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在东北的江湖岁月

破釜沉舟:蚂蚁公民律师实名PK枉法裁判法官‘高国庆’(

首先为了将来可以方便跨地区追捕,我先把自己揭发一下,本人,网名,蚂蚁公民,算是一个不太成功的网络作家,作品就是《我在重庆的江湖岁月》,以及《北方业余杀手》系列(包括北逃妹妹的孽缘)这两部。

实际姓名李贤伟,黑龙江庆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00年开始执业,水平一般,可以糊口之余然后写点小文章,经常喜欢假装做愤世嫉俗义愤填膺忧国忧民为民请援状——实际吊毛用没有。因为我自己也憋着一肚子火,没地说理去,网上呐喊一下,大家还以为我没事也可以经常看见胡温唠家常呢,所以不少当事人和网友总把我当包青天,希望我能关注他们一下。

而实际我就是草民一个,肝火上升的事情不比你们少,而今天我要说的这个事情却使我彻底出离愤怒了!

我决定豁出去这个律师不干了,也要把这个事情公之于众,实在不行,老子也学习杨烈士,直接找这个混蛋法官PK,看看到底这个社会还有没有正义!

法官名字叫高国庆,黑龙江大庆市肇源法院新站法庭的一个50多岁的助理审判员。这个法官胆子不是一般的大,枉法程度不是一般的狠,偏向袒护程度非常有我们中国特色,我现在说起来手就哆嗦,气不打一处来。

好了,先说一下事情的简单经过,大家再判断一下熟是熟非,然后在一起见证一下,这个事情在举国皆之的情况下,会是一个什么样混帐的处理结果,大家窥一斑可知全貌,我们的法制社会到底还有没有希望!

我有个案件,肇洲的当事人小齐去卖粮,结果经过二道贩子张二之手卖给了张二的舅舅肇源的郑三(肇洲肇源是大庆下面的两个县),当时粮食收购了,但是没钱,所以就没有给钱,让等等再说,结果这个等等再说纠纷就出现了,小齐等了两个月等到的结果是郑三说钱给完了,给谁了,他让问张二,小齐问张二,张二说没收到钱,并且为了获取效果,拿自己父母的生死发誓。没办法,小齐找到我,我在找郑三和张二分别取证,证明确实存在没给钱的事实之后,起诉到新站法庭。

第一次开庭是2010年3月底,我们一大早带着三个证人开车100多公里就去了新站,九点开庭,我去请这个案子的主审高国庆法官,他问我,被告来了吗,我说没来,他说那就等一会,我一听这个要求不过分,于是等待了半个小时,9点半,高法官下来,说被告郑三在成都,回不来了。我一听笑了,不来最好,那就缺席把,高法官也没意见,于是开庭审理,之后就回了大庆等待判决。

可是不到一个月,小齐给我来电话,说高法官让他去一趟,不知道什么事情,我当时一喜,觉得可能是法院要给调解,这是好事,但是后来小齐告诉我其又打电话问法官,需要律师去吗,其说不用,我也没当回事,觉得可能法官认为案件简单,不需要麻烦我们,直接调解就可以了,这样负责任体谅民苦的法官现在太少了,大部分法官一个个都不把老百姓的腿当腿,官僚得让你晚上睡觉都害怕,做梦都想吃他的肉。

为了表示感谢,我决定腐败一下这个法官,给他打个电话,希望有机会来大庆找我,我好好安排一下他,让他明白解决百姓困难,就是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电话一通,几句话交流下来,我就不高兴了,什么调解啊,原来高国庆还要再开一次庭,美其名曰给对方一次说清问题的机会,我当然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无利不起早,原告缺席,按照撤诉处理,被告缺席,可以直接判决。现在高法官既然给对方机会,不依法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那必然是有人说情来了,否则我要是作为被告缺席了,可没有本事说开就开。

我虽然有怨气,但是没有拒绝,问他什么时候开庭,结果高法官公事公办,拒绝告诉我时间,让我当事人过两天自己去取传票,到时候自然知道时间了,肇洲小齐的家到肇源新站,有100多公里,而且好象没有直达车,这一来一往取传票,怎么说连吃带路费也需要大半天,再说现在农忙,一个农民——我让法官告诉我时间,我到时候去了现签传票也可以,结果高法官不同意,我有些火了,告诉他,那实际不行就邮寄吧,高法官没着急,但是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告诉我,让当事人来吧,我一听明确反对,因为我们当时起诉的时候是交纳了这笔邮寄费用的,现在法官这么做,明显是在制造诉讼障碍,我表示如果不邮寄,那么我拒绝去开庭,结果因为这个话,我和高国庆在电话里吵了起来,他说我这个律师不负责,不给当事人解决问题,却制造麻烦,我回敬他,我怎么是制造麻烦,我正因为不想给当事人制造新的麻烦,所以才据理力争,后来高国庆说不过我,直接给出最后结果,你们要是不来,我们就按照撤诉处理。

