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签了并不等于真心执行,约翰同志不过是为了度过眼前危机。危机渡过之后,《大宪章》也就恢复实质----不过是个本本而已。
约翰同志很精明,他发现,《大宪章》有的内容损害了教皇的利益,于是急急把《大宪章》报给了教皇。
教皇对他极不感冒,但对《大宪章》很感冒。教皇看到《大宪章》有损于他的利益,十分不悦;当看到贵族们可以反抗国王的内容,大为吃惊。
教皇的利益岂容侵犯?怎能鼓励部下造反,以下犯上?如果都这么干,那谁还能当国王?就是教皇本尊,也会坐立不安,因为教皇也是独裁者。
在事涉利益和体制的大问题上,教皇绝不含糊,那就是坚决支持讨厌的约翰同志,因为他们是一路货,是一条线上两只很黑很黑的蚂蚱。
宣布《大宪章》“不仅可耻苛刻,而且非法非正义”,废掉!开除叛乱贵族的教籍。
有教皇的支持,约翰同志活过来了。他重新下定决心,夺回自己的一切!
只是他过去太可爱了,人民不忍心支持他。约翰同志雄心不减,请来外国雇佣军帮忙。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7 01:35:51 +0800 CST  
先动手的,却是诸侯们(贵族们)。其实,他们也不打算执行《大宪章》,他们太清楚约翰王的为人了,指望他履行《大宪章》,服从“大会议”,还不如指望猴屁股变成红太阳。
所以,他们在签完《大宪章》后,没有按约定撤军,更不交还伦敦,而是整军备战。当确定事情已坏,就先出兵,占领伦敦要塞。
约翰绝地反击,一改以前的倒霉蛋形象,连连取得军事胜利。但是人心向背不利于国王,整个英国没有一个人愿意给国王支付战争费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约翰依旧连战连捷。
眼看约翰要一洗草包国王的耻辱,可老天不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1216年10月18日,约翰染病身亡。
民间传说,约翰是被一名修士下毒毒死的。毒药中有一味药叫狼头草,人中此毒后会化身成狼人。约翰葬后,人们听见墓穴中有狼声嚎叫不停,居民恐惧,将尸体拖出,任其腐烂。
不久之后,有人看见国王化为狼人,在森林之中悲嚎游走。
比这个传说更神奇的是《大宪章》。此后几个世纪,在国王和贵族的斗争中,只要贵族占优势,就拿出《大宪章》显显,要国王履行。这样 前前后后竟反复布44次。
44次啊,同志们!贵族们和约翰斗这么久才颁布一次,以此推算,44次得要经过多么复杂、多么超酷的斗争,才能完成这一数字啊。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7 01:36:29 +0800 CST  


约翰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7 15:34:07 +0800 CST  
从世界历史的高度看,《大宪章》的产生,标志着东西方朝着两条路线发展。
东方的标志性大国----中国,从西周开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
诸侯下分卿大夫,卿大夫下分为士,建立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
诸侯的义务是:服从周王的命令,向周王贡献财物,派兵随从周王作战。
这与英国的分封制何其相似!
