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海争锋:十七世纪中荷战争全纪录(1604-1662)





《怒海争锋-44》



可是荷兰人步步紧逼,得寸进尺,目中无人,开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苛刻的谈判条件,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要求在厦门鼓浪屿上建立一个贸易据点,据荷兰人的说法是建“很坚固的建筑物”,实际上就是军事化的堡垒,就象他们曾在澎湖与大员岛上建的堡垒一样。
第二,允许荷兰人能同时在漳州、海澄、安海、泉州以及附近地区毫无阻碍地从事自由贸易。
第三,荷兰人的船只能毫不受干扰地停泊在鼓浪屿、厦门岛、烈屿、浯屿以及其它优良港湾。
第四,福建商船禁止驶往马尼拉、鸡笼等西班牙人控制的地区,只允许前往东印度公司总部所在地巴达维亚。
第五,要保证荷兰人在厦门及邻近地区的法律权益,对所有的欠债者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欠债者死亡,则对其遗产继承者、亲人或朋友有追债的权利。
第六,要求派遣代理人入驻省城福州。
第七,要求只与拥有决定权的皇帝特使直接谈判交涉,对其它官员的谈判交涉一律拒绝。
除了上述七个要求之外,荷兰人还“理直气壮”为自己发动战争的罪行辩解:“至于中国被我们开战攻打之事,那完全是他们应得的惩罚,咎由自取,因为他们一年又一年用谎言欺骗我们,塘塞我们,使我们享受不到自由贸易,反而使我们遭受沉重的负担与庞大的开支。”

事已至此,福建巡抚邹维琏只有破釜沉舟,他慷慨地说:“臣琏滥叨节钺,若不堂堂正正,声罪致讨,何以生为!福宁闻报,即已飞谕文武将吏,不许更谈‘互市’之二字,誓以一身拼死当夷。”其实邹维琏这个巡抚也挺难当的,他既批评郑芝龙的纵容导致荷夷为患,同时又不得不倚重郑芝龙的军事力量。福建水师已经很久没有精采的表现了,以前打荷夷也没有多少可圈点之处,打海盗更是乏善可陈,最后还得依靠象郑芝龙这样改造过来的海盗军。看看邹维琏对郑芝龙的态度,便可看出其无奈,先是“不得不疏责郑芝龙与夷绝”,后又“不得不参芝龙剿夷以赎罪”,连续用两个“不得不”,可见巡抚大人有多么“如履薄冰”的感觉,而事实也是如此,没有郑芝龙,邹维琏怎么可能腰杆挺得硬直呢?
崇祯六年(1633年)八月十二日,邹维琏抵达漳州。福建精锐海军几乎全部集中于此,编为五个编队:五虎游击郑芝龙为前锋;南路付总高应岳为左翼;泉南游击张永产为右翼;澎湖游击王尚忠为游兵,即机动船队;另刘应宠、邓枢为中军。表面上看,郑芝龙只是五个编队之一,其实其它四个编队只是摆摆样子,真正有实力与荷兰人较量的,只有郑芝龙的前锋编队。
令邹维琏略感欣慰的是,福建水师捷报频传。
根据中方史料,福建水师在九月一日与十六日分别摧毁了一艘荷兰夹板船。九月一日,郑芝龙利用间谍的情报,派林显忠等人驾船潜入澎湖,焚烧一艘荷兰夹板船,生擒荷兰官兵七人,斩首三级。九月十六日,两艘荷兰战船出现在铜山以东的洋面,铜山把总黄斌卿以七艘战船、四艘火船出击,荷兰人在撤退时一艘船只触礁,遂解小艇弃大船而逃,交战过程中,荷兰人被斩首十三级,大船最后被焚毁。
对照荷方资料,荷兰人确实损失了两艘夹板船,一艘名为Catwijck,另一艘名为Boucaspel。但是时间地点略有差异,时间是西历10月6日与7日,地点全部是在铜山海域,这两艘船“在铜山湾受强烈的东南风冲击,船锚被拔起,使船搁浅,结果在敌人面前遇难。”荷方这个纪录恐怕有误,如果两船只是相隔一天同样在铜山海域沉没,那么铜山把总黄斌卿不可能把这样辉煌的战果给遗漏了,因为当时荷兰夹板船被认为是难以战胜的。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2-06-06 08:28:53 +0800 CST  




