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姑娘的秉烛夜谈》——世间有灵,一天一个故事

第一谈、饺子
冬至,开始下起了雪。
杜忘生行了一整日的路,沿途都未见人家,本以为今日要在这荒山野岭间歇息了,却见两点火光,在黑暗中招摇着。待他走得近些,才发现是家食肆,几间小小茅草屋,门前两盏大红灯笼,在绵延的黑暗中显得异常妖冶。
食肆里,迎门坐着个俏丽女子,捧了碗正在吃饭,听到门外脚步声,眼波流转,便瞧见了杜忘生。
“这位公子,小店已经打烊了。”
杜忘生不好意思搔了搔头:“杜某赶路至此,无处歇脚,请问店家可有空余房间,借我小住一宿,至于银钱,杜某会照付的。”
女子是个爽快的,搁了筷子,站起身来:“倒是有间闲置的屋子,公子随我来吧。”
杜忘生喜笑颜开,快步跟上前,经过桌子,余光瞟见那碗中盛着的饺子,顶上面的一只,咬了一半,露出多汁的肉馅,还有女子唇边不经意擦上的一抹胭脂。
香气袭人。
杜忘生这才忽然发觉自己饿了,才入房间,肚子咕噜噜响了起来。
女子低头窃窃的笑,为杜忘生铺好了床,转身道:“公子先歇息会儿,我去给公子准备些饭食,今儿是冬至,就吃饺子可好?”
杜忘生感激不尽,待女子离开,也果真觉得赶路疲惫,和衣歪在床上小憩。
已近子时,荒山野岭,自然越发静谧,杜忘生这一觉睡得酣畅,却朦朦胧胧中觉得有声响,好似脚步声,在他床边徘徊。不知从哪里刮来的风,吹在他的脖颈,凉飕飕,甚至还有些轻微的痒,他伸手去挠,却摸得一手湿润,恰在此时有人呼唤他的名姓,他一个激灵坐起身来,看到黑暗的屋子里,几团模模糊糊的影儿。
原来灯被风刮熄了,而他一身都是汗,做梦惊的!
他摸索着起身,借着房外灯火,走了出去,食肆的门早已阖了,女子的半碗饺子仍在,依旧香气袭人,却不再热气腾腾。
鬼使神差,杜忘生拿起筷子,夹了那半只饺子,囫囵咽下肚去。
满口肉香,肥瘦刚好,不腥不腻,夹杂着胭脂的香,诱他食欲,他将剩余饺子一并狼吞虎咽下,却仍感觉到饥饿。
恰在此时,自后院飘过一阵饭香,他寻香而去,在厨房中看到女子忙碌身影,剁馅儿,和面,灶上还滚着一锅开水,包好的饺子并排列着,只等下锅滚上几滚,便可入口了。
女子素手,饺子皮摊在掌心,筷子挑一团馅儿,指尖捏上几捏,一个饱满的饺子便成了,还未下锅,已闻得肉香,杜忘生的肚子似无底洞,在这满屋子肉香中沉沦了。
他嗅着凑近,看向那盆肉馅,稠乎乎一团,昏暗烛火下,看不清颜色。
女子顺手捞起已煮好的饺子,盛在碗里,递给了杜忘生:“公子尝尝。”
杜忘生接过,才咬了一口,便放下了:“这饺子的味道不太对。”
“哦?”女子秀眉轻挑:“如何不对?”
杜忘生睨了盆中的肉馅一眼,女子顿时明白了,展开笑颜:“公子是喜欢这馅儿?”
见杜忘生点头,女子悠悠道:“这馅儿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的!”
杜忘生肚里的馋虫已然勾起,自是不依不饶:“那何人能吃得?”
女子指尖挑了一点馅儿,放入口中:“只奴家能吃得。”
她语声轻柔,将碗塞入杜忘生手中,推他出去:“公子吃完了早些歇息,饺子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忽地,她指尖扫过杜忘生唇边,一抹嫣红,是她的胭脂。
女子笑了,微弱烛火下,笑容有一丝诡异。
“公子可知什么馅儿的饺子最好吃?”
阴森森的声音,让杜忘生莫名打了个寒颤,回过头来,看见女子已重新走回灶台,捻起一只饺子:“用热腾腾的人心,剁了馅儿,包上皮,这皮可不能用旁的皮,需是新剥下的人皮,洗净了,去了腥,切掌心大小,裹上小小一团馅儿,入了锅去,沸水里滚上几滚,仍是热腾腾,却换了另一副模样,洗心革面,个个饱满得令人爱怜。人皮包人心,才是人间美味。”
她摇摆着腰肢走过来,指尖划过杜忘生的胸口:“公子,你的心呢?”
杜忘生怔住,缓缓低头,只见胸前偌大的洞,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心,我的心呢?”
杜忘生喃喃自语,发疯了一般,茫然四顾:“我的心在哪里?”
“或许是丢在了房中?”
女子的声音做了提醒,杜忘生踉跄着,奔回房间,推开门的刹那,有阴风灌入,月光映照出床上的人影,不是别人,恰是杜忘生。
杜忘生在睡着,那他是谁?
床上的杜忘生和门口的杜忘生,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房中依然有团团模糊的影儿,簇拥着床上的杜忘生,将他的身体翻了个个儿来,面朝着门口,一样空洞的胸膛,一样没有心肠。
女子端了碗热气腾腾的饺子走了过来,边走边吃,四下溢满了肉香,是心肠的温度。
“今儿是冬至了,奴家夫君的忌日,奴家思念夫君,便煮了碗饺子来吃,公子千不该万不该,不该食了他的心,既然如此,今夜留宿的银两,公子便用自己的心来偿吧!”
她一口一口,将皮囊咬破,嘴边淌着的汁液,诱人肉香,是杜忘生的心肠。
人皮包人心,果真人间美味。
这荒山野岭的地界,有幸运的过客,夜深至此,可瞧见几间小小茅屋,是家食肆,老板娘妙龄女子,最拿手的菜肴,是那家常的饺子,用你的皮,包你的心,沸水里一滚,脱胎换骨。
你的心肠何样?你不知,她最知。
日日复日日,年年复年年,人心善变,美味不朽。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17 15:15:29 +0800 CST  
第二谈、小鬼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
在她当时所处的年代,还没有层出不穷的选秀节目,一夜成名似乎也是遥不可及的事情。而她说的话确是至理名言,你看某某女星,十四岁便与著名娱乐公司签了约,一炮而红,十九岁傍上了富商之子,一个争气的肚子,让她几乎飞上枝头变凤凰。
注意,我说的是几乎,最后的结局难逃始乱终弃,麻雀的本质依然还是麻雀。
可即便这样,依然有人将她的事迹效仿,且,前仆后继,是信仰。
陈歆是北漂的上海姑娘,十八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直接收拾行囊去了北京,因她有一副好嗓子,加上还算出众的长相,她觉得自己也可以当明星。
后海,酒吧大多有情调,亦很出名,出名的原因在于这里的许多驻唱歌手都曾被星探一双慧眼相中,从此成了星,万众瞩目。
陈歆来到北京后,拖着行李箱便去了后海,年轻轻的姑娘,却天不怕地不怕,愣是用一首歌打动了“左岸”老板的心,于是,她成了驻唱歌手。
也是陈歆运气好,在酒吧唱歌一年便遇上了星探,签了唱片公司,成了三流歌手。
在北京,一没钱,二没背景,加上傲气,不愿被潜规则,能成三流歌手已是阿弥陀佛了。
陈歆初来北京时住在地下室,出道当了歌手,为了形象,地下室是不能再住的了,她咬咬牙,和公司另一女歌手合租了间二室一厅,生活瞬间便上升了一个档次。
和陈歆一起住的姑娘叫姜岚,也是三流歌手一枚,心气儿很高,表面虽与陈歆互称姐妹,私下里却一直暗中与她较劲,把陈歆看做乡下丫头,处处瞧不起。
这不这一次去往泰国的群星演唱会,公司派了陈歆去,姜岚就有些不服气,我唱的歌不比她差,凭什么这么好的机会就给她陈歆了?
陈歆去泰国,不过两三天时间,再回来时,姜岚发现陈歆好像有些不大一样了。
先是性格,陈歆本大大咧咧的,对谁都极热情,可这次回来,两人在客厅碰见,陈歆只瞟了姜岚一眼,点了个头,便进了屋去。
再是生活习惯,陈歆平时喜欢窝在客厅霸着电视机看韩剧,现在却一回家就把自己关进房间里,乒乒乓乓,不知在做些什么。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因为陈歆一夜之间竟红了。
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夜之间,各大娱乐周刊都是陈歆的消息,铺天盖地,简直让人咋舌。
而姜岚,仍是那个三流歌手,差距立显。
直觉告诉姜岚,这里面一定有猫腻,而且应当就出在陈歆去泰国的时候。
泰国的群星演唱会,姜岚反复看了无数遍,没有发现什么,那问题应该就出在自由活动的时候,陈歆去了哪里,与什么人接触过,她不得而知。
红了后的陈歆,理所应当忙碌起来,但只有一回家,她还是会窝在自己的房间里不愿出来,更让姜岚觉得有什么蹊跷。
这天,姜岚出通告很晚才回家,大概也就是凌晨两三点的样子,也赶巧了,家里停了电,她摸黑找了蜡烛点上,便去快速地冲了个凉。
哗哗水声中,她隐约听到浴室的门开了又合。
“陈歆?”她喊了一声,以为是陈歆回来了。
没有人回答。
关了水,姜岚掀开浴帘朝外看了看,黑漆漆一片,门关的好好的,没见陈歆的影子。
想来是听错了,她笑自己神经,陈歆现在应该人在香港,回来也是明天的事情了。
她披了浴巾出去,刚来到客厅,便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啪嗒,迅速穿过客厅,到了陈歆的房间里去。
吓了姜岚一跳,客厅里点着蜡烛,她没有看到任何人影,可是那脚步声却听得清清楚楚,像是小孩子赤脚飞奔而去。
可不是见了鬼?
姜岚的第一反应,便是尖叫。
不想陈歆房间的门竟开了,睡眼惺忪的陈歆走了出来,没好气的抱怨着:“姜岚,大半夜的,你鬼叫个什么?”
“鬼!有鬼!”姜岚指了指陈歆的房间:“鬼到你房间里去了。”
陈歆一听,白了她一眼:“你有病吧!”
“砰”地一声,陈歆关上了房门。
便在这一瞬间,客厅里顿时亮堂起来,光线刺眼,原来是来电了,姜岚胆子也因着这光明大了起来,她仔仔细细检查了客厅一遍,没什么异样,刚才应该是自己神经质了。
她这才觉得奇怪起来,陈歆怎的提前从香港回来了?
直到躺在了床上,她仍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公司对陈歆的日程有了其他的安排?
姜岚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朦胧中感觉到有什么声响,啪嗒啪嗒啪嗒,是从隔壁陈歆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姜岚一个激灵,坐起了身。
竖起耳朵听着,除却细碎脚步声,还有轻微的说话声,虽然尽力在压低声音,可还是能听得出来,那是陈歆在说话。
姜岚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先前惧怕的感觉瞬间烟消云散,黑暗中,她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陈歆啊陈歆,怪不得你提前从香港回来了,原来是在房间里又私藏了一个人呢。
姜岚悄悄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陈歆的房间透出一线光亮,隔着门,可以听到陈歆略显疲惫的声音:“你看,这些都是在香港买的,最时兴了,大陆还没有呢,喜欢吗?”
没有回答,就听陈歆又说:“我知道少了点,不过先前给你买的不是还有很多吗,你看,我的房间现在都是你的东西,都快堆不下了。”
只听得哗啦一声,一片混乱,紧接着,像是有东西被狠狠摔在地板上,响得恼人。
“轻点,轻点,我的祖宗,你想吵醒姜岚么?”
陈歆一边劝着,一边告饶:“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明天我要给水上乐园代言,正好带你去那儿玩儿,好不好?”
房间里的声音这时便停了,似乎是那位祖宗听到能去水上乐园玩儿开心的,陈歆也终于清静下来,这才关了灯,想来应是睡了。
殊不知,房门外,姜岚早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陈歆啊陈歆,原来你养了个小白脸啊!
