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但三人坚持己见。
他们并非无理取闹。
格里就历数了8条反对的理由,如参议员任期长且连任会形成贵族政治、国会决定选举地点可能导致舞弊、国会管理贸易可能形成垄断等等,这些都后果难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立宪者,必须高度注意。
他接着大声强调:上面的八条都可以让步,但决不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后退。现在:
一是国会权力过大,可以随心所欲地立法,想怎么立就怎么立。
二是招募军队和拨款不加限制。
三是设立没有陪审团的法庭。
这三条在一般人看来,好像无所谓。但在行家看来,这是要命的,因为这三条最终都指向一个东西----民权,即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你想想,如果国会随意立法,就可能通过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恶法,这样的法律你还必须遵守。如不遵守,就会义正言辞地判你违法,然后堂而皇之地惩罚你。
流氓干坏事,可以抓起来;官员干坏事,可以告法院;机构干坏事,可以申诉;如果法律干坏事,你会惊喜地发现……自己哭天无门。
法治,讲究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还要加个前提:立法必良。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3 22:12:05 +0800 CST  
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一般的罪犯为害一方,立法犯罪祸害全国。
国会如果这么做,就是议会虐政。
恶法的实质,是将少数人的意志强加给普通民众,以牺牲民众权益来维护少数人的利益。
在封建社会里,恶法是一种维护皇权专制的法,是一种实行人治的法。株连九族、文字狱、抄家灭族、重役厚赋等等,无不闪耀着恶法的灿烂光辉。
格里相信,这次立宪,就是要从法律上消灭封建余孽,限制议会立法权,确保他们立法唯良。
建军和拨款不加限制,就会建立庞大的常备军,成为镇压老百姓暴力工具。老百姓除了起义,倒还真的没办法对付这个“肌肉男”。 翻开历史发现,起义,往往是老百姓饿死前的绝望一搏,一旦能吃饱,有几个人愿起义?不起义,就只有受欺负的份。
“专制的原则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平静”----孟德斯鸠。
军队就是最大的恐怖力量。
法庭不设陪审团,法官就会搞名堂。按惯例,会搞出个审判不公。老百姓打官司本来是想求个公平,弄不好会哑巴吃黄连,背个更冤的不公平,欢天喜地地回家,躲在门后哭。
现在宪法草案中包含这样大的隐患,怎么办?
格里坚决要消除这些隐患,为新生的国家负责,为子孙后代负责!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3 22:12:25 +0800 CST  
伦道夫的感觉与格里相似。他认为,这部宪法草案的制定,没有人民参与,与人民脱节。草案设计的政府结构不太合理,政府权力太大得不到制衡,前景十分危险。
他警告:这个草案没有反映民意,如果按照这个设计方案运作,政府一定会以君主制或贵族制告终。至于到底是哪一种还无法确定,但二者必居其一!所以,宪法草案应该交由人民讨论,再开一次立宪会议定夺。
梅森还强调了另外一个反对理由:这部宪法草案缺了个至关重要的东西----权利法案。
所谓的权利法案,就是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包括言论、出版、集会、信教、人身和私有财产保护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自由、平等、幸福的法制保障。
这些法律,决定了你活在世界上,是否自由自在,是否有面子有快乐,是否不挨打挨骂,是否财产有保障等等。它决定了你生命的尊严、幸福的存续……
在现代,人实现了基本权利,不一定就幸福,但基本权利受到损害,就绝对不幸福。
在立宪时代,刚从王权下独立不过几年,拥有基本权利,就非常幸福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4 18:40:38 +0800 CST  
梅森在弗州独立时,就制定了一部州级权利法案。作为一个人权达人,当然深知权利法案的重要性。在他的心目中,独立战争的本质,就是摆脱封建专制的统治,争取人的自由和权利。独立战争辛辛苦苦地打赢了,却在宪法这部根本大法中,人民的基本权利居然提都不提。等于革命只完成了一半的任务,还有一半被人为地无视了。
简直是匪夷所思!