我一看这个法官太不可理喻了,于是也不跟他废话,直接打电话告诉我当事人,如果法院有特快,你拒绝签收,我们必须要求其缺席判决,这个权利虽然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这种明显带有不公正色彩的权利我们应该必须抵制。

被告家在新站,放个屁就来了,我和小齐两个人的来回路程有500公里,你说让来就来,干什么呢?法院第一次开庭是放屁啊?

明显不公平吗?

过了半个月左右,好象是五一之后,小齐打电话来,说法院传票来了,自己不在家,还不到14岁的儿子给签收了,我一听苦笑了一下,就让他别上火,别责怪孩子,然后就去忙别的事情去了。签署传票法律规定必须是同住成年家属,这个未成年孩子签署的东西肯定无效的,尤其普通程序,口头告之他都不告诉我,然后说小孩子签署传票合法?

那这个法官可太有才了。

又过了几天,我觉得别对着干了,于是主动打电话问高国庆开庭时间,他告诉我20号上午开庭,我一看现在已经18好了,幸好20号没事,否则还真麻烦。高法官很客气,说其实也能缺席判决,但是对方可以上诉,那到时候不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吗?我一想也是,于是约定20号上午见。

20号上午,我9点到了法院,高国庆正和郑三以及张二等人在其自己办公室云雾缭绕地沟通,这种庭前交流是违法的,但是我倒不介意,只要你公平的审理,你就是半夜三更一起出去快活我都不管。

这次庭审转为普通程序,需要三个人审理,但是其中一个有事压根没来,高国庆问我有意见吗?我当然有意见,但是如果真提出来,他说好吧,今天这个庭因为缺少法官,所以改日再开,那不是折腾我自己吗?所以我没有提出这个疑义。但是我多个心眼,在高国庆法官后来审理中明显带有倾向性的时候,我把当时缺少法官的情况拿手机拍摄了下来。如果他能秉公处理,这就不是问题,如果枉法裁判,这也是程序上违法的一个证据,虽然法律规定如此,但是实际生活中,有几个法院审理的时候来足人数了,滥竽充数的时候甚至把打扫卫生的拉上来凑数。

对方这次是有备而来,也聘请了律师,也带了好几个证人,内容我就不多说了,反正主题就是钱给了,而最让人感觉幽默的是,事前为我们出了书面证据的张二居然出庭否认自己没有收到钱的事实,说其中的这个内容是我们后加上的,这个钱他在事情出现之后不到一个礼拜已经给小齐了。

对于张二的说法以及对方的证据我一点都不认为具备威胁性,根据这么多年的办案经验,我胸有成竹,当证人出庭完毕(三个有身份证的,一个没有身份证的,没有身份证的在我明确表示没有意义的情况下,高国庆法官给了对方充足的说话机会),我准备一一质证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画面出现了——高法官不允许我质证。

我很奇怪,问为什么,他回答根据一证一质的原则,四个证人不能一起质证,所以你现在质证法官不允许。我反驳道,“四个证人连贯出庭,我每次询问完,你马上就招呼另一个证人出庭,这个我没意见,在以前很多案件中,为了节省时间,也都采用过集中质证的方式进行,现在我对四个证人发表统一的意见,没有什么不妥。”

高法官很生气,没想到电话里我抢白他,实际中依然这样不客气,他不屑地问我当过几年律师,代理过几个案件,口气很轻蔑,我则上下打量这个挑衅的法官,尽量心平气和说代理过很多。高法官看我这么嚣张十分生气,告诉书记员,不允许质证,不给记录。

我强压怒火,这么多年,霸道的法官我见多了,但是这么霸道的还头一回见,对方缺席,你给他们说话机会,我大老远来,你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我,我还是律师呢,如果是当事人自己来,那得被欺负到什么程度啊?我喘了口大气,为了不至于把已经僵硬的气氛整得更僵硬,于是和缓地说,“可以不允许质证,但是我希望你把不允许我质证的过程以及理由记录下来,这不过分吧。”

