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姑娘的秉烛夜谈》——世间有灵,一天一个故事

说是步行街天桥上闹了鬼,每天晚上都能看到一个黑影在天桥上徘徊,嘴里咿咿呀呀的,说不清是什么话,偶尔会停下来,对着商场的玻璃橱窗嘿嘿阴笑,而被他笑过的商场,隔天一定会有事故发生。
那家外国人投资的大型超市半夜起了火,幸好是半夜,没有人员伤亡,可所有货物全被烧得一干二净,自此往后,超市关门大吉。
那家名牌包店在一夜之间所有包包不翼而飞,警察检查包店,没有发现有人闯入的痕迹,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奇怪的人,只是在半夜三点整的时候,录像画面突然间变得有些模糊,商店似被浓雾笼罩了一般,只十几秒功夫,包店像被洗劫一空。
还有那家名牌首饰店,据说老板得了抑郁症,每天生怕别人来抢他的首饰,整日整日呆坐在店里,后来因为抑郁症发作,重伤了店里的员工,被送往了精神病院,从此便再没出来过。
人们谈论这些故事,都似一个笑话,只陈福贵听了,这才意识到,那些出了事的商场,正是当初联手将他们乞丐赶走的商场,而最倒霉的几个,曾对哑巴动了手。
这一想不当紧,陈福贵发现,天桥上那些发了高烧的,似乎都在那晚参与了陆海整哑巴的计划,陆海先去了,而他们也都一个个步了陆海的后尘。
那当初他半夜在天桥上看到的鬼影,在一个个乞丐面前停留又耳语的鬼影,会不会就是哑巴?
哑巴死而复生,难道他本不是人,而是鬼?
陈福贵越想越疑惑,心里如同结了个疙瘩,总想知道这一系列的事情里究竟有什么蹊跷。
当天晚上,陈福贵大着胆子,又回到了天桥上。
乞丐们都被赶跑了,天桥上只他一人,就显得恐怖,原先乞丐们虽然隔得远,可你毕竟知道有人在哪里,活生生的呼吸,所以即便看不见,也不觉得害怕,可是现在不同,整座天桥贯通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只他一人,不免生出毛骨悚然之感。
陈福贵又回到了他的老地方。
他没睡,一根接一根抽烟,这些烟都是他攒了好久的,没舍得抽,只这一晚,抽得干干净净。
他一直等到了凌晨两点半。
啪嗒,啪嗒,啪嗒。
终于有脚步声响起。
天桥似是起了雾,远远看见一个影儿,晃晃悠悠的,嘴里咿咿呀呀,整个天桥上都回荡着笑声。
憨憨傻傻的笑声,只属于哑巴。
那影子就在一个商店的橱窗前徘徊,他忽地扭过头来,冲陈福贵招了招手。
陈福贵的心跳得,越发紧了。
他咽了口唾沫,挪了过去。
长长的天桥,影子在尽头,只听见陈福贵的脚步声,趔趔趄趄。
走得近了,才发现那影子果真熟悉,哑巴的脸在玻璃头进来的灯光下显得异常红润,他虽仍穿着破旧的棉袄,可浑身上下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干净。
哑巴冲他嘿嘿一笑,指了指橱窗。
橱窗里的衣服很时尚,是永远不属于陈福贵的世界。
“老弟,你究竟是活的,还是死了?”陈福贵哆哆嗦嗦,问出的竟是这样一句。
哑巴只笑,笑着笑着,凑上前来,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又指了指陈福贵的胸口。
那里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呵。
想到出车祸的陆海,陈福贵忽然有些害怕了,本能的就想往后退。
谁知哑巴却更迅速地伸出手来,给了陈福贵一个拥抱。
可以听得到哑巴的心跳,一下又一下,都是生命的活力。
哑巴的笑声在陈福贵耳边响着,响着,响了许久,而陈福贵像是傻了,就这么任凭他抱着,愣了许久。
许久之后,雾散了,哑巴不见了。
陈福贵的面前,只剩下了一个麻袋,便是哑巴用来装瓶子的麻袋。
那是哑巴留给他的东西。
第二天,天桥上的服装店也出了事,所有的服装全部被撕成了碎片,像是某种动物所为。
可只有陈福贵知道真正的始作俑者是谁,但他永远不会说出来,死也不会。
陈福贵一直没有打开那个麻袋,他想找到哑巴,将麻袋还给他,可是一连找了几月,哑巴就像消失了。是啊,城市那么大,人似沧海一粟,如何寻得?
快过年了,到处张灯结彩,放着喜庆的歌儿,陈福贵仍窝在天桥上他的老位置,看着外面的霓虹闪烁,忽然又想起了哑巴。他没有亲人,却总觉得,哑巴是他的亲人。
他想着哑巴,第一次打开了麻袋。
麻袋里,几根金条,亮瞎他的眼。
那是哑巴对他一句话的回报,那个雪夜,他的一句提醒,已是藏了关心。世态炎凉,无亲无故无家无业如他们,得到一句关心,大于所有。
陈福贵终于应了他的名字,后半生,有福有贵。
他老了,也常给小孩子们讲故事,故事是关于一个叫哑巴的流浪汉的,他说,哑巴不是乞丐,他有自己的一双手,他用自己的手来养活自己,即便捡垃圾,他也并不卑微,你没有理由看不起他,因为他的心肠如此高贵,不输于你。
陈福贵也是后来才知道,哑巴不是人,是阴生。
阴生,干宝《搜神记》卷一所记,是汉代长安渭桥下的乞丐小儿,经常在集市上乞讨,集市上的人讨厌他,就把粪水泼在他的身上,可是过了一会儿,他重又出现在集市上,衣服干净如故,没有一点粪水的痕迹。县吏知道了,把他抓去关进牢房,可他又很快出现在集市上行乞,县吏想要打死他,他闻讯而逃。后来,拿粪水泼过他的人,家里房屋竟自行倒塌,死了很多人。所以长安城里流传了一首歌谣:“见乞儿,给美酒,免得房倒灾祸有。”
陈福贵见到的哑巴,正是阴生,他用自己的手捡破烂养活自己,却被乞丐们嫉恨,要置他于死地,又被衣冠楚楚的人瞧不起,得罪了阴生的人,自然而然不会有好下场。而陈福贵心善,一句善意提醒,让阴生对他心存感激,终得好报。
世上的人,大多如陆海和西装革履们,眼睛蒙了颜色。殊不知藏在你皮囊下的那颗心肠已蒙尘土,你有瞧不起的人吗?他的心肠说不定如阴生一般,比你高贵异常。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3 20:46:00 +0800 CST  
@鸢尾夫人 24楼 2014-03-22 12:04:00
很少赶上直播,顶下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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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每晚八点半更~~当睡前故事看吧~~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4 10:28:00 +0800 CST  
@东北小妞春不老 34楼 2014-03-24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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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4 10:29:00 +0800 CST  
@网友之一 37楼 2014-03-24 10:44:00
写得真好,做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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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4 15:42:00 +0800 CST  
第八谈、古镜
雁城身价最高的单身汉姓司徒,名青阳,是司徒氏房地产的董事长,雁城首富,呼风唤雨之人物,真正的钻石王老五。
司徒青阳今年三十五岁,商场得意,情场失意,从未听说过他身边有哪个亲近的女人存在,像他这样年轻有为的,哪个不是桃花旺盛,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可司徒青阳就是这么一个另类,眼中只容得下事业,对于女人,不屑一顾。
可就是这么一个私生活平淡似水的黄金单身汉,在今年情人节的那一天,却传出了一个劲爆消息,刊登在了报纸社会新闻的头条上:司徒氏的掌门人司徒青阳预备举行相亲海选,为他们司徒家找一个女主人。
这场还没开始就已经赚足了眼球的富豪相亲会吸引了无数女人的疯狂参与,报名第一天,早上五点钟,城市还没有醒来,报名处的大门早已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晨起锻炼的大妈大爷路过此地,以为是附近超市有活动,也扛着一把老骨头扎进姑娘堆儿里,被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偷偷抿嘴儿嘲笑,这才晓得这里待会儿是要举办什么相亲会的。
大爷大妈又扛着老骨头从姑娘堆儿里挤出来,边摇头边叹气:“现在都什么世道了?”