无法容忍,坚决要求加上权利法案。
三个人这么坚决地犯二到底,立宪代表纷纷相劝。有人劝梅森:大部分州有自己的权利法案,只要好好执行,人民的权利就可以得到保障,中央层面没有必要再制定权利法案了。
梅森急眼反驳:中央政府的法律高于各州的法律,(只要中央政府出问题,)各州的权利法案就没有保障。宪法草案确定了代议制民主,(但议员并非就是人民本身,)立法将由一些毫不关心人民、也不清楚立法效果和后果的人制定,(结果可想而知)。
除此之外,梅森还列举了草案在10多个方面存在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他们不能签字。
9月15日,大会对伦道夫重新修宪的提议进行表决,结果全票赞成宪法草案,否决伦道夫的提议。
大伙的观点很明确,宪法弄到这个程度,已经不易。它不一定完美,但这是大家所能接受的最大程度的完美,也不太可能更完美。这次小规模立宪都几次濒临夭折,伦道夫主张的人民立宪更没有胜算。何况,大家实在是不愿再忍受酷热和苍蝇的非人折磨,希望越快越好。
还有一个说不口的原因,40多位大男人离开家里几个月,与家人断了联系,嘿嘿,你懂的,不容易熬哦,不容易哦。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4 18:41:09 +0800 CST  
其实,包括汉密尔顿在内的很多人,都对宪法草案不满意。但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不能太拘泥于草案的具体细节。现在的形势逼迫你做出选择:你赞成国家统一(立宪建府),就得同意宪法草案。如果大家因不同意草案导致立宪失败,就意味着美利坚分裂。
分裂,会是神马后果?
历史常识会告诉你:拥有同种文化的分裂区域,总的趋向是走向统一。
方法:武力。
你愿意选择立宪统一,还是武力统一?答案不言自明。
但无论多少人劝,三个死脑壳,就是不开窍。
9月17日,最后一次会议。
看到三个重要人物不签字,和事佬富兰克林再次请人念他的书面发言,好心相劝。他的大意是说:
我承认,我对宪法的某些部分,到现在还不能同意。但我没有把握说,我会永远不同意。我活了这么这么大的年纪,经历过许多事情。自己曾经认为正确的东西,后来发现是错的。所以年纪越大,越倾向于怀疑自己的判断,更尊重别人的判断。……
从这种感觉出发,我赞成这部宪法,连同它所有的瑕疵。因为我们需要一个中央政府。我也相信,这个政府治理国家好一段时间之后,一旦腐败,最后还会以专制收场。可是,我也怀疑,不论再开多少次立宪会议,也未必能制定一部更好的宪法。现在这部宪法如此接近完美,即使我们的敌人也感到惊奇……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6 23:30:48 +0800 CST  
因此,我希望,每位怀疑宪法的代表和我一起,借此机会,略微怀疑一下自己的一贯正确,宣布我们取得一致,在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大名。
富兰克林的这番发言,苦口婆心,充满人生的积淀和哲人的睿智,闻者动容。
但梅森他们是什么人?梅森的政治智慧未必在富兰克林之下,不是几句话就能打动得了的。
其实,还有一个最重量级的人物----华盛顿,也在会里会外进行劝说。
梅森是华盛顿的导师和密友,伦道夫是华盛顿嫂子家族的青年才俊,凭这些关系,华盛顿相信能劝转他们。
可华盛顿费尽口舌。他们就是不为所动,不给面子。
这下轮到华盛顿生气了。
整个这次立宪,真正最大的推手就是华盛顿,华盛顿也自视为这是实现强国梦想的必由之路,是自己一件了不起的历史功绩。无论于公于私,他都希望自己的密友和亲戚捧场。至于其中的问题,今后慢慢来解决嘛。
可三人就是不买他的面子。
华盛顿一直崇敬他的老师。但这次他才发现,自己的老师是个爱钻牛角尖的人,是个不识大体的人,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在华盛顿最需要帮助的时刻,居然撕破情面烂场。
政治人物之间的感情有个显著的特点----路线出感情。就是政治主张一致的人有感情,同一战线、同一战壕里的人有感情。不是同一条路线的人,不会是朋友。路线相反的人,就是敌人。 道不同不相为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6 23:31:12 +0800 CST  
华盛顿和梅森愕然发现,他们成了敌人。数度争执之后,他们愤怒绝交。
几十年的感情毁于一旦。
即使与华盛顿这样的巨人朋友绝交,梅森也不改其立场,他暴怒地表示:“即使砍断我的右手,我也不签。”
铁骨铮铮。
顽固不化。
好喽,既然劝不过来,就请你们三人靠边站。
大家经过一些小事项表决以后,宪法终于定稿。全文5000多个单词,共7条:
第1条讲国会;
第2条讲总统;
第3条讲法院;
第4条讲联邦与州的关系;
第5条讲宪法的修改;
第6条讲宪法地位;
第7条讲四分之三州通过后生效。很简单,很实用。
