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小儿无赖—一位六O后的成长史(正在添加中)

@xwl199988 220楼
“有囝有囡一世苦,无囝无囡一记苦”,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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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16 17:09:09 +0800 CST  
一人生病,全班“吃醋”“喝酒”

脱发是老年病,我四岁就得了;高血压是富贵病,我十七岁就得了。我一个穷小子遭罪也就罢了,还连累我的同窗同学一起遭罪,陪我“吃醋”“喝酒”。

上初一以后,我得了一种令人讨厌的怪病——脱发,原先浓密的头发开始稀稀落落,日渐稀薄,虽然还不至于到“三毛”的地步。
这已不是第一次了。记得从五岁那年起,我就开始掉头发,齿未豁头先童,有点未老先衰的样子。一九七二年,恰逢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他那智慧的头上不长毛,油光可鉴。于是,喜欢恶作剧的小哥(大伯伯的二儿子)给我起了一个令人讨厌的绰号——“田中”。每次碰到,他总是一脸坏笑,“田中”二字脱口而出。他在无意中开的一个玩笑,却加深了一个小孩子心理的自卑和精神的痛苦。
脱发不痛不痒,算不得什么大毛病,只是有碍观瞻,也没有什么特效药。爹帮我访到了一个民间土方,就是用山生姜治疗。拿一个陶制的钵头,倒将过来,底部有一圈浅浅的边沿,形同砚台。往里倒进一些醋,然后用山生姜在上面磨,磨得浓浓的,仿佛在砚台里磨墨一样。磨烂的山生姜融化在醋里,酽酽的,涂在头皮上,黏黏的。那时我还年幼,这些令人讨厌的活儿,都是姆妈帮我做的。拖了年把时间,这个怪病也就稀里糊涂地痊愈了。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19 07:54:31 +0800 CST  
谁知上学以后,旧病复发。天天在头皮上擦山生姜和醋,奇臭无比,我只好自认倒霉,“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却苦了我的同班同学,每天都要被动地闻陈醋发出的浓重的臭味,真是一人生病,全班“吃醋”,实际是“被吃醋”。
为了方便治疗,我只有将长长的西洋发剪掉,剃成短短的板刷头,每次总是叫理发师剪得短些,再短些。剃头的那位老先生劝我:“小后生,你的头发已经剪得很短了,再短就难看了。”可他哪里知道我脱发的苦衷。
到了秋天,我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剃了一个大光头,戴了一顶军帽作为遮掩。有一天放学路上,有一位同学恶作剧,趁我不防,突然摘了帽子,撒腿就跑。幸亏他跛脚,走起路来一跷一拐的,跑不快,没跑多远就被我追上了,当时我真想狠狠地揍他一顿。
不知道磨了多少山生姜,用了多少醋,脱发依旧。有一次,姆妈去赶集的时候,向一个江湖女郎中买了一大包药粉。我明知未必有效,还是抱着一线希望,泡在水里,喝了下去。有时,姆妈也买一些中药,回家用陶制的药罐煎熬,熬出来满满的一大碗。我端起碗来,一仰脖子,“咕咚咕咚”喝个精光。什么叫“病急乱投医”?这就是。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19 07:56:20 +0800 CST  
我不知道吃了多少“良药”,苦则苦矣,总不见效。后来,爹给我介绍了一位有些现代医学知识的“赤脚医生”——后溪村的郑定才,诊断的结果是脂溢性皮炎导致脱发,处方是用水杨酸酒精涂抹头皮。
从此,我告别了又脏又臭的山生姜和醋,涂上了水杨酸酒精。只要我一到教室,顿时酒气冲天,那些无辜的同学“吃醋”以后,改为“喝酒”,当然是“被喝酒”了。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19 07:57:51 +0800 CST  
转眼到了高二,在学校组织的一次例行体检中,我被查出患有原发性高血压。这无异是一个晴天霹雳,我当时正在准备高考呢!
