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皇帝圣旨,秦桧为什么敢擅自杀害岳飞

@ty_畅游天下817 2019-10-21 09:24:37
感觉楼主是个250,不管他人说的有没有道理,死咬着所谓的史书不放。史书也是人写的,也是受政治气候影响的,很多史书上记载的事情根本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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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也一些道理,的确有部分史料存在可疑。
但是,南宋时期岳飞事件的史料记载却是经得起推敲的,很明显就是:时间的推敲、朝代的推敲以及大量主政者更换的推敲。南宋到现在走过了近千年的时光,经历了多少个朝代,多少个皇帝的更换,多少次政风的变更,但岳飞事件却是始终如一,没有改变,因为那是确切的事实存在。对吧。
讲到深度的分析推敲,岳飞事件历经八多载而始终不变,为什么呢?
其实岳飞事件在当时是家喻户晓的,谁都知道,就可比近代发生的大型政治运动一样,有谁不知?但可以推测想像:在数百年后、或者千年后,也许会有部分认为我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类似“文革”的政治运动。这就是时间让部分人改变了对历史的认知,但不等于这样就能改变历史事实。道理很简单吧。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19-10-21 18:21:28 +0800 CST  
@画家寒江 2019-10-26 10:57:12
有一句话形容蒋介石是“民主无量、独裁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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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一时找不出对“岳飞帖”的比照。但抗战时期就有提倡“岳飞精神”,比如“还我河山”等词语。要强调的是提倡舍身卫国的精神,与民族斗争无关。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19-10-26 11:55:38 +0800 CST  
@mengzizou:评论
通敌要有硬证据。宋金和谈,是双方谈判的结果,这在我的眼光看,对赵构政权好处众多,无论如何也不是通敌的证据,至于杀岳飞,这事赵构下旨的,秦桧并没有留下一字要杀岳飞,即使要杀岳飞,也不能说通敌才要杀岳飞。至于金国逃回,就定性为间谍,更是造谣。从古到今,从敌国逃回的不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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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是从金国“逃”回来的?是金朝派来的奸细!要证据吧,有史为证——
《金史》记载,“天会八年金柳河御前会议,鸟珠择秦桧派往南朝”。
金宣宗箸官张师颜著的《南迁录》也记载,“天会八年冬,诸大臣会于黑龙江之柳河,陈王悟室忧宋之再兴……不可以威服……阴纵秦桧以归”。
《金史》和《南迁录》两部历史典籍均已记载了金朝在“天会八年”派遣秦桧混入南宋进行奸细活动的历史事实,秦桧奸细身份准确无误!
也有人认为,这些历史记载都是由岳飞的孙子岳珂编写的,但事实并不是岳珂写的。
《金史》是在元朝由前金朝籍系的脱脱整理编著,《南迁录》则由金宣宗箸官张师颜编著。两部历史典籍与岳珂无关。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19-10-26 12:33:39 +0800 CST  
@鋆声南蟾 2019-10-28 19:05:00
眼看着岳飞马上能直捣黄龙府,救回徽钦,他们回来了,赵构这个皇帝还怎么当?所以让秦桧搞死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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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的意思是:岳飞直捣黄龙迎回“徽钦二帝”,从而威胁到赵构的皇位,以致赵构对岳飞起了杀心。这种论点表面似乎有道理,但其实是不成立的。
因为宋皇赵构在绍兴七年就知道其父亲徽宗已经在金国死了。还有赵构的老兄“钦宗赵桓”,但赵构在每一次议和都要求将其老兄接回南宋,只是金朝不肯放人。
如果赵构的老兄赵桓真能争皇位的话,金朝早就将他放回南宋,让南宋内乱,从而坐获渔翁之利。还需要岳飞去“迎”他回来吗?道理很简单吧。
要了解更详细,请阅读《剖析“岳飞被害真相”的误区》——
http://bbs.tianya.cn/post-no05-489045-1.shtml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19-10-29 03:30:39 +0800 CST  
@xsj_2019:2019-12-03 08:46:02 评论
我们知道,高考就是为国选才,可是,我们现在的教育部对高考文科作文的要求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如果作文标新立异,那么,就容易得高分,如果阐述故有观点,就会得低分。这样,选拔出来进入北大栽培的人,是不是就属于更容易是标新立异的人?如果自己想不出好点子,那么,自然就学?西方、否祖疑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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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内容要求标新立异,突出独特的观点,如果仅仅是这个要求,并不等于“否祖疑古”。我们在“社会•生活”的题材上,很多东西都可以提出自己独特的观点,也就是“标新立异”,如下简单举几个例子——
