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解《千字文》:绝妙华章背后的故事

其实,郭暧在打“金枝”之前可能没喝酒。《资治通鉴卷》载:“郭暧尝与升平公主争言,暧曰:‘汝倚乃父为天子邪?我父薄天子不为!’公主恚,奔车奏之。上曰:‘此非汝所知。彼诚如是,使彼欲为天子,天下岂汝家所有邪?’慰谕令归。子仪闻之,囚暧,入待罪。上曰:‘鄙谚有之:不痴不聋,不作家翁。儿女子闺房之言,何足听也!’子仪归,杖暧数十。”看看,这里根本没提喝酒的事,人家郭暧是个纯爷们。当然,和老婆吵架不算爷们,但和皇帝的女儿吵架就不一样了,吵完了发现说错话,事情闹大了,借口说喝醉了胡说的,也算彼此都有个台阶下。
喝酒误事,还对身体不好,特别是喝大酒、酗酒,简直就是在自我残害,为了大家的身心健康,统治者隔三差五就下发一个禁酒令——统治者心肠这么好吗?当然不会,历史上禁酒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几种。
一是吸取经验教训而禁酒。西周初期,周公吸取殷商灭亡的教训,颁布最早的禁酒令《酒诰》,告诫大家阶级敌人忘我之心不死,千万不要沉湎于美酒之中而忘了阶级斗争,如果违反规定聚众饮酒,一律处死。西汉初期,统治者害怕反对势力聚众闹事,因此由丞相萧何制定的律令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北魏文成帝太安四年,粮食大丰收,“士民多因酒致酗讼,或议主政。帝恶其若此,故一切禁之,酿、沽饮皆斩之,吉凶宾亲,则开禁。”到了上世纪60年代初,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导致全国粮食短缺,饥民无数,但并没有影响茅台酒的生产。
二是为了节约粮食而禁酒。一般在灾荒之年或战备之时,政府都会采取禁酒措施,以保证口粮。如《三国志 简雍传》记载,三国时期,益州遭遇旱灾,刘备颁布禁酒令,其中有一条规定:如果官府在百姓家里搜到酿酒器具,就视同酿酒者,处以刑罚。这种处罚明显是不合情理的。“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酿者。”又如明太祖朱元璋在称帝之前采纳了朱升提出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策略,为了积粮,朱元璋明令禁酒,但是大将胡大海的儿子胡三舍顶风作案,私自酿酒获利,被抓到后,朱元璋下令处死。有人进谏说胡大海此时正在前线打仗,否则会影响军心。朱元璋说:“宁可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于是自己动手杀死胡三舍。胡大海并没有因儿子被杀而反叛,继续为朱元璋征战,后被降将蒋英暗算杀死,朱元璋追封了一些官职,给了极大的荣誉。胡大海死得早,算是幸运了,后来冯胜、傅友德、蓝玉、李善长等一大批功臣名将被朱元璋陆续除掉。在专制独裁体制下,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牺牲品,哪怕你已经被指定为接班人、哪怕你是三胖子他姑父。
三是顾全维稳大局而禁酒。统治者担心老百姓酗酒滋事,引发争讼殴斗,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因而禁酒。北魏文成帝太安四年,这一年不得了,粮食大丰收,洪水被赶跑,百姓安居乐业,齐夸中央领导。官吏和百姓高兴得天天喝酒,全国因酗酒闹事产生的案件层出不穷,文成帝拓跋濬为此下令禁酒,除遇到喜事丧事或迎接宾客外,酿酒的、买卖酒的和饮酒的一律处死。
然而,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禁酒令管的主要是普通老百姓,统治阶级还是想喝就喝。历史上每一次改革都是就拿老百姓开刀,或是统治阶级的一派拿另一派开刀,如果拿全部统治阶级开刀,那就叫颠覆了。其实,发生喝酒伤身误事这种状况,大家都不想的,喝酒这种事呢,是不能强求的,只要你自己掏钱不花公款、酒后别开车,想怎么喝怎么喝、想喝多少喝多少。所谓吉人自有天相,喝酒最要紧的就是开心、提神和壮胆。吶,渴不渴,我给你倒杯酒……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01-23 12:49:02 +0800 CST  
第二百一十五句 二百一十六句 矫手顿足 悦豫且康

强身健体

矫手,即举手。西晋文学家陆机在《吴趋行》中有“大皇自富春,矫手顿世罗”一句,说的是出生自富春、谥号为“大皇帝”的三国吴主孙权,随便挥个手就能把天下纲纪改变,太有范了!唐代大诗人李白曾收到朋友赠送的一件裘衣,于是他写了一首诗表示感谢,说自己穿上这件衣服之后飞上天了,“下窥夫子不可及,矫手相思空断肠”,哥俩感情太深了,好基友,难分手。
顿足,即跺脚,形容情绪激昂,或极其悲伤﹑着急,这里指的是迈开舞步。西晋美男子潘岳在《闲居赋》中写道:“寿觞举,慈颜和,浮杯乐饮,绿竹骈罗,顿足起舞,抗音高歌,人生安乐,孰知其他。”潘岳虽然长得超帅,但仕途并不顺利,“阅自弱冠涉于知命之年,八徙官而一进阶,再免,一除名,一不拜职,迁者三而已矣。虽通塞有遇,抑亦拙之效也。” 当时潘岳已经50岁,经历了八次平调、一次提职、两次撤免、一次除名、一次没就任、三次外放,这样当官,原因就是太特么笨拙了,不会搞关系。潘老帅哥已经厌倦了,特想归隐田园,闲居避世,于是做了这篇《闲居赋》,于是产生了“赋闲”一词,指无职闲居。可惜,潘岳写完了这篇赋之后,没有安心回家闲居,而是拉关系找靠山继续在政坛上混,三年后被专权的孙秀杀死,并夷三族。
悦豫,指喜悦、愉快。
这两句的意思是:大家一起来跳舞,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抬抬手跺跺脚,心情愉快身体好。
舞蹈是人类社会中较早出现的一种艺术。原始人类就开始以身躯律动性的摆动作为欢愉、祝愿、祈求等精神表达和交流思想感情的形式,后来逐渐发展为有节奏的、经过提炼和组织的人体动作和造型,借以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的舞蹈艺术。原始人类的舞蹈最开始是狩猎或战争场景的模拟再现,逐渐发展为祭祀舞、狩猎舞、战争舞、性爱舞力动的表现。舞蹈在原始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恩格斯曾指出:“美洲印第安人各部落各有其正规的节日和仪式的崇拜形式,即舞蹈和竞技,舞蹈尤其是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文章中引用名人名言是最常用的一种论述方式,特别市引用某几位德国和俄国人的话之后,你的文章立马就高大上了,虽然以惹人生厌为代价。恩格斯说的就是对的吗?当然,只要是马恩列斯说的,都是真理,颠扑不破,亘古不变,不然怎么会有人特别喜欢引用这几位的话呢?比如恩格斯还说过:“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出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570页,不信你去查书。如今在咱们这,恩格斯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有人都健康有益地工作者,尘肺病之类的职业病听都没听说过,开胸验肺这样的事只能发生在美帝,所有人都有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没有人挨饿受冻,更没有人加班干活,所有人都有充分的自由,每天都可以上街散步。所以,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朝鲜之外,幸福指数最高的就是咱们了,你懂的。
舞蹈艺术和人类传统紧密交织,对于原始人来说,要达成某种实际和重要的目的,就需要用舞蹈来表现。舞蹈能够给人以力量感,增强氏族或部落内部的秩序与和谐,还表达了原始人一厢情愿祈福避凶的美好愿望。中国原始先民也经常搞大规模的舞蹈仪式,如《周礼》中的“若国大旱,则帅巫而雩舞”,这是巫舞,再如《尚书》中的“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这应该是傩舞,即面具舞,人扮成兽跳舞,要是真的百兽不会那么听话。后来,中国舞蹈经历了周代的八佾舞羽舞武舞、汉代的盘鼓舞长袖舞、魏晋的白纻舞、唐代的健舞、宋代的队舞、元明清的戏曲舞等等,一直发展到现在。现在具有代表性的民族舞蹈是什么呢?杨丽萍的孔雀舞还是小彩旗的陀螺舞?其实,孔雀舞源自是流传千年的傣族舞,陀螺舞则类似唐代健舞中以快速连续多圈旋转为特点的“胡旋舞”。民族舞蹈的发展跟社会的很多方面一样,一直在原地转圈陀螺。
与前几句的内容相衔接,说的还是宴会上的事。酒和舞这一对组合,最初出现在人类的祭祀活动中,反映了先民意识形态中最崇尚的物质生活和社会活动方式,喝酒跳舞能够带来心理上的愉悦和身体上的健康,所以说“悦豫且康”。喝酒跳舞按照发展顺序,主要以下面三种形式为主:一是喝美了自己跳舞,二是邀请别人一起跳,三是专职人员舞蹈助酒兴。
跳助兴舞的多为美女,一边品美酒,一边看美女,多美啊!美女与美酒是男人两大追求,但最初表演助酒舞的多是酒宴的参与者,比如鸿门宴上项庄舞剑。酒喝多了,身体会燥热,想活动一下,跳跳更健康嘛,于是自己亲自上场跳舞,如《旧唐书》载:贞观十七年,太子李治的第一个儿子李忠出生,李治摆下喜宴,请大家来喝酒。李家江山后继有人,唐太宗李世民非常高兴,亲临宴会,“酒酣起舞,以属群臣,在位于是遍舞,尽日而罢,赐物有差。”李忠在9岁时被立为太子,可惜,本来有可能成为皇帝的在武后的儿子李弘降生后命运就急转直下,先被贬为梁王,又被废为庶人,好不容易熬到二十岁出头就被赐死了。
从秦汉时期,酒和舞是士大夫阶层中最重要的礼仪社交内容,并出现了沟通感情的交谊舞,名曰 “以舞相属”,即主人或宾客起身先舞,跳至某人面前,邀请同舞,此人必须起身以舞回报,如果不肯就是失礼和不敬。前面说李世民“酒酣起舞,以属群臣”,在座的都起来跳舞,就是这个礼仪的体现。但是,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矛盾的,特别在酒桌上,本来就喝得不太清醒了,难免出现失礼的举动。《后汉书》记载,蔡邕遭陷害被流放,几个月后遇赦,“将就还路,五原太守王智饯之。酒酣,智起舞属邕,邕不为报。”王智朝中有靠山,他哥哥是中常侍,现在竟然被一个犯人卷了面子,很是恼火,于是密告蔡邕“怨于囚放,谤讪朝廷”,吓得蔡邕只好亡命江湖,过了十二年躲躲藏藏的日子。《三国志 薛综传》载:“九真太守儋萌为妻父周京作主人,并请大吏,酒酣作乐。功曹番歆起舞属京,京不肯起,歆犹迫强,萌忿杖歆,亡于郡内。歆弟苗帅众攻府,毒矢射萌,萌至物故。”这个事发生在现在的越南,三国时期还是咱们的地盘。九真太守儋萌替老丈人周京请客,太守助理番歆请周京跳舞,周京不肯,番歆也真拧,非得让他跳。儋萌一看,自己的手下欺负自己老丈人,太不像话了,一气之下把番歆乱棍打死。番歆的弟弟带人报仇,用毒箭射死儋萌。所以,酒桌上不要太较真,不就喝杯酒、跳个舞嘛,互相给个面子,多大个事啊,犯得着闹出人命来吗?
助酒舞能够营造宴会的愉悦气氛,也把歌舞作为向主人或宾客致敬的一种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喝酒的人越来懒,连厕所都不想去,更不愿意跳舞,于是就歌舞伎上场助兴,以美女为主的专业舞蹈人员开始登场。
舞蹈是一种艺术,是保持体形的最佳选择,是增强灵活性、耐力和幸福感的运动形式。但是,按照某一绝对正确的理论来看,任何艺术都是有阶级性的。当年,红太阳在西北学跳舞,光明正大耍流氓,逼走第二任老婆;后来,舞蹈成了全体臣民表达无限忠诚的工具;如今,一帮倒了没人敢扶的大妈们霸占公共场地,伴着高调的音乐大跳贱身舞,集中体现了我国舞蹈艺术的最高成就。脑残无烦恼,贱身何须健?本来可以强身健体的舞蹈,竟见证和参与了一个民族道德沦丧全过程。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05-11 23:44:20 +0800 CST  
作者:路人甲一二三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6-02 16:05:17
前面写的很非常好,越往后面楼主怨气越重。唉!!!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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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极是,心态不好,不敢写了,故而更新极其缓慢。肿么办捏?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06-04 11:15:52 +0800 CST  
第二百一十七句 嫡后嗣续