开始签字,大家鱼贯挥笔,华盛顿居首。富兰克林则大发感慨。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8 23:26:27 +0800 CST  
原来,会议主席椅子后有一副油画,画中有一轮红日,红日下彩霞飞天。富兰克林望着这幅画,会议顺畅心情好的时候,觉得这是旭日东升,会议难以为继心情不好的时候,觉得这是夕阳西下。究竟是什么,富兰克林心里起起落落,无法判断。
现在宪法终于大功告成,代表们签字了。富兰克林心情无比愉快,他终于确定,这是旭日东升之象。
是的,一个新生的国家,象早晨的太阳一样冉冉升起,霞光万道,活力四射。
是的,一个伟大的领袖,象早晨的太阳一样冉冉升起,红霞满天,美丽辉煌。
哎,怎么象作诗,一股酸气飘荡。
大家签完字以后,集合在费城大酒店举行庆功晚宴,大家举杯庆贺,依依话别。按照会议决定,宪法文本和会议文件交大会主席华盛顿保管。
这次会议的一些数据,你看不看无所谓:
1.共12个州共任命代表73名,实际有55名参加,42名代表自始至终坚持下来了,仅有39名签名。
2.代表55名大多是律师、种植园主或商人,平均年龄42岁(相当年轻),其中21名在独立战争中服役,7名曾任过州长,大多曾任大陆会议代表,8名曾在《独立宣言》上签字。
3.会议代表中,产生总统2人(华盛顿、麦迪逊),副总统1人(格里),第一届参议员7位,第一届众议员6位; 4人连续担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人担任大法官,2人担任地区法官,1人担任第一任财政部长。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8 23:26:50 +0800 CST  


乔治?华盛顿私藏的首届美国国会(1789年)法案集副本,上端可见他的亲笔签名。该法案集的内容包括《美国宪法》和拟议中的《权利法案》。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19 13:52:09 +0800 CST  
散会后三天,华盛顿就把草案送到纽约的邦联议会。邦联议会经过三天的讨论,同意发往各州批准
果然像三位拒绝签字的帅哥估计的一样,宪法草案一传到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赞成者高呼庆祝,反对者骂声如潮。民众明显分为两派----赞成宪法的“联邦党人”和反宪法的“反联邦党人”。两派对敌,互相指责谩骂。
赞成者认为,宪法为国家强大提供了基础;反对者理由很多,其中最大的理由是,宪法是一部富人的宪法,保护既得利益者,忽视草根阶层利益,而且还缺少人民权利法案,当然要反对。
伦道夫、梅森、格里一回到本州,就投入反对派阵营,呼吁反对新宪法。纽约、马萨诸塞等州反对派强大。
无论赞成还是反对,各州都在权衡。得利的州,当然想尽快批准宪法。
第一个想批准宪法的州,是宾夕法尼亚。作为宪法的诞生州,他们觉得很自豪。立宪时代表最多,诉求得到了充分反映。特别是他们有个幻想,认为自己是大州,费城又是临时首都,全州上下努一把力,说不定就会超越弗州,成为新美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
想想自己会成为美国的中心,那该多自豪、多激动不已。
再则,宾夕法尼亚自认为是中部州的大哥大,与特拉华和新泽西经济上紧密联系。如果立宪建府成功,三个州有联邦政府的强力领导,政治上能建立坚固联盟,经济上能成功合体。
一本万利,前景诱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0 03:40:24 +0800 CST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乏反对者,且牵涉到内部党派斗争,形势比较复杂。反对派持续抗议,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老百姓不关注则已,一关注发现,宪法对自己还是大大有利,所以主流意见是批准。州议会辩论中,立宪派也占优势。于是,宾州第一个召集并举行代表选举,第一个召开批准会议,一心想成为批准宪法的NO.1。
正当他们兴高采烈操作之时,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来,他们的第一,被人抢了。
特拉华州。
特拉华是反对弗州立宪方案的主力小州之一,但宪法明确参院比例代表制后,得到了想要的,心里十分高兴,象检了个宝似的乐呵回家。 特拉华原本是纽约的三个县,后划归宾州,1776年干脆独立建府。但它的经济和宾州血脉相连,商品需经费城出口,贸易权完全掌握在宾州手中,被称为“费城商业帝国的一部分”,时常担心被宾州吞并。现在若有宪法构建的中央政府保护,就不怕了。他们听说宾州要批准宪法,就想抢在前头,做批准宪法的NO.1。于是赶紧选举代表召开会议,以30:0的绝对优势,通过新宪法。
全票啊,同志们!哪里见过这么心甘情愿的?
