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benzhuzhu:比老妈米线更无耻的交通银行

月入几百智障人士办信用卡 拖欠三万被判担责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9日 08:07 新京报微博
法院认为智障人母亲知晓,判定信用卡合同有效

本报讯 (记者张媛)月收入几百元的清洁工办了北京银行(10.18,0.03,0.30%)信用卡,拖欠本金等各项费用合计近3万元后被告上法庭。虽然该清洁工被鉴定为是智力残疾人,但一中院近日终审判决其所办理的信用卡有效,应当予以偿还。

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978年出生的小榕(化名)是西城区一家社区服务中心的清洁工,2011年12月被北京银行诉至西城法院。银行称,2008年9月小榕申请办理信用卡,发卡后发生欠款,多次催促无效,故请求判令其偿还截至2011年6月28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14303.28元、利息3119.03元、滞纳金10996.57元等。

对此,小榕自称是智力残疾人,他的舅舅在案件审理期间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布小榕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专门对小榕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小榕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应当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10年11月25日,经西城法院判决宣告小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母亲知晓儿子持有信用卡消费

法院审理发现,小榕的母亲知晓小榕持有信用卡并进行消费的事实,并每月代小榕偿还信用卡欠款。为此,法院认为有理由相信小榕的法定代理人(即其母亲)以行动对小榕办卡及用卡的行为已予以事后认可,该合同生效。

一审法院认可了北京银行的诉讼请求,判决小榕偿还上述近3万余的费用,及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一审宣判后,小榕提出了上诉,称“工资账户开立在北京银行,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元,北京银行对此知情,银行明知收入不足以偿还、不符合办卡条件仍为其办卡”。

对此,银行方面提出小榕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符合办卡条件,“收入高低不影响办卡”,且在办卡审核过程中也不知道小榕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

法院最终认可双方合同有效,终审维持原判,同时指出小榕事实上已享受到北京银行为其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其在客观上已实际受益,理应向北京银行归还相应费用。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19 18:36:14 +0800 CST  
真假海飞丝洗发水混搭卖 通州三超市售假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0日 15:45 北京晚报微博
摆放在同一个货架上的“海飞丝”洗发液,虽然售价相同,但经过厂家技术人员鉴定,却发现其中有真有假。通州工商分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3家小超市存在真品假货“混搭”销售的现象,并对3家超市处以罚款两万五千余元。

该局永顺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家超市巡查时,看到超市店员偷偷地调换一个货架上的洗发水和香皂,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工商人员当即对货架上的洗发水和香皂进行细致检查,结果发现其中一部分洗发水的瓶盖制作粗糙。工商人员当即封存了超市货架上和库房内所有该品牌商品,并联系宝洁公司对商品进行鉴定。

经宝洁公司技术人员对商品标识、做工质地、颜色气味等方面进行比对核实,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海飞丝”洗发液和“舒肤佳”香皂有真有假,假货大大多于正品的数量。超市负责人承认存在真品假货混卖的情况,而且为了防止消费者和执法人员发现,还将真品和假货使用同样的价格对外销售。

工商人员当即会同宝洁公司技术人员对其他超市进行排查,结果又发现了两家超市存在同样的问题。工商部门依法对现场发现的3大类441件假冒“海飞丝”、“舒肤佳”等品牌洗护用品予以暂扣并立案进行调查,并于近日正式作出处罚决定,对3家超市销售的全部侵权商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共计25708.8元。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0 16:03:35 +0800 CST  
用户卡未离身遭盗刷 中行称凭密码交易银行无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1日 07:23 中国新闻网微博
用户卡未离身遭盗刷 中行称凭密码交易银行无责
编者按:每年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也是全球消费者一年一度最倾诉消费烦恼的日子。2012伊始,兔去龙腾,中新网财经中心3?15报道正式启动:立足民生,倾听消费者烦恼,以网媒视角观不平之事、讨不明之因、还消费之本。我们诚征广大网友的消费烦恼,通过我们的报道、专家的观点、消协的建议,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一切不合理消费现象无所遁形。如有消费烦恼,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我们会第一时间和您沟通。

中新网2月20日电(金融频道 陈璞)用户信用卡从未离身却被盗刷,而银行的争议处理结果只有一句话:凭密码消费的交易,银行方面概不负责。2011年12月18日,广州王先生的中银信用卡被盗刷了3万余元,尽管王先生出具了证据力证盗刷事实,但是中国银行(3.04,0.01,0.33%)信用卡中心却给出了上述让他大失所望的争议交易调查结果。

“中国银行未能对犯罪分子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有效识别导致我的信用卡被盗刷,很明显这是他们的责任,但是现在却要我来承担损失!”昨日,忿忿不平的王先生向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中国银行既未有效保障信用卡用户的用卡安全,发生风险后居然还要将责任推给用户,考虑到自己当前掌握的有力证据和中国银行方面的消极处理态度,王先生称不排除将和中国银行对簿公堂,讨回损失。

伪卡顺利盗刷卡主3万余元 刷卡单签名竟非卡主名字

2011年12月18日晚8点42分,正在单位宿舍休息的王先生突然收到中国银行的短信称,自己的中银信用卡消费了人民币3万余元。

“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诈骗短信,没有太在意。”但是过了几分钟,觉得不太对劲的王先生拨通了中国银行的客服电话,而客服人员对该笔消费的确认着实让王先生吃了一惊。“卡就在我身上,竟然‘被消费’了?”在立即将卡片冻结后,王先生迅速向警方报了案。

随后,急于知道自己信用卡上不翼而飞的3万余元究竟去向何处的王先生再三向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交易发生地,但是无奈工作人员始终以账单未出为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直到第二天,在王先生的敦促下工作人员才告知他,消费地点在广州市一家珠宝店。

此后,王先生工作的单位开具证明,案发时王先生一直在位于广州市另一区的单位宿舍内,王先生的几位同事也能为其证明案发时信用卡仍在王先生本人身上,警方在该珠宝店所调取的监控录像也显示,刷卡人确实并非王先生。

最让王先生哭笑不得的是,在该珠宝店出示的刷卡单上,签的竟然还不是自己的名字。“办卡时明明选的是密码加签名的验证方式,为什么签名错误竟然也能够消费成功?”

就这样,一张伪造的信用卡和一个完全与卡主信息不符的签字,顺利盗走了王先生中银卡上的3万余元。

卡主应为盗刷损失负责?高额信用卡成负累

2009年,月收入仅1000元的王先生申请办理中银信用卡。“当时审查办理卡片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以我的工资收入很难通过审核批准。”但出乎王先生意料的是,该张信用卡最后不仅顺利获得了批准,额度还高达36000元。“用了1年左右,中国银行又短信通知我,由于我用卡情况良好,额度上调至46800元。”

正是这张意料之外的高额信用卡,给王先生带来了 3万余元意料之外的损失。

“案发之后一直等到账单出来,中国银行才同意进行争议查询。我先后把争议申请、信用卡复印件以及报案回执,单位提供的不在场证明,以及商家提供的签购单存根复印件传真给他们,他们说要45个工作日才会有结果。”此后,急于了解调查进展的王先生隔两三天就询问一次,但是中国银行方面始终没有任何新的消息。“在这段时间里,中国银行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我,我给他们打电话,不论我怎么说,他们只是告诉我耐心等待争议结果。”

2012年1月31日,王先生听从银行建议先行对3万余元的争议交易进行了还款。2月10日,王先生终于等来了中国银行争议调查组的争议处理结果:由于是凭密码消费的交易,因此中国银行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卡片明显是伪造的,连签名也不是我的名字,这样的盗刷损失银行理应负责。”王先生告诉中新网金融频道,这样的争议处理结果自己绝对不能接受。随后,已经对中国银行的信用卡安全性失去信心的王先生要求中国银行立即将自己的信用额度调低至2000元以下,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他,最低只能调至当前额度的10%。“申请之后等了好久,也没有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我办理相关手续。”

王先生说,由于自己拒绝接受银行的处理结果,中国银行表示要他到公安机关开立《信用卡盗刷证明》,然后继续等待处理结果。

到底谁该为盗刷买单?

