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100个邪邪的小故事,给你——《红酥手二更茶》

@冉闵武悼天王屠夷 2018-02-07 20:16:34
楼主大才,在下佩服。新颖的脑洞,华丽的文笔,真是太好了。一口气看了两天,终于赶上大部队了。希望楼主一直写下去,如果开新帖则说一声,我真是太喜欢你的风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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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夸奖~开心中~每周日更新~常来坐坐~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2-11 12:21:56 +0800 CST  
@88590970 2018-02-09 12:39:31
终于看完了。比小时候追小小说还来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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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夸奖~每周日更新~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2-11 12:22:44 +0800 CST  
更新一篇~

皮沓(一)

天亮了,刮着风,下着雪。

我回到家,发现皮沓来了,正坐在屋里唯一的凳子上。他没开灯,在屋里昏暗的光线中,我看到他低下头抬起眼皮,那是他的招牌动作。

我连忙反锁了大门,又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他搓着手骂道:你慌个xx?老子又tm没犯事儿!

我也回骂道:你个xx来多久了?也不知道把炉子架上?

我们对视着。他噗嗤笑了,我也忍不住笑了。我撕下几张报纸,刚揉成一团,他已经打着了火机递过来。柴火啪啪地着了,煤块呼呼地红了。他封上炉子,我检查着烟道。

我们三年没见了,可是一干起活儿来,还是那么默契。







半小时后,我和皮沓在炉子前面喝起酒来。他坐在凳子上,我胡乱捡了几块砖垫在屁股底下。酱牛肉是皮沓带来的,花生米和酒是我出去买的。吃喝了一会儿,他突然说,这是“奔奔”的肉。听到这话,我嘴里塞着的一大块肉好像变成了玻璃渣子。

奔奔是我喂大的小牛犊。它是个早产儿,是由我亲手接生,亲手送去去势,亲手喂起架子。我问:它……咋死了? 皮沓说:病死的。拖了几个月,我一直拦着我爹没让杀。到最后就剩一把骨头了。为这,我爹一口气骂了我三天。

我噙着那块肉,不知该咽下去还是吐出来。

皮沓又说:肉没事,你放心吃。

我看着他。皮沓早不戴他的眼镜了,一张黑红的脸,抬头纹深得能夹住蚊子。

可能是酒喝得急了,我眼前的一切突然就模糊起来……










皮沓跟我是从光屁股就混在一起的兄弟。我们两家共用一面院墙,是近邻居。他比我大八天,我妈没奶,据说从小我没少蹭皮沓的奶喝。 他

从小就蔫,我从小就皮。可是,他被叫做皮沓,我却被叫做蔫子。我总觉得人们弄错了。

只有在课堂上,皮沓才会精神起来,老师提问的时候,皮沓总是第一个举手,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标准答案”。其他时候,他就永远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站着必然靠墙,没墙可靠就往地上秃噜。

最终,他还是跟我一样,没能去镇上读高中。我是没考上,他是爹不让去。他也犯了倔,就是不下田,宁可不吃不喝。他爹把他吊在牛棚里打,他妈哭得背过气去,而他死撑着一声不吭。

半夜,我偷偷把捆他的绳子割开了。

我俩偷跑出来的时候,才十五岁。跑啊跑,跑到了三百里外的城里。那时候,三百里就像世界的尽头一样远。







结果呢?我们马上被抢了,二十二块九毛,我记得清清楚楚,四张整五块,二十九张一毛。五块都是我偷我爹的,一毛都是皮沓的太爷爷给他的。那是挺厚的一卷钱。抢我们的是四个比我们大不了多少的小子,他们得手后笑得那么刺耳。

捡了十几天的垃圾后,我们遇到了李伯。当时他正在打电话,跟我们也就是擦肩而过。他的乡音让皮沓鼓起勇气跟了上去。李伯是个装修队的小工头儿,从此,我们跟着他在工地里讨生活。一年徒工,没有工资,只管吃住。第二年,我学了泥水工,皮沓学了木工。我们有了工资,买了新衣服。后来开始每月给家里寄钱,皮沓和他爹也终于不别扭了。

那时候,干了一天活儿之后,我总是跟李伯他们喝酒打牌,而皮沓总是在看书,他跟租书摊子的老板混熟了,每天帮他收摊,老板就不收他的钱了。

那是我们最快乐的日子。










皮沓突然问我:身份证再没丢吧?

我看他一眼,下意识地摸兜。就见他鬼鬼祟祟地笑了,从裤兜里掏出我的钱包。我一把夺过:你xx的出息啊,真长出第三只手了?

他也笑,可是马上正色说:千万小心,别又跟三年前那次一样,我可不想再看那帮狗x的脸色了!

我从钱包里掏出身份证,摩挲着。上面的照片是我,而不是皮沓。这其实挺奇怪的,因为那是他的身份证。李文明是他的名字,而不是我的。印着我的名字——“李茂”两个字的那张身份证,早在七年前的那个晚上,就被我们剪成碎片扔掉了。

身份证是不小心丢掉的。丢在哪里了,怎么丢的,我毫无头绪。

据说补办身份证费了很大的周章。首先是村长,不给开证明。他问皮沓:你要身份证有啥用?啊?有啥用?!

皮沓说:万一我要出个远门……

村长打断他:你要去哪?啊?去哪?!

皮沓说:我就是说万一……

村长打开抽屉上的挂锁,拿出了一沓白纸。

皮沓连忙把烟递给他,又把笔帽拔开,把笔递给他。

可是村长把烟和笔都推开了。他只是把纸在桌子上啪啪地拍着:你看到了吗?啊?看到了吗?今年村里就这么点纸了,你这点破事也好意思用一张?万一有个啥正事要用纸了,该咋办?啊?该咋办?!

皮沓第二天拿着一包纸再次找到了村长。那纸是他去镇上买回来的,买纸加来回的路费,花了五十多块。可是村长把那包纸摔在了地上。他说:好你个皮沓,你能耐了?啊?要伪造证明了?村里的纸都是上面发下来的,你这外面买来的纸也想蒙混过关?

皮沓说:这是一模一样的纸。

村长说:你知不知道你已经犯法了?啊?你要伪造国家的证明信!







皮沓问我:你猜最后我怎么盖上章的?

我说:你偷了钥匙呗!

他冲我竖起大拇指:我不但偷了钥匙,我还让我老婆跑到村长家里,跟他老婆闹了一场,说我给村长塞了五十块钱,他才盖的章。第二天那王八蛋脸上就添了好几道血印子!

我在派出所的遭遇比皮沓也好不了多少。由我去派出所,是我们反复合计好的,反正镇上没人认识谁是李文明。

身份证的照片自然也是我去拍的,当时真有点儿紧张得全身冒汗。毕竟,“李茂”是一个仍然在逃的通缉犯。










工地上没什么女人,只有几个老得模糊了性别的食堂女工。不过后来有了一个,她是李伯的远方侄女,叫……我还是跟皮沓一样叫她小水吧,她姓水——她的名字是我这么多年都极力想忘掉的东西。

小水是坐办公室的,我们跟她本来是说不上话的。可是皮沓不知怎地,就跟她熟了起来。那段时间,皮沓老管我借钱,还管李伯借。借走的那些钱都变成了衣服鞋子和皮包,统统挂在了小水身上,当然,也有一部分进了小水那张红艳艳的小嘴里。那段时间,皮沓和小水天天下馆子。

小水是皮沓的初恋。

过了没多久,皮沓和李伯吵了一架,因为他在操作圆锯的时候走了神,差点切掉一只手。我这才知道,皮沓每天那么晚回来,并不是和小水压马路去了,而是在外面偷偷接了活儿。皮沓早已债台高筑,不止我和李伯,工地里所有人都被他借了个遍。

我抢过他记账的小本子,一遍遍验算。然后我对他说:咱俩一起还,省着点吃用,大概一两年就能还清了。

他低着头不说话。半晌,抬起眼睛看看我。他说:她把我甩了。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2-11 12:25:55 +0800 CST  
皮沓(二)
眼下,皮沓又一次这样看着我。我问他:你tm有啥事,跟我还要绕弯子?

