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在东北的江湖岁月

都说东北人全是黑社会,这句话也对也不对,如果这个理论成立的话,那么中国至少有一半人全是黑社会。
黑社会是民众对政权综合能力不相信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如果大家都相信能够充分有效公平公正维护自己的权益,谁冒充黑社会去扯那鸟淡啊?

50年代的时候,中国谁敢说自己是黑社会,谁敢?????站出来,谁都不敢,为什么现在这个社会,如果谁有点黑社会的背景,不但不让大家讨厌,反而有点令人景仰?
这是很奇怪,也很让政府尴尬的一件事情。
谁都象好好生活,平安过日子,可惜这是一个奢望。


1,第一次要帐

我祖籍重庆,在重庆上了两年中专之后,毕业分配回大庆,每个月工资奖金加起来大概也就1000元钱,如果在学校,那就是大爷,这些经费不知道可以勾引多少无辜的学姐学妹呢。但是参加工作之后这点钱简直就是杯水车薪,今天买件衣服,明天上躺饭店,后面打个麻将,如此这般丰富多彩的生活,往往不到半个月,这口袋里一般就比脸都干净了。
其他几个从前的兄弟伙可能稍微好一些,但是大部分也都是捉襟见肘的主儿。
二狗那个时候在钻井队上班,很辛苦,因此也总矿工,泡病假,他没事就来找我。
二人在一起总琢磨着找点来钱快的道,现在世面不景气,找杀手的活不多,另外给的
钱也不像话——千头八百的,基本处于打发叫花子的水准。
“咱们帮别人要帐怎么样”?二狗躺在我的床上建议道。
“要帐,怎么要,我不会 ,你会吗”?我在桌子上练着书法,这一阶段喜欢写一些名言精句,悬挂在墙上励志,一般半个月左右看没有效果,就换一些新名言,重新刺激一下日趋麻木的心灵。
“我认识一些哥们,他们就办这样的业务,一次能挣个万八的”。二狗口若悬河的说道。
“能吗?啥买卖这么好啊,要是那样,我倒想多挣点钱买个BB机,汉字的,挎在腰上,老牛B了”。我停下手中的活路,对此很感兴趣。
“能!现在欠钱不还的老了,咱们去,不给钱,就敲折他一条腿,看他敢不还”。
“那的欠多少钱,咱们才能挣一万啊”?我问。
“怎么的也得五六万吧”。二狗自己猜测道。
“那你抓紧联系,赶明儿有时间咱再找几个弟兄,就干一票”。我兴奋了起来,这种业务确实不错,无本生意,一本万利,值得尝试。
“找你重庆那帮同学不好吗,感觉他们做事比咱们那帮同学强多了”。二狗建议道。
“不了,离的太远,而且人家现在都在走正道,别耽误人家”。我说。
过了几个礼拜,我都快忘记这茬的时候,二狗带来了消息,有个家伙欠一个饭店8000元饭费,一直不还,如果要回来,就给两千元好处费。我一听才2000元,而且还好几个人分,顿时没了兴趣,二狗鼓动道,“2000不也是钱吗,再说应当先从小买卖开始练起,咱们不是对这业务很不熟悉吗,正好练一下手”!
我一想也是,不积硅步,何以至千里?自己那种一夜爆富的心态确实要不得,于是勉强答应二狗,然后开始约王道德以及高旭伟等人。后来感觉人少,又把四毛,大生子给招来,找这两个人也属于无奈之举,四毛天天跟在王道德屁股后面混吃混喝,自己一毛钱也不出,完全就是寄生虫,如果再不给他找点事情干,废物利用一下,大家对他的厌恶简直就是宛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啊。至于大生子,这家伙虽然胆子不大,但是长的比较凶悍,仿佛社会老大一般,可以用来吓唬人。
约齐了人手,在某一个周末的下午,大家呼啦啦的开始了第一次要帐之旅。
欠钱的人叫潘四,30多岁,也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主,刑满释放之后有个临时工作,但是不好好上班,四处赊帐吃饭店,但是依旧骨瘦如材。
潘四家在二楼,这夫妻两口子都在家,潘四的媳妇长的人高马大,相貌还可以,奶子据说比四毛脑袋都大。
“谁啊”?潘四在屋子里听见敲门之后大声问。
“收电费的”。大家怕他不开门,特意编的这个借口。
潘四一打开门,大家呼啦一下就进去了,把他吓一跳,他老婆穿个背心在家里,一看这么多人,慌忙忽闪着胸口的两堆肉躲进内屋穿了件外衣才出来。
“你们是干什么的”?潘四这家伙以前是盗窃进的监狱,因此没有正常地痞流氓的豪情万丈。
大生子按照事前演练,负责扮演老大,他今天特意戴个墨镜,四仰八叉的坐下,然后用手指头敲着桌面,“欠许老板的饭钱,我们今天来结一下帐”。
潘四一看我们人这么多,摸不清深浅,诚惶诚恐的解释,自己现在没钱,有钱肯定马上归还。
二狗在旁边帮腔,“必须今天换,要不饭店没钱明天就关门了”。
“我真没钱,不信你问我媳妇”。潘四哭丧个脸,拉媳妇出来垫背。
潘四的媳妇忙陪着笑脸帮腔,说确实没钱。
四毛看着这个还有几分姿色的娘们,走上前去,做了一件大家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他非常老练,非常事故的一把推在潘四媳妇的胸口上,“这没有你的事情,老娘们不许插嘴”。
潘四的媳妇被推之后,面色有些气愤,我他们知道肯定四毛这家伙借机摸了一把,这是人之常情,都是社会老中医,谁不会那偏方啊。
潘四一看媳妇要激眼,忙打圆场,“哥几个,给通融一些时间,我也不是耍赖的人,你们可以出去打听一下,我潘四辉煌的时候还在乎这几千元钱吗,现在走背字,宽限几天,大家将来风水轮流转,势必有相见的一天”
“别扯没用的,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子啊,赶紧拿钱,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哦”。王道德还没有等大生子开口,先插嘴教训起潘四来。
“家里真没有钱”。潘四的老婆在旁边说。
“没钱就搬东西”。大生子斩钉截铁的话音刚落地,大家就作势要进屋开始搬家。潘四媳妇这个时候突然一下站在卧室门口,仿佛董存瑞一般,两手顶着门框,怒目圆睁,“不许进,也不是不还钱,干什么搬东西”。
高旭伟受刚才四毛启发,也想占点便宜,于是上前照胸口伸手要将潘四媳妇推开,结果潘四媳妇更彪憾,直接胸脯向前一挺,一把扯开衣襟,露出白花花的大奶子,在高旭伟的手接触到乳房的一刹那,其使足了力气,大声用我们这辈子都没享受过的高分贝不间断的喊道,“耍流氓了,来强盗了,快报警啊”!
高旭伟的手按照惯性已经触摸到了乳房,几乎开始抚摩了,并且眼睛已经释放出淫亵的光芒,但是这一声吼,把他吓的一哆嗦,快速的收手,然后猛的向后一窜,躲到了我身后。
潘四也很会见风使舵,刚才还奴颜婢膝,现在一看媳妇大喊起来,马上熟练的配合着出现一种被侮辱之后的愤怒,“你们这帮流氓,我和你们拼了”。说完就冲进厨房找菜刀。
早知道大生子不能做领袖,这个我们心知肚明,但是没想到1米8几的大个子,平时威风嶙嶙,现在一看事情复杂了,居然第一个先冲出了屋子,第二个跑出去的是高旭伟,这家伙是流氓罪的主犯,知道后果严重,我们剩下的四个,四毛想跑没跑,作势看我们的下一步的行动,我和二狗第一反应是去制止潘四,把刀夺过来,而王道德的目标是潘四的媳妇,他一边看着大奶子,一边苦口婆心的劝解着那娘们,“别喊,喊不解决问题,我们是来要帐的,还钱是主要的,你这么喊,容易伤嗓子,再说,你穿这么少,别人看了也不象话”。
这个时候潘四拿着刀已经冲出了厨房,我和二狗一人拎起一个板凳做武器,抵挡他的进攻。潘四拿着菜刀大喊着,作砍杀状,拼命挥舞着。
潘四媳妇的喊声已经惊动了楼道,已经有人开门配合着吆喝了,整的大家人心惶惶,生怕一会背后闪现出几个人民警察。
王道德看说服工作疗效甚微,那娘们再喊一会没准就脱裤子了,于是开始往门口退,四毛一看他要走,提前贴着墙皮出了屋。这时候外面大生子在走廊里故做威严状,大声呵斥着潘四的邻居,让他们少管闲事,高旭伟则息事宁人般,面带善良无辜状做着疏导解释工作,生怕邻居有不冷静的举动,将大家彻底擒获五花大绑扭送政府。
潘四的媳妇这个时候看他们占了上风,也不管大奶子是否容易着凉,返身进屋里寻找合手的武器,要争取将我他们一网打尽,一雪被摸之仇。
我和二狗继续和潘四势均力敌般对峙着,屋子里这时候只剩下他俩了,现在的状况和预料的一点也不一样,计划当中要比这威风多了,没想到形势变化如此之快,正义之师一下变成过街老鼠,那帮家伙实在让人感觉恨铁不成钢,二人对望一眼,都看出对方眼中的怒火,气愤,无奈,失望。
二狗将椅子朝潘四用力一扔,一个‘跑’出口,人已经到了门口。我一看潘四被椅子打个跟头,其老婆拿着拖布也拼命般冲了出来,于是将椅子扔向潘四媳妇前进的道路上,我是个怜想惜玉的男人,不舍得伤害那么完美的大乳房。潘四媳妇一楞的工夫,我也回身就跑。
我一出门,只看见二狗的背影,至于其他人早就跑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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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08 13:27:00 +0800 CST  
2,互相埋怨