近年来,随着各银行信用卡发卡量爆发式的增长,用户信用卡被盗刷的案例也屡见报端。

由于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过去的判例中,储户告银行,就必须举证证明银行有过错。而以往的此类案件中,储户往往因无法证明银行有过错,最终无法追回损失。

曾经办理过类似案例的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永明认为,如果证据表明卡主确实没有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交易,那么就应由银行来承担损失。因为银行与信用卡持卡人之间成立的是一种由银行授信、在一定额度内,允许持卡人刷卡取现或者消费的合同关系。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储户身份标志,只有在三者一致时,才能允许交易。不管作案者如何取得卡号和密码,银行未能识别伪卡,允许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三者不一致的情况下交易,导致盗刷发生,这就表明银行的交易安全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同时银行卡的造卡程序也存在安全漏洞。

据信息时报2009年1月9日报道,2009年1月,广州番禺区法院就对一起客户诉银行应承担自己信用卡被盗刷所产生的损失案进行了判决:不管银行的资金是否被盗,只要储户没过错,就有权根据储蓄存款合同,要求银行支付存储的资金。

此类案件中银行被判全赔当年在广东省还是第一例,也改变了以往由储户证明银行过错的惯例。

而这一判例也给予了王先生向中国银行讨回自己3万余元损失的信心。“我现在已经不对中国银行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抱有希望了,现在人证、物证俱全,我打算通过法律来维护我的权益。”

在采访接近尾声时,王先生在电话中语带无奈地说,自己之所以向中新网金融频道倾诉遭遇,是因为看到近来频频曝光的中银卡用户被盗刷后都迟迟未能获得妥善处理,反观自己在与中国银行的沟通中同样得到了简单冷漠的对待,投诉无门的无助感油然而生,只能寄望通过媒体使自己的遭遇得到关注和解决,更希望借此对中国银行的管理漏洞以及服务缺失敲响警钟。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1 10:35:00 +0800 CST  
又是“谁主张,谁举证”,这种事情,应该银行举证。啊!!!!!!!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1 10:35:54 +0800 CST  
地方政府为劣质地板开绿灯 甲醛检测形同虚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3日 03:14 中国网
朱琼华

21日安信地板(微博)董事长卢伟光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其产品甲醛超标只是半成品,而非成品。而一旦这种说法成立,产品甲醛超标的可能责任将滑向产业下游的供应商;2月22日,万科公布复检安信地板首份检测报告,称甲醛释放量远低于国标。

另一面,更多“潜规则”被踢爆。

“如果说三聚氰胺是奶业的毒瘤,那么建材行业的毒瘤就是甲醛。”2月21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污染与健康室主任张金良研究员向本报介绍。

“据我了解有2000多家建材厂家产品环保标准根本无法达标。” 2月22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室内环境与健康分会名誉理事长、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环境教育研究室主任田德祥对本报直言不讳。

“地方政府为了财政收入指标,相关检测往往走过场,导致建材企业生产的木地板甲醛排放大多超标”。

“在地板中间贸易环节,很多开发商选择价格低,操作空间大的建材企业。”上海多家地板商向本报称,利润最大化是房地产商的诉求,环保问题大多抛诸脑后。

“最要命的是,在业主地板、家具全部装修完后的终端环节,即使甲醛超标,业主也不可能得知结果。”武汉市一家知名装潢公司资深设计师告诉本报,因为建材商、装修设计公司与当地政府检测部门往往是“合作伙伴”。

甲醛国标10年前制定

“家庭装修中残留对人体有毒成分,不仅仅是甲醛,还包括苯、Voc、Svoc等有毒物质。”张金良说,复合材料制成的地板、家具、沙发等很多建材中都含这些有毒物质,能引发人体头昏、肺部不适等症状,严重的还致癌。

田德祥称,一方面,甲醛造价低,粘合性强,在地板等家具中广泛应用,“另外一方面,甲醛残留在建材中的时间非常长,只有高温时容易挥发,长达二三年的时间才会完全挥发完,而其他有毒物质无法残存这么长时间。” 张金良称。

“所以,产品甲醛排放环保标准显得很重要。”业内公认的是,目前国内地板行业的环保标准主要有3个,即“F4星”、“E0”和“E1”。

“F4星”是国际上最高标准,要求室内空气内含有的甲醛量不超过0.3mg/L;“E0”是欧洲标准,要求室内空气内含有的甲醛量不超过0.5mg/L;“E1”是中国标准,相当于“安全标准线”,要求室内空气内含有的甲醛量不超过1.5mg/L。

目前我国实木复合地板成品执行“E1”;含甲醛较重的强化地板标准更为严格一些,为“E0”标准,自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

“中国的甲醛排放标准E1,为十一年之前制定的标准。”建材环保行业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这和中国乳业、电梯等行业产品国标类似,或沿用多年未作修改,或远远落后于国际标准。

为何甲醛国标不能再提高呢?上述建材行业专家分析,这是因为,地板中的甲醛含量,与成本直接挂钩。复合地板如果由E1级升至E0,其成本要提高10%。

“目前,中国家具行业的标准尚在完善中。” 田德祥介绍。

与万科每年有大单合作的广东蒙娜丽莎(微博)陶瓷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本报,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看到的是“合格检测报告”,但实际上很可能不合格。

以目前我国对家具的检测单项为例,有业内人士介绍,单就甲醛检测看,只针对人造板材,而不是消费者所使用的成品家具。

2月21日下午,记者实地走访,上海宜山路几家木地板公司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显示,其甲醛释放量标准为E1,而产品最终检测的结果分别为:0.2mg/L、0.1mg/L等,按此说法,其排放标准,让人诧异地达到了国际最高标准F4星。

“即使在地板等家具全部安装之后,还有质检部门定期回来抽检,我们有各种产品合格证书。”几家地板商非常自信地向本报记者表示。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3 10:38:03 +0800 CST  
走过场的检测?

“监管甲醛对人体的危害,分为两个终端。” 张金良表示,一是看地板等建材产品是否符合国标;二是地板、家具等所有家具安装后,进行封闭检测。

“对甲醛的超标检测,我有些失去信心。”武汉一家知名装修设计公司资深设计师向本报透露,在家居装修市场,建材公司绝大多数只考虑赚钱,很少考虑环保因素。

“首先,建材公司与相关检测政府部门有良好的关系。”上述设计师介绍。一个客观因素是,市场上地板等建材公司众多,产品类型也众多,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有限,所谓的抽检,无法避免建材公司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合格样品送检,“网贴爆出安信提供完全达标的产品给检测人员,这在业内比较常见”。

“这样的规则,建材商控制了最重要的环节,也牢牢把握主动权。”上述设计师称,建材商可以偷换不合格的地板,也可以通过种种手段买通地产监测人员,或提前告知施工人员,让地产商无法突袭检查产品。

一位实木地板商也证实,建材公司一般需要处理与质检部门的关系,每次抽检时,为蒙混过关,请客红包在所难免。

此外,依照“谁卖地板谁安装”的原则,建材商也占据主导权,往往主动联系装饰设计公司设计,联系施工队施工。

“在考验甲醛是否超标的最后业主环节,建材商也完全可以控制。”上述设计师介绍,一般建材商会主动为业主提供服务,聘请省市政府检测部门来检测甲醛等超标问题;二是业主自己请上述机构检测。

“甲醛超标了,也不会把真实的检测结果告知业主,最多告知业主多通风,或空置一段时间再居住。”上述设计师称。

送检程序也不规范。按规定,工地建材应由监理单位抽样、施工单位送检,但现在监理跟施工单位都很熟,有的楼盘就直接由施工单位抽样送检。一位建筑施工单位高层透露,为了“省事”,建材送检已经流于形式,变成自己人检自己人。

在抽检环节也存在问题。虽然检测代理机构在取得质监部门认证外,还要获得省建设部门认可。而事实是在建工地建材检测基本由几个机构垄断,工地质监站对工地建材、质量的抽检,都只认这几个机构的报告,给施工单位寻租空间。

