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解《千字文》:绝妙华章背后的故事

第二百二十九句 布射僚丸(2)

宜僚弄丸

僚丸,说的是宜僚弄丸的典故。弄丸,双手上下抛接好几个丸球,一个在手,数个在空中运行,递抛递接,往复不断,俗称手抛球,是一项较为简单的杂技。
“宜僚弄丸”代指解决纷争,如唐初诗人卢照邻在《悲人生》中的“请弄宜僚之丸,以合两家之美”一句,就用了这个典故。此典故的出处,可能是《庄子 徐无鬼》:“市南宜僚,弄丸而两家之难解。”一般认为说的是楚国白公胜谋反,去请宜僚帮助,宜僚不答应,也没有告发,平息了双方的纷争。
这件事,要从楚平王说起。为了培养好接班人,楚平王封伍奢为太傅、费无极为少傅,共同教导和辅佐太子建。太子建对伍奢非常尊重,但特别讨厌费无极,令费无极怀恨在心。
太子建15岁时,费无极向楚平王建议让太子结婚。楚平王已经为太子建聘了秦哀公的妹妹孟嬴,就让费无极去秦国迎亲。于是,费无极开始玩阴谋诡计了。迎亲回来之后,他到楚平王那说:“秦女孟嬴太漂亮了,不如您自己留下,再给太子另找一个。”楚平王这个色鬼还真就同意了,直接把儿媳妇变成媳妇,给太子建又找了一个女子。此后,费无极不断在楚平王面前说太子建的坏话,父子二人越来越疏远。
四年之后,楚平王听了费无极的建议,把太子建派出去戍边。费无极又诬陷太子建要谋反,报夺妻之恨,楚平王还真信了,把和太子建关系很好的太傅伍奢抓起来,并派人召太子建回来,准备杀掉。太子建听到风声逃掉了,楚平王杀了伍奢和他儿子伍尚,另一个儿子伍子胥逃到吴国。楚平王改立孟嬴生的儿子轸为太子。
太子建逃到宋国,又跑到郑国,郑人对他不错,但他却和晋国人密谋袭击郑国,被郑人发现,一气之下将其杀死。太子建死后第六年,他老爹楚平王终于死了,不到十岁的太子珍继位,是为楚昭王。第二年,楚国令尹子常杀掉了万人嫌费无极。
此时吴国逐渐强大,与楚国之间冲突不断,终于在楚昭王十年打败楚国,攻入郢都,伍子胥为了给父兄报仇,把楚平王从坟墓里挖出来鞭尸。楚昭王逃出郢都,派申包胥去秦国求救。虽然楚昭王是秦哀公的外甥,但一开始秦哀公是拒绝的,申包胥傻眼了,只好在秦城墙外哭,以坚强的革命意志持续哭了七天七夜,滴水不进,也不知道眼泪是哪里来的。这一通终于哭感动了秦哀公,出兵救援,秦楚联军击退吴军。
楚昭王三十几岁的时候病死了,临终前想把王位传给子西、子期等兄弟,但是兄弟们都不干,最后还是让楚昭王的儿子继位,是为楚惠王,子西和子期做卿士。子西想起哥哥太子建还有个叫胜的儿子在外面飘着,就想将其找回来,叶公沈诸梁表示反对,但子西不听,固执地把胜找回来封为巢邑大夫,号白公。子西本想照顾一下这个可怜的侄子,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片好心竟酿成杀身大祸。
白公胜一直记着郑国人杀了他父亲这个仇,总想攻打郑国。楚惠王六年,白公胜两次向子西请求派兵攻打郑国,子西都没有出兵。两年之后,晋国攻郑,楚惠王派子西率军救援郑国,并与郑国结盟,这让白公胜很恼火,于是准备造反。
——各位观众,终于铺垫得差不多了,我们的男猪脚宜僚先生就要登场了!
《左传 哀公十六年》:胜谓石乞曰:“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则可矣。”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当五百人矣。”乃从白公而见之,与之言,说。告之故,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谄,不为威惕,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
这段古文说的是楚惠王十年(公元前479年),白公胜准备造反,对手下的勇士石乞说:君王和两位卿士(也就是他侄子楚惠王和两位执政的叔叔子西、子期),一共用五百人就可以对付。石乞说现在劳动力市场供不应求,凑不够五百人,但是集市南边有个叫宜僚的人,他一个人就能顶五百人。于是白公胜和石乞两人就去见宜僚,见面一谈,还挺投机。石乞就把要造反的事跟宜僚说了,宜僚表示拒绝。石乞把剑架在宜僚脖子上,宜僚一动不动。白公胜无奈地说:这是不为利诱、不怕威胁、不泄漏别人的话来讨好的人,咱们走吧。就这样,一场血雨腥风的宫廷内斗因为宜僚的中立态度而避免了。
这就是“宜僚弄丸”的典故——等待,说好的“弄丸”在哪?
其实,这个市南宜僚可能根本不会“弄丸”,而且他的拒绝也根本没有平息这场宫廷政变。白公胜继续等待时机,没过多久,机会来了:吴国进犯楚地,白公胜带兵打败了吴军,回来后以奉献战利品的名义发动叛乱,劫持了楚惠王,杀死了子西和子期。不久,叶公沈诸梁带兵前来镇压叛乱,白公胜兵败自杀。
——难道“宜僚弄丸”这个典故是骗人的?那倒不一定,个人认为,这个典故说的可能是另外一个宜僚。《左传 宣公十二年》载:“冬,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怒,遂围萧。”
这段记载说的是楚庄王十七年(公元前597年),楚国攻打萧国,在蔡国的帮助下,萧国人俘获了楚国将领熊相宜僚和公子丙,楚庄王说:只要不杀这两个人我们就退兵。萧国铁了心跟楚国死磕,把两个人杀了,楚庄王火了,发兵围困萧国。
这里提到的熊相宜僚可能才是真正的既会手抛球又能解决争斗的那个人。《丸经 序》中说:“捶丸,故战国之遗策也。粤若稽古庄子之书,昔者楚庄王偃兵宋都,得市南有勇士熊宜僚者,工于丸,士众称之,以当五百人,乘以剑而不动,捶九丸于手,一军停战而观,庄王免于敌而霸降世,尚习盖文而知之,为造其理也。”
《丸经》是一本元代的书,作者不可考,讲的是捶丸游戏(有点类似现在的高尔夫球运动)的规则技巧等。上面这一段是从庄子的书中考据得来的,说楚庄王攻打宋国都城,擅长弄丸的宜僚出现在战场上,对方用剑逼着他也不为所动,只是一心一意地在那连杂耍,连续抛九个球,当时这种杂技非常少见,士兵都好奇地围着看杂技表演,没人打仗了,于是楚庄王轻松取胜。
从这段记载不知道从庄子的哪本书里考据来得,从内容看倒是跟前面那段《左传》的引文很像。不过,从这段记载来看,此宜僚才是正品。两个宜僚虽相隔百年,但很容易弄混,就连庄子也不例外。让我们扩展阅读一下这个典故的出处,也就是《庄子 徐无鬼》中的一段:“仲尼之楚,楚王觞之,孙叔敖执爵而立,市南宜僚受酒而祭曰:‘古之人乎,于此言已。’曰:‘丘也闻不言之言矣,未之尝言,于此乎言之。市南宜僚弄丸而两家之难解,孙叔敖甘寝秉羽而郢人投兵,丘愿有喙三尺。’”
说孔子去到楚国,楚庄王请他喝酒,孙叔敖端着酒器,宜僚在准备倒酒时要先行祭祀,让孔子说两句。孔子说:“我听说有不用说的话,但从不曾说过,在这里说上一说。宜僚玩弄弹丸而使两家的危难得以化解,孙叔敖运筹帷幄就能让楚国免于战争。我希望自己有个大嘴巴能把其中的道理说清楚。”
庄子想通过这个故事来说明这样一个道理:不用多说话,遵循自然之道,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这里有一个明显的错误,就是孔子不可能与其他三人在一起喝酒,因为楚庄王死了四十年后孔子才出生。庄子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因为庄子写的是寓言,假托历史人物来表达自己的观点,重点不在人物,错了也无所谓,比如在庄子的另一篇寓言《盗跖》里,就安排了孔子和盗跖两个相隔百年的人在一起对话。不过,也可能是庄子把楚庄王时期的宜僚和楚惠王时期的宜僚弄混了,而后一个宜僚正好和孔子是同时期的人。
《丸经》是元代的作品,而《庄子》里都是寓言故事,这两个记载宜僚会弄丸的资料都不靠谱,而相对靠谱点的史料里好像没有宜僚弄丸的记载。另外,不管是白公之乱,还是楚庄王攻宋都,宜僚都没能使两家罢兵和谈、免于战争,这能算解决纷争吗?但历史就是这样不讲道理,宜僚稀里糊涂地成了杂技演员,并稀里糊涂地成了解决纠纷的人民调解员。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5-04-28 10:04:32 +0800 CST  
不堪回首又一年,希望猴年能把这个写完,拖太久了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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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句 嵇琴阮啸(1)

广陵绝响

上一句说的是吕布和宜僚两个练武艺的,这句说的是嵇康和阮籍这两个搞文艺的。
嵇康,字叔夜,曾任魏朝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对于嵇康的形象、才华和性情,正史《晋书》不惜笔墨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载:“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恬静寡欲,含垢匿瑕,宽简有大量。学不师受,博览无不该通,长好《老》《庄》。与魏宗室婚,拜中散大夫。”说嵇康这个人不仅有才,而且长得够帅:大高个,会说话,从来都是素颜,不刻意打扮,为人恬淡宽厚,很有学问。这样的好小伙太稀缺了,被曹魏皇族看上眼,将长乐亭主嫁给了他。
嵇康的妻子长乐亭主是曹林之女(或孙女),曹林是曹丕同父异母的弟弟。说起曹林的母亲,还有一段故事。《三国志》载:曹操与刘备在下邳围攻吕布,吕布派部将秦宜禄去找袁术求援。关羽跟曹操提了一个请求,说秦宜禄的老婆还在城里,攻进城之后把她给我算了,曹操满口答应。等攻城快要成功之时,这个事关羽又反复跟曹操说了几遍。曹操很好奇,心想是什么样的美女把关羽迷成这样啊,于是破城之后提前动手派人去把秦妻接过来看看,这一看到眼睛里可就拔不出来了,曹操自己把美女留下自用,把关羽气的直翻白眼。这位美女人妻姓杜,后来给曹操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就是曹林。
因为缺少记载,长乐亭主是否得到了杜夫人遗传的美丽基因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她和嵇康生的儿子嵇绍也是一个颜值极高的小帅哥。《晋书》载:“绍始入洛,或谓王戎曰:昨于稠人中始见嵇绍,昂昂然如野鹤之在鸡群。”“鹤立鸡群”这个成语就此诞生,而王戎接话说:“君复未见其父耳。”看来嵇绍再帅也帅不过他爹嵇康。
王戎和嵇康是好友,在他们的朋友圈里,还有阮籍、山涛、刘伶、阮咸、向秀,一共七人,他们经常在竹林中聚会,喝酒聊天,讨论玄学,后人称之为“竹林七贤”。贤不贤难说,但他们确实是够闲的,因为他们都是出身贵族,当世名士,不用为生计发愁,他们的任务就是做学问和当官。但是,时局对他们提出了严峻考验。当时,曹魏政权已经落入司马家族手中,要想在官场上混就要选边站队,站错队就可能被清洗。七人中的其他人还可以考虑一下,只有嵇康别无选择,因为妻子是曹家人,他已经站在司马家族的对立面了。
为了保住身家性命,嵇康选择了低调。像他这样的社会名流,如果不隐姓埋名躲到深山老林隐居的话,只能低调苟活,不参与任何世事,让司马家族感觉到没有威胁,才能安全。于是,嵇康开始研究养生,没事就在家里弹弹琴、去山里采采药,或者在门口打打铁。有一次康到山里采药,有砍柴取草的人遇见他,都以为是神仙。后来在苏门山里遇见了隐士孙登,嵇康就跟着他游学。孙登经常沉默不语,只顾自己做自己的事,嵇康跟了一段时间觉得没意思就要回家了,临别前孙登对他说:“君性烈而才隽,其能免乎!”可惜嵇康未能领会,直到后来遇害前才在《幽愤诗》中写下了“昔惭柳下,今愧孙登”之句,后悔不听孙登之言。
掌握政权的大将军司马昭派人去召嵇康去做官,嵇康跑到外地躲避;司马昭又派司隶校尉钟会带着礼物前去拜访,嵇康正在家门口打铁铸造,不搭理钟会,钟会在一旁等了一会,自觉没趣就准备撤了,嵇康在这个时候很不低调地讥讽了一句:“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气呼呼地回一句:“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
钟会本来视嵇康为偶像,而偶像竟如此轻视粉丝,且这已经不是头一回了,钟会曾经拿一本自己写的书请嵇康斧正,嵇康没搭理他,特别是现在不比当初,钟会已经官居司隶校尉,这可是负责监督京师和京城周边地方的秘密监察官,不是一般的小官,在蜀国只有张飞、诸葛亮这样的人物才可担此重任,来拜访也是奉命行事,你嵇康也太不给面子了。于是,一颗仇恨的种子在钟会心中埋下了。钟会回去之后向司马昭打小报告,说嵇康曾经要帮毌丘俭谋反。
“竹林七贤”里,王戎和山涛是比较早地选择了站在司马家族一边。山涛家与司马家沾亲带故(司马懿的岳母是山涛叔伯姑姑),他的出仕无可厚非,但是不知是想帮兄弟一把,还是得到了司马家族的指示,山涛向朝廷举荐嵇康做官。嵇康非常生气,也忘了要时刻保持低调的原则了,挥笔给山涛写了一封信,就是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其实,这个标题是后人加的,嵇康并不是真与山涛绝交,而是向司马家族摊牌表态:老子就是不跟你们玩。
这是明目张胆的搞对抗!大将军司马昭闻听此事,勃然大怒,杀心顿起。不过司马昭还是一个要点碧莲的人,没有直接下令杀掉嵇康,而是先要找个借口。这时候,钟会跳了出来,帮司马昭找到了杀人的借口。
要说这个事本来和嵇康没什么关系。嵇康有两个好友,这两人还是亲兄弟,哥哥名叫吕巽,弟弟名叫吕安。这个吕巽不是东西,迷恋弟媳妇美色,乘吕安不在将强奸,完事之后怕弟弟吕安报复,就恶人先告状,诉吕安不孝之罪。吕安请嵇康做证,澄清事实。嵇康一气之下,写了《与吕长悌绝交书》,痛骂吕巽。在当时,不孝是重罪,钟会借机建议司马昭将吕安和嵇康一起关进大牢,判了死刑。
嵇康被押赴刑场,他非常淡定地要了一把琴,弹奏了一曲《广陵散》,然后说:“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在场的数千太学生集体为嵇康情愿,希望司马昭能免嵇康一死,给太学生当老师,被司马昭拒绝。三十九岁的嵇康从容赴死。
相传《广陵散》是一首根据聂政刺韩傀的故事而创作的古琴曲,嵇康是从哪学来的呢?《晋书》上说:当年嵇康在洛阳西边游玩,晚上住在华阳亭,没事弹琴自娱。半夜时来了一位客人,自称是古人,和嵇康一同谈论音律,聊得兴起,这位古人弹奏了一曲《广陵散》,还把这首曲子的弹奏方法传授给了嵇康,并让嵇康发誓绝不传给别人。嵇康信守承诺,没有把此曲传授给任何人,致使此曲失传,这一次刑场上的演奏成为绝响。
但是,现在仍有人在弹奏《广陵散》,怎么说失传了呢?这就要从古琴曲的传承方式说起了。古代古琴记谱的方式主要是靠口传心授,讲究师承,后来才有文字谱。现存最早的文字谱是《碣石调 幽兰》琴谱,大概是南北朝时期的作品,嵇康所处的年代,可能已经有文字谱,也许嵇康为了保密,没有采用这种方式记谱,或在自己学会之后将文字谱销毁了,所以他一死这曲子就没人会弹了,后来的《广陵散》曲,肯定不是嵇康弹的那个。
嵇康被杀是一个巨大的威慑,原来不肯与司马家族合作人不敢公开对抗、甚至屈服了。阮籍和刘伶一个在朝一个在野,不想合作,也不能对抗,只好各自采取醉酒的方式自保;向秀则被迫出仕。《世说新语》载:“嵇中散既被诛,向子期举郡计入洛,文王引进,问曰:‘闻君有箕山之志,何以在此?’对曰:‘巢、许狷介之士,不足多慕。’王大咨嗟。”司马昭明显是在居高临下跟向秀摆谱示威,向秀没辙,只能服软认怂。
嵇康临死前,将自己的儿女托付给了山涛。山涛视如己出,把嵇绍培养成才。西晋惠帝时,嵇绍官居侍中,在八王之乱时为保护惠帝而死,血溅到惠帝的衣服上。惠帝虽愚,却非常感念嵇绍,那件衣服上的血一直舍不得洗去。
嵇康被司马昭杀害,他的儿子嵇绍却舍命保护了司马昭的孙子,到底是谁对谁错?后世多认为嵇绍贪图名位,于父不孝、忠于昏君,但在当时的形势下,嵇绍可选择的道路并不比嵇康多。气节与生存,或者说抗争与苟活,嵇康嵇绍父子各选其一,都有道理,只是嵇康的刚烈与决绝在道德层面上更让人钦敬。后世这种才学和气节兼备的人越来越少,到如今更难一见。广陵绝响,可叹的不是一首琴曲的失传,而是一种精神的濒危。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2-06 22:33:31 +0800 CST  
第二百三十句 嵇琴阮啸(2)