他说:蔫子,我爹病了。

我说:奔奔病了,你爹也病了?

他说:就是奔奔闹的。我爹骂了我三天,第四天早上,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我噌地站了起来:不能动了?

他点点头:大夫说是脑子里有个瘤子破了。刚做了一次手术,眼下正在医院躺着呢。

我一把抢过他的酒瓶:你tm不早说,还在这儿喝个xx!

他试图把酒瓶抢回去,可是很快放弃了努力,他说:手术的钱,村里借了个遍才借齐。可瘤子他们没敢切。这儿的大夫没有会切的,得请北京的大夫来切……给了我三天时间筹钱,要二十万……

我说:多少? !

他点点头:二十万……这是手术的钱,后面的钱还没算进来。

我站起来转着圈子:你别着急,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小水,对于皮沓来说,本来只是一次失败的初恋。

可是,距离她甩掉皮沓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们就发现有辆小车来接她了。车里那个胖子,正是我们这个工地的投资方老板。

其实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只是年少气盛的我,有一天拦住了小水,想跟她理论一下。她当然没有理我,只是皱了皱眉头就走掉了。

第二天,我、皮沓、李伯,还有我们李家庄的所有人,都被辞退了。工地里的其他人拦住皮沓不让走,让他先把钱还清。李伯把银行里的定期都提前取了出来,我们才得以脱身。

现在回想起来,事情到这里结束,是再好不过的结局了。小水也没有什么错,她跟着胖子享福当然比跟着皮沓受苦好。

所有的决定都是我一个人做的,所有的一切都那么凑巧。据说第二天小水就会搬到胖子家里去。我去找她的时候,她正在收拾东西。小水并没有住在工地里,而是租住在离工地不远处的一个城中村里。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我走在路上的时候,一阵阵发着抖。李家庄被清退的人都做了鸟兽散,只有我和皮沓挤在李伯的出租屋里。我想起了不久前受皮沓所托,送小水回家的那个晚上。

那天,我们出了工地大门,小水回过头对我说:你不要跟我走在一起,你走我后面就行了。

于是,我就在她后面两三步远的地方走着,送她回了家。










她住在那个筒子楼一楼走廊尽头的房间。门卫那个胖女人登记了我的名字,她的眼睛没有离开电视。

我走进小水房间的时候,没有忘记敲门。她开了门,屋里一片狼藉。床上、地上,到处都是衣服。她对我说:你有什么事,就站在门口说,不要踩脏了我的地板。

于是我后退几步对她说:你能不能……把……花李文明的钱还给他……一点?他现在困难得很……

小水突然就生气了:你喊什么?我花他什么钱了?他有几个钱?

我压低声音说:今天他们拦住李文明要打他,你肯定也听见了。你们也算好了一场……你叔叔都把定期取出来给他还账了……

小水更生气了:他不是我叔叔!就是个同乡!我跟李文明只不过是朋友!再说,你算哪根葱?李文明要钱,让他自己来要!

我顿时觉得太阳穴跳了起来。我又说了些什么,小水又回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就记得她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往我身上扔她的衣服,一件又一件,甚至她的裤衩,都扔到了我头上。在我们李家庄,这样做是非常不吉利,要倒霉的。

所以我马上倒霉了。我不知道自己的手是什么时候死死卡住了她的脖子。她的脖子那么细,那么滑,好像没有骨头一样。她的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麝香味儿。







我回到李伯家里,对皮沓和李伯说:我把小水杀了。

主意是皮沓想出来的。他想了很久,然后说:以后世上没有李茂了,因为他跑了,找不到了。以后你就是李文明,我也是李文明。

他说着就把自己的眼镜架在了我脸上。四百度的近视镜,我顿时一阵眩晕。

不过,李伯说,皮沓的想法没毛病。他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副不知是谁的平光镜,又动手把我的头发剃成了皮沓的样子。再穿上皮沓的衣服,我就挺像他了。

警察来的时候,皮沓不在,但是李文明在。李文明拿着他的身份证递给警察。李文明的手其实有点儿抖,但是他咬紧了牙控制住了。李伯和李文明告诉警察:李茂从昨晚就没回来。

李茂被通缉了很久,不过通缉令上那张照片跟他身份证上那张一样,长得不是很像他。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很多人的身份证都似乎是另外一个人。

我跟皮沓没几天就分道扬镳了。他回李家庄,我去了另一个城市。我揣着他的身份证,后来我在许许多多的地方用到了这张小卡片。而他回到了不需要身份证的地方。

他成了一个手艺还行的木匠。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2-11 12:26:36 +0800 CST  
皮沓(三)

我翻着手机里的通讯录。里面人不多,有钱的更少,有钱又可能借给我的,一个也没有。

皮沓对我说:蔫子,别找了。我……我有个主意,就是……就是……

我说:啥主意?赶紧说啊!

他低下头,把脸埋在手心里:村里刚分下来一批征地款……会计提成了现金放在村长家里,有……有三十来万。这笔钱后天就会发出去……

我打断他:别说了,我明白了。

他把头埋得更深了:蔫子,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我打断他:别说这个。要说这个的话,我亏欠你的,才还不清。我爹妈都是你发送的,我两个妹妹也都是你张罗着嫁人的……

他瓮瓮地说:那都用的是你的钱,我也就出了把力气……好好好,我也不说了。



我拿过一面镜子,望着里面的自己。里面那个人,我一直觉得不是我自己。我跟李文明长得其实有点儿像。整个李家庄的大部分人,都有着差不多的特征——颧骨突出,两腮也突出。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眼睛了,他是双眼皮,而我,以前是单眼皮。

我割了双眼皮,在我成为李文明的一年以后。那以后我就很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了。我告诉每一个新认识的人,我的小名叫皮沓,我曾经有个对象叫小水。

我很少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我发现,不论我走到哪里,总能发现一些小水一样的姑娘,她们让我恶心,让我反胃,让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所以,我只能让自己走人。







皮沓没有跟我回李家庄。我对他说:我一个人更方便。

他说:村长家搬了,搬到原来李寡妇家的宅基地了。不过,你肯定能找到他们家,整个村子只有那一栋三层的楼。

我正要出门,他又拉住我:三层楼呢,你怎么找?

我对他说:我有办法。 其

实我没有什么办法。我只是回到了李家庄,找到了三层小楼,放了一把火烧掉了它。

大半个村子都被照亮了,火很久才被扑灭。

第二天早上,我在银行排了一个小时的队,用李文明的卡和李文明的身份证取出了三十万。那张卡里面仍然有六位数。

我把钱交给皮沓,卡和身份证也给了他。







有时候,人不太需要有身份。比如我,没揣着李文明的身份证的时候,就又变成了李茂。

李茂喜欢在晚上行动。他偏爱那些很小的门脸,灯光是粉红色的,衣服是黑色的。一两张粉色票子就能带走一个姑娘。那是些怎样的姑娘?反正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们那厚厚的化妆后面的真面目。我觉得她们都长着同一张脸。那张脸属于小水,她曾经用那张脸对着李文明和胖子笑过,可是从来没有对李茂笑过。那张脸只有在李茂的梦里才有过笑模样。

不过,如果我要求,那些姑娘都会对我笑。只是她们笑得很丑,眼泪总会弄坏她们的化妆。她们的包里其实没有多少钱。几百块,我只遇到过一次装了两千块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们都用着很贵的手机,而且,几乎每个人都有两三个手机。即使那个收手机的人总给我压价,我也觉得很满意了。