早上九点,报名准时开始,姑娘们一个个拿着报名表,听从吩咐派对,秩序井然,似乎个个大家闺秀,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望,屌丝们拿着手机偷拍看上眼的姑娘,脸蛋儿和美腿是标准,带了脂粉面具的脸上,又见得几人水灵?
海选是在一家酒店的宴会厅里举办的,姑娘们被分成了十组,由工作人员与其三分钟的简短对话,淘汰掉约莫一半的人,余下的,才有资格进入下一关。
只有三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断定你是否是一个好姑娘,很残酷,不是么?
林筱筱来得晚了,站在队伍的最后面,忐忑的看着工作人员在前方分发号码牌,自己是第三百零六号。
三百多人,这个城市所有年轻貌美的姑娘都汇聚于此,那么大街上行走的那些呢?前面有个姑娘天鹅一般优雅地昂起了头,对身边的姑娘说:“看看大街上走的那些女生,多平庸。”
平庸,这世界上的人大多平庸,像司徒青阳这样的天之骄子,屈指可数。
林筱筱和站在这里的所有女生一样,都有着一个嫁入豪门的美梦,麻雀变凤凰,这是成为人上人的捷径。
不过,看着眼前个个自信满满的女人,林筱筱突然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优势。
女人们三三两两聊着天,不时有一两句传入林筱筱的耳朵里。
“我是哈佛商学院毕业的,回国后自己开了家公司,一直没有男朋友,就是觉得现在的男人品味太低,不懂得欣赏,像司徒先生这样的男人才是我想要的。”
“我之前一直住在国外,天天参加时装周都腻歪了,想着回国来看看,没想到正好遇上司徒先生相亲,可不就是为我准备的么?”
“怎么这么慢,我还等着相完亲去参加演出呢,让所有人都等我一个,不合适。”
原来一个比一个强悍,在林筱筱眼里,她们和自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们生来就是公主,又这么有本事,是自己所不能比的。
林筱筱出身普通家庭,毕业于普通大学,现在在一家幼儿园里当老师,唯一可以令她值得骄傲的便是她的钢琴水平,初中便考过了十级,若她当年去考音乐学院的话,说不定现在也像朗朗一样了呢。
很快,她被分到了第十组,被工作人员带到大厅,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
面试的情形她们是可以看得到的,这些趾高气扬的女子在面试官面前竟无一不敛起了她们的嚣张气焰,变成了沉默的羔羊。
面试官的语言,犀利无比,甚至不留情面。
一面试官翻看着眼前厚厚的简历,问23号女人:“你毕业于常春藤院校,自己又开了公司,全球500强的企业,已经什么都不缺了,为什么还要来面试相亲?”
女人哑口无言。
另一面试官让87号女人表演才艺,女生唱歌,五音不全,面试官连忙摆手:“不好意思,司徒先生还想多活两年,您请回吧!”
更有甚者,直接指着132号女人:“就您这样的身材,司徒先生可养不起。”
胖女人被语言侮辱,抹泪离开。
看,果真残酷。
所有的候选者都不说话了,这些女人脸上的骄傲散去,剩下的,只有忐忑。
终于,轮到了林筱筱,她尽量保持优雅的仪态坐下,将简历递给了面试官。
面试官是个和她年龄差不多大的男人,迅速翻看着简历,不发一语。
林筱筱始终微笑看着他,直到他抬起头来,问:“您家境普通,学历普通,请问您觉得自己有什么优势得到司徒先生的青睐?”
林筱筱想了想,笑着回答:“我没有带面具。”
面试官满意的点了点头:“林小姐,恭喜您进入下一关。”
不过半分钟的面试,林筱筱是整个大厅里通过面试速度最快的人。
接下来,便是更为严苛的体检,严苛到身上哪怕有一道淡淡的疤痕都会被淘汰,身高体重的配比都有严格的标准,多一斤不行,少一斤亦不行。最后,顺利通过体检的,不过二十人。
这二十人,有资格见到司徒青阳。
见面仍被安排在这家酒店,包括林筱筱在内的二十个姑娘被带到餐厅,一顿饭后,司徒青阳会跟她们见面。
姑娘们如释重负,心情大好,互相聊着天,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司徒青阳被几人簇拥着进来,冷冰冰的面庞,目光逐一扫过错愕的姑娘们,对身旁的秘术点了点头。
“林筱筱小姐,赵一汶小姐,曾如冰小姐请留下,其余小姐,很抱歉,你们被淘汰了。”
秘书简短的一句话,宣告了二十人的命运。
直到林筱筱回到酒店房间,仍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平凡如她,竟然进入了最后的决赛,司徒青阳的未婚妻,司徒氏集团的女主人,就要在她们三个人中选出。
她望着窗外,霓虹闪烁,路人个个行色匆匆,他们为生计摸爬滚打,而自己却有一个机会可以将他们踩在脚下,成为人上人,这让她不由得低声笑起来。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4 20:59:00 +0800 CST  
“在笑什么?”
身后传来司徒青阳清冷的声音。
林筱筱惊讶回头,忙将心头的窃喜隐藏起来,说:“觉得这里的夜景很美。”
“不及你。”司徒青阳说着,递过来一个雕花木盒:“送你的,打开看看。”
林筱筱一眼就被盒子上的花纹吸引住了:“这盒子好漂亮。”
“这是明代的剔红花鸟纹长方盒,雕工不错。”
明代的?
林筱筱心头一阵激动,面上却不动声色,打开盒子,露出里面端端正正躺着的物什上,是一面铜镜。
“这是司徒家祖传的铜镜,上面刻着的是瑞兽纹,吉祥之意,能保佑持镜之人,所以是传给每代司徒家儿媳的。”
“儿媳?”林筱筱不敢相信一般:“你的意思是……”
“没错,三天后,你会成为我的未婚妻。”司徒青阳说:“不过在这三天里,你必须通过最后一项测试。”
“是什么测试?”
司徒青阳环顾了一下房间,问:“这房间林小姐还满意吗?”
林筱筱点了点头。
“那好,请你在这房间里呆三天,一日三餐我会亲自送来,但倘若这三天里你跨出这房间一步,那未婚妻的资格便只能让给别人了,林小姐听明白了吗?”
这有什么难的?林筱筱心想着,笑了:“听明白了,没有问题。”
“那好,早点休息。”
司徒青阳一点不流连,转身离开了房间,自始至终,林筱筱都没有在他脸上看到笑意。
这是个多冰冷的男人呵!
林筱筱端详那面铜镜,上面刻着四只瑞兽,环绕着旋钮,青铜的材质,透着历史的浑厚,林筱筱小心翼翼将它打开,铜镜年代久远,已布满铜锈,只能当收藏物,再照不得人影。
酒店房间的灯光暖黄色,林筱筱的影子与铜镜重叠,仿佛浑然天成。
一阵疲倦突然袭来,林筱筱放下镜子,想去泡个澡,然后睡觉。
“不想照照镜子吗?”
就在她转身的一刹那,有个声音飘飘忽忽,传入她的耳朵。
“谁?”