一个主意这时便在姜岚心中悄悄产生了。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18 20:35:00 +0800 CST  
第二天天还没亮,陈歆便已经出门赶通告去了,姜岚一宿未睡,就等着陈歆离开,悄悄摸进了她的房间。
平时她二人一同住着,很是自觉,绝不会到对方房间里去,但现在,陈歆的一夜成名让心高气傲的姜岚心中很不服气,她想找出陈歆背后干的勾当,然后卖给娱乐记者,待陈歆惹得一身骚,公司自然不会再包装她,那么自己也就有了机会。
陈歆的房间着实让姜岚吓了一大跳,这哪儿还像是人住的?遍地散落着的都是玩具和衣服,甚至还有没吃完的零食,简直没一块干净地方。姜岚看着觉得异常好笑,陈歆和那小白脸多大的人了,怎么还玩儿这些小孩子的玩具?
她拿出相机对着地上咔嚓咔嚓几声,一切尽收入镜头之中。
就在这时,姜岚的目光被窗户下的书桌吸引了过去。
整个房间里,或许只有这书桌是唯一干净的地方了,书桌上,是个简单的佛台,佛台前供着个盒子,香炉中新上的三炷香还正燃着,味道很好,连姜岚也很喜欢。
那盒子里放着的是什么?
姜岚很是好奇,鬼使神差,伸手就要去摸那个盒子。
忽的,只感觉到头晕目眩,耳边隐隐有个小孩子的笑声,像是趴在她耳边说:“出去,一直往前走。”
如同梦游一般,姜岚缓缓转过身去,一步一步,慢悠悠地,笔直地超前走去。
出了陈歆的房间,便是客厅,陈歆的房门正对着的,是阳台。
姜岚就这么一直走了下去,直到身体悬空,整个人直直的坠下楼去,她才忽然回过神儿来,头与地面重撞的那一刻,她看到家中的阳台上,似乎有个小孩儿正趴在栏杆上,手中抱着玩具,咧嘴对她笑着。
姜岚就这么死了。
为此,陈歆被带到警察局做了半天的笔录,临走前,警察还警告她,在事情查清楚之前,不能离开北京半步。
当天,姜岚之死便上了娱乐杂志的头版头条,只是主角依然不是她,而是陈歆,犯罪嫌疑人陈歆。
一夜之间,陈歆的气运急转直下。
风口浪尖上,陈歆只得住在了助理家。
助理叫May,宽慰陈歆:“你放心,清者自清,等警察查明真相,我们再开个记者招待会,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
而陈歆只是哭,嘴里嘟囔着:“我不该反悔的,怎么办,他现在一个人在家里,怎么办?”
“他?”May疑惑:“他是谁?”
陈歆忽然抓住了May的手:“May,我要回家!”
“回家?怎么可能,警察把房子都封了,怎么回?”
“我有东西落在家里,很重要的东西。”
May拍了拍陈歆的手:“放心,警察不会随随便便拿你东西的。”
“你不明白。”陈歆不住摇头:“你不明白。”
May以为是姜岚的死让陈歆受了刺激,便哄着她去了卧室,想着睡一觉,陈歆便好了。
好说歹说,陈歆总算睡着,May在客厅看电视剧,忽然听到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她抬头看看表,晚上十点。
“谁啊?”
门外没人应,只是敲门声却一直没有停歇。
May不耐烦地开了门:“这么晚了……”
门外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
“作死啊,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好不好!”
May咒骂了一句,关上了门。
电视上恰好插播着陈歆的一支广告,May拿了水果刀一边削苹果一边看着,心想这支广告把陈歆拍得当真漂亮。
忽然觉得脖子后面有点凉飕飕的,May打了个寒颤,听到耳边有小孩子的说话声:“来玩游戏吧。”
“游戏?”
May还来不及细想,身体已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眼前,有一个光溜溜的小孩子正在客厅跑来跑去,看到May手里的苹果,指了指:“我要吃。”
如同做梦一般,May把苹果递给了他。
小孩儿拿着苹果,咧嘴笑了起来,对May眨了眨眼睛:“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你当鬼,来捉我。”
他说完,又眨了眨眼睛,就这么在May的眼前消失了。
“捉迷藏……我是鬼……我是鬼……”
May念叨着,缓缓的,在房间里走了起来。
“我是鬼……我是鬼……”
她四下茫然看着,哪里都像是有小孩儿的影子,哪里又像是没有。
忽的,一个个血红血红的小手印在落地窗上显现了出来,May缓缓挪了过去,手上,还握着那把水果刀。
“嘿嘿,我是鬼,捉到你了……”
May念叨着,靠拢了过去。
睡得正香的陈歆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待她打开房门,人整个就吓傻了。
客厅里,May倒在血泊中,一双眼睛圆睁着,直勾勾地看向她。
门忽的被撞开,举着枪的警察一个又一个闯了进来,手足无措的陈歆茫然四顾,忽然发现,自己手中,正握着一把水果刀。
警察带走了陈歆,楼下停着一辆辆警车,看热闹的人群对着陈歆指指点点,昏暗的路灯下,闪烁的警灯,不断变幻的光芒,像极了舞台的灯光,而她陈歆,如开着一场演唱会,万众瞩目。
耳边响起了小孩子天真的笑容。
陈歆缓缓抬头,May家中的落地窗前,暖黄的灯光里,正映着一张小脸,天真无邪,一如她在泰国将他请回家时的模样。
这个小孩,我们叫他古曼童。
如今,香港艺人养小鬼的不在少数,皆是为了自己得名得利的私欲。古曼童,出自泰国,多用死去的孩童的骨灰或骨头做成孩童模样,经过高僧或法师加持,使夭折的孩子的灵魂居于其中,为人供养,荫庇求福。
虽都说古曼童天性善良,与小鬼不同,但其作用还是相似的。但凡供养古曼童的家庭,需将他看做小孩子对待,哄他开心,他便会为供养者实现愿望。
话虽这么说,但古曼童天性就如孩子一般无理,最忌讳出尔反尔,倘或供养者不能满足他的要求,那么生气的他带给供养者的便是百倍千倍的灾祸,而这一点,却被大多数的供养者所忽略。
即便这样,仍不断有人要一尝禁忌,侥幸心理总在,谁也不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倒霉催的。而艺人,大多财富可观,为名为利,诱惑于他们而言难以抵挡。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念一起,结局注定悲凉,如陈歆,如姜岚,终是做了浩瀚星海中那陨落的一颗。
人啊,还是本本分分些,方得永寿。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18 20:40:00 +0800 CST  
第三谈、鳖宝
近些年来,鉴宝风盛行。
甭管有钱的没钱的,懂行的或是不懂行的,看到古玩市场,总会煞有介事进去逛上一圈,瞅见上眼的,一番讨价还价,都要抱回家去。
可是偌大的古玩市场,这么多零零碎碎的玩意儿,真正开门的,又有几个?
捡漏捡漏,这漏可不是谁都能捡得的。
但在晏城,却有一个奇人,这世间的漏但凡经过他的慧眼,准没跑的,这人名叫时古。
时古是个无业游民,平日里都在古玩市场里混迹。晏城的古玩市场位于城西,一栋古朴三层小楼,内有门店,亦有排在过道边的柜台,而楼外则是一片广场,摆摊者,不胜数。
古玩市场这地方,来的人也鱼龙混杂,人群里,时古不是惹眼的那一个,他鼻子上架副小眼睛,看上去斯斯文文,可一旦开口,那嗓门儿,甭管隔着几个柜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这天一大早,六点来钟的模样,时古还在睡着,手机却响了,是吴顺,说是店里新进了些玩意儿,让时古去挑。
吴顺的语气听着很是兴奋,约莫是有三两样好东西,于是九点整,时古便已坐在了吴顺的小店里。
吴顺的店在古玩市场中不算好的地段,平日里进的人也不算多,但偏偏被时古瞧上了,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朋友。
在古玩市场这个行当里,有个习惯,东西在摆上柜台前大多要做旧,骗人眼,同时也能卖个好价钱,殊不知这样便是糟蹋了原本不错的玩意儿。对于做旧,时古极是厌恶,所以但凡进了新玩意儿,吴顺总会让时古先去挑,时古捡剩下的,他再一番做旧,摆上柜台去。
吴顺今儿个确实心情大好,柜台上铺了白色绒布,铺了几个小玩意儿,有玉,亦有瓷器,吴顺指了指一个鼻烟壶:“清乾隆的,这可是好东西。”
不想时古只瞟了一眼,便说:“民国仿的,你今儿这几样东西倒普通啊,像这玉,都是新的,也拿来让我看?”
吴顺嘿嘿笑了,从柜台下捧出个盒子,打开来,里面放着一个青花云龙纹盘,看着喜人。
“这回巧了,得的都是清代的,你看看这个,上眼不?”
时古这回才来了兴趣,拿起来在手中盘了会儿,又细细瞧了上面的花纹,便阖上了盖子。
“多少?”
吴顺乐得笑开了花,伸出了三个手指头:“老朋友了,这价钱给你我不赚的。”
时古也笑了起来:“我再出去转转,你开门儿做生意吧!”
说完,时古竟真走了,吴顺傻了眼,打开盒子又仔细瞧了半天,心里纳闷儿,这东西没错啊,怎么时古这回走眼了?
时古在古玩市场转了一圈,去了趟卫生间,再回到吴顺的店里,抛下了一个纸包,吴顺打开一看,喜笑颜开:“我就说嘛,这东西应该没错的。”
时古点了根烟,呵呵一笑:“你去乡下,几十块便收回来了,卖我这个数,赚得多了些。”
吴顺注意到,时古夹着烟的手腕处有道伤痕,正流着血。
“呦,这是在哪儿划破的吧?”
时古好似才注意到,随意在身上抹了抹:“没事儿,划的。”
出了吴顺的店,时古打了个电话,便回了家。
下午三点,时古家的门铃响了,来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进门便问:“这回的东西很开门?”
吴顺指了指桌上的盒子:“明永乐的。”
中年人眼睛瞬间亮了,正在这时,时古的手机响了,他转身走到了卧室,只剩下中年人自己呆在客厅里。
中年人叫赵丰年,商人,有收集古玩的喜好,最喜欢的,是青花。
赵丰年对这青花云龙纹盘极喜爱,捧在手里看了半天,急着想跟时古谈价钱,不料时古这通电话打得久,十几分钟过去,竟没有要出来的意思。
时古家布置得极寻常,不过行家却能从里面看出门道来,就拿赵丰年面前的小几来说,老物件,明式家具,当初他几次三番向时古讨,都被时古婉拒了。
这桌子有些稀罕,四个桌腿,下面被四只乌龟撑着,乌龟以假乱真,初见时,赵丰年还以为乌龟是活的,摸了摸才确定,那也是木头,是小几的一部分。
今天,小几上正放着一本书,是《聊斋志异》,看样子,是古时的抄本。
书是打开反扣着,显然,在赵丰年来之前,时古正在看。
反正也闲得无聊,赵丰年拿起书,想打发打发时间。
不成想,手刚碰到上了年岁的书页,小几却忽然晃了晃。
吓了赵丰年一跳,手一松,书便掉在了地上。
他弯腰去拾,却生生愣在那里。
离他最近的那只乌龟,此时竟伸出了脑袋,直愣愣的看着他。这画面,甚诡异,乌龟脖子僵直,两只眼珠白色,像是不能视物,嘴巴一张一合,竟像是在说话。
客厅里,响着沙哑的声音,不断撞击着赵丰年的耳膜:“救我!救救我!”
一向稳重镇定的赵丰年,竟然失声叫了出来。
“怎么了?”
时古就在这时走了出来,看到趴在地上的赵丰年,觉得可笑:“赵老板,我家的地板上有什么么?”
“这,这乌龟……”
时古蹲了下来:“乌龟怎么了?”
“它会……”赵丰年扭头看向方才那只乌龟,忽地住了嘴,乌龟还是先时的模样,木头的纹路,仿佛从来没有活过。
“赵老板,我知道你喜欢这小几,不过我想你应该记得,无论你出价多少,我都不会卖的。”
赵丰年这才觉得自己的模样有些滑稽,忙重新在沙发上坐正,定了定神,说:“记得记得,当然记得,刚才我只是捡书时有些头晕,不好意思。”
他把书重又放回了小几上,目光瞟过先前翻开的那一页,是《八大王》。
时古神色忽然变得严峻了起来,“啪”的一下,阖上了书。
“赵老板,不如我们来说说这东西?”
接下来的时间,在讨价还价中度过。
当一切终于尘埃落定,赵丰年抬手看了看表,已六点了。
“时先生,不如一起去吃顿饭,如何?”
