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年少偶读书

@暴风席卷笨猪飞上 2016-07-29 15:43:24
我去,楼主大才,居然写的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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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到访。哪敢写文言文,只是多引原文而已。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08-01 11:03:27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五:霍小玉传

霍小玉,“故霍王之小女……王之初薨,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不甚收录。因分与资财,遣居于外,易姓为郑氏……姿质秾艳,一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而李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先达丈人,翕然推伏。”一个貌美如花,一个才高倾世,完全符合“郎才女貌”的标准。所以,一经鲍十一娘引荐,便相欢如水;亦如李生之语:“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两好相映,才貌相兼。”
初欢“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而观生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女子,特别是以貌悦人的女子,总有这样的顾虑:一旦年长色衰,“黄花女”经岁月的磨蚀成为“黄脸婆”,曾经如此爱她的人,还会继续爱她吗?何况,霍小玉者,虽为霍王之后,却已沦落风尘,自然会更加担心。李生“闻之,不胜感叹,乃引臂替枕,徐谓玉曰:‘平生志愿,今日护从,粉身碎骨,誓不相舍。夫人何发此言!请以素缣,著之盟约。’”然后,“援笔成章,引喻山河,指诚日月,句句恳切,闻之动人。”估计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之类的华丽词句。男人,在这样的时候,在这样的女子面前,总会血脉贲张,总会情急词切,总会指天为誓、歃血为盟。但是,这一切,都只是激情的结果。骨子里,男人终究是理性的,在爱情里他依然会权衡利弊,计较得失,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所以,女子们,千万不能相信这些。因为,越高调的盟约越空洞,越华丽的誓言越虚无。奇怪的是,千古以来,或许万代之后,女子们却愿意沉缅在这样的盟约与誓言里,沉醉不醒。是自我麻醉,还是真切陶醉?不得而知。或许,女子,从一开始便是感性的,愿意将男子花前月下的誓言,视为终身不渝的坚守;愿意将男子激情奔涌时的词句,视为托付终身的理由。当然,我们并不怀疑男子说这些话时的真诚,他所说的一切,在当时肯定是发自内心的。但天长日久,他能否坚持下来,却是另外一回事。
“自尔婉娈相得,若翡翠之在云路也。如此二岁,日夜相从。”然“其后年春,生以书判拔萃登科,授郑县主薄。至四月,将之官。”“玉曰:‘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 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玅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读即此,不得不佩服恋爱中的霍小玉这一份超越常人的清醒。她并未自我麻醉,也未真切陶醉。她知道自己与李生的距离,知道李生这样的家族不可能容纳自己。她设计出的自己与李生的未来,并不贪心,只以八年为期,既希望享与李生之欢爱,又不误李生之人生。“生且愧且感,不觉涕流。因谓玉曰:‘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以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言辞恳切,信誓旦旦,令人不得不相信。
然李生“未至家日,太夫人已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太夫人素严毅,生逡巡不敢辞让。遂就礼谢,便有近期。”李生在“严毅”的太夫人面前,一下子便将对霍小玉的山盟海誓忘得一干二净。先是“虚词诡说,日日不同”,继而“书题竟绝”,最后“惭耻忍割,终不肯往”。次年三月,有豪士黄衫客,将李生挟持至霍小玉家,“玉乃侧身转面,斜视生良久,遂举杯酒酬地曰:‘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为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倚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乃引左手握生臂,掷杯于地,长恸号哭数声而绝。”一个至情至性的烈女子,便如此香消玉殒。天人不在,谁不致哀?在爱情里,女子总是比男子来得激烈,来得坚贞,来得痴醉,和这些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子比起来,男子们,不流汗都不行。其后,李生的家庭生活便一直莫名其妙地不顺:“大凡生所见妇人,辄加猜忌。至于三娶,率皆如初焉。”
爱与恨,二者之间是否存在一个明确的界限呢?记得张爱玲写过一篇名为《多少恨》的小说,讲述的却是一个爱情故事。或许,爱与恨,并不是彼此对立的两种情感,而是互为依托、相互消融的看似矛盾的情绪流动。恨,是因为爱;没有爱,对其陌不关心,一无所知,何然能恨?而爱,当其得不到圆满时,却往往转化不恨。由爱生恨的事例,在霍小玉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霍小玉的恨在为“厉鬼”后却针对李生的妻妾,似乎是找错了复仇的主体。也许,霍小玉是这样想的:既然你负心于我,让我享受不到爱的甜美;那么,我就搅乱你的生活,让你享受不到家的温馨与生的快乐……
在这则传奇里,负心汉和多情女的形象异常鲜明。正因为前文中有李生一而再的誓言,才使其后来的负心难辞其咎。正因为前文中有霍小玉的一再担心和自知之明,才使其后来被负人神共愤。从人物塑造的角度讲,二者都十分丰满。李生,从才子、多情客、负心汉的过渡,将男子的人性之劣,揭露得淋漓尽致。而霍小玉,从慕到爱到恨的情感经历,似乎便是一个女子由生而欢而死的缩影!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09-25 12:09:15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六:李章武传


“李章武,字飞”,“贞元三年”,赴华州访友,于“市北街见一妇人,甚美。”“遂赁舍于美人之家。主人姓王,此则其子妇也。”这李章武,虽不是浪荡子,却为追花者,还是一个有想象力的浪漫之人。见到美貌妇人,便有这样真切的追求之念,并付诸行动,非性情中人很难做到。而那女人,也非庸常之辈,自有一场爱恋等着她。于是,“乃悦而私焉”,“既而两心克谐,情好弥切”,“居月馀”,“章武系事,告归长安”。“既别,积八九年。”长安距华州将近千里,且两人为“私”,自然难以联系。月余的“两心克谐”,换来的却是八九年的长久分别。于李章武,也许只是一次艳遇;但对那王氏妇人,定然会有许多相思郁积于心。
果然,“贞元十一年”,章武赴下邽会友,“忽思曩好,乃回车涉渭而访。日螟达华州,将舍于王氏之室。至其门,则阒无行迹。”原来,“王氏之长老,皆舍业而出游”,而王氏妇因“心常感念,久已成疾”,“殁已再周矣”。王氏妇曾谓邻妇杨六娘:“阅人多矣”,“未尝动心”,“顷岁有李十八郎,曾舍于我家,我初见之,不觉自失。后遂私侍枕席,实蒙欢爱。今与之别累年矣。思慕之心,或竟自不食,终夜无寝。”殁前,又托杨六娘转告他日来访之章武:“仍乞留止此,冀神会于仿佛之中。”女人一旦爱上一个人,其思念往往来得比男人更真切深沉。这样的思念根植于心,食不甘,夜难眠,由思及身,毁损身体,渐至形销骨立,无疾而终。王氏妇人,便是一例。怪不得有人说:女人,是情感动物,为爱而生。女人对自己的爱恋总是充满希望与信心,不到最后的绝望之时绝不放弃。即使身已死,却依然相信曾经爱恋过自己、自己一直爱恋着的人不会舍弃这份爱。正因为如此,王氏妇人才会拜托邻妇转述自己的思念,安排死后与李章武的会面。很多时候,面对现实世界、文学作品里女子们的深切爱恋和男子们以功名、事业、孝道为借口的无情背叛,作为男子的我汗颜不已,自叹弗如。也许正因为如此,曹雪芹才会借贾宝玉之口说:女儿是水做的,一个个清爽高洁;男子是泥做的,多有污浊秽垢。
当夜,李章武“自食饭毕,安寝。至二更许,灯在床之东南,忽尔稍暗,如此再三。”“旋闻室北角悉窣有声,如有人形,冉冉而至。五六步,即可辩其状。视衣服,乃主人子妇也。”“章武下床,迎拥携手,款若平生之欢。”“倍相狎昵,亦无他异。”“视天欲明,急趋至角,即不复见。但空室窅然,寒灯半灭而已民。”人与鬼,在这一夜圆满了他们八九年分别的相思。但至此一见,便成永诀。王氏妇人亦云:“冥中各有地分。今于此别,无日复会。”为什么真切动人心弦的爱总要留下许多遗憾?难道这尘世上真的无法容纳永恒相依相拥的爱恋?或许,正因为有这样真切的永诀,才让我等俗人心魄为之动,才能令我等唏嘘再三,挥之不忘。这,可能就是悲剧的力量!
鬼,是一个很奇特的文化符号。从科学的角度看:鬼,是不存在的。但鬼却在我们的思维、文字、习俗中,存在了几千年,几乎一直与我们人类相依为命,成为人类须于也无法离弃的宿命。《说文解字》曰:“人所归为鬼”,《礼记》则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在这里,鬼是人死后的必然归宿,是“人”的另一种生存形态。王充在《论衡》里给鬼另一种定义:“鬼者,老物之精也。”他认为,世间万物皆有成鬼之可能。任何一物发展到“极致”成“精”,就成了鬼。但我却喜欢《说文解字》和《礼记》里的说法:如果真的鬼,我宁愿它是人类生命的另一种形态,是人类在另一个异域空间里的“新”的存在。
关于鬼的著述和传说,在中华民族的典籍里可谓汗牛充犊。有时,鬼的世界亦如人的世界,有鬼父鬼母鬼儿子,有鬼家鬼国鬼社会,有鬼情鬼爱鬼纠角。有些鬼与人为善,亦有很多可爱之处。有时,鬼的世界异常恐怖,完全是一个另类世界,在地狱的惨景里,便有许多鬼受苦受难、永世不得超生的描绘。有些鬼与人作对,随时随地都想找人当它的“替死鬼”,总想不按“规律”摆脱鬼的身份。但不管是那种类型的鬼,都有一个不灭的希望:轮回,重新回到“阳间”做人。鬼文化,一直多与不详相联系。遍翻字典,凡与“鬼”有关的字,多为贬义。即使是“魅力”之“魅”也是贬义中性化、褒义化后,才显出几分可爱来。
曾看过一部好莱坞电影,片名被翻译为《人鬼情未了》,讲述一段超越生死的恋情。当然,人鬼殊途,爱情虽然伟大,却无法圆满这场人鬼之恋。影片的最后,在主题音乐里,男主角(鬼)慢慢幻化为一片青烟,渐渐淡出银幕,令观者无不动容潸然。
读《李章武传》,脑子里一下子便浮现出《人鬼情未了》的许多情节。而与此同时,很多疑问也奔涌而出:“生”时的爱恋真能延续到“死”后?现实世界里的“人”真能与虚幻异域的“鬼”续写爱的华章?这美利坚《人鬼情未了》的创作灵感莫非就来自中土大唐的《李章武传》?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0-27 17:06:51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七:南柯太守传


