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暗录:回忆》——极限烧脑罪案,双相抑郁少年带你探索这个世界的黑暗

本书是我从高中时代开始首次尝试创作的作品,本不想设置收费的,但一不小心就给上了架,还无法撤消。仅以此贴用来更新收费之后的章节。大家如果对本书有兴趣的话,可以点击以下链接阅读本书之前的内容http://book.tianya.cn/book/78530.aspx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19 21:09:22 +0800 CST  
第二十七章 拜师L市(父子杀手)
王硕瞪着李根,狠狠地道:“说,杨家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关于这个,我也有些猜测。”
王硕大概认为这起案件到此已经没有多少线索可供推敲了,所以此刻听我这么说便露出了一个难以置信表情道:“不会吧,这你也能猜到?”
“一点点而已。其实案件已经没有多少线索可言,接下来纯粹是我的一点行为分析。在第一案发现场,死者死后被凶手仰面摆在地上,眼睛也大睁着。如果是初次杀人,凶手在杀人之后大多会因为恐惧与内疚而设法躲避死者的目光,不会就这么摆在地上。所以我推测,杨家父子并不是第一次杀人。如果是这样,在杨家窨井中埋藏的大抵是之前他们所杀之人的尸体。说起来我本来只认为凶手是单独作案的,‘杨家父子’这个称呼还是你之前提到。如果是团伙作案,其中必有从属关系。再加上他们本就有父子关系,所以为主的多半是父亲杨万山。杨万山的妻子有糖尿病,在体力上比杨万山差了不止一星半点。这么看来,杨发幼时多半曾被虐 待过。而且每当杨发被虐 待的时候,母亲因为力量差距无能为力,只能在一旁袖手旁观。长期的虐 待可能导致杨发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即使是在成年之后依旧保持着对父亲的恐惧,在恐惧之下被父亲胁迫共同作案。当然,杨万山也可能对妻子实施家暴,杨发为了保护母亲才妥协协助杨万山犯罪。由于是团伙作案,他们杀死的该是不易制服的成年人,多半是身体健康的成年女人。因为杨发的成家立室和杨万山随年龄增长体力的逐渐减弱,杨万山对杨发的控制力减弱,他们估计很早之前就收手了,也难怪你这段时间一直蹲点也没什么收获。不知道,我这番推论说得对不对?”说到最后,我试探性地向李根问了一句。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19 21:13:00 +0800 CST  
李根露出了和刚才王硕一样的表情,声音颤抖着道:“我······我······你到底是什么人?这些真的只是你猜出来的?我之前跟别人说这些没有一个人相信,而且你知道的好像比我还多。”
我嘀咕道:“你有方海那样的朋友,可以想见你年轻时也不是个什么老实人,所以别人不相信你也是有原因的。”
李根:“你说什么?”
