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年少偶读书

与一本书的持久战


1988年盛夏,循着一个道听途说的消息,趁暑假与朋友一起跑到广州,倒腾电子表。八月的广州大街,窜起炙烈的火苗,将我的希望烧得灰飞烟灭。一天,走过北京路,规模宏大的新华书店吸引了我,我拖着快被烘干的身体钻进去。许多人站在书柜前,安安静静地翻书,一动不动,仿佛雕塑。从墙角吹来阵阵凉风,把我带进的褥热吹得干干净净,把我躁动的情绪吹得云淡风轻。我静静地站到书柜前,抽出一本书,翻了起来。
这本书,名《存在与虚无》,陈宣良译,杜小真校,1987年3月三联书店1版1印。淡黄的封面,小32 开本,810页,是“文化:中国与世界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辑的“现代西方学术文库”之一种。作者,法国人让—保尔•萨特,是西蒙•波伏娃的爱人。1986年,波伏娃的《第二性:女人》很是风靡,我找来认真读过,由此知道了萨特。同年,买了,看了萨特的长篇小说《理智之年》。小说被作家出版社列为“作家参考丛书”,很吸引我年少轻狂的眼球。萨特是个特立独行的人,1964年,瑞典文学院决定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他拒绝领奖,成为诺贝尔文学奖设立以来,“自由”地拒绝领奖的第一人。虽然,之前的1958年,苏联的帕斯捷尔纳克也曾拒绝领奖,但帕斯捷尔纳克的拒绝,是无可奈何的“被迫”,而萨特的拒绝,是完全彻底“自由”的。
今天,回忆起这个偶然时刻,我不明白为什么会从广州北京路新华书店的书柜里抽出萨特的《存在与虚无》,为什么会在钱囊羞涩得差不多就要见底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花5.10元买下它。我清楚地记得,在从广州回家的火车上,汽车上,只要想到萨特的《存在与虚无》谦逊地躺在我的人造革包里,我沮丧的心情就为之一振。车窗外的太阳消减了猛烈的劲头,风起于青萍之末,掠过树梢,拂过我的身体,吹得我飘忽摇曳,不知身在何处。


萨特是存在主义哲学大师。《存在与虚无》是存在主义哲学的扛鼎之作,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并称存在主义哲学双璧。
我知道,我的水平没法看懂《存在与虚无》。但我相信,假以时日,积累了更多的智识,应该能够看懂。我将它与《存在与时间》并排摆放在书柜最显眼醒目处,每次走进书房,都要从它身边经过。《存在与虚无》是沉静的,谦逊的,亦如扉页上的萨特,戴着宽边眼镜,低垂着头,目光向下,专注于书桌上的文字。我的手指划过书脊,书灵动起来,轻轻扭动厚重的身躯。我迷惑了,难道它知道我内心对它的崇敬?难道它想让我从书柜里抽出它来?我抽出它,翻开。萨特很突然地抬眼看我一下,目光里满是鼓励。是了,每位作者都希望读者阅读他的作品,萨特也一样不能脱俗。不,不是萨特,是书,很突然地抬眼看我一下,目光里满是鼓励。这时,书是热切的,激动的。它误会了,以为我马上就要读它。它在风和日丽的心景里,迎风招展,婆娑起舞。我,在它的目光里,有点走神,仿佛与它不只是相遇,而已经相携相知,正与它一起翩跹颉颃,欲上青云。
但我没有勇气走进萨特的哲学世界。《存在与虚无》庄重地站立在我的书柜里,站得越久,越显得厚重,深邃。我时不时地站到它面前,满怀愧怍地扫过书脊上的黑体字,回味与它相伴的日子。2000年的一天,萨特突然抬起头来,眼里射出犀利的光,执著地盯着我,不再是疑问,而是质问。不,不是萨特,是书,眼里射出犀利的光,执著地盯着我,小心翼翼的疑问变成了咄咄逼人的质问:为什么,还不来翻,还不来读?我不愿与它对视,因为,在它的逼视下,我不可回避的“小”暴露无遗。我无法回答它的问题,因为,以我的智力,我翻也白翻,读也白读。当初买它的自在,期盼,早已消失,留下的,是无可奈何的失落。但越是回避,它越是紧跟我,盯着我,不断地问,问了又问,将我逼到死角,逼得我恼羞成怒,无法自持。
我气咻咻地将《存在与虚无》移到书柜最不起眼处,让它与柯云路的《生命特异现象考察》、田海林和宋会群辑点的《相学秘籍全编》、“五角丛书”之《基尼斯世界之最大全》等相伴为伍。我不想看到它,我想让它跌进世俗,无聊,低到尘埃里,却不能开一星半点鲜艳的花朵。它别扭地看看左右,委屈地扭着身子,忍着欲滴未滴的泪水,楚楚可怜,全然没了咄咄逼人的气势。这位西方的贵族公子,高高在上,高深莫测,但它终究只是法兰西的,无法到达古典中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境界。被我这么处理,萨特沮丧了。不,不是萨特,是书,沮丧了,垂下高傲的头,蜷曲起身子,想要拉开与其他书的距离。书柜里挤挤挨挨,那容得它洁身自好。那些世俗的,无聊的书们,挤眉弄眼,勾腰搭肩,死缠烂打地要将它熏染,再熏染。
我释然了很长一段时间。2016年春节,我满怀怜悯地站到《存在与虚无》面前。它委屈地蹲踞在书柜的角落里,杂处于低级中,淡黄的封面,因天长日久的冷落,显得更加灰暗,呈现一种可悲的灰败。它可怜兮兮地望着我,似乎要说什么,却没说出来。它的表情,令我想起自己坐火车去成都读书时的景况。我僵硬的心,突然软软的,对它生出一丝好感来。我从书柜里抽出它,想:或许,是读它的时候了,冷落了这么多年,应该回报、安慰、鼓励一下了。我翻开书,翻到插有萨特图片的页码。照片里的萨特突然咧嘴一笑,不,不是萨特,是书,突然咧嘴一笑。不是会意的笑,不是开心的笑,而是,而是冷笑。嘴角微微上翘,鼻翼一皱的轻蔑,带着明显的不屑,嘲弄,把我打入冰窟。原来,《存在与虚无》根本就不在乎命运的不公和我加在它身上的打击,它那楚楚可怜的形象,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象。它早已将我看穿,看透。它骨子里的高贵,骄傲,睥睨一切的气势,一直都在。


看过萨特的《文字生涯》、《他人就是地狱》,并不特别难懂,但我却一直不敢去读《存在与虚无》。哲学,在我眼里,是人类智慧的最高点。它的基石,连接地狱,它的塔尖,伸入天堂。而我,只是芸芸众生中的平庸一员,“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隔几年,我会淘汰一批不值得保存的书。每次,我都将《存在与虚无》取出来。我想把它交给废品回收站,让它重新融化为纸,重新承载有意义的文字。但每次,我正要下定决心,却突然想起买它时的情景,想起年少轻狂的自己,我舍不得凝结在它里面的这一段记忆。
有位喜欢哲学的同学,嘴里经常挂着萨特、海德格尔、存在主义。一次,他找我借书。书从不外借的我,爽快地答应了。我暗自企盼他把《存在与虚无》借走,然后借而不还。这样,这本书,也算是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同学在书柜前逡巡,他走到《存在与虚无》前,站住,盯视,甚至要伸出手来。我欢欣不已,差点就要惊叫起来。但他终究没有打开书柜,没有抽它出来。他走过《存在与虚无》,拿出《他人就是地狱》,说:就这本吧。我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哼哼哈哈着,话都不想说。
就这样,《存在与虚无》一直呆在我的书柜里,三十年如一日地与我对抗着。有时,我赌气地盯着它。它平静地回视,平静里夹杂着丝丝冷意,冷意里是掩盖不住的嘲弄。每次,我都大败亏输,悻悻地收回目光,顾左右而视其他。有时,我故意躲着它。不看它的面容,但它的目光无处不在。它更得意了,毫不顾忌地咧着嘴,淋漓尽致地表达着不屑。我芒刺在背,虚汗直冒,惶惶然不知其所,不知其措。
我很固执,固执起来,往往显得不可理喻。固执,有时是清清楚楚的性格使然,有时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沉淀。当初不在乎的粗心,不经意的睥睨,日积月累,层层叠叠,越堆越厚,渐渐积腋成裘,积土成山。把风清月明春风骀荡的日子,演绎成念兹在兹的沧桑,皱纹布满眼角爬上额头的衰老。我没想到,《存在与虚无》比我还固执。它固执地“存在”着,不在乎我的“虚无”。它固执地“虚无”着,不在乎我的“存在”。在它的固执面前,我可以是“存在”,可以是“虚无”。它觉得我“存在”,我就“存在”,它觉得我“虚无”,我就“虚无”。
三十年,我与《存在与虚无》打着没完没了的持久战。我有绝对的优势,一直掌握着战场的主动权。只要愿意,我随时都可以消灭它。但我却一直没有胜利的感觉,甚至连希望也不敢抱有。《存在与虚无》只占了书柜小小一隅,但它却把阵地巩固成永难攻破的堡垒。堡垒飘扬着理性的旗帜,深邃的讨论不绝如缕。它高贵,骄傲,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自得其乐地在我的地盘里营造着对我的嘲弄与不屑,气势愈来愈恢宏,愈来愈霸道,正在将书房变成它的天地。我与《存在与虚无》的战斗,在买下它那一刻,就输了。三十年来,我一直进行着一场早就输掉了的战争,战争拖延的时间越长,我输掉的东西就越多。最好的选择,是放下武器,举起双手,光荣投降。但我不甘心,我选择注定失败的战斗,选择永不停息的战斗,只要一息尚存,就绝不妥协。
这是场发生在一个人与一本书之间没有尽头的持久战。其实,终点一直存在。当参加战斗的双方有一方消失,战争就会结束。这本书,不会消失,它是永恒的“存在”。注定要消失的,是这个人,在永恒面前,我是无可无不可的“虚无”。
尽管将自己战斗成了“虚无”,但我不后悔打这场持久战,而且,我还将与它战斗下去,一直战斗到生命的终点。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7-09-26 15:10:59 +0800 CST  
《红楼梦》与四川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宝玉“好笑”,“将来色鬼无疑了!”曹雪芹借贾雨村之口,大不以为然,对宝玉性情之由来作了大段叙说,并举古今类似人物为例:“如前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
曹雪芹所列举的人中,有五位女性忝列位末。红拂,见于唐末杜光庭所撰传奇《虬髯客传》,据传姓张名初尘,初为隋末权臣杨素的侍妓,常持红拂立于杨素之侧,后慧眼识得初唐名将李靖,与其夜奔结发。崔莺,或为唐时元稹所撰传奇《莺莺传》、元时王实甫所撰杂剧《西厢记》里之崔莺莺。这两人,是野史与民间传说中的奇女子,是文学作品里的人物。而当垆卖酒的卓文君、制作浣花笺的薛涛、陪伴东坡至惠州的朝云,却是历史上真实的奇女子,有史、有书可查。
《红楼梦》与四川,本来八竿子打不着。但有了卓文君、薛涛、朝云三人,《红楼梦》与四川,至少在我这里便有了一种无法言说的关系。因为,卓文君是四川邛崃人,薛涛常居四川成都浣花溪,朝云陪伴的是四川眉山的苏轼。


卓文君,司马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有载。
临邛(今四川邛崃)富豪“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
司马相如遇见卓文君,应在景帝或武帝时期。其时,儒术或尊,却并非一统,社会风尚淳朴自然,男女大防未严,礼教的系统建立周纳至细微生活,还有待时日。新寡之卓文君,回到娘家,遇见了司马相如,“心悦而好之”。投靠临邛令王吉的司马相如,知卓文君“好音”,先“以琴心挑之”,再“使人重赐侍者通殷勤”。一个郎才、朗貌,一个女貌、女才,两位琴之知音,一对才子佳人,上演了一出有名的“夜奔”,成就了文坛千古佳话。
回到成都,司马相如“家居徒,四壁立。”“文君久之不乐,曰:‘长卿第俱如临邛,从昆弟假贷犹足为生,何至自苦如此!’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着犊鼻裈,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不得不佩服卓文君。她不在成都,却偏偏要回临邛。虽说欲“从昆弟假贷”,实则是依靠自己,“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当垆卖酒。不得不佩服司马相如。他跟随妻子,在酒舍里“自着犊鼻裈”,甘当“保庸杂作”。一位富家千金、一位风流才子,放下身段,混迹市井,开起一爿酒店。
到临邛开酒店,据说还开在卓王孙家的街对面,既是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谋生手段,也应该是商量好的计策。他们知道,本乡本土,美女当垆,才子打杂,生意肯定能火。他们还知道,卓王孙肯定不愿丢脸,承受不了压力,肯定要退让。果然,卓王孙在家人亲朋的劝说下,“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史书里的卓文君,至此便隐去了身影。其后的日子,留给我们的是似是而非的传说。
东晋时期葛洪编撰的《西京杂记》卷三说:“相如将聘茂陵人女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以自绝,相如乃止。”宋代郭茂倩编撰的《乐府诗集•相和歌辞》里,有《白头吟》两首,分别标记为卓文君、李白著。李白《白头吟》里有“相如作赋得黄金,丈夫好新多异心。一朝将聘茂陵女,文君因赠白头吟。”其诗句,估计源自《西京杂记》。
或为卓文君所作的《白头吟》,是一首名诗,全诗为:“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其中的“愿得一心人(或作一人心),白头(或作白首)不相离”,更是千古传诵,成为爱的誓言。
传说的结局是美好的,也是传统的。被称为“蜀中四大才女”之一的卓文君,用一首诗,挽回了司马相如的心。而司马相如,却多多少少留下了“负心”的骂名。