周王分封的重要诸侯国:鲁、齐、燕、卫、宋、晋等。
此时的中国,处于较为典型“封建”社会。
周朝王室衰微之后,各个诸侯互不服气,相互欺凌,争土夺民,涌现出春秋五霸、战国七雄这样的强势诸侯国,诸侯们也曾阴谋迭出,限制周王的权力,但没有形成象《大宪章》这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相反,各诸侯国闹腾的目的是自己当老大。最后秦国脱颖而出,削平诸侯,建立强大的秦帝国。
秦朝实行郡县制,把下面的权力尽量上收,建立中国第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大一统皇朝。
此后中国两千年,虽然还存在分封制,但日渐衰微,基层权力不断上收,形成全球登峰造极的皇朝专制,各级组织、官吏、臣民,在皇权这个巨无霸面前,日渐显得渺小、渺小、再渺小,直至无限渺小。特别是草民,犹如灰粒般无足轻重。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7 22:43:36 +0800 CST  
而英国呢,《大宪章》确立了“王在法下”的理念,国王不再高出尘世,也必须象臣民一样服从法律。从此开始,英国日渐剥削君主的权力,使之向贵族转移,再经过多次革命,不断向下层传递,基层权力越来越大。
由英国肇始,世界次第出现民主革命,民权不断高涨。
大一统的权力结构,窒息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把人民愚炼成奴仆。
民主的权力结构,激发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把人民锻炼成主人。
制度的先进,才是根本的先进。
《大宪章》,正是从这里,西方开始迈向超越东方的征程。
请记住这一年----1215年,此时正是中国的南宋、金、蒙古交相攻伐的时期,成吉思汗军攻陷北京。元朝开国皇帝忽必烈出生。
约翰死后,年仅九岁的儿子亨利继位,是为亨利三世。贵族们设立御前会议,襄助朝政。1227年,亨利二十岁,开始亲政,迅速抛开御前会议,逐步独断专行。
他不愧为约翰的儿子,老爸什么地方行,他也什么地方行;
老爸什么地方不行,他也什么地方不行。
他有老爸那样收复失地的雄心,但也像老爸那样不会打仗,造成的后果如出一辙,连年征战,导致赋税高涨,全国怨声载道。
贵族与国王的矛盾日益加深,危机悄悄来临。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7 22:43:56 +0800 CST  
@xiaoyunche2012 时间:2012-11-18 10:56:35
所以,即使《大宪章》不能被称为民主的出生证,也能被称作专制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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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这么经典的语言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8 12:24:01 +0800 CST  


约翰签订《大宪章》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9 16:12:36 +0800 CST  
1258年,亨利三世于牛津召开大会,讨论远征西西里岛的军费问题。
军费,军费,一谈起这个东西,许多人心里咬牙切齿。但亨利同志老神在在,要大家一门心思想办法,怎样从贵族和老百姓口袋里挖出钱来。
对,挖出钱来。挖不出来就榨一榨嘛,一定能榨出几滴血来。
正在兴头处,宫门闪进7个男爵,走在前面的是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Simon de Montfort)男爵。亨利三世开始并不在意,等他看清后,十分惊异,因为他分明看见,这七个人都……身带武器。
谁敢带武器闯进王宫?要么是反叛,要么是想死。
孟福尔敢!
因为他就是来反叛的。
传说中的“兵谏”, 在亨利三世面前活生生地发生了。
孟福尔虽说是亨利三世的妹夫,但两人仇怨已久,他成为反对亨利三世的领袖。
在亮光闪闪的武器面前,亨利三世星光黯淡。
孟福尔兵谏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求亨利三世遵照《大宪章》的精神,签署一个新契约----《牛津条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0 01:56:33 +0800 CST  
《牛津条例》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求国王把权力交给一个新机构----由15人组成的委员会,,理所当然由贵族操控。
核心要求是:不经委员会同意,国王不得做出任何决定。
比如,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任意没收土地及分配土地,不得擅自决定对外战争。
由这15名大贵族和另外选出的12名大贵族组成议会(Parliament),议会定期召开,每年三次。
亨利三世几乎当场晕倒。
《牛津条例》把亨利三世的权力剥夺一空,就好像脱光了他的衣服,只剩下一条裸体赤条条地晃荡。
难受啊。
没有权力的国王,还是什么国王?
掉牙的狮子不如狗,落毛的凤凰不如鸡。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0 01:57:06 +0800 CST  
亨利三世忍气吞声,无奈遵守《牛津条例》三年。孟福尔成为实际最高领导人。但亨利三世命运的转折与他爸爸一样----教皇支持他,同意他不必遵守《牛津条例》。有了这个强大的支持,亨利三世也活过来了,挺直腰杆与反对派斗,并将孟福尔驱逐出国。孟福尔得到贵族支持,返国与国王武力相向。
亨利三世派儿子爱德华(Edward )率军与孟福尔的议会军作战。但是很不幸,国王军惨败,1264年5月爱德华被俘。孟福尔重掌朝政,成为实际统治者。为了扩大支持者,孟福尔除按例邀请贵族和主教参加议会外,还邀请骑士和城市代表参加。
这是十分精明的决定。
但却也害苦了一些人。那时候交通不便,一些偏远郡的骑士或市民没人愿意当议会代表,因为如果中奖----必须自掏腰包作路费,去遥远的伦敦开会,这笔费用可不低哦。
有的当选者精明地逃之夭夭。
但老百姓的精明要超过政府,事实证明是不容易的。逃跑者再逃,也逃不过官员,一一被捉拿归案,送至伦敦参加会议。所有费用,还是由代表自己出。
面对孟福尔这个强人,归案代表欲哭无泪。
这是英国召开的第一次直选议会,这在中世纪的欧洲还是第一次。后人称之为“西蒙议会”, 孟福尔为英国的民主,做出了历史性功勋。
孟福尔精明勇武,但功亏一篑。他百密一疏,让爱德华成功逃脱。爱德华王子吸取教训,重率军队,杀向议会军,于1265年击败孟福尔,并砍下他的头。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0 23:29:12 +0800 CST  
头虽然被砍掉,但不改孟福尔的伟大,他作为现代议会制的创始人之一而名垂青史。时人对他的死,十分惋惜。
砍掉孟福尔头的,正是王子爱德华。这个爱德华王子,就是后来权谋高超、英明神武、功勋卓著的英国君主----爱德华一世。
爱德华一世从他爷爷、老爸的悲惨命运中得出结论,对国王威胁最大的不是老百姓,不是外敌,而是国王赖以生存的支柱----诸侯(贵族)。
如果不征服诸侯(贵族),国王永无安宁之日。
但问题是----怎么征服?