监管缺位

“近两年对于安信地板的检测,都是由上海市质监部门直接抽查,各区质监局负责监管,而检测结果都是合格。”2月21日,青浦区质监局官员回应安信地板抽检一事时表示。

上述负责人称,企业的产品质量,基本分为企业内部产品质量抽查、国家及市级产品抽查以及地板销售后开发商所进行的抽检。

“现在尚在检测过程中,届时会由专家团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2月22日,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发言人赵阳向本报表示,由于甲醛需要沉淀,安信地板检测结果尚需等待。

等待的同时,一些权威专家开始发表不同声音。

“中国制定了专门的甲醛排放标准E1,这个较低的标准也无法执行下去。”2月22日,终身致力于室内环境研究工作的田德祥教授称。

“甲醛作为粘合剂,可以用其他无毒粘合剂代替,但代替品价格高数倍。”田称。

“近年来,我国甲醛的生产量急剧增加。” 田德祥回顾,2001年,我国甲醛的产量不到300万吨,2001年达到1700万吨,产量急剧的增加,原因在于商家的需求,“板材粘合在一起,用甲醛效果比较好,而且造价低。”

而本报还了解到,生产甲醛门槛并不高,在中国生产甲醛的厂家遍地皆是,山东一些木材板商甚至自己建厂生产甲醛。

“中国厂家生产的甲醛纯度并不够。”2月22日,一位温州甲醛贸易商告诉本报,由于中国板材行业对甲醛的大量需求,他们专门从沙特阿拉伯进口甲醛,每吨售价1500元,占有较大市场份额。

“木材商追求过高的利润,往往滥用、超标使用甲醛。” 田德祥介绍,因为这些板材商对当地的财政收入贡献很大,地方保护主义作祟,政府检测往往是走过场,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市场上流通的很多板材产品都不合格。

田德祥说,现在建材商场上都标有甲醛质量排放达标至E0、E1,但是实际上都没有达到。他考察过中国一个大型地板生产基地,很多产品都不合格,“地区名称我暂时不想说”。

“现在不是定的标准高不高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环保检测执行出了问题。” 田德祥说,现在我们建材的环保标准比较健全,但问题就出在无法按照标准去执行检测。(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荆宝洁对本文亦有贡献)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3 10:39:17 +0800 CST  
银行证实信用卡无密码更安全 若盗刷银行同担责
2012年02月24日04:23新京报苏曼丽我要评论(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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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苏曼丽)近日有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网友爆料,信用卡不设置密码更安全。记者昨天从银行方面证实了这种说法,设置密码的信用卡被盗刷由持卡人承担全部责任,不设密码则有机会让银行承担部分责任。但调查发现,事实上要获得银行的赔偿也并非易事。
设密码被盗刷 持卡人负全责
此前有网友透露,信用卡从未离身却被人盗刷3万余元,尽管有证据证明盗刷事实,但银行信用卡中心给出调查结果仍是:凭密码消费的交易,银行概不负责。近日有网友在网上爆料称,没有设置密码的信用卡更为安全,原因是信用卡被盗刷,设密码持卡人负全责,没设密码则银行可负责赔偿。
记者从银行方面也证实上述说法。银行信用卡人士透露,设置密码意味着自设屏障,一旦因此盗刷,银行无法识别信用卡被盗刷还是道德风险,即使被盗刷也被认定为个人保护密码不当,责任为持卡人承担。
几乎所有银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相较而言,仅凭签名消费的信用卡丢失或被盗后,尽管容易遭盗刷,但不存在密码泄露的情况。在追究责任时,笔迹专家能分辨真伪,如确认非本人签名,责任则转移到刷卡的商家身上。
无密码遭盗刷 索赔也不易
尽管理论上,如果信用卡被盗刷后签名不符,持卡人可申请调单拒付,但在目前国内银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下,拒付也并不容易,且银行所说的赔偿是有条件的部分赔偿。
目前多数银行提供失卡保障服务。广发银行在国内较早推出“失卡万全保障”,据该行透露,上述服务是针对挂失前48小时内的交易行为进行赔偿,从保障时间来看,各银行规定不同,一般挂失前48小时,最长120个小时内。
但赔偿的范围有限。如广发银行规定,凭签名的交易才能获得赔偿,网上交易、电话转账等均不在“失卡保障”范围内。
此外,持卡人要获得全额赔偿也并非易事。目前国内多数银行提供的失卡保障最高额度在5000元以上,通常在1万至5万元之间。
要获赔还有很多“必选”工作。持卡人向银行挂失后,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盗刷报案证明,填写银行《失卡保障受理表》后,再等待银行核实,决定是否给予赔偿。
银行人士表示,不设密码更安全是有前提的,首先收银人员要严格核对签名守好第一关,盗刷发生后银行要保证持卡人权益。但这两点目前都做不到,一般盗刷发生后银行都先入账由持卡人承担损失,破案后才能返还,而国外这部分损失是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 他山之石
国外信用卡均无密码
据了解,国外的信用卡在交易时不需要输入密码,仅凭持卡人签名即可进行交易。但是这个“惯例”的前提条件是有一整套成熟的法律体系和信用体系。
信用卡研究资深人士董峥表示,美国的信用卡产业经历了五十多年的发展,有一整套成熟的法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因此他们可以承诺如遇到盗刷情况,持卡人一般只承担50美元损失,其他部分由银行或是商户承担。而在国内,信用体系才刚刚建立起来,虽然人们已开始意识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但是对个人生活的影响远没有国外那么大,这也是为何信用卡违约率会逐年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银行对每笔持卡人举报的盗刷都买单自然不现实。
专家建议
安全使用信用卡四原则
1、不给别人使用自己的信用卡;
2.网上消费注意是否钓鱼网站;
3、注意保护卡片信息(包括密码、卡号、三位码)等,这些是网上购物的“密码”;
4.设置密码和使用密码注意保密,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4 09:59:39 +0800 CST  
群里曾经有位网友在上海信用卡被盗刷,赶紧报警,信用卡无密码,钱追回来了。当时讨论,就是没密码安全。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5 17:16:03 +0800 CST  
秒杀被取消消费者告赢当当 曾引发千名网友维权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6日 14:11 法制晚报微博
图书特价网友狂购 订单取消千人维权

“当当亲子团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图书促销活动,引得不少网民守夜“秒杀”。然而,幸运“秒”到图书的消费者却发现,订单被当当网(微博)单方取消。一千多名消费者集体维权,要求当当网按约定履行协议。其中首批维权的6名消费者中,5名消费者胜诉。

“当当网单方毁约不是一两回了。”维权胜诉的徐女士说,不把消费者当回事儿,说反悔就反悔,她已经把当当网列入网购黑名单。像徐女士一样,很多消费者对当当的不满,也源自这件事背后所引发的诚信问题。

“不论是成本核算还是员工操作失误,当当网都不应该让消费者为此买单”,律师认为,网站不负责任地撤销订单,引发的网络商城诚信危机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当当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据了解,明天该案将在二中院开庭审理。

当当撤单·缘由

单方撤单 当当网引发千人维权

2011年8月9日,当当网推出“当当亲子团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少儿图书促销活动。不到一天工夫,抢下订单的网友发现,自己的订单被莫名其妙地取消了。

撤单事件迅速引起千名网友维权。2011年8月22日,由于众多消费者投诉,东城工商分局向当当网核实事件,并发出行政告诫书。当当网解释:网站工作人员录入有误,致使折扣标准成为销售价款。也就是说,消费者们抢到的订单上的图书价格明显偏低。

此后,徐女士等6名消费者将当当网诉至法院,他们认为,当当网单方取消订单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当当网履行网络购物合同,交付所购订单书籍,赔偿相应损失。

坐等4小时 女粉丝“秒”百本书

36岁的徐女士曾经是当当网的忠实“粉丝”。“网购已经成为习惯,在网上买书能便宜不少。”在生下宝宝后,徐女士不仅在网上淘书,还因此认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网友。

2011年8月9日晚7时许,徐女士上网“闲逛”,从其他网友那儿得知,当当在次日零时举办少儿图书促销活动。“我一查,促销书目中很多都是妈妈们口口相传的好书。”徐女士心动不已,坐在电脑前“熬”了足足4个多小时。

