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补完】宋朝军制初探(增订版)

二、更戍法

宋朝统治者并不满足于禁兵驻扎的“内外相制”,自宋太祖始,又创设了所谓“更戍法”。北宋规定,除殿司的捧日和天武两军外,“自龙卫而下,皆番戍诸路,有事即以征讨”, 故“诸军少曾在营”, 事实上没有固定驻地,“更番迭戍”,“新故相仍,交错旁午,相属于道”。
据宋人说,设置更戍法的理由大致有两条。一是使“将不得专其兵”。富弼说,宋太祖“尽削方镇兵权,只用文吏守土,及将天下营兵,纵横交互,移换屯驻,不使常在一处,所以坏其凶谋也”。 二是使军士“均劳逸,知艰难,识战斗,习山川”。沈括说,宋太祖“制更戍之法,欲其习山川劳苦,远妻孥怀土之恋,兼外戍之日多,在营之日少,人人少子而衣食易足”。 这两条理由中,第一条自然是主要的,为防范军权威胁皇权,必须利用更戍法,造成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势态,可算是煞费苦心。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26:00 +0800 CST  
北宋禁兵移屯有三种名目,即“就粮”、“屯驻”和“驻泊”,三者有较严格的区别。宋仁宗时,“中书、枢密院言:‘剗刷到外处就粮马,步军六十四指挥,一万三千八百四十人,欲并遣赴澶州驻泊。’从之”。 这是禁兵由就粮改为驻泊的一例。又范仲淹在一份奏中建议简汰军官,主张朝廷派人往陕西与河东,“计会逐处经略、部署司,勾集管下屯驻、驻泊、就粮诸军人员,同共拣选”,凡被简汰者,“内屯驻、驻泊人员一面发遣赴阙,别与安排,所有就粮指挥人员,即更于逐人名下,各令指射愿管厢军去处闻奏,仍勒在本营听候朝旨”, 也证明这三种名目不能随便混淆。
“就粮者,本京师兵,而便廪食于外,故听其家往”。 “以籴贱而留之者”。就粮属经济性的移屯,将禁兵移驻粮草丰足的地区,并“许挈家属以往”, 而屯驻和驻泊一般是不许携带家眷的。应当指出,就粮并不限于京师禁旅往外地,驻外地的禁旅也可往其他地区就粮。如宋真宗时,“徙保德军屯兵于并州就粮。先是,以麟、府难于馈运,故徙之渡河,保德刍粮亦鲜,故复徙焉”。 宋仁宗时,曾因河北路“冀、博、深三州粮食最为阙少”,故“那移军马”,往外地“就食粮草”。其中冀州二十指挥驻军中,“那移马军十指挥”分别往真定府。大名府、怀州、卫州和恩州就粮;博州五指挥驻军中,发遣振武军两指挥往澶州就粮;深州六指挥驻军中,发遣云翼军两指挥往外地就粮。
屯驻和驻泊是军事性或政治性的移屯。《两朝国史志》说:“至于诸州禁,厢兵亦皆戍更,隶州者曰屯驻,隶总管曰驻泊。” 《山堂群书考索》后集卷40也说:“其出戍边或诸州更戍者,曰屯驻;非戍诸州而隶总管者,曰驻泊。”可见屯驻和驻泊的差异,主要在于隶属关系和指挥级别的不同。陈傅良说,“国初州郡无禁兵也,著在令甲”,“所谓禁兵者,皆三司之卒,分屯而更戍。今之屯驻、驻泊之名,而钤辖、都监、监押之官所部领也”。 北宋开国之初,禁兵作为中央军,各路和各州府一般没有固定的驻军番号和指挥数。由于三衙禁卒“分屯而更戍”,总约有一半出戍外地,一半营居开封,故开始出现屯驻和驻泊两种名目。“凡戍更有程,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江、淮、两浙、荆湖、川峡、广南东路三年,广南西路二年,陕西城砦巡检并将领下兵半年”。 按照惯例,“诸路屯驻。驻泊军回”,皇帝还亲自“引见”。 禁兵离京屯驻和驻泊,往往需要长途跋涉。例如宋仁宗皇佑时,“宣差在京步军虎翼第四指挥使唐兴下五百二十二人,宋兴下三百二十人,至福州提辖司”,再由福州提辖司差往守备薄弱的州军,以备“捉捕盗贼”。 总的看来,禁兵的屯驻、驻泊也和就粮一样,往往以指挥作为调遣的基本单位。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27:00 +0800 CST  
北宋实行禁兵的“更番迭戍”,一方面固然有效地防止了武夫的割据和叛变,另一方面却又损伤了宋军的战斗力。更戍的长途跋涉,特别是北方禁兵移屯南方,常不服水土,“一往三年,死亡殆半”。“只如差二万人驻泊,及至当替,又须二万人,常须四万人可了办”,“军还到营,未及三两月,又复出军,不惟道路劳苦,妻孥间阔,人情郁结”。 可见更戍法事实上也不一定就能使军士们“习山川劳苦”,反而给他们带来痛苦和死亡,影响军事训练。
由于更戍法造成了“将无常兵,兵无常将”的弊端,正如吕陶所说:“出师数万,而以生杀存亡之柄,授人于仓卒之中,把旄赐钺,建灵旗以启行。而三军之士不知其谁何,莫敢仰视其面,而欲与之同其死生,攻取战捷,不亦难乎?” 宋太宗时,宋军这方面的弱点,在对辽战争中已暴露得相当充分。雍熙三年(公元986年),曹彬在涿州大败,原因之一是“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知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以谦谨自任,未闻赏一效用,戮一叛命者”。 宋仁宗时,蔡襄也上奏说:“今之都部署及统帅之名,其钤辖、路分都监、都。同巡检等并是佐属裨校,各以宾礼相接。主帅等威既不尊异,向下官属更无节级相辖之理。及至出军,首尾不能相救,号令不能相通,所以多败也。” 在出戍征战之际,一般由各种番号的禁兵指挥临时拼凑成军,各指挥与部署、钤辖等暂时委派的统兵官之间,号令不通,“不相管辖”,不能组成臂指相应的战斗整体,因而往往招致军事失利。
更戍法持续了百馀年,到宋神宗时,才“慨然更制”,而规定禁兵“无复出戍”。但实际上更戍仍不能全免。
———————————————————————————————————————————————————— 《乐全集》卷18《对手诏一道》。
《乐全集》卷18《对手诏一道》。
《文献通考》卷152《两朝国史志》。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52《乞罢将官札子》。
《文献通考》卷153。
《文献通考》卷153。
《历代名臣奏议》卷317。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52《乞罢将官札子》。
《梦溪笔谈》卷25。
《长编》卷135庆历二年二月己亥。
《范文正公奏议》下《奏乞拣沿边年高病患军员》。
《文献通考》卷152《两朝国史志》。
《山堂群书考索》后集卷40。
《文献通考》卷152。
《长编》卷71大中祥符二年四月乙巳。
《包拯集》卷8《请移冀博深三州兵马》,关于这三州驻禁兵指挥总数,参见本书《宋仁宗时禁兵指挥分驻各地表》。
《文献通考》卷152。
《止斋先生文集》卷19《赴桂阳军拟奏事札子第三》。
《宋史》卷196《兵志》。
《长编》卷241熙宁五年十二月壬寅。
《文献通考》卷156。
《蔡忠惠公集》卷18《论兵十事》。
《历代名臣奏议》卷221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27:00 +0800 CST  
三、就粮禁兵