原发性高血压无法根治,只能控制,方法无非是三种:一是药物治疗,每天服用降压片,疗效显著;二是物理治疗,戴一块“手表”,里面不是计时器,而是一块磁铁,据说磁铁具有降压作用,或许只是心理安慰;三是食疗,多吃芹菜等蔬菜,少吃辛辣油腻的食物,作为辅助。因为年幼无知,矫枉过正,我只吃素不吃荤,跟庙里的小和尚一样,前后“苦修”了两年。
人生最紧张的时刻来到了。对于别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考试,而对我来说却是体检。好在学校的领导特别人性化,很同情我们这些“老病号”,说关系到穿皮鞋还是穿草鞋的问题,要求参加体检的医师们手下留情。给我体检的校医李医师,身材小巧,一脸微笑,平时常给我看病,熟得不能再熟了。她第一次给我量血压,淡淡地说:“过会儿再量一次。”糟糕,肯定是没有通过!我的心里七上八下,一直在打鼓。过了一刻钟,她又给我量了一次,还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还好。”就算通过了。我自己则紧张得手心冒汗。我一直怀疑那天的血压有可能超标,是李医师手下留情,给我留一条生路。
一九八六年的秋天,当我跨进大学校门的时候,已经脱掉了身上的无形枷锁和学习压力,一下子轻松了。新生入学体检结果显示:血压,“无殊”;心律,“无殊”;当然,一头浓密的黑发,更是“无殊”了!
(《最喜小儿无赖—一位六O后的成长史》一书即将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敬请期待)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19 08:00:35 +0800 CST  
@书小小2012 241楼
王老师 应该快出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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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应该可以付印了。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19 13:39:59 +0800 CST  
校园里的咄咄怪事

在以耕读闻名的家乡,千百年来形成了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老师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成为“天地君亲师”这五维中的一维。可我也目睹了个别人玷污学校和老师的种种劣行,至今想起来令人痛心。可见,对青少年的传统美德教育,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在郑宅中学二层楼教室的廊柱上,刷着七个醒目的大字:“五讲四美三热爱”,作为学生的行为准则。“五讲”就是“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就是“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就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可在初二那年,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咄咄怪事,对此不啻是一个辛辣的讽刺。
有一天早上去上学,我走到校门口,发现校名“郑宅中学”四个醒目的大字,被人用烂污泥涂了,污渍斑斑,面目全非!
这样缺德的劣行,究竟是谁干的?大家都在窃窃私语,已经猜到了几分,只是敢怒不敢言。原来,这几个大字是擅长书法的郑春湖老师写的,他正是我们的一校之长,冷水村人,想必是冲着他来的。我看到郑春湖老师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当时的心境,可以想见。
过了几天,涂在上面的污泥被洗掉了,重新写上“郑宅中学”四个大字,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但没过多久,校名再一次被人涂上了污泥。作恶者不依不饶,大家觉得不可思议。我看到郑春湖老师的脸色,更加阴沉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一天早上,“食堂爷爷”从学校的井里打水的时候,发现井底飘着一只脸盆,捞上来一看,里面竟然是一陀令人作呕的粪便。在井底扔粪便,这是猪狗不如的禽兽行为。师生们群情激奋,义愤填膺,却又无可奈何。
事发之初,学校当局没有向公社报告,而是息事宁人,一味的沉默和忍让,反而受到一次比一次更荒诞的攻击,给全校师生的心灵笼罩了一层无法抹去的阴影。
郑宅中学的所在地郑义门,千百年来以耕读闻名。大凡读过中学的人都知道,语文课本里有一篇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送东阳马生序》,它的作者是元末明初著名的文学家宋濂。宋濂年轻时曾执教于郑义门的东明精舍,凡二十余年,把这里作为第二故乡。东明精舍后来改名东明书院,解放后变成郑宅公社中心小学。而郑宅中学就在中心小学的南面,两个学校比邻而居,共用一个大操场。在耕读之风绵延了几百年的郑义门的地面上,发生如此玷污学校和老师的咄咄怪事,不论是谁干的,确实令人发指。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0 08:00:26 +0800 CST  
