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见识的死刑执行

为什么?每一个案件背后肯定有它的原因。女人的丈夫是个残疾,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一条腿残了,身体似乎也不太好,干不了什么重活儿。女人嫁过来,就那点农活,拼死拼活的干,总也不见日子有起色。最要命的是,嫁过来好几年,一直没有孩子。男人哥哥做点小买卖,农民那时候手里有了活钱儿,在村子里就算过得红火的,娶得媳妇肚子也争气,连着生了两个男孩,这在农村,可是出气都是粗的。据女人讲,大伯哥和大伯嫂看不起她们家,经常指桑骂槐讽刺她。谁知道呢。有些事就是个人感受,心理强大的人,或者根本意识不到,或者一笑了之。自卑的人可能觉得别人每一句话都是有所指的。究竟怎么回事,没有考证。反正知道日积月累,女人对大伯哥一家有了意见,开始是意见、后来是怨恨,再后来……。没啥预谋,事情的直接起因,是两个小孩子往她们家门上扔石头,女人出来骂小孩子,两个小孩子学了大人的口气骂她母鸡不生蛋。女人听了,血上了头,平时让你爹娘骂,今天你个小崽子也骂上门来了。一手揪了一个,头朝下扔进了家里蓄水的水缸里。小孩子,身子没有水缸高,没怎么挣扎就死了。
那天我到了没憋住,过去问了她,你当时怎么想的?她很平静,说,那时候心里就扭着一根筋,但凡那时候有个人能常开解开解我,我也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来。小孩子又不懂事,平时到我家,我不也是给拿糖拿点心吃?就是鬼迷了心了。问她,你男人来看过你吗?她说没有,我知道我做了这样的事,他在家也难做人。后来,听看守所的人说,那个红棉袄倒是她男人送来的,一审死刑判决下来,男人自己来了,给她送了棉袄,但没说想见她。
现在还记得,那个女人倒在地上,梳好的黑发散开了,半掩了豁开的枪洞,露出一截雪白的后颈。男人让你觉得肮脏,女人更多的让你觉得凄凉。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1:35:00 +0800 CST  
死刑的目的是什么?为了惩罚?为了震慑,让人不敢犯罪?为了彻底消灭犯罪,而从肉体上消灭可能犯罪的人?如果为了惩罚?是不是应该恢复同态复仇?你打伤了我的手,我也必要打伤你的手?你伤了我的眼我也必要打伤你的眼?如果死刑能够震慑犯罪,为什么中国历次严打之后,仍然有恶性犯罪?对那些一时激愤杀人的,他不知道要杀人偿命吗?如果为了防止以后犯罪,那个杀了自己男人的女人,这个杀了侄子的女人都没有以后犯罪的可能,是不是都不应该判死刑?
我,不知道。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2:02:00 +0800 CST  
今天的故事就先讲到这里吧。聊几句闲天吧
说几个没想到吧。第一次发帖,本意原非猎奇,盖因常有后生小辈,跑来聊天打听一些细节,听完常常慨叹不已。就此蓦然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到了可以记录一些历史的年纪,写下来,纪念自己的青春,也是记录中国小历史的发展。须知,历史无非是我们这些微末书就的历史。无论如何要说的是,我并不想引来大家对血腥细节的津津乐道,所以,那些追问什么尸毒,什么枪法,什么枪决流派的,我就不回答了。
至于诚恳嘱托,让楼主眼见为实的,倒突然引起了我一点兴趣。是不是自己眼见的就是全部真理?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比,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太大,别说南北东西纵横,地理环境差别大,人的思想做法也差别大,就是地处一省,一北一南都有很大差别。要举例子吗?苏北就算北方人,苏南就算南方人。我听说,只是听说啊,南方有的省份,一县之隔彼此的方言都相互不能沟通。所以,在中国,下任何判断,都要界定前提,界定范围。都要慎重,真理和谬误本就一线之隔。至于执法,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各地掌握都有所不同,何况没有明文规定的东西。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2:27:00 +0800 CST  
今天的故事就先讲到这里吧。聊几句闲天吧
说几个没想到吧。第一次发帖,本意原非猎奇,盖因常有后生小辈,跑来聊天打听一些细节,听完常常慨叹不已。就此蓦然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到了可以记录一些历史的年纪,写下来,纪念自己的青春,也是记录中国小历史的发展。须知,历史无非是我们这些微末书就的历史。无论如何要说的是,我并不想引来大家对血腥细节的津津乐道,所以,那些追问什么尸毒,什么枪法,什么枪决流派的,我就不回答了。
至于诚恳嘱托,让楼主眼见为实的,倒突然引起了我一点兴趣。是不是自己眼见的就是全部真理?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比,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太大,别说南北东西纵横,地理环境差别大,人的思想做法也差别大,就是地处一省,一北一南都有很大差别。要举例子吗?苏北就算北方人,苏南就算南方人。我听说,只是听说啊,南方有的省份,一县之隔彼此的方言都相互不能沟通。所以,在中国,下任何判断,都要界定前提,界定范围。都要慎重,真理和谬误本就一线之隔。至于执法,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各地掌握都有所不同,何况没有明文规定的东西。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2:28:00 +0800 CST  
是不是见过n次执行,或者亲手执行过n次就很牛×?有了炫耀的资本?其实说到底,都是一种工作。要论死人有火葬场见得多的吗?要论血腥有医生见的刺激吗?只是记着,你看到的,你执行的,都是人,是和自己一样的人。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2:37:00 +0800 CST  
作者:ldp132130 回复日期:2010-4-20 22:12:00 321#