北宋“国初州郡无禁兵”,禁兵仅作为中央军,出屯开封以外地区,则采用屯驻、驻泊和就粮三种名目,这在上一节已有交待。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府、州、军也陆续设置常驻禁兵,这些禁兵不再回驻开封,实际上成了地方军。地方禁兵的出现和增加,逐渐使“就粮”一词的含意发生变化,为了区别于开封的中央禁兵,往往称这些禁兵为就粮禁兵。使用就粮禁兵一词表明,地方禁兵最早是以就粮的名义设置的。陈傅良说:“三边之兵,间因事宜升为禁军者,则所谓四十四处禁军是已,是为就粮。” 他所谓“就粮”,即是指就粮禁兵。
《咸淳毘陵志》卷12说:“国初,以禁军卫京师,上命征讨,则遣戍于外。康定后,议者以禁兵不耐劳苦,不习水土,遂募就粮军,始于陕西、河北,行于诸道,乃有在外禁兵。”事实上,地方设禁兵为时甚早,如马司的万捷军,最早在宋太祖开宝时,大约已成为相、冀、赵、沧等州的地方禁兵。 宋真宗时的记载说,“河东一方就粮禁军数多”, “河北就粮马军”,“捍边素著劳绩”, 这是指河东与河北的地方禁兵,而不是指因经济原因暂往两河就粮的中央禁兵。宋真宗“以两河就粮军多劲勇士,因广搜择焉”,“有材勇愿隶在京诸军者,听其自陈”, 可见两河就粮禁军与“在京诸军”不同。宋仁宗时,就粮禁兵一词使用已相当普遍。庆历年间,“河东驻泊禁兵六十八指挥,共三万二千馀人,内万胜二十指挥,一万一千一百馀人”,“河东本路就粮禁兵共一百四十九指挥,六万二千七百馀人,内宣毅四十四指挥,二万二百馀人”。万胜军作为中央驻泊军,到一定期限,须京师“差拨”其他禁兵“抵替”“抽回”,而宣毅军作为地方禁兵,不回驻京师。 “保捷属侍卫步军司,续是就粮禁军”。 皇佑年间,“诏淮南、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诸州军新立就粮禁军教阅忠节军,大州五百,小州三百人”。 嘉佑年间,宋廷规定,明州和福州各“置就粮禁军两指挥,各四百人,以威果为名,除捕盗,不许他役”。 由此可知,出现就粮禁兵一词,大致应始于宋真宗时,最早设置在陕西,河东和河北,即陈傅良所谓“三边之兵”,尔后又推广到各路。
如前一节所述,某地的就粮禁兵也同样可调遣到粮草丰足的外地就粮。此外,就粮禁兵也可出戍外地。例如按照规定,“京东、西路就粮禁兵与在京诸军一处差拨出戍”。 在某些场合,宋廷考虑到各地“人情惧见拣选上京,离去乡土”,故在招兵时,“明谕今后止拣填本州军就粮禁军”。
由于就粮禁兵的出现,使屯驻和驻泊的含意也起了变化。在某些场合下,屯驻和驻泊禁兵实际上只是专指派驻的中央军。如后来宋神宗时曾规定:“河东就粮马军四十七指挥,自今轮差七指挥赴鄘延路上番,岁一替,仍委鄘延路都总管司抽减屯,泊马军内十指挥归。” 曾布任桂州知州时,曾建议“募诸路差来屯驻兵级内,愿投换就粮见阙诸军,庶免往来纷纷,道路劳费”。 这是将中央和各地抽调驻广南西路的禁兵,补充当地就粮禁兵的阙额。可见各地设置就粮禁兵,使禁兵的“更番迭戍”,即屯驻、驻泊和就粮的状况更为复杂化。
就粮禁兵的设置,使禁兵由原先的中央军,分成了中央军和地方军两个部分。依照宋仁宗时的统计,驻营开封府的禁兵,即中央军,为六百八十四指挥,驻营南北方各路的就粮禁兵,即地方军,为一千二百四十三指挥。就粮禁兵的指挥数接近在京禁兵指挥数的两倍。
———————————————————————————————————————————————————————————————————— 《长编》卷30端拱二年正月乙未。
《蔡忠惠公集》卷19《请改军法疏》。
《文献通考》卷153。
《止斋先生文集》卷19《赴桂阳军拟奏事札子第三》。
《宋史》卷187《兵志》。
《宋会要》兵5之1。
《长编》卷63景德三年七月庚戌。
《长编》卷66景德四年七月辛巳。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5《论宣毅万胜等兵札子》。
《河南先生文集》卷24《乞招清边弩手状》。
《新安志》卷l《营寨》。
《宝庆四明志》卷7,《淳熙三山志》卷18。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28:00 +0800 CST  
四、战时和各地的统兵体制

北宋时军权分而为三,“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诸路帅〕臣主兵柄,各有分守”。 既然三衙禁兵的分驻和更戍是插花式的,故各地不可能按禁兵原有的厢、军、指挥等统兵体制,而另外委派“帅臣”,并统当地分属三衙的禁兵各个指挥,负责镇戍、征战等事宜。所谓帅臣,有安抚使、经略使、经略安抚使、都部署,副都部署、部署、副部署、都钤辖、钤辖、副钤辖、都监、副都监、监押等等名目。后来避宋英宗赵曙的名讳,“改名部署曰总管”。
司马光说:“国朝以来,置总管、钤辖、都监,监押,为将帅之官。” 南宋洪迈也说:“边境有事,命将讨捕,则旋立总管、钤辖、都监之名,使各将其所部以出。事已,则复初。” 这些“将帅之官”都属临时委任,并无定制,可各自独立成军或主持军区,其品级有高有低,管辖军区有大有小,统兵也有多有少。另一种情况,则是在同一支军队中为等级有别的统兵官。宋仁宗时,贾昌朝说:“陕西四路自部〔署〕而下,钤辖、都监,巡检之属,军政必相参谋,计之未成,事已先漏,彼可则我否,上行则下戾。虽有主将,不专号令,故动则必败也。” 巡检也与都监、监押等相类,只是地位较低,故还不够“将帅之官”的资格。自部署至巡检,虽有尊卑之别,有时即使在同一支军队中,也并无严格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这也是宋朝经常实行的分散军权的做法。
———————————————————————————————————————————————————————————— 《长编》卷239熙宁五年十月戊戌。
《长编》卷252熙宁七年四月乙亥。
《长编》卷245熙宁六年五月丁卯。
《长编》卷298元丰二年六月乙巳。
《宋史》卷162《职官志》,《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3。
《长编》卷198嘉佑八年四月乙亥。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48《乞罢将官状》。
《容斋五笔》卷3《三衙军制》。
《历代名臣奏议》卷326。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1《马步军都总管》。
《长编》卷5乾德二年十一月甲戌。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29:00 +0800 CST  
宋太祖至宋真宗时,凡出师征战,往往临时委派都部署,作为“大帅”, 并另外配置一些将领为级别不同的副手。如征后蜀,由王全斌任西川行营风州路都部署,崔彦进为副都部署,王仁赡为都监,另一支军队则以刘光义为归州路副都部署,曹彬为都监。因刘光义官位低,只以副都部署行使最高兵官的职权。 灭南汉,由潘美任贺州道行营兵马都部署,尹崇珂为副都部署,王继勋为行营马军都监; 平南唐,由曹彬任升州西南面行营马步军战棹都部署,潘美为都监,曹翰为先锋都指挥。 宋真宗时,命傅潜为镇、定、髙阳关行营都部署,张昭允为都钤辖,秦翰为排阵都监,田绍斌为押先锋,石普为同押先锋,杨琼为策先锋。 孙何说,“驻泊、行营都部〔署〕,即古之将军、大总管之任也。授任赴镇之际,锡赐甚厚,公使稍优,之外纵握十万之师,但受尺一之诏”,按前代规矩,应举行“筑坛告庙之礼”。