武力?事实证明,这不是好办法。战争的代价太大,而且胜负难测。
金钱?国王的金钱来自于贵族和百姓,哪能有很多钱用于怀柔贵族?
那怎么办?
爱德华一世之所以成为爱德华一世,就是因为他比老爷、老爸和一般人高明。
他盯上了议会。议会本来是限制王权的最大武器,但爱德华一世逆向思维:议会,其实也可以作为限制贵族权力的武器!
爱德华一世的绝世手段是,大量增加来自基层群众的代表,让贵族代表陷入人数劣势!
哼哼,玩手段,真的是爱德华一世的特长。
贵族,终于开始了他们的梦魇!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0 23:29:33 +0800 CST  


亨利三世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1 18:53:26 +0800 CST  


爱德华一世画像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2 15:39:19 +0800 CST  
@enki888 时间:2012-11-23 07:57:03
楼主的观点还是 东方一直领先西方?一直到 “ 《大宪章》,正是从这里,西方开始迈向超越东方的征程。。。”

东方何时领先过西方呀?6000年前苏美尔文明出现的时候东方还是树上的猴子,
5500年前古埃及的时候东方在哪里?
5000年前印度河谷文明出现的时候,东方还在石器时期。
希腊罗马的成就东方到现在也没有可以比的。
西方一直就有民主的传统,而不是什么  “《大宪章》,正是从这里,西方开始迈向超越东方的征程。才开始超于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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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里所谓的超越,是指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大宪章》产生之际,西方落后于东方,是公认的。
2.苏美尔、埃及、印度属于东方(中东)。
3.希腊罗马的民主成就到现在中国确实也没有可以比的。但东方许多国家实行了现代民主。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3 11:38:06 +0800 CST  
要欣赏爱德华一世举世罕见的超级特长,那就举一个例子吧。
爱德华一世想征服威尔士,先用武力击败威尔士的贵族。但光靠武力无法得到人心。于是他与威尔士贵族谈判。威尔士贵族在武力上无可奈何,但内心并不服输,于是他们对未来统治威尔士的人选提出了如下条件:
1.必须在威尔士出生。
2.不会说英语和法语。
3.从没有冤枉过一个人。
看过提条件的,却没有看过提这样神奇条件的。要求“威尔士出生,又不会说英语和法语”,目的只有一个:拒绝非威尔士人,特别是爱德华一世家族的人。因为爱德华一世家族及其亲信主要来自法国,能说英语和法语。
至于“从没有冤枉过一个人”,这就更明显了,爱德华一世家族作为皇家,在统治中常干的事情就是冤枉人,不然如何制服臣民?退一万步讲,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无法保证自己从没有冤枉过人。
这个条件,几乎就是提醒爱德华一世:你不要提新统治者人选。
威尔士贵族不敢明说拒绝,只好用条件来表明他们的坚决态度。他们隐含着一个真正的目的:希望从威尔士人中产生自己的统治者。
如此高难度的苛刻条件,只要爱德华一世答应,基本可以确保新统治者是威尔士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7 05:17:06 +0800 CST  
即使出现最坏的情况,也可以排除爱德华一世家族的人。
没想到,爱德华一世满口答应。
威尔士贵族放心了,他们感到,这个杀手不太冷,还是顾及威尔士人利益的。
但是,他们低估了爱德华一世的绝世才华。
不久过后,爱德华一世把一个怀孕的女人接到威尔士,这个女人后来顺利产下一子。爱德华一世宣布,这个孩子就是威尔士的新统治者。
这个孩子完全符合威尔士贵族所提的三个条件:威尔士出生,不会说英语和法语(还没学会讲话呢),从没有冤枉过一个人(小孩子冤枉谁去?)。
威尔士贵族震惊得两眼翻白。
更让他们郁闷的是,这个生孩子的女人,就是爱德华一世的老婆,这小子自然是爱德华一世的儿子。
威尔士贵族们气得要吐血。
威尔士贵族们终于有幸领略到了爱德华一世的手段。