宾州板上钉钉的第一被人抢了,很郁闷。更郁闷的是,要通过宪法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0 03:40:47 +0800 CST  
原来反对派还一直在反对,虽然主流民意赞成宪法,甚至媒体拒绝刊登反对派的言论,可反对派意志坚定,一如既往。他们也知道,一旦表决,人数处于劣势,很不利。不知道哪个聪明绝顶的家伙,出了一个冠绝古今的主意----躲。他们在绝境中猛然发现,只要反对派代表不出席会议,大会就无法达到法定人数,也就开不成喽,开了也没有效。
那就躲起来,吼吼。
反对派代表一个个呆在家里,或者躲在其他地方,悠闲地喝咖啡,陪老婆孩子,侍花逗狗,心里偷笑:呵呵,老子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让你们去开会热闹吧,老子不去,看你们咋办?
得意,悠闲自在。
窃喜,欢快不已。
突然,有的代表身边,闯来几个人,不由分说,把代表架起来就走,不肯走的抬。代表们一个个吓得魂不附体,高声呼叫,唯恐遇到了流氓绑架。等到看见议会大楼,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们死也不肯进议会大厅,无奈拗不过,被推进去了,被丢进去了,被踹进去了。
就在他们惊魂未定的时候,主持人宣布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开始投票。等他们反应过来抗议的时候,主持人已经宣布投票结果46:23,会议议程结束了。
反对派代表哀叹: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还是人多力量大啊!
当晚,富兰克林带领官员和议会代表,意气风发地登上费城法院大楼,向民众宣读批准宪法的文告。
这一天是1787年12月12日,比特拉华仅晚五天。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1 00:49:14 +0800 CST  
六天之后,新泽西也通过了宪法。新泽西是由东泽西和西泽西联合而成的,东泽西是联邦派,西泽西是反联邦派。但现实使他们认识到,新泽西是内陆州,需要纽约和费城做港口,经济命脉卡在宾州和纽约州手里。统一建国的话,大家是命运共同体,什么事都好说,中央政府也会主持公道。若处于分裂状态,宾州和纽约州随时可以掐断新泽西的脖子。
同时,新泽西还有惨重的公共债务,无法转嫁给人民,统一建国的话债务由中央政府负责,新泽西无债一身轻。
因此,投票结果是38:0通过,又一个全票州。
第四个批准的是佐治亚。佐治亚代表在立宪会议上看似反对宪法草案很激烈,实际他们只反对一件事:废奴。除此之外,他们都赞成。原因无他,现实逼迫。
原来最南面的佐治亚,州小民穷,外有西班牙盘踞在南面佛罗里达半岛,内与克里克族印第安人作战,内忧外患,让他们穷于应付,负债很多,财政陷入绝境。同时,他们还胆大包天,想向南部和西部扩张。没有中央政府,他们无力应付任何一件事。因此,他们在第二年(1788年)1月2日通过宪法,也是全票(26:0)。
第五个是康涅狄格。该州原本就极力主张立宪建府,因为此州的商品也要经纽约出口。纽约趁机狮子大开口,让康涅狄格人每年向纽约州政府交纳4万至5万美元的出口税,这可是个大数字。一旦建国,征税权收归中央政府,税款各州均等,康涅狄格就会减轻巨大负担,在经济竞争中不再处于不利地位。
所以该州以压倒性优势通过宪法(128:40)。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1 00:49:40 +0800 CST  
下面第六个就不那么容了,因为它的名字叫----马萨诸塞。
首先挑起独立战争的是它,为的是反抗皇粮国税,推翻专制王权,把自己从英国政府的统治中解放出来,实现自由理想,现在平白无故又套上一个新政府,那独立战争不就白打了?
首先发起大规模起义的是它,谢斯同志发扬该州一贯勇于反抗的优良传统,掀起了美国史上第一次有影响的贫民起义。现在宪法又要建立一个新政府,那不又多了一个压迫者吗?