高国庆这时候已经气急败坏了,直接指着书记员吼道,“不给记。”

我一听,眼前一黑,所以压抑的怨气顿时都升腾了起来,我咬牙切齿地嗽地一下站了起来,“你吹牛B你不给记,这个案子我现在就退席,你要是敢枉法裁判,咱们就走着瞧,我他妈的上北京也要告倒你这个腐败法官!”说完我拿起衣服就怒不可遏地大步离开法庭。

高国庆在身后吼道,“你敢走我就敢缺席判决。”

我头没回,大声回敬道“你吹牛比,这个社会还没有王法了!我等着你!”

我上车就走,一路上气得开车的手都哆嗦,我当时一点都不后悔自己的举动,对付这样的法官,律师也罢,老百姓也罢,你对他的放纵就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

我准备回家就写文章发到网上,老子要跟他PK!共和国成立60年了,我估计是第一个敢实名PK法官的律师。

这非常有风险——我当时义薄云天,不顾一切,拿着刀子直接干掉他的心都有,当然前提一定是不追究我刑事责任。

回到大庆,心态稍微平和了一下,想法转变一点,我劝解自己要理智一点,毕竟律师是法官的狗腿子,我这么干,其他法官看了能怎么想,估计欣赏我的一个也不会有,我还吃不吃这碗饭了。

我忍一下,决定给他一个机会,我找到中院的一个关系不错,曾经主管他们的一个领导,把情况告诉他,他给新站法庭庭长打个电话,让他们管教一下高国庆,不要把事情闹大。第二天领导告诉我,这个高国庆是个老同志,比较固执,坚定的要按照撤诉处理。

我一看高国庆真是无所顾忌啊,这不是典型的只许洲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你明目张胆枉法裁判可以,我们怒火中烧退席抗议不行!

这是什么法制国家啊?

难道就没有人监督吗?

他们为什么胆子那么大?

因为我明白他们知道百姓背后都没什么人!欺负老百姓在这个年月,不需要成本。

我其实已经做好带当事人去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上访的准备,但是之前的程序我一定要走足,我给他们肇源法院纪检打电话,反映了这个情况,已经三天了,他们说跟领导说完了,准备过几天去调查一下,我一听当然明白这是官腔,过几天是几天啊?

过几年差不多!

而就在这时,我接到了小齐的电话,法院按照我们的表现,撤诉裁定已经邮寄到了他们家,邮寄出来的时间是2010年5月24日!

看来机会不用给了,结果已经出来了,我可以袖手旁观让当事人自己去解决问题,我可以不闻不问最多全部退还律师费,让他另外起诉,我也可以找机会给高法官负荆请罪,腐败几次之后,没准在他进入棺材之前成为莫逆。

但是我不是这样的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忍让固然是美德,但是这个美德关键针对谁……

我已经发出了挑战,这个事情必须给个说法,虽然好象不是很大,但是箭在弦上,已经开弓,没有回旋的余地了,我也希望这个事情能够或许大概可能兴许备不住差不多,假如要成为中国司法进步的一个转折点的话——别胡思乱想了,高国庆法官已经喊我取传票了!



支持我PK的兄弟请转载声援!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10-05-29 14:44:03 +0800 CST  
永洲当事人刺杀法官——草民最后的挣扎!
标签:杂谈

儿童节这天稍微血腥了一些,一个草民干死三个法官,多少有点讽刺,两年前的7月1日,一个草民干掉6个警察,这次虽然打了对折,但是也精彩了一点,草民直接自裁了,也算在人数上拉近了距离。

目前没有近一步消息证明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枉法裁判还是争风吃醋,不过我却有种看到同类的亲切感——希望这个家伙不是滥杀无辜的主,最好是怨有头债有主,否则我要是把他当成同类,不少一直想杀我而后快的家伙定会欢呼雀跃,拿吐沫直接淹死我的。

蚂蚁和高法官PK 的消息已经放出来三天了,对方一直没有动静,不是害怕了,也不是重视了,而是压根还没有知道。他明白我没有拿刀子带火枪去的勇气,所以压根不把我的愤怒当回事,这可以理解,正好比今天上午的勇士行动之前的愤怒也被人当了放屁,最后采取的这种极端行为——不用想,政府肯定不会把他当烈士对待,这家伙死前所有的屎盆子都会扣到他脑袋上,反正就是暴徒一个,那三个法官倒是极有可能因为死在工作岗位上,而变成由纳税人奉养的烈士。