长歌当哭

阮籍,字嗣宗,因当过步兵校尉,人称“阮步兵”——词意的变化总是那么偶然,如果早知道“翔”会成为那一坨的代名词,这个字就不会出现在那么多人的名字里了,“步兵”也一样。阮籍和嵇康是好友,都是“竹林七贤”的领军人物,而阮籍的父亲阮瑀则是“建安七子”之一。
阮籍幼年丧父,家境清贫,好在他天赋好,肯吃苦,学了个文武双全,特别擅长弹琴啸歌。年轻的阮籍有济世之志,但当时曹家和司马家正在为政权而明争暗斗,胜负难料,不好选边站队,阮籍暂不想出仕。太尉蒋济听说阮籍是个人才,请他过来给自己当属官,阮籍写了一封信婉言谢绝,为了表示尊重他亲自把信送到蒋济官邸。蒋济本以为阮籍不会同意,得知他亲自来送信,误以为已经同意,信上说的只不过是客气话,嘴上说不来,身体很诚实嘛!蒋济很高兴,派人出来迎接,没想到阮籍送完信就回去了。蒋济以为阮籍放他鸽子,非常生气。阮籍没办法,只好同意,但不久就告病辞职。
此后的几年里,阮籍和嵇康等人游学清谈,消极避世,过了几年忧国忧民而无所事事的日子。直到公元249年,司马懿杀曹爽,独专朝政——在这个过程中,阮籍的老领导蒋济还是发挥了一些作用的:司马懿乘曹爽等人去拜祭魏明帝之机发动政变,蒋济不满曹爽专权乱政,投向司马懿,他写信给曹爽,称司马懿只想夺权,不想杀人。于是,曹爽放弃抵抗交出权力,但不久即被司马懿以谋反的罪名诛三族。蒋济自觉失信于曹爽,虽得到司马懿的封赏,仍自责而病死。阮籍在政治上倾向于曹魏皇室,但无能为力,而且摄于司马氏的权势,只好出仕,先后给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当从事中郎、散骑常侍等官职,后自请步兵校尉一职。这个职位可以不在司马昭身边,又是没有兵权的武官,不会引起司马氏的猜忌。
阮籍言行谨慎,钟会多次探问阮籍对时事的看法,阮籍都是装作喝醉不说,司马昭也多次试探,阮籍就东拉西扯,司马昭对他的评价是:“阮嗣宗至慎,每与之言,言皆玄远,未尝臧否人物。”不过,司马昭觉得阮籍还算靠谱,为了进一步拉拢,就想和他结成儿女亲家,让阮籍把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司马炎。如果这事成了,阮籍就是未来西晋开国皇帝的岳父了,但阮籍不干,又不敢直接回绝,只好用老办法:喝酒。这一次大醉60天,终于把这门亲事给拖黄了。
到了公元263年,司马昭加快了篡位夺权的步伐,授意大臣们“劝进”,阮籍作为文化界名人自然也逃不过,于是他又开始喝酒,等使者来催稿,他就装醉,但阮籍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躲不过去的,只好就范。《劝进表》写好之后不久,五十多岁的阮籍就去世了。
比起嵇康的快意决绝,阮籍显得非常谨慎隐忍,但阮籍本是一个志向高远、博学多才的人,只是迫于形势无法施展自己的才华,其内心是苦闷的,终日饮酒酣醉只是与当权者虚与委蛇的一种手段。阮籍排解内心苦闷的方法,只有两种方式:哭与啸。
《晋书》记载了阮籍的三次大哭。第一次是因母亲去世而哭,“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第二次是因一个不相干的人而哭:“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第三次就是著名的“穷途之哭”:“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
为母亲去世而大哭,差点哭死,这是人之常情,但却坚持下完一盘棋;为不相识的年轻女子早亡而哭,有点莫名其妙;自己走到没有路的地方,哭着往回走。一个大男人,动不动就哭一场,这算怎么回事啊?其实,阮籍痛哭具有强烈的隐喻和象征意味。年轻时的阮籍是文武兼修,才华出众,曾“登广武,观楚汉战处,叹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登武牢山,望京邑而叹,于是赋《豪杰诗》。”那是何等意气风发、心高志远!可是步入仕途之后,发现自己根本难有作为,一身才华难以施展,不是他辜负了这个时代,而是时代不给他机会。至亲的离去,使他更加绝望,有才色女子的早亡,使他感同身受,独自驾车走到无路可走,使他触情伤情,但又能如何?只能用痛哭来宣泄,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还是应了“男愁唱,女愁哭,老太太愁了瞎嘟嘟”这句俗话,阮籍虽然不时地哭一场,但相比之下,他还是唱的时候多,只是他唱的方式比较有特点:啸。这是一种源自远古人类叫、嚎、鸣、咆哮等行为的吟唱方式,涵盖范围比较广,如表达悠闲的口哨、抒发苦闷的喊叫、道士养生的长啸、巫师施法的特效,等等。
阮籍之啸表达的情感也是不同的,比如他与隐士孙登相呼应的啸叫,表达的是魏晋名士那种闲适的意趣、旷达的心境。《晋书》载:“籍尝于苏门山遇孙登,与商略终古及栖神导气之术,登皆不应,籍因长啸而退。至半岭,闻有声若鸾凤之音,响乎岩谷,乃登之啸也。”这个孙登就是嵇康遇到那位隐士,显然,孙登的啸叫悦耳且分贝高,阮籍自愧不如,回去之后写了一篇《大人先生传》来表达对孙登的敬意。
阮籍还用啸叫表达自己消极抵抗的态度。《世说新语》载:“晋文王功德盛大,坐席严敬,拟于王者。唯阮籍在坐,箕踞啸歌,酣放自若。”说当权的司马昭功高德厚,有他在场的宴会,大家都很严肃庄重,视为王者,只有阮籍不管这个,伸腿坐着,扯着脖子啸歌,大碗喝酒。由于阮籍一向如此放达,司马昭也没有为难他。阮籍之啸是一种本性的流露,是一种恣肆洒脱的非礼行为,在司马昭面前,当他人都战战兢兢时,阮籍却依然放浪形骸。“箕踞啸歌”是粗俗的,但这种宣泄行为成为魏晋时期最有特色、最让人回味的抒情达意方式。魏晋好啸者无数,阮籍虽然没有孙登啸得好,但其名士地位使他成为此间的代表人物。以啸达意的方式到唐宋时期仍有传承,如辛弃疾《霜天晓角 赤壁》中的“半夜一声长啸,悲天地,为予窄”一句,豪迈悲壮,如泣如诉。
阮籍的哭和啸在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骨感的现实和丰满的理想相冲突带来的应激反应,表达了一个正常人对世事时局的悲观无奈,恰好那个时代不仅能够容忍这种貌似蛇精病的表现,而且将其作为名士追求精神自由、展现个性的风采而认同。长歌当哭,总好过现场直憋。可惜魏晋风流空前绝后,独一无二,嵇康阮籍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们想反抗和逃避的,竟是一个为后世很多人所向往的黄金时代。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2-14 13:20:31 +0800 CST  
第二百三十一句 恬笔伦纸(1)

精赵笔

这句说的是蒙恬造笔和蔡伦造纸这两件发明创造史上的大事。
蒙恬祖籍齐国蒙山一代,并以山名为姓。他爷爷蒙骜在齐国没有得到重用,于是从山东不远千里到陕西投奔秦国,被知人善任的秦昭襄王(他的亲娘就是传奇女子芈月)封为上卿。蒙骜没有辜负秦王的信任,多次带兵出征,战功赫赫,先后夺取了韩、赵、魏三国近百座城池。蒙恬的父亲蒙武也是个狠角色,曾作为王翦的副将攻打楚国,杀了项羽的爷爷项燕,转年再度出征,灭亡楚国。
老子英雄儿好汉,孙子也能当高干。有这样的家世背景,加上自身确实有料,蒙恬被秦王嬴政封为将军,攻打齐国,破齐后回来担任秦国京城最高行政长官,其弟蒙毅也被封为上卿,哥俩深得秦王信任。秦统一天下后,蒙恬和秦始皇的大儿子扶苏一起率三十万大军北击匈奴,开疆拓土,移民戍防,并把原燕赵秦三国的长城连起来,阻止匈奴南下。这个大活干完之后,又为秦始皇开山填谷,修一条供皇帝巡游天下路的星光大道,这条路从现内蒙的包头开始,直通咸阳皇宫,近两千里。
可惜,这条星光大道还没修完,秦始皇就在巡游东南的路上病倒了。秦始皇派蒙毅回秦地祭拜山川祈福,以求尽快病愈。没等蒙毅回来,秦始皇已经挺不住了,赶紧让中车府令赵高写下遗诏,让扶苏将兵权交给蒙恬,赶紧回咸阳主持丧事并继承皇位。遗诏还没送出去,秦始皇就死了。赵高与秦始皇小儿子胡亥、丞相李斯密谋篡位夺权,他们隐瞒秦始皇已死的消息,伪造诏书,立胡亥为太子,派人去北部传旨,赐扶苏、蒙恬死。扶苏为人忠义,不顾蒙恬劝阻,马上就自杀了。蒙恬怀疑其中有诈,不肯自杀,让使者回报请求宽恕,使者让人把蒙恬先关押起来等消息。胡亥听说扶苏已死,自己皇位算是坐稳了,就不打算追究蒙恬了,但是赵高却暗中较劲,想除掉蒙家兄弟。
赵高和蒙家兄弟有什么仇呢?《史记》载:“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於事也,赦之,复其官爵。”赵高犯了大罪,秦始皇让蒙毅去治罪,而蒙毅依法判了赵高死罪之后,秦始皇又赦免了赵高,还官复原职。这事本来和蒙毅没什么关系,要杀要留都是秦始皇的主意,但赵高可不是这样想的,他记仇了,一心想着报仇蒙毅。
蒙毅完成祈祷使命从秦地返回,赵高向胡亥进谗言,说当初蒙毅曾在你爹面前说过你的坏话。胡亥将蒙毅抓了起来,但并不想处死。赵高车热打铁,不依不饶,变着法地跟胡亥说蒙家兄弟坏话。赵高频频使坏,皇族成员子婴看不下去了,向胡亥进谏,痛陈利害,建议不要杀害蒙氏兄弟这样的忠臣。胡亥没有听从子婴建议,最终派人杀了蒙毅,赐死蒙恬。
胡亥坐上皇位后只顾逍遥快活,大事小情都交给赵高去处理,三年后赵高完全控制了局面,派人将胡亥杀死,立子婴为傀儡秦王,给自己篡位创造条件,但子婴可不糊涂,没多久就设计杀掉了赵高。关于秦王子婴的身份,史学界一直没有搞清,有说是扶苏之子,有说是秦始皇之弟,有说是胡亥之兄,有说是秦始皇之侄。不管怎样,子婴是赵家人没错(先秦称氏不称姓,秦始皇应称为赵政,“嬴政”是汉朝姓氏合一以后的称呼了,这个问题反复说过好几次了),秦王朝是赵家人的,赵高是秦国宗室远亲,再怎么折腾也是赵家人内部矛盾,而李斯、蒙恬、蒙毅这些外姓人,再怎么卖力参与也只能算是精赵,赵家人高兴了可以重用你,一旦不高兴了弄死你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蒙恬就这么冤死了,但后人并不是因为他助秦统一、修建长城等功勋,而是因为他“造笔”。蒙恬造笔这件事,正史上没有相关记载,最早的记载出现在西晋张华的《博物志》上:“蒙恬造笔,以狐狸毛为心,兔毛为副,心极遒劲,锋芒调和,故难发而易使。”
但这段记载也只见于其他书籍的引文,现存《博物志》里找不到,可能在流传中遗失。要说造笔是个大事件,但正史里都没有,秦汉时期的文献里也没有,直到快五百年后才出现在张华的书里,是不是不大合理?于是,蒙恬造笔这个事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
与张华同时代的崔豹在《古今注》里有一段这样的话:“自古有书契以来,便宜应有笔,世称蒙恬造笔,何也?答曰:蒙恬始造即秦笔耳。以柘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披,所为苍毫;非为兔毫竹管笔也。”意思是说,自打有书契那一天就应该有笔了,要不然你拿什么写的呢,总不能拿手指头写吧,那为什么说蒙恬造的笔呢?因为笔虽然早就有了,但蒙恬造的是秦笔,使用的材料与以前的笔有所不同。
到了二十世纪,考古发现了战国晚期的楚笔,也发现秦始皇时期的秦笔,两相对比,发现《古今注》里说的没错,楚笔和秦笔的笔杆长度、笔头直径、笔毛长度基本相同,但秦笔较楚笔有重大改进:一是秦笔不再像楚笔那样把笔头毛绑在笔杆的外围,而是把笔杆的一端挖空成笔腔,再把笔头栽进去固定,克服了笔头根部有空洞造成笔头开裂的弊病,这是毛笔制作技术的重大改进;二是秦笔的笔杆另一头做成尖的,这有什么好处呢?现在的钢笔可以别在衬衣口袋,而秦笔则可以插在头发上,可以随身携带,以免用得时候再去找。这种可以插头发的毛笔沿用了很长时间,《晋书 舆服志》载:“笏者,有事则书之,故常簪笔。”在朝堂上拿着笏板的大臣,如果皇帝做了指示,你得赶紧装模作样记录啊,没笔可不行,所以要把笔簪在头发上。比如隔壁老金家三胖子,无论说了一句什么话,旁边的人都得赶紧拿笔记录,谁胆敢不记,信不信一钉耙夯死你?
秦笔是在以前毛笔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改进,使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奠定了毛笔制作技艺的基础。所谓“蒙恬造笔”,不是蒙恬发明了笔,而是改良或批量制造了秦笔,大概是因为蒙恬长期在北部边境驻守,比较容易获得适合制笔的动物毛,别管是狐狸、鹿、羊还是兔,有三十万大军帮着去抓,拿回来随便拔毛就是。批量生产了秦笔之后,军转民用,淘汰了社会上老旧毛笔,提高了书写效率和质量,所以大家才把造笔的功劳归功于蒙恬——当然,这也只是猜测。
传说蒙恬还有一大发明创造,这个是乐器。汉代应劭在《风俗通》中说:“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北部地区的古筝有可能是蒙恬弄出来的?不过这个传说被正史给否定了,《旧唐书 音乐志》中明确说“筝本秦声也,相传云蒙恬所造,非也。”不是蒙恬所造,不一定和蒙恬一点关系也没有,当时没有文工团,会不会是蒙恬在戍边时候为了丰富将士们的业余生活而改良了古筝呢?——当然,这更是猜测。
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快,毛笔作为汉民族对世界艺术宝库提供的一件珍宝,现在已经退出日常书写的舞台,钢笔也不多见,圆珠水笔和铅笔还在用,而最主要的书写方式,变成了用手指敲键盘、划触摸屏。但是,毛笔以后这些东西的发明创造、改良革新就基本与我大汉民族无关了。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2-16 16:18:14 +0800 CST  
第二百三十一句 恬笔伦纸(2)