“东平淳于棼,吴、楚游侠之士。嗜酒使气,不守细行。累巨产,养豪客。曾以武艺补淮南军裨将,因使酒忤帅,斥逐落魄,纵诞饮酒为事。”
游侠,是古代中国文化的特殊产物。韩非在《五蠹》里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从法治的观点出发,将“侠”与“儒”相提并论。在韩非眼里,侠,“其带剑者,聚徒属,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是秩序的叛逆者。司马迁在《史记》里有专篇《游侠列传》,记述汉代著名侠客朱家、剧孟和郭解,肯定“布衣之侠”、“乡曲之侠”、“闾巷之侠”,认为“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东汉的荀悦,给游侠下了一个定义:“立气齐,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其实,游侠者者,也许就是以自身之力,以已“替天行道”之使命感,行走天下,专打“抱不平”的人,属于“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典型。在法治不健全路塞冤曲难伸者的时代,游侠便会有广阔的活动空间与天地,便会得到广泛的冀盼与支持。而越是所谓的“天下大治”时期,越是所谓的“法治时代”,游侠便越缺乏市场和人气。从这个意义上讲,游侠,是一种民间的与正统势力和道德相对峙也相互补充的力量。但在很多时候,游侠之本身,如淳于棼者,也希冀进入正统秩序,成为体制内之一员。更有甚者,把“游侠”视为“进仕”的手段,用“游侠”之外在表现,掩饰其内心的权欲官欲。这一点,与某些“以隐进仕”的文人大同小异。
“贞元七年九月”,淳于棼“因沉醉致疾,时二友人于坐扶生归家,卧于堂东庑之下。二友谓生曰:‘子其寝矣!余将秣马濯足,俟子小愈而去。’生解巾就枕,昏然忽忽,仿佛若梦。”被二紫衣使者,迎至“大槐安国”,先招为附马,后出镇“南柯郡城”。历时二十余载,“生有五男二女。男以门荫授官,女亦娉于王族。荣耀显赫,一时之盛,代莫比之。”其富其贵,其荣其显,难以赘述。直到公主仙逝,“流言怨悖”,王乃“谓生曰:‘卿离家多时,可暂归本里,一见亲族,诸孙留此,无以为念。’”“生忽若缗然,瞢然久之,方乃发悟前事”,遂随当初迎讶之二使“入其门,升其阶,己身卧于堂东庑之下。见家之僮仆拥篲于庭,二客濯足于榻,斜日未隐于西垣,馀樽尚湛于东牖。梦中倏忽,若度一世矣。生感念嗟叹,遂呼二客而语之。惊骇,因与生外出,寻槐下穴。”“命仆夫荷斤斧,断拥肿,折查枿,寻穴究源。”梦中所遇之事,于树下蚁穴一一印证。原来,淳于棼梦中所历之“大槐安国”者,蚁穴是也!
梦,是一种或许人类所独有的精神现象。汉代文学家王符曾经说过“夫奇异之梦,多有收而少无为者矣”,认为做梦是原因的。我国古代学者对梦进行了不懈的研究,有的认为梦是身体内外的物理刺激引起的,比如“甚饱则梦与,甚饥则梦取”,“藉带而寝则梦蛇,飞鸟衔发则梦飞”。有的认为梦是由人体内的阴阳气血引起的,比如“阴盛则梦涉大水恐惧,阳盛则梦大火燔灼”,“肝气盛则梦怒”,“入梦不惟闻见思想,亦有内脏所感者”,“梦者,气血之余灵也”,“夫虚劳之人,血衰损,脏腑虚弱,易伤于邪,正邪从外集内,使人卧而不安,喜梦”。有的认为梦是“思虑”“情感”“性格”引起的,比如“人有所思,既梦其到;有忧,即梦其事”,“昼无情念,夜无梦寐”,“好仁者多梦松柏桃事,好义者多梦刀兵金铁”。而精神分析学大师弗罗伊德则认为:梦,绝不是偶然形成的联想;梦,是潜意识的欲望。
不论从何种梦的起源分析,淳于棼的梦均来源于其自身,既有外物的观照:大槐树;也有内心之感念:希望为官发达。由此可见,淳于棼并非真正的游侠之士,而是具有游侠外在特征的梦官者。其为官发达的希望在现实世界里被“斥逐落魄”,无法满足;便到梦境里寻找释放的窗口,并在梦里过了一把为官为富为贵为荣的瘾。真有点“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梦里,荣华富贵花拥簇;醒过,桃花流水春去也,便一字了却:无!”的味道。
其实,前面这么长的记叙、描绘,都只是铺垫,目的是要引出作者想说的话:“窃位著生,冀将为戒。后之君子,幸以南柯为偶然,无以名位骄于天壤间云。”及此,作者依然觉得意犹未尽,又假“前华州参军李肇”之语曰:“贵极禄位,权倾国都,达人视此,蚁聚何殊。”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就此事抒发议论,目的只有一个,鄙弃蝇营狗苟之徒,宣扬他“浮生若梦”的观点。看完这则传奇,我不得不遗憾地承认:李公佐的目的很难达到。虽然人类在一些时候显得很虚无,但在更多的时候却总是很激进,怀抱着“人定胜天”的理念努力着,奋斗着。
这则传奇,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甚大。“南柯一梦”与“一枕黄粱”一起,成为“不切实际的幻想”的代名词。毛泽东在《满江红•和郭沫若同志》一词中也借用这则故事:“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来讽剌那些不自量力与社会主义中国为敌的人和国家。
从文学的角度看,这则传奇应该算是唐宋传奇里的精品。首先是人物塑造:先反复叙述淳于棼的“游侠”气,让读者觉得其是一位“侠之大者”;然后却通过一梦,将其与外在表现完全相反的内心世界暴露在读者面前。于是,一个以“游侠”之态“进仕”者的形象跃然纸上。其次是写作技巧:将梦境与现实结合起来,用现实中实在的“槐”、“蚁”,证实虚幻的梦境真实,让虚幻的梦找到现实的对应,使读者产生一种似真似幻,似虚似实的感觉。这种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虚实相生的写法,得到了鲁迅的高度评价:“假实证幻,馀韵悠然。”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1-03 08:56:14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八:谢小娥传

“小娥,姓谢氏,豫章人,估客女也。生八岁,丧母;嫁历阳侠士段居贞……时小娥年十四,始及笄。父与夫俱为盗所杀,尽掠金帛。段之兄弟,谢之生侄,与童仆辈数十,悉沉于江。小娥亦伤胸折足,漂流水中,为他船所获,经夕而活。”
谢小娥,命运多舛:八岁,丧母;十四岁,丧父丧夫;自身亦遭重创,险为异域之鬼。古语有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如此起伏跌宕的开局,给平常女子谢小娥的人生注入了传奇色彩。我们有理由相信:经此大变的谢小娥,必定会开始一段不同以往的人生,她的未来,必定会令人瞩目、精彩纷呈。即使没有所谓的“后福”,也一定会有与此开局相匹的经历与结果。这不仅仅是因为谢小娥大难不死,更重要的是历经人生磨难、受侠士丈夫影响的谢小娥,已然不是一般女子,也可能具有“侠”的胆略与气魄。
果然,谢小娥“流转乞食至上元县,依玅果寺尼净司之室。”“至元和八年春”,巧遇李公佐,解其父、其夫梦中之语:“杀我者,车中猴,门东草”、“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掌握了确切的凶手信息。“尔后小娥便为男子服,佣保于江湖间。”工夫不负有心人,“岁馀,至浔阳郡,见竹户上有纸牓子,云‘召佣者’。小娥乃应召诣门,问其主,乃申兰也。”历经艰辛,谢小娥终于找到了杀夫仇人。原来,李公佐解梦之时,谓小娥:“車中猴,車字去上下各一画,是申字;又申属猴,故曰車中猴。草下有門,門下有東,乃蘭字也。又,禾中走是穿田过,亦为申字也。一日夫者,夫上更一画,下有日,是春字也。杀汝夫是申兰,杀汝父是申春,足可明矣。”拆字、猜字之准之奇,令人叫绝。
中华文字,这种由象形、会意、指事、形声、转注、假借“六书”等法创造的表意文字,自有其不同于表音文字更为丰富的内涵。而字谜,更是汉字所独有的一种语言文化现象。在我国古代有悠久的历史,流传面广,种类繁多,变化无穷,历来为文人雅士所喜好,也是政治斗争和图讖巫术的重要工具,甚至还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就是现在,童谣歌赋,符瑞图讖,碑额书题,印章绘画,小说笔记,百戏技艺,酒令暗语,都有字谜留下的痕迹。小时候,曾背过“一点一横长,一撇下南洋”或“鸟落山头不见脚,四处皆水无处寻”之类浅白的字谜,觉得其新奇异常,很有味道。看李公佐解的字谜,才知道自己曾经喜欢的那些,是小儿科里的小儿科。
谢小娥潜身申兰家中,“心愤貌顺,在兰左右,甚见亲爱。”“一日,兰与春会群贼,毕至酣饮,暨诸凶既去,春沉醉卧于室内,兰亦露寝于庭。小娥潜鏁春于内,抽佩刀先断兰首。呼号邻人并至,春白擒于内,兰死于外,获赃收货,数至千万。初,兰春有党数十,暗记其名,悉擒就戮。”谢小娥在申家隐藏两年余,天天见到杀夫仇人,时不时见到杀父仇人,且“谢氏金宝、锦锈,衣物、器具,悉掠在兰家,小娥每执旧物,未尝不暗泣移时。”但谢小娥却知道面对凶残强大的敌人,只能“智取”,不能“力敌”。一个女子,能隐忍心头之恨、之怒,等待最恰当的时机,将贼寇一举歼灭。这份心智,这份机巧,岂是一般蠢蠢然的莽汉可及?
令人深思的是这件事两个方面的结局:一是“时浔阳太守张公,善其志行,为具其事上旌表,乃得免死。”二是谢小娥“遂剪衣披褐……受具戒于泗州开元寺……原貌深辞,聪敏特瑞,炼指跛足,誓求真如。爰自入道,衣无絮帛,斋无盐酪,非律仪禅理,口无所言。”原来,唐朝,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律法,惩处罪犯凶顽,并非平民之责,而是政府行为。谢小娥手刃仇敌,仇敌虽属该死,但从律法的角度讲,自行处死有罪的人,却是有罪。所以才有“为具其事上旌表,乃得免死”之说。而作为一位烈性善良女子,当家仇得报、仇敌被刃后,是不是会有不该“杀生”的内心冲突呢?或者经此大起大落大波大澜,是不是便会“洞明”世事、皈依佛法呢?对谢小娥的出家修行,特别是“炼指跛足”,真有些无法解释。
但不管怎样,就是用今人的眼光看,谢小娥也是值得赞叹的:“誓志不舍,复父夫之雠,节也;佣保杂处,不知女人,贞也;女子之行,唯贞与节能始终全之而已。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乱常之心,足以观天下贞夫孝妇这世。”更重要的是,谢小娥复仇的故事,再次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有志者,事竟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多行不义,必自毙;作恶多端,必有报应;如果未报,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1-08 09:36:55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九:李娃传