林筱筱吓了一跳,急忙回头,身后是宽大的落地窗,映着窗外不眠的夜景。
林筱筱小心翼翼地走进,落地窗前映出她的影子,及腰的长发散在两颊边,未施粉黛的面庞上尽是疲惫。
她与自己的影子静静对视,忽见影子唇边勾起笑容,问她:“不想照照镜子吗?”
林筱筱吓得尖叫,忙一把拉上了窗帘。
笑声依旧在她耳边回荡。
林筱筱再顾不得其他,奔向房门,手刚搭上门把手的那一刹那,她忽然犹豫了。
司徒青阳的话她记得清楚,三天内,倘若她踏出这扇门一步,便永远失去了成为司徒青阳未婚妻的资格。
淘汰出局,这不是她想要的。
林筱筱的手缓缓的放下,做了一番思想挣扎后,鼓足了勇气,又回到了房间里。
房间里此刻异常平静,如同她初来时一般。
刚才一定是自己的错觉,今天太累了,她需要休息。
快速的洗了个澡,林筱筱钻进被窝里,几乎立刻便睡着了。
卫生间的排风扇一直开着,发出呼呼的响声,虽然极轻微,可林筱筱却听得异常真切,便是她做了梦,这声音一直在耳边挥之不去。
林筱筱做的是个美梦,梦见与司徒青阳在教堂举行了婚礼,司徒青阳说无论富贵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永远爱她,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司徒青阳说着,从身后拿出了那面瑞兽纹铜镜,缓缓打开:“不想照照镜子吗?”
镜子里林筱筱的面庞异常美丽,满满洋溢着的都是幸福。
却忽然,这张脸迅速地衰老下去,像是一瞬间走完了余生,原本光滑紧致的皮肤变得干瘪,皱纹层层密布,青丝变白发,年华正好的女人变成了老太婆。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而司徒青阳呢,依然年轻帅气,不见丝毫岁月痕迹,他们二人,隔得那样远。
只一个晃目,铜镜中的老太婆竟变作了骷髅一颗,松动的牙齿一张一合,只剩下一根骨头的手忽地从镜中伸出,紧紧扣住了林筱筱的喉咙。
“啊——”
林筱筱尖叫着坐起,骷髅灰飞烟灭。
尘归尘来,土归土去。
林筱筱大喘着气,看向一片漆黑的房间,慌乱地寻到了床头灯的开关,暖黄的灯光倾泻而出,这才让她感到一丝平静。
“啊——”
与此同时,隔壁房间也传来一声尖叫,走廊上响起纷乱的脚步声,有人停在林筱筱的门前低声说着话,声音听起来异常严肃。
林筱筱记得她们三个女孩儿的房间是挨着的,住在她隔壁的好像是叫做赵一汶的。
难不成赵一汶也像她一样,做了噩梦?
林筱筱静静听着,一个男声在门口响起:“不好意思,赵一汶小姐,你被淘汰了。”
赵一汶的哭声瞬间响彻了整层楼,惊天动地,林筱筱忍不住下床去打开了房门,站在房间里看到的是跪倒在司徒青阳面前的赵一汶,紧紧抓住司徒青阳的袖口,神色绝望而慌张:“不是我想出来的,我是被逼的,你不知道,那房间里有鬼,好可怕,好可怕……”
司徒青阳依旧冰冷着脸,不带丝毫怜惜的拂去赵一汶的手,静静的说:“赵小姐,我想你是生病了,最好去医院看看。”
哭喊着的赵一汶很快被保安架着离开,经过林筱筱的房间时,赵一汶竟忽然回过头来紧紧盯着林筱筱,沉着声,一字一句道:“不想照照镜子吗,她在看你呢。”
林筱筱吓得双腿一软,险些跌坐在地。
却有一双手在身后扶住了她,司徒青阳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疯了,你不要介意,早点休息,还有,你还差一步就要走出房间了。”
林筱筱一听,忙向后退了几步,司徒青阳看她那模样,竟轻声笑起来了:“林小姐,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晚安。”
当房间里又只剩下了林筱筱一个人的时候,她眼前挥之不去的,是那个让她灰飞烟灭的梦,还有赵一汶惊悚的面容。
“不想照照镜子吗?”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4 21:07:00 +0800 CST  
她这一晚上不止一次听到这句话,难不成是那面镜子有什么蹊跷?
林筱筱拿起那面瑞兽纹铜镜,重新打开来,竟吃了一惊,铜镜上的铜锈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消失殆尽,如今的镜面光洁如新,映出林筱筱的面容,异常疲惫。
“你如果画个妆的话,会更漂亮。”林筱筱看到镜中的自己微笑着说。
房间里的东西准备得一应俱全,梳妆台上放着一堆化妆品,林筱筱看了看,都是名牌。
她竟当真对镜梳妆,将那些瓶瓶罐罐里的东西涂抹在自己的脸上,整整一晚上的时间,她如同着了魔一般。
当司徒青阳来给她送早餐时,她正满意地端详着镜中的自己,越看越着迷。
“林小姐今天有些不大一样,”司徒青阳站在她身后看着铜镜里的美人儿:“你很美。”
林筱筱笑了起来,如同一个精致优雅的木偶:“谢谢。”
“林小姐觉得你和曾小姐相比,哪个胜算大些?”
“当然是我,”林筱筱喝了一口粥:“司徒先生不觉得吗?”
司徒青阳也笑了:“看来我的眼光没错,这面铜镜果真很适合你。”
一天的时间,可以做许多事情,可林筱筱只做了一件,便是端详着铜镜中的自己,着迷得无法自拔。
当夜幕再度降临,她竟然没有发现,自己已呆呆坐了一整天。
窗外的霓虹闪烁得晃目,暖黄的灯光下,铜镜里的女人有一张惊为天人的面庞,正看着林筱筱微笑。
只是,不同于穿着睡袍的林筱筱,那女人的发髻优雅地挽起,上面簪了一只掐丝珐琅簪,修身的旗袍,看得出玲珑的曲线。
“男人喜欢的不过是你的皮囊,倘若有一天你老了,便再也留不住男人的心,所以,你永远不能让自己老。”那女人说。
“怎么样才能不老?”林筱筱问她。
女人抿嘴笑了起来,冲她招了招手:“你靠过来点,我告诉你。”
林筱筱将铜镜贴在耳边,镜中的女人正要说话,外面又是一阵骚动声,可听见楼下传来救护车的声音,有女子在疯狂地喊叫,继而一切又复归平静。
房门打开,司徒青阳站在门口,背光,显得他的面容如此模糊:“林小姐,曾小姐被淘汰了,恭喜你,还剩下最后一天时间,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林筱筱浅笑:“我从来不会让人失望。”
司徒青阳关上房门,露出的笑容诡异,这个初来时怯懦的姑娘,仅仅两天的时间,已然脱胎换骨,她还会为自己带来多大的惊喜呢?司徒青阳拭目以待。
林筱筱这一晚上睡得极不安稳,怪梦频频,卫生间排风扇的声音在耳边挥之不去,她像是睡着,又像是醒了。房间里好似有团团的影子,都是女人,她们围绕在自己的床边,笑着,哭着,喜着,忧着,乐着,愁着,无论何种面目表情,那目光都是在看着自己,频频摇头,频频叹息。
林筱筱想起身,却起不来,任她们在床边不停走动,那身上的服装形形色色,从古至今,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新娘子的嫁衣。
林筱筱看到了曾一冰,那个身材高挑匀称的姑娘,穿着一袭婚纱,目光哀怨。
“离开这里,”曾一冰俯下身来望着她:“这不是属于你的地方,离开这里。”
林筱筱身子仍不能动弹,只能冷冷的笑:“输了的人才该离开,你输了,而我赢了,过来明天,我就是司徒先生的未婚妻,你是嫉妒了?”
