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公案·古代的N种死法——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权利义务明确乍看显得很冷漠。但是不妨碍我们亲人温情脉脉啊,我们可以放弃我们的权利(其实主要是继承权)帮助亲人,
===========================================================

嗯,这个反倒现实了。在不提倡儒家价值观的前提下,在你已经被法律明确赋予这些权利的前提下。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01 13:22:53 +0800 CST  

成都归来,明日更新。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0 21:45:05 +0800 CST  

哎呀呀,就拙帖这寥寥点击率还得 作之君 惠顾,估计从此此帖在天涯要有个位置啦!

总之谢谢你顶帖。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0 23:09:14 +0800 CST  








五、时间中止了


法儒再出江湖


秦崇法治,二世而亡;周行德政,享寿八百。然而在现实的具体的统治中,法治的可操作性更强,可预见性更高,效率更突出。肯定一者,否定一者,这只能是理论家来干的事情;人主和他的宰辅们所面对的,永远是比理论复杂得多的现实,而他们的工作,也永远不是对不同理论的取舍,而只能是不同比例的调和。

我们翻开关乎汉朝的前三史寻觅关于这种调和的残踪片影,两种类型的官吏自然就浮现出来了:酷吏与循吏。

酷吏一词在今天基本是贬义,但是在古人那里未必是。我们都知道的著名的强项令董宣,就是《后汉书.酷吏列传》的主角之一。什么样的人能够叫做酷吏呢?简单来讲,冷酷执法的人,而非残酷执法的人。

比如,在济南有瞷氏三百多家族居,势力巨大,为害一方。某甲到任为济南太守,怎么办?要么沆瀣一气之,要么暗地里设法消灭之。但是《史记.酷吏列传》第一名的郅都,到任后就把瞷氏的首恶们擒拿杀掉,立马就肃清了这股势力。就这么简单,这就是酷吏的作风。

某甲说:啊?你没告诉我官府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剿灭这批豪族并且事后不被报复啊!

是的,郅都本人也并不确保官府有足够的能力剿灭这批豪族并且事后不被报复,但是他这么做了。这就是酷吏的作风,雷厉风行。所以郅都得了个绰号叫苍鹰,而某甲只能是某甲。

类似的外号还很多,譬如接替了郅都事业的宁成,人送外号“乳虎”——像哺乳期的母老虎一样猛,宣帝朝酷吏严延寿任郡守时喜欢将所属县死囚押送到府衙统一处死,人称“屠伯”,至于大家熟悉的董宣,则有外号“卧虎”……

为什么这么多酷吏都会集中在两汉?好,我们来分析一下酷吏诞生的条件。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文本上的法律出了问题。

法律,分为文本上的法和行动中的法。一个新法出台生效了,这叫文本上的法;记者采访该新法实施的情况时,有关部门都表示要“看看再说”,这就是行动中的法。文本上的法未必是行动中的法,这是中国人都知道的;那么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原因不外乎两个:

第一,对法律的信念有问题。秦国文本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高度一致,该国有着较为深厚的“令出必行”的法律心理。而汉朝的时候,法律的实施情况,时时要受到政策的制约和最高或较高领导人讲话的影响。比如从汉初便确立了“无为”和“休养生息”的政策,而选任的司法官吏又多是忠厚质朴之人,所以对法律的实施相对宽松一点。汉朝宰相曹参先生当齐国相时曾经这样叮嘱自己的后任:刑狱和市场,不要管得太严了。这种地方都是藏污纳垢之所,你管得太严,坏人们没有容身之地,就会出事了。从高祖到文景,西汉帝国已经接近六十年没有认真洗澡,藏污纳垢到了足以引起社会问题的地步。所以政策不得不由最早的宽松而变为相对严酷。

第二,文本上的法律在立法技术上有问题。我们研究中国法制史,可以很欣喜和自豪地发现,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成文法和进行法典编纂、有着比较庞大的成文法律体系的国家之一。但是这是不是个好事情呢?一个小孩子在还不会用调羹的时候就开始使筷子固然可喜,但肯定会以比较错误的手势握筷子。而孩提时候形成的坏习惯,则是很难改掉的。一切幼年的国家,其由不成文法向成文法过渡,那么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以前判案子,等出了案子,大家聚在一起讨论以决定判决就可以了;现在却必须预先制定一部法典,还不能经常改动(一来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二来维护祖宗制法的权威性),还必须适用于全国好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难度实在太大了。但是没有办法,只好霸王硬立法。立出来的这样一部法律,在实践中的可实施程度可想而知。