法官当烈士,在咱们这个年代,永远是一个讽刺。

我的贴子被不少正义人士转载了,但是效果一般,至少没有在我们当地引起什么反响,我也问了我们当地新闻媒体的一些朋友,大家表示,有纪律,坚决不能报道当地公检法的黑暗面。换句话说的就是可以报道其他地方的司法黑暗——不过定性一定要准,他们也害怕跨省抓捕。

我今天上午发了个短信给负责接待投诉的当地法院法官,其出于好意,让我不要把事情整‘大’。让我相信法律,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我苦笑着感谢了,然后耐心等待他的处理结果——说实话,我已经做好不干律师的准备了,虽然还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能继续苟且地执业下去,但是至少这样想了,而这样破釜沉舟地想,于我来说也是需要巨大勇气的,整得不好,极有可能惹一身骚。

骚就骚吧,天天和这样的法官打交道,能把我窝心死,与其那样,风骚一点算什么呢?

我等待着县法院的结果,然后随时向大家汇报进展,一个律师汇报这点问题都不能有效解决,那些上访专业户们,你们还是直接放下上访信,去梁山吧!永洲的哥们已经去了,晚去的话就当不上大寨主了。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10-06-01 16:22:00 +0800 CST  
草民的伟大胜利——人民法院颤抖了!(
标签:杂谈
自从朱军烈士离开我们之后,这几天我一直比较懊恼,我怎么就没有他这样的勇气呢,我的PK完全停留在口头阶段,人家法官压根没把我的叫板当回事,舞照跳,妞照泡,回扣依旧拿。肇源县人民法院的调查依旧无声无息,枉法法官高国庆依旧逍遥自在的鱼肉着新站人民。

但是今天早上去法院开庭,却遇到一件让我哭笑不得的事情,我九点开庭,进了法院,在楼门口,有法警懒洋洋地斜靠在椅子上,如果再把大腿依在扶手上,那就是典型的镇关西了。

我没当会事,照直往里走,但是法警却叫住了我,“李律师,检查。”

“检查?”我很纳闷,看到了安检门,这个摆设放在这里很久了,一直都是样子货,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怎么会设置专人检查呢?

“把带金属的东西都放在这个盘子里。”法警是个年轻人,很客气,但我不认识他,没办法拒绝人家,所以只好配合。

“不好意思,例行公事。”法警尴尬地笑了一下。

我把身上带金属的东西都放在托盘上,走过安全门的刹那,突然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过去之后,笑着问法警,“是不是防止暴民啊?”

法警笑了笑,没有回应。

“立案的人也检查啊?”我明知故问,这里不是法官通道,开庭的立案的每天估计没有800人,也要500。这个工作量可不小。

“上级要求的,这段时间严加管理,不能出纰漏。”法警回答。

“人民法院为人民,完全可以理解。”我挖苦地笑道。

“没办法,领导总是喜欢这样多此一举。”法警不满地抱怨道。

“看样我们大庆人民应该向永洲人民学习啊。”我一边把金属物品拿回,一边打趣道。

“李律师,我看了你PK的文章了。”法警突然说道。

“你怎么看到的?”我十分惊讶,我一直认为司法系统的人都是失去了神经的蜗牛,根本没有反应的。

“我看过你的小说。”法警笑道。

“那你看样是重点防范我啊?”我笑道。

“不能,不能,就是例行公事。”法警解释道,我因为要开庭,所以没有继续闲聊,于是和法警告别之后,一边往里走,一边回头,看到后面的人确实也都在被检查,心里舒坦一些——要是专门防备我,确实有侮辱我的嫌疑。

到了法庭,被告没有来,我和主审法官说起了门前安检的事情,法官也露出不满的神情,“扯淡!少腐败几次,老百姓不可能都这么混帐。”

“是啊,法官要是都像你该多好啊!”我恭维道,这个法官参加工作没几年,很少接受我们的贿赂,所以还算比较正直。

“网上说那永洲的朱军是抑郁症,快死了才去杀人的。”法官和我探讨道。

“你相信吗?”我反问。

法官撇撇嘴,“不好说。”

“人都死了,你就是说他是同性恋,为情所困也没有机会反驳了。”