《怒海争锋-45》




自邹维琏督师漳州一个月后,取得了焚毁两艘荷兰夹板船的战果,这确实是很不错的战绩。要知道十年前福建水师与荷兰人交锋两年多,也不过才焚毁一艘夹板船。这足见十年来福建水师在郑芝龙投诚后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尽管在武器装备上仍然逊色于荷兰人,但是凭借自己的优势仍足以阻击侵略者。
在损失两船后,台湾总督普特曼斯并不死心,他联合刘香的海盗军,组成一支力量颇强的舰队,进抵金门岛附近海域,窥视厦门港。此时邹维琏也得到情报,敌方舰队共计有九艘荷兰夹板船与五十艘海盗船。巡抚大人立即移师围头湾,招集诸位将领紧急商讨下一步作战计划。诸位将领包括高应岳、张永产、王尚忠、刘应宠、邓枢等人,均纷纷表示“兵贵神速”,应该立即与荷兰人开战。可是值得注意的是,最重要的一个人却没有表态,他就是郑芝龙。
为什么郑芝龙没有表态呢?实际上郑芝龙一直无意与荷兰人交战,或许他是想保持与对方生意伙伴的关系,发财第一嘛;或许他想保存自己的实力,不愿为邹维琏充当炮灰。关于这个话题,后面还会说到,这里先搁置不谈。郑芝龙虽然在军事会议上没有表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在战场上不卖力。
这次军事会议最后决定,在金门海域与荷兰、海盗联合舰队展开决战。这个决战的地点是一个不知名的海湾,称为料罗湾。不过此役之后,料罗湾的大名就可以写入史册之中了。

两天后,即九月二十日,福建水师与荷兰舰队大战于料罗湾。
根据荷兰人《热兰遮日记》的记述,福建水师分两路出击,大约有一百四十艘到一百五十艘战船,其中有五十艘是比较大的船型,“配备有相当的大炮与士兵,士气旺盛,跃跃欲试”。这里荷兰人所说的一百五十艘左右的战船,不知有没有包括火船。火船是中国水师对付荷兰夹板船的利器,数量估计有五十条到一百条之多,如果荷兰人说的一百五十艘船中包括火船,那福建水师优势并不算明显。
当时福建水师的战船拥有为数不少的火炮,但远不及荷兰火炮精良,在对付大型战船上,效果是有限的,最好的战术仍是火船战术。在《台湾外记》中,郑芝龙对这种战法有如下表述:“夹板坚牢难破,须用火攻,方得取胜。汝可选带惯水者五、六十人,小渔船七、八只,将大竹锯筒,每人腰间带两个,船中麻棕灌油,并硝磺引火之物,船头以铁链带钉。他船高炮远,渔船小而撑快,直冲到彼船边,将斧钉住发火,人跳下水,浮漾走回。”当时的船只都为木制,最忌火烧,而且火焰又极易引爆船上的火药桶,故而这个战术是相当有效的。
荷兰人的大型夹板船上还配备有六、七只小艇,这些小船既可充当救生船,也可用于战斗。当时荷兰人的海上战术是非常厉害的,当遭遇海上战斗时,就解下小船,每船可搭载六、七名火枪手,专门负责狙击。一旦对方的战斗人员把头露出船舷,经常会遭到这些训练有素的枪手的狙杀。福建水师官兵称他们为“猫儿眼”,遇到这些人得十分小心,不然一不小心就命丧枪下了。

这场海战可以称得上是一次顶级交锋,是远东最厉害的两支舰队强强碰撞。探讨福建水师的战术手段,对我们更全面认识这场影响深远的海战有很大的帮助。笔者从福建巡抚邹维琏事后所写的《奉剿红夷报捷疏》(以下省称“报捷疏”)中,疏理出中国水师的四大海上战术。
第一种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便是火攻战术,即以火船为攻击武器。《报捷疏》中述:“首用火舟焚烧大夹板船两艘。”可见火船是焚毁敌船最有效的手段。火船战术需要勇敢的精神,这种小船基本上是没有防护能力的,只要被荷兰人的大炮击中必毁无疑。这需要水手冒着很大风险,将船划抵抵荷兰战船下,用钉将小船与大船钉紧,然后放火焚烧,然后水手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跳入大海逃生。水手要在大海逃生,一靠自救,每人腰间有两个大竹筒以增加浮力,再者福建水师中也有专门船只负责捞救。譬如高应岳的左翼舰队任务之一便是捞救火船点火后跳水逃生的士兵,《报捷疏》有记:“捞救郑游击放火烧夷船落水吴义等官兵二十七人。”可见这种战术并不是自杀性的神风特攻。
第二种是犁沉战术,即冲撞战术。冲撞战术是中国海战史上最常用的战术手段,当然这是要有前提的,大船才能把小船撞沉。福建水师的战船个头不及荷兰战舰,当然无法对其采用冲撞战术,但对付助战的海盗船以及荷兰人的小艇,仍然是十分有效。譬如《报捷疏》所记,哨官方荣“犁沉夷尖船一只”,“犁沉贼船二只”;陈玑“犁沉夷尖尾船二只”;哨官陈招“犁沉贼船二只”;陈政“犁沉船一只”;陈奇“犁沉贼船一只”等,可见在对付荷兰人的小艇与体积较小的海盗船上,冲撞战术取得了赫赫战果。
第三种便是火器。最有效的火器是当然是火炮与火枪,当时一般称为“铳”,炮称为“大铳”,枪就是“小铳”。火器对攻是海战中很普遍的战法,《报捷疏》中有“铳弹如雨”、“铳弹交锋”、“大铳火器齐发”这样的记录。明军的火炮尽管难以击沉荷兰的夹板船,却起到有效杀伤的效果,譬如《报捷疏》中提到:“发铳打死夷贼无数。”当然,在枪弹交锋中,明军并不占有优势,荷兰人的火力也是极猛烈,明军把总郑然便是在交战中中弹身亡。除了枪炮之外,还有其它类型的火器,如火箭、喷筒等。譬如哨官许辉率三艘船“直冲夷船,我船药桶火箭喷筒齐发,夷船(应该指小艇)登时焚毁三只”。
第四种是接舷战,便是两船靠拢时短兵相接,这时冷兵器便用上派场了。比如《报捷疏》中提到的,捕盗叶富“奋勇先跳过船,战斩夷伙数人,夺回夷王剑一口”;“哨官许辉等纵跳过船,生擒红夷一名,杀死夷伙不计;郑兵跳过夷船,杀死夷人甚多。”接舷战首先要船只对接,用大钩子钩住敌船,两船靠近后才能跳上敌船上,在料罗湾之役中,接舷战是郑芝龙使用的最成功的战术之一,这个后面再说。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2-06-10 08:08:28 +0800 CST  