曾一冰看着她,莫名哭了起来:“你逃不掉的,她看着你呢,你终会和我一样。”
“你会和我一样……”
“和我一样……”
“一样……”
女人们纷纷重复。
新娘子们都聚拢过来,爬上林筱筱的床,狰狞笑着:“姑娘,我们在等着你呢……”
一个穿着明制袄裙的女人最靠前,趴在林筱筱身上,忽地伸出手来,狠狠掐住了她的喉咙,五指纤细,原是枯骨,刺破皮肤。
林筱筱尖叫,拼命挣扎,奈何身子似被束缚,一切都是徒劳。
一件件大红喜服,飘荡在她的周围,里面俱是一架枯骨,对她狰狞而笑。
唯一的白色站在床边,骷髅的两眼空洞,是曾一冰,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俯看着她。
一切灰飞。
当清晨的曙光招摇在林筱筱的脸上时,她忽地惊醒,浑身已被汗水浸透,司徒青阳正站在床边看着她,阳光衬得他的脸那样年轻,如同二十岁的小伙,活力张扬。
“林小姐,是做了噩梦了?”
林筱筱惊喘着,点了点头。
“你看起来有些憔悴,再多睡会儿吧,我晚些时候再来。”
司徒青阳笑着离开,林筱筱一把抓起床头柜上的铜镜,刚看到镜中自己的模样,竟然一声哀嚎,铜镜自手中滑落。
那镜中映着的,是一张女人苍老的脸,如她最初所梦见的,青春不再的脸。
这样的脸,司徒青阳难道不会嫌弃?
铜镜中传来女人咯咯的笑声,林筱筱抓起铜镜,声嘶力竭:“快告诉我,怎么样让自己永远不老,快说!”
女人笑着招了招手:“你进来,我慢慢讲给你听。”
就见得一双藕般细嫩的玉壁从镜中缓缓地伸了出来,牵起林筱筱的手,林筱筱竟觉得自己飞了起来,眼前的一切如同虚幻,光芒万丈,她也随着这万丈光芒一起,融入了铜镜中,浑然一体。
房间里,只回荡着女人娇美的笑声,如风铃,随风轻摆。
房间的门再度被打开,司徒青阳悠闲地踱步进来,看到空无一人的床铺,似乎并未感到讶异。他径直走到床前,拾起瑞兽纹铜镜,打开来,对着铜镜微笑:“林小姐,很遗憾,你输了,后会无期。”
光亮的镜面上映着一个女子的面容,天真的眼神,纯净的面庞,水灵灵的模样,如同新荷,正是林筱筱。
她美艳无比,青春常在。
司徒青阳重新将铜镜放入剔红花鸟纹长方盒中,自语道:“应该再多几个女人的魂魄才好,你们如愿以偿,我亦是,各得所需,公平交易。从今往后,你们就是司徒家的新娘,永生永世护佑着司徒家吧,姑娘们,多谢了。”
他拿起手机,对秘书吩咐:“这些姑娘都不合我的心意,再帮我举办一场相亲会,声势再浩大些。”
剔红花鸟纹长方盒缓缓盖上,里面的瑞兽纹铜镜静静躺着,铜锈再度将它的镜面遮起,等待着下一个女子打开,又是一个崭新魂灵。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4 21:13:00 +0800 CST  
@一杯冰糖 48楼 2014-03-25 10:26:00
好看 楼主还有吗 坐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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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每晚更新哦~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5 10:39:00 +0800 CST  
第九谈、瓷马
晏城城西的古玩市场,白天异常热闹,处处是讨价还价声,一个个在铺子或小摊面前流连的,多半是看了鉴宝节目后也想来捡个漏儿的门外汉,真正懂行的,不动声色,三言两语间,就能把一样看似极不起眼的物件儿带回家去,白菜价格,却是至宝。
古玩市场在晚上六点准时关门,关了门的古玩市场在夜色下便显得冷清,只古色古香的建筑房檐上一溜红灯笼极惹眼,古玩市场对街便是夜市摊,一街之隔,一边冷清,一边热闹,对比分明。
来吃夜市的人都在美味中沉迷,偶尔望一眼对街的大红灯笼,没甚情绪,除了在古玩城里开铺子的小老板们,他们看向大红灯笼的眼神,就像看到了情人。
在夜市吃饭的人群中总有个熟悉的身影,熟悉到夜市的老板都已认识,与其称兄道弟,那人就是吴顺,在古玩市场里开了间小铺,铺子位置不起眼,但却往往有好货。
这一日,吴顺与几个朋友在夜市里胡吃海喝了一通,将近十点半,摸着鼓鼓的肚皮,各自回了家去。吴顺目送着朋友们一个个离开,自己则给老板打了声招呼,晃晃悠悠的,过了马路。
沿着古玩市场走,大门早已紧闭,吴顺哼着小曲儿,似是散步一般,晃到后门去,漫不经心的敲了两敲,不多时,小门儿竟开了,借着灯笼的光,可看见古玩市场的看门大爷警惕的朝外面看了看,确定无人后,这才关上了门。
“都等着了?”吴顺问他。
“早等着了,就差你一个。”
吴顺点了点头,将手里拎着的一瓶啤酒递给了大爷:“喝白的误事,这个解解馋吧。”
说完,又晃晃悠悠的,顺着后门延伸出的小道,七拐八拐的,进了大厅,到了自己的铺子门口。那里早已围了几个人,或站或蹲,指尖夹着的烟头燃得只剩下一点,星火奄奄。
吴顺熟络地跟他们打了个招呼,邀他们进店,灯光亮起,可看到他们肩上都背着个大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
也没客套话,几个人熟练的开包,不多时,地上已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器物,瓷器居多,看样子,都是老物件儿。
吴顺蹲在地上,挑挑拣拣。
来古玩市场的人大多不知道,这里每隔一段时间都有一次类似的交易,都在吴顺的小店里进行,而每个月最后一天,深夜十一点,在古玩城的大厅里,会有个小型的拍卖会,就是俗称的古玩黑市,而吴顺便是连接卖家和买家的中间人。
而吴顺今日的地位,则归功于常来他店里的时古,时古慧眼识古玩,凭着他的眼睛,帮吴顺寻觅到了不少好东西,所以吴顺慢慢也胆儿大了起来,开始进入古玩黑市。可自打去年时古莫名其妙失踪了之后,吴顺的手气便总不大好了。
众所周知,古玩黑市里交易的宝贝来路总有些不干净,大多盗墓所得,所以不敢明目张胆摆上台面。来这里的买家自有一定社会地位,可以将宝贝洗白。
吴顺要做的,就是挑出来开门儿的,用来拍卖,而其余的,他看上眼的,则会一番加工,放在自己店里。
这回的东西,吴顺只捡出来了几样,一对儿祭红釉的盘,胎色很正,官窑出的无疑,恰好前不久有个收集礼器朋友托他寻的,他收了,琢磨着这月末去卖个好价钱。
还有几块古玉,有血沁,朝代推测是春秋战国时期,吴顺也收了,那些买主里有酷爱此类古玉的人,也能大赚一笔。
挑着捡着,吴顺眼前一亮。
他看到的是放在角落里一个摆件儿,那是匹三彩马,蓝釉主打,造型却不同于一般的马,有些特点。
