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拖更三年的文——龙之石(上)

小嗝嗝跟在父亲身后往家走。斯图依克喝醉了酒,走路一摇一晃不说,而且速度还很慢。这跟往日做事雷厉风行、走路大步流星的首领一点也不一样,但是小嗝嗝不敢吱声,因为他知道,他们伟大的首领大人喝醉了嘴上手上都没准头,比如在首领看来可能只是亲切地在背上一拍,但是对方可能已经被拍到地上了。

眼看快要走到家了,一路上既没有人找首领聊天,也没有找他帮忙,一切顺利。小嗝嗝满心想着,再过二十分钟他就可以躺在床上进入梦乡了。

就在这时,小嗝嗝看到一个黑影从屋子后面窜出来,一道烟消失在黑夜里,不用说这肯定是无牙,但是它这么晚它要干什么呢?小嗝嗝还没想好,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门前。斯图依克打开门,连头都没回地命令道:“拿点柴火。”

小嗝嗝只好遵命,到屋子右边的柴垛取劈好的木柴。一边捡柴火棒,一边把脸转向身后的黑夜,想要看到无牙的踪迹,但是除了黑夜什么都看不到。

当他走回屋子里,看到父亲已经脱下披风,在桌子后面坐好了,手里拿着一个壶往杯子里倒着东西,小嗝嗝担心那又是酒。斯图依克抬头看了一眼他,把另一只手往空空荡荡的火塘一指,意思是要生火,然后继续把注意力放在杯子上。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01 08:28:00 +0800 CST  
“你过来。”小嗝嗝听到父亲叫他,连忙走到桌子跟前。斯图依克把跟前的杯子往小嗝嗝面前一推,说道:“喝点这个。”

小嗝嗝端起杯子嗅了嗅,立即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他抿了一小口,只觉得嘴里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当他把液体咽下去,感觉一股热流从咽喉开始往下滑,一路滑倒胃里,然后胃里就像点了火一样十分温暖。

“这是酒?”小嗝嗝把杯子放回桌面,问到。

斯图依克没有回答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来,绕过桌子走到小嗝嗝面前,一手搭在小嗝嗝的一个肩膀上,说道:

“你已经知道了劳伦斯要来的日子,你知道算下来他到达的时间是什么吗?明天。在此之前,每一次有贵宾来访,去迎接的都是我,但是明天,我有更重要的事情做,所以迎接他的事需要你来。”

小嗝嗝愣了一下,说道:“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

“你知道需要做什么吗?”

“这个,穿好看点,排成一排站在栈桥上,到了就问好,嘘寒问暖……”

“那是对一般的贵宾,对泥沼贼部落我恨不得从古罗马搬一个乐队来。我们的粮食大多是从他们那里买的,他们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我一点也不想怠慢他们……”

“那为什么你不亲自去?”

“因为我的事更重要,我的事忙好了,才能好好接待他。”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01 08:28:00 +0800 CST  
“你这样一说我又有点手足无措了,生怕一句话说不对‘怠慢’了他。”小嗝嗝耸耸肩。

“高伯会告诉你怎么做的,明天你跟他一起。对了,你晚上需要把岛上的龙藏起来,总之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们和龙建立和平的事情。”

斯图依克话音刚落,房门就被推开,牧民莫驰和巴克特扛着斧头站在门口。斯图依克看见他们,点头示意了一下,也转身从架子上拿下长柄斧。

“记住,我不在,你代表的是整个部落。”斯图依克说完,转身带着牧民走进了无边的夜色。

“把龙藏起来……这恐怕要费点功夫了……”小嗝嗝一边挠着脑袋一边说道,但是没人回答他。

海风从敞开的门口呼呼地吹进来,火塘里的火焰随着风不断摇摆,木柴发出毕毕剥剥的声响。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01 08:29:00 +0800 CST  
【第三章更完】下一张开始将采用pov模式,同时新角色会出场。第四张开始前将有简短的新角色背景介绍。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01 08:29:00 +0800 CST  
在更新第四章以前,先发布一个关于新角色和新部落的简单背景设定。