在这种情况之下,死板的法治的不足只好靠相对灵活的办法来弥补,弥补办法有二:一是大量出台实施细则作为对基本法典的补充,二是以人治补充法治。第一个办法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汉朝立法的泛滥——连专门掌管国家典章制度的司法官员,都没有人能看完全部的国法。规则越定越详,越来越细,以至于如下几个恶果:

1,某甲走在大街上,随地吐了口痰,被捉拿。某甲问衙役说你干啥,衙役说根据汉惠帝某年某月制定的法律,随地吐痰是违法的,你跟我走一趟:立法太多等于无法,普法工作难以跟上,和秘密法时代几乎无异。

2,某甲辩称昨天某乙也随地吐痰了怎么没见被抓?衙役说你少废话,那是因为别的衙役大概不知道汉惠帝时候的那个法令或者即使知道也懒得管,何况今天开始是吐痰严打日,所以要抓你:法令管的范围太大太细则人民的一举一动都可能造成违法,既然全民违法则朝廷随时可以通过刑事政策的调整来肆意抓捕人民。这个弊端在官员身上更明显一些,由于古代法律对官员行为要求之严格,几乎任何一个官员都在违法,所以你得宠的时候我不追究,皇上一旦要你狗命我随便一搜集资料就是好几条死罪。

3,某甲哈哈一笑说你不要太嚣张,爷是从政法大学毕业的对法律了如指掌,文帝年间还出台了一个令说随地吐痰无罪你不知道吧?衙役也哈哈一笑说你还差得远,爷兼着政法大学的老师,景帝时候又出了一个令说要废除文帝时候那个令你不知道吧:法律令科比太多容易互相打架,造成司法者和守法者都莫知所从的局面出现。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有这样一批人,他们:

1,精通律法,知道所有法律相互碰撞和漏洞在哪里,从而可以按照人主的意思来“依法”出入人罪。

2,能够严格执行命令,除皇帝外无所避,即便是玉皇大帝犯了罪也能将之绳之于法。

而西汉的时候,皇帝们的需要在哪里呢?主要是削弱诸侯和豪强。所以曾经纵横一时的奸猾豪强侠士诸侯权贵,在酷吏们面前都如狼口之羊一般待宰。也所以《后汉书》形容酷吏们的风格时用了这样十六个字:敢捍精敏,巧附文理,风行霜烈,威誉喧赫。不用一个字一个字读,扫一眼就感受到那种强势而酷烈的气势扑面而来了。

酷吏在两汉不是贬义词,我们再次重申。但是这句话并非没有争议的。因为读《酷吏列传》的时候我们总能感受到司马迁们对于这类司法者有一种贬抑的情感在里面。二十五史中有十篇酷吏列传,都是如此。原因在哪里呢?

在象征法家精神的酷吏们重出江湖之余,儒家也早已经将他们的价值观浸染到司法系统了。







继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1 19:59:00 +0800 CST  

二十万字。汉以前是重头,占一半。汉以后就没这么多废话了。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2 09:48:20 +0800 CST  
作者:梦不回的唐朝 回复日期:2009-04-12 13:02:25

楼主大人,法律令科比太多,怎么个意思?
===========================================================

律令科比是汉律四种法律形式,详见本章第一节,有过简单的介绍。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2 16:47:30 +0800 CST  
作者:梦不回的唐朝 回复日期:2009-04-13 11:39:37

严重鄙视一下中文系毕业的自己,黑线!~
===========================================================

没事,主要是句中有个“科比”,就令人不是很好断句了。这种一眼望去看到个词语然后读整段话就由于先入为主而难以读通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会有 南京市长 江大桥 这样饶有趣味的笑话。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3 22:06:15 +0800 CST  