零点整,加入秒杀大战的徐女士,如愿以偿地拍下了她想要的《神奇树屋典藏版》《玛蒂娜全辑》等多套图书,其中一套全辑就包括70册。提交订单后,徐女士看看表,零点39分。此后,徐女士收到当当网的电子邮件,显示商品已于8月10日3时21分48秒发出。

强撤订单 消费者质疑当当诚信

徐女士说,她的订单此后就一直“在路上”。“图书一直没到,我当时还没当回事儿。”徐女士说,等看见网友在网上议论得爆了锅,她才知道,她辛苦“秒”到手的图书订单,已经被当当网取消,毙在路上了。

“没有任何解释和商量的余地。”徐女士拨打当当客服电话,对方称不发货了,货款已经返还,另外再赠给她30元购物券。“似乎是你爱要不要。”徐女士被对方这种出尔反尔的态度激怒了。

此后,她和网友们开始维权。徐女士说,她在网上订的图书总价300余元,远远低于实体书店价格:“在书店买,一套书就得上千元。不过官司打到现在,我们付出的不管是时间还是经济成本,都远远超出当初买书省下的银两。”

“这以后我再没上过当当,因为它缺乏诚信!”徐女士态度坚决地说。

操作失误 当当回应不涉及诚信

“当当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诚信!”代理徐女士等网民“声讨”当当网的王鹏律师说,当当网缺乏基本的守约意识。已经确认的订单,随意取消,根本没拿消费者当回事。

王鹏说,当当之前出现过很多次这样的问题。此次事件,不排除网站考虑到成本“入不敷出”,拿人工操作失误作为借口搪塞的可能,但无论是成本问题还是员工失误,“都不应该让消费者为此买单!”

当当网对此辩称,事件是因“人工操作失误”引发。这个失误,已经构成可以将合同撤销的“重大误解”。当当网因此可以撤销与消费者之间所订立的合同。

当当网表示,他们在几名消费者下单后发现所订图书要么缺货,要么标价有问题,就先向消费者作出取消订单或者道歉赔偿的补救措施。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6 17:18:36 +0800 CST  
当当撤单·判决

重大误解 不能以单方失误衡量

一审法院认为,当当网确认发货的书籍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合同已经成立。当当网所说的“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在此事件中,当当网仅单方称其图书存在标错价格的失误理由不充分。另外,从电子商务促销的常态来看,也并不能仅以成本来衡量低标价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法院认为,当当网要求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当当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当当网的代理人王智国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不方便就此发表意见,等待二审宣判,“我们一定会服从法院的判决!”

耐人寻味的是,当当网的上诉意见,不是对一审判决的否定,而是认为在一审过程中,那个导致当当可以撤销合同的“重大误解”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当当撤单·说法

法官:确认订单 就要履行发货义务

承办法官王子龙告诉记者,购物网站与消费者合同成立的标准,就看网站方面是否对订单予以确认。目前,各个网站确认订单规则不同。

在本案中,当当确实有“难处”:低价图书数量有限,一下子无法满足成千上万消费者的需要。王子龙说,他们在对证据进行详细确认后,之所以支持消费者的要求,就是因为胜诉消费者,都收到了当当网的订单确认邮件。这意味着当当网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进行了确认。

“当当此后反悔不发货,不论什么原因,在法理上站不住脚,对消费者也不公平。”王子龙说。

至于当当网辩称因员工操作失误导致重大误解,可以单方面撤销合同,王子龙表示,这个解释“难以成立”:“说是失误,可能更合适一些”,但是在法律上,“失误”不足以导致合同被撤销。

律师:“秒杀”眼球 就要承担商业风险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对此分析解读称,不论何种情况,当当网都不能采取这种方式对待消费者。

邱宝昌说,如果图书数量有限,当当网在推出活动前,就应该在网站上说明,对订购数量作出限制,这在技术上不存在问题。这样不仅避免了法律风险,也体现了当当网的诚信。一旦消费者提交订单得到当当网确认,意味着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当当网不履行就是违约。

对于当当网所说因“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的问题,邱宝昌强调,“正如法院一审判决,员工操作失误并不构成消费者与当当网之间的重大误解。当当网不能以企业内部问题,作为拒绝履行与消费者之间合同的理由。即便员工真的存在失误,按照法律规定,也不是撤销买卖合同的理由与依据。”

邱宝昌说,对于当当网说因为价格设置过低而撤单,这个解释恰恰最说不通。

“低价促销是网商经营的金字招牌,不少购物网站都是依据特价来赚取眼球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网商必须承担低价促销可能带来的商业风险,否则就涉嫌虚假宣传。”邱宝昌说。

小恩小惠 不足平风波

记者登录各大购物网站论坛发现,商家随意取消低价订单事件时有发生。

记者注意到,仅2011年,当当、卓越、京东等著名网商都因无故撤销订单,遭到网友声讨。

2011年7月28日,当当网惊现1元正品阿迪运动鞋,不少消费者成功下单并付款后,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取消订单。

当当网解释,1元鞋是系统错误,给出每人赔付200元礼券的补偿。此举虽然遭到很多消费者拒绝,但消费者最终还是偃旗息鼓。

此后,当当又出现低价图书促销事件,首次引发大规模的消费者集体维权事件。

参与诉讼的徐女士告诉记者,“当当取消订单事件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我们现在打官司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一个公平的网购环境。”徐女士说,“当当网太不把消费者当回事儿了”。她希望通过这次维权,让购物网站知道消费者的力量,同时尝尝失信于消费者的后果。

当当撤单·追访

法官:规范网购开了好头

东城法院庄馥源法官表示,近一两年间,该院审理的网购官司大幅增加。

庄馥源指出,由于网络购物时的证据难以保留等问题,消费者打赢网购官司的案件并不多。

“虽然本案尚未终审宣判,徐女士等消费者的赔偿可能还要等上一段时间,但当当单方面撤单一审败诉,无疑为网络购物规范化开了一个好头。”庄馥源说。

律师:将起到示范效应

本案消费者的代理律师王鹏表示,当当网如果终审败诉将起到示范效应。

一方面,消费者通过起诉可获得赔偿,而且赔偿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得以保证。

另一方面,这个结果能让网商意识到,违反诚信原则的风险与成本在增加。单方面撤销订单,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也会造成信誉度和口碑的严重“破坏”。

王鹏表示,目前有50多名消费者准备起诉当当,法院尚未核准立案。

王鹏告诉记者,目前不仅消费者关注案件终审结果,很多网商也在关注。

“法院一旦终审判决当当败诉,很多网商将会修改网络交易的合同规则。网商随意撤销订单的行为将得到扼制,消费者不会再无故遭此损失。网络交易环境将得以净化。”王鹏说。

本版文/记者 王巍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6 17:18:58 +0800 CST  
体育总局禁国家队在外吃肉 特供食材保健康
2012年02月27日03:57新京报我要评论(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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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食堂,食品安全可靠,是运动员最可信赖的地方。资料图/CFP
奥运年,万事皆需小心,食品安全问题更是高悬在各个运动队头顶的一把利剑,稍有不慎,多年的辛苦就会化为乌有。中国体育界近年公布的兴奋剂案例中,绝大多数都与“瘦肉精”有关。为了防止误服,各个备战队伍想尽办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训练基地饲养放心猪,外出训练亲自采购放心食材,训练总局食堂精挑细选供货商并签订安全责任状。这还不止,运动员不允许外出就餐,即便情况特殊不在食堂吃饭,那也只能吃点面和青菜。