设定 | 泥沼贼部落

综合概况

泥沼贼部落是蛮族群岛里综合实力最大的部落之一,历史也十分悠久。泥沼贼部落位于群岛南西西方向,距博克岛半个月航程,整个部落管辖二十三个岛屿,其中十六个是无人居住的荒岛,首府贝克特位于最大的金榔岛。

因为泥沼贼部落位于偏南地区,所以气候较温暖,粮食产量巨大。每年会有大量小麦和其他农产品出口其他部落,因此泥沼贼部落几乎和群岛内所有其他部落都有十分密切的交流。每一年临近新年时,部落都会派人环游群岛,进行正式的访问。

泥沼贼部落的金属矿产和鱼类资源不丰富,所以需要从这二者都十分富裕的北方各个部落购买,所以泥沼贼部落和北方的联系十分密切。

泥沼贼部落的户数为18930,总人口约八万,人口主要集中在金榔岛的部落首府贝克特和安提勒港。大部分人都是农民、商人和手工业者。
领导家族

泥沼贼部落由榔头角家族建立和领导,因为榔头角家族对外不好战、对内主张休养生息,家族内部也要求成员习武读书,所以整个部落十分稳定,数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动乱。家族的主要成员都居住在贝克特市中心的蝠龙堡,家族里的未成年人在十岁就要被送到安提勒港学习知识和武艺,在18岁才可以回到贝克特居住。

但是这其中也有例外,比如劳伦斯·榔头角,他小时候聪慧过人,被国师看重,从六岁就开始在国师辅导下学习读书写字,为日后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十岁到达贝克特后,很快就学完了预定的数学、哲学课程,他有通过和城内工匠的交流学到了一些铁匠、木匠的知识。十五岁劳伦斯就被召回了贝克特,协助处理部落事务。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05 09:26:00 +0800 CST  
第四章 正式访问
pov:劳伦斯
劳伦斯是从本章开始出场的新角色,我们也将通过这些外邦人的视角去审视和观看博克岛上发生的一切。


正文:
劳伦斯把晶簇举在眼前,仔仔细细地观察着。这一团晶体从底部一点长出来,向周围扩散,加上它红红的颜色,看起来活像一团火焰。


劳伦斯一边看,一边在纸上写写画画,嘴里还念念有词:“……发育得这么好,真是难得……拿灯照上真的就跟火一样……这个颜色……”


劳伦斯用手在晶体表面一划,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笑了起来。在他划晶体的那根手指上、在手指甲缝里留下了一抹红色。而手指划过的晶体表面则出现了一条浅色的划痕。劳伦斯一边笑一边拿来抹布,在其中一根晶体上使劲擦了几下,再把抹布拿开时,那根晶体就完全失去了原来的红色,而变得清澈透明。劳伦斯收起笑容,准备把标本放回盒子。


他的注意力全都在晶簇上,丝毫没有注意到一个人悄悄推开房间半掩着的房门,溜到他的身后。此人手里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瞬间就架在劳伦斯的脖子上,刀刃直抵劳伦斯的咽喉。


“不准动!”此人命令道。


劳伦斯又笑了,他慢条斯理地说道:“那么薇拉·艾达小姐能允许我把标本放回盒子再替天行道吗?”


薇拉是劳伦斯的女友,他们二人很早就认识,这些年他们一直保持着交往状态,无论是他们自己、双方家长还是部落里的其他人,都知道他们是青梅竹马,结婚只是时间问题。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11 21:12:00 +0800 CST  
薇拉收起匕首,把它别进腰带。转而俯下身搂住劳伦斯的肩膀,在他耳边轻声说道:“除非昏庸无道的榔头角大人能告诉我,我们何时才不用再继续在船上晃悠,而是脚踏实地。”


劳伦斯也扭过头来,四片嘴唇几乎都要挨上了。他也轻声说道:“榔头角部落的勇士小姐就这么着急吗?”