我连忙改口道:“没什么,我是说你之前的做法非常危险。杨家父子是连环杀手,相信这件事的人只有你一个。如果我是他们,与其杀了你,反而放任你去散布这种说法更加不会引人注意。不过狗急跳墙,你又跟踪、又弃尸的,他们之前是杀过人的,惹急了很有可能过来杀你,你最好现在马上去跟警察自首,这样才是自保的最好方法。”
“可是我之前就尝试过,警察也不会相信我的话的。”
听到这里,师父说道:“我在警方有些关系,我会去劝说警方在杨家窨井进行挖掘。如果杨家真的挖出尸骨,人赃并获的情况下,你就会是极为重要的证人。”
这起案件全部查清用了一段不短的时间,由于李根初次录口供时师父在场,后来我也间接的了解到了全部事情的详细经过。从本次案件案发开始算的约10年前,在这附近一直有许多家庭的女儿、妻子、母亲无故失踪。当时警方也曾介入调查,但经过长时间搜索排查,案子也没有取得多大的进展。加上并没有发现失踪女子的尸体,受害人家庭也没有接到任何的勒索电话,警方及大多数人认为这大概是人贩子所做的诱拐事件。尽管多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但苦于毫无头绪,只能无奈的随时间流逝不了了之。
李根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就是个附近有名的不良少年,逃学、打架、顶撞老师等,总之我们能想到的记忆中那些中学时期的不良少年干过的事他都没少干。成年之后,李根更是啃老族及无业游民的典型代表,成天游手好闲,每日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纵欲。不仅如此,李根和他的一帮兄弟还经常调 戏一些未婚女性。一次李根相中了一个挺漂亮的村里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但人家知道李根的风评不好,即便李根对这女生纠缠了很久,人家依旧对他爱搭不理,摆出一脸厌恶的样子。李根觉得自己作为男性的尊严受到了挑战,于是更加变本加厉的死缠烂打,甚至公开场合大放厥词、出言威胁。这也为他日后的10年牢狱生涯埋下祸根。
一天李根算好了那女生的下班时间,跑到了人家回村子家里常走的路上埋伏,想要半路杀出再行纠缠。为了不让那女生发现,李根在路边找了块大石头躲在后面。这时是晚上七点左右,天色已暗,这段路上几无行人与过往车辆。没等多久,那女生就出现在李根的视线中。正当李根想要等着那女生再靠近一些就蹦出来时,从村子的方向开过来一辆面包车。这辆面包车快速驶向李根的目标,然后在恰到好处的时机减速停车。与此同时,一个青年男子迅速的打开车门探出身将那女生掳进车中。正当这一切完成面包车关上车门要扬长而去,李根终于反应过来从石头后面跳出来大声喊道:“喂!你们干什么的?”那面包车中的人自然不会搭理他,连忙踩足油门逃之夭夭。
李根望着远去的面包车无计可施,愣了半晌才想起报警。后来的事情就不细述,自然是警方的一系列调查取证。总之当警方不久之后来到李根家时,一具女尸就直挺挺地躺在李根家后院里。不用说,就是李根之前纠缠的那女生的尸体。李根被警方带到了当局进行审问,当李根纠缠与威胁过那女生的事经过多人的供述传到警方的耳中时,再加上李根平时的为人,他毫不意外的被以杀人凶手的罪名指控并被判无期徒刑。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19 21:14:00 +0800 CST  
李根虽然品行不好,但在杀人这件事上,他毫无疑问是被冤枉的。不甘心的他一直在狱中做着抗争,不断上诉。终于在坐牢10年后,他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出狱后李根回到村子,一次偶然,他看到了杨家的那辆面包车并认出这就是当年自己见过的掳人的那辆面包车。自此他便注意到了杨家,直到发生了本次我经历的这些故事。至于胡麟超的死,是因为一次他与杨家小孙子在杨家院子里挖蚯蚓玩的时候挖得深了些,无意中挖出了一只曾经被杨家父子埋在花池窨井中的一具尸体的手掌骨。但胡麟超不明这其中深意,当时他还拿着这块手掌骨挥着玩来着,被杨发看见时吓个半死,连忙夺过,但这事却被门口的李根看在眼里。李根本打算找个机会偷偷潜入杨家进行挖掘,但后来转念一想可能被杨家人倒打一耙,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件事在胡家人后来的口供中也得到了证实。
后来警方对杨家窨井的发掘中,挖出女尸共有7具之多。借助DNA检测技术,警方一一确认了这些女尸的身份,除了其中一具尸体仍无法找出来历,其他均是10年前村子附近报案失踪的女性。在之后的报道中,媒体大多用“父子杀手”来称呼他们。
师父亲自带着李根到警察局自首,一直忙活到凌晨两点才回来。由于白天被教训过,我和王硕没在睡师父的床。我睡在沙发上,而王硕则在客厅打了个地铺。不要以为王硕很好,不是他不想睡沙发,只是他人高马大,沙发又太小,他嫌睡沙发太憋屈才让给了我。
师父回来后直接打开了客厅大灯,我和王硕最近的精神状态都不是太好,睡得很浅,叫这灯一晃自然都醒了。王硕揉着惺忪的睡眼问道:“师父,你回来了。怎么样了?”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19 21:16:00 +0800 CST  
“我把李根交给了市局重案组的老刘,警方派了人去杨家看守以免他们今晚毁灭证据,明天就会组织人前往挖掘。”
“哦。”
王硕答应一声,又想再次睡去。谁想师父转过头,继续对我说道:“你叫沈叶对吧?前面你对李根说的那些话,是在我们去找他之前就想到的吗?”
