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莲花(轮回之恋)

素素见三哥的马变成了这样,脸上一副紧张表情,伸手在我的手,脚,身上一阵摸索,低语:“还好,没有伤到骨头。”

“素素,你在小姐身上捏什么?”草儿杏眼闪着疑惑。

我和素素对视一眼,给她递了个暗号,对方了然“没什么,小姐骑马累了我帮她按摩放松一下。”

“哦!是吗!”草儿任有一些疑惑。

门帘外响起车夫的声音:“小姐,三公子的马该怎么安排?”

我和草儿相互瞪眼,刚才发生的事,我到现在还心有余悸,此刻说啥也不会好奇了。

“让我去照顾公子的马儿吧!”关键时刻还是素素丫头站出来。

我给她一个赞赏的表情,轻拍她的肩膀,“好姑娘,不愧是小姐我屋里的人,就是比别家的丫头能干。”

听见我如此夸赞,一向淡漠的素素扬起微笑,脸蛋儿爬上了两朵红云,样子娇羞可爱,这才是十四五女子该有的表情。

我用手捧着她的小脸蛋,“对了,笑起来多漂亮,以后要经常笑喔!”

“小姐,你坏死了!”

片刻后,车夫将马赶到离这里最近的白马寺,这座寺庙是宣城远近闻名的,香火极旺,每年来上香的善男信女非常之多,夏季来客更甚。

“小姐,听说这里的大师解签特别好,菩萨也很灵,来上香的人大多都有求必应。原来你生病时夫人也来求过,希望小姐能好起来,小姐你现在活蹦乱跳的比以前更好,说明菩萨真的显灵了。”这一副信以为真的表情,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她家小姐是不是菩萨保佑才好的,我最清楚。

为了配合的大家,我只好开口道,“真有那么好,我们就先去拜拜再到膳房吃斋饭,你们正好趁这个机会求求姻缘,将来嫁个如意郎君,呵呵呵………”

两个女子羞红着脸“小姐,不要打趣奴婢们了,我们来拜菩萨是感谢菩萨,让我们这么好的小姐能好起来,上次夫人她们来还愿,我们几人为了照顾好小姐你,没有跟来,这次一定要好好拜一拜。”

小丫头说的好认真,听的我心里一阵感动,她们很朴实很真诚,就像对待自己血脉亲人一样全心全意。我望着金碧辉煌的大殿,和她们一起虔诚的跪拜在菩萨面前,心里默念;“希望爱我的和我爱的人都能幸福快乐,一生平安健康……”

从大殿出来,前面人群一阵骚动,议论纷纷。

甲:“这帮是什么人啊,如此霸道?”一脸的不屑。

乙:“听说是从京城来的贵人。”看热闹的神情。

丙:“难怪呢!这么有气势,一看就知道是大人物。”表情羡慕。

丁:“哼!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有权有势吗!还不是仗势欺人!”满眼嫉妒,恨。

我顺着这伙人眼光看去,膳堂外排了好些人,像是等候吃斋饭,推推攘攘,叽叽喳喳,始终无人敢上前一步。诺大的膳堂内,桌椅空置,只一人在靠窗位子端坐,安静的品尝着白马寺里的斋菜。此人中等身才,白色华服用银丝勾勒出团团祥云,腰系玉带。如墨的发丝盘在头顶,用镶钻银冠罩住,冠身横插白玉簪, 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汪清泉,周身清雅高贵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

好一个翩翩佳(假)公子。

膳堂门口,整整二十四个护卫分两排站定,个个膀大腰圆,手拿大刀,气势逼人。

“小姐,这公子好大的排场,不像我们宣城的人,如果真的是京城来的贵人,怕是不好得罪。”素素在一旁分析。
草儿满脸焦急道:“那怎么办才好,小姐还饿着,谁也不知道那公子吃到什么时候。”

我全然没有听清她们说的是什么,此时我内心无比激动,来了那么久总算是遇到真正的家人了,看着那张无比熟悉的脸蛋,我热泪盈眶:“芬芬,好久不见了,真的好想你啊!没想到你也穿过来了,太好了,太好了…………”

脚步不由自主走上前去,未到门口就被两边护卫阻拦,我任然不死心,使出力气往里挤,嘴里大喊:“芬芬――芬芬是我,我是见依啊!”

护卫见我执意要进去,又吵闹不休,无暇与我周旋,随手拔出佩刀,''嘡''嘡'',两把大刀瞬间就架到我的脖子上来,冰冷的金属质感,惊的我一个激灵,立马回过神来。

这阵势吓坏了我身边的两个丫头,草儿将我的胳膊抓得紧紧的,身子一阵颤抖,素素稍微镇定些,挡在我身前与高她一头的拿刀侍卫对持,一派衷心护主模样。

也许因为我的声音太过唐突,也可能门外实在太吵,惊扰了屋内静享美食之人,他(她)微微抬头看向我,眼里没了之前的恬静,表情微怒眼神凌厉,轻启红唇;“都给我轰远点,实在是恼人。”

轻轻松松两句话就把我们那么多人赶的远远的,大家都是老远赶过来的香客,此时已过正午,早都饿的饥肠辘辘,这样的做法无疑是让大家怨声载道,迫于他(她)手下的威严,却也无可奈何。

这样的神态和做事风格可不是芬芬能有的,这张一模一样的脸,当真不是同一个人吗?带着失望无比的心情,转身离开,整个人就像泄了气的气球,慢慢踱着步子,草儿素素一人扶我一只胳膊,轻声安慰;“小姐不要害怕,没事了,没事了。”

我现在心情落差太大,也无力为她们解释,由着她们安慰,也一并安慰了她们自己。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09 14:49:54 +0800 CST  
@蓝芯剑 32楼 2017-04-09 20:39:00

@精灵2017 :本土豪赏1个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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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打赏!万分感谢!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09 21:04:02 +0800 CST  
@精灵2017 31楼 2017-04-09 14:49:00

素素见三哥的马变成了这样,脸上一副紧张表情,伸手在我的手,脚,身上一阵摸索,低语:“还好,没有伤到骨头。”

“素素,你在小姐身上捏什么?”草儿杏眼闪着疑惑。

我和素素对视一眼,给她递了个暗号,对方了然“没什么,小姐骑马累了我帮她按摩放松一下。”

“哦!是吗!”草儿任有一些疑惑。

门帘外响起车夫的声音:“小姐,三公子的马该怎么安排?”