从此,英国历任王太子都兼任威尔士亲王。比如,现今的英国王储查尔斯,就被封为康沃尔公爵、卡里克伯爵、伦弗鲁男爵、苏格兰诸岛和大斯图尔德勋爵、切斯特伯爵。但最重要的封号是威尔士亲王,因为这是英国王储的专用封号。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7 05:17:33 +0800 CST  


西蒙·德·孟福尔(美国国会大厦众议院会议厅内的浮雕)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7 17:35:57 +0800 CST  
@键盘革命家 时间:2012-11-29 20:27:27
所有人似乎都在有意无意地回避一个事实“哥伦布到底是为了寻找印度还是寻找中国才到达美洲的?”
答案很明显,哥伦布是冲着印度去的,但楼主非要把事实引向中国,当然,看帖的中国人都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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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奔着黄金和香料去的,目的地包括印度、中国和日本等。
他随身携带了西班牙国王致中国的国书。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29 22:46:26 +0800 CST  
1295年,爱德华一世碰到一个与他爷爷、爸爸一样的问题:为了支付战争费用,必须征税。征税须经大议会批准。他爷爷、爸爸在这个问题上,饱受大议会贵族的欺侮,每每此时,贵族总要耍一耍国王,要么不同意,要么提条件,摆足了架子。他爷爷、爸爸没办法,只能低三下四,委曲求全。爱德华一世就是爱德华一世,绝不会轻易再受那鸟气。你们贵族不是想玩大议会吗?我就陪你玩!
1295年11月13日,爱德华一世主导的新议会开会啦。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三类:
一类----2位大主教、19位主教、48位大修道院院长、7位伯爵、41位男爵,由国王特诏赴会;
二类----每个主教管区2名教士代表,由主教决定;
三类:每个郡2名骑士代表、每个市2名市民代表、每个自治市2名市民代表,选举产生。
一类、二类,就是传说中的贵族及其宗教人士,以往,就是这部分人在国王面前耀武扬威。
三类,就是传说中的平民代表。
爱德华一世邀请了很多贵族代表参加,可鄙的是,他要求更多的平民代表参加。
全会400多代表,贵族代表仅155名,一到表决,贵族们就输。这样,贵族就被爱德华一世耍得鸡飞狗跳,吹胡子瞪眼睛,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可做的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2-02 01:16:49 +0800 CST  
爱德华一世当然没有料到,他的这次阴谋耍得万世流芳。由于这次会议扩大了平民参与度,又是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代表,第一次让议会有了代议性质。史学家们很高兴,称之为“模范议会”。
既然能称之为模范,当然就不一般。今后开会,就照着做。
爱德华一世反弹琵琶,把议会变成了控制贵族的机构。后来他食髓知味,时常开开这样的会议。
在与贵族的斗争中,他完胜。
但历史表明,他失败了。
因为这样的会开着开着,骑士和市民代表参加议会就成了定制,议会由临时机构转变为永久性机构。
爱德华一世利用议会制约贵族,但不要忘了,议会最大的职能是制约国王。
后来果然如此,对国王的制约逐渐凸现。
当年,他爷爷约翰被迫签订《大宪章》,他爸爸被迫签订《牛津条约》,两人心底从来就没承认过。他们自己没办法,但希望后代随时废了这两样。
爱德华一世建立的议会,非但没有废除这两个契约,反而让契约内容真正成为了现实!
两个契约一个议会,其最大的作用就是确立了一个开天辟地的规矩:国王必须遵守法律!
即“王在法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2-02 01:17:14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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