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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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4 21:36:10 +0800 CST  
转自新浪微博@银行卡遭盗刷2012:我是沈阳人,交通银行卡在11年10月18日被盗刷,到现在已经过了四个多月的时间,但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点进展。卡在身上绝对没离开过,类似的受害者沈阳有一大批,但是不好联系,现在我已经能联系上20多人,希望有看到微博的受害者主动和我联系,谢谢大家帮忙转发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5 15:50:58 +0800 CST  
河北银行300万存款失踪 储户称银行内部有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7日 07:01 21世纪经济报道微博
何瑫

“我一直以为,把钱存在银行是最安全的。”3月5日,站在河北银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门口的李金平眉头紧锁,不停自言自语,“三百多万,怎么就这样不翼而飞了呢?”

令她不解的事发生在3月2日。李金平回忆称,当天下午3时许,她登录河北银行网银查询账户余额,但吃惊的是,存款余额一栏所显示的数字仅776.17元。而这张银行卡在2月27日尚有309余万元存款,其间也未发生存取款、转账等任何操作。

慌乱之余,李金平随即与河北银行总行取得联系,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石家庄市公安部门已成立专案组。

巨额交易

事发当天下午,李金平前往河北银行总行,查询银行卡交易记录。

她提供给记者的一份交易清单显示,3月2日13点19分至14点47分,不到90分钟时间内,该银行卡账户连续发生16笔交易,合计转出3093605元。其中8笔为POS机消费,共计3076089元,8笔为ATM机自助取款,共计17500元,另有8笔因取款产生的手续费用,共16元。

这份清单并未注明交易发生的地点。李金平称,河北银行向其表示,这24笔交易发生在深圳和南昌两个城市。“只有一张卡,而且一直在我手上,怎么会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刷卡呢?”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这张银行卡的实际使用者,李金平却并非储户本人。经本报记者了解,此卡的开户人姓名为“刘荣秀”。刘荣秀的儿子田某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花岗岩防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金平则是公司会计。

对于这一情况,李金平并不避讳。她表示,该卡2009年开户后一直由她代为管理。

李金平称,自己跟随刘荣秀一家做生意多年,深受信任,且这张银行卡的主要用途是处理公司流动资金,由她管理并无不妥。刘荣秀的丈夫田某亦称,李金平是除其家人外唯一知道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的人。

3月6日,河北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杜永兵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北银行已派专人跟随警方前往深圳、南昌两地配合调查。

杜永兵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这16笔异地交易所涉及的银行为民生银行(6.48,-0.01,-0.15%)、兴业银行(13.80,-0.08,-0.58%)以及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但交易地点具体在何处,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对于移动POS机而言,我们目前查询到的交易地址只是开户行地址,实际交易地点可能在其他地方。”

双方各执一词

对于此案的责任归属,储户和银行各执一词。

李金平称,银行卡和U盾始终由其保管,从未给他人使用过,巨额连续交易发生期间,银行卡和U盾也始终在自己身边。她认为,银行未能有效保障存款安全,应为这次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事发后,李金平、刘荣秀及其亲属多次与河北银行交涉,要求银行无条件赔付存款,但被后者屡次拒绝,双方互不相让。

杜永兵对记者表示,银行与持卡人签署开户协议时,已经明确要求持卡人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及密码,不要将卡交由他人使用,在无法确定此卡密码是否泄露的情况下,储户没有理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不能排除银行卡因为密码泄露而被人复制盗刷的可能性。”杜永兵说。

杜永兵表示,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在ATM机上安装机器就可以获取银行卡的安全码和客户基本信息,同时在ATM机上安装摄像头,用以拍摄储户输入的支付密码。“犯罪分子可以绕过银行对银行卡进行复制,这样的风险我们是无法控制的。”

一位河北银行内部人士则认为,案发之前,这张银行卡的交易情况有些异常。

交易清单显示,截至2月20日,该卡存款余额仅109758.42元,此后数日没有发生交易。2月27日,该卡发生7笔交易,第一笔交易转出94381.17元,交易方式为“汇兑”,随后6笔均为转入交易,合计转入300万元整,交易方式为“行内转帐”。“一下子转进来这么多钱,没过几天就被人取走了,实在有些蹊跷。”上述人士称。

河北银行内部认为,该卡于3月2日发生的多笔交易,验证密码环节均为1次成功,说明交易者应对密码非常熟悉。考虑到该卡长期由李金平代为使用,不能排除密码泄露甚至有意诈骗的可能性。

不过,杜永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述内部意见只是该行部分人员对案件情况做出的假设性分析,并不代表银行整体立场。“如果经过公安侦查,确实是我行原因导致客户资金受损,我们肯定依法依据程序进行赔付,绝不拖延。”

李金平则坚称,银行卡和密码一直由其保管,从未发生过银行卡被盗或密码丢失情况。“一定是银行内部有问题。”

石家庄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目前已被定性为重大刑事案件,目前警方正在全力侦破,但案情具体细节目前尚不便向外界披露。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7 09:45:21 +0800 CST  
也是当娘的人了,开始转载《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ZT)》
http://bbs.liba.com/t_123_2666581_1.htm
刘爸爸的新浪blog,http://blog.sina.com.cn/tianguosinian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7 16:18:14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一) (2008-04-29 13:39:46)转载▼
标签: 田林四小 坠楼 文竹 严重错误 真相 钟晔 上海 杂谈

真 相 (一)

关心上海田林四小刘凌波事件的广大朋友们,我是孩子的父亲,从今天起,我会将事件的整个真相陆续地告诉大家。
2008年3月18日17点10分,这一刻对于我的全家来说凝固了,那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这之前,校方要求学生提供竹类盆景装饰教室,我女儿等四人一组共同购买了一盆文竹.班主任钟晔认定他们买的文竹盆景与其他学生买的价格有差异, 为此, 班主任钟晔于3月18日上午9点多当我女儿面给在北京的我打电话,说: “刘凌波在校犯了严重错误,你是不是不在上海?” 我说:"是的,我在北京.这样,等我回上海后找您解决.”钟晔说:"那好,再见.” 同日上午11点左右,在嘉定上班的我爱人接到班主任钟晔电话,说:”刘凌波在校犯了严重错误,今天请你自己来学校接孩子,和孩子当面解决问题.” 爱人说:”我在嘉定上班,临时出来没有交通,只能下班时坐公司班车回市区,时间太晚了.而且当天的工作已安排好,不能放下不管.能不能在电话里沟通,或者我明天请假来学校?”钟晔说:"刘凌波他们买的文竹虚报价格,比别的同学买的贵很多.我问了他们,他们说是刘凌波出的主意.你来学校接她,当面解决.你到底什么时候能赶到学校?”爱人说:”我下班到学校起码7点左右,太晚了.”钟晔说:"我等你,刘凌波被我留在办公室.” 当天下午3点左右,钟晔打电话给刘凌波的爷爷,说:”你是刘凌波的爷爷吗?”爷爷说:”是.”钟晔说:"刘凌波犯错误,被留校,你3点半放学时不用来接她.她妈妈来接。”爷爷说:”噢.”