我和草儿相互瞪眼,刚才发生的事,我到现在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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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光看开头就知道结尾,就不好玩了嘛!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09 21:05:49 +0800 CST  
@荣荣7878 35楼 2017-04-10 21:28:00

加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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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好,多谢小妹支持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0 22:38:08 +0800 CST  
焉焉的回到家中,免不了父母的一番询问,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随意几句搪塞了过去,回到房间,趴在桌子上闷闷不乐。

小花拿来几盘点心放到桌上,“小姐,快吃些东西吧!都到家了,不用害怕了,”脸上浮现出担忧之色,接着又说;“你刚才为何不与老爷夫人说出实情?他们定会为你做主的。”

我抬头望向她:“是草儿告诉你的?”素素向来寡言,我决定的事情,她不会擅自做主,对她这性格我还是有信心的。

“是我见你神色不对,逼她说的,小姐你不要怪草儿,我们只是希望你能好好的。”说完微微低头,眼里一丝委屈流露出来。

我不想让她伤心,开口道;“傻瓜,不告诉你们还不是怕你们担心嘛!你放心吧!那老道不是也说了吗: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小姐我会长命百岁的!”

此时,门外出现素素的身影,几步来到我身边;“小姐,三公子的马安置妥当了,马夫也检查过了,一切都好。”我这才稍微放心了些,这古代的马就好比现代的车,是主人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马儿是活物和人更能产生感情。

我点点头,“三哥回来了吗?”

“三公子没有回来,听传信回来的人说,还要忙碌几日,具体时间没确定。”小花边说话,边为我倒了杯茶。而后坐到一边,拿起丝缎绣起花来。

晚饭后,我和丫鬟们在花园里乘凉,左右无事,便学着四哥教我的曲调,叮叮咚咚弹起琴来,声音忽快忽慢,有些刺耳,草儿小目在身后为我扇着扇子,“唉~”这日子过的是如此享受,心里为何还是空空的,像缺少点什么!

“唉声叹气的,这琴能弹的好吗?”

我停下手指上的动作,转头看去,“四哥,你不是去店铺处理事情了吗,回来多久了?”

“刚刚回来就来找你了。”之后一脸好奇道:“听说你今天骑马出游时遇到何家小子了?是不是在为这事不高兴啊!”

“遇到又怎样,这么娘的男子现在已经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了,更不可能为他不高兴。”

四哥见我满脸不屑的表情,点点头表示完全相信,说:“四哥知道你说的是真的,可是忧儿,就算你已经移情别恋,遇到了心上人,也不要这么大胆的大声表白吧!第一次发现我们的小妹是这么有勇气的人呢。”

我见他表情怪异,说的话也很不对味,“诶,四哥,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明白呢!?”

只是他一副了然的表情说道:“忧儿可是看中了寺庙内相遇的白衣公子,只要你喜欢,给我们说,不管他是谁,是哪里人,我们一定去为你提亲。”

什么!!四哥尽然以为我喜欢那个酷似芬芬的男扮女装的狂傲家伙,怎么可能,和芬芬比,这家伙可是霸道冰冷多了,再说人家是女生好吧!

“四哥,你想多了,我不可能喜欢他的,呵呵!”

四哥显然不信,追问道“这是为何?”

我怕他继续问下去,自己更难解释,忙扯开话题:“四哥,我喜欢骑马,你教我骑马吧?”

四哥见我说的认真,似乎真的很有兴趣,便点头“好,这几天我正好有空,一定把你教会。”

接下来几天都在和四哥学骑马,晚上弹弹琴,下下棋,来打发这炎热无眠的夜晚。这日,送走了忙于政务的大哥二哥两家人。

四哥来到我的院子,脸上带着笑容,心情看似不错,见我就说:“忧儿,城外马场新进来一批马,其中有几匹马听说不错,我们这就去看看,给你买一匹回来,这样,你这丫头想怎么骑就怎么骑,岂不美哉。”说着用手使劲捏捏我的脸。

“啊~~四哥,我的脸,脸疼,疼,快放手。”四哥这才悻悻的放开手,可怜我这雪白的鸡蛋脸,瞬间变成了红鸡蛋。

我到房间换了身白色简易的纱裙,头发随意绾了个发髻垂挂两旁,其余发丝齐腰披散,未带珠钗,仅用丝带在后面系了个蝴蝶结,收拾妥当正欲出门,小花却将我拦住,左看右看有些不甚满意,“小姐,这打扮太过素了些,先等等,待我去找那支白玉莲花簪给你带上!”片刻后,就听见一旁翻箱倒柜之声伴随着碎碎念:“咦!怎么没有了呢!?小姐,你有单独将这簪子收起来吗?就是你平日里最喜欢的那支。”

我想了想摇摇头,“没有啊!莫非是丟了,记得最后一次带,是出门赏荷那日,什么时候不见的还真没有印象。”

小花闻言面色有些难堪,急忙道“小姐,这么多年你的东西从来没有丟过,这房间里也只有我们四人打理,我们几人跟了你这些年是什么样的品性,你也是了解的,万不可能随便拿主子的任何东西。”说完,为表忠心尽然屈膝跪在我面前。

如此突然,让我有些遂不及防,急忙伸手将她扶起:“傻姑娘,干嘛要下跪,又没说是你们拿的,你说的对,你们伺候了我那么些年,我自是了解信任你们的,放心吧,我不会怪你们,慢慢再找就是了,如果实在找不到,丢就丟了,左右不过是个物件,无碍。”

这时,门外响起四哥的喊声:“忧儿,好了吗?快些走了,赶时间呢!”真没办法,做生意的人就是把时间当金钱,这就是职业病。

“哦!我来了。”

我们骑着马一路前行,刚出城门没多久,便见路两旁有好些衣衫褴褛,浑身污浊,面黄肌瘦之人,男女老少皆有,或坐或走,大人的哀嚎声夹杂着幼儿的哭喊声,声声入耳。这些人细看不像乞丐,到像是逃难的老百姓。四哥告诉我说,这些是隔壁小镇的村民,因上月端阳发大水淹了村庄,逃来宣城投奔亲戚或在这里谋生的。此情此景让我好生难过,老百姓想过温饱的日子,本就不容易,再有点天灾降临,更是让人绝望,没法活了。

我突然想以富人的实力为他们做点什么,就算是杯水车薪,也好过留下能帮而不帮的遗憾。“四哥,我们家不是卖米的吗?何不拿出一些米粮来煮成粥,分派给这些可怜的百姓,也算是做件好事,你看可行吗?”

四哥没说话,思索片刻终点头答应:“忧儿有此善心,四哥应当成全,只是当下米粮金贵,不可随意拿出太多,就先从陈米里抽出一部份来吧!”