部署的官位较低,辖区较小,统兵也较少。如宋真宗时,为抵御辽军,任命王能为邢洺路部署,石普为冀州路部署,魏能为宁边军路部署,张凝为定州路部署, 此类属防御性的战区统兵官。
钤辖“一路则有路分钤辖,一州则有州钤辖”, 有的地区还“增置驻泊钤辖”。 都钤辖的官位显然更高,《两朝国史志》说:“官高资深充都钤辖,官卑资浅称钤辖。” 可见都钤辖和钤辖在事权上其实没有多少差别。宋太宗时,“彰徳节度使李汉琼以镇州兵马钤辖见于行在,陈计策,颇合上意,即日命为沧州都部署”。 钤辖其实已是一军的统兵官,升迁为都部署,是提高了差遣的官位。
“都监有路分,有州,府、军,监,有县、镇,有城、寨、关,堡”, 可见各级都监的事权差别很大。“路分都监掌本路禁旅屯戍、边防、训练之政令,以肃清所部”,而“州府以下都监皆掌其本城屯驻兵甲训练、差使之事”。 自路分都监以下,都是掌管本地就粮禁兵,或者京城与外地屯驻禁兵。如“禁兵驻泊,则增至一员,不领本城兵”, 称为驻泊都监。宋太祖时,晋州兵马钤辖荆罕儒部下有都监闫彦进,应是作为其副将。 宋太祖“以棣州团练使何继筠为关南兵马都监”, 则又是管辖军区的主将。宋真宗去泰山从事迷信活动,“京东、西、陕西、淮南路诸州地当冲要者,权增屯兵,命诸司使已下为驻泊都监。又以内殿崇班刘文质为齐州驻泊都监兼都巡检”。 各地驻泊都监只掌管驻泊禁兵。 此外,凡是官员“资浅者为监押”, 监押只是在职称上低于都监,而在事权上其实没有什么差别。
巡检虽然官位稍低,也可独自成军或管辖军区。如大将潘美曾任扬州巡检。 宋太祖任用的一批边将,郭进曾任镇州西山巡检, 还有贺惟忠,“但得缘边巡检之名,不授行营部署之号,率皆十馀不易其任”。 李谦溥曾任晋、隰等州都巡检使。 抗辽名将杨延朗著名的一战,是在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的遂城之战,其官衔是保州缘边都巡检使,此战由辽朝主政的承天太后萧绰亲自督战,亦为所败。 后宋真宗装神弄鬼,将道教传说中的赵玄朗冒充宋朝皇帝的“圣祖”,玄、朗两字定为御讳。杨延朗只能改名杨延昭,两年之后,杨延昭病死,故其生前五十五年的时间内是使用“延朗”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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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编》卷11开宝三年九月己亥朔。关于都部署,详见张邦炜、杜桂英先生《五代北宋前期都部署问题探讨》,《宋史研究论文集》第11辑,巴蜀书社,2006年。
《长编》卷15开宝七年十月甲辰。
《长编》卷45咸平二年七月甲申。
《历代名臣奏议》卷322。
《长编》卷56景德元年七月己丑。
《文献通考》卷59。
《长编》卷63景德三年七月壬戌。
《宋会要》职官48之107,《文献通考》卷59。
《长编》卷22太平兴国六年八月乙丑朔。
《宋会要》职官49之1。
《宋史》卷167《职官志》。
《宋会要》职官49之1。
《长编》卷1建隆元年十月乙酉,《宋史》卷272《荆罕儒传》。
《长编》卷3建隆三年十月戊子,《宋史》卷273《何继筠传》。
《长编》卷69大中祥符元年八月庚子。
《长编》卷246熙宁六年八月壬申朔:“广南东路驻泊都监杨先言:‘本路枪手万四千,今排保甲……以少计之,犹十倍于枪手,愿委路分都监二员分提举教阅。’”可知驻泊都监不掌本路军政,其中也包括乡兵,而属路分都监管辖。
《宋史》卷167《职官志》。
《宋史》卷258《潘美传》
《长编》卷17开宝九年八月辛亥。
《长编》卷45咸平二年丙子。
《长编》卷4乾德元年十一月乙亥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30:00 +0800 CST  
大致说来,到宋太宗雍熙、端拱之际,北宋的边防体制完成了从五代遗留的节度使之类到都部署之类的转变。 北宋初,部署、钤辖、都监等有“行营”和“驻泊”之别。“行营”往往用于征讨,“驻泊”往往用于防卫。除前引例证外,如宋太祖平后蜀,王仁赡“为行营都监”。 宋真宗咸平时,“张曼为定州行营钤辖”, “王超为永兴军驻泊都部署”,“康继英为庆州驻泊钤辖”, “镇州驻泊都〔部署〕葛霸为贝、冀、高阳关前军行营都〔部署〕”。 有时也以行营与驻泊合衔,如王超曾任“定州路驻泊行营都部署”。 但因对辽战争经常被动挨打,故行营与驻泊之名目实际并无严格差别。澶渊之盟后,为表示对辽和好,“行营之号悉罢”, “止为驻泊总管(部署)”、 驻泊钤辖、驻泊都监等名目,统管驻泊禁兵。
禁兵各指挥如驻扎开封府,则受三衙管军的直接管辖;如驻扎外地,则既受帅臣的管辖,也受三衙的节制,实际上是双重领导。在大小帅臣之间,固然也有不严格的上下级关系。至于品级最高的帅臣,则又听命于中央枢密院、宰执大臣和皇帝本人,而三衙显然无权指挥。在禁兵中建立这种纵横交错的指挥系统与统辖体制,无非是为加强中央军权,特别是皇帝本人的军权,而削弱地方的军权和臣僚的军权。
宋朝除了武将外,还实行文臣和宦官统兵制度,从北宋中期以降,文臣和宦官统兵愈来愈占据重要甚至主导地位。
北宋初,如部署、铃辖、都监之类,都是专用武将。宋太宗时,开始参用文臣,实行以文制武。四川镇丵压王小波、李顺变乱时,特命参知政事赵昌言任川、峡两路都部署,自统兵的宦官王继恩以下“并受节度”。 孙何向宋真宗献议,认为“文武参用,必致奇绩”,主张“于文儒之中,择有方略之士,试以边任委之”,“阃外制置一以付之”。 此后,以文臣任统兵官,督率武将的情况,愈益增多,逐渐形成惯例。宋真宗时,特命右仆射张齐贤任那、宁、环,庆、泾、原。仪、渭州,镇戎军经略使,“专为经略使自此始”。 后如安抚使、经略安抚使之类,也往往任用文臣。
刘挚说:“祖宗之法,不以武人为大帅,专制一道。必以文臣为经略,以总制之,武人为总管,领兵马,号将官,受节制,出入战守,唯所指挥。国家承平百有二十馀年,内外无事,以其制御边臣得其道也。” 他所谓“祖宗之法”,其实并非是太祖和太宗之法。自设置经略使之类文官后,部署(总管)已失去帅的资格,而降为“将官”。长期以来,宋朝皇帝和士大夫养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认为武人“位尊枳重”,就必然会“奢然自大”,“跋扈骄蹇”,“则方镇之患,自此成矣”, 似乎只有文官任大帅,方可保证“国家承平”。
按宋朝惯例,文官任经略安抚使等官,往往兼任知州和知府。宋仁宗庆历时,“始分陕西为四路”,韩琦任管勾秦凤路部署事,兼知秦州,王沿任管勾泾原路部署事、兼知渭州,范仲淹任管勾环庆路部署事、兼知庆州,庞籍任管勾鄘延路部署事、兼知延州。后又“置河北四路安抚使,命知大名。真定府、瀛,定州者领之”。 这类体制经历一些变更和补充,遂成为定制,据《宋史》卷167《职官志》和卷196《兵志》所载,地方文官兼统兵官的体制大致如下:
(一)河南府,应天府和大名府知府兼留守司公事。
(二)太原府和延安府知府,庆州,渭州、熙州和秦州知州兼经略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
(三)真定府、大名府和京兆府知府,定州和瀛州知州兼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
(四)泸州、潭州、广州和桂州知州兼安抚使、兵马钤辖。
(五)颍昌府知府、青州、郓州和邓州知州兼安抚使、兵马巡检。
(六)很多重要州府的知州和知府,分别兼任兵马钤辖、巡检、沿边安抚、提辖兵甲、沿边溪洞都巡检等职。
(七)一些知县和县令,“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
(八)“凡驻泊军,若捍御边寇,即总管,钤辖共议,州长吏等毋预。事涉本城并屯驻在城兵马,即知州、都监,监押同领。若州与驻泊事相关者,公牒交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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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272《杨延昭传》,《长编》卷45咸平二年九月甲辰。
参见赵冬梅先生《北宋前期边防统兵体制研究》,《文史》2004年第3辑。
《长编》卷5乾德二年十一月甲戊。
《长编》卷58景德元年十一月戊辰。
《长编》卷51咸平五年三月己酉。
《宋会要》兵8之8。
《长编》卷52咸平五年六月乙亥。
《长编》卷59景德二年正月癸丑。
《文献通考》卷59。
《长编》卷36淳化五年八月癸卯。
《长编》卷42至道三年九月壬午。
《长编》卷51咸平五年正月甲辰。
《历代名臣奏议》卷238。
《历代名臣奏议》卷238任伯雨奏。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31:00 +0800 CST  
地方文臣以经略安抚使等等名目统辖驻泊和屯驻禁兵,实际上是中央枢密院统辖三衙的延伸,而各地驻札或统军出战的武将逐步沦为统兵文臣的副手。大文豪苏轼出任定州知州、兼定州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主持本路军政。“会春大阅,将吏久废上下之分”,苏轼“命举旧典,帅常服出帐中,将吏戎服执事。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至”。苏轼迫使王光祖“惧而出,讫事无一慢者”。定州人说:“自韩琦去后,不见此礼至今矣。” 这可算是宋时以文制武的一段小插曲。北宋经历百馀年的实践,逐步形成了整套“以文臣为制将”的体制, 并被奉为赵宋家法,传至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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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编》卷134庆历元年十月壬辰。
《长编》卷164庆历八年四月辛卯。
《宋史》卷167《职官志》,《宋会要》职官47之12——13原作雄州知州亦兼安抚使,兵马钤辖,而卷86《地理志》不载,似应以《地理志》为准。估计可能是沿边安抚使误为路的安抚使。
《长编》卷239熙宁五年十月戊子:“诏:‘诸州军驻泊钤辖、都监,监押与知州、军同管驻泊军马,在城钤辖、都监、监押与知州、军、通判同管屯驻、就粮本城军马。内屯驻,就粮仍与驻泊兵官通管辖差使。其河北,河东、陕西诸路帅府所在州军,即通判与在城兵官更不通管。’”估计《宋史》卷196《兵志》所载当是后来改变了宋神宗时的规定。
《宋史》卷338《苏轼传》。
《要录》卷132绍兴九年九月癸未。
关于宋朝的帅司,参见李昌宪先生《宋代安抚使考》,齐鲁书社,1997年;《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宋西夏卷》第一章第一节五、帅司路的形成和发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32:00 +0800 CST  
第三章 厢兵等军种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1-24 10:33:00 +0800 CST  
宋朝在禁兵以外,共分多少军种,各书记载不同,这主要是各时代的军种有增有减之故。记载宋仁宗和英宗史事的《两朝国史志》说:“制兵之额有四,曰禁兵,曰厢兵,曰乡兵,曰蕃兵。”这正是当时的军种区分状况。然而北宋后期的《神宗史志》说,“凡联其什伍,而教之战,为民兵;材不中禁卫,而力足以充役,为厢军;就其乡井,募以御盗,为土军”;“羌戎附属,分隶边将,为蕃兵”。南宋叶适除当时屯驻大兵外,也列举四个军种,“厢军供杂役,禁军教战守,弓手为县之巡徼,土兵为乡之控扼”。 乡兵也称民兵,大致上可算“不养之兵”,故叶适在谈论养兵问题时并未提及。总计宋朝先后设置的军种还有厢兵、乡兵、蕃兵、土兵和弓手。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8 12:06:00 +0800 CST  
第一节 厢兵

薛季宣说:“厢军之置,即唐方镇之兵是也。” 北宋初,各地藩镇兵中壮勇者抽调中央后,剩下的老弱者“留本城”,充当厢兵。 此外,据张方平说:“太祖皇帝制折杖法,免天下徒,初置壮城、牢城,备诸役使,谓之厢军。后乃展转增创军额,今遂与禁军数目几等。” 可见在北宋初,还新设壮城、牢城等杂役军,作为厢兵,厢兵最早应由各地的藩镇旧兵与杂役新军合并建置的。最初,禁兵其实是中央军兼正规军,而厢兵其实是地方军兼杂役军;然而随着各地就粮禁兵的纷纷设置,厢兵和禁兵作为地方军和中央军的差别,就逐渐消失了。
厢兵相当部分来自招募,凡是壮健者募充禁兵,“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为厢兵”。招募厢兵“不择孱小尪弱,悉皆收配”。 厢兵另一个重要来源是罪犯。《水浒传》描写林冲押解沧州“牢城营”,充当“配军”,确是宋朝的实际情况。按法律规定:“牢城指挥以待有罪配隶之人。”宋徽宗时,严州上报朝廷:“本州牢城指挥额管厢军二百人,因方贼(方腊)烧劫,多被杀伤逃避,见缺一百八十八人,欲乞下诸路州军,将合配罪人配填。” “配军”充当厢兵,并不限于牢城军,如广南东、西路的澄海军, 东、西窑务军、车营务军、广固军等等, 都可拨“配军”充当。某些边远地区更需配军,宋神宗时,兰州知州李浩“乞诸路杂犯罪人刺配一、二千里者,免决,充兰州本城厢军”,得到皇帝批准。
此外,“禁军有退惰者,降为厢军,谓之落厢”。 如宋神宗时规定,开封府和京东、京西路禁兵,“马军教习不成,退充步军,又不成,退充厢军”。 后又下诏三衙,“凡前后新招拣禁军兵士”,在规定期限武技“不入等”,“马军改充步军,步军改充厢军”。 当时因交阯侵略广南,发生战争,麟州飞骑军十将白保自称获交阯太子洪真,后经查明,乃是十将薛德所获,于是白保“坐决杖,降厢军长行(兵士)”。