国家马拉松队为保证饮食安全开鸡场养鸡
来源:辽宁电视台所属栏目:说天下

俗语云,祸从口出,而中国运动员要提防的却是,祸从口入……
【订购】
训练基地
特殊渠道食材须进京受检
运动队外出训练,一般都会驻扎在某个基地。基地会设有食堂,为确保安全,食材的供应基本都有特殊渠道。即便这样,送往基地的食材,都要送往北京抽检。
出征世界杯之前,跳水“梦之队”按惯例在济南冬训一个多月。新落成的中国跳水队山东基地负责饮食安排。
山东省体育中心副主任王耀南介绍说,他们有专门的团队安排跳水队的饮食,“我们特别强调运动员食品安全问题。这个团队为国家队做饭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上届奥运会前就是他们。”
在饮食标准方面,王耀南表示,他们完全遵照国家体育总局备战办及训练局的相关要求。“蔬菜方面,我们有蔬菜基地,配送山东省训练中心的同时,也保证国家跳水队的供应。”王耀南说。
王耀南表示,在肉类方面同样严格把关,“食品安全不是闹着玩的,我们用什么东西都要上报训练局。用哪个单位的肉,都是有保障的,不是随随便便的。”
“从特殊渠道购买的肉比普通市场贵,每一批肉、菜都要花钱去反兴奋剂中心检测。”中国射击队领队肖昊鹏接受记者采访时很无奈,为了躲避“瘦肉精”,他们不得不多花钱。
【自采】
马拉松队丽江训练
农家买鸡江边买鱼 雪域高原买牦牛肉
日前,一则“马拉松队丽江集训养鸡”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马拉松队领队田晓君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说,为了防止误服违禁物品,队里只能尽量自筹食品。
买来土鸡囤着慢慢吃
田晓君介绍说,按照备战计划,有3支马拉松队在云南集训,其中由高诗军教练带领的队伍选择了丽江,队中获得国内奥运选拔资格的有朱晓琳和孙伟伟,还有一名男队员邰云龙。由于丽江没有训练基地,也就没有食堂,运动员需要在定点餐馆吃饭。田晓君表示,备战奥运,为确保饮食安全,马拉松队只能尽量自筹食品。
为保证运动员营养摄入,同时又要避免误服禁药,马拉松队特地从当地农家买了十几只土鸡,由定点饭店加工,隔三差五吃上一只,“我们统一买了一批鸡,吃不完的,就养在笼子里,没什么养鸡场。”田晓君解释说,“我们是训练队,不会专门养鸡,也没那个时间、精力和财力养鸡。我们就呆一个月,就算养鸡也等不到鸡长大就走了。”
教练员王斌也承认,确实采购了一批相对安全的土鸡。“宾馆的餐厅里有鸡笼,所以就没有把活鸡全部宰杀,而是暂时养起来,隔段时间杀一只给运动员吃。”
田晓君表示,避免误服禁药确实是队伍采购食品的重点,“买这批鸡时,我们直接去农家,在宾馆一位工作人员的老家,很穷的地方,纯粹是自己养的土鸡。”除了这十几只土鸡外,田晓君还参与了采购鱼和牦牛肉,其中鱼是从宁蒗彝族自治县的金沙江边买来的;牦牛肉更是购自海拔3000多米的雪域,散养的牦牛,吃野草,没用过饲料。
猪肉不符合项目要求
有鸡有鱼有牛肉,没有猪肉,是不是猪肉更容易含有“瘦肉精”呢?田晓君解释说,主要是项目需求,“我认为,如果真有瘦肉精,牛羊肉也不会比猪肉少。我们没有采购猪肉,主要是因为项目特点,长跑项目对蛋白质要求更多,猪肉不符合要求。其实,我们的主要食物是蔬菜和豆类,平时食用肉类很少。”
谈到食品安全,田晓君认为运动员应有自我保护意识,“我们是运动队,属于特殊行业,老百姓能吃的,我们未必能吃,吃了就未必安全,食物是这样,药品也是这样。作为后勤保障人员,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这类风险。”
王斌强调,伦敦奥运会近在咫尺,不容有误。“今年是奥运年,国家体育总局和田管中心对运动员的饮食安全都非常重视,三令五申要求我们严防误服违禁药物。我们只能自己动手采购放心肉。”田晓君透露,短短一个月,运动员已多次接受飞行药检。
据悉,丽江艰苦的训练条件有望不久后得到改善。隶属于当地体育局的一个训练中心已经建成,年中就能投入使用。明年再去丽江,马拉松队就去运动员食堂吃饭了。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7 09:52:50 +0800 CST  
【大本营】
体育总局膳食处
每批肉制品都附有检测报告
北京,南二环玉蜓桥东北角有一片安静的院落,媒体习惯称之为“天坛公寓”,运动员则称之为“西院”,与之呼应的是体育馆路的“东院”。如果说东院是队员工作的地点,那西院便是他们吃住的家。在西院,几栋公寓楼并不是条件最好的,但那里的食堂,却是卫生、安全系数极高的地方,那里的饮食几乎是运动员最值得信赖的地方。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膳食处负责在京全部运动队的饮食,除了最大的综合餐厅外,西院还单设了乒乓球羽毛球餐厅、体操跳水餐厅和西餐厅,密集时段约有1000人同时就餐,膳食处30多位厨师随时在灶前忙碌。餐厅每餐需准备20个肉菜、6个素菜、3个汤和6种以上的水果,这样的食谱一周内不能重样,约两个月循环一次。
在京集训的队员,不管多晚都会回训练局食堂吃饭,这不仅是因为队里有规定,更重要的是那里的饭菜令人放心。在训练局,肉类、蔬菜、食用油、饮料、奶制品,包括米、面,都有专门的供货商,企业和训练局在签订供货协议的同时,还要签一份安全协议。若出现问题,可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追查到底。
国家体育总局年初在“奥运备战期间食品安全问题会议”中也曾重申,不允许运动员在外吃猪肉和牛羊肉,同时要求训练基地的肉类主动提交兴奋剂中心检测。训练局为此花大价钱买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和视频合成色素检测仪,对每一批食材进行抽检,确保不含生长素、“瘦肉精”等成分。
“我们的肉制品有专门的供货商,他们也是北京奥运会的供货商。”膳食处处长贾凯称,每一批肉制品运来时,都必须附有相应的检测报告。肉制品运至训练局,还会被送到反兴奋剂中心抽查,合格后才能进厨房。至于蔬菜,贾凯称必须新鲜,供货商每天清晨会按要求送来各种蔬菜,“如果是叶菜,我们会冲洗多遍,残留的农药基本上就被洗掉了。”
【规矩】
外出就餐 别人吃肉你吃面
除了食材特供,为避免误服,各运动队基本都要求队员不得外出就餐。
举重项目是兴奋剂重灾区,北京奥运会冠军陆永曾在微博上写道:“现在北京的猪牛羊肉的兴奋剂检测超标已经超过52%了。这对运动员来说是灾难性的信息。现在只有我们的运动员食堂才能让我们放心吃饭了。”他还表示,如果私自出去吃饭,会遭到开除的极刑。
射击队对运动员外出也有严格规定。“运动员不经批准不能出去吃饭。没办法,食品安全问题,让我们不得不这么严格。现在我们规定,没有特别重要的事,一律不能出去吃饭。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我们批准。而且运动员在外就餐时,不准吃肉类,只能吃蔬菜和主食,还要列张单子,说明每顿饭都吃了什么,回来后上报。”中国射击队领队肖昊鹏告诉记者。
肖昊鹏说,前一段时间在国家体育总局开会时,他得知,现在不仅猪肉中含“瘦肉精”,牛羊肉的情况同样恶劣,他们不得不从特殊渠道购买食材,“总局给我们指定了供应商,由于能保证安全,价格肯定会贵一些。现在各个中心对饮食都非常重视,我们有专门的膳食科,聘请了采购、主厨、甜点师……这些人都要经过一段时间培训才能上岗。”
拳跆中心主任常建平也表示,备战奥运,食品安全是一大难题,“拳击队、跆拳道队队员都分布在各自的省(市、区)队。但为了食品安全,最近我们把队员都集中到北京体育大学。那里有专门的运动员食堂,可以保证不误服带有违禁品的食物。”
跆拳道男队员刘哮波表示,虽然可以外出就餐,但大家会自觉遵守规定,“一般我们也不去外面吃东西,备战了这么久,要是功亏一篑那太冤了。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案例,我们都会引以为戒的。要是回家吃饭,或者有特殊原因去饭馆吃,一般我就点个面,吃点青菜,肉基本不碰。”
男排队员沈琼和于大伟介绍说,备战北京奥运会期间,从不外出吃饭,喝水都特别谨慎。沈琼说:“在运动员食堂吃,保证不会有问题。”于大伟遇到饭局,则直接推掉,“我们连喝水都有规定,一旦开瓶了,离开自己视线就不能再喝。”
【名词解释】
瘦肉精 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动物脂肪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能实现这种功能的物质是一类叫做β-兴奋剂的药物,比如克伦特罗。因其能促进蛋白质合成,故而被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列为禁药。克伦特罗会在动物体内残留,人食用后会出现肌肉振颤、心慌、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的可导致死亡。国内多名运动员药检克伦特罗呈阳性被禁赛。
本报记者 张宾、范遥、田颖、孙海光 天津、济南、北京报道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7 09:53:42 +0800 CST  
房贷再曝潜规则 浦发银行给购房人埋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 08:31 法制晚报微博
银行怠于办抵押登记遇纠纷追讨全部本息