“就是不死也不会有真相啊。”法官厌恶地抽动了一下嘴角,一语中的。

“上网上买个防弹衣吧?”我幽默地建议道。

“有卖的吗?”这个法官也很会爬杆子。

“有,里面垫的都是成打的人民币。”我讽刺道。

“那领导才能买的起,我们穷,没钱。”法官小心地看了一下门外。

“见你们领导多难啊,听说四楼院长办公室都配置了双保安?”我问道。

“是,连打扫卫生的大婶进去都要搜身。”法官的话很夸张,把书记员都说笑了。

……

开完庭,回到办公室。打开电脑,关注永洲袭击法官的新闻,结果发现主流媒体集体失语,在我们这个倡导言论自由的国度里这很正常,但是我明白老百姓心里是知道真正的是非曲直的。

我拿出了我抽屉里的砍刀——想象着我勇猛劈倒腐朽法官的情景,不禁有些心潮澎湃。

希望我们这个伟大先进和谐的国度里有那么几个还算正直的领导,抓紧处理民间纠纷,否则律师杀法官确实在全世界也算一个大新闻了!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10-06-08 05:17:54 +0800 CST  
高国庆法官来电话了——律师PK法官有回应了?(2010-06-08 08:34:40)[编辑][删除]
标签:杂谈
今天一大早,刚到办公室没一会,电话响了起来,是个陌生号码,开头数字是8,我以为是开发区的,但是对方在说出要找主任的情况下,我猛然猜出了对方是谁?

高国庆法官!

果然——哈哈,接招了!

我问他贵姓,他没有回答,就是要找主任,我说我就是,他问我贵姓,我说姓李,结果他一下说出了我的名字。我没有点破他,问他找我什么事,这个家伙很客气,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直接就对我勇于上网和他PK的英勇事迹表示感谢。

我对于他的反应也在意料之中,于是也心平气和皮笑肉不笑地和他聊。

高国庆法官表示自己已经上网看到文章了,他采取的是心平气和的态度看待这个文章的,我问他我说的还算客观吧,他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说有那么一两分的客观。

我一听笑了,接着听他说,高法官表示我有很多内幕没有说出来,应当将真实的过程向全国人民展示(大体意思如此),真实的情况如果说出来后,全国人民一定恍然大悟原来蚂蚁是个骗子!

然后高法官问我写这个贴子是出于什么目的?我一听这个问题还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解释明白的,因为这个问题昨天下午已经有人问过我,我总结了一下,好象说了很多。但是今天和这种人说这个好象有些多余,于是直接反问他想干什么?

高法官非常感谢我的行为,然后问我是对整个肇源法院有意见,还是对他有意见,我不屑地回答,“你能代表整个肇源法院吗?”

高法官于是转换话题,反正每次都非常心平气和,完全没有了当初在法庭上不让记录时的嚣张跋扈。而且其意思是他的人品和办案能力可以禁得住全国新闻媒体的检验,我很不屑,你的人品和办案能力和我一分钱关系都没有,我接触你就是这一个案件,从这一个案件中你就想和我谈道德高深的问题,确实好象很滑稽。

高法官同时表示,我代理的这个案件其要办成铁案,而且非常不屑地说,“你不就会私自录音录象吗?”言外之意我除了这个其他一点本事都没有。我知道他顾忌我这一点——对付这种吃了吐的东西,录音录象都是轻的,他好象自己多磊落,但是我明白,这种人针对我的投诉,实际已经想好了对策,包括对所有事实均不承认——这点低贱的坏招我要是不防备,还能当律师吗?

昨天下午我特意给当时在场的被告律师打电话——今天高国庆法官应该不出意外的话,也是她好心通知的。

这个肇源当地的女律师很幽默,作为同行,其对我有一些肺腑之言,但是表示对10多天前的事情已经记不清了,这个我理解,这是一种自保措施,换了我也可能这么做。不过后面的话很幽默,其突然反问我,“当时不是你自己要求退庭的吗?”