眼看两人的嘴唇离得愈来愈近,一位高大魁梧、
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男子冷不防出现在敞开的门口,见到此景便重重地咳嗽一声。两个年轻人听到这个声音,连忙都直起身,低头站在一旁。


这个男子慢慢走进房间,每一步都是异常沉稳。陈旧的褐色长袍拖在地上,镶金腰带和纯金胸章在灯光照耀下非常闪亮。他的眼睛虽然充满浑浊,但是目光依然坚定。他的腋下夹着几个羊皮纸卷轴,卷轴两端的轴头也都装点着金银和宝石。


这个男人走到两个年轻人面前,用打雷般的声音呵斥道:“一个是榔头角部落未来的继承人,一个是宣誓效忠部落的武士,在部落旗舰的指挥室里,做了些什么奇怪的事情?!你,像玩玩具似的把玩其他部落送来的国礼;你,把削铁如泥的兵器架到别人脖子上。你们难道认为自己远离家乡,所以开始胡作非为?!”


两个年轻人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男人走到桌前,看到了那个晶簇。劳伦斯还没反应过来,只听见又是一阵雷声大作:“这‘烈火神晶’怎么成了这个样子?!榔头角大人,麻烦你解释一下!”


劳伦斯一听这话,嘻嘻嘻地笑道:“原来肖克参谋大人也有不知道的知识啊——这个根本不是什么‘烈火神晶’,这就是一个普通的石英晶簇,价格很便宜,而且到处都有——这是被人染了色的,一抹就掉。”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11 21:13:00 +0800 CST  
肖克参谋瞪了劳伦斯一眼,看着晶簇说道:“这下可就成了大问题,所谓贵重的礼物居然是假的,这下可不好收场了。”


眼看着参谋大人在外交事故、发动战争这条路上越想越远,劳伦斯连忙说道:“罢嘛罢嘛,参谋大人。全部落估计也就我一个人懂点这方面的知识,等我们到博克岛,我找我哥们给这晶体加点装饰品就行。保证这事情谁都不知道,出不了问题。再说了,我的收藏品那么多,我自己都有点记不过来,大不了我从库里拿一个换掉就行,有谁会记得一团石头的样子呢?”


肖克看了一眼劳伦斯,叹了一口气。“你办好就行,另外,你最好不要当着官员和随从们的面管哈道克三世大人叫‘哥们’。”参谋冷冷地说,“至于艾达女士,请便吧。”说完他伸手指指房门,薇拉见状赶紧溜出了房间。


劳伦斯往墙上一靠,两手抱臂,微笑地说道:“好吧,大人。经过您的教导,我晶体也看不成了,和薇拉的悄悄话也没了,我忘不了您对我做的一切。您驾临这里恐怕不仅仅是为了纠正我的品行不端吧?”


肖克左右看看,问道:“提利斯·兰斯在哪里?”


“你问我的仆人啊,他说他有点晕船,我就让他回屋里休息,刚才我刚去给他送完早饭。”劳伦斯懒洋洋地说道。


肖克参谋摇摇头,将手里的卷轴放在桌面上,小心翼翼地展开。劳伦斯凑上去,不仅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合同……条款这么多,我随便扫一眼就看见第二百九十五条了。”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11 21:13:00 +0800 CST  
【今天继续】
劳伦斯对参谋突然变严肃感到惊奇,他接过信封,拆开来,发现里面只有一张用羊皮纸写成的信:

泥沼贼部落正序第一继承人劳伦斯·榔头角大人亲启:

新年之交,临冬之日。近日听闻阁下遍访北方诸岛,与首领谈论家国之事,顿感佩服。阁下年方十六即代部落主事,定为成大器者。

蛮族群岛,极海之北,有大渔场,亦有部落可供交通。吾之子民,困于航路不通,窘于习俗不同。仲夏时,吾使使北上,选智勇者随船往返,开新航路,探新岛屿,以造福子民。

临出发,吾谓使曰,今卿北上探寻未知之地,凶多吉少。吾虽身在部落,心已北上。卿诚宜携渡鸦数笼,用以运载信件。每七日发信,告吾汝众人之进度。

吾言北上凶多吉少,未见其信已两月矣!今阁下北上,吾请阁下帮忙询问各岛居民,了解吾船下落,吾必感激涕零!