技术宅
《后汉书 宦者列传》中对蔡伦的生平事迹有简要的记载,重点介绍了他改进造纸术的经过。
蔡伦在汉明帝时开始在皇宫内廷当小太监,成为职业宅人,汉和帝时晋升为中常侍,参加政令的制订。蔡伦有才学,尽心公事,敦厚谨慎,且不搞拉帮结派那一套,每到休假的日子,他就闭门谢客,做一个安静的宅男,要不然就到田野里辛勤劳作。后来蔡伦又被任命任尚方令,“尚方”是为皇室制作御用物品的官署,比如常说的“尚方宝剑”就是这里造的。蔡伦在尚方令任上干得很出色,制造皇室所用的刀剑和其他器械都很精美坚固,为后世效法。作为一名技术宅男,蔡伦没有满足于这点成绩,他发现文字大多刻在竹简上,然后编成册,非常笨重,也有人在缣帛上写字,但缣帛价格昂贵,用不起,于是他就开始设计和实验,用树皮、麻头和破布、渔网造纸。经过几年的试验,他成功地造出了纸张,得到了皇帝的表彰。此后,这种质优价廉的纸逐渐推广开来,大家将其称为“蔡侯纸”。为什么这么叫呢?因为汉安帝初年,蔡伦被封为龙亭侯,赐封地三百户,后来又任长乐宫太仆。以上这些,基本是《后汉书》上的记载,蔡伦作为一名有残缺的技术宅男,能获得如此成就,看上去完全是自己奋斗的结果,太励志了。
纸张的发明和广泛应用,引发了世界传播媒介技术第一次革命性的重大变革,蔡伦被誉为“改变世界文化面貌的中国第一位伟大发明家”,美国人麦克 哈特在《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将蔡伦排在第七位。但这些荣誉对蔡伦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他只是一个想安稳过完一生的宦官,在明争暗斗的宫廷之中,这是一个很奢侈的愿望,所以蔡伦必须找到强有力的靠山。蔡伦先后找了两个强力靠山,一个是汉和帝的养母窦氏,另一个是汉和帝的皇后邓绥,而蔡伦造纸的目的也非常简单,就是为了让邓绥满意。
邓绥是一名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女子,她14岁入宫,经历了七年宫斗之后,于公元102年被汉和帝立为皇后,《后汉书》载,邓皇后非常节俭,“方国贡献,竞求珍丽之物, 自后即位,悉令禁绝,岁时但供纸墨而已。”但当时的造纸技术差,纸张质次价高,为了让邓皇后能够用上质优价廉的纸张,蔡伦立即着手研究如何改进造纸术,三年后终于成功了。邓绥对蔡伦的才干和忠心非常认可,又封侯又赐地,蔡伦一度成为炙手可热的红人。
可惜的是,蔡伦奋斗的一生没能顺利走到终点。《后汉书》只用了几句话来交代蔡伦的结局:“伦初受窦后讽旨,诬陷安帝祖母宋贵人。及太后崩,安帝始亲万机,敕使自致廷尉。伦耻受辱,乃沐浴整衣冠,饮药而死。国除。”
关于蔡伦参与后宫嫔妃争斗的事,有点复杂,我们在前面“丙舍旁启”一句已经基本讲清楚了,这里不再重复。总之,后宫女人之间的斗争无非就是你搞我、我害你,蔡伦作为一个宦官也必须站队选边,他开始选择了窦太后这一边,帮助窦太后除掉了宋氏姐妹、夺去了宋贵人之子刘庆的太子之位。窦太后死后,蔡伦站又在了邓皇后这一边,并苦战三年造出新纸。就在蔡伦献纸之后不久,汉和帝病死,邓皇后让刚满百天的刘隆继位,邓皇后成为邓太后,临朝听政。没过多久,刘隆这位中国历史上年龄最小的皇帝就病死了,邓太后立前废太子刘庆的儿子刘祜为帝,此时刘祜只有13岁,由邓太后继续临朝听政。
当时东汉境内自然灾害频发,民不聊生,边境少数民族叛汉,匈奴不断侵扰,确实是内忧外患。只有25岁的邓太后显示出了政治家的魄力和能力,她日夜操劳,减税济民,使经济开始复苏,社会逐渐安定,又采取了有效措施,平定叛乱,稳固边防。邓太后要面对的不仅仅是这些政务,还有来自官僚集团的威胁。汉安帝刘祜即位不久,司空周章等人密谋杀掉协助邓太后秉政的宦官郑众、蔡伦等人,废掉邓太后和刘祜,另立皇帝,后事情泄露,周章自杀。邓太后临朝听政十六年,期间不断有官员上书请邓太后还政于安帝,邓太后对这些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邓太后为何一直不肯还政呢?因为邓太后知道汉安帝虽然成年,但治理国家的能力实在不行,后来汉安帝亲政的结果证实了这一点,邓太后辛苦多年稳定下来的局面就被汉安帝折腾坏了。二是邓太后要保护很多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人,包括蔡伦。一旦失去权力,邓太后自身能否保全都难说,更不要说保护别人。
由于过度操劳,邓太后到40岁就病死了,隐忍了十几年的汉安帝终于亲政,很快就对邓太后的亲信进行了打击报复,蔡伦因当年受窦后指使参与迫害汉安帝的奶奶宋贵人致死、剥夺汉安帝父亲刘庆的太子之位而被查办,已经60岁的蔡伦知道难逃一死,只好自杀。
蔡伦只是窦太后命令的执行者,但最终难逃厄运,他跟蒙恬一样,虽然接近国家的统治中心,但始终是外人,福祸生死完全取决于掌权者的态度。蔡伦的发明也和蒙恬一样,受到后人的质疑,因为早在西汉时期就已经有纸张出现了。不过,多数人认为蔡伦造纸是没错的,因为此前的纸质量太差,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纸,而且这事在正史《后汉书》有明确记载。
南宋史绳祖在《学斋拈毕》中认为:“纸笔不始于蔡伦、蒙恬,……但蒙、蔡所造精工于前世则有之,谓纸笔始于此二人则不可也。”跟中国的很多发明创造一样,基本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改进而来,不能把功劳记在一个人身上,但人家把关键环节或重要工艺改进了,就是牛,就得提人家的名字,没什么好争议的。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2-18 14:16:30 +0800 CST  
第二百三十二句 钧巧任钓(1)

机械师

钧巧,出自东晋葛洪《抱朴子》中的“巧圣,张衡、马钧是也”,说的是曹魏时期的机械制造专家马钧,具有高超巧妙的机械制造本领。
历史典籍上关于马钧的记载非常少,似乎只有马钧的同事傅玄写的《马钧传》这一篇人物传记。无论你多有才华,如果没有个把靠谱的好基友,也只能白瞎你这个人了,后人无从知晓你是干嘛的。傅玄这个人我们在前面“墨悲丝染”一句里提到过,他是个刚强正直的人,出于对马钧高超技术的欣赏和怀才不遇的同情写下了这篇传记。不过傅玄这篇文章只是重点介绍了马钧的发明创造,没有面面俱到,导致马钧的生卒年份等个人信息都不可考。
根据傅玄的记载,马钧的发明创造主要有一下几种:
一是改进织绫机。我们常说“绫罗绸缎”,那么“绫”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它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提花纺织品。早在周朝,我国就已经出现了提花织机,到了三国时期,织绫机已经相对先进,但仍存在复杂、笨重,操作不便等缺点。马钧对这种织绫机进行了改进,使织绫机的结构简化很多,操作也更加方便,劳动生产率成倍提高,而且成品绫的色彩、图案、质量都有所提高。这种高效的织绫机很快就传播开来,得到广泛应用。
二是制造指南车。马钧任给事中时,和高天文学的散骑常侍高堂隆、骁骑将军秦朗在朝廷上争论关于指南车的事——这个秦朗,就是前面提到的吕布部将秦宜禄和美人妻杜氏的儿子,后来关羽有意于杜氏,却被曹操先下手为强,将杜氏留下自用,年幼的秦朗就成了曹操的继子。指南车是古代帝王出行时的先驱车,车上站一木人,手臂平伸,不管车子往哪个方向走,木人手臂总是指向南方。这种看上去很高大上东西在西汉时还有,到了东汉就失传了,与马钧并称“巧圣”的张衡造了一辆,但到三国时期又失传了,以至于很多人都不相信曾经存在过这么个东西。马钧认为古代是有指南车的,高、秦二人则不认同,还嘲笑马钧,说你还想造一个是不是?马钧说话口吃,不擅争论,就说:“虚争空言,不如试之易效也。”两人一听,可算逮住你了,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 !于是报告魏明帝曹叡,曹叡下令让马钧造指南车。很多人都等着看马钧的笑话呢,没想到,马钧还真把指南车给造出来了。从此之后,没人不佩服马钧。指南车是一种帝王专用的仪仗车,需求极少,利用率低,制造工艺相对复杂,所以很容易失传,宋代以后就没有人再搞这个东西了。
三是发明翻车。马钧在京城里看到菜地因附近没有水源而难以得到灌溉,就制作了翻车,用来汲水灌溉,效率大大超过平常水车。翻车是我国古代灌溉工具的重大革新,其结构精巧,操作方便,可连续不断地提水,轻快省力,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迅速得到推广,一直沿用到现在。在水泵发明之前,翻车是世界最先进的提水工具。
四是改进百戏木偶。有人向魏明帝进贡一套杂技木偶,做工不错,就是不能动了。魏明帝问马钧能不能让木偶动起来,马钧说能,魏明帝说那你把它做得更精巧一些吧。马钧是怎么改进的呢?他把一块大木头做成轮子的形状,下面用水流做动力,上面增加了一些木偶。下面的动力带动木偶做出各种动作,有打鼓的、吹箫的、叠罗汉的,还掷剑、走绳索、翻筋斗的,连舂米磨面、斗鸡的动作也有。没事玩玩这个东西,在那个年代也算是高级享乐了。
五是改进兵器。马钧看到诸葛亮设计的连弩,说这东西巧是巧,但还不够完善,如果进行改进,发箭的效率能增加五倍。马钧还发现了当时攻击敌方城池用的发石车的实战效果不理想,敌方在城楼边挂起湿牛皮,就能有效组织石块的攻击,而且发石车不能连续发射。马钧想制作一种轮子,挂上几十块大石头,用机械转动轮子,可以实现迅速地连续抛射。马钧用车轮和砖瓦做试验,结果砖瓦连续飞射,威力很大。但是,马钧的设计却遭到地图学家裴秀的讥讽,非让马钧讲清楚改进的原理,马钧不善言辞,还口吃,面对咄咄逼人的裴秀,根本没法讲清楚。傅玄为马钧鸣不平,向安乡侯曹羲推荐马钧的发明,曹羲把情况跟他实际掌权的哥哥武安侯曹爽转述,但没有引起曹爽的重视,这两项发明创造就此埋没,马钧的才华未能得到充分施展。
对马钧的记载就这么多,都是出自傅玄的记载,再也挖不倒什么花边新闻。马钧作为一名杰出的机械师、发明家,他的巧思才智没有得到重视,他的一些发明创造受到诋毁和压制,得以推广的几项发明也免费使用,没有专利权,更别提从中获利了。好在傅玄较为详尽记述他了的事迹,还为推广他的发明创造而四处奔走,虽然拉赞助、找风投失败了,但让后世知道了马钧这位伟大的机械师。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3-09 16:00:51 +0800 CST  
回楼上:已出版的书不太满意,先不考虑继续出版,写完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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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句 钧巧任钓(2)

熬鱼汤

“任钓”说的是任公子运用高超的钓鱼技术钓到了超级大鱼这一典故,出自《庄子 外物篇》:“任公子为大钩巨缁,五十犗以为饵,蹲乎会稽,投竿东海,旦旦而钓,期年不得鱼。已而大鱼食之,牵巨钩,錎没而下,骛扬而奋鬐,白波若山,海水震荡,声侔鬼神,惮赫千里。任公子得若鱼,离而腊之,自制河以东,苍梧以北,莫不厌若鱼者。”大意是说,任公子特制了大鱼钩和粗绳索,用五十头肥牛做鱼饵,蹲在会稽山上把鱼竿投到东海上,天天在那钓鱼,结果一年过去了,结果呢,还是没钓到鱼。后来终于有大鱼上钩了,折腾了好久终于钓上来了,这条鱼可真是大,切成块然后做成腌鱼肉,从浙江以东到广西以北这一大片地上的人都饱饱地吃了一顿。
——这个故事讲得得太离谱了,任公子这个人是虚构的,就算存在真有任公子这个人,别说怎么能把那条成了精的大鱼拖上岸了,先说说那五十头肥牛做的鱼饵是怎么投进海里去的?一定是你庄子先生给吹到海里去的。然后又说等了一年没钓到鱼,您那肥牛鱼饵是不是已经烂得只剩下牛骨头了?
庄子为什么要这么忽悠大家呢?因为他不是想讲一个正常的故事,而是要说一个励志的道理:“已而后世辁才讽说之徒,皆惊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说后来那些浅薄说客之流对这件事很吃惊,他们拿了鱼竿和钓线,到沟渠旁边钓些小鱼,想钓到大鱼就难了;想凭借浅薄之言获好名声的人,距离通晓大道的境界太远了。因此说不了解任公子的大志向,也不可能治理好天下。
浪漫主义大师庄子的想象力丰富,说教水平非常高,先讲了一个及其不切实际的故事,在所有人都觉得他在胡扯的时候,后面的几句鸡汤话又给找补回来了,告诉人们做事不能拘泥于小环境、小得失,要有大理想、大格局。在这类说教方式里,大鱼是如何钓上来的并不重要,而最后怎样熬成心灵鱼汤才是关键所在。
任何想象都不能脱离现实而凭空产生,庄子虚构的这个任公子钓大鱼的故事也不例外。钱穆先生考证认为,任公子的原型可能是詹何,因为《淮南子》中有这样一句:“故蒲且子之连鸟于百仞之上,而詹何之鹜鱼于大渊之中,此皆得清净之道、太浩之和也。”这里的蒲且子是一个善于射鸟的人,詹何是精于钓鱼的人,他在大渊中垂钓,能让鱼趋之若鹜,争先恐后地咬鱼钩。
《列子 汤问》中详细地讲述了詹何是怎么钓鱼的:“詹何以独茧丝为纶,芒针为钩,荆篠为竿,剖粒为饵,引盈车之鱼于百仞之渊、汩流之中,纶不绝,钩不伸,竿不挠。”说詹何用单股蚕丝做钓线,用芒刺做鱼钩,用细小的竹子做钓竿,将一粒饭剖为两半来做钓饵,在有百仞深、流水湍急的深渊之中钓到可以装满一辆车的鱼,钓丝不断,钓钩没有被扯直,钓竿没有被拉弯。
请看,这段故事情节和任公子钓大鱼那段的开头是不是比较像?区别只在于大小:詹何用的钓具鱼饵都是超级小的,到了任公子这都改用超级大的。
《列子》中的这一段表述同样是为了引出后面的大道理:“楚王闻而异之,召问其故。詹何曰:‘曾闻先大夫之言,蒲且子之弋也,弱弓纤缴,乘风振之,连双鸧于云际,用心专,动手均也。臣因其事,放而学钓,五年始尽其道。当臣之临河持竿,心无杂虑,唯鱼之念,投纶沈钩,手无轻重,物莫能乱。鱼见臣之钩饵,犹沈埃聚沫,吞之不疑。所以能以弱制强,以轻致重也。大王治国诚能若此,则天下可运于一握,将亦奚事哉?’楚王曰:‘善!’”
楚王觉得詹何很牛,就叫来原因。詹何说这是学习蒲且子射鸟的经验,学了五年弄懂其中的道理。钓鱼时心无杂念只想鱼,丢线沉钩力道匀,投出的鱼饵跟尘埃或泡沫一样自然。这就是以弱制强、以轻御重的道理。大王治理国家如果可以这样,天下的事可一手应付,什么麻烦事都没有。楚王对詹何的说教非常赞赏。
詹何钓鱼的故事想说的大道理是:专心致志,心无旁骛,轻重适宜,方能成事。詹何熬的这锅鱼汤貌似色香味俱全,但并不是谁都喜欢喝,西汉刘安等人就不肯喝,在他们编著的《淮南子》中有这样一段:“夫临江而钓,旷日而不能盈罗,虽有钩针芒距,微纶芳饵,加之以詹何、娟嬛之数,犹不能与网罟争得也。”说在大江上钓鱼,一整天也钓不到太多,就算你用最先进的钓具,钓鱼的人也跟詹何、娟嬛一样厉害,还是不如用网罟这样的捕鱼工具抓到的鱼多。——娟嬛,也是传说中的一位古代钓鱼达人,名字很娘。钓鱼水平再高,也要有个先决条件,就是水里有鱼,而适合采用垂钓的方式捕鱼。詹何在水深流急的地方可以发挥其精湛的钓鱼技术,在其他地方就不一定行了。由一个具体事例引出全面性结论的说教方式,多存在一定的逻辑错误,以偏概全是最常见的一种,可以用举极端例子推导出荒谬结论的归谬法进行驳斥。
詹何不仅会熬鱼汤,还会熬牛汤。《韩非子 解老》中说了这样一个故事:“詹何坐,弟子侍,牛鸣于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题。’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在其角。’使人视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角。”詹何和弟子在屋里不知道鼓捣什么,听见外面有牛叫声。两人没事玩起了预测,弟子说这一头脑袋上长一块白毛的黑牛。詹何说,是黑牛,但白的地方在牛角上。让人出去一看,果然是一头用白布包裹着牛角的黑牛。
詹何和他的弟子如果没看见牛,只通过牛的叫声就能判断出牛的颜色,那也太牛了吧?可能是两个人都看了一眼外面的牛,比谁的观察力更细致。韩非子认为詹何这种自作聪明的做法很蠢:“以詹子之术,婴众人之心,华焉殆矣!故曰道之华也。尝试释詹子之察,而使五尺之愚童子视之,亦知其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也。故以詹子之察,苦心伤神,而后与五尺之愚童子同功,是以曰愚之首也。”说用詹何的方法来扰乱人心,是危险的华而不实,是虚华的表现。如果詹何什么也不说直接让小学童去看,也能知道是黑牛而用白布包着角的。所以不管詹何是如何预测的,总归要劳心伤神,其结果跟一个小学童看一下的效果一样,因此说这种预测是愚蠢的开端。
詹何猜牛的故事说明了什么呢?不好说,这些心灵鸡汤、鱼汤、牛汤,每个人喝下去之后所感受的味道是不一样的,需要自己去咂摸。这些汤在文化沙漠里往往会特别受欢迎,不过由于水分太大,干货太少,喝了之后不仅没什么营养,还会憋得难受,动不动就满世界乱喷。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3-22 21:08:38 +0800 CST  
弱势回归,争取尽快完工,都特么9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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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二百三十四句 释纷利俗 并皆佳妙