1、反映社会现象的题材。比如现在普遍都认为老年人不退休继续就业会影响年轻人就业,你可以论述老年人所具有的经验和阅历是年轻人无法替代的(是指部分工作能力强的老年人)。但你必须论述这样会如何不影响年轻人就业。这种观点也有点标新立异吧。其实反映社会现象的题材很多。
2、反映有关战争的题材。你可以认为战争是人类相互竞争的方式,是一种野蛮性竞争的现象,它究竟为人类带来进步还是倒退?可以提出“假设”做答案:假如人类从来没有战争,哪来飞机大炮?哪来核技术?哪来航天技术……这也是一种具有“新意”的观点。
3、反映历史事件的。对于已经有正史记载的,就属于“已知”的现象,不要试图去改变它,只能做分析。就岳飞事件来说,不能改变史记的事件,但可以提出一个设想——假如岳飞没有被害死,中国历史是否会改写……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19-12-04 06:09:33 +0800 CST  
@exit2015 2019-03-25 17:50:58
弄清两个概念就行:
一是在杀岳飞这事上,赵构是否知情?
二是在杀岳飞这件事上,赵构是否有最终裁定权?
先看一个问题,岳飞案件是朝廷司法部门审理的,在审理过程中,秦桧给了不少诬证,并以自己的身份给审判这加了压力,审判结果是上报赵构的,赵构是知情的。
第二个问题,赵构不是汉献帝,也不是鳌拜辅政时期的康熙,他有绝对的权威,有权裁定岳飞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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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负读者赋予发帖的责任,我反复查看了帖子的回复,看到层主有10多处提及这个话题。因此,必须细致的回复。
性质:岳飞之死是秦桧谋杀的结果,与宋皇赵构有没有权力处死岳飞无关。就可比现在发生了某宗谋杀案,你还需要去问法院有没有权力处死被害人吗?有什么意义?
所不同的是,岳飞被秦桧下令羁押,之后岳飞被秦桧以先斩后奏的手段,谋杀了岳飞,其细节见史记——
兀术遗桧书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以谏议大夫万俟禼与飞有怨,风禼劾飞,又风中丞何铸、侍御史罗汝楫交章弹论,大率谓:“今春金人攻淮西,飞略至舒、蕲而不进,比与俊按兵淮上,又欲弃山阳而不守。”飞累章请罢枢柄,寻还两镇节,充万寿观使、奉朝请。桧志未伸也,又谕张俊令劫王贵、诱王俊诬告张宪谋还飞兵。
桧遣使捕飞父子证张宪事,使者至,飞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改命万俟禼。禼诬:飞与宪书,令虚申探报以动朝廷,云与宪书,令措置使飞还军;且言其书已焚。
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或教禼以台章所指淮西事为言,禼喜白桧,簿录飞家,取当时御札藏之以灭迹。又逼孙革等证飞受诏逗遛,命评事元龟年取行军时日杂定之,傅会其狱。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
初,飞在狱,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大理卿薛仁辅并言飞无罪,禼俱劾去……
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宋史》
看到了吧,这是《宋史》记载的。如下作简要解说——
1、先是金朝的金兀术遣书秦桧,令其“必杀飞”。
2、秦桧认为岳飞对其造成不利而“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
3、秦桧组织人力诬陷岳飞谋反。
4、秦桧遣使捕押岳飞父子等三人。
5、秦桧先是指令何铸审理岳飞案,经审理确定岳飞无罪。
6、秦桧再改令万俟禼审理岳飞,虽多方诬陷但成不了罪证。
7、岳飞被羁押二个月,也没有取得罪证。年底,案子也定不了,秦桧亲自手书字条交给狱官,狱官旋即回报已处死岳飞,岳飞死时三十九岁。
这就是秦桧以手书字条的方式指令其属下杀死岳飞。显然,秦桧的手书字条不是宋皇赵构处死岳飞的圣旨。
8、之后韩世忠不明白岳飞因何而死,质问秦桧,秦桧说岳飞以书信指使他的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意图谋反,虽然没有证据,但其谋反之事也许会有——“莫须有”。韩世忠说,仅“莫须有”三个字怎能服天下?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19-12-27 06:08:05 +0800 CST  
@板桥渔翁 2019-12-31 14:58:42
任命一个县令,其程序就是皇上下旨。
那么杀一个县令也一样,需要皇上下旨。
这是程序,皇帝不见得认识县令,所以拟旨的官员拟旨杀一个县令,也许皇上就准了。
但是,哪个官敢拟旨杀岳飞?程序上就是睁眼漏。
其实查岳飞,没有皇上允许也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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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讲的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处死一个朝廷的重臣没有皇上允许是办不到的,就算处死一个小官也是如此。但要明白,岳飞之死是秦桧谋杀的。要注意,其性质是“谋杀”。任何一宗谋杀案都不需要法律程序吧,这是非常简单的常识。
