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见识的死刑执行

在大学的时候,法医学是必修课之一。记得当年的老师出身于一个很有名的医学院,心理素质超级好。时隔多年,还能想起来,他镇静的举起手在自己身上比划,“人死亡××时间之后,会在右下腹部出现腐败静脉网”。当年用的教材是厚厚的一本《法医学》,前面都是彩页,显示各种锐器伤、钝器伤、枪伤、烫伤、电击伤、溺死、掐死、上吊死……的样貌,都是真人例子,无比刺激。法医课是上午第三四节,上完课,午饭都受影响。有个同学,他哥是当地有名的混混,这种人各地叫法不太一样,北京似乎叫顽主,西安叫寒皮,河北一些地方叫茬子,南方叫什么不太知道,总之就是那么一些,没上过多长时间学,或者上了高中考不上大学(当年全国考上大学的10%左右,北京要高很多,不算在里面),家里没什么门路,找不到什么正经工作,在社会上混着的,人很年轻,荷尔蒙过剩,混在一起,一般不干什么大的坏事,但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混在一起,一不留神就能酝酿个大事出来。总之他哥就属于这样一类人,偶尔打个群架什么的也不在话下。有一天我同学带了法医书回家复习功课,准备考试。被他哥翻到了,就手翻了不少页看。看完这哥们沉重的说:“妈的,老子以后再也不打架了,太他妈恐怖了。”以后是不是真的因为这个改邪归正了,不知道。不过现在他哥也过了不惑之年,早已娶妻生子,没听说再闹什么大事儿。这就是恐惧之心的好处。所以,年轻人,别因为自己感到害怕而羞愧,知道恐惧,至少说明你还有颗人心。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7 23:13:00 +0800 CST  
天晚了,都散了吧。大家都歇了吧,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了。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7 23:22:00 +0800 CST  
今天打算继续讲两个故事。先干点正事去,谁也得养家糊口不是。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09:56:00 +0800 CST  
先插播俩故事吧。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14:14:00 +0800 CST  
千古艰难唯一死
死有时候很容易,有时候很难。
容易到什么程度?说个故事吧。有两个上初中的孩子,都是男孩子。上初中的男孩子课间都干什么?想想自己那时候都在干什么。有没有几个小伙伴打着玩的时候?早年间肯定有,现在?不知道。但总不会都老老实实坐座位上玩手机打电子游戏吧。这俩孩子平时关系不错,下了课扎堆一块儿玩。中间免不了你蹬我一脚,我踹你一下的,男孩子嘛,一种表示亲密的方式,没啥敌意。中间,一个孩子就一把搂住另一个孩子的脖子,纠缠没两下,这被搂的孩子突然就不行了,身子也软了,口吐白沫昏了过去。送医院已经来不及了。孩子死了,爹娘疼的也不想活,本来关系不错的两家就此翻了脸。验尸解剖,到底怎么回事得弄个清楚。结果,原因很简单。摸摸自己的脖子,右侧。什么,啥也没摸到?对,摸不到。因为是神经,这儿有一条叫迷走神经,迷走神经损伤可以引起呼吸系统失调,很致命。想更多了解的同志可以google,不对,现在google不知道还行不行,反正大家自己想折吧,总能查到。搂脖子,如果不是太重,一般人都没啥事,可碰巧了,这孩子属于迷走神经极度敏感型的,这条神经竟然就这么受了伤,窒息死了。这事儿真的假的?我只能说不是我亲见的,我只知道这个事例好像还上了某一版的法医学教材。害怕吗?那个谁谁,你小时候搂过哥们(也可能是姐们)脖子吗?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14:15:00 +0800 CST  
轮子真是无处不在呀。刚开始讲故事,就来了个送附件,准备给我洗脑的。忍不住先说两句啊。轮子之类的,离我远点。如果真是练功就清静无为一点,佛教是避世的,不是象你们现在见缝插针,时刻准备着给别人洗脑的。自己也仔细想想,真修炼功法,强身健体的,有人管你吗。有别的企图明讲出来比较好。用谎言对抗谎言,自己也高明不到哪去。我讲的死刑是十几二十年年前的事,其实死刑执行方式的文明化,减少死刑,甚至呼吁废除死刑,是后来一直在做的事情。这些如果有机会,以后还会慢慢讲。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14:31:00 +0800 CST  
想哪说哪吧。反正就是个故事会时间。