闻言我欣喜万分,“多谢四哥,我替这些百姓们谢谢你。”

四哥看我如此欣喜,也弯着眼睛''嘻嘻''笑起来。道“不用谢,做这些都是为你积福。”

我幸福的唱起歌曲来“世上还有哥哥好,有哥的孩子像个宝。”

四哥用手指掏掏耳朵,打趣道:“唱的真难听,只有歌词能入耳些。”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2 07:35:21 +0800 CST  
“快,快点到这边来,这里又来人布粥了,”前面有人激动的高喊声,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不一会儿,人群哗啦啦全部涌向正前方。我和四哥打马上前,见好大一群人将一个粥棚团团围住,棚后面架了三口大锅,正冒热气,前排摆放一张长桌,放了三个大木盆,一二十个大汉在忙碌着,最显眼的是前排盛粥的年轻公子,一身白色衣衫,肤如凝脂,眼似清泉,不是那寺庙内的狂傲假公子又是何人。只是此时的公子,那一身纤尘不染的华贵白色衣衫,已起了好些褶皱,有些地方竟被柴烟熏的乌黑,却好无察觉,神色早没了那日的霸道,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娇,只一脸平和,忙着为逃难的百姓盛粥。我瞪大眼睛不相信的看着,怎么可能,人的性格怎么会有如此大的两个极端。

无奈狼多肉少,三个盆子被饥饿的百姓围的紧紧的,你推他挤,谁也不让谁,大多是年轻力壮的争夺的凶,老弱病残被挤到一边直嚎叫。那些施粥壮汉武功看着倒是高强,就是面对的是一群百姓,武功再高也不能用。看到这种情况觉得有些不妥,这样子下去早晚会有人受伤,必须要维持秩序才行。

我将想法说与四哥听,取得他的同意后,避开人群来到后方,走到白衣公子身旁,低声在她耳边说出了我的建议,听完,她转头看向我,表情平静,不怒不喜,而后说了声“好。”转身招来侍卫,低语几句,侍卫听完点点头。

应了声:“属下遵命。”

便招来几个壮汉,一起将粥盆端走了,人群顿时炸了锅,不明白为何会突然撤掉粥盆,有几个胆大妄为之人想趁机强抢闹事,被侍卫瞬间制服,三两下捆成粽子丟到一边,动弹不得。这一幕震慑住了好些蠢蠢欲动的饥饿百姓,虽然饿的发了疯,但毕竟是本份胆小的百姓,有了那几人的前车之鉴,更是乖乖退到一边。

见大家情绪稳定下来,那个带头的侍卫大声喊话“大家都先排好队,除了第一个,每个人都到别人的背后站好整齐,总共站成三排,快点啊,排队的人优先盛,不排队的人没有吃。如果谁敢趁机闹事,那几人就是他的下场。”手一指捆成粽子的几人。

百姓最会明哲保身,听到有粥喝,谁还有力气去闹事,呼啦啦~~一会儿就排好三队,正正齐齐,这下没有拥挤,派起粥来快又轻松,还能保证大小都有得吃,百姓体会到了排队的好处,也私底下拍手称赞。

我也加入了她们的派粥队伍,一直忙到下午才忙完。脸上扬起笑容,甩甩酸痛的胳膊,做着有意义的事情,再累心里也是满足的。

四哥给我递过来一杯水,有些责怪道:“来!快喝吧!都说了,只要你看着就好了,就是不听。从小都是别人伺候着,病刚好就跑来伺候人家,知道累了吧,看你下次还好奇不。”

领头侍卫朝我们走了过来,对着四哥一抱拳“原来是黎四公子,幸会幸会。这位小姐如何称呼?”手掌朝我一指,询问道。

四哥也抱拳回到“吴大人客气了,这位便是家妹,家妹顽劣,给各位大人添麻烦了。”

“没有没有,今日多亏了黎小姐的帮忙。”他们互相又客套了几句。

我望着静坐在另一边歇息的白衣人,此时柔和的神情和芬芬如出一辙,心中暗想,这人不是芬芬,难道是她的祖先。好奇心使我开口询问道:“吴大人,你家主人是否姓''海''。”

侍卫被我问的一愣!瞬间回过神来,“回黎小姐,我家主人不姓''海'',姓''侯''。”

“哦!”看来也不是芬芬的祖先啊!心情有些莫名的失落。

“怎么,我姓侯你不满意啊!”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淡淡戏谑。

我急忙转过身去“不是的,无忧绝无此意,请阁下莫要误会。”

“你叫无忧?你原来认识我吗?”

我点点头回答“是,我叫无忧,此前并未见过阁下。”

“可我记得你上次好像自称''见衣'',和我很相熟的样子,见衣又是谁?”

完了,这人记性真好,当时只在人群中打了个照面,都让她记住了,四哥在身旁,我又不能说谎,正想该怎么回答,旁边走来一个侍卫,俯首在她耳边低语几句,只见她听后嘴角上翘,表情开心,衬的白皙红润的脸颊熠熠生辉。一副小女儿姿态。

扬起笑脸,用手一拍我的肩膀,“今天你出的主意不错,给你记上一功,我有事先走了,下次再会!”转身跃上侍卫牵来的高头大马,带着一群强壮的侍卫,扬长而去。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2 09:08:05 +0800 CST  
@精灵2017 37楼 2017-04-12 07:35:00

焉焉的回到家中,免不了父母的一番询问,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随意几句搪塞了过去,回到房间,趴在桌子上闷闷不乐。

小花拿来几盘点心放到桌上,“小姐,快吃些东西吧!都到家了,不用害怕了,”脸上浮现出担忧之色,接着又说;“你刚才为何不与老爷夫人说出实情?他们定会为你做主的。”

我抬头望向她:“是草儿告诉你的?”素素向来寡言,我决定的事情,她不会擅自做主,对她这性格我还是有信心的。

“是我见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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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_侯敏744 39楼 2017-04-13 12:54:00

为什么一个小姐要四个丫鬟,古代时小姐都只有一个贴身丫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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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规定一定是一个丫鬟,黎家是宣城四大家族之一,是上流社会的人,只有一个丫鬟不是太寒酸了,随便一个有钱点的男人的小妾都不只是一个丫鬟,更何况黎无忧还是千金小姐。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3 13:28:28 +0800 CST  
看着她们像风一样的离开,我无奈的撇撇嘴,“什么嘛,光说记功没有赏赐,连自己是谁也不说清楚,这空头支票开的可真是………”

四哥看我脸色有些不爽,取笑到“怎么,看上人家了,别人一走,你就气成这样!”又用手指一点我鼻头,“放心吧傻丫头,他们跑不掉,这些人四哥正好都认识。”

我好气又好笑,“我的呆四哥诶!你不会是真没发现白衣公子是女扮男装吧!”