榜样
并,古体字为“竝”。
这两句是对前面四句的总结:吕布和宜僚帮助别人解决纷争、嵇康和阮籍在音乐上高人一筹、蒙恬和蔡伦进行发明创造、马钧和任公子技艺超,群这些人或帮人解决难题,或方便大众,技能高超巧妙,都是有专长的好同志,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这两句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然可有可无,意兴阑珊,简直就是拿来凑数的,所以根本用不着解读,但是直接把这两句漏过去又不行,只好硬着头皮捡点咸的淡的扯一扯。
在正史中,“释纷”只在《旧唐书》中出现过一次。唐初,朝鲜半岛处于“三国演义”时期,同为大唐属国的高丽、百济、新罗三个小国相互攻伐,打成一团。百济的义慈王与高丽和亲通好,兴兵攻打新罗,占领了四十余座城。新罗王金春秋向唐朝求援,唐太宗派了一个叫相里玄奖的大臣去劝解,没有取得成效。不久,唐太宗亲征高丽,而百济没有诚心实意提供帮助,乘机又夺取了新罗十座城。唐高宗继位后,百济派使臣来朝贡,高宗降诏书给义慈王,劝他老实点,别总欺负邻国,其中有这样一句:“王所兼新罗之城,并宜还其本国;新罗所获百 济俘虏,亦遣还王。然后解患释纷,韬戈偃革,百姓获息肩之愿,三蕃无战争之劳。”
唐高宗的诏书并没有达到解患释纷的目的,因为义慈王没太当回事。四年之后,百济联合高丽、靺鞨攻打新罗,占领了三十多座城,新罗王金春秋又向唐朝求援,但唐朝没有立刻派兵,新罗硬撑了五年,才等来唐朝大将苏定方率领的大军。由于实力过于悬殊,唐军很快就将百济国给灭了,在当地设置州县进行统治,义慈王等一干人被唐军押回长安,到了长安没几天就死了——三胖子,让你不听话!
唐代王士源在《孟浩然集序》中说孟浩然“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就是说他颜值高气质好,乐助人讲义气,当隐者情操高。孟浩然是孟子后裔,被称为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第一人,确实有才华,但他并非隐士,而是一直都在为仕途而奔走,只不过时运不济,屡屡碰壁。孟浩然从二十多岁开始离家漫游,干谒公卿名流,以求进身之机,但没能成功;四十岁时赴京参加科举,也没有成功;好不容易见了皇帝一面,给他展示才华的机会,偏偏又选题不当,发生了“转喉触讳”一事,让唐玄宗很不爽——具体内容见“第二部分小结”。按理说孟浩然的仕途至此已经毫无希望,但六年之后他再次到京城求仕,无功而返,这次算是基本绝望了,到处云游,三年后背上长了毒疮回家养病,治了两年终于快要好了,正赶上好友王昌龄来访,二人相见甚欢,饮食上也就没了节制,吃了鱼虾等禁忌食物,病发而死。孟浩然做过哪些救患释纷的事情我们不得而知,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一是人倒霉到喝凉水都塞牙的时候别硬上,适当缓一缓,以免走到无路可走,二是要管住嘴,别啥都敢说、啥都敢吃。
“利俗”就是让大众受益,大致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解决民生问题。这个词在古籍中更为罕见,《新唐书》中出现过两次,一为人名:羌族首领钟利俗;一为渠名:陕西的利俗渠。可能是唐代比较注重民生问题吧,洛阳曾有一个街区叫利俗坊。唐代的洛阳城郭以洛河为界分南北两部分,分别称为洛南里坊区、洛北里坊区,是百官府第和百姓居住地。为便于管理,官府将城内规划为若干居民区,称为里坊,各坊之间以街道相隔,每坊建有围墙,留有坊门,昼开夜关,据记载,唐代的洛阳城有103 坊,利俗坊就是其中一坊。
宋代李昉等人编纂的《太平广记》中记载了利俗坊发生的一件怪事,说在唐穆宗长庆初年,洛阳的利俗坊有一名当地居民推着车要出长夏门。遇见一个背着布袋的人,要把布袋寄存在车里,并告诫不要随便打开,然后就进了利俗坊。进去之后,里面就传来哭声。推车的洛阳人很好奇,就把布袋打开,发现里面有一个像牛胚胎的东西,还有几尺长的黑绳。看到这些,洛阳人很吃惊,赶紧把布袋口系上。过了一会,那人回来,说脚疼,要到车里歇一下。洛阳人知道这不是一般人,哪敢不答应。那人上车发现布袋被动过,很不爽地跟洛阳人说:你们河南人怎么不讲信用呢?洛阳人只好赔罪。那人说:“我不是凡人,冥司派我来收录五百人,我走了好几个州才到这里的。我来收录长很多虫子的人,现在才弄到二十五个。你知道我说的虫是什么吗?患赤疮就是虫啊。”车走了二里路,那人告辞说:不可久留,你还有寿命,不用担心。然后背着布袋囊下车,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年夏天,各地有很多人患赤疮,也有死的。
——真有这种事吗?不要怕,《太平广记》是小说,里面记载的都是野史传说,相当于现在的《顾事会》《之音》《坏球时报》《飞碟探索》再加上微信朋友圈转发文章这些乱七八糟东西的集合体。普通大众文化水平不高,口味较重,这种怪力乱神的故事特别适合在利俗坊这种地方流传。
“并皆佳妙”一句比前一句还要通俗易懂,“并”的古体字“竝”没有什么深意,“佳妙”一词也接近白话,不怎么受历史典籍的待见,想举个这个词的用法都不好找,勉强在近代文学家陈衍的《辽诗纪事》叙中找到一例:“今诸作皆不传,虽由其国严禁文字出境,亦所作未致佳妙,虽出境亦未必流传。”说的是辽代文学发展水平不高,很多作品都没有流传下来,除了辽国严禁文字流传出境这一原因外,作品质量不高也是重要原因。辽国存在了两百多年,比其终结者金国的寿命多一倍,但是在文学上的成就远不及金国,这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是游牧民族的风气造成的,辽国贵族耶律家和萧家是统治阶级,对汉文化有抵触,中远文化人没有在其文化领域发挥作用。——这里的“佳妙”一词,指的是文学作品的美好精妙境界。
吕布、宜僚、嵇康、阮籍、蒙恬、蔡伦、马钧和任公子这八个榜样式的人物,做得好的方面确实值得学习,但其他方面或许连常人都不如,所谓人无完人,任何个人崇拜都是人在玩人。伟人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实际上,榜样多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而树起来的靶子,因而树榜样注定是一件不太靠谱的事。某朝一度树了五花八门的榜样,作为靶子供大家学习,过些年发现其中活着的人并不像宣传的那样,且不乏违法犯罪者,后来就很少树活靶子了,只树死靶子,不过信的人越来越少。在控制舆论导向和话语权一方的信用走向破产的情况下,榜样的力量是无效的,甚至是可笑的。某朝有一个贩春宫图的,被抓后痛改前非做演员,专攻跪舔与扯谎两项绝技,得以飞黄腾达,封长鱼候,为千夫指万民唾。此类榜样的崛起,让大众感受到了一片阳光普照的芳草天。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7-13 16:27:29 +0800 CST  
第二百三十五句 毛施淑姿

乱世佳人

毛施,指毛嫱和西施这两位中国古代超级大美女。淑姿,指优美的体态和姣好的容颜。
这个“淑”字很有意思。先说右半边的“叔”,是由“尗”“和“又”组成的。“尗”原指兄弟几个从大到小的排行,我们知道老大为伯或孟、老二为仲,最小的为季,而仲和季之间的兄弟别管多少,有几个算几个,都叫“尗”。如果一家有兄弟四个,那么老三就是“尗”,如果一家有兄弟八个,那么老三到老七都是“尗”,这兄弟几个就像一个豆荚里的豆子,可以一把抓过来,所以加了个表示右手的“又”。这样一来,这个“叔”字又发展出来一个意思,就是一个豆荚里的豆子,或者捡豆子。给它加上三点水之后呢,就是在水里捡豆子,表示清湛、清凉、清纯的样子,这样一来,“淑女”一词的意思就好理解,指纯真善良美好的女子。不知为何,在台湾国语里“淑女”往往被读作“熟女”,这一个声调的变化把这个词完全给糟蹋了。
在现有典籍的记载中,毛嫱和西施往往一起作为古代美女出现,而毛嫱多列于前,堪称中国古代第一美女。毛嫱这个名字出现在历朝历代很多文献中,但可惜的是,都是只言片语地说她是个绝色美女,除了传说是越王勾践的宠妾外,其他任何信息都没有留下,以至于我们无从得知毛嫱所生活的具体年代、有过什么样的经历等等。
关于毛嫱的记载,最早可能是《管子》:“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盛怨气于面,不能以为可好。”意思是说:毛嫱、西施虽然是天下最出名的美人,但如果脸上都是怨气,也算不上好看。
《管子》记述管仲思想言论的书,而管仲是春秋早期人物,死于公元前645年,他提到的毛嫱和西施应该比他还早,至少是同一时代的人,而越王勾践大概生于公元前520年,这样算来,毛嫱和西施都和越王勾践扯不上关系。
但是,从《管子》一书的内容来看,肯定不是一人所写,里面提到的也不全是春秋早期的事,其中部分篇章可能是后世一些管仲迷的托名附会之作。这句提高毛嫱西施的话,是管仲说过的原话还是后人假托的呢?这个问题无从考证。
疑点重重的根源还是因为信息的缺失。从毛嫱的这个名字来看,或许并不是其本名,因为“嫱”是古代宫中的女官名,地位次于妃而高于嫔,后与嫔合并。毛嫱,很可能只是一个姓毛的宫女,连名字都没有记载。还有一位西汉的著名美女,都说她姓王名王嫱,字昭君,实际上,除王姓可以确定外,其他的所谓名和字很可能只是标志特征以明身份的称呼。
《管子》是最早提起毛嫱、西施的一部书,现在看来这个记载不是太靠谱,其他记载的成文时间基本都是在吴越争霸之后,而且主要就是用美女的形象来支持自己的论点,对美女自身的情况极少提及,只有《墨子》中的一句,透露了西施的结局。
《墨子 亲士》中有这么一句:“是故比干之殪,其抗也;孟贲之杀,其勇也;西施之沈,其美也;吴起之裂,其事也。”意思是说:比干因为他的抗直而死,孟贲因为他逞勇而被杀,西施因为长得美丽而被沉入水中,吴起因为有大功而被车裂。这里不仅提到西施的美丽,而且提到了西施的被沉水的结局。那么,这段记载靠谱吗?
很遗憾,我不得不抱歉地通知您:这段记载也不靠谱。首先,对于《墨子》中的《亲士》一篇,历代学者倾向于不是墨子本人的著作;其次,上面一句引文中提到了四个人,其中比干早于墨子,吴起与墨子差不多是同时代的人,墨子拿这两个人来说事基本上是正常的,而孟贲的出现就不正常了。孟贲即孟说,是秦武王手下的大力士,与秦武王在周王室太庙比赛举鼎,导致秦武王被鼎砸伤而死,孟贲被族诛,这一年是公元前307年,这时候墨子已经去世百十年了。以此推断,《墨子》中对西施的记载,也不靠谱。
诸子百家和西汉的一些著作虽提及西施是美女的楷模, 却都没明确是越国人,更没说是勾践献与吴王的美女,那么史书上又是怎么说的呢?同样非常抱歉的通知您:史书上对这两位大美女只字未提。《春秋》是微言大义之作,用字非常节俭,没提还可以理解,但是《左传》中一共记载了百余名各类女子,就是没有毛嫱和西施。再看看《国语》,记载了越王勾践派使者诸稽郢去和夫差求和: “勾践请盟:一介嫡女,执箕帚以畡姓于王宫;一介嫡男,奉槃匜以随诸御;春秋贡献,不解于王府。”意思是说:勾践请求缔结盟约,并送上一个嫡生女儿,拿着箕帚到王宫里侍奉吴王;送上一个嫡生儿子,捧着盥洗用具和仆人一起伺候吴王;春秋两季的贡品肯定按时送来决不懈怠。勾践送去的都是亲生的儿女以示诚心,并没有提献上西施之事。《史记》中对吴越战争和范蠡的记述可谓浓墨重彩,但也没有提及西施。
西施是越王勾践献给吴王的美女这一说法,最初出现于东汉的《吴越春秋》和《越绝书》,而这两本书是类似于小说的野史。于是,秦汉以前所有资料都不见详细记载的西施,被东汉小说家放在吴越战争中,塑造成了一个最美女间谍的历史形象。
在古代中原地区的历史上,夏朝的妲己、周代的褒姒、晋国的骊姬、陈国息妫、郑国的夏姬,这些都是出了名的美女,但到了战国中期以后,在诸子百家著作中这些美女都被毛嫱、西施取代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有学者认为这与吴越人与中原人的差异和越国的外交政策有关。首先,吴越人的体貌特征与中原人存在很多不同,如身材较为短小、圆眼圆脸、须少鼻宽等,这些特征在中原人看来是很有新鲜感的。其次,越王勾践在被吴国打败臣服后奉行多方结交的外交策略,向楚、晋、齐等国送钱送物又送美女,以求孤立吴国。越女娇小玲珑, 大眼睛双眼皮,与中原美女相比别有风味,天天吃山珍海味也有腻的时候,这时候突然端上一碗清汤越鸡来,真是好吃得不得了啊!于是越国美女成了中原人的新宠,而毛嫱、西施这两个名字,则有可能是越语中形容美丽相关词语的音译。
在野史和小说中,多喜欢用这样的结局:西施和范蠡于吴越战争后一同乘船逃走,泛舟五湖,过上了逍遥快活的日子。当然,在西施的生存年代都难以确定的前提下,考证这一结局的可能性是没有意义的,但此说也非凭空捏造,恐是对正史和野史的杂糅。《史记》载:“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说吴王把伍子胥的尸体用皮囊装起来扔到江上,而野史《吴越春秋》中说“吴亡后,越浮西施于江,令随鸱夷”,是说越国把西施跟伍子胥一样沉江了。鸱夷,一种用皮革做的囊,后用以代指伍子胥,而范蠡逃离越国后改名为“鸱夷子皮”,于是就有了西施跟范蠡一起泛舟五湖的说法。另外,有学者推测可能是对史书上记载的误传。《国语》中记载,越王勾践派诸稽郢带着嫡子女到吴国做人质,《史记》则说“于是举国政属大夫种,而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派范蠡和柘稽去做人质。两文中的“诸稽郢”和“柘稽”应为同一人,即越国的彭姓诸暨氏,而西施的出生地为诸暨苧萝山,很可能是后人将和范蠡同去吴国的诸稽郢以讹传讹,变成了美女西施,这样就比两个男人同去更具有戏剧性和传奇色彩了。
毛嫱、西施这两位美女,除了特别美之外的一切信息都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留给后世无尽的向往和感叹,只能在野史小说中将她们置于一个金戈铁马的时代,让美丽发挥巨大的威力。江山如画,战局如棋,美人如玉,剑气如虹,在猎奇的大众眼里,缺少了美女的战争都会让人觉得无声黑白,一点意思也没有,只有加入了郎情妾意、铁骨柔情的元素,才能让战争增辉、历史增色。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7-15 15:34:08 +0800 CST  
第二百三十六句 工颦妍笑

