制造热点

这些人其实也是很不容易的,上面压力大,自己生活压力大,往往成了多面人,性格方面很容易被扭曲了

他们脑子里唯一就是搞热点,不管这个热点对还是不对,好还是不好

所以,就会出现很多断章取义的事儿

比如,南京地铁安检出台政策,要是乘客觉得自己的包包很贵或者有贵重物品,怕被安检仪损坏,可以要求手检。

这本是一个利民的举动

因为现在确实,有其是女性的包是比较昂贵的,动辄上万,放安检仪里主要不是怕坏,而是怕脏了,一个包包的维护也是很贵,我听我同事说她的包维护一下随随便便好几百

但是,到了记者嘴里(我记得就是新京报,我懒得查了)

就变成了“豪华包可以不安检”

成功的制造了一个热点


这篇先说到这里,下一篇主要说说为什么所谓舆论监督是瞎扯

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还请多指正。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14 12:27:43 +0800 CST  
这篇我说说所谓舆论监督是瞎扯的事儿

其实,所谓舆论监督,尤其是所谓媒体监督是完全瞎扯的事儿

为啥这么说呢?

1.监督对位不匹配

大家在公司工作,都知道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两大功能

一个是专人专责专管——专业的人负责专业的事儿,专业的事儿由专业的人按流程负责。您是研发的事儿,那么得找负责研发的主管领导,您别找负责行政的领导说;而且,得按工作流程一级一级的说,哪一级能批就到哪一级,您别随便一个事儿就找副总说

一个是监督以保证公司安全——工作流程短,效率高,风险大;反之,效率低风险小。而监督一定是对位的,比如钱方面,一定是财务行政等部门监督业务部门,别研发部门去监督业务部门,这完全监督不了。而且,部门得对等,人员级别得对等。您让一清洁工监督业务总监,这不是开玩笑嘛!


而这个玩笑,真的就有,比如所谓舆论监督,比如所谓选票

先说选票,好理解

一说民。。住,立马就说选票,其实选票是瞎扯。

为啥这么说

一堆老百姓,知道宏观经济名词的(都别说了解,只是知道)有几个??

一个国家的管理涉及行政、军事、经济、外交等等,这些恨不得几万个学科十几万分支几十万的学说

老百姓怎么了解?

比如四大,只是经济领域中的财务分支的若干方面搞的好,那就是四大了

一老百姓,能把行政、军事、经济、外交搞明白吗?

老百姓对此是一无专业知识二无相关工作经验

请问一个老百姓,怎么选?

还不是听政客忽悠啊!!!

那要能选对,不就成了知识无用了吗?


而舆论监督也一样

一无专业知识,二无相关工作经验

还不是对位的

监督啥啊?!

这要是能监督了,行政体系就废了算了

行政管理就不是学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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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点

监督,不能是利益方相害或者一致方

说个最简单的,让我儿子监督我别抽烟,我一个棉花糖就解决了

其实,这就是舆论监督

我的利益在抽烟,我儿子的利益在棉花糖

所以,他的所谓监督就是棉花糖的多寡

这就是不对位的利益一致方

而相害方就更好理解了,你死我活,那你干啥我都能挑出问题了,因为干事儿总有错,没错的是上帝。你就算不干事儿我能说你懒呢

所以,媒体的舆论监督就是这样的,既有棉花糖也有相害

这能起到什么监督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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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以两个例子来说说我的看法

1. 李天一案。

这个案子大家都很了解了,我不多说

之列举一些我的观点

A.被害人实际的一个职业是陪酒。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卖艺不卖身,那只是个美好的传说。而且,两个基本前提是,得拥有顶尖的美貌和才艺。这不是普通人可以有的

B. 很多监控,包括宾馆的、金鼎轩的,都表示,该女子未被挟持,走路未见明显醉酒,没有充分的说明意识完全模糊。而且,包括金鼎轩的录像在内,该女子有多次可以脱离的机会,但该女子并未脱离。比如在金鼎轩,李等人与他人打架冲突,根本没人在意该女子

但是,最终媒体舆论一致要求严惩,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此间,媒体从未要求受害人站出来接受公众的质询,也从未有媒体说要求对重审


2. 汤兰兰

这个案子大家也很熟悉了

我也列举一些事实

媒体到截止到2018年2月14日,实际上没有任何可以翻案的确凿证据

既没有证据链的,也没有新的旁证,仅仅有几段未经任何鉴定和证实的录音

但是却要求汤兰兰站出来,甚至要“寻找汤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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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子,媒体却是相反的态度

一个要求严惩案犯,恨不能杀之而后快

一个却凭案犯的一面之词即要求受害人站出来

看出来了吧?