实在对不住大家前阵子又出去了一趟,晚上更新。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7 17:09:36 +0800 CST  








继续



始皇秦火,高祖轻儒。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中起到存亡继绝作用的,乃是郦食其、陆贾和叔孙通。

这三个人有共同点,有不同点。共同点是都被高祖刘邦口头或行动上侮辱过。刘邦曾经当着郦食其的面洗脚并公开宣称不接见儒生,对陆贾自称“你老子我”,而对叔孙通的儒生装束表现出十分的反感。这三位的对策也颇有意思。郦食其把刘邦的侮辱反骂了回去:“你才是儒生!你们全家都是儒生!老子是高阳的酒徒,不是儒生!”陆贾面对刘邦“你老子我的天下是马上打下来的”这样对儒生赤果果的鄙视,有理有节不卑不亢地回答:“马上得之,焉能马上治之?”叔孙通则与众不同,一见刘邦不喜欢儒生,立马回家换了庄稼汉短打扮,一副山药蛋派的样子。

后来,郦食其以其胆舌,作出了巨大的军事贡献;陆贾以其见识,敦促刘邦作出了政治治理模式的改向;而叔孙通,则以其理论功底和鉴毛辨色之能,对汉朝立法施加了来自儒家的影响。

事情经过其实大家都清楚:起自民间乡野的刘邦集团,建立汉朝以后并没有一个规矩,上朝时候乱哄哄的,甚至有大臣一言不合就拔刀砍柱。刘邦为此很苦恼,叔孙通则称有办法:制定了朝仪,安排大臣们进行排练,结果果然井然有序,刘邦笑称终于知道了当皇帝的滋味,把这套朝仪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叫做《傍章律》。

就在刘邦感受到当皇帝的滋味时,其实一个世代难以改变的软制度框架已经通过这种拍马屁的形式,不动声色地开始扩张。而以朝仪为内容的《傍章律》,仅是其第一步。

叔孙通自打跟了刘邦,便从来不推荐儒家门生做官。他的弟子们对此多有怨言,叔孙通却笑道:“你们能上阵打仗吗?老实呆着,这帮大老粗们打下的是你们的天下!”他没有食言。从定朝仪开始,一个在中国法律史上长达千年之久的进程开启了:法律儒家化,或曰礼法合一。之后,无论皇帝们如何轮换,无论谁家何氏坐天下,一套稳固的官僚行政系统,一个既定的儒家治理理论,永远框住这位皇帝的手脚。对儒家而言,时间开始了;对历史而言,时间中止了。中止,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我这里意指由于发生某种事由使得时间暂停;当这个事由消失后,时间才可以继续。这个事由的消失,恐怕要等两千年之久了。

当然我们现在说这个话还太早,因为真正使得时间中止的人物董仲舒还要等很多年才出场,而儒家现在还正受到黄老学派的压迫而抬不起头来。同样并非显学的法家同情而得意地看了一眼更可怜的儒家,说:“起码每个朝代都需要懂法律的人。”儒家还以一个骄傲的眼色,说:“任何一个统治者都迟早会认识到,他们需要真正懂得立法的人。”

黄老学说作为从秦朝法家到独尊儒术的过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而作为过渡时代的中坚人物,懂得权变和隐忍的叔孙通也获得了司马迁史笔的垂青,得到了“汉家儒宗”这样荣耀的称号。

舞台搭建完毕。窦太后垂垂老矣,年轻的武帝也已经登基了。董仲舒讲完一堂课,掀起帷布来看了看满座的学生,莞尔一笑:该我们登场了。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7 20:49:22 +0800 CST  

渔 更着眼生产力,而sub 更着眼生产关系。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8 23:16:16 +0800 CST  
作者:馒头老妖 回复日期:2009-04-19 21:30:10

儒生治国,很大程度就是容易把“礼”与“法”、“德”与“法”混淆起来,所以容易搞得一团糟。
===========================================================

前面的是校友的观点,不予置评;这句是馒头的看法,那么庄子里面混沌凿七窍的寓言很能讽刺你(是庄子在讽刺你,不关我事):混沌这家伙,把“鼻子”与“眼睛”、“嘴巴”与“耳朵”混淆起来,所以面目全无。馒头是不是要试着给他凿个七窍?