一般塑马,多是奔跑之姿,最著名的“马踏飞燕”,又名“马超龙雀”,是青铜器,马儿荡蹄驰骋,右后蹄踏了一飞燕,飞燕展翅,惊愕回首,衬托出了马儿的雄姿。
而这尊三彩马则不同,马儿仰面朝上,四蹄聚于胸前,口微张,眼睛澄明,做撒欢儿状。虽然吴顺隔得远,但因着它的好釉色,即便是在角落里,也能感觉到它澄澈的目光在看着自己,仿佛在邀请人一同游戏。
无疑,这尊三彩马别具一格,几乎在看见它的那一刹那吴顺就喜欢上了它,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也是属马的。
于是,这匹三彩马也被吴顺收入了囊中。
忙活到近十二点钟,吴顺给这几个人结了账,也背了个包,和他们一道摸黑出了古玩城,回了家去。
第二天,他打发老婆去看店,自己则睡到近中午才起来,还是被他三岁的小儿子给吵醒的。
一整个下午,吴顺都在书房里忙活,把昨晚收到的东西分类放好,要留作黑市拍卖的,寻了好盒子装着,自己留用的,也要分个等级高低分做处理。
吴顺还有一个本事,便是做旧,最擅长的是瓷器和玉器,他做的旧,登峰造极之时,也能骗得住行家,所以他靠着这一门手艺,也挣了不少钱。
做旧这事情,爱好古玩的人多半不齿,可随你在古玩市场里逛一圈,哪个铺子里没有做旧的东西?于这群小老板们而言,挣钱是第一位的,他们对古玩,没有爱意。
所以,许多好东西便是在这些人的手上毁了,让人痛惜。
吴顺仔细挑拣了一下昨儿晚上收的古玉,找了块最好的串了绳,戴到了小儿子的脖子里,那上面的血沁最多,一丝一丝,像脉络,这种玉最能辟邪。
小儿子很乖,坐在一旁的地板上玩小火车,安安静静的,一点也不碍吴顺的事。
前几天刚进了一批玉挂件儿,玉是新玉,和田青料,现在的人多半追求羊脂,青料一般看不上眼,也卖不了好价钱,所以只能做旧。
整整一个下午,吴顺都在捣鼓这些玉,他能给做上皮或者包上糖色,或者经过特殊处理,粘上他从盗墓者那里买来的尸泥,伪装成墓葬玉器,摆进柜台里,就能晃了那些有一定鉴定知识的“二把刀”。
而这些做旧,都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一旦玉料做旧上身,想要将它再洗回原来的模样,那是不可能的,这无疑是毁了一块玉。
而对于瓷器,经过酸“咬”土“喂”,做出带颜色的开片,新瓷摇身变作旧瓷,也再回不了以前的模样。
可吴顺不觉得这有什么,甚至对自己的手艺洋洋得意,他迷恋这种以假乱真的过程。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5 20:53:00 +0800 CST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只听得书房里钟表指针走动的声音,以及小儿子嘴里发出的模仿火车行进的“逛吃逛吃”声,吴顺沉浸在自己的工作里,忘乎所以。
毕竟是三岁的小孩儿,小儿子玩腻了火车,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落到了书房的博古架上,那匹三彩马正保持着撒欢儿的姿势,与他对望。
一人一马,四目相对。
就在一刹那间,小儿子看到马儿冲自己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像是在邀请他一同玩耍。
他立刻眉开眼笑,蹒跚着跑了过去。
三彩马放的位置很高,小儿子够不到,只能踮着脚,巴巴儿的望着它。
此时此刻,吴顺正在给手中的玉上尸泥。
忽然手上一个打滑,玉掉在铺了绒布的桌子上,那尸泥自然也粘在了白色绒布上。
吴顺心里暗骂了一句,正要将玉拿起,身后却传来一个奶声奶气吐字不清的声音:“爸爸,他说该停下了。”
“宝儿乖,先到一边儿玩儿去,爸爸在工作。”
小儿子却不依不饶,颠儿颠儿的跑到他身边,小手抓着他的衣服,晃啊晃:“爸爸,他真的在说话。”
吴顺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扭头看着小儿子:“哪有人在说话。”
小儿子指了指博古架上的三彩马:“它说的,这些石头会疼的,爸爸该停下了。”
“胡说什么,”吴顺瞟了三彩马一眼:“宝儿,那是唐三彩,是瓷器,不会说话的。”
小儿子却很委屈:“可是我明明听见了啊。”
吴顺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宝儿,你先到外面玩儿,爸爸再有一会儿就好了,等下带你出去吃关东煮好不好?”
说罢,便继续给玉上尸泥,再不理睬儿子。
小家伙气鼓鼓的哼了一声,重又跑到博古架下,仰头望着那匹三彩马。
这天晚上,一向乖巧的儿子竟一反常态,哭着闹着不肯睡觉,非要抱着三彩马,吴顺没法儿,只能将三彩马从架子上拿了下来,塞进小儿子的被窝里,嘴上咬牙切齿的威胁:“要是敢给我摔坏了,看我不把你的小屁股打开花。”
小儿子眼里噙着泪花,小鸡叨米似的点了点头。
儿子是心满意足的睡了,可吴顺却是睡不着了,那三彩马可是正儿八经的老东西,造型难得,更何况是他的属相,他本想留在手里收藏着,万一那死小子睡觉不老实,把三彩马摔了,他上哪儿哭去?
吴顺在床上翻来覆去,越想越窝心,最后还是一骨碌爬了起来,去了儿子的房间。
这时候已经半夜一点多了,吴顺怕吵醒儿子,连灯也不敢开,轻手轻脚的,刚准备要开儿子房间的门,却忽然听到里面传来儿子奶声奶气的说话:“你是什么时候生的啊?”
“唐朝是什么时候?”
“那些石头真的会疼吗?”
“那我带它们去看医生,它们身上的伤应该就会好了吧?”
听起来就像儿子的自言自语,可这话的内容有点太奇怪,吴顺觉得不对劲,立刻开了门。
声音止了,吴顺打开灯,看到缩在被窝里的小儿子正抱着三彩马睡得香甜。
“可能是说梦话了。”吴顺嘀咕着,要把三彩马拿起来。
谁知小儿子竟然在这时候醒了,看到吴顺来抢他的三彩马,嘴巴一咧,哇哇大哭起来。
吴顺只好作罢,哄着小儿子睡着,再不敢打三彩马的主意。
自此之后,三彩马便成了小儿子的玩具,他总是抱着三彩马自言自语,如同对着一个小伙伴,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原本就乖巧的小儿子,因为三彩马的陪伴,变得更加乖巧了。
可自那之后,吴顺便总没个安稳觉睡,因为每每到深夜,他总会听到家中传来奇怪的动静。
那奇怪的动静是什么?说出来吓着你,是马蹄哒哒的声音。
哒哒的马蹄在客厅里来来去去,仿佛那是一片草原。
可每当吴顺起身去客厅查看,一切又都复归平静,老婆被他这频繁的起夜搅得烦躁,专门挑了一个晚上陪他坐等马蹄声,可真当那声音响起时,吴顺听得真切,而老婆却一脸迷茫:“什么声音都没有啊,老公,你是不是幻听了?”