大概跑到千米以外,没有人追,大家才收拢残兵,大生子回过身,看着我们一个个都跑了过来,首先感慨道,“这老娘们太厉害了,再不跑,能冲上来挠咱们”。

“操你们大家伙的妈,你们跑啥啊”。我最后一个追上他们,气喘吁吁非常气愤的骂道。

“再不跑,人家报警,这两家伙不是流氓罪啊”?王道德用嘴一努四毛和高旭伟。

“我可不是流氓”。四毛面不惊,心不跳,气定神闲的申辩,“我就是推了一下”。

“跟我没关系,我连推都没推到”。高旭伟受抚摩着胸口,气息还没有平定,就开始瞪着大眼珠子胡说八道,大家都看到他的手在乳房上攥了一把,居然还嘴硬。

二狗指责高旭伟和四毛,“都JB怪你俩,要帐就要帐,占那便宜干什么啊,没见过老娘们啊,整的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传出去都丢人,早知道不带你们来了”。

“我可没有耍流氓,那老娘们自己脱衣服,我能管的着吗?再说了,不是提前说好,需要红脸白脸吗,我替你们打人还有毛病了”?高旭伟在那里依旧顽固的强词夺理。

他要不这么说,还好,直接说自己好色,大家也理解,毕竟都年少轻狂吗,但是如果这么胡搅,把不是当理说,那大家可不能答应了,最先开口的不是别人,是四毛,“你说这话也太不要脸了,我就是喜欢那大奶子,所以我想占便宜,我可没有你那么伟大”。

“照你的话,我们一会还要你发个勋章喽”?我挖苦的说道。

“老高,我应该表扬你,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从来没有发现你有今天这么高大,这么虚伪”。王道德用手指头点着高旭伟讽刺道。

还没轮到大生子他们开口数落,高旭伟马上不耐烦的开始自我检讨,“行了,行了,别说了,都是我的不是,我好色,我有罪,改天你们用嘴把我凌迟了,行了吧,赶紧回家吧,一会那老娘们追来了”。

大家一看他已经这样,也就不能深说了,这时候正好有公交车来,于是呼啦啦上车,但是争论依旧没有停止。

“这钱还要不要了”?王道德用冷静而睿智的目光征询着大家的意见。

大家一个个面面相嘘,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如此英明远大的问题。

“还要个屁,吓成这个B样,还有脸来”?二狗懒洋洋的语气中饱含着巨大的怨言,也确实,好容易揽了一个活,希望挣点钱,长点脸,可是万万没想到居然如此溃不成军,回去不给别人笑死都怪。

我一听,也很惭愧,没想到第一次要帐,如此狼狈,我也有点怀念重庆那几个配合默契的战友来,敬东,大鹏他们肯定不能这么松套。

“不行,改天再去把他家砸了”。高旭伟这种马后炮的建议我们已经听的太多了,他自己还从来都认为这样很可爱,我们如果不接这话茬打击他,他这一天都全身刺挠。

“行,这事交给你负责,全当你替我们打人了”。我任何时候都不能不给兄弟们捧场。

“如果那天老高看见潘四媳妇脱光衣服洗澡,没准还能进去给人家搓澡呢”。王道德挖苦起高旭伟来也从来不打草稿。

四毛和大生子一言不发,对于我们的谈话仿佛事不关己一般,自顾自津津有味的东张西望看车上是否有美女值得下力气勾引一番。

我们这个小群体非常有意思,大家彼此之间都有一些矛盾,平时基本以互相挖苦讽刺为乐,但是感情也都不错,因为毕竟都认识十年八年了,谁和谁之间都很了解对方的优缺点,彼此之间都有一些典故可以弥补感情冲突之后可能出现的小裂痕。今天这种事情虽然很意外,但是以前也发生过其他一些类似的矛盾,大家基本上是不介意的,不过如果改日兄弟之间不幸出现什么新纠纷,刚才这些素材可绝对都是攻击别人最有效的杀伤性武器。