四哥听我如此说完,好不相信,“不会吧,虽说皮肤是白嫩了些,可是他们京城的贵族公子大多都是细皮嫩肉的!这并不能说明这位就是女子。”

“我可没骗你,贵族公子皮肤白嫩是不假,可这位是没有喉结的,而且胸部隆起,试想,哪位男子会不长喉结长胸部的。”

“臭丫头,你这说的什么话呢!不知羞~~~”

抬眼一看,四哥脸色微微泛红,表情有些不自然,咦!难道是害羞了,我不禁感慨,古代男子脸皮可真薄,还是说点啥缓和一下气氛的好,便随口说道;“四哥,你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

“天色不早了,马就明天买吧,我们先回家去,边走边聊。”

从四哥口中得知,这伙人真是从京城来的,的确是出身权贵,名义上是来游玩的,前几日却在我家店铺里买了几千斤白米,算算日子,应是赏荷那日,由今日这位名为吴虎的侍卫头领带领手下前去购买的,为的就是这些逃难的百姓,已经在此处施粥三日了。不过,对于吴虎统领的主子是男是女,四哥就有些模糊了。

第二天,我和四哥带着下人到城外搭棚起灶,地址特意挑在白衣人对面。今日还是有好些百姓前来,有了昨天的排队经验,今天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不知怎的,白衣那伙人今日却没来,我们施粥一两个时辰也不见对方人影。心道,她们应该是不会来了,自己也开始无心做事,干脆拉着四哥到马场看马去,让下人们在此处忙活。

马场的老板是一对姓胡的夫妇,外地人,迁移到此处已有十来年时间,听闻二人武艺超群,曾是武林人士,不知为何就退出江湖,来这里隐居,以贩卖马匹为生。

我和四哥同乘一骑,身后跟了黎大黎二两个四哥的随行小厮,还未到目的地就先听到马群的奔跑嘶吼声。四人穿过树林,眼前一片宽阔,大群马儿悠闲的吃着青草,其中有几匹马被人骑着,在草地上胡乱奔跑,这些马看似很不情愿,将前踢高高抬起,正不停的嘶吼,摇晃马身,想将背上的人甩开。细看骑马的三人中,竟有一名三十来岁的女子,一身骑马装将玲珑有致的身躯紧紧包裹,青丝高绾,用一方彩娟系牢,皮肤有些黝黑,眉眼却精致,阳光下的她脸色绯红,香汗淋漓,更显成熟美丽,又洒脱自如。

只见女子紧紧抓住套绳,无论马儿如何的左甩右蹭,上串下跳,始终稳如泰山坐于马上。待一些时候,那通体漆黑的大马终于疲劳败下阵来,由着女子骑着在场地上小跑。

待几匹马全部驯服,女子下马朝我们走来,人还未到,就被一高大男子拦住,男子俯身温柔的为她擦拭着脸上的汗水,嘴里不停说着关怀的话语,随后从腰间解下一壶水,拧开盖子将水送到她的嘴边。一切都显得那么温柔体贴,无微不至。女子柔柔的笑着,不时将头靠向男子胸膛,像孩子似的撒着娇。

我此刻心情有些触动,在这规矩如此之多,又男尊女卑的古代,有这么一对真性情的夫妻,在属于他们自己的地盘,过着悠闲自在的日子,好幸福啊!

胡老板夫妇很健谈,为我们一一介绍,我一眼就看中了老板娘刚刚所骑的那匹大黑马,从远处看去似乎较小,而近看,骨骼结构分明。口色红而鲜明润泽,胸脯直而挺出,胸浅前肌发达开扩,颈头骨大,肉却不多。颈顶的鬃毛浓密柔顺而整齐。

“四哥,你看这马怎么样?”我一脸欣喜,歪头询问到。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4 16:23:55 +0800 CST  
嘻嘻~~小说嘛,三四个丫鬟算啥,几十个都可以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4 20:05:15 +0800 CST  
四哥抬眼望像我所指的大黑马,点点头正要说话,一旁的老板却先开口道;“小姐真是好眼光,这匹黑马是前几日刚带回来的千里马,可是真正的宝马,如果小姐看中了它,冲着我们和四公子的交情,就开个友情价卖与小姐,只是这马野性未除,还需要找个懂马的人好好调教一番,方可乘骑。”

四哥见我爱重这黑马,付了银子,将马交给黎大牵着。“马是买了,可这么暴躁的性子,该找谁来训才好呢?”我又有些犯愁了。

大家见我一愁不展,这时,黎二便在一旁开口道:“小姐别担心,我们家就有驯马的人,就是看守乡下庄园的朱伯,他的小儿子朱阿贵就很会养马养牛,其中驯马就是他的一大绝技,别看他只有十六七岁,再凶猛的牲畜到他手里,少则一两天多则四五天,定能训的服服贴贴的。我们先把马牵到庄园去,由他为小姐你训温顺了',再送到城中府里,到时随便小姐你怎么骑都行了。”

黎二说完,大家都点头称是,我也就随众意,让黎大把马牵到庄园去了,所幸这城外马场离庄园并不是特别远,只要走一炷香的时间就到了,望着渐行渐远的小黑,我有了些小小的满足感,在这异时空里,我终于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专车(马),对于这是啃老的结果这个事实被我直接忽略掉。

回到家中,天已黑下来,桌上放了香喷喷的饭菜,荤素搭配,咦,比往常还多了几个菜,“我们家有客人吗?”我抬眼问向一旁的小花。

“没有客人,是你三哥回来了。”我寻声转头看去,见娘亲笑容满面,被三哥搀扶着走进大厅来,正用柔和的目光看着我。

“娘,三哥,你们来了。”我立马起来,去搀扶娘亲另一只手,坐到桌前。

三哥亦是一脸笑意,面对我时却佯装生气,“小妹,三哥不在府中这几日,听说你有点任性妄为啊,堂堂大小姐,不在家里学绣花,和你四哥学什么骑马,还整天往外面跑,成何体统。”语气有些严肃。后又转头看着四哥“老四,就你惯着这丫头,现在跟着你越发的疯了。”

四哥闻言,嘴一撇不干了,“哼,你还不是一样惯着她,每次说的好严厉,还不是雷声大雨点小,一会儿就由着她了。”说完不理众人,拿上筷子吃起饭来,还顺便给我碗里夹了一块红烧肉。

“都吃吧,大家都到齐了。”爹爹开口打断了大家的话。

饭后,大家坐在一起,听三哥讲起他这几日的事情。原来那日三哥去白马寺,就是和他们兵部的同僚相约在白马寺,埋伏在那里抓捕雾蒙山的土匪,那伙土匪除了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还专门下山掳掠良家女子,卖到别处的各家妓院,来换取金钱。

根据线人回报,这次因为洪灾逃难来的百姓中就有好些女子,还有夏季来寺庙上香的,也数女子最多。土匪瞅准了这个好机会,想一次掳很多女子上山,就能卖到大把的银子。这消息刚传来,刑部,兵部各派几百人埋伏在寺庙和逃难百姓中,等候时机将对方一网打尽。

雾蒙山,因常年起雾而得名,再加上此山山峰陡峭,树高草茂,地形复杂易守难攻,没有对此山熟悉的人,是很难进入山中的。以前,当地官员也没少派兵去攻打,每次都是失败而归,才不得已上报朝廷。