折骨部落国师亚比·吉特顿首

劳伦斯读完信,皱着眉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折骨部落……听说最近他们打了不少仗……”劳伦斯终于憋出这么一句。

“全是胜仗,蛮族群岛几乎没人可以和折骨部落的海军对抗。很多尝试抵抗的小部落几乎被灭族,他们将领和首领的脑袋被挂在了旗舰的桅杆上——一路下来桅杆顶上的脑袋里里外外套了好几层。后来很多人仅仅远远地看到那团脑袋,就被吓湿了裤子。”肖克道。

“听起来确实挺骇人,不过他们离我们还挺远,而且据我所知我们和他们在军事这方面不相上下,还有狂暴部落在,我们两个联起手伊瓦尔就动不了我们。”劳伦斯一边铺开另一张白纸,一边说道。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和他们的关系,伊瓦尔的实力在不断扩大,每时每刻都在觊觎他人的领地,而事实是,他的实力随着掠夺在不断扩大,而我们却仍然在享受和平,认为战争离自己很远……你这是干什么?写信?”

劳伦斯扭头,冲着肖克笑了笑道:“不然呢,我总得先把开头的客套话写好……”

“我觉得你可以再等等,客套话面对不同的场合也是不同的。依我看,伊瓦尔派人北上不仅仅是为了开航路。根据时间算他们的人应该已经把最近的几个有人居住的岛全去了个遍。我们旁敲侧击地也可以打听打听伊瓦尔卖的是什么药。”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19 09:06:00 +0800 CST  
“他们就算是来北方拉拢其他部落,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一个是您说的,战争离他们很远,而且伊瓦尔当侵略者理亏,他没有理由让别人就这样支持他们,毕竟很多人也不是黑白颠倒,大多数人还是支持正义的。”

“劳伦斯啊,你要知道,生活不是歌剧戏曲,不是过家家。不是所有事情都在按所谓的道理发展。正义的信念可以支撑一个人,让他面对风暴;但是,不正义的铁拳总能让人屈服,或者让人丧命。当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不正义的,那时你的正义就会一文不值,相反你在大多数人眼里就成了不正义的。伊瓦尔大权在握,他自封自己是正义的,那样反对他的人就全是邪恶的。”

“他有权有势,大家自然就听他的了……”劳伦斯听了笔说道。

“他有实力,实力就是正义;追求利益,利益就是正义。正义是强者封王的理由,不是弱者自保的借口。我们还是早做打算的好。”

劳伦斯把纸笔推开,把写着条款的卷轴铺开放在面前,说道:“只可惜我们时间有限,去不了多少地方。而且比起远在天边的伊瓦尔,更令我烦心的是咱们的税收和粮食减产,我总得给客户一个交代……”

“打听消息不难,其实你要是对地理有点了解就会找到一条捷径,身为参谋,告诉主人的不能总是答案,也要有引导。”肖克说完把手放在劳伦斯肩膀上,微微俯身,和劳伦斯一起看着卷轴。

“等一下,我突然想起,在我出海前我在金榔岛的图书馆里看过一本航海指南,里面写了,往极北航行的船最后一定要到一个岛屿停泊补给……”

肖克弯下身子,微笑地看着劳伦斯。

劳伦斯对肖克说道:“就是博克岛,伊瓦尔的船一定去过那里!”