“以后看样不能干这买卖喽”!王道德摇晃着膀子,有点幸灾乐祸置身事外般怪声怪气的说道。

“要干也不能找你们这帮废物干”。我现在对于比我先跑的人都怀有强烈的不满,这帮家伙平时吹牛的时候,一个赛俩儿,互相都不服气,如果你说自己是荆轲,那他肯定是专诸,如果你是岳飞,他的气节绝对不低于文天祥,反正一个个都自诩是人中龙凤,稍微被轻视一下,下回喝酒的时候都能眼泪巴碴的挑半天理。

“不包括我吧”。二狗看着我。

“不包括你”。

“那包括我吗”?高旭伟厚着脸皮,嬉皮笑脸的说。

“也不包括你,我还需要有人给我表演黄色片段呢”。

“那你说的应该包括我吧”?四毛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一定带着你,要不谁给我们望风啊”。

大生子一看不高兴了,将多情的目光收回来,抱怨的说,“感情说了半天你说我呢”?

“没有”。我忙否认,“怎么可能说你啊,吓唬人基本就只能依靠你的这副身架了,离开你,我们还怎么冒充黑社会啊?我其实是说老王呢”。

“你说我什么”?王道德在大家的哄笑声中,假装没听见,困惑的做天真可爱状看我。

“我说,下回再有事,不找你们这帮废物来,还能找谁呢”?

“听出来了吗,他骂咱们都是废物”!王道德挑拨离间似的环视了一下大家,大家马上明白怎么回事了,于是上来七手八脚将我撺到了凳子下面,这个时候几个人的身手绝对一流,没有半点拖泥带水,没有丝毫仁义廉耻,不做打手绝对属于浪费原材料。

这就是我的好哥们!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2 07:42:34 +0800 CST  
二狗之死——律师变讼棍{13}

二狗讨债被打死的消息是大生子告诉我的,他在电话那头已经哭的不成样子了,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从单位到二狗家的路上,我一直都在恍惚中这样侥幸的想着。
二狗确实死了,尸体在医院太平房冷冻柜里,我们大家伙到二狗家的时候,屋子里面已经哭声一片。
我明白二狗是真走了。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2 08:58:01 +0800 CST  
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那么活生生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二狗的音容笑貌仿佛就在旁边时刻陪伴着我一样,我呆呆的坐在二狗的床上,想哭但是哭不出来,两眼空洞的看着墙上二狗咧着大嘴笑的无比灿烂的照片,我真的不愿意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20多岁,还没有结婚,正是花一样的年纪的二狗,因为追求更美好,更安逸的生活,帮别人要帐,结果帐没有要来,自己还把命搭上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二狗自从上次和我们要帐失败之后,就再也没有提过这话茬。后来他和他们单位附近的一些比我们更象黑社会的一帮家伙走的很近,自然又开展了讨债的业务,这次出事就是他们六个人去要帐,对方是一家公司,据说欠了10多万,事成之后可以拿到百分之三十的提成,利润比较丰厚诱人,大家于是就去了。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2 11:11:22 +0800 CST  
欠钱的人是外地一个县城的,叫李毅,30多岁,别看长的个不高,圆头圆脑的,但是这家伙以前在县城也是一个地癞子,这笔欠款就是骗了人家20万的货,付了7万,剩下的就是以没钱为理由,一直拖了3年,没办法才找所谓的社会人来帮助讨要的。
二狗这次要帐为首的大哥叫吴瘸子,也是一个据说在西城区响当当的人物,手下有不少兄弟,他自认为这笔业务亲自出马自然手到擒来,因此随便带了几个人就去了。
李毅很客气,说没钱,有钱一定还,但是吴瘸子也不是三岁小孩子,你说没钱我就回家,那多没面子,于是不依不饶,非让人家掂当一万元跑腿钱,否则就要把李毅带走。
李毅既然欠钱,就没准备还钱,否则这脱贫致富的理想怎么轻易实现啊,看吴瘸子这帮人没完没了,不好打发,李毅就打电话给自己平时在一起骗钱的哥们,假装说要借钱,如果不借,那帮江湖大哥就要卸自己的胳膊腿,电话那边的人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于是准备了一台小客车,来了10多人,一下车,就把房子围上了。然后先进来三个人,人家也不想真打,寻思说合一下,拉倒了,可是吴瘸子一看对方人少,还继续装牛B,结果一言不和就干起来了,起初二狗这面人多,还占点上风,后来李毅外面的帮手进来后,这边就吃不消了。吴瘸子别看外号叫瘸子,可是真跑起来,不比正常人慢,他第一个抡起铁拐冲出重围,被砖头砸着也跟没事似的迅速没了踪影。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2 17:47:02 +0800 CST  
二狗还算机灵,是第二个跑出来的,结果被一个不知轻重的家伙在后面照后脑勺就一稿把,一下闷到在地,再也没起来。
其他没跑出来都被打跪下了,在那自己扇自己嘴巴子,后来李毅看见外面躺着的那个始终没动静,于是上前看究竟,发现二狗身子一动一动的,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后脑勺都被打塌了,这下事大发了,赶紧让二狗那帮哥们把他送医院,去医院的路上,二狗就死了。李毅那帮家伙一看事大了,全跑了,到现在一个人都还没有抓到。
吴瘸子现在也不露面,这小子有不少案底,根本不敢见警察。
二狗的母亲已经哭的下不了床了,他父亲也一个劲的只会摇头叹息,二狗唯一的弟弟三棱子见到我们这些二狗从前的同学朋友,就只会哭着说一句话,“我哥死的惨,要给我哥报仇啊”。
我们这些同学来了有20多个,屋里坐不下,大家都到楼下,外面这个时候开始飘起了雪花,大家都很沉默,有不少人仰着头,努力不让别人看见自己流泪,大家都是活了20多年,头一回经历自己的哥们去世,死亡对于我们当时那个年纪的人来说,简直是太遥远的事情了。
国庆也来了,二狗是他的好兄弟,他目光坚毅的拉着三楞子的手的时候,仿佛他真能够替天行道似的,对三楞子说,“放心吧,兄弟,二狗的仇,我们肯定要报”!
说完这话,他就挨屋巡视,很多认识他的人都把当成了主心骨,认为他一来,二狗的冤魂就能有着落了。最后他因为有事情要告辞走的时候,王道德,大生子等人坚定的跟在屁股后面走了很久,直到国庆上了车要去商场给过生日的女朋友买鲜花,二人才依依不舍的道别,回来还对我说,“国庆去探听吴瘸子的下落去了”。
晚上,大家都没心情吃饭,就都散了,我和王道德回到家,心里很不好受,二人对抽着烟,很久都不说话。
“幸亏咱们收手了,否则不定咱们中间谁倒霉呢”?王道德感慨道。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3 10:23:44 +0800 CST  
我没有接话,我和他想的不一样,他可能是后怕,通过这件事,以后不走这条路,而我不这样看,我不认为要帐错误,我始终在想,如果我是吴瘸子,这次业务该如何开展而不至于吃亏呢?
我肯定要研究对方实力,不能轻易下手,另外不能咄咄逼人,要给别人留余地,明火执仗带来的威慑远远不如背地里下黑手给人带来的煎熬多,那种杀人不见血,不战自胜的要帐方式,我认为是最好的兵家之道。
三十六计我研究不多,但是对于生活当中遇到的坎坷我喜欢总结,这个总结不是对问题的回避,而是迎接它的挑战,解决问题症结,这样的前进我才认为是真正的前进,至于迂回战术,我也懂得如何使用,实在攻克不了,那只能迂回了,否则钻进牛角尖,容易歇斯底里,最终就是偏执狂患者!
“二狗他们太大意了”。我半天之后才感慨的说出这句话
“确实,不了解人家底细就去”。王道德有些时候还是比较聪明的,这也是在所有朋友中,我比较看重他的原因所在/。
“什么时候出殡”?
“说是明天尸检,后天出殡”。
“头一回去火葬场”。我两眼空洞的望着天花板。
“是啊,我也都不知道大门朝哪里开”。
“生命真的很脆弱”!
“生命等于一稿把”。
“咱们能为二狗做点什么呢”?
“替他报仇?你有那个实力吗”?王道德这句话有点玷污我的灵魂,如果现在凶手在场,法律不追究我责任的话,我敢一斧头劈死他,大家别认为我吹牛,至少我敢这么想,王道德想都不敢想,而他的话语,让我顿时想起白天他跟在国庆屁股后面那副狗腿子样,于是我嘲讽道,“我没有那个实力,你有,你大哥国庆有”?
王道德一听,鼻孔一煽,“他,他可不行,累死他”。
我很意外,“我看你和他当时攥紧拳头的样子,仿佛时刻都准备奋不顾身赴汤蹈火一般”。
“ 天冷,冻的,我可没有那个实力和胆色”。王道德就和我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还能比较客观的看待自己,但凡有一个旁人,他都不能说出这种怂话来。
“那你怎么知道我没有那个实力呢”?我对于别人对我无根据的轻视,总是喜欢讨个说法,否则心里会一直不舒服。
“你去找凶手拼命”?王道德瞪圆眼珠子,不服气的抬杠。
“我有那个心”。
“有心有屁用,你倒是能找到人算啊,有心就能当烈士,有心就能当资本,有心就能感动人,你也太能糊弄人了吧”。王道德挖苦起人来,也是很具备杀伤力的。
我被他说哑口无言,知道自己偷换概念的伎俩被他一下子看穿,但是我不气馁,他能看穿的时候还是很少,大部分时间我都能说的他张不开嘴,无言以对。
“你现在期货那面不做了”?王道德转换了一个话题。
“早不做了”。我没好气的回答,这家伙很会做人,每回占点上风都能假装很宽容似的,变换话题,体现自己的仁义道德,而我则不同,我一定让对方彻底耷拉脑袋,否则就认为没有说透,下回对方没准还犯这样的错误,而我任何一次无原则的放纵,都是对朋友的极端不负责任。
我总把自己当救世主!总想把自己优秀的思想强普照到朋友身上,要不怎么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呢?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3 11:14:18 +0800 CST  
送二狗走的那天,我眼眶湿润了,大家在一起回忆他以往的点点滴滴,从前的缺点现在也都变的那么可爱,优点那就更不用说了,任何一个长处都可以拿出来和雷锋媲美。

