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德治和还是法治

百姓们都不可能了解法律,又怎么指望百姓们守法呢。不要说愿意不愿意守法的问题,就算愿意守法也无法守法。所以,法律越多越细,则法律越没有尊严。而道德则本身就是人民百姓普遍认同的规范,是百姓们都明白和了解的。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09 10:57:11 +0800 CST  
百姓们就算愿意守法,而他们可能不了解法律而犯法,犯了法就应该接受法律惩罚,否则就人为地破坏法律的尊严。而惩罚百姓,却又破坏了公平。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09 11:01:44 +0800 CST  
法律宜粗不宜细,宜少不宜多,宜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而不可以违背道德。这样的法律才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好法律。而法家思想则是根据统治者的意志来约束百姓。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09 11:04:32 +0800 CST  
秦始皇为什么焚书坑儒,而不是焚书坑法、焚书坑墨、焚书坑道?这就已经证明了儒家才是封建专制的主要敌人。法家就不要说啦,它是一心一意帮助封建专制者谋求霸业的。墨家虽然不反动,但是它实际上认识比较肤浅,无关紧要。道家思想是真正的民主思想,但是由于道家主张无为而治,什么意思,就是什么都不管,既不主张强迫百姓,也不干涉封建专制者强迫百姓,也成不了封建专制心头之祸患。只有儒家一天到晚指责、教导和吓唬封建专制统治者。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1 06:09:33 +0800 CST  
封建专制者最推崇法家,最反对儒家。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1 06:11:26 +0800 CST  
墨家的主张主要有三个:
1. 兼爱。这虽然不错,但是谁都不会反对。就像当今主张建立和谐社会,谁都不会反对。平民百姓不会反对,统治者也不会反对。因为它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很肤浅。
2. 非攻。就是不要战争。这大家也不会反对,谁希望战争呢?战争贩子也不会说喜欢战争的。
3. 尚贤事能。没有人反对。

这些主张虽然都对,但是都是P话。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1 06:25:42 +0800 CST  
道家思想主张无为而治,这是最民主的思想。但是,道家思想的基础是百姓要有很高的觉悟。譬如在当今日本就具备无为而治的基础,而在中国还不行。道家思想是共产主义思想,是最先进的思想。先进意味着超前。
只有儒家思想适合于当今中国。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1 06:29:18 +0800 CST  
什么是法制

什么是法制?法制是一个外来词,中国人把法制理解为以法治国,或者叫做依法治国,法治。当今有些人咬文嚼字,硬要把法制与法治说成两个东西,而实际上是一个东西。法制思想,实际上是中国法家思想与西方民主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的思想。把民主去除掉,法制就是法家思想的主张。虽然韩非子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由于法家思想排斥了民主,于是这就仅仅是一句忽悠人的假话。没有民主,那么掌权者就不可能与普通百姓在法律面前平等。西方搞法制之所以能够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因为法制以民主作为基础。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法律制度就是以法治国,即以法律制度治理国家的意思,也就是排斥人治,不让任何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以法治国,或者叫做依法治国,不是用法律来治理国家。中国人把以法治国理解为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因为中国人排斥民主。这是千百年来法家思想毒害的恶果。当权者制定一套法律,用法律来治理国家,这被中国人理解为以法治国。但是西方人普遍不会这样理解法治,西方人都是把民主看做法治的基础的。没有民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一句空话。

中国人排斥民主。譬如文革。文革不仅仅爆发于中国,世界范围都爆发了。除了中国,世界上没有其它国家的人对文革的所谓灾难耿耿于怀的。中国人把文革理解为内乱,脑海里浮现的是人斗人的场面,看不到文革的民主,而西方人就不会这样看待文革。“伦敦骚乱”、“占领华尔街”、“香港占领中环”,这些不都是文革的延续吗,中国人把它们都看做作乱,而西方人则认为这是民主。台湾议院打架,中国大陆人看做是乱,而西方人、韩国人和台湾人则不会这样看问题。没有民主怎么会有法制呢。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09:11:05 +0800 CST  
孟德斯鸠把法区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自然法就是道家和中国古人普遍理解的道,人为法就是制定出来的法律。对于自然法的深入理解,中国人比西方人早两千年,只是因为中国出现了法家思想,阻碍了中国人把自然法运用于政治实践,而在人为法上下较多功夫。《论语》说:礼之用,和为贵。礼可以理解为法。这句话的意思是礼,或者称为法的东西,不是可以随便制定的,而是必须用实践来检验的。如果制定的礼法实际上导致了社会不和谐,那么就应该废除之;只有实际上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的礼法才可以继续使用。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30:54 +0800 CST  
这其实就是孟德斯鸠的思想,这个思想出现得比西方早两千年。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33:25 +0800 CST  
就是说,人为法必须要顺应自然法。只有顺应自然法的人为法,才能促进社会和谐。这就是儒家思想。违背了自然法,则人为法就会破坏社会和谐,就必须废除之。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35:50 +0800 CST  
受大家思想毒害较深,导致中国人普遍不能理解西方的法学思想,也理解不了儒家思想。其实只要二者理解其一,效果就是一样的,就会产生法学思想。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38:19 +0800 CST  
纠正:上段首句说的是“法家思想”,不是“大家思想”。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40:22 +0800 CST  
什么是自然法?自然法,在政治上说,就是人民群众自然而然产生的法,而不是少数人规定的法。什么是认为法?它就是少数人规定的法。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42:44 +0800 CST  
如果按照儒家思想,需要用实践来检验人为法是不是顺应了自然法,这当然要走很大的弯路。要避免这样的弯路,就必须在制定人为法的时候遵循民主原则。就是说,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应该保证它符合人民群众的普遍意志。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45:15 +0800 CST  
什么是道?翻译成西方语言就是自然法。自然而然,这就是道。宋江“替天行道”,意思就是说,上天,或者自然而然地,只有仁义才符合天道,才会社会和谐,百姓拥护,才不会乱。如果乱了,用老子的话说叫做“大道废”,也叫做天道不行。这就需要替天行道,也就是需要一些人起来推行仁义。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56:36 +0800 CST  
孟子的舍生取义就是替天行道,就是孟德斯鸠说的自然法不管用了。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0:58:11 +0800 CST  
《道德经》说:大道废,有仁义。自然法不管用了,这就需要用仁义来恢复自然法的效用。当然这不是道德经说的意思。道德经说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自然法不管用了,就会自然而然地有一些人站出来推行仁义,这表达的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思想。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1:02:30 +0800 CST  
老子主张无为而治。当天道不行的时候,老子主张当权者不要操心,因为自然而然会有人起来替天行道。如果当权者一操心,则反而会添乱。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1:06:59 +0800 CST  
儒家则主张君子们要推行天道而行仁义。
楼主 ziyoucaomin  发布于 2018-04-12 11:08:07 +0800 CST  

楼主:ziyoucaomin

字数:931

发表时间:2018-03-27 19:30:1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6-24 10:59:5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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