荥阳生,“隽朗有词藻,迥然不群,深为时辈推伏。”“生亦自负,视上第如指掌。”一位“时望甚崇,家徒甚殷”的才子,不但有坚实的家族后盾,而且天资聪颖,少而敏灵。这样的才子,时人、家人、本人都认为在应试的过程中定能“一战而霸”,定会有一个美妙圆满幸福的人生。
然而,荥阳生“抵长安,居于布政里。”一日,“至鸣珂曲,见一宅……阖一扉,有娃方凭一双鬟青衣立,妖姿要妙,绝代未有。”生“乃诈坠鞭于地,候其从者,敕取之。累眄于娃,娃回眸凝睇,情甚相慕。”初至长安,荥阳生肯定会遍游国都,赏玩天子脚下的风景。而家资殷实、风流倜傥的才子,在盛唐的国都里,肯定会有一些常人难遇的巧遇。果然,佳人,便在“鸣珂曲”里等着才子。初涉世事的荥阳生,见“妖姿要妙”的李娃,怎么控制得住自己的意马心猿呢?“乃密徵其友游长安之熟者”,知“此狭邪女……非累百万,不能动其志也。”荥阳生豪气干云:“苟患其不谐,虽百万,何惜。”年轻人,在这份自认为的“爱”面前,总会这样舍生忘死。即使知其为“狭邪女”,亦愿挥金如土,千金买笑。不知这是年轻人的冲动不成熟,还是初生之犊的率性与真情?
荥阳生“尽徙其囊橐,因家于李之第……屏迹戢身,不复与亲知相闻。日会倡优侪类,狎戏游宴。”年轻人,一旦身陷温柔乡,便会忘世事,遗其业,专情于游冶玩乐。想来,荥阳生与李娃,一个才子,一个佳人,在一起,定然是郎情妾意,琴瑟相和。“岁馀,资财仆马荡然。迩来姥意渐怠,娃情弥笃。”温柔乡里的年轻男人,肯定会昏头昏脑,不知算计,不知筹措,很快便坐吃山空。不久,李娃与其姥设计骗出荥阳生,遽然不知所踪。俗语有云:婊子无情。说“狭邪女”既然以卖春为生,“性”是其生存的手段,便不能动“情”;若然动“情”,何能坦然地迎来送往?读到荥阳生“资财仆马荡然”后李娃“人间蒸发”,更深切地体会了这句俗语的内涵:其虽是对“狭邪女”的谴责,但何尝不是“狭邪女”无奈人生的写照呢!
人财两空的荥阳生“惶惑发狂,罔知所措,因返布政旧邸。邸主哀而进膳。生怨懑,绝食三日,遘疾甚笃,旬馀愈甚。邸主惧其不起,徙之于凶肆之中。”来长安时锦衣貂裘、“备两载之用”的荥阳生,身无分文,经“合肆之人共伤叹而互饲之”,稍愈,渐壮,“每听其哀歌,自叹不及逝者,辄呜咽流涕,不能自止。归而效之。”不久,荥阳生被东肆悄悄请去,“阴教生新声”。在东西“凶肆”之比中,荥阳生“歌《薤露》之章,举声清越,响振林木,曲度未终,闻者歔欷掩泣。”而他也被“岁一至阙下”,“窃往观焉”的家仆及父亲发现。
事情本已出现转机,荥阳生的恶运似乎已经到头。但其父却因其“志行若此,污辱吾门!”“至曲江西杏园东,去其衣服,以马鞭鞭之数百,生不胜其苦而毙,父弃之而去。”幸而有好友“至,则心下微温。举之,良久,气稍通。”或许,是上天要处罚浪荡子,荥阳生必须为他的行为负责。所以,刚有转机的生活又出现如此巨大的转折,刚刚复员的身体和心灵再遭此大难。虽闯过了鬼门关,却再也无法过上正常人生活的荥阳生,只好“持一破瓯,巡于闾里,以乞食为事。”
但荥阳生在长安的奇遇并未结束,才子与佳人的好戏还未落幕。“一旦大雪,生为冻馁所驱,冒雪而出”,至“安邑东门”,突遇李娃。“生愤懑绝倒,口不能言,颔颐而已。娃前抱其颈,以绣襦拥而归于西箱。”这一对曾经的仇人(恋人?),又一次在长安相遇。李娃见荥阳生落魄至此,“失声长恸曰:‘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言及其姥,定要弥补先前“互设诡计,舍而逐之”之过,“姥度其志不可夺,因许之。”李娃“乃与生沐浴,易其衣服。为汤粥,通其肠;次以酥乳润其脏;旬馀,方荐水陆之馔……未数月,肌肤稍膄;卒岁,平愈如初。”其实,李娃者,虽为“狭邪女”,却非无情人,从初见荥阳生时“回眸凝睇,情甚相慕”,到相处时“情弥笃”,他对荥阳生多多少少是有爱慕之心的。所以,当见到曾经的风流少年因自己与姥的合谋欺骗而沦落为“枯瘠疥厉,殆非人状”的乞丐时,肯定会动恻隐,醒幡然。
更让人称奇的是,李娃一旦醒悟,便有其不同于一般倡者的志行:“因令生斥弃百虑以志学,俾夜以昼,孜孜矻矻。”“二岁而业大就,海内之籍,莫不该览。”“更一年……于是遂一登甲科,声振礼闱。”“遇大比,诏徵四方之隽,生应直言极谏秒,策名第一。”在李娃的鼓励与督促下,本来“迥然不群”的荥阳生三年苦读,果然“一战而霸”,被“授成都府参军。”经过许多曲折,经历人生无尽磨难,荥阳生终于修成正果。这些曲折,皆因他遇到了李娃;这些磨难,也多是李娃带给他的;而他所修成的正果,更是李娃之功。女人,真有这样的能力与魅力,真能决定男子的人生?怪不得有人说:男人,必须征服世界才能征服女人;而女人,却只须征服男人便征服了世界。
李娃见自己的赎罪已圆满结束,荥阳生不但恢复如初,而且更上了很多层楼,便对荥阳生说:“今之复子之躯,某不相负也……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某从此去矣。”荥阳生泣曰:“子若弃我,当自刭以就死!”最后,二人相约:李娃送荥阳生至剑门而别。李娃自知出身卑微,难与荥阳生家这样的豪族相配,便有了自行离去的选择。二人行到剑门,巧遇“拜成都尹,兼剑南采访使”的荥阳生父。其父此时不但“吾与尔父子如初”,而且“命媒代通二姓之好,备六礼以迎之,遂如秦晋之偶。”大唐,真是一个宽容的帝国。李娃有幸生在这样一个宽容的时代,有幸遇到荥阳生父这样一位宽容的老者。荥阳生父一旦觉察李娃的行状有过人之处,便抛弃先前对“狭邪女”的偏见,慨然纳其为媳。李娃不但得到了荥阳生父子、家庭、家族的承认,而且得到了整个体制的承认,“封汧国夫人”。虽然西方有句俗语:培养一个贵族,至少需要三代人的时间。但评价一个人,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行为。所以,作者在文后感叹道:“嗟乎!倡荡之姬,节行如是。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
从小说的角度考察,《李娃传》亦有很多可取之处。一是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从相遇、相识、相交、相昵,到相弃,到再相遇、相交、相亲,起伏跌宕,悲喜交加,柳暗花明,峰回路转。观者往往刚为荥阳生舒一口气,却又眼睁睁看着他跌入痛苦的深渊;对李娃刚起鄙弃之意,却又为她的幡然醒悟而生爱怜之心。二是人物形象生动鲜明,文的前半部以荥阳生为主,李娃只是其陪称,而到后半部分,李娃却一下子凸显出来,成为主角,成就着荥阳生。荥阳生,是一个典型的才子,自古才子多风流,但却也不得尝还风流债。李娃,是一个典型的佳人,佳人有佳心,虽其有前骗,却更有后善。两个主要人物,在其人生经历里逐渐丰满丰富。三是细节描写准确传神,《李娃传》特别讲究亦着力于细节描写,取舍有度。荥阳生与李娃居一年余,这么长的时间跨度,这么甜美的两人生活,只用了近百字便叙述完结;而李娃与姥用计逐荥阳生这个细节却用了将近五百字来描写。同样,荥阳生在“凶肆”谋生时日长久,却少有表述;而述其哀歌,却用了很多笔墨。文中许多细节,寥寥数语,却动人至深。比如荥阳生初到李家,“扣其门,俄有侍儿启扃。生曰:‘此谁之第耶?’侍儿不答,驰走大呼曰:‘前时遗策郎也!’娃大悦曰:‘尔姑止之。吾当整妆易服而出。’”侍儿、李娃对荥阳生到来的惊喜,跃然纸上。
好文,总能打动人。白行简笔下千年前的故事,不但在过去发生过,而且在今天发生着;故事中的圈套,不仅仅存在于千年前的大唐,在今天这个更为功利更为世俗的世界里,不但有,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幸好,白行简给了我们一个美满的结局,既让我们对千年前的世界充满好感和信赖,也让我们对今天亦或今后充满希望和信心:欺骗,只是圆满的前奏;磨难,只是人生的历练;生活,终究是美好的!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1-14 10:50:55 +0800 CST  
@无心老悟 2016-11-15 10:41:40
书读得如此恬淡深入,值得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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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得,则记之。信马由缰,信笔而就。是好是坏,亦不多知。
欢迎到访!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1-15 14:17:38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十:东城老父传


“老父,姓贾名昌,长安宣阳里人。开元元年癸丑生。”
开元,是一个令人不得不注目的封建年号,比之“贞观”、“康熙”、“乾隆”等,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几个所谓盛世里,“开元盛世”,似乎也应名列第一。可以说,玄宗开元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富足、最强盛的典型。作为普通百姓,生活在这样的时期,应是一件幸事。而贾昌,便有幸于开元元年出生。
果然,命运之神一下子便眷顾到贾昌:“帝出游,见昌弄木鸡于云龙门道旁,召入,为鸡坊小儿,衣食右龙武军。”这样一次偶遇,彻底改变了贾昌的命运。其实,有些时候,人的命运真的就潜藏在无法科学解释的“偶然”里。如果帝不出游,出游却不经过云龙门,经过云龙门时贾昌却不在云龙门道旁弄木鸡,经过了云龙门贾昌也在云龙门道旁弄木鸡而帝却未见到,那么,贾昌就只是一市井顽童,甚至成长为一市井泼皮。但命运就是这样奇巧,一个特定的日子,一个特定的地点,两个特定的人物,一次特定的相遇,一下子便碰出了火花:帝一下子便将一个贪玩好耍的市井小儿召到身边;贾昌便一下子找到了发挥“才智”的舞台。当然,这种偶然里也隐藏着“必然”,如果贾昌不会弄木鸡,或者虽会弄却弄不好;也就是说如果贾昌没有这弄木鸡之技,没有平时的辛苦与努力,这样的偶然便不可能降临到他的身上。或许,这便是人们经常说的:机会,只会垂青有准备的人。
贾昌“三尺童子,入鸡群,如狎群小,壮者,弱者,勇者,怯者,水谷之时,疾病之候,悉能知之。举二鸡,鸡畏而驯,便令如人。”这贾昌,或许天生就是一个管“鸡”的命,生命里早就潜藏着驯“鸡”的能量。到了宫中,到了鸡坊,便如鱼得水,脱颖而出,备受青睐。“召试殿庭,皆中玄宗意。即日为五百小儿长。加之以忠厚谨密,天子甚爱幸之。”在那样的时代,如得“天子”喜爱,便可一步登天。贾昌亦是:“金帛之赐,日至其家。”“父忠死太山下,得子礼奉尸归葬雍州。县官为葬器丧车,乘传洛阳道。”“当时天下号为‘神鸡童’。时人为之语曰:‘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玄宗为娶梨园弟子潘大同女,男服佩玉,女服绣襦,皆出御府。”
但贾昌的命运却是自己无法把握的。开元盛世时,他享尽了“天子”恩宠与荣华富贵。国事多舛时,“天子”自身难保,逃入四川。贾昌“夜出便门,马踣道阱。伤足,不能进,杖入南山。”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遂长逝息长安佛寺,学大师佛旨。”也许是因为从大富大贵到大磨大难,一下子体味到人生、命运无常,也许是因为看到国破家亡曾经的盛世破烂如斯,一下子领略到天道、世事难测,贾昌从此便了却红尘心事,一心事佛。遁入空门,不知是一种逃避,还是一种选择。但不管怎样,却都要有一颗决绝的心,才能摒弃全部亲情、友情、爱情,才能将自己囿于佛理,在其中探究人性、世道、天理。虽然并非每位遁入空门者都能悟出什么了不起的“道”,但他们那份想“悟”的心情,那份拼命“悟”的努力,却依然值得我们敬重。
《东城老父传》并非只想写一个人的人生经历,它应该是一篇“假借”之文。一是借东城老父之口,通过盛赞开元盛世,表达作者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全篇用了几乎四分之一的篇幅,由贾昌介绍盛世时的文治武功、富足丰裕:“上皇北臣穹卢,东臣鸡林,南臣滇池,西臣昆夷,三岁来会。朝觐之礼容,临照之恩泽,衣之锦絮,饲之酒食,使展事而去。朝中无留外国宾。”品评世道之沦落:“今北胡与京师杂处,娶妻生子。长安中少年,有胡心矣。吾视首饰靴服之制,不与向同,得非物妖乎?”二是借贾昌一人的命运起伏,描绘一个时代由盛而衰的过程,并希冀探究出其由盛而衰的原因。时代的命运,只有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人物形象,才能得到充分展示,这是古今中外所有文学作品的共同特点。国家、社会、时代都是由人组成的,离开了人,一切都是水中日月、空中楼阁。在作者看来,唐之由盛而衰,是因为玄宗喜好斗鸡:一方面,“诸王子家,外戚家,贵主家,候家,倾帑破产市鸡,以偿鸡直。”“都中男女,以弄鸡为事;贫者弄假鸡。”另一方面,天下人已经形成“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的观念。所以,所谓的开元盛世,早已“兆乱于太平矣。”虽然唐之由盛而衰,原因肯定不只是玄宗斗鸡。但当一个封建国家,由乱而治,由治而强,作为统治者,自然会生出许多自满情绪。所谓“天子”,其实也是平常人,也有与常人一样的私欲和享乐的欲望。在一个一人说了算、高度集权、“上有其好、下必附焉”的氛围里,既没有人,也没有制度能控制住这种私欲和享乐。于是,曾经的砺精图治、礼贤下士、访贫问苦便会自然而然地过渡为骄奢淫佚、自以为是、不闻不问。这样制度下的江山,岂能永固,岂不垮台?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1-21 10:09:36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十一:长恨传