以西方法律为参照系,中国法自然七窍皆无;但如果从中国法内在地理解开来,则混沌不正是一个最合适的存在吗?


感谢土豆与林习习二位谬赞,你们的夸奖给懒惰的作者以勤奋的督促。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9 21:47:50 +0800 CST  








五、时间中止了


为人主立天宪


西汉发展至今,已经出现很多问题了。比较重要的,起码有三个:

头一个是老问题,政权的正当性问题。我们知道,之前周公旦已经解决过这个问题了;但是在时代的背景下这个问题又有了新的意义:第一,汉家刘氏是第一个非世家大族而坐有天下的皇族,所谓汉初布衣将相之局也,那么请问:你一群流氓小吏,上无累世之德,下无尺寸之功,凭什么坐有天下?仅仅凭权谋和武力吗?这当然是任何一个统治者包括刘邦家族所不愿意承认的。他们需要这样的理论:刘家坐天下,乃是有形而上的依据的。第二,既然你并非世家大族一样可以坐有天下,我们张三李四阿猫阿狗是不是也可以坐坐天下?这也是任何一个统治者包括刘邦家族所不愿意承认的。他们需要这样的理论:刘家坐天下,可以;你的坐天下,不行。

第二个大问题,在新的制度下使国祚得以确实延长的技术手段。头一个问题,只能从理论上服人,国势一衰管你什么天命所归照样有人觊觎。汉承秦制,修正地沿袭了郡县制度。但是行郡县之制的秦朝武力空前强大却短命而亡的事实就在眼前,说实话,汉朝统治者作为秦朝政治遗产的继承人对自己的国祚能有多长实在没有信心。所以刘邦自登基起就找包括他最看不上眼的儒生在内的各类知识分子总结秦亡教训。如何在新的制度下能使国祚得以延长,这是一个最关紧要的现实问题。

第三个大问题,乃是机械执行法律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前文讲到,由于当时立法技术和执行条件的局限,制定出的法律相对来讲前瞻性、概括性和普遍适用性都存在缺陷。这样的法律在现实中严格推行,就会出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秦朝体现得非常严重,当时囹圄成市、赭衣塞道,社会矛盾异常尖锐。汉朝的基本大法《九章律》承袭秦法,虽然以无为的精神在执行上相对宽松,但问题其实也很大。真正引起朝廷震惊和官方重视,乃是开国元勋周勃在文帝年间下狱,以高干身份亲自领教了司法系统的缺陷。曾经率领千军万马在两阵之间杀人如麻的周勃出狱后惊魂未定地叹道:“今天才知道狱卒的厉害!”贾谊趁机上书,重新确立了刑不上大夫的古法原则。但是这种孤立的儒家法律原则在冷酷的法家法律文本包围中显得异常刺眼和无助。如何确立起一整套司法原则来弥补法律文本的缺陷,并且使两者可以水乳交融而不突兀,成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在这伟大时代呼唤英雄的风口浪尖,大家一起跟随因为熟读史书而未卜先知的聊公一起把求助的目光瞄向了广川。在那里,我们伟大的救世主董仲舒先生已经因为过于专心和认真地攻读儒家理论著作而三年没有看过自己的园子并且分不清马的公母了。







待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9 22:40:32 +0800 CST  
作者:穿拖鞋游学 回复日期:2009-04-19 22:28:45
我们去寻求合适的法,还是什么终极的法?
或者,合适,贯通,流转,交织就是大地,那太阳转换它的角度给予一个自我的影象,而那影象熨帖着大地.
===========================================================

感谢兄弟用诗意的语言描述出了作者一直困惑不解的一个大问题。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19 22:41:47 +0800 CST  

夜半楼主惊现天涯!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21 00:31:09 +0800 CST  

最近没有相对完整的时间,只好见谅了。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22 22:22:19 +0800 CST  

不能辜负楼上的期待,毅然决定明天更新。最近看葛兆光的《中国思想史》的导论,很有启发。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看看,一百来页的小书。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24 23:35:57 +0800 CST  
作者:馒头老妖 回复日期:2009-04-25 00:28:00
馒头妖再次跃起,撞在了聊公的案头,笔筒、砚台、书稿摔了一地。
===========================================================