有了二狗的教训,我们暂时都熄灭了通过要帐发家致富的念头。

俗话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1994年冬天的雪比以往来的都早了一些。我还没有从二狗死亡的悲伤中苏醒过来,另一个消息又让我不知所措。

老包来看我,偷摸告诉我一个让我震惊的消息——刘营长成烈士了!

我当时惊讶的嘴都喝不拢,怎么可能,那么好的身手,谁能把他降伏,那不得和泰森一个级别啊?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3 16:28:07 +0800 CST  
然而事实确实如此,刘营长牺牲了,我问老包什么原因,他说不知道,后期他和刘营长因为养狗的事情通过几次信,十一之后,他寄去的信,几乎一直没有得到回复,他很纳闷,结果犹豫了许久,才舍得花长途费打电话过去,结果被告之了这个坏消息。

“你没问为什么”?

“人家不说”。老包无奈的说,他最近要了一些狗,想去军营配纯种呢,牛皮都吹出去了,可惜现在彻底泡汤了。

“估计是执行什么任务,出事了”。我分析道。

“哪得什么重要任务啊,需要营长亲自出马”?老包和我当时的智商阅历根本无法给问题找到正确答案,而这个答案是若干年后,我再回重庆,以及通过网络,我才大概知道了事情的一些真相。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3 16:42:19 +0800 CST  
时间定格在公元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加拿大各大电视台突然播出紧急现场直播:“中国首都北京建国门外使馆区附近发生枪战,伊朗外交官和他九岁的儿子当场死亡”。人们在电视屏幕上看到,一辆黄色的“面的”挡风玻璃已经粉碎;一辆两节相连的公共汽车浑身弹洞;受了伤的伊朗外交官的孩子在车里大哭大叫;武警和警察在持着枪奔跑;人们抬着伤者急冲冲地撤离。与此同时,叭叭砰砰的枪声不断地爆响着。

中国政府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关闭了电视卫星传播,禁止各国记者进行现场采访。
加拿大记者是因为枪战就发生在他们的外交公寓下面,而且是因为他们估计到了中国政府可能采取措施,在中国政府尚未“醒”过来的瞬间,抢在禁令之前转播了现场实况。这才使人们看到了几个珍贵的镜头。.
国内的新闻媒介全部奉命对此保持沉默。只是当天的“北京晚报”被新华社授权刊登了的一条一百余字的新闻。以致于该报价格暴涨,洛阳纸贵,据说最高的被抬到了原价的五十倍。.