听说这次下山的是雾蒙山上的三当家,这三当家可是个利害的人物,加入雾蒙山仅一年就从最底层的小喽啰提升为三当家的,深受大当家二当家的信任,在他的辅佐下,从当初的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二百多人。还听说此人有勇有谋,眼光长远,是个难得的人才。内心却暴虐狠绝。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5 18:23:08 +0800 CST  
@荣荣7878 44楼 2017-04-15 17:50:00


—————————————————
谢谢!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6 07:56:40 +0800 CST  
越离谱越有意思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6 21:33:34 +0800 CST  
三哥的顶头上司为了对付此人,专门拟了新计划,全员装扮成便衣,暗中埋伏捉拿。果然,在对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来了个突然袭击,将那位人称千面魔王的三当家和手下一百来人尽数抓获,只有渺渺几个漏网之鱼逃脱,三当家身受重伤,此时正关押在州府大牢内,过几日便送往京城受审。

三哥因是本地方人,自身又武艺高强,对这次的抓捕出了很大的力,上头发下话来,要给三哥记一功,等彻底剿灭雾蒙山上的土匪,再论功行赏。三哥初入仕途便崭露头角,自是意气风发,第一时间就将喜悦与家人分享。

望着如此英武上进的年轻人,我真心好崇拜,“三哥,你真厉害,武功高,又如此英明神武,正是我们年轻人的榜样诶!”

三哥听完,眼神明明有些开心,脸上却是一成不变的平淡,“小妹不可妄言,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做人不可妄自尊大。”语气不容置疑的严肃。

“呵呵~~~忧儿知错了。”唉!马屁拍到马蹄上了。

在家里待了几日,因自己的马儿还未送来,三哥又每日在家等候上司的传唤,不能出去玩只好安心在家里跟着四哥舞文弄墨,弹琴煮茶,日子过的倒也悠闲。

这日一大早,三哥有事出了门,我终于逮到机会出门玩耍,想起那酷似芬芬的白衣女子骑马时的英姿,我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马上就骑到马背上驰骋一番。想想,还是去找四哥陪我一起到庄园看小黑去。

欢喜的来到四哥的院子,推开院门,只见两个打扫的丫鬟在忙碌,小丫鬟见到我,规矩的行了礼,我到屋里寻了一圈却不见四哥人影,便询问道;“我四哥呢?”

“小姐,四公子一早出门忙生意去了。”

“关键时刻掉链子,这可怎么办。”我有些失望的回到自己的院子,小花在一旁看出我的心思,笑嘻嘻凑到我跟前,“小姐,不就是回庄园嘛,你以前不也常回去,告诉夫人一声,派辆马车送你去就好了。”

对啊,无忧从小在庄园养病,那里是她无比熟悉的地方了,那还有啥担心的,说走就走,禀过娘亲,为了节省时间,直接命管家黎叔,从马厩牵来一匹家里常用的马,欲带着小花用最快的时间骑马飞奔到庄园,待马夫将马儿牵到我们跟前,小花丫头却傻眼了,支支吾吾好半天才冒出一句,“小姐,我不会骑马呀!”说到最后声音细若蚊虫,脑袋也耷拉下来,一脸的无奈。

“诶呀!我到是忘了你不会骑马,没关系,你在家里等我好了。”

小花闻言急忙阻止道,“那怎么成,小姐你一个人去,怎么能放心呢!”

不说我还忘了,这去庄园的路我根本不认识啊,得找人带路才好,想到此处赶忙说道:“当然找人陪我去了,我不会让你们担心的。”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17 18:42:05 +0800 CST  
身边会骑马的丫头只有素素一人,最后二人共骑一乘,很快便出了城,素素骑术很好,二人聊着天在丛林路上慢慢穿行,路旁树木茂盛,一片葱郁,静谧的树林前方隐约听见有铁器相击的乒乓声和人的呼喝声,却被树林挡着前方视线,看不见是何状况,素素顿时全身紧绷,一脸警惕道,“小姐,前方有打斗声”,‘吁’一声,拉紧缰绳将马逼停。

我看她如临大敌,心也跟着悬起来,听说古代人都是把人命当儿戏的,万一倒霉碰上这事该怎么办啊,忙说,“怎么办?马上就到庄园了,要不先等等在说。”

素素听我如此说附和道,“好,先等等看。”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声音由近至远渐渐小了,我们才驱马前行,绕过树林,前方的情景顿时让我心中一颤,只见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几个大汉,每人身上都有几个血骷髅,鲜血不断往外流淌,身上的粗布麻衣早被鲜血浸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已经没了气息。

从小在和平中成长的我那见过这场面,看着脚下一柄柄闪着寒光带有鲜血的大刀,我心跳加快,直命素素加快速度,“快走。”小丫头见这场面也有些震惊,却比我镇定许多,一甩皮鞭“驾。”马儿直冲向前,离开了那瘆人的地方。

刚走不远,前面又响起了踢踏的脚步声,听声音有不少的人,我还未平复的心情此时又如擂鼓般‘砰砰’响起。

“小姐,是官差。”素素提醒道。

我心里稍安,抬头看去,四五十个官差身配刀剑正向我们迎面而来,素素将马停下,官差来到跟前,见我和素素是两个女子,并未为难,此时人群中走出来一个长像普通的官差,一脸笑容来到我身边,抱拳施礼道;“原来是黎小姐,你们这是去哪儿啊?”

这口气应该是认识的人,可是面貌却陌生,“差大哥,请问您贵姓?我们认识吗?”

对方有些腼腆道,“小可姓王,和小姐并不相识,之前去贵府上找三公子时见过小姐一面。”

“哦!我们主仆打算回庄园去小住几日。”

那人有些惊讶,“就你们两个女子出门,是否有点不妥,三公子没与你说什么吗?”

我有点不明白,摇摇头“三哥没有对我说什么啊!”

旁边另外一官差走过来,“那你们今日有看到带刀的普通人走过吗?”

我立马想起那几个倒在血泊里的汉子,点点头,转身一指后方,“那边有几人浑身是血躺在地上,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几人一听,交头接耳咕哝一阵子,王姓官差对我说道“那几人可能就是我们要找的人,小姐莫要乱走,这些人正是雾蒙山上的土匪,个个杀人不眨眼,十分凶残,还是快回到府上安全,小可有要事在身,赎不能护送,保重。”一施拳,和那帮官差风风火火消失在树林那处。

我和素素都觉得庆幸,还好在打斗时没有直接过来,要是碰上打斗中的土匪,就凭那些土匪的坏名声,是不是会丟掉性命!