就连吴顺自己也开始怀疑了,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吴顺开始失眠了。
虽然失眠,可生意还是要做的,他那几块做旧的玉卖得很好,有个“二把刀”的买家很喜欢,当捡了包,托他再寻些来,顺便还想要一两件开门的瓷器。
这多好办,吴顺又是几天窝在家里,一番做旧,全部满足买家的要求。
自然,那银子也是狮子大开口,狠狠敲了买家一笔。
你说难道吴顺没有打眼的时候吗?有,当然有,吴顺有时下农村去收瓷,正儿八经比白菜还白菜的价格,有时候看得急了,难免断代错误,甚至把老瓷当新瓷也是有的,这些被他误判的新瓷,会经过他的手,一番做旧。
一旦强酸上器,宝贝顷刻间毁于一旦。
其实自时古失踪后,因吴顺的误判而在手上毁掉的宝贝也不少,只是他自己不自知。更何况他也不在乎这些,管他新瓷老瓷,能给他赚来大把钞票就是好瓷。
送走了这位“二把刀”买家,吴顺瘫坐在躺椅上,觉得有些疲惫。
连日来的睡眠不足让他的疲倦一股脑儿袭来,他眯了眼,本想小憩,哪知阖上的刹那便睡着了,且做了个很古怪的梦。
梦里的吴顺躺在一块白色的地毯上,正睡得惬意,忽然一只巨手从天而降,用钳子夹着吴顺便放在火上烤,火焰在身下翻滚着,虽不近身,却仍能感觉到火辣辣的疼,吴顺拼命叫喊着,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
他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像是要化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只手终于带他离开了火焰,随手丢入一旁的小盆里,盆中盛着红褐色的液体,让吴顺几乎窒息。
待得重新呼吸到新鲜空气,吴顺只觉得浑身火辣辣的疼,好像所有的皮肤都裂开一般,让他痛不欲生。
吴顺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一愣,那哪儿是人的身体啊,分明一块带着牛毛纹的玉,古色古香。
他吴顺,竟然变成了一块做旧古玉。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5 21:00:00 +0800 CST  
吴顺大叫一声,惊醒。
已是下午三点来钟,吴顺却再没了做生意的心思,索性关了门,回了家去。
临到家门口,吴顺的手机响了,是个常在他这里买玉的朋友,想要几块带牛毛纹的玉。
吴顺想到刚才那个梦,一阵心悸,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现在没货。”
那朋友忙说:“吴老板神通的很,什么样的东西搞不来?价钱好商量的。”
吴顺心动了:“给我几天时间,我帮你找找。”
挂了电话,吴顺进了家,一个小小的身体便冲进了他的怀中,是他的小儿子。
吴顺把小儿子抱起来往空中抛了两抛,摸了摸他毛茸茸的脑袋:“宝儿今天一个人在家乖不乖?”
小儿子乖巧的点了点头:“宝儿很乖的,宝儿在和马马做游戏。”
“马马?”吴顺顺着小儿子手指的方向看去,客厅的沙发上,正躺着那个三彩马。
吴顺正色道:“乖儿子,那马马很值钱的,给爸爸放回架子上好不好?”
小儿子一听,嘴巴立刻瘪了下来,作势要哭。
“好好好,爸爸不要,宝儿跟马马做游戏,不要让马马受伤好不好?”
小儿子脸上立刻阴转晴,咧嘴傻笑。
吴顺哄完儿子,回到书房关了门,开始工作,他要把朋友要的玉做旧出来,好让自己的荷包再鼓些。
吴顺工作时聚精会神,却还是能听到门外二字依依呀呀奶声奶气的声音,自言自语,和一个不存在的小伙伴聊着天。
孩子的世界啊,大人永远不懂,吴顺摇了摇头,继续干活。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天渐渐暗了下来,吴顺忽然觉得客厅变得安静了,安静得有些不同寻常。
“宝儿,你在做什么?”他朝门外喊。
没有人回答。
“宝儿,没有听到爸爸在和你说话吗?”
隔了一会儿,宝儿的声音传来:“爸爸,他说疼。”
“疼?”吴顺立刻站起了身:“宝儿你是不是摔倒了?”
“爸爸,玉很疼。”
一句话,让吴顺想起来了他的梦,他立刻骂道:“胡说什么,玉怎么会疼?”
话音刚落,门外却传来一阵怪异的声音。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
是那马蹄声。
“该死的!”吴顺一把拉开了门:“宝儿你闹够了没有?”
客厅里没有儿子的影子,只那三彩马躺倒在地板上,一双眼睛澄明,正望着他。
吴顺看到它的眼珠子好似转了转,如个顽皮孩童,露出狡黠的光芒来。
便在这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吴顺吓了一跳,好容易摸出手机来,一个洪亮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顺子啊,我这儿有个客户喜欢青花,托我给他寻个好的来,你那手艺我信得过,怎么样,这单生意做成了,咱俩五五分?”
“他什么水平?“吴顺问。
“比‘二把刀’还不如,就知道个皮毛,可钱多得很,是块肥肉。“
吴顺冷笑一声:“青花……他那么喜欢,就给他寻个元青花,包他满意。”
丢了电话,吴顺也再顾不得那三彩马,转身回了屋去。
博古架上,青花瓶不少,吴顺挑了挑,捡了个出来,要不了多久,这个瓷瓶将要在他手中脱胎换骨。
每到这个时候,吴顺都异常兴奋,因为自己的手,鬼斧神工。
咬酸喂土,去贼光,生开片,这只普通的瓷瓶,摇身一变,成为元青花。
做完后,吴顺躺倒在床上,睡了一天一夜。
一天一夜,吴顺却睡得并不安稳,因为耳边总响着哒哒的马蹄声,整整24个小时,一秒也不曾停歇。
这一场睡眠伴随着吴顺身体的不适,在一场又一场噩梦中,吴顺都是那个在他手中被脱胎换骨的物件儿,或是玉,或是瓷器,亦或青铜器,他经受了一场场化学的洗礼,火炙,酸腐,土浸,原本光滑的身体开片出伪造的美感,都是佯装出来的历史,没有沉淀。
吴顺是被老婆一巴掌扇醒的,那个时候,他的梦刚好做到了尽头,他梦到自己成了那一匹三彩马,唐三彩,有不同于青花和粉彩的别具一格的美丽。
他是那匹撒欢儿的三彩马,翻着肚皮惬意的玩耍,唐宋元明清,民国直到新中国,他有幸存活,静静看着时代的变迁。
可是,很疼呢,他看到一样样如它的物件儿被人硬生生穿上旧衣裳,一身假皮囊,满足人们的好古心。
他们怎么会知道,玉在被灼烧时,也是会疼的,瓷器在被酸咬时,也是会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喊的。
他们怎么会知道,他们是人,金钱至上。
三彩马,眼睛澄明,却在此时,落下泪来。
吴顺睁开模糊的泪眼,揉着被老婆扇得痛楚的脸,破口大骂起来:“混蛋,你发疯了?”
“宝儿不见了!”老婆哭喊着:“你是怎么看的孩子,我不过出差了两天,孩子怎么没了,你还有心情睡大觉,你还我孩子!”
“什么,宝儿不见了?”吴顺一轱辘从床上爬起来:“不可能啊!”
“啊——”
只听得老婆一声尖叫,指着他的身体,连连后退:“你,你身上怎么了……”
“什么我身上……”
吴顺刚一抬手,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他连忙低头看,只见裸露着的上半身上,处处是细小的裂缝,用手摸上去,一片光滑,可裂缝却分分明明,仿佛浸在皮肤里,就如那老瓷,开片了。
他吴顺,成了瓷,开片的老瓷。
“去医院……”吴顺咬牙怒吼:“快带我去医院……”
老婆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给他穿衣,手忙脚乱的搀着他出了门去。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大门“砰”的一声关上,房间里,复又回归平静。
沙发上,三彩马安安静静的躺着,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看不出悲喜。
“我在这儿……”
一个声音响起,奶声奶气。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5 21:01:00 +0800 CST  
@一杯冰糖 59楼 2014-03-26 10:29:00
太好看了 昨晚手机忘学校了 没赶上直播 江姐给你三十二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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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昨天更新的时候电脑出了问题,差点木有更上,好险~~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6 14:27:00 +0800 CST  
@昏到自然 56楼 2014-03-25 21:32:00
楼主快更啊!等得好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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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伦家在努力,每天晚上更新哦~~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6 14:29:00 +0800 CST  
第十谈、硕鼠
楚莘城打开米缸准备做饭,却发现里面的米又少了些。
他家的米缸不深,前几天才将它装满,现下只剩下了三分之二,他们一家三口,这米下的速度也太快了些。
楚莘城仔细看了看厨房,墙角堆着的几颗大白菜也掉了些叶子,上面有齿痕,不是人干的。
家里有老鼠?