“开元中,泰阶平,四海无事。玄宗在位岁久,倦于旰食宵衣,政无大小,始委于右丞相,稍深居游宴,以声色自娱。”“顾左右前后,粉色如土。诏高力士潜搜外宫,得弘农杨玄琰女于寿邸,既笄矣。”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国力最为强盛,文化异常发达,影响特别深远的一个朝代。而唐玄宗开元时期,又是有唐一朝发展的顶峰。从某种意义上讲,开元时期的中国,是世界上最为繁盛的国度;唐都长安,可谓为世界的中心。从今天许多地方仍习惯性地将华人聚居区称为“唐人街”这一事实,便可窥见唐朝在中国历史上地位之一斑。
但从微观角度考察,特别是从宫廷生活审视,唐朝却是一个奇怪的朝代。这种奇怪,在唐高宗和唐玄宗身上又体现得最为充分。唐高宗将父亲唐太宗李世民的才人武则天先纳为妃子,后封为皇后,成就了一代女皇。而唐玄宗,有过之而无不及,将自己儿子寿王李瑁的妃子杨玉环纳为自己的妃子。《诗经•邶风•新台》一诗:“新台有泚,河水瀰瀰。燕婉之求,籧篨不鲜。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讽卫宣公强夺儿媳。但这卫宣公,比之唐玄宗,似乎要好一些。他是在为儿子迎娶媳妇的过程中,听说宣姜很美,便自己当了新郎。而唐玄宗呢?是将已为儿媳的杨玉环,从儿子身边夺过来。但奇怪的是,在史书里,在民间传说中,对唐朝这两例“乱伦”的行为却鲜有谴责。很多时候,都故意隐去武则天和杨玉环的前事,实在无法隐去时,也就如《长恨传》一样,轻松地一笔带过。
杨玉环“鬓发腻理,织秾中度,举止闲冶,如汉武帝之李夫人。”“既出水,体弱力微,若不任罗绮。光彩焕发,转动照人。”“婉娈万态,以中上意。”的确,杨玉环是个难得的美人。传说盛开的鲜花见到她,会羞惭于自己没有杨玉环之美而立即萎谢。杨玉环不仅美貌可人,而且乖巧聪明,“非徒殊绝尤态致是,盖才智明慧,善巧便佞,先意希旨,有为可形容者。”正因为这样,唐玄宗对她宠爱有加,“行同辇,止同室,宴专席,寝专房。虽有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暨后宫才人,乐府妓女,使天子无顾盼意。”可以说,杨玉环入宫之时,便是后宫佳丽的未日:“自是六宫无复进幸者。”
封建帝王与嫔妃们的情感生活,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事。后宫佳丽成群,要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真是比上天还难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因为作为男人的封建帝王有男人“花心”的本性,还因为任何女子都不可能集女性之美于一身。在唐玄宗与杨玉环的故事里,所谓的“自是六宫无复进幸者”,所谓的“三千宠爱集于一身”,只是为文为诗者的夸张。因为,唐玄宗在无比宠爱杨玉环的同时,又将她的三个姐姐封为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让她们经常出入内宫,与她们一起寻欢作乐。爱,是需要平等的,而封建帝王与后宫宠妃,永远也不可能平等。所以,唐玄宗对杨玉环就只能是“宠”则有之,“爱”却难说。
唐玄宗与杨玉环的故事之所以历时千年不衰,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故事有一个悲剧性的结局。“天宝未,兄国忠盗丞相位,愚弄国柄。及安禄山引兵向阙,以讨杨氏为词。”“出咸阳,道次马嵬亭,六军徘徊,持戟不进。”“当时敢言者,请以贵妃塞天下怨。上知不免,而不忍见其死,反袂掩面,使牵之而去。仓皇展转,竟就死于尺组之下。”其实,弄权误国的奸臣杨国忠,已“死于道周”。若要再向上追究,造成天下大乱的,也应该是统领天下却用人不当的所谓“天子”。但那所谓的“敢言者”却并不敢追究帝王的过错,而将其“敢”指向被动受宠的杨玉环这个女人。在这样的时候,“红颜祸水”也许是最容易让人想起的一个词,也是填塞“六军”汹汹情势的最好借口。于是,杨玉环的命运便只能是这样:“死于尺组之下”。悲剧,就是将人性中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种毁灭的震撼力量,大大超过大团圆的喜笑颜开,总会令人久久难忘。
无法知道杨玉环赴死时想到了些什么?她是否想起了自己童年在家受父母宠爱的快乐,是否想起了在寿王府中与王子的欢悦,是否想起了自己被强夺入宫时的痛苦,是否想起了“春从春游夜专夜”时的满足……但可以肯定的是,杨玉环死前,绝对有许多非“妃”而“人”的回忆。在她赴死的那一瞬,她才是一个真正的、独立的、完整的、完全自我的女人。因为,此时,她再也不需要讨好什么人,再也不需要去遵从什么礼仪,再也不需要为家人的发达而处心积虑……人,只有在临死时,才可能彻底放弃所谓与社会有关的一切,真正做回自己的。
唐玄宗与杨玉环故事之所以吸引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个故事的神话延续。“适有道士自蜀来,知上皇心念杨妃如是,自言有李少君之术。”“旁求四虚上下,东极天海,跨蓬壶。见最高仙山,上多楼阙,西厢下有洞户,东向,阖其门,署曰:‘玉妃太真院’。”原来,杨玉环马嵬“死于尺组之下”后,竟然到了蓬莱仙岛。方士访得,言及开元天宝旧事及上皇之思,玉妃“悯然。指碧衣取金钗细合,各折其半,授使者。”“因自悲曰:‘由此一念,又不得居此,复堕下界,日结后缘。或为天,或为人,决再相见,好合如旧。’”国人有这样的传统:人间无法圆满之事,便弄到仙界来圆满。梁祝之化蝶如此,杨玉环之“存活”于蓬莱仙岛也是如此。这样的神话传续,将唐玄宗与杨玉环的故事从人间升华到仙界,从大唐实实在在的长安延展到虚无缥渺的蓬莱仙岛。这,既是一种美好的向往,也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无奈。
但真正使唐玄宗与杨玉环的故事传诵千古至今,而且还将继续传诵下去的,却是白居易的那首《长恨歌》。文字,可以战胜时间,可以超越空间。好的文学作品中对人性的探究,更能穿透历史的风云与烟尘,将曾经美好的故事铭记下来,刻入知音的内心。虽然唐玄宗与杨玉环故事的原初只是一个封建帝王与受宠爱妃的人生起伏和情感历程,但经过诗人的笔,展示给我们的却是一幅奇妙无比、深情浓意的爱的长卷。《长恨歌》中“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誓言,已然成为广为人知的爱的誓言,就是在舒婷那首《致橡树》的现代诗里,也能找到其影子。而那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表白,更让人感受到“爱”的绵长,深邃……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1-28 16:56:12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十二:莺莺传

“贞元中,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或朋从游宴,扰杂其间,他人皆汹汹拳拳,若将不及,张生容顺而已,终不能乱。 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据说,这张生,就是这篇杂文的作者元稹自己,或者说是元稹的化身。若如此,这元稹的人品就值得怀疑了。因为,如此用文字赞颂自己者,真很少见。
“无几何,张生游于蒲。”护崔氏孀妇于乱军之中,使其“不及于难”。崔氏孀妇“厚张之德盛,因饰馔以命张,是堂宴之。”在这次答谢宴上,崔莺莺“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张自是惑之,愿致其情,无由得也。”在女人的美丽面前,文字总显得苍白无力。崔莺莺究竟是什么模样,究竟美到什么程度,作为诗人的元稹在文中并没有更多的描绘。但对女人美丽的表现手法却是很丰富的,最好的手法之一就是避而不写其美貌、而写观者的感受。在文中,元稹也使用了这一方法。张生,这个“年二十三”、还未看上可心女人、而又“美风容”的风流才子,在崔莺莺面前一下子便“惑之”。由此可见,崔莺莺之美艳绝伦,非比寻常。
故事发展到这里,一个中国人人人皆知的人物出场了。这个人的名字,历经演绎,已然成为一种符号。其实,这个名字肯定不是她的真名,但她在张生与崔莺莺故事中的作用,或许比亲历此事的张生与崔莺莺还要重要。许多并不知道张生与崔莺莺之名的人,也都知道她的名字。红娘的出场,使“无由得也”的张生找到了一条“致其情”的道路。 开初,“生私为之礼者数四,乘间遂道其衷”,红娘“惊沮,腆然而奔。”次日,红娘却对张生说:“崔之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下人之谋,固难入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不然,则无由也。”很难想象,莺莺的婢女红娘,会为张生出这样引诱自家小姐的主意;更难想象,这样的婢女,在“忠”的文化氛围里竟然能成长为一种社会褒扬的符号。
“张大喜,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是夕,红娘复至,持彩笺以授张。”《春词》究竟是什么内容,文中没有提及,但以其题和红娘之语惴度,定然是“喻情诗”了。而莺莺的回诗却全文引出:“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其旨所寄,甚为明了。张生大喜,夜踰墙而入西厢,“心谓获济”。但出张生之意外,莺莺则“端服严容,大数张”之不是,希望张生“以礼自持,毋及于乱”,“言毕,翻然而逝”。“张自失久之,复踰而出,于是绝望。”看来,事情已经结束。红娘所指引之路虽很合适,张生之容貌虽“美风容”,之《春词》虽好,但崔莺莺却不为所动。
但,令人难以理解和想象的事情却在不久之后发生了。“数夕,张生临轩独寝,忽有人觉之。惊骇而起,则红娘敛衾携枕而至,抚张曰:‘至矣!至矣!睡何为哉!’并枕重衾而去。”“俄而红娘捧崔氏而至。”读至这里,真的很难理解崔莺莺之内心世界,既然前者告诫张生“以礼自持,毋及于乱”,为何又会有这样的主动“夜奔”呢?她与张生的交往,第一次是在其母答谢张生的宴会上,一语未发;第二次便是引张生至西厢,“大数张”之不是。从前一次的表现和后一次的言语看,她对张生似乎从未动情于心,但为什么会在短短的几日之后有这样异常的举动呢?或许,张生之“美风容”,《春词》之情真意切早已打动了她;红娘再旁附推介,她便暗生情愫,也不无可能。在那样的时代,一位“养在深闺人未识”、“善属文”的大家闺秀,也许根本就无法抵挡风流倜倘美貌才子的“文”之诱惑。
初夜之后,“又十余日,杳不复知。张生赋《会真》诗三十韵,未毕,而红娘适至,因授之,以贻崔氏。自是复容之。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同安于曩所谓西厢者,几一月矣。”有时,不得不惊叹文字的力量。如果张生没有深厚的文字功底,那么,他的“美风容”只是一个美丽的躯壳,定然吸引不了崔莺莺。张生先以《春词》乱而诱之,继以《会真》动而感之。在他文字面前,崔莺莺丢盔弃甲,一步步步入张生之彀。数月后,张生“复游于蒲,会于崔氏者又累月。”关于张生与崔莺莺在一起的情形,文中并没有更多的描绘。但不管怎样,作为一位封建时代的大家闺秀,能主动“夜奔”并且“累月”相聚,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
然“张生俄以文调为期,又当西去”,“明年,文战不胜,张遂止于京。因赠书于崔,以广其意。”又一出典型的始乱终弃。其实,天下负心男人比比皆是,遇上这样的男子,也无话可说。而张生者也,竟然还要为自己的无情抛弃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既然如此,当初却又为何百般引诱?而文前介绍张生“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也全是骗人的鬼话。负心文人的虚伪与无耻,在张生身上得到了无以复加的体现。在一出出始乱终弃的悲剧里,为什么男子、文人每次都是故事的主角,都是“乱”、“弃”的施予者?难道这些男子,这些文人,就不知道体恤自己的红颜知已,一定要毁坏掉男子、文人的形象才罢休?
和《西厢记》里红娘的形象生动有趣俏皮机智不同,在《莺莺传》,崔氏貌美情坚幽怨哀婉的形象更为突出。初见张生,因为其母强至,“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者”;再见张生,则“端服严容”、义正辞严;第一次“夜奔”,“骄羞融冶,力不能运支体,曩时端庄,不复同矣”;张生第一次离去,“宛无难词,然而悉怨之容动人矣”;第二次与张生相处,则“愁艳幽绝,恒若不识,喜愠之容,亦罕形见”;回张生“以广其意”之书时,一再表白“玉取其坚润不渝,环取其始终不绝”;为人妇后,张生“求以外兄见”,而“终不为出”;当张生再次使起先前的绝招,赋诗作词时,依然“竟不见之”“绝不复知矣”。从这些描述可见,崔莺莺是个有主见的女子。喜欢上了,便敢于大胆“夜奔”,与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共度春宵。被弃后,虽希冀能如玉如环坚润不渝、始终不绝;但当认清张生真面目,便不再耽于妄想,也绝便不给负心汉赎罪的机会。其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比当今许多女子也要洒脱得多。
《莺莺传》是唐传奇里流传比较广、影响比较大的一篇。鲁迅先生曾经说它“其事之振撼文林,为力甚大”。后世沿袭其基础故事,演化变幻出来的作品很多,最著名的也许要算元人王实甫的《西厢记》了。在这则传奇里,元稹将他的《会真》三十韵全诗载入。这首诗,写尽男欢女爱,浓艳香绝,流传颇广,为《莺莺传》的广为流传添加了“艳”的成份。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2-05 10:16:25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十三:无双传