下午放学时,钟晔将刘凌波强行滞留在她四楼办公室,至出事时仅钟晔和刘凌波两人在办公室,并无他人.下午5时10分左右,一名体育老师发现孩子坠落在楼下水泥地上的血泊之中,后叫其他人一起用平板车将其送至第六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下午5点半左右,我爱人在回来途中接到班主任钟晔电话,说:”请你赶快去医院,孩子摔了.我正从学校赶往医院呢.”爱人问:”孩子什么情况?”钟晔说:"孩子在医院,我还没看到,不知道什么具体情况.” 5点45分左右,爱人再次打电话给钟晔,问:"你到医院了吗?孩子到底怎么样了?”钟晔回答说:"脑部受伤,要马上动手术,情况危急.”等爱人赶到医院,看到孩子已是血压,呼吸全无,心跳停止,双眼瞳孔完全放大,回天无力了!这就是事件发生的全部真实过程。值得一提的是,孩子到医院时已经死亡,然据知道内情的人透露,校方和教育局电话给医院院长,要求医院一定要先救活孩子,这样一来就不能算当场死亡,可以给家属一个接受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更能让校方和教育局展示他们积极救助的人道主义一面,院长于是下死命令要求务必先救活孩子。对于我和家人来讲,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这点,但哪怕就是只有亿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要说救呀!于是医院组成了20余人的手术小组,终于使孩子得心跳恢复,在我国没有脑死亡,只要有心跳就算活着,这对于一个刚发育的孩子的机体来说并不难。晚上10点我赶回了上海,手术的结果是:开颅手术,脾摘除,一侧肾摘除,全身多处骨折,输血3000毫升,相当于换了一遍血,这样的结果不难想象女儿的最终结果是什么,正如主刀大夫手术下来后对我说:“想听实话吗?一塌糊涂,没有任何希望。”
于是有了那撕心裂腹的24个日日夜夜。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8 10:17:07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二) (2008-04-30 14:07:47)转载▼
标签: 田林四小 坠楼 询问笔录 谎言 冷漠 生命体征 钟晔 杂谈
真 相(二)

24个夜晚,24个撕心裂肺的夜晚就这样在女儿的所谓的挽回的生命体征下开始了,那一夜,我第一次在ICU的病房里远远的看见了术后的女儿,她静静的躺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头被厚厚的纱布裹着,我的心开始剧痛,才分别短短的2天,天性活泼的女儿却成了如今的样子。恍恍惚惚地走出病房,看见了悲痛欲绝的父母,一时间苍老了许多,我紧紧地握住了他们说:“你们还有儿子!你们还有儿子!”
随着心痛的增加,心中的愤怒也在增加,因为事情发生到现在,我的家人包括我都还没有见到这个姓钟的班主任,那么多老师(学校的,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都在,可唯独少了这位今天一定要和孩子的母亲谈一谈的班主任.而且从此消失,再也没有出现过(就连孩子最后的告别追悼会也没有出现).于是我开始问学校的校长要人,作为孩子的父亲,我有权利从这个最后唯一和女儿在一起的班主任嘴里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然而没有人告诉我,学校的刘校长自始至终对我说的都是不知道这个老师的下落,但是她从第一天就承诺过我:”钟老师迟早会面对你,她也必须面对你们”谎言就这样开始了,而更多的谎言还将继续.
3月19日上午在学校找不到钟晔,甚至连刘校长也找不到后,我开始向各报刊媒体寻求帮助,于是记者们纷纷来到医院,作为父亲我向他们讲述了我所知道的全部过程(见真相一),晚报19日刊登了,电视台19日播出了,晨报20日刊登了,东方早报20日更是以头版头条刊登了.我本以为这是给女儿讨回公道的开始,可是我错了,这个开始一开始就被扼杀了,21日后很多的几乎所有的记者就都开始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我们刊登了消息,但是我们受到了某些部门的极大压力,命令我们不得再刊登或炒作此新闻。”太可怕了,我第一次开始意识到我的面前不止是一个人,而是一堵墙,一堵披着华丽的慈善外衣,而满腹虚伪和谎言的墙,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堵墙离我越来越近,直至最终脱去华丽的外衣毫无羞耻地走到我的面前。
3月19日下午3点我和爱人第一次走到了女儿的身边(从这一天起,每天只能探视半小时),第一次近近的看到了女儿毫无血色的脸庞,女儿一动不动,全身插满了管子,所有的所谓生命体征都是靠药物和机器维持着,毫无自主。走出监护病房,我满脸泪水的和爱人说:“女儿昨天已经走了,现在只是人为的,从今天起我每晚在病房门外的楼道里守护,祈求奇迹的发生,没有奇迹,也算是我一个做父亲的陪伴着女儿走完她的最后人生。”爱人说:“白天我守候,我们一起给她力量。”
随后的几天探视,女儿没有任何的好转迹象,一位好心的医生对我们所说的话倒是意味深长:“我们理解你们的心情,你们也要想开些,有些事你们也许以后会知道,我们这样做也是没办法。”他们做了什么呢?这也许正印证了那位知情人所说的“务必先将孩子救活”的命令。医生们又怎知道我们的想法:哪怕是你们只给了孩子亿万分之一创造奇迹的可能,我们都要感谢你们。
在这期间我一再要求校方让钟晔出来,我们只想知道为什么留孩子,又到底发生了什么?孩子到出事近3个小时老师居然没给她吃一点东西(手术后医生告诉我们,由于手术需要把孩子胃里的东西导出,可胃里什么也没有。)。这到底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刘校长只是一味地说:“我们已经报了警,警方会调查。”我于是找到了负责调查的田林派出所的孔副所长。孔副所长说:“如果你是来报刑事案件,可以告诉你已经排除刑事谋杀。如果你是报治安案件,也可以告诉你,属意外事件,不予立案。”我问:“你们通过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回答:“通过刑侦勘察,当事老师和一些同学的询问笔录。”我问:“既然是询问,总不能只问一方,听一面之词,为什么这么多天了,没有询问过我们,钟晔和我们通过那么多电话,为什么不听听我们的?”回答得确是冷漠之极:“没有这个必要。”我问:“人命这么大的事,你们的结论只是口头的,没有书面的?”回答:“是的。”我又问:“我想看一下询问笔录,孩子出了这么大的事,我总应该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回答:“不可以。”我不可以看,然而校方和教育局却可以看,因为在后来的谈判中,他们对笔录的内容一清二楚。我再一次感到我面前的这堵墙是多么的厚。我对孔副所长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的没了,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个说法?”无语,冷漠的无语,然而并不只无语是冷漠的,后来的行动则更加的冷漠。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9 14:23:20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三) (2008-05-01 23:49:07)转载▼
标签: 田林四小 坠楼 意外事件 疯了 钟晔杂谈
真 相(三)