其实,媒体不是在监督,而是在制造热点,典型的狗仔风格

我看过一篇文章,是08年奥运会前的,名字我忘了,好像是“鱼钩与鱼”这一类的名字

大意是说所谓“热点”的

大意是说,假如有人闹事儿

西方媒体是不在乎谁闹事儿,甚至不在乎闹的什么事儿,也不在乎闹事儿人和其他人的死活

而在乎的是警方怎么处理的,用了什么暴力手段

而有一点我印象很深,是BBC这一类媒体的态度

英国有人袭击了一个军人,造成一人死亡,BBC马上就说这事“暴恐”

中国昆明的袭击,BBC这一类媒体就说成了“暴力”,还说中国应该反思少数民族政策

这就是区别

而落实到李案与汤案

实际上也是这样

之所以李案的矛头指向了案犯,对案犯进行了有罪推论,还恨不得杀之而后快,是因为李天一的父亲是著名的解放军歌唱家李双江

之所以汤案的矛头指向了受害人,对受害人进行了有罪推论,还恨不得把受害人描述成无恶不作,就是因为这案子是公检法侦破、审理、审结的

其实,这不是舆论监督

只是媒体的狗杂式的热点而已

媒体没有公平与公正,只有热点,他们的矛头随时可以因为热点而改变

因为,热点才是媒体的利益所在!!!

所以,所谓媒体舆论监督,就是瞎胡扯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14 15:37:46 +0800 CST  
@张无忌他爷 2018-02-14 19:28:44
天涯里好多水军,还靠骂别人是水军来浑水摸鱼、贼喊捉贼,可是水军你可劲闹有用吗?想起那个李天一案,李家请了不少水军发帖,还煽动网民给pen妈妈写信,一群脑膜炎,以为自己与大夫人同台演出过,别人就会帮你,切!结果李还不是被判刑。所以你们水军有个屁用!速速闭肛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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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年的,本不想与你多说

降低身份

不过看在我利用你的份上,和你多说几句

看看你这小伎俩,你觉得有用吗?

无非是你自我安慰而已,看看多少网友质问你,呵呵

当然,你可以装看不见,你这号人本也没什么脸皮

无所谓了

谩骂只是动物吠叫的人类语言表达而已,你已经试过了,没用

因为智商超过0的动物都会,智商超过40的人类都不会试图用吠叫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吠叫能解决问题,统治地球的就不是人类了。别说狮虎,就是猪狗的叫声都比人类大。呵呵

如今你又试图把脸挂在“肛”上,以为能吓唬别人

那么,我只能说,水军当到你这份上,又是吠叫,又是把脸挂在“肛”上的,也真够丢人的,呵呵

不过,人各有志

你高兴就好。呵呵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14 20:10:50 +0800 CST  
@静上关 2018-02-28 11:25:35
善良不是枉顾事实,善良更不能用来掩盖真相,不顾案件存在的大量疑点,判决无效的人证物证,还在这大谈什么善良,这岂不是一种伪善真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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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楼上的@马坡


请恕我直言


老百姓是无知且易怒的(我假定你们两个是老百姓,而非水军)


在你们这两个帖子有完美体现

我也不否认,我也是无知且易怒的老百姓中的一人


第一,我查了一下,是“再审审查立案”

这意思是再明显不过是

是就再审,启动了审查程序

注意,并非是“再审”

顺便说一句,我只是震惊于黑龙江法院如此会如此轻易的就启动再审,所以仔细查了一下

是再审的审查程序,而非再审


2. 我之前说的很清楚了

李天一,对李天一是进行了有罪推论

汤兰兰,对汤兰兰进行了有罪推论

其实都没什么法律道理,就是有罪推论

这是你们所谓舆论监督?

非专业的人员,松散利益,甚至以钱为主要利益目的的所谓舆论

你们认为能有什么监督作用吗?


换句直观一点的话说


靠一个流氓,去监督另一个流氓,你们觉得,老百姓是能到一个清明的世界,还是得到了两个流氓的两种流氓行为??!!


如果你们不是水军,请回答这句话

并讲出你们的道理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2-28 14:59:28 +0800 CST  
@张无忌他爷

张无忌他爷: 黑名单 举报 2018-03-01 13:05:16 评论
评论 scubatime:楼主你都遗体告别仪式举行了几次?




谩骂只是动物吠叫的人类语言表达而已,呵呵

智商超过0的动物都会,智商超过40的人类都不会试图用吠叫去解决问题

呵呵

你以为你谩骂几句,就会让我害怕吗?

你们无非就是想通过这种谩骂方式,让我不说话,是吧?

老套路了,呵呵


你可以继续吠叫,如果你高兴

看看我是不是会害怕,是不是会让你们在我的楼里肆意互为?

呵呵


我不会回骂你,倒不是谩骂我不会

以你的智商都会,我怎么会不会呢?



一呢是我不愿意降低身份,抛去尊严去干那吠叫的事儿,虽然在网上,但是也是有几个熟人的,我还真没脸干这事儿,太让人鄙视了

二呢是因为你很可怜,我知道,但凡有一技之长,或者哪怕能肯稍微卖点力气,都能糊口,都犯不上干你这职业


所以,我无所谓,你高兴就好

我们老家农村有一句俗话

听到喇蝲蛄叫还不种地了?听见狗叫还能不出门了?