宋朝设置厢兵,“大抵以供百役”。厢兵服役范围很广泛,如壮城军用于修筑城池,作院军用于制造武器,桥道军用于修路筑桥,船坊军用于造船,装发军用于运输,河清军用于治理黄河,如此等等。南宋高宗时“浚运河”,一次“用二浙厢军四千馀人,月馀而毕”。 宋时官僚机构臃肿庞大,官员们的侍卫和送往迎来,占用厢兵,“动皆数百人,多者至千人”。 南宋孝宗时,陈傅良上奏,说桂阳军是个小郡,厢兵仅一百零二人,而接送官员,“诸司占破”,“率每岁用一百七十八人”,“又有[部押)纲运,赍擎文书之类,差拨不足”,还须“通那禁军应副”。在战争期间,厢兵往往充当运粮队。宋神宗时与西夏交战,下令“诸处役兵并权罢”,“剗刷厢军”运粮,共调拨“京东六千人,京西三千人,河北八千人,河东三千人,淮南六千人”,另加都水监治黄河兵一万三千人。 有的厢兵还从事垦荒。 在个别场合,厢兵也用于战斗。
大批厢兵服役,确是可以减轻民户的部分夫役负担。但是,巨额养兵费用也无非是搜刮百姓膏血而得。宋祁说,厢兵“月费廪粮,岁费库缣,数口之家不能自庇,于是相挺逃匿,化为盗贼者不可胜算,朝廷每有夫役,更籍农民以任其劳”。 可见对厢兵减轻民户夫役的程度,不能估计过高。 厢兵的劳役也相当沉重,宋哲宗时一次统计说,“修河司兵土逃走三千六百九十一人,死损一千三百一十九人”。 “挽舟卒有终身不还其家,老死河路者”。 有的“河清军士”,为“规避重役,故意盗林木,以就决配”。 这些记载都反映重役造成的痛苦。
———————————————————————————————————————————————————— 《文献通考》卷152。
《玉海》卷139。
《水心别集》卷12《厢禁军弓手土兵》。
《浪语集》卷16《召对札子二》。
《宋史》卷189《兵志》。
《乐全集》卷24《论国计事》。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59《原弊》。
《景文集》卷26《上三冗三费疏》。又《长编》卷313元丰四年六月己未:“诏:‘河北被水之民,有少壮者招填渚州阙额厢军,止支一半例物。’”这应属个别的例外。
《淳熙三山志》卷18。
《宋会要》刑法4之39。
《长编》卷271熙宁八年十二月己酉,卷273熙宁九年三月庚申。
《长编》卷379元佑元年六月庚子。
《长编》卷330元丰五年十月庚午。
《嘉泰会稽志》卷4。
《长编》卷294元丰元年十一月戊戌。
《长编》卷354元丰八年四月丁丑。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8 12:09:00 +0800 CST  
厢兵的数额相当庞大。宋太祖开宝年间(968—976)为十八万五千人,宋太宗至道年间(995--997)为三十万八千人,宋真宗天禧年间(1017—1021)为四十八万人,宋仁宗景佑年间(1034—1037)为四十三万八千人,庆历年间(1041—1048)为四十三万三千人,宋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为四十九万九千人,宋神宗初有五十多万人。各种厢兵的番号总计有二百几十个。
在名义上,厢兵也“内总于侍卫司”,所谓“名曰内属,其实外军”。厢兵无厢一级的编制,但有军、指挥和都三级编制。“一军之额有分隶数州者,或一州之管兼屯数州者”。 由于各种番号的厢兵一般以指挥为单位,分驻各州府,故指挥之上有两个统辖系统。一方面,至少部分厢仍有军的编制,“马军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步军亦如之”;另一方面,“凡诸州置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以统辖本州府不同番号的厢兵若干指挥,但有些“下州及军、监但有牢城兵,则军校之职随宜裁置”, 故也有“一州之管兼屯数州”的情形。至于指挥和都两级编制的兵额和统兵官,则与禁兵大致相同。
以下举些地区性的例子。福州是福建路首府,在宋神宗熙宁肘,经过归并,共设保节军六指挥,每指挥编额五百人,牢城军一指挥,编额三百人,都作院工匠一指挥,编额也是三百人。 宋宁宗时,台州有厢兵三指挥。崇节第三十一指挥有三百八十三人,“额外置节级四十一人,军头一人,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一十人”;牢城第十三指挥有二百十八人,“额外置节级〔四〕十人,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一十人”;壮城指挥有一百五十人,其中“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 也有些厢兵指挥无固定编额,如宋理宗宝庆日才,庆元府有“厢军九指挥”,其中剩员指挥和宁节指挥“无额”。
厢兵用于劳役,不参加训练,不从事战斗的状况,也引起一些士大夫的非议。如南宋初,李邴曾尖锐指出:“所谓厢军者,臣不知其所谓也。夫习击刺,工骑射,履行阵,固兵矣;擎肩舆,供伎巧,服厮役,又兵乎?今自一州守贰,下至宫观、里居之士,皆破兵为白直,冗占私役,诡名重叠,其弊百出,皆原于厢军。” 但是,自北宋至南宋,除了将某些厢兵选拔为禁兵, 或将某些厢兵指挥升格为禁兵指挥外,始终未废除厢兵这个军种。如果说宋朝厢兵制度还稍有变革,大致有两件事:一是自北宋中期始,曾将厢兵分成“教阅”和“不教阅”两部分;二是宋神宗时大量裁并厢兵。以下分别予以介绍。
———————————————————————————————————————————————————————— 《长编》卷283熙宁十年六月癸卯。另可参《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17《乞将误降配厢军仍旧升为禁军》。
《止斋先生文集》卷19《赴桂阳军拟奏事札子第三》。
《要录》卷72绍兴四年正月癸酉。
《蔡忠惠公集》卷18《论兵十事》。
《止斋先生文集》卷19《桂阳军乞画一状》。
《长编》卷323元丰五年二月己未。
《长编》卷517元符二年十月丁未,癸亥。
如《长编》卷27雍熙三年十二月己未,《宋史》卷265《张齐贤传》载代州之战,张齐贤选二千厢兵参战,击退辽军。
《景文集》卷26《上三冗三费疏》。
《文献通考》卷156:“五代无政,凡国之役,皆调于民,民以劳敝。宋有天下,悉役厢军,凡役作工徒营缮,民无与焉,故天下民力全固。”此说夸张失实,在某些场合,民户夫役负担很重。
《长编》卷422元佑四年二月癸丑。
《宋史》卷175《食货志》。
《宋会要》方域14之13。
北宋各代厢兵统计数,据《宋史》卷187,卷189《兵志》,《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辛丑,卷350元丰七年注,其中大部分数字以军队总数减禁兵数而得。
《文献通考》卷152引陈傅良之说:“按祥符、天圣编敕,诸部郡自骑射至牢城,凡名额二百二十三。”同书卷156:“厢军总诸州骑兵之额四十八,步兵之额百八十三,文在京诸司之军额有五。”共计二百三十六个番号。又同卷载宋英宗时统计:“总诸州本城教阅骑军之额四,步军之额六,不教阅骑军之额三十有五,步军之额一百几十有五。”共计二百四十个番号,可见厢兵的番号数时有增减。
