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暗录:回忆》——极限烧脑罪案,双相抑郁少年带你探索这个世界的黑暗

我这么做自然有我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即使是王硕我也不曾相告。因为那只是团还未明朗的疑云,无谓说与他惹他费心。还记得上次那个被称为“幼童之魇”的L市男童连环杀人狂把我的手机踩坏了,我无意中从手机残骸里发现了一个像是窃听器的东西。但这个手机是当初王冰送给我和薛晴的其中一台,在我手里这段期间我不记得曾被其他可疑的人持有过,所以这窃听器多半在王冰给我手机之前就有了。那么薛晴的手机里是否也有这东西呢?这窃听器是王冰所装吗?她是否对此知情?如果是,王冰究竟在打什么主意?如果不是,那又究竟是何人出于何种目的要对我做出监控?太多的匪夷所思让我打定了一个主意,无论如何先不要打草惊蛇为好。
我原来的那个手机我仔细看过,窃听器藏于电路板与电池之间,只在三处连有电路,平时由手机电池供电,结构并不复杂。那个窃听器我至今还保存着,等中午放学回家,我还是要把它装回去的。至于托师父买手机这件事,虽然我这台手机在王冰父亲旗下所属的电子产业有大量制造和出售,但我害怕我去买手机的事会被店里的监控拍到或是留下真实姓名的购买记录,如果因此被王冰或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注意到,他们就会产生怀疑。虽然这种可能性极低,保险起见,我还是拜托了师父做这件事。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6 21:52:00 +0800 CST  
当时的我采用这种方法应对这件事,从任何方面都看不出不妥。然而我还是太年轻,虽然这个不明装置具有窃取信息的功效,但若要用手机窃取一个人的信息,其实不必如此复杂。某个心怀鬼胎的人安装这个装置在我手机中显然还有着其他目的,这也对我们日后追查此人的行动带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我岔开话题道:“别说这个了,师父说他什么时候来了吗?”
王硕狐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目视前方、均匀地换着气说:“他说事情基本都料理完了,估计就这几天他就能到J市。”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6 21:53:00 +0800 CST  
师父自从因为某个在逃的连环杀手而失去了自己最疼爱的孙子之后,10年间不断周游于国内各地辑凶。只要听说哪个地方出现了专杀小孩的连环杀手,他就马上赶到那个地方,直到凶手落网或是一年之内一直销声匿迹、无处可寻为止。上回抓住L市连环杀手之后,我听了师父对往事的描述,做出了凶手似乎并非是只杀孩子的连环杀手这个结论,师父消沉了不少时间。还好后来他想通了,比起之前那样漫无目的、徒劳无功的东奔西走,还是J市这边王硕和他义父的事情比较紧急,于是师父决定先放下自己的事过来全心帮助王硕。但他毕竟也在L市住了半年之久,那里他还有一些事物需要处理,再加上他需要秘密前来,所以耽搁了一些时候,并未和我跟王硕一起来J市。
11月份的天气已经相当寒冷了,而且今天正好是农历十月初八,立冬的节气。我和王硕跑在清晨昏暗的马路上,清冷的冬风一吹,我忍不住连打了三个响亮的喷嚏。王硕见状,调笑道:“呦,这是哪个大姑娘在想你呢?想得这个真切。莫不是我薛晴大妹子?”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6 21:54:00 +0800 CST  
我擦着红鼻头道:“想你个鬼,你咋不说是高蕊想的呢?我好像是,阿······阿嚏······感冒了。没办法,跟你锻炼了这个把月的身体了也不行,每年这个时候都这样,天生体质差,体弱多病。”
王硕自动省略了我后面的几句话,只对我第一个反问句回应道:“高蕊才不会想你这屌丝呢,这姑娘是哥的,听到没?别老成天惦记你大嫂。”
就像老套的日本校园漫画的故事情节一样,在我们学校新学期开学,根据选择的文理专业重新分班的时候,暑假时我们在KTV投毒案件中偶遇的高氏兄妹竟与我、薛晴和王冰一起被分在了同一个班里。王硕当时辍学了一个月,但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好像是伪造了什么医院的住院证明,总之在国庆长假之后,他毫无麻烦的又回到了校园。当他在班里看见了高蕊的那一刻,按他的说法讲就是:“我勒个去,我这是看见仙女了吗?还是雷电系的,能用目光作导体的那种。我眼睛一落在她身上就感觉被雷炸了一样。这简直就是上天注定。这辈子我非她不娶,我一定要追到她。”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6 21:54:00 +0800 CST  
是不是上天注定我不知道,虽然现在高蕊这朵鲜花确实是被王硕极其死皮赖脸地扑上去施肥了。然而在我看来,他当时的那副德行,再加上那个体型,简直和猪八戒见到嫦娥时的场景别无二致。
我摆出一副嫌弃的面孔斜视着他说:“就你这损色,还是先把一身肥肉减下去再说吧。说来也奇怪,你自己说你早起跑步已经成习惯了,那你是咋保持这么魁梧的身材一点不减的?”