不能看笔录,当然也就无法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对于“意外事件”的论断,我又特意的询问过警方:“什么是意外事件?”回答我说:“就是除他杀以外的其它可能。”我问:“自杀和意外失足坠楼都算吗?回答:“是的。”我又问:“那你们得出的结论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失足坠楼?”警方回答说:“当时只有小孩和钟老师两个人在楼上,没有目击者,而根据现场的勘查,我们无法判断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失足坠楼,都有可能,因此我们只能定为意外事件”真不知道我们国家人民警察的刑侦能力原来是这样,或是要隐瞒什么?我不得而知,不好妄下结论。
还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是又找到了刘校长,我们提出要钟晔出来当面说明情况,毕竟是她非要留下孩子多晚都要当天解决,而且又只有她和孩子在一起,我们有权利知道要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发生了什么事情。刘校长的回答是:“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哪儿,而且这样也不安全。”这时候他们考虑的确是老师的安全,试问,出事前又有谁考虑过我女儿的安全?无语,当无法回答时就是无语。我们甚至提出可以让警方保护她出来,或者我们七十多岁的父母去见她,这样总安全了吧。我们只想她当面告诉我们,到底怎么回事?可是还是不行。这之后陆陆续续一些说法都出来了,有的说钟晔被保护起来了,有的说她疯了,住院了。等等。我对校方的说法是:“如果她疯了,请拿来医院的证明,我们可以不让她出来,但同时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们四个老人,还有我和爱人,这么大的悲伤和痛苦,我们都还没疯呢,她年纪轻轻正当年,如果心里没鬼怎么会疯?”还是无语。
每天都在期盼着探视的时间,又害怕看见缠满纱布的女儿,不愿女儿再受这种煎熬,但又决不愿放弃女儿。始终的愿望就是女儿能活下来,哪怕是终身残疾,哪怕是终身植物人,只要活着,活着就是希望,活着就是寄托。为了女儿,我牺牲了一切,8年了,我放弃了到手仕途,已成的事业,唯一的心愿就是女儿健康,快乐的成长。女儿在英国上学的时候,老师对我说:“你的女儿真的不一样,天资很好。”为了这个,我甘愿放弃一切。女儿生性开朗活泼热情,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变得越来越阳光,在这里我根本就不屑去驳斥那些说女儿性格有问题的人,凡是见过女儿的,包括四小教过她的老师,都知道她是什么性格。然而现在女儿却一动不动的躺在了病床上,生命体征一天比一天的衰减。而我这个做父亲的确到现在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又到底发生了什么。
校方和教育局不管是真心救治也好,是展示形象也罢,目的也许不同,但目标却与我们不冲突,毕竟作为父母,我们希望孩子能活下来。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孩子从入院起,就再没有过自主的心跳,血压和呼吸,瞳孔始终放在最大,生命的这四大体征始终如此。华山医院的专家和北京的专家都来汇过诊,结果一致认为没有希望。
每天夜里躺在病房外走廊的地上。天天为女儿祈祷,向菩萨许下了无数的愿,期盼奇迹的发生。这期间有不少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老师陪伴过我,“青保办”,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顾名思义,应该是保护青少年的机构吧,然而我又错了,这哪里是什么保护青少年的组织,我应该给它改个名字,叫“师保办”,而且这个“师保办”在后来和我的谈判中发挥了了不起的作用,他们的“变脸”要比四川的国粹不知道要强多少。从这当中一些好心的老师中,我断断续续的了解到一些事情的经过(我无法判断是真是假):钟晔当天留下了三个孩子,他们是一起犯的错,原因不清楚,其中一个孩子3点半家长就接走了,另外一个孩子4点50分家长也接走了,之后就剩钟晔和我女儿两个人在办公室,直到5点10分事发,谁也不知道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据钟晔在派出所说,她和孩子在办公室,孩子做完作业就写小说,钟晔看了孩子写的小说还夸了孩子,孩子还挺高兴,之后要上厕所,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连普普通通的老师们都知道了笔录的内容,而我却不能看,不能知道。社会主义法治呀!看来就是为我一个人制定的。这回应该是我无语。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0 17:18:59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四)
(2008-05-02 15:43:30)
标签:田林四小 坠楼 场景 教育 意思 钟晔 田林 杂谈


真 相 (四)



虽然没有官方给出的正式认定,但从各个方面汇总来的消息(当然无法证实),使我勾画出了这样一幅场景:下午4点50分,另外一个孩子被接走了,钟晔回到了电脑前,女儿在写小说,5点左右钟晔走过来看女儿的小说,看后夸奖女儿写得很好,是个写作的料,女儿很得意,5点5分,女儿要求上厕所,于是去厕所,进出上厕所3分多钟,5点8分多出来厕所后(教育局方面称,刑侦勘测到了女儿进出厕所的脚印,学校教育局也是当事方,他们笔录,刑侦勘测都能看到,我却不能),5点10分莫名其妙的摔到楼下(这一切都发生在4楼)。如果真是这样,显然不像是自杀,可是要在走出厕所后的1分多钟里爬上1米20的围墙,然后再失足坠楼,也太不符合情理,而且我到女儿坠落现场看过,也详细地问过发现女儿落地的老师,包括女儿坠楼的位置,头朝向,姿势等等,确实百思不得其解,既不像自杀,也不像失足坠楼。倒象是一动不动的被人举起后扔下来的,然而这就更不可能了,女儿已经80斤了,有谁(特别是女的)能轻易地把她举起来,而且她还要没有挣扎。值得一提的是,我曾经问过刘校长,女儿到底是几点钟坠楼的,她回答说是5点6分,我问怎么得知的,刘校长说,学校有个180度的旋转监控镜头,不能看到楼上,但可以看到楼下地面,因为是旋转的,没有拍到落地的镜头,但当旋转回来后,看到孩子已经在地上了,这时的录像时间是5点6分。这和警方记录的5点10分坠楼有这么大的出入,当然,录像的时钟也可能慢了。然而这一切也太不可思议了。我不是福尔摩斯,真的无法解开这个谜。

对我们来讲,这就更需要钟晔出面解释了。不可否认,事发之初确实恨不得将她一棒打死,将心比心,有哪个作父亲的不是这样想,如果不是,那还是父亲吗?然而自始至终,我们没有动过校方任何人一手指头。平心而论,我也不相信老师会谋杀女儿,更不相信女儿会自杀(除非老师用语言逼她跳楼)。女儿性格很外向,8年来一直是我带女儿,我深知女儿的心理承受能力。别的不说,仅钟晔当班主任2年半来,孩子和我就被她留下过不下五六十次,大大小小什么事情都留,孩子早就皮了。有网友问为什么留了这么多次还不和校领导反映。我也想反映,可是也担心万一解决不了问题,这个老师以后会整孩子。田林四小有过这样的事例。而且我当时还有两个想法,就是第一,孩子不可能永远在小学,最多一两年,算了。第二,这个老师还年轻,缺少经验,总需要有一个锻炼的过程。我当时确实写好了一封给校长的信,至今还在我的电脑里,打算等孩子毕业后发给校长。下面括弧中就是当时我写的信(

尊敬的田林四小校长:



您好,我是贵校一学生的家长,在此我想对贵校老师在教学上的一些做法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我无意指名是哪个年级的哪位老师或是哪些老师,更没有指责的意思,只是想表明一下个人的意见,以供学校参考,相信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教育好孩子。

开学一段时间了,老师每天要给学生留作业,学生每天要认真完成作业,家长要监督孩子做好作业并且签字,这些本都是正常的,无可厚非。但是,有意思的事,当学生的作业中有错误的时候,哪怕是只有一个字的错误,老师却要求学生写书面检查(据孩子说全班要有一大半学生写,大队长也一样,做错作业就要写)。更可笑的是,老师还要求家长写条,说明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做错作业,俨然是要家长也写一份检查。这种做法简直叫人哭笑不得,第一,什么是检查,检查是对错误行为的认识,难道学生的答案不对就是犯错误了吗?有谁能永远答对,更何况是孩子。答不对就要写检查,这不是正确的方法,只会混淆学生对错误的理解。第二,我以为家长的职责是监督孩子是否认真完成了全部作业,而不是和孩子一样作一遍作业,否则老师还用批作业吗?更何况有些作业家长也未必会作。 值此敬上! 学生家长 3月2日 )

我也不明白钟晔为什么这样做,按说女儿学习一直是数一数二,老师不应该这样吹毛求疵,如果班里的所有同学都这样成绩好,那钟晔肯定是上海市模范教师了。事发之后有人告诉我:“知道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你没给老师意思.”难道真的是这样?真的是这样?