《宋史》卷189《兵志》,《山堂群书考索》后集卷41。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8 12:11:00 +0800 CST  
教阅厢兵,最早在宋仁宗庆历时,“招收广南巡海水军,忠敢,澄海,虽曰厢军,皆予旗鼓训练,备战守之役”, 但当时尚无“教阅”的专称。皇佑时,富弼在京东东路招募河北路灾民“伉健者”,“止用厢兵俸廪,而得禁军之用”,并建议将他们加刺“教阅”两字。宋仁宗不准增加刺字,却将马军的番号定为“教阅骑射、威边”,步军番号定为“教阅壮武、威勇”,于是正式出现了教阅厢兵的专称。自嘉佑以后,又在京东西路和其他各路陆续设置教阅厢兵。至宋英宗时,“总诸州本城教阅骑军之额四,步军之额六,不教阅骑军之额三十有五,步军之额一百九十有五”。 从番号数额看,教阅厢兵比例甚小,但从兵力数额估计,比例会大一些。教阅厢兵亦称“厢禁军”。
宋神宗下诏说:“州郡厢军即前代本处镇守之兵,宜料拣强壮,团结教阅,常留在城,以备盗贼,今后不得申奏乞差禁军防托。” 宋神宗的意图,实际上是要将教阅厢兵恢复“本处镇守之兵”的性质。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当时有教阅“有马厢军二十二指挥,无马厢军二百二十九指挥”,而不教阅厢兵有八百四十指挥。宋神宗下令将教阅厢兵都升为下禁兵,于是剩下的厢兵又都成为不教阅的杂役军。
宋神宗曾感叹说:“置厢军五十馀万,皆以当直、迎送官人占使。”他下令裁并厢兵番号和人数,除教阅厢兵升为禁兵外,“总天下厢兵马步指挥凡八百四十,共为兵凡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人”,这个数字尚不包括开封府界的厢兵,隶属太常寺、太仆寺、少府监、卫尉寺、都水监,将作监、光禄寺、太府寺、司农寺和修治京城所的厢兵,隶属枢密院养马的孳生监兵,以及其他“因事募兵之额”。 今将当时各路厢兵的编额列成后表。


路名 裁并后的厢兵番号 指挥数 兵数
河北路 桥道、壮城、牢城、马监、崇胜 112 29,270
河东路 本城、牢城、壮城、杂攒、作院工匠、雄猛 52 12,410
陕西路 开山、关河、司牧、省作院、壮城、牢城、马监、作院、色役、咸阳桥道、保宁 111 20,562
京东路 壮城、马监、装卸、牢城、奉化 54 14,750
京西路 桥道、开道、步驿、会通桥道、采造、牢城、壮城、马监、三水磨、东西八作、劲武 45 15,150
淮南路 桥道、水运、梢工都、杂作都、装发、水军桥道、车军、监军、新招梢工、拔头水军、牢城、装卸、剩员直、宁淮 102 41,285
两浙路 水军、船坊、船务、车军、采造、楼店务、江桥院、堰军、清务、崇节 51 19,000
江南路 水军、里运、贡运、水运.梢工都,造船军匠、步驿、牢城、壮城、下卸钱监、铁木匠营、酒务营、竹匠营、洒务杂役、效勇 53 16,650
荆湖路 步驿、水军、船坊、渡船都、清务、船坊铁作、宣节 44 11,300
福建路 保节 33 11,150
广南路 步驿、造船场、驾纲水军、城面、递角场、运锡、牢城、清化 82 12,700
西川四路 桥道、桥阁、防河、罗城、牢城、克宁、武宁 111 23,400
总计 850 227,627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8 12:13:00 +0800 CST  
自宋神宗以后,各路各州府的厢兵编额没有多大变化。如在南宋前期,“四川厢军二万九百七十二人”, 尚比宋神宗时略有减少。据现存南宋东南地区的一些地方志记载,当时厢兵指挥不满员的状况比较普遍。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8 12:13:00 +0800 CST  
第二节 乡兵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8 12:14:00 +0800 CST  
自唐朝以募兵取代府兵后,五代和宋的乡兵又在某种程度上保留和恢复征兵制。后晋时,为抵御契丹,“命诸道州府县点集乡兵,率以税户七家共出一卒,兵杖器械共力营之”, “号武定军,凡得七万馀人。时兵荒之馀,复有此扰,民不聊生”。 乡兵后改名天威军,“教习岁馀,村民不闲军旅,竟不可用,悉罢之,但令七户输钱十千,其铠仗悉输官”, 又使民户加重了负担。后周时,“点秦州税户充保毅军,教习武技,逃死即以佃地者代之。遇征役,官给口粮,有马给刍粟”。
宋朝因袭后周遗制,又陆续设置了很多种乡兵。但除了宋神宗时所设遍及各地的保甲外,其他乡兵都是地区性的。北宋的乡兵计有河北、河东神锐,河北、河东忠勇,河北、河东强壮,河北忠顺,河北、陕西强人,陕西保毅,陕西砦户,陕西强人弓手,河东、陕西弓箭手,河北、河东,陕西义勇,麟州义军,河北、京东弓箭社,陕西护塞,川峡土丁,川峡壮丁,荆湖义军土丁、弩手、刀弩手,夔州路义军土丁、壮丁,施、黔、思州义军土丁、壮丁,渝州、怀化军、溱州、江津,巴县巡遏将,涪州宾化县义军土丁,广南西路土丁,广南东路枪手,邕、钦州洞丁,福建路枪仗手,江南西路枪仗手等番号。其中如河北,河东神锐与忠勇,河北忠顺在北宋前期或中期相继废罢,河北、河东强壮,河北,河东、陕西义勇等,后又并入保甲。
南宋的乡兵计有忠义巡社,土豪,山水寨兵, 利州路义土,利州路忠义人,兴元府良家子,西和州、阶州、成州、风州忠勇,金州、均州、房州保胜,文州忠胜,西和州。阶州弓箭手,龙州寨子弓箭手,夔州路义兵,嘉定府、黎州、雅州,威州、茂州土丁,恭州把截将,泸南夷军,义兵、胜兵,京西路保捷,湖北路义勇,湖北路土丁刀弩手,湖南路乡社,淮南义兵,淮南万弩手,镇淮军,两淮壮丁民社,福建路枪仗手,江西路枪仗手,两广土丁,辰州、沅州、靖州洞丁,邕州左、右江洞丁,广西路义士等番号。
宋朝的乡兵与禁兵、厢兵不同,一般不脱离生产。“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 多数乡兵“选自户籍”,其实是征兵;少数乡兵由“土民应募”,其实是募兵。
北宋时,广南西路土丁即属于征兵。宋仁宗末期,创置广西土丁,规定凡是主户不服差役者,“五丁点一”,共编选了三万九千八百人,每年冬天利用农闲教阅,练习枪、镖、牌三种兵器。但也有一些州,是“成丁以上皆籍之”。宋神宗时,改为“第四等主户有三丁者,以一丁为土丁,拣人材壮健者充”,“免其科役”,每一年在县,一年在州,自十一月至明年正月,将土丁“均作三番”,“每月轮教一番”,在“教试”时,还要“支与钱米”。 其他很多番号的乡兵,也与广西土丁相类似。
北宋时,河东、陕西弓箭手基本上可算募兵。弓箭手由官府招募后,“于左手背上各据州军名刺第几指挥字”。 因宋与西夏接壤地区荒地甚多,弓箭手租佃官田,“人给二顷,有马者加五十亩”, 并向官府缴租,地租额的地区差别颇大。宋仁宗时,河东一带规定,“其租秋一输,川地亩五升,坂原地亩三升,毋折变科徭”, 其租额事实上与两税额差不多。河东的租额规定大致沿用至北宋晚期。 然而据北宋晚期记载,陕西熙河兰湟路弓箭手,“依条每亩三蚪五胜,草二束”。 弓箭手既招募汉人,也招募羌人。在宋仁宗中期,弓箭手已达三万二千四百七十四人,编成一百九十二指挥。其他某些番号的乡兵,如河北弓箭社,施、黔州土丁, 也采取招募的办法。