清康熙年间,曹寅(或为曹雪芹的先辈)奉旨刊刻《全唐诗》。《全唐诗》辑有薛涛诗78首,并附其生平:“字洪度,本长安良家女,随父宦游,流落蜀中,遂入乐籍。辩慧工诗,有林下风致。韦皋镇蜀,召令侍酒赋诗,称为女校书,入幕府。历十一镇,皆以诗受知。暮年退居浣花溪,着女冠服,制纸为笺,时号薛涛笺。”
五代何光远所撰《鉴诫录•蜀才妇》载:薛涛,“容姿既丽,才调尤佳,言谑之间立有酬对。大凡营妓比无校书之称。韦公南康镇成都日,欲奏之而罢,至今呼之。故进士胡曾有赠涛诗云:‘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下闭门居。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涛每承连帅宠念,或相唱和,出入车舆,诗达四方。□□□□应衔命使车,每届蜀求见涛者甚众。而涛性亦狂逸不□,所有见遗金帛往往上纳。韦公既知且怒,于是不许从官。涛乃呈《十离诗》情意感人,遂复宠召,当时见重如此。”
薛涛,与卓文君不同,不是土生土长的四川人。但她又与卓文君一样,既貌美,又有才华,“容姿既丽,才调尤佳”。她先入乐籍,后虽脱籍却未婚嫁,与四川历届官长(十一镇)、本地或游历到成都的诗人甚至远在中原的诗人,多有往来唱和。这样的生活境况、人生际遇,自然会为后世文人提供津津乐道的素材。与薛涛相关的传说,最为著名的是以下两则:
幼年咏诗。明末钟惺所编《名媛诗归》说:“涛八九岁知音律,其父一日坐庭中,指井梧示之曰:‘庭除一古桐,耸干入云中’令涛续之,即应声曰‘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父愀然久之。”好事者认为:薛父之“愀然久之”,是因薛涛诗句里的“迎”、“送”意。后来,薛涛真就沦为官妓,迎来送往。其幼时所吟诗句,成了她命运的谶语。
与元稹的爱恋。元时辛文房所编《唐才子传》卷六“薛涛”条载:“元和中,元微之使蜀,密意求访,府公严司空知之,遣涛往侍。微之登翰林,以诗寄之曰:‘锦江滑腻峨嵋秀,幻出文君与薛涛。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皆停笔,个个公侯欲梦刀。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据好事者推演:元稹元和四年(809年)3月出使四川,7月即调离赴洛阳任职,薛、元相处的时间非常短暂。其后,虽或有书信、诗词往来,元稹却无一丝半毫迎娶薛涛之意。如果彼此真有一场爱恋,薛涛或倾注了真情,元稹却肯定只是逢场作戏。
文学史上,薛涛与李冶、鱼玄机、刘采春并称“唐代四大女诗人”;与卓文君、花蕊夫人、黄娥并称“蜀中四大才女”。可见,历史上的薛涛,一直被视为四川人。


关于朝云最可靠的记载,均出自苏轼笔下。
元佑九年(绍圣元年、1094年),苏轼被贬岭南惠州,作《朝云诗》:“不似杨枝别乐天,恰如通德伴伶元;阿奴络秀不同老,天女维摩总解禅。经卷药炉新活计,舞衫歌板旧姻缘;丹成逐我三山去;不作巫山云雨仙。”诗前有序:“世谓乐天有《鬻骆马放杨柳枝词》,嘉其主老病,不忍去也。然梦得有诗云:‘春尽絮飞留不住,随风好去落谁家?’乐天亦云:‘病与乐天相伴住,春随樊子一时归。’则是樊素竟去也。予家有数妾,四五年间相继辞去,独朝云随予南迁,因读乐天诗,戏作此赠之。”乐天,白居易;梦得,刘禹锡;樊素,白居易家姬,与小蛮齐名,白居易诗有名句:“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绍圣三年(1097年),朝云在惠州病亡,苏轼亲撰《朝云墓志铭》:“东坡先生侍妾曰朝云,字子霞,姓王氏,钱塘人。敏而好义,事先生二十有三年,忠敬若一。绍圣三年七月壬辰,卒于惠州,年三十四。八月庚申,葬之丰湖之上栖禅山寺之东南。生子遯,未朞而夭。盖常从比丘尼学佛法,亦粗识大意。且死,诵《金刚经》四句偈以绝。铭曰:浮屠是瞻,伽蓝是依。如汝宿心,惟佛之归。”并在墓侧筑六如亭以示纪念,据说还亲自撰联于亭:“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又作《悼朝云诗》。序云:“绍圣元年十一月,戏作《朝云诗》。三年七月五日,朝云病亡于惠州,葬之栖禅寺松林中东南,直大圣塔。予既铭其墓,且和前诗以自解。朝云始不识字,晚忽学书,粗有楷法。盖尝从泗上比丘尼义冲学佛,亦略闻大义,且死,诵《金刚经》四句偈而绝。”诗曰:“苗而不秀岂其天,不使童乌与我玄。驻景恨无千岁药,赠行惟有小乘袢。伤心一念偿前债,弹指三生断后缘。归卧竹根无远近,夜灯勤礼塔中仙。”
八月九日,苏轼东坡在栖禅院壁上题字:“绍圣三年八月六日夜,风雨,旦视院东南,有巨人迹五。是月九日,苏轼与男过来观。”又作《惠州荐朝云疏》:“轼以罪责,迁于炎荒。有侍妾朝云,一生辛勤,万里随从。遭时之疫,遘病而亡。念其忍死之言,欲托栖禅之下。故营幽室,以掩微躯。方负浼渎精蓝之愆,又虞惊触神祇之罪。而既葬三日,风雨之余,灵迹五显,道路皆见。是知佛慈之广大,不择众生之细微。敢荐丹诚,躬修法会。伏愿山中一草一木,皆被佛光;今夜少香少花,遍周世界。湖山安吉,坟墓永坚。”
朝云一生,因苏轼而生辉。苏轼是千古奇才,文采斐然。朝云能得苏轼相知,既是幸事,也因之传名。后世好事者所记他们相知相伴的传说,很有味道:
明末毛晋所辑的《东坡笔记》记载:“东坡一日退朝,食罢,扪腹徐行,顾谓侍儿曰:‘汝辈且道是中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东坡不以为然。又一人曰:‘满腹都是机械。’坡亦未以为当。至朝云曰:‘学士一肚皮不合入时宜。’坡捧腹大笑。赞道:‘知我者,唯有朝云也。’”朝云墓畔六如亭的上联,出于此典。
清代张宗橚《词林纪事》卷五引《林下词谈》云:“子瞻在惠州,与朝云闲坐。时青女初至,落木萧萧,凄然有悲秋之意。命朝云把大白,唱‘花褪残红’,朝云歌喉将啭,泪满衣襟。子瞻诘其故,答曰:‘奴所不能歌者,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也!’子瞻翻然大笑曰:‘是吾正悲秋,而汝又伤春矣。’”
朝云,据说是浙江钱塘人,与四川天远相隔,一生都未到过四川。但因为苏轼,因为与这位最有名的四川人的相知相伴,与四川有了了不断的瓜葛。


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种主观意识。如果主观里有要将彼此关联起来的动因,终能在现实里找到蛛丝马迹。
《红楼梦》里有一些词语,比如十六回里的“全挂子”、十九回里的“渥汗”、二十一回里的“靸鞋”、六十一回里的“磁瓦子”、“浇头”等,与四川方言的读音、意思完全相同。但这并不表明,曹雪芹懂得四川话,或者到过四川,更不表明,曹雪芹写的是四川的事。许多方言其实并不只是方言,而可能来源于古汉语、古文字,四川有,其他地方未尝就没有。比如江苏高邮的汪曾祺在小说里,也常用“靸鞋”一词。
从词语上来找《红楼梦》与四川的关系,枉然。然而,曹雪芹亲手写在第二回里的与四川相关的人物,却实实在在地昭示着《红楼梦》里有不可不视、无法回避的四川元素。
曹雪芹借贾雨村之口罗列的古往今来“易地则同之人”,台湾学者蒋勋解说《红楼梦》时,对他们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其意旨概括起来,大抵为:贾宝玉是与这些人相类似的人,这些人是有真性情的人,是与儒家礼教规范相悖的人,他们的人生态度曹雪芹最为赞赏。虽然,认真分析,这些人并不完全一致,有完全“出世”的,有富而有为的,有才高而风流倜傥的,有贵为一国之尊的……曹雪芹或许并不尊崇他们的所言所行,但他们身上肯定有某种品行,打动了曹雪芹,令曹雪芹印象深刻,念兹在兹。
我想像:“悼红轩”里,曹雪芹从许由一路罗列到敬新磨,才发现,自己写下的全是男性。他停笔凝神,想起《鉴诫录•蜀才妇》中说:“吴越饶营妓,燕赵多美姝,宋产歌姬,蜀出才妇。”卓文君的名字从笔底流淌而出。刚写好卓文君,曹雪芹突一转念:文采算什么呢?重要的是品性,是敢于去爱自己喜欢的人,是勇于展示自己的真性情,与李靖夜奔的红拂,与元稹爱恋的薛涛,与张生幽会的崔莺,不是与卓文君一样,是实现爱恋、择定夫婿的人吗?写到此,四川还在曹雪芹脑里萦回,曹雪芹想起四川最著名的文人苏东坡,由此想到苏东坡赞赏有加的朝云。
我相信:曹雪芹曾经关注过四川,至少在书写《红楼梦》第二回时,他想到了四川,想到了汉唐时的四川“才妇”,想到了北宋时的四川才子和陪伴这位四川才子的江南美人。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8-04-24 21:29:08 +0800 CST  
“异乡”或“局外”


1942年,阿贝尔•加缪创作了他的第一篇中篇小说,这篇小说使加缪一举成名。时至今日,小说已经成为法国文学、世界文学领域的经典作品。说到加缪,会想到这篇小说;读加缪、研究加缪,不可能绕开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在国内有两个译本:柳鸣九翻译的《局外人》;张一乔翻译的《异乡人》。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的 “法律与文学”丛书第一部,就是张一乔翻译的《异乡人》(2015年1月出版)。译林出版社的《加缪全集》(2017年1月出版),第一卷第一篇,就是柳鸣九翻译的《局外人》。
两个版本的翻译,各有千秋。比如,养老院发来的电报,柳译为“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张译为“母殁。明日下葬。节哀顺变。”张译似乎比柳译好。养老院的地址,柳译为马朗戈,张译为马悍沟,柳译显然比张译好。
不懂法文,无法接触原著,只能咀嚼译著。看译笔,《异乡人》比《局外人》好;看书名,《局外人》比《异乡人》好。