也不是每个姑娘遇到我都会倒霉。我的身上一直揣着一只粉红色的发卡。在开始之前,我总会要求姑娘戴上它。这发卡是我在七年前买的,送小水回家的那天晚上,我一直想送给她,可是她没有给我这个机会。也有乖乖戴上它的姑娘,她们都会得到我的赦免,有的甚至会得到我的双倍小费奖励。不过,大部分姑娘都会拒绝我,因为那个发卡已经很旧了,上面还缠着一些来历不明的长发。

我的生活很简朴。我租住在城中村的小平房里,成箱的泡面是我的主食,偶尔的路边摊就是改善生活了。我最大的花销是路费,我从来不会选择直线,总是在绕圈子。

三个月内,我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城市第二次。

其实从来没有人报警。那些姑娘的来历,比我更模糊。她们从来不会带着身份证。

她们的脖子都很细,只是,我的手再也不会放在上面。




我已经原谅了她,和她们。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2-11 12:27:43 +0800 CST  
@千朵白 2018-03-08 20:41:45
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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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上迟到的新年好!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1 16:10:45 +0800 CST  
如何制服女流氓(一)

我的朋友L君是一名党员。

其实我并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党员。这事不好开口问。

大学时,宿舍里人人都在写申请书,只有我的上铺摆出一副嗤之以鼻 的样子。某天晚上,半夜不是两点就是三点,我的下铺突然闹肚子,一咕噜爬 了起来,正看见上铺嘴里叼着一只手电,在奋笔疾书——照抄她的申请书。

手电这东西大概不是被设计出来含在嘴里用的,因为一直张着嘴,唾液就 会不停分泌,这是一种本能。因此下铺看到的上铺,就像一个没关紧的水龙头 。至于那些口水,自然是顺着手电滴在了纸上——顺便说一句,那种手电的质 量非常好,不但防水功能很强大,还能用来砸核桃,可惜我没记住牌子。

水渍什么的,倒很好解释,至少可以解释为写的时候太激动以至于热泪盈 眶。反正又没有人会较真地拿着那几张纸去化验成分。其实化验了估计也没什 么结果。唾液的绝大部分成分是水,跟眼泪是不太一样,可是上铺完全可以解 释说,她正好喝了很多水以至于电解质有些紊乱,甚至可以说她就是这样天赋 异禀。不会有人让她现场哭上几鼻子,以便收集她的眼泪做平均数实验的,因 为这样做太麻烦,得一整天跟着她,量化她的饮水量并严格记录,在她哭不出 来的时候说不定还需要拿针扎她指甲——没人会做这种自讨苦吃的事。

总之,下铺看到了这一幕,不但便意尽消,而且简直想自戳双目。这是因 为上铺很有点儿小心眼。下铺的担忧不是无缘无故的。第二天一早,下铺去刷 牙的间隙,我就看见上铺偷偷拔掉了下铺的暖瓶塞,在往里面吐口水。前面说 了,唾液的绝大部分成分是水,而且据我所知,上铺并没有罹患会通过唾液传 染的任何疾病。可是我还是不寒而栗。想到我这人经常没皮没脸地蹭别人的开 水用,尤其是蹭下铺的,我的每一根寒毛都竖了起来。从上铺的熟练程度来看 ,这种事她显然不是第一次干了。

以前我不爱打水,但特爱喝水。那天早上之后,我变得特爱打水,但不爱 喝水了——只要我的暖水瓶跟上铺单独在宿舍里相处过,它就短暂地失去了贞 洁,需要被狠狠涮上七八遍才能恢复完璧之身。

许多年过去了,我已经不再做关于暖水瓶的噩梦了,因为我再也没有机会 体验住在中铺的感觉——那个视角正好可以看见上铺的唾液是如何落进下铺的 暖水瓶的——刚从嘴巴里冒出来的时候,是一团纺锤形的质密白色泡泡,自由 落体的0.03秒内,是一团水滴状的质密白色泡泡,等进了暖瓶口,就变成经常 出现在我噩梦里的各种匪夷所思形状、乌七八糟颜色的泡泡了。

上面这些事跟我要讲的故事没有什么关联。如果硬要说有,那就是——某 些人要求进步的时候,千万不要挡她的路,最好就不要站在她要经过的任何地 方。










我的朋友L君很可能并不是党员,他只是看起来很像一名党员罢了。有些 事,看起来很像就足够了。而且,不是真的党员还不用交党费。总之,L君觉 悟很高,很有些忧国忧民。比如,有一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他——如果某一天 ,他遇到了一个女流氓,该如何制服她,来为民除害呢?

L君如此思虑,让我这种只知浑浑噩噩饱食终日的人很是汗颜。不过,我 还是觉得此事有些棘手。

首先,女流氓比男流氓的隐蔽性要高很多。想要在大 街上遇到一个女流氓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其次,女流氓也并非饥不择食。国外 有一些科学家已经研究出来了,母猪都有自己的流行审美趋向,对于鬃毛和体 态什么的,都有着非常一致的偏好。

当然,我只是向L君指出了第一点。说错话得罪人的事,我不是第一次干 了。所以这第二点一直憋在我肚子里——众所周知,话憋在肚子里就会像海绵 一样吸油水,所以到今天早上我已经足足增加了5kg体重,而体重振幅达十斤 以上,衣服就差不多都要重新买——这可不是一笔小支出!所以为了抑制住这 个趋势,我才决定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说到体重,我还有一个隐忧。L君的体重以市斤为单位目测只有两位数。 考虑到女流氓威力无穷,并根据100kg的大汉可以制服55kg的女流氓这一推论 ,L君的对手理论体重上限大概是27.5kg。这不太像人类女性的体重,至少不 太像成年女性的体重。所以这样以来,几率就更小了——此女流氓必须罹患厌 食症以至于消瘦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此女流氓乃是一 名侏儒。数据显示,厌食症的发病率不超过2.5%,侏儒的发病率更是只有万分 之一,而且这个数据还要除以二。

不过L君对于这个理论持怀疑态度。他向我谈起了他的一系列奇幻冒险, 诸君不妨一听。

万事万物都具有相似性。因此,女流氓和男流氓当然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L君认为,这种相似性应该首先表现在体能上,具体表现就是肌肉的体积。 因此,一段时间内,本市各大健身房均发现一名频繁出入的男子。此人对于导 购和教练的推销毫无兴趣,常常径直溜进器械区并逗留很久。此人先后被怀疑 为小偷和变态,并数次受到正义之士的围殴。据悉,此人的目标乃是一些雌雄 莫辩的生物,因此,在针对其的内部通缉令中,此人被称为双重变态第250号 。

L君对此毫不知情。他只是愁眉苦脸地说道:我在器械区的确找到了一些 很有肌肉感的人,就是对他们到底是男是女实在不好判断。这年头,看头发长 短已经不管用了,看胸部大小也不一定正确,只好试一试。

我奇道:怎么试?

L君笑道:掐一下,听声音。喊“啊”的基本是女人,喊“你丫找死呢” 的基本是男人,这个准确率有55%以上。

我问:剩下的45%呢?

L君顶着一脑袋的大包和满身的青紫说:剩下的是直接动手的。

健身房是个奇妙的地方,最奇妙之处就是奇葩非常多。比如新晋的红人 250号,除了喜欢掐人,还喜欢在人耳边问:请问您是女流氓吗?

