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没明白,凭啥说翟欣欣逼死了苏享茂?

@纳兰狗剩0 2017-09-18 12:28:21
你是不能错的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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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2:41:41 +0800 CST  
@纳兰狗剩0 2017-09-18 12:39:17
技术男……太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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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扯淡的说法,老实?呵呵。
老实人会在开始交往时隐瞒乙肝病情、隐瞒公司业务的非法性质?
前者可能导致翟欣欣感染乙肝,后者可能导致翟欣欣活在恐惧中、随时人财两空。

老实人见刚认识自己心仪的女性就晒存款数字?

老实人会在领证前对对方情史追根究底,然后在筹办婚礼期与当地旧“炮友”频繁联系?

老实人会先后在香港注册两个皮包公司,分别发布WePhone、WeTalk、WeTalk Pro等三款功能相似的网络电话app。涉嫌非法经营跨境电信业务,偷税漏税?

老实人会草率决定结婚,没几天就反悔休妻?

老实人会临死前给前妻埋下炸弹,在微博、推特、谷歌等社交媒体网站及其经营的三个app上同步散布消息,留下长达八页纸的遗书,把自己塑造成傻白甜,并把一切责任推给对方,指其为“毒妻”。令她陷入难以自证的绝境,企图把她逼上死路,为自己“报仇”?

老实人?你别羞辱老实人了好伐啦?真是幼稚的令人发指呢……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05:00 +0800 CST  
@纳兰狗剩0 2017-09-18 12:53:16
“私刻公章” 一看就是公司财务有关的案子 和王马的离婚是互相独立、性质不同的案件
再说了 王也没有以举报对方私刻公章或者侵吞公司财务来要挟对方做什么啊
这二傻子不知道想拿来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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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蠢货不是说我不能错么?上面我的回复中不就是告知对方,那一条不准确么?怎么叫不能错?你自己没理就说没理,没词了就是没词了。非诉诸人身,咧咧什么对方“不能错”。
这就是拿事实打你的脸嘛……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08:28 +0800 CST  
还技术男,狗屁啊,不就是抄了个软件么?呵呵,现在网上有一种极端愚蠢的论调,认为文艺男不靠谱,理工男,技术男靠谱。我艹,这得二到什么程度呢?呵呵。
还是螃蟹葛葛来告诉你们标准答案吧:让你兴奋,激动,念念不忘的那就是最靠谱的,
其他一切都是不靠谱的……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13:58 +0800 CST  
@纳兰狗剩0 2017-09-18 13:27:34
“以举报违法相要挟索要财物 不见得是勒索行为”——错不错?
“自然法是人为法”——错不错?
对此 直接承认“错”自尊心受不了 强行说“对”对脸皮是个考验
最合适也是螃蟹最擅长的办法 就是东拉西扯
坐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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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说不下去了……,转进了,呵呵。

“索要财物”,没明白。我要没记错,那应该是他们夫妻二人协商离婚期间吧,那叫“夫妻家庭财产分割私下协商”。离婚事件中“想让自己分得的财产更多一些”的主观动机,和敲诈勒索的主观动机,是一样性质的么?

“敲诈勒索”是个法律概念,是有构成要件的,是要讲证据的,不是谁随便依据一点文本逻辑和分析,就可以判断成立否的。还是要懂点法啊……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43:17 +0800 CST  
如果只靠一条短信,比如,某网友他老婆发短信:立马打钱给我买XXX,不然我就把你今天旷工打游戏这件事,告诉你们老板。就凭这样一条短信,就能给这位网友的老婆定一个敲诈勒索的罪?哈哈哈。这法律也太搞笑了吧……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52:55 +0800 CST  
人家是夫妻关系耶!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53:57 +0800 CST  
@纳兰狗剩0 2017-09-18 13:48:57
“索要财物”,没明白。我要没记错,那应该是他们夫妻二人协商离婚期间吧,那叫“夫妻家庭财产分割私下协商”。离婚事件中“想让自己分得的财产更多一些”的主观动机,和敲诈勒索的主观动机,是一样性质的么?
“敲诈勒索”是个法律概念,是有构成要件的,是要讲证据的,不是谁随便依据一点文本逻辑和分析,就可以判断成立否的。还是要懂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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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就是要对方拿钱给自己
构成要件?把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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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拿钱给自己,就是敲诈勒索了?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54:45 +0800 CST  
这么说的话,我老婆隔三差五就敲诈勒索我,不行了,我要去告她!我一定要去告她!!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56:14 +0800 CST  
傻货们被舆论洗脑,先入为主,已经忘记了二人事实上的夫妻关系,认定一方为诈骗犯!
在对方为诈骗犯的前提之下,一条索要财物的短信,当然就变成了敲诈勒索。可是,这是循环论证耶。蠢头蠢脑的。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3:59:13 +0800 CST  
@纳兰狗剩0 2017-09-18 13:54:53
楼主:pangxie1975 时间:2017-09-18 13:52:55
如果只靠一条短信,比如,某网友他老婆发短信:立马打钱给我买XXX,不然我就把你今天旷工打游戏这件事,告诉你们老板。就凭这样一条短信,就能给这位网友的老婆定一个敲诈勒索的罪?哈哈哈。这法律也太搞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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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明明白白摆在那里 何必扯出别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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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让对方拿钱给自己啊?也有威胁啊,我明显害怕了呀……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4:03:00 +0800 CST  
认真点说吧,你除非有其他更靠谱点证据,否则,想通过翟的那条短信,就认定是“敲诈勒索”,而不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的博弈手段”,很有难度。因为,动机是不同的。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4:07:26 +0800 CST  
pangxie1975 2017-09-18 10:47:56
现在中国偏远地区的学校,也频频爆发猥亵未成年男童,女童事件,这是谁造成的?
关大蝈蝈 和 防忽悠顾问 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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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大蝈蝈 2017-09-18 14:15:32
你不是讲“肢体器官是人家自己的”吗?
未成年的男童、女童为什么不能是自愿、甚至是主动诱惑老师、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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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完全行为人哪有什么自愿?不要问这么愚蠢的问题。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4:20:15 +0800 CST  
pangxie1975 2017-09-18 10:47:56
现在中国偏远地区的学校,也频频爆发猥亵未成年男童,女童事件,这是谁造成的?
关大蝈蝈 和 防忽悠顾问 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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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大蝈蝈 2017-09-18 14:15:32
你不是讲“肢体器官是人家自己的”吗?
未成年的男童、女童为什么不能是自愿、甚至是主动诱惑老师、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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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xie1975 2017-09-18 14:20:15
非完全行为人哪有什么自愿?不要问这么愚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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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大蝈蝈 2017-09-18 14:22:04
未成年人没有能力自愿做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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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年龄小,缺乏足够的知识和阅历,没有足够的判断力,也没形成真正的个人自由意志。所以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他对自己的行为还无法完全负责呢……谈什么自愿,同意呢?他自愿,同意也是无效的。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4:31:12 +0800 CST  
@关大蝈蝈 2017-09-18 14:26:15
或者再换种说法,未成年人没有性欲?没有能力爱上别人?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 爱情 ,或性关系,谁规定的一定是成年人在“猥亵”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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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从词语的最基本含义上看,也是没成年啊,哪来的成熟个体才有的繁殖欲望?
就算是一群蝈蝈,也不是刚生下来就开始捉对繁殖吧?哈哈哈