有一天中午,我到学校的食堂里去取蒸好的中饭,老远就听到“哇啦哇啦”的吵架声,有男声,也有女声,男女声二重吵,引起了师生的围观,里三层外三层的。走近一看,吵架的原来是教语文的Q老师和教体育的J老师。
Q老师人到中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是工农兵大学生,斯文儒雅,为人和善,风趣幽默。他说话鼻音很重,瓮声瓮气的,喜欢说洋泾浜的浦江话“项颈(即‘脖子’)脉涨涨起来”,引起学生哄堂大笑。
J老师还是一个大后生。有时天下雨,无法在操场里上体育课,改为在教室里读报。我经常听到他念“世界怀”三个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久而久之,才只是“世界杯”之误,恐有误人子弟之嫌。据说他爹在“文化大革命”中遇难,作为子女得到照顾,进入教师队伍。当时,他娘在食堂里帮忙,人称“食堂嬷嬷”,吵架时也来帮腔。
在我的印象中,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言传身教,诲人不倦,道德文章,堪为楷模。如今在大庭广众之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吵架,面红耳赤,实在有辱斯文,有损形象。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0 08:01:27 +0800 CST  
当然,我在初中里闻见的咄咄怪事,不仅于此。初二的语文老师是一个从教的退伍军人,教学认真负责。有一天,正是期末考试时期,教室里来了一位“时髦女郎”,但见她上身穿着玉色的紧身衣,下身穿着“扫地”的喇叭裤,脚蹬高跟皮鞋,身材窈窕,走起路来扭动腰肢,风姿绰约,美则美矣,只是少了一点少女的娇羞。她是初一的一位女生,主动来找语文老师,要求初二时到他的班里读书。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留意到她如蜜桃般的早熟。
有一天,学校里风传有位女生被人诱奸了,就是这位初一的女生。情节很简单,镇上的几个二流子,早就垂涎于她的早熟和美貌,便设下圈套,以招聘演员为名,把她骗到旅馆里,最终图穷匕见。这位涉世未深的初一女生,爱慕虚荣,以致招蜂引蝶,给茶前饭后的人们增添了一份谈资。
(《最喜小儿无赖—一位六O后的成长史》一书即将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敬请期待)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0 08:02:17 +0800 CST  
村里的“孔乙己”

村里有一个半吊子的读书人“金瓜”,既没有工作,又不事生产,不上不落,成为新时代的“孔乙己”。当时有一个初中生被迫辍学,他爹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如果将来考不上大学,弄得‘像金瓜式’,不如早点回家种田,老老实实当个农民。”

村里的晒场边,有一幢醒目的二层泥墙屋。泥墙上布满皲裂的缝隙,小的地方可以插进筷子,大的地方可以塞进拳头。在这幢泥墙屋里,住着村里的“孔乙己”—— 大约四五十岁的“金瓜”。每次路过这幢摇摇欲坠的泥墙屋,我都不免杞人忧天,生怕它什么时候会塌下来。
那时候,每到炎炎夏日,村里的男人,无论是老的,还是少的,只穿一条短裤,既省料,又便当。每到傍晚,脱下短裤,跳进池塘,洗一个冷水澡。有一次,我浸在冰凉的池水里,看见“金瓜”也来洗澡。令人意外的是,他脱掉外面的短裤以后,里面还有一条更短的短裤——三角裤,与一般的村民不同。
“金瓜”确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初中毕业,算是村里的一个“秀才”,或许比现在的大学生还稀罕。作为读书人,肚子里也有一些墨水。他的长子出生以后,他向村里的教书先生借了一本词典,要取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大约是“八字”中缺水的缘故,名字里要补水,多多益善。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翻过来翻过去,终于翻到两个带水的字,一个字是三个水,另一个字带三点水,一共有六个“水”了,真是妙不可言!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村,取名还是有些讲究的,解放之前生怕孩子夭折,喜欢取狗啊、猪啊一类低贱的动物名,盼他能够成活长大,解放以后喜欢取建国啊、红卫啊之类政治运动名,再么就是请算命先生来取名,八字中缺什么补什么。“金瓜”自信满满,自己解决,不用算命先生。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2 15:27:42 +0800 CST  
大约是物以类聚的缘故,“金瓜”看到读书的小后生,总是主动招呼,显得异常热情。我当时正在公社里读初中,算是村里少数几个喜欢读书的小后生之一,有幸得到他的认同。每次路遇“金瓜”,他总是提高嗓门,老远就叫开了。
有一年暑假,我在家里看书,“金瓜”从门前经过,兴致勃勃地说:“我在美国的一位同学寄来请柬,叫我去玩。”哇塞!不得了啊!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有几个人能出国啊!还是美国呢!看我将信将疑的神色,他马上回家去取“请柬”了。
当“金瓜”风风火火地赶回来的时候,手中果然握着一张“请柬”。我接过一看,确实寄自美国,上写四个钢笔字“新年快乐!”原来是他初中的老同学从美国寄来的一张贺年明信片!