我挠挠头,道:“差不多吧。”
“我现在有些口渴,帮我倒杯水吧。”
我心想你算老几啊,大半夜回来悄悄回来不就行了,把我们晃起来扰人清梦不算,还想让我给你倒茶?你脸咋那么白呢?
想归想,我还是迷糊着起来摸到茶几上的水壶给他倒了杯水。现在毕竟是在别人的屋檐下,我又是个顺从型人格,不知不觉间就被领导了。
师父接过水喝了一口,正色道:“沈叶,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陆潮生的第五个弟子。”
我:“啊!?”
师父:“如果国庆长假结束前我们能顺利帮助L市警方抓获在逃的连环杀手,希望你能听我讲一下我的故事。”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19 21:17:00 +0800 CST  
今天就先更新到这,后续将来会再持续更新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19 21:18:00 +0800 CST  
10月6日,王硕和我来到L市第六天,我们不得不着手开始了对L市幼童连环杀手的调查行动。之前之所以一直没有去做,一方面是因为L市警局逮捕了在逃多年的“父子杀手”,再加上警方与市民的警惕加强,杀手没有机会再次作案,上面的人对L市当地警局的破案进度催得松了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和王硕的治疗与训练计划处在一个紧要关头,每天与毒瘾的对抗和一连串的激烈运动使得我们再无精力去分心他顾。如今不得不动手的原因是,那个不知名的连环杀手暴行骤然升级。
“10月4日晚20:00到21:00之间,于L市市区东三环红礁小区中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男女主人与其9岁大的男孩全部遇害。这场灭门惨案在10月5日的傍晚被发现,发现者是男主人的一个同事兼好友。这人见当天被害人没来上班,打手机也没人接,心想该不会出什么事了,便来家中探望。敲门无人应答后,他再次拨通了被害人的电话,却听到手机铃声从屋里传来。这人感觉有些不妙,这才报了警。目前``````”
此刻我在案件的推演上遇到了一个瓶颈,于是不耐烦地对王硕道:“我说王硕,你能不能把电视先关了,没看我正干正事呢吗?”说完我还向他晃了晃手里的文件。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0 17:58:00 +0800 CST  
ps:章节名应该在上一层楼,我给忘了,汗
第二十八章 幼童之魇(另一种方法)
王硕并没有关掉电视,只是把声音调小了些,然后对我道:“小叶子,这新闻上说案件发展到这个地步,早就已经属于特大命案的范畴了。尤其是前天那件灭门案,听说连公安部都震动了。H省公安厅也连夜召开会议,成立专案组,并责令其与地方警员限期一个星期内破案。你说,之前他们那么长时间一点头绪都没有,这一个星期之内真的能破案吗?”
“当然能了。其实我们的警察叔叔们办案能力一点也不弱,只不过咱们这些没什么关系的平民老百姓,人家不操心给你办而已。真要遇见惊动中央的大案子,有专人督办,再时不时用撤职什么的威胁威胁你,你再看看,分分钟案子就给破了。”
“那要实在是破不了呢?”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0 19:58:00 +0800 CST  
“可能会有吧,不过应该很少。但是只要有嫌疑人,无论如何都是能破的。还记得上次那个李根吧?人明明不是他杀的,但为了缓解上面给的压力,警方迫切的需要抓住凶手。你说你不是凶手,谁能证明?你证明不了自己是无罪的,那你就是有罪的,先抓起来管个十几二十年再说。反正等你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出来的时候,当初办你这案子的人早就不知道已经调动到哪里去了,也追究不到人家头上。你看最近的新闻,那些被当做凶手关了几十年最后又放出来的,这样的人还少吗?”