现在小孩子虽然早熟,但那些东西不过是超验部分,他(她)并不真正清楚,了解的。
就算是成年人,如果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方下的判断,也可以是无效的。

美国就有一个典型案例,一个代孕母亲,签了合同代孕,孩子生下来反悔了,不肯给对方,要自己养。法官最后是判母亲胜诉。为啥呢?因为她在怀孕之前,是无法清楚作为一个母亲是什么感受的,信息不对称,合同无效……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4:40:05 +0800 CST  
@关大蝈蝈 2017-09-18 14:47:52
要讲性解放、性自由,何必更彻底一些?别光讲什么成年人自由做爱,连未成年人一并解放了,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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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大蝈蝈,我强调的是肢体的自由支配权,当然就是从理性和自由意志这条路论述。
至于人在什么时生理成熟,虽然有关,但却是另一个问题。假如某天科技进步了,人类三岁就像你现在这副德行,那么,3岁恋爱结婚离婚,我也不反对……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5:00:12 +0800 CST  
@关大蝈蝈 2017-09-18 15:02:29
所谓未成年人不具备自愿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这既不符合事实,也经不起推敲。
然而现代法律恰恰就是以这样一种理由,剥夺了未成年人的性自由。
恋爱、手淫、观看色情影视书籍,在学校、家长那里也成了被严厉禁止、后果严重的事情。
但是像小镇青年这样的人,为什么跟风叫嚷成年人做爱的自由,在未成年人的问题仍然异常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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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那些,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不是完全没有行为能力。你要搞搞清楚。
我当然不反对中学生早恋,前提是中学生和中学生,要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因为只有恋爱经历比较多,内心比较健康,成年后谈婚论嫁时,才更成熟。
才更清楚自己的选择。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5:10:38 +0800 CST  
成年——保证双方生理,心理都做好了准备,是理性的,有理智
自愿——保证的是自主选择,个人自由意志的践行。
私密——不涉及第三人,不侵犯伤害他者。

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合情合理,人间正道。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5:18:06 +0800 CST  
@关大蝈蝈 2017-09-18 15:11:38
在古希腊、古罗马,在基督教尚没有统一欧洲的时期,一个成年男子与少年之间的 爱情 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甚至于,因为男人被认为是更理智的,男人之间才更适宜产生“ 爱情 ”。
随着西罗马帝国的覆灭,在中世纪蛮族统治的统治下,神权高于世俗政权的时期,同性恋、鸡奸才成为宗教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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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些玩意,更多是一种代际性剥削,双方是不对等的,有显著的胁迫和诱惑成分。
这和现代爱情观念是背道而驰的……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5:27:55 +0800 CST  
@关大蝈蝈 2017-09-18 15:38:18
这个关天范德彪不过是看了一些西方电影,然后自以为思想先进,与中国人不一样了。
哈哈,还谈西方教士猥亵幼童……在更早的古希腊罗马,娶幼女、与幼童保持性关系,都是光明正大的。
在西方性自由的时代,比他想象得还要自由,自由到陈腐的观念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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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所谓自由,和我定义完全不同。你会认为食人部落也是非常自由的。看看,连人肉都能吃,那多自由啊?砍下奴隶的脑袋去献祭,那也是自由。
你的“自由”是某些人可以堂而皇之的为所欲为……

而我讲的性自由,是指人在不侵犯他人的情况下,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和行为。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7-09-18 15:51:05 +0800 CST  

楼主:pangxie1975

字数:62775

发表时间:2017-09-17 21:57:0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4-28 23:14:42 +0800 CST

评论数:1778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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