一如先前,时古婉拒了:“不好意思,我喜欢宅在家里。”
赵丰年只得告辞离开,临走前,有意无意,目光瞟过方才那只乌龟。
“赵老板,就不要再打我这小几的主意了。”
时古一手搭在门框上,一副不耐烦的模样。
赵丰年也看到了,时古手腕上,一道血痕。
带着满腹疑惑上了车,赵丰年对司机说:“老张,去替我买本《聊斋志异》,我在这儿等你。”
附近就有书店,当《聊斋志异》送到赵丰年手上,他只看了一个故事,便是《八大王》。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19 21:08:00 +0800 CST  
晚上十点,城市处处霓虹闪烁,赵丰年约时古在一家酒吧见面,说是有个朋友新淘了样宝贝,找时古看看。
时古如约来到酒吧,在一间包房里见到了赵丰年和他的朋友,是个年轻的姑娘,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
姑娘带来的东西确实好,时古见惯了宝贝,已很少心动,但这一回,他心动了。
时古借口吸烟,又去了趟卫生间,再回来时,神采奕奕。
“东西是好东西。”时古只说了这么一句。
“听说时先生家中有一小几很是特别,能不能让我看看?”
时古立刻就拒绝了:“对不住,我不喜欢陌生人去家里。”
“只看一看,这东西就送给时先生。”姑娘很是坚持。
时古开始在心中暗暗思忖,只看一看,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更何况,他当真喜欢那物件儿。
“好,不过最多十五分钟,不能拍照,不能摸。”
姑娘笑了:“就听时先生的。”
时古的家中,其实透着一股老旧的味道,就连赵丰年初见时古时,亦觉得此人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现代气息,直到头回来到时古家,方才知道原因,时古家中,样样都是老物件儿,日日与它们呆在一处,整个人便像是在古董中浸泡过的,无比老旧。
客厅亮着昏暗的灯,四只乌龟驮着小几,静静沉睡。
时古在小几上烧水煮茶,手腕间的血痕若隐若现,赵丰年随口说:“时先生,伤口好像又深了些。”
时古把挽着的袖子放了下来:“我这个人毛手毛脚,所以身上总带着伤。”
“时先生,你家有没有咖啡,茶我喝不大惯。”姑娘忽然说。
时古心里虽然骂她事儿多,却还是去了厨房给她泡咖啡。趁着这时候,赵丰年给姑娘使了个眼色,就见姑娘从随身的小包中拿出一把精致的小刀,划破了自己的手指。
血滴在乌龟的身上,乌龟瞬间如活了一般,缓缓地,伸出了四只腿。
“帮个忙!”姑娘对赵丰年低语,赵丰年和她一起合力将小几抬开来,四只乌龟仍乖乖地呆在原地,却只有那唯一的一只,伸出了手脚。
“这乌龟果真是活的。”赵丰年很是惊讶。
“只这一只,剩余那三只,应该已被剖开了。”姑娘说。
赵丰年逐一翻过三只乌龟来查看,果真,肚腹处已被剖开,三只乌龟早已干瘪。
“果真是鳖宝?”赵丰年问。
还不及姑娘答话,时古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能见到鳖宝,算你二人三生有幸。”
他二人惊讶抬头,见赵丰年端着一杯咖啡倚在厨房的门边,肩膀上,坐着一小人,长约三寸,鹤发童颜,似老翁,又似孩童。
“你们看到了不该看的,该怎么办呢?”
时古侧头看着肩头的小人,像是在询问。
赵丰年和姑娘听到这话,都是一惊,就见时古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像是握着什么。
二人对视一眼,本能就往门口逃,却在这时,传来时古一声哀嚎,只见那只被解救的鳖不知何时已来到了他脚边,张口便咬了上去,时古猝不及防,疼得跌坐在地。他肩头那只鳖宝也摔在地上,被鳖一口吞进了肚中。
双眼已血红的时古瞬间愣住,仿佛所有的支撑在一瞬间卸下,他成了没有魂灵的木偶。
“快走!”
姑娘拉起赵丰年便跑了出去,慌乱中,赵丰年还是忍不住回了头,昏暗的灯光下,魂不守舍的时古已抓住了那只鳖,手上一把菜刀,正往它肚腹上切。
仿若新生,目光尽头重又出现一小人,鹤发童颜,似老翁,又似孩童。
这是人世上最后一只鳖宝。
自此之后,晏城古玩市场的人再也没有见到过时古的影子,可古玩圈子里的人都记得,此人有一双慧眼,能辨得天下宝贝。许多爱好古玩的老板都暗觉可惜,少了时古这样一个人,还有谁能替他们寻得开门的宝贝来呢?
只是赵丰年想到那晚情景,仍觉后怕,幸得他认识那姑娘,才保住了一命。至于这姑娘是谁?赵丰年只知道她姓蒲,是古玩圈子里闻名的,人都称蒲姑娘,因着几次拍卖会二人结实,聊得投机,变成了朋友。蒲姑娘知识渊博,尤其对稀罕东西知道甚多,所以才认得那鳖宝。至于蒲姑娘的北京,怕不是赵丰年一类可以得知的。
后来赵丰年又派人去时古家看过,不过却已人去屋空,至于他究竟去了哪里,是活着还是死了,不得而知。
十年后,当赵丰年收到邀请去往柳城参加一场规模盛大的拍卖会时,攒动的人群中,他依稀见到一个人影,鼻上架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模样,嗓门极大,像极了时古。
赵丰年已老了,时古却仍是青春模样。
鳖宝,《聊斋志异》中“八大王”一篇有载:“拥有此物,凡有珠宝之处,黄泉下皆可见,即素所不知之物,亦随口而知其名。”《竹叶亭杂记》也提及:“其物大如豆,喜食血。得者与之约,相随十年或八年,每日食血若干厘。约定,即以小刀划臂,纳之于臂中,自此即能识宝。”
想来,时古不知从何处寻到这只在怪谈杂记里提及的灵物,困于自己家中,用自己的血来喂养,与其达成契约,所以天下古玩宝贝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也因此发了大财。只是,契约都有期限,三只鳖宝已在他手中耗尽了生命,这剩下的最后一只,也已与他相随十年,奇人时古究竟还能传奇多久,谁得而知?
俗话说,千年王八万年龟,如此灵物,还是莫要亵渎为好,一时的风光怎抵得过凄凉下场,人在做天在看,还是积德行善的好!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19 21:11:00 +0800 CST  
第四谈、捻胎
“这位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童璟看着面前露出标准笑容的护士,扯了扯嘴角:“我跟周医生约好了。”
“小姐贵姓?”
“姓童,我叫童璟。”
护士熟练地翻着登记簿,终于露出更加灿烂的笑来:“童小姐,您可以进去了。”
童璟的身后,几排座椅都坐满等待预约的人,看到童璟走入周医生的办公室,人人羡慕,要知道,他们一大早便在这里排队,等着预约的可是一年后的诊疗名额呢。
这里是什么地方?郦城家喻户晓的塑美整形医院,都说这里的主刀医生里有个从韩国留学归来的青年才俊,姓周名敬生,他手中的柳叶刀,鬼斧神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资本。
传言神乎其神,可周敬生看诊的号却极难排,他一月只看一位病人,一年十二位,一位也多不得。
童璟两年前预约,如今终于轮到。
周敬生的办公室粉刷了淡蓝色的漆,看着便让人心神宁静。童璟走进去的时候,正看到办公桌前的周敬生,阳光恰照在他的肩头,可看见他眼睛里闪烁着的光芒,神采奕奕。
“童小姐,请坐。”
他彬彬有礼,童璟紧张的心情也放得舒缓了些。周敬生对眼前这位美人儿显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专注看着文件夹,里面有关于童璟的一切。
“从整形医生的角度来看,童小姐你五官端正出挑,是难得一见的美女,这样的长相,没必要整容。”周敬生一边翻看着文件一边说:“脱胎换骨,当真是你想要的?”
“我来找周医生,自然是要脱胎换骨。”
“童小姐很美,只是可惜,这张脸没什么福气,不过这是父母给的,怪不得童小姐。”周敬生说话很慢,却一字一句,敲击人心:“童小姐,你既然已决定抛弃这副美相,那么心里一定有了计较,你想要一张什么样的脸,可否告诉我?”
童璟斟酌了斟酌,最终还是从包里抽出了一张照片:“我想成为她。”
周敬生看着手中照片,里面的女人虽不及童璟美貌,却也耐看,更重要的是,她的脸有富贵之气。
“童小姐果真好眼光,这张脸是长寿之相。”
“周医生会看相?”
“做我们整形医生的,最擅长的便是看相,童小姐注定红颜薄命,但若换了这张脸,终能儿孙绕膝,颐养天年。”
“周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安排手术?”
“若童小姐没什么要紧事的话,今天就可以。”
“那么一切就拜托周医生了。”
一个小时之后,童璟被推进了手术室。
做手术的只周敬生一人,不需要副手,亦不需要协助的护士,周敬生一人仿佛能当十人。
周敬生一边为童璟注射麻药一边说:“童小姐,你与这张脸的主人认识?”
童璟有些不耐烦:“有关病人的隐私,周医生是不是不应该打听呢?”
周敬生笑了起来:“两个一模一样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童小姐要考虑后果。”
童璟立刻怒了:“周医生,请注意你的身份,若再出言不逊,这场手术我便不做了。”
“恐怕由不得童小姐了,看,麻药起作用了。”
周敬生的脸当真越来越模糊,他的声音变得越来越飘忽,终于带着童璟进入了深沉的安眠。
一场梦后,脱胎换骨。
一个月后,童璟出院了。
看着镜中的自己,她露齿一笑,很是满意,却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紧盯着周敬生:“周医生,关于我整容的事……”
“放心,医院会为患者保护隐私,童小姐不必担忧。”
“凡事总有万一,万一这件事泄露出去……”
“童小姐,我从来不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
“这样最好,谢谢你周医生,再见!”
童璟转身离开了周敬生的办公室,身后,周敬生深沉的声音传来:“童小姐,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一定会再见?童璟哼了一声,做梦!
十天之后,童璟嫁给了郦城首富顾平凉,二人的婚礼照片刊登在报纸的头版头条上,引人注目。
刚下了手术台的周敬生看到助手放在桌上的报纸,唇角露出一丝笑容,照片上的女人笑得很是幸福,标题上的名字写着,她叫童甄。
“原来连名字也舍弃了。”周敬生笑得深沉,按下了话机的按键:“小董,请下一位患者进来。”
郦城的天,四季如春,来年清明,童璟已是有了身孕的人。
宝宝在她肚子里已有五个月,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幸福。
顾平凉推门进来,看到站在窗边的童璟,为她体贴地披上了披肩。
“甄甄,童璟的忌日快到了,你怀着孩子,这次上坟就不要去了,有忌讳。”
“不行!”童璟断然拒绝:“她是我妹妹,有什么忌讳?”
“我是怕冲了孩子……”
“我妹妹就是做了鬼,那也是孩子的姨,你见过亲姨害亲外甥的么?”
童璟越说越激动,竟是要哭了,知道孕妇情绪波动都大,顾平凉忙劝她:“好好好,去去去,你想做什么都行,别哭了。”
于是清明那天,挺着大肚子的童璟随顾平生一起去了墓地,在看到墓碑上自己从前的照片时,长发遮面的童璟的嘴角,竟扯出一丝微微的笑意,顾平凉看不到。
顾平凉只知道,童璟死于一年前的车祸,而他的妻子童甄在祭拜时情难自已,哭得昏死了过去。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0 18:53:00 +0800 CST  
清明的雨接连下了几天,童璟在上坟回来后就觉得身体不舒服,被顾平凉安排进医院小住了几天。这一天照例要做检查,B超已能看到孩子的模样,小小的卧在她的身体里,让她有为人母的喜悦。
正看着屏幕,B超室的门开了又合,一个熟悉的男声响起:“童小姐,好久不见。”
童璟一个惊吓,慌忙看向来人,周敬生正探身看着屏幕,与手执仪器的医生交谈,听他们说话的内容,好像二人是老同学。
“周医生,你看,这孩子……”那医生低声说:“好像是畸形儿。”
畸形?
童璟顿时激动起来:“怎么可能,我的孩子怎么会是畸形儿?”
周敬生抬手在半空中压了压,示意童璟安静:“童小姐,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医院的办公室,我们谈谈。”
当拿着B超照片的童璟失魂落魄的走出医院大楼时,周敬生的车已开到了她的面前:“童小姐,请上车。”
一年多没来,周敬生的办公室仍如先前一般,他儒雅而有内涵,声音亦是温和:“童小姐,你知不知道,以我院现在的技术,是可以为胎儿整形的。”
“给胎儿整形?”童璟不可置信:“开什么玩笑?”