“王仙客者,建中中朝臣刘震之甥也。初,仙客父亡,与母同归外氏。震有女曰无双,小仙客数岁,皆幼稚,戏弄相狎。震之妻常戏呼仙客为王郎子。”表兄表妹,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如果顺利发展,则完全是中国传统中“亲上加亲”的又一范例。在中国,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文学作品中,总会遇到这样表兄妹夫妇,陆游与唐婉,是表兄妹,也曾为夫妻;《红楼梦》里的宝玉与黛玉、与宝钗,是表兄妹;《家》里的觉新与梅表姐,也是表兄妹。或许,在交往相对封闭的时代,表兄妹因为至亲,少了忌讳,有更多的接触机会,自然而然会彼此爱慕,生出男女之情来。再加之父辈们“亲上加亲”的错误认识,便促成了许多这样的婚姻。尽管到了近现代,遗传学“近亲结婚有害”理论的传入,这种现象逐渐减少及至绝迹,但这并不能说明表兄妹之间就不会产生真挚的情感与爱恋。
但好事多磨,王仙客与无双在情感发展的过程中遭遇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先是朝中动乱,刘震出逃无门,被迫出任伪官,王仙客避难外地与无双分别数年;后是朝纲反正,刘震因出任伪官,夫妇被处极刑,无双则被没籍入掖庭。从常理的角度考察,他们的爱恋已经到了尽头。在封建社会里,连侯门都深似海,更别说禁宫之内了。女子一经进入禁宫,便终身不得出,只能老死在宫里了。一介平民的王仙客,要从贵为天子的皇帝身边夺回爱人,比上天还难。
然而,王仙客却努力不缀。“知长乐驿。累月,忽报有中使押领内家三十人往陵园。”仙客似乎有灵犀地想到:或许无双便在其中。果然,天遂人愿,无双真在这三十人中,二人虽未能谋面,却能留书于“东北舍閤子中紫褥下”。因社会动乱而分散多年的一对有情人,终于又联系上了。无双在“其书后云:‘常见敕使说富平县古押衙人间有心人,今能求之否?’”可见,不仅仅是仙客,就是已入掖庭的无双,亦对自己最终与仙客相聚抱着不灭的希望。其实,许多时候,许多事情,越是不可能却越有可能。只要努力不缀,便会有意外的收获。古语有去: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或许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仙客“遂寻访古押衙,则居于村墅。仙客造谒,见古生,生所愿,必力致之,缯彩宝玉之赠,不可胜纪。一年未开口。”一年后,古生才答应仙客,为其谋划,并提醒仙客:“此事大不易。然与郎君试术,不可朝夕便望。”半年后,终于功德圆满,救出了无双。其过程离奇诡谲,更沾血腥:“比闻茅山道士有药术。其药服之者立死,三日却活。某使人专求,得一丸。昨令采蘋假作中使,以无双逆党,赐此药令自尽。至陵下,托以亲故,百缣赎其尸。”古生为确保此事功成,永绝后患,不仅杀掉了所有的知情人,自己亦自刎而死。
其后,王仙客“与无双偕老矣。男女成群。”作者薛调在文后感叹道“噫!人生之契阔会合多矣,罕有若斯之比。常谓古今所无。无双遭乱世籍没,而仙客之志,死而不夺。卒遇古生之奇法取之,冤死者十馀人。艰难走窜后,得归故乡,为夫妇五十年,何其异哉!”
《无双传》的写作手法很有新意。传奇取名为《无双传》,但无双在文中出场仅四五次:“震有女曰无双,小仙客数岁,皆幼稚,戏弄相狎”;王仙客“于窗隙间窥无双,姿质明艳,若神仙中人”;“在长乐驿中告诉老仆塞鸿有藏书在“东北舍閤子中紫褥下”;脱险后“至明,遍体有暖气。见仙客,哭一声遂绝。救疗至夜,方愈。”不过,尽管落笔不多,但无双从小到大、从与仙客相聚到分离到再相聚这一线索却清晰明了。与无双这条隐性线索相对应的是王仙客这条显性的线索。整篇传奇,皆以王仙客为主体,他一直处于显性的立场。从父逝随母到舅家,到母逝归葬后再至舅家,到遭遇动乱与无双分离,到四出寻求有心人解救无双,到终与无双结为夫妇,几乎全是王仙客的表演。从这个意义上看,这篇传奇命名为《王仙客传》似乎更加准确。但作者为什么却将其取名为《无双传》呢?或许,一者王仙客的所作所为皆因无双而起,二者无双没籍入掖庭却能完身而脱,在那个时代更具有传奇色彩。
在人物塑造上,处于一线的主人翁仙客、无双自不必说。就是处于二线的人物虽着墨不多,亦生动别致。无双的父亲刘震,虽“奉孀姊及抚仙客尤亲”,但当其姊病重求其确定仙客与无双的婚姻大事时,却顾左右而言他:“姊宜安静自颐养,无以他事自挠。”当仙客托人求亲时,他亦回避:“向前亦未许也。”而当朝中兵乱,却又“疾召仙客与我勾当家事,我嫁尔无双”。短短几句,一个世故却不丢弃亲情、圆滑而未沦为奸诈的老官宦形象跃然纸上。而有心人古生,更令人侧目,一旦承诺,便竭其所能,不择手段,杀人无数,以达目的。事成,备述经过,“言讫,举刀。仙客救之,头已落矣。”其豪气干云之情,壮士成仁之义,令人稀嘘。
读《无双传》,时时感叹于王仙客与无双二者对爱情的忠贞,对美好未来希望的执着。渺无希望,尤心怀向往;身处绝境,却努力不缀。谋不可谋之策,为不可为之事,终成正果,成就了自己的爱恋,也成就了人间一出惊世的传奇。
英伦莎翁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也讲述一个爱情故事:罗朱二人于舞会一见钟情,因双方为仇家子弟,爱情受到阻挠;为了爱情,朱丽叶先服假毒假死,醒来后发现不知究里的罗密欧已然自尽,亦自尽身亡。朱丽叶假死这一细节与无双假死这一细节异曲同工,何其相似。难道古今中外无法圆满的爱情,都需要用“死”来撼动“阻挠者”或“卫道者”?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2-09 08:58:51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十四:虬髯客传

好象是一个规律:社会越动荡,却愈能出英雄豪杰。我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三国南北朝、清未明初如此;国外历史中的法国大革命时期、德国未统一时、美国建国之初也是如此。所以,在隋未唐初这样一个风云激荡的时代,必定会英雄倍出;置身于此的红拂、李靖、虬髯客便是其中一个层次的代表,经过千年的演绎,他们“风尘三侠”的盛名至今仍令许多英雄百梦千萦。
他们的故事以“红拂夜奔”开始。李靖虽有奇才,却不识大势,“以布衣上谒”杨素,“献奇策”。目的非常简单:求得一官半职,一展胸中丘壑。红拂虽为一女子,却知杨素“尸居馀气,不足畏也。”毅然舍豪奢,就穷困,弃杨素,奔李靖。这份胆识、气魄,令千古须眉津津嗟叹,自愧不如。二人“乃雄服乘马,排闼而去。”“行至灵石旅舍”,遇“一人,中形,赤髯如虬。”李靖见其“取枕欹卧,看张梳头”,“怒甚”。而红拂再次慧眼识珠,知其为奇士,巧言应对,结为兄妹。原来,这虬髯客有雄才大略,欲经天纬地,希冀整理乱世,称雄天下。在那样一个天下大乱、群雄并起、风云际会的时代,身负绝世之才望建功立业的人很多,奢望统领万邦开国立朝的人也不少。李靖属于前者,虬髯客属于后者。按我国传统的说法,要一统天下,有心有才还不行,必须有气运,合天命。天子,是上天选定治理人世的代言人,并非人人都能胜任。虬髯客因“望气者言太原有奇气,使访之。”在李靖的帮助下,虬髯客先见刘文静,“神气扬扬,貌与常异”;又与其道兄一起见时为“州将之子”的李世民,“神气清朗,满坐风生,顾盼炜如”。方知“此世界非公世界,他方可也。勉之,勿以为念。”虬髯客自知气运不在己,无望称霸中原,失望之余,邀李靖、红拂至家,备述前因后果:“欲于此世界求是,当或龙战三二十载,建少功业,今既有主,住亦何为?……此后十年,当东南数千里外有异事,是吾得事之秋也。”遂将家财赠与李靖与红拂,“与妻从一奴,乘马而去。数步,遂不复见。”李靖“据其宅,乃为豪家,得以助文皇缔构之资,遂匡天下。”天下,在这里乃“真命天子”之天下,岂容他人觊觎。贞观十年,虬髯客率“海船千艘,甲兵十万,入扶馀国,杀其主自主。”虽未得中原天下,亦为一避远小国之君。作者在故事的最后感叹道:“真人之兴也,非英雄所冀。况非英雄者乎?人臣之谬思乱者,乃螳臂之拒走轮耳。”或者,作者想说的就是这句话。他从一个人臣的角度告诉世人:该你的,终究是你的;不该你的,永远也不是你的;还是安于天命的好!
天命,是个极富哲学意味的概念,也是人类在无法掌握自身命运时的托词。它既指上天的意志,也指上天主宰之下的人的命运。殷商时期的甲骨卜辞、彝器铭文里,统治者就自称“受命于天”(“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是上天之子。在这里,天子,是天命所归,必须由天命所归的人担任,其他人就是想一想也是僭越。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还说:“五十而知天命。”在孔里这里,天命接近于我们今天的因果报应。只要你努力了,上天就会知道;命里有的一定有,命里没有别强求。连孔子这样的的先贤都是“五十”才想明白这个道理,怪不得现实世界里有那么多的人欲壑难填、贪心不足。在老百姓的世俗观念里,也有很朴素很功利的天命观,人们遇到不平经常诅咒“老天爷为什么不长眼睛”,就是希冀有一个公平的天命;人们经常笑话“打骂父母的人怕打雷”,就是希望上天来惩罚那些不孝的人。
站文学写作的角度考察,《虬髯客传》亦有可取之处。从人物塑造上看,三个主要人物栩栩如生,各有特色:虬髯客爽直慷慨,乐天安命;李靖沉着稳重,济世匡民;红拂美丽多情,聪敏过人。比较起来,最为生动的还是作为女子的红拂,不仅有美丽的外表:“其肌肤、仪状、言词、气性,真天人也。”而且有常人难及的敏锐眼光:识才识势,知心知人。从故事的结构看,前半部红拂是主角:夜奔李靖,结识虬髯;后半部虬髯客是主角:观天子之气,送豪奢之宅;而李靖则是连接前后的中心。人物出场的安排也巧含寓意:李靖到红拂到虬髯客到李世民,应该说是一个则轻及重,由臣及君,越来越接近所有天命的过程。未识天命前,“风尘三侠”在世界里闯荡、寻觅自己的位置;天子出现后,“风尘三侠”便各安其命,在自己应该的位置上建功、立业。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一种匠心!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2-14 17:42:41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十五:郭元振