——————————————————————————————————————————————————————————
《宋史》卷189《兵志》,《长编》卷228熙宁四年十二月丙寅。
此表据《宋史》卷189《兵志》,其中陕西路厢兵数原为20,563,据《文献通考》卷156改正。依各路统计,厢兵共850指挥,也与前述840指挥之数有出入。《兵志》所述与南宋东南一些地方志对照,也有出入。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四川厢禁民兵数》。
关于厢兵,近有淮建利先生《宋朝厢军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年,其论述远比本节详尽。
《五代会要》卷12《军杂录》。
《资治通鉴》卷284。
《资治通鉴》卷286。
《长编》卷16开宝八年。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9 14:18:00 +0800 CST  
—————————————————————————————————————————————————— 《要录》卷92绍兴五年八月壬子。
关于北宋和南宋各种乡兵番号,据《宋史》卷190,卷191,卷192《兵志》,《文献通考》卷152《两朝国史志》,卷156,《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历代名臣奏议》卷338李曾伯奏,卷339李鸣复奏,《宋会要》职官79之36,兵4之38—39,《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4淳熙二年十一月戊辰,《可斋续稿》后卷8《回宣谕奏》。
《宋史》卷190《兵志》。
关于广西土丁,可参《宋史》卷191《兵志》,《文献通考》卷156,《宋会要》兵1之7,《长编》卷254熙宁七年六月癸巳,《要录》卷187绍兴三十年十二月己未,《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广西土丁》。
《宋会要》兵4之2。
《宋会要》兵4之11。
《宋史》卷190《兵志》。
《宋会要》兵4之9,4之23。
《宋会要》兵4之25。
《宋史》卷193《兵志》:“崇宁元年,湖北都钤辖舒卖奉旨相度,召募施、黔州土丁,致讨辰,沅山徭,每州无过七百人。”
《宋史》卷190《兵志》。
《长编》卷203治平元年十二月丙午。
《文献通考》卷156,《历代名臣奏议》卷224袁甫奏。
据《宋史》卷191《兵志》载,陕西,河东,河北三路义勇数相加,为四十二万零二百人,与《兵志}所载四十二万三千五百人的总数不合。
《昌谷集》卷11《辰州议刀弩手及土军利害札子》。
《宋史》卷191《兵志》。
《长编》卷283熙宁十年六月辛丑,卷288元丰元年三月癸未,《永乐大典》卷8507《邕州志》。
《宋史》卷191《兵志》,《淳熙三山志》卷18。
《长编》卷308元丰三年九月戊子,《宋史》卷190《兵志》。
《长编》卷445元佑五年七月甲戌。
《宋会要》兵2之51。按《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丁卯载:“五人为甲,五甲为队,五队为部,五部为社,皆有长,五社为一都社,有正、副,二都社有都、副总首(二都社共为一千二百五十人)。”与《宋会要》不同。
《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
《宋会要》兵l之26。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7《黎雅嘉定土丁廪给》。
《宋会要》兵1之31。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9 14:19:00 +0800 CST  
为了节省庞大的难以负荷的军费支出,北宋和南宋都有一些土大夫,主张加强和扩大乡兵,以部分取代正规军。宋孝宗时,王炎在荆南府编排义勇八千四百多人,“每岁于农隙只教阅一月”,“才岁费一万四千石,钱二万缗”,据他统计,如“赡养官军八千四百人,岁当钱四十万贯,米一十一万石,绌、绢、布四万馀匹”。 故宰相陈俊卿屡劝宋孝宗说:“国家养兵甚费,募兵甚难,惟有此策,可守边面,可壮军势。而乐因循,惮改作之人,皆以扰民为词。” 所谓“扰民”,这当然是事实,并且是必不可免的。充乡兵的民户,往往可免除部分赋役负担, 在教阅或参加军事行动时,也发放一些钱粮,某些乡兵的廪禄甚至与禁兵相同。 但因政丵治腐败,官吏的贪污勒索等缘由,征发乡兵,总是给人民造成很大骚扰和痛苦。诗人梅尧臣目睹宋仁宗康定时强征弓箭手的情形,作《田家语》诗说:“谁道田家乐,春秋税未足,里胥扣我门,日夕苦煎促。盛夏流潦多,白水高于屋,水既害我菽,蝗又食我粟。前月诏书来,生齿复板录。三丁籍一壮,恶使操弓谰。州符今又严,老吏持鞭扑,搜索稚与艾,唯存跛无目丵。田闾敢怨嗟,父子各悲哭。南亩焉可事,买箭卖牛犊。愁气变久雨,铛缶空无粥。盲跛不能耕,死亡在迟速。” 类似的骚扰和痛苦,无疑是普遍存在的。
一般说来,宋时关于组织和操练各种乡兵的法令,如若徒具空文,反而可能免于“扰民”,如若认真贯彻,则必然“扰民”。乡兵即使组织比较严密,操练比较认真,由于内部存在着很厉害的压迫和剥削,一般不可能有多少战斗力。少数素质较好的乡兵,几乎都是在长期战争状态中,“因其所居,而使之卫其乡邑,保其田庐”。如北宋对付西夏的弓箭手,南宋对付金、元,“京襄、两淮土豪民兵,团聚堡寨,捍卫乡井,最为可用”。 尽管某些士大夫重视乡兵建设,而谁也不可能使乡兵真正取代禁兵等正规军,使之成为军队的主力,乡兵一般仍属非正规的地方军。
—————————————————————————————————————————————————— 《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6淳熙二年九月丁酉。
《宋会要》兵l之34。
《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6《朝请大夫利州路提点刑狱主管冲佑观虞公墓志铭》。
《宋会要》兵4之18。
《长编》卷306元丰三年七月戊寅。
《长编》卷382元佑元年七月甲子。
《永乐大典》卷8413《范石湖大全集•论民兵义士札子》。
《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0《缴奏奉使复命十事》。
《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6乾道四年正月。
《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6乾道六年四月。