“金瓜”虽然穷困潦倒,也有风光无限的时候。他年轻时曾在江西南昌的一家农机厂工作,因参加当地的浦江同乡会,被定性为反动组织,被厂里开除了。丢了工作,跑了老婆,他怏怏而回,住在老家摇摇欲坠的泥墙屋里。
在最穷困的时候,他想到拆楼板卖钱。在乡下人看来,这是“败家子”行为。他的兄弟知道后,把驻村干部叫来,训了他一顿。为此,他意志消沉,独自躺在墙角,不吃不喝,昏昏欲睡,直到有人找他,才发觉他已经昏迷了好多天。幸亏平时和他比较投缘的一帮年轻人,把他送进医院抢救,才把他从死神那里拉回来。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2 15:28:32 +0800 CST  
家里实在呆不下去了,“金瓜”借了盘缠,背井离乡,又去江西找工作。无意中,他看到当地的药材公司正在收购一种中药材“巴戟天”,两元一斤。于是,他上山采药,发了一笔“药财”。商机难得,他马上赶回村里,组织一批人,一起去江西采药。那时,村人叫掘药材为“发洋财”,还得凭关系、讲好话,他才肯带出去。后来,去江西采药的人多了,他就不再上山,专门负责收购。再后来,他获悉外地“巴戟天”收购价是两元八角一斤,比当地贵八角,于是把药材贩到外地,赚取差价。
那一年,赚得盆满钵满的“金瓜”衣锦还乡。他打开家里整坛的葡萄酒,任凭村人吃喝,来者不拒。一时间,那间摇摇欲坠的泥墙屋里挤满了红光满面、喝三吆四的人。也就在那一年,已经四十来岁的他忽悠了邻村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
在我的记忆中,“金瓜”每天都要喝酒,三杯下肚,红光满面,再加上身材魁梧,风度翩翩,跟大多数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下“土包子”不同,真有点“领导干部”的风度。而且他能说会道,靠那三寸不烂之舌,尺水也能掀万丈波浪。于是,村人送给他一个绰号,叫做“千句一”,意思是“一千句话里面,只有一句是真话”。
后来,“金瓜”再也没有赚过什么大钱,加上大手大脚,发的那笔“药财”很快坐吃山空。他又以书生和商人自居,不愿像普通农民那样参加生产队里的劳动,“大钱赚不来,小钱眼不开”。长期以来又养成了吃吃喝喝的习惯,烟酒就是他的性命,断了烟酒,一天也活不下去。于是,他只好耍赖,把老婆孩子辛苦收种的粮食拿去换酒。
“金瓜”的老婆勤劳能干,是乡下少有的好女人。炎炎夏日,她带着一帮幼小的儿女,下田从事繁重的劳动,一个个汗流浃背,晒得漆黑。而“金瓜”却像教书先生一样,整日躲在家里,打开电扇,凉风习习,喝茶喝酒。
有一年,他的儿子要读高中了,母子们辛苦多时终于筹到书学费,藏在柜子的棉被里。他闻讯翻箱倒柜,找到这笔书学费,又要拿去买酒。他的老婆急了,拼命同他争夺,子女们见状,一拥而上,终于从他手里将书学费夺了回来。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2 15:29:27 +0800 CST  
“金瓜”既不能像他高中毕业的哥哥那样正儿八经当国家工作人员,也不能像一字不识的弟弟那样勤勤恳恳种田地,渐渐被亲朋好友疏远,成了孤家寡人。“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自己被人看轻倒也罢了,还连累了妻子女儿。
有一天,村里发生了一件惊天大事,听说“金瓜”的老婆被人侮辱了。原来他经常出门喝酒,直到深更半夜才醉醺醺地回家。村里有人摸准了他回家的时间,偷偷地上了他老婆的床。等到他回到家里,要行云雨的时候,老婆说:“半个钟头前已经来过了,怎么又要来了?”“金瓜”闻言,酒醒了大半,才发觉被人冒充了。第二天,我赶到他家的泥墙屋前,只见他脸红脖子粗,与人高声对骂,但无人帮衬,势单力薄,也是无奈。
更窝囊的是,当他的女儿长大以后,在自家的阳台上乘凉,也受人侮辱。他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事人抓进去了,又放出来了。这时的“金瓜”身无分文,投诉无门,真是“喊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天可怜见,恰好县里分管政法的领导是“金瓜”母校的校友,得悉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拍案而起,终于使案犯重新归案。