不对,是键盘、显示器、主机摔了一地。
在线更新。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25 12:23:50 +0800 CST  









继续




董仲舒是广川人,今天河北景县附近。广川东挨齐鲁,西邻三晋,北接燕赵。春秋战国思想兴旺的时候,齐鲁出儒生,三晋兴法家,燕赵多方士,此风一直延续到西汉,依旧存在这样以地域为依托的各家学派。而西汉开国以来几十年,上层崇信的乃是黄老之学。在儒、法、道、阴阳五行学说包围和浸染之下成长起来的董仲舒,再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由不得他不成为一代集大成的宗师。

董仲舒时代的儒家,是个非常高风险也非常高产出的行当。齐地的老儒辕固生因为在信奉黄老的窦太后面前鄙视了一下《老子》,就被责令与野猪搏斗险些命丧豕口;武帝时的儒生王臧赵绾在朝为官,因为倾向儒家化的改革而丧命。但是也有成功的例子,叔孙通以其通达才变跻身庙堂之高;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向风。

吃亏的儒生特点是梗直,得利的儒生特点是机变。董仲舒的特点就是梗直,硬邦邦的一代大儒。怎么办呢?没关系,信奉黄老的窦太后挂掉了,亲政的汉武帝有意扶起儒家,广召天下贤良应对,董仲舒正在其列。

董仲舒走出的乃是一条与其前辈们不同的道路,他不以权谋应变而以学术功底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脚印。董仲舒对儒家学说的优缺点再清楚不过。先秦儒家最薄弱的一环,在于对自家学说终极依据的解释上。孔子和他的弟子们应对的过程中,也偶有脑子不好使或者脑子特别好使的弟子问到这些终极依据,而孔子以“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这样的话搪塞过去了,采取一个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的态度。子贡对老师这个特点最清楚不过,就总结说“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像人性之本啊,天道高深啊,这些问题孔子是闭口不谈的。

正是因为儒家学说在此问题上解释力不够,所以后世许多学说就有了插足的余地。我们看后来足以与儒家抗衡的学说,只有释老两家,其胜出都是在天命与人性这两块,满足人们对于世俗世界之外的更加高深玄远的未知世界的好奇。

董仲舒在这个问题上,颇动了点脑子。







待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25 13:20:42 +0800 CST  







继续



董仲舒所做出的巨大理论改造,乃是将西周时候被敬而远之的“天”的概念重新回到哲学领域。他提出,人乃是天的副本。无论天的什么元素,在人身上都有相应的对应。例如天有日月,人有双眼;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十二月份,人有十二个大骨节;一年有365天,人有365个小骨节……董仲舒的学说也好,儒家学说也罢,到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信了。一个重要原因乃是在于科学的发达,证明了很多当初被这些大哲拿来当论据的对自然现象的解释乃是有问题的。但是当科学进一步地发展,则会发现当初我们的祖先对一些自然现象的解释,虽然没有逻辑和道路可循,但是居然与最新的科学发展暗合,这就令人称奇了。比如“人副天数”这个在接受过科学教育的现代人看来简直荒诞不稽的说法,已经可以找到科学上的佐证:全息论。

全息论发现,机体的每一个局部都是整体的缩影。这个理论在中医学上应用广泛,比如我们的耳朵、足底,都对应了人体的全部器官。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董仲舒的以上具体说法可能有问题,但是思路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任何一个说法,我们不能证明其假,则不妨暂时假定其真。当我们兴致勃勃发现老祖宗的错误之时,说不定正是我们错误之时。






待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25 18:51:08 +0800 CST  

这里讲的是“人副天数”论,这是天人合一理论的一个起点。天人感应论乃是人副天数之发展。而你的看法正好代表了西式的以“真”为价值追求的观念体系对于以“善”为价值追求的中国传统观念的批判。后面详说。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4-25 20:42:49 +0800 CST  

楼主:聊公

字数:206324

发表时间:2008-12-19 03:5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7-22 21:34:19 +0800 CST

评论数:200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