传宗接代

嫡后,指正妻之子。嗣续,指子孙世代繁衍继承。
这句话说的是人类最强烈的本能之一:制造人类。延续子嗣也是婚姻的根本目的,爱情是人类情感永恒的主题,但婚姻与爱情并不等同,甚至没什么关系,初恋不懂爱情,恋爱难保成功,婚姻只看缘分。从自然性的角度来说,性需求是动物的一种本能,是物种繁衍的途径。人类作为高等动物,性爱除了传宗接代外,还具有享乐功能,因性爱产生的愉悦感较其他动物更为强烈,另外人类在这方面比其他动物多了一份道德上的羞耻感,更加提升了愉悦感的程度,简直就是爽爆了。
可惜的是,我们的教育对人类这一本能总是避而不谈,年轻人只能向岛国动作片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故而德艺双馨的苍老师备受推崇与爱戴。其实,中国古代的性知识普及程度是比较高的,特别在唐代,整个社会充满开放包容的气息,性文化也得到充分发展,文人学士可以自由地谈论性问题,一些诗文中也可以用戏谑的口吻插入一些色情描写,更出现了一些健康的性爱作品,其中以白行简的《大乐赋》为最。
白行简是白居易的亲弟弟,进士出身,官职最高为度支郎中,大致相当于正司级以上官员。如果搁到现在,白行简这个级别的干部肯定不敢公然发表《大乐赋》这样的作品,除非因犯事落马之后被当成性爱日记搜出来。《大乐赋》全称为《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是中国性爱文学之经典,被称为中国的“爱经”。您要是感兴趣,请找来认真读一读,肯定比岛国动作片收获多。极端地设想一下:什么时候《大乐赋》能够入选语文课本,我们的教育就有希望回归正途了。
“嫡后嗣续”还表述了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嫡长子继承制。在一夫一妻多妾制条件下,很容易开展大生产运动,造出很多后代来,这样一来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继承就成为一个难题,要是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必然造成一个家族势力的分散衰弱,所以只能选一个人来继承,而如何选择继承人就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如果不订下规矩,肯定乱套了,于是在西周初期就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
《春秋公羊传 隐公元年》中用很简洁的语言给出了嫡长子继承制的基本规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就是说,地位和财产继承人的选择顺序是根据其出生的先后和其母亲的身份两个方面来决定的,正妻所生的儿子具有优先继承权,而且正妻所生的长子是首位继承人,如果正妻没有生子,则在妾所生的庶子之中选择,其优先考虑则是妾的家世和本人的素质。
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为克服商代王位继承制度的弊端,开始实行嫡长子继承制。那么,商代实行的是什么样的继承制度呢?这个问题在学术界存在争议,有“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舅甥相继”等多种说法,一般认为是以“父死子继”为主、“兄终弟及”为辅。相比之下,嫡长子继承制更能避免统治阶级内部兄弟之间为争夺权位和财产的继承而引发的祸乱,从而维护王权的威严和社会的稳定。嫡长子继承制对于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直到20世纪中期的一个冬天,才因一碗蛋炒饭间接地将其终结。在西周以来的三千多年历史中,虽然嫡长子继承制为继承人的选择确定了规则,但是为了争夺权力、财产、社会地位继承权,兄弟相争、甚至手足相残的情况仍屡见不鲜。
西周时期,嫡长子继承制刚刚确立,并在周王朝得到较为严格的贯彻落实,自武王灭商算起,西周王朝大约经历了250年,传11世12王,除了第八任周孝王夺了侄孙姬燮的王位外,其他几任都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完成了王位的交接。在这位列外的周孝王死后,王位又还给了姬燮。周孝王在任期间非常重视国家军事建设,曾在汧水和渭水之间的草原上建了一个大牧场,重金聘请了一名叫非子的人来养马。非子是养马的行家,在短时间内把马匹养的膘肥腿壮,数量迅速增加。周孝王为了表彰非子,就把秦地封给了他。没想到,这一小块地方成为秦朝的发源地,西周唯一一位不符合嫡长子继承原则的继承者为周王朝的灭亡培养了掘墓人,而西周的末代天子周幽王,因宠爱褒姒,不遵守规则,废长立幼,不仅自己落得个城破身死的下场,西周王朝也就此终结。
西周王朝的诸侯国也普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只有宋国例外。作为殷商后裔,宋国仍沿用商朝的继承制度,并积极干预和破坏其他诸侯国的继承方式。到了东周时期,西周制定的典章制度逐渐被忽视或废弃,出现了“礼乐崩坏”的情形,周王朝废长立幼、兄弟相残的情况越来越多。孔子在《春秋》记录的列国中的第一大事,就是郑国兄弟相残的故事,即“郑伯克段于鄢”。说郑武公的正妻武姜生下了寤生和共叔段两个儿子,武姜在生大儿子的时候难产,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害得老娘遭了这么大的罪,老娘自然不喜欢老大寤生,而偏爱老二共叔段,想立老二为世子,但是郑武公还是一个守规矩的人,没有同意。不受老娘待见的寤生在老爹郑武公死后就成为郑庄公,而共叔段在老娘的支持和策应下,准备攻打郑庄公。要说这个老娘也糊涂,非挑拨自己两个亲儿子打个你死我活。结果,这一仗郑庄公胜利,共叔段逃亡。
过了些年,到了郑庄公选继承人的时候,他也不待见自己的大儿子,想立二儿子,遭到郑国大夫祭仲的反对,说您要是废长立幼,国家必乱。郑庄公死后,大儿子郑昭公接班,二儿子的母亲是宋国人,宋庄公把祭仲引诱到宋国抓起来,逼他立帮助老二夺位。祭仲无奈,只好答应。在祭仲的帮助下,老二政变成功,是为郑厉公,他大哥郑昭公出逃。郑国实权掌握在祭仲手里,郑厉公这个国君当得非常不爽,于是想除掉祭仲,他选中了一个特别靠谱的人来实施刺杀行动,这个人就是祭仲的女婿雍纠。可惜,这个靠谱的人犯了个不靠谱的错误:把刺杀计划告诉了老婆。祭仲的女儿得知老公要杀老爸,非常纠结,回家问老妈一个问题:“亲爱的妈妈呀,请问我老公和我老爸同时掉进水里,我该先救谁呢?”老妈回答说:“任何一个男人都可能成为你老公,但你老爸是唯一的,怎么能相提并论呢?(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于是,诞生了成语“人尽可夫”,但这个成语现在的意思与其本意已相差太远。结果可想而知:老爸战胜老公,祭仲杀了雍纠。郑厉公见计划失败,只好跑到边境小城,祭仲迎回郑昭公,此后郑国仍内乱不断。
虽然东周以后的朝代在贯彻嫡长子继承制方面不如西周时期彻底,而且在实践中一直没有解决好立贵、立长和立贤之间的矛盾,但在总体上还是坚持着这一大的原则。中国历史上公然违背嫡长子继承制搞废长立幼的君主,数量不算太多:汉景帝废太子刘荣立刘彻;唐太宗废长子李承乾立李治;隋文帝废太子杨勇立杨广;康熙两废太子立雍正。违背了又怎么样呢?没办法,因为这项制度在设计上没有考虑到监督制约,在制度受到破坏的时候没有纠错机制。在专制社会里,任何制度都可能成为面团,随时都可以因一人的好恶而改变,还是那句话:科学技术是一种生产力,好的制度才是第一生产力。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06-30 10:28:42 +0800 CST  
第二百一十八句 祭祀烝尝

祭神如神在

这句出自《诗经》中的《天保》,原诗全文如下:
“天保定尔,亦孔之固。俾尔单厚,何福不除?俾尔多益,以莫不庶。
天保定尔,俾尔戬穀。罄无不宜,受天百禄。降尔遐福,维日不足。
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如山如阜,如冈如陵。如川之方止,以莫不增。
吉蠲为饎,是用孝享。禴祠烝尝,于公先王。君曰卜尔,万寿无疆。
神之吊矣,诒尔多福。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群黎百姓,偏为尔德。
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
翻译成白话,大意如下:
“天佑君主,江山稳固。待你宽厚,不吝赐福。让你受益,物产丰富。
天佑君主,降你福善。受天眷顾,一切如愿。给你远福,唯恐不足。
天佑君主,事业振兴。山岭冈陵,天恩厚重。如潮奔涌,万物皆增。
吉日沐浴,备酒敬天。祭祀祖庙,先人在前。赐福与你,万寿无疆。
神灵下凡,送你福禄。人民纯朴,有吃有住。天下百姓,念你好处。
弯月渐满,太阳东升。寿比南山,国运长盛。松柏茂盛,子孙传承。”
这又是一首颂歌,虽然跟其他颂歌一样,都是捡好听的说,但更像应景之作,礼节性地歌颂一下而已,不像后世某些时代的某个唱颂歌的那样,为了抬高歌颂的对象,故意编造谎言歪曲事实来抹黑别人,为了让全世界都知道菊花为什么这样红,舔得那叫一个卖力啊,一边舔一边吃养殖的带鱼,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乐得舌头都快耷拉到地上了,早年卖过种子这件一生中干过最光彩的事也避而不提,真是太谦虚了。
“祭祀烝尝”就出自这首诗中“禴祠烝尝”。《毛传》解释说:“春曰祠,夏曰禴,秋曰尝,冬曰烝。”也就是说,“禴祠烝尝”对应的是对四个季节的祭礼。春天的祭礼叫“祠”,其特点是祭品相对较少,仪式上多用文辞来表达对先人的追思。夏天的祭礼叫“禴”(读“月”音,古同“礿”),早期需要拿抓捕到的敌方俘虏作为祭品,场面过于血腥残忍,后来煮新麦和新菜配上猪肉作为祭品。秋天的祭礼叫“尝”,因谷物成熟,要作为祭品给神灵和祖先尝尝,但不知为何要配上狗肉。冬天的祭礼叫“烝”,意思是有很多东西,因为冬季储藏了很多东西,祭品丰富。
祭祀是一种向神灵求福消灾的传统礼俗仪式,包括敬神、求神和祭拜祖先。中国古代“万物有灵”的观念形成多神崇拜,进而形成了以天、地、人为基本要素的宇宙观,如《礼记 礼运》中说“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史记 礼书》中说“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这是祭祀的基本对象。
古代的祭祀是多种多样的,不光就这四次,还有很多定期和随机的祭祀,比如对天神、太阳、月亮、星辰、风雨雷电的祭祀、对山神和水神及其统属神的祭祀、对土地神和五谷神的祭祀、对祖先的祭祀、对先师、人杰及行业祖师的祭祀,等等。在这些祭祀中,以四季的祭祀最为重要,为了简便,人们就以“烝尝”代指各种祭祀,后来又用以代指祭祀用的祖产。
那么要在什么地方开展祭祀活动呢?《礼记 祭法》中说:“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墠是一块干整干净的场地,坛是土石堆砌而成高出地面的丘,庙是祭祀祖宗的建筑,祧是祭祀远祖的庙,这些地方都是祭祀的场所。接下来是祭品的问题了。最常见的是用食物,包括五谷、肉类等,而俘虏、美女、鲜血等也是可供选择的祭品,要看是祭祀的性质和目的。
在宗庙或墓地祭祖是最为常见的祭祀方式,而祖先在宗庙或墓地的位置也不能随意摆放,这也有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称为昭穆制度。据此,祖先的排列顺应为: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始祖右方,称穆。再多一些如八世祖、九世祖怎么办呢?那就得另起一个昭穆了,因为《礼记》中记载了当时对宗庙数量的规定:“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而那些普通老百姓,是不许设宗庙的。昭穆制度的基本作用是分别宗族内部长幼、亲疏、远近。
随着时间的推移,古代祭祀礼仪不断发生各种变化,而昭穆制度在周朝就开始被破坏,后来就完全崩坏了,只有表明辈分的“字沿”这一昭穆制度中的一小块残片遗留了下来,即宗族中每一代人的名字中必须使用的某一个字。两个同姓的陌生人,先对堂号,再对辈序,就能搞清楚亲属远近和辈分关系,几千年来,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按照昭穆字沿起名字的。可惜,这一传统在大陆的很多地方也已经丧失了。
祭祀不仅仅是一个仪式,而是一个关系到精神层面的深层次问题。《论语》中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孔子对怪力乱神这类事持回避态度,不说有也不说没有,但是对于祭祀,孔子还是非常虔诚的,所以他认为祭祀的时候要投入,要走心,要有真情实感,如果不想参加或心不在焉、应付了事,那不如不祭。
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都不支持鬼神存在这一结论,目前我们大多数人也都认同这一结论。但是,就人类目前的智慧而已,尚不具备发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宇宙真理的能力,当然,最善于发现宇宙真理的朝鲜人除外。哲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其原意是寻找那种真正给人生提供最高意义的东西,给人类的精神寻找一个家园和归宿,唯物主义只是哲学的一个派别。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认为无法在认识论的角度上证明上帝这一实体的存在,但如果否定了上帝的存在,势必带来生命价值的不确定性和精神上的孤独,因此康德又不得不提出了上帝存在的悬题。
科技的飞速发展对人类来说无疑是好事,但科技也使社会关系、精神领域和伦理道德等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扭曲现象,科技的进步似乎使人类的心灵更加空虚。虽然大家都知道神是一种假想,但在人类能够彻底解决各种困惑和难题之前,还要有一个信仰作为精神寄托。这个信仰可以是上帝、佛或者共产主义或其他值得追求的东西。就连科学家爱因斯坦也认为:上帝是否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需不需要有所敬畏,倘若需要敬畏,那么就不妨假设他存在。
英国诗人弥尔顿说:“意识本身可以把地狱造就成天堂,也能把天堂折腾成地狱。”没有信仰,人生就没有方向,精神上不淡定,会想方设法去折腾,把价值观建立在物质的享乐和攀比上。而物质的满足不一定能让精神愉悦和宁静,反而会带来更严重的空虚感,于是出现了一群穷得只剩下钱、富到没朋友的人,家财万贯却对别人羡慕嫉妒恨,丰衣足食反觉自己孤独寂寞冷。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1-12 10:14:05 +0800 CST  
第二百一十九、二百二十句 稽颡再拜 悚惧恐惶