这么一个珍视自由、敢于斗争的州,要它马上接受新宪法,是不是有点不切实际?
如果你知道反对派首领是谁的话,那就更不要抱希望。
第一个是格里。新宪法上连字都不肯签的人,还会赞成批准它吗?
第二个就是大名鼎鼎汉考克。这位曾经的帅哥现在已经显出老相,岁月是把杀猪刀,刀刀催人老。当年他一直耿耿于怀没有担任大陆军总司令,无法到前线杀敌,让他背下来的一肚子军事知识没有用场,深以为憾。担任完大陆会议主席后,他迅速出钱拉起一支队伍,奔赴前线。他按照书上所讲,排兵布阵,勇猛冲向敌人,奋勇杀敌,取得了辉煌战果----一败涂地,他那缺乏训练的兵仔,一接触真实的战斗就不行了,迅速溃散。汉考克自己也从马上摔下来,差点挂了,不挂也得做俘虏。
事后他总结教训,发现自己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穿错了鞋。不该穿一双休闲鞋上阵,结果鞋带坏了,害得他从马上掉下来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2 02:45:31 +0800 CST  
吼吼,这个教训总结的好吧!
花花公子就是花花公子,做什么事都是花花公子式的,包括总结经验,打仗就更不要说了。
失败后也就死了心,他终于知道,照着书打仗也会输。
后来他继续从事抗英活动,做出了不少贡献。独立战争胜利后,还担任过州长和州议会主席。
他的人生标签就是----一代反王。
要他接受新宪法,除非在梦中。
第三位就是“革命之父”塞缪尔。塞缪尔啊塞缪尔,好久不见了。早期革命搞得那么有声有色,可从第二届大陆会议后,他好像消失了。事实上他一直很忙,只不过他文不会辩论,武不会打仗,说也说不赢,打也打不赢,在人才济济的独立战争中,还真的没起到大的作用,加上他惯于批评人,结果他成了大陆会议的独行侠。后来他回到马萨诸塞,继续从事抗英斗争,在当地享有崇高威望。一个以反抗专制、维护自由为毕生事业的人,要他接受拥有实权的中央政府,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三个人,越是后面的越有反抗精神。格里就是塞缪尔的粉丝(追随者)。
有这么三个人在,马萨诸塞就别想通过宪法。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2 02:45:57 +0800 CST  


当年制宪代表草案上签字时使用的银制墨水盒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2 16:29:09 +0800 CST  
联邦党人非常着急,反复做他们三个人的工作,三人不为所动。联邦党人对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们的实力和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在冥思苦想之后,联邦党人不得不动用绝招,他们找到汉考克,悄悄地说:伟大的汉考克先生,别人赞不赞成宪法无所谓,你赞成宪法有益无害。一旦建国,就需要选举总统。现在弗吉尼亚内部想当总统的人不止一个,争得很。假如他们协调不出总统人选的话,我们就一致推举你为总统候选人。
汉考克曾经担任过大陆会议主席,自以为完全够格担任总统候选人。他听联邦党人这么一说,两眼放光,心思顿时活了,立场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开始极力赞成宪法,并做塞缪尔他们的工作。
塞缪尔对汉考克的转变大吃一惊,但在汉考克的劝说下,也慢慢认识到,成立联邦还是有很大好处的。联邦政府至少可以全国一盘棋,协调和规范十三州那混乱的贸易关系,以贸易立州的马萨诸塞,必然获益匪浅。
另外一个方面,谢斯起义事件表明,单靠马萨诸塞一个州的力量,是难以平息大的动乱的,关键时刻,还得靠十三个州集体的力量。在抵抗对外侵略方面,更要借助集体的力量。
马萨诸塞还有个难言之隐,那就是经过独立战争和谢斯起义折腾,经济社会遭到极大破坏,财政状况一团糟。如果硬抗下去,马萨诸塞难以为继,岌岌可危。
没钱能抗到几时?