《怒海争锋-46》




料罗湾海战中,明军官兵表现得极其勇敢,这点荷兰人都不能不承认。
关于这次交战,荷方也有一些记载。《热兰遮日记》记:“有三艘(中国船)同时钩住快船Brouckerhaven号,其中一艘对他们自己人毫无考虑地立刻点火燃烧起来,像那些丢弃自己生命的人那样疯狂、激烈、荒诞、暴怒,对大炮、步枪与火焰都毫不畏惧,立刻把该快艇的船尾燃烧起来……快船Slooterdijck号被四艘他们最大的戎克船钩住,被他们跳进船来,有两次把那些中国人打出船外,但最后还是被接着跳进来的人数众多的中国人所击破,而被他们夺去了……我们率领Bredam号,Bleyswijck号,Zeeburch号,Wieringen号与 Salm号费尽力气摆脱非常多的火船,向外逃去。”
另《东印度事务报告》中,荷兰人是这样记录的:
“普特斯曼长官率领快船Perdam、Zeeburch、Couckercken、de Salm、Wieringen、Brouwershaeven和Slotendijck与海盗刘香和李国助的40至50条帆船停泊在围头湾,下令对一支强大的中国船队(至少有一百五十条巨大帆船)发起攻击,但因寡不敌众,中国人和船毫无损伤,他们在第一次攻击时嚎叫着爬上我们的几艘快船,包围夺取并烧毁快船Brouwershaeven,又抢走Slotendijck快船,并将上述快船上的约100名荷兰人抓获。”

以荷方的纪录来看,只损失两艘战船,其中一艘被焚,一艘被掳获。可是据中方资料,福建水师总共焚毁了三艘荷兰夹板船并掳获一艘。
那么究竟谁的资料更真实准确呢?
毫无疑问,中方的资料比荷方的资料更准确真实。笔者在网上看了不少关于料罗湾海战的争议,贬损中国水师者轻率地引用《热兰遮日记》的说法,认为荷兰人参战的船只是七艘,损失仅仅两艘,并非遭到重创。
这里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荷兰人参战的船有几艘呢?
目前为止尚未见有人对此问题作深入的研究,笔者认为,荷兰人参战的船只绝不止七艘。
其实《热兰遮日记》与《东印度事务报告》中,虽然都记录了荷兰七艘战船的船名,可是并没有明确地说只有这七艘战船参战。我认真对比了两处纪录,出于拼写的差错,有一些船名在两书中有细微差别,比如《热兰遮日记》中的Bredam应该就是《东印度事务报告》的Perdam,这也可能是字迹辨认上的差错。我将两书所出现的船名一一对照后,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两书中所出现的六个船名是相同的(拼写上有略微差异),但另有一个船名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两本书总共记录了八艘船的船名。这两艘船一艘名为Bleyswijck,另一艘名为Couckercken,这就可以证明荷兰参战船是不止七艘,中方资料所说的九艘夹板船,大抵是可信的。