有闲散人士做了个小样本调查,被250号问过这句话的23位女士中,有50% 表示此人肯定有精神问题,有30%表示能动手就不要XX,还有20%忍不住流下了 伤心的眼泪。

本市健身行业协会的第2018次常务会议的最后一项议题是——如何处置 250号。在经过了冗长的各种讨论,比如如何对付好为人师的大爷,怎样劝退 冲凉时洗衣服的大妈,如何让体味过大的家伙自觉使用除臭剂,某店雇佣外形 姣好的单身女性伪装顾客是否属于恶意竞争这些议题之后,大家对于250号的 意见倒是出奇地一致——终身加入黑名单,不得翻案。







痛定思痛,L君终于发现了自己思路不太对。他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 素——纹身。身为中国本土男流氓,身上没有过肩龙,背上不抗关二爷,实在 是说不过去的。沿着这个思路,L君认定,女流氓也必然有着相似的纹身文化 。为此,他又开始频繁出入于本市各个犄角旮旯里的纹身店。这次L君倒大有 收获——共计大小纹身三百多个,其中有两百多个是免费赠送的。

众所周知,免费的东西质量都好不到哪里去,所以L君此时的形象是非常 有趣的,人种似乎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唯一的美中不足是,纹这三百多个纹 身的时候,L君在健身房得到的一身青肿还没有彻底消退。当时纹上去的人物 各个饱满可爱,或满面红光或青面獠牙,L君十分满意。不过,几个星期后, 青肿褪去,那些人物的脸也统统瘪了下去,就好像一夜之间老了几十岁。此时 ,不管是九天神祇还是地府修罗,看上去都像一堆牙齿掉光的老头老太太。街 道上的大妈已经不止一次问过他,是不是参加了什么新鲜的邪~教组织。

三百多个纹身换来的情报倒是货真价实的,就是不太统一。基本上图谱上 面的每一个纹身,都有人诅咒发誓说那就是女流氓组织的标志。最后只好采用 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来确定,评选出了十大入围图案——蝎子、毒蛇、蜈蚣、蟾 蜍、壁虎、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还有字母“S”。

带着这样的情报上街 ,L君觉得自己的眼睛每一秒都在超负荷工作。

首先,找到纹身就很不容易。 时值初春,虽然已经回暖,可人们裸露在外的皮肤还是很有限。其次,只顾看 纹身就又忘了分辨雌雄,闹出不少新的乌龙来。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纹身师傅 手艺良莠不齐,很多图案很难确定到底是不是入围了。随随便便的一瞥很难确 定,把人拽住看个仔细又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在街上吹了几天的冷风后 ,L君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到游泳馆去找。

L君是一个行动派,所以他马上找到本市最高端的游泳会所,充值了十年 的会员。泡在消毒池子里的时候,L君心潮澎湃,认为自己离目标近了很大一 步——别惊讶,有时人生就是由错觉组成的。等他到了泳池,四顾一番,发现 只有一个老头在儿童区潜水的时候,就目瞪口呆了。

这季节没人游泳,L君把这茬儿忘了个一干二净。不过,此行还是有收获 的,他交到了一个朋友,就是那个老头。经过老头的指点,他有了全新的思路 。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1 16:15:03 +0800 CST  
如何制服女流氓(二)

老头是个前街道积极分子,因此对各种犯罪颇有研究。当然,在成为积极 分子之前,他是干什么的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还是有些蛛丝马迹的,比如他 的手掌很粗糙,又总喜欢眯缝着一只眼睛。其实这老头曾经是个焊工,后来因 为技术太臭,总出残次品,就被发配到了最苦最累的翻砂车间。在那里他找到 了人生的意义——无休止地重复劳动并发自内心地热爱它。几十年后,老头抱 着劳模标兵的奖状退了休,就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积极分子。当然,劳动人民 的可爱本色还是没有改变的。

老头问:你碰见过的这个女流氓长什么样儿,你就一点儿没记住?

L君答道:从来没碰见过,才现找呢。

老头就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这是因为他很不愿失去刚交到的朋友, 即使这朋友大脑有些问题。但是要说服自己也很困难,老头的大脑在30秒的时 间里就开了三次庭。终审结果出来了——老头不但要交他这个朋友,还要尽心 尽力帮助他。因为闲着也是闲着,这件事听起来又很有些乐子。

于是老头告诉他,犯罪是需要情境激发的。大白天在街上晃悠,是不太可 能碰到女流氓的,要到那些适合女流氓犯罪的地方去。







L君是在晚上八点多走进那家名叫“刻骨铭心”的酒吧的。一进去他就觉 得自己似乎瞎了。里面黑洞洞地简直伸手不见五指。他很怀疑自己和老头在对 街观察到的那一对对红男绿女到底是不是进到这个门里面去了。不过怀疑只持 续了几秒钟,就有一股香风袭击了他。

其实这是一个钓鱼吧,养着一群美丽的、心如蛇蝎的女孩子,酒的价钱按毫 克算,瓜子按粒收费。但是L君不知道这些。他也不知道,像他这样主动撞上 门的被她们戏称为大头苍蝇。这一点有必要好好说明一下。夏天的时候,每一百只普通苍蝇里面,会繁殖出一只大头苍蝇王,它孔武有力,长着威武的黑毛 和绿油油的大眼睛,就是方向感很差,常常一头撞在蜘蛛网上。每当这时,母 蜘蛛就会召它的情郎来约会,因为一只苍蝇王就足够养活一大群蜘蛛宝宝了。 L

君也不知道,在他怀疑人生的几秒钟内,女孩子们悄悄地用石头剪刀布 决定了谁来接待他。最后胜出的那个女孩子就带着咯咯的娇笑和一股香风袭击 了他。

具体说,是袭击了他的钱包。

L君走出“刻骨铭心”的时候,心情十分复杂。他不能判断自己到底是不是遇到了真正的女流氓,因为那女孩子连碰都没 有碰他一下,香风袭击他的时候,也只是袭击了他的衣袖。虽然所有的教科书 和法律条文都没有列明,但拉袖子大概不能算典型的流氓行为——不过他的钱包可能有不同意见,因为它已经彻底瘪掉了。

老头正在对街翘首以盼。L君道出了自己的困惑,老头听后大怒:青天白 日朗朗乾坤,竟然有这种勾当?走,我替你把钱要回来!

L君一把没拉住,转眼间老头已经过了马路。L君犹豫了几秒钟,就在这时 ,一队小学生排着队开始过马路,所有人都停下来礼让他们。这样就耽误了至 少五分钟。五分钟,足以发生很多事,比如,老头就已经被两个彪形大汉架了 出来。

老头说:小L啊,在四脚腾空的时候,我突然有了新的想法。你这个形象 ,似乎不怎么吸引女流氓啊……

L君不及答言,老头就一拍大腿:有了!这回你听我的,准错不了!

走进“画皮”工作室的时候,L君的内心是拒绝的。可是老头说,他已经 做了全面细致的调查,这是本市最靠谱的形象管理机构。

L君说:我还没有做好整容的准备……

老头说:千万别打退堂鼓啊,想想你这一路走来有多不容易,只差这一步 ,你就能成功了!

于是L君手握当红小鲜肉的照片,毅然决然地走进了手术室。







L君终于遇到了流氓,还遇到了好几个,不过都是男的。

半年后,当他按照画皮工作室设计的崭新形象出现在大街上时,路人都惊呆了。顶着一张小鲜肉的脸,依然掩盖不了他那一身凛然正气,这种奇妙的气质冲突,仿佛在他的 体表形成了一层保护壳,街上的女性都退避三舍,大部分男性也对他侧目而视 。只有极少数人才会尾随他,并且在他走到死胡同里的时候试探地对他动手动 脚。只可惜这些人都是男的,虽然有几个穿着粉衣服,让L君有了片刻的欣慰 ,可是转瞬间,他就瞥见粉色衣服之上的那些下巴们都有着若隐若现的乌青。

老头听完L君的哭诉,沉吟良久:制服女流氓这事吧,其实是三件事。第 一件,遇到女流氓,第二件,被调戏,第三件,制服她。一直以来,我们忽略 了最重要的第三件事,而这才是重中之重。不妨先拿男流氓练练手,等真正遇 到女流氓的时候,也就算有了实战经验了!