故事发生在阿尔及利亚的阿尔及尔。加缪创作这篇小说时,阿尔及利亚是法国的殖民地,阿尔及尔是整个法属北非殖民地的统治中心。
小说的主人公默尔索是位法国人。虽然小说中并未明白告诉我们,但默尔索这个名字却向我们透露了他的国籍。默尔索,是法国勃艮第的一个村庄,作者给主人公安排这样的名字,应该有所指,在我看来,就是指其法国人的身份。同时,小说里与雷蒙发生冲突的人,是阿拉伯人。一再提及的“阿拉伯人”,也在暗示默尔索等的“非阿拉伯人”身份。虽然默尔索肯定生活、可能出生在阿尔及尔,但阿尔及尔在默尔索眼里,是“非法国”的“异乡”。法国呢?默尔索认同吗?小说多次提到巴黎。巴黎,在小说里无疑是法国的象征。默尔索是到过巴黎的,默尔索的老板曾想派默尔索常驻巴黎,但默尔索不愿意。当女友玛莉问及巴黎时,默尔索说:“那里满脏的,到处都是鸽子和阴暗的庭院,而且人的肤色很苍白。”默尔索不喜欢巴黎,不想融入巴黎,其实是一种拒绝,拒绝故土。故土法国,在默尔索眼里,成了“非故乡”的“异乡”。
其实,这种感觉,不只小说里的默尔索有,每位离开故土的人,都有。离开故土,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打拼、生活,不论成功与否,都会有一种“异乡”的感觉,心里时时怀想的,是故土。但回到故土,却物非人非,故人不在,故乡变异,现实的故土早已不是记忆里的模样,再也无法融入这片土地。故土,于不知不觉中,早已成了“异乡”。
这是表层的,是肉身层面的“异乡”。
宗教,是西方人的精神皈依。当肉身殒灭,不管生前怎么作恶,只要能得到上帝的原谅,灵魂就可进入天堂,在上帝的膝前承欢受宠。忏悔是西方人自我救赎的手段,天堂是西方人的精神故乡。但默尔索却特立独行,将西方这“普世”的救赎排除。他不信上帝,不做礼拜,拒绝在神父面前忏悔。当神父硬要“仁慈”地救赎他时,他一番激烈的语辞与行为,令神父手足无措,狼狈而退。他有意识地自绝于天堂,将自己的灵魂置放在他自己也不知其所的“异乡”。
从阿尔及尔到巴黎,都是默尔索的“异乡”。从肉身到灵魂,默尔索都处于“异乡”。整个世界都是“异乡”,默尔索在人间、在天堂的“异乡”,都是找不到归宿的“异乡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将小说译为《异乡人》,很有道理。


我更喜欢《局外人》的译法。
小说分两部,第一部写默尔索经历的事件,第二部写法律和宗教对默尔索的审判。
第一部,写三个重要事件:默尔索的妈妈去世,默尔索重逢旧识玛莉,默尔索与邻居雷蒙交往。在这些事件里,默尔索似乎一直处于“梦游”状态。妈妈去世,他不看遗容,不哭,在灵堂抽烟、喝咖啡,守夜打瞌睡,送葬心不在焉;本是事件中心的他,却给人置身亲情“局”外的感觉,仿佛“局外人”。与旧时的同事玛莉重逢,彼此的好感奇巧地复活,他们一起游泳,一起看电影,一起睡觉;如此的亲密,却平淡如水,仿佛无可无不可,令人觉得默尔索是在见证别人的亲昵,置身爱情“局”外,似乎“局外人”。与邻居雷蒙交往,介入雷蒙与阿拉伯人的冲突中,帮他写信,帮他作证,帮他“打架”,最后帮他“杀人”;在整个冲突中,默尔索从头到尾置身友情“局”外,是“局外人”。
小说第二部更精彩,写默尔索受审,写默尔索拒绝忏悔。默尔索被捕后,关了监狱里,法院给他指定了律师。面对问讯,默尔索依然处于“梦游”状态。他不想说话,不愿撒谎,不知道怎么为自己辩解。有时,他想说话,东一榔头西一棒锤,不知所云,别人不想听,但更多的时候,他却懒得说,也说不清楚,越说越对自己不利。他仿佛一位旁观者,这个问讯的“局”似乎不是他的“局”,他是案件的“局外人”,杀人的也不是自己,而是别人。庭审时,他到处寻找熟识的人,寻找玛莉,观察一个个前来听庭审的人。控辩双方向他提问时,他无可无不可地回答着,思绪却在想许多庭审时根本就不应该想的问题。他站在审判席,又仿佛没在这里,他知道自己正在被审判,但这个庭审的“局”似乎不是他的“局”,他只是“局外人”。
最终,被陪审团判处“斩首示众”。
上诉期间,神父欲来“拯救”他的灵魂,不信上帝的他,不愿皈依上帝的怀抱,令神父不知所言,不知所措,最后不得不悻悻而去。或许,这一次默尔索是意识清楚、积极主动的,是坚决不移、毫不犹疑的,他不愿身处宗教这个“局”内,将自己的灵魂放置在宗教的“局”外,在肉身无意间成为“局外人”的同时,有意识地让灵魂也成为了 “局外人”。至此,加缪成功地将默尔索塑造成了一位彻彻底底的“局外人”。
有时,人很容易不自觉地就“梦游”,本应积极响应的肉身,突然就处于停滞状态,本应有积极的世俗表现,却偏偏难动声色、不知所以。有时,人愿意坚守一个在旁人看来不通情理的原则,并在这个原则里安顿自己的灵魂,成为世俗难以容忍的人。其实,“局内”与“局外”,并无特别的界线,彼此的过度,往往悄无声息,无迹可寻。小说里的默尔索,无论肉体还是灵魂,不管是被动,还是主动,都成了“局外人”。“局外”,是加缪小说无处不在的“荒谬”;小说,很容易就让人读出无处不在的“局外”意味。因此,将小说译为《局外人》,或许更能体现小说的意蕴,更能概括小说的主旨。


1960年1月,加缪遭遇车祸身亡后,萨特在《法兰西观察家》上发表了令人感动的悼词,其中有这样一段:“他在本世纪顶住了历史潮流,独自继承着源远流长的警世文学。他怀着顽强、严格、纯洁、肃穆、热情的人道主义,向当今时代的种种粗俗丑陋发起胜负未卜的宣战。但是反过来,他以自己始终如一的拒绝,在我们的时代,再次重申反对摒弃道德的马基雅维里主义,反对趋炎附势的现实主义,证实道德的存在。”这,或许是对加缪最为准确的评价。
加缪的作品,“警世、人道”。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文学作品的警世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于你是 “文以载道”,还是“道存于文”。加缪的作品,并不刻意说教,更未主题先行,但其“教育”意义却从文字、故事里自然流露出来,令人不得不思考,思考之余,深受启迪。人道,是人类文化永恒的话题,很多时候,文学作品的潜移默化远远大于直接的宣扬、说教。加缪的作品,有着深刻的人道主义意义,可以窥见其在人性解剖基础上的大胸怀、大悲悯、大尊重。
加缪的作品,“反对摒弃道德、反对趋炎附势”。摒弃道德的残暴、功利、虚伪,趋炎附势的吹捧、自轻自贱、诌媚,是文人和文学作品最为低卑鄙劣的身姿。加缪的作品,有独言自主的哲理思考,有自在自得的文学表达,既不为某种理论作注解,也不是某些固定主旨下的“命题作文”。他在几乎完全自我的领域里,将俗世视为“异乡”,宁愿处于“局外”,也要为“异乡”寻觅到家园,将“局外”打造成遍布你、我、他的世界。“异乡”是加缪切入世俗世界的自我隔离;“局外”是加缪旁观人性的高超解剖手法。
的确,读加缪,你会感觉到身处“异乡”的“局外人”那种荒谬。但在这些荒谬的背后,你也可以感觉到加缪无处不在的对失落灵魂的救赎,对世俗生命的关切,对人生终极意义的阐释。
在“异乡”也好,在“局外”也好,加缪,都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他的存在,是文学多种可能之一种。在他的这“一种”中,我们可以品味到他人的、自己的生命、人性。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8-12-31 20:13:54 +0800 CST  
死亡是现实之一种