官差走后,我二人将马速跑到最快,一路倒也没有碰到任何人,很快就到了黎家村,黎家村因大部分土地都是黎府祖先传下来的而得名。

庄园内,朱伯夫妇因我的到来非常高兴,不一会儿就做了一桌子好吃的放在我面前,“小姐,你好久没来了,看你现在的样子,身体比以前好太多了,真好,真好!”老两口说完用袖子抹抹眼角泪花。

是啊,无忧常年在此地修养,朱伯夫妇是看着她长大的,时间久了自然就有了感情。我这人最见不得眼泪,忙安慰道;“朱伯,大娘谢谢你们关心,我现在很好,不用担心了。”

吃过饭,朱伯早已吩咐他的小儿子朱阿贵将小黑牵了过来,我来到栓马的地方,见一个身穿灰马甲,头戴破边草帽的十六七岁少年,他正专注的给小黑刷着身上的毛,小黑看着很温和,一脸享受。

“阿贵,快来见过小姐。”朱大娘大声说道。

少年闻言抬头望来,赶忙丟掉刷子急步走来,用他纯净的眼神看着我,笑笑,行了一礼:“小人阿贵,见过小姐。”

我微微一笑,“不用客气。”心里却总是觉得这阿贵好面熟,像是在哪里见过,可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阿贵果然会调教马,没几日,这烈火的性子就温顺多了,我骑着小黑在庄园内跑了几圈,感觉好爽,就是地方太小,跑不开,不够尽兴,看看天色也还早,便和素素一人一骑出了园子。

外面一片绿油油,庄稼长的很饱满,微风吹过,左右摇摆,我们迎着微风在路上互相追逐赛跑,十分开心,任由马儿向前奔跑,直到两人满头大汗才停下来。

不觉间已到黄昏,我看看四周,杂草丛生渺无人烟,离村庄似乎已经很远,天上太阳像个红红的大圆盘,正在慢慢的滑落,圆、半圆、直至完全落下,只剩下一抹红晕,天顿时暗下来。

头顶不知名鸟儿发出几声“呱呱”叫声,在这寂静的山林间回荡,心里顿时有些害怕,望着一旁素素道:“我们回去吧,天快黑了。”

素素答;“好。”

我率先牵着马儿转身,佯装镇定大步往前走,忽然脚下一顿,“哎呦!”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摔了个大马趴。

“小姐,你怎么样?”素素过来将我扶起。

抬起两只火辣辣的手臂一看,薄薄的衣袖已划破,大片被划烂的伤口,正在冒血珠子。看看天色,顾不得疼痛,牵马欲走,随便抬眼向绊倒我的地方看去,草丛中似乎有只白色短靴,刚才就是它绊倒的我,顿时有些气不过,用脚使劲朝白靴踢去。

“啊!”一声微弱的声音响起,给我吓一大跳。

“妈呀!”我跳开好远,心‘嘭嘭嘭’直跳。

静等片刻,见他没有了其它反应,大着胆子和素素一起扒开一人高的草丛,借着昏暗的光,一个白衣男子躺在地上,看着二十几岁,身上的高档绸缎衫已被鲜血染成红色。素素轻轻用手指探他脉搏,道:“还有脉搏,应该是有救。”

我有些纳闷,今天怎么老是和鲜血有关,本想弃他于不顾,可一想到这是条活生生的人命,又和素素合力将他捡到我的马背上带回了庄园。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21 07:21:19 +0800 CST  
到家天已尽黑,将昏迷不醒的受伤男子安置好后,请来附近最有名的李大夫为他诊治,李大夫静静把过脉后,又检查了身上的伤口,走到外间向我禀道;“小姐,这位公子身上均为刀伤,失血过多才导致昏厥,老朽先开些汤药,熬与他喝下,能不能醒来就只能看天意了。”

说着摊开纸笔写好药方,交给一旁朱伯的大儿子阿福,阿福转身抓药去了,李大夫又留了些药粉给伤者更换,我看着这位满头银发的老人,道“李大夫辛苦了。”

老人点点头,“这是老朽该做的。”说完从朱伯手中接过诊金,转身离去。

“朱伯,替我送李大夫。”

“是,小姐。”朱伯也随即出了门去。

朱大娘从屋内端出一盆血红的热水,“小姐,那位公子已经换好衣衫,收拾妥贴了。”

我;“好。”

朱大娘转身去厨房摆晚饭了,我和素素走到内间,床上躺着一个面色发白的男子,身上的血衣已换下,穿了套纯白色中衣,面貌很清秀又不失男子气,此时昏迷不醒,眉头却紧紧皱起,一脸痛苦,又好似不甘,像是梦中发生了什么让他难过的事。

“不知这人经历了何事,竟如此痛苦不堪。”

半晌,素素也没有回应,我转头看她,这丫头眼睛盯着床上男子的脸,眼神却是空洞的,早已神游太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两天后的中午,我正在吃午饭,派去照顾白衣的素素来禀道;“小姐,那人醒过来了。”

我随素素来到房间,床上男子还是躺着,眼睛微眯,一副要醒不醒的柔弱模样,我来到床边坐下,想着他已经几日未进食,如果再不醒来,不是病死也得饿死,便轻轻摇晃着他的手臂,“公子~~公子,快醒醒!能听到我说话吗?”用另一只手在他眼前晃荡。

摇了片刻,这人终于有了反应,微眯的眼渐渐睁开,眼神却混沌不清,我停止摇晃,将脸伸过去问道:“你醒了,太好了。”转头对素素说;“你去叫朱大娘煮点粥来给这位公子吃。”

素素;“是,小姐。”

片刻,床上的人总算有了些许神采,他看看四周的环境,再看向自己绑满纱布的身体,抬眼对我询问道;“是你救了我?”声音微弱。

“嗯!”我微笑点头。

“谢谢你的救命之恩!”男子想起身叩拜,被我用手按倒在床上,“不要动,你身上有伤。”

连续挣扎几次都被我制止,他看我坚持,也就不再挣扎,乖乖躺下了,眼神微微有些动容,忙将脸别开道;“好。”

素素和朱大娘前后进入房中,素素手上端着托盘,上面放了一碗清粥和一碟青菜,走到床边将托盘放到床头小几上,“小姐,粥好了。”

朱大娘在一旁附和道:“这位公子有伤在身,又几日粒米未进,只能先喝些清粥。”

随后,朱大娘将他搀扶起身靠于床头,将粥放在他手心,对我说道;“小姐,天气炎热,我去为这位公子准备身换洗衣物。”便出了门去。

那男子一手捧着粥,另一只手欲将勺子送入嘴边,似是浑身无力,才刚抬手便颤抖不停,勉强抬到一半,手一滑,勺子掉落到被子上,清粥洒湿了前襟一片,男子见自己如此小事都做不好,面色涨红,眉毛倒立,一脸懊恼。