问一弱智问题,死刑是在哪里执行的。有专门的一块空地用来执行吗?

有的地方有固定的刑场、有的地方是每次临时找。的确是空地,但要利于警戒,另外前面要有屏障,防止子弹乱飞伤人。具体条件,不太了解,因为不负责。后来因为逐步实行注射执行,所以曾要求各地准备固定行刑室,但是否都能做到,不知道。仅限于我所知,不敢说全国都这样。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2:43:00 +0800 CST  
作者:天然宅女 回复日期:2010-4-19 9:43:00 176#

据说死刑犯的家属是要付子弹钱的·这个到底是真事么??据说死刑犯的家属是要付子弹钱的·这个到底是真事么??据说死刑犯的家属是要付子弹钱的·这个到底是真事么??据说死刑犯的家属是要付子弹钱的·这个到底是真事么??

说了不回答了,可是看到这个觉得还是要正本清源一下。子弹钱倒底有没有?我幼年时候也听到过这种说法,但是到了我工作的时候,已经完全没有这回事了。我们没有那么野蛮。说到底,还是那句话,我们也在进步,认识的进步推动了行动的进步,虽然缓慢,中国是一条大船,不是小舢板,他的每一次细微的调整,都面临着很多复杂的问题,所以他会有点迟缓,但是他一直在前行。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2:52:00 +0800 CST  
明天若有时间,讲两个疑案吧。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3:09:00 +0800 CST  
作者:杨血 回复日期:2010-4-20 22:03:00 319#

我也很喜欢看。


作者:杨血 回复日期:2010-4-20 22:10:00 320#

应该组织观看。。这样估计就会减少犯罪率了。

谢谢!
“观看”??恶趣味吗?
其实人类都是从蒙昧中走来的,美国这种现代法制国家,当年也是观看电刑的。只是人家美国鬼子都进化了,不看了,我们还看吗?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0 23:20:00 +0800 CST  
本来打算讲两个疑案的故事,看到看帖的人里面真的有一些小盆友,改了主意,先讲两个和小盆友有关的故事吧。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0:59:00 +0800 CST  
身为男人,什么最重要?男人行走世上,当然义气为先。看看书里的大英雄,郭靖、萧峰,一个个响当当的汉子,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可是是不是什么时候都要讲义气?今天先讲个不讲义气的。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1:02:00 +0800 CST  
有两个孩子,说是孩子,因为刚满十八,还是说懂事不懂事,说不懂事,也已经长成了汉子的年龄。两人从小一起和尿泥长大的,北京叫发小儿,关系自然很铁。有一年夏天,俩人去赶集,看了一天热闹,挺高兴。回来,正好邻村又在露天放电影,两人又高高兴兴一起去看电影。去晚了,看得人多,前面有一个人挡住了视线,俩人让这个人错错地方,年轻,口气挺冲。没想到前面这人也是有脾气的,张嘴也爆了粗口。啥话,咱就别在这儿说了,乡村方言,不要教坏小孩子。就这么点小事,先是吵,后来就扭打了起来,上阵亲兄弟,当然是两个对一个。眼看双拳难敌四手,前面这人挣脱出来就往外跑。有些人坏事就坏事在嘴上,既然是想不吃眼前亏,赶快逃走就行了,可是这人属于啄木鸟掉井里——毛湿了嘴还硬的,一边跑一边骂。后面这两个小伙子,其中一个属于刚猛一派的,信奉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拽着另一个就要接着去打跑掉的那人,剩下这小伙说:“你先去,我找块砖,我拍死他。”前面这小伙儿撒丫子就追,追到一片废旧的厂区,追上了逃跑的那个人,那个地方黑乎乎一片,扭头一看,自家兄弟好像没跟上来。话说这个孩子个子也就一米七左右,并不健壮,估计自己也有点怯,就把平日里随身带的刀子抽出来,照着对方乱捅了两刀(据他说,其实是否有目的,并无旁证),很不巧,有一刀就扎到了要害,当事人当时就倒下了。杀人的孩子扭头就跑,半路上才碰到自己兄弟,手里拎着半截砖。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1:03:00 +0800 CST  
事出了,人抓了,审问的时候有故事了。动刀的孩子没啥可问的,要么故意杀人、要么故意伤害致死。后面这孩子呢?问来问去,刚开始坚持,就是在找砖,因为到处找不到,耽误了时间,所以拉到后面了。到后来说了实话,他说,不去,怕兄弟说不够意思,去了,又怕出大事,知道自己兄弟是常常随身带刀的,所以说找砖,就是想不落兄弟埋怨。
审问的时候,很讨厌这孩子,不是讨厌他藏奸耍滑,而是讨厌他一肚子心眼儿没用到正地方,能这么冷静的想办法为自己开脱,为什么不想办法拦住自己的兄弟?但是讨厌归讨厌,该怎么处理,还是按法律办。最后,杀人的孩子判了死刑,跟着一块起哄架秧子的,因为没有参与最后杀人的环节,判了一年半。从被逮捕羁押开始算,等判死刑的孩子执行的时候,后面这孩子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将近一年半,根本也没往监狱转,直接从看守所就刑满释放了。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1:18:00 +0800 CST  
什么叫损友?这就叫损友,你干坏事的时候,他不拦着,你要出大事了,他先撇清了自己。不过话说回来,这次不讲义气总算保了他自己一条小命儿。
杀人和被执行死刑,殃及的是两个家庭。被害人也岁数不大,刚刚结婚没多久。杀人的孩子,从小父母早亡,是哥哥养大的。哥哥瞒了媳妇,到处借钱,想赔给受害人,救弟弟一命。张嘴常常第一句话就是,我对不起我死去的爹娘……
也是从那个案子开始,发现自己正在渐渐老去,原来子侄辈的都够年龄判死刑了!!
18岁,不仅仅意味着可以进网吧,可以喝酒可以抽烟,可以泡妞带姑娘上床了,它真正的意味在于,你自己,应该为自己负责了。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1:36:00 +0800 CST  
今天网络状态很差,原因不明,网页一直很难打开。择日再做更新。抱歉。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2:00:00 +0800 CST  
作者:reikou315 回复日期:2010-4-21 22:02:00 543#