“或许童小姐觉得是天方夜谭,可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有这个技术,也有这个信心。”周敬生指了指B超照片:“这孩子从面相上看,没福气,是个败家孩子,顾先生家大业大,这样的孩子如何能继承他的家业?”
“荒唐!”童璟狠狠拍了拍桌子:“周敬生,你究竟想做什么?”
周敬生却依旧笑着:“童小姐,我发誓,我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童小姐请冷静下来想一想,你来我院整形成童甄小姐的模样是为了什么,你如此爱顾先生,难道不想给他生个健康而又聪明的孩子?”
童璟语声有些颤抖:“这手术的风险有多大?”
“没有风险,”周敬生很有自信:“看看你的脸,你应该相信我的医术。”
童璟不语。
周敬生趁机递了份文件和一支笔过去:“童小姐,我相信你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一字一句,带着绝对的诱惑。
童璟和顾平凉的孩子出生在八月末,暑去秋来,是个好时节。
孩子是男孩儿,白白胖胖,抓周那日,不负众望,抓了一支笔,来贺喜的客人都说顾家又要出个状元了。
果真,这孩子聪明伶俐,上学频频跳级,十八岁,已在牛津大学修完学位,回国为父亲的事业开辟新的天地。
十八年,童璟再没去过塑美整形医院,也再没见过周敬生,可却无时无刻不在心里佩服周敬生的医术,他的柳叶刀,果真如传闻一般,鬼斧神工。
童璟过得幸福,可心中却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在儿子回国那天让她忐忑起来,因为她的邮箱里忽然收到一份匿名信件,信件里的内容匪夷所思,只她能懂:“璟,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在美国见到了你们的孩子,是个好小伙,你一切都好,我也一样,勿念。”
惶恐非常,童璟立刻就删掉了这封邮件。
她知道,这封邮件来自真正的童甄,她的姐姐。
这世上,有许多人想求富贵,童甄好命,被顾平凉看上,后半辈子衣食无忧,富贵荣华,可她却并不想做笼中的金丝雀,于是一场以她妹妹的身份伪造的车祸假死,让她离开郦城,开始另一段人生。而一直爱慕着顾平凉的童璟,整形为童甄,代替她陪伴在顾平凉身旁。
各取所需,各得所愿。
儿子很孝顺,闲暇之余总爱带着童璟和顾平凉出国旅游散心。一次新加坡之行,父子二人本是来此地开会,顺便陪着童璟旅行,父子开会的时候,童璟便一人在酒店附近溜达。
狮城新加坡,华人聚集地,看到的面孔大半是黄种人,让人感到亲切。童璟在广场上的长椅上坐着,看孩子们喂鸽子,很是开心。
忽然传来一阵哭声,是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孩摔倒了,哭得伤心,童璟忙上前去扶,却有一双手比她更快地抱起了小女孩。
“囡囡乖,妈妈在这里,不哭了。”
童璟抬头,站在面前的是个极美丽的女子,脸上画了精致的妆容,举手投足间,从容而优雅。
这张脸,童璟曾与她朝夕相伴,永远不会忘记。
那是她的脸。
“小姐,谢谢你。”
女子对童璟道谢,童璟却忽然抓住她的手,逼问:“你究竟是谁,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有些诧异,却还是礼貌地后退了一步,轻轻拂去童璟的手:“小姐,我叫杜梦然,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你认错人了。”
童璟这才觉得有些失礼,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我……”
“小姐,今日之后,你我再不会有交集,拜拜。”
女子带着孩子离开,可意味深长的话,却让童璟愣住。
她说的是拜拜,不是再见。
童璟笑了。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0 19:02:00 +0800 CST  
她不知道,抱着孩子离开的杜梦然,因着她的缘由,想起来多年前一段过往。
就在童璟和顾平凉大婚那日,刚从手术台上下来的周敬生接待了一位新的患者,患者十七岁,名叫杜梦然。
走进来的杜梦然,带着遮阳帽,脸上还包了丝巾,只留下一双眼睛,可以视物。
战战兢兢坐下,她用惶恐不安的眼睛看着周敬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是:“周医生,请你救救我。”
周敬生用一贯深沉的声音说:“杜小姐,请你拿掉丝巾,让我看看你的脸,这样我才能救你。”
杜梦然没有勇气,周敬生只好站起了身,用只属于医生的修长的手指替她除去丝巾,暴露在外的,是一张重度烧伤后愈合的脸。
杜梦然哭了起来:“我只是走在街上,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手里拿着饮料瓶便往我脸上泼,很疼,我感觉脸都被烧起来了,没人救我,他把所有硫酸都泼在我脸上,然后跑了。他们家人答应赔钱,可是要钱有什么用,钱能换回我的脸吗?”
杜梦然痛哭不已,周敬生想起来几个月前的报道,高中女生被前男友当街泼了硫酸,脸被毁容,报道上有女孩毁容前后的照片,原来就是杜梦然。
可怜的姑娘。
周敬生轻轻拍着杜梦然的肩头,笑了起来:“小姑娘,别怕,钱不能换回你的脸,但我可以给你一段崭新的人生,你要还是不要?”
杜梦然泪眼朦胧的抬起头来:“别的医生都没有办法,周医生,你果真可以办到?”
周敬生很是自信的点了点头:“当然,因为我是周敬生。”
杜梦然的手术安排在三天后,术前照例要写方案,周敬生独自一人在医院加班,写到术后容颜的模拟图时,他离开了电脑,走入了办公室里只他能进的那一间私密的房间。
房间是冷库,阴冷,发着幽蓝蓝的光,四面墙上,悬挂着一张张面皮,都是人脸,都是他这些年来做整容手术时所收集的被主人抛弃的脸。
脸皮的下方,写着主人的名字,一个又一个,故事都在周敬生脑海中记得清清楚楚。
舍弃父母给的脸皮是有缘由的,他们的缘由冠冕堂皇,有些出于主动,有些迫于无奈。
不过,像杜梦然这样的姑娘,还年轻,日后的路很长,她需要一个灿烂而愉悦的人生。
周敬生在冷库中站了许久,目光最终停留在了一张脸皮上,这张脸皮还很新鲜,足够漂亮,足够配得上杜梦然那一颗年轻而美丽的心。
周敬生将它取了下来。
一同被取下的,还有贴在墙上的标签,这张脸皮主人的名字叫做童璟。
一张美人儿面皮,手术过后,一段崭新人生。
从新加坡回来后,童璟再次去了塑美整形医院。
在前台的护士仍是年轻的姑娘,看到童璟,依然是标准的笑容:“您是顾夫人吧?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你,你本人比照片还要美呢。”
“谢谢,”童璟客气地点了点头:“请问周医生在吗?”
小护士有些诧异:“周医生是在的,您是要预约整形吗?”
“不是,”童璟立刻否认:“我是周医生的朋友,找他有些事情。”
正说着,周敬生办公室的门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穿着白大褂的大腹便便的男人探出头来:“小刘,给我泡杯茶。”
小护士答应着,叫住了男人:“周医生,这位顾太太有事找您。”
“顾太太?”男人走了出来,看着童璟,有些莫名其妙:“您好,请问有什么事么?”
童璟看着这个不认识的男人,忙解释:“不好意思,我想是搞错了,我要找的是周敬生医生。”
“周敬生?”小护士与男人面面相觑:“不好意思,我们医院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医生。”
“怎么会,他不是你们这里的主刀医生吗,一月只看一位病人,都说他的柳叶刀鬼斧神工。”
小护士被逗乐了:“顾太太,我们医院从来没有这么奇怪的规矩,您是不是记错了?”
候诊病人的目光都齐刷刷聚集在了这里,童璟感到异常难为情,忙道了歉,逃离了塑美整形医院。
在医院的门口,立着很大的广告牌,上面是医院的主治医师的名字和照片,童璟一个个看过去,果然没有一个人叫周敬生。
周敬生像是凭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除了她,再无人认识。
这样多好,她的秘密,再无人得知。
童璟彻底安心了。
一切果真如周敬生所言,她这一生好福气,富贵荣华,安享晚年。
一切如愿。
捻胎鬼,元代《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益公阴德”条有记,为世间奇鬼,司职于阴曹地府,为投胎之人捏捻相貌,一生命运皆掌握于他手中。他给你好皮相,你可富贵荣华,他给你赖皮囊,你便穷困潦倒,故轮回道上百鬼过,却无一个敢得罪捻胎鬼,自个儿下辈子的命运,开不起玩笑。
周敬生,捻胎鬼一只,好人世热闹,化人形,偷上人间,为活人整容,手下捏捻一张张脸皮,红尘痴傻人一个个遂愿。
一段段他人往事,为周敬生解闷儿,快活过后,复又回了地府去,他于人间留存的痕迹,除却一张张脸皮外,就此不见。
下次,倘若你决定去整容,遇见一个叫周敬生的主治医师,请小心,他是捻胎鬼。好生给他些甜言蜜语,他会为你捏一张脸皮,包你称心如意。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0 19:05:00 +0800 CST  
第五谈、木魅
但凡在古玩圈子里混得久了的人,没有不知道蒲姑娘的。
蒲姑娘此人,说来也神秘,她虽在各座城市的古玩市场和拍卖会上频频出现,相熟的人也多,可知道她底细的,却着实无一个。都知这姑娘家境殷实,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却有一双慧眼,好宝贝在她眼皮子底下是总逃不过的。此外,蒲姑娘还有一个奇特的本事,那便是知晓世间一切蹊跷怪异之事,古玩这东西,年岁长了,经手的人多了,有些难免会带些人肉眼看不见的东西,怪事就发生了,这时倘若找到蒲姑娘,多半能给你说出个因果,顺道再送你个化解的法子,比大街上拉着你要钱的江湖骗子靠谱许多。
蒲姑娘居住在晏城郊区的一栋别墅里,身边还有个打扫做饭的老阿姨,据说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如母亲一般,除此之外,便再没听说过她还有什么亲人。
蒲姑娘喜欢睡懒觉,每天中午十二点起床,最忌打扰,这习惯,熟悉她的人都晓得,所以她家的门铃,通常只在十二点之后响起。
这天,正是盛夏的一个午后,大约一点来钟,蒲姑娘刚吃完午饭,正在花园里溜达,门铃可响了,不多时便见李阿姨来寻她,说是赵丰年带了个客人过来。
自打蒲姑娘替赵丰年解决了时古和鳖宝的那件事情后,赵丰年对蒲姑娘更是敬重,寻着了什么好宝贝,也会带来让蒲姑娘过一过目,虽然赵丰年按年纪来说已算得上蒲姑娘的长辈,可他自甘放低身份,也足可见蒲姑娘的厉害。
蒲姑娘来到客厅时,看到沙发上坐着的两人,赵丰年依旧干净沉稳,而他身旁的男人却是贼眉鼠眼,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穷酸气。
蒲姑娘不动声色坐了下来,只对赵丰年说话:“赵叔,这回寻到了什么好宝贝?”
赵丰年忙摆了摆手:“这回是来找姑娘解惑的。”
“哦?”蒲姑娘挑了挑眉,看向那贼眉鼠眼的男人:“是您找我解惑吧,您怎么称呼?”
男人咧嘴嘿嘿一笑:“我姓孟,名叫宝玉。”
“呦!敢情您也是衔玉而诞的?”
“我哪儿有这样好福气,姑娘你说笑了,不过在我太爷爷那一辈,家境还殷实,那些好玉也还是有几块的。”
“那您今儿个来找我是要解什么惑的?”
孟宝玉贼亮的眼珠子一转,看向赵丰年,见赵丰年点了点头,这才从皱巴巴的裤兜里摸出一样东西来。
是把木梳,沉香木的,看得出来主人盘得久,上面的包浆很好,不是一般人能玩儿出来的,蒲姑娘心里已有了个计较。
“这该是清末的,祖上传下来的吧?”
孟宝玉又是嘿嘿一笑:“我太爷爷传的,果真是清末的,能值多少钱?”
蒲姑娘看了他一眼:“怎么,你是要转手的?”
“如果姑娘喜欢,就转给姑娘怎么样?您跟赵老板是老朋友了,就凭这私交,转给您也是应该的,只不过这价钱……”
“让我看看这梳子。”
蒲姑娘说得干脆利落,孟宝玉忙捧了梳子递过去,不想蒲姑娘手指尖尖才一碰到梳子,便又迅速将手收了回去,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你急于将梳子转手,是因为近来家中不大太平吧?”