敬畏之心

稽,读“起”音,停留、迟延。颡,读“嗓”音,指额头。稽颡,古代一种跪拜礼,又称顿首,具体操作步骤是:屈膝下拜,拱手到地,头急遽伸下,以额头叩地。
稽颡这种跪拜礼最初表达的是特别哀恸之意,多用于凶丧等非常之事。《仪礼 士丧礼》中说:“吊者致命,主人哭拜,稽颡成踊。”意思是说前来吊问的人向丧主传达君主的哀悼之意,丧主哭拜,顿首哭踊——哭踊也是丧礼,就是向死者跳脚号哭,以示哀痛。
稽颡也可以用来表达特别的敬意。唐末隐士归耕子在《神仙炼丹点铸三元宝照法序》中说,他曾遇到一位仙风道骨的八十多岁老头,老头带他到家里,问他是否听说过闻神仙炼丹点铸三元天地人宝照,归耕子说没听说过啊,“遂稽颡再拜,愿先生指陈幽赜,以去尘惑。”于是老头吧一本古书给了他。“宝照”是什么呢?原指天上的星光明如宝镜,在这里相当于指南、宝典、红宝书。归耕子得到这本书,内容是道家炼丹的方法。
稽颡后来演变为请罪之拜。如汉武帝时期,飞将军李广因寡不敌众被匈奴俘获,后逃脱归汉,被贬为平民,心情郁闷的李广夜晚外出,回去时被醉酒执勤的霸陵尉阻止,李广的随从说这事前任李将军,霸陵尉说:“现任将军也不能在夜间通过,何况前任!”不久李广被任命为右北平太守,李广便请求派霸陵尉跟他一起去,到达军中就杀了他,然后上书自述谢罪。汉武帝虽然生气,但用人之际也不好追究,于是就回复说:我是让你去打仗的,你要是脱帽光脚磕头请罪,可不是我的意思。(“若乃免冠徒跣,稽颡请罪,岂朕之指哉!”)霸陵尉虽然酒后说话难听点,但人家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李广因为这点事将其杀死,器量未免过于狭小,所以李广战功卓著而终难获封也不能全怪别人。
《周礼》中有九种祭祀拜礼:“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以享右祭祀。”这就是所谓“九拜”,是九种不同的拜礼,具体有什么不同,我们就不一一解释,因为现在已经基本用不着了。那么古人为什么要搞这么复杂呢?其实并不复杂,因为那时候的人平时都是屈膝跪坐的,行拜礼很省事。这九拜中的第六个“凶拜”,就是先稽颡而后再拜。
这两句接上一句,说的还是祭祀,意思是:祭祀时要行哀恸虔诚地行拜礼,充满敬畏。
祭祀是古代人类生活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活动,重要到什么程度呢?《左传》中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那时候,一个国家就两件大事,祭祀和军事,不像现在,国家大事只有维稳这一件了。——这句话是谁说的呢?是说给谁听的呢?这就得读《左传 成公十三年》原文了:
“公及诸侯朝王,遂従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
这句话出自刘康公之口——“刘”这个姓氏,最早起源于夏朝时期的刘累。刘累是陶唐氏部落首领尧的后裔,姓祁,据说出生时候手上有“刘累”字样,因而以之为名。刘,古代指斧钺一类的兵器;累,指绳索。这两个字暗示刘累天生就是开挖掘机——不对,天生就是驯龙的料。为了发挥天赋,掌握一技之长,刘累去山东蓝翔技校——又错了,去了以驯龙著称的豢龙氏部落进行学习培训。学成归来,正赶上夏帝孔甲得到四条龙,想用来给自己拉车,于是就交给刘累驯养。开始刘累把龙养得很好,得到了孔甲的赏赐,后来有一条龙死了,刘累觉得扔了可惜,于是做成食物献给孔甲,孔甲吃了之后觉得太美味了,命刘累再弄来一些,刘累害怕把龙养死的事露馅,于是远远地跑到山里躲了起来,不敢再用原来的祁姓,就用名字中的刘字作了姓氏。这是有记载的祁姓刘氏的来源。
但是,刘康公不是刘累的后代,而是周王室成员。当初周桓王为了扩张地盘,从郑国夺取了刘邑等四个城邑,大约过了一百多年,周定王将刘邑封给了自己的弟弟季子,而这位季子就是刘康公,他是姬刘氏的老祖宗。
说鲁成公及其他诸侯朝见天子周简王,然后和刘康公、成肃公一起会同晋厉公去攻打秦国。出兵打仗之前要祭社稷,这个仪式的最后一项议程就是把祭祀用的肉分给大家吃,叫做“受脤”,这是祭祀仪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不知道是累了还是感觉到无聊,成肃公在受脤的时候表现出心不在焉的状态,没有体现出对于周王室和神灵的尊敬。刘康公作为当朝天子周简王的亲叔叔,是代表周王朝出席这次出征祭祀仪式的,他对成肃公的行为表示出极大的不满,就说了前文那一段话,翻译成白话大意是这样的:“我听说人受天地的中和之气而降生,这就是天命。行为礼义和威仪的规则是为了巩固天命。遵守和维护这些规则的人可以得到福禄,否则就要遭殃。因此有德行的人对待这些准则总是很勤谨,老百姓也是尽力而为。勤谨莫过于恭敬,尽力莫过于老实。恭敬在于供奉神灵,尽力在于安守本分。祭祀和军事是国家最重要的两件事,祭礼时供献熟肉和作战前接受祭肉的仪式是人神交接的重大环节。现在成肃公如此懈怠,这是不要命了,恐怕他这次出征是回不来了。”
虽然刘康公义正辞严,并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成肃公就不尿你这一壶,我就不恭敬了,你能拿我怎样?还别拿天命吓唬我,老子是吓大的!不过从不久之后发生的事来看,刘康公还真不是吓唬人:以晋国为首的联军与秦国交战获得胜利,成肃公在胜利返程的途中死了。
同样是在祭祀仪式上分享祭品,人家齐桓公的表现就非常的好。《左传 僖公九年》载:“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齐桓公与诸侯在葵丘会盟,周襄王派宰孔去赐给齐桓公祭肉,这个祭肉是周天子祭祀周文王、周武王用过的。齐桓公准备下阶拜受,宰孔转达周襄王的话说:您年纪大了,对周王室有功,特赐爵一级,不必下阶拜谢。齐桓公说那不行,我要是受天子之命而不下拜,恐怕会遭报应。最后还是下阶拜谢,然后登堂受赏。
葵丘会盟标志着齐桓公的霸业达到顶峰,成为中原的首位霸主,但齐桓公不敢有丝毫怠慢,对接受祭品这种严肃的事充满敬畏,礼数上也十分周全。
仪式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具有象征意义,作为抽象概念的文化要通过仪式的方式将其内涵充分展现,体现出文化的认同感。如果仪式行为不当,参与者无敬畏之心,那么文化的凝聚力就会大打折扣。当下的中国人绝大多少人是没有信仰的,因此也没什么值得他们去敬畏。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是可怕的,也是非常可悲的,甚至有人说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终将走向灭亡,因为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事,可以任意妄为、胡作非为、无所不为,最后的结果呢,不作就不会死。
信仰危机是很多社会、很多时代都会出现的情况,但在当下我们这里空前严重。差不多四十年前,一元化道德意识形态随着权威的失落而迅速土崩瓦解,从此信仰的缺失、道德的疑虑和精神的迷茫一直延续到今天,而相伴而生的官德失范、公德淡漠、诚信缺失、实用主义、拜金主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正是信仰危机不断加剧的表现,同时也互为因果。那么,问题来了:在一个连食品安全和空气质量这类基本生存条件都难以保证、谣言经常能成为预言的社会里,还有谁值得相信?答:所谓“太阳最红,毛 最亲”,说一千道一万,还是红色的毛爷爷最值得信赖。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1-14 00:11:23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一句 笺牒简要

废话少说

笺,本指条形小竹片。在纸张发明之前,字写在竹简上,如果想在某处做个标注怎么办呢?古人想了个办法:削个小竹片,系在竹简上,这个东西就是笺,后来用来指注释古书以显明作者之意的行为。东汉时期,笺成为一种文书,用于向皇后、太子储王祝贺,到了唐宋时,仅臣僚上呈皇太子的文书才用笺,乾隆时期停止笺文的进呈,这种文书就被废止了。再后来,人们把精美的小幅纸张和信札也成为笺。
牒,将竹木短简编连在一起形成的竹木书册,称为牒,后来人们把在牒上写成的文书称为牒,这种文书主要用于不相统属的官府之间的行文,应用非常广泛,比如古代的护照就叫做“通关文牒”。
笺牒,指官府的文书。《旧唐书 睿宗纪》载:“制敕表状、书奏、笺牒年月等数,作一十、三十、四十字。”这是对公文中涉及年月等数字写法的一次规范,此前写作“卅”的改为三十,“卌”则改为四十。(至于一十在此前写成什么样,对不起,超出了本人所学,但怀疑原文有误,应该是将“廿”改为二十”。)
公文是用来传递公务信息的,写得越简短越有利于提高效率,因此公文的语言要简明扼要,惜字如金,文约事丰,精炼明白,力求干净利落、 直截了当,不能用转弯抹角、复杂含蓄的语言。这就是“笺牒简要”的意思。
中国历史上最啰嗦的公文,应该出自茹太素之手。茹太素是明初大臣,官至户部尚书,《明史》载:“陈时务累万言,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次夕,复于宫中令人诵之,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文词太多,便至荧听。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因令中书定奏对式,俾陈得失者无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颁示中外。”
这件事发生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茹太素刚从刑部侍郎降职为刑部主事,就给皇帝上书,写了上万字,朱元璋让人念给他听,其中有一句话说这几年有才能的人没剩几个了,现在任命的都是迂儒俗吏。朱元璋听了这句话就火大了,把茹太素找来训了一通,还打了他一顿板子。第二天晚上,朱元璋又让人接着读,发现茹太素写的东西里有四件事是可行的,于是非常感慨:当皇帝难,当臣子也不易,文字太多,就会使人迷惑,茹太素所说的,只要五百字就够了。朱元璋决心改变文风,下令制订公文格式,要求上书言事要简洁明了,还把茹太素上书中可行的几件事传达给有关部门,并亲自作序。
茹太素因为公文写得太罗嗦而挨板子的事,经常被人拿出来当做公文写作的反面典型。要知道文言文本来就信息含量就大,上万字可以说很多事,难道这个茹太素真是个啰嗦鬼、磨叽王?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从史料看,茹太素此前上疏并不啰嗦,字数不多,但敢说真话,这次被朱元璋打板子,也未必是因为公文写得太长,主要还是因为公文有些话刺激了朱元璋,比如说评论人才任用的那句话,有暗讽朱元璋滥杀臣子之意。如果他就写五百字,直截了当,句句都是挑毛病说问题,那可能就是人头落地了,所以茹太素写一篇非常啰嗦的长文,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视线,先挨了打,在朱元璋冷静之后采纳了自己的建议,目的达到,虽然牺牲了屁股,但保住了脑袋。
不过,茹太素这招也够险的,他能保住脑袋,还多亏了侍讲学士宋濂。《明史 宋濂列传》载:“主事茹太素上书万余言。帝怒,问廷臣,或指其书曰:‘此不敬,此诽谤非法。’问濂,对曰:‘彼尽忠于陛下耳。陛下方开言路,恶可深罪。’既而帝览其书,有足采者。悉召廷臣诘责,因呼濂字曰:‘微景濂几误罪言者。’”
这段说的还是茹太素上万言书这个事:朱元璋大怒,询问朝中大臣应该怎么办,有人指出着茹太素万言书哪句话属于不敬、哪句话属于非法占中——不对,属于非法诽谤。朱元璋征求宋濂的意见,宋濂说:“他只是尽忠罢了,陛下正广开言路,不应重责。”然后朱元璋发现了茹太素上书中有值得采纳的内容,就把大臣们都招来斥责,并说:如果没有景濂,我就会错误地怪罪进谏的人。
朱元璋对宋濂的评价是非常高的:“宋景濂事朕十九年,未尝有一言之伪,诮一人之短,始终无二,非止君子,抑可谓贤矣。”十九年没说过一个字的假话,没说过一个人的不是,宋濂这个人可真可称得上贤人了。看来宋濂平时说话非常简要,而且滴水不漏,但就这样也不能保证你是安全的。后来宋濂被牵进胡惟庸案中,朱元璋想处死宋濂,幸亏皇后和太子力保,宋濂才得免死。
公文要求简要,公事也是简要点好。唐代韩琬在《御史台记》中说了这么一个事:“吕太一为户部员外郎,户部与吏部邻司。时吏部移牒,令户部于墙宇自竖棘,以备铨院之交通。太一答曰:‘眷彼吏部,铨惣之司,当须简要清通,何必竖篱种棘。’省中赏其清俊。”说吕太一做户部员外郎(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副司长)的时候,户部与吏部的官署相邻,吏部发了个文牒,让户部在院墙外自己栽上荆棘,以防吏部的人通过。吕太一写了个文牒回复说:“吏部是选拔人才、总管众务的部门,应当简明扼要、清楚畅通,何必竖起篱笆种上荆棘。”同事们都赞赏他的清高超群。
吕太一原在地方当县令,在宰相魏知古、中书舍人张嘉贞推荐下,到京城任职,但开始只当了个监察御史里行。里行,非正官,不属于公务员,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事业编或临时工。吕太一有点不满,写了一首诗:“濯濯当轩竹,青青重岁寒。心贞徒见赏,箨小未成竿。”(箨,读“拓”音,指竹笋上一片一片的皮。)好在吕太一的推荐人比较厉害,本人又有才华,很快得到重用,并成为当时的“令君四俊”之一(令君,指位居枢要的大臣),但他只有这一首发牢骚的诗流传了下来。
做事需简要,做人也如此。在西晋时期,“简要”二字成为王戎的代名词。王戎出身于魏晋豪门琅玡王氏,父亲王浑官至凉州刺史,封贞陵亭侯。王戎性格坦率而不注重仪表,长于清谈,善于提出话题和抓住谈话要点,而且其品评与识鉴能力特别出众。《晋书》载:吏部郎这一职位出现空缺,司马昭向钟会询问谁可以胜任,钟会说:“裴楷清通,王戎简要,皆其选也。”
裴楷是个德才兼备、智商超群的帅哥。王戎虽然没有裴楷帅,但是智商也很高,说话做事都能抓住关键。比如《晋书》中记载:王戎在担任侍中时,有人举报他收受贿赂。经过调查确认,确实有人送礼,虽然王戎没收,但还是有人拿这个说事。关键时刻,皇帝发话了,说王戎这个人没问题。把说话管用的人搞定,这就是解决大多数问题关键。西晋贾后擅权期间,裴楷、王戎、张华进入统治阶级核心层,共同管理国家要务。后来在八王之乱中,张华遇害,裴楷和王戎也经历险境,但都死里逃生,得以善终。
《世说新语》中说王戎非常富有,但特别抠门,还记载了王戎好几件贪婪吝啬的故事,说他没事喜欢在家和老婆一起没日没夜地数钱;说他把自己吃不完的李子拿去卖,为了防止别人得到种子,挨个把李子核钻破;说他借给女儿女婿的结婚的钱还急着要回来,侄子结婚送一件单一也要了回来。这得是多么抠门的一个人啊? 但《晋书》中却说王戎的父亲王浑死后,旧交的官吏送来很多钱,王戎推辞不接受,因此名声远扬;还说王戎在八王之乱中出捐了三百斛的谷物抚恤灾民。——这两本书说的是同一个王戎吗?所以东晋戴逵说“王戎晦默于危乱之际,获免忧祸,既明且哲,于是在矣”,认为王戎即便是真做过那么小气的事,也是故意做给别人看的,其实是明哲保身。
在独裁社会里,不管你是多大的人物,都是不能随便表达自己的想法的,所以无论写公文还是写私文,发表演说还是唠闲嗑,都必须简要,不然说不定那句就惹祸了。如果想多说呢,那就说假话套话空话官话,反正是不能说人话。这种社会现在越来越少,已经跟大熊猫一样珍贵稀有了,但也能找到例证,比如住隔壁的老金家。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完全不用担心言论自由问题。正如十多年前某任最高法院院长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中说的那样:“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公民权利的实现,尊重和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为此采取了切实的措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要进展。……;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公民的民主权利程度越来越高,文化艺术空前繁荣,‘以言定罪’、‘因言获罪’等现象一去不返;……”十几年过去了,看到这样的文章依然让人觉得幸福感爆棚。也是醉了。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1-17 23:03:48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一句 笺牒简要