《现实一种》首发于1988年1月号的《北京文学》,是余华发表较早的中篇小说。小说写人们最不愿提及,却不得不面对的一种“现实”:死亡。这篇小说,是余华对死亡这一自然生命现象的独特解读,经典阐释,深层探索;是余华小说死亡书写的顶峰与极致,《现实一种》里死亡原因、形态的丰富多变,死亡所涉及的生命、人性的奇特荒诞,余华的其他小说里的死亡,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山岗、山峰两兄弟与他们的妻子上班后,家里只剩下母亲和山岗四岁的儿子皮皮、山峰的儿子。皮皮抱堂弟去看太阳,“有点费力地走到了屋外”,“他感到这沉重来自手中抱着的东西,所以他就松开了手,他听到那东西掉下去时同时发出两种声音,一种沉闷一种清脆,随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年幼的皮皮,导致了堂弟的死亡。山峰儿子的死,是一种意外,以四岁的皮皮的智力,不可能知道“松开了手”的后果。生命的死亡,有很多种。意外死亡,是生命最不可测的敌人。意外死亡,对于死者,或许是一种幸运,他不需忍受病痛的折磨煎熬,不需看着死神步步逼近。对于生者,却是没有预期的突然,是否保持理智,是考验生者生命宽度与人性深度的试金石,虽然这考验太过残酷。山峰夫妇,没有经受住考验。
山峰夫妇发现儿子死亡后的歇斯底里,完全可以预料,他们一心要报仇的情绪,也可以理解。山岗拿出所有的积蓄,赔偿山峰,不为山峰接受。被伤痛与愤怒吞没的山峰夫妇,彻底丧失了理智。“山岗这时看到弟媳伤痕累累地出现了,她嘴里叫着‘咬死你’扑向皮皮。与此同时山峰飞起一脚踢进了皮皮的胯里。皮皮的身体腾空而起,随即脑袋朝下撞在了水泥地上,发出一声沉重的声响。他看到儿子挣扎了几下后就舒展四肢瘫痪似的不再动了。”情绪,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本是人的主观(思维)、客观(身体)因素的综合生成体,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它应该受到理智的掌控和人性的节制。但很多时候,却恰恰相反,它能控制人的一切。当山峰陷于愤怒、山峰妻子陷于伤痛的情绪无法自拔时,皮皮的死亡便不可避免。如果说,山峰儿子的死,是因为皮皮的无知与大意,那么,皮皮的死,就是因为山峰夫妇的动物性伤痛与愤怒。在他们夫妇联手置皮皮于死地时,人性是否存在于他们的身体,很值得怀疑。
歇斯底里之后,愤怒之后,是濒临崩溃。第二天,山峰“想起来了”,皮皮“是他一脚踢死的。可他为何要这样做?这又使他一时无法弄清。”其实,他是弄得清的,只是他愿意自己弄不清,他要躲避。与山峰相反,山岗却异常清醒,他的复仇计划冷静而奇特,他要求山峰“把你妻子交给我”,“我想把她绑在那棵树下”,“就绑一小时”。山峰虽濒临崩溃,却还是男人,“还是绑我吧。”山岗将山峰严严实实地绑在树上,“往山峰脚底心上涂烧烂了的肉骨头了,那条小狗此刻闻到香味马上跑了过来。”山峰感觉到“一股奇异的感觉从脚底慢慢升起,又往上面爬了过来,越爬越快,不一会就爬到胸口了。他第三次喊叫还没出来,他就由不得自己将脑袋一缩,然后拼命地笑了起来。”“山岗走上前,伸手托住山峰的下巴,他感到山峰的脑袋特别沉重。他将那脑袋托起来,看到了一张扭曲的脸。他那么看了一会才松开手,于是山峰的脑袋跌落下去,又挂在了胸前。山岗看了看表,才过去四十分钟。”山峰死了,死于山岗给他制造的无法控制的笑,他在笑里窒息身亡。这笑,并不是快乐,而是精心设计的死亡。在山峰的死亡里,山岗看上去很冷静,甚至很克制,但他的动物性伤痛与愤怒,与山峰夫妇置皮皮于死地时,几无二致。与山峰夫妇不同的是,他的报复处心积虑,冷静得可怕,克制得令人胆寒。人性的冷酷,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无以复加。
意外导致的死亡、伤痛与愤怒导致的死亡,处心积虑精心设计导致的死亡,结束了。这些死亡,是个体性的。这些死亡,发生在“家”里,有外人不可见的私密。个体的死亡、“家”里的死亡,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进入社会、法律的范畴。于是,公权力导致的死亡出现了。
山岗必须死。因为,“杀人偿命”,自古亦然,余华也不能在小说里设计“杀人不偿命”的情节。更重要的是,有规范,有法律,社会才有秩序,才可能公平、正义。“一个月以后,山岗被押上了一辆卡车,一伙荷枪的武警像是保护似的站在他周围。”“武警上前走了一步,将枪口贴在山岗的脑袋上,打出了第三枪,像是有人往山岗腹部踢了一脚,山岗一翻身仰躺在地了。他被绑着的双手压在下面,他的双腿则弯曲了起来,随后一松也躺在了地上。”山岗的死,不是意外,也不是失控所致,是正义的外力介入,是法律规范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要求。山岗的死,不再是简单的死,而是有着深刻社会意义的必须和必然。这样的死,保障着生。只有通过这样必须的死,才能保障更多必然的生。
其实,在山岗死亡之前,还有一次死亡。“在山峰死去的第六个早晨,老太太也溘然长逝。”老太太的死,余华写得很精细:“那天早晨她醒来时感到一种异样的兴奋。她甚至能够感到那种兴奋如何在她体内流动。而同时她又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局部地死去。她明显地觉得脚趾头是最先死去的,然后是整双脚,接着伸延到腿上。她感到脚的死去像冰雪一样无声无息。死亡在她腹部逗留了片刻,以后就像潮水一样涌过了腰际,涌过腰际后死亡就肆无忌惮地蔓延开来。这时她感到双手离她远去了,脑袋仿佛正被一条小狗一口一口咬去。最后只剩下心脏了,可死亡已经包围了心脏,像是无数蚂蚁似的从四周爬向心脏。她觉得心脏有些痒滋滋的。这时她睁开眼睛看到有无数光芒透过窗帘向她奔涌过来,她不禁微微一笑,于是这笑容像是相片一样固定下来。”天道轮回,世事苍茫。生命,按自然的律法终结,是造物的意旨。老太太的死亡,是大自然对生命的收割,是任何外力都不能阻挡的自然规律的必然。正因为如此,余华才将这次死亡,安排在山岗的社会性死亡之后来书写。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现实一种》里,余华死亡书写的逻辑顺序:一是个体性的死亡。这是余华最为注重的部分,有三个由浅入深的层次:意外失手,情绪失控,精心设计。二是社会性的死亡。必须有社会的规范,才能确保社会的秩序。三是自然性的死亡。谁也无法躲过的最终结局。余华从一次意外的死亡写起,一步一步将死亡推向更高、更广的场域,以冷静无情、残忍荒诞的笔触,书写着亲情亡失、人性沦丧里的死亡。死亡,在余华笔下,是现实无法躲开的重要内容,是揭示人性存在着不可回避的恶的鲜活道具。
余华终究是余华。《现实一种》里的死亡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在写完死亡里的残忍后,余华还要继续冷酷、荒诞。小说结尾一章,写山岗被医生“瓜分”。“几天以后山岗的皮肤便覆盖在一个大面积烧伤了的患者身上,可是才过三天便液化坏死,于是山岗的皮肤就被扔进了污物桶,后又被倒入那家医院的厕所。”“眼科医生第一个离开,他要在当天下午赶回杭州,并在当天晚上给一个患者进行角膜移植。”“山岗的胸膛首先被掏空了,接着腹腔也被掏空了。一年之后在某地某一个人体知识展览上,山岗的胃和肝以及肺分别浸在福尔马林中供人观赏。他的心脏和肾脏都被作了移植。心脏移植没有成功,那患者死在手术台上。肾脏移植却极为成功,患者已经活了一年多了。”“口腔科医生和泌尿科医生是同时出去的,他们手里各自拿着下颌骨和睾丸。他们接下去要干的也一样都是移植。口腔科医生将把一个活人的下颌骨锯下来,再把山岗的下颌骨装进去。对这种移植他具有绝对的信心。山岗身上最得意的应该是睾丸了。尿医生将他的睾丸移植在一个因车祸而睾丸被碾碎的年轻人身上。”取骨骼的医生“先从山岗的脚下手,从那里开始一点一点切除在骨骼上的肌肉与筋膜组织。他将切除物整齐地堆在一旁。他的工作是缓慢的,但他有足够的耐心去对付。”
山岗虽然死了,但他的零部件却得到了生。有的暂时地生,比如他的肾脏、他的睾丸;有的永久地存在,比如他的胃和肝以及肺;他的生命甚至得到了延续,移植他睾丸的年轻人,“居然结婚了,而且他妻子立刻就怀孕,十个月后生下一个十分壮实的儿子。”但死亡后的山岗终究只是一具没有生命的躯壳,当取骨骼的医生“的工作发展到大腿时,他捏捏山岗腿上粗鲁的肌肉对山岗说:‘尽管你很结实,但我把你的骨骼放在我们教研室时,你就会显得弱不禁风。’”小说,在这句话里戛然而止。任何人,都读得出这句话里的深刻隐喻:生命,只有生命,才是坚强的;没有生命的躯体,再强壮,也弱不禁风。
余华的《现实一种》很能体现余华小说残忍、冷酷、荒诞的特征。山峰踢死皮皮,山岗整死山峰,残忍、冷酷得令人不忍直视,不忍再读。山岗整死山峰,山岗死后的归宿,荒诞得令人难以置信,令人倍觉怪异。但在残忍、冷酷、荒诞的同时,余华悄悄地撩起死亡黑暗大幕的一角,让希望的阳光照射进来。于是,我们从《现实一种》最后的荒诞里,看到了一丝希望,看到了生命的延续。
死与生,是同胞兄弟。生,潜藏着死;死,孕育着生。死亡,只是现实之一种,并不是生命的全部。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9-01-29 11:22:35 +0800 CST  
《哲学的慰籍》,能慰籍谁?

虽然并不能弄懂哲学是什么,但一直对哲学感兴趣,觉得它是人类智慧最深层次最高水准的表现,是知识宝殿伸入云层窥视天堂的塔尖。我习惯于读那些读不懂的哲学原著,不喜欢对哲学的解释。总觉得,别人咀嚼过的哲学虽然好懂,但不是原汁原味的东西;解释者有附会穿凿牵强自圆其说之嫌疑,阅读者有途说道听拾人牙慧难得真经之可能。
刚在《读书》上看到关于阿兰•德波顿《哲学的慰籍》的介绍时,不以为然,认为大不了又是一本解释哲学的书。但看完介绍,觉得:既然他被称为“英伦才子”,文章一定不同一般。再看它慰籍的内容,更是令人动心,觉得:自己真有好几个地方需要慰籍一下。到网上搜了一下,没找到它的全文,只别人文章里那么一小段的引用就足以让我对它另眼相看了:是本值得一读的咀嚼哲学的书。我托我们小城里的书店给我找一本,没找到;我托市里我经常买书的书店给我找一本,没找到;我到省城时,逛了好多书店,依然没找到。
所以,当阿兰•德波顿的《哲学的慰籍》从千里之外来到我手中时,我有一种终于见到“爱人”的感觉,急切地读了起来。我觉得自己能在其中寻求到自己需要的慰籍;即使在书中找不到,读它,本身就是一种慰籍;甚至不读它,只要看到它静静地卧在床头躺于书桌站立书柜,想起扉页上那潦潦几字,也是一种特殊的慰籍。

苏格拉底:对与世不合的慰籍。
最早知道苏格拉底,并不是因为他的哲学,而是他对法律的态度。他好象说过大意如下的话:再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所以,当雅典人民判处他死刑时,他很从容,很果敢,一点也没有面对死亡的恐怖与惊惶。其实,也许是有的,只不过已经没人知道,因为现在人们看到的“苏格拉底之死”,都是艺术家们的创作。
苏格拉底有机会活下来,也有可能创造出更多的文化遗产,但他在与世不合时,选择了保持自己的与世不合,而不是融入世俗。他对法官说:“只要我一息尚存,官能健全,我决不会停止哲学实践,不会停止对你们进行劝导,不会停止向遇到的每一个人阐明真理……所以,诸位,不论你们是否释放我,你们知道我是不会改变我的行为的,虽百死而不悔。”我想,这样的宣言只有古希腊时代充满智慧的苏格拉底才能说出来,才能亲身去实践……
与世不合并不一定就是错,正如有一句话说的那样: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与世不合也并不一定就是对:不过,“异端”也有他自己的权利。德波顿告诉我们:“哲学家向我们指出一条路,可以摆脱两种强有力的错觉:应该永远听从舆论,或者决不听从舆论。”所以:我们既不能因为与世不合而不知所措,更不能因为与世不合而沾沾自喜!

伊壁鸠鲁:对缺少钱财的慰籍。
这是我很想看的一章,因为我就是个缺少钱财的人。很多时候,我不得不为钱财而劳心伤神。我想从哲学里找到慰籍,让自己从“钱眼”里钻出来,更高贵一些。
虽然伊壁鸠鲁自己说过:“如果我把口腹之乐、性爱之欢、悦耳之娱、见窈窕倩影而柔情荡漾,一概摈弃,那我将无法设想善为何物。”牛津英语词典也将“伊壁鸠鲁的”注释为“致力于追求享乐,引申为:奢侈,肉欲,饕餮”但伊壁鸠鲁给我们开出的快乐清单却是另外一个样子:1、友谊,2、自由,3、思想。
伊壁鸠鲁告诉我们:“以天然的人生目标来衡量,贫穷就是巨大的财富,而无限财富就是巨大的贫穷。”这句话,看起来很眼熟的样子,与近代一位伟人所说过的“一穷二白,正好描绘美好画卷”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二者的立意不同,但在我这里效果却完全一样。所以,看了很久,我觉得这伊壁鸠鲁依然无法慰籍我之缺少钱财,我依然无法从缺少钱财的困苦中解脱出来。

塞内加:对受挫折的慰籍。
塞内加一直以苏格拉底为榜样,所以,面对尼禄的死刑命令,他与苏格拉底一样,表现出了人类在此情形前难得的镇定自若。
德波顿告诉我们:“挫折的核心……有着同样的基本构成,那就是主观愿望与严酷的现实之间的冲突。”塞内加的哲学教给我们顺应全方位的现实,从而使我们纵使不能免遭挫折,也至少能免于因为情绪激动而遭受挫折带来的全部毒害。
塞内加认为:当我们遇到挫折时,表现出来愤怒、震惊、不公正感、焦虑、受嘲弄感,是因为我们对这个世界抱太过乐观的态度,把这个世界想象得太过美好。所以,他对我们说:“何必为部分生活而哭泣?君不见全部人生都催人泪下。”
虽然挫折经常袭击卷涌我,但我并不认为是自己所处的世界很是暗黑。每次挫折之后,我都会如塞内加所说的那样“愤怒、震惊、不公正感、焦虑、受嘲弄感”,但我觉得,不论是卑微如我者,还是高贵如哲学家们,都必须心怀美好希望地生活。如果“全部人生都催人泪下”,那我们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蒙田:对缺陷的慰籍。
蒙田应该不是哲学家,他的《随笔集》也应该只是文学著作,而不是哲学著作。但德波顿却给了他一个任务:慰籍缺陷。
德波顿罗列了三种缺陷:性缺陷、文化的缺陷、智力的缺陷,并在蒙田那里找到了他认识的慰籍办法。对性缺陷,蒙田说:“最愚蠢的自讨苦吃就是蔑视自己的身体”,“每一个人的形体都承载着全部人的状况”,所以,肉体是既不能否定也不能战胜的。对文化的缺陷,蒙田说:“每一个民族都有许多风俗习惯,不但不为另一民族所知,而且被认为野蛮、怪异”,“人人都把他们不习惯的事物称作野蛮……总是认为本国的宗教和政治制度十全十,一切行事处世的方式都是既深刻又完美”,所以,“我是人,凡属于人的于我都非异类。”对智力的缺陷,蒙田说:“我一生中见过成百个工匠和农民比大学校长更有智慧,更快活”,“我们每个人都比自以为的更富有”,所以,“善良而平凡的生活,努力寻求智慧而从未远离愚蠢,有些成就足矣。”
蒙田是我最喜欢的文学家之一,很早就读过梁宗岱先生翻译的他的随笔选:《蒙田试笔》;最近,又在读潘丽珍等合译的《蒙田随笔全集》。我总觉得,蒙田之所以说缺陷并不重要,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同常人;而平常如我者,却总是希望缺陷越少越好,甚至成为完人。

叔本华:对伤心的慰籍。
叔本华是历史上最大的悲观主义哲学家。德波顿认为:就悲情而言,叔本华可能是哲学家中感情最细腻的。
叔本华的悲观表现在很多方面,他认为:“我的一生可视为一段无用之插页,是对我长眠于‘无’之极乐境界的干扰。”“人的存在是一种错误,可以说今天很坏,一天比一天坏,直到最坏的事出现。”“生命本质上没有任何价值,只是靠需要和幻觉保持运动。”但在我看来,叔本华也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他在即将离世时说:“想到不久以后我的身体将为虫豸吃光,我还能忍受;但是想到那些哲学教授们蚕食我的哲学,使我不寒而栗。”
叔本华的爱情观也让人感到悲观:“人人都企图通过另一人来抵消自己的弱点、缺陷和变异之处”,“下一代人的福祉是以这一代人为代价的”,“在婚姻中追求的不是智力的享受,而是繁衍后代”。
所以,当我们伤心时,想想这人生其实是“一段无用的插页”,“一天比一天坏”,我们还有什么可伤心的呢?