再说句题外话,如果这个事儿放在现在,死者的家人会不会拿着这份法医鉴定四处上访,或者上网发文,大骂里面有猫腻?会不会有无数网友义愤填膺,跟帖转帖,誓要实现社会正?为什么任何负面信息爆出来,大家都倾向于相信存在腐败,存在黑幕?无论召开多少记者会、发布会都很难说服受害人家属,包括我们这些旁观者?一方面有时候确实是黑幕重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政府公信力的丧失。信息产生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捂着盖着,捂不住了才不得不公开,结果因为前面假话说得太多,到了说真话的时候反而没人相信了。有个兄弟说得好:消息被正式否定之前一定不要相信。狼来了的故事小时候有几个没听过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了反而都不记得了。如何维护公信力?有的是专家学者研究。在我这个小老百姓看来,一个是讲真话,一个是程序的公开和公正。程序公开了,给了各方平等的表达诉求机会,即使结果是违背一般常识的,人们也会选择接受。为什么?自己亲身参与了,什么都看到了,还有啥可说的?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15:43:00 +0800 CST  
接着讲故事吧。还说这个死的容易。二十年前,有个小伙子,工人,二十刚出头,正是荷尔蒙过剩的年龄。平时大的坏事不做,小的坏事不少干。他家邻居住着一家四口人,俩闺女,一个赛一个的漂亮。大闺女那年要高考了,平时成绩很好,数一数二的名次。有一天大闺女放学回家,从楼里过道里经过。那时候住得房子不像现在这么宽敞,都独门独户的。那时候很多人住筒子楼,中间一个过道,两边是一间一间的屋子,就是个屋子,什么也没有,水房厕所都是一层一两个公用的。有的有公共厨房,有的干脆就在走道上做饭。女孩从过道经过,正好碰到这个小伙子,虽然平时都认识,但是一个是好学生,一个是坏孩子,加上男女有别,女孩没吭接着往前走了。小伙子看人家姑娘漂亮,一时起了色心,顺手摸了人家屁股一把。那年月,这种动作可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女孩子觉得受了奇耻大辱,一路哭着跑回家告诉了她爸爸。她爸爸听了,当即勃然大怒,直接冲出来,找小伙子算账。她爸爸那年好像也就四十左右,正当年,长得也帅,有一米八多,具体什么样,大家可以参照范冰冰他爸想想一下啊,不包括脸啊,就说那个劲儿。她爸爸出来,小伙子还没走远,当即就给揪住了,一顿胖揍。小伙子抵挡不住,也是急了眼,不知道从过道谁家做饭的家伙里摸着一把刀,顺手扎女孩爸爸大腿上。一疼一把没揪住,小伙儿跑了。女孩爸爸还骂呢,结果不到两分钟就倒下了。她家离医院五分钟,就这五分钟的路,抬过去也没救过来。人就这么去了。有人问了,腿呀,不是什么要害部位呀,又不是心脏、胸腹。腿怎么了,那一刀扎到动脉了,大量失血,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所以别看了几集电视,就以为自己是小马哥,可以纵横江湖了,这世上不是人人都是杰克鲍尔,是打不死的小强。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16:11:00 +0800 CST  
杀人的孩子没费多大劲就给抓住了,为啥?他也没想到人会死呀,正自己在屋里忐忑不安呢,警察就找上门了。案子太简单,事实很清楚,很快就到了审理阶段。那个时候审理阶段才能请律师。孩子再坏还是自己的孩子,犯人(现在叫嫌疑人了啊)的父母请了当地最好的刑事律师做辩护人。那个时候律师还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呢啊,算是和检察院一方平起平坐的,不象现在刑事律师成了高危工种,一不小心自己反而会让公安检察抓了做嫌疑犯。这个律师当时还真是提了几个理由。具体记不清楚了,想起来多少说多少啊。一个,最主要的,被告不是故意杀人,被告并不想把人杀死,死者的死亡是完全违背被告人的意愿的。双方平时并无仇怨,是一时情急。第二,被害人有过错。虽然被告过错行为在先,但是在被告和被害人体力悬殊(那个小伙子确实比较瘦弱)情况下,被害人采用暴力殴打被告,被告在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得反抗才得脱身。第三,被告已有悔过之心,多次表示对被害人家属的歉意,同时被告人家属也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弥补伤害。其他好像还有一些套路性的理由,比如没有前科了,平时表现尚可了,不属于罪大恶极之类的。
这样的人该杀吗?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17:36:00 +0800 CST  
作者:大镇2010 回复日期:2010-4-18 14:37:00 109#