是谋杀,自杀还是失足,我总要面对面地看当事老师的陈诉才能做出自己的判断吧。况且我认为,钟晔应该负有一定责任,首先是钟晔的做法过于极端,其次是不让爷爷来接,难道爷爷不是家长,不能解决问题?第三,把孩子留这么长时间,不给吃不给喝,这是有违上海市制定的《教师道德规范》的,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既然你选择了这样的做法,就应该知道自己的看护责任,,孩子毕竟是未成年儿童,出了事情,你总是要负这个责任的。难道这些都换不来一个当面澄清,说声对不起吗?事实是确实换不来,不但换不来钟晔的一声对不起,自始至终也没有换来刘校长,校方或教育局的一声对不起。不但换不来一声对不起,后来发生的事情简直是颠倒黑白,没有人性。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1 14:03:29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五) (2008-05-03 15:00:57)转载▼
标签: 田林四小 坠楼 谈判 大律师 良心 官司 钟晔 杂谈
真 相(五)

对了,上一篇还忘了一件事,事发后第二天,也就是3月19号,我们向学校要孩子的书包,校方说书包被派出所拿走了,一再讨要后到22号才由学校把孩子的书包还给我们。既然是派出所拿走了,为什么是学校还给我们。于是我问了警方,回答我,警方根本没有拿走过孩子的书包。那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孩子留下过什么东西?
“第24个夜晚是那么的难熬,4月10日下午最后看了女儿的各项指标,我知道,女儿要真正地离开我了,我暗暗的告诉女儿,不要怕,那里有很多好心的叔叔阿姨。回到家里,一个人为女儿嚎啕大哭了一场,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女儿放声大哭,对天告诉女儿,爸爸为你哭过了,明天,爸爸不能这样了。晚上回到病房外的走廊,守候女儿最后的一夜,24个夜晚,这一夜最难熬。4月11晨,不愿来临的时刻终于还是到来了,那一刻天是黑暗的,我告诉自己不能倒下,不能倒下,看到女儿还很清晰的脸庞,这一刻我还是倒下了。扶着女儿的车,我为女儿用手机播放了她最爱听的曲子“沧海一声笑”和“回家”,从此天堂添了一份欢笑,人间多了一分思念,愿女儿一路走好,早日回家。”这是我留在网友博客里的一段话,我想不出更能表达我那时心情的话语了。女儿最终的结果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奇迹没有可能发生,没有留下任何的话语,留给我们的只是无尽的痛苦和思念。
女儿走的当天4月11日,我就要求马上同对方协商解决,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愿意让女儿在那冰冷的地方哪怕多呆一分钟。第一次协商如期在下午在学校举行了,然而这哪里是什么有诚意的协商,完全是一场四川“国粹”的表演,坐在我对面那些之前对我说“你是很有道理的,我们是有诚意的”的教育工作者们,一眨眼都成了国粹“变脸”的高手。这不尽使我想起了童年时看过的一部电影《停战协定》,其中敌人在谈判桌前百般抵赖,不顾事实颠倒黑白的场面历历在目,儿时对敌人的痛恨心中尤存。然而我万万也不会想到,若干年之后在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成立59年之际,这相似的一幕居然出现在了我的对面,而且是那么的真实。但是这一次的失败者可能不会再是“敌人”。
对面的谈判者包括:徐汇区教育局王华兴副局长,法律顾问成大律师,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王主任(从这一刻起,他们开始真正的履行“师保办”的责任了),田林四小校长刘荣,郑老师,以及派出所方面的警方人员(他们的主要作用是认定一些实事)。
协商一开始王副局长在同情之后就讲了一个原则:“合理的,政府多少都给,不合理的,政府一分都不会给。”而且是无数次的重复。太可笑了,他们以为我是为钱而来。我也向对方表明了我的态度:“钱我不希罕,它买不回我女儿的命,我要的是认定事实过程,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我也向对方讲了我的一个原则:“不管你千变万化,我就一条,对我家族来讲,仇恨已是事实存在,希望你们拿出你们所说的诚意,化解仇恨,而不是再增加仇恨。”
我从一开始就一再问对方,我到底是和谁在谈,对方一会儿说是和学校,一会儿又说是和教育局,后几次谈判时又说是代表区政府,总之是变来变去,推来推去。
我们首先提出双方应对事情的基本过程给与签字认定,那就是:“1.钟晔曾分别给我,爱人和爷爷打过三个电话要爱人来校,放学不让爷爷接。2.三点半学校正常放学而我的女儿被留下了。3.事发时有20分钟钟晔和我女儿单独相处4.被留后五点十分女儿是在学校坠楼。”这一基本事实当时被在场的派出所警方予以认定。对于这一已经被警方认定的基本事实对方却根本不予认定。
王副局长的开场白之后,居然成了成大律师的独家发言:“我们最好不要谈过程,不要谈责任,这对后面的谈判是有好处的。”后面的谈判?不谈过程,不谈责任,还有什么可谈的,难道就只谈钱?太可恶,可鄙!这位成大律师何许人也,我不清楚,让我们从他的话语中了解一下他的人品吧!他一开始就说:“你们要相信,我是凭良心做事情的,我每个月拿他们教育局2千块钱,我不是为了钱的。”一会儿又说:“我懂得法律很有能力,外边140万的宝石捷就是我的,凭我的能力我曾经使公安部通缉的要犯无罪开释。”多么有良心的律师呀!最后一次谈判时私下这位大律师对我的家人居然说出了更为露骨话:“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怎么打?”。第一次谈判中,这位大律师还挤尽恶毒语言刺痛我们本已受伤的心。就连对方自己的老师都不得不承认:“他说话是硬了些。”他这样做,以及后来对方的很多做法都好像是对我说:“我们就这样,你打官司好了。”这里我就不得不解释一下很多朋友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不打官司。“拿起法律武器”这只是一句空话,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权别进来。”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银行行长(广东开平)侵吞2.5亿判12年,而老百姓(许霆)多取17万判无期。”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刚出生32小时的婴儿要为自己的死承担30%的责任(静安区妇幼保健医院案)”。我不愿意在本已冤死的女儿头上再扣一顶莫须有的罪名(在我看来就是失足坠楼都是冤屈的。这和课间休息意外坠楼还不一样)。而这不是可能,是太可能了,他们能控制言论自由的媒体,当然也就能影响至高无上的法律。(顺便说一下,在过去的两年里,上海已经发生好几起类似事件,都被压下去没被报道,我女儿的事能报出来已是不易了。)用句成大律师的话:“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怎么打?”对我来讲,还有更重要的,打官司要很长时间,我不能忍受让女儿在那冰冷的地方呆上那么长的时间。
对方连最基本的事实过程都不承认,第一天的谈判就这样不欢而散。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2 22:03:46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六) (2008-05-05 07:15:26)转载▼
标签: 田林四小 坠楼 大律师 花圈 法律工作者 钟晔 杂谈
真 相(六)