呵呵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1 15:27:59 +0800 CST  
@张无忌他爷: 黑名单 举报 2018-03-01 13:05:16 评论
评论 scubatime:楼主你都遗体告别仪式举行了几次?


虽然我知道你没自己的思维,也没什么知识,但是我好歹也教你点儿东西吧

听不听在你,我无所谓,我本也没有教育的义务


这个世界,中美当家,美国还是超霸,中国在追赶。

就算是要卖身,应该找个好主子,比如美国,就是一个好主子

当然,这是后话,你现在级别太低了,还到不了这个阶段

不过,卖身到哪个组织,还是可以挑挑的

现在如你这样的人,也不是很好找

中国人现在普遍的是能靠知识赚钱就靠知识,能靠力气就靠力气

中华民族99.99%还是非常勤劳的

所以,你这样的人并不好找,你可以挑个好组织


但是第一步你要提高点儿自身的文化素质

虽然这和教育、教养以及卖身的组织的培训有关

但多少,自己也得思考点,不思考永远是最底层,这是铁律


你看看你这句

“楼主你都遗体告别仪式举行了几次?”


谩骂是最简单的了,只是动物吠叫的人类语言表达

几乎是个动物就会的事儿

你还能写出病句来!


正确的写法是“楼主,你的遗体告别仪式都举行了几次了?”

或者写成“楼主,你都举行几次遗体告别仪式了?”


中文,主谓宾,这种排列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而日文是把动词放在后面的


现在中国是九年义务教育,就算你的组织培训教材比较差

但是,好歹你也应该学过主谓宾吧?

方程式可以还给老师,那是逻辑的事儿,对你没啥大用


但是,基本的语法,你不应该还给老师吧?!


好了,话说到此,你听就听,不听就算,呵呵

随你

我还是那句话

对于你,我根本无所谓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1 15:38:22 +0800 CST  
@张无忌他爷: 2018-03-01 16:44:13 评论
评论 scubatime:你说我语法有问题,但你仍然看懂了,说明中国汉语有特殊优势的。


这与中文没什么关系,就如同人类可以听懂宠物狗狗们的吠叫到底是饿了还是愤怒一样

这是智商范畴的事儿,不是中文范畴的事儿

中文在很多方面是有优势,但是,你这儿并不能体现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2 09:47:03 +0800 CST  
@一笑而过1J 2018-03-01 20:46:31
我们围观这个案子,只是希望自己不被强奸,只是希望自己蒙冤时有人说句公道话!
等真相,也许很漫长................
佘祥林、李九明、赵作海、杜培武、勾海峰、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张高平叔侄、周远
-----------------------------


公道,人人都希望,所以才会质疑媒体在没有确凿翻案证据的情况下,就去找汤兰兰

你看看这里的所有水军,拿钱办事儿,非要重审

如果有确凿证据,那么一定得重审,这是公道

如果没有,只是似是而非,那就不是公道了,是起哄


我假定你不是水军

请你想想,如果一个强奸案犯随便搞些似是而非的东西就重审

你觉得受害人能撑多久?

尤其是不良媒体鼓噪的情况下

我认为,撑不了几个月

人在回忆极度痛苦的经历的时候,其内心的伤害是极大的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是需要确凿证据,而不是炒作的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2 09:51:19 +0800 CST  
@静上关 2018-03-06 14:05:12
你不是需要证据吗?
这是11位被告人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
司法机关仅仅根据被害女孩的陈诉、在6岁到14岁时被其父亲、其爷爷(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其叔叔(现监视居住)多次使用不同恶劣手段单独强奸、又认定被害人的其父和其母在购买代理影碟机后、多次组织被害人的姑父和同村的其他人以及村长到其家观看黄色录影。在看黄色录影的同时、其父带头和其他多名男人共同强奸轮奸被害人。并且模仿黄色录像里的内容、三......
-----------------------------


如果这些也能算作证据的话

李天一同样无罪

你可以看看李天一律师的辩护词


证据和律师辩护词,这两者你无法分清是吗?

那么,就交给法律去判吧

不是已经开始审查了所有被告的上诉申请了吗?

我相信法律

而不相信任何律师之言。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6 15:10:05 +0800 CST  
@静上关 2018-03-06 14:05:12
你不是需要证据吗?
这是11位被告人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
司法机关仅仅根据被害女孩的陈诉、在6岁到14岁时被其父亲、其爷爷(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其叔叔(现监视居住)多次使用不同恶劣手段单独强奸、又认定被害人的其父和其母在购买代理影碟机后、多次组织被害人的姑父和同村的其他人以及村长到其家观看黄色录影。在看黄色录影的同时、其父带头和其他多名男人共同强奸轮奸被害人。并且模仿黄色录像里的内容、三......
-----------------------------



给你一份李天一案的辩护词

那么,你认为李天一等,有罪吗?