郭元振,唐代真实的人物,魏州贵乡人。立有战功,睿宗时历任吏部、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封代国公。玄宗时因罪放逐新州,后起用为饶州司马,死于赴任途中。但牛僧孺的传奇《郭元振》,却偏于异闻志怪,用今天“唯物”、“科学”的眼光来评判,显然有些天方夜谭的味道。
《郭元振》所载的故事比较简单:郭元振“于晋之汾,夜行阴晦失道”,偶遇“能祸福人,每岁求偶于乡人”之“乌将军者”,为救“父母弃之就死”女,机巧智勇,伺乌将军“无机,捉其腕而断之”。天明后,又晓理于乡人,指挥众人寻至乌将军巢穴,毙之。“得免之女,泣拜以从公”。
文中之乌将军,并非什么真正的将军,甚至连装神弄鬼的人也不是,而是一只修炼得道的猪。此猪虽得道有法力,被乡人视为“镇神”。但其“岁配以女,才无他虞。此礼少迟,既风雨雪雹为虐”的行径,却只能愚弄“未老于事”的乡下人。遇到郭元振这样明白“夫神,承天而为镇也,不若诸侯受命于天子而彊理天下乎”道理的“天下之达理者”,便露出原形,最后被“悟而喜”的乡人“毙于围中”。可见,欺骗只能限于一时,被欺骗者一旦醒悟,便会对“淫妖之兽,天地之罪畜”,“执正而诛之”!
中国道家传统学说认为:人间万物,只要潜心修炼,便能吸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成为不同凡响甚至长生不老不死超越尘世的另一种存在。这种存在,如果潜心向善,做好事,便能成正果为仙;如果一意为恶,做坏事,便会误入歧途为精。仙,因为好,人们便将其与自己崇拜的神并列而成神仙。精,因为坏,人们便将其与自己憎恶的妖相联而为妖精。中国传统思维特别讲究正邪对立,同样一只得道的狐狸,如果与人为善,就是好,就是正,被称为狐仙;如果与人为敌,就是坏,就是邪,被称为“狐狸精”。乌将军,显然不是一只普通的猪,而是经过修炼的猪,有道行,能呼风唤雨下雪降雹,能变猪身为人形。但它却贪婪好色,欺凌乡人,只修炼了功夫,未圆满其内心,所以它就只能成精,与妖相联,无法成仙,与神相并。而妖,不管其曾经多么厉害,最终都会遭到上天的惩处。惩处过程,虽然表面上看是机缘巧合,比如乌将军遇到了郭元振;其实却暗含必然的天道天理,即使今天乌将军没遇到郭元振,有朝一日也会遇到张元振、李元振。
道家的这种观点,起源于一个很朴素的基础:世间万物皆平等。只有具有生命,甚至没有生命,都可在修炼的路上殊途同归。传统道学的原初视角,明显宽泛于西方“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文观点。只是这两个“平等”在前进的过程中走上了不同道路:前者,希望超越生命,成就永恒,慢慢地进入了玄幻、神志的怪圈;而后者,尊重生命本身,讲究创造,渐渐形成了科学、民主的理念。其实,生命本身才是最重要,才是人类群体和个体最应该关心的事。这,或许就是道家学说一直无法战胜关心人身、关注世事的儒家学说,无法成为统领中国社会的主流学说的原因之一。
《郭元振》篇幅虽短,故事虽简,却有两条线索的并列发展:一是郭元振刺伤乌将军,与乡人辩理,率乡人斩杀为祸一方之精;二是无名无姓之“女子”被父母出卖将献于乌将军,郭元振发现后慨然相救,获救后坦言“死于父母,而生于郭公”,“泣拜以从公”。两者,均是明事晓理之人。故而,“生子数人”,“皆任大官之位”。这种一事两线的写作方法,在唐宋诸传奇中并不多见,值得研习借鉴。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2-29 16:48:54 +0800 CST  
@北京苦行僧37 2016-12-16 20:05:10
继续继续,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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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鼓励。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6-12-29 16:49:25 +0800 CST  
传奇亦经典十六、红线

“红线,潞州节度使薛嵩青衣。善弹阮,又通经史,嵩遣掌笺表,号曰:‘内记室’。”红线的出场介绍比较简略,只能看出她有一定的音乐才华、史籍功底。在薛嵩那里,再重用也只是一位私人秘书,连内管家都算不上。其实,很多经天纬地身怀绝技的人,一开始都不显山露水,都知道内敛藏巧,示拙于人。正所谓“大智若遇,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或许,红线便是这样一位人物。
接着发生的一件小事,让读者约略体察到红线的不同寻常。“时军中大宴,红线谓嵩曰:‘羯鼓之音颇悲,其击者必有事也。’”果然,其击者“妻昨夜亡”。虽然有点神奇,但其神奇依然在能理解的范围。在音乐演奏过程中,演奏者的情绪会不自然地融入音乐之中。这种情绪的渗入,外行自然摸不到门路,但对于“音乐的耳朵”来说,捕捉到乐曲中的情绪变化,并不是太难的事情。红线“善弹阮”,是通音律之人,有“音乐的耳朵”。所以,认真分析,红线之知“其击者必有事也”,并没有神奇到令人叫绝的地步。
或许,这便是作为传奇的《红线》的精彩之处:虽故事离奇曲折,情节跌宕起伏,主人公身怀绝技,但其开篇,展示给读者却只是一位稍异常人的女子,读者无法从开篇推测出红线下一步的作为,其个性发展处于隐蔽状态。所以,当故事一下子进入高潮,不自然地就会被红线的表现惊得目瞪口呆。
“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卜选良日,将迁潞州。嵩闻之,日夜忧闷,咄咄自语,计无所出。”面对强敌,薛嵩焦头烂额,无计可施。红线故事的激烈冲突中主动请缨,再次出场:“乞放某一到魏郡,看其形势,觇其有无。今一更首途,三更可以复命。”原来,红线并非一般女子,不仅身怀绝技,而且有通天遁地之能。一夜之间,经五六城,往返七百里,潜入田承嗣帐中,盗回其头边金合,大有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若探囊取物之势。薛嵩依红线计,派使者将金合送还田承嗣,“承嗣遽出……捧承之时,惊怛绝倒。”知其首领,系于薛嵩之恩私,从此不再生妄自尊大、扰袭邻夷之心。旦夕之际,形势大变,红线不仅为薛嵩解除了恶邻之虑,而且“河北河南,人使交至”,远近藩镇,谁也不敢生虚妄之意。
所有成功的小说都是这样:人物的个性特征,要在其故事情节的高潮里才会彰显得淋漓尽致。《红线》亦是如此,通过“红线盗合”这个高潮,读者终于明白:柔弱的“内记室”,不只是善弹阮通经史的饱学多艺之人,而且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能人异士,是出入森严之地如入无人之境的奇女子,是警戒顽冥于意外消弥战祸于无形的侠之大者。《红线》不仅讲述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塑造了一位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内涵。唐未,藩镇割据,彼征此伐,平民饱受战乱杀戮颠沛流离之苦,希望有一个安定和平的社会局面。《红线》将守土保平安的薛嵩及红线作为“正面”,将贪图称霸一方的田承嗣作为“反面”,在皇权旁落藩镇尾大不掉之际,用皇权之外的民间力量消弥战乱,既符合“世”之大势,也符合民众的内心期盼。
高潮过后,余韵悠悠,红线在大功告成之际“辞去”,并告以原委:“前世本男子,历江湖间,读神农药书,救世人灾患。”因误治一孕妇蛊症,致一尸三命,“阴司见诛,降为女子,使身居贱隶”。其前世,为善人,行走江湖,治病救人,虽有失误,被阴司追究;今生亦心怀善心,消弥战乱,“两地保其城池,万人全其性命。”其行为可圈可点,“可赎前罪,还其本身”。
《红线》从头至尾,一直让读者处于紧张之中,许多意外接踵而致,让人目不睱接。意外一,红线竟能从羯鼓中判断出其击者有事,经证实无虚;意外二,红线竟能一夜穿州过郡往返七百里,夜盗金合消弥战乱于无形;意外三,这位奇女子前世为男身,现功德圆满将重“还其本身”。从《红线》里,我们还可以看出,在相对开放经过武周朝洗礼的唐代,女子地位已然大不如男子。不然,怎会用“降为女子”一词,怎么“赎其前罪,还其本身”呢?但不管怎样,读完《红线》,人们却不太理会她的前世,也不会太关注她的后世,人们只记得:她的今生,是一位令人敬佩、身怀绝技的奇女子。千百年来,红线,就是以这样的形象留存在文学作品里,世人的心目中。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7-01-06 14:28:51 +0800 CST  
在《谁让鲁迅走开》里感悟先生


《雨花》07年12期发表过一篇散文,名为《谁让鲁迅走开》。文章说:“世纪之交的文坛,给我们留下了关于鲁迅的若干记忆。”“在文学主流日趋势微的今天去领略网络‘博客’的盛景,目睹其‘灌水拍砖’之闹猛,口水大战之激剧,身体走光之彻底,荷尔蒙激素之贲张,心中蓦然一惊:鲁迅时代,已经永远地过去了!”“汉民族的文学乃至文化,就此抽走了一根钢铁脊梁。”
看这文很久了,想让自己平静下来,什么也不说。但很奇怪,文章题目的那个疑问却一直萦绕在心,挥之不去。一些好多年慢慢积累起来的话语,从丹田升起,直抵喉头,不管怎么压抑,都要喷射出来。

对先生,对这个很少几个我称之为“先生”的人的认识,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是灌输进脑子的。它自然而然地融入我的思维,成为我日常思维的一部分。“骨头最硬”,是从伟人语录里看来的。看看先生的生活态度,想想先生为文为人的作风,觉得这句话抓住了先生最显著的特点。“一个也不饶恕”,是后来才知道的。先生的一生,都在战斗。与人战斗,这些人,既有一个个具体的文人、官僚,也有一群群一类类只有具象无法具体的人。与社会战斗,这个社会,是先生称之为“未敢翻身已碰头”的社会。与影子战斗,这些影子,或许是别人的,或许是先生自己的,或许是先生虚构的。先生不饶恕任何一个对手,不饶恕任何一个他指斥的群体,不饶恕民族特性的任何一丝“丑陋“,不饶恕自己情绪与行为的任何一次“虚假”。
这时,先生在我这里完全是一个“斗士”,是一个与“人”有很大距离的标识,代表着最先进的文学与文化,代表着最进步的力量与利益。
后来,在我这里,先生慢慢地走下了神坛,成为一个文人。先生,有他不同于其他文人的特点:短短的寸发如钢丝直刺天空,鼻梁高挺如永远挺直的脊梁,龇须黑密粗壮,愤世嫉俗的眼里射出火般的热情与冰般的仇恨。同样,先生也有所有文人的共性:敏感,深沉,多情,温柔,一句“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让人对先生生出许多无法言说的温馨,觉得先生那溢出火或冰的眼里,也有朦胧的秋水,迷离的氤氲。

