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磋】《科学的哲学——自然哲学》

不过,这种(自然)行为主义的认识论影响虽然大,却早已有人从各个方面指出其不妥之处。那么,为什么它还能够持续不断地吸引人们呢?其原因恐怕就不只是在于哲学上的论证与世界观上的契合,而是有着更深层的因素。这种(自然)行为主义的认识论之所以能广泛流传,是与它所体现的自我观分不开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3:59:00 +0800 CST  
【要考察这种自我观,我们可以从笛卡儿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开始。“我思故我在”说的是,我可以怀疑一切,但我不能怀疑我在思考,因为怀疑本身就是一种思考。由此,思考是可以确定的,而思考本身需要一个主体,所以我是存在的。由这一基础出发,我们才可以一步步地建立我们的知识体系。而且从这里我们也看出,这种认识论中人类主体,是一个单纯的思考的自我,没有体现任何的具体环境,是一种孤立的、与周围环境脱离的自我。】——即:“分离式的自我(disengaged self)”。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02:00 +0800 CST  
正是这种“分离式的自我”吸引着现代世界的人们。从外在环境中分离出来,意味着从外在的宇宙秩序中分离出来,意味着人类主体不再被理解为宏大的、富有意义的秩序的一分子。人依靠的是他自身……个人“本性上”不受任何权威的约束。也就是说,这种分解式的自我与人们通常意义上的自由、尊严和权力相关。人们往往根据这种自然主义的图景来解释自我,来定义自我的认同(identity),对我们来说,越与自然主义的认识论相连,似乎就越正确和越恰当。换言之,是自然主义与这种认同的联系产生了力量,抵制了所有对自然主义的挑战。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05:00 +0800 CST  
不过,即使自然主义暗含着这样的吸引力,它仍然是错误的。这种自然主义的中立态度在人文社会科学上是不成立的,也许社会科学在最小意义上是可以价值中立的。比如说,研究投票模式的政治学,它可以用一些曲线图表来说明它的研究,但是这样的研究只是在收集信息。一旦社会科学要解释人类行为,那么就不可能有所谓的中立性。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08:00 +0800 CST  
这是因为,首先,对行为的解释必须在某种理论框架下才能发挥作用,而理论框架中各项参数之重要性的定位,又必须是选定的。一个框架总会选定一些参数,排除一些参数,不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其次,这些理论框架自身也是需要解释的,也是涉及价值评估的。框架中参数的选择必定是反映了人们生活中的某些需要,也就反映了人们对善或好(good)的理解。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08:00 +0800 CST  
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科学更不可能价值中立。自然主义的理论认为我们可以用一种价值中立,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语言来解释人,但“任何解释框架都隐含着一种善的观念,一套价值体系,虽然这些价值可能会被废弃,但只要我们使用某个框架,就必然要涉及这些价值。当然由于这些价值是可以被废弃,我们只能说这个框架倾向于支持这些价值,而不是说这个框架使得这些价值具有有效性”,所以人“只能在这些包含价值区分的背景下来理解,不能用一种寄望于中立性的科学语言来把握”。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14:00 +0800 CST  
在此,我们以另一种方式理解人类主体,即:称为解释学的路径。自然主义认为人可以完全客体化,试图以一种完全中立的态度来研究人,解释学的方式则强调语境的作用,认为人不可能从环境中,尤其是语言中分离出来。如果我们部分是由我们的自我理解所构成的,由于那些表述我们价值区分的背景的语言的不同,我们的自我理解也会不一样,那么语言不仅描述我们自身与世界,它也有助于构成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的研究方式也就不可能采取自然主义的表象论,而是借助语言内部的共同理解,逐步达到一种共识:“我们只能通过阅读其他文本来帮助我们理解当前的文本。我们最终诉诸的是一种对表达的共同理解,一种对语言的共同理解。通过这种理解,我们可以察觉哪些解释是奇怪的、矛盾的、不合情理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20:00 +0800 CST  
当然,由于自然主义的影响,人们可能下意识地不太愿意接受解释学的研究路径,他们往往会提出两种质疑。首先,他们会说,解释学中理解所得出的结果只有前科学的、主观启示性的正确性,因此这些结果至少应当以客观的分析方法来检验和补充。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21:00 +0800 CST  
其次,他们认为,解释学要求我们在不同的文本之间的相互参照,不同理解之间的相互比较,而这种参照和比较是无法穷尽的,最终我们只会得到一种“解释学的循环”。所以,我们希望用客观的分析来检验我们的理解,那么我们还是沉迷在自然主义的认识论中,而上面对自然主义的分析已经告诉我们,对于社会科学来说,不存在这种客观的方法。“解释学的循环”并不是一件坏事。正是在这种循环的参照与比较当中,一种理解会显示出它优于另一种理解。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24:00 +0800 CST  
在解释学这里,传统的真理问题已经从真理的符合论(一个命题之所以为真是因为它与外在相符)转化为真理的共识论(一个命题之所以为真是因为人们对它有认可的理由)。要更深地理解解释学,我们可以借助哈贝马斯的分析,不把真理看成是一种对于事实的陈述,而是看成一种有效性主张:“说真理是一种有效性主张,意味着真理不再是陈述的一种属性(或所处的关系),而是断定该陈述的言语活动的属性;即使仍然把它作为陈述的属性,它也不直接同陈述的对象相关,而是同断定该陈述的言语活动相关,是断定该陈述的主体向其他主体提出的主张,要求他们认可、承认他对这个陈述的断定为有效。”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25:00 +0800 CST  
从思想史上来看,自然主义所追求的“科学客观”、所代表的“人的自我解放”已经把社会科学引入了歧途。对此,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西元1909---1997年)曾引用黑格尔的话一针见血地指出:“思想和文化的历史是伟大自由理念的一种变化着的形式,这些理念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令人窒息的紧身衣,从而由具有不受束缚而同时又受着束缚的观念来促使自己灭亡。”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29:00 +0800 CST  
今天的社会科学比较恰当的态度应该是,不要在自然主义与反自然主义之间作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既要重视自然主义所提出的经验说明,又不能被自然主义的狭隘思路所限制。我们无需否认在某些情况下,区分偏颇的价值判断与事实陈述是重要的,但却不能固执于这种情况,将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做过度的推演。唯有认识到这些,社会科学才能摆脱自然主义的窠臼,真正做到对社会现象的说明、理解和批判。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6-21 14:31:00 +0800 CST  

楼主:柳艺诚

字数:13148

发表时间:2016-06-21 18:0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9-26 16:44:2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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