L君深以为然,从此开始苦练防身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南拳北腿,泰 拳弹腿,甚至柔术忍术,都学了个遍。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十年。

L君早已成为一代武学名家,开创了一门崭新的 功夫,名叫制服道。

这门功夫很好入门,但要有所成就,必须花很多钱买L君 研制的高级制服。越高级的制服越贵,最高级的据说只有罗斯柴尔德家族才拥 有几件。这不是普通的制服,而是真正的战衣,最初级的穿上之后战斗力都会 瞬间提升300%。

L君不但成为了一代宗师,还开办了一个公司,专门销售他的男士制服。

这些制服都是根据他这些年卧薪尝胆得来的、对付男流氓的经验研制的,专门 出售给缺乏安全感的男士。制服的销量出乎意料地好。不但男士们一抢而空, 很多女士也买来送给自己的丈夫,让他们在单独外出的时候穿上。

这种制服除了冬暖夏凉,吸湿排汗,还穿不破洗不烂。拿火烧都不行,因 为面料里面有阻燃层。巴黎和米兰都派人来买L君的面料专利,可是他说什么 也不卖。他有自己的计划。他已经开辟了一条女装生产线,专门生产女士制服 。

站在空空荡荡的厂房里,L君的目光坚定而幽远。

他仿佛已经看到,一件 件制服被生产出来,被熨烫、打包,发往世界各地。

他又想起了那个老头,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老头已经病入膏肓。

老头说:我终于想明白了,“制服”不应该是一个动词,而应该是一个名词。

L君闻听此言,犹如醍醐灌顶。

老头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吐出了最后一 口气。




后来,L君的女士制服果然大受欢迎。在地球的每一个角落,都有穿着L君 制服的女士,在工作、在生活,在间或变成、或者永远不会变成女流氓。

L君终于制服了无数的女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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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爷们汇报:即日起恢复更新。

断更是因为受伤了。

具体情况:大年初二,下台阶玩手机,扑街。

目前正在回血中。

感谢老爷们的关心和祝福!眼泪哗哗地!

另:贡献一点点人生经验——人脑是单核CPU,不适合同时做多线程工作。

补上迟到的新年祝福:祝老爷们平安健康!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1 16:25:49 +0800 CST  
@露娜的影子 2018-03-12 09:56:39
楼主!你!我晕!下台阶还玩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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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会这么干了……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15:51 +0800 CST  
@释然当下 2018-03-13 01:01:27
欢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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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16:56 +0800 CST  
@右耳5477 2018-03-14 11:18:47
甩小手帕 ~ 好好养伤 ~ 早点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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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已经好多啦~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17:44 +0800 CST  
@夏日暖暖暖 2018-03-15 19:05:29
@红酥手贱 :本土豪赏 1 朵 鲜花 ( 100 赏金)聊表敬意,对您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我也要打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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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18:00 +0800 CST  
@夏日暖暖暖 2018-03-15 19:05:55
祝楼主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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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已经好多啦~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19:10 +0800 CST  
@ty_浮光掠影173 2018-03-16 13:15:15
这楼主就是个小迷糊,手机虽好也要注意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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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一下清醒多啦^_^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21:19 +0800 CST  
@千朵白 2018-03-18 08:19:41
手机交通,会好的,保重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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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啦~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22:34 +0800 CST  
更新一篇~

断角(一)

一切恶行终有回报,善举亦然。

据说江湖之外,还另有一个江湖,那里没有刀光剑影,没有鲜血和腐臭的伤口。那里的尔虞我诈都只是一些暗涌,目力所及之处,永远是阳光下的歌舞升平。

那个江湖叫普通人的世界。

她想到那里去。

她是怎么出生的?仇家剖开了母亲的肚腹,母亲最后的力气都用来把匕首插入仇家的心脏。据说尚未足月的她衰弱如一只被剥下皮毛的猫崽。身为幼崽的她,不喜欢阳光,机警如小兽。血海深仇从不曾从她的脊背上卸下——那是怎样的一条脊背!骨节突出得仿佛随时会戳破皮肤,青白的肤色让人看一眼就会感觉到彻骨的寒冷。

仇家当然也留下了子嗣,开枝散叶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划算的买卖。她需要杀光仇家的每一个血脉,或者在完成这件事之前被杀掉,这是不容她选择的道路。人人都要看她赤足在刀尖之上舞蹈,那些顺着刀刃流下来的鲜血终将变成啧啧的赞叹。

抚养她长大的是一个瞎子。他与她或者她的家族有着怎样的渊源,她从未真正知晓。正是救下她这件事,让他盲了双眼。在成为瞎子之前,他曾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不过,在他瞎了之后,他的学识品格与功夫统统变得不重要了,只有眼盲这一点无限放大,覆盖了全部的他。所以,在他变老了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老瞎子。

老瞎子和她住在深山里。

他教她识字,教她诗词歌赋,当然也教她功夫,毫无保留。他也知道她一旦长成,一旦离开这深山,每一秒都将在腥风血雨中度过。其实他也不是没有犹豫过。在她用稚嫩的童音背诵那些不甚了然的招式与心法的时候,在他用粗糙的大手抹去她脸上泪痕的时候,在黄昏时刻他与她并肩坐在山顶、感受着阳光最后余温的时候,他都曾动摇过,想要替她抹去她背负着的一切仇恨,想要把生活还给她,想要让她好好度过这一生。

可是每当这样想过之后,入夜,最深的梦魇就会死死缠住他。他的胸口压着大石,那些与她血脉相连的、早已化了飞灰的冤魂,次第在他面前出现,那些致命的伤口从不曾愈合。他恨自己为何记得每一个人的死状,更恨自己为何在梦中不是盲的。这样的梦做了很多,每做一个,他的心就坚硬一分。终于,他的心里不再有任何柔软的部分,他对她也愈来愈严厉,愈来愈苛刻。

她就这样长大了。血海深仇是她学会的第一个词,报仇雪恨是第二个。其实她对这一切并不了然。她只知道杀戮是好的,代表着香喷喷的肉食,代表着暖融融的衣褥。她在深山之中,矫捷如猴猿,一切遇到她的活物都难逃劫数。

最博学的大家,也难以说出她那一套功夫属于何门何派。她的动作没有一个不是古怪僵硬的,可一旦交手,却会让任何人暗吃一惊。这是因为老瞎子看不到她的动作也就无法纠正,而且她练手的对象都是一些或迅如闪电、或力大无穷的猛兽。

她的出手,每一招都是致命的。她不知道什么叫做点到为止,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切磋。她的世界里,胜利就是掏出小刀,插入对手的心脏,削下对手的毛皮、割下大块的肌肉,如果兴之所至,甚至会敲骨吸髓。而失败就是赴死,并毫无怨言。

老瞎子一直与什么人传着书信。她常常看到鸽子飞到山里来,可是她不知道他是何时又是怎样写下那些书信的。她只知道,他透过那些书信,知道了关于仇家的一切。他时时刻刻为她修改着复仇的计划。

在她十六岁那年,有个仇家找到了山里。那天她打到了一只花豹,这是她第一次在跟这种动物的交手中获得彻底胜利,而之前的无数次都是她或它落荒而逃。她拖着那满布黑斑的尸体一路走回大山深处的茅屋,花豹百余斤的体重几乎耗尽了她的体力。但是她没有放弃,她想让老瞎子高兴一次。她早已发现,只有自己变得更强的时候,老瞎子才会露出难得的笑意。