里面列举的“证据”是不是更加的充分?

请你自己对比你所提供的律师辩护词

看看哪个更加充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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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件辩护词

目 录
一、非法证据排除
二、杨女士陈述的真实性存在重大疑问
三、证据矛盾无法排除,杨女士无法自圆其说酿造冤案
四、本案的其他想法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李冠丰法定代理人梦鸽的委托,指派王冉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律师经过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并且经过今天的庭审,决定为其做无罪辩护。以下是详细的辩护意见:
一、非法证据排除
经本辩护人查阅案件卷宗及部分询问同步录音录像,认为本案的五名被告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询问过程中不同程度的被采取了逼供、诱供等审讯方式,非法的提取了上述五名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基于此,辩护人在此前的两次庭前会议中以及观看询问同步录音录像的过程中,列举了非法证据的时间,参与人以及非法证据提取的具体方式,并提出了对于非法证据当予以排除的辩护意见,现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提请法庭一招《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进行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的行程在侦查机关,对于非法证据的是否使用在检查机关,而最终对非法证据的评价权在审判机关,对于此辩护人希望法庭对此要高度重视,微友非法证据袁立审判,方能保证诉讼活动的合法与安全。所有这些人交代的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部分被公诉方提交法庭,作为有罪的证据,但即使这些所谓指控有罪的证据本身之间,与客观事实不一致,与被告人之间的陈述也不一致,甚至与真人证言也不一致,所以本案的证据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现在我们就先从口供入手。
非法引供、诱供、逼供;
1)李冠丰口供卷58页倒数第12行,问:在电梯里面为什么要打这个女子?答:在电梯里面因为她骂了我,我才打的她;
2)李冠丰口供卷59页证书第10行,问:在押的不是你一个人,你应该想清楚在回答问题,你们打没有打?
3)李冠丰询问同步录音录像16:57,17:05,17:24。口供与客观事实冲突:李冠丰口供卷第55页……在电梯里她突然对我们几个人骂了起来,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骂我,我就扇了她几个嘴巴,他就不骂了,被害人陈述(证据卷一49页)到电梯以后我就没有什么印象了。客观录像:05:58:45—05:59:12,电梯内,李冠丰手指属于伸直状态,杨女士一直宅着李冠丰的手,双方无语言交流,李冠丰右手假意做了两下抬起的动作,最后一个动作为落及被害人身体。被害人陈述(证据卷一36页)……停车之后司机和坐在副驾驶的人就进了宾馆,后来李天一就揪着我的头发吧我拽进了宾馆。被告人口供未进行描述。客观录像,2.17-6:00:00-6:00:04被害人挽着李冠丰,另一被告王姓男子搀扶被害人。上述口供的摘录经与证据摘录进行比较,不难看出口供已经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目前监控录像的客观性毋庸置疑,那么基于此,其被告人所做的有罪供述应当属于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再次辩护人只做了非法证据的部分节选,非法证据排除的全部内容以本辩护人递交的申请为准。
二、杨女士陈述的真实性存在重大疑问
杨女士的陈述在今天庭审当中被作为本案当中认定犯罪的主要证据出现,然而该分证据中与以往提取的笔录以及本案其他客观证据比对出现诸多矛盾点,且经核实均可以正式所谓的“被害人”杨女士做了假证,具体说明如下:
1)杨女士的身份问题。杨女士自称北京某广告有限公司行政秘书2012年3月入职,以及同时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生,但是根据调取的证明其工作的证据来看,其入职登记表及入职手续清单使用的姓名均为另一姓名,同时入职手续清单当中的准备资料中包含身份证复印件,那么蹊跷的地方在于公司已经掌握员工个人信息的基础上,并经行政人事部门主管确认,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甚至总经理的审批,竟然都没有看出身份证上的名字为 “杨女士”?该份证据的瑕疵完全有悖干常理,其真实性无法确认。虽然第二次庭前会议当中,公司机关提供了北京太格广告有限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但是至今没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记录等证明杨女士实际在该广告有限公司工作。本案属干刑事案件,而非劳动仲裁案件,通过社会保险的缴纳方确认劳动关系,同时上述证据亦无法证明杜保金属于补缴还是拄月正常缴纳。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杨女士在此后的供述中(证据卷一第56页)已经承认其在GLOBAL酒吧做兼职三陪。关于这个身份问题,后宋某的证言也予以进行证实(证据卷二第9员)同;子墨(杨女士)和晴暗(徐某)是干什么的?答:都是酒吧内的助场女孩,就是可以陪一些客人唱歌、喝酒、跳舞。客人走的时候会给这些女孩一些小费(证据卷二第10页)子墨是什么时间开始在酒吧做助场小姐的?我是2012年8月开始在GLOBAL酒吧工,我去了之后就认识子墨了。子墨大概一周去酒吧2-3次。赵某的证言(证据卷二第25页)问:杨女士的工作单位?答;我原来知道她北航上学,后来出这事之后知道她还在白石桥附件的一个广告公司上班,有时候晚上她回来我男朋友酒吧做助场女孩。助场女孩就是陪这些男客人唱歌、喝酒,客人一般会给一些小费。丁某的证言(证据卷二第40页)问:杨女士的工作单位?答:我知道她在白石桥附件的一个广告公司上班,有时候晚上她会来我们洒肥做助场女接。岳某的证言(证据卷二61页)综上,目前现有证据能够完整证实杨女士身份的只有其作为酒吧助场女孩的身份,退一步讲,即使勉强认定杨女士北京太格广告有限公司的身份,辩护人认为也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而忽略掉其中的任何一种身份,同时亦不能否认本案的发生以及后续的发展与其中杨女士作为助场女孩这一身份有着必然的联系。
2、杨女士到酒吧的目的。(证据卷一第46页,2.26日所做的陈述)问:你是否在酒吧从事陪酒等兼职? 答:没有。我就是经常在酒吧喝酒……略。问:你这样帮助酒吧消费,有提成或者酒吧给你好处么?答:投有。问:你结识的客人始过你小费么?答:我就是通过酒吧的工作人员结识朋友,顺便促进酒吧的酒水消费。(证据卷第—56页,3.9日所做的陈述)问:你是否GLOBAL酒吧兼职?这之前我没说清楚,我有时候会在GLOBAL酒吧兼职,这之前我没有说,我是在2012年夏天开始经常去GLOBAL酒吧玩,之后通过一个叫“梦梦”的女孩我知道酒吧在酒吧可以做“驻场“兼职,就是陪一些来酒吧的男客人唱歌、喝酒,客人一般会给一些小费。在这之后我再酒吧又认识了一个酒吧经理叫思佳,还有一个酒吧领班叫张伟。他们两个就会给我介绍一些客人,我有时就会陪这些客人喝酒或唱歌。杨女士来酒吧的根本目的显而易见,绝非都市白领所宣扬的缓解疲劳、释放压力,更多的目的是为了一一钱。
3、杨女士是否为处女。(证据卷一38页.2月20日所做的陈述)问:你在这以前是否发生过性行为?答:没有,我是处女。(证据卷一第5l页)问:你在被强奸前是处女吗?答:是的,我确定之前我从来没有发生过性关系。(证据卷一62页,3月9日所做的陈述)问:再问你--个个题,你之前确实是处女吗?希望你能如实回答问题。答:不是。问:那你之前为什么报警称自己是处女?答:因为家里边比较保守,我不想让家里知道我的事情,还有就是我因为这件事情受到的伤害太大了,我怕李天一家里的势力给他减刑,我想通过说自己是处女,让公安、法院重视,给予李天一等人严惩。问:你是何时第一次发生性关系的?答:我是在去年和我的男朋友第一次发生性关系的。根据杨女士提供的其在北京京华友好医院就诊的医生证言病历(证据卷一 92-93页、95-97页)以及在北医三院就诊时医生的证言(证据卷一 99-100页)诊断证明书均证实,杨女士为已婚型外阴(通常证实为经常性的进行性生活),阴道炎,慢性宫颈炎,言宫颈二度糜烂,分泌物量多、质稠、色白. 双附件(洼:双附件指双侧输卵管、卵巢组织)压痛阳性(通常为溃疡所致)。通过上述杨女士茅盾的陈述,我们不难看出其屡次在公安机关作出虚假的陈述,且体现出了严重的变态心理。而根据其所做的妇科检查也进一步揭穿了其陈述的虚假性,并间接地证明了未婚独身的杨女士有着复杂的夜生活、性生活。