“切,你懂什么?不知道同等重量的脂肪蕴含的能量是肌肉的两倍吗?我这哪里是肥肉?明明是战斗力啊。论持久战,我是专家,懂吗你?”
就这样,我和王硕两人一边跑步一边天南地北的胡侃着。我家离学校至少有5公里,虽然我们跑的速度不快,但到了一半路程之后我还是有些吃不消,便不再与王硕搭腔了,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坚持上,只留王硕一人仍旧滔滔不绝地说着。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6 21:55:00 +0800 CST  
等我和王硕到了学校,也不过才6:40分而已,离早自习还有20分钟。我的同桌名字叫文赋雪,是个身高不足1.6m的小只女孩。她是住校的,而且每天起得很早,几乎总是班里第一个到的,班级钥匙也是由她保管。在她身旁坐下,还没等我刚拿出练习册来,她就递给了我一本,道:“小叶子,今天还是这么早啊。给,赶紧抄吧,等下就要交了。”
我每天晚上放学回家都是不拿书包的,作业都留着早上来抄或是放学之前就给抄完(反正很少自己写,汗|||小朋友们千万不要向我学习),这早已成惯例了,我这同桌自然知道。话说现在想起来我这人也真是够容易讨好的,只要借我抄份作业就立马能把我给收买了。我接过练习册说了声谢谢,然后道:“哪里哪里,那不还是没你早吗?”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6 21:58:00 +0800 CST  
文赋雪声音嗲嗲地说道:“那不一样嘛。我也是刚起床,毕竟住在学校宿舍,不用走那段路。说起来肯定没有你起床早。你看你,满头大汗的,擦一下吧,不然会着凉。”说着,她又从桌上拿起一包手帕纸放在我的面前。
文赋雪眯着大眼睛看着我,朱唇中露出四颗雪白的牙齿。我不确定那一刻看到她这个笑容时自己是否脸红了,但只看了一眼我就有些不好意思,装作目视前方,躲开了她的视线,从塑料包里抽出了一张纸自顾自地擦着汗。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6 21:58:00 +0800 CST  
等到手里的纸已经完全被我的汗水浸透了,我便把它团成团、走到门口准备将它扔进垃圾斗里,正巧这时薛晴走进来了。不知大家在中学时是否有我这种经历,其实我对薛晴也谈不上喜欢,最多就是有些好感而已。但是班里总有诸如王硕这类八卦的人喜欢拿这些情情爱爱的事当做笑话来讲,好取笑你尴尬、难为情的样子。虽然他绝不是出于什么坏心思才讲这些,但为了防止他再胡说八道,我还是刻意疏远了薛晴,尽量避免和她的一些无关紧要的来往,是以我们两人几乎已有1个月没有说过一句话了。本来这次我也不欲说些什么,但当我从她身边走过时,她轻轻地对我说了句:“又有事情发生了。”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6 21:59:00 +0800 CST  
第三十四章 痴女之殇(医院盗童杀人事件)
中午放学的铃声刚响,班里的同学大都作鸟兽散,该吃饭的吃饭、该回家的回家去了。我则打发了王硕,刻意留在班里没走。高凡那个家伙不知怎么搞的,也坐在座位上许久没有离去。不一会儿,教室里就只剩下了我、高凡和薛晴三个人。我表面上在做着班主任老王下课留的随堂练习,实则心中咒骂道:“这高凡搞毛啊,放学这么长时间了还不走,是准备留在这儿过光棍节吗?”