那么,秦桧作为堂堂的南宋宰相,为什么要冒险去谋杀抗金英雄岳飞?看了如下分析,你就知道秦桧谋杀岳飞是执行其重要“使命”。
1、首先,秦桧是金朝派来的奸细。秦桧受鞑懒(金主之弟)指使,佯称逃脱南归,骗取南宋信任,实际上是金国奸细,为金国服务。
2、金兵主帅金兀术遣书秦桧,密令其谋杀岳飞——“必杀飞”。
3、就秦桧的处境与自身利益,也必须谋杀岳飞——“桧亦以飞不死,己必及祸,故为谋杀之”。
4、秦桧实施多种诬陷岳飞罪状的方式,意图致岳飞于死罪。然而,竭尽全力诬陷岳飞“谋反罪”、“淮西误军罪”……但最终也定不了岳飞丝毫的罪名。
5、秦桧自知无法通过正当程序害死岳飞,只能孤注一掷,通过手书字条的方式指令其下属杀害岳飞于大理寺监狱中的风波亭。
6、岳飞之死是秦桧谋杀所致,并非“正当程序”。“谋杀”是不需要皇帝批准的。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03 08:25:22 +0800 CST  
@板桥渔翁 2020-01-03 10:34:05
你老外了,你不知道权力怎么控制,全靠程序呢—办事程序。像岳飞这样的,第一,要查他,得先请示,得旨才能查。第二,查的结果,也需要上报皇上,怎么处理皇上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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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心经:2020-01-03 11:04:31
评论 板桥渔翁:你讲的是正当程序,但秦桧杀岳飞是没有按正当程序的。说句好听一点是先斩后奏,实质是属于谋杀,没有按正当程序。因为秦桧是金朝派来的奸细,杀岳飞是执行金兀术的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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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渔翁 2020-01-03 11:11:30 评论
评论 杏林心经:杀人也有程序,必须有圣旨,执行官才敢下令。看来你对官方怎么办事一点都不了解,没办法先斩后奏,若出现此种情况,说明赵构已经被架空了,就该禅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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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谋杀岳飞的程序是有的,但不是执行赵构的旨意。看程序——
“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
——《宋史》
看到了吧,秦桧杀岳飞是以手书字条的方式指令其下属杀害岳飞的。这就是秦桧谋杀岳飞的过程,也就是“程序”。但不是正当的程序。
秦桧谋杀岳飞这件事,的确是架空赵构进行的。不然怎么能成功谋杀岳飞?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03 11:46:46 +0800 CST  
@幸运节拍 2020-01-03 18:37:53
肯定是为了"天下英雄令"要不就是为了岳家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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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的比喻很好,秦桧就是为了"天下英雄令"——操纵南宋军队。因此,秦桧将各路主帅搞回来,最后怂恿赵构以十二道金牌,诏令岳飞班师回朝,最后杀害岳飞,解散岳家军。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05 03:20:41 +0800 CST  
@何处不逢: 2020-01-14 01:45:18 评论
你之前总是追问如何证明秦桧是金朝派来的奸细,当时只是想卖一下关子,怎知你就一直在潜水。出来吧告诉你,保证有问必答。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4 01:48:06 +0800 CST  
@翰林侍读大学士 2020-01-14 05:57:16
此贴当石沉大海· 盖自取其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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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此帖当“石沉大海,自取其辱”?如果你懂网络的话,用浏览器搜索一下《没有皇帝圣旨,秦桧为什么敢擅自杀害岳飞》,你就知道它已经连贯着整个网络,让你感到震惊!此帖已经是网络范文。惜汝不知晓也。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4 06:50:29 +0800 CST  
@海州书生 2020-01-14 15:46:17