购房者办理房贷后,银行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迟迟不办房产抵押登记,而一旦购房者遭遇纠纷房产被查封,失去抵押物的银行就会起诉购房者,要求一次性还清巨额的贷款本息,这无疑会使得购房者顿时陷入经济上的“灭顶之灾”。

现实中,贷款买房后抵押登记拖延未办的现象大量存在,普通购房者根本不知情。2008年以来,本市已发生此类案件至少12起。

专家表示,银行怠于办理抵押登记,无疑是给购房者“埋雷”,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风险,这种“潜规则”一旦被人恶意利用,故意制造恶意诉讼后申请法院查封房产,紧跟着银行就会把购房人弄得“倾家荡产”。

典型案例

一次经济纠纷 意外带出连环诉讼

张林(化名)是一名商人,生活原本安逸富足。2009年夏天,他与一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对方起诉了张林,还申请由法院查封了张林名下的一套位于朝阳区财富中心的房子。就在张林为这起官司懊恼时,他意外收到了另一张法院传票。

财富中心的房子是张林贷款买的,起诉他的正是放贷的浦发银行(9.48,-0.03,-0.32%)(微博)。银行要求张林立即偿还剩余贷款的本金509万余元及相应的利息。

“我一直按时还着房贷,银行起诉我是为哪门子呢!”张林之后咨询了律师,才明白其中原委。原本,每一笔房贷的发放,银行都需要以购房者的房产作为抵押。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到建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抵押才在法律意义上生效。尽管浦发银行早已为张林发放贷款,但一直没办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两家银行起诉

要求一次性还贷

浦发银行此次起诉的理由是:如今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意味着法律意义上的房产抵押已经无法成立,在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放贷,风险太大,所以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张林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

张林说:“按一般老百姓的理解,我签完房贷合同,银行给我放贷,我按时还月供就行了,谁知道什么抵押登记呀!再说,即使是没做抵押登记,也是你银行自身工作迟缓,怎么能让我承担这个责任呢?”

就在张林发牢骚的时候,第三张法院传票来了。

原来,浦发银行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了张林另一套位于朝阳区阳光上东小区的房产。

而这套房产也是贷款买的,放贷的某银行也一直没办房产抵押登记。这家银行以同样的理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贷款合同,由张林一次性偿还贷款134万余元。

接连遭遇败诉

购房者几近倾家荡产

最后,两家银行均胜诉。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已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方式不可能实现,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本息提前到期并解除合同。

先前的经济纠纷案件张林败诉,本来就要支付给对方一大笔钱款,两家银行的同时逼债更无异于釜底抽薪,突然冒出来的巨额支出让张林资金链几乎断裂。

让他郁闷的是,银行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后,其期货账户也被冻结,如今期货账户已被强行平仓,损失巨大。

为了偿还银行贷款,张林被迫将另外一套家人自住的三居室低价卖掉。为了继续做生意,他只好去借高利贷维持公司运营。

如今,张林和某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仍没了结。他沮丧地表示,他很清楚,无论这起经济案的结果如何,两家银行起诉给他带来的窘迫,已不可能逆转。

购房人:按期还月供我没问题,让我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那得要我的命!

银行:房屋抵押登记还没办呢,我能随时要求解除贷款合同。

原因探究

缓办抵押登记

银行旨在规避贷款风险

对于普遍存在的银行抵押登记办理拖沓的问题,银行业人士表示,原因主要在于各家银行普遍将抵押登记办理事宜外包给社会上的公司,“双方的衔接问题导致拖沓”。

但朝阳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李有光不认同这一点。她表示,银行怠于办理抵押登记的现象,主要集中在贷款购买开发商的“一手房”。根源是银行在打“小算盘”,没有尽力去监督。

李有光庭长表示,在“一手房”的房贷合同中,有银行、开发商和购房者三方。合同中都会约定,抵押登记办理之前,如果购房人逾期还贷,银行可以直接向开发商追偿。

开发商的经济实力显然远远超过个人。在这种前提下,房产抵押登记之前,银行的贷款风险反而更小。

迟迟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正是为了尽量延长开发商的担保期限。其实从贷款合同的内容上就能看出端倪:由银行制定的格式化的合同,其中普遍没有约定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期限。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7 16:48:08 +0800 CST  
开发商不“背黑锅”

购房者承担巨大风险

专家表示,刻意加重担保风险,这种做法对开发商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早年间,出现过大量开发商替购房者“背黑锅”的案例。

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渐渐意识到这一点,出于公平原则形成了新的审判共识:如果银行在已经拿齐材料的情况下怠于办理抵押登记,将免除开发商的保证责任。

在银行诉张林的房贷案中,其实有两个被告,一个是张林,另一个就是开发商。或许银行的起诉本意是让开发商“扛”,但在法院新的审判思路之下,开发商“闪了”,购房者成了“受害者”。

而在记者统计出的12起类似案件中,法院认定银行“怠于办理存在过错”的,只有张林一案。

但银行承担的过错责任很轻,“价值”是12500元浦发银行要求张林一次性还贷的同时还要求他赔偿2.5万元的律师费,考虑到银行的过错,法院为张林“减免”了一半。

法官建议

银行拖延不办

购房者有权起诉要求立即办

审理过大量房地产纠纷案的大兴法院资深法官赵玉东表示,对于正准备贷款的购房者而言,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与银行协商,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确认抵押登记的办理期限,并约定抵押登记因银行原因逾期未办的违约责任。

而对于那些正在正常支付“月供”的购房者,可通过到建委查询,发现抵押登记至今未办的,有权催促银行尽快办理,如果银行仍然拖沓,购房者可就此提起诉讼,要求其立即办理。

赵玉东表示,办理抵押登记,需要银行登录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系统用户注册和权限分配,领取加密钥匙,购房者无法自行办理,只是协办方。购房者的义务,是将办理手续所需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及时交到银行。

他提醒说,购房者应留下已在特定时间交付材料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记者 付中 闫新红)

记者追访

此类案件近年来频发 涉及多家银行

记者从本市法院了解到,2008年至今,类似案件已经至少发生12起,除浦发银行外还涉及到其他多家银行。

虽然案件数量不多,但均是“一击必杀”,对购房者个人影响巨大。有的人为了还债,刚40岁就已经急得头发花白;有的人为了躲债,被迫放弃北京的稳定生活,逃回老家。

“受害者”之一张红(化名)告诉记者,她原本住在朝阳区山水文园,女儿在北京读大学,全家生活幸福。

突遭连环诉讼后,张红被迫回到延吉老家躲债。她的表弟说,为了还债张红经常拆东墙补西墙,最窘迫时连几十元的车费都拿不出来。

普通购房者 不懂“抵押登记”为何物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房屋贷款合同签订后,抵押登记手续被长期拖延办理甚至不办的现象大量存在。而多数购房者根本不知道“房产抵押登记”这个概念,更谈不上找银行催办。

北京市中广维天法律服务所主任芦争对这种房贷“潜规则”表示忧虑。他说,“房屋抵押登记拖延不办”的普遍现象,实际上也给购房人“埋下了一颗雷”,很有可能被人恶意利用,制造恶意诉讼去坑害他人。