又过了约莫10分钟左右,高凡终于开始不紧不慢地收拾起桌子上的东西,准备离开教室了。临出门之前,他还意味深长地回头看了我和薛晴一眼。直到高凡从教室离开一两分钟后,我才从位子上离开来到薛晴旁边坐下,道:“终于走了,这个高凡果然有问题。”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37:00 +0800 CST  
“是吗?”薛晴看都没看我一眼,面无表情地说道。
以前薛晴和我说话时总是带着淡淡的笑容,现在却没给我一点好脸色看。我马上联想到近一个月我在刻意疏远她这件事,她是不是已经有所察觉了。不过这也没什么要紧,本来我们就是两类人,以后如果高中毕业估计都不会有什么交集。而且经过一上午的深思熟虑,我此刻正是要来与她撇清关系的:“薛晴······我知道,那些尸体和凶手除了我这样的奇葩之外不可能会有人乐意接触。你如果不喜欢做这些事,以后如果葛队再来找你,你想拒绝就拒绝了吧。我知道你可能由于以前的一些事情有点······那什么。我也就是个兴趣,你不需要为我勉强自己。况且再这么让你被媒体曝光,你很可能会有危险的。那个高凡就是个例子,他都跟到学校来了。”
“沈叶,你很讨厌高凡吗?”薛晴突然问道。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38:00 +0800 CST  
我慌忙否认道:“没······没啊,我为什么要讨厌他,我俩井水不犯河水的。”跟高反比起来,不论是相貌气质还是学识修养,我都不止差了一截。如果他是科莫多巨蜥,那我顶多就一小壁虎。所以我并没有口是心非,毕竟说讨厌有些不太准确,嫉妒这个词倒是比较符合······
“你说没有就没有吧。不过这次葛队的案子,就当是最后一次,希望你能帮帮他。”
既然薛晴说了是最后一次,我也不好意思再出言拒绝,只好凝重地问道:“什么案子?”
“前天夜里在J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个女人被杀了,连带着她刚出生的孩子也被偷走了。沈叶,你能帮忙找到这个孩子吗?”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38:00 +0800 CST  
我沉默了片刻,答应道:“行吧,你把案子的卷宗交给我,我回去研究研究。”
薛晴摇了摇头,说:“恐怕不行,警局的卷宗不能随便带出去,我也是有葛队带着才能在警局翻看一下。之前不也是葛队自己的一些叙述和照片发在我的手机上的吗?你现在手机被你爸拿走了,我也不能转发给你,只能由我在这向你口述了。”
毕竟一个月没用手机,早晚都会被察觉,我就编了个瞎话说是我爸为了让我好好学习把我手机拿走给藏起来了。于是,我只能皱着眉头问道:“怎么个情况?你详细跟我说说。”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0:00 +0800 CST  
“昨天早上,确切来讲是11月5日星期三的7点35分,J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一位清洁工在例行打扫时,于四楼西侧的厕所隔间中发现了被害人苗金凤的尸体。死因系脑后遭受重物重击,而且伤口不止一处。根据观察,死者在死后似乎有曾被人移动过的痕迹。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了调查,并在第一时间查清了死者的身份、在病房中找到了苗金凤的母亲——苗淑芬。在警方找到苗淑芬时,她已经准备好了早餐正在等着苗金凤回来。她声称自己也是不久前刚醒的,看到苗金凤和外孙不在病房里还以为她们是一起出去了。这时所有人才发觉苗金凤刚出生的儿子不见了。”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苗家的特殊情况。她们家在几年前还只有三口人。母亲是苗淑芬,今年44岁,她生了两个女儿。也许是因为她生的都是女儿的原因,苗淑芬的丈夫在她刚生下第二个女儿之后不久就不知所踪了。”薛晴说到这停顿了一下,我明显能感觉到她语气中的不屑与气愤,“苗金凤是苗淑芬的大女儿,由于小时候发高烧没有及时送医,所以她智力有些问题,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平时都需要有人帮忙才行。”