皇帝永远不会有错,挖空心思让大臣背锅,于是奸臣出现了,秦桧是最著名的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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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一些拿出历史事件证明秦桧是如何当“背锅侠”的,用事件的理由证明你的说法,而不是靠猜测。历史从来都不会通过猜测来改变其真面目的。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4 18:52:23 +0800 CST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二)全文载入了刑部大理寺状及高宗的裁决,这是岳飞案一手资料,给楼主参考。全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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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对岳飞案连续几层,讲了很多很多的“耶稣”,我就用一句话概括你接近一万字的叙述——所有那些有关岳飞案的过程或在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情事,都已经在岳飞案最终得出结论,岳飞的“谋反罪”不成立,只能牵强性用“莫须有”等于或话会有(谋反)的模糊性词语做结论(鞫毕)。
你看之前的史料图片就知道,在此不重复。现在你应该“追究”的是秦桧是否属于金朝派来的奸细,这是支持我主帖的关键性“主题观点”的理由。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4 19:33:44 +0800 CST  
@何处不逢 2020-01-14 10:07:10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二)全文载入了刑部大理寺状及高宗的裁决,这是岳飞案一手资料,给楼主参考。全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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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对岳飞案连续几层,讲了很多很多的“耶稣”,我就用一句话概括你接近一万字的叙述——所有那些有关岳飞案的过程或在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情事,都已经在岳飞案最终得出结论,岳飞的“谋反罪”不成立,只能牵强性用“莫须有”等于或话会有(谋反)的模糊性词语做结论(鞫毕)。
你看之前的史料图片就知道,在此不重复。现在你应该“追究”的是秦桧是否属于金朝派来的奸细,这是支持我主帖的关键性“主题观点”的理由。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4 19:39:05 +0800 CST  
@何处不逢 2020-01-14 10:07:10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二)全文载入了刑部大理寺状及高宗的裁决,这是岳飞案一手资料,给楼主参考。全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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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对岳飞案连续几层,讲了很多很多的“耶稣”,我就用一句话概括你接近一万字的叙述——所有那些有关岳飞案的过程或在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情事,都已经在岳飞案最终得出结论,岳飞的“谋反罪”不成立,只能牵强性用“莫须有”等于或话会有(谋反)的模糊性词语做结论(鞫毕)。
你看之前的史料图片就知道,在此不重复。现在你应该“追究”的是秦桧是否属于金朝派来的奸细,这是支持我主帖的关键性“主题观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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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不逢:2020-01-14 22:11:43 评论
评论 杏林心经:好吧。秦桧是奸细的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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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明确描述秦桧是金朝派来南宋的奸细,但不少人却是认为,秦桧在南宋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怎么可能是奸细?一切的猜测都无法说明八百多年前的南宋事件,只能尊重史料的记载。看看史料怎样记载的——
“天会八年冬(1130年),诸大臣会于黑龙江之柳林,陈王兀室忧宋氏之再隆,其臣如张浚、赵鼎则志在复仇,韩世忠、吴玠则习知兵事。既不可以威服,复结怨之已深,势难先屈,(阴有)欲诱以从,遂纵秦桧以归,一如忠献王之所料。及诛废其喜事贪功之将相,始定南疆北界之区画,然后方成和议……”《大金国志》卷7、卷24和《南迁录》均有记载。

根据上述史料的支持,主帖描述:“公元1130年,秦桧受鞑懒(金主之弟)指使,佯称逃脱南归,骗取南宋信任,实际上是金国奸细,为金国服务”。
事实上,秦桧在宋廷的做法已经执行了其“(阴有)欲诱以从”的计划,先将南宋的军队瓦解,以宋廷绝对掌握军权为由,将岳家军解散,将韩世忠等抗金将领的军权剥夺,最后将抗金最厉害的将帅岳飞杀害。在杀岳飞的事件上,秦桧原计划是想通过正当程序致岳飞于死地,但实在无法诬告岳飞谋反罪的情况下,秦桧以先斩后奏的手段谋杀了岳飞。
上述也同时回答所谓的“秦桧背锅侠”谬论。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5 00:10:42 +0800 CST  
@纵马逐日暮 2020-01-15 01:07:38
本想写一通,看了两页,没了兴趣了。楼主这样的人谈历史,是浪费粮食。儒生历史,满眼糟粕,哪有什么真相可言?