废话少说

笺,本指条形小竹片。在纸张发明之前,字写在竹简上,如果想在某处做个标注怎么办呢?古人想了个办法:削个小竹片,系在竹简上,这个东西就是笺,后来用来指注释古书以显明作者之意的行为。东汉时期,笺成为一种文书,用于向皇后、太子储王祝贺,到了唐宋时,仅臣僚上呈皇太子的文书才用笺,乾隆时期停止笺文的进呈,这种文书就被废止了。再后来,人们把精美的小幅纸张和信札也成为笺。
牒,将竹木短简编连在一起形成的竹木书册,称为牒,后来人们把在牒上写成的文书称为牒,这种文书主要用于不相统属的官府之间的行文,应用非常广泛,比如古代的护照就叫做“通关文牒”。
笺牒,指官府的文书。《旧唐书 睿宗纪》载:“制敕表状、书奏、笺牒年月等数,作一十、三十、四十字。”这是对公文中涉及年月等数字写法的一次规范,此前写作“卅”的改为三十,“卌”则改为四十。(至于一十在此前写成什么样,对不起,超出了本人所学,但怀疑原文有误,应该是将“廿”改为二十”。)
公文是用来传递公务信息的,写得越简短越有利于提高效率,因此公文的语言要简明扼要,惜字如金,文约事丰,精炼明白,力求干净利落、 直截了当,不能用转弯抹角、复杂含蓄的语言。这就是“笺牒简要”的意思。
中国历史上最啰嗦的公文,应该出自茹太素之手。茹太素是明初大臣,官至户部尚书,《明史》载:“陈时务累万言,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次夕,复于宫中令人诵之,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文词太多,便至荧听。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因令中书定奏对式,俾陈得失者无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颁示中外。”
这件事发生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茹太素刚从刑部侍郎降职为刑部主事,就给皇帝上书,写了上万字,朱元璋让人念给他听,其中有一句话说这几年有才能的人没剩几个了,现在任命的都是迂儒俗吏。朱元璋听了这句话就火大了,把茹太素找来训了一通,还打了他一顿板子。第二天晚上,朱元璋又让人接着读,发现茹太素写的东西里有四件事是可行的,于是非常感慨:当皇帝难,当臣子也不易,文字太多,就会使人迷惑,茹太素所说的,只要五百字就够了。朱元璋决心改变文风,下令制订公文格式,要求上书言事要简洁明了,还把茹太素上书中可行的几件事传达给有关部门,并亲自作序。
茹太素因为公文写得太罗嗦而挨板子的事,经常被人拿出来当做公文写作的反面典型。要知道文言文本来就信息含量就大,上万字可以说很多事,难道这个茹太素真是个啰嗦鬼、磨叽王?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从史料看,茹太素此前上疏并不啰嗦,字数不多,但敢说真话,这次被朱元璋打板子,也未必是因为公文写得太长,主要还是因为公文有些话刺激了朱元璋,比如说评论人才任用的那句话,有暗讽朱元璋滥杀臣子之意。如果他就写五百字,直截了当,句句都是挑毛病说问题,那可能就是人头落地了,所以茹太素写一篇非常啰嗦的长文,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视线,先挨了打,在朱元璋冷静之后采纳了自己的建议,目的达到,虽然牺牲了屁股,但保住了脑袋。
不过,茹太素这招也够险的,他能保住脑袋,还多亏了侍讲学士宋濂。《明史 宋濂列传》载:“主事茹太素上书万余言。帝怒,问廷臣,或指其书曰:‘此不敬,此诽谤非法。’问濂,对曰:‘彼尽忠于陛下耳。陛下方开言路,恶可深罪。’既而帝览其书,有足采者。悉召廷臣诘责,因呼濂字曰:‘微景濂几误罪言者。’”
这段说的还是茹太素上万言书这个事:朱元璋大怒,询问朝中大臣应该怎么办,有人指出着茹太素万言书哪句话属于不敬、哪句话属于非法占中——不对,属于非法诽谤。朱元璋征求宋濂的意见,宋濂说:“他只是尽忠罢了,陛下正广开言路,不应重责。”然后朱元璋发现了茹太素上书中有值得采纳的内容,就把大臣们都招来斥责,并说:如果没有景濂,我就会错误地怪罪进谏的人。
朱元璋对宋濂的评价是非常高的:“宋景濂事朕十九年,未尝有一言之伪,诮一人之短,始终无二,非止君子,抑可谓贤矣。”十九年没说过一个字的假话,没说过一个人的不是,宋濂这个人可真可称得上贤人了。看来宋濂平时说话非常简要,而且滴水不漏,但就这样也不能保证你是安全的。后来宋濂被牵进胡惟庸案中,朱元璋想处死宋濂,幸亏皇后和太子力保,宋濂才得免死。
公文要求简要,公事也是简要点好。唐代韩琬在《御史台记》中说了这么一个事:“吕太一为户部员外郎,户部与吏部邻司。时吏部移牒,令户部于墙宇自竖棘,以备铨院之交通。太一答曰:‘眷彼吏部,铨惣之司,当须简要清通,何必竖篱种棘。’省中赏其清俊。”说吕太一做户部员外郎(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副司长)的时候,户部与吏部的官署相邻,吏部发了个文牒,让户部在院墙外自己栽上荆棘,以防吏部的人通过。吕太一写了个文牒回复说:“吏部是选拔人才、总管众务的部门,应当简明扼要、清楚畅通,何必竖起篱笆种上荆棘。”同事们都赞赏他的清高超群。
吕太一原在地方当县令,在宰相魏知古、中书舍人张嘉贞推荐下,到京城任职,但开始只当了个监察御史里行。里行,非正官,不属于公务员,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事业编或临时工。吕太一有点不满,写了一首诗:“濯濯当轩竹,青青重岁寒。心贞徒见赏,箨小未成竿。”(箨,读“拓”音,指竹笋上一片一片的皮。)好在吕太一的推荐人比较厉害,本人又有才华,很快得到重用,并成为当时的“令君四俊”之一(令君,指位居枢要的大臣),但他只有这一首发牢骚的诗流传了下来。
做事需简要,做人也如此。在西晋时期,“简要”二字成为王戎的代名词。王戎出身于魏晋豪门琅玡王氏,父亲王浑官至凉州刺史,封贞陵亭侯。王戎性格坦率而不注重仪表,长于清谈,善于提出话题和抓住谈话要点,而且其品评与识鉴能力特别出众。《晋书》载:吏部郎这一职位出现空缺,司马昭向钟会询问谁可以胜任,钟会说:“裴楷清通,王戎简要,皆其选也。”
裴楷是个德才兼备、智商超群的帅哥。王戎虽然没有裴楷帅,但是智商也很高,说话做事都能抓住关键。比如《晋书》中记载:王戎在担任侍中时,有人举报他收受贿赂。经过调查确认,确实有人送礼,虽然王戎没收,但还是有人拿这个说事。关键时刻,皇帝发话了,说王戎这个人没问题。把说话管用的人搞定,这就是解决大多数问题关键。西晋贾后擅权期间,裴楷、王戎、张华进入统治阶级核心层,共同管理国家要务。后来在八王之乱中,张华遇害,裴楷和王戎也经历险境,但都死里逃生,得以善终。
《世说新语》中说王戎非常富有,但特别抠门,还记载了王戎好几件贪婪吝啬的故事,说他没事喜欢在家和老婆一起没日没夜地数钱;说他把自己吃不完的李子拿去卖,为了防止别人得到种子,挨个把李子核钻破;说他借给女儿女婿的结婚的钱还急着要回来,侄子结婚送一件单一也要了回来。这得是多么抠门的一个人啊? 但《晋书》中却说王戎的父亲王浑死后,旧交的官吏送来很多钱,王戎推辞不接受,因此名声远扬;还说王戎在八王之乱中出捐了三百斛的谷物抚恤灾民。——这两本书说的是同一个王戎吗?所以东晋戴逵说“王戎晦默于危乱之际,获免忧祸,既明且哲,于是在矣”,认为王戎即便是真做过那么小气的事,也是故意做给别人看的,其实是明哲保身。
在独裁社会里,不管你是多大的人物,都是不能随便表达自己的想法的,所以无论写公文还是写私文,发表演说还是唠闲嗑,都必须简要,不然说不定那句就惹祸了。如果想多说呢,那就说假话套话空话官话,反正是不能说人话。这种社会现在越来越少,已经跟大熊猫一样珍贵稀有了,但也能找到例证,比如住隔壁的老金家。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完全不用担心言论自由问题。正如十多年前某任最高法院院长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中说的那样:“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公民权利的实现,尊重和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为此采取了切实的措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要进展。……;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公民的民主权利程度越来越高,文化艺术空前繁荣,‘以言定罪’、‘因言获罪’等现象一去不返;……”十几年过去了,看到这样的文章依然让人觉得幸福感爆棚。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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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句 顾答审详

出尔反尔

顾答,不是一个固定词语,指回复、回答。审详,仔细审察。这句的意思是:回复别人问题要考虑清楚,做出详细周全的回答,不能随口乱说。
这句和上句是紧密联系的,给别人看的文章要简明扼要,答复别人的问题要详细周全,是从对方的角度出发进行换位思考、顾及别人的感受的意思。
不知道的事不说,做不到的事不说,这是回答别人的基本原则,不然你就是胡说八道或吹牛皮了。《孟子 梁惠王下》中说:“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曾子说千万注意啊,你怎么对待别人,别人也就怎么对待你。你要是总是满嘴跑火车,别人就不会相信你,对你说话也是满嘴跑火车,你俩可以在铁路上对开了。
孟子引用了曾子的这句话来说明问题,让我们还原一下当时的语境。说邹国和鲁国打仗,死了不少将士。邹穆公很不爽地问孟子:“我的官吏战死了三十三个,但是百姓没有一个为救他们而拼命的,真是气死我了。你说我要杀了他们吧,人太多杀不过来,不杀呢,对他们眼睁睁看着将士被杀却不去营救的行为实在来气。怎么办好呢?”孟子回答说:灾荒年岁您的百姓太惨了,年老体弱的死去,年轻力壮的逃荒,而您的仓库里堆满了粮食,货库里装满了财宝,管钱粮的官员并没有把这严重的灾情报告给您。他们高高在上,不关心百姓的疾苦,而且残害百姓。“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现在就是老百姓报复他们的时候。所以您不要归罪于老百姓,只要施行仁政,老百姓自然就会亲近他们的领导人,肯为他们的长官而拼命了。
邹穆公是一个被时人与后人称颂的英明君主,西汉贾谊在《新书》中记载了他的一件光辉事迹:说邹穆公命令给公家饲养家禽的人一定要用谷皮喂鹅,但是公家粮仓里的谷皮很少,要去跟老百姓交换,二斤粟米才换来一斤谷皮。管理粮仓的官吏向穆公请示,说这还不如直接用粟米喂鹅节省呢。穆公说:“百姓辛勤劳作难道是为了鸟兽吗?粟米是上等的食粮,不能拿去喂鹅,你只会打小算盘而不懂得大盘算了。盛粮食的袋子漏了,也都是漏在仓里。鹅吃的是谷皮,没有糟蹋粟米。粟米存在粮仓里还是存在百姓家中,对我来说有什么区别?” 邹穆公这番话碰巧被一个偶遇的邹国记者听到了,很快全国的百姓就都知道了,大家都很受鼓舞。
就这样一位英明领袖,在急眼的时候也想杀光全城百姓,好在被孟子劝阻了。如何处理官民关系是一个政治学范畴的问题,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官民关系。把百姓当奴隶或冤大头、把官员当做救世主的,是专制制度;把百姓当作主人、把官员当做公仆的,是民主制度。——当然,这里说的是实际表现,而不是宣传口径。
“出尔反尔”这个成语就产生于此,不过后来意思发生了变化,多指自己说了或做了之后又自己反悔,比喻言行前后自相矛盾、反复无常。
说话不算数是某些统治者的典型特征,因为他们掌握着政权,操控国家机器,可以公然耍流氓,不要碧莲,说了不算也没人能拿他们怎样。唐代陆贽在替唐德宗起草的《赐吐蕃将书》中有这么一段:“大信一立,义无改移,所请奉天盟书,勒于清水碑石,审详事理,颇甚乖违。”意思是说,咱们大唐和吐蕃两国以国家信用订立的盟约是具有约束力的,都刻在石头上,那些都是相互审察确认、双方孰知的条款,谁也不能违反。
陆贽当时是翰林学士、参赞机要,负责起草文诏,深得唐德宗信赖。他起草的这个诏书的大背景,是当时内忧外患面临摇摇欲坠的唐王朝,而这种局面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咎于统治者的出尔反尔。
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唐王朝面对这个兴起的大国,采取了和亲的策略。贞观十五年和景龙四年(641年和710年),唐王朝将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分别嫁给松赞干布、弃隶缩赞赞普,建立了汉藏两族的友好关系。但几十年之后,吐蕃奴隶主阶级为了掠地蓄奴,大力推行军事扩张政策,唐朝统治者也抛弃了唐太宗制定的民族政策,不仅对吐蕃各族加重征税,两国打打和和,战事不断。
“安史之乱”期间,唐朝调遣西部兵力东征平叛,吐蕃抓住机会占领了几十个州县的地盘。763年,吐蕃大军攻陷唐都长安,唐代宗出逃。好在郭子仪将吐蕃军赶走。779年,唐德宗继位,调整政策,与吐蕃议和。783年两国在清水县举行第六次会盟,厘定边界,相约“诈谋不起,兵车不用”、“弃利蹈义,坚盟从约”,史称“清水会盟”。
清水会盟后不久,淮宁节度使李希烈叛唐,唐德宗召集各路兵马来平叛。泾原节度使姚令言带了五千人到达长安,这些人本来是奔着向皇帝要赏赐的,而德宗也确实让京兆尹王翔去犒赏军队,但王翔就弄了点粗饭和素菜给他们吃,士兵非常不满,导致哗变,攻入京城。德宗赶紧派人去安抚,说每人赏赐布帛二匹,叛军更加恼火,说我裤子都脱了、脑袋也不要了过来帮你平叛,你就给这点东西,打发要饭的呢?用箭射死了皇帝派去的传令官。德宗又下令装上满满二十车的金银绢帛送过去,此时叛军拥立朱泚为帅,攻入长安,他们要的不是二十车财宝,而是全部。唐德宗仓皇出逃奉天(今陕西乾县),叛军进城后大肆掠夺金银后,围攻奉天一个多月,没能成功,退守长安。
一叛未平,这又来一叛,唐德宗这个愁啊,只好想吐蕃求助。吐蕃在唐朝许诺平叛后割让一大块土地、每年赠送彩绢一万匹的条件下,发兵助唐。但后来形势发生了变化,唐军在李晟等人的率领下打败叛军,吐蕃军并没有帮上太多的忙。于是问题来了:答应吐蕃的条件还兑不兑现?
——那还用问,当然是不能兑现了,朝廷的话你也信?但毕竟唐王朝也曾强盛过,多少还要点碧莲,不兑现承诺还想着找个理由,于是陆贽在《赐吐蕃将书》中说:“旋属炎蒸,又多疾疫,大蕃兵马,便自抽归,既未至京,有乖始望。”你们的兵马从青藏高原上下来有点醉氧,不适应环境生病了,提前撤退,没帮上忙,辜负了我们的期望。“所论先许每年与赞普彩绢一万匹段者,本来立约,亦为收京,然於舅甥之情,此乃甚为小事。”所以之前答应赠送你们彩绢一万匹这事呢,本来也是不该给的,但谁让咱们两国是友好邻邦呢,就不在乎这点小事了。“赞普若须缯帛,朕即随要支分,多少之间,岂拘定限?假使逾于万匹,亦当称彼所求,朕之所重者信诚,所轻者财利。”你需要多少布匹,尽管开口,不要限定数量,就算多过一万匹我也能满足,我最重视的是诚信之人,最看不起的是贪财之人。——这话说的,不是没理辩三分,而是理全在他这边了。最后,唐朝只给了吐蕃一万匹彩绢,而之前说好的土地,则黑不提白不提了。
唐朝的出尔反尔使吐蕃人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决定报复,计划除掉唐朝镇守西北地区的李晟、马燧、浑瑊三名将领,然后进军中原。吐蕃先用反间计让唐朝解除了李晟的兵权,又假意和谈,在平凉会盟中劫持了唐使,好在会盟史浑瑊侥幸独自逃脱。事后,力主和谈的将领马燧被罢免了兵权。唐朝和吐蕃的关系全面恶化,战争又持续的三十余年。
结论:出尔反尔,咎由自取。然后呢?然后就没了。间谍简要,顾答审详,不可多说,不许联想,谨防快递,看好水表。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1-20 02:07:17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三句 骸垢想浴