4月12日,第二次的谈判还在学校,对方一再反对在学校,说是不能影响教学,这一点我赞同,正是基于此,我除了3月19日来学校找过刘校长和钟晔,之后就再也没来过学校。但是这两天不同,第一是周末不影响教学,第二是女儿在学校出的事。或者去教育局谈,对方断然拒绝。谈判之前我们要求不要再看到那个人什么成大律师,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是在走法律程序,不需要和对方的律师谈,何况他第一天伤害了我们,他来不会给谈判的气氛带来好处,对方同意了,所以谈判开始并没有这位大律师,王副局长的开场白还是那些“原则”,但是谈判的气氛还算是平静,可是就在双方再次谈到事实的基本过程时,这位成大律师大摇大摆的推门而入,会场立刻不平了,我的老人们纷纷冲向大律师,要和他理论(头天谈判老人们没有参加,但听到这位成大律师的言行,都无法忍受)。谈判已无法继续,这时对方的老师们将我和爱人叫出,郑老师直言不讳的说:“这样是谈不了的,你还是直接提条件吧,我们回去研究。”更有老师说:“你就说要多少吧,我们就是募捐,也会尽力满足的。”
对方所有的人都是这种想法?难道我是在卖女儿吗?他们错了,我要的是公道,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他最多只能代表公道的一点点组成部分,而我要的是:当事人澄清事实,正视事实,承担应有的责任,做出应有的道歉。为此,我们在谈判无法继续的情况下提出了四点要求:1。由学校教育局安排女儿的追悼会,致悼词,给与应有的评价(这一点实际上也是对方最想要也最容易办到的)2. 当事人澄清事实,由学校教育局给出在这件事上对当事老师的认定以及处理意见。3。当事老师在追悼会上道歉,送女儿最后一程。4经济赔偿。双方约定第二天下午2点继续在学校谈,听对方的回音。
4月13日,星期天,天气晴朗,可事情的发展却不象天气一样的好,时过中午对方突然打来电话,语气更是略显强硬:“我们通知你们,谈判地点改在xxxxx,你们准时到达。”我回答说:“我们不是部下,命令怎样就怎样,地点是双方早已约定好的,一方不能说改就改。我们会按时到学校。”可是2点钟我们到校时,学校空无一人,一直等到三点还是一人没有,而且之后再也没有任何人同我们联系了,之前仅存的一点热情也荡然无存。我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决定,不会答应我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于是从这一天起,干脆来个绝对冷处理。看你怎么办。
回到饭店,老人们实在气不过,于是决定第二天到学校摆花圈纪念孩子,另外再去教育局要求给说法,但老人们一致表示,将花圈摆在一侧,不挡大门,不能堵住学生的进出(事实也是这么做的,有照片为证,有那么多群众为证,至于网上有人说什么堵住大门不让出入,纯属造谣。)
4月14日,真正让我看到了某些人的丑陋本性。早上7点老人开始站在校门一侧的花圈前,没过几分钟,那位威武的孔副所长就来了,冲着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告诉你,这是我的底线,你再这样,我要对你采取行动。”我说:“你凭什么对我采取行动?”孔说:“因为你在这里摆花圈。”我说:“孩子在这里走的,老人们要祭典,我拦不住。”孔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说出了让我几位惊叹的话:“那是你爸妈,你要负责。”听听,听听,这就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我面前那堵墙的逻辑:孩子有事了,要爸妈负责!爸妈有事了,要孩子负责。看来中国的普法教育是多么的必要,执法者尚不懂法。我郑重的对孔副所长说:“他们是行为能力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我警告你,他们都是老人,没有违法,他们都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病,如果由于你的行为造成伤害,你知道该负什么责!”听了我的这番话,孔的语气似乎缓和了些:“你们妨碍人家教学,人家报了警,我当然要管。”我说:“我的孩子死在了学校里,我也报了警,你为什么不管,现在他们都不跟我谈,我也向你报警,你管不管?”孔似乎被我和周围群众的话问住了,说:“那我去和他们说,让你们坐下来谈。”去了一会儿却无果而回。看来孔副所长的处境和我一样:孩子有事了,要爸妈负责!爸妈有事了,要孩子负责。
接着我们来到徐汇区教育局,打出了“还我女儿”的横幅,多少的一点压力终于唤出了那位王华兴副局长,答应继续谈,可就在这时,学校那边传来了孔副局长动手推打我母亲,母亲心脏病发的消息。等我赶回时,母亲躺在地上,已经吃了急救药,通过母亲和群众的叙述,我知道了情况:孔副局长为了驱赶我母亲动了手,由于激动母亲心脏病发了。送到了医院,幸好当场吃药及时。很多群众给我留了手机和电话,愿意为我作证。我当场就打了7遍110和徐汇分局督察办公室,在场群众也帮我打了电话,可始终没来过一个警察。
和教育局又约好了第二天继续谈,第二天的谈判才真正的让我懂得了什么叫无耻。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3 21:00:17 +0800 CST  
我转帖《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的时候心情觉得不是太好。我的女儿在身边牙牙学语,而这位父亲在写这些文章的时候,女儿已经不在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3 21:02:17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七) (2008-05-06 15:16:38)转载▼
标签: 田林四小 坠楼 青保办 钟晔 杂谈
真 相(七)