第二个问题,荷兰人损失了几艘船呢?
在《热兰遮日记》中,荷兰人这样记道:“受到这场战败,我们的力量已经衰弱到本季在中国沿海不能再有任何作为了。”为发动对中国的战争,荷兰人在中国沿海总计有20多艘船,倘若仅仅损失两艘,怎么可能衰弱到如此地步呢?
《东印度事务报务》称“今年在中国沿海所遭受的损失与打击相当严重”,并罗列了所损失的六艘船,分别是:Brouwershaeven、Catwijck、Boucaspel、Broeckerhaeven、Slootendijck、Kemphaen。对照中方史料,中国军队在澎湖、铜山、料罗湾海域焚毁荷夹板船五艘,擒一艘,共计六艘。两者的数据不谋而合,可见荷兰人报告料罗湾海战的损失时参有水份。在荷兰损失船只达到六艘时,约占整个舰队的三分之一,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气馁地说“已经衰弱到本季在中国沿海不能再有任何作为了。”
另外,在邹维琏的《奉剿红夷报捷疏》中,焚毁每艘敌船的主要立功将领,都有详细的名单,共有数十人之多,其中不乏未来叱咤风云的名将,譬如日后成为郑成功麾下重要海军将领的林察、陈豹等。明代在军功的考核上是比较严格的,焚毁荷兰夹板船是重大胜利,不是随便可以造假的。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2-07-11 22:22:54 +0800 CST  




《怒海争锋-47》



我们再来看看其他数据。
据邹维琏的报告,中国军队总计俘虏荷兰人八十四名,被烧死、淹死或打死的荷兰人数量估计为数千人。前一个数据是准确无误的,荷方资料也承认被俘一百人左右,但后一个资料有水分。荷方战船配备人数约为每船七十至一百人,以每船一百人计,九艘船总共也才900人,哪来的数千人呢?荷兰舰队的主力是巴达维亚总部派出的十五艘战船,总共也才1300人,加上从台湾抽调的船队,也不会超过2000人。假设荷兰的人员损失与战船损失比例一致,那么大约死亡与被俘人数为400人左右。
除了焚毁三船、掳获一船,俘敌八十四人外,明军还缴获大炮六门,小炮两门,乌铳(枪支)十三门,剑十把,火药六筒以及其它多种物品。同时明军还重创与荷兰人并肩作战的刘香海盗军,海盗军损失多少并不清楚,但至少被击沉六艘船,被俘一百人以上。
福建水师的损失并不大。据郑芝龙的报告,总计阵亡八十六人,重伤一百三十八人;荷方没有详细数字,但认为中国人和船“毫无损伤”,可见中国军队伤亡不多,这是事实。

荷兰人的坚船利炮一直为明军所惮忌,自从荷兰人第一次出现在澎湖列岛始,他们火力强大的夹板船一直令中国水师忧心忡忡。当年南居益发动澎湖之役,尚且不敢在海上正面交锋,那么这次荷兰人精锐尽出,并且雄心勃勃地想要以武力屈服福建当局,为什么竟遭致如此惨败呢?
笔者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荷兰人遭遇的对手是郑芝龙。郑芝龙的军队,可以称为是体制外的军队,私人武装色彩浓厚。这支武装从实力上讲,要远远超过体制内的福建水师,这从当年福建水师围剿郑芝龙时屡战屡败的战绩便可见一斑。郑芝龙武装的特点有几个:其一是武器比较先进,其中枪炮有不少是西洋货,性能上是比较好的;其二,他的手下多出身海盗,好勇斗狠,在战斗时有拼命三郎之精神,这是正规军所欠缺的;其三,郑芝龙是一名杰出的海军统帅,有丰富的海战经验,而且对荷兰人的底细、实力都相当了解,可谓是知己知彼。
其次,以郑芝龙武装为主的明军战术手段灵活,充分地以己之长,攻敌之短,终于收到奇效。荷兰船只的优势在于火炮,不仅火力强且射程远。郑芝龙的战术显然是以多打少,在近距离以狼群战术逼迫,让荷兰人不能发挥远程火炮的威力。荷兰人称“中国船队狡猾多端”,“以避免陷入中国人暗设的圈套和受到中国人强大舰队的攻击”,这里用“狡猾多端”、“暗设的圈套”等字眼,正可以看出郑芝龙的战术不拘一格,不按常理出牌,非常主动灵活。
其三,荷兰人的兵力不足。荷印台湾总督普特曼斯显然过分高估自己的力量,对中国的海上力量过于轻视,而轻敌绝对是致命的。荷兰船与刘香的海盗船加起来也只有六十艘,而福建水师有一百五十艘左右的船只,在兵力上荷兰人显然居于劣势。普特曼斯还沉浸在偷袭厦门岛的胜利之中,试图再次创造以少胜多的奇迹,可是奇迹不会再来了。
其四,海盗军在战斗中不给力。荷兰人后来这样写道:“在上述海战中,刘香派来的帆船背信弃义,见势不妙,弃普特曼斯长官于不顾,夺路相逃,这就是普特斯曼长官率领的船队陷入困境的原因(一方面未预料到海盗半途而逃,另一方面中国船队狡猾多端)。”刘香的海盗军名义上是荷兰人的盟友,可是利字当头,一看到打不赢就溜得无影无踪了。
其五,福建军队自上而下同仇敌忾,众志成城。荷兰人突然挑起战争,偷袭厦门港,致使福建水师蒙受羞辱,同时也令巡抚邹维琏无地置容。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军队的斗志高昂,渴望复仇。实际上,在战斗中表现最出色的正是在厦门港被袭中损失最惨重的两名将领。在那次战役中,郑芝龙损失十艘战船,张永产损失五艘。料罗湾一役,郑芝龙焚荷舰三艘,掳一艘;张永产犁沉荷兰尖尾小船三艘,俘十人,同时犁沉海盗船六艘,斩杀海盗头目一名,生擒六十四人。故而从士气人心来说,明军无疑是占优势的。