洗洗更健康

骸,本指胫骨,后借指身体。垢,污秽不洁。这句的意思是:身体脏了就想洗澡。
《说文》中说:““沐,濯发也,浴,洒身也;洗,洒足也,澡,洒手也。” 据此看来,至少在东汉以前,沐浴只是洗头和洗身,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洗澡,而那时候的洗澡跟现在的意思更不一样,指的是洗手洗脚。
洗澡这种事并不是只有人类会,很多动物也会,但人类比动物会洗,也洗得干净,因为人类会用洗涤剂。目前发现的最早疑似肥皂的东西,是在大约4800年前古巴比伦人用过的一个陶罐里,而大约3600年前,人类开始有意识地通过咀嚼带有香味的树枝来清洁牙齿。
在我国,古人很早就开始洗澡了,开始是在溪流、河水里洗,不过容易洗出事,比如《史记 殷本纪》中记载:“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说殷商始祖契的母亲叫简狄,是帝喾的次妃,有一次三个人出去洗澡,一职燕子从上面飞过时掉了个蛋,不知道是正好掉简狄嘴里了还是正赶上简狄饿了,反正她是把鸟蛋给吃了,结果怀孕生下了契。洗个澡弄怀孕了,跟在帝都坐地铁似的,这不是出大事了吗?不过,郭沫若认为鸟、卵指的都是男性的那个东西,而东汉王逸在《楚辞章句》里说:“言简狄侍帝喾于台上,有飞燕坠遗其卵,喜而吞之,因生契也。”说简狄和帝喾在光天化日之下做那事,正做得兴头上,不好了,蛋掉了,当然不是帝喾的蛋,而是天空中的燕子下了个蛋,正好掉到简狄嘴里,就给吞了。这样看来,契是帝喾的儿子,而不是蛋生。本来嘛,简狄怀不怀孕关燕子鸟事?
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能够在家里创造洗澡的条件了。到了周朝以后,洗澡逐渐变成了人们日常行为规范,《礼记》中说:“五日则镡汤请浴,三日具沐。”这是对儿女的要求,每五天要为父母烧一次温水洗个澡,每三天要为父母洗一次头。《礼仪》中还说:“方伯为朝天子,皆又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诸侯朝见天子之前,要在专供沐浴的封地先洗干净,以表尊重。
汉代非常重洗澡这件事,政府还专门为洗澡而放假,《汉律》上就有“吏员五日一休沐”。这样看来,早在汉代,我们国家就已经实行了五天工作制。等再次实行五天工作制,已经是大约2000年以后了。据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很多人走出国门,发现欧美国家一周工作五天,甚至四天半,于是有关部门组成课题组进行研究,1987年课题组完成报告,建议国家立即制定有关方案逐步推行,力争在2000年以前全面实行五天工作制。1994年我国试行了隔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五天工作制。
但是,还有一种说法:1994年前后,中美关贸总协定谈判进入最艰难时刻,美方提出中国必须像全世界多数国家一样,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权,给中国人双休日。中方迫于无奈,只好答应。
——这两种说法,你相信哪个?
如果后一种说法是真的,那美帝真是太万恶了,竟敢擅自代表了中国人民,剥夺了广大人民群众为祖国多工作一天的机会!要知道,我们连自己都代表不了自己呢!一直到今天,仍有很多单位、很多劳动者一周工作六天、七天,甚至八天、九天——怎么还能多出来一两天呢?加班加出来的呗。
洗澡如果光用水,效果会比较差,需要用去污洗涤剂。古人最初使用的是含碱的石头,后来发现无患子、皂荚等植物的果实洗涤效果非常好,就对其进行了开发。无患子的果实如肥油,且子圆如珠,因此又叫肥珠子。把肥珠子和皂荚的果实煮熟捣烂,加入豆面等植物粉末,就做成了早期的洗涤用品。这东西叫什么名呢?人们取肥珠子和皂荚的第一个字,命名为肥皂。肥皂最初一般做成粉末状,叫做皂角粉或澡豆,属于高级玩意,一般人用不起的。《世说新语》中说:“敦初尚主,如厕,见漆箱盛干枣,本以塞鼻,王谓厕上亦下果,食遂尽。既还,婢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因倒著水中而饮之,谓是干饭。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这段记载说的是王敦和晋武帝的女儿襄城公主刚结婚那时候,上厕所看见漆箱里装着用来堵鼻防臭的干枣,王敦以为厕所里也摆设果品,便把枣吃光了。出来时,侍女端着装水的金澡盘和装澡豆的琉璃碗,王敦便把澡豆倒入水里喝了,以为是干粮,惹得侍女们都捂着嘴笑话他。要说王敦出身士族,家庭条件非常优越,竟也不知道澡豆是用来洗澡的,还当成豆奶粉冲水喝了,可见那时候澡豆还是比较稀缺的奢侈品,不像现在,肥皂太多了,以至于洗澡时肥皂掉了都没人去捡。
饥食困睡,骸垢想浴,这是一个社会人的基本生活内容。身体脏了,洗个澡一身轻松,多好的事啊!但是就有人不爱洗澡,这些人一般会被归到奇葩一类,比如南朝宋齐时期的卞彬。《南梁书》载:“彬颇饮酒,摈弃形骸。作《蚤虱赋序》曰:‘余居贫,布衣十年不制。一袍之沴,有生所托,资其寒暑,无与易之。为人多病,起居甚疏,萦寝败絮,不能自释。兼摄性懈惰,懒事皮肤,澡刷不谨,浣沐失时,四体XX,加以臭秽,故苇席蓬缨之间,蚤虱猥流。淫痒渭濩,无时恕肉,探揣护撮,日不替手。虱有谚言,朝生暮孙。若吾之虱者,无汤沐之虑,绝相吊之忧,宴聚乎久襟烂布之裳,服无改换,掐啮不能加,脱略缓懒,复不勤于捕讨,孙孙息息,三十五岁焉。’其略言皆实录也。”
卞彬作的《蚤虱赋序》中说:我生活很贫困,一件布衣穿十年。一件袍服要穿一辈子,四季全靠它,没有换洗的。自己体弱多病,很少洗涮打扫,满床败絮也不能清理。加上我性情懒散,澡刷时粗枝大叶,还经常忘记。四肢多毛,又臭又脏,所以衣帽蓬席之间,跳蚤虱子到处都是,一天到晚,搔痒难耐,伸手到怀里就能抓一把,每天不停手地抓挠。俗话说虱子一天一夜见重孙,而我身上的虱子更不必担心被水冲走,也不必担心会死掉,它们快活地聚居在我这又旧又烂的衣裤里,我不换衣服,又不能掐咬它们,加之我的懒散,也没心思去捕捉,它们便子孙繁衍,至今已有三十五年了。
——等会,我先去吐一下。真是太恶心了,就算生活再贫困,也不至于脏成这样吧?卞彬这个人虽然脏,但很有才华和节操,经常用禽兽来讥刺权贵,如在《蛤蟆赋》中说:“披青挂紫,名为蛤鱼。”这是在骂朝廷长官,骂得太狠了,要是在今天,恐怕得被逮起来。
卞彬因为生活条件不好而不洗澡,多少还说得过去,但有钱人也不乏不爱洗澡的。宋代欧阳修撰的《归田录》中记载:“有窦元宾者,五代汉宰相正固之孙也,以名家子有文行为馆职,而不喜修饰,经时未尝沐浴。”窦元宾是前朝宰相的孙子,也有官职,但不喜欢打扮,好久也不洗澡,这味儿还能好吗?于是人送外号“窦臭”。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1-27 10:03:53 +0800 CST  
北宋王安石是和窦元宾一样的奇葩,也不爱洗澡,身上特别脏,有一次上朝,皇上发现王安石的胡子里钻出一只虱子。同朝为官的苏洵感到非常恶心,愤然写了一篇《辨奸论》,说王安石这种邋遢的生活习惯是为了标新立异、哗众取宠,可能是个奸臣。王安石的儿女亲家叫吴充,也觉得王安石太脏了,跟刚从猪圈里爬出来似的,这个形象与其身份太不相符了,就想改变他的不良习惯。宋代叶梦得在《石林燕语》中记载:“王荆公性不善缘饰,经岁不洗休,衣服虽弊,亦不浣濯。与吴冲卿同为群牧判官,韩持国在馆中,三数人尤厚善,无日不过队。因相约:每一两月,即相率洗沐。定力院家,各更出新衣,为荆公番,号‘拆洗’。王介甫云:出浴见新衣辄服之,亦不问所从来也。”吴充和韩维经常拉上王安石一起去洗澡,还给他准备新衣服换上,改变了王安石一年不洗澡不洗衣的坏习惯,估计身上的虱子也会少很多。
不过,大家都知道王安石不爱洗澡,虽然现在改了,也会有人误会。宋代沈括在《梦溪笔谈》记载:“公面黧黑,门人忧之,以问医。医曰:‘此垢汗,非疾也。’进澡豆令公颒面。公曰:‘天生黑于予,澡豆其如予何!’”这段记载中的“颒”读“会”音,但“颒面”不是烩面,而是洗脸。说王安石的脸看上去比较黑,仆人担心他生病了,就找医生来看。大概这个医生也知道王安石不讲卫生,就说:“这是时间长不洗脸造成的,不是病。”给开了些澡豆,让王安石洗脸,王安石说:“我天生就黑,给我拿澡豆有个屁用!”
一般奇葩都分两种,在洗澡方面的奇葩也是如此,有不爱洗澡的,就有特别爱洗澡的,比如前面那位满身虱子的卞彬的同事何佟之。《南史 儒林列传》载:“性好洁,一日之中洗涤者十余过,犹恨不足,时人称爲水淫。” 何佟之有洁癖,一天要洗十几次,这还嫌洗不干净,人送外号“水淫”——这里的“淫”,是过度的意思。
有道是文艺青年多奇葩,北宋书法家米芾就属于这样的人,《宋史》中说他“好洁成癖,至不与人同巾器”。在宋高宗赵构御撰的《思陵翰墨志》中有这样一段:“世传米芾有洁疾,初未详其然,后得芾一帖云:‘朝靴偶为他人所持,心甚恶之,因屡洗,遂损不可穿。’以此得洁之理。靴且屡洗,余可知矣。又芾方择婿,会建康段拂字去尘,芾释之曰:‘既拂矣,而又去尘,真吾婿也。’以女妻之。”
南宋皇帝赵构对米芾有洁癖这事比较好奇,但不了解洁癖到什么程度,直到看了米芾一幅字贴的时候才知道。字帖上写的是米芾的朝靴被人拿了一下,米芾觉得非常恶心,就不停地洗啊洗,都给洗坏了不能再穿。米芾选女婿的标准也很特别,就看名字,有一个人叫段拂,字去尘,米芾觉得这个名字干净,就把女儿嫁给了他。
现在,洗澡这个词所表达的意思已经发生了异化,如果有人说请你去洗澡,可能不会只是洗洗更健康那么简单了,也许会有不健康的事情发生。洗澡能清洁身体,因此也被引申来表示对思想、作风和行为的整饬和净化,这跟用小说反党一样,是一大发明。毛泽东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说:“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十八大以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项运动已经差不多过去了,也不知道洗掉了多少污垢沉渣。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1-27 10:04:39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四句 执热愿凉

热不可解

这句话一般解释为:手里拿着热的东西就想快点凉。
但是,这样解释可能是不准确的,因为“执热”二字作何解,一直存在争议。
我们先从这一句的出处说起。“执热愿凉”疑似出于《诗经》中的《桑柔》,由于原诗较长,我们只截取与这句有关的一段:“为谋为毖,乱况斯削。告尔忧恤,诲尔序爵。谁能执热,逝不以濯?其何能淑,载胥及溺。”
翻译成白话,这段的意思大致如下:“仔细谋划谨慎行,如麻乱象能理清。必须体恤老百姓,封官首选是贤能。谁能困在炎热中,不用冷水来洗冲?小人治国没好处,大家一起把命送。”
《桑柔》是一首讽谏诗,《毛诗序》中说这首诗是“芮伯刺厉王也”,这个说法基本是可信的,因为我们从《史记 周本纪》中可以找到印证:“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芮良夫谏,厉王不听,卒用荣公为卿士用事。王行暴虐侈傲,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王出奔彘。”芮良夫是芮国国君,他劝周厉王不要任用荣夷公,但是周厉王不听,后来把国人搞得道路以目,大家真急眼了,一起造反把周厉王赶跑了。
关于“执热”的意思,郑玄《笺》中认为“当如手持热物之用濯”,而朱熹也持同样观点,他在注《孟子》中“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是犹执热而不以濯也”时说:”言谁能执热物而不以水自濯其手乎?”
郑玄、朱熹的解释,有点说不通:如果你手里拿个热东西,打比方说你拿了个烫手的山芋吧,手都烫疼了,你是先把山芋扔一边去,还是死不撒手,一定要拿着山芋去冲水?
明代文学家钟惺对朱熹的说法进行了合理解读,他说:“考亭解《诗》‘谁能执热,逝以不濯’,‘执’字作‘执持’之‘执’。今人以水濯手,岂便能执持热物乎?盖热曰执热,犹云热不可解。此古文用字奥处。”——考亭,相传是五代南唐时期黄子棱为了看到他父亲的坟墓而建的一个亭子,父为考,故名考亭,南宋朱熹晚年在此地居住,建沧州精舍,后被宋理宗赐名为考亭书院,后世用“考亭”代指朱熹。古人偏爱此道,似乎用这样的代称能够让别人觉得自己很有学问。
钟惺认为,朱熹所说的手执热物只是一种比喻,实际上你洗手的同时是不可能拿个热物的,除非你是三只手,所以“执热”就是说难以去除的那种热。
清代黄生、王鸣盛、胡承珙、段玉裁等学者认为郑玄、朱熹这样解释是不对的,“执热”的准确意思应为“热不可解”,有“酷热”、“苦热”之意,指的是饱受炎热之苦、急得抓耳挠腮那副囧相。近代文学研究家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钟惺的解释进行了讥讽:“钟、谭荒陋,数百年间嗤笑之者,齿欲冷而面几如靴皮,宜学人于其书,未尝过而问也。”——钱钟书批钟惺,为什么要把一个姓谭的扯进来呢?“谭”指的是谭元春,他与钟惺同为“竟陵派”创始人,这个学派反对摹古,主张抒写灵性,倡导幽深孤峭的风格。
钱钟书说钟谭二人在做学问这件事上简直就是糙哥,一直被后世学者笑话,笑得嘴都合不上牙都冷了,脸皮都笑出了跟靴皮一样多的皱纹,简直是笑尿了,光知道从书本上学习,从未想过质疑。但是,从钟惺的那段解读来看,他对“执热”的理解与郑玄、朱熹并不相同,认为是“热不可解”之意。钱钟书先生耻笑钟谭,是出于学术上的争议,还是文人相轻的心理?鄙人才疏学浅,未能理解。
除了上述两种说法之外,还有第三种解释:清代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认为“执热”为“治热”、“救热”之意。
综合历代用例,在上述三种说法中,貌似第二种解释的认可度较高,即“执热”为“苦热”。古文用字深奥,年代越远越难以还原本义,所以做学问的人,要认真研究,多方比较,即便研究到最后还是没弄懂,也不能有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态。同理,在信息渠道多元化的社会里,对于信息真实性的判断也是如此,在不同渠道信息的充分对比分析中自然会得出结论,根本不用去相信某些自称权威机构的辟谣,因为在这个奇怪的社会里,有些消息如果没人辟谣还可能是假的,一旦有人跳出来辟谣,那就很可能是真的了。
解释完字面含义,我们再来看一个具体应用实例。唐代牧在《上宰相求杭州启》中写道:“坠井者求出,执热者愿濯,古人以此二者,譬喻所切也。某今所切,是坠于绝壑,而衣挂于树杪,覆在鼎中,下有热火而水将沸,与古所喻,则复过之。辄敢具疏血诚,上干尊重,冀垂恩怜,或赐援拯。”
杜牧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掉到井里的人想出来,饱受酷热的人想冲凉,古人用这两种情形来比如形势的急迫。我现在所处的境遇,就是落入悬崖,衣服挂在树梢、盖在锅里,下面架火烧着,水都快烧开了,比古人常说的那两种境遇还难,所以才写信,求您可怜我一下,搭把手救救我吧。
杜牧这封信,是给当时的宰相写的,希望把自己派到杭州当刺史。此时的杜牧已经47岁,刚从睦州刺史的位置上调到中央任司勋员外郎不到一年。他为什么放着好好的京官不当,非要下地方呢?杜牧在这封信中写得很清楚,主要是因为家庭困难,住房紧张,京官俸禄低不够日常开销,不如当地方官工资高,维持生活都成了问题,“是做刺史,则一家骨肉四处皆泰;为京官,则一家骨肉四处皆困”。
但是,杜牧的这封信并没有打动宰相,于是他又给宰相写了三封信,请求去湖州任刺史,理由还是请求要去杭州的那几条,还加上了“今春耳聋,积四十日,四月复落一牙”的理由,说自己既年老多病又入不敷出,太可怜了。这几封信终于打动了宰相,杜牧如愿到湖州当刺史,可只过了不到一年,杜牧又被召回京城,他回来之后就盖了个别墅。当个地方官就这么赚钱吗?是不是腐败了呢?其实,杜牧在京的生活或许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困顿,只不过对京城的事看不惯或不适应,想出去躲个清净。
按理说,杜牧当时不到五十岁,还不算太老,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宦途沉浮、官场失意,他已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风流倜傥、踌躇满志、心怀家国的热血青年了。杜牧对晚唐时期朋党相争的局面非常无奈,意志消沉,只求多赚点钱养活家人,安度晚年。可惜,杜牧从湖州回京修好别墅之后,他的身体就不行了,给自己写了墓志铭,不久去世。
当你对天气的冷热越来敏感,对时局的变幻越来越失望,而对晚睡早起越来越习惯的时候,你是真的老了。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2-02 10:36:08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五句 驴骡犊特(1)