美在别处

这句接上句,说毛嫱、西施这样的美女,举手投足都是那么美丽,无论是生气时皱眉,还是高兴时的笑容,都让人痴迷沉醉。正如一首歌中唱的:“你在我眼中是最美,每一个微笑都让我沉醉,你的坏,你的好,你发脾气时噘起的嘴……”
这一句很唯美,但意思简单,也没有什么典故,所以很少被后人原词引用,不过万事无绝对,很少不等于没有,粗略一找就找到两首原词引用这句的宋词。
一首是宋代贺铸的一首《水调歌头》:
彼美吴姝唱,繁会阖闾邦。千坊万井、斜桥曲水小轩窗。缥缈关山台观。罗绮云烟相半。金石压掁撞。痴信东归虏,黑自死心降。
范夫子,高标韵,秀眉庞。功成长往、有人同载世无双。物外聊从吾好。赖尔工颦妍笑,伴醉玉连缸。尽任扁舟路,风雨卷秋江。
这是一首怀古词,怀的重点恰好就是范蠡西施。上片从吴地的繁华说起,引起了对吴王轻信越王放虎归山、最后被越国所灭的感慨。下片赞美范蠡的潇洒儒雅、智慧过人,功成身退,携美女西施乘扁舟离去,得到了美满和自由,看来贺铸是相信了野史传说中关于范蠡携西施入五湖归隐的结局。
贺铸是宋太祖赵匡胤结发妻子贺皇后的族孙,算是贵族出身,但他长相差了点,脸黑眉竖,人送外号“贺鬼头”。贺铸学识广博,记忆力特强,善于言辞,按理说出身好又有才的人应该混得不错,但贺铸不同,他为人侠义,个性太强,不管你是多大的官,只要稍不满意他便会毫不留情地大骂,因此仕途上一直郁郁不得志。当时有一个身材魁梧、思想怪异的牛人,与侠义豪爽的贺铸先后出名,两人每次见面都拍桌子瞪眼睛吵一架,有时候辩论一整天也没分胜负。这位牛人的妈妈是宋英宗高皇后的奶妈,父亲是北宋左武卫将军米佐,牛人名叫米芾,就是与苏轼、黄庭坚、蔡襄并为“宋四家”的那位大书法家。米芾与贺铸虽然见面就掐架,但并不是真有仇,二人的关系还是不错的,米芾有一幅书法名篇中就提到了贺铸,被称为《贺铸帖》。这幅百字的字帖,墨重而意蕴,显示出了米芾极强的书法功力与个性,但是就这篇百十个字的古文,本人竟然看不懂,请教了几位业界朋友,也没有完全搞懂,深感短短几十年文化所受之荼毒,已造成了难以修复之断层。
贺铸的诗词比较有特色,既豪放又婉约,英雄豪气与儿女柔情并存。“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有提高”这一文坛真理在贺铸身上也有体现,他善于化用杜牧、李商隐、温庭筠等人的词句,有时也模仿他们的意境,特别是杜牧,两人的家世、性格、经历等很多方面都有相近之处,堪称隔代知己,因此贺铸填词偏好借鉴杜牧诗作。比如前面这首词,上片最后一句“黑自死心降”(很可能是“闻道死心降”的误传),就是化自杜牧《寄唐州李玭尚书》中的第二句“奚胡闻道死心降”。
工颦妍笑的西施只是传说的中遥远,而贺铸年轻时候东北西走,与自己的妻子聚少离多,后来到了苏州才把妻子接来团聚,但不久妻子病故。此时的贺铸已经五十岁,追忆往昔,不禁悲从中来,写下了一首悼念妻子的《半死桐》:
“重过阊门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垅两依依。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
贺铸的妻子出身皇族,不嫌弃贺铸貌丑官小钱少脾气差,两人相依为命度过了半生,而从贺铸之前的作品里,却找不到写妻子或者二人感情的词句,知道妻子过世,才想起她的好。
贺铸也算是一个痴情汉,任何资料上都没有他狎妓纳妾的记载,只暗恋过一位不知名的美女,还为她写了一首著名的《横塘路》。这首词,有说作于妻子去世前,有说作于妻子去世后,不管怎样,都能理解,正常的男人看到美女谁能没点不合适的想法?
人生往往如此,对已拥有的一切都觉得很正常,不会特别在意,而对得不到和已失去的东西,则念念不忘和追悔莫及。
另外一首使用“工颦妍笑”的词是宋代范成大的《虞美人》:
霜余好探梅消息。日日溪桥侧。不如君有似梅人。歌里工颦妍笑、两眉春。
疏枝冷蕊风情少。却称衰翁老。从教来作静中邻。冷淡无言无笑、也无颦。
范成大的一生是奋斗励志的一生,他28岁登进士第,41岁外任知州,44岁冒死出使金国,不辱使命,回来后任中书舍人,52岁任相当于副宰相的参知政事一职,虽然仅两月就被罢相,但仍任知州、知府多年,晚年被还被加封了一个资政殿大学士的荣誉头衔,仕途走得算是顺风顺水。
很多人都知道范成大是田园诗人,但很少人知道他还是书法家。他的书法学的是米芾和黄庭坚,而且他亲妈蔡老夫人是蔡襄的孙女,“宋四家”有三家都沾边,书法能差吗?但是范成大的诗文方面的成就较大,掩盖了书法方面的光芒。
诗词写得好,书法又好,范成大肯定是一位文弱之人吧?这样推断又错了,范成大可是一位胆识过人、文韬武略兼备的硬汉。最能体现范成大胆识的,是公元1170年出使金国的那段经历。当时的背景是宋孝宗登基后,一改宋高宗对外投降的政策,虽然北伐失败,但还是想通过外交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让金国归还河南的诸帝陵寝之地,二是改变两国受书之仪,即把宋金关系由原来的属国与宗主国关系变为两个平等国家之间的关系。战败国跟战胜国提这两个要求,明摆着是没事找抽,金国很可能一气之下杀死来使,所以没人愿意接这个差事。选来选去,宋孝宗想让范成大去,
范成大一点不含糊,他做好了被杀或被长期囚禁的打算,毅然北上。到了金国,范成大上殿拜见完颜阿骨打的孙子,即金世宗完颜雍,宣读了一份国书,然后献上提出两项要求的国书。完颜雍大惊,不肯受书,金朝大臣用笏板击打范成大,让他起来。范成大跪着不动,一定要把国书送上,接下来朝堂上有点乱,有人要杀了范成大,有人说不能杀,经过一番折腾,完颜雍为范成大视死如归的气魄所折服,接受了国书。要说完颜雍这个人确实宽厚大度,不仅没杀人,还做出了一点让步,允许南宋将北宋诸帝陵寝迁到江南。
范成大安全归宋,这次出使金国虽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但是他大义凛然、不屈不挠的形象赢得了金帝的尊重和宋帝的赏识,回来之后被任命为中书舍人,成为皇帝身边的人。五年后,范成大被外派为四川制置使、成都知府,主要是抓好军事。两宋惯用文官管军事,一般都管不好,但范成大不一般,他修筑工事防御吐蕃、平定蛮族叛乱、严惩不法宋将,充分展示了自己文韬武略。
总之,范成大是个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他的官位主要是靠政绩坐上去的,后来退休赋闲在家,写写田园诗,落得个清闲自在。
回到前面这首《虞美人》,上阕写人之动态,如梅女子的歌声笑貌,眉目传情;下阕写梅之静态,老人独对疏枝冷蕊,看梅花在寂寞绽放。对比之下出意境,凸显梅之恬静冷傲,用以言志。其中,“不如君有似梅人”一句,化自黄庭坚《次韵中玉早梅二首之一》:“梅蘂争先公不嗔,知公家有似梅人。何时各得自由去,相逐扬州作好春。”
经历过宦海浮沉和生死考验的范成大明显要比贺铸沉着冷静,他为身边有似梅美女相伴的友人送上真诚祝福,但并没有表现出多少艳羡。白居易七十多岁还有韩素和小蛮两位美女相伴,而范成去世时候才六十七岁,为什么他就不喜欢眉目含笑、燕语莺声的美女呢?或许是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范成大觉得自己老了,一切都看开了,在别处美女,真要是接近了可能会破坏了最初的美好印象,不如远远地观望,做一个安静赏梅的长者。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7-19 17:17:40 +0800 CST  
第二百三十七句 年矢每催

拎壶冲

这一句的意思是:时光飞逝,经常催人向老。这么简单的一句,却非常容易产生误解,就是“年矢”一词,如果理解为“时光像箭一样”,似乎也说得过去,但实际上,“年矢”不是比喻,而是带有刻度的箭矢,是古代计时器的一个部件,相当于现在时钟的指针。
古代的计时器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要从头说起。古人发现天体的运行有一定规律之后,就开始尝试利用天体计时。这些天体中与人类日常生活联系最密切又最便于观察的,当然是太阳,所以最开始的计时器都与太阳有关,比如古老的计时器土圭。土圭的使用方法是:垂直于地面立一根杆子,如果有太阳,你就会发现杆子在地上的影子,然后隔一会就拿土圭来测量一次杆影的长度。立在地面那根杆子被称为“表”,后来土圭与“表”合在一起,就产生了圭表。早在西周时期,圭表已经投入使用。
用圭表测影子长度有什么用?每天表影最短时是日中,每年表影最短日是夏至,等等,这样几年下来,有了足够的历史数据,就可以确定时间、分清季节,算出全年的天数,进而推算历法,但要想指示出每天具体的时间,圭表不能胜任,就得用到日晷了。根据汉代的记载,日晷一般是用一块平整的圆形石面,将圆分为一百等份,顺时针标出69 个刻度,每个刻度各用一条直线引到圆心,另外31个刻度留白;在圆心刻一个浅洞,用来立晷针。日晷所标出的刻度,可用来测量白天的时间。
在一定范围内,日晷所指示的时间基本一致,所以《汉书 李寻传》中说“夫日者,众阳之长,辉光所烛,万里同晷。”太阳的位置移动是有一定规律的,所以日晷测时也相对准确。但是,日晷也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过度依赖太阳,阴天和夜晚就成了废物;二是时间的精确度较差,其计时单位都是“刻”,一刻相当于现在的14.4分钟,而没有更小的计时单位。因此,单用日晷来计时是无法满足需要的,必须与漏壶相配合使用。
漏壶也叫刻漏,是一种水流计时器,传说是由黄帝发明的。《隋书 天文志》载:“昔黄帝创观漏水,制器取则,以分昼夜。其后因以命官,《周礼》挈壶氏则其职也。”在周代,掌管漏刻的“挈壶氏”是个世袭的官职,凡有庆典、祭祀、军事等场合的需要,挈壶氏就要“拎壶冲”,全天值守,保证计时之需。这个官职一直到明朝仍沿用,《明史 职官志》载:“挈壶正知刻漏。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旦之次。漏刻博士定时以漏,换时以牌,报更以鼓,警晨昏以钟鼓。司晨佐之。”可以看出,挈壶正和漏刻博士、司晨都是负责计时、报时的官员。
刻漏有沉箭漏和浮箭漏两种。沉箭漏较为简单,只用一个壶,壶底有流管,壶中直立一支浮在水面的箭杆,上有刻度,此为刻箭,也就是年矢。这玩意怎么计时呢?壶里装满水,通过流管不断泄到壶外,刻箭逐渐下沉,人就可以从箭杆上的刻度看到所指示的时间。沉箭漏用的是单壶,随着壶中水位的逐渐下降,会导致流速不均,所以对刻箭的刻度要求比较高,从上到下刻度越来越稀疏,才能够表示相等的时间间隔。
浮箭漏的性能要优于沉箭漏,它由两个以上的壶组成,一个壶专门用来放置刻箭和受水,其他的壶负责供水。刻箭与漏壶的分离,可以保持漏壶水位的稳定,从而稳定流量,刻箭的刻度也可以均匀划分。
根据记载,刻漏将一昼夜分为一百或一百二十刻,还可根据需要划出更多的刻数,而且不受有无太阳的限制,弥补了日晷的不足,但是并不能完全取代日晷,因为受水压、水质和气温等因素变化的干扰,漏刻的计时不够精准。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明史 天文志》载,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礼部侍郎徐光启说:“漏壶,水有新旧滑濇则迟疾异,漏管有时塞时磷则缓急异。正漏之初,必于正午初刻。此刻一误,靡所不误。故壶漏特以济晨昏阴晦仪晷表臬所不及,而非定时之本。”刻漏因用水的更换、漏管的堵塞等原因会出现较大误差,所以还需要用日晷在正午来进行校准,二者相互配合才能保证时间的准确。
古代计时器如此麻烦,是不是除了宫廷之外都无法计时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在军事上,时间观念非常重要,必须具有相对准确的计时工具,所以也有专职人员“拎壶冲”。先秦兵书《六韬》中说“明告战日,漏刻有时。大将设营而陈,立表辕门,清道而待诸将吏。至者校其先后,先期至者赏,后期至者斩。”在军营大门立表(即类似于日晷的设施),目的应是校准漏刻,以检查诸将吏是否按时到营。
在正史中,有多处以“立表下漏”之法测定日中的记载,如《史记 司马穰苴列传》:“穰苴既辞,与庄贾约曰:‘旦日日中会於军门。’穰苴先驰至军,立表下漏待贾。贾素骄贵,以为将己之军而己为监,不甚急;亲戚左右送之,留饮。日中而贾不至。穰苴则仆表决漏,入,行军勒兵,申明约束。”司马穰苴是春秋时齐国大夫,这一段说的是出兵打仗前立军矩,强化时间观念,“立表下漏”以待“日中”,时间一到就“仆表决漏”停止计时(不是搞破坏,而是把表漏收起来备用),不仅显示了表与漏在使用中的联合与相属,也显示了表在正午校漏的作用。
《三国志 吴范传》中有一段类似的记载:“权使潘璋邀其径路,觇候者还,白羽已去。范曰:“虽去不免。”问其期,曰:“明日日中。”权立表下漏以待之。及中不至,权问其故,范曰:“时尚未正中也。”顷之,有风动帷,范拊手曰:“羽至矣。”须臾,外称万岁,传言得羽。”
这一段说的是东吴攻打蜀汉关羽的事。孙权想打关羽,跟手下人商量,多数人认为不可行,但吴范说可能。后来关羽被困麦城,派人向孙权请降,吴范认为关羽在使诈,孙权就派潘璋截断关羽的退路。侦察兵报告说关羽已离开麦城,吴范说他跑不了的,孙权问什么时候能捉住关羽,吴范说明日中午。第二天孙权在计时器下面等着,到了中午也没有消息,孙权着急了,问咋回事啊?吴范说:“时间还没有到正午。”不久,有风掀动帷帐,吴范拍手说:关羽抓到了。很快,帐外欢呼万岁,传告说捉住了关羽。这段记载反映的是吴范预测之神准,比“立表下漏”这样的计时器都精确,如果记载属实,可以说关羽的命运完全被吴范掌握在手里。这本事要是能传到现在,用来炒股、买彩票,那得赚多少钱啊!
普通百姓人家也需要计时,自然也是用刻漏,比如广大农村在集体劳动时候,跟军队一样,也要使用立表下漏的计时方式。宋代苏轼在《眉州远景楼记》中记载了农忙时节农夫集体劳动时的场景:“四月初吉,谷稚而草壮,耘者毕出。数十百人为曹,立表下漏,鸣鼓以致众。择其徒为众所畏信者二人,一人掌鼓,一人掌漏,进退作止,惟二人之听。鼓之而不至,至而不力,皆有罚。量田计功,终事而会之,田多而丁少,则出钱以偿众。七月既望,谷艾而草衰,则仆鼓决漏,取罚金与偿众之钱,买羊豕酒醴,以祀田祖,作乐饮食,醉饱而去,岁以为常,其风俗盖如此。”这种集体劳动还是很有意思的,类似于现在的劳动竞赛,击鼓和计时的两人相当于裁判,干活慢的、活干得糙的要受罚,田地多人劳动力少的要出钱补偿,最后活都干完了就等着收割那段日子,拿这些钱买酒买肉,大家一起吃喝玩乐。
农村用的这种刻漏称为田漏,是一种使用比较广泛的粗制刻漏。北宋王安石有一首《田漏》诗:“占星昏晩中,寒暑已不疑。田家更置漏,寸晷亦欲知。汗与水俱滴,身随阴屡移。谁当哀此劳,往往夺其时。”可见,当时农家除了通过昏晚占星来推算寒暑季节外,还通过田漏来测度时间。
中国古代在刻漏中使用箭矢作为时间标尺,可能是因为取材方便,随手可得,这一用就是三千年,直到清末才逐渐被西洋钟表所取代。其实,在北宋时期,我国曾有过率先研制机器钟表的良机。就在王安石去世两年后的公元1088年,苏颂建成了水运仪象台——这位苏颂与王安石是同榜进士,跟王安石一样当过宰相,但二人拜相时间间隔了二十二年,是个大器晚成的长寿之人。水运仪象台在当时是非常高科技的玩意,可以观测天体运行,可以演示天象变化,还可以自动准确报时,其中首创的擒纵器机构是后世钟表的关键部件,是机械钟表的祖先。可惜的是,这种高科技仅限于庙堂,供少数人科研和娱乐,没能普及大众,否则中国人就可以率先使用机械表了。
水运仪象台建成三十多年后,在北宋灭亡之际被金兵掳走、损毁,南宋试图再建一个,没能成功,技术彻底失传,所以到了公元1629年我们的大科学家徐光启还在研究刻漏和日晷的配合问题,而早在公元1350年,意大利的丹蒂就已经制造出第一台结构简单的机械打点塔钟了。到了徐光启生活的那个时代,西洋钟表已经由传教士传入中国,但是我大天朝对对这玩意并不感兴趣,直到十九世纪,西洋钟表才开始逐渐普及,中国才告别了漫长的“拎壶冲”时代。
用来形容时光飞逝的词多比较奇特,除了这个“年矢”,还有本义为失足摔倒的“蹉跎”、本指白苏这种植物的“荏苒”,等待,而关于对时光飞逝的无奈,我们在前文已有多处,特别是“白驹食场”一句,曾专门感慨过,此处不再重复煽情,谨以宋代词人晏殊《采桑子》中的半阕来追忆那逝去的岁月和远方的离人:“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长恨离亭,泪滴春衫酒易醒。”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7-27 17:02:00 +0800 CST  
谢楼上小妹顶贴,争取尽快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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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句 曦晖朗曜