“听你这么说,似乎怨气很大啊。”
“我有什么好怨的。虽然这些人确实很可怜,无端浪费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和自由,有的甚至父母去世都没能出去看上一眼,不过还是那句话,关我屁事。”
“你看看你,明明就挺关心的,还非得装的特别无情,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算了,不说了,你案子进行到什么地步了?”
我摇了摇头,道:“能想到的都想了,但凭目前的这一点推论还是不足以找的凶手。”
“哦,你都想到了什么?说来听听,我也帮你分析分析。”
我非常嫌弃的瞥了王硕一眼,嘴上却像十分照顾他的自尊一般说道:“你要是看过艾勒里?奎因的《希腊棺材之谜》就会学到,真正的侦探在胸有成竹之前不要轻易发表自己的言论。总之我现在是一愁莫展,非得去前几个犯罪现场看看不可了。”说完,我丢下手中的文件起身向外走去。
“诶你等会儿,解释解释你刚才那个眼神是几个意思。还有师父拿来这些文件里不是有照片吗?我们还去犯罪现场干毛啊?”
“案件重现。”我回过头道。
ps:为什么我自己回复自己帖子还要审核啊啊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0 20:25:00 +0800 CST  
在那件灭门案之前,凶手还杀害了一共4名10岁以下男童,其案发地点也分别在L市的4个不同的地方。所以这一上午,我都和王硕骑着师父的那辆小电瓶车在L市里到处乱转。每到一个案发地点我都要停留许久,仔细观察这里的环境、人口密度,以及推演凶手和被害者当时可能做出的一系列行为。是以到了中午十二点一刻左右,我们只去过了3个案发地点,还剩最后一个没去。当然,我没有把灭门案的地点算在计划之中,那地方目前正处于严密的封锁状态,估计不是那么容易进去的。就连师父都没能要到最后一起案子的卷宗资料,因为听说师父的那个熟人已经被问责,似乎已经不能再参与其中了。
在对第二个案发地点的调查中,我因为太过入神,在后退时不小心被一截突出地面的水管绊了个屁敦。由于穿的是短袖,左手肘磕在地上破了个口子,流了点血。正当我站起来准备继续时,看着手肘上的伤口,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困扰我多时的谜团,于是连忙掏出手机翻看着拍在里面的被害人照片想要验证某个突然出现的想法。
“原来如此,这样就说得通了。”
“沈叶你楞在那干什么呢?不会摔一跤摔傻了吧?快点调查完这里走吧,还好两个地方没去呐。”
那之后我们又去了一个地方。王硕嘴上没说什么,肚子却一直在对饭点上还不赶紧吃饭这个问题而抗议。我本想一鼓作气把最后一个目的地一并调查了再去想其他,现在却被烦得要命。想着反正三个地点也足以说明一个普遍问题了,于是我便提出了先解决一下肚子问题。当时王硕一定心里想着:“呐,吃饭是你先提出的,可不能赖我耽误进度了吧”,脸上却摆了一个极其不情愿的表情,一边数落着我“不想着正事光想着吃”,一边电瓶车的加速把手拧到头、带着我快速向某“麻辣香锅”店疾驶而去。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0 20:30:00 +0800 CST  
“没钱还想吃点好的,多大的人了,还这么不靠谱。每人晚上回去多喝一碗药。小叶,你明天剁每根猪骨头的段数要多一倍。”师父坐在对面的座位对着我俩道。
“啊!?”我和王硕不约而同喊道。
