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冠的演变
隋唐因袭了“花树”这一称谓,并对等级差异进一步细分。但从此次发现上看,隋唐式花树与汉晋式“步摇”开始有了不同,不再是在枝干上缀饰摇曳的叶片,而是直接将花朵装于可弹动的螺旋枝之上,依然可“随步摇动”,也确实符合“花树”之名。
如此一来,以往若干唐代命妇墓葬中出土的“不明花饰”也得到了正名,如湖北郧县濮王妃阎婉墓、陕西咸阳唐初隋蜀国公夫人贺若氏墓、西安阎识微夫人裴氏墓、西安金乡县主墓中,均有出土数百件花朵、花蕊、花叶、珠宝残件,应当就是基座腐朽而散落的花树、花朵。裴氏冠和金乡县主冠还有在花朵上夹杂小人、鸟雀等饰件,这种做法到了宋代被大放异彩。
如此一来,以往若干唐代命妇墓葬中出土的“不明花饰”也得到了正名,如湖北郧县濮王妃阎婉墓、陕西咸阳唐初隋蜀国公夫人贺若氏墓、西安阎识微夫人裴氏墓、西安金乡县主墓中,均有出土数百件花朵、花蕊、花叶、珠宝残件,应当就是基座腐朽而散落的花树、花朵。裴氏冠和金乡县主冠还有在花朵上夹杂小人、鸟雀等饰件,这种做法到了宋代被大放异彩。
第二点,隋唐制度中所称的“小花并如大花之数”,以往常常被释读为“小花树数目与大花树相同”,即皇后有大小共24株花树。这种释读方案甚至也被后来的宋、明制度采用,明确注记“大小花二十四株”、“前后各十二株”。
但从萧后首饰中看,至少在隋至唐初,此句很可能应解释为“每株大花树中的小花,数目与大花树总数相同”,即皇后为12大花树,每树12小花。不过萧后冠饰中发现了13组花树,比当时皇后制度多了一组,原因尚不明确,或许与李世民对前朝皇后特别礼遇拔高一格有关。
但从萧后首饰中看,至少在隋至唐初,此句很可能应解释为“每株大花树中的小花,数目与大花树总数相同”,即皇后为12大花树,每树12小花。不过萧后冠饰中发现了13组花树,比当时皇后制度多了一组,原因尚不明确,或许与李世民对前朝皇后特别礼遇拔高一格有关。
【钿】:除了花树以外,萧后冠上还发现了12枚“水滴形饰件”,用琉璃或玉石贝壳镶嵌出花型,四周镶珍珠,背面中央焊接插孔,被分为三排安装在框架上。这种饰件便是文献中所指的“钿”。唐人所说的“宝钿”,通常便指将各种珠宝、贝壳雕琢成小片花饰,镶嵌黏于金属托上金丝围成的轮廓中制成的装饰手法,是一种华丽装饰品。
“钿”之制至迟始自魏晋。魏晋在继承汉代后妃首饰假髻、步摇、簪珥组合的基础上,增加了钿数和蔽髻的概念,在假髻上装饰以金玉制成的䥖(钿),并且以䥖的数目区分等级,如晋制皇后大手髻、步摇、十二䥖,皇太子妃九䥖,贵人、贵嫔、夫人七䥖,九嫔及公主、夫人五䥖,世妇三䥖。此制在南北朝至隋各政权被普遍沿用,并且等级进一步细化,内外命妇五品以上均以钿数为品秩差异。
唐制皇后、太子妃大礼服袆衣、鞠衣首饰仅提及花树,次礼服钿钗礼衣首饰提及钿,其余内外命妇大礼服翟衣则花树、钿并提。不过从萧后实例中看,初唐皇后礼服首饰很可能也有花树、钿并存的情况。
唐制皇后、太子妃大礼服袆衣、鞠衣首饰仅提及花树,次礼服钿钗礼衣首饰提及钿,其余内外命妇大礼服翟衣则花树、钿并提。不过从萧后实例中看,初唐皇后礼服首饰很可能也有花树、钿并存的情况。
前文提到的几例唐代命妇首饰遗存中大多有钿出土,综合若干实例我们可以得知,钿的形态以尖头朝上的水滴形为多,也有圆形、心形等。一套宝钿可形态大小完全相同,如萧后例;也可两端宝钿尖头内收,如裴氏例、欧洲私人藏例;还可中央一枚与其余大小形态不同,如贺若氏例、保利例。也以各种珠宝琉璃甚至翠羽装饰。数目多者可排成三排,数目少者或仅一排置圈口上。
【博鬓】:最后是“博鬓”,博鬓的位置明显明确,其指代向无争议,即垂挂于头两侧的弧状饰件。隋唐博鬓通常呈长条S弧状,外端上尖内收,装饰方法与宝钿类似,嵌有珠宝,即制度所称“施两博鬓,宝钿饰也”,上沿有时还装饰以小花朵数组。
不过此次萧后冠饰的发现,为探讨博鬓的起源提供了新思路。不像明代博鬓挂于圈口脑后左右,萧后博鬓插于圈口两侧靠近鬓上的位置,其原始功能也许与绑扎冠饰后垂落左右两鬓的织带有关,在北朝菩萨冠饰中非常常见,首饰化之后成为金属珠宝制品。
博鬓的记载首次出现于隋,但北齐娄睿墓出土的一件金饰,嵌珍珠、玛瑙、蓝绿宝石、蚌、玻璃,前端还保留了花结状饰,极可能为博鬓在北朝时已存在的初形。萧后博鬓与口圈相接处也有花形装饰,似为遗制。
博鬓的记载首次出现于隋,但北齐娄睿墓出土的一件金饰,嵌珍珠、玛瑙、蓝绿宝石、蚌、玻璃,前端还保留了花结状饰,极可能为博鬓在北朝时已存在的初形。萧后博鬓与口圈相接处也有花形装饰,似为遗制。
首先,由呈十字交叉的两道梁和呈环带的横箍组成框架。前侧三道箍上焊12枚插销,分别穿插12钿。框架上安装12花树,每树大花中有12小花。框架底口圈前侧装饰珠宝饰条,两条博鬓由尖端的插销自左右插入口圈饰条的套鼻中固定。(另或有12枚钗可插入发髻两后侧固发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