“智力有问题?那她是怎么照顾孩子的?”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0:00 +0800 CST  
“她自然不能照顾孩子,所以自她生下孩子之后,一直都是苗淑芬在医院陪床照顾的。苗淑芬的二女儿——苗银凤也偶尔会来医院探望,还给予一些经济上的支持,否则靠苗淑芬根本负担不了住院的经济压力。”
“怎么说来说去都是苗金凤的娘家人在照顾她?她的丈夫呢?”
“她丈夫?”薛晴冷哼一声,道,“她丈夫自她生产时起就没有出现过。前天下午也不知道他从哪得知了苗金凤为他生了一个儿子,竟然来到医院想要把孩子抱走。但苗金凤一直在大吵大嚷,搞得大半个医院的人都跑过来凑热闹。他大概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便撂了几句狠话就走了。对了,这男人的名字叫彭国辉,43岁,家是住在马村的。”
我瞪大了眼睛(尽管如此看起来依然很小),吃惊道:“43岁!也就比苗金凤的母亲苗淑芬小了一岁吧?怎么能娶到一个整整小他18岁的老婆的。”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0:00 +0800 CST  
“那有什么奇怪的?苗金凤智力有问题,生活都需要别人照顾,本来就不容易找婆家。这彭国辉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光棍,而且家里一贫如洗。但苗淑芬急于将这个闺女撇出去,自然不会挑三拣四。听说为了娶苗金凤这个媳妇,彭国辉当初连2000块钱都没有花够。”
我有些无语了,叹了口气,再次问道:“那有没有可能是这个彭国辉偷偷把孩子抱走了?”
“这些警方都有考虑,而且恰巧在苗金凤的病房外面就有一个监控探头,更巧的是从监控录像中警方发现在案发当晚彭国辉曾悄悄潜入苗金凤的病房中。而且那晚彭国辉是唯一一个进出过苗金凤病房的外人。”
“······那我就不明白了,这还有什么可问我的?很明显彭国辉就是偷走孩子的人不是吗?”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1:00 +0800 CST  
薛晴苦笑道:“可是事情却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啊。这所有的巧合中唯一不巧的就是,从监控上来看,彭国辉是两手空空的来的,同时也是两手空空的走的。而且在警方之后对彭国辉的调查中,并没有从他家里或是与他有关的任何人或地方那里找到这个孩子。固然彭国辉是此案中嫌疑最大的人,但如果彭国辉真是偷走孩子的人,那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他又把孩子藏在哪了?本来警方都已经将他拘留了,但正是由于这两点无法解释所以昨天晚上他们又把人给放了。”
“同时警方还锁定了另一个嫌疑人,就是和苗金凤同一个病房的另一个病人,冯华海。他正好是在昨天早上7时左右出院的,走时还带了大包小包的许多行李。如果说谁最可能将苗金凤的儿子悄悄带出去,那无疑是他。不过对于冯华海的情况警方还未完全查清,至少在我昨天收到葛队的消息时,对于冯华海的调查还没有得出结论。”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1:00 +0800 CST  
薛晴说到这里就停住了,我等了半分钟发现她并未继续说下去,便问道:“没了?”