我见此有些不忍,从素素手上接过汗巾为他擦拭衣襟,劝慰道;“没关系,你现在还在病中,我来帮你好了。”说着接过他手上的碗,舀了一勺喂到他嘴边。

男子没有张口,只是定定的看着我,神色像是探究,似乎想要把我看透,我没有回避这x光般的眼神,正面与他对视,以一种坚定与鼓励的神色看着他,良久,他终于轻叹了口气张开了嘴,我一口一口的慢慢喂他吃,期间几人并未言语。

饭后,朱大娘捧来干净衣衫为他洗漱,我和往常一样带着素素去遛马,小黑和我相处几日渐渐熟络,一人一马配合的十分默契,每每都会把素素落下好远,不愧是千里良驹,随便跑个二三里路,大气都不会喘,跑起来时只觉两颊生风,快如闪电,我因此给它起了个叫‘黑风’的名字。

黑风很有灵性,很多时候都能明白我呼唤它的意图,有时也会像孩子一样向我撒娇耍脾气,但它没有真正伤害过我。

来到庄园转眼已有多日,期间我也经常去看望那受伤男子,见他能下地活动,也常陪他出来看风景,偶尔我们会下棋,弹琴,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那张冰冷防备的脸渐渐有了些笑容,我才了解这男子是个琴棋书画全能的人,想必也是出生富贵人家。

这日清早,天气凉爽,我穿了一袭翠绿色裙衫,头顶青丝绾成凌云髻,斜插碧云钗,长长的流苏随意摆动,另一侧轻点珠翠,未施脂粉,面色却比之前更加白皙粉嫩,五官精致,水汪汪的大眼睛上,睫毛如蝶翼般扇动,嘴唇未点胭红,却似樱桃般自然红润。

看着镜中的美女,我的心里有点飘飘然了,忽然想到一句诗,两手捧着脸蛋,很臭美的念了出来,“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小姐,你臭美需要这么明显吗!”素素有些无奈的打趣道。倒是一旁的朱大娘一脸的开心,笑道:“我们小姐是真正的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性子又是如此的和善,将来谁能娶到小姐,是他的福分啊!”

“这倒是实话。”我一本正经的点点头,惹得朱大娘哈哈大笑,“没羞的丫头。”如对女儿般宠爱口气。素素却无语得直翻白眼。

用完早餐,我和素素来到花园,园中一片翠绿,廊下有棵石榴树正硕果累累,又大又红,在阳光下泛着光芒,馋的我直咽口水,忙踮起脚尖摘下几个,朝凉亭走去,不远处的亭内,一位白衣男子正在石桌上做画,只见他静坐一旁,不理世事,偶见毛笔挥动,此人正是那受伤男子。我不好上前打扰,便和素素在走廊另一旁吃着石榴聊着天。

一柱香后,见白衣人收笔我二人才走向亭内,白衣人抬头,见是我主仆二人,忙将画卷收好便起身行礼:“小姐安好。”

我还来不急看清他画的是何风景,就被他收到一边,只好点点头向他还礼。

我忽然想起昨日父母捎来的口信,马上就到中秋节了,爹娘希望我能今日回城陪伴他们,好一家团聚,想想自己到庄园好些日子了,爹娘想我的紧,也该回家了。趁此机会给这位公子辞行,若他想留在庄园养伤,也可再留段时间,去留亦是随他。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23 07:48:36 +0800 CST  
望着他正欲开口,对方却忽然将身子前倾,一张俊秀脸庞向我正面贴来,他的五官在我眼前瞬间放大,一股属于男子特有的气息直钻入我鼻腔内,顿时让我有些慌乱,忙将头低下,欲往后退。

“别动。”语气有些毋庸置疑的坚定,我顺势抬眼,他用左手按住我肩膀,另一只手不知何时拿了块雪白手帕,轻轻在我嘴角擦拭,不知是不是幻觉,发现他眼神竟有些热烈,转眼便消失,我有些不好意思,面颊有点发烫,立即‘嘿嘿’干笑两声,来掩饰尴尬。

他把擦拭过的手帕递到我眼前,笑着说道;“嘴角有果汁。”

看着白手帕上那一点鲜红的汁液,我暗暗松了一口气。

二人对坐桌边,素素在一旁添了茶水,我端起青瓷茶盏饮了口茶,向他说明了父母差人请我回城的事,他听闻我今日便要回城,眼神从微微惊讶转为平静,站起身来双手抱拳,深深行一礼道;“文俊多谢小姐相救,”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23 12:16:41 +0800 CST  
“如此大恩,无以回报,改日若小姐有需要我廖文俊的地方,文俊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有些讶异他主动说出自己的名子,忙将他虚扶起身,笑道;“没事,举手之劳而已。”接着问道;“公子名叫文俊?”

白衣人点点头,“小姐叫我文俊就好,此前小姐从来未问过在下姓名来历,因小姐今日即将回城,在下不好再隐瞒姓名,只好以实相告,实在有些唐突,望小姐海涵。”说完又是一揖。

唉!古代的读书人就是讲礼,那么多弯弯绕绕,感觉太麻烦了些,回答道;“不用那么客气了,我这人随性惯了,没有那么多讲究的,其实我已经把你当成朋友了,你的事如果想告诉我,你定然会说的,我不问的原因只是不想你为难!”

听我说完,他眼中泛起丝丝笑意,“好。多谢小姐体谅!”

“公子今后有何打算,回家,还是另有安排?”

“在下已经没有家了!”廖文俊语气悲凉,神色黯然,眼睛微微泛红,像是勾起了心里的往事。

我有些歉意道:“廖公子,抱歉,让你想起了不开心的事。”

廖文俊:“无碍,是在下失礼了。”说完侧身整理了一下情绪,接着道;“在下的父母亲都已不在世上,廖某很早就是孤零零一个人了。”

“廖公子不必悲观,人生在世,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最主要是自己能乐观的生活。”

“小姐所言甚是。”廖文俊答道。

我和廖文俊辞行后,一行人回城去了。

一早阿贵来禀告,说黑风昨日出门吃坏东西,今早情绪焦躁不安,很是不好,阿贵根据自己的经验上山采了些草药,冲水给它喝下。临走前才稍微好了些,怕黑风在途中出状况,便将阿贵带着,随身好照顾黑风。

八月的太阳火辣辣的照耀大地,虽是正午十分,却不是特别炎热,秋风吹来,身上一阵凉快。我们主仆三人策马奔腾,在宁静的道路上发出一阵阵‘嘚嘚嘚~~~’的马蹄声。

今日的丛林静的诡异,我心里有些莫名的不安。三人刚到密林深处,我心里那股不安更加明显,听说此地也曾有土匪出没,两旁高大茂密的树木将阳光遮挡在外,里面的阴暗使人身上更添几分凉意,我一手牵着马绳,一手紧了紧衣襟,让身上更暖和些。

前方草丛中忽然一下窜出十来个汉子,有些光着膀子,有几人穿着粗布马甲,个个手拿大刀,一脸的凶神恶煞,盯着我们三人“噢~噢~噢~”大声怪叫,还有人打着口哨,看我们的眼神就像是在看自己的物品般上下打量,“哟!这次有大鱼。”有个黑瘦男人开口。

“是不错,这两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值不少钱。”

“黑哥,你看这马,啧啧啧~~一看就是好马,还有她们的这行头,肯定是有钱人啊!”