凶犯系驻守在通县的北京卫戍区三师十二团的中尉副连长,刚满三十岁,来自河南农村的田明建。该人聪明机智,勤恳好学,军事素质极高,特别是枪法出神入化,而且为人精明,处事也算老道。曾被保送西安陆军学校深造,军事技术颇有造诣,特别是枪法,是学员中的尖子。在团司令部任参谋时,深受上司赏识,上下左右的关系也十分圆滑,许多官兵在涉及切身利益的关头,常常托他代为疏通,既然“一言兴邦”,自然也就少不了“一字千金”。
一次,某战士重礼进贡,但求事无成,一气之下将他受贿的隐秘曝光,田明建遂被下放连队任职。副连长这个职务,按部队惯例是负责行政管理的。此前不久,一士兵请假探亲,田未批准。该战士平素与田关系不好,知道他借职权之便作梗刁难,与之争吵不休,田盛怒之下,对他拳脚相加。不打人不骂人是部队的纪律,殴打战士更是绝对禁止的。这就成为了轰动军营的事件。田明建停职反省,但一直思想不通,拒不承认错误,并与营团两级主管言语对抗,上级遂决定予以处分,而且,公开警告说:再不悔过,将令其还乡务农。此时又发生的另一件事促成了田的铤而走险。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3 17:04:36 +0800 CST  
田在农村的妻子曾与其生下一女,像大多数农村子弟一样,他一直盼望妻子能为其生个儿子,他受处分之前他妻子即已怀孕,由于农村严格的计生政策,他一直对部队隐瞒自己老婆怀第二胎的事,受处分后团里检查田的家信,得知其妻怀孕后即通知地方计生办,派人带其妻去乡里作强制人流,结果由于怀孕已近七个月,出了医疗事故,不但孩子(后证实为男婴)没了,连大人也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田明建见似锦前程化作泡影,老婆儿子也没了,顿感心灰意冷人生绝望,他不甘于默默地沉沦,决心采取极端方式呼唤社会的注意。部队的惯例是:被停职反省而非隔离反省者,在正式处分下达前,只是不工作,不出操课,而无须办理交接。这给田明建向社会寻求报复提供了可能。
九月十九日晚,他请枪库保管员吃饭,并从他手中借了钥匙。他从连队的武器库中取出一支部队刚刚装备不久的八一式步枪和满满六匣子弹。出操之前他把枪藏在检阅台旁边的椅子下面。图为田明建作案使用八一式自动步枪。他又和平时相熟的老乡战友打了招呼说第二天出操他叫卧倒就趴下(事后这几人因发现征兆却未举报受了处分),九月二十日晨,连队出操之际,他像所有因身体不适,度假,调离等而无需参加训练的军人一样,站在旁边观望,谁也没觉得什么意外。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3 17:33:29 +0800 CST  
谁知,当团政委来到操场上作例行视察时,田明建突然喊卧倒然后出枪射击,团政委等四人当场死亡,十多人受伤。军营一时大乱,田明建趁机窜上公路,劫持了一辆过路的吉普车,直奔天安门广场而去。车过建国门立交桥附近突遇红灯,司机趁机将车撞到路旁的树上后弃车便逃,岂料遇上田明建这样的枪手,只一枪就把他撂在那儿再也起不来了。田转身朝迎面驶来的黄色“面的”冲去,出租汽车司机见凶犯朝自己来了,急忙开车门想逃,但未容他离车,无情的弹雨就盖了过来。
紧接着,田明建的枪口转向了路上的行人,车辆和建筑物,一时间血肉飞溅。田一下车就被已经接到警报的特警2支队和特勤发现,田与在警察立交桥附近展开枪战,大批武警持枪赶到,企图用强大的火力将凶犯消灭。在绿地草丛中,警察有一人殉职,多人受伤。田以街心交通护栏为掩体,时而卧倒时而半蹲,准确射击,数十名武警竟一时无法靠前。恰在此时,一辆44 路公共汽车驶来,如果司机冷静机智,以最大油门全速直冲,本可有惊无险。但哪个司机受过这种训练呢?被横飞的枪弹吓懵了的司机,竟然把车刹在了路中间,子弹成串地飞到车里,乘客纷纷倒在血泊之中。不少早晨上班的人是被从自行车上扫下来的,(死亡17人)。

正在这硝烟弥漫,枪声震耳之际,伊朗大使馆政务秘书尤素福穆汗默德皮什科纳里架车送孩子上学由此路过,一串子弹飞来,尤素福当场身亡,四个孩子中一死两伤。
建国门枪战的全部资料所显示出来的田明建的战术动作,在低姿快速前进,利用地形地物,以及沉着冷静对敌方面相当有素养。另外他在几十名武警和jc在街树,楼房,车辆掩蔽下向其逼近之际,竟然依旧背对对方狂奔,在最后,已经身陷包围圈中时,依然向空旷处寻求生路,而不是就近利用建筑物隐蔽自己,作困兽之斗。田明建毕竟只是针对社会发泄不满闹事寻死,没有更慎密的思考和谋略,所以,枪战了一阵之后,便且战且退被军警围困在雅宝路的一块空地上,所带的近两百发子弹将近打光,他便用短点射压制警方火力,田向使馆区逃窜,被射伤后转向雅宝路市场,被逼入死胡同后被乱枪击倒,后来部队狙击手进入使馆区的高楼从背后向他射击他才中枪毙命。
在此次交战中彻底证明了野战军军人的素质高于武警和警察,警察真正到了实战中,一个个都怕死的要命,真正冲上去的都是军人武警。现场的警察一个个都躲在后
面,没有敢冲上去的。

……

我不知道当时和我们一起喝酒的那个田连长是不是就是田建明,我也不知道刘营长到底是在冲突中哪个阶段光荣的,但是我真实的希望,仁政,仁义,人权都能够综合的在我们这个社会得到良好体现,不要频繁出现如此过激的行经,这对于任何一个自诩为人类高层次社会的政府都是一个讽刺。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3 21:01:58 +0800 CST  
哈哈,发,别着急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4 09:15:02 +0800 CST  
在本文继续进展的同时,为了向大家揭示更广阔的北方江湖岁月,我认为有必要将时间向前推进10多年,让我们认识一些东北朋友,这些朋友在以后会经常被提到。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4 09:19:47 +0800 CST  


我一直认为80年代初是中国解放后相对来说最具备黑社会特征的年代,虽然法律上规定的很严谨——什么有一定组织,保护伞什么的,但这都是国家自己一相情愿的定性,百姓心中自然有他们自己的判断标准——不务正业混社会的就是黑社会,无论东北还是全国,反正都是一样祸害人,至于是否是雏形,百姓根本不关心。

哈哈,不探讨这个了,切入正题。

我最早加入黑社会,大概八九岁,也就是小学一,二年级的样子,时间停留在80年代初期,那个时候我们所在的城市刚开始建设楼房,很多人家集体从郊区平房搬进厂区,这样就创造了一个能够认识其他家属区更多问题孩子的绝佳机会。

我这一大帮团伙,孩子最大的上初一,最小的就是我了,大概有30——50人之多,都是各个地方小学的问题少年,现在因为家都搬到厂区中心,因此欢天喜地的集中到一起开始骄傲的互相传授学习各自掌握的早期黑社会生存技巧来。

我那个时候最早是跟随哥哥加入的“组织”,哥哥叫冼龙,大我六岁,学习不好——可能有点玷污“不好”这个词,实际他压根就是文盲,小学读了八年,基本上不会写字,但是打仗比较凶残,据说可以当打手,如果说这兄弟俩儿历史上打仗次数有1000次,那么980次是两个人窝里斗,和一个比自己大六岁的人真刀真枪的干,那是多好的一个实践机会啊,虽然我大部分都是被按在地上胖削,但是这依旧导致我的身手在同龄人中非常出色,尤其抗击打能力,那是相当强的。