14岁 就要负刑责了的吧 好像

年满14岁周岁,对法律规定的几种严重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8岁是能否判死刑的界限。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2:13:00 +0800 CST  
作者:ldp132130 回复日期:2010-4-21 22:03:00 544#

再问一弱智问题,刚才你提到看守所和监狱这两个地方。这两个地方有区别吗?区别在哪里。

问题并不弱智,通俗点说看守所是临时羁押之处,羁押的是未决犯,其实这样说并不严谨,因为如果贯彻无罪推定的话,没有有效的刑事判决之前,都不应该称为犯人。监狱是已决犯。但有时候有的判决下来,因为剩余刑期很短,所以很多也就不再换羁押地点。
说问题并不弱智,是因为看守所是个很诡异的地方。这个问题还涉及审前羁押的问题,以后有时间也许会讲一个死于看守所的死刑犯的故事。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2:17:00 +0800 CST  
作者:马甲1ABC 回复日期:2010-4-21 21:44:00 540#


楼主不回我的消息


真的吗?真的吗?冤啊!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1 22:18:00 +0800 CST  
今天事务繁忙,无法更新,抱歉
看到有朋友,愤愤然强烈要求恢复凌迟的,好在针对的对象是贪官污吏。今天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就讲点历史典故吧。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2 23:28:00 +0800 CST  
楼主不是学历史的,就谈谈二十年前学习法制史的时候一点心得吧。中间有记忆误差的,也请指正
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在历史的浩然烟尘中,哪一代帝王打击贪官污吏的手段最严苛?在我看来,这个人非朱元璋莫属。除去五胡乱华之类的分裂时代大大小小的称王者,建立大一统国家的开国皇帝中,朱元璋是出身最低的。他是家贫不得不剃度的小和尚,他是父母死而无棺椁下葬的乞丐,后来他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最后登上权力的最高顶峰。也许是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经历,造就了朱元璋对贪墨行为的严厉处罚,其手段之残忍,历代莫能比。
朱元璋时代的法制当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两个,一个,贪墨者(似乎也就是几十两而已)处死,而且创新的是,剥皮实草,名曰皮厂庙。就是说把剥下来的皮用稻草再填充起来,放置在外面展览,以警戒后来者。另一个就是允许百姓手持《明大诰》(就是当年的法律)扭送县官至京告状,和皮厂庙相比,说实话,后者更为惊人。但是究竟效果如何呢?
我记得当时讲,朱元璋在位的第十八年,依然哀叹道:“奈何朝杀而暮犯。”可见,皮厂庙也没有挡住贪墨者的贪欲。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22 23:49:00 +0800 CST  

楼主:行走在途中的人

字数:45632

发表时间:2010-04-17 21:29:0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9-15 03:32:36 +0800 CST

评论数:231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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