百余米外,她就闻到了血的气味。这种气味在那一天之前,一直跟胜利与食物联系在一起。可是它从来没有从茅屋里飘出来过。她站在原地,犹豫了片刻,就开始发足狂奔。 老瞎子和仇家都倒毙在血泊里。她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伤口,想象着发生的一切。老瞎子只有一处伤口,在左胸。仇家有三处非致命伤,致命的在喉部。她想象到了老瞎子的深深绝望——三次出手都没有击中要害,最后不得不使出同归于尽的绝招。

在那一天之前,她从未见到过除了老瞎子之外的任何人。她久久地打量着仇家,甚至翻开他的眼皮,试图看清他的眼神。可是那涣散的眼神毫无内容。她搜了他的身,发现了一些银两和一把匕首。 而后,她将仇家的尸体推下山崖,又在山中最隐秘之处埋葬了老瞎子。没有坟头,也没有碑文。这都是提前说好的。老瞎子早把自己的一切死法想了个遍。很多个夜晚,他向她说起他死后的事,就像在说明天的早餐他想要吃什么一样。她一边听一边默默流泪。

最终,他的死法是最中规中矩的一种。



她下山的时候,穿着兽皮的衣服,腰里别着两把匕首,一把来自恩人,一把来自仇家。她装扮得就像她自己——一个猎户。有着血海深仇的猎户,也是猎户。只是她的怀里,还有着一张由兽血在兽皮之上绘制的地图。

那是一个无风的夜晚,月亮又圆又大。

最邻近的镇子很快到了,一团影影卓卓的发光体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她知道那是一些酒肆和歌坊,寻欢作乐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了。她通过老瞎子的眼睛看到过这一切。她绕过了那个镇子。

一连好几天昼伏夜行,她终于看到了一座城。那城门楼上的牌匾跟老瞎子绘制的地图上一模一样。于是她笑了,她要找的第一个人就在里面。

除了被她推下山崖的那个,她的仇家还剩六支血脉,都是当年那人的子嗣。她有时会幻想他们的生活,是夜夜笙歌还是时时磨好了刀准备迎接她呢?

她不能确定死掉的是哪一个,于是决定还是就按老瞎子设计的路线行事。

这城里住着仇家的长子。

她走进城里的时候,人们对她露出各种各样的神情。有对大山深处猎户的好奇与不屑,又有着对于她那张面孔的啧啧惊叹。

仇家的长子住在一座大宅里。

她在深夜摸上墙头,看到他正与一个姬妾对饮。他差不多是一个老人了。据说他姬妾成群,膝下却并无一儿半女。她推门而入,匕首长驱直入,穿过他的讶异与恐惧,飞速没入他的身体,感受到生命的搏动后,她的手腕微微转动。

她杀了他,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

那姬妾死死捂住嘴巴,生怕发出一个音节就会激怒她。老瞎子说过,这个长子不是江湖中人,他是一个大贾,仇家整个家族在江湖上的一切排场都依仗他的财力。

她的匕首又划过他的喉头——这是对付猛兽的法子,双重保险——血喷得有气无力,他并没有来得及发出一个音节。也许是太顺利太容易了,她一点儿复仇的快意也没有,仿佛杀掉的是一只又老又柴的山鸡。

她穿着那姬妾的衣服离开了。



而后,她用了三年的时间,杀掉了仇家其他所有的子嗣。之所以用了这么长时间,是因为好几次她险些落入陷阱。与猛兽相搏锻炼出的机敏救了她,可是她也用掉了很长的时间去养伤。

仇家那庞大的家族飞快地湮灭了。她当然也对一些襁褓中的婴儿下了手。因为婴儿终将长大,变成跟她一样由戾气支撑的怪物。而且,她在山里的时候,见过失去母兽的小兽是怎样挣扎,怎样在几天之后冻饿而死。在她的逻辑体系里,她保留了最大的仁慈。

最后杀掉的是那仇家的幺女。那女孩与她同一生辰。她想象着在她的母亲殊死搏斗时,那女孩的母亲却在暖意融融的产房里生下了她。女孩的天真神情与养尊处优的体态让她嫉羡若狂。她将匕首插入那柔若无骨的胸膛时,感觉到了莫大的快意。可那女孩笑了,她说:大哥……定会……为我报仇!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23:13 +0800 CST  
断角(二)

后来这句话一直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她开始思索一切让她在心底有那么一丝丝疑惑的细微之处。杀掉长子的那天,一切都太顺利了,换班的家丁,醉酒的管家,她推门而入的时候,那长子的惊慌失措甚至迟疑了一两秒。

她又回到了最初的那座城。在乌云遮掩月色的瞬间,她再次纵上墙头。依旧是那样的夜晚,家丁依然在慢吞吞地换班,管家依然在醉酒骂人。透过微开的窗,在那个她曾推门而入的房间里,她看到那个长子正好端端坐在那里,和一个姬妾对饮。姬妾似乎不是之前的那个,可是神态样子都差不多——仿佛三年不曾过去一般。她疑惑起来,几乎摔下墙头。

稳了稳心神细看时,她才发现,他的装扮与三年前不同。一层闪亮的薄纱般的衣料,却做成夜行衣一般贴身的裁剪,他穿着这古怪的衣服喝着酒。

她还是推门而入。那长子看到她,笑了笑说:我等你很久了。

她握着匕首,没有答言。

长子问:你渴吗?饿吗?坐下来一起吃吧?你看,桌上有天南的山珍、海北的腥~鲜,还有一坛好酒。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长子叹了口气:其实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从小我就看着叔伯们到处找你,一定要杀掉你,满世界搞得鸡飞狗跳——好在他们终于都死光了。这几年你又杀掉了我所有的亲人。你告诉我,你觉得开心吗?满意了吗?

她瞪着他。

长子继续说:我并不是江湖中人。只不过因为父债子还,你就要找到我,杀了我。我这样说你可能不信——我不想杀你。我甚至不想见到你。在你来找我之前好几年,我就不住在这个院子里了。我花重金找到了一个长得很像我的死~囚~犯,把他从天~牢里弄了出来,让他天天扮成我。我以为你杀了他就会心满意足,可是,你为什么又回来了呢?

她说:你的小妹告诉我,你会为她报仇。

长子的神情变了一变:这么说,小妹也遭了你的毒手了。你的脚力,看来更胜我的探~子!唉,那是我最喜爱的一个妹妹!可是她错了——我不会为她报仇。

她说:你的废话说完了吗?

长子喝了一口酒:我爹不止有你一个仇家。你可能不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我所有的兄弟姐妹都并非一母所出。他就是那样见一个爱一个。如果人家有丈夫、有孩子,就杀光他们。他对身边的人说过,你的母亲是他遇到过的最美丽的也是最刚烈的女人——他是怎么死的你自然是知道了。

出生那天的情景,老瞎子并没有详详细细告诉过她。她得到的一切信息都来自无心的口误,所拼凑出的图景自然是似是而非的。她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能发问,那是她和老瞎子之间的一个禁~区。于是她问:我爹也被你爹杀了?