除了妻女受人欺凌,“金瓜”的家庭财产也不能自保。大约在我上小学之前,他刚从江西“发洋财”回来,在村里的坟地上占了两间屋基,打好地基,再筑了几层沙灰墙。有一天,人家发现在坟地上的几十间屋基里面,单单他家屋基的沙灰墙被人推倒了。后来,他重建一次,被推倒一次,反反复复,不知被推倒多少次。他肚子里也知道是谁干的,因为兄弟姐妹都瞧不起他,无人相帮,也是无奈。
有一年,台湾开放老兵回大陆探亲。恰好“金瓜”有一位远房叔叔在台湾,以收尸为业。这位叔叔假装“阔佬”,衣锦还乡,给每位亲属赠送一百美元。“金瓜”没有分到,讨要不成,出言不逊。跟在“阔佬”身后的一个年轻力壮的外甥,从小习武,颇有功夫,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像老鹰捉小鸡一样,幸好及时被旁人劝开。“金瓜”是空心萝卜,外表光鲜,腹内空虚,羊肉没吃着,反惹一身骚。
久而久之,“金瓜”成为村里的一个典型。村人一说起不上不落、不事稼穑的读书人,不是说“像孔乙己式”,而是说“像金瓜式”,金瓜的名气比孔乙己还大。当时村里有一个小后生,快要初中毕业了,硬是被他爹逼着下田干活,还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如果将来考不上大学,弄得‘像金瓜式’,不上不落,不如早点回家种田,老老实实当个农民。”
(《最喜小儿无赖—一位六O后的成长史》一书即将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敬请期待)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2 15:30:18 +0800 CST  
狗叫

人生世上,都要尽责,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如果不负责任,总会被家庭、单位、社会所抛弃。狗叫从一个穷苦农民的儿子,到一名战士,到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最后却因见异思迁硬生生破了家庭,丢了工作,被社会所抛弃,发人深省。

“汪!汪!汪!汪汪汪——汪!……”村里有个二十来岁的后生,一天到晚喜欢装模作样学狗叫,边叫边缩起脖子,耸高肩膀,晃动脑袋,眼睛乌珠上下左右滴溜溜地转动,双手握成狗爪状,不停地在胸前摇动,有时甚至抬起一条腿,俨然是一条摇头摆尾的开心狗。
这个喜欢学狗叫的后生为此得了一个绰号——“狗叫”。村人在路上遇见他,随口就是一声“狗叫”,他也欣然接受,从无半点愠意。小孩子只知道他叫“狗叫”,久而久之,反而把真名淡忘了。
按家乡的风俗,爷娘要帮助已经长大的儿子娶了媳妇以后,才能分家。可“狗叫”在娶媳妇之前,就分家了,因为他素来行为乖张,不服管教,爷娘索性放任不管了,分给他一间二层高的泥墙屋。那间泥墙屋平时并不住人,堆堆焦灰什么的,俗称“焦灰屋”。有一段时间,我三天两头光临这间“焦灰屋”,所有的家具只有一个碗柜、一张桌子和一条凳子,还是旧的。
虽然家徒四壁,可游荡惯了的“狗叫”,分家以后,没人在耳边啰嗦,如龙归大海,自由自在,好不快活,因此脸上常常挂着笑容,依然三天两头学狗叫。论年纪,他老大不小了,可总喜欢带着一帮小孩子胡闹。这帮小孩子里面,除了他两个未成年的弟弟以外,还有我。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3 07:57:21 +0800 CST  