“我自己要求退庭的?”我在电话那面一下笑了,我干了10多年律师,这么低智商的事情我会干吗?无缘无故就退庭,然后和法官PK?我这么傻吗?拿这个理由作为法官证人的代理意见确实很可笑。

女律师很警觉,感觉我是在取证,于是开始诉苦,我理解她的苦衷,但是我只要一个要求——客观描绘当时的情景,女律师客观的说了一会然后告诉我情况对我很不利,但是同时表示自己不愿意介入到这种纠纷中,我表示理解,但是明确告诉他,我之所以这么做,一个是为了我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一个是照顾我自己的脾气,另外一个我也是在为我们律师同行争取获得必要的尊重,所以我可以接受法官以及其指示的当时在场的证人胡说八道,但是绝对不能接受同行背后的刀子。

高法官欣然接受了我的PK请求,其伙伴们也应该摩拳擦掌准备重新描绘一下当时的‘真实’场景了。我对于这种伎俩是有准备的,甚至也做好了面对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之后无奈地推辞。

幸亏李律师比较‘卑鄙’,只会那么一点手段,因此到底鹿死谁手,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10-06-08 09:18:18 +0800 CST  
结社自由,言论自由——我们成立一个组织吧?(2010-06-10 09:52:18)[编辑][删除]
标签:杂谈
这几天忙的晕头转向,早上起的很早,看看新闻,回个帖子,然后开始一天东跑西颠的工作,晚上回来赶紧继续和网友交流辩论,不亦乐乎,其中有不少如我一样的半拉儿激进分子,也有不少故做睿智的搅屎棍子,当然也有暗藏杀机的谍报人员,但是无论怎么样,我都认为这些人多少都是关心时事的有为人才,不像那些一天到晚只关注风花雪月,才子佳人八卦消息的单纯国民——这些人你要是和他交流社会隐暗面,他们仿佛如鸭子听雷一般,茫然不知所措。

当然我也关注八卦,这无可厚非,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活法,不可强求。但是我还是喜欢关注时事,并且由衷感谢关注律师实名PK法官的朋友,无论我们观点是否一致,但是你的关注就是我的动力。

今天早上没事看中国当代革命史,一下看到了1921年的第一次中共全国代表大会,那个时候全国只有几十个党员,却派了12个代表来参加会议,这里年龄最大的也就40岁左右,最小的才20出头。这段历史我看过很多次,但是从来没有认真地想过,今天一想,却很有启发。

俗话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当时这几十个人明显就是乌合之众,而且面临着巨大的白色恐怖,比我们当前恐怕要艰难的多。他们可以这样,为什么我们不能呢?

我们网民的力量一直很强大,很多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例如邓玉娇,例如赵作海,例如冒名上大学等等,但是这个力量很多时候也一直很分散,东一榔头,西一棒槌,都是自发的,没有起到充分的网络监督作用,如果我们团结起来,实际能够其到新闻媒体那种有效的监督智能的。

当然我们知道,我国的新闻媒体监督整体上是马后炮,因为怕承担责任,因为怕影响升官发财,所以除非组织定性,否则轻易不敢染指,其中最多的无非就是张家漏水,李家患病一类的扯淡事,真正让人感觉到酣畅淋漓的还要算当年的《东方时空》,《焦点访谈》,那个时候邓公好象还没有死,多少还有点自由空气,从他死后直到现在,我们国家整体的气氛都太压抑了,总理都没事自己偷着哭……

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言论自由,但是言论我们都知道,你在你们家厕所里随便说(比文化大革命时候强),但是不能大范围的传播,否则就要被请去喝茶。至于结社自由——不少黑社会根本没有磕头拜过把子,最后也都莫名其妙的被当成了非法社团,所以大家只能去开公司,想组织个社团法人,无非是什么风筝协会,单身俱乐部一类的东东,稍微有点政治苗头,一律死拉死拉的。

所以依法登记就不要去想了,法律规定给你答复的最长时间是80天,那么你需要做好等待80年的准备。如果最后出点事,你狡辩说我申请了你们也不批,对方会理直气壮地告诉你,你怎么知道?你一定要相信法律,相信党和政府。

说了半天,回到主题上来,我想成立一个QQ群——当然肯定不是为我揽案子(大家最好也自觉一点,别在那里咨询我法律问题,否则某些下作的人真会这样功利的想),加入这个群的人最好都是各大论坛的活跃分子,我们大家团结起来,把无序的的呻吟变成有形的力量,把散漫的评价变成结实的抨击,把社会上典型的腐败及时地在群内告之大家,然后我们利用集体的力量,形成网络上的汪洋大海,淹没这吃人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可以说一下自己的意见。这个反腐败网络监督群的QQ号码是52016130,欢迎活跃分子加入。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10-06-10 10:26:41 +0800 CST  

加入群的朋友——请考虑清楚,这里不欢迎沉默的看热闹的围观者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10-06-10 12:22:48 +0800 CST  

楼主:蚂蚁公民

字数:853123

发表时间:2008-11-08 21:2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8-09 20:31:09 +0800 CST

评论数:1209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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