孟宝玉当即就惊住了:“姑娘您怎么知道的?”
蒲姑娘指了指梳子:“是这梳子告诉我的。”
孟宝玉吓得连忙把梳子扔在了茶几上:“我就说嘛,这梳子忒邪,拿着它早晚要出大事。”
“所以你便想把它卖了,既得了钱,又能将祸事转嫁,是么?”
赵丰年一听,立刻便急了:“孟老弟,你做这事儿着实太缺德了,还是带着你的东西走吧。”
一面转身又向蒲姑娘道歉:“姑娘,这回是我对不住了。”
蒲姑娘微笑着轻轻摆了摆手:“赵叔先别急着赶他走,让我听听他家究竟遇上了什么邪乎事儿。”
孟宝玉一看这事儿有谱,立刻凑近了些,滔滔不绝说起来。
他们孟家在民国以前倒真真正正是个大户人家,说起来,和贾宝玉他们家不相上下,连皇帝微服私访也会到他们家住上一住,当真一方权贵。都说富不过三代,可孟家却是一代比一代出息,一代比一代富庶,让人眼红心恨,望尘莫及。
不过,这世间的事情,盛极必衰是天理,孟家也有树倒猢狲散的那一天,正是清王朝覆灭的那一年,孟家如一座大厦,哗啦啦倾颓得干净,只孟宝玉老太爷这一支,因着是孟家长子,故而仍在老宅呆了下来,不过老宅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充了公,而他们一家人也分到了小四合院的一间,就此住下。
孟家的后人,之后都过得落魄,到了孟宝玉这一代,穷酸至极,倒不是他们没那上进的心,而是无论做什么,都倒霉得如同衰神附体,连喝个凉水都是塞牙缝的。
就拿这孟宝玉来说,考大学那年,去考场路上被车撞了,错过高考,复习一年再来,却在考场上突发阑尾炎,再次错过,孟宝玉便一赌气,不考了,外出打工,总是没干几个月,店铺关门,公司倒闭。好吧,那就自己做生意,却做什么赔什么,衰到家了。
他二十七岁那年,好容易讨得了一个媳妇儿,是个农村进城来打工的,也没什么钱,因为孟宝玉长了张甜嘴,再加上祖上传下来的这把木梳,竟把姑娘顺利给娶进了门儿,给他乐的,几天都没合拢嘴。
小两口日子过得还算甜蜜,他媳妇儿顶喜欢这把当聘礼的木梳,每天就连睡觉前也要拿它来梳梳头发,不然睡得不安稳。
这倒不稀奇,沉香本就有定神的功效,用它来梳头,自然好处多多,孟宝玉虽然现在穷酸了,可到底祖上是大户,也知道这沉香是越盘越好,他心里有个小九九,巴不得媳妇儿天天攥着沉香木梳不放手,等这梳子的油头越来越好,他便找个识货的主儿卖个好价钱,生活便就都好了。
宝玉得意算盘打得好,却不想结婚半年后,怪事来了。
怪事出在他媳妇儿身上。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1 20:27:00 +0800 CST  
宝玉这人,生得贼眉鼠眼,头脑灵光,心思多,故而睡觉很轻,稍有动静便能醒。还是两个月前,刚入春,春寒料峭,他们夫妻二人仍盖着棉被,这睡到半夜,宝玉忽然觉得压在身上的棉被沉了,当时就醒过来,正看到原本睡在身旁的媳妇儿坐在床边,另半边棉被掀开了,压在他的身上。
窗外仍很黑,约莫还是半夜,宝玉想着媳妇儿是起夜了,也没在意,又闭上眼睛睡觉,可睡着睡着,却觉得不对劲了。
哪儿不对劲?坐在床边的媳妇儿许久没有动静,宝玉又睁开眼睛看过去,怪了,媳妇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竟已经离开了房间。
不对啊,他家是木地板,媳妇儿走路爱踢啦拖鞋,所以动静很大,怎地这回改了习惯,知道心疼他了?
卧室的房门没关严,卫生间的灯光透了进来,看来媳妇儿确实是小解了,宝玉翻了个身儿,又要睡。
夜深人静,黑漆漆的房间,只透进来一丝光,宝玉迷迷糊糊着,竟听见有人哼曲儿。
曲声丝丝缕缕,挠着他的耳朵,没有什么词,却让宝玉听起来极不舒坦。
你想想啊,深更半夜的,有气没气的曲声,可不是吓人呢么。
宝玉倒没觉得害怕,因为他听出来了这是他媳妇儿的声音,头一个反应是烦躁。
我差点就睡着了,好嘛,你这兴致一高昂,哼个小曲儿,倒把我的瞌睡虫全赶跑了,这下睡不着了,后半夜怎么办?
宝玉越想越气,翻身下床,一把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这一推门不当紧,他个大男人,竟吓傻了。
为什么傻?因为镜子前站着的那个女人呗。
那女人,白脸,红唇,黑眼眶,正对镜梳妆,沉香木梳握在她同脸一般惨白的手中,一下一下,梳着她及腰的长发。
“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儿孙满堂。”
她嘴里念念叨叨,痴痴看着镜中的自己,娇羞一笑,如同待嫁闺女。
宝玉当时腿就软了,幸好卫生间灯光明亮,再加上那声音,他总算辨认出来,站在镜子前的女人正是自己的媳妇儿。
洗漱台上一片狼藉,瓶瓶罐罐,都是化妆品,原来是她媳妇儿给自己上了一个吓死人的女鬼妆,正兀自陶醉着。
“死婆娘,你三更半夜不睡觉装神弄鬼做什么?”
宝玉上前便拉住他媳妇儿,取了毛巾要给她洗脸。
正哼着曲儿的媳妇儿身子忽然僵住,缓缓回过头来,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盯着宝玉,声音无比凄厉的说:“负心东西,良心被狗吃了,我咒你们祖祖辈辈不得好死!”
说完,竟是扑了过来,逮住宝玉的脖子就咬。这事出突然,宝玉没提防,竟被媳妇儿扑倒在地,他也没想到平常柔柔弱弱的媳妇儿怎么突然生出来了一身蛮力,那牙齿,愣是把他脖子咬下一块肉来。
见了血了,宝玉一声哀嚎,当即就扇了他媳妇儿一巴掌,这一巴掌倒是把他媳妇儿扇清醒了,如同大梦初醒,看到宝玉脖子上淌着的血,吓得不轻,手忙脚乱去给他找纱布,东西被打碎了一地,还是宝玉吼了她一嗓子,她才想起来打了120,让救护车给拉着去了医院。
宝玉被她媳妇儿气得不轻,赌气坚持打了狂犬疫苗,给他媳妇儿心伤的,回家的路上掉了一路金豆子,直到坐回了家中的沙发上,宝玉才黑着脸盘问:“你这婆娘大半夜的鬼迷心窍了?看看你画的那张脸,母夜叉啊?还学狗咬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媳妇儿听了,抱着他大腿只哭,连连说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睡觉睡得好好的,醒过来就看见宝玉一身是血了。她对天发誓,一脸无辜的模样,不像是在说谎。
宝玉也觉得奇怪了,当下留了个心眼,怒气自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消的,当天晚上,宝玉便睡了客厅的沙发。
半夜,约莫两点,卧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睡在沙发上的宝玉正等着呢,眼睛眯起一条缝,看过去,她媳妇儿正从卧室里走出来,面无表情,木讷的如同一块雕塑。
她走路的时候,没有声音,如同飘在半空,甚诡异。
果不其然,媳妇儿去了卫生间,宝玉悄悄跟过去,媳妇儿对着镜子,正为自己上妆,依然算是那吓死人的鬼妆,死人脸,淌血唇,犹如电视剧里清朝的僵尸。
化完了妆,媳妇儿又拿出了沉香木梳,一下一下,梳着她原本就油亮的头发,嘴里哼哼着:“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儿孙满堂。”
说完了,呵呵,呵呵笑了几声,慢慢回转过头来。
宝玉赶忙躲进暗处,媳妇儿一双眼睛空空洞洞,幽幽怨怨盯着卫生间门口,嘴角扯出一个诡异笑容:“我看着你呢……”
声音沙哑似轻叹,就如同一阵冷风吹到宝玉面前,宝玉打了个哆嗦,心里一惊,完了,还是让媳妇儿看见了。
他忐忐忑忑从暗处走出,正要再一巴掌扇醒他媳妇儿,可他媳妇儿呢,却已昏倒在卫生间的地板上,神情安详,如同熟睡了一般。
把媳妇儿摇醒,媳妇儿一脸迷茫看着他:“宝玉,你不是在沙发上睡的吗?”
宝玉傻了。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1 20:30:00 +0800 CST  
一连几天夜里,媳妇儿都重复着一样的动作,如一个女鬼,在他们家中穿梭。
宝玉还发现了一个怪异的现象,媳妇儿似乎对这把沉香木梳极喜爱,走到哪里都会带在身边,若是宝玉想拿来看上一看,媳妇儿便立刻变了脸,不把他骂个狗血淋头不罢休。
自结婚以来,他的媳妇儿从来都是和和气气,没有发过脾气。
宝玉开始寻思,是不是那木梳有什么问题。
于是,宝玉使了个鬼主意,终于从媳妇儿身边偷了沉香木梳,说来也怪,木梳离开媳妇儿身边后,媳妇儿夜里便再不做那些诡异举动了,人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和那夜间游荡的母夜叉相比,判若两人。
宝玉便肯定了,一定是这木梳有鬼。
于是,宝玉找到了做生意时认识的赵丰年,求他寻个人,将这木梳转手。
赵丰年是个热心肠的,便带着他来到了蒲姑娘家中。
听完了故事的蒲姑娘把玩着手中木梳,神情依然严肃:“您家里自打没落后,可有女人死的蹊跷的?”
“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拿过这把木梳的女人,可有死得蹊跷的?”
宝玉的眼中精光忽然间黯淡了,皱眉仔细回想着,约莫一刻钟功夫,才开口:“这把木梳是孟家每代长子娶妻的聘礼之一,听姑娘这么说,好像除了我母亲,用过这木梳的女人,死得都早。”
“您母亲的聘礼里没有这把木梳?”
“我母亲是在父亲先前的老婆死后才嫁给他的,所以这把木梳没有给她作聘。”
蒲姑娘忽然间笑了:“孟先生,你给我讲的故事里似乎漏了些什么,比方说你们家被收的老宅在民国之前是不是曾有过一株沉香树,百年不死的?”
宝玉忽然间激动起来:“对对对,我爷爷说孟家是有这么一株沉香树,也是一株稀罕的树,人都死了几代了,它却活得长寿。”
“那树呢,现在还在吗?”蒲姑娘问。
“不在了,清朝没了之后,孟家的官职也没了,儿孙们就琢磨着把家产分了各自营生,那沉香树因为年岁长,是个宝贝东西,就被砍了,分给了几个兄弟姐妹,孟家从此也就分了。”
“自那之后,你们孟家便一日不如一日,直到如今,落魄得不成样子,对吗?”
宝玉一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蒲姑娘将木梳还给了宝玉,说:“时间不早了,您该回家去了,这把木梳好生带回去,在院子里种上,勤浇水施肥,用心护着,约莫来年春天便能发了芽,你们孟家又能风生水起了。”
“这……”孟宝玉听不大懂:“蒲姑娘这话的意思是……”
蒲姑娘只笑了笑,不愿多说。
赵丰年这时拉起了宝玉:“老弟,蒲姑娘这是给你解了惑了,按她说的做,准没错。”
孟宝玉半信半疑的走了,赵丰年这才问蒲姑娘:“姑娘,这梳子究竟有什么蹊跷?”
蒲姑娘说:“赵叔有没有听说过木魅?”
“木魅?”赵丰年自是没听说过。
“木魅也叫树魅,是有灵魂居住的树,这种树通常会护佑它所在的人家富贵无忧,代代平安,但倘若将这树砍倒,它的护佑就会变成诅咒,带来无穷无尽的厄运。他们孟家因着沉香树的护佑才有了那般富庶光景,却偏偏亲手将它砍断,自然断送了自己的好运。那把沉香木梳是沉香树的一部分,被主人带在身边,日日想到自己的惨死,如何不生出怨恨?所以拿着它的女子没一个能活得长的,就是被这怨气所害。幸好孟宝玉发现得早,不然它妻子也将成了这怨灵的牺牲品了。你听她被沉香木的灵魂附体时说的话,它可是一直在看着孟家人呢!”