太阳升

曦晖,阳光,代指太阳。曜,通“耀”,照耀之意,在作名词时指发光的天体,日、月、火、水、木、金、土七星合称为七曜,也称“七政”、“七纬”、葫芦娃。中国在夏商周时期就开始穿绳了七曜的概念,但作为时间单位的七曜一周用法是从西方传入的。英文中对应一周七天的七个单词实际上就是七曜日,比如monday是月曜日、thursday是木曜日,日韩等国沿用英文的直译,例如星期日为日曜日、星期三为水曜日,而我国为了简便,选择了用来序数来代替的翻译方式。
这句的意思是:太阳的光辉普照大地。
“曦晖”这个词很少见,但有拆开用的。公元1136年,状元出身的冯时行在丹棱县当县令,这一年天旱无雨,作为父母官,冯时行必须想想办法。引水救灾?别逗了,就算有水源,也费时费力,还不一定有多大成效。人工降雨?那时候还没这技术。冯时行抗旱的做法非常有特色:带着大家上龙鹤山求雨。没办法,这就是那时候人们主要的抗旱手段。冯时行在求雨仪式上做了一首题为《龙鹤祷雨》的诗,其中有这样两句:“青曦弄骄晖,绍兴丙辰年。”求雨不敢说老天不好,只能说今年阳光非常充足,然后说这都是自己的不对(“令尹谢不敏,来上天公笺”),希望老天知道此地的旱情,赶紧降雨(“夜半雷绕山,雨出山之巅”)。不知道冯时行求雨的结果如何,反正早晚会下雨。
唐景龙四年(公元710年),唐中宗暴死,其老婆韦后和女儿安乐公主意图独揽大权,当时相王李旦的第三子临淄王李隆基虽然只有25岁,但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胆识和魄力,他与姑姑太平公主联合发动宫廷政变,杀了伯母韦后和叔伯姐姐安乐公主(即号称唐朝第一美女的李裹儿,年龄只比李隆基大几个月),剿灭了韦氏集团。因这一年改元唐隆,因此这场政变被称为“唐隆政变”。
政变成功后,李旦复辟称帝,李隆基被立为皇太子,太平公主势力坐大。于是,姑侄二人从联手走向势不两立,而皇帝李旦不愿伤害任何一方,一直在中间和稀泥。虽然太平公主想方设法从中阻拦,但李旦还是把皇位让给了李隆基,自己当太上皇。虽然如此当上了皇帝,但朝中七名宰相有五人是太平公主一党,其他大臣也有一半以上听太平公主的,李隆基不仅不能发号施令,其自身处境也非常危险。
太平公主为除掉李隆基,搞了个“两手抓”:一边和这些人密谋发动政变废掉李隆基,一边命令皇宫内的线人给李隆基下药投毒。可惜,这两手都不够硬,等了一段时间,发现投毒工作没有成功,才准备发动政变,而政变安排的细节被大臣魏知古及时向李隆基告发了。
二十八岁的年轻皇帝李隆基当机立断,先下手为强,迅速带上自己的亲信大臣和三百禁军,出去转了一圈,把太平公主手下的几个主要干将抓到一个立即杀掉。定点清除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有威胁的敌对势力基本被消灭干净了,而领头的太平公主则逃到山寺中,三天后知道躲不过了才出来,被李隆基赐死。这一年年号为先天,因此这场政变称为“先天政变”。
掌控了局面后,李隆基下了一道《大赦制》,向天下公布了叛臣之罪,封赏功臣,大赦天下。其中,有这样一句:“太阳朗耀,澄氛霭于天衢;高风顺时,厉肃杀于秋序。”说阳光驱散雾霾,秋风扫杀落叶,展示了平叛之后的大好形势。确实,此后李隆基放开手脚,拨乱反正,任用贤臣,励精图治,开创了唐朝极盛时期,全国人民心中的红太阳就此升起来了。
太阳有升起的时候,就有落山的时候。天宝十五年(756年),七十一岁唐玄宗李隆基躲避安禄山叛军的进攻而南逃,到马嵬驿修整时,保护他的禁军兵变,杀死宰相杨国忠,迫使李隆基赐死杨贵妃,而这一切的幕后主谋,是太子李亨。
李隆基一生经历的三次政变或兵变,最终都以杀死女人而告终,而杀死的女人都是李隆基的至亲之人:唐隆政变杀了他亲伯母和叔伯姐姐,先天政变杀了他亲姑姑,而马嵬驿之变则杀了他最宠的妃子。要想当红太阳,必须有一个常人不能有之果敢狠毒,经历常人不能承受之悲欢喜怒。一个男人成功路上,会有很多用来垫背的女人;而一个男人成功以后,也一定会有很多用来垫床的女人。如果想成功到极致,成为红太阳,那必学要垫上无数人的命运甚至生命,历史上任何一个红太阳都是这样升起的。
南宋的刘克庄曾写过两首诗,题为《两曜》。两首诗共八句四十个字,却句句用典,第一首写的是太阳:“朝朝出阳谷,夜夜入虞渊。且看乌轮转,休论蚁磨旋。”阳谷和虞渊,是古代神话传说中太阳升起和落下之处;乌轮,我们在前面说过,传说太阳里面有一只三只脚的乌鸦,因此太阳也被称为“乌轮”;蚁磨,蚂蚁在石磨上爬行,喻指日月在天体中的运行。这首诗用典相对简单,也没什么太深刻的内涵,相对好理解。第二首写的是月亮,比较难理解,且与“曦晖朗曜”一句关系不大,我们在“晦魄环照”一句中再接着说。
公元1499年,孔庙遭雷击,大成殿等百余楹建筑化为灰烬,明孝宗朱佑樘下令重修。因建筑受损严重,此次重共历时五年,耗银15万两。公元1504年,孔庙的修建工程完工,明孝宗亲制碑文祝词,派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赴孔庙出席竣工典礼。皇帝派李东阳去孔庙,不仅仅因为他是礼部尚书,还有一层原因:李东阳是当时孔府衍圣公、孔子第六十一代孙孔闻韶的岳父。在出席典礼之后,李东阳写了一篇《代告阙里孔子庙记》,其中有这样一句:“前三日时雨连降,及期而霁,礼成之后,星月朗耀,神人欢畅。” 说来奇怪,典礼前三天一直在下雨,到典礼这天雨过天晴,典礼结束之后,天上星光灿烂月色皎洁,让人感到非常舒畅。这次重修孔庙的时间和银子没有白花,建筑质量非常好,经受了几百年的风雨侵袭和多次地震的考验,特别是康熙年间的一次大地震,曲阜“房屋倾者九,存者一”,而孔庙的奎文阁却毫发无损,岿然屹立,成为典型的“楼坚强”。
李东阳用“星月朗耀”表现当晚星光月色的异常明亮,以烘托典礼的成功,但如果仅从词义的角度来说,这样用是不太合适的,星月之光再亮也不可能达到“朗耀”的地步。恰好,《千字文》接下来的两句,就是写星和月的,不要走开,没有广告,接下来我们就来解读这两句。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7-29 14:36:56 +0800 CST  
@二姑随后就到 2016-07-30 12:38:13
最后两句,收尾了吧?江湖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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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十二句,总之是瞎子磨刀——快了。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8-02 15:23:12 +0800 CST  
第二百三十九句 璇玑悬斡

观天象

璇玑,古人以长期观测记录的天体运行图为基础绘制的经纬刻度盘,可以水平和垂直转动,以利于和实际天体的位置相对比,一般需要配合玉衡使用。
斡,《说文》解释为“蠡柄”(这里的“蠡”指瓠瓢,即葫芦瓢),葫芦瓢的柄有什么用呢?是用来握住的,然后才能去盛水什么的,所以段玉裁解释说“判瓠为瓢以为勺,必执其柄而后可以挹物。执其柄则运旋在我,故谓之斡”。
这句和“年矢每催”相对应,无论从结构上还是意思上,都基本是一样的。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本文对这一句的解读,和其他众多解读《千字文》的作品存在本质的区别:其他作品多认为“璇玑”是指北斗星,本文则认为“璇玑”跟“年矢”类似,也是一种观测天体运行以确定时间的仪器。
“璇玑”一词最早出现在《尚书 舜典》中:“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意思是说,正月的一个吉日,舜在尧的太庙接受了禅让的册命。他观察了北斗七星,列出了七项政事。由于这段记载过于简略,严重影响了后人对“璇玑玉衡”的理解,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后来集中为两种说法,即星象说和仪器说。
持星象说的人认为璇玑玉衡为星名,至于是哪颗或哪几颗星,也存在不同说法。秦汉时期经学大师伏胜在《尚书大传》中认为璇玑是北极星,而《晋书 天文志》则认为“魁四星为琁玑,杓三星为玉衡”,即北斗七星,纬书《春秋运斗枢》对北斗七星进一步细化:“北斗七星第一天枢﹐第二璇﹐第三玑﹐第四权﹐第五玉衡﹐第六开阳﹐第七瑶光。一至四为魁﹐五至七为杓﹐合为斗。居阴布阳﹐故称北斗。”
话说在夜空的北面,一直有七颗星,古人觉得这七颗星连起来像一个酒斗,于是命名为北斗星,而这七颗星也分别给起了名: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瑶光,前四颗星组成斗身,称为魁;后三个组成斗柄,称为杓。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夜晚的不同时间,出现于天空不同的方位,所以古人就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确定季节:指东为春,指南为夏,指西为秋,指北为冬。
需要特殊说明的是,北斗七星中最后一颗,也就是勺柄末端那颗瑶光星,又名招摇星。这是有记载的,《礼记 曲礼上》中说:“行,前朱雀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郑玄注:“招摇星在北斗杓端主指者。”孔颖达疏:“招摇,北斗七星也。”因为这颗招摇星比较亮,所以“招摇”一词也就有了炫耀张扬之意,比如我们平时所说的“招摇过市”——如果有人跟你这样说,请不要客气,直接一个大嘴巴呼死他。首先,北斗七星中只有天权星是三等星,稍微亮一点,其余六颗都是二等星,都不怎么太亮;其次,“招摇”作为星名,读“勺摇”音,跟我们平时说的那个“招摇”完全不是一码事,它就是一个星名而已,而且招摇星是不是北斗中的瑶光星,也不确定,因为《星经》等天文著作认为它是另外一颗星。
持仪器说的人认为璇玑玉衡是一种天文仪器,如汉代孔安国认为璇玑玉衡为“王者正天文之器,可运转者”﹐郑玄为我们勾勒出了这种仪器的基本外观特征:“浑仪中筩为旋机,外规为玉衡”、“运动为玑﹐持正为衡﹐以玉为之﹐视其行度。”说璇玑就是古代的浑仪,可以转动,而外边类似标尺的一圈是玉石做的,是用来测量浑仪转动的距离等数据的。而蔡邕的描述则更为具体,且与郑玄说的不太一样:“玉衡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望之以视星辰。盖悬玑以象天而衡望之,转玑窥衡以知星宿。”从这段描述拉看,璇玑大致是一个可以转动的仪器,好像一个模拟天体运行的东西,玉衡是从下往上看的长筒,用于观测天体,类似于望远镜。
星象说仪器说两种说法各有其道理,我们很难判断哪种说法更接近实际情况,只好向记载比较多又比较靠谱的历史典籍《史记》求证。但是,求证的结果让人很崩溃:《史记》里一会支持星象说,如《史记 天官书》中说“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一会又支持仪器说,如《史记 律书》的末尾:“太史公曰: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十母,十二子,钟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
作为一位博学多闻、严谨求实的史学大家,司马迁对待璇玑玉衡的记载却如此混乱,让人非常费解。有人考证认为,其原因可能是司马迁在天文观测的学术创新和技术变革面前没能及时更新观念、接受改变,导致相关记载混乱、缺失。
汉初沿用秦朝历法,误差积累已久,于是司马迁、公孙卿等人上书建议汉武帝改历,得到了汉武帝批准,编制新历。他们编制的新历法就是《史记 历书》所载的历术甲子篇。这部新历编好之后,遭到朝野不少人士的反对,汉武帝命人复核新历,结果是无法根据观测结果进行推算,建议招募朝野通晓历法者重新编制历法。汉武帝采纳了这个建议,命历官邓平等人组成历法修订领导小组,并招募了一批民间天文爱好者参与历法修订工作。这些民间天文爱好者中,有一个叫落下闳的四川人,是司马迁推荐的。在修订过程中,20多名参与者之间发生激烈争论,互相不服气,最后一共提出来18种历法方案。经过比较验证,汉武帝认为落下闳、邓平、唐都合作编制的那套方案最好,予以采用,就是著名的太初历。
司马迁对天文学的研究是基于盖天说理论基础之上的,即认为天圆地方,天像个圆盖子罩在棋盘一样的大地之上。璇玑玉衡这种测时仪器,是基于盖天说制成的。落下闳这位天文学的天才,提出了浑天说,认为天是一个封闭的球壳,地处于其内,天球每天绕南北天极的轴线自转一周,可以带着日月星辰穿行地下。按当时人们对天文学的认知水平,浑天说是一项突破性的理论创新,落下闳与邓平、唐都三人据此研制的浑仪及编制的历法,在推测天体运行规律和计算农事时令上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准确性。
在当时,浑天说无疑要优于盖天说,浑仪也优于璇玑玉衡,但是司马迁一时难以接受,他还沉浸在历法方案未被采用的失败打击之中,因为制定历法是他父亲的遗愿,于是司马迁认为落下闳他们搞的那套不科学,是歪理邪说,他在《报任少卿书》中愤然写到:“文史星吏近乎巫卜之向,故祖上所戏弄。”司马迁在编写《史记》的相关内容时仍未从这种悲愤的心情中走出来,于是在《律书》中他没有记录当时最为先进的天文仪器浑仪,而是仍含糊其辞地提到了璇玑玉衡;在《历书》中他前面还在写“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把落下闳运算转历”,可后面却没有记载太初历,反而把他自己参与编写的历术甲子篇放了进去;在《天官书》中所记星象亦是凌乱不堪,对交食周期的记述完全乱套,致使后人根本无法看懂。司马迁作为一名史官,因受情绪影响而造成漏记历史事件的,属失职行为。
那么,璇玑玉衡这种仪器具体是什么样的呢?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 极星测量》中有详细记载:“天文家有浑仪,测天之器,设于崇台,以候垂象者,则古机衡是也。浑象,象天之器,以水激之,或以水银转之,置于密室,与天行相符,张衡、陆绩所为,及开元中置于武成殿者,皆此器也。皇祐中,礼部试《机衡正天文之器赋》,举人皆杂用浑象事,试官亦自不晓,第为高等。汉以前皆以北辰居天中,故谓之极星。自祖亘以机衡考验天极不动处,乃在极星之末犹一度有余。熙宁中,余受诏典领历官,杂考星历,以机衡求极星。初夜在窥管中,少时复出,以此知窥管小,不能容极星游转,乃稍稍展窥管候之。凡历三月,极星方游于窥管之内,常见不隐,然后知天极不动处,远极星犹三度有余。每极星入窥管,别画为一图。图为一圆规,乃画极星于规中。具初夜、中夜、后夜所见各图之,凡为二百余图,极星方常循圆规之内,夜夜不差。”
这段记载说明到了宋代仍沿用西汉落下闳发明的浑仪,当然应该是有所改进的,而璇玑玉衡是浑仪的前身,后面还讲述了其具体使用方法:璇玑相对固定,玉衡转动窥星,观测完毕画天体图记录。
古人为什么要观天象呢?从根本上讲,还是处于对自然界未知事物的探索,试图发现规律,解决各种问题。古人通过对天体运行的长期观测和记录,确定了一些常见的天体,建立了一套基本的天体坐标,划定了星宿,初步形成了一套星图。至于星宿与世间地域的对应关系,则纯属不系统的总结得出的结论,比如有一颗星星旁边有彗星经过,而恰好某地发生了自然灾害,那么就认定这片区域与这颗星星所在的星宿相对应。
星图绘制成功后,就开始做天体运行的测量工作了,比如正午太阳高度,进而总结太阳运行规律用以计时和指导农业生产。再如测量月亮运行轨迹,确定历法,我国古代长期使用的农历就是以月相为基准,大小月的配置,闰月的设置,都是需要经过天象观测才能确定的。农历经过多次修正,到了元代,郭守敬测出一回归年长度为365.2425日,与现今通行的公历值几乎完全一致,这个成就的基础就是长期的天文观测。此外,观天象还为了观察和预测重大天象的发生时间,比如日食和月食、彗星、太阳黑子、超新星等异常的天象,这些都是要观天象并进行记录的。
虽然我国几千年的天文观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中国天文学也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由于依据理论的封闭和观念的陈旧,总结的规律也有很多牵强和谬误之处,甚至掺杂了神秘主义色彩,导致天文学发展缓慢,对天象的认知一直未能有突破性进展,16世纪以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西方天文所超越,而璇玑玉衡和浑仪等这些曾经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观天象工具,现在只剩下在考古学上的意义了。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8-02 15:23:35 +0800 CST  
@屠夫状元 2016-08-04 23:43:48
还是个沙发,不容易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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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冷清,沙发容易;屠夫尚在此,才是不易。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8-05 15:29:06 +0800 CST  
第二百四十句 晦魄环照