南宋初期,是军阀林立,就差没挟天子以令诸侯了。
岳飞是镇压农民起义发展起来的。江南的农民起义被镇压后,庞大的军阀需要出路,唯一能合理的维持下去的理由,就是北伐。岳家军北伐路线,是明显的占地自立的策略,走中原路线。
而宋朝是怎么来的?黄袍加身而来的。皇权是不允许军阀做大的,杀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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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层主的评论,你似乎在教大家学历史。从你的言论可以看出,你并没有看过主帖,这个都不要紧。但你认为历史没有真相可言,那就绝对是错误的,也就从侧面证明你对南宋的历史不了解,凭臆想去判断历史,这又是更大的错误!现在就你的评论分三部分回答你——
一、岳飞征服落草之寇,是奉朝廷之命。任何一个朝代都不允许山贼作乱,这是常识。至于说岳飞镇压农民起义,这个“农民起义”是现代语言,在古代史籍里没有“农民起义”之说,更没有“革命理想”之说。岳飞奉命出兵完全是履行其职责,这有错吗?真是很奇怪的。
二、你讲的南宋时期军阀林立,岳飞意图靠北伐发展自己的军队,这个更与史实不符。你明显认为“岳家军”是岳飞的私人军队。告诉你,岳家军是由岳飞统领的朝廷官兵,不是私人军队。“岳家军”之称是民间对其尊敬的称谓,而不是自立的名称。
额,岳飞屡屡大败金兵,目的就是打算通过北伐发展自己的势力,令宋高宗震惊而剥夺了岳飞的军权,继而将岳飞杀掉。这就是你的的“历史逻辑”吗?还说“杀岳飞是必然的”。你觉得这种逻辑通吗?觉得更加奇怪!
三、大敌当前还怕军队打胜仗,有这样的逻辑吗?更何况岳飞这支军队比起韩世忠、刘锜等几位将帅的兵员数量是最少的。岳家军一般只有六万兵左右,在绍兴十年取得几个大捷时达到十万兵。这区区十万兵就威胁到南宋的朝廷?怎么也说不过吧。三国时代的曹操都有百万大军,对比南宋的岳飞只是其十分之一的兵员数量,能威胁到一个国家?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一句话,岳飞这死是奸细秦桧谋杀的结果,并不是宋高宗杀死岳飞。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5 02:17:30 +0800 CST  
@ty_141488220 2020-01-15 20:25:15
说秦桧是奸臣、权臣,也就罢了.
说是汉奸、细作,简直胡说八道.