我用刀砍人的习惯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如果大家看过姜文,李保田主演的电影《有话好好说》,那么一定记得李保田拿刀追李绮的镜头,我的遭遇和保田大哥差不多,都是被迫害的没招,只能借助菜刀提高功力指数发泄仇恨的主。不过自从95年,哥俩最后一次干仗,冼龙败北之后,他在我面前就再没勇气瞪过眼,现在的冼龙还是一天到晚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我几乎很少和他说话。

80年代初娱乐方式少,孩子们聚在一起就是最好的消遣方式,那一段时间,几乎没事就一大帮人招摇过市偷东西,打架,当时各个厂区内部都有很多帮派,彼此之间都不服气,经常发生械斗,抄家一类的事情,使用的武器包括铁锹,三角挂刀,菜刀,稿把等等。

我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强壮团伙的下延组织,由那个强壮团伙的头目大志的弟弟二志掌控。那个时候的天空在所有人记忆中的印象总是灰蒙蒙的,每天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各种江湖传闻,传闻中的主人公在孩子们幼小心灵中的地位和《水浒传》中的108将是一样的传奇英雄,而且这种耳濡目染多了,就导致一个非常不好的后果,那就是好像永远活在英雄前辈的阴影下面似的,在他们面前一辈子长不大,他们永远都是最最最社会的大哥级人物——即使他们混到要饭的地步,也比一般人要的潇洒,风度翩翩。

当时各个团伙之间经常开战,比较著名的是百人大战,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反正最后我们的上层黑社会组织在83年大搜捕时,被政府大部分收了进去,而且还有被判处死刑的,精英分子一般也就被关了7,8年就出来了,再战江湖的时候已经是一盘散沙,现在混的好的开点小买卖,或者收点保护费当个打手什么的,反正总之没有成大气候的。

前辈都如此了,这下延组织也开始不稳定,总有别的团伙挑衅,于是争斗依旧不断,后来其中的栋梁人物在岁数够法办的时候,也都纷纷去监狱里拜见大哥去了。

我在82年的时候,在周围的小兄弟范围内又开辟了更下延的黑社会基层团队,大概鼎盛的时候有20人之多,团员的哥哥一般都是上层组织的骨干。我那个时候太小,不懂男女关系,脸皮薄,而且不愿意欺负人——后来很多比我大的社会人说那时候其实我最能欺负人,为此在我不混社会的时候,甚至还找茬哈拉(欺负的意思)过我。

我真不记得自己有过这种混账经历,虽然一直自诩很聪明,但是背黑锅的事其实也没有少干——欺负就欺负吧,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打仗不是以我为首的小团伙的主业,我们主业内容就是偷东西,什么西瓜,汽水,冻梨,建筑工地的塑料管了,什么值钱偷什么,偷完东西能吃的就吃,不能吃的卖掉换成钱继续吃,那个时候就认得吃,这个黑社会小组织从来不刻意发展美女和暴力的业务,在我的无能经营之下,可以说威名不是很大,生存动力和空间更不怎么样,因此说实话没有给大家带来任何黑社会效应应当享受的荣誉以及成就感,只能不客气的用非常失败来形容。

我们当时的团伙成员主要有国庆——为人干瘦,其貌不扬,好吹牛,阴险,这家伙最后居然成为千万富翁,二狗——听这名字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可惜20多岁就死了,要不……算了,不说他了,大生子——家庭条件好,人高马大,相貌堂堂,但是为人胆小,好惹事,总挨欺负。虽然这几个人本性良莠不齐,但是对我相对来说在一定尺度内偶尔高兴的时候还是比较讲究的。

小学二,三年纪我就把旷课当家常便饭,我们班主任董老师不怎么管我旷课的事情,但是也偶尔找我谈话,大体就是好好学习,和那些问题少年少接触之类的,最严重的一次是给了一个下马威,我和下届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少年老贺关系不错,老师看见了,很生气,说既然你愿意和他好,你就降级吧,于是把我发配到那个班级,孩子小,不懂事,因此也没当回事,甚至感觉有了炫耀的资本,安然在下届上了一天课,第二天背着书包本来想继续上的,董老师一看孺子不可教,没办法又给领了回去,我没任何改变,证明老师这种教育方式失败,她也就更加不太管我了。

说实话,我最后能够脱离组织,确实应该感谢董老师,要是没有她,可能我后来也不可能上高中,当律师——和我当初一起玩的20多个基层兄弟,没有一个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有的现在还一天到晚只知道傻乎乎的打打杀杀,一点价值取向都没有,就单纯为了威风。

但是我不感激老师,甚至恨她,因为她让我最终离开组织的方式很伤自尊——那就是让班级里其他所有同学孤立我。

别看在外边很风光,但是在班级里我其实非常自卑,因为班级里几乎没有一个孩子和我好,都跟躲瘟疫似的避着我。

在当时我的眼里,班级里其他孩子都是祖国最优秀的花朵,都是正经孩子,将来必定都是瑞什么典诺什么尔奖的得主。至于我平时接触的那帮兄弟,虽然好像一直很威风,但是被孤立之后,美丑好坏还是分得清的,学校组织什么活动,都没有我们的份,如果个别兄弟不幸被选中参加了,也在大家面前牛B的不得了。

那个时候已经开始早熟,我只是因为好玩才天天跟这些所谓坏孩子在一起的,威风的效果只是让别人怕你,但是没有人真正想把你当朋友,有一次,周末我穿了一条喇叭裤(江湖大哥穿不了给我的),被班级一个我一直自认为要好的同学看见,两个人还高兴的彼此打招呼,结果第二天那小子为了体现他是党的好孩子,祖国最嫩的花骨朵,就把我这坏孩子的资讯及时通报给了董老师,老师命令我把裤子上缴,然后当着全班的面给撒成了条条,当时把我脸臊的通红,这个时候发现,什么他妈的黑社会,白社会,小学老师最社会!