月朦胧

晦魄,与“曦晖”相对,指月光。晦,夜晚;魄,月月出月没的微光。
魄,通“霸”——不要怀疑自己的眼睛,你没有看错。“魄”指月亮躯壳,即肉眼可见的月相,在周代金文月相术语中,“魄”也可用“霸”字代表。这是一个比较生僻的知识点,跟茴香的“茴”字有几种写法一样,没有什么实际意义。“霸”本指特大的暴雨,可以把人冲个精光,露出体魄,所以与“魄”相通,但又稍有区别:“魄”指肉眼能见到的月相,可以指“满月”,不能指“新月”,而“霸”不能指满月,只能指各种形状的残月。所谓月相,是指天文学中对于地球上看到的月亮被太阳照明部分的称呼,共有八种:新月、峨眉月、上弦月、渐盈凸月、满月、渐亏凸月、下弦月、残月。这八种月相从月初到月末、从天黑到天明、从西天到东天环照人间。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当你心有所念,就会有“在人多时候最沉默,笑容也寂寞”的感觉。夜晚让人的孤独感放大,只有月亮能带来些许寄托,所以自古以月抒情的文学作品很多,比如“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样脍炙人口的名句,其作者为南宋著名女词人朱淑真(也有人认为是欧阳修所作)。朱淑真是多才多情的白富美,无论是出身、样貌还是才情,都好到无可挑剔,但世间没有完美的人和事,朱淑真的婚姻属包办,夫妻不睦,最终郁郁而终。她的诗词中有很多情绪借助月亮来表达,如《秋夜》中的“铺床凉满梧桐月,月在梧桐缺处明”,写的是一个孤枕难眠的夜晚,只能对着月亮想心事;如《菩萨蛮》中的“多谢月相怜,今宵不忍圆”,写的还是一个孤枕难眠的夜晚,感谢月亮为了照顾自己的情绪而不圆;如《元夜》中的“但愿暂成人缱绻,不妨常任月朦胧”,写的是一个不是孤枕更难眠的夜晚,一对情人在元宵之夜相聚,生怕很快就要分离,顾不上赏月,只顾珍惜相聚的短暂时光。
从朱淑真的一些作品来看,她可能是因为婚姻上的不幸而出轨了,那个时代能够自主追求幸福的女人不多,她的追求并没有成功,徒留梦碎与伤心,仍是孤影伴长夜。唉,都是月亮惹的祸。
这句与“曦晖朗曜”相呼应,句式结构完全一样,一句写白天的阳光,一句写夜晚的月色。在那一句里,我们引用了刘克庄的《两曜》,但只说了一曜,剩下一曜特地留到这里来说,因为第二首写的是月亮:“不甘蟆蚀月,泣献磔蟆诗。却效玉川子,仍曾是退之。”
这首诗句句用典,不太容易理解,我们一句句来解读。“蟆蚀月”,古人不理解月食是怎么回事,认为是癞蛤蟆在吃月亮,就连孔子也是这么认为的,《史记 龟策传》中在讲述了宋元王遇神龟的故事之后有这样一段:“孔子闻之曰:神龟知吉凶,而骨直空枯。日为德而君于天下,辱于三足之乌。月为刑而相佐,见食于虾蟆。……”
这首诗前两句说因为受不了癞蛤蟆吃月亮,悲愤地写了一首斩杀癞蛤蟆的诗,这说的是谁呢?就是第三句里面的玉川子。
玉川子是谁呢?喜欢喝茶的人可能会知道,不喜欢喝茶去买过茶的也可能见过此人的名号。有个连锁茶店的门口是一副对联“天生陆羽传茶道,福报卢仝品茗歌”,上联中的陆羽是唐初茶学家,他开启了一个茶的时代,为世界茶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被作为“茶神”祭祀,他写的《茶经》是世界第一部茶叶专著,而“玉川子”则是下联中的卢仝。
卢仝,是“初唐四杰”之一的卢照邻之曾孙,这祖孙二人都是非常厉害的诗人,卢仝的名句“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和卢照邻的名句“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相比,一样的刻字入心、回味无穷。卢仝的诗风崇尚奇险,追求不同凡响的效果,体现了其孤傲执拗的人格,与时态流俗格格不入。
刘克庄在诗中所称的“磔蟆诗”,实际上是卢仝写的《月蚀诗》,这首诗用一千七百多字描述了在浩瀚广阔的天体中发生的一次月全食现象和过程,诡异万状,纵横捭阖,是文学史上一个空前绝后的创新。《新唐书 卢仝传》载:“卢仝居东都,愈为河南令,爱其诗,厚礼之。仝自号玉川子,尝为《月蚀诗》以讥切元和逆党,愈称其工。”韩愈和卢仝关系不错,认为这首诗写得很好。不过,说这首诗是讽刺元和逆党却失之偏颇。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宫中传言是太监陈弘志等人所害,称之为元和逆党,但是这首诗作于元和五年,卢仝再厉害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去讽刺十年以后的事。
卢仝险怪的诗风在这首诗中有所体现,胡适曾评价这首诗说:“这诗约有一千八百字,句法长短不等,用了许多很有趣的怪譬喻,说了许多怪话。这诗里的思想实在幼稚的可笑。”但是,胡适又说:“这种思想固然可笑,但这诗的语言和体裁都是极大胆的创例,充满着尝试的精神。”作为当时文坛领袖人物,韩愈非常认可这种创新,他通过对这首怪诗进行删改来肯定和规范卢仝的创新,于是就有了一篇不到六百字的《月蚀诗效玉川子作》。
卢仝另一首诗《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更为有名,传唱千年,其中的“七碗茶”部分最为脍炙人口,诗中将茶的功效与饮茶的愉悦相结合,写得非常舒畅而爽快,加之卢仝又著有《茶谱》一书,因而被尊为“茶仙”。这首品茗歌传到日本后备受推崇,成为日本茶道的基础。
卢仝和卢照邻这祖孙俩都是多才而短寿。卢照邻患“风疾”,连他师傅、有“药王”之称的孙思邈都无能为力,四十岁左右时候自知病重难愈就自杀了。卢仝也是四十岁左右死的,但死因存在争议。
主流说法认为卢仝死于“甘露之变”。唐文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宰相李训等与凤翔节度使郑注密谋里应外合,铲除专政的宦官集团,他们谎称左金吾卫内石榴树上夜有甘露,诱使仇士良等宦官等前往观看,人一到就加以诛杀,但因伏兵暴露,计划失败。仇士良率兵捕杀李训、王涯等人,株连千余人,据说卢仝当时在王涯府中聚餐,被官兵抓去杀害。此说的主要依据,是王涯的门人李玫的《纂异记》、北宋钱易的《南部新书》、元代辛文房的《唐才子传》这几本野史,似是一脉相承,而且一个比一个说得有鼻子有眼,仿佛亲眼所见,这也符合野史的特点。
在正史中有关“甘露之变”的记载里,均未提及卢仝,贾岛等友人悼念卢仝的诗中也未提及“甘露之变”,而且卢仝死前曾向人托孤,说明他属正常死亡,不是突发事件。卢仝的儿子生于元和五年(公元810年),如果卢仝死于甘露之变,他儿子已经二十五岁了,还托哪门子孤?另外,当时王涯虽为宰相之一,但人品不怎么样,口碑较差,卢仝是清高狷介之人,不太可能跑到王涯家去蹭吃喝。
既然如此,人们为什么非要给卢仝编排这样一个不靠谱的悲惨结局呢?很可能还是因为他那首《月蚀诗》。刘克庄在《后村诗话》中是这样解释的:“唐人多传卢仝因留王涯第中,遂预甘露之祸。……仝处士,与人无怨,何为有此谤?然平时切齿元和逆党,《月蚀》一诗脍炙人口,意者群阉因此害之。”大家平时痛恨阉党,因此想当然地认为卢仝的那首《月蚀诗》是在讽刺阉党,阉党因此杀害了卢仝。其实呢,卢仝的诗和死都不管阉党什么鸟事。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8-05 15:29:4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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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二百四十二句 指薪修祜 永绥吉劭

拜年嗑

指薪,出自《庄子 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在这句话之前,庄子讲了个“秦失三号”的故事,说老子死了,秦失(这个“失”读“亿”音,也写作“佚”,此人是老子的朋友)来吊唁,大声嚎哭三声之后就准备走人。老子的弟子就问他说你是我们老师的朋友吗?这样吊唁够意思吗?秦失说:当然够意思,我本以为你们这些弟子都把老子之道学明白了呢,看来是这届学生不行啊!刚才进去吊唁,好多人在哭,其实这样做事违反天理、背离真情的,生是应时而来,死时顺天而去,安于天理顺从自然,哀伤和快乐不能入心,这才是真正的解脱。这个故事说明什么呢?总结陈词就是前面这句话:薪可以燃尽,火种仍可留传,比喻形骸有尽而精神不灭,后来也用以比喻道统、学问、技术代代相传。
意思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但是对“指薪”二字的解释,历来有不同看法。“指”字有三种解释:一是手指;二是通“脂”,油烛膏脂;三是通“栺”,一种树木。“薪”字也有三种解释:一是烛薪,二是灯芯,三是爨薪。这样一来,把两个字组合起来就可以有9中解释了,个人倾向于两个字的第三种解释,即把树枝作为柴火,或许更贴近庄子时代的实际情况。
修祜,修德积福。这个“祜”字,《说文》解释为“上讳”,做同样解释的还有“秀、庄、炟、肇”这几个字,因为这几个字是《说文》作者许慎所处时代及以前的五位皇帝的名讳,需要避讳,不便于解释,我们只好将“祜”字放回最初的语境里,看看到底是什么意思。此字出自《诗经》中的《信南山》,原文如下: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
上天同云。雨雪雰雰,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膋。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翻译成白话,大意如下:
连绵起伏终南山,大禹在此开荒原。土地平整不干旱,子孙后代来耕田。划好地界挖好渠,开垄向东或向南。
冬日阴云布满天,瑞雪飘飘地上落。春雨沥沥润如酥,土地滋润又肥沃。今年雨水很充足,庄稼出苗真不错。
田地边界很整齐,作物长势讨人喜。今年喜欢大丰收,做成美食又酿酒。献给祖先和品客,佑我健康和长寿。
田里盖间茅草屋,地边瓜果都已熟,腌好咸菜摘下瓜,摆上供桌献列祖。后人健康又长寿,全靠上天赐洪福。
祭祀美酒往上端,肥牛嫩羊牵一边,全都献给众祖先。手持快刀宰牛羊,剥皮剃毛弄妥当,取出牛血和羊脂。
所有祭品都摆满,香味飘出好老远。今年祭祀特隆重,列祖列宗脸有光。上天赐我大福气,保佑后代万年长。
需要注意的是,这首诗标题中的“信”通“伸”,延展之意。这首诗和之前在“我艺黍稷”一句中提到的《楚茨》一样,都是周王室祭祖祈福的乐歌,区别是《楚茨》为秋冬二祭,而这首写的只是冬祭。
“祜”字实际上是“福”的意思,特指那些比福更大、更多、更厚的福。《尚书 洪范》中列举了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现在我们常说的“五福临门”即来源于此,把这五福加起来,差不多可以称为“祜”了。可能是因为能称得起“祜”的福太少了,所以这个字一直以来都比较少见,主要用于人名或祭祀祈福时。
以“祜”为名的人,有大富大贵之人,却无大富大贵之命。如汉安帝刘祜,也就是《说文》所避讳的那位皇帝,生在帝王家,十三岁被太后邓绥立为皇帝,当了十五年傀儡,心里很不爽,总算把邓太后熬没了,自己亲政,却又没有治理国家的能力,搞得一团糟,亲政四年就病死了。
再如唐代诗人张祜,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早年报国无门,只好纵情于美酒与美景之中,一生做过侠士、浪子、游客、幕僚、隐士,可谓丰富多彩而无可奈何,随性独行而憋屈郁闷。据说他在年轻时候还被人骗过,唐代冯翊子编纂的文言轶事小说集《桂苑丛谈》中说,张祜落第后,在江淮一代游荡饮酒,自称侠士。有一天晚上,来了一个武人打扮的人,腰挂佩剑,手里提着一个淌血的袋子,说刚杀了一个找了十年的仇人,离此地不远还有个恩人,能不能借给我十万钱去报这个恩?明天就还给你,以后我愿为你出生入死。张祜信以为真,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他。那人留下了袋子离去。等到第二天,那人还没回来,张祜怕袋子里的人头被别人看见,准备将其埋掉。打开皮袋一看,竟然是个猪头!才知道被骗了。虽然张祜出身望族,家里不差钱,但被人用一个猪头骗取这么多钱,肯定也很窝火,这人咋都这样呢?于是放弃了侠士这份不靠谱的职业,改行做浪子。
可能“祜”这个字过于厚重,以之为名恐难以承受,所以多籍籍无名,或命运多舛,好像只有西晋开国元勋羊祜好一些,他命比较硬,虽然只活到五十八岁,但身在乱世能够逢凶化吉,屡建功勋,高管厚禄,得以善终,实属不易。
在祭祀祈福时,“祜”字用得很多。比如三国曹植在《文帝诔》中有一句“上灵降瑞,黄初俶祜”。这篇诔文特别长,充分表达了曹植对曹丕的赞颂和追思,文中字字真情流露,句句无限悲伤。毕竟是一奶同胞,虽然曹丕对曹植有所防范,但只是帝王之术,并不影响兄弟之情,而所谓“七步诗”只是《世说新语》这类野史上的记载,其可信性非常低。再如《宋史 乐志》中的两首礼仪乐歌,一首是皇帝亲耕藉田时用的:“肇新帝藉,率我农人。三推终亩,祗事咸均。陟降孔时,粲然有文。受天之祜,多稼如云。”皇帝亲耕有七首乐歌,这是第六首,用在皇帝带领群臣象征性地耕了几下田之后从田地里往出走这个过程。这种仪式从很早就开始了,体现的是皇帝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和对上天的尊重,但慢慢地仪式感越来越淡。直到现在,还有领导人植树之类的活动,已经没有什么仪式感,变成了纯粹的演戏。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演戏要有背景音乐。还有一首《熙宁祀武成王》,是北宋神宗祭祀姜太公的乐歌:“武德洸洸,日靖四方。百王所祀,休有烈光。命官摄事,佩玉锵锵。思皇多祜,以惠无疆。”
前面说过,“礼乐崩坏”的一个浅层次原因是礼乐在时代的发展过程中没有与时俱进,严重脱离群众,例如祭祀祈福中用的这些乐歌,都是歌颂,都是祈求,千年下来在内容上玩不出新花样来,在形式上也因循以往,所以特别难听,让人厌烦。这个“祜”字,基本上被用在这种貌似高大上、实际不受人待见的语境里面。
绥,安好;劭,美好,这两个字和“祜”差不多,多用于人名或祈福,平时用得不多
综上,“指薪修祜”就是一句吉祥话,大致是说:老一辈的精神代代相传,为后世积德修福,接下来的“永绥吉劭”,也是一句吉祥话,意思是永远安好、吉祥如意。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8-10 17:47:05 +0800 CST  
第二百四十三句 矩步引领

儒家风范

这句出自范晔的《后汉书 儒林列传》:“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学,稽式古典,笾豆干戚之容,备之于列,服方领习矩步者,委它乎其中。”说的是公元29年,汉光武帝刘秀营建太学,考证核对古籍,备齐各种礼器,很多穿方领儒服、迈着方步的儒雅之士这太学里活动。
刘秀营建太学,标志着儒家教育再次迎来兴盛时期,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周兴嗣时代仍处于这种影响之中,儒家思想一直是社会主流,而“方领矩步”则是古代儒士最为典型的服饰和仪态。
这句里“矩步”,指儒士端方合度的行步姿态,也用以形容举动合乎规矩,一丝不苟。“引领”不是动词,而是与“方领”意思相近,都是指儒服的方形直领,“引”是延伸之意,指儒服的直领延伸至对襟处。
“矩步”和“方领”作为儒士的典型仪态和服饰,多次出现在史书之中,用以代指儒者。
《后汉书 马援传》提到了一个具体的儒士:“勃衣方领,能矩步,辞言娴雅。”这位儒士名叫朱勃,十二岁就能把背诵儒家经典,曾经给马援的哥哥马况做过幕僚。马援觉得自己读书的水平跟朱勃比差太多了,有点灰心丧气。马况安慰弟弟说,朱勃现在学问好,但他的水平差不多已经到了极限,以后他得跟你学呢,不要灰心。果然,后来马援成为伏波将军,朱勃只是一个县令。马援虽然身份显贵,但很念旧情,经常关照朱勃,二人之间关系比较亲近。后来马援受到诬陷,大臣们都不敢说句公道话,只有朱勃敢于上书为马援鸣不平。
周兴嗣的同事、吏部尚书徐勉在《修五礼表》中有这样一句:“方领矩步之容,事灭于旌鼓;兰台石室之文,用尽于帷盖。”徐勉在这次给梁武帝的上表中从周礼形成开始讲,到这句讲到汉末,说战乱把儒士的服饰仪容、儒家的典藏书籍都给毁了,从而说明修五礼的必要性。
徐勉和周兴嗣年龄相仿,同为梁武帝近臣,但徐勉的吏部尚书是实职,周兴嗣的给事中一职虽然就在皇帝身边工作,但只是加官。两人差在哪呢?先说徐勉,他的优点有三:一是人如其名,确实非常勤勉。工作忙起来好多天不回家,以至于回家时,家里的狗都不认识主人了,对着他一通乱叫。第二,不徇私情。吏部尚书具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而跑官要官是我们这里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难免有人找徐勉拉关系走后门,谋求升迁,比如有个叫虞皓的人,找他要个五官官,徐勉回答说:“今夕止可谈风月,不宜及公事。”第三,清廉正直。徐勉官当那么大,却不治产业,家无蓄积,工资花剩下的都分给亲族中经济条件不好的,有人劝他给子孙后代留点钱财,他说:人遗子孙以财,我遗之以清白。这么好的干部,在哪干能不升官?不过也难说,如果放在现在,可能就真升不上去。
再说周兴嗣,他的主要优点就是有才,每次写的文章都能得到梁武帝的好评,但是为什么没给一个位高权重的实职呢?主要是因为周兴嗣身体不好,双手严重风湿,还染上了疬疾——此疬疾并不是拉肚子那个痢疾,而是一种生于颈部的一种感染性外科疾病,即淋巴结结核,俗称老鼠疮,周兴嗣因此病导致左眼失明。梁武帝亲自探望,握着周兴嗣的手感叹说:“得了这么个病,真是白瞎你这个人了!(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还亲笔抄写了个治病的药方给周兴嗣,可惜也没太大用。
在南朝徐勉上书修礼的同一时期,北朝也在重整儒家教育体系。《北史 儒林列传》载:“握素怀铅,重席解颐之士,间出于朝廷;员冠方领,执经负笈之生,著录于京邑。”北魏也是有人才的,比如学通群艺的中书舍人卢景宣,负责修五礼;才称洽闻的殿中尚书长孙绍远,负责正六乐,于是北魏兴起了儒学热,勤于写作校勘、能讲学的人得以入朝为官,很戴圆帽穿方领、背着书箱求学的儒生开始了北漂生涯。
文化体系的重建是漫长的,但破坏是迅速的。南梁末年,兵戎再起,刚刚建立起来的文化体系又一次崩塌,所以在南陈政权建立之后,曾在前朝担任过太学博士的嘉德殿学士沈不害上书武帝陈霸先,痛陈战火造成的礼乐崩坏和教育衰落之现状,建议国家重振礼乐,重视教育,并提出美好愿景:“宜其弘振礼乐,建立庠序,式稽古典,纡迹儒宫,选公卿门子,皆入于学,助教博士,朝夕讲肄,使担簦负笈,锵锵接衽,方领矩步,济济成林。如切如磋,闻诗闻礼,一年可以功倍,三冬于是足用。”陈武帝下诏表扬了沈不害,并批准执行其文教振兴计划。
南陈是个只有三十多年的短命的王朝,接下来的隋朝也很短命,文化重建还没取得成效就被迫中断,于是出现了《隋书 儒林列传》中的情况:“方领矩步之徒,亦转死沟壑,凡有经籍,因此湮没于煨烬矣。遂使后进之士,不复闻诗书之言,皆怀攘窃之心,相与陷于不义。” 说儒士都死的死逃的逃,儒家经典书籍都毁于战火,此后的年轻人不能接受儒家教育,成为一帮心怀不轨的家伙,还互相陷害。
战争对文化的破坏力很大,但只要方向正确,战后的文化重建会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相比之下,独裁统治对文化的破坏则是根本性的、长期的和很难修复的,会在一个国度里形成文化沙漠,并出现各种奇葩的社会问题,还不让说。
不让说咱就不说了,还是回过头讲古。《后汉书 郭躬传》的最后记载了一个叫陈伯敬的人,此人非常守规矩,“行必矩步,坐必端膝,呵叱狗马,终不言死,目有所见,不食其肉,行路闻凶,便解驾留止,还触归忌,则寄宿乡亭”,多么儒雅的一个人啊,但结局并不好,“年老寝滞,不过举孝廉。后坐女婿亡吏,太守邵夔怒而杀之。”
此人和郭躬没有一毛钱关系,为何放在《郭躬传》里呢?其实,在记载陈伯敬之前,还说了两个人。一个叫吴雄,少时家贫,给母亲办丧事时没有问日子,随便找一个地方安葬,巫师预言吴雄以后会被灭族,但后来吴雄家三代人都官至廷尉,过得很好。另一个叫赵兴,不怕禁忌,随便改造房屋,结果三代皆为司隶,也过得很好。相比之下,陈伯敬规规矩矩,反被杀死,难道这就是所谓不让老实人吃亏?
文字表达的是作者的意图,《后汉书》的作者范晔可能是以这三个人为例,来说明当时所流行的阴阳禁忌之说的荒诞。不过,按照统计学原理,以个体来推断总体,要考虑总体内所有观察单位具有同质性、抽样须随机化、样本有足够的数量等因素,范晔的这个推断,显然是不科学的。信不信禁忌之说,不是运气好坏的根源,而是否行矩步,也不是判断儒士的标准。在不影响别人的私人空间里,儒士也可以不行矩步、不穿方领儒服。
自汉代起贯穿下来的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教育,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让人懂规矩守礼教,二是会考试走仕途。时至而今,我们的教育换汤不换药,仍在围绕这两个目的折腾,极大地抹杀了人的自由性,与现代教育理念格格不入,导致社会思维的僵化、没有创造力。但是,我们的教育也不是一无是处,还是取得了很大成就的,其中最大的一项就是让我们国家用那么少的耕地养活了那么多的脑残。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8-15 14:49:56 +0800 CST  
第二百四十四句 俯仰廊庙(1)