胡搞瞎搞

这句四个字说的都是畜生,我们两两一组分开来说。
驴,马科动物,体型较马小,耳朵长,性情温驯,比较听话。驴和马的主要区别,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是这样说的:“驴,胪也。胪,腹前也。马力在膊,驴力在胪也。”
骡,马和驴杂交的物种,《说文》的解释是“驴父马母也”,其实这只是一种,叫做马骡。骡和马的主要区别以及骡的种类,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有说明:“骡大于驴而健于马,其力在腰。其后有锁骨不能开,故不孳乳。其类有五,牡驴交马而生者为骡;牡马交驴而生者为駃騠;牡驴交牛而生者为驼;牡牛交驴而生者为XX(字库无此二字,音“谪蒙”);牡牛交马而生者为駏驉。今俗通呼为骡矣。”也就是说,除了马和驴杂交的两种骡之外,还有牛和驴杂交的两种骡,外加公牛和母马杂交的一种骡,一共有五种。
不过,李时珍的这段说明是不准确的。首先,骡不能孳乳生育,不是因为锁骨不能开,而是由于骡属于远缘杂交所产生的物种,其染色体为单数,完成配对的几率过低。其次,牛与驴、马的物种相差过远,染色体差别过大,基本上无法完成配对,产生后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古人也知道“风马牛不相及”的道理,李时珍关于骡的分类是不太科学的。马和牛、驴和牛杂交产生骡这种事,应该是不靠谱的,纯属胡搞瞎搞,。
驴、骡在中原地区的饲养时间大概始于秦代,此前仅限于西域地区,中原地区需要作为珍惜物种引进。《史记 匈奴列传》中说:“其奇畜则橐扆、驴、骡、駃騠、騊駼、驒騱。” 橐扆,应该是骆驼,而最后三种名字很难认的动物非骡即马。据此判断,直到西汉初期,驴、骡仍被作为西域的奇畜,在中原地区还没有被广泛饲养。
物以稀为贵,秦代以前驴和骡非常珍贵。驴还好点,毕竟能繁殖,骡是不能繁殖的,而当时中原还不大会胡搞瞎搞,不知道让牛马驴乱搞一气会出现什么结果,所以骡的地位不亚于当今的大熊猫。《吕氏春秋》中讲了这样一件事:“简子有两白骡而甚爱之。阳城胥渠处广门之官,夜款门而谒曰:‘主君之臣胥渠有疾,医教之日:得白骡之肝,病则止;不得则死。’门人入通。董安于侍奉于侧,愠日:‘嘻!胥渠也,期吾君骡,请即杀之。’简子日:‘夫杀人以活畜,不亦不仁乎?杀畜以活人,不亦仁乎?’于是召庖人杀白骡,取肝以与阳城胥渠。住无几何,赵简子兴兵而攻狄。广门之官,左七百人,右七百人,皆先登而获敌首。人主安能不好士?”
这段记载说的是战国时期的晋国正卿赵简子,搞到了两头纯白色的骡,非常喜爱。胥渠在广门任小官,得了重病,连夜派人去见赵简子,说需要白骡的肝脏治病。赵简子还没说话,他的家臣董安于就先怒了:“胥渠竟想得到主子您的白骡,真是该死。”赵简子说:“为了保存牲畜而杀人,太不仁义了;杀了牲畜用来救活人,这才是仁义之举。”于是让厨师宰骡,取出肝脏拿去送给胥渠。不久,赵简子发兵攻打狄人,胥渠带人最先登上城头杀敌。所以说,主子应该爱护奴才。
上文中竭力维护主子利益的董安于是个人才,他为赵简子修建了坚固的晋阳城作为据点,在晋国的内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得赵简子信赖,几乎要封他为长鱼侯了。晋国六卿的范氏、中行氏暗中组织力量,威胁赵氏,董安于建议赵简子先发制人,赵简子不敢轻举妄动,准备后发制人。范氏、中行氏向赵简子发动攻击,赵简子退守晋阳。此时,智氏、韩氏、魏氏三家及时向晋定公请命平息内乱,严惩打架的三正卿。范氏、中行氏仰仗势大,在战略选择发生错误,竟向晋定公发起攻击,终被击败逃跑。晋阳之围得解,赵简子得到晋定公宽宥,但智氏为削弱赵氏力量,要求处死挑起争端的董安于,赵简子无可奈何,董安于被迫自杀。白骡虽好,也要舍之以救人,董安于也一样,算是死得其所了。
不知道胥渠得了什么病,吃了两个骡肝就好了——骡肝能治病吗?对于这类医学问题,我们还得去请教专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古方未见用骡者,近时小籍时有其方云。按:《吕氏春秋》云,赵简子有白骡,甚爱之,其臣阳城胥渠有疾,医云得白骡肝则生,不得则死。简子闻之曰:杀畜活人,不亦仁乎?乃杀骡取肝与之,胥渠病愈。此亦剪须以救功臣之意,书之于此以备医案。”
李时珍说古方没有拿骡肝入药的先例,而赵简子这个事吧,应该跟剪须救功臣那件事是一样的——这又牵扯到一个叫“剪须和药”的典故。《新唐书 李勣传》载:“勣既忠力,帝谓可托大事。尝暴疾,医曰:‘用须灰可治。’帝乃自剪须以和药。及愈,入谢,顿首流血。帝曰:‘吾为社稷计,何谢为!’”
这个典故发生在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李勣大破敕勒的薛延驼部落后,突然身患暴病,医官说要用胡须灰治疗。唐太宗二话没说,马上剪下自己的胡须,让医官拿去和药。要知道那时候还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何况是皇帝的胡须。可把李勣感动坏了,病好之后去感谢李世民,咣咣一顿磕头,磕脑袋冒血。其实傻子都知道,胡须烧成灰会有什么药用价值?但是皇帝做出了剪掉胡须的重大牺牲,这就是重视臣下的态度,让你觉得老大真是太够意思了。赵简子杀驴救人,无非也是表个态度而已。
到了汉代,驴和骡的饲养数量就多了起来,汉灵帝非常喜欢驴,养了好几百头,出行还要坐驴车,班固在《汉书 艺文志》中记载:“灵帝驾四驴,亲自操辔。驴者,服重征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驾之乎?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焉。”班固认为驴这玩意是野人用的,皇帝不该用,否则就意味着国家要出大乱子。
三国时期,驴已经是常见家畜,人们开始把大长脸称为“驴脸”。《三国志》中记载:“恪父瑾面长似驴。翌日,孙权大会群臣,使人牵一驴入,长检其面,题曰:诸葛子瑜。恪跪曰:‘乞请笔益两字。’因听与笔。恪续其下曰:‘之驴。’举座欢笑。权乃以驴赐恪。”
诸葛亮和他大哥诸葛瑾、堂弟诸葛诞三人分别效忠于蜀、吴、魏三国,并都因功绩突出获得高位,号称“诸葛三杰”,看来他们诸葛家族深谙“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之道。诸葛恪是诸葛瑾的儿子,也在东吴为官。诸葛瑾字子瑜,脸比较长,不让李咏,赛过唐国强,吴主孙权拿他这个特征开了个玩笑:在会见群臣时让人牵来一头驴,在驴脸上挂了标签,写上“诸葛子瑜”四字。诸葛恪看到孙权拿自己的老爹来玩笑,就在标签上加了“之驴”两个字,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也博大家一笑。此后,人们也用“子瑜面”来代指驴。
驴、骡作为家畜,主要用来做苦力,如果作为私人交通工具,从综合效能来说,还是不如马,所以吴承恩在《西游记》第一回写猴王参访仙道无缘得遇时,用了这样一首诗抒发感慨:“争名夺利几时休?早起迟眠不自由。骑着驴骡思骏马,官居宰相望王侯。只愁衣食耽劳碌,何怕阎君就取勾?继子荫孙图富贵,更无一个肯回头。”世人都明白个中道理,可惜总难勘破,有人为求名利不择手段,已经不是“早起迟眠不自由”那么低层次了,而是发展为当牛做马、鸡鸣狗盗、洗地舔菊,但最终恐怕也难逃得鱼忘筌、兔死狗烹、卸磨杀驴的结局。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2-04 23:56:20 +0800 CST  
作者:wdzhf 时间:2014-12-15 22:52:45
终于追上了~~~~~~~~~~

江湖兄,十分钦佩你的学识,受教了!
有一句我个人有一点愚见,提出来与兄商榷。
岳宗恒岱,应该无误。此句之意,是山岳以恒山、泰山为宗。因为恒山远在秦汉时就已经称之为北岳,《尚书·帝典》曰:“有舜“十有一月朔,巡狩至北岳”。《尚书·禹贡·导山》记载秦始皇东巡时过“太行、恒山,至于碣石,入于海”。秦始皇走太行、恒山到碣石,时至今日,太行、恒山的名称依然如此,说明北岳之山恒亘绵长。《禹贡》曰“太行恒山”。《尔雅》称:“恒山为北岳”。故此,恒山亦称“元岳”,元,首也,始也。
如此,也符合古文一字一意的行文习惯。
而且,泰山古称“岱山”“岱宗”,却未见“泰岱”的说法。
还有,《前汉书》中载:汉武帝天汉三年春三月(公元前98年),到泰山修封后,又亲临恒山进行祀祭,举行了“埋元玉”的典礼,并将恒山第一次封为神。这个也算“封禅”吧?

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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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字文》最初原文很可能是“岳宗恒岱”,我之前的答复不当。古北岳恒山在现河北省阜平县大茂山,清初才正式改为山西省的天峰岭。至于为何有人写为“岳宗泰岱”,可能还是出于避讳的考虑,如宋微宗和米芾,应是避宋真宗赵恒的讳。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2-25 09:34:21 +0800 CST  
作者:debree 时间:2014-12-22 12:53:44
博主,无意间看到您发的《趣解千字文》,对我帮助很大,现在我在看千字文字帖,带动着小朋友也跟着背诵,我把千字文作为第一篇古文入门书,希望她能够感受到中华文明的璀璨。我把您的文章作为参考,现在我自己拷的word版不太好,看起来也不太方便,能否等你全文完毕,发一份原文给我,我愿意支付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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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信箱留给我,报酬免谈。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4-12-25 09:38:57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六句 骇跃超骧