4月15日,星期二,人心的丑陋终于在这一天被一些人揭示的是淋漓尽致。为了不打扰学生的上课,我们同意改变谈判地点。
直到这一天我才第一次从对方“师保办”的王主任嘴里知道女儿为什么被留校,而又是一个怎样的错误要女儿付出生命的代价:出事前钟晔要求学生准备竹类东西布置美化教室,女儿和其他三名孩子一起准备买一盆文竹,其中一位同学给了另外三名同学100块钱,说:“你们去买吧,我不去了,如果是20块钱以下,我愿意出。”三个孩子于是去买了一盆文竹,10块钱,三个人就商量(校方说是我女儿出的主意,女儿走了,我已听不到女儿的解释):“既然xxx愿意出20块钱,那我们就说文竹是80块钱,这样每人就20块钱,就让xxx一人出好了,谁让她不跑腿的,多的10块钱咱们还可以买吃的。”这样三个孩子就决定说文竹是80块钱。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是谁的主意,决定是三个人作出的。第二天钟晔发现了价格的差异,于是就问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如实地说出了原因(那些说孩子贪污班费,贪污公款的,纯属造谣,而这种谣言又是从哪里出来的,不言自明)。钟晔于是留了三个孩子。我于是问对方:“学校凭什么要学生自己掏钱给学校买文竹?”谈判以来一直少言寡语的刘校长这时却急着蹦了出来:“我们可没让学生花钱买。”我问:“既然你们没让花钱买,那他们的行为就是在校外的个人行为了?”刘回答:“是的,和学校没关系。”我问:“既然和学校没关系,那你们凭什么留孩子?凭什么又因为这样一个愿买愿卖的事说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无语。我又问:“你们现在说死去的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你们是不是也说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道德品质也有问题,你去问问他们的家长同意不同意?”还是无语,当无言以对时就是无语。
接下来就是学校教育局对钟晔的评价了,王主任说道:“整个事情从发生到结止,我们认为钟晔老师是认真负责的,对于刘凌波同学的意外,老师和学校是没有责任的。”我的眼死死地看着头快低到桌下的王主任说:“王主任,你说这话的时候怎么不敢抬头看着我,你忘了你在医院时候说的话了吧‘出了这种事,总归是要有责任的’。”“我没有呀。”“孩子在学校放学被留后出了这样的事,学校老师没有责任,那么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的责任?还是我这在北京不能回来的父亲的责任?还是在嘉定上班7点后才能到的母亲的责任?还是你们不让来接孩子的爷爷的责任?”无语。我又问:“王主任,你是青少年保护办公室主任,可现在你却坐在了我的对面,而且由你来为这样的一个老师做这样的评价,你不觉得很滑稽么?”“我们都是区政府委派的。”我说:“那么好,不管你们的评价和认定是不是我们期望的,请你们给我一份书面的。”王副局长马上回答道:“书面的我们不能给。”“为什么”“到该给的时候就会给”“那什么时候该给呢?”还是万能的无语。
对于钟晔当面澄清事实,赔礼道歉,送孩子最后一程的要求,王副局长更是拒绝道:“她现在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已经是组织行为了。”这一点并不出乎我的意料。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即便是组织行为,就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我明白了当然不是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这又算什么呢?而是不能去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不能去给我们的xx和我们的xx事业抹黑,这些要比道德重要的多。然而理由确实冠冕堂皇的:“我们要为老师的安全考虑。”尽管我一再表示,安全我能够保证,因为我也不会允许在女儿的送别仪式上出现任何的事情而让女儿走的不安心。还是无语。
对于经济赔偿,王副局长气若游丝地说道:“根据原则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也就是20万到30万,当然我们是很愿意往上靠的。”我问:“王副局长,你觉得你养一个孩子12年20万够吗?二三十万连我女儿的养育费都不够,何况还有别的,再说我今天不想和你们谈赔偿,这对我来说最不重要,就是要你们给我个说法。书面的。”王说:“其他的我们都已经说过了,至于经济赔偿我们今天只是讲一下我们的意思,你们也有个思想准备,明天咱们再谈,还可以再商量,再商量。”
这样的谈判真不知道还有多少次。女儿依然还在那冰冷的地方躺着,这深深的刺痛着我。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4 20:14:04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八) (2008-05-08 07:51:50)转载▼
标签: 田林四小 坠楼 青保办 钟晔 杂谈
真 相(八)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内心的痛楚也在增加,这痛楚不是来自谈判,而是来自女儿,女儿已走多日,却依然躺在那冰冷的地方,不能安息。一七了,一束洁白的菊花放到了女儿的身边,看着女儿已经开始干涩的脸庞,看着女儿被蒙上的双眼(女儿到死双眼都是睁着的,医院的医护人员都知道),心中的痛楚在一点点加深,泪水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女儿不能安息,爸爸又怎能安心呢?对着女儿默默的承诺:“爸爸会尽快的,爸爸会尽快的。”
回到了谈判桌上,还是那无休止的原则和拒绝,他们最感兴趣最愿意谈的就是赔偿,许多造谣的人不是很愿意让我说赔偿的事吗?那就好好听听吧。在和王副局长的单独对话中,王直言不讳的问我:“你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呢?”我毫不隐讳地说了(许多人可能认为我傻,可我不认为,其实他们已经知道原因而还问,我又何必再让他们说我说谎呢?),王说:“可是你提出的太高了,能不能降降。”我说:“这不是买菜,我也不是卖女儿,如果你们有诚意解决问题,当然可以谈,但七位数以下免谈,而且前提是钟晔必须道歉送我女儿。”王沉思片刻说:“可这个数额很难,你知道,政府出钱是有原则的,旧车坏了,花多少钱都可以修,但再便宜的新车也不能买。”我说:“那是你们的事,你们老师不是说捐款也要满足吗?”王说:“刘先生,物质补偿只是一种,还可以有精神补偿呀!”我问:“精神补偿?怎么补?你还能把我女儿追认为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那倒不能,但我们可以给她的评价高一些。”真让我恶心,我对王说:“王局长,你要是以为我为了钱,那你就大错特错,不信咱们可以这样,你把我要的数给我,签字的时候你找一所偏远地区的贫困学校,我当场以我女儿的名义捐出,怎么样?”无语。我还告诉了王副局长,我和爱人本想将女儿的眼角膜捐出,这个六院ICU医生是清楚的,但由于时间过长,眼角膜已经不能用了。我还告诉王副局长,如果问题不能解决,我还要向市里放映。而王副局长有持无恐地说:“你去市政府又怎么样呢,他们还不是给区政府打电话说,你们那儿出事了,来人处理,我们开车把你们接回来,你再去,还是这样。”想必王副局长对我们的对话还记忆犹新,不过忘了也不要紧,王副局长总还能听得出自己的声音吧。
王副局长又是那句我们再研究研究。这其间还有一事我觉得值得一提,在说到事实过程时,对方根本不认可,但在对钟晔评价时,他们却将钟晔笔录中关于最后二十分钟的说法作为事实依据,说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当即指出:“单凭一方的陈述不能成为事实的依据。”我曾打电话给孔副所长,要求对钟晔做测谎鉴定,孔的态度很明确:“没这个必要,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我真的不明白,无法认定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通过技术来加以认定呢?当然,即使钟晔没有说谎,我还是要求她必须当面道歉。毕竟女儿是被她留下,在只有她一个人看护的情况下出的事。
但我隐隐的感觉到,对方什么都不会答应,他们在拖时间,拖得我们心力交瘁,拖的我们不堪重负,到那时一切都好解决了。而在我心中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怕拖,是因为女儿,女儿一天不送,我的内心就会增加一分的痛。女儿的面孔,女儿睁着的双眼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也许很多人会说:“不能送呀!那是筹码!”可哪一位父亲没有对孩子的深爱?哪一位父亲愿意女儿永远躺在那冰冷的地方?哪一位父亲又能忍心拿自己的女儿当作筹码?不能!不能!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不能再让已经不明不白死去的女儿再受这尘世的折磨。于是我暗暗地做出了痛苦的决定,一个让我也许一生都背负屈辱的决定。
4月18日,谈判已是毫无意义,老样子,对于过程,责任等等一概不认。王副局长在决定了最后的赔偿金额后说:“我能做到的就是这样了,不行我就回去汇报,换别人再来和你们谈,但还会是一样。”是的,还会一样,那就是无休止的拖下去。于是我愤怒的说出了我的决定:“你们听好了,我告诉你们,这不是钱的问题,没什么好谈的了,你们起草吧,你就是只给我一分钱我都和你签,把我的女儿好好地送走。但是你们记住了,仇恨没有化解!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不要有我这样的经历。”说完,我起身离开了会场。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同意签这样的字。我可以告诉大家,如果不签字,这样拖着,他们就不会开追悼会,就不会给孩子致悼词,给孩子一个正当的评价。也许有人又会问,那你自己开追悼会不就行了,那样的话,没有学校的悼词,没有正当的评价,甚至可能没有老师敢来参加,尽管有很多老师喜欢女儿。每个人的心态都不一样,对我来说,让女儿安静的离去,比什么都重要,让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告别,同样的重要。
女儿将会有一个完整的句号。(未完)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6 10:55:32 +0800 CST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九)终结篇(2008-05-10 09:15:49)转载▼标签: 田林四小坠楼青保办钟晔杂谈


真 相(九)



4月18日后,对方当然很高兴的开始准备协议书,几次接触我都不再参加,我心已定,为了心中唯一的愿望,什么都可以暂时抛下,但这决不是妥协,也绝不是结束,存款是要有利息的,那么“存债”呢?

直至4月23日,这一天协议签字,我依然没有参加会议,我的签字也是在门外进行的。一切结束后,我走进会议室,王副局长兴高采烈的向我来握手,被我拒绝了,我郑重地对他和刘校长说:“听好了,不要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一切才刚刚开始。”望着他们目瞪口呆的神情我离开了会议室。是的,一切才刚刚开始。一时间我终于明白了那句话“为什么仇恨可以埋在心里上千年?”那是因为制造仇恨的人不愿意去化解仇恨。

4月24 日,二七了,又一束洁白的菊花放在了女儿的身边,看着女儿已经干涩的脸庞,我再一次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无论代价多大,一定不能让女儿再受这尘世的煎熬。我再一次默默对女儿说:“身后事,爸爸来做!”

26日,女儿挑选了一个万里晴空的日离开这凡尘俗世,灵堂里布满了鲜花,横幅上写着“小凌波,天国任你遨游”,女儿安详的躺在那里,灵堂里站满了送别的亲人,朋友,老师,同学和热心的群众。气氛是凝重的,乐曲是悲哀的,语音是颤抖的,一句句寄托了人们对女儿的哀思,女儿是悲哀的,然而女儿又是幸福的,短短12年的一个轮回中,女儿享受了人间的所有欢乐,饱尝了人间所有的真情,女儿走了,从此女儿将与日月为伴,与仙子同行,遨游于充满真爱的天国。“女儿,天国任你遨游!”