那时候,大家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嘴巴里都很淡,借《水浒传》里的说法,就是快要“淡出鸟来了”。“狗叫”作为“大哥”,要树立自己的威信,也想弄一点好吃的,给我们解馋,无奈囊中羞涩,只能不断地开空头支票,无非是“明天我去买好吃的东西,大家一起吃”,结果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到了初夏季节,生产队里的小麦刚刚收割,他终于兑现诺言,用小麦换了一点枇杷。到了打霜以后的深秋季节,他家门前菜园子里的那株“金钩梨”(学名“枳椇”)树上的果实熟了,颜色深黑,形状弯曲,像万字符“卍”,挂满枝头。我们拿着竹竿,敲呀敲啊,敲了一大把“金钩梨”,嚼起来味道鲜甜。其实,在“金钩梨”熟透之前,我们因为嘴馋,老早就开始敲了,吃起来又麻又涩,俗称“麻口”。我想,那一树沉沉的“金钩梨”,被我们在成熟前浪费掉的,恐怕比成熟后吃掉的还要多。
“狗叫”从小在外婆家习过武,学了点三脚猫功夫,经常在我们面前露一手,哄哄小孩,绰绰有余。他更喜欢炫耀自己偷鸡摸狗的经历,抖一抖“虎胆英雄”的威风。一般的村坊多少有一些山,十几岁的小后生上山砍柴,帮爷娘分忧;可我村没有一寸山,更没有买柴的钱,只能到人家的山上去偷柴。按说几个小后生偷偷钻进茫茫的深山之中,犹如蚂蚁一般,不易被人觉察,可“夜路走得多,迟早碰到鬼”,偷得多了,难免被人家发现,只得抛下已经砍好的柴,匆匆带着砍柴的勾刀、捆柴的麻绳和挑柴的“柴冲”(即木棍),逃之夭夭,假如被人追上,这些偷柴的工具便被收缴了。
十六岁那年,“狗叫”和村里的一帮小后生去深山里偷树。当时,他肩头背着一根沉重的木头,不慎摔了一跤,在倒地的时候,右手撑地,正好撑在勾刀的刀刃上,把整个手掌都切开了,割断了一根经脉,鲜血直流。同行的小后生见状,连忙用布条把他的手掌胡乱包扎了一下,就回家了。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后来伤口虽然愈合了,可一条经脉割断了,五个手指头就不灵活了,吃饭的时候,只好用筷子一把抓。
在那个淳朴的时代,“狗叫”经常弄一点桃色新闻。有一天,村里传出一条爆炸性的新闻: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特意上门来找“狗叫”,正在他的爷娘家里。在乡下,几千年来男女授受不亲,没有恋爱,只有婚姻,一切都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有大姑娘家主动上门找小后生的?于是村人奔走相告,像看新娘子一样,涌到他爷娘家门口围观。俗话说“瘌痢头儿子自家好”,爷娘都爱夸自己的儿子如何聪明如何能干,可“狗叫”的娘实话实说,给大姑娘泼了一盆冷水:“我们这个囝,一天到晚不在家的,你跟着他要吃苦头的。”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3 07:58:14 +0800 CST  
“狗叫”嗅觉灵敏,喜欢东嗅嗅西嗅嗅,时刻寻找“跳出农门”的机会。有一年冬季征兵,他到公社的卫生院里参加体检。因为偷树时落下的伤残,身体这一关本来过不了,恰好他表姐在公社卫生院当医生,帮了他的忙。通过体检以后,他砸锅卖铁,把“焦灰屋”里的两根架栅锯了下来,卖了一点钱,请公社里的武装部长吃了一顿,于是就稀里糊涂地成为一名军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农家子弟想跳出农门,不外乎两条路:文化高的青年,争取推荐上工农兵大学,但只是凤毛麟角;文化低的青年,争取参军当一名战士,将来转业以后安排工作,相对容易些。
转眼三年服役期满,“狗叫”转业复员。出人意料的是,他被安排在好单位——县人民银行机关工作,真是小狗掉进茅坑里。这其中有什么奥妙呢?原来,他以前偷树伤了手,留下终身残疾,后来在部队医院做了手术,又造成医疗事故,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变成二级残废。为了照顾“革命伤残军人”,转业以后,他被安排在县人民银行的机关,而同时转业的都安排在基层的农村信用社。我甚至听人说起,为了弄一张“革命伤残军人证”,有人施行“苦肉计”,在训练时故意给自己弄一点不会伤筋动骨的轻伤,为的就是转业以后能安排好一点的工作。