4 杨女士所受损伤空穴来风。(证据卷一 88页)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为:头面部外伤,脑震荡。后经调取的证据(补充证据第7页)颅脑CT检查(平扫+创伤),双侧基底节区见少量钙化影,余脑实质密度未见异常。脑室系统大小即形态未见异常。脑裂及脑沟未见增宽。脑中线结构居中。所见颅骨未见异常。众所周知,脑震荡无法通过肉眼观察且必须通过仪器予以检查,而通过仪器检查后,均得出未见异常的结论,那么诊断证明中的脑震荡从何而来?医生刘某为何会出具这样的诊断证明?另关于杨女士伤情,2月20日海淀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获取的照片面部情况(证据卷一 89-90页),首先,从证据本身来看,第一张照片与第二张照片存在明显差异,且所谓的“伤害”结果在事发近三天仍然表现为脸部挫伤明显鲜红,按常理通常受伤进三天后均为褐红色,因而辩护人认为此事杨女士的受伤状态为明显新伤,伤情从何而来未曾可知。
5 匪夷所思的一系列不正常举动排除强奸的可能性。
a 离开酒吧时。2月20日第一次陈述(证据卷一第34页)“我被那几个人拉着上车走了”;2月26日第二次陈述干扰(证据卷一第45页)“再有印象的时候我就已经换好我自己的衣服在酒吧门口,张伟搀着我准备上车”,3月9日第三次陈述(证据卷一第58页)“我从酒吧出来是旧记得张伟搀着我”。
b 金鼎轩“放弃”逃跑机会。(证据卷一第45页)我们从酒吧离开后就开车去了金鼎轩饭店……我醒了之后就去了卫生间……就趴在桌子上睡觉,之后我就看见李天一等人与人打架,之后我看见有人向外跑。我记得有人拉着我一起向外跑。(证据卷三第116页)张羽(金鼎轩餐厅服务员)的证言(打架过程略过)我刚出大门看见那六七个年轻人已经开走了两辆车,我看见一个女的在越野车下面站着,撤里面的人喊那个女的上车,那女的上车之后大越野车也开走了。
c 某地下车库依旧正常交流。放弃逃跑与反抗,但杨女士已经不记得了。(证据卷一第58页)问:你有印象去过一个地下车库吗?答:没有。补充的刘某证据,问:17日凌晨和李天一等男孩一起来人济山庄地下车库的时候就一个女的?那女的当时行动怎样?动作如何?是否解酒?答:后半夜4点左右,我出去巡查时看见车库里面有人说话唠嗑。几个男的还有一个女的,都站在李天一家车位那说话。都很正常,我一看到他们都是年轻人,我就走了,没有看到有喝醉酒的。
d 进入湖北大厦大厅未呼救。(证据就一第59页)杨女士陈述“我当时还是准备在大厅呼救,可是我们进入宾馆后,我没有看见一个服务员和保安,我已我就没敢呼救”。此描述与客观事实不符。湖北大厦消防主管的证言(证据就三地36页)我记得2013年2月17日早晨6点58分左右看到有三个男的和一个那女的一起走进湖北大厦大堂,我当时在大堂北侧,离他们最近时大概5米左右。五米的距离都无法发现并进行呼救,是明显的故意放弃意思表示。
e 被“强奸”后的反应。证据卷一P50页“昨天晚上的事情我肯定不会亏待你,我就问他怎么叫不亏待我”,取财的意思表示明确,与通常被害人被侵害后反应大相径庭。
6 是否存在真实性交,一直接物证说话。(证据卷一第37页)问:他们强奸你时都射精了吗?答:都射精了,他们5个人都没有戴安全套,全都是吧精液射在我的阴道内。首先杨女士的陈述当中已经对于射精的情形进行了描述。其次杨女士已经尽量最大可能保护了证据(证据卷一第62页)问:你当天穿的内裤是你自己留存的吗?答:我记得是不是丁文宇就是岳哥提醒我让我把当天内裤留好当做证据用。我从京华医院回来后就把当天穿的内裤换下来一直用一个塑封袋保留好了。其次,本案的鉴定结论(证据卷六第1-5页)检材共计29样,其中包括衣服、内衣、内裤、阴道棉球、被告人血样等。鉴定意见为:在排除同卵双胞胎和其他外源性的前提下,支持送检的19号检材(内裤裆部外层3)上精子为魏某所留,不支持为其他随机个体所留。09、14-17、21、22、24号检材为混合结果,与王某、魏某的DNA混合产生的结果相符。那么在杨女士已经妥善保存物证的前提下,根据杨女士陈述的所谓发生性关系的顺序依次为李冠丰—王某—魏某—张某—魏某(兄弟)。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进行相应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内裤应当定能检出精子。