自从八月十二日邹维琏誓师出征到九月二十日的料罗湾海战,战争持续了大约四十天,主要有三次战斗:即九月一日澎湖之役、九月十六日铜山之役以及九月二十日的料罗湾之役。据邹维琏的报告,战果如下:“烧沉夷众数千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焚夷夹板巨舰五只(澎湖之战焚一艘,铜山之战焚一艘,料罗湾之战焚三艘),夺夷夹板巨舰一只,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夺获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夷尸被夷拖去未割级者累累难数。”
邹维琏说“烧沉夷众数千计”,上文已经指出这个数字有水分。明代很注重首功(用敌人首级来计功),因为这样就难弄虚作假。可是海战不同于陆战,海战以火攻为主,人都烧成黑炭了还怎么砍首级呢?葬身海底的人,也不可能捞上来砍脑袋,所以“烧沉”的敌人都是死不见尸的,没法明明白白统计,能多报就多报了。“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小舟包括荷兰小艇与海盗船,荷兰小艇就是所谓的尖尾船,应该就是荷兰战舰上的小艇,一般每舰上挂有六七条,九艘战舰即有五六十条小艇。这些小艇与海盗船多数是在料罗湾海战中被击沉的。
对荷兰人来说,这绝对是令人沮丧的失败。反观中国一方,则是一次伟大的胜利,时人的评价是“闽粤有红夷来,数十年间,此捷创闻。”尽管台湾总督普特曼斯并未宣布战争结束,但在料罗湾遭遇重创后,荷兰人已经无力发动新一轮的进攻,双方进入胶着状态。明荷战争事实上已是告一段落,荷兰人以武力迫使中国方面完全开放贸易的幻想落空。
料罗湾海战从规模上来说,并不能算是特别大的战斗,但却是改写了历史,对台海的未来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主要影响有两点:第一,自知实力不逮的荷兰人最终放弃了武力进攻中国,其重心转向开拓台湾,台湾由是真正进入到了殖民时代;其二,这场海战稳固了郑芝龙的地位,使他最终扫清海域,并成为海上商业帝国的无冕之王。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2-08-25 09:55:24 +0800 CST  



《怒海争锋》-48


第八章 海上帝国的无冕之王



1633年的料罗湾战役,郑芝龙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但他并不打算与荷兰人长期为敌。对他来说,挣钱才是最重要的。生意场上没有永久的朋友,也没有永久的敌人,这一点他心知肚明。事实上,若非迫不得已,郑芝龙绝不愿意选择战争,对荷兰人如此,后来对满清也是如此。我们从史料纪录可以分析他的内心,当福建总督邹维琏决心与荷兰人决一死战,其他将领都群情激昂时,只有郑芝龙是沉默的,没有表明态度与立场。
普特曼斯狼狈不堪地逃回大员后,郑芝龙派出三条满载货物的帆船前往东印度公司总部巴达维亚,并给巴达维亚的荷兰总督、商务员还有华商领袖苏鸣岗各写一封信。他向荷兰人伸出和解之手,表达停止战争的意愿。他向巴达维亚总部表示:双方的贸易不会中断,他将往台湾大员运送大批中国商品,以满足荷兰人贸易的需求;只要荷兰人不再以武力挑衅东南沿海,对于战争过程中中国方面损失的两百条帆船(多为商船),他将既往不咎。
郑芝龙的身份是很特殊的,他是披着官方袈裟的商人。这个身份决定了他的立场,既不站在政府一边,也不站在荷兰一边,而是在两个鸡蛋上跳舞,大搞平衡。他在游说巴达维亚当局的同时,也派人前往大员游说普特曼斯,试图说服台湾总督向福建当局提出自由贸易主张,并认为福建当局迫于战争的压力,一定会做出让步。
那么郑芝龙的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呢?取得料罗湾海战胜利后,他为何不乘胜追击,反而见好就收,并向荷兰人抛出和谈主张呢?我想大概有以下几个考虑:
第一,要彻底击败荷兰人并不容易。尽管自开战以来,荷方损失了六艘夹板船,这种挫折是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战场所从来未曾有过的,然而荷兰人依然拥有很强的实力,在台湾海峡仍然有十几艘战船在活动,而且还有巴达维亚总部以及刘香海盗军的援助。
第二,战争令郑芝龙损失惨重。普特曼斯的战略是相当杰出的,他把打击中国商船放在首要地位。自战争爆发以来,中国损失的船只超过二百艘,而其中多数是商船,这里当然少不了郑芝龙自己的船只。这样的损失显然令他难以承受,只有早一天结束战争,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
第三,郑芝龙想通过荷兰人牵制福建当局,同时对福建巡抚邹维琏施压。自邹维琏上台以来,极力反对与大员贸易,此人不去,郑芝龙难有出头之日。
第四,只要荷兰人退出战争,就可以孤立海盗刘香,到时郑芝龙便可以一鼓作气,削平闽、粤一带的海盗势力,成为海洋上真正的统治者。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17 09:16:52 +0800 CST  
中断多时,继续更新。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17 14:28:02 +0800 CST  
回复第264楼,@豫章博文