先生的文,是“投枪”“匕首“,枪枪见血,刀刀入肉。至今仍然记得他那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并不想去深究先生与梁实秋的过节,也许,梁实秋并不是文中批驳那样的人,但读这篇文,就一个感觉:解恨。一刀下去,“丧家”者原形毕露,再一刀下去,“资本家”悄然现形,最后一枪,“乏走狗”便淹然毙命。读《包法利夫人》时,很赞叹福楼拜那把“手术刀”,看福楼拜带着爱怜与同情温柔地解剖爱玛,并不血腥。而读先生的许多文,都能感觉到刀光剑影、血肉淋淋。这些刀光剑影,有先生刺向别人的,也有别人刺向先生的;那些淋淋的血肉,有的是先生与人互相刺杀的结果,有的是别人泼到先生身上的。先生的这些“投枪”和“匕首”并不仅仅指向敌人,有时,也指向自己。在《灯下漫笔》里,先生解剖自己:“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虽然这是典型的先生笔法,借己而言他,借他而言民族劣根性,但我们却依然能看到一个敢于“直面惨淡人生”的君子。
先生的文,是“火”与“光”,照亮前程,点燃时代。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先生说:这一篇文“虽然不是我的血所写,却是见了我的同辈和比我年幼的青年们的血而写的”。火也好,光也好,燃烧的都是先生的血。先生写文,虽然用的是传统的毛笔,但蘸的,却是自己的“血”。或许如先生所说那样,还有“我的同辈和比我年幼的青年们的血”,那个时代许多的进步文人享受到了先生“血”的滋养。萧红也好,胡风也好,龙华五烈士也好,还有许多许多的进步文人,都在先生细心的呵护下,渐渐成长起来,成为与先生一样挺着脊梁生活的君子。虽然,这些文人中,有一些后来变了样,挺不起脊梁,垂下了不应垂下的头,但这却不是先生的错。因为,先生过早地离开了人世,他们学到的,或许只是先生的皮毛。在又一个风雨如晦的日子里,毛泽东与人谈到先生时说:如果他还在,要么闭嘴,要么坐牢(大意如此)。但我相信,如果先生还在,肯定不会闭嘴,先生宁愿被通辑,宁愿坐牢,也不会不战斗。任何时候,先生都会燃烧自己,尽可能地将黑暗照亮,给人间一片希望。
但先生却是孤独的。“寂寞新文苑,平安旧战场;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这种孤独,也许是无人理解的孤独,也许是被人误解的孤独,也许是寂寞无对手的孤独。但即使在彷徨的时候,先生也没有忘记还会有新战斗,他依然“负戟”在肩,等待着,盼望着。先生的孤独,不仅仅因为寂寞,还因为他“朋而不党”。先生眼里,只有他认定的真理,先生的眼里揉不进半点沙子。即使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只要撞到先生的“戟”上,同样会被刺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四条汉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样倔强的风格,这样永不休止的战斗欲望,把先生成就为一个“真的勇士”。
每读先生的文,便觉酣畅淋漓,痛快不已。先生文中所说的一切,并没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许多先生指斥的现象许多先生刺击的目标,在今天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大雅之堂。如果先生再生,定然会怒目贲张,举起手中的“投枪”“匕首”直刺过去,先生才不会看什么人的脸色呢。当然,在私底里,我也幻想:先生能不能宽容一些?饶恕那些“一个也不饶恕”的人。因为,这些人中,真还有我喜欢的文人。比如,梁实秋的散文,贴近生活,贴近过程,用词平淡精准,确实让人耳目一新。但我知道,这不可能,永远也不可能,如果先生宽容,先生就不成其为先生了!

《谁让鲁迅走开》的作者余志刚在文章最后说:“时评家鄢烈山把作家的劳动归为三种,即公民写作、臣民写作、细民写作。‘公民写作’要求作家抱着自由平等的观念介入国家的法治、人权和宪政,关注人民的生活、生存和生态;‘臣民写作’即春奉旨作文,在当代为‘梁效’、‘罗思鼎’之流;说到‘细民写作’,也就是不闻国是的‘个人化写作’,诸如‘小花小草眯眯笑,鸳鸯蝴蝶睡觉觉’,纯粹是私生活的实录与写真了。”不用说,先生的写作,肯定是鄢烈山所说的“公民写作”。
然而,这个世界是多姿多彩的,仅有“公民写作”也是不够的。“臣民写作”虽然人人都知道是卑微低俗的,但在我们这个“长官意志”盛行的国度,依然有许多看起来很“公民”的“臣民写作”,而且还一个接着一个地拿“主子们”的大奖。而被先生骂得狗血淋头的梁实秋,也许便是“细民写作”。很不幸,这样的写作,已经成为现今写作的主流,占据了文学甚至文化界的主航道,正大行其时。其实,在所谓的“细民写作”里,也有国是,也有法理,也有宪政,也有人权。“细民”的生活、生存和生态,或许就是“人民”的生活、生存和生态……
先生是唯一的,是任何人都不可取代的,也是任何时代都不可或缺的。对先生的景仰,只有借用范仲淹赞颂与先生气质迥异的严光的那句话来表达: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如果真有人让先生走开,那么,我就把先生私藏在我的心底,永远永远!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7-02-08 14:18:28 +0800 CST  
巴别尔,《骑兵军》


老实说,当初买《骑兵军》时并不是冲着巴别尔、而是冲着布琼尼去的。
早就知道布琼尼这个人,看了苏联拍摄的《第一骑兵军》时,布琼尼更是具体地存在于我的思维里。那电影拍摄得很有气势,也很狙犷,既有革命的大无畏精神,也有哥萨克的豪迈狂野;看了,会不由自主地热血沸腾。

老实说,对战争题材的作品,我喜欢那种宏大叙事,也就是喜欢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那种。虽然说战争必须由一个一个的人去进行,但个人(特别是普通人)在战争中的作用却是微不足道的。长期以来,我总是认为:从个人入手,无法描绘出战争的原始性质,无法描绘出战争的恢宏气势。我总觉得:如果抛开意识形态上的影响,再现战争最经典的东西就是什么《斯大林格勒》、《诺曼底登陆》、《大决战》、《第三帝国的兴亡》等。
更重要的是:我有些看不起短篇小说。

但到处都在说巴别尔,就连我最喜欢的《读书》杂志也有好几篇介绍巴别尔的文章。那,他的书,我不可能不看。于是,硬着头皮看这部“在全世界流行八十年、禁而不绝的奇书”、“2002年、2203年美国的畅销书”(这广告看上去有点“洋奴”味,出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这样庄严的出版社出版的书上,我很不理解,也很失望,一直希望是印错了)。
开始看起来,觉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看到第三篇《家书》(父亲与三个儿子分别加入了“红”、“白”阵营 ,先是“白”的父亲残酷的“凌迟”了自己的大儿子,然后是“红”的二儿子一点也不留情地处死了自己的父亲)时,一下子有了感觉。虽然这感觉并不是文学意义上的感觉,但却有一股令人颤抖的力量,弄得我全身发颤,心里非常难受。这种令人颤抖的力量一直控制着我,一直跟随着我读完《骑兵军》。
慢慢地,我获得了一个很特别的视角,进入了一个很特别的世界。在一大片见不着边的“森林”里面,看到了一棵棵并不完美的“树”。“我”在“森林”里走来走去,用自己的笔再现着自己接触过的那些“树”们。“树”们渐渐地从“森林”里走出来,渐渐地脱离“森林”,既孤独又骄傲,既充满个性又符合“树木”的基本特征。
我最喜欢与马有关的几个短篇《一匹马的故事》、《一匹马的故事续篇》、《千里马》。虽然是在写马,但人物却更鲜明地从“马”的故事里跳出来,活鲜鲜地站在那里,那些人物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都好象就在眼前一样,鲜活得要命。

读《骑兵军》,不得说到哥萨克。
最早知道哥萨克是在我们国家一些描写“白俄”如何侵占我国东北的小说里。那里的哥萨克是残暴、野蛮、没有人性的“动物”。后来,看了一些苏联的小说和电影(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和据此改编的电影),那里的哥萨克是骠悍、热情、勇敢、勤劳的“红军战士”和“人民”。
巴别尔给我的是全新的哥萨克,残暴有之,骠悍有之,勇敢有之,杀人不眨眼,流血不流泪,看不起“文明”,喜欢“野蛮”。这样的哥萨克也许才是真正的哥萨克。从某种意义上讲,从哥萨克身上,我们最能窥见人类是怎样将动物性和人性结合在一起的。怪不得,在《骑兵军》的介绍里说:作为犹太人的巴别尔在“屠犹先锋”哥萨克面前,一心想成为一名哥萨克。

最后,想说一说出现在《骑兵军》里唯一一位有名有姓的女战士萨什卡。
俄罗斯的女人总体特征是什么,我没法用一个比较准确的词语来概括。但从文学作品中、电视电影里看到的俄罗斯女人总是比较肥硕的那种,而且也是比较有个性的那种。总之,与我们中国的女人有很大的不同。
《骑兵军》里描写萨什卡的地方并不多,主要出现在《寡妇》和《契斯尼基村》两篇里,并且都不是作者描写的中心。但看过之后,部队中俄罗斯女人的形象却给人许多联想的空间,令人回味无穷。
这,也许就是巴别尔作品吸引人的地方:他总给读者留下很大的空间,让你在读他小说的时候不得不活跃起自己的思维来。

读完巴别尔的《骑兵军》,以前那种“看短篇不过瘾”的念头没有了。一种全新的感觉涌了上来:小说这东西,不需要分长、短,重要的还是看质量;短,也许比长更丰富,也许比长更有味,也许比长更有活力。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7-04-13 09:10:39 +0800 CST  
尹雪艳的真身与意象

《永远的尹雪艳》是白先勇1965年春,在美国爱荷华创作的一篇短篇。1971年,白先勇将自己六十年代创作、发表于《现代文学》的14篇短篇小说结集为《台北人》,《永远的尹雪艳》被列在书首。
尹雪艳,是白先勇笔下的经典形象。“无论尹雪艳一举手、一投足,总有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别人伸个腰、蹙一下眉,难看,但是尹雪艳做起来,却又别有一番妩媚了。”尹雪艳能在上海百乐门舞厅、兆丰夜总会、兰心剧院、霞飞路侯门官府客堂、台北仁爱路公馆里艳压群芳、“拘”拢旧雨新知,靠的或许就是她这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与“别有一番妩媚”。