这几天在师父家里,我的训练就是早上6点半钟起床,和王硕一起绕村子跑一圈,然后剁一上午的猪骨头,而且是最粗的那种腿骨,到了下午让王硕拿着乒乓球扔我。中午和晚上我和王硕要喝两碗中药,晚上还要接受师父的针灸治疗。此外,师父还扔给我一个小假人,要求我要熟记人身上的各个穴位的分布。
一开始,所有的这些牵扯到体力的活动我都坚持不下去,无论是跑步、剁骨头,我不消2分钟就会败下阵来。尤其是剁骨头这一块让我特别不解也不愿坚持,这有毛用?我是在学当厨子吗?后来我才逐渐明白师父的深意。
还记得师父头一天给我上课我还挺期待的,以为他会说什么“嗯,你骨骼精奇,是个百年不遇的练武奇才”之类的话。谁想他上来把了一下我的脉、检查完我的骨骼肌肉之后,劈头就是一盆凉水浇下来:“你天生底子就不行,骨架小不说,中气也不足,脊椎还有些微变形。总的来说,浑身上下没一点适合学武的。”
我性格本就弱,经不起打击,听了这番话当场就想放弃了,然而师父却继续说道:“不过庆幸的是你身体还算健康,没什么残疾,还不算是朽木的级别。只要你肯下功夫,经过我的训练,两三个赤手空拳的普通人应该不是你的对手。”
我嘟囔道:“一个打三个,这还不算练武材料?”
师父像是听见了我的话,淡淡的道:“你不认识的我就不说了,就拿小硕来说,有一次他一个人砍倒了17个持械歹徒。”
听了这话,我下意识地瞅了一眼屋里正葛优躺着看电视的王硕。感觉到我的目光,那货咧嘴露出了自己多天没刷的黄板牙,向我笑了一下。
针对我的身体弱点,师父才制定了这一系列的训练计划。他说我就算再练力气,掰手腕也不一定能赢得了一个发福的中年男子,拼力气的搏斗方式不适合我。而且我手短腿短,要想克敌制胜,就必须提高反应速度,伺机接近敌人,然后靠爆发力击打对方穴位、要害,以求在最短时间击败敌人。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0 21:19:00 +0800 CST  
师父的训练计划中,剁骨头锻炼了我的腕力和下手精度,乒乓球练习提高了我的反应速度,背穴位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尤其这乒乓球训练,并非看上去那么简单。我在训练时是在一间空房间中,王硕向我丢球时,我的背后同时还有一面墙。我除了要躲开正面掷过来的乒乓球,同时也要预判乒乓球撞在墙上后可能的反弹轨迹,并躲开背后过来的乒乓球。
当然,这些都只是入门的基本功,师父在之后对我的训练中,方式和强度都有一定的变化。若将这些统统在此详细叙述一遍,恐怕这个故事就该变成我的学武历险记了。总之,若没有这位老师的教导,就算是我服下了D-73也绝对无法活到今天。
回到正题,师父在教训了我和王硕一番之后,向我问道:“你们调查了一上午,有什么新发现?”
我道:“之前我不是提过吗?像这类连环杀人案,凶手多不是因为私人恩怨而杀人,想要靠我以前那种推理方法来破案,简直是难如登天。”
师父皱着眉道:“所以你也是毫无头绪了?”
我摇摇头道:“不,也不是毫无头绪。既然靠我之前的方法不能破案,那我就换种其他方法。虽然这种方法我之前没怎么用过,也不太熟悉,但这一段时间下来也有不少收获。”
王硕问道:“哦,其他方法?什么方法?”
“侧写。”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0 22:42:00 +0800 CST  
第二十九章 幼童之魇(温柔的杀手)
“哎呀,这个我知道,以前看的美国那种杀人狂电影里有讲过,看起来好厉害的样子。小叶子,难道你也会?”