楼主知识面广,语言组织能力强,而且这段历史也是选的非常好!鄙人大爱!
不过楼主文字缺乏吸引力,心浮的时候很难读进去,沉稳但显枯燥,严谨而缺失幽默,多识却略输文采,望楼主写得纯熟时,鄙人必来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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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想看的人看呀,不能面面俱到。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17 19:59:16 +0800 CST  
回复第258楼,@禾边女鬼

楼主好文,边看边脑补中国版的《加勒比海盗》,真是不输精彩,期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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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18 07:27:23 +0800 CST  



《怒海争锋》-49



荷印巴达维亚当局与台湾总督也作出如下判断:“我们去年(1633年)发动的战争结果足以表明,自由无限制的中国贸易凭武力和强暴是无法获得的。”既然用战争手段是行不通的,那么郑芝龙的贸易承诺能否兑现呢?与福建的贸易关系能否回到熊文灿主政时的水平呢?这关键就要看郑芝龙有没有能力将现任巡抚邹维琏拉下台。
在刚刚上任时,邹维琏确实是踌躇满志。他重拳出击,谴责郑芝龙与荷兰人关系暧昧,试图斩断两者之间的利益链。明荷战争爆发后,他又把厦门被袭的责任推到郑芝龙头上。可是他忘了一件事,能阻挡荷兰人进攻的,只有郑芝龙一人。料罗湾大捷后,邹维琏也不得不说郑芝龙的好话:“芝龙慷慨男儿,幡然悔悟,誓天剿夷,破家赏士,其持久之未发,实图谋于万全。虽借力于诸将,已拼死于前冲,劳苦功高,心迹已白。”不过也应该看到,邹维琏表面上称赞郑芝龙,实则仍压制他,说他的胜利其实是“借力于诸将”。这固然引起郑芝龙的不快,但这还不是大问题,大问题是邹维琏对海上贸易的态度。
在熊文灿主持福建政局时,对郑芝龙与荷兰人的贸易持默认的态度。邹维琏上任后,甚至直言不许谈与荷兰人“互市”二字,这岂非要断了郑芝龙的财路?尽管郑芝龙对荷兰人并无好感可言,就如他对日本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一样,谈不上有好感,生意贵在和气生财,讲的是利益,有利可图就算是朋友。
只有扳倒邹维琏,郑芝龙才有出头之日。
在料罗湾之役后,邹维琏并没有鸿运当头,反倒灰头土脸地下台了。邹维琏下台的原因,《明史》的记录是这样的:“当国者温体仁辈雅忌维琏,而闽人宦京师者腾谤於朝,竟坐是罢官。”按此看来,一是得罪了朝廷重臣温体仁,二是福建籍的官员从中作梗,火上添油。按理说,邹维琏节制诸军胜荷夷于料罗湾,保闽境免于战祸,闽人理应拥护才是,如何反倒中伤陷害呢?显然这与他的外贸政策有关。福建是靠海吃海,断了贸易,就断了很多人的生路与财路。尽管史书中并没有明写郑芝龙在扳倒邹维琏中起的作用,但作为福建最大的海商与权力场上呼风唤雨的人物,他必定是邹维琏下台的关键人物。事实上,自从邹维琏倒台后,福建巡抚一职便形同虚设了,在晚明最后十年,郑芝龙才是福建政坛的龙头老大。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18 21:14:34 +0800 CST  