赵丰年忍不住叹息:“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如今看来,草木竟比人有情,天底下最狠心无情的,竟是人心啊!姑娘,你说他会将那沉香木梳种下吗?”
蒲姑娘笑了:“赵叔觉得呢?他可是宝玉啊!”
来年开春,晏城多了家小铺,是个小小四合院,院中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来此地的人颇多,在石头堆里挑挑拣拣,当场交钱切割,这是赌石。
小铺的老板,如他所做的生意一般,叫做宝玉,细心的人会发现,宝玉家的院中种了许多花木,而他最珍贵的一株才刚刚发了芽,莫看它眼下不起眼,若干年后,参天大树,沉淀的是护佑万代的香,是为沉香。
而孟家宝玉,因着小小石头,从此声名鹊起,在古玩圈子里,也是响当当一号人物了,当然,这也是几年后的事情。
谁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的?看官,人不如草木,草木有情,护佑的心一旦种下,便是永生永世,任你伤它再深,只要你肯回头,它便用新芽报答,泯恩仇。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1 20:33:00 +0800 CST  
@东北小妞春不老 2楼 2014-03-17 15:37:00
文笔不错,情节欠点思量,没头没尾的,望楼主加油!努力盖大楼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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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意见,会努力的哦~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2 09:24:00 +0800 CST  
@寒山秋霁 18楼 2014-03-21 21:07:00
不错啊*^_^*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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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会哒`(*∩_∩*)′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2 09:26:00 +0800 CST  
@霹雳啤梨 19楼 2014-03-21 21:47:00
写得挺好的 加油楼主 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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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喜欢*^_^*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2 09:29:00 +0800 CST  
第六谈、猫魈
端城北边是空气最好的地方,因此处有花卉、宠物两大市场,所以每到周末,往来的人很多,这里也是端城最热闹的地方。
有这么一户人家,姓许,许家有个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女儿,叫许听蕊,从小就喜欢花花草草,所以周末常常往城北的花卉市场跑。
冬去春来,阳光明媚,正是一年中最好的时节,许听蕊又拉了自己的男朋友陈辰去逛花卉市场,两个人正在热恋中,所以看什么都新鲜有趣。买了束百合后,路过隔壁的宠物市场,恰好有只泰迪跑过来冲他们摇尾巴,一边汪汪叫着一边往市场里跑,像是要让他们过去。
“这小东西有意思,挺通人性的。”
许听蕊很喜欢那只小泰迪,便拉着陈辰跟了进去。
宠物市场里一片猫叫狗吠,还有刺鼻的腥臭味儿,陈辰爱干净,自然厌恶这里,便要拉着许听蕊出去:“走吧走吧,你看看这儿,脏死了。”
“去看看嘛,都进来了……”
许听蕊兴致很高,松开陈辰的手自己就往里逛,陈辰无奈,只得跟了过去,嘴里还不住嘟囔着:“都是长毛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宠物市场里很热闹,各种类型的猫犬应有尽有,小泰迪看来是哪家老板养的,常在市场里晃悠,所以在人群里穿梭自如。许听蕊和陈辰一路跟着它,来到一间叫“阿猫阿狗”的店前,小泰迪又晃了晃尾巴,邀请他们进去。
不同于其他的宠物店,这家店倒是打扫的干干净净,也没有浓重的尿骚气,让陈辰对它的好感倍增,不由也伸出手来逗着笼子里的狗狗,那是只两个月大的比熊,小模样憨憨的,四脚朝天抱着陈辰的手指头啃,一脸惬意。
“看来它挺喜欢你的,”一个中年男人靠拢过来:“这小东西防备心强,平常从来不让陌生人摸,你还是头一个。”
男人貌似是这家店的老板,陈辰笑了笑,就听见一旁的许听蕊兴奋的声音:“老板老板,这只猫是什么品种,看起来好傲娇!”
“那是布拉多尔,就是咱们常说的布偶猫,性子温顺,最适合女孩子养了。”
“我想起来了,网络上那只很红的猫Muffie不就是布偶猫吗,小模样迷死人了,”许听蕊激动极了,凑到陈辰边上撒娇:“要不咱们买一只回去吧,多好看!”
陈辰不耐烦地瞟了乖乖坐在笼子里的猫一眼,问老板:“这猫多少钱?”
老板不慌不忙伸出来四个手指头:“我这只布偶种很纯,要不是看小姑娘喜欢,也不会这个价给你们的。”
“太贵了,”陈辰皱眉:“这么多钱买一只猫,不值。”
“布偶猫本来就贵的,”许听蕊嘟囔了一句,转头看向老板:“老板,我蛮喜欢它的,就给我便宜点嘛。”
老板看上去颇为无奈,斟酌了半天,咬牙道:“好吧,给你三千八,不能再还了。”
“好,就三千八了。”许听蕊低头就要翻包付钱,被更加无奈的陈辰抢先了一步,把钱付了,还不忘埋怨女朋友的任性:“三千八买一只猫,你脑袋锈掉了。”
老板一边乐滋滋的数着钱,一边说:“小姑娘喜欢嘛,多少钱都值不是?”
许听蕊立刻就把布偶猫抱在了怀里,脸轻轻蹭着它身上的猫,开心极了。
而自始至终,布偶猫都异常骄傲地保持着良好的仪态,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许听蕊和陈辰,亮晶晶的眼睛里仿佛有一道诡异的光,照在陈辰身上,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只猫的眼神有些不大对劲,陈辰心想。
许听蕊给猫咪取名叫Luna,意思是月亮,与它那一身纯白的毛很是相配。
自打养了Luna后,陈辰发现自己的女朋友好像有些变了。
从前的许听蕊温柔可人,总爱黏着他,就是上班也是一天好几个电话,雷打不动,可现在呢,别说见面了,就是电话也懒得给他打几个,就是打了,也一副急匆匆不耐烦的模样,语气里对陈辰的敷衍显而易见。
当然约会也还是有的,多半是在晚上,两人下班后一起吃饭,许听蕊是一定要回家带上Luna一起的,你想想,两人一猫一起在餐厅里吃饭,许听蕊抱着猫在怀里柔情蜜意,一口一个宝贝儿叫得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到底Luna和陈辰哪个更像电灯泡些?
此外,原先对陈辰异常崇拜的许听蕊近来总爱挑陈辰的毛病,像吃饭嘴巴出声音啊,坐姿不正啊,邋里邋遢啊之类,数不胜数,好像陈辰就是个浑身上下一无是处的混蛋,气得陈辰就想拍桌破口大骂自己的女朋友混蛋。
你说,这恋爱还怎么谈下去?
陈辰觉得,罪魁祸首都是那只不招人待见的猫,所以在一个晚上辗转反侧彻夜未眠之后,他决定,要除掉那只碍眼的猫,还自己一个清静。
正好,单位组织员工去郦城旅游,可以自带家属,陈辰便带上了许听蕊,自然而然,许听蕊带上了Luna。
陈辰的老板信佛,所以这次旅游的重点是去郦城郊外山上的妙法寺烧香听禅,那里夜间有禅宗音乐大典,很能让人静心。
妙法寺是著名的旅游景点,所以也设置了居士房,说白了就是寺院的旅馆,陈辰一行人就住在那里。
白天烧香,听住持讲禅,让人稀罕的是,Luna自己也占了个蒲团,端端正正坐在上面,眼睛一动不动紧紧盯着住持,听得很是认真,那模样,让旁边的人看了都忍俊不禁,直夸这只猫咪有灵气,说不定这辈子修行好,下辈子就投胎做人了呢!
多可笑,猫永远都是猫,是畜生,怎么可能做得了人?陈辰表面带笑,心里却暗暗骂着,正琢磨着该怎么样趁许听蕊不在将这猫扔了,Luna像是听见了他心中所想一般,回过头来,极凄惨极哀怨的望了他一眼。
这一眼,让陈辰整个人僵住。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2 20:24:00 +0800 CST  
因为那一刻,陈辰耳边回荡着一个骄傲的声音:“畜生,我听着呢!”
陈辰吓得从蒲团上跳了起来,大殿上听经的人都回过头来莫名其妙的看向他,陈辰极不好意思,忙又坐了下来,再看向Luna,它仍骄傲地坐在蒲团上,一瞬不瞬地盯着住持,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倒是许听蕊扭头白了陈辰一眼,一脸的恶心。
陈辰简直要暴怒了!
除猫行动就定在晚上许听蕊熟睡之后,陈辰在心中拟定了多套方案,确保万无一失后,方才陪着许听蕊一起去看禅宗音乐大典。
谁曾想,人算不如天算,音乐大典期间,出了乱子。
什么乱子?还不是寺院里的照明设备忽然间坏了,一时间整间寺院都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四处都是香客的焦急抱怨声,住持忙命和尚们去取蜡烛来,送香客们回房。
在黑暗里等待的过程中,陈辰只感觉到耳边一阵风过,脸上似是被什么毛茸茸的东西蹭了蹭,就听见许听蕊的惊呼:“Luna?Luna呢?Luna好像不见了!”
周围渐渐亮起火光,有和尚送来蜡烛,陈辰举着,朝女朋友那边照了照:“怎么不见了,不是一直被你抱着呢吗?”
“我也不知道,是好好抱着的,忽然间就没了!”许听蕊急得都快哭了。
陈辰却在心中窃喜,多好,小混蛋滚蛋了!
可女朋友还是要安慰的,许听蕊说什么也要去找Luna,陈辰举着蜡烛陪她在寺院里找到半夜,没见一点猫的影子,这才百分之百肯定,Luna是丢了。
陈辰心里,乐得开了花。
一直折腾到夜里两点多,好容易两个人都睡了,寺院里的照明设备仍是没有修好,所以仍是漆黑一片,人人都沉入了梦乡,没有一丝光亮。
这一夜,却有人睡得不安稳。
陈辰的同事里,有个叫做石磊的,平时睡觉很轻,稍有动静就醒,所以当窗外响起女人的笑声时,他几乎是立刻就坐起了身,打开窗户向外骂了一句:“谁啊,大半夜的不睡觉作死啊!”
笑声却一直绵延,夜空无月,院中无光,却在窗户上显出了婀娜的影儿,是个身材颇好的女人,轻轻敲着他的窗户。
“出来……”她在邀请:“来看看……”
这声音酥麻,石磊一身怒气顷刻全消,晕晕乎乎的竟开了门,一片黑暗中,石磊眼前伸出一双白玉般的手,细长的手指对他勾了勾:“过来……”
是那酥麻的声音,随之飘来一阵香气,挺熟悉的味道,石磊记得自己好像在哪里闻到过。
黑暗里,两点明亮,琥珀色,精光一转,摄魂勾魄。
依然无光,可石磊却分明看到一个女人站在自己面前,一身僧袍,掩着的身子玲珑,可看到诱人曲线。
“过来点,我有话要告诉你……”
两指捏起石磊的袖角,将他扯了过来,那身上的香气像是香水的味道,夹杂着一股子骚气。
那两点琥珀色的精光越靠越进,在石磊耳边低语了一阵,石磊竟嘿嘿笑了起来。
如酒醉了一般,石磊晃晃悠悠的,在伸手摸不见五指的寺院中竟然行走自如,一路来到大殿之上,找了个蒲团,盘腿儿坐了下来。
始终跟在他身旁的,是两点琥珀色的光,带着诡异微笑。
第二天一大早,妙法寺起了喧哗。
早起来打扫的小和尚远远听到大殿上传来一阵念经声,走过去一看,竟是石磊,小和尚心想着这施主倒是虔诚,便上去对他打招呼,哪知石磊一抬头,竟吓了小和尚一大跳。
眼前的石磊,满脸抓痕,看到小和尚,咧嘴只傻傻的笑,嘴里念的经却始终没有停下来过。
石磊就这么疯傻了,被和尚们架着抬回屋里去后,高烧不断,口中呢喃着胡话,仔细听来,也都是些经文。
陈辰等人倒是疑惑了,石磊是他们同事里最不信神佛的,平时喝两口小酒都能指天骂起来,怎的今儿个虔诚了,是要诡异佛门么?