尼采:困难时的慰籍。
你可以不知道尼采,但你一定会知道他说的两句大意如下的话:上帝死了!见女人时,别忘了带上鞭子!
早年,尼采是叔本华的崇拜者,到1876年,他突然有了一种“新的、非叔本华的对生存的信念”:人的自我完善不是通过避免痛苦,而是通过承认痛苦是通向任何善的自然的、必经的步骤而达到的。
尼采认为:“苦与乐如此紧密相连,谁想得到多少这一面,就必须尝到多少另一面”。尼采主张绝对不要酗酒:“对于所有重精神的人,我无比认真地劝诫:绝对禁酒。喝水足矣。”尼采痛恨功利主义:“欧洲的庸俗化,现代思想的平民主义皆源于英国……人本来不是为追求幸福而奋斗的,只有英国人才是这样。”尼采对基督教提供的对痛苦的慰籍抱有深刻的保留:“两种欧洲最大的毒品:酒精和基督教”。
尼采终身未娶,他与莎乐美的交往和向她求婚失败的经历,成为尼采生活的重要插曲。而莎乐美也因与尼采、里克尔、弗罗伊德的交往而成为学术界的名女人。

哲学真的能给我等慰籍吗?
德波顿从哲学家的哲学里,为我们可能遇到的六个方面的困境寻求慰籍。读《哲学的慰籍》时,我觉得哲学家们说的都是至理名言,德波顿的分析也很在理,很能给我以思想启迪。沉溺于纯思想的层面,我觉得自己被很好地慰籍着,自己存在的困境真的烟消云散了,自己真的就慢慢地升华高贵起来,纯粹理性起来……
但当我回到现实生活中,回到自己所处的世界时,一切又恢复了原状。刚才被慰籍得妥妥贴贴的东西一下子又凸显出来,很生硬,很刺目地耸立在我的面前,令我劳心伤神。看来,我这俗人,虽然看书时能在哲学里找到一点慰籍,但却是不能将其运用到生活里的。在生活中,我,依然有很多方面找不到慰籍。
看完德波顿的《哲学的慰籍》,曾经得到的慰籍和书的内容便随书合上,逐渐消失。倒是那书的形式却清楚地存在于我的思想里,给我无穷的慰籍。

附:看《哲学的慰籍》,千万不要看“译序”。看了译序,你会对书的文字有很多美好的想象,但事实上,翻译出来的汉语却与你的想象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怀着体验美好文字的美好想象去读正文,你会很失望的,而这种失望又可能影响到你体验书中的思想。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9-02-26 12:15:27 +0800 CST  
死亡是现实之一种

《现实一种》首发于1988年1月号的《北京文学》,是余华发表较早的中篇小说。小说写人们最不愿提及,却不得不面对的一种“现实”:死亡。这篇小说,是余华对死亡这一自然生命现象的独特解读,经典阐释,深层探索;是余华小说死亡书写的顶峰与极致,《现实一种》里死亡原因、形态的丰富多变,死亡所涉及的生命、人性的奇特荒诞,余华的其他小说里的死亡,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山岗、山峰两兄弟与他们的妻子上班后,家里只剩下母亲和山岗四岁的儿子皮皮、山峰的儿子。皮皮抱堂弟去看太阳,“有点费力地走到了屋外”,“他感到这沉重来自手中抱着的东西,所以他就松开了手,他听到那东西掉下去时同时发出两种声音,一种沉闷一种清脆,随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年幼的皮皮,导致了堂弟的死亡。山峰儿子的死,是一种意外,以四岁的皮皮的智力,不可能知道“松开了手”的后果。生命的死亡,有很多种。意外死亡,是生命最不可测的敌人。意外死亡,对于死者,或许是一种幸运,他不需忍受病痛的折磨煎熬,不需看着死神步步逼近。对于生者,却是没有预期的突然,是否保持理智,是考验生者生命宽度与人性深度的试金石,虽然这考验太过残酷。山峰夫妇,没有经受住考验。
山峰夫妇发现儿子死亡后的歇斯底里,完全可以预料,他们一心要报仇的情绪,也可以理解。山岗拿出所有的积蓄,赔偿山峰,不为山峰接受。被伤痛与愤怒吞没的山峰夫妇,彻底丧失了理智。“山岗这时看到弟媳伤痕累累地出现了,她嘴里叫着‘咬死你’扑向皮皮。与此同时山峰飞起一脚踢进了皮皮的胯里。皮皮的身体腾空而起,随即脑袋朝下撞在了水泥地上,发出一声沉重的声响。他看到儿子挣扎了几下后就舒展四肢瘫痪似的不再动了。”情绪,是个奇怪的东西,它本是人的主观(思维)、客观(身体)因素的综合生成体,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它应该受到理智的掌控和人性的节制。但很多时候,却恰恰相反,它能控制人的一切。当山峰陷于愤怒、山峰妻子陷于伤痛的情绪无法自拔时,皮皮的死亡便不可避免。如果说,山峰儿子的死,是因为皮皮的无知与大意,那么,皮皮的死,就是因为山峰夫妇的动物性伤痛与愤怒。在他们夫妇联手置皮皮于死地时,人性是否存在于他们的身体,很值得怀疑。
歇斯底里之后,愤怒之后,是濒临崩溃。第二天,山峰“想起来了”,皮皮“是他一脚踢死的。可他为何要这样做?这又使他一时无法弄清。”其实,他是弄得清的,只是他愿意自己弄不清,他要躲避。与山峰相反,山岗却异常清醒,他的复仇计划冷静而奇特,他要求山峰“把你妻子交给我”,“我想把她绑在那棵树下”,“就绑一小时”。山峰虽濒临崩溃,却还是男人,“还是绑我吧。”山岗将山峰严严实实地绑在树上,“往山峰脚底心上涂烧烂了的肉骨头了,那条小狗此刻闻到香味马上跑了过来。”山峰感觉到“一股奇异的感觉从脚底慢慢升起,又往上面爬了过来,越爬越快,不一会就爬到胸口了。他第三次喊叫还没出来,他就由不得自己将脑袋一缩,然后拼命地笑了起来。”“山岗走上前,伸手托住山峰的下巴,他感到山峰的脑袋特别沉重。他将那脑袋托起来,看到了一张扭曲的脸。他那么看了一会才松开手,于是山峰的脑袋跌落下去,又挂在了胸前。山岗看了看表,才过去四十分钟。”山峰死了,死于山岗给他制造的无法控制的笑,他在笑里窒息身亡。这笑,并不是快乐,而是精心设计的死亡。在山峰的死亡里,山岗看上去很冷静,甚至很克制,但他的动物性伤痛与愤怒,与山峰夫妇置皮皮于死地时,几无二致。与山峰夫妇不同的是,他的报复处心积虑,冷静得可怕,克制得令人胆寒。人性的冷酷,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无以复加。
意外导致的死亡、伤痛与愤怒导致的死亡,处心积虑精心设计导致的死亡,结束了。这些死亡,是个体性的。这些死亡,发生在“家”里,有外人不可见的私密。个体的死亡、“家”里的死亡,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进入社会、法律的范畴。于是,公权力导致的死亡出现了。
山岗必须死。因为,“杀人偿命”,自古亦然,余华也不能在小说里设计“杀人不偿命”的情节。更重要的是,有规范,有法律,社会才有秩序,才可能公平、正义。“一个月以后,山岗被押上了一辆卡车,一伙荷枪的武警像是保护似的站在他周围。”“武警上前走了一步,将枪口贴在山岗的脑袋上,打出了第三枪,像是有人往山岗腹部踢了一脚,山岗一翻身仰躺在地了。他被绑着的双手压在下面,他的双腿则弯曲了起来,随后一松也躺在了地上。”山岗的死,不是意外,也不是失控所致,是正义的外力介入,是法律规范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要求。山岗的死,不再是简单的死,而是有着深刻社会意义的必须和必然。这样的死,保障着生。只有通过这样必须的死,才能保障更多必然的生。
其实,在山岗死亡之前,还有一次死亡。“在山峰死去的第六个早晨,老太太也溘然长逝。”老太太的死,余华写得很精细:“那天早晨她醒来时感到一种异样的兴奋。她甚至能够感到那种兴奋如何在她体内流动。而同时她又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局部地死去。她明显地觉得脚趾头是最先死去的,然后是整双脚,接着伸延到腿上。她感到脚的死去像冰雪一样无声无息。死亡在她腹部逗留了片刻,以后就像潮水一样涌过了腰际,涌过腰际后死亡就肆无忌惮地蔓延开来。这时她感到双手离她远去了,脑袋仿佛正被一条小狗一口一口咬去。最后只剩下心脏了,可死亡已经包围了心脏,像是无数蚂蚁似的从四周爬向心脏。她觉得心脏有些痒滋滋的。这时她睁开眼睛看到有无数光芒透过窗帘向她奔涌过来,她不禁微微一笑,于是这笑容像是相片一样固定下来。”天道轮回,世事苍茫。生命,按自然的律法终结,是造物的意旨。老太太的死亡,是大自然对生命的收割,是任何外力都不能阻挡的自然规律的必然。正因为如此,余华才将这次死亡,安排在山岗的社会性死亡之后来书写。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现实一种》里,余华死亡书写的逻辑顺序:一是个体性的死亡。这是余华最为注重的部分,有三个由浅入深的层次:意外失手,情绪失控,精心设计。二是社会性的死亡。必须有社会的规范,才能确保社会的秩序。三是自然性的死亡。谁也无法躲过的最终结局。余华从一次意外的死亡写起,一步一步将死亡推向更高、更广的场域,以冷静无情、残忍荒诞的笔触,书写着亲情亡失、人性沦丧里的死亡。死亡,在余华笔下,是现实无法躲开的重要内容,是揭示人性存在着不可回避的恶的鲜活道具。
余华终究是余华。《现实一种》里的死亡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在写完死亡里的残忍后,余华还要继续冷酷、荒诞。小说结尾一章,写山岗被医生“瓜分”。“几天以后山岗的皮肤便覆盖在一个大面积烧伤了的患者身上,可是才过三天便液化坏死,于是山岗的皮肤就被扔进了污物桶,后又被倒入那家医院的厕所。”“眼科医生第一个离开,他要在当天下午赶回杭州,并在当天晚上给一个患者进行角膜移植。”“山岗的胸膛首先被掏空了,接着腹腔也被掏空了。一年之后在某地某一个人体知识展览上,山岗的胃和肝以及肺分别浸在福尔马林中供人观赏。他的心脏和肾脏都被作了移植。心脏移植没有成功,那患者死在手术台上。肾脏移植却极为成功,患者已经活了一年多了。”“口腔科医生和泌尿科医生是同时出去的,他们手里各自拿着下颌骨和睾丸。他们接下去要干的也一样都是移植。口腔科医生将把一个活人的下颌骨锯下来,再把山岗的下颌骨装进去。对这种移植他具有绝对的信心。山岗身上最得意的应该是睾丸了。尿医生将他的睾丸移植在一个因车祸而睾丸被碾碎的年轻人身上。”取骨骼的医生“先从山岗的脚下手,从那里开始一点一点切除在骨骼上的肌肉与筋膜组织。他将切除物整齐地堆在一旁。他的工作是缓慢的,但他有足够的耐心去对付。”
山岗虽然死了,但他的零部件却得到了生。有的暂时地生,比如他的肾脏、他的睾丸;有的永久地存在,比如他的胃和肝以及肺;他的生命甚至得到了延续,移植他睾丸的年轻人,“居然结婚了,而且他妻子立刻就怀孕,十个月后生下一个十分壮实的儿子。”但死亡后的山岗终究只是一具没有生命的躯壳,当取骨骼的医生“的工作发展到大腿时,他捏捏山岗腿上粗鲁的肌肉对山岗说:‘尽管你很结实,但我把你的骨骼放在我们教研室时,你就会显得弱不禁风。’”小说,在这句话里戛然而止。任何人,都读得出这句话里的深刻隐喻:生命,只有生命,才是坚强的;没有生命的躯体,再强壮,也弱不禁风。
余华的《现实一种》很能体现余华小说残忍、冷酷、荒诞的特征。山峰踢死皮皮,山岗整死山峰,残忍、冷酷得令人不忍直视,不忍再读。山岗整死山峰,山岗死后的归宿,荒诞得令人难以置信,令人倍觉怪异。但在残忍、冷酷、荒诞的同时,余华悄悄地撩起死亡黑暗大幕的一角,让希望的阳光照射进来。于是,我们从《现实一种》最后的荒诞里,看到了一丝希望,看到了生命的延续。
死与生,是同胞兄弟。生,潜藏着死;死,孕育着生。死亡,只是现实之一种,并不是生命的全部。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9-03-04 11:52:20 +0800 CST  
@似朝朝3 2019-03-01 15:55:09
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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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中国古语里也有类似的说法,比如: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9-03-04 11:52:45 +0800 CST  
汪曾祺散文印象