长子摇摇头:这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惹下的这些祸端,都要由我来偿还。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错。我只想过安安稳稳的日子。所以,我花掉了半数积蓄,才给自己弄到一个万全之策。

她继续瞪着他。

他说:你看到我身上这衣裳了吗?这是活剥下灵犀的皮,再用灵犀血浸过的麻线缝制的。灵犀几十年前就绝~种了,我身上这就是最后一头。

她的匕首“铛”地一声从手里滑落下来——灵犀的皮,薄如蝉翼,坚不可摧。那么,他身上那件就是传说中的灵裳了。据说穿着它掉入滚油的锅里三日三夜都能完好无损。

长子继续说:如今在这世上,你我是延续我们两个家族仇恨的唯二之人了。这辈子,我是不会脱下这灵裳了。反正你是杀不了我了,不如我们就此放手吧。我只想好好过完我剩下的日子。你也看到了,我老了,我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她站在原地,发着抖。

长子起身,拾起她的匕首,用力向自己的腹部捅去。那刀刃接触到灵裳的瞬间立刻卷曲了,而他柔软的腹部分毫无损。

长子又说:灵裳坚不可摧,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可以刺破它,那就是灵犀的角制成的兵刃。

她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

长子又一次笑了:因为这世上所有的犀角刀都被我买了下来,然后悉数毁掉了。而灵犀,你也知道,几十年前就绝种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的,她恍惚得厉害。如果长子想杀她,他刚才有着无数机会。他没有说谎——他确实不愿杀她。可是,她却不得不杀了他。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26:40 +0800 CST  
断角(三)
所有人都说,这世上已经没有灵犀了。几十年前,那个贪得无厌的皇帝,为了长生不死,早已将所有灵犀一网打尽。他的方士们倒吊起那些异兽,让它们流尽每一滴血,又将无数犀角磨成粉末,合着各种稀奇古怪的药物放进了那个巨大的丹炉。后来,那场大~爆~炸让居住在皇城方圆百里内的居民至今心有余悸。

皇~帝~暴~毙,~天~下~易~主。

她坐在酒肆的角落里,听着人们高谈阔论关于灵犀、关于暴~君的一切。话头虽然是她挑起的,可是人们早已忘记了她,每个人都只顾着大发宏论。唯有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压低了帽子,一言不发,只专心地对付面前的一盅酒和一碟花生米。

她起身,坐在那人的对面,直视着他。

那人感觉到她的目光,可依然没有抬起头来,只是用低沉的声音说:这世上当然还是有一头灵犀的,只是人们再也找不到它了。

她急急地问:它在哪儿?

那人轻蔑地一笑,不再答言。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27:15 +0800 CST  
断角(四)
她走了很多地方,山巅海角,每一个模糊不清的消息都曾给过她莫大的希望。在这跋涉中她愈来愈疲惫。终于有一天,她猛地想到了什么。她回到了那城中的酒肆,看到那个声音低沉的人依然压低帽子坐在角落里,酒盅半空,桌上的花生米只剩了几颗。

她走过去,对他说:请你指引我。

那人的声音更低沉了:你为什么要找那头灵犀?

她说:我需要一把犀角刀。

那人说:这事我倒听说过。前些年,这城里最大的商贾不知抽了什么疯,把全天下的犀角刀都买走了。当时这东西还贱得很呢——你知道,犀角刀就是好看,连豚骨都砍不断。最初一两银子收一把,后来十两银子一把,再后来一百两,最后百两金子一把——谁放着百两黄金不要啊,可是手里有存货的人早在十两银子的时候就卖光了!再精明也精明不过商人去!这叫囤~积~居~奇!你如果要买这东西,就再等等,现在黑市早已炒到了天价,还是有价无市。再等等吧,多准备些银钱——商人逐利,总有一天,他会把这些犀角刀拿出来卖的。

她说:不,不会的。我必须找到一头活的灵犀,亲手割下它的角来。

那人的嘴角抖动了一下:想找活的,可不容易啊。

她说:我有钱。说完,她歪了一下肩头,把那个沉甸甸的布袋推在他面前。他用一根筷子挑开了袋口——金子的光闪进他的眼睛。一抹异样的神色出现在他脸上,只是她并没有看到。

他问:你怎么知道我就是灵犀猎人的?

她说:我并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一定能帮我。

灵犀猎人终于掀起帽子看了她一眼,与此同时,她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只见他一双眼睛亮得出奇,直视着她时,那精光让她的双眼似乎盲了一瞬。那的确是一双猎人的眼睛。所以,她完全没有看清桌上的布袋是何时到了那人怀里的。猎人只说:再拿十份这么多来,我就带你去找灵犀。


于是一连十天,她每天带给他一袋金子。与此同时,通缉她的榜文已经张满了大街小巷。到了第十天,猎人依然压低帽子坐在那里,只是脚边放着一个匣子。她戴着面纱出现在他面前。他照例把金子收进怀里,而后站起身来,抄起那个匣子,对她说:跟我走。

他们走得很快,一直走到郊外去。猎人对她说:你知道黄金,可知道黑金?

她摇摇头。

他的嘴角歪了歪:千两黄金,才能换得一两黑金。这黑金普通人要之无用,只有灵犀喜欢它。它们最喜欢用这黑金把它们的角护起来。你瞧,这黑金看似坚硬无比,可只要到了灵犀手里,就会变成水一样。它们把这东西涂在犀角上面,就不会受伤了。

她伸长了脖子看他手中的匣子。那是铅制的,他一手的铅灰。她问:我们这是去哪儿?

他说:当然是去山里。越深的山,灵犀越喜欢。

猎人设计了路线,灵犀可能出没的地方,一共有七座大山,每一座都更深更远。只有第一座很近,正是那大城背倚着的那一座。

他们很快到了山口。

她问:你方才说“到了灵犀手里”,难道这异兽像人一样长着双手?

他愣了一下,大笑起来,就像一口钟被敲响:我说错了,应该是到了它们的爪子里——你知道,灵犀前爪后蹄,这东西机灵得很。那一双爪子,比有些人的手还巧呢!

两人走进山里,山风吹起沙尘,迷了猎人的眼睛。她解下腰间的水葫芦,用清水帮他冲洗眼睛。她的发丝被山风吹到他的脸上,他似乎有些不悦,扭动脖颈躲开了它们。

他制止道:不要浪费水。

她笑道:在山里还怕没有水?

说完,她钻入一个小小的密林,挨个敲着那些不知长了多少年的大树,粗糙的树皮发出回声,有的咚咚响,有的噗噗响。然后,她站定在一颗发出最清脆回声的巨树下面,用匕首飞快地刻出一个三角形的刀口,又将那刻下的树皮斜插在刀口中。几乎是片刻之间,清冽的树汁就流了出来。她重新灌满了水葫芦,又用嘴巴去接那水线。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她招呼他说:来,尝尝。

他尝了,淡淡的甜。

很快,他们走进了大山深处。猎人指着一个很隐蔽的洞,对她说:这就是灵犀的巢穴了。

她正要上前查看,猎人犹豫了一下,一把拉住了她。

她低头一看,一个圆圆的陷阱几乎就在脚下,里面足有三丈多深,满布着削尖的树桩,上面横七竖八串着无数的骷髅。她不由得后退一大步,回过头看着他。

他说:我说过,灵犀的爪子是很巧的,现在你相信了吧。

她曾经跟着老瞎子学过各种布陷阱的方法,也曾经无数次将垂死的野兽从她亲手布置的陷阱中解救出来,然后将匕首插入它们的心脏。可是她从来没有想到过,野兽也能给人布陷阱,而且布置得如此精巧。

他们绕过了陷阱,来到洞口。里面黑黢黢的,可还是能看到除了一堆松软的干草外别无一物。

他说:看来它不在,我们只有等了。

猎人做了活套草环,布在洞口,又细细地铺上一层草皮。再将那铅制的匣子打开,把黑金倾在活套中间。

而后,他们在这山里安顿下来。

整整一年的时间里,他们无数次捕捉到了灵犀那特有的前爪后蹄的脚印,可是连它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他们曾经好几次三日三夜不曾合眼地轮流蹲守在那洞口附近,可是每次他们这么做的时候,灵犀的脚印就会消失。

在最后一次见到那脚印三个月后,猎人宣布灵犀已经弃洞而去。



于是,他们动身,前往第二座大山。路上,猎人问她:你为什么一定要杀掉那个人?