a 性行为后不可能完全清理掉阴道内精子,且精子一定会有所残留,并被检验出来。我们知道,精子是会游动的,而且在性行为后立即擦拭是无法擦拭阴道内部的,在穿上内裤后,再坐车,然后在直立行走的时候,阴道深处的精液一定会向下流淌,内裤就一定会有精液残留。说明如下:男性射精后每次排出精液一般为4-6毫升,每次射精约排出12000万-30000万个以上精子。刚排出时呈胶冻样的半流体,精液呈黏性,乳白色,含有灰白色凝块或形成胶冻状,约10-20分钟后凝块自行液化,变成半透明、混浊的稀薄黏液。性交结束阴茎抽出后会有部分精液外流而不会全部流出。《法医物证学》第十三章精斑检验中记载“射精后精液在体外接触空气,在精囊腺分泌的凝固酶的作用下,约5min内凝结成胶冻状。继而在中性蛋白酶即纤维溶酶作用下,约20-30min内液化成稀薄半流动体状。”形成胶状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延续镜子立即流出的时间,以便给镜子提供更长时间进入子宫。
b 精子在阴道内可以存留很长时间,《法医物证学》第十三章精斑检验第十四节确证试验当中介绍:“性交后精子可以存活一段时间,一版情况下阴道内3-8小时,宫颈2-5天,子宫、输卵管内1-10天的内容无图片可检见活精子。阴道内3-9天,宫颈17天的内容物图片可检见死精子。”但是怎么可能在案发三天后就只能检出部分被告人的精子呢?
c 个人采取任何简单的清理方式是无法清理阴道内部的精子的,游入子宫内的精子不可能被轻易冲洗掉,没有受精的精子还会在其后的几天里面向下排出体外。
d 衣物上的精斑纪念后仍可进行检查。《法医物证学》第十三章第四节书中给介绍:“检出精子是认定精斑液最简单,最可靠的方法,不需要特殊试剂和仪器。精子具有典型而稳定的形态,不易受其他因素影响而改变,十余年的沉静精液斑也可能检见精子。”这些内容说明,内裤上残留的精液只要不冲洗,必然检见精子。但本案经过鉴定却仅仅内裤裆部外层上检验出部分被告人的精子。
综上,对于五名被告人是否全部与杨女士发生了性行为缺乏了直接物证的支持,且通过科学分析进一步否定了杨女士所描述的客观事实。
三、证据矛盾无法排除,杨女士无法自圆其说酿造冤案 综合所有的证据和本案案情,本案应当是一个假案。由于缺少关键的阴道内存在精液的直接证据,鉴定结论与杨某的说法直接矛盾,所以至少检察机关指控的李冠丰等五人构成强奸罪系轮奸是不能成立的。且案件当中,杨某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中对于事实的描述暴霹出来大量的矛盾点,与客观事实与他人的证言均存在重大冲突的情况下,辩护人认为其陈述已经丧失了作为客观描述事实的证据的基本要求。辩护人不得不认为,其蒙骗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使一件冤假错案走到了今天的庭审过程当中。面对着充满假话,和进行犯罪活动的人—张某、杨某以及酒吧若干人等涉嫌敲诈勒索。我们坚持对本案被告人作李冠丰做无罪辩护。
四、关于本案的其他想法
尊敬的台议庭成员,妇女性权利确实需要保护。但是这种保护不应当建立在非法目的未达成以及牺牲男性利益作为条件、在如今的社会,此类案例屡见不鲜,近期从乐清准新郎强奸案到北京朝阳法院依法审判的赵红河强奸案,无一不是从事特殊职业或者无业游民一般的受害人,利用种种手段,通过设局的方式,敲诈未成使无辜的被告人身陷牢狱之灾。辩护人认为倘若本案在证据环节如此薄弱的情况下,被告人被认定为强奸罪,就等于赋予了所有妇女币不论目的、不计后果的来决定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的权利。选种现象不仅破坏了男女之间的权利平衡,也极容易造成恶劣的连锁反应。
最后,本案的所谓的被害人及证人敲诈勒索和报假案,极度浪费了司法资源,并已经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请合议再次敬慎重考虑这一事实!
李冠丰辩护人:王冉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
2013年8月27日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6 15:24:55 +0800 CST  
@静上关 2018-03-07 15:32:16
东扯西拉有什么用:要用本案证据和事实来说话,用其它案子来证明这个案件?美国天黑了能用来证明中国也天黑了?
事实一。 2003年在汤家的厢房炕上实施强奸,而当时汤家的厢房并没盖成,房子是不存在的,全村村民都可以作证。
事实二、将所谓的被害人绑到柱脚上强奸,事实是被害人家的房子根本没有柱脚,检查机关已核实。
事实三、绑被害人用的绳子,被害女孩一说是刘长海找来的,另一次又说是王占军找来的尼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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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扯西拉有什么用:要用本案证据和事实来说话,用其它案子来证明这个案件?