《海上家国》-50




邹维琏的下台令郑芝龙与荷兰人之间的矛盾有所缓和。
在郑芝龙的操纵下,福建政府同意派出三艘船前往台湾大员进行贸易,并给三位船主发放特别许可证。这三位船主还肩负一项使命:作为福建官方代表,与台湾的荷兰政权就结束战争与恢复贸易进行谈判。这三名船主有可能是郑芝龙安排的,或者是他的手下。新上台的福建巡抚并不想得罪手握重兵且财倾东南的郑芝龙,荷兰人也要重新掂量一下,在战争与和平之间,哪种选择最有利。
这张外交牌打得相当及时,对瓦解海盗集团与荷兰的联盟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料罗湾之战中,海盗军临阵脱逃,令荷兰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十分不满。刘香意识到要在海上生存并对抗郑芝龙,离不开这位盟友。于是他写信给普特曼斯,表示愿意为荷兰人提供必要援助,甚至建议联合荷兰舰队,对中国沿海以及澳门,再次发动大规模的打击。
可是刘香这回总算也明白了,红夷从来是不讲义气的——普特曼斯明确回复,他正与中国政府谈判,无意再次发动战争。
郑芝龙、普特曼斯与刘香三方大演纵横捭阖的权谋,这场权谋大战中,谁能成为赢家,而谁又将成为输家呢?荷兰人得掂量一下,在同福建恢复贸易与勾结刘香扰乱沿海这两个选择上,孰轻孰重,哪个更为有利。事实是很明显的,荷兰人发动对中国的战争,并没有捞到好处,在过去一年里,荷兰人的船只“在中国沿海所遭受的损失和打击相当严重”(引自《东印度事务报告》)。与福建恢复贸易关系才是上上之选,可是精明的荷兰人也不愿就此抛弃刘香,因此普特曼斯想要同时在两只鸡蛋上跳舞。
刘香仍然是郑芝龙最大的敌人。1634年初,刘香的海盗军在台湾海峡频频出击,截获了十几条福建商船,其中有三条开往巴达维亚,一条开往柬埔寨,其余的船只开往马尼拉。收获颇丰的刘香得意洋洋开进到澎湖一带(此时福建方面实际上已经丧失对澎湖列岛的控制),台湾总督普特曼斯当然乐得“以合适的价格与刘香交易和购买下他截获的大多数货物”(引《东印度事务报告》)。所谓“合适的价格”,可以理解为远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荷兰人的行为显然是在销赃。
荷兰人一边与福建官府谈判,一边与海盗刘香做私下交易,这引起了福建当局的强烈不满。福建巡抚、海道包括郑芝龙在内,已经做出了很大的让步,既不追究荷兰人的战争责任,又率先表示友好的愿景,可是还喂不饱这群红毛的胃口。荷兰人不仅默许刘香逗留在澎湖列岛,甚至以低价购买海盗抢来的商品,公然为海盗销赃,这算是有和谈的诚意吗?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0 16:14:05 +0800 CST  


我把文章标题改为《海上家国》了。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0 16:16:34 +0800 CST  
回复第276楼,@如是我闻6q

进错了 我还以为是罗素 克劳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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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想到电影怒海争锋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0 20:39:49 +0800 CST  
回复第301楼,@沙梨熊这蠢厮

不吃不喝都要坚持看楼主的书,简直太好看了,学术大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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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确实我花了大量时间研读史料。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0 20:40:47 +0800 CST  
回复第318楼,@老满哥123

楼主写帖不要耽误家庭、休息,赚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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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关心。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1 00:06:01 +0800 CST  
回复第302楼,@杰森弗瑞曼

现在才看到楼主大作,明朝,大航海时代,两个我最感兴趣的题材碰撞到一起了,马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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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历史很多人不了解,可惜啊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1 08:54:17 +0800 CST  
回复第324楼,@tzjljf

回复第109楼(作者:@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于 2012-03-25 11:42)
历史课本上都有郑成功收复台湾啊,为什么现在就连电视剧都不能播呢
如此英雄国之脊梁当今多数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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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主要是和野猪皮作战,野猪皮和包衣奴才的后人把持的部门怎么能通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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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皮是什么东东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1 15:24:56 +0800 CST  



《海上家国》-51



愤怒的福建当局将两艘准备开往台湾大员的商船扣留不发,这是对荷兰人的严重警吿。倘若荷兰人一意孤行,福建当局将不惜代价,再次中断与台湾的一切贸易往来。高傲的荷兰人却是不愿意服输,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决定继续以更强大的兵力对中国发起进攻,并予以烧杀抢掠”,迫使中国当局允许“像对马尼拉那样自由地对大员贸易。”
可是巴达维亚殖民当局真的有实力再次发动对福建的战争吗?心有余却力不足:“今年我们无能力派出足够的海船或快船对中国开战,只能将这一计划推迟到明年。”实际情况是,所谓对中国全面开战的计划,只能是无限制地推迟,遥遥无期。既然无力发动新一轮的战争,对荷兰殖民当局来说,惟有和谈才是上策。
荷兰人要摆明谈判的诚意,就必须限制海盗刘香肆无忌惮的海上劫掠。为此,殖民当局做了几点决定:第一,不与刘香签订任何协定;第二,不允许他的海盗船队驻扎在澎湖;第三,不允许海盗船在漳州到澎湖、大员的海域出没;第四,不允许海盗劫掠伤害持有荷方许可证的商船。荷兰人还威胁道,倘若刘香不遵守以上几条规定,将断绝双方的友好关系,并且将联合中国军队剿灭海盗军。