肖克参谋喜笑颜开,说道:“很好,我们的范围缩小了。”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19 09:06:00 +0800 CST  
当劳伦斯听到敲门声时,他刚刚系好腰带,正在屋子里一边踱步一边整理衣领。他打开门,发现里约克·菲敏正全副武装站在门外。里约克原来是一位马夫的儿子,劳伦斯小时候和他在马房相识,后来就一起玩。后来劳伦斯向父亲求情让里约克破格加入了金榔岛的卫队,从此里约克就成为了劳伦斯名义上的护卫。
“你穿成这样可不行,看这跟要上战场打仗一样。你的盔甲上还沾着……血迹?”劳伦斯说道。
“我本来就是战士啊,除了战斗就是睡觉。而且听说我们马上要到的地方并不太平,我得好好准备准备。”里约克一边咧开嘴笑一边走进舱室,在船舱里东张西望。
“呼!好多纸啊!上面写的字看得我头疼……”里约克自言自语道,“听参谋说你要第一次去和别的首领谈事情,那段时间我得想法子打发了。”
劳伦斯抱臂走到里约克面前,微笑着问道:“那你想怎么打发时间呢?在船舱里识字?”
“不不不,识字得缓一缓,你昨天让我学的那十个字我还没全记住呢——它们长得都不一样!如果博克岛有那种地方的话我可以去找个……”
“打住,打住!”劳伦斯没让里约克继续说下去,“你到外面来就注意注意形象,品行端正少撒种。博克岛没有你想的那种地方。还有,至于昨天的字,你用点心就会发现这些字都是武器的名字,武器是金属做的,而它们都是金字旁,要找规律……”
“哈哈,你说的对,我差点忘了是肖克参谋让我来找你上到甲板上,他说快到了让你快些准备。”
“好吧,上战场了,我们一起上去吧。”
劳伦斯转身关门的时候,听到里约克在他背后问道:“提利斯呢?他本来应该伺候你更衣的啊。”
“我放他假了,他晕船需要休息,到博克岛了得给他找个医生。”劳伦斯说道,“他身子骨太弱,拿不起刀枪,之好去学着帮助拿刀枪的人。”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26 07:39:00 +0800 CST  
“唉,废柴一个。回去了我带他去我常去的地方逛逛。保证他见了立马就……”
劳伦斯扭过头来,哭笑不得地说道:“你就不能规矩点吗……”而回应他的,依然是里约克那张嬉笑的脸。
~~~~~~~~
当甲板的门被推开的时候,冰冷而带有咸涩味道的海风灌进船舱。劳伦斯有好多天没走到甲板上来透气了,在过去的几天里,他把自己的精力全用在阅读那个冗长繁复的条约上,试图从各种空话套话、华丽的词藻和语法错误中理出头绪——他父亲对这种事情总是得心应手。劳伦斯这几年处理过很多税收和商业方面的事务,他真的还以为自己的水平很高,但其实,他发现,也许只是那些混账商人们文笔不好吧,如果让吟游诗人去写这种条款文件,非得弄出个长短句、四六体来不可。
劳伦斯刚刚走上甲板,猛烈的海风吹得他瑟瑟发抖。在灰霾的天光下,他乘坐的船破浪前行。肖克参谋一个人站在船头,劳伦斯走过去找他。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26 07:39:00 +0800 CST  
“今天是个阴天,但是幸好风还不太大。”肖克参谋对劳伦斯介绍道,“航海的时候,标志物很重要,因为四周全是水,除了观星能让你知道大概的位置外,你很难做到具体的定位。博克岛的那座高峰大约有一千多米,在天气晴朗的状态下,离很远就能看到,所以很多往北来的商人和渔民会选择在博克岛停靠中转,一百多年前的时候博克岛上的市场每天都十分热闹……
“……但是后来这里龙的数量激增,它们不但袭击岛屿还袭击船只,天上飞着玳貀,海里游着嘶珲……这些坚毅的人们和龙斗了一百多年了。尤其是孽蝠,人们把它传得神乎其神,让人不禁怀疑那个什么东西和什么东西的不洁后代是否真的存在。总之,现在的情况是,龙也杀不完,人也死不完。”
“至少,他们能在杀龙的问题上得到意见的统一。”劳伦斯道:“听说他们比我们好斗,经常开着大会就能打起来。”
“他们在知识上有所欠缺,岛上很多人不识字,真正懂点技术的也就那么几人。人如果不能依靠大脑和纸笔解决问题,就得选择拳头和斧头。很显然他们很多人选择了后者。”肖克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羊皮纸,看着上面的字说道,“这张纸上列出了博克岛能和我们谈的来的一些人,也就是我刚才说的‘会用大脑和纸笔解决问题的人’,我们马上要面对的基本也就是他们。”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26 07:39:00 +0800 CST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26 07:42:00 +0800 CST  