“兄弟们这次可以小赚一笔了,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一群大汉说完,放肆的大笑。

我在此情景,心知完蛋,这是遇到土匪了啊!一颗心顿时‘嘭嘭嘭’响,欲跳出胸膛,也知此时该要镇定,招呼过素素阿贵二人,欲打马冲过去,那十来人像是看出了我的意图,立马聚集在路中央,这本就不宽的山路瞬间被堵的结实。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27 18:33:00 +0800 CST  
我们三人的马在奔跑中被逼停,土匪上前将我们团团围住,那黑瘦男人欲伸手将我捉下马,嘴里喊道;“小姐莫怕啊,乖乖跟着我老黑回山去,保证没人会为难你,看你长的如此美貌,老黑我都不忍心为难啊!兄弟们,你们说对不对,哈哈哈~!”

“那是那是,黑哥可是最会怜香惜玉的人啦!哈哈哈哈哈――――!”几人说完一脸猥琐的奸笑。

素素阿贵见此万分担忧,欲到我身边保护,无奈被几个大汉牵住马绳将他二人分开,只着急的呼喊“小姐,小姐――”

看着即将伸到我身上的那双又黑又粗糙的爪子,我顿时气急,也顾不得害怕了,扬起手上的马鞭“啪”一下甩向那黑瘦子,黑瘦子反应过来侧身一躲,马鞭甩了个空,我不管不顾随手将马鞭噼噼啪啪一顿暴甩,不论招式也没有方向,只想阻止土匪的接近。

黑瘦子见我还手猛烈有些生气,“嘿,小妮子,看不出来是个烈性子哈!给老子敬酒不吃吃罚酒,看招!”瞅准我挥下的马鞭,伸手一抓用力一拉,将马鞭拽入手中,险些将我拽下马背。

失了手上的唯一武器,我心慌不止,看这些人的身手都像是有武艺之人,我这不懂武功的柔弱女子在这群人面前,好似老鹰抓小鸡,一逮一个准儿啊!想着今日我们主仆三人定是凶多吉少,身体不由自主直打颤,直后悔当初为何没跟三哥学武功。

黑瘦子众人看我已是穷途末路,无反抗能力,如他们盘中食物,却不着急动手了,只拿大刀指着我们。极尽调笑。

围住素素的几人还不时调戏于她,拽拽衣襟,摸摸脚,占尽了便宜。

素素羞怒的面红耳赤,双眼中两团火焰熊熊燃烧,欲将几人烧成灰烬,不知何故却硬是咬紧牙关,极力隐忍,憋的小脸红一块青一块。

黑瘦男见那几人逗的开心,顿生邪念,趁我不备一手搂住我的腰身,将我提下马,另一只手顺势袭上我的胸口。“小妞,下来陪爷乐呵乐呵~~”

这突然袭击让我险些吓死,双手双脚死命拍打对方,怎料那人高我一头,力气又如此之大。我的反抗竟没起到半点作用。惊的我直发出‘啊――啊――啊――!’的尖叫声。

“快放开我,你个混蛋,放开我听到没有。”我带着哭腔使劲挣扎。

阿贵见我被俘大喝一声:“你们这些坏人放开我家小姐,我们可是官家人,等我家公子来到非将你等杂碎剥皮抽筋。”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28 07:07:18 +0800 CST  
说着跳下马来,推搡开周围的大汉欲冲到我身边,却被几人按压在地,双手反背在背上,用他们随身携带的麻绳捆绑了,我看那十几岁少年为了救我,被几个中年大汉踩到地下猛踹却不认输,任扭动着向我爬来,望着我一脸坚定,“小姐~~~别怕,阿贵来保护你。”说话间,原本洁白的牙齿一片腥红,嘴角竟流出血来。

再看他那双纯净的眼睛,满满都是关怀,我心里顿时百感交集,‘唉!’罢了,反正今日也是再劫逃难,在这危难时刻都还有人如此关心着我,也就满足了,到这步已无所谓怕不怕了,大不了就是丟掉一条命,其它的也不算什么了。

想通这点,不顾黑瘦子搂着我腰身的黑爪,大声开口到:“各位请停手,我这就好好和你们上山去。”

黑瘦子一听打了个手势,几人立即停了手脚,看向我这边,实际是看向我身后的黑瘦子,这时黑瘦子开口了,“小妞,想通了,早想通你身边的人就不会吃苦了嘛!”说完将我放到地上,手一招,立马有两个大汉上前将我围住。

黑瘦子在他只有几跟稀松头发的额头上抹了把汗,不高兴道:“这小妞看着这么柔弱,力气却不小,犟的爷一头汗。只不过看在你识时务的份上就不与你计较了。”转头说道“野猪,将她们带走吧。”

“是,黑哥。”

“慢着!”我瞪大眼睛看向黑瘦子,“我答应心甘情愿和你们走,但是你们必须把我手下这二人放了。”

其中一人跳出来说‘哈哈’笑道;“笑话,没听说过还有人和土匪将条件的,别人都是叫饶命,谈条件的你可是第一个,实话说吧,干我们这行的,只有吃进去的没有吐出来的。”

我无法,只得说出狠话:“如果你们不同意,我们主仆三人今日就自尽在此,也算全了我们主仆情谊。你们就不同了,现下官兵到处都在抓捕土匪,你们的三当家可是被抓住了,此时恐怕已经在京城受审了,你们想必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意出来了吧,好不容易遇到了我们主仆,却这样白白损失了,你们兄弟冒险出来岂不是没了意义。”说着拔下头上的碧云钗用尖部对准自己的咽喉,恨恨的看着他们。

几个土匪见我如此,交头接耳一阵,黑瘦子趁机想故计从施夺我金钗,被我躲过,拿钗的手加大几分力度,雪白的肌肤被刺破,两颗鲜红色的血珠儿滚落下来,我无视疼痛决然道:“你们是想要我的钱呢,还是想要我这条对你们无用的命。”

黑瘦子见我动了真格,‘嘿嘿’假笑道:“小姐不可,老黑答应就是了。”却没有认何动作。

我急道:“先放走他们,快点。”眼睛死死盯着黑瘦子。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4-29 07:15:50 +0800 CST  
感谢你了,我的哥!
楼主 精灵2017  发布于 2017-05-01 20:09:02 +0800 CST  

楼主:精灵2017

字数:105041

发表时间:2017-03-26 16:3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2-15 16:03:48 +0800 CST

评论数:17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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