我有个同事以前是武警,应该是2千年左右的兵吧,他也执行过死刑,据他说,犯人枪决的时候是打心脏的,而且要蒙住犯人的眼睛,射击的时候是法医先在犯人心脏的部分划个圈,然后由武警近距离射击.还有一点就是如果向犯人开了五枪都还没有死的话,就取消死刑,并由现场的法医极力抢救,这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这个同事也是个讲故事的?怎么比我讲得还悬?要是开了四枪,人还没死,救不救?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19:05:00 +0800 CST  
作者:bzgb 回复日期:2010-4-18 15:27:00 117#

想知道另一个小男孩的结果


我也不知道。不过按照常理推断,应该没有什么责任。一是年纪还小,到不了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二是主观上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只是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自己的朋友死在自己手中,杯具呀。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0:39:00 +0800 CST  
晚上讲故事时间开始啊。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1:40:00 +0800 CST  
这个事情出了以后,俩家人都乱了套。一边是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剩下孤儿寡母,无比凄凉,一边是亲生儿子进了看守所,生死未卜。为了救孩子,小伙子的父母几次上门,答应倾家荡产赔了被害人一家,就求个别死追着不放,觉得没了苦主追究,没准能留条小命。姑娘的妈妈有时候和小伙子的父母哭成一团,真有了心软的时候。这时候,有老成的亲戚说了句话,给定了调子。啥话?先问问,过去本分人家,家里生的都是姑娘的,最怕什么?最怕自己姑娘让人糟践了。别说过去,问问现在的人,为啥不爱生姑娘,很多人回答,太费心。费什么心?无非也是怕人欺负。这个亲戚给姑娘她妈就说了,你家他爸爸死了,家里没个男人,就是两个姑娘,那边小伙子这次要是不判死刑,呆个十年二十年出来,也就是三四十岁的年纪,两家结了仇,万一小伙子起个歹心,出来后把家里两个闺女祸害了,可怎么办?!姑娘她妈听了这话,啥也不想了,天天就是盯着公检法机关,要求严惩凶手。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1:58:00 +0800 CST  
后来?后来很快就判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二十年前就是这种想法。很快也执行了。家里出了这么大的变故,大女儿那年没考上大学,精神也受了点刺激,觉得要不是因为自己,父亲也不会死。不过好在底子好,第二年还是考上大学了,离家很远,再也没回来过。再后来,二女儿也考上了大学,离开了本地。再后来妈妈也搬走了,去哪了不知道。人去楼空,现在她家住得那片早就面目全非了,起了很高的楼,住的是完全无关的人。一回首二十年,当年的死者就算没火化,也早尘归尘土归土了吧。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2:05:00 +0800 CST  
说了这些故事,是不是觉得人有时候很容易死?可有时候,真有心求死的时候,却很难死。再讲个故事吧。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2:09:00 +0800 CST  
再讲个故事吧。不是亲历,当年上学的时候被老师要求分析的实例。话说有一个人一天被发现倒卧在一个水坑里,面部向下,浸没在水里。指尖部有电击伤痕迹,手腕有锐器割伤痕迹,腹部切开,内脏外露,死亡原因?经解剖学验证,死于溺水。对,你没听错,那个没不到脚腕子的水坑淹死了他。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2:18:00 +0800 CST  
具体怎么分析出结果的,细节都忘了,时间太久了,只记得最后结论不是他杀,是自杀。这个人是一心求死,尝试了多种方式,先是拧下来电灯泡,准备把自己电死,未果,然后在家中找了一把刀子,打算切腕自杀,但是因为切得浅,没有造成大量失血。痛苦中,又向自己肚子捅了一刀。要知道,切腹会造成极度痛苦,小日本就是为了彰显自己变态到极致的武士道精神,才精心设计了能够最大限度带来痛苦又不会马上死去的自杀方法,就是切腹自杀。可怜的人在尝试了三种自杀方法之后,出了家门,看路径,是奔离他家不远的水塘去的,没走到,摔倒在路边的水坑里。当时大概是昏迷了,人起不来,终于在没脚深的水里淹死了自己。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2:29:00 +0800 CST  
能一连串尝试三种自杀方法的人,其死志该有多么的坚决。可是对于他来说,死怎么就那么难?
能理解求死之人,但始终不能赞同,当然罹患忧郁症的不在此内,说到底那是一种无法控制的疾病。自杀,痛苦的是自杀者自己还是自杀者的亲人?死是刹那的痛苦,之后是永久的解脱。可是活着的人呢。白发苍苍的父母、尚在稚龄的子女、风华正茂的妻子或者丈夫,将永远活在阴影中。有的人要用自己的死来惩罚背叛者。可是真正的背叛者必会让自己忘掉这一切,选择继续自己无耻的人生。真正受到折磨的却是那些深爱着自己的人。正所谓,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一个人幼年时,无知无觉,只是在为自己活着,等到年纪渐长,就会发现,自己的人生是为家人活着,因为你的幸福就是父母家人的幸福,你的快乐就是父母家人的快乐。就算是世界再冷酷,生活再艰难,只要还有一个爱你的人,请咬紧牙关,如果你也爱他(她)的话。
太沉重了啊。说个玩笑话吧。有个朋友,医生,技术工种,平时废话没有,一旦开口都是经典。一天,因为他刚抢救了一个自杀的,就说起自杀这个话题了,老先生说了句话:“珍惜生命吧,不容易,打小得是游得最快的那个,不然就大批阵亡了。好不容易成功了,在娘胎里还得承担长成葡萄胎的危险。更别提出了娘胎,有多少风险。三灾六难长大了,结果自己把自己结果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2:52:00 +0800 CST  
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儿了。天晚了,都歇了吧。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8 22:56:00 +0800 CST  
预告:
今天的故事预定于10点开始,敬请收看。
楼主 行走在途中的人  发布于 2010-04-19 20:15:00 +0800 CST  

楼主:行走在途中的人

字数:45632

发表时间:2010-04-17 21:29:0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9-15 03:32:36 +0800 CST

评论数:231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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