“他只需要知道你的房子没办抵押登记手续,然后利用或制造一起标的额很大的诉讼,申请法院查封房产。之后他什么都不用做,银行就会把你搞得倾家荡产。”芦争说。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7 16:49:51 +0800 CST  
银行人士称不敢保证ATM机百分百没有假钞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8日 09:02 大洋网-广州日报微博
网友爆料

ATM出假钞频被爆出 “拿不出证据”难索赔

近期关于银行业务的安全问题引起了持卡人的广泛关注,继“信用卡该不该设密码”问题之后,有网友爆料称ATM取千元现金居然发现有6张是假钞,虽然银行随后坚决否认,但有多位银行内部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银行现在不敢保证ATM取出的钞票是“百分之百真钞”,即有可能出假钞。

文/记者刘新宇

案例:网友称ATM取千元有6张假钞

有网友近期在微博上爆料称,其同事22日晚在北京静安中心一家银行的ATM机取1000元现金,其中6张为做工粗糙的连号假钞,事主第二日到银行投诉,被银行要求拿出证据。“我们是拿不出证据说不清楚”,但爆料人声称“以我认证身份发誓保证(所说)是事实”。该网友的微博认证身份为“人人网市场运营主管”。

昨日,涉事银行对本报记者回应称,该行“装入自助设备的现金均经过双人至少三次在监控镜头下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具有识别钞票真伪功能的点钞设备清点。因此,放入设备内的现金不会出现假钞。且钞票放入钞箱后立即将钞箱签封,管机员携钞箱至清机现场全程均无法接触到钞箱内现金”。

同时,该行还称“自助存取款一体设备也具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识别假币功能,能做到对存入的假币不予受理。经联系客户进行其报告假币的存入测试,均显示无法存入”,因此“设备不会出现取出假币的情况,建议遇到可疑情况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蹊跷的是,爆料人目前已将所有相关微博删除,记者试图与其联系了解事情进展时,对方也以“不方便多说”为由拒绝透露更多的信息。

业内人士:正常流程下ATM出假钞比例低

记者昨日与多位银行业人士进行沟通,了解“ATM出假钞”是否真有可能发生。“我只能说这当然是非常小概率的事件,在ATM每日如此大的交易量面前,这种概率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百分之百说没有谁也不敢说”,一位国有大行的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现在ATM钞票的管理模式中,由银行清点中心清分配款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利用专业的清分机清点好之后,就交给运钞车押往各个银行网点的ATM,将旧箱子取出,再将新箱子替代进去,整个流程都会有严格的管控。

银行的内部人士表示,从流程的设计来看,本身是不大可能让假钞最后进入到ATM中去,但是否“零风险”就不好说了。

一位在银行柜台工作了十余年时间的老银行职工对本报记者说,在他从业生涯中还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实例,“可见比例有多低”,他还强调,其中不少是取款人自己出了问题,“要么是假消息,要么是自己的钱包被掉包,真实的案例没有那么多”。

取钞要立即核对 假钞要当场摄录

不过,持卡人对银行的解释似乎并不买账,有关ATM出假钞的消息也不时充斥报端。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成都的媒体还披露,有银行的职工利用工作之便,一次次将双手伸向自己管理的取款机,窃取里面的现金,从2006年到2010年这4年间,一共从10余台取款机上窃取人民币108万元。媒体当时也普遍质疑,“这一案件也让ATM取款机很安全、不会有假钞的说法变得非常可笑”。

即使银行承认“不敢保证ATM百分之百不出假钞”,但现在的问题是,银行与持卡人在出现类似纠纷之后,双方都纠结在一个问题之上——如何取证?银行业人士坦言,“投诉了只能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银行承担责任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有依据”。

专业人士则提醒持卡人要记住八个字“快速反应,尽量取证”,建议持卡人从ATM取出钞票后核对一下真伪,如果发现有假钞,立即对着ATM的摄像头出示一下钞票编号,而且不要马上离开,或者与网点的工作人员联系,或者马上电话通知银行。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8 15:50:08 +0800 CST  
市民称被开通电信增值业务损失4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 12:07 中国经济网微博
刘先生提供的自己手机费用单据,显示有增值业务扣费。本报记者 任洪忠摄
客户要求赔偿4万多元损失 电信只肯双倍退还所扣增值业务费用 一市民“被开通”增值业务起纠纷

本报聊城2月28日讯(记者 任洪忠) 25日,城区刘先生反映,在未经二次确认的情况下他的手机被开通了增值业务,并被扣掉40元增值业务费引发手机停机。因联系不畅,致使2月1日从昆明运往北京的蔬菜在北京滞留1天,损失4万多元。刘先生怀疑“被开通”增值业务,遂向电信公司提出4万余元的赔偿要求,遭到拒绝。

刘先生揽着拉货的业务,有司机专门给他跑运输,因为要联系业务,少不了手机。春节期间,他用中国电信(微博)153****6177的电话联系业务,就在这期间出了意外。

“2月1日,我接了从昆明往北京拉蔬菜的活,当时给驾驶员、收货方都留手机尾号为6177电话。”刘先生说,3日,驾驶员到了北京,但驾驶员和收货方都联系不上他,以致货车在北京耽误1天。“4日才发现停机,估计是2日左右停的机,造成运费2万8千元没拿到,还赔给收货方5千元,再加上路桥费、人工费等花销1万多,算起来损失有4万多元。”

25日,刘先生提供的一张单据显示增值业务费10.00(下图)。“从去年11月份就开始扣,连续扣了四个月了。”刘先生说,就因为是这40块钱,直接导致手机停机,误了事。

刘先生介绍,他把增值业务扣费情况反映电信客服,客服人员给他听了定制业务的录音。“录音中是我父亲接的电话,当时父亲也没听懂电话营销人员介绍的情况,最后父亲说了‘好好好’就挂了,业务就被定上了。”

“那时是父亲在用手机,他不了解情况。”刘先生说,按说收费前应该有确认定制收费的提示,但是也没有收到二次确认收费短信。反映问题后,也有自称是上海的增值业务工作人员联系协商处理。“我是电信用户,一定找电信要个说法。”

“要不是多扣这40元,也不会引来这么大麻烦。”刘先生说,电信工作人员答应给双倍返还,他不同意。

电信客服人员表示,这项增值业务是在2011年9月5日通过电话营销开通的,2012年2月5日取消,已经做了退费处理,返还双倍费用共80元。

对于刘先生手机增值业务扣费,电信工作人员说:“(业务)开通以后,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二次确认,就是在扣费前没有给用户发送短信告知用户,在次月的时候会为用户收取费用导致的。“确实不好意思,今后,我们会对工作人员在管理上加强一些。”

对于刘先生索赔4万余元的损失,电信工作人员表示,至于这些赔偿,要由第三方机构来鉴定,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法院。

头条延伸 家里还有电信手机 也“被开通”增值业务

“手机因增值业务扣费出事后,我也查了家里的其他的手机,发现另两个也有增值业务扣费。”刘先生说,手机尾号1888扣费多,有每月扣18元的时候,还有扣15元的时候。

在刘先生提供的话费单据上面,电话号码为153****1888,2011年9月份增值业务收费15元,2011年11月-2012年1月,增值业务费每月18元。“这增值业务费我都不知道怎么定的,交了三百块钱,不怎么用,老扣费,查了才找到原因。”

电信客服人员确认,153****1888开通增值业务产生了扣费。“另一部手机133****4100也有增值业务,功能费8元。”

电信客服人员表示,如果用户要求,另外两个号码经过工作人员核实之后,也会给用户双倍返还已扣费用。

“尾号1888的手机已经收到短信,退还增值业务费用202元。”28日下午,刘先生说,我没同意双倍返还,给我造成的损失还没处理。

您“被开通”增值业务了吗?