“你这次应该不会跟他去谈比较正式的事情。情报上说这个人比较理想化,做的很多事都违反常理,跟他谈这些正事意义不大。”肖克把名单对折,塞回袖子道,“说不定一会进港的时候,你就能看到他被吊在港口的桅杆上,毕竟刚闹过矛盾,村民们联合起来的力量也是很强大的……”
然后就是沉默,劳伦斯默默地看着浪花和云朵向着身后跑去。
“到了”参谋指着前方说道。
海上出现了几个耸立的阴影,离近了看是海蚀柱。在更远的前方,一个高耸入云的岛屿静静地置于海水中央:它有两座高峰,其中一个高峰下面还有个巨大的海蚀穹。巨浪拍打着岩石,发出震天的响声。劳伦斯小时候来过这里,但是距离现在太过遥远,因此见到博克岛的样子他还是感到十分震惊。
“我们现在可以慢慢看到村子了:它在岛南侧,建在一个巨大而古老的海蚀柱上,整个村子的地势向东南微倾。看到村子边那几个高大的东西了吗?那就是他们用来对付龙族的武器之一——一个巨大的弹射器。这任首领斯图依克上任后,为了稳定民心就开始大兴土木,修了很多让人难以想象的工事——但那些工事的确起到了一些作用。他们还在村子东北方的悬崖峭壁上开凿了一个专门的屠龙场,小孩子在那里学杀龙,大人们在那里杀龙取乐。
“我们会绕过去,从东往西进港。我昨天已经发信给他们,估计现在他们已经都准备好,在码头等着我们。我们也要上战场了——笔为矛、纸为盾的战场。”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26 07:43:00 +0800 CST  
【第四章结束我们马上又要回到博克岛去了,毕竟是驯龙同人,不可能在新角色上浪费太多时间】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5-26 07:43:00 +0800 CST  
第五章 官话和真心话,pov:劳伦斯

最近因为驯龙三的这些破事耽搁了不少时间,本周少更一些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6-02 17:37:00 +0800 CST  
随着船不断靠近港口,甲板上聚集的人也越来越多。里约克·菲敏命令劳伦斯的卫队全副武装,在甲板上一字排开。每个人手里都握着一杆长矛,矛头顶上系着榔头角部落的旗帜,离远了看,活像一个钢铁的墙壁。

“看看,多好。”里约克一边搓手边夸赞道,他自己也穿了银色的盔甲,盔甲里面是深灰色羊毛衫和丝绸内衣,脚下是一个带着金色花纹的棉靴。他看起来威风凛凛,披散的棕色头发在海风中飘扬。他昨晚花了好久才把自己的盔甲打理干净,之前那上面不知道沾了多少血液和尘土。

劳伦斯看到里约克光鲜亮丽的盔甲,在心中叹了口气。之前他不知道废了多少口舌才说服里约克擦洗自己的盔甲,里约克坚持认为一个脏兮兮甚至带着血的盔甲是战士勇猛的象征——不知道是从哪个故事里听到的。昨晚睡觉前,里约克穿着打理好的盔甲走进劳伦斯的舱房,他还在身上喷了香水,在劳伦斯面前晃了好大一圈。临走前还跟劳伦斯说:“听说,很多北方蛮族喜欢把人不洗澡产生的味道当作‘战士的标志’,现在你是不是觉得斯巴达人把战伤当标志要温和的多?”

就在劳伦斯回味着体味、脏盔甲和斯巴达战伤时,他看到堂吉·埃德尔也走上甲板。堂吉是劳伦斯的另一个好伙伴,不过二人是在部落首府贝克特的图书馆里认识的。堂吉的父亲是部落的一名会计员,每天沉浸在各种账目之中,于是图书馆也就成了堂吉小时候“撒欢”的地方。堂吉太喜欢看书了,整个人似乎都活在书本中。他的性格就像他热爱的古希腊戏剧一样,神秘而充满趣味。

里约克主动迎上去,领着堂吉“检阅”自己管理的卫队。只见里约克一声令下,这些小伙子全都挺直了腰板立正站好,好不威风。

“银色的盔甲反射着明亮的天光,就像阳光透出战士英勇的胸膛——敌人见到着正义的亮光,恐怕只有丢兵弃甲逃之夭夭……你的确很善于经理部队,只是希望他们走下战场时也能有如此的威风。”堂吉慢悠悠地说道。里约克听完,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你呀,真是搞笑。”里约克说道,“我嘛,一点也听不明白你之前那一大堆话想表达什么。老弟,我劝你少泡图书馆,多去外面走走。赫伦街不比特洛伊有趣得多?真的,不管你的意志有多坚定,你穿不上托加,也没法去和苏格嘀哩还有第欧啃泥讨论哲学。”

“是‘苏格拉底’,还有‘第欧根尼’。”

“随他去吧,总之,我的意思是,与其试图去踮脚尖看那些远在天边的玩意,不如看看眼跟前儿。与其去学那些扭七八歪的语言,不如学学怎么和普通人打交道。那些古语言学了能有什么用?”里约克狂妄地说道。