楼主不懂历史,还敢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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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主,看了你的评论,估计之前大家的精彩评论,应该刷新了你对南宋历史的一个新观念,而主帖那振聋发聩的内容也冲击着你一贯对秦桧的看法。但是,历史是讲究事实,不可以被感情所左右。秦桧不仅是个奸臣,也是金朝派来的奸细,这是历史的事实。为了让重新认识真实的秦桧,你将之前本楼主回答网友“质疑”的内容,仔细看一遍,尤其是有图片的那层评论。希望对认识南宋历史有帮助。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5 23:25:08 +0800 CST  
@何处不逢 2020-01-15 22:51:36
朱胜非早就知道秦桧是奸细,但他上台了没抓秦桧。因为朱胜非是金国奸细。
全临安城都知道秦桧是奸细,都不去抓,全临安都是奸细,高宗也是。
不知道这消息张俊韩世忠刘光世岳飞知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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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想象力也太丰富了,你应该当小说家,总之作家吧,看来太浪费你的想象天赋了。因为写小说可以无限的想象,你看看现在很多电子小说,人家的想象力与你有得比。
但是历史却不能凭想象哦,请你不要摆错了位置,把写小说的思维放在历史的事件上,那就大错特错了……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5 23:35:53 +0800 CST  
@杏林心经 :举报 2020-01-15 00:30:26 评论
评论 何处不逢:《金史》也有提及,只是没有那么明白。现在我用《大金国志》你服不服?至于《南迁录》不是你讲的那么不堪,它是由金朝人氏的秘书都尉张师颜编著。之前都说岳珂如何如何,现在连金朝的文官张师颜也诬造秦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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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不逢 2020-01-15 11:24:48
没有你编的《金史》写得明白,你编造的《金史》说“天会八年金柳河御前会议,鸟珠择秦桧派往南朝”。是“派“,派密探就很正确。
《大金国志》说的是”纵“,纵就是放,放密探,就不那么正确。
其实最直接的证据是《朱子语类》,”秦相公是细作“!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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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看看秦桧奸细的史证,如下仅仅是背景:
“天会八年冬,诸大臣会于黑龙江之柳林,陈王兀室忧宋氏之再隆,其臣如张浚、赵鼎则志在复仇,韩世忠、吴玠则习知兵事。既不可以威服,复结怨之已深,势难先屈,(阴有)欲诱以从,遂纵秦桧以归,一如忠献王之所料。及诛废其喜事贪功之将相,始定南疆北界之区画,然后方成和议……”《大金国志》卷7、卷24和《南迁录》均有记载。

金国高层担心“宋氏之再隆”,难于力敌,决定采取“以和议佐攻战,以僭逆诱叛党”的策略,从内部瓦解南宋,认定“南臣贫薄,唯桧温实”(《大金国志校证》卷13),并“阴以桧约”,让秦桧做为金国的内应潜回南宋。
看到了吧——“阴以桧约”,里应外合,全面展开“以和议佐攻战,以僭逆诱叛党”的策略。这下就不是仅仅是“纵”秦桧回南宋了,而是“阴以桧约”。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6 00:03:20 +0800 CST  
@杏林心经 :举报 2020-01-17 19:50:01 评论
评论 何处不逢:上述各种可见,我撰写之主帖字字珠玑,渗人肺腑;同时,又尖锐的指出了历史的关键性问题,词语振聋发聩,入木三分,刷新各位网一贯之见解,实为大众学习之范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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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不逢 2020-01-17 19:54:56
确实,以前在煮酒看不到楼主这种水平的文章。现在来的人多了,见到了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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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楼主本人也很谦虚的,只是往往比较直接的指出原则性的问题,让人觉得似乎是“自傲”,实际是太直率了。没有“何处不逢”讲话那么“婉转”,很多时候,他明明在质疑我,一不小心还以为他在赞扬我啊。比如他指出《大金国志》和《南迁录》的可信度就是一个例子。
层主说:“服了,你挑了两本说服力最强的《大金国志》和《南迁录》,一般专业的历史工作者都没怎么看过,楼主厉害”。这明显是不认同啊!
我要问层主,难道有关秦桧奸细的事,要在《党史》里记载你才认账吗?那是不可能的。
楼主 杏林心经  发布于 2020-01-17 20:19:05 +0800 CST  

楼主:杏林心经

字数:61852

发表时间:2019-03-14 15:42:1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1-29 20:51:49 +0800 CST

评论数:134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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