女儿终于走了,我的心终于安静了,坐在女儿的床边,面对女儿的遗像,感受着女儿的气息。回忆,回忆,回忆女儿的一生,女儿是优秀的,不能让女儿的死毫无价值,猛然间想起了鲁迅先生写的《纪念刘和珍君》一文,那么多的巧合:同样是3月18日,同样是学生,同样的姓氏。女儿的死又怎能和刘和珍先烈相比呢?她们有着本质的区别,然而女儿的死如果能够唤起千千万万的有良知的教育者,善待儿童,善待学生,能够唤起千千万万的父母,关爱子女,关爱下一代,让千千万万个家庭不再有我一样的伤痛,那么女儿的死堪比刘和珍君。

仅以此九篇《真相》告慰女儿在天的灵魂,愿女儿安息!(完)





尊敬的朋友们,在此我想和大家讲讲我个人在整个事件中的一些想法和看法:

1. 首先说对女儿的离去,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警方说的),所以警方无法断定是失足还是自杀,而且

排除他杀也只是排除行为上的他杀,并不代表没有语言上的刑事犯罪(比如逼迫自杀),然而这需要

证据,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也排除了。所以不予立案。这一说法本身就是可笑的,按照警方的说法,

因为没有证据就可以排除,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因为没有证据显示自杀,那么可以排除自杀,

也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失足,同样可以排除失足,那么女儿也就没有坠楼?真是荒谬。

2. 当时唯一和女儿呆在一起的钟晔,如果没做亏心事,总应该当面解释清楚,就她的责任问题,也是很

清楚地,(如果没有犯罪)不能因为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抵消行为上的偏激,进而抵消造成严重后

果上的责任,在进而销声匿迹。其实这个钟晔在心理上有很严重的问题,可以告诉大家一个事情,她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给全班90%以上的同学家长发短信,甚至是给父母双方同时发,都是些无

关痛痒的事。大家可以算一算每天要发多少短信,这一行为他们的年级组长曾经派人劝阻过她,她也

不听。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可能在某些人的眼里,这也是认真负责,但在心理医生面前,这恐怕就是

严重的强迫症了。作为家长,我们却是有很大的责任,那就是我们太相信学校,太相信老师。我对当

事人钟晔本人的心态是由恨到平静到希望到更恨的一个过程,其中原因不言自明。她事发后的行为则

更不负责,更不道德。女儿已经走了,她已经失去了最后在女儿面前澄清自己的机会

3. 事发后,学校教育局等的做法明显袒护当事老师,这和自身的利益不无关系。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而将

儿童的一些行为上升到道德品质,对逝者诋毁的同时不惜对活着的儿童诬蔑,可见他们的阴暗心理:

自身的利益大于他人的生命。

4. 很多枪手一再追问赔偿的事,确实,关于协议的内容在我的博客里我不便从我的口中说出。但有心人

一定能从其它渠道了解到这是怎样的一个协议,为了女儿能够早日入土为安,我什么都可以做,但要

相信,这不是结束,这才刚刚开始,我将继续以各种可能为女儿讨回应有的公道。

5. 本人还将会将女儿生前的一些文章和成绩继续登出,让更多的人了解女儿是怎样的一个女生。



声明:1.在整个过程中,本人衷心的感谢以下老师: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黄老师,是她第一个发现了女儿并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何老师,是他将女儿送到医院并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缪老师,是她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青保办的朱老师,是她在女儿走后一直扶在车旁不停的呼唤着女儿的名字

同是我也“感谢”以下人员:

感谢田林四小的刘校长,是她教会我懂得了什么是出尔反尔。

感谢徐汇区教育局王副局长,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原则。

感谢成大律师,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良心。

感谢青保办的王主任,是他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保护青少年儿童。

感谢田林派出所孔副所长,是他让我懂得了“有困难,找警察”。

2.本人拒绝以女儿的名义开设账户募捐,凡打着女儿的名义募捐者均属欺骗。望广大朋友勿上

当受骗。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7 20:31:54 +0800 CST  
转完了,我很希望这位父亲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不过我也知道这个法律武器在中国的现实。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19 14:33:24 +0800 CST  
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求解。山西省太原市山西新华印业有限公司的职工家属院里要盖一栋28层的经济适用房。我妈妈的房子遇到拆迁。规划中这房子得拆,才能盖新的。实际情况是,我妈这个房子并没有占新楼的地方,如果新楼盖了只是会影响到老楼,对新楼本身没影响。也就是说对建筑方来说这个房子不拆,新楼还是可以盖。所以现在没有和我妈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就开工盖新楼了。

我去规划局具体管这个事情的人那里投诉未拆先盖,这个人给我反提了一个问题,就是说我妈这个房子是规划要拆的,但是规划里没具体说什么时候拆,是在新楼盖之前,盖之中,还是盖好之后,要到市规划局监管处了解情况。我到市规划局监管处去问,说是分管这个事情的人去党校学习,要我下周一打电话问。

下周一,好久啊,我现在很急,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这种情况的处理方法,求支招。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22 13:29:51 +0800 CST  
没人知道吗?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23 10:34:48 +0800 CST  
招商地产珠海楼盘存严重质量问题 业主起诉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3日 01:38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徐学成 发自珠海

近10个月后,由于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去年违规交楼的珠海招商花园城一期至今未通过验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对于业主“按照购房合同标准支付赔偿金”的诉求,该项目的实际开发商——珠海源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至今未作出答复。

记者了解到,目前,至少有40名业主已经就上述纠纷提起诉讼。

交楼10个月未通过验收

由于楼盘存在多处质量问题,自去年5月底交楼以来,招商地产(20.35,0.07,0.35%)(微博)旗下的招商花园城一期业主一直在维权,由此引发的违规交楼问题也浮出水面。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交楼时间已经过去近10个月,截至昨日(3月22日),该项目仍未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

3月21日,记者致电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该项目验收工作的相关人员表示,3月20日,该部门再次对该楼盘进行了验收评估,但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目前还不确定。

另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业主认为此前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整改可以获得肯定,那么该项目也可以局部通过验收。

资料显示,招商花园城系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招商地产)与珠海源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源丰)合作开发的项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数据显示,该项目一期的实际建设单位为珠海源丰。

去年5月底,该楼盘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但其存在的多处工程质量问题也暴露出来。有业主还发现,开发商在交楼时并未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相关规定,商品房在交付给业主时,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否则构成违规交楼。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分别于2011年5月13日及2012年1月12日两次发布了针对招商花园城一期的“工程竣工验收公示”,但截至昨日,记者未在其官网上查询到任何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公示文件。

珠海源丰工程方面的负责人童纪忠对记者表示,他正在与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沟通。

被指蓄意拖延开庭时间

近日,一些业主引领记者进入“问题楼盘”进行实地察看。记者看到,由于多处墙壁存在开裂情况,维修人员已用水泥进行了修补,墙壁上留下了深浅不一的“疤痕”。

一名业主已经装修过的房子依然出现了裂缝,目前已经用水泥“灌浆”进行修补。该业主称,很担心其他地方也出现类似问题。

从其他业主提供给记者的照片上可以看到,渗水、墙体空鼓问题也比比皆是。

去年7月份以来,珠海当地多家媒体曝光了招商花园城一期的质量问题,记者了解到,质检部门查出该楼盘的质量问题多达17项。

在质量问题被曝光之后,业主们自发组织了维权活动。他们向开发商提出了几种方案,包括继续履行合同,但开发商须按标准支付赔偿金。此外,也可退房或者置换花园城二期的同等规格房屋。

针对业主的诉求,珠海源丰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加以应对。一位业主向记者提供的珠海源丰出具的“补偿协议”显示,珠海源丰方面希望通过一次性向业主支付补偿金来达到“不再追偿”的目的,但据多名业主反映,珠海源丰提出的补偿标准远低于合同约定。