楚莘城第一反应,就是将厨房翻了个遍,果真在角落里找到几颗老鼠屎,这下确信无疑,都是老鼠干的好事。
楚莘城忙叫了妻子来,二人把厨房一番打扫,所有的食物都放入冰箱和柜中,柜门关得严严实实,不露一丝缝隙给老鼠可乘之机。
正打扫着,妻子忽然拍他:“不对啊老公,你看这米缸的盖子盖的好好的,怎么老鼠就进去了呢?”
她这么一说,楚莘城也觉得稀罕,仔细查看了一下米缸,处处完好,难不成这老鼠是在缸底凿了个洞?
想想,也不可能,他们家是在三楼,钢筋水泥的建筑,地上又铺了砖,就算这老鼠会打洞,也不至于把这么坚硬的地给凿穿吧?
一时间甚不解,楚莘城也没工夫细想,听妻子的命令将整整一缸的米都倒进小区垃圾桶里,想想有老鼠曾在这米缸里打过滚儿就觉得恶心,多少细菌,人吃了还不闹肚子去?
当日,楚莘城就上街买了老鼠夹老鼠药,在家中各处设好机关,誓要将那该死的老鼠抓到。
晚上,因心中有逮老鼠之事,楚莘城没敢睡死。到了半夜,朦胧中听到有些轻微响动,将楚莘城惊醒。
声音正是来自厨房,楚莘城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将厨房里那只老鼠惊着,让它跑掉。
听得刺啦啦的声响,像是老鼠的小爪子在扒着什么。厨房里的食物已经被妥善保存,可厨房的地板上却放了捕鼠器,里面有一块香甜的鸡蛋糕,只要老鼠靠近,等待着它的便是囚笼。
就算老鼠抵挡得了诱惑,可家中各处角落都撒上了老鼠药,那诱人的气息,只要尝上几口,一命呜呼。
这只小老鼠怎么也逃不出楚莘城的手掌心了。
楚莘城竖着耳朵听,厨房里那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过一阵后,忽然歇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楚莘城等得无奈,就在他以为老鼠聪明绝顶到认出家中陷阱早已溜之大吉之时,捕鼠器发出响声,竟是抓到了!
楚莘城赶紧从床上爬起来,飞奔到厨房,灯光亮起,捕鼠器内却是空空如也,却忽然间一道黑影迅速从脚边窜过,是只灰色的大老鼠,体型硕大到让楚莘城咋舌。它此刻正在厨房里像没头苍蝇一样狂奔,想是之前被捕鼠器电到,却没有电死,只是电晕得不辨方向,想要找到逃离的路却是不能够,在这小小的厨房里,如同瓮中之鳖,等着被楚莘城消灭。
楚莘城想也没想就看准了那肥硕的身子一脚踩了过去,足够大的力道,正踩中大老鼠的胸口,只听得一声凄厉惨叫,大老鼠一口鲜血吐出,顿时断了气了。
那血一半溅在楚莘城的鞋上,一半留在瓷砖,挺触目惊心的颜色,让楚莘城胃里泛起一阵恶心。
然而,比这鲜血更触目惊心的,是大老鼠圆睁的双眼,保持着临死前的状态,死死的盯着楚莘城。
死不瞑目,它的眼睛中,满含恨意。
楚莘城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忙将这只肥硕的老鼠扫进垃圾筐,立刻扔下了楼。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6 20:54:00 +0800 CST  
厨房里,狼藉的战场,老鼠吐出的血任楚莘城使劲了浑身解数也擦不尽,洁白的瓷砖上,一大块深深的印记。
楚莘城就纳了闷儿了,难道这老鼠是修炼成精了不成,竟连捕鼠器也电不死,果真稀罕。
再想一想它那肥硕的身子,一只顶寻常老鼠两只,该吃了他家多少粮食啊!
这下家中清静了,所有东西统统复归原位,日子又跟平常一般。
不想,这清静日子没过多久,米缸里的米又莫名其妙少了起来。
难不成家里还有老鼠?
又是一番折腾,虽然厨房又被仔仔细细清理,但却没见到一颗老鼠屎,为了以防万一,楚莘城还是将捕鼠器拿了出来,静待鼠贼。
一连几夜,厨房里静静悄悄,捕鼠器连根老鼠毛都没捕到,可缸里的米还是照样少下去,竟然连捕鼠器也诓不住这些个小畜生,当真奇了怪了。
楚莘城这下子当真跟老鼠较上了劲,跟单位请了假,窝在家里蹲守,甚至觉也不睡了,就等着那老鼠出洞。
有时候,执拗也是一种病,而楚莘城自打那夜踩死那只肥硕的大老鼠之后,整个人便如疯魔了一般,像小区院子里无家可归的野猫,专做逮老鼠的事情。
连妻子也说楚莘城神经,妻子刚怀了孕,被楚莘城天天在家这么一折腾,连觉也睡不好,整日无精打采的,便劝楚莘城算了,把家里的东西都收好,老鼠寻不到吃的,自然就走了。
楚莘城不干,不抓到老鼠誓不罢休。
妻子心宽体胖,晚上睡得极熟,楚莘城虽闭着眼,精神却高度集中,细细听着家里动静,那耳朵训练的,简直如狗一般灵。
这晚,又是凌晨一两点,安静了几天的家中开始有了动静。
明显听到有东西在地上窜来窜去,窸窸窣窣的,竟是向他们卧室而来。楚莘城睁开眼,小区里亮着路灯,所以看得见卧室的门上一团黑影,足有半人高,肥肥硕硕,连着一根长尾巴。
妈呀!这是鼠怪吗?
楚莘城吓得忙坐起身,见那影子一晃便消失了,有细细脚步声朝床边来,映入眼帘的,是只肥硕的大老鼠,与他前段时间踩死的那只一模一样。
原来方才门上的影子只是因为光线的缘故被莫名放大,吓了楚莘城一跳。
“小畜生,原来你没死!”楚莘城骂着,也顾不上穿鞋,又是一脚狠狠踩下去,怪了,那大老鼠竟似水中的倒影,脚刚一碰上,将将散了。
你说说,见鬼了不是?就在楚莘城呆愣之际,厨房那边忽然响起米缸盖子挪动的声音。
当楚莘城来到厨房时,竟见到了他平生从未见过的极不可思议的画面,那只肥硕的大老鼠正站在米缸边沿上,弯身向缸中取米,那样灵活的动作,竟如人一般。
看见目瞪口呆的楚莘城,大老鼠极镇定,不慌不忙将装米的袋子扛到身上,盖好盖子,三两下蹿了下去。
这是一只何其大力的鼠怪呵!
只见那老鼠绕过上的捕鼠器,蹿到墙角的柜子旁,忽然扭过头来看着早已傻了的楚莘城,竟说出了人话:“欠你的粮食会还的。”
说完,一晃便不见了踪影,楚莘城这才反应过来,当即开了灯,大喊着把早已睡熟的妻子叫了起来。
当妻子睡眼惺忪来到厨房时,见到的是一地狼藉,还有果真如神经病一般的楚莘城。
“活见鬼了!那只鼠怪竟有这么大!”楚莘城一面向妻子比划着一面去挪柜子:“它会说人话,还说要还我粮食,你说是不是活见鬼了?它打的洞一定在柜子后面,看我不把它找出来!”