“没了,我现在了解的情况大致就是如此。”
我挠了挠头道:“好吧,那等我回去好好想想,看看就手头的这些东西能否得出什么结论。嗯······那没事我就先走了。”说着,我从位子上站起来跟薛晴告别道。
“等等,你······”
薛晴突然把我叫住,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欲言又止。我不解地看着她,以为她又想起了什么线索要告诉我。谁知她犹豫了一会,却只说了句:“算了,没什么。”说罢,她背起书包快走了几步,抢在我之前离开了教室。
看着她的背影,我感到一阵莫名其妙,自言自语了一句“搞什么?”然后最后一个离开了教室。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2:00 +0800 CST  
中午坐了公交回家后,我吃完了老爸做的黑暗拉面,然后坐在桌前一边将窃听器装在新手机里,一边在脑中不停思考着薛晴转述给我的案情。学校冬天的下午上课时间要早些,再加上我这次回家比较晚,几乎还没把板凳坐热,在13点20分的时候我就必须骑着自行车向学校出发了。出门后我又在门口的马路上等了王硕一会,这才和他一起上路。路上,我把中午薛晴告诉我的案件经过向王硕复述了一遍,同时脑中也再次有条理的把案子仔细推敲了一番。即使到了学校后,我也没有停止过对这起案件的思考。但是直到傍晚,晚自习之前吃完饭的当口,我也依旧没有什么头绪。
“怎么样?有得出什么结论吗?”薛晴问道。
看着身旁坐的王硕、薛晴、王冰三人,我摇摇头道:“没有,唯一得出的结论就是,目前我们手头的线索太少了。医院的病房、发现尸体的厕所以及所有和苗金凤死亡与孩子被偷一事有关的人,我必须都一一见过才能作进一步的推论。而且,那段病房门口的监控视频,我也一定要亲自看一遍才行。薛晴,你看看能不能拜托葛队把那段监控视频用无线网发到你的手机上。”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2:00 +0800 CST  
薛晴似乎对此有些为难,半晌才开口道:“行,那我试试看。”
王冰闻言,立马挖苦道:“唉,你就别找借口了,不行就直说。薛晴啊,我看我们不如把这件事告诉高凡让他试试看。他长得又帅,人又特别聪明,说不定他马上就能看出一些问题呢。”
王冰当初看到高凡时也是一副花痴的样子,详情可以参见王硕与高蕊,所以她如此盲目的推崇高凡也是可以理解。不过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王冰有些看不行我,每每逮着机会就出言讥讽。毕竟我也是曾经帮过她大忙的人,还真以为我没脾气了?正欲出言还击,王硕却抢在我之前说道:“我的天,就那小白脸,还破案?那我咋听小叶子说上回在KTV那件案子他就没有帮上一星半点的忙呢?你们这些女人,真是看脸的动物。”王硕的语气中没半点对高凡的好感可言。由此可见,不仅仅美丽的女人对于其他大多女人来说是敌人,优秀的男人对于其他男人来说也是如此。嫉妒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差不多的。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2:00 +0800 CST  
之后王冰自然反唇相讥,一场口舌大战眼看就要爆发,我连忙圆场道:“好了,告诉高凡自然是不行的,不然我和薛晴的事就穿帮了。总之要破这件案子,我必须亲自调查一番。明后天是星期五和星期六,我们还要上课,自然是不行的。不过那人费尽心思将孩子盗走,应该不会轻易伤害他,再等两天也应该无妨。我看就星期日开始吧,争取一上午就给忙完。你们谁爱来就一起来,不爱来我还乐得清静。好了,今天就这样,散会!”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7 22:43:00 +0800 CST  

楼主:疯叶居士

字数:98004

发表时间:2016-11-20 05:09:22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0:30:32 +0800 CST

评论数:43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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