更让他们不解的是,石磊脸上的抓痕甚是明显,看上去很像是动物的利爪所致。
“听蕊,你的猫……”
陈辰刚想小声询问,被许听蕊一个白眼堵了回去。看石磊这模样,当下他们游玩的心思也没了,准备先离开这深山老林的,把石磊送到郦城里的医院好好做个检查。
众人都忙回去收拾行李,许听蕊却耍起了小性子,死活不愿离开妙法寺,她要找回她的Luna,Luna不回来,她哪儿都不去。
没法儿,陈辰只得留下来陪他,让同事们先走。
两人请来几个和尚一同找猫,一天功夫就这么晃晃悠悠过去了,Luna却半点踪迹全无。
转眼又到了晚上,禅宗大典一如既往,整座寺庙都响彻着清净梵音,却在音乐刚刚结束的时候,“啪”地一声奇怪声响,整座寺院又陷入了黑暗中。
是照明设备又坏了?人群中起了喧哗,而此时正在房间里和女朋友吵架的陈辰却被突如其来的黑暗和许听蕊一声尖叫吓了一跳,忙摸索着去点蜡烛,一边还提醒女朋友:“听蕊,先站那里不要动,我来点蜡烛。”
没有回答。
陈辰知道她是在赌气,也没在意,忙找到蜡烛点上,一片光明中,房间的墙壁上只映出了他一个人的影子。
许听蕊不见了!
“听蕊?”陈辰声音抬高了几分:“你在外面吗?”
依旧没人回答。
怪了,刚才没听见开门的声音啊,怎的人就不见了?
陈辰端起蜡烛出去寻,外面一片黑暗,无星无月,烛光照亮的地方,没有许听蕊的影子。
寺院里,一片安静。
依稀能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沿着草丛飞快来去,嘻嘻小小的呼唤,响在耳边:“喵!”
Luna?
陈辰循着声音找过去,就见到一团雪白的影儿一闪而过,来到了它的脚边,乖巧地蜷缩起来,正是Luna。
虽然心中泛起一阵厌恶,可陈辰还是弯腰将它抱了起来,就在这时,传来一阵熟悉的香气。
这是只在许听蕊身上能闻到的香水味道。
“听蕊?”
陈辰举着蜡烛照向周围,两点琥珀光闪过,一个身影现出,背对着陈辰,那轮廓,像极了许听蕊。
“喵!”怀中的猫动了动,不安分起来。
“过来……”
那身影伸出手指来勾了勾,分明是许听蕊的声音,可烛光中照出的她却穿着一身僧袍,婀娜多姿。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2 20:28:00 +0800 CST  
“听蕊,你又在搞什么?”
陈辰此刻当真有些怒了,上前一步就要去抓许听蕊,哪知怀中的Luna竟比他动作还快,喵了一声,便窜向了许听蕊的肩头,就听到一阵咯咯笑声,许听蕊的身影忽地不见了。
“听蕊,你去哪儿?”
陈辰拔腿就追,手中还端着烧了一半的蜡烛,火光摇曳,映衬下周围的景物,老树,庙宇,铜钟,飞速掠过,树影婆娑里,始终不散的,是两点琥珀光。
当陈辰停下脚步时,一抬头,竟发现自己来到了大殿。
不远处有星点火光晃晃悠悠飘来,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扭头对身后说着什么。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信佛的吧?”
没有回答声,小姑娘却自顾自说下去:“没有关系,我可以念给你听。”
转眼她已来到了陈辰身边,看到陈辰,她甜甜一笑:“大哥哥,麻烦你帮我照一照台阶好吗,我的蜡烛快燃尽了。”
果然,她的蜡烛只剩下了一小截,烛火苟延残喘,将熄未熄。
陈辰将手中蜡烛举得高了些,就见小姑娘扭头对身后说:“这里有台阶,你小心些。”
小姑娘脚步轻快,跃上台阶,向身后伸出了手。
陈辰的目瞪口呆。
因为她的身后黑漆漆一片,什么都没有。
这小姑娘似是在对着空气说话。
大殿里的佛台上供着长明灯,所以还算亮堂。小姑娘在蒲团上坐了下来,翻着经书,问向一旁的空气:“你想听哪一章经?”
陈辰终于忍不住,走过去问:“小妹妹,你在跟谁说话?”
小姑娘指了指身旁空空如也的蒲团:“这个哥哥喜欢听人念经,所以我念来给他听。”
陈辰看着那稍稍陷下去一些的蒲团,呆住。
“喵!”
大殿外传来一声猫叫。
陈辰惊醒,忙跑了出去,身后,是小姑娘清脆的声音:“归命一切智,一切众安乐,众生处无为,我亦在其例……”
她的身旁,端端正正坐着一眉清目秀的少年,眼看佛经,低眉含笑。
他的眼中,两点琥珀光。
第二日,小姑娘被人发现晕倒在大殿上,满脸抓痕,高烧不退,是与石磊一样的症状。
接二连三的怪异事故,让住在这里的香客再不敢停留,纷纷收拾行李下了山去,就连这里的和尚们回想起那两人脸上的抓痕也是心有余悸,只能在大殿上念经祈求佛祖护佑妙法寺,消除此地业障,还它一片太平。
没人注意到,这座寺院里凭空消失了一只猫,还有一个女人。
陈辰仍旧在寺中住着,昨晚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是他留下来的唯一原因。
他在那小姑娘的身上闻到了熟悉的香气,而那香气,是许听蕊身上的香水味。
直觉告诉陈辰,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与许听蕊有关。
他一人在寺院中失魂落魄的走,身边僧侣香客往来,只他一人似游魂一般,漫无目的。
“喵!”
恍惚间,一声猫叫,将他的视线转移了过去,妙法寺院中央的那口铜钟下,正卧着一只绒毛洁白似雪的骄傲无比的猫。
“Luna!”
听到陈辰一声叫唤,Luna似被惊起,疯狂向后院跑去。
陈辰一路跟着,却哪里有猫跑得快?不多时,已失去了Luna的踪迹。
正疑惑时,墙角伸出一双酥手来,食指向他勾了勾:“陈辰。”
是许听蕊的声音。
陈辰跑过去,转过墙角,一片葱郁,没有许听蕊的影子。
“陈辰!”
又是一声呼唤,是在偏殿中,有三两香客在上香叩拜,门前一隅,坐着个和尚,捻珠念经。
视线尽头,是一身僧衣的许听蕊,正跪拜在蒲团上,一脸虔诚。
陈辰走上前,手搭在她的肩上,那素袍僧衣下的身子,冰凉。
“听蕊,别胡闹了,有些事情我要问问你。”
旁边传来窃窃私语声,陈辰回头,见殿中所有人的目光都齐齐汇聚在他的身上。
念经的和尚走了过来,问陈辰:“这位施主,你在与谁说话?”
陈辰指了指许听蕊:“我女朋友。”
和尚看向蒲团,皱了皱眉:“施主,此处无人。”
“怎么会,她明明……”
陈辰愣住。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2 20:35:00 +0800 CST  
想到昨夜情景,那小姑娘对着身边的空蒲团念经,他也以为,那里无人。
一阵银铃般的轻笑,戏谑叫他:“陈辰。”
陈辰回头,看见背对着他一身僧衣的许听蕊,缓缓转过了身。
两点琥珀光。
利齿外露,面目狰狞,一身毛发耸立,正是猫被激怒的模样。
陈辰的许听蕊,现如今,变成了一只猫。
陈辰震惶。
霎时间,一双利爪已向他脸上抓挠起来。
却在这十万火急的当口,当头一盆水浇下,陈辰湿了一身,浓重的腥气扑面而来时,眼前的许听蕊,眼前的猫,眼前的利爪瞬间烟消云散。
而陈辰浑身上下,鲜血淋漓。
“算你幸运,白捡了一条命。”
有女人的声音,陈辰抬头,见偏殿门口站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冷清清的面庞,正似女王一般注视着他,而这姑娘的手中正提着一只塑料桶,桶沿还在淅淅沥沥滴着血。
“血……血……”
周围的人都尖叫起来。
“放心,这是狗血,荡煞的。”
姑娘笑着走近,对和尚颔首:“师父,不好意思,污了佛门清净地,不过这是为了救命,我想佛祖会原谅的吧?”
和尚含笑,点了点头。
姑娘这才看向陈辰:“你的女朋友现下应该是在藏经阁,不去看看她吗?”
她这话说得莫名,引得众人一起来到藏经阁,果不其然,庞大的书架间,有个女子晕倒在地,身边一片狼藉,都是翻开来的经书。
她是睡在了佛语中。
姑娘对一身狗血的陈辰说:“你女朋友应是得罪人了,所以有人将养了多年的猫魈放了出来,缠着她,要让她厄运缠身。先时那两人便是猫魈的警告,若不是被我发现,说不定你和你的女朋友最终都会没了性命,小伙子,我看你当真应去佛祖前上柱香,谢他保佑。”
姑娘语气老成,拍了拍他的肩,又说:“那只猫丢了便丢了,从今往后,再不要养猫了,否则我不敢保证你们还有今日的好运气。”
说完,姑娘笑了笑,由和尚引着,去了住持的房中。
一场风波总算平息。
后来,在回家的车上,许听蕊仔细回想,却始终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什么人,倒是回了家后,父亲听说他们的遭遇,一拍大腿,激动的说:“前段时间,我们单位招标,是老李负责,签下的建筑公司是他家亲戚,施工时偷工减料,被我发现了,上报了领导,结果老李被单位开除,提前回家养老。临走时他曾发誓要让我好看,我还当他是气话,现在想想,可不是得罪他了嘛,难不成是他?”
许听蕊的母亲听了,也连忙说:“对了对了,我们单位刘大姐背地里接私活,我给领导提了个醒,被刘大姐知道了,到现在也没理我,你说会不会是她?”
陈辰和许听蕊听了,一脸苦笑,人生在世,不经意间,一句话,一个行为都可能触及了他人底线,得罪了他们,让其怀恨在心,你又从何得知究竟是谁不怀好意,打击报复?这是笔无头帐,算不清的,只能多谢佛祖保佑,往后为人小心,积德行善,也就罢了。
猫魈,南宋洪迈《夷坚支丁》卷八记临安女子为魅所祟,见一少年,状貌奇伟,凡饮食所须,应声即办,讴吟笑语,与人不殊。而旁人皆不能见。至后世有“金华猫妖”之说,即猫魈也。
明《说听》卷下亦有载,金华猫,人家畜之三年,后每于终宵,蹲踞屋上,仰口对月,吸其精,久而作怪。入深山幽谷,或佛殿文庙中为穴,朝伏匿,暮出魅人,逢女则变美男,逢男则变美女,每至人家,先溺于水中,人饮之,则莫见其形。凡遇怪者,来时如梦,日渐成疾。
想来应是许家人不知得罪了谁,让其怀恨在心,将养了多年的猫魈放了出来,诱着许家小女儿带回了家,趁着来到佛门清净地,吸月光之精华,读佛经之妙法,继而鬼魅现身,变男幻女,诱惑异性,引其入梦,疯癫成疾,终得报复之目的。
幸而遇到那不知名的姑娘,一桶狗血,灭了猫魈的形,这才救了受猫魈蛊惑的几人的命,如今回想诸事种种,犹叫人胆战心惊,后怕无穷。
所以啊,人活于世,还是谨言慎行,你不知道自己一句无心之话会得罪哪个小心眼的人,世间邪门儿事多了去了,若被有心之人利用,怕不是你一条命能买单的了。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2 20:37:00 +0800 CST  
第七谈、阴生
现在城市里的天桥下,或是建筑物下的墙角,多半是流浪汉的栖息地,每至夜深人静,当城市的霓虹熄灭,喧嚣复归沉寂时,这些被城市遗弃的人会背着鼓鼓囊囊的麻袋,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钢筋水泥搭建出来的临时的家,那是他们的荫庇。
当你在公司里勾心斗角,社会上摸爬滚打,一场场宫心计离奇上演时,你以为这些伸出脏兮兮的双手向你乞讨的人不过是好吃懒做,是社会的蛀虫,殊不知在这特殊群体里,一样有似你所在的圈子里一般恃强凌弱的事情发生,你看不见,不代表它不存在。
这回要说的故事,就发生在这群乞丐身上。
柳城的新城区繁华,处处高楼大厦,商业区临近着娱乐区,人群最密集的地方,当属步行街,步行街架了通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天桥,用以分散人流,为车辆通行提供方便。
天桥安了玻璃和顶棚,风刮不着雨淋不到,自然而然吸引了许多乞丐,他们在这里安营扎寨,白天乞讨,晚上席地而睡,日子久这么一天天得过且过。
陈福贵在天桥上乞讨了三年,是这里的老人,他的地盘位置很好,是在天桥尽头商场二楼的门口,白天有太阳照着,晚上这里就是他的家,看着桥底下车来车往,霓虹闪烁,如看着一场露天的电视剧,总有新鲜。
天桥上的乞丐都熟,白天各自乞讨,晚上偶尔会说上一两句,绝不会多,因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营生,别人多给你的一元钱就是我将要失去的一元钱,所以他们之间是竞争关系,永远不可能和平。
这几天,陈福贵发现天桥附近来了个新面孔。
新面孔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一身破旧的棉袄,提了个脏兮兮的麻袋,寻了天桥下柱子旁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住了下来。他带来的东西倒是全,床铺被褥都有,还有个铁皮桶,晚上可以生火取暖,就这一点上,他的生活条件可是比陈福贵好多了。
可陈福贵发现这男人有些奇怪。
他观察好久了,一连几天,男人早上起来后总会推着他的麻袋到附近捡饮料瓶,饿了就从垃圾桶里找些东西吃,渴了就喝饮料瓶里残留下来的水,到了晚上再回来生火睡觉,周而复始。那些饮料瓶攒的多了,他就会拿去卖掉,挣来的钱可以买些白面馒头,这便算是改善伙食了。
男人从不向别人乞讨,尽管他浑身上下无一不透出标准的乞丐相,可他也不愿去做乞丐该做的事。
在步行街天桥这个地方,有些乞丐靠沿街乞讨是挣了些钱的,像在北天桥中段的陆海,有自己的房子,车子,去年讨了个老婆,是他的同乡,老婆嫁他不为别的,只因他手里的票子在村里是最多的,跟着他能来到大城市生活,从此再不是穷乡僻壤守着田地过活的小农民。
陆海每天早上九点出门,开车来到步行街,找个厕所换上行头,托着一只看上去残疾实际健康得很的腿,便开始了一天的乞讨生活,乞讨是他的事业。
陈福贵没他这般好运气,讨来的钱不多,只够每日生活,他年岁渐大了,琢磨着倘若钱攒够了,就去租间小屋,不用风餐露宿,也能感受感受家的温暖。
这天晚上,步行街店铺的灯一一熄了,陈福贵正数着今日的收成,肩却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陆海一身清爽,手里捉着个手机,正冲他嘿嘿笑:“陈叔,今儿收成怎么样?”