通过很多类似的事情,我感觉到了什么叫孤独,于是组织全体团伙成员在一起拜了那个月最后一次把子后,集体决定改过自新,不旷课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但是能够真正落实到实践的,好像只有我一个人,我按时完成家庭作业,老师也开始表扬了,有了表扬就有了动力,不到一年,学习成绩就突飞猛进,在班级里开始名列前茅,我也有资格能跟学习好的孩子在一起装模做样的探讨问题了,那个时候才第一次真正明白了什么叫骄傲的感觉。

我后期结交的朋友都是些老实巴交的人物,例如王道德——其父母一直希望他成为孔子一样有道德的人物,故起此名,小学一直是大队长级别的风云人物,后来上高中后学习不好,追求江湖义气成为他毕生的信念,高旭伟——人一半如其名,一半不如其名,身高不如其姓,为人绝对虚伪。

我这个时候和他们这些带两道杠,三道杠的家伙在一起,从来也不奢望去当什么领袖了,能有资格跟着这些好孩子屁股后面装天真就已经很知足了。

如果说早期走了一段弯路,但是后来能有机会回到康庄大道好人堆里来,也是值得庆幸的一件好事情。

但是也有很多不幸的人,风水轮流转,后来社会风气转变,我当时结交的那些老实巴交的好孩子,居然在上初中有了男女意识之后,以王道德之流为代表,也开始羡慕混社会的人物,而且仰慕的五体投地,主动从好孩子堆里加入到黑社会阵营当中,并且深深的以此为荣,实在让人不能理解,严格的说这个时候走弯路,想扭转就太难了,果不其然,实践证明,这些家伙为此都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希望还想加入黑社会,甚至认为黑社会比较牛B的青年人看了这个文章后,能有收获。

通过学习,现在成为律师的我,是以前所有黑社会兄弟们心目中纷纷景仰的传奇——这是我不经意中的一个意外结果。

实际我现在比他们还黑社会,只不过脚蹬华伦天奴,身穿皮尔卡丹,脖子扎金利来,手拎登喜路,一般人看不出来。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4 09:21:05 +0800 CST  
我对异性最早的憧憬大概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有了。

儿童阶段,男孩子一般都喜欢班级里学习最好的女生,五官端正学习差的女生是基本不入我法眼的。

我那个时候曾经有个短暂的知己叫四毛(这家伙姓张,那个时候外号还不叫这个,‘四毛’名字具体来源一会再说),因为二人是邻居,虽然不在一个班级,但是十分要好,经常在一起交流各方面的有趣事情。

两个孩子某一天放学坐在路边一个大铁管线上,四只脚丫子在空中幸福的晃悠着,无所顾忌畅所欲言的说着天马行空的贴己话。

“你将来做什么”。我问。

“总统”。四毛回答。

“我当总司令”。我有着军人梦,30岁之前一直都希望发生战争,好当烈士上国家报销去——对不起,不好意思,说错了,是报效国家。

“总统管总司令”。四毛得意的说。

“你喜欢你们班级谁”?我没有和他争论,而是接着兴奋的开始下一个话题。

“你喜欢谁”?四毛眨着机灵的眼睛反问。

“你先说”。我很有商业头脑。

“不,你先说”?

“还是你先说”。我有点害羞。

“我喜欢张庆丽”。四毛说这句话的时候笑的眼睛都没了,感觉很淫荡,当时我不明白什么叫淫荡,至于为什么现在下这个定义,是因为通过几十年的交往,四毛这种笑的方式几乎没变,而他一这么笑,必然与女人,与性有关。

“我喜欢唐小绢”。我一提到这个名字,就不自觉笑的很甜蜜。那个时候我的老爹总不正经的一边弹着我的小JJ,一边给我灌输这方面的意识,问我将来想娶谁做老婆,我没有告诉我爹自己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但是我爹可总厚着脸皮说要唐小绢将来当自己的儿媳妇,而且居然直接和唐小绢的父亲开这种玩笑,每次人家的爹都直皱眉头,为此我虽然偶尔有点抱怨,但是心里其实还是美滋滋的——真是知子莫若父啊!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4 09:30:44 +0800 CST  
四毛接着骄傲的说,“我将来要讨张庆丽当老婆”。

“我想讨唐小绢当老婆”。我也学着四毛的样子大声骄傲的喊道,接着两个孩子都开心放肆无忧无虑的大笑起来。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4 09:36:17 +0800 CST  

第二天,四毛兴奋的带着他们班级一大帮顽劣的男同学呼啦啦跑到我们班教室,游行般集体淫荡的大喊口号,“冼伟想讨唐小绢当老婆!冼伟想讨唐小绢当老婆!冼伟想讨唐小绢当老婆!”

我很意外,当时臊的坐在座位上,头都抬不起来,面对着那么多同龄顽皮的孩子,异口同声的大声将自己的隐私当着全班同学面前泄露出来,这种感觉让还不知道自我保护为何物的我第一次尝到被朋友出卖的味道。

后来我为了报复,组织班级里的男同学和以四毛为首的团伙打了将近两年的仗,互有胜负,直到因为搬家,离开那个学校,争斗才告一段落。

几年没有联系,上了初中,没想到居然和四毛分到了一个班级,孩子忘性大,这个时候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仇恨,大家见面非常亲热,又因为对女性共同的爱好,成为了新的知己。

我和四毛这回不坐铁管子了,而是成天趴在班级窗台上,看各种楼下经过的心仪女生,看的天天心旷神怡,废寝忘食,那个时候下一届有好些气质不错的女孩子,一水的短发,一水的中山装(86年中山装很时髦哦),如果再戴个红套袖,那就更飘逸如仙女了。

可能有人问,为什么不是本届的呢?笨蛋,本届女生接触机会多,因为不神秘所以就没有气质呗!

那个阶段,男生们早已经都有了第一次梦遗的经历,因此单纯学习好的女生已经开始不吃香了,象唐小绢这样的,上了初中,早长变形了,彻底失去了当年的水灵劲,我早已经不喜欢了,中学时候的暗恋趋势,有气质的女孩才吃香——不知道现在同年龄的男孩子是否还是这个行情。

大家或许会说,真俗!

对不起,我和四毛就是俗,而且都一致俗不可耐,俗的一发不可收拾,小时候,不懂事,不知道照顾小弟弟,喜欢有文化的女生,中学时,被琼瑶小说毒害,为了满足精神需要,喜欢气质独特的女孩,至于现在,说实话,千万不要和我们谈气质和文化,我们就喜欢有身材的女人,身材不好的根本不能刺激我们肾上腺激素分泌。

好了,说远了,还是说那个时候吧。

那个时候,所有趴窗台的男孩子都认为自己具备情圣的基本素质,大家的情感都懵懵懂懂,但是也非常真实单纯,我一直坚定的认为自己暗恋的那些女孩子实际也很欣赏自己,每一次课间出来阅兵似的被免费浏览,实际都是为了能够有机会细心甜蜜的彼此不经意的偷看对方一眼,如果几次不见,简直就是茶不思,饭不想。

但是后来实践证明的很残酷,我喜欢的那些女孩子——好像有10多个吧,不是做了这个坏蛋的老妹,就是当了那个地痞的马子,每一次,我都痛苦的自我安慰——其实自己要是勇敢点痛下杀手,实际那种若有若无的真挚的感情还是能够维系的,就因为她们意志太不坚定,太不忠贞,不等我去拯救,所以才不幸的羊入虎口。