有一年,县里派遣由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乡村,帮助老百姓排忧解难,“狗叫”也是其中的一员。“狗叫”蹲点的那个小山村,恰好发生一起恃强凌弱的村民纠纷,弱势一方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和一个瘸腿的儿子。“狗叫”因为给弱势一方打抱不平,赢得了姑娘的芳心,对她暗生情愫。
工作组撤回以后,“狗叫”回到了城里。有一天,他回家来,带着两个弟弟和我,一起来到离家三里远的小山村附近,叫他大一点的弟弟进村,约那个姑娘出来。正好她人不在,我们四个人白跑了一趟。后来,那个姑娘还是来到“狗叫”的爷娘家,我看她正坐在桌子旁边吃面条。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3 07:59:09 +0800 CST  
“狗叫”嗅觉灵敏,喜欢东嗅嗅西嗅嗅,时刻寻找“跳出农门”的机会。有一年冬季征兵,他到公社的卫生院里参加体检。因为偷树时落下的伤残,身体这一关本来过不了,恰好他表姐在公社卫生院当医生,帮了他的忙。通过体检以后,他砸锅卖铁,把“焦灰屋”里的两根架栅锯了下来,卖了一点钱,请公社里的武装部长吃了一顿,于是就稀里糊涂地成为一名军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农家子弟想跳出农门,不外乎两条路:文化高的青年,争取推荐上工农兵大学,但只是凤毛麟角;文化低的青年,争取参军当一名战士,将来转业以后安排工作,相对容易些。
转眼三年服役期满,“狗叫”转业复员。出人意料的是,他被安排在好单位——县人民银行机关工作,真是小狗掉进茅坑里。这其中有什么奥妙呢?原来,他以前偷树伤了手,留下终身残疾,后来在部队医院做了手术,又造成医疗事故,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变成二级残废。为了照顾“革命伤残军人”,转业以后,他被安排在县人民银行的机关,而同时转业的都安排在基层的农村信用社。我甚至听人说起,为了弄一张“革命伤残军人证”,有人施行“苦肉计”,在训练时故意给自己弄一点不会伤筋动骨的轻伤,为的就是转业以后能安排好一点的工作。
有一年,县里派遣由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乡村,帮助老百姓排忧解难,“狗叫”也是其中的一员。“狗叫”蹲点的那个小山村,恰好发生一起恃强凌弱的村民纠纷,弱势一方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和一个瘸腿的儿子。“狗叫”因为给弱势一方打抱不平,赢得了姑娘的芳心,对她暗生情愫。
工作组撤回以后,“狗叫”回到了城里。有一天,他回家来,带着两个弟弟和我,一起来到离家三里远的小山村附近,叫他大一点的弟弟进村,约那个姑娘出来。正好她人不在,我们四个人白跑了一趟。后来,那个姑娘还是来到“狗叫”的爷娘家,我看她正坐在桌子旁边吃面条。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3 07:59:57 +0800 CST  
一路磕磕碰碰、跌跌撞撞,凑合着过了十来年,老婆最后还是跟“狗叫”离婚了,两个女儿一人分一个。我想,作为一个地位卑微的山村姑娘,当初能够嫁给“狗叫”这位堂堂的国家工作人员,可算攀上高枝,对未来肯定充满了憧憬和期待;十年以后,她主动提出离婚,琵琶别抱,想必是心如死灰了吧。
后来,听说“狗叫”被判了几年徒刑,连饭碗都丢了,还是因为男女问题。

(《最喜小儿无赖—一位六O后的成长史》一书即将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敬请期待)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3 08:00:44 +0800 CST  
分田到户了

从集体时代的“出工一条龙,收工一阵风”,到个体时代的“半夜三更忙割稻,天早五更去车水”,农民身上沉睡已久的生产积极性得以空前激发。分田了,单干了,我家终于从缺粮户变成了余粮户,从生产队这个“紧箍咒”里解放出来了。