“Sum felix,Γάιδαρος。”堂吉慢慢地说道,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其实堂吉说的是外语,逗号前面的是拉丁文,意思是“我高兴(怎样就怎样)”;后面那个单词是希腊语,意思是“臀部”,用来描述里约克。)里约克听罢一脸茫然,扭头去望着他的部下们。可是他的部下也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十几双眼睛一齐看着堂吉。堂吉面无表情,转身进了船舱。

劳伦斯看到里约克和他的手下尴尬地站在那里,连忙上去说道:“书看多了和一般人就是不一样,不过我们大家都很愿意承认,你们在战争冲锋方面,是非常……专业和可靠的。赢得战争不仅仅要靠纸笔和乌鸦,更要靠利剑和长毛——有了剑,你可以砍断写字的手或戳爆传信的乌鸦……”

“或者我直接抹了写信那家伙的脖子,叫他在我耳朵边聒噪!谢谢你,劳伦斯,你这么一开导我就感觉舒服多了。”里约克把手摁在剑柄上,转身走了。卫队的成员们歪着脑袋,大眼小眼看着劳伦斯。

“呃,我恐怕……你们的长官心情不太好,所以今天咱们最好别惹他……”劳伦斯后退一步笑着说,“所以就像你们平时训练的那样……站直?挺直?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立正!”里约克的声音如炸雷般出现在劳伦斯身后,卫队勇士们就像广场上惊起的鸟,盔甲稀里哗啦一顿响,然后刚才的钢铁人墙又出现在眼前。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6-02 17:37:00 +0800 CST  
薇拉·艾达走到劳伦斯身边,她今天穿了一件镶着金边的红色的长裙,腰间系着一条普通的皮质腰带。她的步伐十分稳重,就像曾经穿着铠甲配着剑时一样。

劳伦斯握住她的手,带她走到船舷边。“等我们登到岛上,你还会看到更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劳伦斯说道,“对了,你身上带着可以防身的东西吗?”

“一个匕首,虽然小但是锋利。因为……”薇拉压低声音说道,“我刚才从肖克大人那里听说,这些岛屿的人都比较……”

“比较什么?”

“……野蛮。”薇拉几乎是只张嘴不出声了。

“肖克大人很不简单啊,我们还没踏上博克岛的土地,他和他的探马就已经把那里几乎摸了个遍。这所有的人类智慧凝聚在一起,就有了他袖筒里那张奇妙的小纸条。那张小纸条上连岛民们多长时间洗一次澡都记得清清楚楚,不过看完上面的数据,我已经能大概感受到他们住宅里的味道了。”

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薇拉做出了一个呕吐的动作。

“而且他们有时候很喜欢玩比喻,好像自己的才能很高似的。但是最后给人的感觉就是有话不直说。我记得肖克的小纸条上也记了不少,就像堂吉小时候自学拉丁文时制作的单词表——这些比喻就和拉丁文的语法一样——奇怪的很。”

薇拉笑了:“我看到纸条上写的了,比如‘战斗的调料’指的是刀剑,‘柔软的柴火’指的是书本,‘丝绸包的骨头’表示华丽而无用的装饰,‘会说话的鱼刺’指的是几乎已故的哈道克三世……”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6-02 17:37:00 +0800 CST  
“你说谁已故?”劳伦斯扭过头来看着薇拉。

“哈道克三世啊,现任首领的独子。肖克说前一阵子他一个人反对自己的首领父亲和岛上的全部村民,这可不是个好主意。即使在泥沼贼部落,你要是敢当面反对首领和大家,无论如何估计都得在牢里蹲几天。”薇拉说道。

“反对所有人这种事我以前也干过,不过没关大牢……只是挨了几个耳光。”劳伦斯一边说一边伸手摸摸自己的左脸。

楼主 一窗夕月  发布于 2018-06-02 17:38:00 +0800 CST  

楼主:一窗夕月

字数:58577

发表时间:2018-03-31 05:3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03 04:10:40 +0800 CST

评论数:59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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