“碰巧以前看过一本这样的书,会一点点。”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我对推理的浓厚兴趣产生于一本受全球人民追捧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此后不只是侦探小说,和犯罪有关的书我都读过不少。其中似乎有一本是叫什么《读心神探:FBI侧写术》的,上面用一种自传的角度讲述了一桩桩历史奇案,更不乏一些侧写技术的描写。我曾一度认为自己没有任何优点,所以我几乎不曾自夸过,即便如此我也不得不承认,在窥伺人内心的方面我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在此次事件之前,我几乎不曾运用过这类技巧,因为人命案离我之前的生活确实差距甚远,但它与多数侦探小说中的推理都有共通之处。虽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犯罪心理、精神病理之类的学问,但只这第一次的运用,我对这门知识的理解就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并顺利破解了此后被称为“幼童之魇”的L市幼童杀手的身份之谜。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1 20:56:00 +0800 CST  
师父说道:“侧写?我也听说过一些。但是外国人那一套靠谱吗?”
“侧写本身是根据罪犯的行为方式推断出他的心理状态,从而分析出性格、生活环境、成长背景等,其实也该算是一种推理。但是除非到了真正抓住凶手的那一刻,否则这种推理方法得出的结论还真没有什么真正可拿出手的证据用来论证。这些年犯罪痕迹验证技术越发成熟,这种方法也不多见了。不过听说在美国变态连环杀手出没频繁的上个世纪,老美靠着这套抓到了不少罪犯。好了,言归正传,我先和你们重述一下案情,你们听听我还有什么地方遗漏的。”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1 20:57:00 +0800 CST  
“今年3月12日,L市出现了第一桩疑似此凶手所为的杀人事件。死者名叫曹鹍,7岁,小学一年级,尸体是一位行人在曹鹍回家的路上发现的,死因为机械性窒息。曹鹍父亲是个个体户,母亲是公司的普通职员。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父亲高中是在县一中上学,学习成绩在市里也是排在前100的,然而高考时好像是被人顶替了成绩,所以没能上得了大学。可能这人就因为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对社会有些怨气,所以有了孩子后对他要求很高,一有哪里做得让他不顺心就非打即骂,而且下手极狠。有几次邻居都看不下去了报了警,结果警察走后这位父亲还是该咋地咋地。”
“与第一起案件时隔114天,7月4日,此不明嫌犯再度行凶,一名九岁男童的尸体被环卫工人于第二天一早发现于一条偏僻的居民楼后巷中。死因与第一起案件相同,皆是死于机械性窒息。且警方比对了两起案子中被害人脖子上的淤青,结果显示两者之间有很大的相似性。除此之外,与第一起案件相比,这起案件中凶手在杀人过程里又增加了一种新的手法。对死者的尸检中,警方发现他的体内残留有乙醚。离犯罪现场不远的地方,警方还发现了一块浸有乙醚的毛巾,推测是凶手先用乙醚将他迷倒再实施杀害的。”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1 20:59:00 +0800 CST  
“后面的两起案件分别发生在7月27日和8月6日,其中细节我就不一一细述了,除了行凶地点、时间不同,其他与第二起大致无异,凶手在行凶之前都对被害人使用了乙醚,警方也都在犯罪现场的不远处找到了浸有乙醚的毛巾。”
“哦,对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忘了说。每一个被害者死的时候尸体都被精心摆放过,衣服和头发都有整理过的痕迹。嗯······大致就是这样了。我没什么疏漏的吧?”我这话是向王硕询问的。还记得那天他只拿过文件看了一遍,就对其中所有的数据、细节记得分毫不差。说起来之前我们在学校时,他就经常展现出这种非同一般的速记能力。如果说一本书我需要一个星期来读完,那么王硕只需半天不到就能将它读完,甚至倒背如流。要不是这货平时好吃懒做,不喜欢读什么书,保守估计他18岁之前至少能拿一个硕士学位。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1 20:59:00 +0800 CST  