早也盼暮也盼,终于盼到十五虚岁,我到了参加生产队劳动的年纪,原以为能给家里赚工分了。出人意外的是,就在这一年(一九八二年)的一月,中央下发了“一号文件”,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嫌这个说法太文绉绉,不通俗,干脆浓缩为简洁的两个字:“单干”。
偷懒之心,人皆有之,我那时为啥急着想参加生产队劳动呢?是不是有点犯贱?因为我爹常年在外做木工,姆妈只有五分工,家里年年缺粮,不仅要向生产队缴缺粮款,还要缴一笔不菲的公积金。这个沉重的经济压力,压得爷娘喘不过气来。我想早日参加生产队劳动,虽然刚刚参加劳动的十五岁小孩,做一天只有二分半工分,但多少总能为家里多挣一点工分,少缴一点缺粮款。
面对单干这个沧桑巨变,村民们各怀心思,表情复杂,惋惜者有之,高兴者有之,担忧者有之。
我们生产队的老队长以脾气暴躁闻名。得知要单干了,他心情郁闷,三天两头喝闷酒,喝醉了,便在家门口破口大骂,骂那些没有正劳动力的人家,几十年来全靠他们养活,单干以后,只能喝西北风了。他骂东骂西,指桑骂槐,分明是骂我们这样的“缺粮户”(即社员在生产队做的工分的价值不抵从生产队分的粮食的价值、需要补缴钱款的人家)。我和姆妈听了,心里很是郁闷。
单干以后,我家不幸跟这个老队长成了“田邻居”。他一没有文化,二没有技术,只会死做,种的水稻,产量还不如我家高。至此,我心中不由产生疑问:在农业集体化阶段,到底是余粮户养活缺粮户,还是缺粮户养活余粮户?在人多田少的乡村,如果没有我爹这样的能人走家串户去赚钱,然后把部分收入作为缺粮款和公积金上缴生产队,生产队拿什么给余粮户发余粮款?后来,他眼睛得了白内障,又没有做手术,几乎成了一个瞎子。我经常看他在水稻田里拔稗草,头低得不能再低,眼睛几乎要碰到稻穗了,反而觉得有点可怜兮兮的。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5 10:29:43 +0800 CST  
也有的村民眉飞色舞,喜形于色。有一个家庭成分不好的村民,坐在台门口的石板上,喜笑颜开,高谈阔论:“走(人民公)社几十年了,我在生产队里什么干部也没有当过。如今单干了,种什么、种多少,都由我自己做主,既当队长,又当会计,还当粮食保管员。谢天谢地,猪肉买不起,准备明天到街上去买一块豆腐,拜一拜。”
对于单干,我和姆妈一样,喜忧参半,心里没底。喜的是,从此以后可以自己当家作主了,再也不用受人家的闲气;忧的是,我爹从小外出做木工,这辈子基本没有参加过农业劳动,光靠我们娘囝三个“半劳动”,耕种几亩田地,能行吗?
那一年的春天,过了谷雨节气,就开始插秧了。除了妹妹才念小学二年级、无法参加劳动以外,全家出动,包括九分工的爹、五分工的姆妈、两分半的哥哥和从来没有参加过生产队劳动的我。姆妈郑重其事,早早到街上买来了香烟、老酒和猪肉,请外公、新正伯伯和大哥(大伯伯的大儿子)来帮忙,好生招待,好像家里请手艺人一样。记得姆妈买的香烟,是两毛四分钱一包的新安江,价格居于中游,比它贵的有中华、大前门、利群等,比它便宜的有雄狮、大红鹰、五一、旗鼓和经济等。
种田的时候,我看村里的那些老把式,虽然不用塑料绳,照样种得笔直,像模像样,煞是好看。而我不仅速度慢,种的秧苗还东倒西歪,扭来扭去。最讨厌的是,种田的时候,人要慢慢向后倒退,眼前留下两行又深又阔的脚印,如果秧苗插在脚印里,就立不牢,只有返工,速度就更慢了。好在对种田地来说,爹也是一个半路出家的三脚猫,我们爷囝两个的水平半斤八两,彼此彼此,他对我的要求也特别宽松,慢一点不要紧,种多了就快了,歪一点也不要紧,歪田有歪谷,惟一的要求是牢靠,秧苗一次插牢,不能浮起。
楼主 王向阳196862  发布于 2012-11-25 10:30:44 +0800 CST  

楼主:王向阳196862

字数:179835

发表时间:2012-10-23 02:54: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0-23 19:11:1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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