举手投足

这句的意思是:在朝廷上举止得体;也可以理解为:从容应对国家交给的任务。
俯仰,本指低头和抬头,比喻时间很短,引申意义较多,在这句里是举止、应对之意。
某些神人通过“俯仰”之类的举动就能够预测命运,比如孔子的学生子贡。《左传 定公十五年》载:“十五年春,邾隐公来朝。子贡观焉。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贡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将左右周旋,进退俯仰,于是乎取之;朝祀丧戎,于是乎观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体,何以能久?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疾。君为主,其先亡乎!’”
邾国是鲁国的附属国,所以每年正月邾国国君要来朝见鲁国国君。公元前495年正月,邾隐公朝见鲁定公,子贡作为观礼嘉宾,目睹了朝见的整个过程。邾隐公作为献礼的小国君主,把玉举高,仰着脸,而鲁定公作为接收献礼的宗主国国君,低着头附着脸。好像没有什么不正常吧?子贡却看出问题了,他说按照礼仪要求来看,这两个国君都快死了,为什么呢?因为献礼的一方低位低,需要附身献上,受礼的一方地位高,要仰脸接受。邾隐公和鲁定公连这基本的礼仪都不知道吗?看来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走心(“心已亡矣”),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重视,看来是活不了多久了。要死也不能两人一起死吧,谁先谁后呢?子贡认为鲁定公是宗主国,应该死在邾隐公之前。
子贡的预言应验了吗?“夏五月壬申,公薨。仲尼曰:赐不幸言而中,是使赐多言者也。”只过了四个月,鲁定公就死了,孔子说:子贡不幸言中,这事让他成为多嘴的人了。看来孔子也预测到了,只是不说而已,毕竟,此时的孔子56岁,已经是老司机,而子贡才25岁,还不够稳重,有什么想法随口就说出去了。不过,孔子当时并不在鲁国,子贡也是为了让老师能早日回鲁国才去找鲁定公沟通,进而有机会观礼。孔子并不希望鲁定公死,因为当初鲁定公对孔子还是非常信任的,任用他为大司寇,代行相事,后来被疏远,孔子只好辞职出走。这次子贡回鲁国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鲁定公很可能会把孔子请回去重用呢,没想到这么快就挂掉了。
不过,子贡的预言还是不够精准,因为邾隐公并没有早死,而是一直顽强地活着。鲁定公死了八年之后,邾隐公被吴国俘虏废黜,这家伙不知道怎么逃跑了,到鲁国、齐国混饭吃,这一混就混了十四年,终于等到越国灭吴,邾隐公在越国的扶植下复位,此时孔子已经死了六年。又过了三年,因邾隐公暴虐,越国将其废黜,抓到越国关起来,不知又过了几年,这家伙才死在越国。
这位邾隐公有点活宝的意思,相比之下,他爹邾庄公更有喜剧色彩,堪称春秋时期的一朵奇葩。邾庄公是个昏庸的君主,他在任期间发生了好几起士大夫叛逃邻国事件,有的还是带着封邑一起走的,邾的边境城邑也被鲁国抢走好几座。邾庄公有点生气,于是就拿旁边的小国鄅国出气,趁着鄅君在监督国人插稻秧之际,攻进城内,大肆掠夺,并把鄅君的老婆、女儿及仆役全部抓走带回邾国。鄅国太过弱小,打不过邾国,只好花钱赎人。邾庄公把鄅君的老婆送回去,而留下鄅君女儿,可能是因为看中了其美色吧。鄅君的老婆是宋国贵族,这次受了欺负,就回娘家搬兵。宋元公亲自带兵杀了过来,占领了邾国几座城,邾庄公一看情况不妙,赶紧认怂,把抢来的鄅国人尽数送还,宋国占领的城也不要了,并与宋国会盟表示服软,宋国这才退兵。
接下来的十几年里,邾庄公老实多了,没事喝点小酒享受生活,但是没想到,就喝小酒这点事,害得他送了命。《左传 定公二年》载:“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閽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夷射姑是邾国大夫,陪邾庄公喝酒,其间出去撒尿,守门人跟他要肉吃,夷射姑正憋得难受,不想搭理守门人,没想到守门人纠缠不休,大有不给肉就跟着去围观你撒尿之势,一气之下,夷射姑夺过守门人手里的棍子狠狠敲打了他一顿,然后去撒尿。士大夫打下人,本是很正常的事,夷射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守门人心里却留下了一块面积很大的阴影,暗自琢磨了一年,终于想到了一个报复夷射姑的好办法。
《左传 定公三年》载:“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门台临廷,阍以缾水沃廷,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命执之,弗得,滋怒,自投于床,废于炉炭,烂,遂卒。”第二年开春,邾庄公在门台上观赏庭院,看见守门人用水冲洗庭院,很生气,说你干嘛呢?干嘛呢?干嘛呢?守门人说:“夷射姑在这里撒过尿。”邾庄公信以为真,鼻子都气歪了,让人去抓夷射姑,但没找到。邾庄公更加火大,暴跳如雷,在床上乱蹦,不小心跌倒旁边的火炉里,烧得那叫一个惨啊,都快熟透了,自然活不成了。
人之进退俯仰,皆当有体,合乎规矩,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从一个人的举止可以大致上看出其修养怎样、性格如何。如果子贡看到邾庄公的举止,估计也能预测到他的结局。子贡善于根据事物特征找到规律,进而发现事物发展方向,在预测方面是有专长的,他不仅能通过举止看出人的命运,还能预测市场行情,并利用这个专长做生意,发了大财。《论语》中孔子对子贡的评价是“赐不受命,而货殖焉,臆则屡中”,《史记 货殖列传》中则说:“子贡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最为难得的是,子贡同学富起来之后,并没有为富不仁,孔子晚年就多亏子贡的供养,同门师兄弟也经常得到子贡的关照,而且子贡凭借其富商的身份,与诸侯交际甚广,对孔子思想的传播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所以,有钱是好事,关键是钱怎么来的,又是怎么用的。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8-18 10:40:31 +0800 CST  
第二百四十四句 俯仰廊庙(2)

忧心忡忡

廊庙,指殿下屋和太庙,多用以代指朝廷。
这个词在古文中比较常见,如《孙子 九地篇》中“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意思是说在决定战争方略的时候,要封锁关口,废除通行符证,不充许敌国使者往来;要在朝廷里再三谋划,作出战略决策。
中国传统文化下的知识分子一般都是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即入世用儒,出世用道。在儒家文化为主导思想的教育体制下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最开始都是积极入世、渴望施展才华的,但能够被统治者选中走上仕途的毕竟是少数,其余的大多数基本掺和不进去,只能另寻出路。“志在林泉,胸怀廊庙”是古代知识分子共同的心理特征,正如范仲淹所说的那样:“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不管是当了朝廷官员,还是一介草民,都一样为这个国家操碎了心。没办法,这就是社会主流价值观,这就是教化的结果。
在这里,我们从古代知识分子中选出了一位典型代表:唐代诗人陈陶。为什么选他呢?因为他有一首题为《寄兵部任畹郎中》的诗中用到了“廊庙”一词:
常思剑浦越清尘,豆蔻花红十二春。
昆玉已成廊庙器,涧松犹是薜萝身。
虽同橘柚依南土,终愧魁罡近北辰。
好向昌时荐遗逸,莫教千古吊灵均。
这首诗想表达的意思,在接下来的介绍中会逐渐清晰,我们先来说陈陶这个人。陈陶最有名的一篇诗作,是那首《陇西行》:“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史书中只记录了陈陶的诗集,没有其他信息,所以陈陶的行踪、思想和故事,都要从其诗作和野史中寻找。
陈陶年轻时雄心勃勃,自视甚高,认为自己能成就一番事业,但参加了好几次科举考试,都没考上,于是不打算再考了,想学姜子牙,找个地方钓鱼,等待朝廷发现。但是,钓了好久的鱼,也没个人来搭理他,陈陶只好用“中原莫道无麟凤,自是皇家结网疏”来感叹朝廷不能选用人才。不过陈陶还是不死心,觉得自己水平虽然高,但是朝廷不知道啊,怎么才能让朝廷知道呢?对,需要打广告,找代言人向朝廷推荐。
找谁代言呢?陈陶有个同乡好友,名叫任畹,官居五品兵部郎中,大致相当于国防部司局长,官也算不小了,于是陈陶就给任畹写了前面那首诗,大意是说:经常想起咱们年轻时在老家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现在你已经成为朝廷要员,而我还是屁民一个,咱哥俩都是在南方成长起来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你能不能向朝廷举荐我一下,别让我像屈原一样死了之后才让后世怀念。
正史没有关于任畹的记载,但在唐穆宗李恒颁布的《处分贤良方正等科举人制》中,任畹露过一个小脸:“朕自郊上元,御端门,发大号,与天下更始。思得贤隽,标明四科,……。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第三等人庞严,第三等人吕术,第四等人韦曙、姚中立、李躔,第四次等人崔嘏、崔龟从、任畹,……”
这是一份科举考试录取和任职名单,任畹位列第四次等,职务原来的从九品的太子正字提拔为正九品的京兆府兴平尉,后又提拔为从八品的大理寺评事。
低品级京官想快一点升迁,必须下地方锻炼,于是任畹申请去驻地方军队里挂职锻炼,唐代姚合在《送任畹评事赴沂海》中写的“掷笔不作尉,戎衣从嫖姚”说的就是这个事。任畹用了多少年才当上五品兵部郎中,因没有记载无法说清,但对于一个没有背景的南方人来说,仕途走得肯定不容易。面对老家朋友陈陶的举荐请求,任畹的内心肯定不会拒绝的,但问题是在任畹能力范围内能给陈陶安排个多大的官职、这个官职陈陶是否满意,反正最后的结果是不了了之。陈陶在诗中抱怨“近来世上无徐庶,谁向桑麻识卧龙”,看来陈陶不是觉得任畹在中央混得不咋地,而是觉得任畹没尽全力,两个人的关系也就因为举荐未成而疏远了。
此后的陈陶不再强求仕途,而是做起了隐士,自号“三教布衣”,但是陈陶的隐居仍是儒家之隐,身在草莽,心忧天下,他还是梦想自己有一天能够以大贤才的身份被朝廷发现,施展自己的才华,干出一番大事业。
但是很可惜,很多年过去了,陈陶的梦想始终没有照进现实。随着隐居时日的增长,陈陶逐渐从儒家之隐变为了道家之隐。隐士中多道人,常有炼丹修道之举,而陈陶曾在嵩山亲眼目睹了一个叫贺自真的道人白日飞升的情景,也不知道真假,反正他写诗说是看见了,于是陈陶开始修道,希望有高一日自己也能飞升成仙。
为了更好地修炼,陈陶几乎不是人间烟火。明代蒋一葵在《尧山堂外纪》载:“陈陶隐南昌西山,操行清洁。严宇牧豫章,欲挠之,遣小妓莲花往侍焉,陶殊不顾。妓乃献诗求去,曰:‘莲花为号玉为腮,珍重尚书遣妾来。处士不生巫峡梦,虚劳神女下阳台。’陶答曰:‘近来诗思清于水,老去风情薄似云。已向升天得门户,锦衾深愧卓文君。’这个严尚书也真是体贴,给陈陶送去一个妓女,而陈陶志在廊庙与飞升,不在裆下,所以没有享用,导致妓女非常自卑,作了一首诗,大意就是一句话:难道我不美不风骚吗?陈陶也回了一首诗,大意也是一句话:不是你不美,而是我已萎。
陈陶的修炼是卓有成效的,反映到诗作中,就是境界提高了很多,所以《北梦琐言》中说:“处士陈陶者,有逸才。歌诗中似负神仙之术,或露王霸之说。”不过隐士也要养家糊口,陈陶还有老婆孩子,总得想办法赚点钱,于是陈陶就在山上种橙子,也采一些草药到城里卖,实现自给自足。
经过长期的修炼,陈陶终于成仙了。南宋计有功编撰的《唐诗纪事》中说:“陶,唐末自称布衣。开宝中,人或见之,或云已得仙矣。”开宝是北宋初期年号,距离陈陶好友任畹科举录取时的唐穆宗初年已过去大约150年,如果不是成仙了,陈陶能活这么久吗?实际上,这是计有功搞错了,宋初确实有个陈陶,与唐代陈陶同名,陆游在《南唐书》中记载了此人。
唐代的陈陶并没有成仙,而是在七十多岁时候去世了,有诗为证:
寿尽天年命不通,钓溪吟月便成翁。
虽云挂剑来坟上,亦恐藏书在壁中。
巢父精灵归大夜,客儿才调振遗风。
南华至理须齐物,生死即应无异同。
这首诗题为《哭陈陶》,作者是陈陶的好友、唐代诗人方干。方干相貌比较丑,而且嘴唇还缺了一块,据说是因为写一句好诗,高兴得乱蹦,不慎跌破嘴唇所致。方干的才华被桐庐进士章八元所赏识,招为过门女婿,成为我们在“心动神疲”一句中提过的那位章孝标的妹夫。章孝标考了十年,终于考中进士,而方干则一直没考上。闲着没事,方干也四处找人求举荐。有一次,方干拿着自己的诗作去拜谒钱塘太守姚合——就是前面给任畹写送别诗的那位,姚合见方干长得难看,心中反感,但是读过其诗稿之后,发现方干是真有才华,于是留下来好吃好喝招待了好几天。
方干有个同乡,名叫李频,曾向方干学习作诗,《全唐诗》载:“给事中姚合名为诗,士多归重,频走千里,丐其品,合大加奖挹,以女妻之。”姚合爱才,把女儿嫁给了李频,要不是方干长得丑点,可能就没李频什么事了。不过根据《姚合墓志》所载,姚合有三女,去世时大女儿已嫁给太原郭图,另外两女尚幼,不可能有女嫁给李频。后来李频考中进士,诗僧清越向方干写诗祝贺:“弟子已折桂,先生犹灌园。”——这是祝贺还是添堵呢?
方干和陈陶的经历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满腹经纶,都是多次科考不中,都是找人举荐未果,都是最后隐居山林,所以方干在陈陶去世时感同身受,作诗哭之。
历史上如陈陶、方干这样无法进入仕途者,是知识分子中的大多数,他们只能以诗文为载体,发泄心中的郁闷,过着落魄漂泊的生活,他们忧国忧民的背后,是安全感的缺乏,是对自己未来的担忧,孟子提出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只为他们提供了一点心理安慰,并不能改变现实。到了到现在,知识分子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撕掉遮羞布,直接以“穷则吸霾吃瓜,达则美帝安家”为指导思想。难道是真的是这届人民不行吗?只有重视和保障社会全体成员基本权利的社会,才会让每个人具有安全感,否则无论多少人大张旗鼓地高呼爱国口号,也不过是为实现某种利益而演戏。道理谁都懂,然而并没有朝这个方向努力的迹象。这个世界会好吗?本人作为一个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无法给出答案,只能无语问苍天。
楼主 望于江湖  发布于 2016-08-22 16:43:21 +0800 CST  

楼主:望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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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4-06 02:0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0-21 17:07:4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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