“大差不差吧,你这智商能记到这种程度已经算是差不多了。当然还是不能和我比啦。”说完,这胖子又仰起头哈哈笑起来,直到师父在桌子下面踢了他一脚。
我没搭理他,继续向师傅说道:“现在我来说一下我对这个幼童杀手的侧写。”
“根据道格拉斯犯罪两分法,我们要先确定这个杀手的类型。这个杀手在所有的犯罪现场都没有留下什么可供追查的线索,也巧妙避开了安装有摄像头的区域作案,毫无疑问,他是个有组织型杀手。这种杀手通常有稳定的工作或家庭。他们通常比较聪明,而且办事小心谨慎,不易冲动。”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1 21:00:00 +0800 CST  
“从第二起案件开始,凶手使用了乙醚。他先将被害者用乙醚迷晕,然后再实施犯罪。通常连环杀手为了享受杀人的快感是不会使用迷药的。用手扼住对方,感受着对方在自己手中不断挣扎却又无能为力,一点点丧失生命,这样才能更加凸显出他对被害者的绝对掌控力。对孩童这样几乎毫无反抗能力的弱者下手,说明犯案者本身在生活中就是个弱者,所以他能在杀人时享受到平时生活中体会不到的掌控感。但这个杀手似乎毫不享受杀人过程,他甚至在杀人之后会仔细整理被害者的尸体,使他们看起来更加安详、美好,这看起来就颇为矛盾了。”
王硕问道:“哪里矛盾了?”
“不在乎杀人过程,说明他的目的只有杀人。这是个注重行为而并非注重过程的杀手。杀了人后,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那他为什么还要整理死者仪容?我想这应该不是出于内疚。他甚至还用了乙醚迷晕被害,想要帮助他们减轻死亡所经历的痛苦。这说明他对死者充满了同情和尊重。一般来说一个对他人充满了同情与尊重的人会去杀人吗?一个这么温柔的人用一种温柔的方式实施残酷的杀人行为,这难道不矛盾吗?”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1 21:01:00 +0800 CST  
“温柔的杀手······”师父喃喃道。
“对,温柔的杀手。这样矛盾的人只能让我想到一种可能——这个杀手是个使命型与幻想型混合杀手。”
王硕摸着下巴道:“使命型?还幻想型?还混合?那是个什么玩意?我倒是玩过使命召唤。”
“我刚才说了,这个杀手是个注重行为型杀手,而在这种杀手类型中,又通常包括了使命型和幻想型两种杀手。前者杀人是因为他们认为除掉某一特定群体是自己的使命,后者则是听见或看见了某个声音或景象指引他去杀人。由于这个杀手目前杀掉的都是某一年龄段的儿童,我认定他有使命型杀手的特质。可但这一种似乎并不能解释他所有的犯罪行为。所以我推断他可能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分裂症,也具备幻想型杀手的特质。”
看着师父依旧愁眉深索,我便问道:“师父,我说的有什么问题吗?”
“你这一番推论,看似找到了不少线索,不过好像没什么实际作用,怀疑范围也没有缩小。而且多半还是建立在无法证实的理论上,在我看来这理论有些摇摇欲坠。”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1 21:22:00 +0800 CST  
王硕立马不无挖苦地道:“师父,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
我早已学会也习惯了无视王硕的废话,只对师父耐心解释道:“这事不能着急,侧写好比是一片片的寻找代表真凶的拼图,不论多小,一片片拼起来,最后总能找到凶手。况且我还有一大堆的推论没来得及讲呢。我保证等您听我说完的时候您就不会这么以为了。”
王硕一边抠耳朵一边道:“那就快点的,根据少讲,直接说结论就行。毕竟大家都这么忙。”
我端起面前的紫菜蛋花汤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继续道:“不知道你们注意到凶手的行凶时间没有。凶手第一次行凶是在3月12日,第二次是7月4日,第三次7月27日,第四次8月6日。第五次,也就是前天,在10月4日。这些个时间间隔中,有两段是极为不寻常的。”
楼主 疯叶居士  发布于 2016-11-21 21:23:00 +0800 CST  

楼主:疯叶居士

字数:98004

发表时间:2016-11-20 05:09:22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0:30:3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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