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七十九章绎

[原文]:

和(1)大怨(2),必有余(3)怨,安(4)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契(5),而不责(6)于人。有德司(7)契,无德司彻(8)。天道无亲(9),常与(10)善人(11)。

[注]:

(1)•和:调和、调解。
(2)•大怨:因大事在双方心里积下的苦毒怨恨。
(3)•余怨:尚未彻底化解的怨恨。
(4)•安:疑问代词。相当于"怎么?","如何?"
(5)•执左:左手拿着。古人尊右卑左,表示不看重手中所拿的。
(6)•契:古时立约的凭证。
(7)•责:责备、追索。
(8)•司:掌管。
(9)•彻:剥取,毁坏。
(10)•无亲:不分亲疏贵贱,一视同仁。
(11)•与:给。

[释文]:

用调和的方法化解久积的恩怨,必会留下余怨在彼此的心中。这怎么能算是依道行善呢?圣人深明其中的道理,以左手拿欠债的契约,却不责罚人。有道之人只是掌管契约,不催逼也不讨还;无道之人掌管契约,是追逼索要,不惜毁坏对方一切。上天的大道爱世人不分亲疏贵贱,一视同仁,永远施恩给依从道行善的人。

[浅析]:

爱是化解一切苦毒、仇恨最有效的方法。上天对世人的爱不分亲疏贵贱。因为只有爱能改变人的一切恶行。这种爱体现在包容、饶恕、施恩、恒久忍耐……之中。爱自己爱的人,人人都能作到。但爱自己不爱的,甚至严重伤害过自己的人,只有敬畏道的人才能行出。因为爱的力量源自于道,源自于道的恩赐。不认识道的人是行不出这种大爱的。

楼主 鲁妮777  发布于 2018-07-29 15:17:26 +0800 CST  

楼主:鲁妮777

字数:578

发表时间:2018-07-29 23:17:26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7-30 06:55:3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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