汪曾祺的散文,在我这里,指他1980年后创作的散文。
1941年至1959年,汪曾祺也创作过一些散文。这些散文,可分为两个时段:1941至1948年,1950至1959年。前一时段的散文,与他1949年前的大部分小说一样,有很浓的“现代主义”味道,读来诘屈聱牙。诘屈聱牙,并不指其文字、句式,而是指其章法、意蕴。跳跃得看不见跳起、升高、跌落的轨迹,看不见着地时应该在沙地上留下的脚印;灵动得东一榔头西一锤,前面大红后面浓绿,令人找不着北。好不容易领会其意蕴一二,但认真思索却什么也没抓住,文字在眼前实实在在,文字背后的东西却难见其庐山真面。后一时段的散文,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政治语氛,可以看到在时代潮流里努力“向上”的汪曾祺。虽勉强也有汪曾祺的味道,但更多的却是时代的印痕,一读便知其底里、意蕴。这些散文,我不敢说其不好,但我不喜欢,我所概括的他的散文的特点,无法涵盖它们。
喜欢汪曾祺1980年后创作的散文。虽然,喜欢得很浅显甚至浅薄,是停留在表面的对文字的喜欢,对隐藏在文字背后的“士大夫”意蕴和“人道主义”情怀,感悟并不真切,但还是不依不饶地喜欢,一读再读,不觉繁复。
汪曾祺散文,很散淡。散,是散文的固有特征。汪曾祺散文的散,散得无边无际,可以从东山散到西天,从域内散到境外,从当下散到古时,从此者散到他人。如果说散文与随笔有区别,那么,汪曾祺的散文,随笔的特征要远远大于散文。紧跟在散之后的,是淡。平淡,行文如拉家常,娓娓道来,行云流水般自自然然。浅淡,字里行间几无深文大义,抒情是随随意意的,说理是平平实实的,少激越愤懑,无悲怆呼号。淡然,世事、人生、过往、当下都看得很开,对事理穷根究底却不纠缠,对生活品咂咀嚼却不贪嗜。散与淡,在汪曾祺的散文里,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双面,散是淡的形式,淡是散的结果。
1990年,汪曾祺写过一篇《多年父子成兄弟》,发表于《福建文学》1991年第1期。浓郁的亲情,却写得既散且淡。写父亲“绝顶聪明”:“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很不同一般。“我母亲死后,他亲手做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这里本是可大煽其情的地方,但汪曾祺却只淡淡地写道:“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的花素色纸作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写父亲“很随和”:“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只淡淡地写“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孩子们“身心都极畅快。”并不写一般人都要写的父子亲情。写父亲“对我学业是关心的”:“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建议”一词很有味道,很能体现汪曾祺行文的淡。写“我十七岁初恋”“他在一旁瞎出主意!”写“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叙述散散淡淡,文字平平实实。有细节,却不繁复,写一事,往往只三五几句,散得零落,甚至有点“乱”。多记事,几乎不抒情,只叙述,基本没议论,淡得超然,有些令人怀疑:这真是写父子亲情的文吗?
汪曾祺散文的散淡,不仅体现在文字上,也体现在布局上。汪曾祺喜欢跳出固定的范围:本写此事,写着写着,却突然从此事岔开,写他事。这也是一种散,散得很有味道,亦可从中领略汪曾祺散文的好。1987年2月,汪曾祺写过一篇《金岳霖先生》,载于《读书》1987年第5期。写到金岳霖先生的衣着,很简略:“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写完,笔触突然岔开,岔到闻一多的衣着:“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写完衣着,还继续往岔,岔到“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上,“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汪曾祺散文里,这样的岔笔,到处都是。他的岔开,很自然,不生硬,仿佛荡秋千,起起落落,高高低低,发衫飘摇,很惊艳。我将他这种不经意其实有深意而岔开的写法,称之为“荡”,称他这样的笔触为“荡笔”。很喜欢他的这种“荡笔”,轻轻一“荡”,“荡”得千娇百媚,“荡”出风种万种。
汪曾祺的散文,虽然散得无法捉摸,淡得山高水长,其实却有“匠心”隐藏其中。这“匠心”,就是典雅。多读多看,慢慢咀嚼,细细品味,会发现:汪曾祺的散文虽然散淡,平实,但其字、词、句,都经过细致的锤炼,很下过一番琢磨功夫,准确,生动,恰到好处,非它莫属。这种细致的锤炼,不动声色却大有深意,看似平实却典丽文雅。汪曾祺的文字,有桐城派、归有光散文的深厚底子,有文言文甚至骈体文的些许影子,但读来却不聱口,自然平和,顺畅平实。典雅,或许可谓文味;典雅,通常与高雅同义。汪曾祺散文的典雅,很雅很有文味,却不见其高,甚至无高可显。这是高水准,是大境界,没有对文字熟稔之极的掌控,无法达到这样的高度,虽非匠心独运,至少可谓深得文字三昧。
1987年第一期《滇池》,刊载过《昆明菜》一文,系汪曾祺“昆明忆旧之七”。《汽锅鸡》一则里说:做汽锅鸡要用武定肥鸡,“鸡瘦则肉柴,肥则无味。独武定肥鸡极肥而有味。”又说:“昆明旧有卖爊鸡杂的”,“鸡肠子盘紧如素鸡,买时旋切。耐嚼,极有味,而价极廉,为佐菜下酒妙品。”一句“瘦则肉柴,肥则无味”,一个爊字、一个佐字,尽显文字风流,读来赏心悦目。1988年5月,汪曾祺写过一篇怀念沈从文的文章《星斗其文 赤子其人》,刊载于《人民文学》1988年第7期。写到沈从文与“杨振声、张奚若、金岳霖、朱光潜诸先生,梁思成林徽音夫妇”的交往时说:“他们的交往真是君子之交,既无朋党色彩,也无酒食征逐。清茶一杯,闲谈片刻。”写沈从文“有一阵搜集旧纸,大都是乾隆以前的。多是染过色的、瓷青的、豆绿的、水红的,触手细腻到像煮熟的鸡蛋白外的薄皮,真是美极了。”其“既无朋党色彩,也无酒食征逐”一句,特别是“酒食征逐”一词,其瓷青、豆绿、水红的颜色,尽得古韵遗风,有文言味却又平顺自然,一点也不做作。
汪曾祺散文文字的典雅,不以多取胜,重在得当。往往就那么一两句,效果特别明显,令人感受到、体会到文字的精致、细腻。比如,《藻鉴堂》里的“花木无言,鸟凫自乐,得园之趣,非白日摩肩继踵的游人所能受用。”比如,《钓鱼台》里的“行人从潭中的堤上走过时,不免要向东边看一眼,看看可望而不可即的钓鱼台,沉沉烟霭,苍苍树木。”比如,《水母宫和张郎像》里的“晋水流经之处稻麦丰盛,草木华滋,女郎俊美。”比如,《初识楠溪江》里的“迈过这棵大盆景,抚树一望,对面诸峰,争先恐后,奔奔沓沓,皆来相就。”比如,《自报家门》里的“蜈蚣在天上矫夭摆动,跟活的一样。”例子很多,随便翻读一篇,都能找到。
与典雅紧密相连的,是书卷。汪曾祺的散文,有浓浓的书卷气。书卷气,处理不好,就会“吊书袋”。汪曾祺处理得很好,文章里满满的书卷气,读来令人舒爽,令人长见识,更重要的是,几乎感觉不出来。书卷气,以广博的阅读、丰富的学识为基础,书卷气,是“杂家”“腹有诗书”的体现。书卷气的物质体现,是引用。汪曾祺喜欢引用古典文献资料,来书写笔底的寻常物事。所引之文,涉及广博,杂而多端,但他不卖弄,不炫耀,不为引而引,引用得自然而然,水到渠成。读他的引文,能于无意间学到许多东西。如果有兴趣、有时间顺着他的引文往下深究,更能在古典文献里读到义理、道统之外的人间风情、世俗生活的温馨温暖。
1984年,汪曾祺写过一篇《葵•薤》与《水母》一起,以《随笔两篇》之名,刊发于《北京文学》1984年第11期。其写“葵”,从汉乐府《十五从军行》说起,说全诗“平淡而真实”,“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然而其中的一句“采葵持作羹”却令他迷惑了多年,直到读了吴其濬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才从吴其濬的研究里知道:葵,就是冬苋菜。疑惑虽解,却并不收笔,继续考证葵的前世今生。这一考证,不得了:“葵本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齐民要术》和古诗文常有载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但到“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十五从军行》也读过,读时没想过“采葵持作羹”一句里的“葵”是什么,读完,也就完了。读了汪曾祺这篇文,才知道一个简单的“葵”里,有这么多的生活、历史、文化。只是,要弄清楚这些,没有深厚的积累,是不行的。读后,把吴其濬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买回来,只是一直放在书柜里,连塑封也未打开。这样的例子,在汪曾祺散文里随处可见,特别是在他的游记里,体现得最为充分。他的游记,虽记景色,却不重景色,往往“荡”到人文园地,引经据典,讲相关的历史、掌故、传说等等。不管别人怎么看,至少我读来,很觉过瘾,很有味道。
汪曾祺的散文,在中国当代散文史上,有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2016年5月25日,毕飞宇在浙江大学作过一次题为《倾“庙”之恋》的演讲,讲读《受戒》的感想,颇引人深思。毕飞宇说:“汪曾祺写《受戒》,‘1980年’既是一个写作时期,也是一个写作前提。我常说,作家在什么时候生是重要的,作家在什么时候死也重要。汪曾祺如果没有熬到改革开放,没有熬到新时期,他要是在1976年之前就死了,汪曾祺的价值起码要打九折,他远远没那么贵重。”(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2月版《小说课》第166—167页)我对汪曾祺的文学价值判断,比毕飞宇更甚:汪曾祺百分之九十九的价值,存在于他1980年后的作品里。这个折扣的确很高,但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汪曾祺的散文,或许不想通过书写,拨疏出什么高深的道理;或许想,却偏偏将其深深地隐藏起来。他细细写来,娓娓道来,把景、物、事、人、情,写得新鲜灵动却又文雅端庄,活色生香却又淡然出尘。汪曾祺的散文在我这里,有一种散淡典雅的视觉印象和丰盈丰富的大脑记忆。读汪曾祺的散文,是透过滚滚红尘向远方、向天边的眺望,我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眺望。读汪曾祺的散文,是对世俗生活、庸常情绪的抵抗,我愿意借助汪曾祺散文的力量,抵抗自己的庸俗,抵御向下沉沦的欲望。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9-04-29 14:52:28 +0800 CST  
《湘行散记》里的一个细节