塞缪尔终于低下高傲的头。
华盛顿也来信声援:美国人民“要么通过新宪法,要么回到绝对无政府状态,并承受其可悲的恶果,别无选择可以改变,也不存在中间过渡形式。”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2 23:57:22 +0800 CST  
但塞缪尔还是提出,必须修改宪法,增加《权利法案》,才会同意通过宪法。
联邦党人借驴下坡,赶紧答应。
即使是这样,投票结果是187:168,仅以19票的微弱优势惊险过关。
马里兰州本来要获得通过是很难的,因为它的两位立宪代表强硬反对宪法草案,立宪中途就拂袖而去。反对派坚持认为,只有小国才能实行共和制,国家大了就会走向专制,这是历史证明了的。可立宪结果其实是有利于小州的,没有中央政府强力保护,他们小州命运难测,说不定永远受欺负。只有在全国性联盟中,马里兰才能获得均等的保护,并成为地区贸易中心和南北经济扩张的重要纽带。
他们认清形势之后,爽快地以63:11的压倒性优势,第七个通过宪法。
南卡罗来纳也像佐治亚一样,表面上在立宪会议中反对激烈,实际也只反对一件事----废奴。当奴隶问题达成妥协后,南卡欢喜鼓舞,越是大庄园主,越是贵族,越是有实力的阶层,越赞成宪法,最终以149:73的较大优势通过。
下面是一个关键州,因为宪法只要获得9个州通过,就生效。新罕布什尔重任在肩。
该州是清教徒建立的州,中等偏下规模,宪法总体对他们有利。但他们担心中央政府会忽视宗教,导致破坏清教道德基础。教徒的立场往往一致,所以反对声浪强大。联邦党人看出问题以后,答应增加《权利法案》,对宗教实行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反对派才有所让步,以57:46的比例通过宪法。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2 23:57:42 +0800 CST  
按宪法规定,9个州通过就算生效,但大家心里清楚,实际不是那么回事。9个州虽然有宾州撑门面,但四个中等州问题成堆,四个小州力量薄弱,明显分量不够。
缺少第一大州弗州、第三大州北卡罗来纳、地理和经济中心州纽约,全国经济和人口失去了一半,国土被拦腰隔断,根本就无法成为一国。
9个州通过是远远不够的。
剩下的四个州都是硬骨头。当然,9个州获得通过,说明宪法还是比较受欢迎的,给剩下四个州带来巨大压力。
从闹革命开始,弗州位居无可争议的老大地位。没有它的加入,什么事都难以干成。立宪也是一样。可现在,立宪的领头羊却反过来成为反对新宪法的急先锋,真是世事难料。
弗州之所以反对声浪高,有两个原因:
一是自由派力量大,他们珍视各州自由,原本就不赞成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担心象英国政府那样压迫人民。
二是宪法本身让弗州吃亏了。弗州历来自视为南部领袖州,立宪之初就担心北方联盟借中央政府损害南方利益。麦迪逊本来考虑了这个问题,主张两院实行比例代表制,众议院以自由人为基数,有利于北方;参议院把奴隶百分百算进去,有利于南方。南北方各有一院优势,获得平衡。且南方在参议院占优,更占便宜些。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4 02:20:59 +0800 CST  
但立宪结果却打碎了麦迪逊的如意算盘。按新宪规定,众议院北方8个州的议席达36席,南方5州只有29席;参议院北方16席,南方10席。南方在两院全部劣势,弗州人怒不可竭。直骂弗州立宪代表是猪猪,自己带头立宪,却自己挖坑自己跳,没见过这么250的。
华盛顿、麦迪逊等觉得很没面子。
反对派以帕特里克.亨利和理查德.亨利.李为首,加上拒绝签字的伦道夫和梅森,力量雄厚。
反对派到处宣传新宪法的害处,争取官民支持。
联邦派的华盛顿回老家去了,避开争议。只剩下麦迪逊独立支撑危局,反复做说服工作。他指出,南方与北方竞争,西部新兴州将是一支平衡力量。西部新兴州感情上倾向于弗州,一定会在选举中帮忙。何况,最有可能成为首任总统的人,是我们弗州的华盛顿,大家没有理由不支持!
麦迪逊说服了一些人,但还不足以改变局面。反对派攻势凌厉,决定在弗州代表大会上击败联邦党人。
代表大会一开始,帕特里克.亨利就率先发言,直言费城会议无权制宪,责问宪法为什么用“我们合众国人民”,而不用“我们13个州”的名义,这是在否定州权…..
亨利口才本来就好,他的发言获得掌声。
接下来反对派伦道夫发言,他承认费城会议越权,但这是无奈之举。他突然反问亨利,用“我们合众国人民”有什么不好?新政府难道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4 02:21:26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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