你是中文不好吗?

我重复


看好了,

辩护词与证据是有很大差异的,单方面律师辩护词不可以当做证据。如果能当做证据,李天一也是无罪的

辩护词与证据是有很大差异的,单方面律师辩护词不可以当做证据。如果能当做证据,李天一也是无罪的

辩护词与证据是有很大差异的,单方面律师辩护词不可以当做证据。如果能当做证据,李天一也是无罪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看明白了吗???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7 15:36:48 +0800 CST  
@静上关 2018-03-07 15:51:50
就案论案,就事论事,不管是律师说的,还其它什么人说的,于事有据,于法有理,就应该听取,而不是面对事实装聋作哑,为掩盖案件事实,枉法判案。如果你有证据,你也可以说,东扯西扯,不说案件事实,不说证据,你想说什么?造谣误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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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的观点说的很明确。

我之所以不赞成重审,是没看到足以推翻原告证据链的证据。

注意,是证据而不是自述或者律师辩护词


第二,我之所以认为媒体监控是瞎扯,我也不会管什么人民日报怎么说,我根本就不是党员

媒体,具有标准不统一、执行受到干扰多、本身只关心热点而非法律甚至会制造热点

所以,我认为媒体不具有任何的监督作用

所谓媒体监督,仅仅是个概率游戏而已

说句不好听的,和推荐股票那帮子骗子是一个性质的玩法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

本案是QJ类的人伦案件

我认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而不是靠媒体炒作

如果媒体是靠媒体炒作

就意味着权、贵阶层可以通过一种貌似合法的手段

去干扰法律

以QJ案件为例,没有哪个受害者,经过媒体的多次曝光后,还能保持心理的健康

这等于是给权、贵阶层一个打击受害者的合法手段。


你所言的,都是律师辩护文件

去递交给法院

是不是冤案,你判不了,我也判不了

交由法院去判

但是,媒体在法院尚未确认是“冤案”的情况下

即寻找汤兰兰

是非常无耻的

而你,在单方面陈述之下,即认为是“冤案”

也属于助纣为虐

中国古代千年前即已经明白,偏听偏信的坏处

你今日,还把辩护词当做“证据”

不觉得很过分吗?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7 17:22:08 +0800 CST  
@静上关 2018-03-07 21:28:08
东扯西拉不如讲事实摆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及律师说的不对,你也可以拿你知道的事实和证据反驳。 谩骂围攻造谣污蔑当事人只能说明你们心虚,为什么不敢碰触案件事实与证据?
请看下面一段当事人的证据,有反对意见尽管说,重要的事,费话少说,就事论事。
阴阳B超单和一段录音
B超单是引起最多关注和争议的未采纳证据。
万秀玲记得,在2008年10月3日,自己去汤兰兰住宿家庭找汤兰兰那天,在李忠云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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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不去判断律师辩护词,是因为我知道,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如果我判断了,要法律、要司法系统做什么?

这个社会能更好吗?

这是我和你不同的地方

当然,你可以认为这是东拉西扯,这是智商范畴的事儿,而不是法律范畴的事儿

法律需要严肃、需要完整证据链

而不是随便说点什么,买几个媒体去炒作,买几个水军起起哄

就成了什么“冤案”

就得让受害人出来曝光,就人肉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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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真的“冤案”还好,但是如果不是,对受害人的伤害谁负责?谁弥补?谁弥补的了??

你能回答这三个问题吗?

如果能,请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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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所谓监督,与推荐股票的那种骗术是一样的

无非是以广覆盖去求一个小概率,然后再拿小概率说事儿而已

无良的媒体,加上无良的水军

能给我这种老百姓公平与正义?

呵呵

我宁可相信推荐股票的那群骗子,至少还有一些可信度

就你来说

仅仅拿着单方的说法,就下结论

这同样的是智商范畴的事儿



你能懂我的是什么吗?

不懂就去学!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8 09:55:57 +0800 CST  
@一笑而过1J 2018-03-08 10:02:13
我们围观这个案子,只是希望自己不被强奸,只是希望自己蒙冤时有人说句公道话!
等真相,也许很漫长................
佘祥林、李九明、赵作海、杜培武、勾海峰、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张高平叔侄、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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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几次了?

呵呵

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看我之前给你的回复。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8 14:51:22 +0800 CST  
@静上关 2018-03-08 10:34:22
楼主认为《媒体的所谓监督,与推荐股票的那种骗术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楼主是否定媒体舆论监督的,更是否定我们这些普通的网民讨论与监督。
同样楼主《不去判断律师辩护词,是因为我知道,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也就是说楼主对法院的判决是绝对的相信,对媒体和被告人提出的质疑是连看都不看。
对于楼主这样一个不看事实、不看证据、不看质疑问题、否定舆论监督、一心只信任是“铁案”的人来说,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为了维护一干人等的利益,这大概也是“铁案党“在铁的事实与证据面前能唯一做的事吧?在这个案件上,祝你们“好运”?但我真不知道“好运”对你们“铁案党”究竟意味着什么?真相大明也许是你们的最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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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咱们一样一样的说



1.  楼主认为《媒体的所谓监督,与推荐股票的那种骗术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楼主是否定媒体舆论监督的,更是否定我们这些普通的网民讨论与监督。

说得对,我否定,100%的否定

我也问你一个问题

请问监督的基础前提是什么?


2. 同样楼主《不去判断律师辩护词,是因为我知道,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也就是说楼主对法院的判决是绝对的相信,对媒体和被告人提出的质疑是连看都不看。

专业的事情一定要交给专业的人的去做,这是基本常识

对于法院的判决我是相信,谈不上绝对,法院会出错,但是概率低

媒体的质疑我同样看,但是,我并不会相信,因为媒体并非专业

我同样问你一个问题

假如让你把所有的钱拿出来炒股票,有两个经纪人供你选择,一个是文盲从未接触过股市,一个是巴菲特。

你选择哪个?


先把这两个问题回答了,之后,咱们再往后说。

楼主 scubatime  发布于 2018-03-08 14:57:07 +0800 CST  

楼主:scubatime

字数:126297

发表时间:2018-02-07 01:31:0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6-07 11:03:47 +0800 CST

评论数:1968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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