1934年,沈从文有一次回乡之旅。据吴世勇编著的《沈从文年谱(1902—1988)》载:“1934年1月7日,因母亲病危,沈从文匆匆赶回老家看望。这次回乡。他在路上走了半个月,1月22日才到家。由于沈从文与胡也频、丁玲曾有深交,并发表过指责南京国民党政府的文章,而当时江西红军有战略转移意向,湖南形势吃紧,他被家乡当局视为‘危险人物’,因此只在家停留4天。”“1月27日,离开家乡返回北平。”
1934年4月1日至1935年5月10日,沈从文将回乡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整理成文,在《大公报•文艺副刊》《文学》《国闻周报》《学文》《水星》等刊物陆续刊出,共计12 篇。1936年3月,商务印书馆将沈从文回乡系列散文11篇(商务印书馆在编辑过程中,将《滕回生堂的今昔》的文稿丢失),结集为《湘行散记》,纳入该社“文学研究会创作丛书”出版发行。
《湘行散记》第五篇,名《一个多情水手和一个多情妇人》,前半段写“多情水手”牛保,后半段写“多情妇人”夭夭,将牛保和夭夭“串”起来的,是“我”。
这篇散文的篇幅不长,写夭夭部分也很精炼。文章虽然也写了夭夭的身世、现状,但核心却只写一个细节:夭夭对“我”的爱。“我”上岸到后,“在一个人家正屋的火堆旁”遇到夭夭,夭夭,“只把一双放光的眼睛尽瞅着我,待我抬起头去望她时,那眼睛却又赶快逃避了。”由此,“我几乎本能的就感到这个小妇人是正在爱着我的。”“我”还为这种爱,找到充足的理由:“我们若稍懂人情,就会明白一张为都市所折磨而成的白脸,同一件称身软料细毛衣服,在一个小家碧玉心中所能引起的是一种如何幻想。”文章结尾,“上船时,在河边我听到一个人唱十想郎小曲,曲调卑陋声音却清圆悦耳。我知道那是由谁口中唱出且为谁唱的。我站在河边寒风中痴了许久。”
的确,“我”与沿河行走的水手、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大不相同。“我”经过都市的熏染、文化的熏陶,已是不同于乡下人的“另类”:穿“一件称身软料细毛衣服”,有“一张为都市所折磨而成的白脸”。这身或许是二手的衣服,这张或许是小白的脸,或许能在“一个小家碧玉心中引起”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但要说它们一定能引发真正“爱”,却值得怀疑,甚至根本不可能。“我”可以尽情想象,尽情虚拟,这是“我”的自由。但想象终究是想象,虚拟也只能是虚拟,想象中的“爱”,虚拟里的“爱”,并不是真正存在的“爱”。
是的,夭夭见到与沿河行走的水手衣着、相貌不同的“我”,可能要定睛审视,看个明白。她被青山绿水浸润洗礼的眸子,应该清澈明亮,应该专注放光。她未经“文明”礼仪格式化的天性,使她在观察别人时特别大胆,却又饱含女性特有的敏感羞涩。对文弱的书生、文人,定睛“瞅着”,却不与之对视,要“逃避”,是十九岁的夭夭作为少妇的性情使然。她或许会有一丝好感,或许会涌起一阵激动,或许会引起一些“幻想”,或许会想起“十想郎”小曲里的卑陋“情节”。这些,都只是“或许”。即使有,也只存在于夭夭的内心,是她内心瞬间泛起的涟漪,与“爱”那种波涛惊天动地的深沉情绪有天壤之别。既使“放光”的眼睛是在传情,没有言语和行动的辅助,所谓的“爱”也只是想象里的海市蜃楼。
自古文人多自恋。散文里的“我”也不例外,凭着“一双放光的眼睛”,凭着自以为有异于常人衣服、脸色,便得出“这个小妇人是正在爱着我的”结论。爱,在“我”需要的时候一定要来,在“我”认为该来的时候一定会来。爱,来得虽莫名突兀,却自然而然,因为“我”不同一般。每次,都是“我”被“她”爱,因为,“我”有被爱的本钱。爱,是不是真实的,可以不管,只要有供“我”沉醉、供“我”痴的气氛,就够了。爱,虽然或许只是“我”的臆想,“我”却依然要在文字里津津不已,并将它传之后世,供来者咀嚼回味,顶礼膜拜。
这天,应该是1934年1月17日。散文里有段文字:“时间还只是三点左右,我的小船便停泊了。停泊地方名为杨家岨依然有吊脚楼,飞楼高阁悬在半山中,结构美丽悦目。”《沈从文年谱》里说:1934年“1月17日,早5点半被冻醒,8点左右开船上行。上午10点半左右,小船过险滩时遇险。晚7时左右,船泊杨家岨。晚,观看渔民在潭中捕鱼。”虽然停泊的时间不同,晚上的活动不同,但杨家岨这个地名却是相同的。《湘行书简》里,1月17日沈从文给张兆和写了好几则信:“上六点十分”《鸭寮围的梦》;“七点四十分”《鸭寮围清晨》,提到了吊脚楼的妇人和牛保;“上十一点卅五分”《歪了一下》;“十二点四十分”《滩上挣扎》;“下午七点廿分”《泊杨家岨》;“下十时一刻”《潭中夜渔》。这些信里,没提及夭夭。显然,夭夭并不是《湘行散记》里船泊杨家岨时,“我”上岸遇到的现实里的人,而是沈从文在创作《湘行散记》时塑造的文学人物。
散文里的夭夭也好,“我”也好,或许在现实生活里有相对应的“原型”。“我”并不是沈从文,而只是沈从文为揭示家乡妇人原始野性与朴素情怀的“证人”,只是散文结构铺排里“串联”前(牛保)后(夭夭)的必要“环节”,只是一双观察家乡人、观察家乡风情的“眼睛”。虽然“我”里或许有沈从文的因素,或许有沈从文的影子,但“我”依然只是“我”,是虚构的,是文学的,不是现实生活里的沈从文。
沈从文在我这里,是“神”一般的完美存在,他的天才,他的执着,他的谦和,他的淡泊,容不得一丝半毫的“非完美”因素。我希望散文里的“我”,只是纯粹虚构,与沈从文无任何关联。我甚至希望沈从文没有写过这篇文,我不想看到沈从文在文里把文人的自恋描写如此淋漓尽致,比一般文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不愿或是沈从文化身的“我”沉溺在文人想象的“爱”里,听着“十想郎小曲”,“在河边寒风中痴了许久”。
很奇怪,读完《湘行散记》里的《一个多情水手和一个多情妇人》,越是不希望,越是不愿意,一个真切的感受却愈来愈清晰,挤进我的脑海,占据我的思绪:散文里的“我”,差不多就是沈从文;甚至因此以为这篇散文的篇名应该改一改,改为:《一个多情水手和一个多情女人与一个多情作家》。我知道,这是我不懂文学创作手法的无知所致,是对沈从文的污辱与亵渎,但这感受却挥之难去,却之愈浓,无法忘怀。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9-06-06 14:39:35 +0800 CST  
管窥《人生海海》

麦家的最新长篇小说《人生海海》,通过“我”的耳朵,听命运多舛、历经沧桑的“上校”的传奇人生;用“上校”际遇奇特、近乎神异的人生串起近百年的家国大事、历史烟云。小说不再是麦家成名、擅长的间谍题材,却依然有过往的麦家风格,平静而奇谲,淡定又深邃。抽丝剥茧般层层揭密,披沙拣金地探索真相,将生活际遇里的人生离奇、人性诡异、人世纷繁从容揭示,心惊之余,叹息不已。
作为小说,最关键的是要有个出人意表的好故事;要塑造出有“典型”意义的人物;要描绘人间百态之一态或多态并进而揭示人生、人性、人世的某些真谛;要使读者通过阅读感觉体会到、明白知晓点什么,若有所悟,仿佛豁然。这些,《人生海海》都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至少于我来说如此。
但心惊之余,叹息之后,赞服结束,却自以为是地觉得《人生海海》有几处不该有的“错谬”。这些“错谬”横亘于脑,挥之不去,令我心乱难息。
一是关于故事的起点、基点。《人生海海》的所有故事都是关于“上校”的,“上校”是《人生海海》独一无二的核心人物。没有“上校”,《人生海海》就失去成为小说的基础,麦家再有生花妙笔,也写不出这么精彩的一部小说。“上校”生命最为奇特处是他的下腹部、裆上,有秘而不宣却渐为人知的刺绣。如果说“上校”是小说独一无二的核心人物,那么“上校”下腹部、裆上的刺绣,就是小说所有故事的起点、基点。没有刺绣,故事就没有依托,小说就无法成书,《人生海海》就是空中楼阁无法耸立,就是风中沙雕风过即没。“上校”的人生经历大略可以概括为:青年农民→国民党士兵→国民党军官→国民党军医→军统特务→日本敌特的俘虏→汉奸女特务性奴→国民党军医→解放军军医→志愿军军医→军医英模→开除军籍的农民→残害红卫兵的“罪犯”→疯子→弱智。“上校”还是国民党军官时,与日本鬼子作战划伤了命根,缝补康复后,前半部成了“硬核桃”,大异常人,令遇着的女人乐而不疲无法舍弃。刺绣一部分是他作为军统特务,为套取情报混迹于上海“女鬼佬”时,“女鬼佬”绣上的;一部分是他被汉奸女特务川岛芳子“囚禁”为性奴时,川岛芳子绣上的。“女鬼佬”绣的是“这屌只归日本国”,川岛芳子绣的是“川岛芳子”。从这里,可以看出麦家构建故事的起点、基点,依然是他最为擅长的间谍题材。谍战里,性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你看“007”系列、“谍影”系列、“碟中谍”系列等等,哪部没有性?但性成为麦家小说里的这个样子——在下腹部、裆上绣上一句话,绣上一个名字,真还少见。所以,对于这个起点、基点,我不喜欢。因为它太过诡异,大大超出我的理解范围。“女鬼佬”们可能变态,川岛芳子可能淫荡,但是不是就一定要在“上校”的下腹部、裆上,绣上小说里的话,绣上那个差不多人人皆知的名字,真还不一定。因为不喜欢这个太过诡异的起点、基点,对整部小说的喜欢也就打了折扣,觉得《人生海海》远不如《解密》《暗算》《风声》,甚至还不如那部不太被人看好也有可能是盗名的《刀尖》。
我边疑惑边对自己说:《人生海海》是小说,不是生活;就是生活,也广阔如“海海”,那些奇异的、诡谲的、莫名其妙的、超越常人想象的事,不会因为你没遇着就不存在,大千世界的某个暗角正闪烁着生活离奇的光,正有好多双眼睛一眨一眨地嘲笑无知的你。生活都如此,更何况作家创作的小说。小说家言,岂能当真,岂可用常理去揣度、推测,小说里的一切怎么会合乎一般的逻辑?没有逻辑,或者超越逻辑,才是小说最大的逻辑。
好吧,我承认 “上校”下腹部、裆上刺绣这个起点、基点有小说“文法”的真实,如石头般坚硬,可以构建《人生海海》的大厦。但麦家构建大厦时的一个重要支柱,又引起了我的疑惑。
二是关于“老保长”的见证。《人生海海》里,“老保长”是“上校”故事的重要讲述人,“上校”抗战期间在上海的特务活动、在湖州的战俘生活、在北平的性奴生涯,抗战胜利后被从汉奸队伍里救出重为军医等等重要信息,都是“老保长”讲述的。就是“上校”下腹部、裆上刺绣的内容,有一半也是通过“老保长”的嘴告知大家的;另一半“老保长”也知道另一半,只是忘了那个人名。“上校”的人生经历他自己不愿讲,小说几乎全是通过见证人在说。他在上海、在北平的一切,离开同村人的视野,谁来见证?没人见证,只能湮没。而这段历史不能湮没,湮没了就没有了整个故事的起点、基点。于是,麦家只好将这个见证的任务赋予给“老保长”,让“老保长”在“上校”的带领下走出乡村,走进繁华,走入故事。这个赋予,令人倍觉不可能,其不可能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女鬼佬”、川岛芳子在“上校”下腹部、裆上刺话刺名。“上校”在日本占领的上海领导着一个六人的军统小组,刺探情报、暗杀敌特,是在刀口舔血的营生,即使要报恩,也不太可能将村里的人带到上海,带到他的潜伏点。此其一。其二,军统向来以组织严密、纪律森严驰名,“上校”的上级“姜太公”可不是吃素的茬,怎么可能让“上校”将一个老乡带到他的潜伏点,并由着“上校”将他带到他们工作的重要场所,进而委托他在抗战胜利后去北平寻找“上校”呢?“老保长”的上海之行,北平之行,在我看来是《人生海海》一个难以弥补的缝隙。越细读越思索,这个缝隙就越大,渐渐地扩展成屋顶上的一个洞。下雨了,大雨从洞口瓢泼而下,淋湿我的大脑,混浊我的理智。小小的缝隙,在雨里成长为令我愈来愈无法理解的漏洞。
我找不到更好的解释,只好用“小说家言”、“没有逻辑就是小说最大的逻辑”这些话来解脱自己有些纠缠不清的思绪。其实,要开脱也容易。唐宋传奇、《聊斋志异》等等里的人鬼、人狐故事,有哪一个合乎日常逻辑,但它们不是依然流传千百年至今不衰吗? 《魔戒》《冰与火之歌》等等里的怪异世界,哪是常人的智力所能理解,但它们不是依然令人津津不已,看了一遍又一遍吗?
于是,我只好认可“老保长”这个支柱的端正庄重,让它巍峨地矗立在《人生海海》大厦的中心,支起一片辽阔的天地。只是,几处在我眼里的文句不当,还是迷了我的眼。
三是三处值得商榷的表述。一是18页第一段,“冬天,爷爷爱在祠堂门口享太阳,嚼舌头。老人都爱在那儿享太阳,嚼舌根。”感觉要么将后面的“嚼舌根”改为“嚼舌头”,要么将前面的“嚼舌头”改为“嚼舌根”,前后一致才好。二是37页第三段,“抓的就是他,被敌人从电车上抓走,后来关押在湖州长兴山里的一个战俘营里劳改。”“劳改”,应该是“劳动改造”的简写,似乎是新中国里的新名词,在日本占领时代用“劳改”一词是否妥当,请知者示教。三是48页第二段,“母亲和姐姐在灶屋里包粽子,两只老母鸡闻到了糯米经山泉水浸泡后散发出的清香,在堂前踟蹰、张望,伺机捡到便宜。”最后一句“伺机捡到便宜”似乎应该是“伺机捡便宜。”
最后说说《人生海海》这个书名。关于“人生海海”,麦家在第三卷(306页)里,通过“我”的前妻读者:“当时我连‘人生海海’也不知什么意思。她扑哧一下笑了,告诉我这是一句闽南话,是形容人生复杂多变但又不止这意思,它的意思像大海一样宽广,但总的说是教人好好活而不是去死的意思。”“人生海海”的意思,是可以从字面理解的:一是每个人的生命时限虽然有定数,但人生的际遇却宽阔如海,无限多种可能的存在,是人生最为精彩处,你不必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对自己满怀希望;二是人类的命运如一片浩渺的大海,无边无际没有尽头,在这样的大海面前,个人经历的挫折、痛苦算不了什么,最多只是沧海一粟,渺小得差不多看不见。“海海”,可以是偏正的,前海修饰后海,前海是形容词,后海是名词,如海一般的海;也可以并列的,前海后海互补、互注、互饰,海前是海,海后是海,海里有海,海外有海。《人生海海》往窄处说,是说“上校”的经历丰富多彩,传奇神秘,仿佛大海一样辽阔无垠、深邃无底,远远超出常人的经历与想象;向宽处讲,是说百年的历史起伏跌宕,波诡涛谲,仿佛大海一样泥沙裹挟、浩渺苍茫,小说里的人有的若一颗水珠闪着光、有的若一粒沙尘蒙着垢,但不管是什么,都一样的渺小,最终都被大海收纳、淹没,消失得无痕无迹,不知所踪。“人生海海”一词给读者很宽阔的想象空间,你可以按自己的想象去理解,去诠释。对与错并不重要,关键的是要能沉入故事里去,有自己对小说的体味,通过作品里的“上校”认识到人生之一种亦或多种、命运之奇特亦或诡异。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9-08-27 12:09:01 +0800 CST  
@利辛臭鼬编码 2019-08-27 20:09:41
-  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 @rsjby2016-02-020 9: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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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9-08-28 08:41:31 +0800 CST  
《单筒望远镜》的故事与隐喻