陈福贵小心翼翼将钱叠好塞进口袋里,摇了摇头:“还是那样,比不上你的。”
陆海笑嘻嘻蹲了下来,传授经验:“陈叔你这样不行,你看你这年纪,装个伤病残疾什么的就挺好,这地上铺张纸,写得凄惨些,绝对比我更招人同情。”
陈福贵心里暗呸了一声,嘴上却说:“现在钱不好讨了,年轻人都知道天桥上讨钱的多半装残疾装病,哪儿肯上当受骗呢!”
言外之意,你陆海装残疾骗同情,断了咱们的财路了。
陆海凑了过来:“那是陈叔你没掌握技巧,这乞讨可是门儿学问,要不要我传授你些?”
陈福贵摆了摆手:“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去?”
陆海嘿嘿笑:“找陈叔唠唠嗑。陈叔,你有没有注意到那家伙?”
他朝天桥下直努嘴,指的就是那捡破烂的男人。
“知道,新来的,捡破烂的。”
“这不行嘛,”陆海说:“他坏了咱天桥的规矩了,你想想看啊,他长一副乞丐样子,却不做乞丐该做的事儿,去捡什么垃圾,来来往往的人看见了,不自然就会拿咱们做比较嘛。今儿我就听见一对小情侣嘀咕,说天桥上的乞丐年轻力壮,有手有脚,不出去找活干,下面那捡垃圾的都比咱强。你看看,这不影响咱兄弟的生意了,我今儿挣得还没平常的一半多。”
陈福贵听着,没说话,心里却也有点不爽。
“陈叔,咱得想想办法,不能让他在咱地盘上撒野。”
“你想了什么主意?”
陆海忙凑到他耳边一阵嘀咕。
“啊?”陈福贵很吃惊:“会出人命的。”
“不会不会,”陆海说:“我有分寸,怎么样,陈叔你同意不?”
陈福贵看看陆海,又看看天桥下的男人,手不自觉揣进头里,摸了摸那还没被身体暖热的零钱,过了半晌,缓缓的,缓缓的点了点头。
陆海乐得哈哈大笑,又调侃了几句,便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这一天晚上,陈福贵睡得极不安稳,是做了亏心事的心虚。前半夜翻来覆去的,半梦半醒,总觉得天桥下面的火光在映着自己,而那男人的脸似乎在身边飘来荡去的,一会儿笑,一会儿哭,最后竟然贴在了自己脸上,两眼空洞洞,仇恨地望着自己,像要索命一般掐住了自己的喉咙。
陈福贵惊醒,黑暗中确有火光,映着他惊魂未定的脸,天桥下传来一阵怪声,陈福贵探头朝下看看,竟是那男人靠在墙角,用树枝拨弄着火,嘿嘿直笑。
陈福贵心虚得不行,想了想,还是裹紧了衣服,下了天桥。
出去了才发现,外面飘着零星雪花,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着实很冷,陈福贵打着哆嗦来到男人面前,对他招呼:“老弟,太冷,借个火烤烤。”
男人抬头看看他,嘿嘿一笑,拍了拍身旁的位置。
男人选的地方挺好,背风,火烤着,倒不觉得冷,陈福贵便有一搭没一搭的找他聊:“老弟你是哪儿的人啊?”
男人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啊啊了两声,直摇头。
原来是个哑巴。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3 20:34:00 +0800 CST  
陈福贵又说:“看你每天拖着个麻袋去捡瓶子,挣的也不多,还累,和我们一样讨钱多好嘛!”
哑巴只低头腼腆的笑,指了指自己捡来的瓶子,又指了指自己的双手,竖起了大拇指。
陈福贵瞬间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他忽地站起了身,看着哑巴,异常郑重地说:“老弟,以后别在这附近捡垃圾了,去远一点,我是为你好。”
说完,撇下一脸莫名的哑巴,上了天桥去。
后半夜,天桥下的火熄了。
城市的霓虹多半不再闪烁,只路灯孤独地亮着,陈福贵再没睡着,可哑巴却已睡得香甜。夜空中仍飘着小雪,晦暗不明的街口,几道影子晃过,被薄雪覆盖的地面上留下凌乱的脚印。
睡梦中的哑巴被胸口上突如其来的一脚踹醒,头脑还是混沌的,人已被雨点似密集的拳头砸的瘫倒下去,
什么都看不见,有路灯,灯光却被围拢的人挡的不见一丝光亮,他只看到一道道凶神恶煞的影子,将他团团缠住,疼痛大过天。
“见血了,他,他好像不行了!”不知谁喊了一句。
拳头停了下来,有人伸手探了探哑巴的鼻息,扭头就跑:“死,死了!”
一句话,让聚拢起来的黑影一哄而散。
只哑巴孤零零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
一切,都被天桥上的陈福贵看在眼里,他缩进墙角去,哆哆嗦嗦点了一支烟,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步行街一如往常喧闹,陈福贵从噩梦中醒来,习惯性的向外探了探头,阳光下,一个熟悉的身影晃过,电器行外的垃圾桶边,哑巴正专注地翻着垃圾桶,如他平日里所做的那样。
他不是……死了吗?
正想着,哑巴忽然抬起头来,朝陈福贵这里望了一眼,憨憨一笑。
见鬼了!
“见鬼了!”
不远处的乞丐也骂了一句,他的目光,亦停留在天桥下哑巴的身上。
陈福贵凑了过去:“刘全儿,你昨儿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刘全儿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低声说:“陈叔,你说是不是见鬼,楼下那小子耽误咱们生意,陆海说要教训教训他,结果咱们一不小心下手重了,把他打死了。真的,我都探过了,没气儿了,怎么今天又活过来了?”
“你们昨天都谁去了?”
“天桥上除了年纪大的,都去了。”
“你们真是……”陈福贵连连叹气,压低了声音:“再看看,兴许他只是伤得重。”
“不对啊陈叔,你没看见吗,他身上一点伤都没有,可昨儿晚上那血流的,怎么一晚上可就好了呢?见鬼了,活见鬼了。”
正说着,下面忽然间起了喧哗,两个人探头往下那么一瞧,人生生傻在了那里。
下面的马路上出了车祸,是一辆轿车和一辆水泥车相撞,救护车和警车开来了好几辆,围观的人一层又一层,交通立刻就瘫痪了下来。
陈福贵觉得,那辆轿车好像有点熟悉。
这一整天,陈福贵都有些心神不宁,想找陆海问问昨儿晚究竟是个什么情况,可却稀罕,陆海竟没来乞讨,这才从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直到太阳落山,陈福贵才从其他乞丐口中打听到,早上出车祸的那人正是陆海,据说人当场就死了。
晚上,哑巴的桶里照样点了火,从天桥上看那火光,竟比霓虹还要炫目许多。
这一晚上,天桥上的乞丐都没睡安稳。
商场打了烊,待到凌晨两三点,这里便是一片静谧,任你往哪个方向看,都是一道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回廊,幽深而又孤寂。
睡梦里,传来了脚步声。
啪嗒,啪嗒,啪嗒。
初闻时像水滴,可渐渐近了,便听得是鞋敲击在光滑的地面上的声响,在空空荡荡的天桥上,回音阵阵。
陈福贵第一时间便被惊醒,眯着眼瞧过去,远处好像有道黑影,正朝着他这边走来。
他与黑影隔着的这段路,睡了两个人,就见那黑影在这两人身前停留了半晌,弯下身来,像是在对他们耳语。
只听得咿咿呀呀的,如同上了年纪的老人的絮语,传到陈福贵的耳朵里,就变成了沙哑的声响。
“你做了什么?”
身后一个阴沉沉的声音响起。
陈福贵一个激灵,猛地回过头去,却只看到身后的墙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再扭头,不远处的黑影却已不见了。
可是周围的絮语响彻不绝。
咿咿呀呀的,让陈福贵想起了哑巴。
哑巴第一次跟他说话时,就是这么咿咿呀呀的,因为他发不出音节来。
这么一想,哪里都像是有哑巴的影子,在长长的天桥上,飘来荡去。
陈福贵吓得一宿没敢阖眼。
连续几天,每晚上都能看到那个飘荡的影子,在每个乞丐面前停留,却独独没有来到陈福贵身边。
问了几个乞丐,都说晚上做梦有人在耳边说话,身上只觉得冷,脖子像被人卡住了,很难受。
天桥上的乞丐都陆陆续续生了病,是高烧,人混混沌沌,连自己是谁都分不清了。
过了大概三五天模样,又出了件事。
领导要来视察步行街几家大型商场的情况,乞丐自然是不允许呆在这里的,影响市容市貌,几家商场的老板一合计,决定一起出人把这些乞丐赶走。
穿得西装革履的人雄赳赳气昂昂过来,对着乞丐一通怒骂驱赶,如赶畜生一般,陈福贵在内的几个年纪大的自觉离开了天桥,那些年轻的,多半烧得糊涂,行动不便,也被赶着硬撑着爬下了天桥。
西装们仍不放心,两人一队在周围巡视着,可巧了,看到了起晚了还没来得及出去捡垃圾的哑巴。
哑巴正躺在他的破棉被里,被冷不丁捞起来,吓了一跳,见西装们赶他走,他连忙笑嘻嘻指了指自己的麻袋,又指了指垃圾桶,一通比划,告诉他们自己不是乞丐。
可西装们哪里听他的,你看他蓬头垢面,破棉袄都透出了腥气,自然是一副乞丐的穷酸气,二话不说,便捡了他的东西丢了出去。
哑巴无奈,拖着自己的麻袋和破棉被,远离了这条步行街。
自然而然,没了这些乞丐碍眼,领导来商场视察时,评价很高。
谁知道那些乞丐都怎么样了?
下着大雪的天,能动的都又找到了新的地盘,那些发了烧的,撑不过几日,一个个都去了。
陈福贵走得不远,这大冬天里,只天桥上是个暖和的好去处,他打算等过一段商场惯的不严了再回去,熬过这一个冬天再说。
只是,他在沿街乞讨时,听到了些传闻。
楼主 江姝渃  发布于 2014-03-23 20:40:00 +0800 CST  

楼主:江姝渃

字数:388008

发表时间:2014-03-17 23:15:29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7-17 15:51:2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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