可想而知,在刘香看来,荷兰人简直毫无人性,翻脸不认人。这些欧洲人先是利用海盗攻掠中国沿海,而后又以低价收购海盗抢来的商品,大饱私囊——可是现在不需要了,就无情地一脚踢开。
刘香岂能咽得下这口气?
为了出这口恶气,他不惜铤而走险。他要让红毛看看,中国海盗绝不是好惹的。1634年4月7日,荷兰人发现大员附近海域有八到十艘帆船,当时就有风声说这是刘香的海盗船。总督普特曼斯为预防万一,下令热兰遮城做好各种防御准备。次日(8日)夜间,月光皎洁明亮,直到午夜二时,月亮消失了,此时的热兰遮城堡陷入黑暗之中。耐心等待许久的海盗们开始对城堡发起进攻,人数大约有六百人,据说是刘香精心挑选出来的勇士。他们悄悄地接近城堡,竖起梯子,靠在城墙上,攀爬而上。这时荷兰人已是昏昏睡去,对海盗们的行动全无知觉,海盗们摧毁两座荷兰碉堡、破坏一批火药,又放火烧了几个窗子,然后夺路而逃。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2 11:13:41 +0800 CST  
@匠人无忌 325楼 2013-12-21 10:26:06
看了,感觉明朝真渣呀,远不如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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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时段啊,晚明是不如初清
晚清也不怎么样嘛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2 11:18:45 +0800 CST  
@tzjljf 334楼 2013-12-22 13:29:02
我大清水师的战绩,那叫一个前无古人,后有没有来者不好说,要超过真的很难,绝对人类战争史上的一朵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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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进取精神啊。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2 22:24:11 +0800 CST  



《海上家国》-52


刘香还不解气。
两天后,即4月10日,刘香的五十条海盗船出现在大员北部的浅海区,其中约有七、八艘是巨大的战舰。当时有一种传言,称刘香打算攻陷热兰遮城堡,将荷兰人的财物洗劫一空。可是很快这位海盗头头就泄了气,因为热兰遮城堡的防御确实十分坚固,并不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但是普特曼斯被吓出一身冷汗,这位号称“最有才干”的台湾总督还是有点本事,他临危不乱,先是在沙丘地带埋下地雷,又用竹竿加高城墙,荷兰士兵荷枪实弹,大炮随时准备开轰。在海上逗留了四天后,面对荷兰人坚固的堡垒与威力巨大的火炮,刘香终于气馁了。他放弃了攻打热兰遮城的计划,率船队驶离大员,在澎湖海域袭击一艘荷兰商船,俘虏了三十名荷兰人。
刘香与荷兰殖民当局撕破脸皮,意味着双方蜜月的终结。他的船队南下至南澳岛,活动于闽粤一带,之后再也没有攻打热兰遮城,这是刘香由盛而衰的转折点。郑芝龙乘机控制了台湾海峡的通道,荷兰人也派出战船对两岸贸易船只提拱护航,海盗刘香越发无可作为。他只能劫掠一些诸如米、稻谷、粗瓷等利润附加值不高的商品,以致于台湾总督普特曼斯考虑中止与海盗的交易,一是因为“海盗难以信赖”,再者是因为“对公司来说很少甚至无利可赚”。

在这段时间里,东印度公司与福建当局的贸易谈判取得一些进展。
荷兰人的立场是这样的:“只要准许我们在大员享受自由贸易,并能运来各种所需商品,那么我们可以谈和。但要求我们赔偿战争中遭受的损失是不可能的,因为战争是他们(指中方)挑起的,而且我们也明显遭受损失。”
鉴于中国事务的复杂性,荷兰人没有坚持原先提出的与皇帝全权代表谈判的条件,把标准降低为“至少由巡抚或其他大官授予贸易权”。这里我们发现一个很有趣的事情,实际上对于福建与荷兰人贸易的事宜,帝国中央政府是很少插手的,基本上就是地方政府做决定。可是地方政府的权限究竟有多大,恐怕包括巡抚在内的官员也心里没底。帝国中央不愿意与荷兰人谈判,因为这样做有自掉身价的嫌疑,一个堂堂上国,怎么能被一群蛮夷以武力相要胁呢?朝廷显然把烫手的山芋扔给了地方当局,地方当局在贸易政策上的不稳定性就显而易见了。要搞清楚中国政局这么复杂的方方面面,对荷兰人来说有点超乎他们的理解能力,他们困惑的问题是,即便是福建当局默认可以通商,可是这种默认式贸易的合法性仍然是值得怀疑的。

















楼主 醉罢君山  发布于 2013-12-24 11:45:27 +0800 CST  

楼主:醉罢君山

字数:91287

发表时间:2012-01-31 16:2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2-30 02:17:17 +0800 CST

评论数:425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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