冯骥才的最新长篇小说《单筒望远镜》,讲述“一段跨国恋情,沉醉于悲怆的历史河流中”,读来令人心惊。
故事,并不复杂。应该是一个爱情故事,却又不是正统意义上的爱情故事。“恋爱”(如果可以称为“恋爱”的话)中的一方是天津卫的已婚男人欧阳觉,他已婚的身份使“恋爱”沾染了非正统的畸形色彩;另一方是紫竹林租界里的法兰西少女莎娜,她西方人的身份使“恋爱”充满了异国情调。因为畸,因为异,他们的“爱”来得唐突而迅猛,第四次见面,就身颈相交,一发不可收拾。所以,说“爱”不一定准确,说“欲”或可更见其实质底里,姑且称之为“爱欲”吧!欧阳觉与莎娜言语不通,通过纸片上中法文对比的简单单词的似是而非交流,知道彼此眼中的“爱意”,明白彼此身体的“欲望”,让自己的“爱欲”泛滥成滔天洪水,吞没他们,沉醉其中,亦亡于其中。冯骥才似乎是要告诉读者:“爱欲”,是人类共通的东西,完全可以不借助语言、文字,通过目光交流,利用身体演绎,便可以冲破风俗、地域、文化的阻隔,美好地实现,完成。
只是,这个或许是爱情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特殊的时期:庚子年(1900年)。此时的天津卫,不是他们享受“爱欲”的乐土,而中西剧烈冲突的战乱之地。从山东、河南进入天津卫的义和团,同颟顸的清政府一起,与洋人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冲突。义和团,是一个奇特的历史存在,或可谓是反欺凌反侵略的“自觉”,但在实际的运动中却有许多令人难以理解的“迷妄”和“愚昧”,既可悲又可叹。随着故事的深入,冯骥才通过身陷义和团里的欧阳觉的视角,把运动里的正气、正义,混乱、混杂,荒诞、荒谬写得淋漓尽致,但他并不评判,而是把这些都展现出来,让读者自己去体味涌动的时代大潮“必然”里的“偶然”,“偶然”里的“必然”。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对年轻人的“爱欲”自然不可善终。莎娜疯了,消失了。欧阳觉历尽艰辛回到天津,莎娜已不可寻,家也被毁灭。侵略者的凶残和无人性,妻子的忠贞与刚烈,令他对自己的“爱欲”有了新的认识,自己的人事,一下子与家恨国仇联系起来,融为一体,难分彼此。他可以活下去,但他却义无反顾地走向自己的选择:向侵略者展现自己的意志,迎接死亡。“在对面的喝令中,又一片密集的子弹呼啸而来。”冯骥才这样安排故事结局,或许是想告诉读者: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但世事肯定会深刻锲入个人生活,时代大潮终究要裹拥身不由己的个人,个人必然与家、与国相连,家事国事天下事,是每个人的事,任何人都不可能游离于家国之外,“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单筒望远镜》里有两个重要的“道具”:欧阳家的大槐树,莎娜爸爸的单筒望远镜。它们具象的背后,可能有作家冯骥才想表达的深刻隐喻。它们,或许才是解读《单筒望远镜》的钥匙。
欧阳家的大槐树,“浓郁又密实的树冠好比一把撑开的巨伞,不单把中间这进院子——还把前后两进边屋子带院子统统罩在下边。”这棵树,历史悠久,“至少三百年”。“欧阳家在这房子里至少住了二十年”,天津别的“老树无缘无故地乏力了,没劲儿了,不行了”唯独欧阳家的大槐树“年年照样开花,散香万家,严严实实地庇着那座老房院子。”但到庚子年的前一年,“从来不生虫子和老树,竟然生出‘吊死鬼’来。”紧接着,“忽然一群大黑乌鸦来到这树上。”这还没完,过年时,家里放鞭炮,“焰火竟然把大树引着了。”虽经“救得急,来得快”,但却把“大树烧去了挺大一块”。冯骥才不厌其详地书写这棵大槐树,自然是因为这棵树长得奇,活得久,是欧阳家兴盛的见证。更重要的是这树,古老,华美,树上积淀了历代居住者的人文信息,是当时中国的家庭,甚至可以说是当时中国的象征。庚子年前一年突然而来的“吊死鬼”、“大黑鸦”,其所指值得品味:是从山东、河南拥过来的义和团,是即将屠戮天津、屠戮中国的洋人?自己想去!小说结尾,冯骥才再次写到这棵大槐树:“洋人的炮弹……把大树炸断。巨大的树冠和粗壮的树干全被炸散……”这棵历经沧桑的古老大树,曾经风光无限的华美大树,天津卫几乎是硕果仅存的大树,在洋人的炮火下,轰然倒塌。随着大槐树的灰飞烟灭,树下的家没了,树所隐喻的国家也差点没了。洋人毁灭的,或许不止是一棵老槐树,而是一种传统和富含这种传统的家国,虽然这传统已经长久得有些僵化,古老得有些腐朽。
莎娜第一次与欧阳觉见面,就拿出一只单筒望远镜。莎娜“两手前后一拧一抻,拉出来一节,再一拧一抻又拉出一节”,欧阳觉“举起望远镜看,……连站在船头的一个老艄公的胡子、烟袋、眼神,居然都看得一清二楚,跟站在眼前一样。”他们第二次见面,一起去“一座没工的小楼”,莎娜又拿出单筒望远镜,欧阳觉拿着它看天津老城,“尽管欧阳觉天天生活在老城里,一切司空见惯,但从这里一看,地阔天宽,竟然如图画一般。”望远镜是“单”筒的,虽单筒望远镜看到的与双筒望远镜并无区别,但“单”在汉语里却有“单一”甚至“残缺”的意蕴。不管是单筒还是双筒,望远镜都是单向的,你看得到别人,别人却看不到你。如果说“看”是一种交流,那么,望远镜里的交流却永远都是单向的。更重要的是,望远镜看到的,只是表象,虽然“那老艄公的胡子、烟袋、眼神”都“一清二楚 ”,但他的内心活动,他身上所有的文化品质,却是望远镜看不明白的。这只单筒望远镜,仿佛洋人看国人,国人看洋人的视角,既是单筒的,更是单向的,看到的多是一厢情愿的感觉,而不是真实真切的彼此。在小说的结尾处,很久没出场的单筒望镜再次出场:“尸体的腰间别着一根铜管,正是那只望远镜,他太熟悉的单筒望远镜。”是的,单向的交流引不起共鸣。单筒的望远镜虽然可以看到远处的一切,可以成为指引战争的利器,但它无法成为沟通中西的桥梁,最终沦为战场上的“尸体的腰间”一根没用“铜管”。
除大槐树、单筒望远镜外,小说里的隐喻无处不在。比如欧阳家两兄弟、两妯娌的名字,就充满了隐喻。老大承继父业,兢兢业业,是经商的一把好手,所以叫欧阳尊。要“尊”,就必须沉稳,必须符合传统的价值观,欧阳尊就是这样的人。欧阳尊的妻子,是人未到声音先到,沉不住话的急性子,尤如一只聒噪不已的鸟,叽叽喳喳,喜欢“穿红戴绿”,所以叫喜凤。老二欧阳觉的妻子性情内敛,谦和温顺,不多言多语,把对丈夫的爱寄寓于日常的细节里,是典型的传统中国女子,“素雅端庄”,所以姓庄,名婌贤。欧阳觉这个名字,最有意思。所谓“觉”,是觉悟,觉醒。冯骥才给他这样一个名字,是说这个曾经只知琴棋书画、不问世事、风流倜傥的富家子弟,终于在国仇家恨里觉悟、觉醒了。有此觉悟、觉醒,欧阳觉就不再只是欧阳觉,而是国人的代表,他的觉悟、觉醒,似乎也昭示国人的觉悟、觉醒。从这个意义上看,《单筒望远镜》里“爱欲”的故事,只是一个载体。冯骥才真正想写的,其实是民族特殊时段的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里中西方的冲突。正因为如此,冯骥才在书的扉页特别注明:“正如男人眼中的女人,不是女人眼中的女人;女人眼中的男人,也不是男人眼中的男人。//中国人眼中的西方人,不是西方人眼中的西方人;西方人眼中的中国人,也不是中国人眼中的中国人。//当代人写历史小说,无非是先还原为一个历史躯壳,再装进昔时真实的血肉,现在的视角,以及写作人的灵魂。”这段话,或许就是《单筒望远镜》的主旨吧!
最后,还想狗尾续貂,啰嗦几句。一是《单筒望远镜》里的插图很好。这些插图,都是真实的历史,有天津市民的日常,有租界的景象,有义和团、八国联军的训练场景与队伍。它们,一下子就把读者拉回百多年前的天津,使小说显出不同一般的历史感,厚重感,沧桑感,二是《单筒望远镜》的“津味”并不浓郁。冯骥才小说的最大特色,是文字里随处可见的“津味”。比如《俗世奇人》里的随便一篇,都能体味到天津卫特殊的文化气息。《单筒望远镜》虽然比较细致地写到了天津老城、租界的景致,许多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名、店铺名,但语言却缺乏“津味”,或谓“津味”不足,更或者说与我期待的“津味”有差距。三是小说开篇,第3、4页之交,有一个句话:“反正有这巨树护着,大雨浇不着,大风吹不着,大太阳晒不着,东暖夏凉,无忧无患,安稳踏实。”这句话里的“东暖夏凉”不好理解,反正我是理解不了。或许是错了。如果真错了,与人民文学出版社这么人文的出版社,与冯骥才这么有底蕴的作者,与这本这么有文化味道的小说,就很不相称了。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20-11-27 20:32:49 +0800 CST  

楼主:rsjby

字数:98418

发表时间:2016-02-02 17:2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1-29 20:48:10 +0800 CST

评论数:75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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