可以说,我的清高和胆小导致我一次也没有被女生拒绝过——实际不客气的说就是18岁以前根本没有握过女孩子的手,这一点实在难能可贵,但是如果换个角度到楼下仰望一眼,我其实就会发现如我当年一般多情的少年何止千千万万,都趴在窗台上一往情深春情泛滥蹉跎着岁月呢。

要是早认识到这一点,那得节省多少时间精力啊,最后也不至于悲惨的混到重庆读那个破中专,之后还要浪费好几年,才花钱买了个本科证书,冒充真正的知识分子。

下面简单说说四毛的外号,他的外号就是上厂区读初中这个时候得来的。

四毛长的白胖高大,因为早熟,嘴角上已经长了小胡子,另外天天穿着他父亲发的工作服,比较象大人样,大家拿他开玩笑,他脾气好,心大,无所谓,于是在教室过道里一帮坏孩子集中到一起,有了下面的对话。

学校里公认的坏蛋国庆首先问四毛:“你胡子再浓密一点就好了,可以帮助我去开家长会”。

“好啊,改天我贴点假胡子就去”。四毛献媚道。

“不用,移植一下就可以”。国庆坏坏的笑道。

“移植,上哪里移植”?二狗好奇的问。

“拿猪毛给你当胡子”。大生子故意糟践四毛,四毛那个时候因为上初中的关系,刚到厂区,能够有机会结识这帮我当年玩剩下的小混子,比较荣耀,因此对玩笑大小,根本不介意。

“猪毛?拿你身上的毛给我移植我可不同意”。四毛不怕大生子,因此敢回敬玩笑。

“你自己身上的毛不行吗”?国庆说道。

“不行,你给我钱,我去买点粘上”。四毛讨好道。

“拿头发不行吗”?二狗再次建议。

“不行,有头皮屑”。四毛否定了。

“胳肢窝毛”?国庆笑道。

“有狐臭”。

“JB毛”?大生子坏坏的笑道。

四毛直摇头,“一见到小姑娘,我舌头就硬的说不出话”。

大家一听都笑的前仰后合,最后国庆道,“拿女生的Y毛给你当胡子怎么样”?

“那不行,那更麻烦了,每个月都得留鼻血”。

大家彻底笑倒,半天都没有爬起来,走廊因此一个礼拜不用扫地。

从此,四毛外号全校传开 。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4 09:38:33 +0800 CST  
小时侯我就坚定的相信自己是一个战士。
对于欺负我的人,我怀恨在心的时间是非常久远的,一般无法消解,在实力不够的时候,远远瞄着,静静等待时机,等到机会成熟的时候,肯定要反戈一击,让对方付出惨痛的代价。

我被打的次数很多,但如果要算是暴打的话,屈指可数,好像一共也就那么几次。

第一次是初中一年级,那个时候毛还没长齐,为了一点小事,被学校保干给打了,我不服气,但是没有能力反抗,只能破口大骂(滚刀肉似的骂),对方越骂越打,不知道最后打了我多少个耳光。

我一边哭,一边恶狠狠的看他,就是不服气,这个保干在当地很有名,不少小混子都怕他,据说还配枪。但是从这之后,我再也不怕他了,一直想拿刀砍他,但是只能委屈的自己发狠,因为我知道还没有发育完全的体格根本不是人家对手。

后来我每次见他,都用眼神凶狠的“挖”对方,保干也都假装没有看见,我当时认为对方心里没底,害怕了,但是后来对这种事情经历了解多了,知道这其实就是得便宜卖乖,人家不和你一般见识。

后来这个家伙确实落魄了,我也长大了,理智了,有一次在一个车上看见他,我心里恨已经早不如当年那么浓密了,毕竟时间已经过去10多年,对方也早已不是我对手了,而现在我也不可能为了当年那芝麻大点小事和人家拼命。

其实我也反省,就当初自己那嘴不榔讥不知天高地厚的欠揍样,换了现在,我自己也得大耳光毫不犹豫的打上去

第二次是高二,那个时候班级里有个女生让我魂牵梦莹,一见就心跳加速。其他班级有个顽皮男生张春江背后带着调戏的味道,冲她吹口哨,我本来不介意,因为我们二者毕竟没有什么真正直接的关系,但是高旭伟以及王道德是知道我暗恋该女生的,他们平时就对那个张春江的嚣张看不惯,于是唆使我去打人家,我也不傻,随便打人不是好玩的,而且人家也不是善茬子,我只是口头警告对方:“别JBD的喝的”!

张春江别看平时飞扬跋扈,心底里确实不想和我发生任何矛盾,因为我在学校也不是好惹的主,但是对方不能口头示弱,虽然没有和我正面理论,不过临走的时候,摇晃着膀子,牛B烘烘的叫号:“谁敢动我?”

这句话没把我惹生气,把旁边看热闹不怕事大的王道德等人惹毛了,纷纷让我教训他,我一被唆使,一激动就跟了上去,到了张春江的班级,人家已经做在座位上等着上课了。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4 15:04:33 +0800 CST  
我一看正好,这家伙比我高半头,坐下正好可以修理他,于是走到他后面,手放在他头上,“你挺牛B啊”!语音未落,已经一把耗住他头发,用劲一带就让他面对我半掘着,然后用脚照他的脸上就狠揣了几脚,顿时这家伙就血流满面,然后我潇洒的拍手走人。

张春江也不服气,想动手,但是他们班级一下冲上来好几个和我关系好的人拉住他,我看都没看他,回到班级,一会,张春江和他几个要好的哥们在班级外面舞舞喳喳要复仇,被我的一些哥们拦在外面,班级里很多同学都好奇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无动于衷,正常看书,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样子。

张春江等人见占不到便宜,我们这方面人也多,只好悻悻的去医院了。

应该说我打他是很让其他同学大快人心的,这家伙比我他们实际大一届,平时自诩混的很社会,眼珠子都翻到天上去了,因此学校里很多人都看他不舒服,但是都没有胆子打他,只能干咬牙,由我出面这是最好不过的,中午放学的时候,呼啦啦一大帮人跟着我,兴奋的样子和贫困农民刚批斗完地主是一个感觉。

一下午风平浪静,晚上吃完晚饭,我鬼使神差的到家里阳台上漫无目的的张望放风,结果看见楼头处张春江和几个人在那里坐着,他们也始终在往我家方向看,看见了我,就招呼我下来,我知道这是报复的来了,但是一点也不恐惧,根本不在乎,返身到屋里拿了把刀——我一直有收藏刀的习惯,但是这次拿了把水果刀,还有把大砍刀,我觉的对付他们用大砍刀有点小题大做,于是没有用。把水果刀揣在腰后面,就悠闲的下楼了,这个举动绝对是古代武侠小说中的单刀赴会。


楼主 蚂蚁公民  发布于 2008-11-14 15:31:22 +0800 CST  

楼主:蚂蚁公民

字数:853123

发表时间:2008-11-08 21:2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8-09 20:31:09 +0800 CST

评论数:1209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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