业主购房合同显示,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开发商需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赔偿给业主。如果从交楼之日开始计算,到现在,大多数业主的赔偿金都会超过10万元。但业主透露,珠海源丰给出的“一次性补偿标准”只有三四万元。

据一些业主透露,截至目前,至少有40名业主先后委托律师就上述纠纷向珠海市香洲区南湾法庭提起了诉讼,但珠海源丰方面多次向法庭申请“管辖权异议”,案件始终没有开庭审理。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3月20日举行的南湾法庭关于珠海源丰“管辖权异议”申请的听证会上,珠海源丰代表表示,此前,相关业主已经与公司签署了相关仲裁协议,因此此事件不在南湾法庭的管辖范围之内。

根据相关法规,申请“管辖权异议”须出示相关证据。但业主称,并未与其签署所谓“仲裁协议”。听证期间,珠海源丰代表表示,“仲裁协议”在公司整理档案室时丢失,目前还未找到。

业主代理律师黄律师认为,如果珠海源丰方面无法出示相关证据,所谓的“管辖权异议”是不成立的,法庭应该予以驳回。

施工单位未作调整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花园城虽系招商地产与珠海源丰的合作项目,但后者的实际控股人却是深圳招商地产。

工商资料显示,珠海源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0日,法人代表孟才,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珠海源丰51%的股权,珠海市建城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9%。

几乎在同一时间,深圳招商地产出资800万元,在珠海注册了名为“珠海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也叫孟才。

相关资料显示,孟才系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还担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为深圳招商地产母公司)副总经理。

前日,记者拨打孟才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发去短信提出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前,孟才亦未作出回应。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信息显示,招商花园城三、四期的建设单位已由珠海源丰变更为珠海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但施工单位仍是一期的珠海市建城工程有限公司。

此外,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于2011年5月13日公布的 “工程竣工验收公示”,招商花园城一期的项目负责人为王文峰。王对记者表示,他去年7月份已从珠海源丰离职。

2011年4月6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出了一则处罚通报,“珠海市建城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珠海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招商花园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因企业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工人多次围堵工程项目部。”

品牌信任度或受影响

2008年,借助招商花园城项目,招商地产首次踏入珠海市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招商地产在深圳蛇口开发了同名的住宅项目,市场口碑颇佳。

珠海招商花园城项一名营销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珠海的招商花园城将是深圳蛇口的“复制品”,该项目将延续深圳花园城的“气质”。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谢逸枫表示,类似“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开发”的合作项目经常会因股东之间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矛盾,对于招商地产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向购房者作出澄清,且按合约约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这对招商地产在珠海未来的发展也是个不利信号,”谢逸枫表示,有可能使其品牌形象和信任度受到影响,甚至波及其他城市的开发项目。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23 11:18:2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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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24 16:47:22 +0800 CST  
网民再曝万科精装房质量门:涉嫌用纸装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4日 17:11 新华网
(中国网事)用“纸”装修出的精装房——网民再曝万科精装房“质量门”

新华网深圳3月24日电 (“中国网事”记者吴俊、赵瑞希)近期一则有关万科精装修房屋用“纸”做装修材料的网帖在各大论坛里流传,帖子称当初宣称“每平方米送3000元精装修”的深圳万科第五园六期出现了大面积发霉、墙面涂料脱落等装修问题,有业主拆开装修材料一看:衣柜、鞋柜等竟然是“纸”做的。

【核心网事】网曝万科第五园遭遇“纸板门”

日前,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售价在每套25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的深圳万科第五园六期,出现了用“纸”做装修材料等问题。

网贴称,“售楼处当初宣传装修3000元/平米,是万科有史以来最好的装修。可是到了业主们收房的时候发现,简直是一屋子的垃圾,有的业主整改维修了几个月还是惨不忍睹。最让人惊心的是,万科使用了新型材料——‘纸’,作为业主的室内门。”

网帖中还贴出了大量图片,不仅有被拆开的看似纸一样材质的板材、从室内家具上取下来的疑似纸的材料、各类发霉的装修材料,还有千疮百孔的吊顶、锈迹斑斑的灯罩、出现裂缝的地砖等等。

【记者调查】“纸板”装修情况属实 万科承认“有问题”“在整改”

针对网友爆料的情况,记者日前前往深圳万科第五园六期实地调查看到,不少业主已经将万科装修所送的鞋柜、衣柜、门框等拆卸下来,目的是展现这些家具“光鲜外表之下的实质”。

业主杨小姐递给记者一块用作鞋柜侧板的板材,记者看到,这块板材一面刷有白色涂料,另一面没有涂料,由于受潮已经被绿霉覆盖。杨小姐告诉记者,业主们初步判断,这一批精装修房中的鞋柜、衣柜使用的都是这种板材。由于室内门没有拆卸下来,所以还不能下结论,但门框使用的也是这种板材。

今年1月15日入住新房的业主原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很多业主家中的鞋柜、橱柜等都出现大面积绿霉,大家怀疑万科装修用的“纸质”材料有问题,万科答复说:这是一种“密度板”,质量合格。

22日,记者从万科第五园六期几位业主家中取出部分装修板材,前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大厦,该大厦负责装修的一位工程人员看过记者提供的板材之后答复说:“这是一种纤维板,行业内称为‘纸板’,遇水之后容易受潮、长霉,价钱十分便宜。”

业主杨小姐告诉记者,前不久曝光的万科“地板门”事件已经动摇了大家对万科精装修的信心,因此“纸板门”事件发生后,不少业主提高警惕,拒绝收楼。业主们开始有组织地与万科公司交涉,目前万科公司正在对万科第五园六期进行维修。

记者了解到,万科第五园六期共有6栋楼300多户,分别于2011年12月23日和2012年1月4日交楼,目前有140多户业主正在针对装修质量问题进行维权。

万科总裁郁亮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坦承:万科第五园六期确实存在一些质量上的问题、瑕疵,目前正在挨家挨户排查、整改。“凡是我们做得不够的地方,我们全部更换”。现在装修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柜体背板发霉、石材起灰、涂料受损等方面。

业主们告诉记者,考虑到房屋的主体结构经过验收合格,因此并不打算退房,只是希望可以尽快解决装修问题。然而,他们认为装修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单靠小修小补于事无补。

【反馈链接】“纸装”房甲醛超标 “精装房”质量问题引人忧

3月19日,万科第五园六期业主们委托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对精装修房室内空气进行检测,这是一家拥有合法资质的专业从事环境检测的高科技企业,检测报告显示:“主人房中的甲醛、苯超过标准限量,大厅中的苯超过标准限量,主要污染物来源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油漆、胶粘剂、溶剂。”

尽管检测人员强调这份结果并不能直接证明装修材料有问题,但业主何小姐认为,放有衣柜的主人房、放有鞋柜的客厅都出现了污染物超标的问题,而其它房间则检测结果正常,这说明可疑的“纸板”是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

记者调查发现,这个项目出现大面积的装修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装修合同未对装修材料做具体约定。记者查看了万科第五园六期业主提供的装修工程委托协议,发现双方并没有就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等做出约定。二是装修材料常被掉包。业主毛先生说:“买房时,销售人员说‘完全按照样板房的标准来装修’,可是收楼时发现根本就是货不对板。”三是“赶工”导致工艺欠佳。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由于质监部门对装修质量的验收检查力度不足,而业主又没有全面检查的能力,只能看看表面,因此很多问题难以发现。如果这样下去,装修问题还会频现。因此,装修过程应该透明化,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材料和违规条款。而供应商和开发商也应该加强质量和流程管理。同时质检部门应该加大装修部分的检查力度和相应的惩罚力度。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24 21:06:04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评论数:176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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