《永乐大典》卷8507《邕州志》载,南宋初将邕州洞丁按武艺分上、中、下三等,上等“与免诸般差使及科配”,中等“与免夫役”。《要录》卷48绍兴元年十月甲申:“籍兴元府,兴、洋州诸邑及三泉县强壮,每两丁取一,三丁取二,与免户下物力钱二百千,号曰义士。”免物力钱二百千,是免除一部分以物力钱摊派的税役。《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利路义士忠义》作“每丁免家业三百缗”。
《长编》卷279熙宁九年:“诏:‘环、庆寨户,强人弓手如禁军法,上兵籍,隶于马军司,其廪给视中禁军。”
《宛陵集》卷7。
《永乐大典》卷12969《宋中兴大事记》。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9 14:20:00 +0800 CST  
第三节 蕃兵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09 14:21:00 +0800 CST  
宋朝的蕃兵因对西夏战争之需而设,宋真宗时,边将曹玮“因制属羌,百帐以上,其首领为本族军主,次为指挥使,又其次为副指挥使;不及百帐,为本族指挥使。其蕃落将校,止于本军叙进,以其习知羌情与地利,不可徙他军也”。 这应是设蕃兵之始,却无正式军名。后曹玮上奏:“镇戎军蕃部兵最为精锐,其将校皆朝廷补署,多已衰老,愿省去,择本军人充职。”得到宋真宗的批准。 宋仁宗时,蕃兵有所扩大。 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宋祁为《兵录》作序说,“凡军有四,一曰禁兵”,“二曰厢兵”,“三曰役兵”,“四曰民兵”。 厢兵与役兵其实没什么差别,当时尽管已设置蕃兵,却尚未作为一个重要军种。真正将蕃兵与禁兵,厢兵、乡兵并列,还是后来的事。记载宋仁宗和英宗史事的《两朝国史志》才将蕃兵列为四种兵之一。
宋朝河东、陕西与西夏接壤地区,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羌人部族,互相独立,各自为政。按宋人习惯,将他们分为“熟户”和“生户”,所谓熟户,是指靠近宋朝沿边,并接受宋朝统治的羌人。蕃兵主要由熟户组成,宋廷对各部族大小首领封官,由他们分别统率本部族壮丁,“分队伍,给旗帜,使各缮堡垒,人置器甲,以备调发”。 从地域上看,蕃兵的建置限于陕西沿边的秦风、泾原、鄘延、环庆、熙河五路和河东的石、隰、麟、府、岚等州。 从时间上看,自北宋中期至后期,蕃兵的部署约七十年,不论禁兵、厢兵,还是乡兵、土兵和弓手,其部署时间都长久得多。
由于蕃兵实际上以部族为单位,其编制就不可能整齐划一。今以宋英宗时陕西各路为例,予以说明。
秦风路:
“三阳砦:十八门,三十四大部族,四十三姓,一百八十族,总兵马三千四百六十七”。
“冶坊砦;二大门,二大部族,九姓,九小部族,总兵马三百六十”。
“古渭砦:一百七十二门,一百七十一姓,十二大部族,一万六千九百七十小帐,兵七千七百,马一千四百九十”。
鄜延路:
“青涧城:二族,兵四千五百十,马七百三十四”。
“安定堡:东路都巡检所领,十六族,兵—-千九百八十九,马四百六十”。
“德靖砦:西路同都巡检所领,二十族,兵七千八百五,马八百七十七:又小胡等十九族,兵六千九百五十六,马七百二十五”。
泾原路:
“截原砦:六族,总兵马五百九十六,为六甲,二十队”。
“柳泉镇:—卜二族,总兵马九百八十六,为七甲,三十一队”。
“德顺军:强人三千六百七—卜六,壮马二千四百八十五,为三十六甲,一百三十五队;本军二十一族,总兵马二千五百二,为三十六队”。
环庆路:
“永和砦:旁家一族,计六标,强人一千二百五十五,壮马二百二,为四十四队”。
“大顺城:二十三族,强人三千四百九十一,壮马三百十四,为一百四十一队”。
“凤川镇:二十三族,强人八百七十五,壮马一百四十三,为二十队”。
可见各路蕃兵编制显然不统一,有的以族为单位,有的另分甲和队。到宋神宗熙宁时,才作出统一规定:“陕西诸路缘边团蕃兵,并选年二十以上,本户九丁以上取五丁,六丁取四丁, 四丁取三丁, 三丁取二丁,二丁取一丁,并刺手背。人数虽多,毋过五丁。每丁十人,置一十将;随本族人数及五十人,置一副兵马使;及百人,置一军使,一副兵马使;及二百人,置一军使,三副兵马使;及三百人,置一副指挥使,二军使,三副兵马使;及四百人,加一军使,一副兵马使;及五百人,又加一指挥使,二副兵马使;过五百人,每百人加一军使,一副兵马使,即一族不及五十人者,三十人以上亦置一副兵马使;不及二十人,止置十将。” 这个规定既照顾羌人原有的大小部族,也采用了禁兵指挥与都两级编制。
范子谅说:“国朝置蕃官,必于沿边控扼之地,赐以土田,使自营处。” 分拨田土,是作为赡养之资。蕃兵军官在“每月请受外”,还“别给添支钱,指挥使一千五百,副指挥使一千,军使七百,副兵马使五百,十将三百”。 前面说过,作为乡兵的弓箭手,既招汉人,也招蕃人,至北宋后期,因不断开拓边土,“蕃部益众,而弓箭手多蕃兵矣”。 分田招募的蕃弓箭手事实上也成为蕃兵的一部分。
蕃兵在对西夏战争中,起着重大作用,但宋朝却对蕃兵实行某种民族歧视政策。按照规定,“蕃户不得与汉人婚姻”, “诸路蕃官不系官职高卑,久例并在汉宫之下”, “蕃官不许充汉官差遣”。 这就形成了以汉制蕃的两套武官官制。在作战时,“蕃官部堡寨兵出战,常以汉宫驱策”。 “临敌之际,须至首用蕃兵,次用汉兵继之”,“虽遇坚敌,亦无退却之患”。 蕃兵具有较强的战斗力,而遭受如此不公平的待遇,这是由北宋的社会制度所决定的。
总的说来,蕃兵虽属北宋的西北地方军,却是正规军中的精锐。
———————————————————————————————————————————————————— 《鹤林集》卷20《边备札子》。
关于乡兵,参见程民生先生《略论宋代西北乡兵》,《晋阳学刊》1993年第6期;姜锡东先生:《北宋乡兵人数考》,《宋史研究论丛》第5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03年。
《宋史》卷《曹玮传》。
《长编》卷65景德四年三月庚申。
《长编》卷132庆历元年六月己亥,《宋史》卷191《兵志》,《文献通考》卷156。
《玉海》卷139。
参见《文献通考》卷152引《两朝国史志》,《玉海》卷139引《神宗史志》。
《宋史》卷191《兵志》。
《宋史》卷191《兵志》不载岚州设蕃兵,这大约是宋英宗时的情况,今以《长编》卷385元佑元年八月丁酉记事力准。

楼主 光轮骑士大周  发布于 2014-02-10 09:50:00 +0800 CST  

楼主:光轮骑士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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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01-14 19:5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0-06 05:03:0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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