她愣了片刻,答道:因为血海深仇。

他想了想,说:如果说一命抵一命,那么你杀掉的人早已抵得过你母亲的这一条命了。

她以一种不愿多谈的口气说:不,一命并不能抵一命。

于是他不再说话了。

第二座大山深处,同样有着一个灵犀的巢穴,连洞前的陷阱和里面的枯骨都一模一样。

灵犀依旧不在洞中。

他们在第二座大山里守了两年。这次,她终于见到了灵犀,仅仅一次。他去打柴的间隙,她在半睡半醒中听到茅屋的顶上传来悉索声。睁开眼睛,正看到一双晶亮的眼睛在打量她。除了异兽,谁也不会长着那样的眼睛,谁也不会拥有那样的眼神。

在猎人回来之后,她告诉他,她见到了那头灵犀。可是他轻蔑地说:见到有什么用?要捉住才算数!

可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它,甚至连它的足印也不再出现。这次,不用猎人告诉她,她就知道了——灵犀又一次弃洞而逃了。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27:34 +0800 CST  
断角(五)
他们赶到第三座山口的时候是深秋,刚下了第一场雪。

猎人说:我最喜欢雪天。雪后是没有风的,站在山巅放眼望去,目力所及之处只有一片白茫茫,好像整个世界没有了罪恶,看到世界的清白之躯是那么让人高兴。这时候我总会忍不住奔跑起来。

她接口道:一旦跑起来就会有了风。我喜欢山顶的风,冷得入骨,比光脚踏在雪地上更让人警醒。

猎人笑了。他说:你那仇家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定等不到你杀他,他就自己死了。

她收起笑容,说:不,他不会死,他只能死在我手里。

猎人听了这话,也收起笑容,不再说话。

他们在第三座大山里守了三年。

这三年里,她许许多多次见到了灵犀,不单是那双眼睛,还有它那半透明的皮毛、灵活的前爪和粗壮的后蹄。每一次见到它的时候,猎人都碰巧不在她身边,所以她无法向他证明,她确确实实见到了灵犀。

可是她根本无法捉住它。它似乎能透过草皮看到下面的每一个绳结。它翘起脚来,在那些陷阱之间飞快地跑远,绝对不会踏错一步。如果不是想要它的角,她几乎要喜欢上这种异兽了,她天生喜欢一切跟她一样敏捷的生物。

她问猎人:我不伤着它,只割了它的角,它会死吗?

猎人看了她半天,叹了口气道:不会。但是它要花好几年才能再次长出角来。

说完这些话之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灵犀和它的足印。于是他们离开了第三座山,向着第四座出发。


在第四座山口,猎人问她:你有没有想过,等报了仇,你准备做什么?

她想了想,摇了摇头。

猎人说:我有预感,我们就要捉到灵犀了。想想吧,报仇之后你会去哪里?会做些什么?

她想了很久,最后告诉他:只有等我的仇家咽了气,我才会开始考虑这个问题。现在想这种事,就是对血海深仇的亵渎。

灵犀的洞依然空荡荡。猎人布下绳结,跟她一起吃着不知名的兽肉干。天渐渐黑了,漫天的星子亮得晃眼,大大的月亮洒下冷冷的光。猎人对她说:明天早上我要去打些草,重新做一些草结——之前那些都有点儿朽了。

她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上,她是被一阵扑腾声惊醒的。她听了片刻,就跳将起来,冲到灵犀的洞口去。那头她无数次惊鸿一瞥的异兽,就如同一团雪白的云朵一般在腾挪。她上前按住它仔细查看,只见它的一只前爪被套在那活套里,已经肿了起来。而那黑金早已化为一滩黑水。

它的角还很稚嫩,不足以做一把匕首。她犹豫了片刻,还是掏出匕首,飞快地割下了那小小的犀角。灵犀突然不再挣扎,它只是用晶亮的眼睛望着她,那目光不知怎地温和极了。

可是,她的手,不、她手中的匕首比她的头脑反应更快。许多年来,无数次的动作早已成为习惯。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她手中的匕首早已准确地插入了灵犀的心脏。灵犀依然没有挣扎,它只是用一种莫名熟悉的目光最后看了她一眼,而后,它的眼神便散了。

她懊悔得想要剁下自己的手。

接下来整整一天的时间里,她到处找猎人,几乎找遍了整座大山,可是一点儿踪迹也没有。在那些有着苇子的地方,她久久地徘徊。她似乎隐隐约约记得,猎人说过他会重新打草做草结。终于,她在一处断崖上发现了猎人的帽子,猎人那从不摘下的帽子。她向着崖底望去,深不见底。她投下一块石头,可是一直没有听到回声。她犹豫许久,后来就独自离开了。


城里最好的刀匠将那犀角制成了一枚骨针。她带着那骨针又一次来到了长子的房间。六年不见,他已经须发皆白。身边的姬妾似乎又换了一个,可是温驯的神情是一模一样的。

她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是笑了。他说:看来,我的忌日就是今天了。

她点点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他说:有。你输了,而且你永远也不会再赢。

在骨针刺入他的胸膛后,他依然在笑。他说:我这辈子娶了八十一个女人,她们为我产下上百子嗣。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继承了我的姓氏,也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就是他们的父亲。每个孩子都是在一出生便被送走,连我都不知道他们被送去了哪里。所以,穷你一生,你也不可能找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更不用说全部了。

说完这话,他头一歪,嘴角不再淌出鲜血来。

她站在原地,感觉到全身一阵脱力,几乎不能把骨针从他胸膛里拔出来。她摇摇晃晃地从正门走了出去,没有一个人拦阻。



在那个熟悉的酒肆,她喝得大醉。醉眼看向那个曾经的角落,那里空无一人。

她的心里刮着雪后的风。为了止住这风,她掏出匕首插在桌子上。

猛然间,她的眼睛感觉到一丝异样。光滑的刀刃上似乎多了一些黑色的斑点。她将眼睛凑近刀刃,发现那是一些字,一些细如牛毛的字。那是猎人留给她的一封信。

他说:我就是这世上的最后一只灵犀,我也是世上的最后一个灵犀猎人。你见到的那些陷阱里的白骨,都是我引进去的。本来,你也会成为里面的一具。可是,当你在山风里为我清洗眼睛的时候,我就不能再引你去那陷阱了,因为就在你的头发拂在我脸上的那一瞬间,我爱上了你。

如果可以,我愿意付出一切换取不爱你。你又凶狠又残暴,对待生命毫无怜悯之心。可是,我的心不能听从我的理智。你那么美而不自知,这一点,任谁都无法抗拒。

让你等了这六年,是因为几年前我刚刚失去了我的角,我需要它重新长出来。现在是时候了,虽然不能做你最趁手的匕首,可是做一枚骨刺是绰绰有余的——一定要找最好的匠人来打造。

我不敢奢望你也爱我。事实上,我根本不知道你的心里有没有爱。你知道吗?灵犀没有了角,会有一两年不能化为人形。我会待在山里,等着你回来。不过,如果你不回来也没有关系。灵犀有千年之寿,我会慢慢让自己忘了你,我的日子还长着呢。

她看完了这信,双眼流出血泪来。

而后,她夺门而出,一路狂奔,一直奔到那山里。



灵犀的尸体还跟她走之前一样倒在血泊中,只是那些血迹早已干涸,变成了一些黑红色的印记。周围那些沾染了血迹的植物,都已经开出无比鲜艳的红色花朵来。

她用颤抖的手拨开那些花朵,看到灵犀那致命的伤口处,无数白蛆正缓缓蠕动。

它的尸身早已腐烂。

-------完-------



楼主 红酥手贱  发布于 2018-03-18 10:28:35 +0800 CST  

楼主:红酥手贱

字数:71

发表时间:2017-04-13 09:42:1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7-25 10:57:3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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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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