作为小说人物,尹雪艳是否有原型,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原型,是小说人物创作的原始依凭。有些文艺作品里的人物,就是作者根据现实生活中的人塑造出来的。虽然这种塑造,不是简单的摹写,而是创造性的艺术加工。但人物身上,却依然可见原型的影子。原型,被鲁迅称为模特儿,他在谈到他小说里的人物时,曾经说过:“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 鲁迅所谓“也一样”,是说小说人物与小说故事一样,他“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者听过的缘由,但决不会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者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见为止。”
关于尹雪艳,白先勇有明确的说法:“她只是我的想象,是我由那些看过的人和事,真实的举止、姿态拼凑出来的。”也就是说,尹雪艳,没有具体的原型,是白先勇根据自己的观察、理解、想象,“笔下生花”塑造出来的人物。但没有具体的原型,不等于没有原型,白先勇“看过的人”的“真实的举止、姿态”就是他塑造尹雪艳所依凭的原型。
那么,白先勇“看过的人”,是哪里的哪些人呢?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上海,上海的风月场,上海的风月场里的女人。
小说开篇就点到明尹雪艳最初的生活场所:上海百乐门舞厅。接着叙述了尹雪艳在上海的故事:与“上海棉纱财阀王家的少老板王贵生”的交往,嫁给“上海金融界一位热得炙手的洪处长”。白先勇的大陆生活只有短短约13年:1937年出生于南宁;1943年就读桂林中山小学;1944年逃难重庆,患病辍学;1946年随家人赴南京、上海,居上海虹桥路养病两年;1948年迁居上海毕勋路(今汾阳路),复学就读徐家汇南洋模范小学;1949年离开大陆赴香港。能感知世事、时势的,应该是在上海这几年。特殊的家庭出身,身处十里洋场,耳濡目染的风月和交际定会不少,印象深刻。
上海,这个曾经的小渔村,自1843年底开埠以来,外商云集,外资蜂入,很快取代广州成为中外贸易的中心。其中西合璧、土洋并存,其龙蛇混杂、三教九流讨生活,其灯红酒绿、红肥绿瘦的风月,最具民国风味。对于白先勇笔下那些流落台北的民国时期的富贵人等来说,上海,是财富的象征,是青春之所在,是其回味无穷的“精神家园”。《永远的尹雪艳》里,出场的,几乎都是富贵人等,就是风月场里的尹雪艳也是“高级”的。因此,白先勇在这篇小说里,将人物原型定位于上海,定位于人们津津乐道的民国时期的上海风月场,是有其特殊的考虑和深意的。
让我们来看看白先勇笔下的尹雪艳。
小说里的尹雪艳是“十几年前”在上海百乐门舞厅把那些“五陵年少”迷得神魂颠倒的。那时,她应该是一个在风雪场上历练了相当时间的人物,至少也是二十出头好几。这二十出头好几,加上“十几年”,再看替她捧场的“五陵年少”“有些头上开了顶,有些两鬓添了霜”,可以推断,尹雪艳虽然“总也不老”,是否已是“嫁作商人妇”的年龄也未可而知,但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年轻,应该是事实。这,或许就是白先勇在小说里,写尹雪艳,在上海,有“世人不及的风情”与“别有一番妩媚”,而到了台北,便只说她“是上海百乐门时代永恒的象征,京沪繁华的佐证一般”的原因。
但不是想象中那么年轻的尹雪艳,却依然有非同一般的魅力。她“坐落在仁爱路四段”的新公馆,“教人坐着不想动身”,“太太们一个也舍不得离开”“一窝蜂似地聚到尹雪艳的公馆里”,尹雪艳“总耐心地听她们的怨艾及委屈,必要时说几句安抚的话,把她们的焦躁一一熨平”,“每一位客人,不分尊卑老幼”,尹雪艳“都招呼得妥妥贴贴”。于是,不管男人女人,只要“一进到尹公馆,坐在客厅中那些铺满黑丝面椅垫的沙发上,大家都有一种宾至如归、乐不思蜀的亲切之感。”这就是尹雪艳的厉害之处。宾至如归,男女如此,因为尹雪艳的热情与妥贴,会使人感到自己的重要。乐不思蜀,可能就是男人了。所谓“蜀”,是指这些男人自己的家,如果因为在尹雪艳这里“乐”,而不“不思”自家之“蜀”。这乐里,自然就有了一丝心的异动,几分欲的沉湎。在这样的乐不思蜀里,小说顺理成章地引出了徐壮图这个上海交通大学——注意,又是上海——毕业的“中年男士”,引出了尹雪艳在台北的又一次惊艳。
尹雪艳是小说世界里的真实人物,她的真身清清楚楚:上海风雪场最为惊艳的花魁,是民国时期上海的繁华与风情的总和;台北交际界风韵依然的未老徐娘,把上海的风月与妩媚带到台北,虽气宇格局小了许多,却还能勉强维持。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7-04-20 11:34:19 +0800 CST  
尹雪艳的真身与意象(续)


读《永远的尹雪艳》,却总觉得,小说里的尹雪艳除白先勇所说的“总也不老”之外,更有一种“绝不因外界的迁异,影响到她的均衡。”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里,尹雪艳既是真实的人,又有许多人难具备的“非人”特性。
这,就涉及到《永远的尹雪艳》里的意象问题。
意象,是一个与具象或者形象相对的词。美国诗人庞德说:“意象是一刹那间思想和感情的复合体。”英国诗人艾略特在1941年费边出版社出版的《观点》一书里,说得更清楚:“一个著者的想象只有一部分是来自他的阅读。意象来自他从童年开始的整个感性生活。我和所有人在一生的所见、所闻、所感之中,某些意象(而不是别外一些)屡屡重现,充满着感情,情况不就是这样吗?一只鸟的啁啾、一尾鱼的跳跃,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一朵花的芳香,德国一条上山路的一位老妇人,从窗口里看到的正在赌牌的六个恶棍--在黑夜中,在法国一条小铁路的交叉站上,那里还有一辆水车。这样的记忆会有象征的价值,但究竟象征着什么,我们无从知晓,因为它们代表了那种我们的目光不能透入的感情深处。”
意象,为诗歌创作必备。白先勇将意象,借用到小说创作中,使我们从《永远的尹雪艳》里的尹雪艳身上,不仅看到了一个风华绝代有未老徐娘,也从这个未老徐娘身上看到了具有象征意义的意象。白先勇青年时期的文友,以评论白先勇小说而闻名的欧阳子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台北人〉之主题探讨》一文中说:“尹雪艳,以象征含义来解,不是人,是魔。她是幽灵,是死神。她超脱时间界限:‘尹雪艳总也不老’;也超脱空间界限:‘绝不因外界的迁异,影响到她的均衡’。”如果白先勇的这篇小说里真有意象的话,欧阳子的分析,应该算是切中意象之要害了。
在白先勇的笔下,尹雪艳的步态几乎都是用“风”来形容的。跳舞,“像一球随风飘荡的柳絮”;走路,“像一阵三月的微风”,“全场的人都好像给这阵风熏中了一般”,“踏着风一般的步子”,“一阵风一般地闪了进来”。“风”用于走路,一般是形容走得快、走得轻。但尹雪艳总是“一径那么浅浅的笑着”,显然不求快,也不会快。快起来,急急慌慌的,哪还会有“世人不及的风情”,哪还会“别有一番妩媚”?白先勇用“风”来写其行走之状,显然是说其走得轻。正因为如此,才会具体地用“三月的微风”,不是暴风,狂风。这个经常“踏着风一般的步子”的女人,应该如欧阳子所说:“白先勇一再用‘风’之意象,暗示她是幽灵。”具有“非人”的气息。
《永远的尹雪艳》的结构很简单,一个女人,三个男人,四个陪衬。这三个男人,与尹雪艳有男女之欢,最终两死一落魄。在上海,虽然“尹雪艳的八字带着重煞,犯了白虎,沾上的人,轻者败家,重者人亡。”但“上海棉纱财阀王家的少老板王贵生”“不免想冒险,去闯闯这颗红遍了黄浦滩的煞星儿”,结果“下狱枪毙”。“最后赢得尹雪艳的却是上海金融界一位热可炙手的洪处长”,“可是洪处长的八字到底软了些,没能抵得住尹雪艳的重煞”,“一年丢官,两年破产,到了台北连个闲职也没捞上”。到了台北,尹雪艳只“从后面欠过身伸出她那细巧的手把徐壮图的手背按住”,便把这个“一家大水泥公司的经理”“拘到跟前来”了。不久,“一把扁钻从徐壮图的前胸刺穿到后胸。”表面上看,白先勇一再强调的是尹雪艳八字太大,带有重煞,一般人克制不了,必要受其祸害。白先勇八字一说,只是一个幌子。白先勇在写徐太太与其干妈吴家阿婆这一段里,说得再明白不过:“老师父的法力并没有能够拯救徐壮图。”人的出生年月,只是偶然,这偶然里不会隐藏神秘的必然,所谓八字相克,“冲犯了东西”,都是骗人的鬼话。白先勇先反复地书写八字的重煞,然后轻轻一笔破除“迷信”,就是为了突出尹雪艳身上“非人”的品行。
请不要被尹雪艳那“浅浅”的笑迷惑,不要以为她如“三月的微风”般暖暖的。尹雪艳其实是冰冷的,而且愈来愈冷。在上海,王贵生“下狱枪毙的那一天”,尹雪艳还“在百乐门停了一宵,算是对王贵生致了哀”。到了台北,因洪处长“连个闲职也没捞上”,尹雪艳便离开了洪处长,“还算有良心,除了自己的家当外,只带走一个从上海跟来的名厨司及两个苏州娘姨。”而在徐壮图祭悼会的当晚,“尹雪艳的公馆里又成上了牌局”,更为甚者,“有些牌搭子是白天在徐壮图祭悼会后约好的。”陶渊明诗云: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可以理解。但尹雪艳在与其的肌肤之亲的男人落魄后、死后的作派,别说当事人,就是局外人,不周身寒彻都不可能。这,不也是在彰显尹雪艳的“非人”性格吗?
而最能尹雪艳展示“非人”特质的,是小说里一段“双关”意味浓郁的描写:“尹雪艳站在一旁,叼着金嘴子的三个九,徐徐地喷着烟圏,以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她这一群得意的、失意的、老年的、壮年的、曾经叱咤风云的、曾经风华绝代的客人们,狂热地互相厮杀、互相宰割。”尹雪艳,哪里是在看客人们打牌?尹雪艳,哪里还是食着人间烟火的交际花?她,依着“自己的旋律”、“自己的拍子”,“浅浅地笑着”,散发着“上海大千世界荣华的麝香”,“发上那朵血红的郁金香颤巍巍地抖动着”,“一对银耳坠子吊在她乌黑的发脚下来回地浪荡着”,永远着。
尹雪艳身上的“非人”特征,或许就是白先勇隐藏在小说里的意象。这个意象,仿佛上帝,高高在上,看透人世纷乱人性之恶;仿佛死神,冷酷冰凉,带走敢于“冒犯”她的一切;仿佛幽灵,来无影去无踪紧跟着你,一不小心就把你带入她的冰凉。岁月倏忽,繁华不在,欲壑难填,只是《永远的尹雪艳》的表层。永远的尹雪艳,也是永恒的尹雪艳。在这满含嘲讽意味的表层之下,是强大得谁也躲避不了的生命的无常,死亡的必然。而永恒的尹雪艳,就是“无常”,就是“必然”。


白先勇在《台北人》书前引录刘禹锡的《乌衣巷》,可以看着是对《台北人》所有小说主旨的提示。欧阳子说:“《台北人》一书只有两个视角,一个是‘过去’一个‘现在’。笼统而言,《台北人》中之‘过去’,代表着青春、纯洁、敏锐、秩序、传统、精神、爱情、灵魂、成功、荣耀、希望、美、理想与生命。面‘现在’,代表年衰、腐朽、麻木、混乱、西化、物质、色欲、肉体、失败、委琐、绝望、丑、现实与死亡。”的确,这种今昔对比,在《台北人》中一再重现,屡屡可见。
但单从主角来分析,《永远的尹雪艳》却是一个例外。
上海的尹雪艳,台北的尹雪艳,都是永远的尹雪艳。她“总也不老”,“连眼角儿也不肯皱一下。”她的客厅里,“整个夏天”,“都细细地透着一股又甜又腻的晚香玉”。她不因时势巨变而改变一丝一毫。她风华绝代,风姿绰约。她一笑而倾城,再笑而倾国,倾倒众生。把那些上海的、从上海流落至台北的旧雨新知、董事经理一体“拘”到自己的石榴裙下,看着他们在欲望里生生死死,将一出“梦里不知身是客”唱得婉转动人。“天上人间”的余音,不但三日还清清楚楚,而且绕过去又绕回来,永不断绝,回响不已。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7-04-20 11:34:58 +0800 CST  
@草桥关 2017-01-06 15:40:44
@rsjby 2016-02-02 09:23:49
邂逅黄娥
我惊异于黄娥的才华,在《寄外》里,将思念之情、盼夫之情、关切杨慎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但更让我惊异的是黄娥对 爱情 的忠贞不二。几十年独守空房,度日如年,却能坚守,却能始终如一,却能不离不弃。这,是多么珍贵的品质!在男子一统天下,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的时代,有很多令人泣下的“闺怨”之情。黄娥,应该只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和这些坚贞的女子比起来,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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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认真查了杨升庵的传。其实,黄娥到云南探访过杨升庵一次。
楼主 rsjby  发布于 2017-05-02 08:41:44 +0800 CST  

楼主:rsjby

字数:98418

发表时间:2016-02-02 17:2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1-29 20:48:1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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