28日下午4点40分,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键入关键字“手机被开通增值业务”,找到相关结果约25400000个,有不少反映通讯电话“被”开通了增值业务。

当您看了报道,如果担心自己手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增值业务,请及时联系通讯公司客服热线或去营业厅查询,如果您也有刘先生同样的遭遇,赶紧加入维权行列,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451234反映问题。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2-29 14:13:17 +0800 CST  
国际航班特价票仅需2千元 税款和附加费高达4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08:41 I时代报
本报讯 (记者 朱晓立)民航将迎来3月淡季,许多航空公司为吸引客源,都推出价格诱人的特价机票。昨天有网友马先生称,近期在预定上海-伦敦机票时,选择了打出特价的维珍航空5月12日出发,5月20日返回,经济舱只需2000元左右。付款后却发现,税款和附加费竟高达3889元。随后他向东航咨询,对方称税费只需要2991元,少了近千元。

记者查询发现,国内机票的税费收取标准都是统一的,机场建设费50元,燃油附加费根据航程远近,分为130元与70元两档。但出境国际机票税费差别很大,例如上海往返迪拜航线,阿联酋航空的税费价格为229元,东航为1181元,新加坡航空却要2931元。

沪上机票代理表示,由于乘客不熟悉税费标准,一些旅游公司和航空公司促销时都避谈国际税费差。国航一位负责人表示,国际航线税费差别较大,主要因各国燃油成本和离境税收取标准不一样所致。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1 11:32:24 +0800 CST  
警方认定盗刷与持卡人无关 工行仍未给予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 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微博


CFP图

储户储蓄卡遭盗刷两个月后仍未获补偿 “最赚钱银行”坦承:

“最赚钱银行”频发借记卡被盗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联系到一位当事人,其借记卡在2011年12月中被盗刷至今仍未获得银行补偿。对此,银行方面称已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同时建议客户诉诸司法程序。银行界与法律界人士认为, 鉴于借记卡频遭克隆,证明银行卡系统防伪能力存在隐患,建议相关方面提高防伪认证技术。

文/图 记者 王亮(除署名外)

客户 银行应该先给予客户补偿

昨日,市民殷先生向记者投诉称, 其持有的尾号为“6360”的工商银行(4.42,0.01,0.23%)借记卡于去年12月15日被他人盗刷约35万元。虽然警方已认定盗刷嫌疑人与殷先生无关,但至今银行仍未予以殷先生补偿。

殷先生称,他于2011年12月8日在工商银行广州华夏路支行ATM机取走了1万元,随后前往马来西亚。 在2011年12月15日下午1时,身在马来西亚的殷先生收到银行短信称其账户消费了352728元。

殷先生马上向工商银行马来西亚吉隆坡分行报告要求鉴别其银行卡真伪。然而,该支行个人金融部与总部营业厅副总经理刘婷婷表示未能对其持有的银行卡进行鉴别。

“我当时非常吃惊,因此赶紧回国。”殷先生表示。他在2011年12月18日回到广州报案。随后,银行与公安方面的信息显示,发生盗刷的交易地点是位于东莞常平的“幸福首饰店”。

“警方已经调出交易当时的录像,我跟这个嫌疑人没有任何关系。”殷先生指着相关报案记录表示。殷先生称所持有的银行卡一直没有离身,也没有向他人提供密码。

“银行老是揪住客户保管密码不慎这点。而我认为只要这笔钱是在我账户上,随后未获客户同意被盗用了,那银行应该主动为储户提供一定的补偿。” 殷先生认为,工商银行方面没有尽到保管客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因此银行方面应该首先承担风险补偿责任。

“如果银行方面认为是由于我自身原因导致资金被盗用, 这需要银行来取证并举证,我并不担心走司法程序。”殷先生说。

工商银行

暂时无法为客户垫付资金

昨日记者联系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全力配合警方调查殷先生的案件。工行方面承认,目前银行卡系统存在安全漏洞,这是导致多家银行近期频发“克隆卡盗刷”案件的主要原因。同时,该银行表示暂时没有办法把当事人损失的金额垫付给当事人。

该负责人表示,其已调出了该客户银行卡消费所有商户的记录, 包括境内外消费的记录。“目前我们已经向公安提供了有关犯罪嫌疑人与盗刷交易的录像,”工商银行广东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其已建议当事人启动司法途径。

“如果按照客户要求,把其损失的资金马上划回客户账户,银行是很难操作的,”工商银行方面负责人认为。该负责人承认目前银行卡存在安全隐患。“目前的银行卡技术标准是银联制定的,属于第一代的磁条卡标准。从近期不同银行发生的银行卡盗刷案件看,这套系统的确存在问题。”

对此工商银行方面承认目前整个银行系统都面临一定程度的“防伪难题”。因此, 工商银行也将逐步推广第二代银行芯片卡应用系统,从而提升系统防伪能力, 保障持卡人利益。

律师

交易不具合法性

银行需赔偿客户

针对殷先生的案例,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银行与储户的合同关系中, 银行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主动承担举证责任。 银行首先需要证明自身无过错,例如应举证说明其尽到审查验证交易合法性义务。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继承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中,储户作为债权人很难采用对其损失的资金“追溯权”。因此,在上述案件中仍适用合同法。银行作为客户委托支付资金的一方应证明在争议交易中自身没有过错,否则银行就必须承担一定责任。

刘继承认为, 银行卡是储户与银行双方储蓄存款合同的凭证。如果银行结算交易系统对客户出示银行卡没有能力鉴别其真伪,此时作为储蓄合同凭证的真银行卡没有用于交易,该笔交易不具有合法性,银行则需要承担客户的全部损失。

他山之石

银行卡遭盗刷

客户胜诉案例

案例1

银行有义务防止犯罪

2009年6月10日,张先生发现其中信银行(4.61,0.08,1.77%)理财宝理财卡内钱款被取走3万余元。该案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法官认为,商业银行有条件、有机会、有能力,也有义务防范犯罪分子利用自助银行和ATM机犯罪,以确保金融管理秩序正常运转,确保储户的存款安全。张先生对ATM机不具有专业知识,在卡和密码未丢失,也未委托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无过错不应担责。

案例2

银行被判赔偿储户12万元

胡某、王某、徐某等人系仙桃一银行储户。2010年6月24日至25日,3人银行卡上的存款被他人在武汉的ATM机上盗取。事后,3人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汉江中院审理认为,胡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存款支取明细及监控录像资料等,已足以认定胡某等3人的存款被他人盗取的事实。银行被判赔偿储户12万元。

案例 3

储户被盗刷 银行负全责

2005年,王某在珠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口岸支行开设账户。2008年12月23日,犯罪嫌疑人在某银行ATM机插口处安装读卡装置和摄像装置。同月31日,王某发现卡内25467元存款已经被取走。

广东高院判决被告珠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口岸支行向原告王某支付存款本金人民币25467元及利息。法律界人士指出,法院的这一判决对已经旷日持久的“银储纠纷争议”的最终解决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2 13:55:44 +0800 CST  
工商银行

暂时无法为客户垫付资金

昨日记者联系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全力配合警方调查殷先生的案件。工行方面承认,目前银行卡系统存在安全漏洞,这是导致多家银行近期频发“克隆卡盗刷”案件的主要原因。同时,该银行表示暂时没有办法把当事人损失的金额垫付给当事人。

该负责人表示,其已调出了该客户银行卡消费所有商户的记录, 包括境内外消费的记录。“目前我们已经向公安提供了有关犯罪嫌疑人与盗刷交易的录像,”工商银行广东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其已建议当事人启动司法途径。

“如果按照客户要求,把其损失的资金马上划回客户账户,银行是很难操作的,”工商银行方面负责人认为。该负责人承认目前银行卡存在安全隐患。“目前的银行卡技术标准是银联制定的,属于第一代的磁条卡标准。从近期不同银行发生的银行卡盗刷案件看,这套系统的确存在问题。”

对此工商银行方面承认目前整个银行系统都面临一定程度的“防伪难题”。因此, 工商银行也将逐步推广第二代银行芯片卡应用系统,从而提升系统防伪能力, 保障持卡人利益。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2 13:59:51 +0800 CST  
a
楼主 benzhuzhu__  发布于 2012-03-03 21:49:06 +0800 CST  

楼主:benzhuzhu__

字数:2044622

发表时间:2011-09-14 03: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05 19:38:41 +0800 CST

评论数:176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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