“你梦游呢吧?”妻子觉得莫名其妙:“还真跟老鼠较上劲了,烦都要烦死……”
说这话的时候,楚莘城已经将柜子挪开,妻子的话剩下半截梗在喉咙里,愣住了。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6 21:17:00 +0800 CST  
他们看到了什么?柜子后面的墙壁上一个挺大的洞,洞口散落着些许米粒,几个粉嫩嫩的小脑袋正挤在一处舔着地上的米粒。
竟然是老鼠的幼崽。
似乎意识到了有人,小老鼠们抬起脑袋来张望了张望,一见着楚莘城,吱吱吱乱叫成一团,忙缩进了洞里,只能看到几点精光,若隐若现。
“哎呀妈呀,那么多老鼠,老公快把他们赶出去!”
妻子心里直犯恶心,连连往后躲,楚莘城挽了袖子正要去将这窝小崽子们一网打尽时,小老鼠们像是突然间受了惊吓,一只接一只从洞里面蹿了出来,聚在一处,对着地板的一块瓷砖嗅来嗅去。
那块瓷砖上,还有洗不掉的那只惨死的老鼠血迹。
原来那只老鼠之所以来偷粮食是为了喂养自己的孩子,楚莘城回头看了看站在门口肚子隆起的妻子,忽然间就打消了要杀死它们的念头。
鬼使神差的,楚莘城关了厨房的灯,拉着妻子回房睡觉。妻子骂他神经病,楚莘城不发一言。
第二天,楚莘城家厨房的一切都复归原位,只是在原先的米缸旁边又放了个小盆,里面放了各种食物,每样一点点,足够那些小鼠崽子们果腹。
只是,每到午夜,厨房里会准时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那肥硕的身影在厨房里窜来窜去,每每到来,小盆里的食物便会少掉许多,次日,楚莘城会往里面添上新的。
如此反复,周而复始。
楚莘城有时听到动静醒来,总会思索一个问题,那只肥硕的大老鼠究竟是被他踩死了还是它福大命大,躲过了一劫,楚莘城想不通。他明明将死老鼠扔进了垃圾桶,可怎的它又回到了自己家中,一如既往为自己的孩子寻觅食物,这终归是个谜。
想到那晚来到他卧室里的老鼠鬼影,楚莘城一阵心悸,明明看上去像是个活物,可是一脚踩下去又烟消云散,难不成这老鼠死不瞑目,魂灵归来?
这问题在楚莘城心中盘踞了很久,直到一个月后,才终于有了答案。
还是深夜,他和妻子睡得正熟,头发却似被东西揪住,把他们给疼醒了。打开灯一看,嗬!那群整日躲在洞里的小老鼠崽子们竟然拿他们的枕头当蹦蹦床呢,在他夫妻二人头上上蹿下跳,吱吱吱叫成一片,好像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
妻子吓得操起床头柜上的台灯就要砸,被楚莘城拦住,小老鼠崽子们看到二人醒来,三下两下跳下床去,跑到大厅里,吱吱叫着,回头看着二人。
客厅的沙发旁好似有一大团黑影,小老鼠们围聚过去,一个个亲昵的模样,让楚莘城终于看清楚,是那只不知是死是活的肥老鼠,正静静站在黑暗中,鼠目寸光,紧盯着楚莘城。
它好像有话要说。
楚莘城下了床,肥老鼠的脑袋忽然晃了晃,尖尖的嘴巴指向大门:“快跑!”
“妈呀!这老鼠……这老鼠竟然说话了!”
妻子吓得直往楚莘城怀里躲,肥老鼠却已经带着小老鼠崽子们往大门口跑去。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6 21:24:00 +0800 CST  
“要着火了,快跑!”
伴随着肥老鼠的声音而来的,是一阵浓浓的烟味儿。
楚莘城也顾不得其他,拉着妻子打开门就往外跑,老鼠们在前面引路,不消片刻,终于来到院中安全地带。
他们所住的这栋楼已经燃起了大火,不少住户还在睡梦中,没来得及醒过来,也再不会醒过来。
幸而楚莘城发现的及时,打了119,才使得大部分人幸免于难,但着火的那一家所在楼层的住户却因为火势太旺,遇难了。
小区的院子里聚满了人群,都被这场突如其来的火灾吓得心惊肉跳,连连后怕,一片嘈杂之声,唯楚莘城在人群中穿梭来去,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终于,在小区的花坛附近,他停下了脚步,草丛里,小老鼠崽子们正围着它们的母亲,吱吱吱叫个不停。
肥老鼠定定望着楚莘城,尖尖的嘴巴似乎扯出了一个如人一般的笑容,一阵风过,它便真如水中的倒影,碎了,烟消云散。
从此往后,这只肥硕的母老鼠便再也没有出现过,而它也当真信守承诺,用楚莘城一家三口的命还了它欠下的粮食债。
直到这时楚莘城才知道,那天晚上他果真一脚将那肥老鼠踩死了,只是因为放心不下一窝鼠崽子,所以肥老鼠死不瞑目,魂灵又回到了楚莘城的家中,仍旧做着生前的事情,夜夜为自己的孩子偷来食物将它们喂饱。虽说偷粮食是老鼠的天性及生存之道,但这老鼠俨然成了精,深知欠下楚莘城一笔人情债,所以即使楚莘城将它踩死也没有埋怨,而是用救楚莘城一家三口的命作为报答,还了它生前欠下的债,这才放心离去,只是可怜了这群小老鼠们,自此便没了母亲。
这场风波之后,楚莘城家多了一群成员,便是那没了母亲的小老鼠崽子,养在笼子里,从此没了性命之忧。半年后,楚莘城做了爸爸,一对龙凤胎,儿女双全。
说来也怪,自打养了这群小老鼠们,楚家的生活蒸蒸日上,福禄双至,楚莘城心中暗自庆幸,也连连为当初踩死肥老鼠之事后悔不已。
自那之后,楚莘城日日念佛,为肥老鼠超度,也算积攒一项功德。
这大千世界,人有人的活法,畜生亦有畜生的活法。人之所以高等,在于人能发明创造工具,有劳动技能,可以自食其力,而畜生们天生没这般高级,只能外出觅食。牛羊可以吃草,猫狗好命,长一张讨喜的脸,能让人心甘情愿喂养,可老鼠呢,最不招人待见,循着食物的气味闯入人类家中,被发现后多半是如此命运,要么被捕鼠器夹死电死,要么被人拍死剁死,总之,难逃一死。
其实放它一条生路又如何?
万物皆有灵,凡事有因果,你信不信,在这俗世中有无数灵正飘荡着,静静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或因你而生,或因他人而生,永不熄灭。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6 21:30:00 +0800 CST  
@君子爱财越多越好 64楼 2014-03-26 17:15:00
江楼主更新吧!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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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更新中~~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7 09:18:00 +0800 CST  
@一杯冰糖 72楼 2014-03-26 22:08:00
每次看到无辜小动物惨死都很难受 同为生命 为什么就不能互相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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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只老鼠就死在我家楼下,上楼梯的时候看见的,样子好惨~~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7 09:20:00 +0800 CST  
@ciqinkedai 74楼 2014-03-26 23:02:00
写的真好,特别是硕鼠这章,无论是什么生灵,母性永远是最值得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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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也这么觉得,虽然是老鼠吧,我觉得赶出家去就好,都是生灵,都有权利活着。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7 09:25:00 +0800 CST  

楼主:江姝渃

字数:388008

发表时间:2014-03-17 23:15:29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7-17 15:51:27 +0800 CST

评论数:236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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