一不做,二不休

骧,本义为后右腿是白色的马,具有这种特征的马都是好马,跑得很快,后泛指马。超骧,指腾跃向前的样子。
这句接上句,意思是说:像骡子、驴子和牛马等家畜,受到惊吓也能发飙,撒欢尥蹶子跑起来也很快。
这两句的出现显得有点突兀,有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感觉,没办法,作者造词用字受到限制,只能尽力而为。好在这部分主要讲的是居家过日子中衣食住行等日常琐事,在农耕社会里家畜也算是一项较为贵重的资产了,而在饲养过程中也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如果不小心惊到了牲畜,被驴踢了、马踩了、牛顶了,搞不好还会受伤。
可能是因为“超骧”一词过于文艺范,所以在古文中的使用频率并不高,如西汉王褒的《株昭》中的“步骤桂林兮超驤卷阿,丘陵翔儛兮谿谷悲歌”、东汉张衡?《思玄赋》中的“仆夫俨其正策兮,八乘腾而超骧”?、三国曹植《七启》中的“陵跃超驤,蜿蝉挥霍”。这三篇辞赋都比较长,虽然写得都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准,但今天我们读起来觉得佶屈聱牙、不得其解,而且这几句都属于铺陈性质的描述,有它五八,没它四十。所以我们只选择其中的一句来稍微展开了解一下。
曹植的《七启》大约作于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这一年,曹操发布《求贤令》,广招天下贤能之士。作为曹操比较喜欢的儿子,曹植对父亲的做法非常赞同,认为这是一项振奋人心的大事,希望天下贤士都能响应老爹的号召,出来为朝廷所用,于是他就写了这篇赋,假托一个叫“镜机子”的人劝说隐士“玄微子”出山,从饮食、容饰、羽猎、宫馆、声色、友朋、王道七个方面来说明出山好处,最后赞颂曹操的功绩,说服玄微子出山。此文表达了积极用世、建功立业的政治态度和理想抱负,这篇赋充分展示了曹植在文学方面的造诣,篇制宏大,铺陈夸饰,辞采瑰丽,气势慷慨。
可惜曹植书生气太重,在政治上远不如曹丕。曹丕称帝后,对曹植严加防范,但毕竟二人是一个妈生的亲兄弟,不能做得太绝,于是将曹植多次徙封,一会弄到这,一会迁到那,不断地折腾。后来曹丕病逝,魏明帝曹叡即位,曹植以为自己的春天来了,多次上书,希望得到侄子的任用,但曹叡不为所动。曹植终于绝望了,41岁时就在忧郁中病逝。
“骇跃超骧”含有特殊条件下潜能得到激发的意思,人急烧香,狗急跳墙,兔子急了还要人呢。小时候家乡仍有狼出没,据老人说有的家畜遇到狼就被吓得不敢动了,特别是猪,非常怕狼,半夜里狼咬住猪耳朵引导方向,用尾巴当鞭子抽猪屁股,溜溜达达就走了,回到狼窝吃大餐。只有马骡脾气暴,受到惊吓后不管不顾,狼如果靠近会遭到一顿猛踢。
人在逼急了的情况下更能够激发潜能,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了,比如陈胜、吴广,如果不是性命不保,也不会想到造反,没想到这一狗急跳墙的行为直接点燃了推翻秦朝的导火索。要么不做,要么就坚持到底,前怕狼后怕虎、犹豫不决最害人,成语“一不做,二不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说出这个成语的人,是唐朝的张光晟。
史书中记载的张光晟初次亮相,是在安史之乱中的潼关之战中,当时他是哥舒翰率领的二十万唐军中一名普通的骑兵士卒。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被战场的胜利、复仇的怒火和杨国忠的谗言冲昏了头脑,强令镇守潼关的兵马副元帅哥舒翰放弃守城,向叛军进攻。哥舒翰痛哭流涕出关迎战,结果中了埋伏,哥舒翰本人被俘,二十万将士只逃出了八千余人。
在大溃败中,唐军步兵统领王思礼的战马被射死,危在旦夕,幸亏一名骑兵经过此处,将战马让给了他,王思礼问他叫什么名,他说一千多年以后大家都我雷锋,然后就走了。王思礼顾不上追问,赶紧骑马逃跑,得以活命。三年以后,王思礼在河东节度使任上找到了这位恩人,不用说,他就是张光晟。很快,张光晟升任代州刺史。很多年以后,一位爱国青年也跟张光晟一样,积极为领导服务,只是他没有把自己的马让给领导,而是把领导不想骑的马给骑了,专替领导交公粮,终于百炼成钢。
唐大历十三年(公元778),回纥部入侵太原,张光晟在羊武谷大破回纥,唐代宗非常高兴,给张光晟加官进爵,委以重任。两年后,张光晟在三次上奏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屠杀了已经归顺唐朝但仍专横跋扈的千余名回纥人。为了缓和矛盾,唐德宗将张光晟降为太仆卿,留在京城。虽然这个处理更多是出于保护的目的,但还是让张光晟感到不满。
转眼到了唐建中四年(公元783),淮宁节度使李希烈叛唐,唐德宗召集各路兵马来平叛,没想到引发了泾原兵变——这个事我们在前面的“顾答审详”中已经说过。泾原军攻打长安,德宗与群臣出逃,张光晟也在逃亡的队伍中。如果他就此跟着皇帝逃了,也就没后面那么多事了,但是,跟他当初把战马让给王思礼一样,命运的改变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张光晟跟着皇帝的逃跑队伍一起,都快跑出长安城了,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他对身边一起逃跑的官员们说:这次哗变并不可怕,就怕他们有人领导,朱泚曾做过泾源节度使,素得人心,现在城中,如果他被叛军拥立,后果就不堪设想了,你们谁跟我一起去把朱泚叫出来一起逃?
官员们都着急逃命呢,哪顾得上这个?张光晟只好自己返回去找到朱泚。朱泚官居太尉,但由于他弟弟朱滔在幽州造反,派人送密信给朱泚,结果被截获,朱泚非常惶恐,向朝廷请罪,唐德宗虽然未予追究,但为防有变,还是解除了朱泚的凤翔陇右节度使的职务,把他留在京师。
张光晟赶到朱泚府,说叛军马上就过来了,快走啊!朱泚一听也慌了,赶紧准备车马,可惜为时已晚,此时朱泚府已经被泾原兵包围,谁也跑不掉了。泾原兵拥朱泚为首领,经过谋划,朱泚称大秦皇帝,封张光晟为节度使。
张光晟虽然跟叛军走在了一起,但仍举棋不定,心念唐朝,在一些战斗中出工不出力。后来唐将李晟打回长安,张光晟做内应,迫使朱泚出逃。不过,张光晟曾经参与反叛的行为,是唐朝君臣所难容的,按照《资治通鉴》、《旧唐书》的记载,唐德宗和救驾功臣骆元光认为张光晟是叛逆,将其处死,但在唐代赵元一的《奉天录》和李肇《唐国史补》中,则认为是李晟卸磨杀驴、夺取战功,将已经反正投诚的张光晟杀死。不管是谁起的杀念,就算张光晟功劳再大,他反叛的历史污点也无法消除,终难逃一死。张光晟悔恨不已,在临死前说:“传语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啊!所以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选对方向,然后要坚持走下去,发挥潜力,大力或许能出奇迹。如果方向选错了,不管你怎样做、做什么,都将是错的——这个方向,现在被叫做“站队”。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5-03-03 11:19:42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七句 诛斩贼盗

成王败寇

“贼盗”这两个字的本义与现在的意思有一些不同。
贼,《说文》中解释为“败也”,徐锴补充说“败犹害也”,就是失败的一方不甘心,千方百计在暗中搞破坏的人。盜,《说文》解释为“私利物也。从?,?欲皿者”,看了别人的贵重物品就流口水,想据为己有。《左传》中有“毁则为贼”、“窃贿为盗”之说,意思是说破坏规则法度的人是贼,窃取他人财物的人是盗。相比之下,盗的性质要轻一些,而贼的性质更为严重和恶劣,在两汉及以前,贼指的是犯上作乱、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所谓乱臣贼子,这个意思一直沿用至今,如卖国贼、工贼。
从古至今,当局对偷盗行为都是严厉打击的,并制定了相关法律。西周初期,鲁国出兵征讨夷戎,作《尚书 费誓》,其中对士兵作出以下要求:“无敢寇攘,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说明当时法律中已有对盗窃行为的处罚规定。春秋时期的管仲在《管子》中说:“百匿伤上威,奸吏伤官法,奸民伤俗教,贼盗伤国众。”意思是说,宫庭的各种坏人会影响君主的权威,阴险的官吏会破坏国家的法制,狡诈的子民会损害风俗教化,贼盗会扰乱国内的民众。“威伤,则重在下;法伤,则货上流;教伤,则从令者不辑;众伤,则百姓不安其居。”权威被影响,君权就会下移;法制被破坏,财货就会通过贿赂往上流;教化被损害,臣民就不会和睦;民众被扰乱,百姓就不得安居。管仲认为贼盗是“四伤”之一,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盗贼猖獗呢?管仲的答案是:“刑法不审,则盗贼胜。”所以,必须要加强法制建设,严惩贼盗。
战国时期,魏相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他主持制订的《法经》确立了以“贼盗”为中心的罪名体系,其中“盗法”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客体,“贼法”是保护有产者人身安全和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法律。
秦汉沿用了“贼盗”为中心的罪名体系,对偷盗行为处罚非常严厉。《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载:“或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何论?赀徭三旬。”未经所有者允许盗采桑叶,赃物不到一钱,这种情节显著轻微的偷盗行为,要处以服徭役三十天的处罚。如果是团伙作案,处罚就更严厉了,“五人盗臧(赃)一钱以上,斩左止(趾),有(又)黥以为城旦。”这里的“止”可不是脚趾,而是脚。五人及以上团伙偷盗一钱以上的,剁掉左脚,或者在脸上刺黑字之后流放边境修筑城墙。秦亡,汉高祖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后来丞相萧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汉律九章,基本上是依照秦律。
汉朝后期,设立了侵犯皇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的罪名,对原有的以“盗贼”为中心的罪名体系造成了冲击,法律的本质开始从保护封建经济关系转向保护皇权的专制统治和封建纲常伦理转变。到了南北朝时期,《北齐律》出现了“重罪十条”,在此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罪名,并被强盛的唐朝所承袭。此后,“十恶”的罪名作为我国古代法律最基本的罪名体系一直沿用到清末,而“贼盗”罪则成为辅助罪名。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虽然当局一直在严厉打击偷盗行为,但在任何朝代、任何时期,偷盗行为都没有绝迹过。社会契约只能约束大多数,总有少数人想通过违反契约的形式谋取利益,这是人性决定的,所以即使在制度设计最好、生活水平最高的国家里,依然会有偷盗和抢劫,何况世界上这种国家太少了,跟社会主义国家数量差不多。
偷盗者需要和道德、法律、被害人、执法者等多方斗智斗勇,经过几千年的历练,这个行业的发展往往领先于时代,其从业者多高智商,因为笨贼很快就会被抓住,淘汰掉了,一般来说贼都要比常人聪明且狠毒,所以“贼”这个字做形容词的时候就能表达这层意思,如在《史记 游侠列传》中说郭解“少时阴贼”,就是此意,还有北京话中的“鸡贼”或许也有这个意思。北方一些地区的方言里用“贼”做程度副词,表示很、非常之意,如贼亮、贼精,或许也是由本义衍生而来,不过也有人说是来自朝鲜语。
明代江盈科在《雪涛谐史》中说“语云:贼是小人,智过君子”,然后讲了三个故事来印证这句话。第一个故事,说在江盈科老家的水府庙里有一口大钟,巴陵的盗贼想偷走大钟用来铸造工具,不过这个大钟过于扎眼,难以运走,想砸碎又怕有响声,怎么办?贼有办法,他们把大钟弄到地上,往钟里填土,然后砸碎分赃,附近的居民竟然都没听见。第二个故事,说又有一贼,胆子很大,大白天到别人家里偷了一口磬,出大门时恰好碰到这家主人回来。贼不慌不忙地问:“您买磬吗?”主人以为遇到商贩,说:“我家有磬,不买。”贼大模大样地拿着磬走了。到晚上,主人找磬时才发现自己上了贼的当。第三个故事,说有一个行人身上背着个锅,忽然尿急,便把锅放到地上,找个隐蔽处方便。刚好一个贼路过,把大锅举起来放到头顶上,站在那人旁边撒尿。背锅人方便完回来,发现锅没了,贼不仅没跑,还过来训斥背锅人:“你也太大意了,我把锅顶在头上,就是防备被人偷走,你把锅丢在地上,怎么能不被人偷!”
再严苛的刑罚也不会因为一个人犯了点小偷小摸的错误而被杀掉,现在有很多人贪了几千万上亿都能活命呢。如果不是赶上严打,小偷比被偷的还理直气壮,就算将其遣返,警察还没回来,小偷已经回来开工了。所以,这句“诛斩贼盗”是不是太狠了点?
这里的“贼盗”指的不是一般的小偷和强盗,而是对反叛者的贬称。《史记 秦始皇本纪》中记载:“于是二世常居禁中,与高决诸事其后公卿希得朝见,盗贼益多,而关中卒发东击盗者毋已。”说秦二世经常居住在深宫之内,只跟赵高一个人决定各种事情,从这以后公卿很少有机会朝见皇上,各地起义的人更多了,关中军队不停地被征发到东边去攻打起义军。
《旧唐书 李纲传》载:“大业末,贼帅何潘仁以纲为长史。”历史上唐宋明三朝都有名叫李纲的大臣,这里说的是唐朝的那位。此李纲为三位太子服务过,而这三位太子最后都没能当上皇帝,简直就是太子杀手:在隋朝时,李纲担任太子洗马,给隋太子杨勇服务,结果杨勇被废;隋末被胡人起义军首领何潘仁抓去当长史,后何潘仁归唐,李纲被唐高祖李渊任命为礼部尚书兼太子詹事,为太子李建成服务,结果李建成在玄武门之变中被杀;李世民任命李纲为太子少师,负责教导太子李承乾,结果李承乾因欲起兵逼宫被废。其实这三位太子最后的命运与李纲并没有多少关系,特别是李承乾,李纲只给他当了一年老师就去世了。
反叛对一个政权具有巨大的威胁,必须保持高压震慑,历代政权对反叛者都不会心慈手软;当然,反叛者如果胜利,那么失败的一方就成了反叛者,也会遭到彻底清算。总之,对待敌对势力应该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毫不留情,这才是“诛斩贼盗”所表达的意思。比如隋炀帝杨广对一个妈生的亲哥哥杨勇痛下杀手;李世民对一个妈生的哥哥李建成、弟弟李元吉痛下杀手,对自己亲生的儿子李承乾虽然没有痛下杀手,但对鼓动和跟随李承乾造反的异母弟弟李元昌、女婿杜荷(杜如晦之子)、功臣侯君集等人就没那么仁慈了,统统处死。
“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设想:如果项羽消灭了刘邦,那么史书上的刘邦必定是贼盗;如果李渊被隋朝所灭,那么史书上的李渊必定是贼盗;如果朱元璋起义失败,那么史书上的朱元璋必定是贼盗;如果国民党没有败走台湾,那么某地的人就不会小时候恨蒋介石,长大了更恨蒋介石。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5-03-19 15:03:22 +0800 CST  
回楼上:实体书与网贴差别较大;写完出全文的可能性较小,看情况。谢谢关注。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5-04-07 10:12:14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八句 捕获叛亡

卸磨杀驴

这句的意思和上句基本一样,都是说如何对待反叛者的,只过这句在惩罚措施上较轻。
为什么这两句对待反叛者采取双重标准呢?这要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来说,打天下时对待反叛者的惩罚措施要比坐天下时轻,当然,这不是仁慈的体现,而是是审时度势权衡利弊的结果。比如秦末楚汉争霸时期,刘邦阵营里的人物叛亡频繁,但多被接纳和谅解,很少被杀,因为此时需要网罗各方面势力,壮大自己,必须采取怀柔政策。等到项羽被灭天下初定之时,此前叛亡过的人多被秋后算账,没叛亡过的也被逼叛亡,以便有理由将其消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是两个韩信。
刘邦分封的异姓王中,有个两个韩信。一个是战国时期韩襄王的后裔,被刘邦封为韩王,为了与另外一个韩信区别开,一般称之为韩王信。刘邦让韩王信驻守荥阳,楚军攻破荥阳,韩王信投降项羽,找机会逃跑又投奔刘邦。刘邦并没计较,再次封他为韩王。没过多久,匈奴包围了韩王信,刘邦派军救援。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韩王信派人跟匈奴人讲和以拖延时间,被汉军发现,怀疑韩王信与匈奴勾结,刘邦派人责问韩王信。韩王信无法自辩清白,怕被刘邦杀掉,只好投降匈奴。为了表明自己是真心投降,韩王信和匈奴人一起攻打太原。刘邦大怒,亲率32万大军出征,首战告捷,韩王信败逃,刘邦不依不饶,在后面穷追猛打,一直追到白登山。
匈奴人采取了诱敌深入的计谋,见刘邦率领的骑兵进入包围圈,立即出动40万大军,截住后面的步兵,将刘邦率领的先头部队团团围住。刘邦在白登山上往下一看:卧槽,下面数十万只草泥马滚过,这下可惨了!想要冲出去,力量对比过于悬殊,根本就是送死;固守白登山等待救援呢?汉军长途追击,没带多少粮草,而且北方天气寒冷,汉军很多人被冻伤;步兵被阻,根本进不来,要等其他地方的汉军骑兵赶到,黄瓜菜都凉了,时间一长不是饿死就是冻死。好在有能够绝处逢生的高人在场,刘邦用了陈平之计,重金买通匈奴首领冒顿的老婆,帮助吹枕边风,在被围困了七天之后终于平安脱险。
此后,韩王信不断率匈奴军侵扰汉地,在最后一次犯汉时,刘邦派来的大将柴武给他写了一封信:“陛下宽仁,诸侯虽有叛亡,而复归,辄复故位号,不诛也。大王所知。今王以败亡走胡,非有大罪,急自归!”
这封信写的确是实情,但韩王信深知自己与刘邦结仇太深,投降肯定没好果子吃,于是回信说:汉皇把我从里巷平民中提拔上来,使我南面称王,真是万分荣幸。在荥阳之战中,我没有以死效忠,而被项羽关押,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匈奴进犯,我没有坚守城池,献城投降,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现在反而为敌人带兵,和将军争战,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现在我逃命隐藏在山谷之中,每天都靠向蛮夷乞讨过活,我不想归汉吗?“仆之思归,如痿人不忘起,盲者不忘视也,势不可耳。”我的思归之心,就如同阳痿的人想勃起——啊呸,是瘫痪的人想站起来,盲人不忘记睁眼看那样,只不过形势不允许罢了。
既然谈不拢,开打吧。这位柴武真是一员猛将,只一仗便将韩王信斩杀。
话说刘邦从白登山回来三年后,陈豨在代地反叛,刘邦又带兵亲征,此时称病不肯随行的淮阴侯韩信正在密谋一场政变。韩信本是项羽阵营中的人,因不受重用而投奔刘邦,开始也没受重用,一度逃离,萧何把他追了回来,并说服刘邦拜他为大将。此后韩信展示出了一名军事奇材的过人本领,先入关平定三秦,接着攻下魏国、赵国、燕国、齐国,并指挥了与项羽的最后决战,百战百胜,功勋卓著。韩信在攻下齐国后以稳定当地局势为由向刘邦请封齐王,刘邦刚开始是拒绝的,因为此时刘邦被项羽困在荥阳急需救援,韩信不来帮忙反而求封赏,把刘邦给气个半死,但迫于形势也只好勉强同意了,这为韩信后面的遭遇埋下了伏笔。
韩信当上齐王后,势力举足轻重,于是项羽派人劝他反汉,被韩信拒绝。此后,蒯通来游说韩信自立,韩信虽然有所触动,但仍不肯背叛刘邦。刘邦对韩信越来越不放心,打败项羽之后,韩信被改封为楚王,不久,刘邦又借口游云梦泽将韩信捉住,说他要谋反,后赦免,降为淮阴侯。韩信很郁闷,决定与陈豨里应外合,趁刘邦亲征之机抓了他的老婆孩子,捣毁京城老巢。可惜,韩信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差,被得知消息的吕后和萧何先下手为强,设计捉住杀掉。
在打天下时,两个韩信都有过叛亡的行为,但刘邦都没有计较,反而委以重任,等到天下初定,刘邦总是疑心他们要反叛,最终还是干掉了事。
刘邦一共封了八个功臣为异姓王,除了两个韩信,还有张耳、吴芮、彭越、英布、臧荼、卢绾。西汉初定之际,这八个封国中有七个被刘邦以谋反的罪名剪除,只剩下吴芮的长沙国,因国小力弱地处偏远而幸存。从史书的记载来看,燕王臧荼谋反过程不详;韩信、英布、韩王信、卢绾可以说是被逼叛亡的;张敖(袭张耳王位)、彭越根本就没有谋反。这七位异姓王的结局多较悲惨:赵王张敖还算幸运,因为娶了鲁元公主,是刘邦的姑爷,只是降为宣平侯;燕王卢绾与刘邦两家是世交,还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发小,关系最为亲近,但最终仍被迫逃亡到匈奴人那里;剩下那五位都被杀掉。
你可以说刘邦过于狠毒,但他的做法确实保证了刘家政权的稳固,为汉朝延续四百多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五百年后,有一位跟刘邦一样雄才大略的帝王,就栽在了对待叛亡者的仁慈上。
这位皇帝就是前秦皇帝苻坚。前秦是是一个氐族建立的政权,苻坚不到20岁当上前秦天王之后,重用汉人王猛为丞相,励精图治,停止征战,鼓励农耕,整顿吏治,惩治豪强,兴建学校,重视文教,前秦在短短20多年时间实现了富国强兵,并统一了北方。
苻坚对王猛算是充分信任了,几乎言听计从,只有两件事例外,一件是对于反叛和投降的人,王猛多次建议要剪除或削弱,另一个件是对于东晋,王猛临死前还告诫苻坚不要有所图谋。这两件事只要有一件按王猛的建议做,中国的历史就不是现在这样的了。
苻坚觉得自己兵强马壮,于是忘记了王猛的临终遗言,不顾众多大臣的反对,执意要南征东晋,完成统一大业,结果淝水一战,前秦军大溃败。苻坚逃回长安后,形势急转直下,鲜卑首领慕容垂、羌首领姚苌等势力纷纷反叛,苻坚勉强坚持了两年,终被叛军杀害。
柏杨在《通鉴纪事本末》中认为:中国从古至今五百六十个帝王中,够得上称为“大帝”的,只有五人:嬴政、刘邦、苻坚、李世民、玄烨。苻坚确实是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君主之一,他最大的贡献就是打出了今后一千多年的华夏版图的基本轮廓。但是,强大的前秦为何只一战就走向了败亡呢?
前秦在短期内迅速扩张势力,抓了很多俘虏,而苻坚特别优待俘虏,优待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对待俘虏比对待抓到俘虏的人还好。这些俘虏投降了之后又叛亡,苻坚把他们逮回来不加追究,甚至给加官进爵。有功不赏、有罪不罚,造反的人比比辛苦干活的人待遇还好,苻坚的这种做法必然要出问题。在前秦强盛时,这些矛盾被掩盖了,到了南征东晋时,虽然出动了百万大军,一些将领各怀心腹事,意在保存实力,浑水摸鱼,等苻坚兵败势衰,慕容垂等人乘机反叛,苻坚除了后悔自己当初心太软,没有任何办法。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唐代诗人周昙写过一首《六朝门 苻坚》:“百万南征几马归,叛亡如猬亦何悲。宾擒敌国诸戎主,更遣权兵过在谁。”说苻坚南征东晋大败而归,回来面对一波又一波的叛亡,这是太杯具了;当初你俘获敌国首领待他们如宾客,又封官职又给兵马,你这是提前给自己挖坑,怪不得别人。
不过,也有人有不同意见,比如司马光,他认为苻坚的败亡并不是因为对投降的人太好,而是被接连不断的胜利冲昏了头脑,滋生了骄傲自满情绪,如果苻坚能够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那么慕容垂、姚苌等人也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不会叛乱。司马光分析得也有道理,但是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永远理智,在君主的位子上更会有一大堆人忽悠你,天天说你是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宇宙无敌大将军,想一直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根本是不可能的。
综合刘邦的成功经验和苻坚的失败教训,此后新建里的王朝,基本都是要先搞清算来稳固统治,有过叛亡前科的人多要被除掉,没有前科的人可以也会被安上这样一个罪名,别管你是国家元首还是副统帅、接班人,说你是叛徒你就是,有意见请找阎王爷申诉去,这叫雄才大略、深谋远虑、防患于未然。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5-04-07 10:16:11 +0800 CST  
第二百二十九句 布射僚丸(1)

辕门射戟

布射,说的是吕布辕门射戟的典故。
《三国演义》以评书、影视、戏剧等各种艺术形式在民间广泛传播,吕布也因此成为一位华人社会中家喻户晓的人物。《三国演义》中对吕布的描写,是在基本遵照正史记载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艺术加工,以便使人物塑造更加丰满、故事情节更加细腻、矛盾冲突更加剧烈,但不可避免地添加了一些与正史记载不符的内容。我们以《三国志》和《后汉书》为蓝本,来简单回顾一下吕布的一生。
吕布本是并州刺史丁原的部下,在董卓的劝说下,杀丁原投董卓。最初二人关系不错,好得跟爷俩一样。(“布斩原首诣卓,卓以布为骑都尉,甚爱信之,誓为父子。”)但时间一长,矛盾就多了。董卓为了预防仇家前来行刺,就让吕布给自己当贴身保镖,可是董卓又比较多疑,曾因一点小事向吕布掷戟,好在吕布身手敏捷给躲过去了。(“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卫。然卓性刚而褊,忿不思难,尝小失意,拔手戟掷布。”)吕布也不是个安分的人,他利用贴身保镖的便利条件,和董卓的婢女乱搞男女关系,虽然董卓并不知情,但吕布心里有鬼,总是担心有一天丑事败露。
司徒兼尚书令王允密谋除掉董卓,私下拉拢吕布入伙。王允与吕布的老家离得不远,相当于老乡,所以关系自然亲近,这里没有貂蝉什么事。贴身保镖被策反,董卓还能活命吗?除掉董卓后,王允和吕布共同执掌朝政。不久,董卓部下进攻长安,吕布逃走,王允不肯逃,从容赴死。
吕布投奔袁术,被拒绝,于是投奔袁绍,帮袁绍打了几场漂亮仗,但袁绍并不信任吕布,准备除掉他,好在吕布听到风声先逃了。在经过陈留时,被太守张邈收留,并让他驻守兖州。这时曹操攻打过来,吕布败逃,投奔刘备。虽然刘备内心是拒绝的,但还是收留了吕布。
袁术攻打刘备,双方打了好久也没分出输赢了。袁术派人联系吕布,以米二十万斛米为诱饵,请他帮助攻打张飞驻守的下邳。吕布攻入下邳,俘获了刘备的老婆孩子,张飞败退。刘备拖家带口真不容易,家属经常被人家抓住,而此时的刘备根本无暇顾及这些了,因为他被袁术打败,饥寒交迫,无处可去,只好向吕布请求投降。
吕布本来也是想拒绝的,但是他发现袁术原来答应给的米迟迟不给送来,感觉是上当了,不过转念一想也不错:本来自己是给刘备当手下的,现在自己当老大了,刘备哭着喊着要给自己当手下,于是让刘备到小沛驻扎。
这边袁术不依不饶,想把刘备赶尽杀绝,派纪灵等人率领三万兵马去消灭刘备。刘备自知不敌,向吕布求教。吕布的手下说:“老大你总说要杀刘备,现在就让袁术替你杀了他算了。”吕布说:“不然。术若破备,则北连太山诸将,吾为在术围中,不得不救也。”于是带了一千多兵马去救援。纪灵等人听说吕布来了,还真不敢轻举妄动了。吕布扎下营帐,请纪灵等人来聚餐。吕布对纪灵等人说:“刘备是我兄弟,让你们给欺了,所以我来救援。我这个人吧,最大的有点就是不喜欢起哄架秧子,而是喜欢和平解决纠纷。”(“玄德,布弟也。弟为诸君所困,故来救之。布性不喜合斗,但喜解斗耳。”)
怎么解斗呢?你吕布随口这么一说我们就撤了,那多没面子啊?为了显示一下威力,吕布亮出了自己的绝活,说起来黑话:“破该,催咩,丢雷楼谋,钉雷各菲,猴嗨赛雷敢窝,肉鹅啊锁嗨,达喔啊本,里过茶头!”纪灵等人愣了,没听懂。吕布解释说:“我的意思是,朋友,住手,一场误会,给我个面子,这事就当没发生过,其实是自己人,有话好好说。”
这不和刚才说的一样吗?吕布见黑话失效,只好亮出看家本领:让人在营门正中举着一只戟,跟大家说:“诸君观布射戟小支,一发中者诸君当解去,不中可留决斗。”
戟这种兵器是矛和戈的结合体,既有直刃又有横刃,呈“十”字或“卜”字形,因此戟具有多种功能,上阵可钩啄刺割,休战可叉烧串烤。吕布要射的就是戟的横刃。结果呢,“布举弓射戟,正中小支。”在场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将军天威也!”于是第二天又聚了一次餐,然后罢兵。
吕布在多远的距离射戟呢?正史没有说,《三国演义》中说一百五十步。按古代兵书《司马法》中“一举足曰跬,跬三尺;两举足曰步,步六尺”的说法,古代的一步相当于现在的两步,所以曹植七步诗实际上走了十四步。秦汉时期的一尺大约折合27.65厘米,这样算起来,一百五十步将近250米了,而毛瑟军用手枪(也就是盒子炮或驳壳枪)的射程一般不会超过150米。聚餐在营帐,目标戟在营门,一般来说,为了防备敌人偷袭,营帐应该扎在离营门较远的地方,虽然250米可能夸张了点,但也不能太近,如果只有三五米远,我也能射中,没有什么好惊讶的。
袁术为了拉拢吕布,派人来提亲,想结为儿女亲家,吕布一开始也同意了。吕布的部下陈珪和陈登父子暗通曹操,从中牵线,让曹操以天子之名义封吕布为左将军。吕布很高兴,为了表衷心,杀了袁术派来使的者,回绝了婚事。袁术大怒,派几万兵马分几路进攻吕布。吕布只有三千人,吓得够呛,责怪陈珪。陈珪建议对敌人进行分化,吕布依计行事,大败袁军。
打败了袁术,吕布发现驻扎在小沛的刘备已经聚集了上万人,对自己构成了威胁,于是亲自带兵攻打刘备。刘备大败,投奔曹操,受到曹操的热烈欢迎,给了粮草物资,让他在沛城驻守。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谈的,吕布又归顺了袁术,派高顺、张辽攻打刘备。早知今日,当初何必辕门射戟?刘备不敌,向曹操求救,曹操派夏侯敦来帮忙,结果还不是打不过,夏侯惇被射瞎一只眼睛。高顺攻破沛城,又把刘备的老婆孩子抓了起来,刘备带领残兵投奔曹操。吕布虽然抓了刘备的老婆孩子两次,但并没有以此为要挟,也没有虐待,最后都平安回到刘备身边了。
曹操亲自率兵攻打吕布,兵临城下之后,给吕布写了一封劝降信。吕布觉得打不过,不如投降算了,但遭到陈宫的反对,陈宫还给吕布想了个夹击曹军的计谋,但吕布不愿意离开妻儿,没有采纳,只是派人向袁术求救。不知道袁术是不想救还是不能救,反正是没派人来。
曹操围攻三个月,吕布的部将反叛,绑了陈宫投降,吕布无奈,只好投降,被捆到曹操面前。吕布表示愿意为曹操的统一大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曹操有点犹豫(“太祖有疑色”),此时刘备在旁边不紧不慢地插了一句话:“明公不见布之事丁建阳及董太师乎!”曹操一想也对,把吕布这种人留在身边真实一颗定时炸弹,于是下令将吕布处死。
明末清初文学家李渔评价吕布说:“布一生只掷戟与射戟二事,真风流千古。”掷戟(实际是被掷戟)之后杀董卓,惹起纷争;射戟之举救刘备,解决纷争,这是吕布一生中最出彩的两件事。民国历史学家蔡东藩在《后汉演义》中对吕布辕门射戟这件事是非常欣赏的,还专门做了一首诗:“一箭能销两造兵,温侯也善解纷争;辕门射戟传佳话,如听当年嚆矢声。”对于吕布的为人,蔡东藩是这样评价的:“若吕布为反复小人,始依备,继袭备,后复和备,始终误一贫字,安望有成。但观其保护备家,不屑淫掠,至射戟一事,更为刘备排难,此亦未始非豪侠所为。”
吕布临死前当着曹操的面骂刘备:“是儿最叵信者。”或许吕布是在恨刘备不念他辕门射戟解纷争、两次保护刘备妻儿等好处,但是最开始是人家刘备收留的你,而从那以后刘备就没过过好日子,被你吕布折腾得损兵折将东跑西颠寄人篱下,这也太不讲究了,你才是最不可信的人!况且当时的生杀大权在曹操手上,即便刘备不添油加醋,曹操也未必不杀吕布。一个连最起码的诚信都没有的人,谁能跟他愉快地共事?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5-04-16 10:07:12 +0800 CST  

楼主:望于江湖

字数:935419

发表时间:2007-04-06 02:0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0-21 17:07:4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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